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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员日常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02 00:22:11

电梯管理员日常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1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 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 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 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二条 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第三十五条 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20xx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2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二条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第三十五条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0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3

随着铁路的高速发展,大型客运站电梯的安装和使用数量迅猛增加,客运电梯的使用在给旅客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电梯设备故障和管理制度的缺失,旅客电梯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近年来发生了不少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旅客人身伤亡害和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铁路客运站作为社会窗口,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电梯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反响,但目前客运电梯安全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而由电梯安全引起的纠纷也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必须正视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旅客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电梯设备运行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

1 客运电梯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电梯安全基础管理存在差距

1.1.1 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晰

铁路客运车站没有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中,没有按照客运电梯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安全管理责任。安全、客运、设备、职教等相关部门客运电梯管理职责不清,没有明确界定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与分工,没有对相关职责做出明确规定。

1.1.2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客运电梯11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全,缺少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基本制度;未建立电梯钥匙管理制度,也没有设专人管理,缺少三角钥匙使用登记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不严谨,照抄照搬上级特种设备管理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未结合现场实际,不符合车站实际情况,制度无法落实、执行,管理无法到位,在安全管理上产生了漏洞。

1.1.3 电梯法规标准、技术档案缺失。《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技术条件》《电梯试验方法》《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等法规标准收集不齐全;电梯随机文件,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有关资料及监督检验报告保管不全,造成需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和检验检测时缺少相关原始技术资料,不能满足对设备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跟踪确认的需要。

1.1.4 客运高峰时段值守制度不完善。没有制定在客流高峰时段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引导乘客安全乘梯的相关办法、疏导乘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1.5 客运电梯安全风险研判不到位。安全生产分析会没有对客运电梯委托管理单位情况、故障维修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的电梯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措施;设备隐患记录不全面,对电梯日常检查、维保等环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问题缺乏详细记录,也未定期对其进行汇总分析。

1.2 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存在差距

1.2.1 维保资格不符合规定。电梯维保单位没有取得电梯制造单位的授权或委托;部分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资质不符合规定;电梯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每年签订正式有效的电梯维保合同或签订的电梯维保合同超期。

1.2.2 日常维保工作不到位。维保超期现象仍然存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每年都要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维保公司至少15天就要对电梯维保一次。然而,日常工作一些电梯维保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电梯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维保的规定,存在超期维保现象,电梯的维保质量和水平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1.2.3 维保作业违反规定。电梯维保人员维保时单人作业,维保记录大部分只有1名维保人员签认,违反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定。

1.2.4 电梯维保人员业务不熟练。部分电梯维保人员不熟悉自动扶梯梳齿板保护装置、防逆转保护功能和乘客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功能等安全装置的实验方法;不熟悉如何模拟试验自动扶梯梯级下陷功能;在电梯维保过程中缺乏基本技能,电梯维保既缺乏技术力量又缺乏维修设备,维保质量缺少可靠性和安全性,致使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1.3 客运电梯安全隐患整治不力

1.3.1 客运电梯运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部分自动扶梯、基坑盖板安全开关短接,失去安全保护功能;自动扶梯,驱动链断链开关动作后,附加制动器未能动作;自动扶梯梳齿板开关机械装置与电气开关触头安装错位;自动扶梯出口处两侧的栏杆设置,不符合确保扶梯出口畅通的要求;乘客电梯轿门闭合间隙超限;自动扶梯下机房盖板保护开关失灵,防夹毛刷端头过渡圆帽丢失;部分直梯防夹人保护装置动作不灵敏,电梯门在关门中遇障碍物不能及时使门重新开启等安全隐患,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1.3.2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自动扶梯出口处两侧的阻挡装置未固定,可随手打开,未起到阻挡作用;自动扶梯缺少附加制动器;自动扶梯围裙板防夹毛刷装置的端点超过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存在滞阻隐患;自动扶梯的梯级缺失保护装置失效;自动扶梯梳齿板保护开关试验后不能正常复位,设备运行安全保障不到位。

1.3.3 基础设施不完备。突出表现在车站开通运营后,电梯基坑没有安装排水设施,存在电梯底坑墙壁渗水,致使电梯基坑均有不同程度的积水,雨季不能正常使用,因属于电梯遗留工程,无法进行整改。

1.4 职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存在漏洞

1.4.1 存在电梯使用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与实际脱节现象。职工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未纳入年度、月度培训计划中;未对车站相关管理人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进行电梯的法律法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乘用电梯常识的培训。

1.4.2 持证上岗规定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和巡检人员未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未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而从事相应的管理或巡检工作,造成不合格人员上岗。

1.5 电梯应急处置存在差距

1.5.1 应急预案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制定的电梯应急预案不简洁、实用、有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缺少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分工、应急流程图、应急救援联系电话等内容,不能有效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无法有效落实和执行。

1.5.2 应急演练不到位。部分车站没有组织电梯应急演练;有的车站设备部门和客运部门各自进行电梯应急演练,没有组织客运和设备部门的联合演练;应急演练流于形式,对应急救援演练不进行总结、讲评分析。

2 强化客运电梯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明晰管理权责

2.1.1 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客运电梯使用登记、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履行客运电梯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客运电梯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客运电梯用管修水平。

2.1.2 使用管理由客运部门负责。客运管理部门应加强客运电梯日常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客运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客运电梯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和基础台账,掌握客运电梯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加强客运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客运电梯运用管理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1.3 维护保养、日常管理由设备部门负责。设备部门作为客运电梯日常使用、管理、维修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用管修制度,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和维护保养。

2.1.4 培训教育由职教部门负责。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巡检、盯控人员的日常培训学习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培训上报工作。

2.2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2.1 客运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客运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客运电梯安全运行。客运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钥匙管理制度;人员管理以及培训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演练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要对照各项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落实中要不折不扣,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真正树立保证电梯安全的责任意识。

2.2.2 加大电梯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客运车站要进一步明确电梯巡检人员巡视职责,电梯巡检人员每日对全站电梯进行不少于三次的例行巡检,巡检时采取询问、手模、耳听、目视等方法,检查电梯外观是否完整,各种安全标志有无破损,运行状态是否良好;每日开启电梯时要进行试运转,并对设备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电梯运行时要进行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梯停运后要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电梯良性运行。

2.2.3 客流高峰时段电梯值守。客运车站要采取视频监控、远程对讲等装置,对电梯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完善客流密集时段应急预案,加强客运乘降组织,准确掌握客流情况,做到随时发现电梯故障和意外情况,及时在关键部位安排电梯值守人员,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降,确保旅客安全乘梯和运行安全。

2.2.4 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备部门、客运部门、安全部门、维保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积极组织整改,维修完毕经试验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部门对电梯日常检查、维保等环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每旬进行汇总分析,杜绝安全隐患问题的发生。

