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二、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考核指标
(一)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
2、杜绝火灾发生事故;
3、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5、杜绝建筑物坍塌事故;
6、杜绝危爆物品爆炸事故;
(二)安全考核指标
1、确保在我管辖的建筑工地施工中,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2、确保在建项目和其他管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3、控制一般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伤残事故。
三、工作重点计划
20XX年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以江西理文化工、安环办、基建部的安全生产要求为中心,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施工单位,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全面启动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工作,即安全设施与建筑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安全关。
3、深化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大开挖、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与安装单位交叉作业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不合格的事项以联系函形式发给施工单位,定整改完成时间和定整改负责人。
4、在基建部对各施工单位召开的会议中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项进行分析、部署、研究解决,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不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1、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知识学习。
2、广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吸取公司以往伤亡事故的教训,做到抢进度不忘安全第一,向文明施工落实好的施工单位学习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1、加大对各类安全整改项目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
2、做好施工设备、安全工具的定期维护、试验、检验等工作。
3、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完善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4、落实公司明令禁止的条文,特别是在边建设边生产的情势下,严格落实公司各项规定,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施工人员,将对施工人员所在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
2、认真落实20XX年公司及基建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五)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生产调度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工作。
(六)坚持“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向施工单位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施工单位学习,让施工单位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七)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1、认真做好各工程的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工作。
2、做好临时用工管理,临时工进厂必须经过施工单位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八)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九)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主体合法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使企业管理薄弱问题得到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做到严格规范执法,提高监管实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三个结合”执法原则。即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2.分级履行职责。按照“三个必要”和分级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原则,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3.依法严格处罚。坚持执法必违法必究,依法严厉处
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依法、透明、高效、便民,力求监督检查尽责、到位。
4.注重检查效果。建立完善“检查、处罚、登记、整治、复查、归档”一体化监督检查工作模式,实施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三、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建设、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强化治本攻坚。
四、检点
1、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工程和建筑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和建设环境;
2、检查各施工企业在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3、检查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4、建设工程项目市政道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及各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情况;
6、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档、定期检查、监测和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情况;
7、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防护用具发放和使用情况;
8、继续深入排查建筑领域的黑恶势力;
9、建筑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计划及演练情况;
10、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维护检测使用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抽查,抽查时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工作,抽查频次(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不少于3次/年度)。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抽查次数。
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
配合省住建厅、市建委和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行动。
(二)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供热、供水、燃气、房屋拆迁、既有房屋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査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査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各部门、科室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工作,切实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六、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安全工作计划安排
(一)第一季度工作安排(1—3月)
1、对建筑工地越冬维护及防火情况进行督查。
2、着重研究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节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3、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主要是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控,督促各单位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制定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程开复工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切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人员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开(复)工科学、规范、有序实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病例输入和传播风险,防止疫情在我市扩散蔓延,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第二季度工作安排(4—6月)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动态抽查,发现降低防疫条件、对入场人员未及时排查登记、出现疑是或确诊病例等情况,立即报送局领导小组,根据严重程度采取整改、停工并封锁施工场地等措施。
