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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项目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10 09:24:52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1

[作者简介]秦佩,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高级会计师;池昭梅,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教授;李小琦,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广西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F124.3;F7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3)02―0048―05

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政策、金融制度、金融工具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科技创新融资主体及其在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行业活动所共同组成的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广西财政科技投人总额位于全国第28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拨款用途看,用于基础研究的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所占比例不到10%,存在重技术研发、轻基础研究的问题;从融资方式看,广西财政科技投入以直接的政府拨款为主,融资渠道单一,无法有效调动社会资金,没有发挥其应具备的资金导向作用。因此,迫切需要构建新型的、科学高效的财政科技投人模式,提高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效率,创新科技金融合作模式。

一、广西发展科技金融现状

近年来,广西相关政府部门及金融界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这些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贯彻落实广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增强广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广西的科技金融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科技金融运行的相关机制和体制有待健全,相关法律和政策有待完善

目前广西关于科技金融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尚未健全,使得作为主导机制的科技金融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科技资源配置――无法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错位与缺位,使得政府未能实现好对科技金融市场的引导、服务、补充与监管作用。科技金融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的不完善及不协调,形成了广西科技金融发展与深化的首要桎梏,也是广西科技金融发展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问题。

(二)金融资源支持力度有限,相关产品和服务有待创新

据调查显示,在获得国家和广西项目资金支持的广西企业的技术研发与技术成果产业化投人中,企业自有资金、财政扶持资金、商业贷款或风险投资资金占比分别为80%、8%、12%,政府与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较弱,自有资金依然是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而能够获得国家和广西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往往是规模较大、发展期较长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产业化中获得金融支持的力度尚且如此,对于规模较小、收益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差、缺乏合格抵押担保品的广大中小企业而言,能够获得的金融支持的资源就更加有限了。

二、构建科技金融平台,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模式

开创新型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就必须实现政府、企业、金融体系、第三部门(非营利部门)在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上的科技投入合理分工和协调配合,财政科技投入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充分调动金融资本和企业资本参与科技活动的创新性,放大政府投入的作用。发展科技金融是创新资金供给的重要方式和渠道,能使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和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能有效引导企业、社会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和“乘数”效应,推动广西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本文提出构建科技金融平台框架的设想,将科技金融植入财政科技投入模式,建设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和融资渠道,并从信息资源获取、监管体系构建、绩效评价考核等方面加以辅助和完善,形成科学合理、完善健全的科技金融体系。本文拟构建的科技金融平台框架如图1。

该科技金融平台框架由四个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平台构成。财政通过融资扶助平台为企业进行资金融通,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在融资过程、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监管平台对其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项目完成后,通过评价考核平台对资金及项目管理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反馈,作为科技、财政部门今后确定立项、选择承担单位、确定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于整个科技金融运作过程,不断整合基础数据资源,为各环节、各部门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

(一)融资扶助平台

政府投入在融资扶助平台中主要起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以财政科技投入作为杠杆资金,撬动其他资本流入科技金融领域,增加资金供给方式,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区政府应建立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合作机制,重点培育创业风险投资、政策性科技担保和政策性科技保险。

1.创业风险投资

创业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初期(种子期、初创期)和中期(扩张期)阶段最重要的外部融资途径。区政府应成立区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在资金来源上,为充分利用和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除自治区财政投入外,还应加入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资金投入(主要为专项选择权贷款)。在运行模式的选择上,可根据市场制度和机制的完善程度,依次选择以下三种模式:

(1)补偿基金加股权投资的模式,即将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分成两部分,以一部分基金吸引部分社会资金共同投资或组建一家创业投资公司,另一部分作为创业投资公司用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补偿基金。

(2)引导基金加担保机构的模式,即引进担保机构,将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作为担保机构的补偿基金,放大担保机构为创业投资公司担保的贷款规模。

(3)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的模式,即除财政投入外,加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以专项选择权贷款的形式投入的资本金,共同组建母基金,以母基金作为引导基金,和国内外优秀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或团队共同组建创业投资子基金,广泛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围绕广西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特别是广大的科技创业项目和科技中小型企业进行直接投资。

2.政策性科技担保

政策性科技担保是指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独有的融资优势,共同参与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主要做法为:政府信用支持成立担保公司,或选择原有的担保公司作为担保平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支行以专项资本金形式向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政府每年给予担保公司出资方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用于增强其还贷能力。担保公司在政府的支持下设立担保基金和再担保基金,为利,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和增信。这样,通过开发银行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实现银行融资支持和政府信用支持的最佳合作模式。同时,还应建立担保公司与开发银行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由担保公司承担大部分风险,同时开发银行承担小部分风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担保公司面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提高担保机构担保能力。

3.政策性科技保险

政策性科技保险是指政府以主导者的身份参与科技保险的建设,通过财政手段对科技保险实施政策性补贴,以发挥其政策优势、财政优势和统筹规划优势,促进各部门间的协作,将科技保险的业务开展、承保、风险防御、理赔等业务经营顺利落实到具体的保险机构。

在运行模式上,广西的政策性科技保险应采用“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的模式。

(1)政府主导,即政府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措施、财政政策、税收杠杆等搭建科技保险体系,并为科技保险政策性业务的经营设计和提供统一的制度框架,包括设计保险制度,设计具体险种,提供补贴的政策性科技保险项目和补贴方式、补贴比率,提供再保险等;同时,对规定的科技保险产品给予较大的财税支持,包括免税、提供筹建资金、提供营业费用、提供保险费补贴等。

(2)商业运作,即科技保险的运营主体可以选择多类保险机构和组织。鉴于广西在科技保险领域发展尚未成熟,建议按照以下顺序选择保险机构和组织进行科技保险运作:首先,可以选择目前资本比较雄厚、管理比较先进的商业保险公司,如人保、平安、华泰等保险公司,由政府制定保险制度,由选中的商业保险公司或其成立的科技保险专门部门具体负责保险业务开展;其次,可以在高新区内成立专业政策性科技保险公司,在非盈利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只承保政策性的科技保险险种;最后,区政府可以引导组建区域性科技保险组织,区域内的科技机构或科技人员缴纳适当保险费,当地政府提供适当财政支持,非盈利机构提供帮助,自主经营,承保科技保险。

(二)监管平台

科技金融的融资效应、经费分配及使用的效率、成果产出及转化的效果如何,需要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作为保障。只有将科技金融置于统一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下,才能降低风险,保证科技金融的协调、高效、有序开展。因此,本文提出在科技金融平台框架内构建监管平台和评价考核平台的设想。对用于发展科技金融的财政科技投入部分,本文拟构建包含五个层级的监管体系框架。第一层级,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科技金融投入资金进行监督;第二层级,由财政部门聘用中介机构对政府科技金融投入资金进行审计;第三层级,科技厅下设独立的科技金融监管中心,由其进行监管;第四层级,由获得科技金融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对科技金融资金进行日常管理;第五层级,由社会公众和媒体等对科技金融资金进行监督。

(1)提高监管效率。在科技厅下设独立的科技金融监管中心,避免了由科技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可避免科技主管各部门间制度不统一、难以有效沟通与合作、监管效率低下的问题。

(2)确保资金分配合理有效。为避免资源的重复配置和浪费,可设置一个科技金融资金投人决策咨询小组,来协调管理资金的分配。科技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按照计划拟定本部门预算,汇总后由该小组进行审核,由该决策咨询小组初步确定科技金融资金投入的金额和方向,然后再提交区人大进行审批。