2.3 强化维保制度的落实

2.3.1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需要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保单位承担,并且按照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电梯使用单位与有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维保合同签订的内容应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责任,达到清晰明确,确保有责可究,按照确定职责落实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避免日常管理无序和混乱现象的发生。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前,应当根据不同制造单位、不同品种的电梯进行评估,对电梯安全性、可靠性和日常维护保养所需的人员、技术、装备和备件供应等进行确认,确保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内有能力和条件保证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安全。

2.3.2 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循职业行为规范,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并接受专业培训,均应持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有效期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等,熟练掌握电梯基本运行理论、设备专业知识、应急操作程序等,能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等各种突发状况,对电梯运行安全能做出正确有效的判断,掌握新技术和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对电梯设备的安全负责。

2.3.3 维保单位以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为重点约定维保期限,明确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维保,维保单位要详细记录维保内容及结果;电梯维保项目和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维保单位维保或自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电梯维保合同内容已经不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或调整维保计划与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使用单位提出建议。使用单位应监督电梯维保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卡控力度,留存相关资质信息,坚决杜绝走形式、超期维保和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参与维保;规范各项记录的填记,对维保项点现场盯控,逐一核对,提高客运电梯用管修水平,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2.3.4 维保单位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工作。电梯维保人员经常检查各项系统是否正常,发生故障及时到位及时排除,待修复后方可使用;每天对机电设备进行清扫、吸尘检查,使机械、电气保持清洁,保持继电器开关动作灵敏,接触可靠;每周对电梯安全设施和电气控制部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看其是否正常;每三个月对电梯所有机械、电气等传动控制与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维护和加油;每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技术检验,根据工作情况修复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根据本单位使用程度可在三至五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大修,包括各部位的轴承拆洗、加油、调整、蜗轮减速机油箱清洗更换新油等;对电梯进行检查维修及问题,要作详细记录以便系统考核各部件的故障情况。

2.4 加强宣传引导

2.4.1 按照相关标准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设置齐全醒目的安全乘梯须知等标识揭示;加装电梯语音提示装置,遇人员乘梯时提示安全乘梯须知相关内容,向乘客宣传安全乘梯常识,引导旅客安全乘梯。

2.4.2 对乘客正确乘梯进行宣传。电梯客运人员引导乘客正确乘坐电梯,面朝运行方向站立,双脚应站在黄色安全警示边框内,切勿踩在两个梯级的交界处, 劝告乘客不要趴在扶手带上,站稳并扶握扶手带;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应由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手拉紧或搀扶搭乘,婴幼儿应由上述成年人抱住搭乘;依靠拐仗、轮椅等辅助器械行走的乘客以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的乘客不能使用自动扶梯;对老人、儿童、大型箱包携带者进行安全引导,使其保持乘梯安全距离;切勿任由儿童沿梯奔跑、嬉戏或坐在踏板上;劝导乘客切勿停滞在上或下地台板处;留心宽松衣物和拖鞋、软底鞋、鞋带等,注意衣物鞋袜不要被扶梯两侧和梯极之间的缝隙夹住,以免发生事故。

2.5 实施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2.5.1 维修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决定了电梯的管理水平。维修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职教部门要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维修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5.2 职教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报的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安排电梯管理和巡检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或巡检工作,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2.5.3 职教部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每年应当对设备管理、巡检、盯控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电梯安全乘用常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保证管理和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使用技能。

2.6 提高客运电梯应急处置能力

2.6.1 规范扶梯安全操作规程。每日开始正常工作前,盯控人员检查确认梯级上无乘客且扶梯周围无障碍物;在梯头或梯尾的启动开关处用电梯钥匙启动扶梯,使扶梯自动运行,视其有无异常现象,查验电梯运行情况是否良好;电梯运行情况一切正常后使用。

2.6.2 电梯发生突发事件后,先通知乘客,立即按压电梯急停开关,停止扶梯的使用,利用喇叭安定旅客情绪,疏散旅客离开电梯,引导到安全区域,将旅客止步牌放置于扶梯出入口处,停止电梯运行。

2.6.3 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客运车站要高度重视客运电梯运行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电梯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部门负责制定预案,突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前期的准备、故障点的处置恢复,到演练后的总结,做好详细的记录,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完善客运电梯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升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3 结束语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4

1电梯日常维护要点

1.1健全制度

为了保障电梯在实际运行当中能够安全有效,电梯的日常维护首先要保证制度的健全。我们在这里谈到的制度健全,指的是一定要对维修工人的实际维护操作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并且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制定定期维护时间表和任务表,通过每完成一项就在任务表上签字的方式,将每一次的巡检和检查都落实到人。一旦出现问题也可以向个人追责。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电梯在日常维护的过程当中,一线的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让他们从自身本心出发来选择完成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不偷懒、不懈怠。

1.2强化巡检

强化巡检是电梯日常维护所应该遵循的第二个路径。电梯是常用的工具,它的实际运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在使用的过程中每时每刻都可能会出现问题,所以在电梯日常维护的过程当中,一定要强化巡检。要安排工作人员对于日常用的电梯进行定时的巡检,最好分早中晚三次,及时发现电梯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电梯本身存在的外观损毁和内部构件的磨损,都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保证电梯的日常安全稳定运行。在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强化电梯日常巡检,一定要注意工作的流程化和规范化,不要将日常的巡检当作是―种仪式性的动作采取忽视态度,而是一定要依照巡检的相关指标,在巡检的过程当中,依据清单所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

1.3制定应急预案

电梯的应用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所以每一部电梯在运营的过程当中都有可能存在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应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在这个时候,做好应急预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制定应急预案,首先应该围绕电梯的使用方式来进行,不同类型的电梯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本身的诉求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是不同的,电梯的管理者和日常的维护者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现实状况,针对可能存在的诸如人员被困、电梯坠落等等问题,做出有效的应急预案,同时对一线的工作人员进行卓有成效的培训l,让他们及时判断、及时预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且采用合理的方法,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2电梯维护要点

2.1重视制度管理

电梯的日常维护首先第一个就是要重视制度管理,一定要将电梯的日常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在排好值班表的基础之上,也要将每一个人的日常工作流程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采用清单的方式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和巡检所必须要做到的一些事项,同时针对电梯部件出现磨损等情况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

制度化和规范化是电梯维护的核心和根本。因为电梯的运行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用规范化的管理方式来对电梯进行管理,符合电梯日常保养工作的本身的特性。与此同时,制度化管理不仅仅包括规范化的制度的制定,还应该强化执行环节,对于那些在日常工作当中认真地履行公司所规定的相关保养标准的员工一定要予以奖励,而对于那些在工作当中没有责任心而导致出现一些问题的员工要予以一定的惩罚,用这样的方式来鼓励一线员工正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2强化人员管理

梯日常维护的第二点还是要强化人员管理,电梯的维护保养是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电梯的日常运行的过程当中,一旦出现问题需要得到专业人员及时有效的维修。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应该考虑引入专业化的电梯维修技术人员,让他们参与到电梯的日常工作管理当中来,同时一旦电梯出现问题,公司还应该积极与电梯厂家联系解决,与技术人员相互配合,共同解决电梯可能存在的隐患。当前有很多物业公司出于本身节约运营成本的考虑,往往在进行电梯维护和维修的时候不愿意更新硬件,不愿意过多地投入成本,更新硬件,这实际上将给电梯的乘坐者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也影响了企业的声誉。

