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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0 15:05:43

金融工作方案

金融工作方案例1

坚持以支持产业扶贫为导向,以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套应用为途径,以降低银信机构融资成本、降低农户借款成本和降低贷款风险为重点,整合运用扶贫贴息、支农扶贫再贷款、财政补贴、机构担保等政策措施,通过加大对扶贫涉农企业、扶贫合作社等新兴经济体的间接信贷支持和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直接信贷投放,完成扶贫由“输血”到“造血”的实质性转变,支持贫困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产业扶贫为主原则。严格把握扶贫信贷资金的投向管理:一是用于贫困家庭增收致富的种养业、简单加工、家庭旅游业、技能提升、小型商贸等创收项目。二是用于扶贫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项目,培育“产业壮大+企业拉动+农民致富”三位一体的扶贫发展格局。

(二)坚持信贷政策与扶贫政策相结合原则。以信贷扶贫为抓手,以政策扶贫为保证,通过贷款贴息、降低利率等优惠政策鼓励涉农企业带动贫困农民就业致富;通过财政担保、企业联保等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发放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大扶贫信贷投入。

(三)坚持精准扶持原则。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贷款的项目、生产技术的审核,合理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做好扶贫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做好生产项目论证、扶贫对象统计审查,合理确定贷款支持额度,确保信贷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方法

(一)保证扶贫信贷贴息资金。市财政局按照市扶贫开发局贫困补贴人口和建档农户发展生产项目申请计划,安排好年度扶贫信贷贴息资金。

(二)指定扶贫信贷担保机构。市畜牧担保中心作为扶贫信贷担保机构。

(三)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市农行、市农信社、市邮储银行、市盛都村镇银行作为我市扶贫信贷合作金融机构。

(四)扶贫信贷实施原则。贷款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种养业大户、村致富带头人等。贷款用途:家庭增收致富项目生产发展和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生产经营项目。贷款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有致富意愿、有创收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同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涉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应具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书面签订的创收带动协议,有良好发展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额度及期限: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其申报生产项目和生产周期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将根据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五)创新信贷扶贫模式。一是推广“公司+农户+信贷”模式。通过签订企业与农户的生产收购合同、农户与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担保合同,信贷资金由企业统一使用并偿还贷款本息,企业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并负责产品收购销售和经营收益,使农户有明确的收入预期,既能实现农民增收又能实现企业增盈。二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专业合作社+信贷”模式。采取财政补贴30%+信贷支持30%+农户自筹40%的方式,支持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致富。三是推广“农户信用评分+信贷”模式。对有技术、有能力,无资金发展生产的建档贫困户,通过信息采集、信用评定、贷款授信、发放贷款证等方式,直接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解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难题,并依据农户信用评级档次相应放大授信额度,并降低贷款利率,支持其脱贫致富。四是其他创新信贷扶贫模式。

四、保障措施

金融工作方案例2

二、主要目标

1、争先进位:县内外银行机构新增投放70亿元,县内银行机构贷款增量排名全市前三位。

2、生态创建:保持“省金融生态示范县”称号。

3、引进入驻:引进3家异地银行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创司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各1家。

4、重点投放:县内银行机构工业贷款增量力争20亿元;新发放重点建设工程贷款48亿元;向上争取中长期重大工业、服务业项目贷款项目数15个以上(县内银行机构确保每家完成1个),当年发放贷款总额15亿元以上。

5、平台建设:推进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

三、奖励办法

(一)县人民银行

县内银行机构贷款增量达全市平均水平,享受县内银行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奖金。全年贷款总增幅和新增存贷比比全市平均水平每少5个百分点扣减奖金10%;未实质性推进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扣减奖金10%;年内未能保持“省金融生态示范县”称号,取消奖励资格。

(二)县内银行机构

1、直接投放增量奖

县内银行机构年末市系统内直接贷款增量排名第一的,按增量(不含异地投放和票据融资增量超过全市平均水平部分)的万分之二计发奖金;排名第二的按万分之一点五计发;排名第三的按万分之一计发。排名第四及以后名次,不计发奖励。

当年新设支行市内系统少于三家的银行,增量超过8亿元,该项奖励参照第一名奖励标准发放;增量超过5亿元,参照第二名奖励标准发放;增量超过2亿元按第三名奖励标准发放。

实行直接投放增量奖与新增存贷比挂钩考核。除农发行外,对当年新增存贷比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金融机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直接投放奖励加发0.5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当年新增存贷比超过10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2、法人客户贷款增量奖