(3)加强科技金融资金在运行中的监管。1)对经费分配的监管。要加强支出预算的编制和管理。2)对经费使用的监管。科技金融监管中心应拟定科技金融资金使用的监督计划,并根据计划采用审计、检查、调查、报告等监督手段对科技金融资金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和人大等也应强化对科技金融资金的审计监督。所有部门的监督结果均应在相关部门共享,并通过网络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人大还可以建立科技金融资金公众评议制度,允许社会公众及媒体对资金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议和充分的报道,实行阳光监督。3)对科技项目验收及成果转化的监管。项目验收时既要进行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也要对项目执行过程与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在财务审计以及科技金融资金使用监管过程中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严格惩处。对于研究成果及其转化的管理,可组建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投人成果管理机构,以知识产权的形式保护广西科技投人成果的归属。

(三)评价考核平台

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效益如何,体现在金融投入与成果产出、转化之间的关系上。本文拟构建一个科技金融结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科技与金融结合效益进行评价和考核,从总体上反映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广西制定科技金融政策提供建议。该科技金融结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金融投入指标和科技产出指标两类,其中,一般地,金融投入包括政府资金、企业资金、银行贷款等金融投入科技的金额,本文仅就政府资金部分进行效益评价。科技产出指标则选取了包括科技活动产出水平、技术成果市场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三个方面在内的相应指标。

1.金融投入指标

本文选取了“区财政科技拨款占区财政支出比重”这一指标,来衡量政府财政资金在扶持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投入力度。在进行科技金融结合效益分析时,该指标的数据选取期间应较科技产出指标数据期间早一个自然年度来进行模型计算与分析。

2.科技产出指标

科技产出指标包括:(1)科技活动产出水平。为考察科技金融所投入的科技活动能否有效实现产出,或企业在科技活动中是否存在“重量不重质”的现象,选取了“发明专利授权量比重”这一指标进行考核,以检验科技活动的产出水平。(2)科技成果市场化水平。为考察科技金融所扶持的科技创新活动活跃程度以及科技成果的含金量及市场化程度,选取了“技术成果合同成交额比重”作为考核指标。(3)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为考察在科技成果中真正能够实现产业化、资本化的数量及比例,选取了“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三个指标进行考核。

3.构建模型评价科技金融结合效益

有关部门可选择适当的绩效评价模型,对科技金融总体效率、规模有效性及技术有效性加以评价分析,以期加强金融投入资源的管理,提高科技产出的效率,从而提高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效益。

(四)信息服务平台

为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非常态化、个性化需求,满足各监管主体对用于科技金融建设的财政科技投入的监管需求,并在政府主管部门、银行、企业等社会主体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需要一个高效、持续、与目标需求相匹配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在《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创新型广西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整合科技与金融资源、开放相关信息的要求。为此,本文提出在广西构建并完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设想。具体做法是: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出资,由广西区科技厅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并由区科技厅统一管理,按密级和授权等级实施资源共享。

广西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应重点建设以下四个服务系统,其中,前三个系统主要服务于科技企业的资金融通需求,第四个系统主要服务于监管主体的监管需求:

一是科技信息服务系统。重点以全区科技企业为单元,建立科技项目及企业投融资数据库和科技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整合项目、人才、平台、园区、科技政策等各类科技资源信息以及科技企业基础数据信息。一方面,金融机构能及时查询科技企业的所有信贷数据和信用状况,以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能力,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在信贷过程中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科技部门、金融部门等可围绕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展信息的分类筛选与数据加工,并可在此基础上开展有关科技企业的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及管理咨询服务。

二是金融信息服务系统。重点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保险、担保以及其他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为单元,汇集各类针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以及创新业务品种,分析其共性、特征及适用对象企业,按照企业成长阶段和融资需求的不同,为企业分类设计差异化的资金解决方案。

三是对接交易服务系统。重点针对平台上各类投融资主体需求,开展需求分析与评价、商业策划与包装、项目宣传与推介等服务。通过开展各类投融资对接活动,推动科技金融业务创新,实现企业与创投、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的网上接洽和网下商谈,通过双方或多方互动,不断延伸各项对接服务内容,探索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保险质押、投保贷联动以及各种融资租赁、产股权交易等各类交易服务。

四是科技经费监管信息服务系统。重点针对各类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收集整合各项目从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到验收以后以及经费使用监管及处理等全部信息,同时对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该系统中。一方面,监管部门可对所有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运行实行动态化、实时的监管;另一方面,既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也能对违法违规的科研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三、结语

科技金融作为财政科技投人的新型模式,改变了以往以直接拨款为主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中存在的投入总额小、效率低的弊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有效引导企业、社会投入,更好地满足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发展科技金融这一创新模式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效益评价考核机制,构建信息披露与共享平台;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提高广西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邵学清,刘志春,政策性科技保险的框架设计[J],中国科技投资,2007,(11).

[2]黄贞。关于构建开发性金融支持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考[J],特区经济,2008。(8).

[3]崔瑛,齐兰,推进科技金融工作需要重视金融监管理论及其实践[J],中国科技论坛,2010,(6).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2

(一)基础条件

近年来,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科技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日益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截至底,全市经重新认定的部级高新技术企业107家,占全省总数的70%,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近2000家。在金融基础方面,“引银入黔”、“引金入筑”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市金融体系日益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金融服务环境不断优化,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大幅增长,直接融资占比不断提升。以来,市启动实施科技金融计划,出台了《市科技金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在搭建科技贷款合作平台、健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些,都为深入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时也为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支撑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十二五”期间,我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按照“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效应”,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搭建起有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面壮大我市科技实力,把建成中国西部地区科技企业家创业的摇篮、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重要基地。

(三)基本原则

1.发挥比较优势。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等基础条件,有针对性地搭建高端装备制造、磷煤精细化工、铝精深加工、食品医药、电子信息等特色优势产业贷款合作平台及组建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优良的生态、气候资源和宜居、宜游、宜业环境,吸引科技领军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到创业发展。

2.整合各方资源。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放大作用,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的科技资源、项目资源、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投入实体经济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共建共享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各类载体和平台,尽快健全科技投融资体系,做大科技投融资总量。

3.着力制度创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借鉴发达地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创新金融工具、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可靠、便捷的融资渠道。同时,加强科技金融运行的监测和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管理的体制机制。

4.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科技金融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科技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财税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科技金融协调机制,加强对有关区(市、县)的指导和扶持,广泛宣传和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探索、实践,建立健全以“五公司、一中心”(“五公司”即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科技成果评估交易公司,“一中心”即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为引领,“五平台、一通道”(“五平台”即天使资金平台、股权投资平台、贷款合作平台、信用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平台,“一通道”即推动科技型企业进入上市融资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场外市场挂牌的通道)为支撑,“五补助、一补充”(“五补助”即投资风险补助、投资保障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担保补助、科技保险补助,“一补充”即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风险准备金补充)为保障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构造包含种子期、初创期、成熟期各类科技型企业,覆盖从创业到上市全过程,跨越资本市场和资金市场,统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的综合性投融资服务供应链,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有效解决,银行、创投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企业的共赢局面基本形成,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使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中西部地区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创新示范区域。

(二)具体目标

1.科技实力大幅提升,培育和吸引一批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分院、分所、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在我市聚集,新建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3个、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建成现代药业研究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2.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以上。

3.完善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力争政府引导性基金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聚集和带动社会资本30亿元以上。积极引进省外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进入我市,新成立10支左右创业投资基金或子基金。

4.引导和促进企业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进行直接融资,力争发行企业20家以上,募集资金100亿元以上。

5.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力争5家以上企业到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20家左右的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6.构筑8—10个“科技部门、银行、企业、担保机构、评级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科技贷款合作平台,重点打造现代药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合同能源管理、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专业贷款平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7.通过不断创新融资模式,累计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融资300亿元以上,帮助300家左右的企业快速成长。

8.全市科技金融计划财政投入资金(含中央、省级、市级和区县级投入),力争5年累计达到5亿元以上。其中,市级财政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安排科技金融财政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