2.3建立远程监控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5

电梯是为公众服务的重要特种设备,从2014年开始,国家对于电梯的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提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医院是为大众服务的场所,医院电梯尤其是医用病床电梯的垂直运送急、危患者,是赢得患者生命宝贵抢救时间的重要措施。医院一般缺乏专业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于电梯安全管理认知程度很低,对电梯的安全管理重视程度较低。为此,开展医院电梯的有效管理,预防电梯安全事故出现,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十分重要。

1 医院电梯安全管理

1.1 成立电梯安全管理部门

对于医院来说需要建立电梯安全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医院需要依据使用电梯的数量配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通常来说在用电梯是0部之下的需要设置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用10部以上的需要设立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部门。所有从事电梯安全管理的人员与相关操作人员依法获得电梯管理员证以及电梯作业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操作。

1.2 建立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该至少含有:电梯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电梯司梯人员岗位职责、电梯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电梯司梯人员的培训制度,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等。

1.3 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该含有以下几项内容:电梯的出厂合格证、电梯重要安全部件的试验报告、电梯安全维护保养说明书以及电梯技术图纸等技术资料与文件等;电梯的安装、竣工与递交资料;电梯的验收检验报告与电梯的定期检验报告;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电梯定期日常检查记录与电梯的日常运行记录等;电梯维修与改造记录,电梯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等。

2 电梯的日常管理

2.1 新安装电梯

对于新安装的电梯,需要经过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后才可以投入使用,并在投入使用之前或则是在投入使用一个月内,需要向当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电梯的检验合格标志需要置于电梯轿厢内部显著位置,一般挡在轿厢内操纵盘位置。对于电梯轿厢显著位置必须粘贴注意事项,其应该含有乘客均匀分散乘坐;禁止在轿厢内蹦跳与摇晃;电梯出现故障被困后立即对外取得联系,并保证镇静等待救援;出现火灾地震之后严谨乘坐电梯;医用病床电梯应该告知患者乘坐电梯应该有义务人员或家属陪同。电梯起,停时消耗的电能会多很多,同时乘电梯的人可能第个楼层都有。为此对于10层以上的电梯应该实行分开,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物,在客流量较大的情况,实行分开单双层,也就是一部电梯只在单层停靠,异步只是在双层停靠。

2.2 已用电梯的检查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天都需要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其主要含有含有:光幕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的声音、电梯的警铃与通话装置是否正常以及电梯机房设备是否正常。对于电梯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立即处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决定停止电梯使用,并及时告知医院的负责人。

3 电梯的维修保养

3.1 电梯的维护保养

对于电梯的维护保养需要由电梯生产制造单位或者是依法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以及修理许可证等单位进行,医院应该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保养服务合同,维护保养单位依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每月最少开展两次的电梯清洁、以及保养等。对于签订维修保养服务合同的时候,医院需要选择电梯生产制造单位,对于新投入的电梯,都必须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电梯质量保证期内生产制造单位定期的回访不能代替日常的维护保养。

3.2 电梯的维修与改造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障中出现常用零件磨损、小故障的排除等,因为维护保养单位负责更换或维修处理。依据电梯有关技术资料的论证,电梯每运行3年需要开展1次的中修,更换老化的部件,电梯门吊挂轮等。对于运行5年需要开展一次大修,更换曳引轮、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等重要安全部件。

3.3 降低电梯能耗的办法

及时更换老旧故障部件是提高单个电梯工作效率、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对故障频发的电梯,要制定特殊的维护方案,增加维护次数,减少临时故障时间。另外,对电梯照明、通风系统做到智能控制,在长时间无人情况下能自行关闭照明、通风,减少电力损耗。在工作日下班期间及节假日等人员少的时间,只保留必要数量的电梯运转,减少电梯不必要的损耗。实施中可以先在每栋楼关停一部电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再做相应调整。比如一部6KW的电梯,按25%的利用率来算,一天的可节省电量为:6×25%×12=18度,一个月(30天)就是18×30=480度电,这还不包括照明、通风、控制系统的损耗,长期坚持对节省电力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4 结语

医院至少每年需要举办一次电梯困人急救演练,演练前应该依据应急救援预案策划演练脚本,充分的做好演练准备演练应真实、有效、保证安全。演练后应进行分析、总结与评价,体现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 杨金荣,王芳.早期风险干预在医院电梯风险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医疗装备,2016(21):59-60.

[2] 郭枫.医院电梯安全管理的策略[J].医疗装备,2016(09):104-105.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6

前言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医疗机构需求的不断扩大,医院建筑也逐渐向高层超高层发展,电梯作为一种便捷、快速的垂直交通运输设备,越来越多的应用其中,为患者能够及时到达治疗科室、接受有效治疗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因此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减少安全事故,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电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内涵和重要性

电梯是机电一体化的大型特种设备,其结构复杂,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安装、机械磨损、使用环境、维护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类故障,这些都会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和寿命。据调查统计,在众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在已发生的电梯事故中,由于维修保养不善、管理不当所导致的则占到90% 以上,由此可见对电梯设备进行正确、及时的维修保养是非常必要的。

电梯的维修与保养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这项工作要求不仅要根据电梯的故障特点和原因所在结合实际情况对电梯的结构和性能做必要改进,修正电梯的非正常状态,而且还要对电梯进行日常性、周期性的检查、测试、调整,通过不断校正各部件的安装标称尺寸要求,使其在规定范围内正常运转,特别是要做好大部件即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抱闸及门锁的保养工作,及时更换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部件,同时进行必要的整机清洁、运转部件和结构件除锈、防锈,保证良好的绝缘性和充足的电源供给,防患于未然,降低电梯的故障率,延迟大型修理周期,延长电梯使用寿命。

2.电梯运行常见故障

虽然电梯的种类繁多,结构各异,但是他们之间都有很大的共性,常见故障主要出现在在以下两个方面:

2.1机械方面

①连接件松脱引起故障;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安装原因、运行振动等造成紧固件松动,使机械零部件移位、脱落或失去相对程度的配合,例如一些联结螺栓松动、导轨变形、导轨连接台阶过大、安全钳动作形成的痕迹、曳引钢丝绳拉力不均匀、导向轮和反绳轮轴承磨损等,都会使电梯在运行过程中产生震动,对电梯的舒适度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②自然磨损引起故障;带伤运转机械零部件在运转时,会产生磨损,磨损到一定程度, 必然会影响其正常运转,如此恶性循环,若不及时更换,就会发生故障甚至引发人身设备事故。

③系统引起故障;系统出现故障或不当都造成电梯转动部位摩擦生热、烧死,损坏滚动部件,造成活动部位的抖动或卡滞现象,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