对工业、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企业法人客户贷款设立增量(不含票据融资和间接投放)奖。当年增量在5亿元以下的,按万分之一进行奖励;5-10亿元的,按万分之一点五奖励;10亿元以上的,按万分之二奖励。当年工业、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企业法人客户贷款增量占全部考核贷款增量50%的,超过50%以上部分再按万分之一奖励。

3、重点项目奖

县重点建设工程(含重点社会事业项目)按当年新发放贷款额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不含借新还旧)。凡完不成县下达重点建设工程贷款目标任务的银行机构,该项奖励按任务完成百分比打折发放。县内银行机构对园区、开发区的重点工程项目投放,仅计算目标任务,不计发奖励。对超额完成年初任务的银行机构,超额数按万分之三进行奖励。

对向上争取发放的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按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奖励有功人员。超额完成当年县下达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任务的银行,超额部分按千分之一点五计奖。

对年办理工业、服务业企业银团贷款(贷款总额4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牵头银行奖励50%,配合银行按份额奖励。

当年县重点建设工程贷款目标完成比例达不到50%,且没有新发放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的银行,取消全部奖励资格。

(三)县内担保机构

省经信委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验收合格的县内担保机构列入考核范围,实行分档奖励。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2倍(含2倍)至3倍的,按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的万分之二计奖。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3倍(含3倍)至4倍的,按万分之三计奖。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4倍以上(含4倍)的,按万分之五计奖。全年工业、服务业企业担保总额占80%以上的担保公司,上述奖励标准提高万分之零点五。当年发生代偿损失的担保机构不予奖励。

(四)县外金融机构

县外银行机构按当年在直接投放增量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贷款、县重点项目贷款再按直接投放增量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县外银行机构在我县直接投放增量超过5亿元,且当年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加奖10万元。

对当年为境内企业或县融资平台提供担保、融资租赁等服务的县外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按当年成功合作累计发生额平均资金占用期折算额万分之一进行奖励。

(五)小额贷款公司

按全年贷款累放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对累放额超过上年部分再按万分之二进行奖励。鼓励小贷公司规范运行,全年贷款总额达到省金融办“3个70%”要求且当年未发生贷款损失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六)新兴产业投放和创新奖励

县内外银行机构、创司对我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的贷款增量和投资按万分之三进行奖励。鼓励各银行机构拓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按全年累放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鼓励县内银行通过贷款销售、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我县的信贷投放,按全年累放及平均资金占用期折算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

(七)其他奖励

吸纳异地银行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和村镇银行,每落户1家,奖励县有关部门10万元。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创司,每组建1家,奖励主管部门10万元。

继续实行财政性存款与信贷实绩挂钩。一是财政结算中心可调剂的活期存款与有关银行全部投放贷款增量和财政业务挂钩,其中投放贷款占70%,按贷款增量占比分配;贷存比占15%;财政业务占15%,按非税收入和授权支付业务数量分配。年度按月全部到位的,奖励相关部门10万元。二是财政结算中心可调剂的定期存款,在保证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收益的前提下,按重点工程建设贷款增量占比分配。三是对已到期的定期存款,且挂钩贷款续借,资金增值费征缴到位的,达到上年实绩部分按资金增值费的5%,超过上年实绩20%以内部分按8%,超过上年实绩20%以上部分按10%奖励责任部门。

年金融考核与金融部门推进运用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银企对接成效情况挂钩,具体考核挂钩办法待网站正式开通后下发。

当年全县贷款增量居全市第一位,分别奖励县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各10万元。当年全县贷款增量居全市前三位,对信贷投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全年金融工作考核奖励总额的2.5%给予专项奖励。

在对企业信贷投放过程中强行搭售其他金融产品以及相关强制性的有偿服务并经查实的各银行机构以及当年出现支付挤兑风险造成严重影响或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发生100万元以上案件的县内银行机构,实行一票否决,该银行机构领导班子取消享受年度奖励资格。

金融工作方案例3

一、学习考察内容

1.通过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成都在打造金融发展环境、搭建企业融资平台、化解金融机构风险等方面先进经验和做法;

2.对比我区金融工作现状,寻找差距和不足;

3.借鉴经验和做法,思考如何快速推进企业上市,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等金融服务业工作。

二、参加人员

区金融办工作人员

金融工作方案例4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探索财政金融统筹协调支持“三农”发展机制为着力点,促进金融机构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以财政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㈡坚持优化服务和风险可控原则。通过扩大贫困社区互助资金运作规模的有效手段,不断延伸农村信用社服务领域,延长金融服务链条,深化服务内涵,同时又要合理分散金融风险,切实做到风险可控。