三、工作内容

(一)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加快培育壮大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科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依托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火炬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建立科技投融资服务战略合作联盟,共同搭建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大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开放式创业投资市场,积极引进省外优秀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我市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实施投资风险补助,吸引民间资本与引导基金在筑合作设立创投机构(基金)、创投管理机构,新成立10支左右创业投资基金或子基金。加快组建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市天使投资基金,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和科技成果评估交易机构,完善成果转化财政奖补政策,运用创业投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搭建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贷款合作平台

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共同搭建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贷款合作平台。重点打造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现代药业、节能环保等专业贷款平台,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量身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建立科技贷款评审专家库,积极推荐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评审工作,为银行信贷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不断扩大市科技金融专项补助资金规模,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贷款进行贴息补助,对提供科技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风险准备金等补助补贴,对获得科技贷款的项目在无偿研发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市科技型企业贷款提供优惠利率和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支持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大力发展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力争设立3—5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相关激励机制促进小额贷款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探索开展10家左右科技支行试点。通过搭建贷款合作平台,形成多方参与、互惠共赢的合作模式,支持传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做大做强。

(三)创新和完善科技担保服务体系

鼓励国有担保公司及其他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通过补贴或奖励,引导银行和担保机构接受知识产权质押或知识产权的反担保。加快组建2—3个科技担保公司,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其他权益抵(质)押、金融租赁等多种担保方式,逐步扩大信用担保,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设立科技担保机构,集成现有各级担保机构的资源优势,形成面向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担保网络。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参股科技担保公司,促进科技担保与创业投资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科技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实现担保机构与科技企业互利共赢。

(四)培育和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启动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积极开展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资源调查和分析,推动有潜力的企业进入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库,加快企业直接融资步伐;推动制定《关于支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配套扶持政策》,支持高新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力争推动5家科技型企业进入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推动20家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或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启动实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择优选取、优先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优秀科技型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对参与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科技型企业,市科技金融专项补助资金给予“投资保障补助”。探索利用信托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筛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信托计划,并与银行贷款、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形成组合和优势互补。

(五)积极开展科技保险工作

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开发和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支持开展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科技企业融资以及科技人员保障类保险,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科技企业核心高管人员的保险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科技保险财政支持政策,对科技企业保险费用支出进行补助。提高保险中介服务质量,大力拓宽科技保险服务领域。建立科技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逐步完善风险共担机制,提高保险机构发展科技保险的积极性和持续性。

(六)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加快组建科技成果评估交易机构,完善科技成果定价、转移、转让机制,推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制度和规则,为重大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搭建平台,为金融资本、技术成果拥有人搭建合作桥梁,加快促进我市自主创新成果及省外、国外引进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建立有利于技术产权流转的监管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产权交易所,依法规范开展产权交易,为科技企业产权转让特别是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处置等提供服务。

(七)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体系

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科技贷款合作平台为抓手,加快建立健全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搭建科技企业征信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引入或组建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开展重点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推动建立科技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启动实施“市星级信用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利用信用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发展;推动科技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新投融资观念,为深入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打牢微观基础。

(八)建立健全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科技金融服务公司化发展道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的各项功能。成立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市科技资产控股公司,作为科技金融政府引导资金的出资主体和财政性科技资产资本运营主体。在现有火炬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基础上,鼓励设立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的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公司,不断培育壮大我市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挥好中介服务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进行项目、资本对接,开展企业融资咨询、融资讲座及银企洽谈会、重点项目推荐会等活动,切实推动银企、银保、银创、投证合作。建立完善科技企业、科技成果数据库,做好科技项目的储备和筛选工作。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重大科技平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科技政策法规、科技金融产品等科技信息收集、统计、制度,逐步形成集信息共享、风险投资、银行贷款、担保、培训、产权交易、专业中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四、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一)全面启动阶段

1.启动实施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改革,增设科技金融计划,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单列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制定科技金融补助政策,针对科技型企业广泛开展科技金融宣传和培训。

2.制定出台《市科技金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星级信用科技企业培育管理办法》、《市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等政策文件。

3.加强科技金融机构建设和基础制度建设,“五公司一中心”、“五平台一通道”、“五补助一补充”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初具雏形,两年累计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融资50亿元以上。

4.引导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火炬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参股组建2—3支创业投资基金或子基金。

5.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加大对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生)创业的支持力度,为高新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园等孵化器内的初创期企业提供“种子资金”;启动实施“1020”计划,加大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支持力度。

6.力争推动1—2家科技型企业到创业板、中小板上市。

7.与有关合作银行、担保机构搭建3—5个贷款合作平台,力争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融资30亿元以上。

8.设立1—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家科技担保公司,开展4家左右科技支行试点。

(二)纵深推进阶段(2013—2014年)

1.基本完成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改革,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逐年提升,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财政投入占财政科技投入的比例大幅提升。

2.调整完善科技金融各项政策和制度,“五公司一中心”基本实现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目标,“五平台一通道”搭建完毕,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五补助一补充”杠杆和放大效应明显体现,两年累计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融资150亿元以上。

3.力争推动2—3家科技型企业到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推动5—10家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4.新组建3—4支创业投资基金或子基金。

5.新搭建3—4个贷款合作平台,力争两年累计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融资80亿元以上。

6.设立1—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2家科技担保公司,设立5家左右科技支行。

7.建立科技企业项目库及科技成果库,搭建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科技金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

1.完全形成以“五公司、一中心”为引领,“五平台、一通道”为支撑,“五补助、一补充”为保障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当年累计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融资100亿元以上。

2.全市(含各区、市、县)科技金融政府引导性基金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聚集和带动社会资本累计30亿元以上。

3.力争推动2—3家科技型企业到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推动5—10家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4.新组建2—3支创业投资基金或子基金。

5.新搭建2—3个贷款合作平台,力争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融资70亿元以上。

6.设立1—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2家科技担保公司,累计设立7—8家科技支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的领导,在适当时候成立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创造政策环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省直相关部门、监管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召开促进市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科技金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领导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府对科技金融的规划引导、政策保障、风险管控作用和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市科技局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各区(市、县)科技金融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逐步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3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52-0062-02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农业部科技司统计表明,我国每年有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只有30%~50%,与发达国家的70%~80%相差甚远,造成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既有成果本身的原因,又有转化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农民和农业企业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急需农业科技成果,但却找不到所需的;另一方面,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积压不能满足实践生产。

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体系现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资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银行贷款、单位经营创收、外资利用等。政府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农技推广投资主体,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进行投入。据对全国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规模变化情况的分析表明,我国政府财政对农技推广投资在1981―1999年的19年内总体趋势是递增的,按1981年价格计算,年平均增长速度为8.23%。近年来,我国政府农技推广占财政农业总支出的比重总的趋势是在不断提高的,平均值是9.84%,我国政府农技推广投资占农林牧渔业的总产值的比重徘徊在0.22%~0.36%,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我国服务于农村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05年底,以上各类机构共有124255个。

目前,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2008年,四川省共获科技部无偿资助资金1380万元,立项项目数量与获资助额度较2007年分别增加35%、30%,实现了数量与资金额度。2007年,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共获科技部支持金额达890万元,2006年申请到760万元国家农转资金项目资金,2005年申请到840万元科技部农转资金。2006年实施的项目总共落实资金7457.4万元,其中国家转化资金1516.0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0.33%;单位自筹4706.79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3.12%;银行贷款179.72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41%;政府配套资金20.13万元,占资金总额的0.27%;其他资金1035.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3.88%。

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服务体系还不完善,没有建立起以金融资金为主导的农业科技转化金融服务体系。

3 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体 系

建立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商业性金融并存,民间金融辅助的多元化的农村特色金融服务体系,引领工商企业、民间资本和金融机构联动投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

