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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2-16 18:53:56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1

2011年度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6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到7月上旬):各县区开展岗位核定,组织实施拟晋升人员上示范课,填报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研究审定推荐上报晋升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8月上旬):各县区报送材料,市上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第三阶段(8月至10月初):分别召开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会,评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量化打分,投票表决。

第四阶段(10月底前):向省、市职改部门报送通过评委会表决的材料。

各县区及局属单位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相关材料,均须在8月10日前一次性报送市教育局人秘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上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

每一位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都应报送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填写一式三份。填写中应注意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个人专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学内容及成绩等)逐年逐项载明。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县区职改部门须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和“综合考核结论鉴定”栏签注考核结论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学人员任课情况登记表》一份。本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如申报晋升职务者系校长的,还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后方可视为完整、有效。

4、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情况记录表。

5、推荐晋升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长,须同时附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7、申报人已发表或交流的最高层次论文1—4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具体篇数和论文教研要求按省上有关文件规定,教研单位人员至少报送4篇)。可增加报送能代表个人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包括个人主持、独立或参与完成的课改、教育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等。

8、教育教学综合业绩考核表一份(附表样)。重点记录教师、家长和校委会评议的结果,学校对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考核,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效果作出鉴定。

9、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或思想工作总结一份。

10、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1)教师资格证;

(2)学历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4)现任职务聘任书;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本人已接受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取证书的,由市、县区职改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6)奖励(荣誉)证书;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证;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考人员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等。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对原始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确定专人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合格复印件上签名、签注意见和审核日期、加盖公章,方视为合格、有效。无审核人签名和县区教育部门盖章的一律不予认可。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涂改、伪造、变造及弄虚作假者,视为无效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教师职务申报的证书原件,市教育局接收材料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各县区教育局统一保存至此次评审工作结束(其中,考核登记证、继续教育证、计算机合格证原件、论文原文随材料上报,其它材料报送复印件)。省、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部门和评审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阅。

(二)县区统一报送的材料。

各县区在报送教师个人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分别报送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样表统一在汉中教育网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及各栏大小。下载地址:)。同时用U盘报送该表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

2、报送本县区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分专业统计表一份。

3、报送对所有推荐人员的农村任教、支教情况认定的专文一份。须载明姓名、现在学校、在农村任教或支教学校及时段。必须是教育局领导签发(局属学校由校长签发)的正式上报文件。

4、本县区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结果说明一份。写明公示时间、范围、结论,县区教育部门盖章。

(三)材料送交程序。

各县区报送材料之前,应与市教育局人秘科电话联系确定时间,以便安排初审;个人申报材料和县区统一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收。

三、有关事项

1、关于考核结论问题。按照市职改办《关于贯彻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相关问题的通知》(汉职办法[]44号)要求,申报中级职称,仍继续执行综合考核结论必须为优秀的规定,其前提是任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一个聘期按3年计算)内必须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如近两个聘期内年度只有一个优秀,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获得县、区级政府和市级部门以上奖励(综合奖、单项技术成果奖),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以按年度考核优秀对待。一年中多次获奖者,只按当年考核优秀对待。

2、关于示范课问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汉中市晋升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的实施意见》(汉教发[号),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安排、组织本辖区或本单位所有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上好示范课,并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职改办将对上示范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教育教学评价。对申报晋升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教学效果评价,按照《汉中市晋升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人员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汉教发54号)进行。尤其要对是否担任班主任、是否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效果做出认定和评价。

4.关于工作量问题。申报人员工作量指学年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统一折算为年度总课时量填报。教研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将下基层指导工作、上示范课及教研教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在评审表中逐年详细填写。

5、关于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问题。必须严格按申报条件、岗位设置要求推荐小学高级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人员,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每县区可申报2名,其他县可申报1名。

6、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原汉中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201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关于破格晋升问题。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省、市人事部门有关文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并上报专门的推荐报告。对超过破格晋升年龄或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不得按破格报送。