㈢坚持可复制、易推广原则。建立财政金融配合互动机制,成功探索金融支持“三农”机制创新案例,试点模式力争可复制、易推广,为争取到国家层面更多的财政性支持政策奠定基础。

三、试点内容

旺苍县信用联社选择旺苍县一个贫困社区互助社作为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担保、扩大互助资金运作规模的试点单位。在不改变贫困社区互助社运作方式的前()提下,互助社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作担保,按放大一倍比例向扶贫资金互助社提供贷款授信。

㈠试点的贫困社区互助社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通过比选确定。被确定的试点贫困社区互助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互助社为正式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

2、互助社在所在乡镇信用社开设了资金专户;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4、有严格的组织章程和操作办法;

5、互助社自有资金不能满足本村村民借款需求。

㈡贷款用途

贫困社区互助社社员生产创收项目的扶持。

㈢贷款额度

按贫困社区互助社在农村信用社存储的财政扶贫资金额度一倍的比例,由贫困社区互助社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发放担保贷款。

㈣贷款期限

贫困社区互助社在所在地农村信用社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㈤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执行。

㈥操作流程

1、贫困社区互助社财政扶贫担保资金专户存储。

2、贫困社区互助社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申请借款的相关资料。

nn40.com 3、农村信用社对所在地贫困社区互助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贷款一次授信,分笔发放,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且每笔申请额度不低于5万元。 4、贫困社区互助社可根据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分批使用。

㈦会计核算

1、存款计息

自贫困社区互助社财政扶贫担保资金存入之日起,农村信用社按照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贷款计息

农村信用社按贫困社区互助社实际使用资金、以按季结息方式结息。

3、贷款贴息

试点结束后,试点农村信用社按要求向省联社上报贫困社区互助社贷款日均余额,省联社按互助社贷款日均余额的3%向省财政厅申请贴息。贴息资金到位后,农村信用社应及时向贫困社区互助社返还贴息资金。

㈧贷后管理

信用社贷后管理除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贫困社区互助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督促贫困社区互助社建立社员贷款明细台账;

3、配合贫困社区互助社对社员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

4、加强对贫困社区互助社的工作辅导和业务指导。

四、工作步骤

㈠制定方案(20xx年1月)。由人民银行旺苍县支行()牵头组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同县扶贫开发办和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

深入开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㈡组织实施(20xx年2月-20xx年12月)。按照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㈢总结推广(20xx年1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向省政府专题报告,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伏玉琼为组长,副县长殷扶炯、罗军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李剑、县扶贫办主任杨勇、县人民银行行长王思钦、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姚光耀为成员的“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由县人民银行副行长袁秀勤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金融工作方案例5

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金融单位要清醒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懈心态,保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态势,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区金融系统安全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区金融系统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银行、保险公司、小贷公司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区金融系统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金融工作局,具体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包点联系制度,主要督导各银行网点、保险公司、小贷公司等落实佩戴口罩上岗(办事)、体温检测服务站设置、红外线体温检测仪配备、健康通扫码、1米线设置、营业厅等场所消毒及通风等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各金融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驻城区的各金融单位要负责落实乡镇网点疫情防控的督促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各乡镇建立纵向到底的防控网络。

三、开展常态化防控

(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食堂分餐或公勺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二)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来(返)罗人员排查。加强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罗工作人员的防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营业网点等人员聚集重点部位的排查,对前往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对中风险区域来(返)罗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区财政局备案,由区财政局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登记表详见附件3)。

2.坚持规范健康扫码。各金融单位对外营业网点(场所)要规范张贴健康码,认真落实出入人员健康通扫码、亮码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动员群众,正确申领和使用天府健康通,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和配合扫码查验工作,各金融单位职工天府健康通申领注册要达到100%。

(三)强化重点领域防控

1.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各银行、保险公司、小贷公司要全面抓好各网点等区域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为各网点配备必要的红外线体温检测设备,督促各网点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戴口罩上岗、办事人员戴口罩办事、出入口体温检查服务站设置、红外线体温检测仪配备、营业场所消毒及通风、食堂实行分餐或使用公勺公筷等常态化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强化食品安全防控。各金融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内设职工食堂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定点采购食材、食材索证索票等制度,倡议职工用餐熟食化,减少网购和采购冷冻食品。