2、狠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开复工工作,开展开复工安全大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的项目,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罚。
3、积极推动本市的“建机一体化”建设,做好审批上报工作,学习借鉴梅河口市先进管理经验,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优先采取“建机一体化”企业,防范和遏制因机械伤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4、加强当前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当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号文件要求,联合有关部门认真排查烂尾楼、长期停工已处于停止使用的起重机械,对长期未使用,未进行维护保养,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起重设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拆除。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起重机械要按规定强制报废,严禁私自篡改信息、拼装或套牌设备。充分发挥“建机一体化”企业的作用,定期检查、定期隐患排查、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危大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6、根据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检查工作。
7、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8、督促各企业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三)第三季度工作安排(7-9月)
1、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模板、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随机抽查,督促整改落实。
2、做好夏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督促企业按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同时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随机暗访抽查。
3、督促各单位和企业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10-12月)
1、市住建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模板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工程随机抽查,督促整改落实
2、做好冬季停工前安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 工作计划 ,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12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2004年锦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4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04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4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04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
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04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七、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 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1、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有责任的主设备事故的发生,事故率为零;
2、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无较大以上泄漏、中毒事故;
3、未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未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5、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6、未发生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7、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安全隐患整改率高于95%。
8、开展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的安全检查6次,并附有检查记录。
9、本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
10、各项目临时聘用人员及外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二)资金投入情况
充分、有效的资金投入确保了安全、环保工作的顺利运行。2018年我公司计划投入安全、环保资金约848万元,实际投入安全、环保资金约230万元,其中XX项目投入50万元,XX项目投入10万元,XX投资约170万元。
(三)安全、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相关规范要求,本着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认真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的安全、环保工作,将安全、环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为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工作,我公司采取以下有力措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XX成立了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由XX同志担任组长,XX全体员工共同参与项目安全、环保工作。二是责任到人制度。在全部签订了部室内部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完成与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环保生产目标责任书》16份,将安全、环保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三是被检与自检制度化、常态化,在安全、环保检查方面,要求各单位除了日常巡检,每周必检和月度、季度自查外,还要不定期接受建设局、安监站、集团公司等各级单位的检查。2018年上半年度完成有组织的安全大检查6次;迎接各有关单位检查7次;完成各项目自查自纠6次,其中开展专项自查自纠4次。四是面对安全环保问题不讲情面,不论任何原因,只要在安全环保工作中出现问题或者整改不及时,我公司必将严惩不贷,2018年上半年度,由于供暖设备短路,XX发生小面积火灾,我公司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并处施工单位10万元,监理单位2万元罚金,同时,迅速组织各项目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五是防患于未然的工作不落后,在安全环保工作中,我们不仅意识上重视,在工作上也不落下风,我公司提前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下发了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安全常识等一系列安全预防文件,且各项目均依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应急消防演练、突发险情处理等专项演习科目,同时,督促各项目制定了安全隐患风险台账,将隐患评级,提前及时整改并制定处置措施,彻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完善的值班制度。在节假日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节假日值班要求,要求所有人员24小时手机在开机状态,并在做好自身节假日值班工作的同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项目节假日值班制度;同时,我公司在节假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节假日期间祥和有序。七是肩负兰州蓝责任,做好冬防各项工作。我公司严格遵循市委市政府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时学习下发公司相关文件,责令施工单位做好防尘防污染工作,并及时排查整治各项隐患后,按照冬防要求实施。
在安全、环保领导小组监督领导下,我公司内部紧紧依照《XX安全责任清单》开展本公司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排查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一是多次在例会、支部学习会中开展以安全法及施工安全相关的学习活动;二是每月及时开展安全自检工作,检查用电安全、防火防盗安全、机密文件保存等,并将自检结果整改后反馈安环部;三是对公司获得驾照人员进行了登记存档,建立了驾驶人员信息台账,保障了公司车辆的合法驾驶。
㈣ 创城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上半年作为兰州市新一轮的创城年,我公司本着“创城工作重于泰山”的原则进行了层层部署落实,紧紧依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制定了公司2018-2020年创城工作计划,并对照集团公司要求,先后接受了模拟测评。