2.2电气方面

①电压故障;如控制电路的电源电压异常则会导致电梯运行速度的不正常,电压过高,可能会烧毁继电器线圈;电压过低,则会引起曳引主机制动抱闸无法打开。

②安全保护电路不正常动作;阻容元件参数改变,可能使相序保护电路出现非保护动作, 或由于机械联轴结脱离、电气断路等原因导致无速度反馈信号,均会使安全保护电路非正常动作。

③电气元件的触点被尘埃污染,引起电气线路、电气元件短路或断路,也很容易发生事故。

④由于继电器不吸合,或继电器触点,安全保护触点、联锁触点的磨损和不动作,会造成电梯不起动、关门夹人、不开门或不正常开门、平层超差、冲顶撞底等故障。

⑤电气开关安装不当,信号采集错误导致的断路故障。

⑥电气元件老化、失效、受潮造成绝缘失效,从而引发短路故障。

⑦电磁干扰引起的故障。

由以上常见电梯故障原因分析可以看出,电梯一定要坚持定时、定期、定向的维护保养。当电梯一旦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故障情形、发生经过,分析判断故障发生的机件及部位,及时排除险情。

3.电梯维修保养中存在的问题

3.1重运行,轻安全

部分电梯工作人员认为只要电梯在正常运行,那就没有问题,忽略了电梯的预防性检修和日常保养,不注重电梯的安全项目整改,不主动查找和发现电梯所存在的事故安全隐患,平时巡查不仔细,走马观花,甚至连过场式的巡查都不按时、按量执行,小患酿大祸,不出事故不到现场,这种思想上的松懈使工作人员放松了警惕,是电梯事故隐患存在的最大人为影响因素。

3.2重维修,轻保养

电梯的管理主要内容就是运行、维修、保养,维修和保养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和保障,在工作中我们往往会存在一种错误的倾向,就是重维修,轻保养,电梯坏了才修,修好了就放行,不做保养预防工作或者保养工作不细致,这样会导致更多的故障出现,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做好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是我们的主要工作重点,维修人员必须对每部电梯都制定详细合理的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的执行。国务院2009年重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每台电梯应当至少每 15日进行一次清洁、、调整和检查。条例中还以电梯的各部件是否易耗损、是否主要部件及是否安全部件等为标准,划分了每半个月、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对电梯实施保养的基本项目,其中,规定半个月保养的项 目有26项,一个月保养的项目有43项,半年保养的项目为66项,一年保养的项目为7项。

造成电梯维保工作缺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维保人员专业技术不过硬,维修经验不足。维修电梯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广泛,首先要从理论上分析产生故障的原因,然后才能动手维修,这就要求电梯维保人员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掌握电、钳、焊等相关技能,熟悉电梯构造及运行,遇到故障能及时分析判断并作出处理。但是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单位的运营、管理等问题的制约,有些维保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甚至有的都没有维保资质,未经过专业的学习培训就上岗工作,有的单位还会允许学徒单独维修电梯,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了解甚少,又缺乏维修经验,当遇到问题时就理不清头绪,无从下手,不能及时排除电梯故障。

(2)维保人员工作量增大,超负荷工作。随着电梯用量的不断增大,相关的电梯维保人员数量却没有同比增长,造成了电梯使用与维修之间的不配套,电梯技工人才的培养跟不上,后继人员紧缺往往会造成现有维保人员的工作量加大甚至超负荷工作。长期疲劳工作会导致维保人员精神紧张、疲惫,容易在判断故障时产生失误,工作不够细致,对维修造成不良影响。

(3)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有些使用单位的领导不注重电梯问题,安全意识淡薄,上行下效,很容易对下属维保人员的思想造成影响,麻痹大意,最容易诱发事故。另外电梯维保工作划分不明确,责任主体模糊,一旦发生事故,则互相推诿,这也是做好维保工作的一大阻碍。

(4)缺乏电梯维保管理系统。一般电梯使用单位很少对电梯建立专门的维保信息管理系统,平时的巡查维修记录也不够详尽,电梯反复出现问题则每次都要从头至尾检查一遍,不仅浪费时间还浪费资源,如果建立起详尽的电梯维保信息系统,制作电梯档案,就可以依据电梯的使用情况、故障情况、检修情况等制定相应的维保计划,汇总电梯日常巡检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然后对症下药,提高维保质量,降低电梯的故障率,可做其他电梯维保工作的参考和借鉴,同时也可以增加维保人员的工作经验。

4.加强电梯维修保护工作建议

4.1更新电梯硬件设备,建立电梯远程监控系统

电梯的正确、正常使用可以减少部件损耗,降低电梯故障率。在电梯中设置远程监控系统,为电梯故障报警、日常管理、防范隐患提供了管理平台。通过电梯轿厢内的音、视频系统,工作人员可以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还可以监管乘客乘梯时的不良行为,例如长时间阻挡电梯门关闭,在电梯轿厢内蹦跳、吸烟等危害电梯安全的举动,及时予以警告、教育并帮助改正。除此之外,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可以通过远程系统跟乘客取得联系,安抚被困人员情绪,正确处理电梯故障,避免因乘客错误操作而造成事故。

4.2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1)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修的责任主体。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保养等都是电梯安全运行的影响因素,在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和保养是电梯正常、安全使用的前提和保障。这项工作肩负着乘客的人身安全,专业要求高,承担责任重。因此,应建立专业、专门的电梯维修保养队伍,维修人员应参加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值班制度,24小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发生故障时能够有人及时可靠的进行处理,并按时对电梯进行保养。围绕电梯的安全管理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杜绝不负责任的,违规作业,责任到人,赏罚分明,确保工作到位。

(2)制定详细的电梯维修保养规章制度。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把电梯的正常使用、维护和保养纳入正轨,使管理和维护工作责任明确、有章可循,使电梯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是预防故障发生和确保电梯长期安全运行的基础。

①制定电梯保养检查制度。定时定期的对电梯进行保养可以有效的降低电梯故障发生率,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如果长期不保养,则会造成电梯故障频繁发生,需要多次、长时间的停机修理,不仅耽误电梯的正常运行,严重的还会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电梯的保养包括安全设备、运行设备及电气控制设备三种保养。对电梯应制定日、周、月、季、年保养计划,并严格按照保养检查计划进行。另外每天都要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清洁轿厢卫生;每周由专业维保人员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主要检查信号灯及各零部件使用状况;每十五日对电梯进行一次调整、检查;每月都应对安全装置及电气控制装置进行系统仔细地检查;每季度对重要机械部件及控制回路系统进行调试;每年进行一次全方位的保养和修整,对全部安全设施和主要机件进行全面的拆卸、清洗,检测磨损情况,依据磨损程度维修或更换,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

②制定电梯安全维保操作规程。电梯维修人员在进行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维修与保养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修理前要挂牌警示,通知电梯管理人员,停止电梯运行;对转动部件进行维修时要断开开关:若要在轿厢顶维修,首先应将轿项可靠固定,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同时提供足够的照明,运行时采用检修速度,防止维修人员滑倒跌入井道;检修完成后要收回所有警示牌,锁好电梯检修操纵控制盘,然后通知电梯管理人员运行电梯。