3.1 突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部门应该加大支农力度。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可以调整职能,延伸服务半径,统一管理目前由商业银行和相关部门管理的其他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扶贫资金和国家其他支农资金,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领域。国家开发银行应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对农村建设的拉动作用,与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积极向农村推进。此外,还可以由国家、地方政府出资组建区域性的农业开发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担负对新农村农业科技推广与农民技术培训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和资金支持。

3.2 加强“政府部门推荐、银行独立审贷、双方联合监管”的银科合作机制

近年来,四川省科技厅在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营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把银行科技贷款作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工具和自主创新政策的重要内容。2006年,省科技厅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签署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合作的协议书》。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政府可以扩展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银科合作,引导金融资金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融资的主要渠道。

3.3 激活商业性金融支农的补充功能

商业性金融的地位和作用,商业银行的优势和活力,都是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无法替代的。首先,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支农政策。农业银行应该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巩固和稳定县域分支机构,明确支农政策,制定具体支农措施,并确保落实。其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最后,就是要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作用,把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回流到农村。

3.4 充分发挥民间金融组织的辅助作用

民间金融组织一般是指未被金融管理当局监管的民间非正式金融组织。郭沛根据第三方调查数据计算了我国农村非正式金融规模在2002年为2001亿―2750亿元。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年对全国20个省(市,区),82个市县,206个乡村,110家中小企业融资规模,中小企业非正式融资规模进行了基本判断,测算出2003年全国地下金融(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05亿―8164亿元。从总体上看,当前正式金融由于存在垄断化、商业化等倾向,只能提供有限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难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迄今为止的民间金融组织活动从总体上表现出很高程度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广义上的收益性。其总体的不良贷款率要远远低于正式金融。民间金融组织在农村发展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的作用,民间金融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3.5 采用BOT融资方式

BOT即是“建设―经营―转让”,BOT项目融资的基本思路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授予签约方的社会投资者(项目公司)来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拥有该项目的经营权,并通过经营,以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将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转交给东道国政府。这种融资方式能够开辟稳定盈利的新领域,为投入较大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提供一种新的途径。

3.5.1 能够开辟稳定盈利的新领域

B O T模式具有独特的定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确保农业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市场份额和资金回报率;B O T模式可以使项目投资者有机会涉足于我国的基础设施领域,为将来的其他投资和采购活动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3.5.2 优化农业企业的组织结构

引导农业企业走股份制联合的道路。我国农业企业发展相对于别的企业还停留在较低的层次,而参与BOT项目投资非常有助于引导农业企业克服盲目发展、开发投资机会,实现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和现代化,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培养力量。

3.5.3 优化农业企业的资本

吸引非农业企业产业化资本投资农业。国内不少著名的民营企业,近年来都有大举投资农业领域,对农业的投入具有投资领域广、规模大、投资项目科技含量高的特征,这样就可以吸引其他领域投资,这样就优化了农业企业的资本质量,提高了农业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4

2创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方式

为更好促进区内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采用以投资为主,投资与贷款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其中投资是指对企业进行直接权益性投资,为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创业投资基金的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股权的30%。贷款则主要为解决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缺口,但贷款利率会适当上浮3~5个百分点。

3创业投资基金的风险分类

风险投资基金选择项目时主要关注项目的发展前景和管理者的个人能力,因而投资风险的甄别也和这两项指标相关,这些风险主要有:(1)项目价值评估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创新活动不确定性和专业性特点,在没有获得商业成功之前,很难评估科技项目的货币价值和企业的风险特性,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项目价值评估时存在风险。(2)管理者道德风险。风险投资由于本身的运作特点,运作过程中存在着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性,这种不对称易导致被投资企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

4创业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

根据主要运行风险,目前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1)限制投资方向。按照成熟投资公司的成功经验,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限定为比较熟悉的支柱性产业。把投资方向限定在较为熟悉的产业,可以有效管控风险,同时也能使创业投资基金更好地发挥推动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2)专家客观评审。为判定项目的发展前景,评估创新的潜在价值,以区内现有人才为基础,分门别类建立评审专家库,制定适当的评审标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客观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取舍的重要依据。(3)持续信息获取。企业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些信息的获得可以通过派驻顾问,指定财务公司管理账务等方式解决。对企业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充分掌握,可以有效控制经营者道德风险。(4)组成投资联盟。创业投资基金可以和风险投资公司、商业银行组成投资联盟共同投资,在分担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可以充分掌握被投资企业信息,降低信息掌握的不对称性。

5投资以后的后续管理

风险投资完成后,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任务是帮助企业尽快成长,早日完成投资目标,主要工作有以下两点:(1)积极参与企业运行管理,对于没有建立起财务管理系统的企业,要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做好财务预算与资产管控。(2)协助企业积极对外宣传,扩大市场影响,参与项目申报,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5

(一)各级金融部门都要加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兴省”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金融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科技的意识,尽快适应经济建设真正向依靠科技进步的转变。

(二)各金融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真正重视并紧紧抓住支持发展第一生产力这项工作,经常关心和研究这方面的问题,亲自协调系统内各级行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分管行长(总经理)要集中精力抓科技投入及其效益考核工作,把支持科技进步作为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情贷资金使用效益的一条根本措施,抓实抓好。

二、增加科技信贷投入量,实行信贷资金重点倾斜

(一)“八五”期间专业银行用于科技进步方面的贷款(含科技开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小额技改贷款、集体企业设备贷款、乡镇企业设备贷款)的增幅要高出贷款总量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逐步增加科技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争取“八五”期末科技贷款占总贷款比重比“七五”期末提高3至5个百分点,人民银行调剂贷款规模中每年安排不低于10%支持科技进步方面的流动资金需要。

(二)科技贷款的支持重点是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运用项目。新增及收回再贷的技改贷款和科技开发贷款(切块由地方安排部分)要优先用于省重点高新科技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还要积极支持“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项目。

(三)积极支持浦口和南通两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及“苏锡常火炬带”建设,财“二区一带”中技术含量高、效益好、资金需求量大的项目,省市有关银行可以组织银团贷款支持。

(四)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对大中型企业、大型企业集团、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技术成果开发运用成效显著的企业或科研单位,鼓励其直接融资。经过批准可以搞内部集资、发行侦券,对一些管理较好的股份制企业,经省以上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发行内部股票或上市股票。

(五)优先安排外汇贷款和人民币配蛮资金,支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消化吸收。

三、放宽和调整信贷政策,促进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

(一)科技贷款的对象、条件适当放宽。银行对科技含量高、效益好的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不论是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科研生产经营联合体,凡有经济实体担保,还款有资金来源的,都可给以贷款支持。生产企业内部科技开发机构(厂办研究所)搞的科研项目或中试基地建设贷款可由其生产企业统借统还。凡社会效益好的科技项目,如还款有困难,在有科技投资风险基金管理单位担保,还款资金落实的情况下,银行仍可给予贷款支持。对企业技术开发费先用后提而引起的临时资金不足,银行可以以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待提取后收回。对通过高新技术成果的推广、新产品开发等,促进亏损企业扭亏的,只要还款有保障,金融部门也可以发放科技贷款。

(二)科技信贷资金在突出支持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同时,要适当兼顾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凡积极追求科技进步,不断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成果运用的企业,只要其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定技术政策,银行都要积极支持。

(三)试行科技贷款“一条龙”服务。对于较大的科技开发项目(300万元以上)试行科技开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及投产后的流动资金贷款配套安排的办法,为企业提供从新产品开发、小批量中试到批量生产的“一条龙”跟踪贷款服务,做到“钱随项目进度和高新产品走”。

(四)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利率政策。各专业银行的科技贷款利率一律不—上浮,严格控制对科技贷款加罚息,凡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科技贷款不能按期归还的,经过批准,可以允许展期一次,展期期间不收罚息。