(四)认真开展指导督查

各金融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导督查工作清单,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将组织专人,对各金融网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的指导督查工作,督促各金融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体温检测、口罩配套、健康码查验等日常工作的督促落实,共同构建严密的疫情防控工作网络(督查指导内容详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金融工作方案例6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 中国保监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洮县、xx县普惠金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监发〔2018x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开展好xx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金融服务水平,助推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出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按照“持续发展、惠及民生、市场主导、稳妥推进、结合县情、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全县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基本实现乡镇一级银行网点和金融服务、建制村一级基础金融服务“两个全覆盖”,金融服务知晓度、可得性、满意度明显上升,投诉率明显下降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机构短板

1、协调筹建农发行xx县支行,研究提出农发行xx县支行开业后为我县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和服务,在县城、乡镇及以下合理布局,加大对空白金融服务行政村各类电子机具布放及人员配置,并及时解决电信(移动)网络未覆盖问题。(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电信局、各金融机构)

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倡导采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技术降低服务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4、充分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作用,积极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在农户信息采集、信用培育、信用评级、宣传普及、业务、产业对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产业互助社;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5、规范小贷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中和农信在我县注册成立一家省级小贷公司。县金融办加强与省州金融办、省小贷协会衔接沟通,研究提升我县小额贷款服务能力的具体策略和措施。(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二)夯实政策基础

6、协调上级人民银行在安排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时适度向xx县倾斜,用好扶贫再贷款比支农再贷款利率更优惠的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7、学习借鉴其他地方试点经验,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研究。县金融办联系相关部门,掌握我县“两权”确权登记工作进展,学习了解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国土局)

(三)完善服务体系

8、逐步规范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管理和运营,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担保服务模式,为发展特色产业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9、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协调特色产业纳入保险险种,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有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规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各保险公司)

10、积极探索股权融资,推荐符合条件、普惠“三农”的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11、借助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对xx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等民生工程项目的信贷投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12、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指标。争取各银行加强“三农”客户信贷支持,重点支持xx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满足“三农”客户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13、加大金融机构“创业贷”等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对未就业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和妇女发放小额贷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邮储银行)

(五)创新金融服务

14、探索致富能人引领、龙头企业带动、银政合作指导等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开展“银政、银企、银税、银保”等合作模式,发挥其普惠性和特惠性优势,降低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金融机构)

15、积极组织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送金融服务入户”工程。(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六)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16、充分发挥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

17、结合每年五月份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社公共宣传栏,多层面、广角度、持续普及金融知识,重点针对全县低收入人群、创业人群、残疾劳动者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丰富其金融知识,提高其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文广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电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县金融办要认真研究国家普惠金融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共同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由县金融办牵头,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符合县情实际,并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试点工作。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抓好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并安排一名干部为金融工作干事,指导各村便民金融服务点的工作,每个村级便民金融服务点要选配一名“金融服务明白人”,为村民进行金融服务指导。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发挥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指定一名联络员,并成立各自单位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小组,分片包干,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把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对相关工作人员,县金融办要视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全县普惠金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和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经费投入,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发挥实效。

(五)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互相之间的协作,共同形成工作合力。县金融办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协调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按照普惠金融工作要求,按任务、按时间、按进度开展各项工作。

(六)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文广部门及时梳理、总结xx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工作成效,通过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七)加强考核考评。县金融办要按照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六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研究建立一套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各乡镇、各金融机构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金融办,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纳入综合评定。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示范区、xx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结合区文体旅游局领导班子查摆出来的思想认识、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现就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示范区和xx区主要领导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工作要求,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自身问题,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确保整改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领导带头,亲力亲为抓整改。把自己摆进去,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主观少讲客观,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从局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真改实改,以上率下,树立标杆。班子的整改任务,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都有责任;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自觉认领,连同自己查摆的问题一并整改。

2.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工作质量。严格政策标准,下足“绣花”功夫,既在营造大气候上见实招,又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反对形式主义,防止急于求成,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达目的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3.坚持开门整改,主动全面查摆。整改落实方案要在一定范围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形成解决问题的压力和动力,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4.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正风肃纪与教育监督相结合,深刻剖析具体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以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以建章立制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党性修养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行动自觉。

二、整改任务和落实措施

(一)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升精准脱贫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领导带头,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继续深入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习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娄勤俭在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和副省长冯新柱在全省“三农”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及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把脱贫攻坚工作时时刻刻装在心里、抓在手上,实实在在把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实、抓精准。

牵头领导:张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坚持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坚持每周三集体学习制度,将脱贫攻坚作为集中学习的必学内容,认真学习研究中省、示范区、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法规、工作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等,逐字逐句认真学习领会,真正弄清楚“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及“如何退”等关键问题,正确领会政策内容,为实现精准脱贫练好基本功。