③制定电梯档案管理制度。每部电梯都应有自己的档案资料,包括电梯制造厂家名称、电梯出售厂家名称、电梯出售单位名称、电梯类型、设备编号、技术参数、合格证书、使用说明、维修说明、电气装置安装图、配线情况、机房井道土建结构施工图、建筑电梯布置图、电梯运行调试记录、电梯运行常见故障、产生原因、解决方案等等一系列和电梯相关的资料都应齐备。建立电梯档案能够提高电梯管理的效率,也有利于维保人员及时解决电梯故障。

4.3加强维保人员培训,提高维保人员素质

(1)专业能力培训。电梯维保人员必须要通过专门机构的专业理论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要掌握电梯结构、安装工艺及要求,电气工作原理,熟悉电梯性能,具备应有的业务水平,并通过相关技能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同时维保人员还必须熟知国家相关的安全作业的法规、制度和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培训并不是在电梯正常安装使用后就可以终止,随着技术的发展,高科技在电梯中的应用也会越来越多,与时俱进,才是培训所应达到的最终目的。

(2)职业素养培训。一个合格的电梯维保人员不但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能力,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强大的心理素质。如果维保人员责任心差,不热爱本职工作,就会在电梯维修调试时马马虎虎,得过且过,致使电梯带病运行,危害安全。电梯的维保工作由于环境限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强大的心理素质有利于维保人员克服环境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准确判断故障原因,有利于维保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3)应急处理培训。对维保人员进行应急能力培养也是十分必要的。应急处理培训的内容包括:电梯开梯停梯方法、电梯困人救助方法、电梯紧急故障常用处理方法等。当遇到电梯困人时,首先应和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告知被困人员保持镇静,尽量往轿厢后侧靠,不要做错误的操作,等待救援;同时维保人员应准确判断轿厢位置,进入机房关闭电源,如电梯未平层,则手动控制,使轿厢逐步移动至接近厅门为止,开启厅门,协助医护人员或者乘客离开轿厢。电梯使用单位应对维保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救援演练,锻炼救援能力,这样在真正的事故发生时才能沉着应对,快速反应,采取最优救援方案,挽救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4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除了电梯安装、使用、维护之外,电梯安全知识的普及也是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中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我国每年发生的电梯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电梯安全知识普及不到位造成的。对此,单位领导首先要重视起电梯管理工作,然后可以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电梯相关知识和正反面案例来加强维保人员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保证维保质量;其次,在电梯的使用功能上可以分类对待:客用电梯、医用电梯,分别搭载普通乘客和病患、病床,实行单双号运行和群控功能,使电梯能够有序、高效运行;最后,对电梯乘客也要广泛宣传正确的乘梯知识:如小孩乘梯需有大人陪同,乘梯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乘扶梯时要手握扶手带,乘扶梯时双脚要站立在黄色安全边框内,在候梯厅张贴电梯使用知识挂图,在轿厢内悬挂“乘客须知”标牌,对扶梯悬挂防碰警告标志及乘客使用规定标牌等。只有加强电梯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电梯安全的监管系统,才能给广大居民提供可靠、便利的使用环境。

5.总结

电梯的正常运行离不开维修和保养,离不开安全管理。电梯的发展和日益普及对相关的电梯管理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切实落实电梯维保工作,才能确保电梯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2009

[2]黄玮华.浅谈电梯维修保养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科学之友 2010(8)

[3]李锡伟.基于电梯常见故障诊断及解决措施的初探.建材发展导向2011(11)

[4]李秧耕.电梯基本原理及安装维修全书.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

[5]勾晓波等. 电梯维修保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现代企业教育.2012(3)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7

电梯已经成为民众日常生活工具的一部分,尤其是城市化建设,高层建筑不断增多,电梯的普及率不断上升,电梯安全运行的价值不断受到重视,尤其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电梯安全事故,让人们对电梯安全运行敲响了警钟。

一、电梯安全运行影响问题

(一)电梯设计层面问题

电梯设计阶段对整个电梯后期安全运行有重要的影响因素。在设计环节中,设计师通常会不重视部分安全技术评价。设计者需要全面科学的考虑到电梯设计与影响后期运行的多方面因素,并且较好的对工作人员与乘客在电梯设计与电梯正常运行方面建议的收集吸纳。在设计方案审查期间,需要确保电梯技术人员参与其中做出宝贵意见与建议的提出。此外,电梯设计与制造单位也是整个设计阶段的中较大的隐患方面。

(二)电梯安装施工层面问题

电梯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安装过程中环境、物质各条件支持也对后期使用起着重要的决定性影响。在安装中,部分电梯由于型号不匹配,土建设计不规范等会导致电梯在运行中缺乏良好匹配性的环境条件;部分情况会由于土建施工与供电系统缺乏质量保证,电梯机房通风条件差,电梯运行中温度超高或者供电电源存在超标性的波动,进而导致“死梯”的存在;或者因为电梯井道大量进水与底坑大量积水而促使电梯无法有效安全运行。

(三)电梯设备层面问题

同时电梯设备本身也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例如质量性能较差、使用年限长而导致设备老旧损坏;长时间磨损与维修周期延长、机电产品技术不足等都是导致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已经投入使用了15年及以上的住宅电梯,一般属于早期电梯产品,其设备档次相对较低,老化情况严重,已经步入到电梯使用故障的高发阶段。对于新电梯设备,房地产开发商在投标过程中会刻意的降低成本消耗,因此报价较低,选择低端性的电梯产品配备,同时在采购合同中并没有对电梯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保质保修时间等内容作出明确规范的约定,进而导致业主利益受损,容易引发相关纠纷,甚至导致不良。

(四)电梯日常管理层面问题

物业在日常管理中没有执行到位,电梯安全管理的机构与工作人员缺位。电梯安全管理责任方缺乏对电梯安全管理的对应机构支持,缺乏统一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没有专业专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即便提供一定管理人员,也会有无证上岗的状态。同时在不同小区与不同物业情况中普遍存在各自为政,并没有形成稳妥规范的管理模式。在业主做房屋装修中,物业缺乏合理性电梯使用的规范指导与宣传,进而引发电梯受损;业主或者物业机构在电梯运行使用上的职责缺乏明确划分,同时对于维保工作缺乏实际有效的监督管理。电梯出现故障不能有效及时的反馈或告知维保单位,从而导致维修不及时;业主或者物业没有较好的做到主动性的报检,在检验不合格后未能及时调整处理,或者置之不理,进而导致电梯非安全状态运行。