四、改进科技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简化办事程序

(一)凡是直接办理科技情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都要本着简化、实用的原则制定本行科技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省、市人民银行要积极与当地计经委、科委等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本地区科技贷款管理办法,从制度、办法上来规范科技信贷行为。金融部门对科技贷款项目要做到及早介入,及时参与科技贷款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做到对科技贷款项目的全过程介入。

(二)简化项目报批和贷款审批手续。凡经过审查批准后的贷款项目,各级金融机构要尽快下达项目贷款指标,不得中途截留。要在做好项目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三)适当下放项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省市两级管理。技改项目贷款审批权原则上与同级计经委的立项审批权一致。

五、改善外汇管理,用好有关外汇政策

(一)对国家立项并提供专项外汇资金的技改项目,要及时调拨外汇资金,做到专款专用l对巳立项的技改项目,外汇有缺口的,要在外汇调剂上积极给予支持;对大中型企业开发适销对路新产品积为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扩大出口创汇等进行技术改造的外汇资金需要,要重点给以支持,允许其先还贷后分成。在调剂外汇投向上优先保证基础工业、农用工业技术改造的外汇资金需要。

(二)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地利用国内外外汇资金,如其生产的产品达到替代进口水平,在外币计价结算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经过批准,允许其在国内销售产品收取部分外汇,减轻偿还外汇债务的负担。

(三)加强对高科技开发区的外汇管理服务,用好有关外汇政策,将高科技开发区视同“三资”企业中方投资者进行管理,并对其在开户、办理外汇留成等方面给予方便。

(四)促进将吸收外商投资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汇和进口替代项目上,注意引导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层次的提高,对这类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项目中方股本金有困难的,积极帮助解决。

六、支持建立科技投人体系,管好用活各个渠道的科技发展资金

(一)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由科技、计经委、财税和金融等部门组成的科技投入体系,把可以用于科技进步的资金捆起来,统筹安排,分别使用。积极支持并协助建立以科研、财政和企业资金组成的科技投资风险基金,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科技进步。

(二)帮助有关部门对各方面用于科技进步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按批准项目分别使用。各金融部门每年对可以用于科技进步的贷款及业务,要本着既有分工又要加强合作的精神,积极管好用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不允许乱拉资金、搞不合理竞争。金融部门应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牵头召开的定期协调会商会议,协调工作秩序,并在项目上分工负责进行支持。

七.健全金融服务机构,为科技进步提供多方面服务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6

中关村科技租赁是中关村方兴未艾的科技金融创新大潮中的一个典型代表,计划2014-2016年三年中,累计投放80-100亿元,累计服务350-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布局电子信息、大生命健康、节能环保及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每个产业领域服务30到50家重点客户,打造一批行业品牌企业,引领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

融资无抵押还款很灵活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租期结束,承租人可选择退租、续租或留购租赁物件。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是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一种有效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势是具有技术和专利等无形资产,成长性好但往往风险也较高,而它们没有多少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做抵押,难以从银行贷到款。中关村科技租赁的做法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出资购买较大金额的设备(如数千万元),出租给它们使用,这样出租物就相当于抵押物,能减少租赁公司的出资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一定期限分期支付租金,一定年限之后,租赁公司可将设备折价卖给科技企业,届时双方将实现共赢。虽然其主要表现方式为设备租赁,但本质上是一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解决了它们融资难的问题,帮不少企业渡过了生死难关。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中关村科技租赁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融资无抵押、审批速度快、还款方式灵活”的优势,着力降低企业融资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截至目前,中关村科技租赁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承担的实际融资成本平均为8%-9%,项目审批放款平均用时20个工作日,融资期限一般为两至三年期,还款方式根据企业现金流情况灵活匹配。在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中关村科技租赁还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商务咨询、法律服务等一系列贴心服务,帮助客户争取更好交易条件,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中关村科技租赁董事长盛紫瑾说:“中关村科技租赁依托中关村发展集团这个大平台,主要为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研发、生产、检测等设备的租赁服务,以及基于这些设备的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这为推进北京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供了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同时也是全国范围内一次科技金融创新的有益探索。”

中关村科技租赁总经理何融峰介绍:“租赁物(设备)本身能发挥抵押物的功效,因此融资租赁不强制要求企业提供房屋、土地等标准抵押物,这就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门槛,缓解了它们的融资难题。同时,由于企业支付的租金可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企业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也进一步降低了。”

北京扬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关村一家节能减排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企业,注册资本金9000万元人民币。它在2013年进行规模扩张时遇到资金难题,中关村科技租赁结合其商业模式,对其已做完的项目设备进行售后回租,使其做完一个项目便可回收大部分资金,重新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形成依靠自身项目“滚动式”快速发展。截至目前,中关村科技租赁累计给扬德环境支持了8400万元,使企业的发电规模由原来的30兆瓦快速发展到110兆瓦的装机容量,年净利润由1600万元攀升至3000万元,已成为国内低浓度瓦斯发电领域的龙头企业。

北京格瑞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食用菌人工培育及销售的民营高科技农业企业。2013年下半年,企业打算对北京另外一家食用菌科技公司进行并购,但缺少资金,而且难以从银行贷到款。中关村科技租赁鉴于其自有设备较多且均为成套设备价值较高,便为其量身定制售后回租方案(即企业将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从后者租回使用,企业则能获得宝贵的资金),前后投入5000余万元,使格瑞拓普顺利实现并购,成为华北最大的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企业,去年年产量突破15000吨,实现产值20000万元。

在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同时,中关村科技租赁还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促销”功能,帮助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从为企业“输血”转变为提高企业自身的“造血”能力。中关村科技租赁通过为企业设计“以租代卖”、“先租后卖”等业务模式,一方面帮助制造厂商快速打开销售市场、回笼货款;另一方面提升服务在产品销售中的价值,由一次性的卖产品转为长期的卖服务,实现从制造企业向现代制造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宣爱智能是一家生产高端驾驶模拟器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模拟器价值不菲,民用销售市场一直难以打开。2013年,中关村科技租赁以风险租赁模式为宣爱智能提供1亿元融资租赁总授信,为宣爱智能开创了新的“合作经营-分账模式”,宣爱智能以出租服务的方式将模拟器铺到各大驾校,驾校按照使用模拟器的人数给宣爱智能支付服务费用。该模式大大促进了宣爱智能高端驾驶模拟器在民用市场的全面推广,此前其模拟器的销售量仅为30台,中关村科技租赁为其提供了1300万元的资金支持之后,宣爱智能已经与下游客户签订了2000台模拟器的收益分成合同。

积极创新融资租赁业务模式

中关村科技租赁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为它们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通过搭建“投保贷租”(即投资、担保、贷款和融资租赁)一体化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的多种融资方式。中关村科技租赁与活跃在中关村的知名创投机构、银行和担保公司建立了互为平台、互相推荐项目的互利共赢机制,推出了“银租通”、“投租通”、“保租通”等3项服务,有效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目前已有8家企业因为公司的推荐获得超过2亿元的融资。

以“银租通”为例,2014年6月,中关村科技租赁与北京银行共同“银租通”产品。所谓“银租通”,即银行对中关村科技租赁推荐的客户进行主动授信,做到“见租即贷”,而中关村科技租赁对银行推荐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服务,做到“见贷即租”。目前,已有多家银行主动与公司对接推出“银租通”产品,多家租赁客户积极申请获得该项服务。例如,公司客户格瑞拓普获得北京银行“银租通”信用授信500万元,天童通信获得交通银行“银租通”授信2000万元。

中关村科技租赁还积极探索创投租赁模式。创投租赁具有“创投+租赁”的双重运营特点。租赁合同开始时,租赁公司与承租企业签署租赁债权转换股权协议(类似于可转换债),设备租赁费用及租赁余值可转变为对承租企业的股权。租赁公司获得承租企业的认股权后,可以自己认购股权并持有该股权获得收益,也可以将该认股权转让给创投机构。

