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3 11:25:45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1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1.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随着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区内铁路企业的建设,市场对专业型技能人才也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在众多工程类课程中,制图课是一门工程技术语言,是一门既有系统理论,又有较强实践性的技术基础课,其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识图能力、空间想象和思维能力,为后续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基础。

2.研究目的和意义

基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模式、教学理念的改变,笔者学校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在制图课程内容中积极融入职业能力并将内容排序,重新整体设计,以更好地满足于专业的需求。为努力创建部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打下坚实基础。

二、研究方法

1.调查研究

赴北疆铁路、乌鲁木齐铁路局机务段,对机械制图的要求进行调研。

2.学习相关专业知识

我们认识到,进一步熟知各专业特点,了解其总体布置、结构组成、工作原理和传动路线是深入研究的重点。需要花费足够的时间查阅专业课程、请教专业老师、收集相关资料、改变教学理念,强调制图课程结构的整体设计。

3.文献查阅

利用共享资源及网络资源搜索、学习相关专业知识。

三、研究过程

1.总体思路

专业认知(产品、任务或图样)制图分类(机械制图和铁道供电制图)学习单元(制图基础、规定和要求)组织教学(学生主体,教师引导)综合评价(学生模仿和实践能力)修订总结(撰写材料或主题论文)

2.研究进度

第一阶段:根据现有学校的现状,围绕专业技能,做好专业分类的工作。

第二阶段:围绕真实载体,以专业应用为本,确定理论教学的“度”,制定制图分类模块。

第三阶段:制定铁道供电专业、内燃检修专业和电力机车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实施性大纲,分析专业特点,以易难+单综任务递进,安排教学内容。

第四阶段:注重教师的导向作用,狠抓课堂教学组织,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阶段:学生可仿真性地综合运用相关操作和理论知识来完成考试任务,做到学用结合,摸索新的考试和评价方法。

第六阶段:撰写研究报告、总结材料或主题论文。

3.研究的主要特色

围绕专业技能,重构制图过程教学。教师以专业能力为本,设计一个实际任务项目,组织学生围绕该项目开展学习,使学习任务具体化,学生可仿真性地综合运用各种相关理论和操作知识来完成任务,使教学做到学用结合,直接服务于专业,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4.在研究中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

(1)重构制图教学内容。本着“突出应用,服务于专业”的教学指导思想,强调制图课程结构的整体性,以典型产品或图样为载体开展学习,缩短制图与专业课的距离,压缩了学时,提高了效率。例如课程设计的任务是给出一个装配体的各零件图及装配示意图,要求学生弄清各零件间的装配、连接关系,根据各零件的结构形状和它们间的装配、连接关系,并安装配图视图表达要求,确定视图表达方案,完成装配图的识读。

(2)对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由学科知识结果的复制传授变成理论适度、专业技能培养的过程传授;由教师讲、学生听变成注重行动导向的教学。遵循“学生为主体、教师为辅助”的原则设计教学活动,以“学”为中心。

案例式教学。其过程就是利用适时的、适度的提问引出案例,组织学生思考、讨论、自我总结,最后教师讲评、总结,最终完成教学的过程。应侧重于引导学生。教师搜集一些铁道供电专业和机车检修专业的典型零件和装配体的图纸,让同学研究原理和装配关系,然后再讲解加工工艺、尺寸标注和表达方法,使学生能看懂图样。

讲练结合式教学。讲课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注意精讲多练,讲练结合,这种将教、学、练融为一体的教学模式特别适合于机械制图课程。课堂上,教师讲清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画图方法之后,就布置学生进行实践训练,这样课堂气氛活跃,目的明确,学生学习积极性高。这种教学方法适合于大部分机械制图的教学内容。

错误提示式教学。传统的讲授法是教师利用教具如挂图、模型等边讲边演示,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能力的方法。错误提示式教学就是教师在讲到同学经常犯的错误时,把以往学生作业中的同类错误展示给学生,并做出提示,如剖视图、标准件的规定画法等。

讨论式教学。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全班或小组围绕一个学习问题通过发表各自意见或看法,共同研讨,相互启发,集思广益地进行学习。例如在讲机件表达方法、零部件测绘等内容时,首先分成几个小组,一个小组一个模型,经讨论后,每个小组提出自己的意见并讲出理由,最后教师进行评议,选出最好的表达方法。

(3)对学生评价方法的设计。在考核方式上,应以专业为导向,向多样化方向发展,着重考核传统方法“考不出”的能力,提倡多元化的制图考核评价方法,重视过程综合考核,如闭卷、开卷、现场实操、阶段测验、上交作业、教与学讨论或几种方式综合运用的考核方法。同时,考核评价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可分类分项进行考试,变终结性考试为过程性考核。

四、研究成果

1.对传统的制图课程内容重新排序

打破课程自身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以专业能力为导向,重构内燃检修专业、电力检修专业和铁道供电专业制图课程内容。如下所示为铁道供电专业制图重新设计的内容。

项目一:电气化铁道供电系统认知

项目二:图形练习

项目三:铁道供电基础构件视图

项目四:铁道供电基础机件的表达方法

项目五:标准件与常用件

项目六:铁道供电装置装配图

项目七:牵引变电所屋内配电装置

项目八:计算机绘图

2.创新之处

围绕铁道供电专业、内燃检修专业和电力检修专业技能,跳过传统机械制图课程在内容上由“点”讲到“线”,讲到“面”,讲到“体”,讲到“通用专业零件图”,讲到“通用专业装配图”的过程;总结出应识读的专业图样或零件,并以此作为教学内容的引入,启发学生去分析去讨论。遇到学生不懂的知识点时,教师再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重构了制图过程教学,使制图教学更贴近专业和

实际。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2

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中,司法部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实行领导,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时也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有:

1、管理劳改、劳教工作。

组织、领导劳改、劳教工作,确定监狱、劳教场所的设置、分布和犯人、劳教人员的安置;指导、督促和检查监狱和劳教场所,正确贯彻执行劳改和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或者审定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重大决定;制定和审查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狱和劳教场所不断改善和改革管教制度,提高改造水平;总结和推广劳改和劳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对监狱和劳教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和处理,对违法乱纪的管教干部予以纪律处分;管理劳改和劳教单位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和任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管理律师工作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审查律师协会章程,负责律师资格的报考,考试工作;授予律师资格和批准律师执业证书;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置和律师队伍的发展;制定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对律师违纪进行处罚,取消严重不称职律师的资格;制定律师收费的具体办法;总结和推广律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律师工作发展规划。

3、管理公证工作

领导公证处工作,确定公证处的设置、公证人员的编制、机构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证处的正副主任;监督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和财务支付,对公证人员进行纪律检查;总结和推广公证工作的先进经验。

4、管理司法干部培训

确定司法干部培训工作的方针,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政法干部学校的工作,培养师资,编写教材;总结推广干部培训工作的经验。

5、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确定法学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全国法学教育,协同国家教委指导全国法学教育;管理部属政法院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检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审批基建计划和重大财务开支,负责专业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分配计划;组织编写全国法学教材。

6、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民间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

7、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出版法制报刊和法律书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

8、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3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部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部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4