牵头领导:杜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将理论、政策灵活运用到入户调查、疑似户甄别、数据清洗等工作当中,促进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杜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7月底前

(二)深入基层,宣传政策措施

1.全面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王上村,宣传精准脱贫政策措施,加大对就业创业、产业扶持、住房保障、教育助推、社会保障兜底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牵头领导:王xx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并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广大群众共同探讨交流促进工作的有效方法。

牵头领导:王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7月底前

3.分析研判问题。敢于直面问题,针对追赶超越、打赢“三场攻坚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建立整改台账,下茬立势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张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7月底前

4.提高群众主动脱贫意识。要引导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摆脱“等、靠、要”的思想,切实提高贫困户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的意识,因地制宜,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经济项目,推动“造血”和“输血”同步,激发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牵头领导:王xx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7月底前

(三)创新开展扶贫攻坚工作

1.强化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改变不敢负责也不愿负责、不敢担当也不愿担当的现象,充分发扬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精神,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化解各种复杂矛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扎实实地推动精准脱贫工作。

牵头领导:张xx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勇于改革创新。面对脱贫攻坚的新局面、新形势、新要求,勇于变革创新,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大兴进村入户之风,广泛问计于民,始终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发展工作思路,大力探索开展文化扶贫、体育扶贫、旅游扶贫等脱贫攻坚的新模式。

牵头领导:张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做好“四个结合”。将精准脱贫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改革工作相结合,与农村党建工作相结合,在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提升、抓党建促精准脱贫工作方面做好参谋,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项目,以精准脱贫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牵头领导:王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实事求是、对症下药

1.切实做好精准识别。在全面入户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细致做好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复核认定和建档立卡工作,变“面上掌握”为“逐户摸准”,确保扶贫对象信息真实准确,扶贫工作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牵头领导:王xx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切实做好精准帮扶。为贫困户拿出可行的帮扶措施,结合实际,因户制宜,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对就业创业促进、产业扶持、住房保障、教育助推、社会保障兜底等五类精准脱贫办法,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单位,结合所包抓对象的实际情况,“找准病根,开好处方”,确保制定的包抓措施符合包抓困难户实际情况。

牵头领导:王xx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由局主要领导带头狠抓精准脱贫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民生担当,始终如一的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弘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埋头苦干,实事求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张xx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官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建立扶贫攻坚长效机制

在吃透摸清中省、示范区、区委脱贫攻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王上村实际,通过创新,探索建立脱贫攻坚王上经验。对帮扶对象制定就业、教育和保障等各类措施助推帮扶,建立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使脱贫效果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为抓手,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施产业帮扶,重点建立长效脱贫办法措施。

牵头领导:王xx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十条铁规”,以积极主动地姿态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即整改。

(二)落实整改责任。依据整改方案,抓紧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已有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脱贫攻坚新机制,推进精准帮扶工作实现常态化、系统化。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夯实工作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制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工作有任务、有人员、有措施、有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三项机制”运用,加大对班子成员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监督、追责问责工作力度。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领导和部门,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

(四)自觉接受监督。建立社会公开监督制度,及时将整改内容向社会公布,向帮扶干部群众公布,整改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不满意的整改任务,坚决不予销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来临之际,全区监狱系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宁夏军区部署,多措并举开展纪念活动,筑牢拥军爱军基石,共谱改革发展新篇章。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监狱系统实际,监狱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纪念建军90周年活动安排,提出三个方面具体意见。要求各监狱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武警开展“三共”建设、推进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等实际开展纪念活动,营造活动氛围,让人民军队红色基因永相传,激励全体警察不忘初心永向前。各监狱按照监狱局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以“强军梦、中国梦、我的梦”激发全体警察职工爱国情怀,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二、走访慰问,共叙友谊。

建军节前夕,在厅领导带领下,监狱局班子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专程前往武警宁夏总队进行慰问并送去节日祝福。在座谈会上,厅局领导和武警总队领导回顾两警“三共”建设成绩,共叙开展共建友谊,增强共同打赢使命,牢固维护稳定堡垒。全区各监狱领导班子也分别前往驻地武警支队和驻狱武警中队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送去节日祝福,表达继续深化“三共”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共同筑牢监管安全屏障。

三、围绕主题,丰富载体。

金融工作方案例7

按照“持续发展、惠及民生、市场主导、稳妥推进、结合县情、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全县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基本实现乡镇一级银行网点和金融服务、建制村一级基础金融服务“两个全覆盖”,金融服务知晓度、可得性、满意度明显上升,投诉率明显下降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机构短板