(五)电梯使用者层面问题

业主在电梯使用中也会因为不规范性使用导致电梯安全运行受到影响。业主在房屋装修中进行物料搬运的粗放性操作,形成电梯超负荷运载,例如超员或者超重、电梯开关强行性使用、电梯内部大幅度打闹与吸烟等,导致电梯使用安全与寿命存在一定影响。在使用中会人为性破坏电梯外召按钮、内部楼层按钮、报警装置、门外消防开关、厅门与轿门等。相关人为性破坏都加速了电梯的耗损速度,同时导致电梯故障更容易发生,甚至导致困人等严重性问题。

二、电梯安全运行主要影响因素

(一)缺乏足够重视

无论是电梯的设计人员、施工安装人员、物业管理机构、业主,都缺乏足够的安全运行意识,一味的追求低价、便捷,进而导致低端电梯运用、不安全的施工安装、不规范的使用与不科学的日常维护保养。相关工作人员缺乏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与意识层面认识,缺乏足够经验,从而在实操中不能有效保障工作效果。

(二)维修人员因素

在电梯维保人员中,部分人员缺乏专业资质与经验,进而导致维保工作缺乏技术层面的保障。甚至部分人员不了解安装工艺,不能满足日常电梯安装调试与维护的程序需求,导致工程质量严重受损。部分电梯维保人员只是单纯挂靠在一定单位,但是并没有专业稳定的人员管理机制,进而无法保障维保工作品质。

(三)施救管理因素

对于电梯故障的救援处理,有对应规定说明,维修人员需要按照标准计数到场施救。如果处于直辖市或者同一区域范围内,需要在3分钟到场;如果在其他地区,需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但是相关维保单位并没有依照施救要求做对应的应急措施与方案设定,同r也会存在维修人员到现场后缺乏专业高水平,导致救援进度延迟,进而导致电梯事故发生率提升。

三、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对策

电梯属于频繁启动、制动、正反转使用的交通工具,甚至在每分钟时间内可以有120次的频次,相关操作部件也较多,因此存在较多的风险性。使用管理中需要保持一定规范性。首先需要规范好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单位使用制度,引起人们足够重视,提供一定维护性保证措施,定期对接维保单位做维护保养,做好电梯检验工作,做好日常使用规范宣传,提升业主规范使用水平。在电梯附近要做好正常使用电梯或者遇到紧急问题的处理对策,保证电梯性能完好,遇到紧急问题可以做出及时的发现与调整。维保单位需要保证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与经验,提升维保工作品质。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操作中依照规范流程与技术标准进行,不可以随意打乱流程出现违规操作的行为。维保工作中要进行多人配合操作,做到工作相互监督与辅助。电梯故障施救工作要保证及时性与专业性,展开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及时发现故障,面对受困人员做好有效安抚,第一时间通知施救单位,施救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施救,保证技术专业性,避免施救延误。要落实好限速器-安全钳等安全装置配备,如果电梯存在超速、运行失控与悬挂装置受损时,该安全装置会快速的让电梯轿厢在导轨上制停,进而让其保持静止的安全状态,避免由此引发人员伤亡与设备受损。

四、结束语

电梯安全运行存在多种问题,要针对实际情况做好运行管理工作。无论是设计单位、安装施工单位、维保单位、使用单位,都需要依照标准做安全化管理的优化,确保安全运行就是维护各方利益,维持社会良好秩序,保证电梯工具正常平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蒋宜杉.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分析[J].科技风,2014,(7):85-85.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8

电梯作为高层建筑电气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日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电梯系统内部结构和运行原理比较复杂,并且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一旦电梯运行出现故障,会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电梯的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不断提高电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 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现状

1.1 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意识淡薄

很多电梯使用单位没有严格按照《电梯安全监察条例》,按时对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该监察条例明确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的内容和项目,并且电梯运行每半个月必须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使用单位忽视相关规定,不仅没有按时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而且没有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不重视电梯的日常保养、预检预修和安全项目整改[1],并且只要电梯不出现故障,从不主动进行管理和保养。

1.2 维修保养不及时

《电梯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负责整个电梯的运行安全。但是很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应急水平较低,在电梯出现运行故障后,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没有完善的救援预案和应急措施,在电梯故障排除过程中耽误很多时间,救援进度较慢,很容易发生严重的电梯事故。

1.3 维修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一些电梯维保单位涉及多方面的业务,工作面较广,对于电梯使用单位没有安排固定的维修保养人员,每次派出的维修保养人员变动较大,这给电梯维修保养带来不利影响,影响了维修保养效率和质量。同时,一些维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缺乏专业的维修保养资质,甚至很多维修人员在上岗之前没有进行专业的技能培训,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知识了解较少,不熟悉电梯内部构造和运行原理,维修保养水平较低,无法在最短时间内排除电梯运行故障。

2 电梯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电梯运营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在保养、维修、安装、制造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承担较大的责任,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提高管理、保养和维护水平。其次,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规范电梯的管理、保养、维修和使用,明确电梯维护和管理责任,使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消除电梯的安全隐患,确保电梯长时间稳定运行。并且严格把关电梯的维修保养、使用、安装、定货、选型等方面内容[2],构建健全的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范,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的日常记录,为日后的电梯检验和维修提供重要资料。最后,以电梯安全管理为核心,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开发电梯运行安全管理系统,加强运行监管和维修监测,全面了解电梯的维修保养和运行情况。

2.2 做好电梯安全知识宣传

一方面,通过宣传反面或者正面案例、电梯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维修、管理和使用单位高度重视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如电梯停梯处理方式、紧急事故维修、电梯故障应急措施、电梯困人救援措施等,并且向电梯乘坐人员宣传乘梯知识,如严禁携带任何易爆易燃物品进入电梯、小孩乘坐电梯应有大人陪伴、乘坐电梯时应紧抓扶手带等[3]。

3 电梯的维修保养策略

电梯维修保养应注意对电梯的日常检查和周期维修保养,结合电梯运行情况,对电梯可能发生的故障做好相应的预防和维修措施,对于电梯运行故障,准确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故障维修保养措施,确保电梯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式维修保养应提前编制科学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准备好相关维修设备和工具,安排专业的维修保养人员,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在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落实电梯维修保养责任制,安排专门的电梯维修保养人员,明确电梯维修保养的职责,强化维修保养人员的责任意识,一旦电梯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对于没有坚守岗位的维修保养人员追究其相关责任。

(2)采取周期制,定期对电梯维修保养,工作人员应定期清扫电梯系统的机电设备,做好吸尘清洁处理,使电梯机械设备保持干净整洁,每周重点检查电梯电气部分和安全设施,一旦发现缺陷或者问题,及时进行维修调整,每三个月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分析电梯的运行状态,消除安全隐患。

(3)采取年制对电梯每年进行一次专业检测,结合检测结果,更换或者修复严重磨损的零器件,并且每三年或者五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大修,包括拆洗电梯轴承、添加剂、清洗减速机油箱等[4],提高电梯的使用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4 结束语

近年来,电梯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梯的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直接关系着电梯的运行状态和使用寿命,结合当前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现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做好维修保养,排除和检查电梯故障,为人们提供一个便利、安全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婷婷,徐鑫.电梯维修保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黑龙江科学,2014(03):109.