8、关于公示的问题。职称评审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热点敏感问题,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是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公开本次评审工作的岗位职数,在学校评委会召开之前公示(一周)每位申报人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接受群众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再向群众公示。对于在评审工作中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人和事,学校应该认真研究,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其中确有弄虚作假的,按职评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9、关于计算机合格证问题。未取得计算机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符合免试条件的依据身份证载明出生年月计算是否符合免试条件(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10、从事学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的教师,可按照相应层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申报教师职称。

四、工作要求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2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

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

7、各市填表人需对照申报人评审表认真填写简历表的有关内容,防止出错。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名额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4、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外语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3

1、评选范围: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规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

2、评选条件:①优秀企业家: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三年以上(含连续在几个企业担任正职累计满三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所领导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税收贡献、社会公认度测评优秀率在全县排名前10位,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②优秀创业者:所领导企业成立满两年,不满五年;企业前两个年度(含当年)产值均在2000万元以上,税收贡献均在100万元以上;社会公认度测评优秀率排名在全县前10位。

3、评选程序: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申报,提供有关事迹材料;县工业发展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荐单位的有关指标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对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4、相关指标说明:企业销售收入以县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年终核算结果为准;税收贡献以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社会公认度以测评结果为准(采取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代表进行测评的办法,进行测评)。

(二)入库税金纳税增幅十强企业的认定范围、依据和程序

1、认定范围: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企业。

2、认定依据:入库税金纳税增幅以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年终统计的数据为准。

3、认定程序:县工业发展局牵头,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提出十强对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三)成长型企业和位次上升最快企业的认定条件和程序

1、认定条件:①成长型企业: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被认定为规模企业,或已纳入规模统计且近三年产值逐年增长,增幅排名在前10位;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或重点扶持行业(建筑业除外),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企业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②位次上升最快企业:从当年产值较上年增幅排名前10位,纳税总额增幅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中选取5位。企业产值增幅以县统计局提供的统计结果为准;纳税总额增幅以县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2、认定程序:县工业发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品牌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有关奖励指标认定依据和程序

(一)认定依据

1、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分别以国家名推委(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名推委认定,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质量管理部门正式对外公布结果为准。

2、驰名(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结果为准;省著名商标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结果为准。

3、各类体系认证: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ISO9000体系和HACCP认证以国家和省级质监部门认定结果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为准;企业销售收入以县国税、地税等部门核实后的数据为准。

(二)认定程序:各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提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县工业发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通过审核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三、鼓励企业技术升级有关指标认定标准、奖励依据和认定程序

(一)项目建设主体认定:国家(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的建设单位须为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企业,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建成投产,新增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二)奖励依据:国家(省)级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结果以国家或省工信、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鉴定结果为准。

(三)认定程序:各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工业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认定意见。

四、加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指标认定依据和认定程序

(一)认定依据: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当年省、市人民政府或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二)认定程序: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提供资质材料,经审核无误的,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五、鼓励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有关奖励(补贴)发放认定标准及申请程序

(一)大学生及下岗职工认定标准:企业所招大学生应为国家统招应届或往届未就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下岗职工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企业与所招录大学生、下岗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

(二)企业申请时限及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须在与大学生、下岗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0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工业发展局、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书,大专以上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下岗职工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申请资料审核程序:采取联合审查的办法,县工业发展局就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就招聘双方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经县工业、人社部门联合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每招聘一名大学生(下岗职工)每月奖励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并对下岗职工社会保险金进行全额补贴。

(四)奖励(补贴)资金划拨方式及期限:企业招录大学生或下岗职工的奖励金给付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付。企业按规定为招录的下岗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方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按年度核拨,且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奖励返还办法

(一)新增产值、入库税金认定依据:新增产值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入库税金以县财政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企业所得税奖励返还数额及程序:符合返还条件企业申请奖励返还比例为50%;返还方式采取即征即返的办法;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县统计、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依照国税、地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执行。

七、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及奖励办法

(一)企业名称中使用“连锁”字样申请条件:企业为县境内零售类企业,且直营门店数量在3个以上(门店数量认定以县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二)省级企业名称或以集团形式登记申请办法:注册资本等条件符合国家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可申请省级企业名称或集团登记;批复同意以集团形式登记的企业,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工业发展局、县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联合审查,县财政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八、县境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一)贷款增量认定范围及依据:认定范围为县境内各金融机构,贷款对象为县境内中小企业、涉农和重点项目;贷款增量以县人民银行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二)奖励标准及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奖励标准按照(泾发[]1号)文件执行;县工业发展局依据县人民银行提供的统计数据,按照贷款总量、贷款增量两项指标,对排名前两位的金融机构提出奖励,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九、初始型创业活动税费限额返还办法