1、协调筹建农发行xx县支行,研究提出农发行xx县支行开业后为我县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和服务,在县城、乡镇及以下合理布局,加大对空白金融服务行政村各类电子机具布放及人员配置,并及时解决电信(移动)网络未覆盖问题。(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电信局、各金融机构)

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倡导采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技术降低服务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4、充分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作用,积极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在农户信息采集、信用培育、信用评级、宣传普及、业务、产业对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产业互助社;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5、规范小贷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中和农信在我县注册成立一家省级小贷公司。县金融办加强与省州金融办、省小贷协会衔接沟通,研究提升我县小额贷款服务能力的具体策略和措施。(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二)夯实政策基础

6、协调上级人民银行在安排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时适度向xx县倾斜,用好扶贫再贷款比支农再贷款利率更优惠的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7、学习借鉴其他地方试点经验,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研究。县金融办联系相关部门,掌握我县“两权”确权登记工作进展,学习了解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国土局)

(三)完善服务体系

8、逐步规范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管理和运营,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担保服务模式,为发展特色产业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9、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协调特色产业纳入保险险种,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有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规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各保险公司)

10、积极探索股权融资,推荐符合条件、普惠“三农”的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11、借助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对xx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等民生工程项目的信贷投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12、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指标。争取各银行加强“三农”客户信贷支持,重点支持xx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满足“三农”客户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13、加大金融机构“创业贷”等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对未就业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和妇女发放小额贷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邮储银行)

(五)创新金融服务

14、探索致富能人引领、龙头企业带动、银政合作指导等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开展“银政、银企、银税、银保”等合作模式,发挥其普惠性和特惠性优势,降低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金融机构)

15、积极组织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送金融服务入户”工程。(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六)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16、充分发挥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

17、结合每年五月份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社公共宣传栏,多层面、广角度、持续普及金融知识,重点针对全县低收入人群、创业人群、残疾劳动者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丰富其金融知识,提高其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文广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电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县金融办要认真研究国家普惠金融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共同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由县金融办牵头,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符合县情实际,并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试点工作。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抓好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并安排一名干部为金融工作干事,指导各村便民金融服务点的工作,每个村级便民金融服务点要选配一名“金融服务明白人”,为村民进行金融服务指导。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发挥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指定一名联络员,并成立各自单位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小组,分片包干,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把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对相关工作人员,县金融办要视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全县普惠金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和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经费投入,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发挥实效。

金融工作方案例8

一、加强用地管理,严格用地审批

(一)严格审批程序。乡镇集镇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建设、工业项目建设、集镇居民建房以及《划拨用地目录》所明确的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要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手续;乡镇企业和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要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土地,要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规范征地行为。经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的项目用地,需征收为国有土地的,由县人民政府实行统一征收,具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各种形式的用地、征地协议。

二、用足用活政策,保障用地需求

(一)正确应用二调成果。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认定是国有建设用地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按有关程序办理供地手续。第二次调查成果认定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安排在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上,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供地手续;安排在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上,要先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再进行供地。

(二)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地质勘察过程中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所需使用的土地;重大工程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已经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符合供地条件所需的临时土地;矿山建设项目中采矿、探矿等所需的土地;未固化的畜牧、养殖设施用地;临时性的取土、采石、晾晒用地等,都可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发给《临时土地使用证》。因抢险救灾急需用地的,可先行使用,后按规定补办用地手续。

(三)规范使用农用地。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农村道路用地,旅游项目中的绿化用地和集镇规划区内公园、水域等生态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按农用地处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由经营者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农业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三、规范用地行为,完善用地手续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刚起步,因人员少、规模小、实力弱等多种因素制约,发展较为困难。对村镇银行给予扶持,符合国家政策方向,有利于拓宽县融资渠道,有利于促进县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构建“政府领导,人行主导,银监监管,主发起人配合,村镇银行落实”的工作体系,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保稳定,促进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壮大,维护村镇银行金融稳定,推动县金融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地方金融稳定工作应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

(二)预防为主原则。维护村镇银行金融稳定关键在预防。

(三)分工负责原则。发展壮大村镇银行,维护金融稳定涉及到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机构、主发起人、村镇银行等多个单位,须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四)保密原则。村镇银行金融稳定工作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力大,须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县人民政府

1、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帮助和促进村镇银行树立良好的社会影响。

2、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有利于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3、帮助村镇银行争取并落实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

4、统一领导组织风险应急处置工作。一是成立风险救助领导机构;二是建立风险处置协调机制;三是确定处置风险的步骤、要求;四是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配合支持风险处置工作,落实各项救助措施;五是统一宣传口径,正面宣传风险处置工作。