聘任制是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岗位的科学设置是实现人员聘任制的关键和前提,不能科学合理地定编设岗,实现人员聘任制就是纸上谈兵,只能流于形式。岗位管理作为现代高校人事管理的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之一,是高等学校人事管理努力实现的方向。

2006年,人事部在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中提出:“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07年5月,人事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出明确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了全国高校在用人制度上的改革,全面实施全员岗位聘任制。

国家关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文件出台,为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高校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一、高校教师岗位的设置制度

教师岗位的设置应该按照大学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探索学科梯队发展的新组合,科学设计不同院校、不同学科的岗位结构,具体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与国家编制控制相一致的原则。虽然国家在编制方面的控制影响了学校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情,学校很难脱离上级行政部门控制,而且编制也是衡量学校状况的重要标志。因此,学校要根据国家对不同类型、规模、层次的编制规定,确定教师岗位的比例结构、高级岗位数和岗位总数。

2.与学科发展需求相一致的原则。大学要根据学科在教学、科研、服务方面的工作量及对各级岗位的需求,合理安排好一个学科发展所需的梯队,保证学科的稳步发展。

3.与学校总体规划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学校要确保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及校重点课程的建设,在岗位设置上要有所侧重。同时,学校也要确保一般学科的正常发展。

4.与“动态调整,逐步到位”的原则相一致的原则。岗位设置要处理好师资队伍现状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校、学科的整体规划,动态调整,逐步到位。学校应根据现状对上岗人员提出某些限制,不断缩小与目标状态的差距。要留有一定的空缺岗位,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学科的稳步发展。

二、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实施的一般程序

1.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是教师聘任的关键环节,只有岗位明确,才谈得上是聘任。学校根据所获得的资源、市场需要和学校优势先设立学科、专业,然后根据学校的类型和专业要求设立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教师岗位,并确立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和岗位的设置还应依据环境变化在数量上进行动态性增减调整。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高校岗位责权利不明确,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难度和技术水平要求不够明确合理。对于高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基本上是待额评聘制,教师一般只要具备任职资格学校就给予聘任并终身享受相应的待遇。这种聘任与岗位职责严重脱节,造成了“因人设岗,有岗无责,论资排辈”的现状。

2.确定具体岗位的任职资格。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是政府为发展教育而制定的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资格要求,学校还应该在这一要求的基础上,确定不同专业岗位和不同层次岗位的具体任职资格。从教学科研任务工作的特点出发,通过岗位特征分析和描述,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说明岗位承担者应该至少具备哪些基本能力素质才能胜任该类教师岗位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为以后招聘选择和聘任什么样的人提供依据。

3.因岗配人。教师岗位特点是聘任教师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聘任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选择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因岗配人能够满足三种需要:首先是数量需要,即有多少空缺岗位,就配备多少教师;其次是结构需要,即岗位需要什么样的能力组合,就选择具有什么样能力结构的教师;最后是任务需要,如讲师能完成岗位任务,即使待聘者具有教授职务,也只聘为讲师,做到岗能对等。根据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岗位总数,并根据师资队伍的结构进行比例分配。教师队伍的结构指标一般包括学缘、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等,由于学科机构与学校办学方向和定位有关,因此岗位设置既要保证传统优势学科稳定发展,又要考虑新兴学科发展的需要,才能达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职称结构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本校教师的总体教学、科研水平,对于高校来说,高层次人才和高级职称比例是教学科研能力的必要保证。年龄结构则反映了一个学校的发展潜力,老中青结合的橄榄球形态是高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稳步、持续增长良好的表现。学缘结构则反映了学校的办学优势和教师的整体质量,学校的强势专业必然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教授。根据高校现有人力资源状况进行岗位总量计算和分配是高校岗位设置的关键任务.高校作为科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首先是确定其专任教师总量和决定因素,但同时也适当考虑高校服务社会职能。教师岗位总量的确定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高校定位不同,在学科与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等方面侧重点不同,因此在具体岗位设置管理中,要充分考虑到教师的利益,同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即有侧重点地制定条件。

因岗配人是聘任教师的基本原则,有利于教师管理由身份聘任发展到岗位聘任,实现由身份向契约的转化。职务聘任没有完全脱离身份管理,而岗位聘任是真正意义上的契约精神的体现。

4.完善考评机制。相应岗位人员的工作动力在于制度激励和管理,对各类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是保证岗位设置管理成效的关键。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教师,考核一是要全面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高校应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内容的岗位目标任务书,以契约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在聘期内的权力、义务、职责、待遇等问题。按照契约履行职责,不仅可以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同时还能激励广大教职工不断努力,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从而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二是要建立科学的人事薪酬制度。多种分配因素,将以岗定酬、以绩定酬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激发各类岗位人员的活力。三是要完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在吸取以往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使之客观、公正、公平,便于实施。同时鼓励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能上能下;调整评审资格条件,打破学历、资历、地域的限制。在相应岗位的聘任过程中,要适度给予政策引导,相对保持人才职务、年龄结构和业务素养方面的梯队配制,防止引入人才外流产生或加剧断层现象。

考核是评价大学教师现实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对教师在任职期内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可以促进学校完善评价体系,帮助教师改进工作方式和思路。为大学教师的聘任、续聘、晋升、调薪和奖惩提供依据。为教师的合理培养和使用提供依据。但目前考核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从考核主体来看,很多高校的学术评价机构依附于行政机构,不能独立,权责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教师与行政管理人员的对立。从考核过程来看,“重科研不重教学”的问题比较明显,在对教师的考核中,要正确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若对教师的考核数量重于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科研工作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浮躁风气;对学术研究过于强调量化标准的结果,使教师注重“短、平、快”科研成果,原创科研成果相对减少甚至不能产生。认为只有科研才是学术,教学只是学校工作的附属品,这对很多将教学作为学术的教师来说有失公平,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教师,考核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既要重视教师的绩效考核,又要尊重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规律,采用弹性考核机制,尤其是尊重同行评价。

5.规范合同管理。根据不同层次岗位、不同聘期人员,完善长、中、短相结合的聘期合同管理制度,认真选择长期合同的起点,探索高级岗位长期聘任制度。积极促进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为“能上”创造条件。解决“能下”问题需要决心,要从根本、从制度设计、政策制定上入手。在进行岗位的评聘后,高校应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明确人员受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职责、工作条件、岗位纪律、聘任合同变更、合同期限、合同解除和终止等内容。针对不同岗位,以合同的形式制定不同内容的岗位目标任务书,规范双方在聘期内的权力、义务、职责、待遇等问题,并以合同书内的内容作为今后岗位考核的主要对照依据。按照契约履行职责,让广大教职工明确努力的方向,并激励为之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水平,从而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用人单位与个人发展的双赢;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实现人员的规范管理,提供受聘人员比较合理灵活的流动空间。

三、巩固和深化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

岗位设置管理对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而言是个进步,但仍是校内行为。目前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聘任制,仍然面临着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法律政策不健全、人员观念滞后和用人机制准换慢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推进校内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要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在校内建立既能激励全体职工,又能保持关键人才和骨干人才收入分配稳定增加,真正使工资体现的保障、激励、调节职能发挥最佳效益,建立合理的薪资结构,合理确定工作收入差额。另一方面,要考虑如何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制度,实现人员能进能出。积极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把好用人关口,新进人员的整体水平要高于现有人员水平;同时要加强用人成本意识,积极发展流动编制。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全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因此,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了解大家的思想情况和反映,对在实施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预案。巩固和深化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对于搞活高校用人机制,全面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的广泛推广和深入贯彻不会一蹴而就,要在国家人事政策和改革方针的指导下进行,同时根据各校自身特点和长远发展战略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实现用人机制的进一步转换和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吴鹏.学术职业与教师聘任isbn978-7-81067-725-7.