[2]张俊逸.浅谈电梯使用管理基本要求[J].科技视界,2013(20):60.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9

由于电梯是一种高技术特种设备,运行距离短,但负荷不稳定,起制动频率高,开关门次数多,整机运行磨损较大,加之维保人员素质低,出现故障的概率较高,因此电梯的安全运行不仅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更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必须有很好的维修保养才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一、电梯维护保养的意义及内涵

电梯是高层建筑物中垂直运输交通的专用设备,是一种对人身安全关系重大的特种设备,已被国家列为特种行业,并颁布了一系列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若管理不善,没有专业的、完善的维修保养,有可能诱发恶性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财产的意外损失。电梯保养单位如果对日常保养工作不落实或工作不仔细,电梯就不能正常的运行,故障率升高,甚至还会带来人身伤害。一些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的运行管理粗放,重使用,轻管理,维修不规范,维修工技术素质和技能偏低,不遵守电梯维修安全规范,加之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维修资金不到位,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维修保养(国家规定,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必须得到电梯生产企业的委托),以及不按规定实行年检等,以致存在较多电梯运行事故隐患。据有关资料介绍因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违章作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百亿元,人员伤亡达到惊人的数字。

由此可见,维保是反复进行的环节,对电梯的使用寿命起着直接的关系。合理的维保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企业的一个市场资源。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如此重要,地位如此之高,无论是电梯生产厂家还是用户、维保单位都应引以重视。

二、电梯维护保养的几点简要

1、加强电梯法制法规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大力宣传国家制定的电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使用单位与使用者的安全意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制定和完善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执行,加强重视电梯的维保工作。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还要学习电梯的基本冬业知识以及维保知识,了解电梯工作原理,不但可以解决电梯的常见问题,而且还能更好的监督维保单位按照《条例》和《规则》要求的内容进行维保,还要每人对电梯的使用情况记录下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维保人员来处理,这样才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2、加强电梯日常使用管理。电梯是楼房里上下运送乘客或货物的垂直运输设备。管理别要注意使用中的安全,因此必须建立规章制度。根据电梯的运送任务及运行特点,确保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是至关重要的。确保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重视加强对电梯的管理,建立并坚持贯彻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2)有司机控制的电梯必须配备专职司机,无司机控制的电梯必须配备管理人员;除司机和管理人员外,还需根据本单位所在地具体情况配备维修人员,条件许可的单位应配备专职维修人员,不能配备专职维修人员的单位,也应指定一名钳工和一名电工兼任电梯的机、电维修工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保持情绪相对稳定;(3)制定并坚持贯彻司机、维修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4)制定并坚持贯彻维修人员的日常维护和预检修制度,各负其责;(5)司机、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等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停止使用。(6)停用超过一周后重新使用时,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继续使用。

3、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市场。遵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规定,在对取得了电梯维修保养施工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外,还应强化对没有在本地取得施工许可证,而从事维修保养的单位或人员的准入管理。建议要求各厂家必须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特种设备行政管理部位对其职能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施工;并且同时不定期地对其维修保养质量进行考评,从而实现特种设备行政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数据动态关联、互动共享,共同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工作质量,促进维保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

4、使用单位在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时,应选择一此实力雄厚、有信誉的维保单位,要求维保单位认真履行维保合同,每月两次对电梯进行月维保,每个季度、半年、一年进行全方位的维保,认真填写维保记录,发现电梯故障立刻解决。有条件的维保单位可以实行电梯维保信息化,维保人员每次进行维保,系统都会把维保的项目内容详细的记录下来,通过网络传送到维保公司,这样就能知道维保人员是否能按时维保,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维保,保障了电梯维保质量。

5、完善电梯的应急救援。电梯的应急救援包括明显醒目的报警方式提示、有效畅通的应答和及时安全的救护等多方面内容。目前了解电梯基本知识和应急救援的人员不多,而乘客对电梯救援了解不足,遇到紧急情况就惊慌失措,或者不按正确的应急救援方法逃生,往往会酿成严重事故。所以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第一步就需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因此电梯明显醒目的报警方式提示是必不可少的。目前主要的提醒方式是在电梯轿厢内张贴紧急报警有关说明,告知乘客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注意的事项。其次,当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电梯的管理者对乘客发出的求救信号应能被有效接收。这点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电梯困人等紧急情况,有效的应答可以安抚乘客的紧张情绪,大大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最后,电梯的管理者接到求救信号后,应该马上联络电梯专业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并按紧急操作说明与要求尽快将乘客解困。

综上所述,电梯是高层建筑物中垂直运输交通的专用设备,电梯正逐步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少一部分,电梯能否正常运行,除了电梯的制造与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外,电梯在运行期间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好坏也是至关重要。因此,加强电梯设备的预防维修及长期保养,减少故障和停梯时间,使电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一项经常性的、十分重要的工作,这对提高维修速度,提高安全运行的服务水平,具有的参考价值。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10

1、关于建筑物中电梯数量的设计和选型问题

一幢楼房要配置多少台电梯,在建筑设计的相关规范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它主要考虑层高、该楼的用途(办公、宾馆、住宅、医院等)、每层楼人员进出数量、消防要求等综合考虑来确定配置电梯的数量及型号。对于住宅小区,开发商为减少投入,首先在电梯数量的配置上做文章,不严格按照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配置相应的电梯数量,如高层住宅每层住40人,层数为24层以上应设置3台额定载重量为1000kg的电梯,结果只配两台,然后再在选型上做文章,本来是额定载重量为1000kg的改为800kg,这样就造咸了电梯使用时捅挤,超载情况随时发生(当超载保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就发生蹲底或冲顶)。另外重要场所电梯功能的配置也很重要,如是否该选配停电应急保护装置等,当电梯投入使用后,就埋下了不安全因素。

还有电梯作为机电产品,发生故障是肯定的。只是像其它机电产品一样,不同的品牌有不同的故障率,好的品牌故障率肯定相对较少,有的开发商在新建楼盘时,只为了省钱,不注重品牌。

2、关于电梯安装过程的监督问题

大家知道,所有建筑工程都必须有监理公司。我们在工作中了解到,大多数建筑工程的监理内容除了土建外还包括电梯等机电设备,可是监理对于电梯的安装基本不过问,等电梯安装完毕后找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既没有针对电梯的监理方案,也没有电梯安装过程的监理记录,有的大多数都是照抄安装单位的记录,或由电梯安装单位代替监理单位填写监理记录。在电梯安装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电梯井道和机房(如果有)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对电梯安装条件作出确认。我们在日常的电梯安装验收检验时,就发现部分电梯顶层高度不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处理的结果是只有对电梯机房进行土建改造,重新安装电梯主机。电梯安装过程有一部分是隐蔽工程,应该由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和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人员来完成,我们遇到的建筑工程监理公司人员只注重土建质量监理,而不搞电梯安装质量监理。结果是安装完毕后的监督检验发现不少需要整改的问题。