5、其他需要政府领导组织的工作。

(二)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

1、加强窗口指导,引导村镇银行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为村镇银行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和指导。

2、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及时了解掌握村镇银行风险状况,必要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风险提示。

3、改善金融服务,帮助支持村镇银行加入清算系统和征信系统。

4、强化协调职责,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县域金融运行情况,建立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做好金融稳定信息交流、重大事项告知、风险处置协调等工作。

5、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6、风险处置工作职责主要有:

(1)对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监测,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按照县人民政府部署提出风险化解的建议和意见;

(3)对已经开展自救、政府救助仍不能缓解风险的机构,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下,按法定程序申请办理紧急再贷款发放或动用存款准备金;

(4)做好处置期间的金融服务工作,确保村镇银行头寸正常供应、清算正常进行。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三)银监局办事处

1、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组织建立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

2、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督促村镇银行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风险集中度、资产流动性及关联交易等方面,促进村镇银行依法依规稳健经营。

3、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等有关单位建立完善风险处置制度,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职责,确定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4、如村镇银行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严重影响存款人或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应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村镇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5、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四)村镇银行

1、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建立组织基本完整、运作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有效实施。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遵守银监会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政策法规。

3、加强风险控制,主要风险监管指标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

4、树立稳健经营理念,在完善内控的同时制定本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

5、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和银监局办事处报告。

6、按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和银监局办事处报送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数据和资料。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五)银行(主发起人)

1、主动履行对村镇银行的业务指导与监督、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责任。

2、督促指导村镇银行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完善治理结构。

3、必要时对村镇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

4、正确行使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职责,不利用主发起人或控股人地位,损害村镇银行独立法人地位或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5、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局办事处做好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工作,按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主发起人在风险处置中应承担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牵头制订《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制定并执行《县村镇银行稳定性监测暂行办法》、《县村镇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三)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组织开展对村镇银行金融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村镇银行提示金融稳定风险点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防范金融风险。

(四)委托主发起人银行对村镇银行开展压力测试。

(五)开展金融突发事件演练。

(六)2010年底,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县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村镇银行稳定性监测暂行办法、村镇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突发事件风险预警和处置制度等制度,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一)乡镇集镇建设使用存量建设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建设项目,凭县人民政府划拨土地批复,办理划拨用地手续;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和创业小区的工业项目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居民自建住房等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其他建设用地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二)集镇居民房屋建成后未办理用地手续,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补办用地批准手续:一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符合集镇建设规划;三是在存量建设用地或是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上建设;四是按基准地价标准向财政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其中2007年1月1日后必须向县财政交清土地出让金。

(三)乡镇集镇建设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必须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后,方可办理项目供地手续。

(四)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出让,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开出让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县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县财政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多头供地,其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县或乡镇企事业单位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由县人民政府进行收购储备。符合出让条件的,由县土地交易中心以招拍挂形式公开出让,其出让价款均属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统一上缴县财政国库,返还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乡镇集镇划拨土地转让,按基准地价的50%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符合政策规定可以改建的,按拟出让时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与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的差额,补交土地出让金;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以批准变更时日为土地评估基准日,按该宗地新容积率条件下的评估价格与原容积率条件下的评估价的差额补交土地出让金。

四、加强土地执法,严格批后监管

金融工作方案例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以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及我县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工作思路,坚持立足于保障全县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管理、预防、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目标。涉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违规业务、交易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陈案处置加快,有效化解信访投诉。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处置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高,非法金融活动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三)工作原则

1.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作为本辖区整治非法金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整治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2.严管严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监管防范不留真空。

3.防打结合。依法有序妥善处置风险,在解决好浮出水面问题的同时,做好防范预警、强化宣传教育,发挥群众举报作用,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4.依法处置。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5.维护稳定。坚持积极稳妥、措施得当、维护稳定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舆情引导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预警机制

1.依托省处非办牵头建设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将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范畴,切实落实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组开展防范预警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早介入、早处置,努力将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强化网上非法集资信息巡查监控。积极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推动实现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相关信息的依法互通共享,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县法院,人行XX县支行