[2]刘献军.中国高校教师聘任制研究,2009.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5

 

聘任制是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岗位的科学设置是实现人员聘任制的关键和前提,不能科学合理地定编设岗,实现人员聘任制就是纸上谈兵,只能流于形式。岗位管理作为现代高校人事管理的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之一,是高等学校人事管理努力实现的方向。 

2006年,人事部在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中提出:“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07年5月,人事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出明确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了全国高校在用人制度上的改革,全面实施全员岗位聘任制。 

国家关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文件出台,为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高校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一、高校教师岗位的设置制度 

教师岗位的设置应该按照大学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探索学科梯队发展的新组合,科学设计不同院校、不同学科的岗位结构,具体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与国家编制控制相一致的原则。虽然国家在编制方面的控制影响了学校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情,学校很难脱离上级行政部门控制,而且编制也是衡量学校状况的重要标志。因此,学校要根据国家对不同类型、规模、层次的编制规定,确定教师岗位的比例结构、高级岗位数和岗位总数。 

2.与学科发展需求相一致的原则。大学要根据学科在教学、科研、服务方面的工作量及对各级岗位的需求,合理安排好一个学科发展所需的梯队,保证学科的稳步发展。 

3.与学校总体规划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学校要确保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及校重点课程的建设,在岗位设置上要有所侧重。同时,学校也要确保一般学科的正常发展。 

4.与“动态调整,逐步到位”的原则相一致的原则。岗位设置要处理好师资队伍现状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校、学科的整体规划,动态调整,逐步到位。学校应根据现状对上岗人员提出某些限制,不断缩小与目标状态的差距。要留有一定的空缺岗位,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学科的稳步发展。 

二、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实施的一般程序 

1.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是教师聘任的关键环节,只有岗位明确,才谈得上是聘任。学校根据所获得的资源、市场需要和学校优势先设立学科、专业,然后根据学校的类型和专业要求设立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教师岗位,并确立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和岗位的设置还应依据环境变化在数量上进行动态性增减调整。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高校岗位责权利不明确,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难度和技术水平要求不够明确合理。对于高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基本上是待额评聘制,教师一般只要具备任职资格学校就给予聘任并终身享受相应的待遇。这种聘任与岗位职责严重脱节,造成了“因人设岗,有岗无责,论资排辈”的现状。 

2.确定具体岗位的任职资格。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是政府为发展教育而制定的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资格要求,学校还应该在这一要求的基础上,确定不同专业岗位和不同层次岗位的具体任职资格。从教学科研任务工作的特点出发,通过岗位特征分析和描述,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说明岗位承担者应该至少具备哪些基本能力素质才能胜任该类教师岗位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为以后招聘选择和聘任什么样的人提供依据。 

3.因岗配人。教师岗位特点是聘任教师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聘任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选择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因岗配人能够满足三种需要:首先是数量需要,即有多少空缺岗位,就配备多少教师;其次是结构需要,即岗位需要什么样的能力组合,就选择具有什么样能力结构的教师;最后是任务需要,如讲师能完成岗位任务,即使待聘者具有教授职务,也只聘为讲师,做到岗能对等。根据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岗位总数,并根据师资队伍的结构进行比例分配。教师队伍的结构指标一般包括学缘、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等,由于学科机构与学校办学方向和定位有关,因此岗位设置既要保证传统优势学科稳定发展,又要考虑新兴学科发展的需要,才能达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职称结构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本校教师的总体教学、科研水平,对于高校来说,高层次人才和高级职称比例是教学科研能力的必要保证。年龄结构则反映了一个学校的发展潜力,老中青结合的橄榄球形态是高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稳步、持续增长良好的表现。学缘结构则反映了学校的办学优势和教师的整体质量,学校的强势专业必然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教授。根据高校现有人力资源状况进行岗位总量计算和分配是高校岗位设置的关键任务.高校作为科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首先是确定其专任教师总量和决定因素,但同时也适当考虑高校服务社会职能。教师岗位总量的确定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高校定位不同,在学科与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等方面侧重点不同,因此在具体岗位设置管理中,要充分考虑到教师的利益,同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即有侧重点地制定条件。 

因岗配人是聘任教师的基本原则,有利于教师管理由身份聘任发展到岗位聘任,实现由身份向契约的转化。职务聘任没有完全脱离身份管理,而岗位聘任是真正意义上的契约精神的体现。 

4.完善考评机制。相应岗位人员的工作动力在于制度激励和管理,对各类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是保证岗位设置管理成效的关键。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教师,考核一是要全面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高校应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内容的岗位目标任务书,以契约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在聘期内的权力、义务、职责、待遇等问题。按照契约履行职责,不仅可以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同时还能激励广大教职工不断努力,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从而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二是要建立科学的人事薪酬制度。多种分配因素,将以岗定酬、以绩定酬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激发各类岗位人员的活力。三是要完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在吸取以往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使之客观、公正、公平,便于实施。同时鼓励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能上能下;调整评审资格条件,打破学历、资历、地域的限制。在相应岗位的聘任过程中,要适度给予政策引导,相对保持人才职务、年龄结构和业务素养方面的梯队配制,防止引入人才外流产生或加剧断层现象。 

考核是评价大学教师现实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对教师在任职期内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可以促进学校完善评价体系,帮助教师改进工作方式和思路。为大学教师的聘任、续聘、晋升、调薪和奖惩提供依据。为教师的合理培养和使用提供依据。但目前考核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从考核主体来看,很多高校的学术评价机构依附于行政机构,不能独立,权责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教师与行政管理人员的对立。从考核过程来看,“重科研不重教学”的问题比较明显,在对教师的考核中,要正确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若对教师的考核数量重于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科研工作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浮躁风气;对学术研究过于强调量化标准的结果,使教师注重“短、平、快”科研成果,原创科研成果相对减少甚至不能产生。认为只有科研才是学术,教学只是学校工作的附属品,这对很多将教学作为学术的教师来说有失公平,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教师,考核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既要重视教师的绩效考核,又要尊重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规律,采用弹性考核机制,尤其是尊重同行评价。

5.规范合同管理。根据不同层次岗位、不同聘期人员,完善长、中、短相结合的聘期合同管理制度,认真选择长期合同的起点,探索高级岗位长期聘任制度。积极促进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为“能上”创造条件。解决“能下”问题需要决心,要从根本、从制度设计、政策制定上入手。在进行岗位的评聘后,高校应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明确人员受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职责、工作条件、岗位纪律、聘任合同变更、合同期限、合同解除和终止等内容。针对不同岗位,以合同的形式制定不同内容的岗位目标任务书,规范双方在聘期内的权力、义务、职责、待遇等问题,并以合同书内的内容作为今后岗位考核的主要对照依据。按照契约履行职责,让广大教职工明确努力的方向,并激励为之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水平,从而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用人单位与个人发展的双赢;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实现人员的规范管理,提供受聘人员比较合理灵活的流动空间。 