2013年9月,中关村科技租赁以创投租赁模式为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公司提供4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截至目前,累计支持企业资金1000万元。双方约定,在中关村科技租赁支持企业的资金额度达到2000万元时,可获得企业4%的认股权。届时,若中关村科技租赁行使该认股权,将不仅获得债权收益,还能分享企业高速发展带来的股权收益。

多管齐下管控业务风险

由于中关村科技租赁的融资服务对象大多是成长性较好,但是有一定风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而且对方没有太多标准抵押物,因此管控好融资租赁的业务风险极为重要。公司从组织、制度、团队、激励约束机制、服务支撑等5个方面建立五位一体的风险管控体系,为业务的快速拓展保驾护航。

一是组织保障。公司在业务拓展部门之外,建立强大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包括企业财务状况、核心管理团队、决策机制、技术与产品、商业模式、激励机制和租赁物等多维度的标准化调查和判断。公司建立专门的项目评审委员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票决制,由一名公司高管牵头负责评审,总经理不参与项目评审,不过拥有一票否决权,这等于是对项目进行了两次评审和风险判断。

二是制度保障。建立对项目从租前调查到租后管理的全流程管理制度。研究出台了《租前调查管理制度》、《项目评审会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和文件格式范本。

三是团队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学习机制,邀请业内专家、中关村投资人和企业家对员工开展专题培训,让员工对目标行业有深入了解,提高员工基于行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把控能力。

四是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与风险管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员工绩效工资直接与租金回收额挂钩,若出现租金回收逾期,直接扣减业务经理、业务组长及业务总监的绩效工资。同时提取全体员工绩效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储备基金,若公司年度总体风险表现不达标,将全额扣除该部分绩效工资。

五是建立服务支撑体系,通过帮助客户成长发展,降低租赁项目风险。中关村科技租赁免费为融资企业提供管理提升、融资筹划、客户协同、政策咨询等一系列增值服务。

截至目前,公司已联合知名咨询机构为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管理提升服务,客户反响良好。

近些年,随着中关村的融资租赁、股权融资、风险投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贷款、新三板等融资方式不断发展,中关村的科技金融创新日新月异,蓬勃发展。中关村正昂首阔步走在打造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道路上。

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融资租赁因其无抵押和还款灵活等特点,正成为一种日益重要的新型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公司分为由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商务部和国税总局批准成立的内资租赁公司和外资租赁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属于内资租赁公司。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7

(一)整合扶持资金。加大产业引导资金投入,整合产业扶持资金盘子,取消大企业集团培育专项,增设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金融专项、种子基金,突出对企业发展要素的支持。2013年安排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1.55亿,其中:科技创新专项3000万,人才开发专项300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3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3000万元、新兴产业创投基金3500万元。

(二)修订扶持政策。会同各产业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对比省市和本级扶持政策,科学确定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政策扶持引导的针对性,取消导向不明,多头交叉的扶持政策。出台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管理办法及细则、科技金融管理办法及细则,区级科技型企业认定办法,种子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引进创司奖励办法等,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竞争能力提升的扶持,引导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向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

(三)转换资助方式。对企业项目资助方式由过去的直接、无偿投入,转变为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放大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和联动效应。一期出资3500万元设立区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采取发起设立创投基金、参股基金公司、直接投资企业等运作方式,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兴产业、成长型企业、510人才企业给予支持。出资1000万元建立科技金融平台,与担保公司或银行合作,信贷额放大至5倍以内(即5000万元以内),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银行融资的担保,风险按各50%分担。

(四)调整扶持节点。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到位率,会同各产业主管部门出台区产业资金扶持项目管理程序,建立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合同管理责任制。一季度和7月底前各组织一次申报,建立项目管理库,根据竞争立项、择优扶持原则,确定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公示。11月底之前完成对项目实施情况验收和绩效评价。

(五)做优绩效评价。继续加大扶持企业项目绩效评价覆盖面,选择本级扶持资金2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上级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评价数不得少于全年扶持项目的20%。出台相关与评价配套的操作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并科学运用结果,为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财政科学决策服务。

(六)提升服务效能。做好“财企e家”平台维护和完善工作,及时掌握、收集企业利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建立扶持企业项目数据库,对企业项目实施进度、评审的结果、资金拨付流程等实行信息化管理。继续做好扶持企业项目政策的宣传、培训、申报工作,力争向上争取扶持资金8500万元。

二、加强财政地方金融管理,服务全区经济发展

(一)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管理,服务企业发展。继续发挥财政政策扶持和金融考核办法的激励导向作用,做好对新设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力争向上争取地方金融扶持资金1000万元。会同区金融办、人民银行推进科技金融平台、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建立,引导信贷、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科技企业,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

(二)加强农业保险资金管理,保障农村发展。加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开设保险新品种,提高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参保率;根据省、市新出台农业保险管理费使用办法,加强保险资金提取、使用监管;建立对保费收取、管理费使用、理赔等重大资金使用、拨付管理办法,监督理赔资金直接到达农户“一折通”。

(三)提升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服务招商引资。做好外资企业财政网上登记和联合年检工作,充分利用有关数据,提升外商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统计、分析和运用水平,关注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动态,促进外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盘活处置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继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制度建设。研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罚没资产处置办法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办法、国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等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确保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科学严密。

(二)推进基层资产管理工作。围绕基层财政建设年活动要求,以星级财政所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镇级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采取专人挂勾、专题辅导、分批推进等措施,切实推动我区基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三)继续提升资产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进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比对与处置工作,准确、完整、动态反映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情况。会同信息中心、软件公司继续完善资产信息系统人员、机构信息模块设置,为资产标准化配置管理提供基础。

(四)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加强重点部门资产清理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公有住房的处置、撤并学校资产托管、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稳妥处理改制遗留问题,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和土地资产,办理房产、土地两证,突破资产处置瓶颈,为融资平台建设发挥国有资本的保障作用。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8

(一)整合扶持资金。加大产业引导资金投入,整合产业扶持资金盘子,取消大企业集团培育专项,增设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金融专项、种子基金,突出对企业发展要素的支持。2013年安排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1.55亿,其中:科技创新专项3000万,人才开发专项300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3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3000万元、新兴产业创投基金3500万元。

(二)修订扶持政策。会同各产业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对比省市和本级扶持政策,科学确定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政策扶持引导的针对性,取消导向不明,多头交叉的扶持政策。出台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管理办法及细则、科技金融管理办法及细则,区级科技型企业认定办法,种子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引进创司奖励办法等,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竞争能力提升的扶持,引导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向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

(三)转换资助方式。对企业项目资助方式由过去的直接、无偿投入,转变为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放大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和联动效应。一期出资3500万元设立区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采取发起设立创投基金、参股基金公司、直接投资企业等运作方式,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兴产业、成长型企业、510人才企业给予支持。出资1000万元建立科技金融平台,与担保公司或银行合作,信贷额放大至5倍以内(即5000万元以内),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银行融资的担保,风险按各50%分担。

(四)调整扶持节点。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到位率,会同各产业主管部门出台区产业资金扶持项目管理程序,建立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合同管理责任制。一季度和7月底前各组织一次申报,建立项目管理库,根据竞争立项、择优扶持原则,确定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公示。11月底之前完成对项目实施情况验收和绩效评价。

(五)做优绩效评价。继续加大扶持企业项目绩效评价覆盖面,选择本级扶持资金2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上级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评价数不得少于全年扶持项目的20%。出台相关与评价配套的操作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并科学运用结果,为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财政科学决策服务。

(六)提升服务效能。做好“财企e家”平台维护和完善工作,及时掌握、收集企业利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建立扶持企业项目数据库,对企业项目实施进度、评审的结果、资金拨付流程等实行信息化管理。继续做好扶持企业项目政策的宣传、培训、申报工作,力争向上争取扶持资金8500万元。