2.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私售理财产品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或利用工作之便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可疑资金的监测、问责。各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要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并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交可疑交易账户报告,经金融监管部门甄别后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对纳入取缔类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要协调金融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各金融机构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非金融机构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登记管理,发现使用上述字样进行登记注册的,要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企业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一线把关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加强对所主(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综合运用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局,县法院、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经济信息和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供销社,县国地税局,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3.强化广告资讯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违规业务、校园网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广告讯息的日常监测,严厉查处并曝光长期、大量违法投融资类广告的者、经营者;对于公安机关认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或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认为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责令单位立即停止,依法查处。定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重点对在街头巷尾、车站公园、超市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及摆摊设点散发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传单进行清理,有效封堵各类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宣传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新闻媒体单位加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审查把关,督促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增强广告审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审慎审查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及广告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三)依法稳妥处置违法违规案件

1.依法惩处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侦办打击力度,加大陈案处置力度,消化存量风险;要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的主动性,调动多警种及基层组织力量,摸排非法集资线索,做到打早打小,提高案件侦办效能法院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追赃减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各金融机构

2.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讲究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依法合理制定非法金融活动处置方案,分类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维稳属地责任,将风险处置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机结合,在处置案件的同时制定相应的维稳预案。信访部门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维权,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信访局,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重点做好“四类人群”的宣传教育。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严防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大中专院校学生特别是新生的宣传教育,严防非法校园网贷蔓延扩散。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人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教育,将防范识别非法金融活动的知识宣传贯穿到“为老服务”工作中,做好老年人的提醒工作。公务员管理机均要加强对公职人员宣传教育,严防公职人员涉及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2.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金融融监管部门要组织各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种类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进行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发展培训义务宣传员,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切断非法金融活动在基层的传播链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各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金融工作方案例10

2015年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办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是1亿元入园(县经济开发区、县盐化工业园区)项目1个,完成标准是必须签约、开工投产、资金到位。同时还必须积极主动做好我办已引进项目的后续帮办服务工作。

(一)明确招商引资重点。结合__县的区位交通、文化底蕴、能源资源和产业发展等优势,充分宣传__特色,积极打造__品牌,切实围绕新型化工、装备制造、农林副产品深加工、服装轻纺、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支柱产业开展招商,积极主动向外界推介__,吸引各界人士来__投资兴业。

(二)强化招商平台作用。巧借各地行业协会、__商会等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与县内、外的行业协会、商会等进行联络沟通,掌握产业发展趋势、企业投资需求,与我县产业园区规划和招商项目重点进行高效、快捷衔接。搭建广泛掌握投资者信息并与之互动的平台,利用他们掌握的客商资源及投资需求,与我县企业积极有效对接。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金融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 组 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办招商工作的领导,全体人员“一岗双责”,在好本职工作同时做好招商工作。

金融工作方案例11

    二、内容:总结近年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分析十三五期间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对金融的需求,理清存在的短板和瓶颈,提出金融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措施建议。

     三、重点协商部门单位:市金融办、银监局、人行、保险协会、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及部分市政协委员

四、活动安排:

(一)重点协商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市政协经济委、市金融办:负责整个调研的牵头组织,制定调研计划,起草调研提纲,协调调研工作及报告的起草、汇总。市人行:结合落实国家货币政策,根据东营实际,就银行机构创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提出政策措施;提供各商业银行相关数据。市银监局:就各金融机构针对转型升级的机构设置,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及从银监角度鼓励银行机构支持转型升级提出措施建议。市保险业协会: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好做法以及今后支持转型升级的措施打算。市发改委:根据十三五规划,研究实体经济中重点领域、行业、项目、新兴产业以及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的金融支持,提出思路和建议。市经信委:提出工业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需要哪些金融支持及措施建议及指导工业发展的正面、负面清单。市科技局:科技金融方面的成功做法和今后对策措施。就金融怎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出建议。市商务局:外贸企业转型升级需要的金融服务和环境。市财政局:提出发挥好财政资源和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方面的措施建议。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析金融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对策,理清思路,全力配合开展协商调研。

请各单位将各自调研情况形成材料于4月11日前报市政协经济委秘书科。

(二)工作计划

协商调研活动分四个阶段:

筹备阶段(3月底前),在政协七届22次常委会前,成立调研组,制定调研活动方案,形成初步思路,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协商调研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修改完成向政协常委会汇报稿。

调研阶段(4-5月),根据常委会协商议政提出的意见深入基层、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调研,到先进地区学习成功经验,撰写调研报告,形成报告初稿。

1、实地调研、多方协商。调研组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及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赴有关县区、金融部门、企业等实地调研协商。由金融办会同人行、银监、发改、经信、商务、科技、财政等部门确定并联系安排到县区及重点企业的调研。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2、汇总梳理,形成初稿。全面分析、梳理调研情况,起草报告初稿,提交集体讨论。梳理需要赴外地做重点调研的问题,确定调研路线,提前做好函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