三、巩固和深化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 

岗位设置管理对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而言是个进步,但仍是校内行为。目前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聘任制,仍然面临着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法律政策不健全、人员观念滞后和用人机制准换慢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推进校内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要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在校内建立既能激励全体职工,又能保持关键人才和骨干人才收入分配稳定增加,真正使工资体现的保障、激励、调节职能发挥最佳效益,建立合理的薪资结构,合理确定工作收入差额。另一方面,要考虑如何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制度,实现人员能进能出。积极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把好用人关口,新进人员的整体水平要高于现有人员水平;同时要加强用人成本意识,积极发展流动编制。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全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因此,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了解大家的思想情况和反映,对在实施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预案。巩固和深化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对于搞活高校用人机制,全面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的广泛推广和深入贯彻不会一蹴而就,要在国家人事政策和改革方针的指导下进行,同时根据各校自身特点和长远发展战略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实现用人机制的进一步转换和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吴鹏.学术职业与教师聘任isbn978-7-81067-725-7. 

[2]刘献军.中国高校教师聘任制研究,2009.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6

一、以《干部教育条例》为指针,进一步明确培训机构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为税收事业发展服务。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以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为重点,创新制度机制、规范教学管理,增强培训能力,加快建设一流税务培训机构,为培养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即到2**年,构建以税务总局党校、税务干部学院和省税务干部学校为构架,"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的培训机构新体系。充分发挥税务干部院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培训机构"五个一流"即"一流的领导班子和管理团队、一流的师资和科研队伍、一流的基础设施和教学环境、一流的培训项目和管理能力、一流的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建设步伐,建立适应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和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要求的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理论新体系;形成与税收征管工作相适应、分类与分级相结合、岗责明确,标准化税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新体系;构建科学规范、富有生机活力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新体系,培训机构的核心竞争能力整体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培训机构功能定位

(四)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在新的形势任务下,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党校姓党,税校为税"的办学方向,走"特色立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的发展道路。具体要求是,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紧密结合税收理论、税收实践和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现状开展教学工作,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二要弘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始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教学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使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三要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把用艰苦奋斗精神办学和培养干部艰苦奋斗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的荣辱观,确立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观。四要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使广大税务干部经过培训,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有大幅度提升,税务稽查、反避税等高层次税务人才队伍得到加强,各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和税收征管能力显著提高。

(五)科学确定功能定位。培训机构是组织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要不断强化培训教学功能,努力形成以培训教学、科学研究、能力测评"三位一体"综合功能,加快成为具有开放性、时代性,行业特征明显的新型税务人才培养基地,积极拓展为各级税务机关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功能。

(六)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培训教学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岗位职能展开,突出领导干部、基层一线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以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教学目标。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规范化干部培训为主要培训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干部终身学习、职业进修和专题研究。同时,参与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赋予的培训项目和任务,履行相应责任义务。

三、建立富有创新活力,充满发展生机、运转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提升核心办学能力

(七)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按照《干部教育条例》关于构建科学规范、富有生机活力的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加快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评估制度。结合税务系统培训机构建设发展实际,重点完善学员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专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积极探索新的培训考评机制,逐步实现教、考分离,实行对学员学习、教师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全过程监督,促进培训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八)创新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加快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遵循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内在规律,建立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培训机构的收入分配要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方法,做到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使教职工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大力营造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九)引入有序竞争机制,激发办学活力。要进一步认清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新形势新任务,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引导培训机构以质量求发展。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增强培训能力,改善培训服务,提升培训信誉,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机制。

(十)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各培训机构要与时俱进,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税收专业知识、技能训练和文化修养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按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公务员通用能力建设框架,开发设计适应税务系统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级别干部特点的培训内容和方案。在培训课程中始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统筹政策法规和税收业务关系,研究开发适应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全面成长发展要求的培训项目和课程体系。

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紧紧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收制度、征管模式、征管手段、纳税人及其税源不断变化的实际。依据税务机关岗责体系,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课程,大力开发业务岗位标准化课程体系。加强教育资源的整合,实现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创新相统一。大力推行差别化、多样化培训教育、综合运用体验式、模拟式、案例式、研讨式、互动式、实训式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实现教育方法创新,推动特色培训项目建设,加快形成专业特色明显的培训机构。

(十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培训理论创新。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税务系统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建设发展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和效益意识,把能否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税务干部是否具备岗位工作能力作为检验培训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和交流培训实践中创造的先进经验,逐步建立体现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规律,具有税务系统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理论体系。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应紧紧围绕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展开,及时做好理论创新成果向教育培训实践转化工作。树立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跟踪国内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新实践、新理论,好经验、好方法,真正实现办学思路和理念创新。坚定走中国特色税务教育之路。

四、大力加强培训机构"三支队伍"建设

(十二)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和管理团队。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要选好配强校长,真正把理论功底扎实、税收实践经验丰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忠诚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培训机构领导班子中来,加快培养一批敬业、精业、勤业,奋发有为的学习型领导。积极探索省局领导或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兼任校长的管理模式。要统筹培训机构管理团队建设,通过选拔、培养、锻炼等环节,建设一支精通人力资源开发、培训项目设计、教育培训管理,熟练掌握培训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行政管理和后勤管理专家型管理团队。

(十三)建设一流的师资和科研队伍。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培养大批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良好,政治理论水平较高,专业知识基础扎实,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税务工作特点,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专兼职教师,专门从事税务教育培训教学工作。建立教师任教资格制度,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探索优秀税务干部和专职教师任教任职制度。通过引进、培养、调整等手段,改善专职教师队伍结构。

实施专职教师培养计划,组织专职教师定期参加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社会实践、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保证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施教能力。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

实行专职教师挂职锻炼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专职教师到相应的税收工作岗位挂职锻炼,了解税收工作情况,促进教学与税收实践的进一步结合,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税务机关应为教育培训机构教师挂职锻炼、开展调研等提供方便。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以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鼓励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承担授课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为税务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和履行教学任务提供便利。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

建立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师资人才库。有效利用社会和税务系统教学力量与资源,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十四)建设一支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队伍。强化服务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服务中充分体现个性化、情感化、人性化,注重规范化、标准化。建立统一的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把技术支持和后勤服务纳入培训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范畴。

五、突出教学培训功能,加大教学配套设施改造力度

(十五)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税务干部教育事业发展和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培训机构的建设发展目标。按照实用、配套、完善的要求,重点建设与现代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相适应的各类型教室和学员生活设施。重视辅助教学设施建设,逐步配套建设与税务管理流程相一致的模拟实训环境、图书信息中心、阅览室、拓展训练和文体活动等设施。不断优化美化学习环境。

(十六)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步伐。适应税收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加大对培训机构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设施、网络教学环境、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完成与金税工程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联结,实现网上培训、网上学习等远程教育培训功能。充分发挥金税工程对现代干部教育培训手段创新作用和强大的支撑作用。

(十七)加快培训机构改造进程,尽快形成新的培训能力。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快新建、改扩建培训机构进程。按期、按质完成税务总局和省局培训机构规划立项改造项目。要严格管好用好建设经费,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适当、稳步推进的要求,加大现有培训机构的改造力度。