㈤ 安全、环保工作的不足与下一步治理措施
建筑行业存在最多的就是农民工,但他们安全环保意识淡薄,开展工作难度大。一是素质限制。目前,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安全环保知识,不能熟练使用安全器具,对安全环保没有清楚的认识。二是职业限制。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外来民工,往往是工程结束后就走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效果不明显。三是宣传乏力。日常安全环保宣传往往限于挂宣传条幅、喊口号,无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强的经常性宣传教育。面对这些问题,2018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不懈探索新方式并努力去改进。
二、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㈠ 总体目标
1、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有责任的主设备事故的发生,事故率为零;
2、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无较大以上泄漏、中毒事故;
3、杜绝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杜绝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5、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7、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安全隐患整改率高于95%。
8、开展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的安全检查6次,并附有检查记录。
9、本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
10、各项目临时聘用人员及外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㈡ 资金投入
2018年下半年,我公司所有项目安全环保资金计划投入约270万元,具体如下:⑴XXX项目计划投入安全环保资金60万元;⑵XX项目计划投入安全环保资金约20万元;⑶XX项目计划投入安全环保资金130万元;⑷XX项目计划投入安全环保资金50万元。
㈢ 安全、环保工作
总结2018年上半年安全环保工作成果与不足,结合2018年下半年工作实际,我公司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安全、环保工作精神。通过召开安全专项例会,传达上级部门指导精神,并对当前安全、环保工作作出总结及制定下一步安全、环保工作计划。二是实施安全、环保自查工作;遵循安全、环保工作第一的原则,定期督促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按月进行书面汇报,按年度进行总结工作。三是安全教育是关键,开展安全专项活动;按照国家规定,在2018年12月的第一个星期,开展安全月活动及安全法学习周活动,通过多重有效的安全演讲、宣誓等方式,将安全理念贯彻人心,将安全行动落于实地。四是开展假期相关值班制度。在重大节日期间,我公司将本着“人休假,安全不休假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节假日值班要求,做好自身和施工、监理单位的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制定节假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的祥和有序。五是做好2018年冬防各项工作。严格遵循市委、市政府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时学习下发公司相关文件,严格施工单位做好冬季各项防尘防污染工作,并及时排查整治各项防火、防盗隐患,确保完美实现“兰州蓝”的目标。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
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
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一)严厉打击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为契机,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5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建质[]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到位。
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对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一是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实行工程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和“三类人员”采取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能力考核证书的处罚。动态监管要做到不留盲点,二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两个动态管理办法依法查处。严格禁止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未取得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三类人员”从事建筑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已取得“三类人员”安全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人员的动态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外地入川企业和“三类人员”监管,严格市场准入。
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有关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三是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到人,四是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利用一切手段,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二)明确目标,认清形势。落实责任,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警钟长鸣,今年我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常抓不懈,明确目标,紧紧咬定目标不放,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明显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切实加大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少讲空话,狠抓落实,保证完成全年目标。
三)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突出重点。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地要认真分析当地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控。找出存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同时,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和治理,并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要坚决停工整改,企业负责人要现场监督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各地务必结合本地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两到三项重点整治内容,通过全面深入的治理和巩固,逐年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并组织对重点监控对象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暗访和抽查。对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和督促检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安全隐患,扭转部分地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高发频发的局面,确保全年安全生产。
四)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是加快修改《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扣分暂行办法》和《省建筑施工节能环保、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及示范工地评比办法》尽快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资料填写指南》等标准性文件。
实行考试上岗制度,二是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特别是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和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2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