(一)认定范围:在法律、法规许可行业内创办企业实体或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的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人员,均为鼓励扶持对象。

(二)认定依据:以县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三)返还程序: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者携带营业执照、缴纳税费收据等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县财政局协调有关部门按程序予以返还。

十、国家发明专利认定依据、奖励标准及确定程序

(一)认定依据:国家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为准;专利所有人创办科技型企业达产达效或将专利转让县境内企业并达产达效的,应具备新产品开发备案、专利转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标准:给予专利所有人一次性1万元奖励,若专利系多人或法人享有,则以集体名义受奖,且奖励总额不变;专利所有人创办实体或将专利出让并达产达效的,最高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确定程序:专利所有人或受让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由县工业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十一、新办企业职工技能免费培训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新办企业应制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按照岗位及国家初、中、高级职业标准确定培训内容。

(二)申请程序:企业须在开班15日前,向县人社局提出免费培训申请。通过审核的,由企业自行组织员工在县人社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等相关证书。

十二、支持工业发展先进镇和优秀部门的认定办法

(一)先进镇认定办法: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随机选取镇辖区10户企业和10个县级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满意度在80%以上,且上年度工业与民营经济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均在全县排名前5位的镇中确定先进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二)优秀部门认定办法: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分企业对涉企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结果排名前10位的部门中确定优秀对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十三、企业申请设立警务室程序

由企业直接向县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公安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符合设立警务室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四、县境内企业家和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群众享受同等待遇认定办法

(一)认定范围:企业家为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厂长、经理等领导;外来务工人员为与县境内各类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待遇标准:享受标准参照企业所在镇居民享受的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和水平。

十五、专业技术人才认定范围、程序以及申请临时住房的条件、程序

(一)认定范围:与县境内非公企业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在企业研发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第一学历)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且从事工种与本专业技术资格相一致。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4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总结全校本科生党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激发我校本科生党建工作活力,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员和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年度主线,对标《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积极组织开展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员和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充分展示学校本科生党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评优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本科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推进本科生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项目、对象及条件

(一)十佳本科生党支部

参评对象:全校本科生党支部(以在党委组织部正式登记的本科生支部为准)。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循党支部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五个“坚持”。认真落实党支部基本任务,能够结合本科生党支部的特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支部工作机制,党支部班子设置规范、工作有力。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以党史学习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党支部组织力建设水平高。凝聚力建设有方案、有举措、有成效;党支部战斗力突出,积极申报、开展“领航工程”本科生党支部精品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支部在学院师生中有较强影响力,能够在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优秀本科生党员

参评对象:全校本科生正式党员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学习,明辨是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严守党的纪律,砥砺道德品行。模范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恪守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坚持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师重教、团结同学、友爱集体。

3.学业科研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恪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争做先锋。牢记党员身份,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各级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中担任骨干,热心服务集体和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师生口碑良好。

5.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态度认真积极,在支部成员中发挥榜样作用。

(三)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参评对象:全体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评选条件:

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除满足优秀本科生党员的评选条件,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任职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由辅导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支部,学生支部副书记可参与评选。

2.积极参加各级培训,对党支部建设有思路、有方法。团结带领支部班子积极做好支部建设,支部工作规范,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强。

3.身先士卒,在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支委班子、支部全体成员中有较高声望。能够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充分调动支部成员积极性,有序展开一系列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与优秀本科生党员不可兼报。

三、评选流程及办法

(一)申报

1.申报十佳本科生党支部,需填写《东南大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支撑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要求支撑材料严格按照《支撑材料格式标准》填写(附件4)。

2.申报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需填写《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员申报表》(附件2)或《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支撑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要求支撑材料严格按照《支撑材料格式标准》填写(附件4)。