六、严格制度,强化管理,推动培训机构又好又快发展

(十八)明确管理体制。全国税务系统培训机构建设发展实行在税务总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税务总局和省局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负责,管理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培训机构建设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培训机构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税务总局教育主管部门履行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省局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管理职能,并就所属税务干部院校建设发展加强指导。省税务干部院校要在省局领导下搞好自身建设,完成好各项培训任务,同时切实履行对所辖分校的管理职能,明确分校的功能定位,重点加强分校的师资队伍和培训课程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分校在基层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上的保障作用。

(十九)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税务干部院校原则上可设立办公室、教务部、教学部、学员工作部、科研部、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后勤部等部门。

办公室:承办日常校务工作,协调行政事务;承办起草学校重要文稿;承办会议组织,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承办文电、档案、保密和保卫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审计、基本建设工作。

教务部:承办教学工作综合管理,拟定培训教学、课程和培训项目开发规划、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监督检查和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开展与其他培训机构的教学交流与合作工作。

教学部:承办培训项目开发和教学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培训课程设计和开发工作;组织编写有关课程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承办案例教材、实训教材的研究、征集、编写和推广工作;参与专兼职教师的考核评价和聘请工作;参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

学员工作部:承办学员学风、学纪等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学员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员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员开展有关活动。

科研部:承办税务干部教育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税收专业、技能训练和文化修养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信息技术部:承办图书信息、影视音像、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数字化校园、远程培训建设管理工作;承办教学科研软件开发业务;承办教学、科研和办公自动化的信息技术安全与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部:承办学校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承办专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岗位聘任和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学校人力资源培训发展计划;负责临时人员聘用及劳动合同管理;承办学校党群工作。

后勤部:拟订和完善学校后勤管理制度;承办学员食堂、行政办公和学员公寓等设施管理;承办教职工用房管理和医疗服务工作;承办车辆及安全管理;承办学校环境绿化美化、设施设备维护工作;承办后勤临时人员日常使用管理。

(二十)建立评估制度。由税务总局制定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和标准,定期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开展办学水平和质量综合评估。各省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负责对所属培训机构开展评估和日常检查。对评估合格的培训机构,列入全国税务系统培训机构序列,并及时公告;对经评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取消其培训资质。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据评估标准,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工作。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7

1. 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的流程

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的流程如图一所示,首先,对学兵的学习需求进行调查分析;然后,经论证评估后确定具体科目;紧密结合学习需求,制订一个细致周密的教学课程计划;根据教学计划,设计完整详细的教学内容;然后讲授实施;最后,测评考试,经验归纳总结。必要时,还可进行学兵上岗后单位反馈评估。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要求必须对全寿命教学周期进行有效控制,在教学开始运行时就要监控整个教学任务的质量、进度,确保一切相关活动能够着眼全系统按计划进行。当然,最初的计划不是必须绝对执行,也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予以修改、校正。但不管怎样,都要围绕既定教学目标进行,通过各个教学环节中信息的反馈,形成寿命周期循环教学。

图一 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流程

2.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的特点

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总的特点就是重视课程研究论证、内容模块分解和效果归纳总结。具体来说,首先,强调预先研究论证。课程开始前,要花大量的精力,对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对象以及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做到思路清楚、问题明了,才能开始授课。其次,按模块分解教学内容。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科目的实用性都比较强,为使学兵学习精力集中、较好把握知识点,可以把教学内容按应用模块划分,在功能模块中用实例讲解理论知识。再次,重视课程反思总结。在各模块小结的基础上,每次授课结束要对整体讲授内容、方式方法及效果进行归纳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以达成教学质量螺旋式上升效果。这里特别强调军队训练机构教学模块化的管理方式。军队训练机构教学岗位针对性强、需求层次多、知识更新快,传统的由点到面的知识结构不能很好的适应短期岗前培训工作,只有像管理建筑工程任务一样,以其功能目标为划分准则,将知识点按功能模块划分,才能真正适应现代信息教育形势。模块化的知识结构,每个功能模块虽然分离,却不脱离;知识点独立,但功能是完整的,不仅方便教员指导应用,也有助于培养学兵系统思维能力,使学兵尽快掌握知识的重点。

二、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的具体实施

1.做好学兵的学习需求分析

“需要”是人类发展的原动力。要想出色的完成学兵上岗前培训任务,首要就是调查分析学兵的学习需求。“所需即所学”,这是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因为如果一个学兵学习的知识不能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得到实际运用,那么学兵的学习就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相应的教学也就没有价值。只有学兵具有释清疑惑、解决问题的内在需要,其学习才会有动力,才会自觉、自愿,目标明确。学习的需求调查,好比项目管理中的可行性分析,如果所学课程必要性不足,就没必要浪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在教学中,一定要搞好学兵的学习需求分析,然后才能根据需求,做好教学规划和教学内容设计。

2.明晰教学任务目标

做好教学规划与设计后,就进入了教学实施阶段。这个阶段,首先要求教员对所传授的知识进行概括性地讲解,使学兵明晰学习的目标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然后在对整个知识体系有总体把握的前提下,按照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去逐步完成教学任务。只要教学目标和所提问题符合需求,学兵就会自觉、自愿、满怀热情地去学习探索,其对专业技术的掌握程度就会提高,教学的效果也会更好。当然,由于不同的学兵知识水平不同,接受能力也各不相同,可以适当地给进度快的学兵制订一个较高的完成目标,以培养其的自我探索能力。

3.对教学内容进行分解

在确立教学目标任务之后,接下来就是按功能模块分解知识。这也是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的第二个重要特点。军队训练机构教学时间短、实践要求高,要想取得较好的效果,就必须细化教学内容,使学兵每次上课都能瞄准新问题,并集中精力学习新知识。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整体教学要求分成阶段性任务,让学兵憧憬远期目标的同时,也能看到近期学习任务,这样整个学习过程都具有挑战性。随着教学内容的不断推进,一旦学兵能把思维中的团团"浓雾"层层揭开,最终释清疑惑、也就达到了培训的根本目的,学兵就会有成就感,往后的学习也就有了更大动力。按模块分解内容,是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中关键的一个环节。具体的模块分解方式见图二。这种分解方式可以理解为“万能公式”。无论是哪种实用课程教学内容,均可以在此基础上细化内容。但无论如何划分,重要的一点是每个分解的部分一定要有该部分的既定目标,并按照知识循序渐进的原则,使每个目标连在一起成“阶梯”状为好。

图二 模块分解方式

总结起来,模块化分解需要教员要引导学兵,在自己想要探索更深知识的时候,能学到与现有知识最靠近的"周边知识点",从而达到学习的目的。所以,教员一定要把握方向,在制订计划的时候,阶段步骤要清晰,难度适当,由浅入深,以便学兵能够掌握一种连贯的思维方法。