3、关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问题

电梯安装完毕,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就交付使用单位。现在电梯较集中的场所应该是居民住宅小区、机场、大型商场。我们了解到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大多没有对电梯安全管理的知识,为了节省费用也不派人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没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当然也不会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或预案),导致物业公司对电梯的安全使用造成了不少事故,如:保安擅自用三角钥匙打开电梯厅门直接坠入底坑伤亡的事故、物管公司人员在电梯因故停车放人时操作不当,被放人员直接溜进底坑伤亡的事故等。还有使用环境的不同和乘客素质的高低同样影响电梯运行的安全,特别是医院、酒店、KTV场所,乘坐人员野蛮乘梯在所难免,经常会造成电梯故障甚至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关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问题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直接关系到电梯的安全、舒适,可靠运行。但由于目前电梯维保市场混乱,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越演越烈,难以保证电梯的维保质量,投诉不断增加。《特种设各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级别的许可,但跨地区挂靠的现象非常严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又没有有效的办法杜绝挂靠形为,所以造成了电梯维保市场的低价竞争,结果是质量得不到保障,小问题不解决,日积月累,造成经常死机,电梯由维保变成了维修、更换部件,大大增加了用户的开支。

电梯管理员日常例11

从电梯的产权角度来划分,电梯分为产权单一的电梯、多产权共有的电梯。产权单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商场等企业单位的电梯很少出现问题投诉现象。多产权的电梯主要以小区电梯居多,小区的每个住户对电梯都拥有产权,每个人都是电梯的使用者,多产权共有的电梯都是由物管公司负责管理,物管公司找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保。据统计,近年来通过网络、电话等渠道反映的电梯问题,90%以上属于多产权主体的电梯,反映的电梯问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多产权共有。

二、目前多产权电梯存在的问题

1.电梯选型问题。多产权的电梯在选购前产权拥有人还不够明确,一般由房屋开发商自行选购电梯,有的开发商为了节省开发成本,会选购档次较低的电梯。对于楼层较低、运行速度较慢、人员上下频次不高的楼房,可以配置档次不太高的电梯。但对于人员上下数量多、运行频繁、楼层较高的楼房场所,还是要配置档次较高的电梯。有的电梯配置低,控制系统性能不稳定,经常出现停机、死机等非正常现象。就犹如汽车,低档次的汽车如果出行较少、不常上高速路、不常长途运行,也是可以购买使用的。但如果经常在高速路上满负荷运行,与档次较高的车辆比较,出问题的频次肯定要高得多,其使用寿命与档次较高的车辆也无法相比。

2. 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多产权主体的电梯,每个住户都认为自己是电梯产权的拥有人,但因电梯产权分散,事实上每个人又认为电梯是大家的而非自家的,对一些非正常现象不督促、不制止。物管公司缺少专业的电梯管理人员,对如何正确乘梯知识不宣传,对不文明乘梯行为不制止,对维保公司的维保工作不催促、不监督,对电梯运行成本不投入,电梯的日常维保、维修、检验等得不到保证,使电梯长期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这样势必导致电梯运行中发生问题。

3.维护保养不到位问题。档次再好的电梯,如果维保不到位,不久也会发生问题,甚至发生大的故障。许多电梯都是因为维保不到位,平时小故障不维修,带病运行,拖到大问题后,最终无法使用。一般来说,只要电梯维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保,电梯日常安全运行还是有相当保障的。

目前电梯维保市场准入起点较低,维保市场竞争相当激烈,结果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因多产权电梯的管理一般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有的物业公司出于短期利益考虑,舍不得在电梯维保方面的投入,选择了维保费用很低的维保单位,事实上这样的维保公司不可能按照国家规定每半个月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因为如果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维保,维保公司必然亏本,故他们只能偷工减料。个别物业公司为了应付检查、减少投入,与电梯维保公司勾结,签订假的维保合同,结果无人履行电梯正常性维保工作;有的维保公司以低价维保为竞争手段,平时不履行维保职责,日常维护保养形同虚设,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待电梯发生较大故障时对电梯进行修理,从电梯修理中赚取利润;甚至极个别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人为设置故障,还唆使业主向政府申请大修资金,以达到赚取利润的目的;有的电梯维保公司在家里编写维保日常记录,甚至几个月没到电梯现场一次,物管公司也不催促,直到电梯发生故障时才联系维保公司上门维修;有的电梯维保公司人员素质低、维保能力跟不上,对维保工作只能浮浅性应付,根本不能解决电梯运行中发生的实质性问题。从一些较大城市的电梯维保价格来看,一般10层站电梯维保价格最少不能低于3000元/年.台,20层站电梯维保价格最少不能低于4000元/年.台,30层站电梯维保价格最少不能低于5000元/年.台,也就是假如以10层站电梯为基准,每多一层,其维保价格至少多100元。凡是维保价格低于它的,其维保质量一般是难以保证的。

4. 不正确用梯、不文明用梯问题。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正确使用,有位同志在某楼层想到更高楼层,结果进入轿厢后,发现电梯不但没有往上走而是向下运行,这时就心里紧张起来,认为电梯发生故障而坠落,后来经现场了解,原来在该同志将电梯招呼按错了,应按上行按钮,却按下行按钮了,因该同志不懂得电梯顺向截车方面知识,以为电梯随他想法而即行,结果闹出了电梯坠落到一层的乌有情况;有的人因等梯时间较长,出现拍打电梯按钮等不文明行为,这样就更易使电梯出现故障甚至损坏;有的人将电梯当成建筑工地上的施工升降机使用,用电梯载运黄沙、砖块、水泥及一些散装物料,甚至发生货物撞击层门现象,导致电梯门开关不畅等故障。在房屋装修高峰阶段,最好安排专人开梯,加强使用管理,以减少因不正确用梯、不文明用梯而导致电梯发生损坏的概率。

5.不正确认识的问题。平时经常有人问,为什么检验合格的电梯还发生问题呢?电梯年度检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按照有关法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在电梯维保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的验证性、监督性检验,一般每年一次。电梯属于动态运行设备,其检验结论是根据检验时的状况而下的,故电梯年度检验不能代替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与日常管理。电梯年度检验就犹如汽车年审,在汽车年审有效期内,驾驶员要按照交规正确驾驶,还要对车辆经常进行加油、加水、维护保养甚至修理。如果电梯的日常维保工作不到位、使用管理跟不上,即使当时检验合格,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也会出现问题的。

三、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建议

多产权电梯的每个住户对电梯都拥有产权,每个人都是电梯的使用者,但又因产权分散,每个人又不认为电梯是自家的财产,故就出现了不爱护乘梯、对一些非正常现象不监督、不制止、不负责任等情形,待电梯发生问题时就一味地怪物管公司管理不力,甚至怪政府监管不到位。为了解决多产权电梯的常发问题,建议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1.今后在开发房产选购电梯前,需征询社会多方面的意见,由政府部门出台文件,规定选用有一定知名度的一线、二线品牌,对于高层建筑,小杂牌电梯一般不准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