项目造价管理是地铁建筑工程管理的根本,地铁建筑工程在施工中应该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使得资本实现迅速的积累,从而促进建筑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地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筑工程造价的预测、造价计划、造价控制、造价核算、造价分析和造价考核六个方面,他们彼此间联系密切,在地铁工程施工前有计划和预测,施工中有控制和核算,施工后有考核和分析的比较完善的造价管理过程。地铁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是由造价计划、造价控制和造价核算三方面展开,工程造价计划是对造价的构成进行明确,对地铁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和管理有着重要作用。工程项目造价计划一般包括工程项目直接造价计划、间接造价计划和技术组织方法。地铁建筑工程直接造价计划的降低主要表现在地铁施工中管理成本的计划数、工程预算的降低额和收入数等。技术组织方法一般是从管理、组织和技术等方面采取方法,例如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推广,机械管理和材料管理的加强,现代化的先进管理技术的采用等,对所使用的技术组织方法来进行经济效益的预测,然后编制出能使得造价降低的技术组织方法表。地铁工程的造价控制指的是在造价形成中,对建筑工程生产所消耗的费用开支、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等进行调节、监督、限制和指导,将已经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偏差及时纠正,将地铁建筑工程的各项费用在计划造价的范围内控制,从而保证地铁工程造价目标的实现。
3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地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安全管理指的是对工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首先是地铁工程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在地铁工程工作人员上岗之前,项目工程应该组织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各个层次的项目安全教育应该具备针对性。在地铁工程施工中当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机具时,工程项目部应该对相关操作人员实施技术安全培训,在培训合格以后才能继续施工。其次在地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应该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如此才能有效消除工程事故隐患,保证地铁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安全检查管理分为突击性检查、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各个类型的安全检查应该严谨细致不留纰漏,对于检查出的地铁工程安全隐患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消除。地铁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一项动态的、开放的和复杂的系统管理工程,应该建立并完善地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在地铁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作用,现代安全管理手段和技术充分利用,从而使得地铁工程施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大大提高,从而保证地铁工程的顺利实施。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城市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建筑工地在城镇随处可见。然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带来建筑施工安全的进步,相反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些建筑企业开始引用PDCA循环理论应用于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从而达到防止安全事故频发、安全施工的目的。为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PDCA循环的内涵
PDCA循环又称为戴明循环,是依照计划(P)、实施(D)、检查(C)和处理(A)的程序进行科学管理的循环。其实PDCA循环就是保证活动合理进行的有效的工作程序[1]。
P是Plan,中文翻译过来就是计划的意思,包括制定活动的方针和目标、计划的内容。D是Do,实施的意思,就是将计划的内容进行具体运作的过程。C是Check,是检查的意思,就是对项目执行是否按照计划实施,效果如何并找到问题。A是Action是行动和处理的意思,就是对检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处理,并对经验进行总结。
PDCA的特点简单来说就是周而复始、阶梯式上升和大环套小环。所谓周而复始就是说PDCA循环的4个过程不是运行一次就完结了,而是不停的循环进行。阶梯式上升就说PDCA循环不会总是停在一个层面,PDCA的循环的使用可以解决一部分的问题,使得水平不断上升[2]。大环套小环的含义是PDCA循环的使用不局限于一个单位部门,如把整个建筑企业看做一个大循环系统,那材料部门、安全部门等各部门应该有自己的小循环,从而实现大环套小环的有机组合。
2.施工安全管理的PDCA循环
2.1Plan阶段
计划阶段主要是确定实施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包括分析目标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定相对的计划。在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中,要做好计划,首先必须对目标现状进行研究,主要从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形式和状况着手,查找安全问题并分析原因,进行科学的论证和周密的调查,从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其次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管理现状,采用科学的目标预测法和系统分析的方法确定合理的目标值,并将其绘制成管理图。一旦选定目标,目标就应该成为施工企业现阶段主要的安全管理主题和任务。
2.2Do阶段
在实施的阶段应该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计划来进行。按照计划的目标,各部门通力合作,层层落实,认真践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并在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召开安全项目负责人会议,分析和报告计划实施和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解决措施。在计划实施过程要注意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责任感,要求员工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操作,从而达到人人安全生产的目的。
2.3Check阶段
检查阶段主要是依照计划阶段制定的计划目标进行计划落实和实施的进度和效果的检查,确定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是否达到了计划目标的要求。进行这一过程的主要目的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不安全的因素实行预测预防,从而及时消除不安全的因素带来的危害。这需要建筑施工的各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目标管理实施一段时间后具有针对性对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查看初始成效和最终的效果[3]。当然在检验工作过程需要安全管理负责人对计划实施的时时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目标计划实施的程度和完成的效果。一般采用的检查手段有:一、建筑企业领导的检查。二、领导与群众组成的小组检查。三、专业机构的权威检查。四、各班和各组的自我检查。只有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不停的检查,才能及时了解目标计划实施的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排除隐患。
2.4Action阶段
处理阶段是总结经验、巩固成绩的阶段,是PDCA循环的最关键的阶段,也是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和改进的保障。总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应该召开全体会议,对安全目标实施工作进行方位、系统的工作讨论和汇总,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进行肯定,并将其纳入安全工作的标准和规范,为后期的其他工作提供借鉴,对于失败的教训要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做好记录,防止以后再发生同样的问题。当然对于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重新制定目标计划,进入下一个循环,将其解决。只有这样,建筑企业的安全问题才会不断的得到解决,安全管理水平才会不断提高[4]。
3.结语
PDCA循环理论在建筑安全管理中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建筑企业认真践行、科学执行,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把握好PDCA循环的客观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点:一、坚持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的统一进行。二、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全面的综合的系统的安全管理。三、依据PDCA循环的特点坚持安全管理工作的循序渐进。只有按照科学要求规范管理施工安全的管理,通过安全工作的不断循环、安全目标的不断实现、安全管理水平一定会得到提升,从而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姜芳禄.建筑安全管理的PDCA循环[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