4.检测总结教学成果

在讲授结束之后,需要考察学兵知识的掌握程度,从中找出不足。这也是军队训练机构教学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有些教员认为考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掌握知识,掌握能力,但就目前情况而言,我们判断知识的掌握程度还需要通过考试。当然,这个考试,不能是单纯的闭卷考试,还应包括面试及实际操作处置能力测试等。考核的时候要注意围绕教学目标和针对各个学习阶段的不同要求,抓住核心能力进行测试。测试要全面深入,尽量多找问题。如果在考试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那么证明测试是失败的。这就像软件项目的系统维护一样,永远都会有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升级。教员要仔细分析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文字材料存档,根据总结情况调整和修正教学计划和内容设计,以便推进下一轮的教学改革。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8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法和理念也随之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归根结蒂是成本的竞争。1众多企业的实践证明,任何需要进行成本控制的领域都可以通过实施成本目标管理,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教育培训机构属于服务型行业,也可以使用成本目标管理方法来加强企业成本控制。我国教育培训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市场需求,近年来行业增长趋势持续旺盛,各类培训机构数量增长迅速。但是,由于教育培训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资金投入要求不高、服务内容差异化有限、成本控制能力缺位等原因,造成了众多培训机构之间同质化竞争严重的局面。因此,加强成本目标管理对于教育培训机构显得尤为重要。

一、教育培训机构成本目标管理现状

我国教育培训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培训机构众多,但是资金规模巨大、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大品牌屈指可数。中小培训机构由于资金有限,教学研发能力不足,培训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慢,应对市场变化风险能力较差。由于众多教育培训机构产品同质、服务差异小,价格竞争很早就被引入行业。低投入高回报的时代已经过去,教育培训已经逐步进入微利阶段。在这样的行业特征下,各种级别的培训机构都必须思考和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寻找蓝海市场或细分市场。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升服务、做好口碑效应、优化内部经营流程、加强成本控制等手段,来适应市场变化,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追求更高的利润。各类培训机构为了生存,对外,必须通过改革,提高创新能力,寻找教育蓝海市场;对内,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控制,降低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快资产周转率。而对内管理,最终总会落实到成本控制层面。成本是指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的而付出的价值代价。具体地说,就是在生产、销售或经营管理过程中付出的费用。教育培训机构成本通常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教学场地租赁、场所装修及相关支出;第二部分是人力资源成本,如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第三部分是广告宣传推广费及其他运营花费;第四部分是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新课程体系的研发支出等长期资产投资。德鲁克指出,管理企业就是要平衡各种各样的需求和目标。目标在一个组织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了目标就像轮船没有了罗盘。不同的教育培训机构,不论规模大小,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成本目标方面都需要注意上述四部分成本中存在的问题。

1、房租支出及装修支出

教育培训机构在发展初期,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知名度,通常采取在同一城市的各个区域广泛设立教学点的扩张战略。这种战略造成了短时间内场地租赁费用、装修费用及相关设备的大额支出,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孕育后方能够盈利并逐步收回成本。

2、人力资源成本支出

教育培训机构人员流动性大,各培训机构之间人才竞争激烈,造成培训行业人力成本居高不下。同时,为了让新员工在短时间内适应岗位要求,往往会加大入职力度,培训费用随之上升。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也会造成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

3、广告宣传、运营费用支出

新设培训机构为了打开市场,通常在广告宣传方面投入高额资金,力求提高品牌知名度,比如做媒体广告、竞价排名、购买广告位等。但是广告宣传投入大、收益慢、公众认知度低,选择何种媒介投放广告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4、固定资产、研发支出投入

大量教育培训机构注重前期招生宣传,往往忽视后期研发。受制于资本规模,中小型培训机构往往在设备更新、研发方面缺少持续投入,随着新机构、新课程的不断涌现,可能逐步丧失竞争力,为市场所淘汰。

二、教育培训机构成本目标管理过程

成本目标管理是目标管理理论在成本管理中的应用,因此其管理过程可以参照一般目标管理的基本步骤。首先,培训机构根据产品市场价格,结合内部实际情况,确定课程产品目标价格。其次,再结合股东预期、行业投资回报率等信息确定其目标利润。目标价格与目标利润之间的差额,就是可接受的最高成本水平,即目标总成本。最后,培训机构将目标总成本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小组、乃至个人。在日常管理中以目标成本作为成本控制的依据,贯穿课程设计、项目研发、销售、宣传等各个方面。用目标成本管理这一工具来计划、指导和控制培训机构各项成本支出,最小化成本支出,最大化资产效益,提高整体利润水平。成本目标管理是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整套管理体系。4它与企业的其它管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体现全面的、综合的经济效益。在《不连续的时代:变迁时代的指南》一书中,德鲁克(1969)强调:“对于每个组织,目标界定越明确,生命力就越强;组织的绩效评价标准和尺度越多,它的行动就越有效能;组织越是严格地将权威性置于绩效的判定基础之上,就越具有合法性。5有效实施成本目标管理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即成本目标的制定、成本目标的实施、成本目标的考核。

1、成本目标的制定

成本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就突显于最初的目标制定。在综合考虑培训机构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完成成本目标的制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类型、价格等因素都与企业成本息息相关。合理的目标成本制定,依赖于企业的预算管理流程。切实可行的目标成本制定,需要员工的积极参与。参与式预算编制流程可以引导员工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并控制预算执行。一方面,调动基层员工参与预算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基层信息,提高目标成本制定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及时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不利偏差,促进目标成本的实现。通过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内外部因素,结合产品市场调研等手段,采用多种分析方法,如量/本/利分析方法、盈亏平衡分析方法、保本点/保利点的计算、敏感性分析等,在实现目标利润的前提下,计算出最优的目标成本。

2、成本目标的实施

目标成本的制定后,为了有效地实施成本目标管理,需要将目标总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日常经营的每个环节,细化到各个教学点、各个部门的成本目标,最终落实到个人。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各教学点、各部门负责人充分理解各自的目标成本预算,建立成本责任制。在预算成本范围内,逐项控制各类成本费用的发生额。按月、按季度、按年定期进行成本决算,从最低一级开始,逐级向上汇总成本决算,进行试算、平衡,确认是否实现了总的目标成本。如出现不利差异,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进行调整补充,优化管理流程。

3、成本目标的考核

从成本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了保证成本目标管理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合理、有效、实施性强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企业行业差异,地区差异,产品或服务差异,生命周期不同等因素,都要求绩效考核方法因地制宜。选择考核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战略目标、行业特点、成本结构、竞争对手战略等内外部因素,制定适合企业管理的考核方法,注重成本目标考核和员工薪酬相结合。通过制定绩效目标、绩效考核、绩效评估等手段,系统化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实现成本考核目标。

三、教育培训机构成本目标管理建议

成本目标管理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流程、各个部门,由于其系统性、复杂性,成本目标管理的顺利实施需要机构各方面人员的关注和参与。为了提升教育培训机构的竞争力,增强经济效益,促进培训机构的良性发展,对强化培训机构内部成本管理方面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合理设定目标,准确测算收益

教育培训机构在战略制定和预算编制阶段,需要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利润、本机构竞争地位,合理确定目标利润。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确定教育培训机构的目标成本。目标成本的制定不能过度偏高或偏低,否则容易导致管理人员决策失误和执行偏差,使得机构陷入困境。

2、利用信息技术,强化成本控制

培训机构提供课程服务的直接成本是传统的成本控制对象,容易忽视对间接成本、期间费用的控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能够有效减少成本目标核算的工作量,进一步细化目标成本管理。日常记账系统与成本控制的有机结合,更能够提前预警,使得成本管理更加有效。

3、加强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创新

很多中小型培训机构为了追求短期、片面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研发经费的投入。虽然对单个培训项目而言,利润可能会大大增加,短期利润空间可观。但是,这种情况降低了培训机构可持续发展潜力,可能会导致培训机构后继乏力,被新兴机构逐步淘汰。在成本管理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既要做好基本的财务核算工作,更要发挥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的职能。在与各业务部门对接过程中,深入了解机构经营流程,认真梳理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及时发现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成本分析,真实客观的反映机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总结管理经验,为投资者决策、管理者决策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在教育培训机构,成本目标管理主要还是由财务部门来执行的,但是更需要得到其他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教育培训机构中开展全员成本目标管理,有利于全面提高机构的经济效益,实现战略、业务、财务一体化。

参考文献

[1]缪艳娟:成本目标管理:实务发展和值得思考的问题[J].会计研究,2001(1).