(二)公示

所有申报项目,需首先提交所在学院党委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材料提交

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学院公示后,由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并提交党委学工部。纸质材料请交至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15室李勖晟老师,电子材料通过OA发送,截止时间为5月21日17:00。

(四)评选

1、组织专家组对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十佳本科生党支部候选支部需准备展示。评选结果将结合申报材料和现场展示综合评定。现场展示事项另行通知。

2、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产生。

(五)申报名额

十佳本科生党支部、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每学院限报不超过2个。优秀本科生党员,根据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确定,正式党员15人以下限报1人,15-25人限报2人,25人以上限报人数不超过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

 

四、表彰

对获得“十佳本科生党支部”荣誉称号的集体颁发奖牌并给予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对获得“优秀本科生党员”、“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的学生个人颁发证书。党委学工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南学工家”等集中宣传优秀支部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附件1 《东南大学十佳本科生党支部申报表》

附件2 《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员申报表》

附件3 《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申报表》

附件4 《支撑材料格式标准》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5

一、评选时间

2014年3月1日起接收申报材料做宣传,12月6日起大众评选,12月18日起评委会终评。

二、奖项设置

2014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全国优秀校(园)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园)优秀骨干教师(含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下同)、优秀班主任(含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含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和民办教育等学校的骨干教师、班主任、校(园)长(负责人)。

参评基本标准:

(一)优秀教师:1.近三年连续担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科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经验材料)、教学指导(辅导)成绩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级)表彰奖励。

(二)优秀班主任:1.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积极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关注每个学生健康成长;6.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坚持家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7.注重班集体建设,个人和所带班级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级)表彰奖励。

(三)优秀校长:1.近三年连续担任校(园)长(负责人)工作;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理论素养高,依法治教,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注重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4.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5.教改意识强,切实做到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6.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且受到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四、推荐程序、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各县、乡、校在推荐时,必须将评选通知、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在当地有关新闻媒体或单位内部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

(三)县辖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厂矿子弟学校、职业学校),可以各学校为单位上报,由所在学校和该学校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评委会办公室(6日以后的申报材料转入下一届评选)。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十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申报表》、《第十届全国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第十届全国优秀校长申报表》(自己从http://之“论文大赛教师评优”下载,均粘贴个人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2.全国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推荐人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全国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的个人最新相关教育教学教研论文1-2篇。

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上报。

首先报没有盖章、贴照的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发送到。

经初审合格后挂号邮寄已经盖章、贴照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为Word文档格式、A4纸打印。

报名及纸质版材料、个人工作彩照1-3张(标准5英寸)、评审费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明秀东路185号丰业国际城C-2116苑;邮编:530001;收件(款)人:汪小铃;联系电话:0771-5769401(兼传真)、13026912021;信箱:;QQ:1901969508;评委会官方网站:。

五、表彰办法

评委会拟于2014年12月底在北京(或其它地方)召开表彰大会,或者直接向获奖者挂号颁发证书或奖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办单位特邀中国教育家大会、《中国教师报》、北师大等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和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政府和单位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推荐过程中,既要面向广大教师、班主任、校长,又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和校长的管理服务作用,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班主任和校(园)长倾斜,尤其是要向在大力倡导、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的学校倾斜,防止单纯用升学率去评价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工作的倾向。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条件,择优推荐。要进一步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奖励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地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本活动每年一届(可以随时报名参评),具体由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承办,参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者每人交188元评审费。初审合格者的个人简介(含照片)及典型事迹可以优先录入《中华名人大典》(教师)丛书(定价486元)出版,优秀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可以优先发表于《中国教育科学》月刊(定价8元)。

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委会 中国教育科学学会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6

一、评选对象:在编在岗且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人数:结合教育局评比条件按着年级部推荐人数1—2名。

三、评选条件:

1.副校级领导和近三年内获得县级优秀教师的不参评;

2.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不参与优秀教师评选;

3.修产假者不参评;

4.已晋升高级的教师可自愿放弃优秀教师评选。

四、德能勤绩工作赋分参考(满分100分):

(一)德(15分):

评分要点: 

1.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领导;

4. 工作作风正派、尊师爱生、团结同志、不搞团伙。

评分标准:

1. 政治学习不认真、相关材料上交不齐、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党办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2. 党员教师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积极、相关材料上交不全、不及时、不认真的每次扣1分。(党办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3.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受到教育局、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违背师德师风者;在各级各类评选中拉帮结伙,拉选票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二)能(15分):

评分要点: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认真备课,教案规范,能领会新课标理念,并能贯彻于教学活动中;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3.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评分标准:

1. 按照《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过程管理得分的15%计算;(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2.发生过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三)勤(10分)

评分要点:

1. 能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 能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擅自离岗;

3. 能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无故旷课;

4. 能按学校要求达到满工作量。

评分标准:

1. 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

2. 请假累计1天扣0.5分;超过5天(不含5天),每天扣2分;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未达到满工作量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四)绩(60分):

1.教学成绩60分:联考考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优秀占60分,良好占50分;合格占30分。(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五、评选程序

1.由年级部按着要求进行投票推选确定入选人员。学校评选工作组按个人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优秀教师参评人员名单。

2.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审查、赋分,计算总分确定优秀教师参评名单并排序。

3.优秀教师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六、奖励办法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7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大学(“985”高校)文、理、工、医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所在学校学术型外推免试研究生资格,希望到我校相关学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3、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英语六级达到426分或四级达到568分;

4、在学期间曾参加过科技竞赛、学术研究,有获奖、或其他突出表现;

5、申请者若参加我校相关院系的夏令营,经院系夏令营考核优秀者,给予优先考虑;

6、未能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向相关院系提交证明其学术能力的申请材料,经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研究生院提请直博资格申报。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均一份):

1、南京大学201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报后生成)。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推免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出具本校还未开始推免工作的证明,复试时提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报名系统中下载),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均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a.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b.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c.获奖证书复印件;

d.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先参阅《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最终以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为准),选择相应的一个院(系、所)、学科、专业、导师,于2013年9月5日起至2013年9月16日登陆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gs.nju.edu.cn/mis/tm )进行网上报名,并及时打印、复印(统一用A4纸)有关申请材料,于9月20日以前寄(或送)达(9月20日前要到,含20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3年9月30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其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院(系、所)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本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复试优秀、又在接收名额之内者发给接收函(寄给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

3、取得直接攻博接收函者,请于10月10日至30日,凭推免校验码到中国研招网报名,无须参加现场确认。并请关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站的报名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确认博士生报名信息,完成报名工作(预计次年3月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南京大学将向新入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提供高于学费标准的优厚奖、助学金。博士生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参照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文件、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院系相关规定。

5、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本人所在学校。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政编码:210093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8

一、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规定执行。其中各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就业训练(指导)中心(站),其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可按照技校教师的有关规定申报。依法经批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专任教师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执行。

(二)1970年以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技工学校教学工作的人员,如业绩突出,工作业务教学水平均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技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执行。

(三)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见附件9。对既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必须与本人最高学历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又不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一般不得推荐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今年申报资格的资历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离退休年龄的(公办技工院校按规定经批准延长离退休的除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对象计算机能力等有关要求

(一)计算机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通过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通过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按浙人专〔〕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职称外语要求。凡申报技校教师系列专业技

(三)年度考核要求。申报对象的年度考核为任现职以来合格(称职)以上。

(四)优秀教案要求。为更加全面地了解申报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

(五)公示要求。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在材料上报前,应将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内张榜公示,并按《宁波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要求如实填写公示情况。评审结束后,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名单。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及时间等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仍由各技工学校自行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其参加教育的课时由培训单位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并由市人力社保局确认验印。技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除增加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外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申报对象个人提出,所在单位核实材料,市属单位报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县(市)、区报当地人事部门资格审核,并出具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函,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制。为加强技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规范技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任期聘任制。对本校转岗任教或外调进校担任教师岗位的非技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各校要在对其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测试的基础上,试聘一年。对胜任试聘岗位的人员,及时做好转评工作。对未经试聘或试聘期不满1年的人员,暂不受理。对试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予降职试聘或调离教师岗位。对转任现职未满1年的人员,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强化评价和考核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对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工作实绩考核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书面审查与现场听课(申报中、高级人员采用现场听、说课)相结合的方式。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9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评选一批“师德标兵”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促进xx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参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奖项设置