[2]丁称长:成本目标管理及其在电力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电力建设,2006(8).

[3]李睿祎:德鲁克目标管理体系初探[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9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0-0211-01

一、高校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日常工作内容

高校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主要对本院系主管领导负责,在校教务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常规管理工作及重点工作两项内容。

(一)常规工作

在常规工作中,主要负责组织本院系教师精品课程、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安排每学期缓考、补考、重修、期末考试工作;协助教务处进行日常教学检查和期初、期中、期末等阶段性教学检查,规范教学过程,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每年对新生学籍和在校生学籍进行学年注册,完成每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上报和在校生学籍异动清理工作;负责对本单位教师进行考勤、调串课、计算工作量;打印、保管各类通知文件,做好院系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本院系各级评优工作,协助校职能部门完成教师转正定级的上报工作;建立并完善本院系教师数据库。

(二)重点工作

1.加强教学标准化建设

在学校教学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同院系教师进一步研究本院系课程标准化制定,认真修改和完善已制定的课程标准,认真学习和理解课程标准化内容,协助教师将标准化内容落实到每一节课中,落实到每一个教学环节之中。

2.深化教学改革

紧密围绕院系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研究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处理好各课程之间的关系,避免课程的简单重复。协助质量评价处及时总结近年来各门课程开展的成效,根据毕业生就业单位信息反馈情况,认真研究课程设置,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满足学生发展需要。

二、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角色定位

高校教学管理体系包括校级领导、教务处、院系级领导、教研室及教学秘书。校级领导负责全校的统筹工作,办学思想、办学定位、干部管理、制度建立等核心工作;教务处完成对全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专业体系、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制度及教学平台的建设;院系领导制定本院系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教研室负责课程建设及课堂教学工作。作为教学秘书,在这个管理系统中起着沟通协调、传递信息、支持协助、调查研究的作用,负责院系的教务工作、考务工作、学务工作、日常事务等工作。是校方、教师、学生三者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

三、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能力结构与个人发展

教学秘书日常工作琐碎繁多,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一位教学秘书必须具备优良的综合素质、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工作规范与流程。其工作内容和性质决定了教学秘书应该具有特定的能力结构,从教学秘书日常工作内容及个人发展需要出发,应该具备以下能力:

(一)沟通协作能力

在管理体系中,教学秘书是学校、教师、学生三者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沟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掌握好说话办事的尺度,及时客观反映各方面情况,作为中间方上传下达的内容要准确,方式要恰当,要学会与他人合作。

(二)独立自主学习能力

需要清楚的认识自己,明确自身弱点,学会设立可完成的学习目标,制订短期和长期的学习计划,能够自学完成目标。通过自学来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要学会在工作中学习、在问题中学习、向前辈学习。

(三)发现问题与问题解决能力

首先要能够发现问题,例如:通过日常学生的教学信息反馈发现常规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培养自己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解决这些问题不断地完善教学管理工作。通常遇到的问题可以分为一般性问题和突发性问题。解决一般性问题需要我们在平时学习中熟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工作流程。突发性问题则要求教学秘书具有沉着冷静的头脑、良好的心理素质、机智的应变能力。

(四)写作能力

教学秘书需要起草或修订本单位工作的通知申请、一般及重要文件、改革方案、调查报告以及工作报告。学会使用书面语言及时、规范、准确的起草和修订各类文件,写作能力是能力结构中的基本能力。通过系统的强化学习与多读多写提高写作能力。

(五)总结与概括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10

一、课程

设计理念与思路:汽车运用技术专业培养的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能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现代汽车故障诊断、维修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行动职业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汽车机电维修岗位”是“汽车运用技术专业”面向的所有岗位中的基础岗位,其岗位职业能力主要包括对汽车发动机、底盘、电路检测、维修,以及汽车维修管理、质量检查等能力,而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这门课是汽车运用技术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课程改革教学团队从调研入手,面向新疆汽车知名售后服务企业,对生产岗位设置、需求、生产任务、所需能力、知识以及素质进行调研和分析,与企业共同确立了12个专业学习领域。按照学生认知规律确定专业课程排序,使前后课程衔接得当。其中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

该课程坚持了“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原则,走校企合作办学的道路,专业教师和汽车维修技术人员共同开发、设计课程,实现岗位能力要求与课程标准相融合,职业资格标准与项目的考核评价紧密结合。课程设计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真实的汽车发动机维修任务为载体,基于工作过程进行项目教学。

二、教学内容改革

1.内容选取

首先制订企业调研计划,通过对本地区较有影响力的汽车售后企业走访、调研以及行业专家座谈、分析,对汽车机电维修、汽车前台接待等6个职业岗位任务及能力进行分析。其次进行教学研讨,基于汽车维修全过程,分析、提取、归纳出若干典型的工作任务,形成汽车维修典型工作任务。

通过调查、研讨提炼出满足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将实际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学习性工作任务”。最后开发出符合岗位需求的课程的“学习情境”。课程主要包括发动机功率不足的故障检修、发动机异响的故障检修、发动机油耗过高故障检修、发动机机油压力异常的故障检修、发动机温度异常的故障检修、发动机启动异常故障检测、发动机怠速异常故障检修、发动机总成的总装与调试等8个学习情境,以及20个与其对应的学习任务,共计102课时。

课程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教学内容不断充实、完善,课程整体设计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课程坚持优质教材进课堂,选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并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为指导原则进行教材开发,提高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每一个学习任务都结合具体车型,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基地提供的大量的原厂维修手册及原厂培训教材。每一个学习任务都配有实训项目、学习任务书、电子教案、电子课件、学习工作单、教学考核评价等相关教学资料。同时,每一个学习任务都配有图片资源、视频资源、动画资源、培训资料、维修手册、故障案例等学习资源。

2.内容组织

教学内容的整合序化遵循“汽车机电维修常见故障”和“学生认知规律”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以“汽车机电维修常见故障”为主来组织教学内容,即基于“汽车维修工作全过程”以真实的维修任务为载体,构建课程学习情境,并把职业标准、行业规范等内容有机地融入教学。

把汽车维修工的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的培养贯穿始终。第二条主线是按“学生的认知规律”,来强化培养汽车机电维修的职业岗位能力,即具体依托实际的汽车维修项目,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以真实的汽车维修任务组织实施教学,从知道“做什么”“可以做”、到“怎么做”,再到“动手做”、“如何做得更好”等五步骤展开教学,能力依次培养,技能层层递进。

3.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体系分为综合考核(网上测试、实做考核)与专项考核两个方面,强调“能力培养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综合考核中的网上测试为利用在线测试系统习题进行测试,实现无纸化考试,使考试更趋于公正,客观。实做考核让学生通过汽车电路图的识读、汽车发动机故障的分析与检修、汽车维修方案的制订、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等内容考查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专项考核依托8个学习情境,针对每项学习任务从“制订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价”三方面进行过程考核。8个专项的考核成绩先由小组互评,再由教师综合评价给出相应项目的“学生最终成绩”,8个项目评价成绩的加权平均作为专项考核的总评成绩。

三、教学方法、手段改革

1.教学模式改革

教学过程中采用一体化、五结合、五步骤的行动导向教学模式。 一体化即为一体化教学,实施做中学、学中做,实现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学习与训练同步。五结合是指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相结合、 教室与汽车维修现场相结合、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 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 五步骤是指明确任务、示范引导、制订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价的教学过程,体现了“导、学、谋、做、评”的高度融合。 一体化是教学模式的核心, 五结合是一体化的具体表现,五步骤是一体化的实现措施。

2.教学方法、手段改革

主要采用项目教学法,并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分组讨论、启发引导、头脑风暴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现场教学、虚拟仿真教学、视频教学、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多种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四、课程实施效果

通过不断地改革,课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自身的特色。通过对学生的调研分析,学生对授课形式认可度达98%,认为知识与技能同时掌握的占97%,认为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大大提高的占90%,对教学方式满意度达95%。100%的学生认为课程结束有把握考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课程实施,教师的职业教学能力,特别是设备操作、教学组织、解决实际教学和生产中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五、今后的设想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该课程建设规划,制订了未来1~3年精品课程教学材料上网计划。同时,配合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强化质量内涵建设,积极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加大生产性实训的比例,力争把“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课程建设成具有一定辐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精品课程。

参考文献:

[1]赵志群.职业教育新概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3]靳玉乐,于泽元.后现代主义课程理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考研机构教务工作总结例11

关键词 :典型任务 课程改革 教学实践

一、课程

设计理念与思路:汽车运用技术专业培养的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能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现代汽车故障诊断、维修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行动职业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汽车机电维修岗位”是“汽车运用技术专业”面向的所有岗位中的基础岗位,其岗位职业能力主要包括对汽车发动机、底盘、电路检测、维修,以及汽车维修管理、质量检查等能力,而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这门课是汽车运用技术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课程改革教学团队从调研入手,面向新疆汽车知名售后服务企业,对生产岗位设置、需求、生产任务、所需能力、知识以及素质进行调研和分析,与企业共同确立了12个专业学习领域。按照学生认知规律确定专业课程排序,使前后课程衔接得当。其中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

该课程坚持了“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原则,走校企合作办学的道路,专业教师和汽车维修技术人员共同开发、设计课程,实现岗位能力要求与课程标准相融合,职业资格标准与项目的考核评价紧密结合。课程设计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真实的汽车发动机维修任务为载体,基于工作过程进行项目教学。

二、教学内容改革

1.内容选取

首先制订企业调研计划,通过对本地区较有影响力的汽车售后企业走访、调研以及行业专家座谈、分析,对汽车机电维修、汽车前台接待等6个职业岗位任务及能力进行分析。其次进行教学研讨,基于汽车维修全过程,分析、提取、归纳出若干典型的工作任务,形成汽车维修典型工作任务。

通过调查、研讨提炼出满足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将实际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学习性工作任务”。最后开发出符合岗位需求的课程的“学习情境”。课程主要包括发动机功率不足的故障检修、发动机异响的故障检修、发动机油耗过高故障检修、发动机机油压力异常的故障检修、发动机温度异常的故障检修、发动机启动异常故障检测、发动机怠速异常故障检修、发动机总成的总装与调试等8个学习情境,以及20个与其对应的学习任务,共计102课时。

课程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教学内容不断充实、完善,课程整体设计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课程坚持优质教材进课堂,选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并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为指导原则进行教材开发,提高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每一个学习任务都结合具体车型,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基地提供的大量的原厂维修手册及原厂培训教材。每一个学习任务都配有实训项目、学习任务书、电子教案、电子课件、学习工作单、教学考核评价等相关教学资料。同时,每一个学习任务都配有图片资源、视频资源、动画资源、培训资料、维修手册、故障案例等学习资源。

2.内容组织

教学内容的整合序化遵循“汽车机电维修常见故障”和“学生认知规律”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以“汽车机电维修常见故障”为主来组织教学内容,即基于“汽车维修工作全过程”以真实的维修任务为载体,构建课程学习情境,并把职业标准、行业规范等内容有机地融入教学。

把汽车维修工的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的培养贯穿始终。第二条主线是按“学生的认知规律”,来强化培养汽车机电维修的职业岗位能力,即具体依托实际的汽车维修项目,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以真实的汽车维修任务组织实施教学,从知道“做什么”“可以做”、到“怎么做”,再到“动手做”、“如何做得更好”等五步骤展开教学,能力依次培养,技能层层递进。

3.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体系分为综合考核(网上测试、实做考核)与专项考核两个方面,强调“能力培养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综合考核中的网上测试为利用在线测试系统习题进行测试,实现无纸化考试,使考试更趋于公正,客观。实做考核让学生通过汽车电路图的识读、汽车发动机故障的分析与检修、汽车维修方案的制订、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等内容考查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专项考核依托8个学习情境,针对每项学习任务从“制订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价”三方面进行过程考核。8个专项的考核成绩先由小组互评,再由教师综合评价给出相应项目的“学生最终成绩”,8个项目评价成绩的加权平均作为专项考核的总评成绩。

三、教学方法、手段改革

1.教学模式改革

教学过程中采用一体化、五结合、五步骤的行动导向教学模式。 一体化即为一体化教学,实施做中学、学中做,实现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学习与训练同步。五结合是指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相结合、 教室与汽车维修现场相结合、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 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 五步骤是指明确任务、示范引导、制订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价的教学过程,体现了“导、学、谋、做、评”的高度融合。 一体化是教学模式的核心, 五结合是一体化的具体表现,五步骤是一体化的实现措施。

2.教学方法、手段改革

主要采用项目教学法,并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分组讨论、启发引导、头脑风暴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现场教学、虚拟仿真教学、视频教学、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多种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四、课程实施效果

通过不断地改革,课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自身的特色。通过对学生的调研分析,学生对授课形式认可度达98%,认为知识与技能同时掌握的占97%,认为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大大提高的占90%,对教学方式满意度达95%。100%的学生认为课程结束有把握考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课程实施,教师的职业教学能力,特别是设备操作、教学组织、解决实际教学和生产中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五、今后的设想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该课程建设规划,制订了未来1~3年精品课程教学材料上网计划。同时,配合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强化质量内涵建设,积极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加大生产性实训的比例,力争把“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课程建设成具有一定辐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精品课程。

参考文献:

[1]赵志群.职业教育新概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3]靳玉乐,于泽元.后现代主义课程理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