评选2017年度“师德标兵”10名。

四、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师表。忠诚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职业道德高尚,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习,业务水平较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方法得当,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公认,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关爱学生,注重引导。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师生关系平等和谐,深受学生爱戴。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5、在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认识深刻,师生口碑良好。

6、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方面无“一票否决”问题。

四、评选步骤

1、基层学校推荐(5月下旬前)。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学业务骨干、班主任、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校优秀教师报名,填写《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申报表》。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对上报的对象进行初审,将优秀者确定为“师德标兵”申报对象。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的“师德标兵”申报对象不超过1名。

2、媒体宣传(6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提交相关媒体进行展示性宣传。

3、专家评审(7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师德标兵”初步人选。

4、评选结果确定公示(7月下旬)。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专家评审组评审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拟表彰人选,并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

5、表彰(教师节期间)。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表彰对象,由市教育局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或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师德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使活动的各个步骤落实到位,确保整个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影响、有实效。

3、坚持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要广泛动员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尤其要面向农村学校和一线教师。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对象评选出来,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六、上报材料

1、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正反打印)。

2、《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申报表》一份。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10

根据《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经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2019年教师节表彰评选项目如下:

 

(一)个人奖项(7项)

 

蔡田碹珠优秀教师(10人)、禹之谟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教学优秀奖(20人)、优秀班主任奖(10人)、科研优秀奖(10人)、管理服务优秀奖(10人)、对外援助贡献奖。

 

(二)集体奖项(4项)

 

优秀年级组(数量不限)、优秀教研组(5个)、优秀备课组(11个)、优秀处室(1个)。

 

(三)非常设奖项(1项)

 

“特别贡献奖”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动议。

 

说明:学校另行制订《2019年工作质量奖励评选方案》,就《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中的“专项奖”(即: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教育教学竞赛奖、科研成果奖)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时间为11月份。

 

二、评选工作要求

 

1. 评选原则:坚持申报、推荐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

 

2. 严格评审,分层把关。在评选推荐人选时,按照《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所列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3. 推荐评选过程中,各部门须负责审核相关申请或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向工作实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并以表格形式汇总提交初评结论,注明推荐人选、推荐理由、推荐项目等。

 

4. 教研组、年级组、各部门均可书面材料强力推荐特别优秀的人选,列明强力推荐理由,并提交推荐建议,供校长办公会评定奖项。

 

三、评选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奖项 负责部门

 

9.2 -9.4

个人申报(备课组负责)、教研组、年级组推荐 教学优秀奖 课程与教学处

 

年级组推荐 优秀班主任奖 学生发展处

 

部门推荐 科研优秀奖 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职员考核工作小组推荐 管理服务优秀(服务优秀)

 

(管理优秀由校长办公会直接认定) 校办公室

 

集团校推荐 对外援助贡献奖 集团办

 

“集体奖”申报 优秀年级组 学生发展处

 

优秀教研组 课程与教学处

 

优秀备课组

 

优秀备课组(仅限学科奥赛备课组) 科技创新处

 

优秀处室 校办公室

 

9.5上午 部门初评 教学优秀奖 课程与教学处、科技创新处

 

优秀教研组 课程与教学处

 

优秀备课组

 

优秀备课组(仅限学科奥赛备课组) 科技创新处

 

优秀班主任奖 学生发展处

 

优秀年级组

 

9.5下午 收集整理评奖资料   校办公室

 

9.6

 

(周五) 校长办公会审定各奖项   校办公室

 

校长办公会审定 特别贡献奖

 

9.9

 

(周一) 完成各类表彰表格、荣誉证书印制、统计筹备奖励金等   校办公室

 

财务资产处

 

校友会

 

9.10下午 表彰大会   校办公室备注:校级以上个人、集体奖项(学校工作质量奖励办法中包含的奖项除外)纳入年度质量奖励表彰。

 

湖南师大附中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例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素质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职成〔2013〕1038号)精神,我校认真组织筹划了各项推荐、申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传达文件通知精神,工作落实到位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自接到文件之日,临时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会,做了具体工作布置:

1、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市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电子学籍)的在校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一、二年级学生要占适当比例.

2、评选类型及名额分配:

省级先进班集体一个,市级优秀班主任两名、省级三好学生三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一名,市级三好学生五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两名.

3、评选条件:

参照《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市级优秀班主任的通知》文件中的评选条件.

4、评选办法:

要求符合初选条件的候选人每人写一份事迹材料,在校评先大会上宣读,与会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将赞成票名列前茅的推荐名单及投票结果报学校行政会研究.投票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最后再填表上报审批.

二、评选过程及投票结果

(一)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及结果

12月12日下午第三节课召开了校中层以上领导、各年级班主任共计48人,对学校推荐的11名候选人进行了投票表决.

与会领导:朱钢林(校长)、张伟奇(书记)、黄杰(副校长);

主持人:付乐(办公室主任);

检票人:张继成(政教处副主任)、崔贵军(政教处副主任)、李宁(总务处主任)、梁巧玲(政教员).

整个评选始终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首先由候选人逐一宣读个人申报事迹材料,之后付主任宣读了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监票人员把45张选票发到了学生代表的手里,投票过程规范,会场秩序井然.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及时地进行了唱票,投票结果如下:

总票数:45张

废票:3张

有效票:42张

姓名

得票

姓名

得票

姓名

得票

姓名

得票

杨婧雯

40

杨嘉莹

28

叶智华

9

方志诚

5

史如意

15

张亚会

22

王建涛

6

孙瑞红

6

杨雨潇

36

王阳丹

5

赵冰心

8

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得票情况统计表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得票情况统计表

姓名

得票

姓名

得票

姓名

得票

姓名

得票

郝岩

23

张今怡

5

袁佳铭

8

孟泽文

6

最后以得票多少推荐省级三好学生:杨婧雯、杨雨潇、杨嘉莹.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郝岩.并于12月13日至12月15日在校公示栏予以公示,同时积极准备材料填表上报审批.

(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及投票结果

12月12日下午第四节课召开了校中层以上领导、各年级班主任、高三全体教师、学生代表.共计72人,对学校推荐的10名候选人进行了投票表决.

与会领导:朱钢林(校长)、张伟奇(书记)、黄杰(副校长);

主持人:付乐(办公室主任);

检票人:张继成(政教处副主任)、崔贵军(教务处副主任)、李宁(总务处主任)、梁巧玲(政教员).

整个评选始终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首先由候选人逐一宣读个人申报事迹材料,之后付主任宣读了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监票人员把72张选票发到了与会代表的手里,投票过程规范,会场秩序井然.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及时地进行了唱票,投票结果如下:

总票数:72张

废票: 0 张

有效票:72张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票情况统计

姓名

得票

姓名

得票

马董男

68

杨伊帆

65

刘嘉莹

48

翟豪豪

45

吕欣惠

43

马超凡

40

蒋心怡

38

张清倩

37

陈静

30

吴阳

28

最后得票最多的马董男、杨伊帆为市优秀学生干部,刘嘉莹、翟豪豪、吕欣惠、马超凡、蒋心怡为市三好学生.

(三)市级优秀班主任评选过程及投票结果

12月13日下午第三节课召开了校中层以上领导、各年级班主任共计35人,对学校推荐的6名候选人进行了投票表决.

与会领导:朱钢林(校长)、张伟奇(书记)、黄杰(副校长);

主持人:付乐(办公室主任);

检票人:张继成(政教处副主任)、崔贵军(教务处副主任)、李宁(总务处主任)、梁巧玲(政教员).

整个评选始终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首先由候选人逐一宣读个人申报事迹材料,之后付主任宣读了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监票人员把35张选票发到了学生代表的手里,投票过程规范,会场秩序井然.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及时地进行了唱票,投票结果如下:

总票数:35张

废票:1张

有效票:34张

市级优秀班主任民主测评结果

姓 名

所带班级

推选结果

占兰

11绘4

27票

陈新

12酒2

25票

吴剑波

12绘1

18票

付小前

11绘2

15票

15票

牛永强

12微3

13票

李新焕

12烹1

4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