二、加强财政地方金融管理,服务全区经济发展

(一)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管理,服务企业发展。继续发挥财政政策扶持和金融考核办法的激励导向作用,做好对新设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力争向上争取地方金融扶持资金1000万元。会同区金融办、人民银行推进科技金融平台、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建立,引导信贷、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科技企业,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

(二)加强农业保险资金管理,保障农村发展。加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开设保险新品种,提高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参保率;根据省、市新出台农业保险管理费使用办法,加强保险资金提取、使用监管;建立对保费收取、管理费使用、理赔等重大资金使用、拨付管理办法,监督理赔资金直接到达农户“一折通”。

(三)提升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服务招商引资。做好外资企业财政网上登记和联合年检工作,充分利用有关数据,提升外商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统计、分析和运用水平,关注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动态,促进外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盘活处置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继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制度建设。研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罚没资产处置办法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办法、国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等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确保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科学严密。

(二)推进基层资产管理工作。围绕基层财政建设年活动要求,以星级财政所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镇级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采取专人挂勾、专题辅导、分批推进等措施,切实推动我区基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三)继续提升资产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进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比对与处置工作,准确、完整、动态反映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情况。会同信息中心、软件公司继续完善资产信息系统人员、机构信息模块设置,为资产标准化配置管理提供基础。

(四)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加强重点部门资产清理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公有住房的处置、撤并学校资产托管、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稳妥处理改制遗留问题,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和土地资产,办理房产、土地两证,突破资产处置瓶颈,为融资平台建设发挥国有资本的保障作用。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9

1.2科技投入重研发轻成果转化高校和科研院所获得财政科技资金的支持后,往往把精力集中在前期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这两个阶段,一味追求科学论文的发表、科学著作的出版等,不注重科研项目成果的转化;由于缺乏转化资金,使得成果推广的专项活动经费捉襟见肘,企业从科研院所购买科技成果的意愿不高,结果是科技成果很难成为现实生产力。

1.3财政科技投入管理体制不健全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调整较为随意,项目设置有待完善,计划项目申报程序繁琐,科研项目重复立项,资金使用较为分散;科技经费评估有待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的使用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财政资金投入缺乏严格而科学的预算管理,没有形成预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监管。财政部门参与经费管理不够到位,缺乏对科技投入资金的监管与跟踪。

2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创新的思考

2.1财政科技投入的目标定位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目标定位在于增强创新主体投入能力、提高创新项目的收益预期、降低技术创新成本和风险。政府要通过财政政策和财政投入,帮助创新主体增强投入能力,吸引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提高创新项目的收益预期。同时,政府要通过财政政策分担创新成本和创新风险,帮助创新主体减少投入,降低创新成本,使创新主体能够控制风险。因此,明确政府在财政科技投入方面的职责和作用非常重要,其主要职责在于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要把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结合,完善企业投入与政府财政投入相配套的科技投入机制。财政资金要积极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对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自主决定研发方向、要素配置等。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搞基础科研,又搞应用研究,促进科学与技术、科技与产业融合,推动成果产业化、市场化。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10

一、概述

为全面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响应省委省政府产业结构调整部署、助力军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开放式创新活动,四川省应设立“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军民融合基金”)。

军民融合基金计划总规模100亿元,其中四川省政府出资15亿元;四川省国资平台公司出资15亿元,并负责募集社会资金70亿元。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方式运作。军民融合基金作为“母基金”,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新债权融资基金等“子基金”。军民融合基金拟由合格的市场化国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军民融合基金将通过发挥四川省政府的投资示范引导作用,聚积各级机构、企业和民间资本,促进军工科技成果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转化,加快军民两端各创新实体技术创新步伐,为四川省及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资本支持和管理增值服务。

二、设立军民融合基金的重要意义

(一)四川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的政策背景和基础

2014年3月任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组长,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作出明确的强调:“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开创强军新局面,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2015年9月,在中央《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中,将四川省列为改革试验区,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是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手段;也是四川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全面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关键所在。

四川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省份,也是军工大省,四川成德绵是军工重地,国防科技工业基础雄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坚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四川省依托其军工科研力量和装备制造优势,围绕“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发挥军工技术领先优势,通过股权投资等资本运作工具,探索设立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军工技术转化,支撑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使四川成真正意义上的军民融合的西部高地。

(二)国家意志推动创新型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保就业、促民生的工作的艰巨,国家提出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带来了新的一轮创新、创业高潮,使得国家新兴产业蕴含着巨大的成长和发展空间,并催发了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更大的投资需求。

2015年以来,随着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新三板市场的超级繁荣、注册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对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投资,为股权投资的发展带领新的历史机遇。

(三)股权投资的发展机遇

随着2014年1月IPO重启以及注册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一级市场投资价格回归,投资价值显现,股权投资迎来稳定的黄金发展时期,以TMT、互联网、生物工程、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新生产力部门兴起,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业的增长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

以TMT、互联网、生物工程、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新生产力部门兴起,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业的增长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

中国依然是世界经济增长最高速的国家,6%-8%的增速仍然可以持续15-20年;新产业、新技术的创新应用规模效应最大,中国是股权投资回报率最高、风险最小的国家。

未来十年依然是我国股权投资回报最高的黄金十年。

(四)专业管理的投资逻辑

当前PE/VC基金管理人鱼龙混杂,不同机构的投资回报能力相去甚远,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20%的机构获取了行业近80%的利润,只有少数优秀的投资机构能赚钱超额回报。

并不是所有的投资人都具备的准确甄别高成长性的产业和企业的能力,对于普通投资人而言,他们缺乏专业精准的判断能力,只有具备特定的专业知识才能保证投资成功的概率,普通投资人只有把资金交给具有丰富股权投资管理经验的专业团队,才能分享到股权投资参与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战略调整和行业转型红利。

专业化的团队,从业时间越长、经验越丰富的团队投资收益越高;敢于把投资阶段前移,愿承担更高风险的管理人投资回报越高;团队激励约束相容,能有效捆绑管理人利益的管理人投资回报越高;内部投资决策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越完善的机构投资回报越高。

(五)设立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意义

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的意义是显然的:

可深入推进“四川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形成军工单位与民口企业、大学院校的合作对接机制;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引导优势民口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用军工高精尖新技术引领发展、抢占市场,提升企业的品牌;推动军工科研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培育壮大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业群体;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军民融合发展领域。

总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优秀国有基金管理公司丰富的创业投资、产业整合、购并重组、资本运作的优势的经验,结合国有平台公司强大投融资能力、强大服务能力,共同推进基金的创新型股权投资,探索支持军民融合创新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努力为四川省工业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基金的思路和主要构成

(一)基金名称和形式

名称: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形式:有限合伙制(暂定)

(二)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

1、基金总规模100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以现金方式出资,采取募集方式筹措资金。

3、出资构成

(1)四川省财政基金出资15亿元劣后资金。

(2)四川国有平台公司出资15亿元劣后资金。

(3)向社会共同募集70亿人民币优先资金。

(三)经营宗旨

充分发挥四川省财政引导资金的示范效应和放大作用,按照商业化、市场化运作原则,集合投资,专家管理,为推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开发,推进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军工技术转化,支撑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经营范围

母基金投资、股权及并购投资、债权投资。

(五)基金投资方向及策略

1、投资方向

在四川省政府引导下,根据四川省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现状,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激光、无人机、航天、装备、核能技术、精细化工、环保应用、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器械等军民融合企业和项目,通过设立或参股并购类子基金、海外投资子基金、PRE-IPO类子资金、成熟类子基金、VC类子基金、天使类子基金、债股结合类子基金等七大类子基金,全力支持四川省实践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使四川成真正意义上的军民融合的西部高地。

具体投资方向:

――20%比例资金用于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军民融合产业中新材料、新技术、新科技、新能源等为主的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为5年,必要时可延展2年。

――80%比例资金用于军民转化产业创新债权融资基金。此类基金是指与成德绵地区的部级、省级产业园区分别合作成立基金,或入股这些地市园区产业引导基金,再次放大杠杆,重点用“集合贷款”方式帮助与军民融合产业有关的企业融资,同时发挥各种债权方式支持与军民融合产业有关的当地企业,以省级背景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为此类债权方式提供担保支持。

2、投资策略

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方式运作。军民融合基金作为“母基金”,参股设立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债权融资基金等“子基金”。

在用途上,部分资金用于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旨在解决军民融合产业中的企业资本性资金不足问题;部分资金用于创新债权融资基金,旨在主要以创新债权方式,解决军民融合产业中企业和项目流动性资金短缺问题。

基金将在成都、德阳、绵阳与地方引导基金集合,成立地方子基金,整合成、德、绵地方积极性和资源,通过投资于子基金和直接投资的方式对军民融合项目进行投资。

(六)基金经营期限

基金合伙企业拟定存续期7年(5+2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执行合伙人有权通过合伙人大会延长1年。

(七)基金管理

参照国际惯例,由专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对基金进行基金管理,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由管理公司负责基金资产的管理,对子基金的管理进行监督,对投资项目开展增值服务等各项投资管理业务。

军民融合基金将完全按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管理运营,采取有限合伙制形式设立若干基金实体,以合伙人协议等明确各方权责利,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管作用,形成适当竞争格局,提高基金的运行效率、投资效益,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将通过具备专业能力的省内国有基金管理机构联合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募资、设立、投资、管理和退出等事宜。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子基金管理公司筛选、子基金管理监督、代表母基金参与子基金投资决策,以及项目筛选、项目接洽、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谈判、投后管理、项目整合、增值服务、投资退出等各项工作,及向引导基金定期汇报等。

(八)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由招标的四川国有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管理。

(九)基金托管

基金按照管理办法之要求,委托国内商业银行第三方进行托管,资金安全保障是基金管理的关注的重点。

(十)基金运作及决策

1、基金的项目运作流程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全面负责基金的资产管理、投资业务及投资后管理工作。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基金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搜寻和挖掘具有潜在优势的子基金管理团队及直接投资目标。

在物色到潜在项目资源的基础上,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尽职调查,按照市场化标准对项目进行筛选,筛选通过的项目上报基金管理公司立项会进行立项。立项通过的项目,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尽职审慎调查,完成后写出尽职调查报告和投资建议书,上报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出具投委会决议,由基金管理公司办理相关投资手续,履行投资后的管理和增值服务职责。

2、项目的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项目投资和退出的决策机构,基金的项目投资和退出由管理公司组织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投委会决策通过的项目,报基金进行备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协同资本推荐2名成员,金鼎控股推荐2名成员,外部行业专家1名成员。

项目投资决策须经投委会成员3票以上(包含3票)通过,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基金规模的20%,应须经投委会成员全部成员通过。

投资项目的退出决策程序与投资决策程序相同。

(2)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是基金风险控制机构。风控及决策委员会成员背景多元化,联合决策,强调尽职调查完成情况及上投委会材料的完备性,负责投资方案合规性审核、投资协议审核,严格履行项目调研及投资决策程序。负责定期项目检查、项目风险分类、风险项目对策及实施监督,全流程第三方托管银行监管资金使用。

(十一)委托管理费用和业绩奖励

管理费用:每年按照基金到位资金规模的1%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用。

业绩奖励:基金按照基金投资收益情况向管理公司支付业绩奖励。基金管理公司业绩奖励在基金年收益率超过优先资金固定年收益率时,按超出部分的1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基金管理公司。

以上相关事宜以《基金合伙人协议》予以明确。(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1] 新时期促进四川军民融合发展的必要性探析J.江俊,宋周.《商情》,2014(2)

[2] 西部地区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J.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刘世庆,林凌《经济体制改革》,2011(6)

金融科技项目管理例11

引言: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保障金融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提高金融业的经济发展效益,是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保障。在信息化和科技化的催化下,金融业科技风险不断累积和增加,必须充分发挥科技风险审计在控制金融科技风险中的作用。本文明确了在金融业发展中,科技风险审计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强化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提出有效策略。

一、科技风险及科技风险审计的基本理论

(一)科技风险含义及类型。近年来,随着信息科技在金融行业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信息技术成果为金融业行业带来发展的同时,科技风险也不断加剧。我国银监会于2009年出台的《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明确规定了科技风险的含义,即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金融业的日常运行中,受自然意识、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法律、声誉和操作等风险[1]。可见,在金融风险的众多种类中,科技风险是操作风险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按照不同分类标准,金融科技风险可以分为IT环境风险,包括了物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外包风险等;IT运行风险,包括了网络欺诈风险、误操作风险和系统中断风险等;基于IT的金融产品风险。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及与其他风险的相关性,金融科技风险分为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直接风险包括技术风险(网络、系统、设备、安全)和非技术风险(自然灾害、人为破坏、误操作、环境等);间接风险包括了传统业务风险和隐性风险。按照产生的后果,金融科技风险分为信息安全风险、外包风险、业务连续性风险等。

(二)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的含义及面临的挑战。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是指由金融企业内部的信息科技审计部门对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生命周期中的资产保护、资源经济利用、数据完整和完成组织目标的情况,通过采用应用控制和一般控制等审计方式,开展综合的检查和评价,向企业的领导和信息科技部门提出咨询意见。随着我国各种银行数据数量的不断增加,银行各种技术风险也不断集中,因此,如何掌握银行数据大集中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高效性是金融科技风险设计的一大挑战。同时,电子银行客户服务变革和技术创新的速度不断增快,使得金融企业新业务和新技术推出的周期将会大大缩短,在这些推出之前,是否有合理的风险分析、安全检查和战略评估亦是一大挑战。

二、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的必要性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科技风险作为金融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分支,对金融业的发展作用日益突出。科技风险审计是金融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金融业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手段[2]。因此,在金融业的发展中,强化科学风险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一)科技风险审计满足了金融业信息系统高效运行的需求。随着计算机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传统的手工记账方式已经无法发展金融业的发展需求,计算机技术的运用,促进了金融系统的信息化发展。与传统的金融运行方式相比,信息化系统虽然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系统本身的复杂性和管理节点的复杂性使得金融信息化系统的科技风险日益突出,影响了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降低金融业中的科技风险,满足金融业信息系统高效运行的需求,促进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开展科技风险审计工作。

(二)科技风险审计提高了金融业的整体效益。科技风险作为操作风险的一种,对金融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重要的影响。科技风险主要在金融的业务工作中形成,而金融业务直接关乎金融企业的经济效益,一旦因科技风险而造成业务流失的话,将会大大减少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损坏企业形象,影响金融企业的社会效益。可见,做好科技风险审计工作,是提高金融业整理效益的必要手段。同时,在金融业中做好科技风险审计工作,能加强对金融业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力度,有力控制金融业的整个管理体系,提高金融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科技风险审计降低了金融业经营管理风险。科技风险审计是科技风险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做好科技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归根结底是要靠金融管理的有效性,金融管理风险严重降低了金融管理的工作有效性,影响了金融业的发展。加之,金融业信息化系统在运行中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漏洞,必须积极开展科技风险审计工作,才能降低金融信息系统风险。因此,开展科技风险审计,能降低风险金融业经营管理风险,保障了金融业的有效运行。

(四)科技风险审计促进了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金融业的发展中,开展科技风险审计,能有效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提高了金融业的整体质量,科技风险审计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金融企业进行的科技风险审计,能提高内部职工对信息安全的认知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此外,通过开展科技风险审计,能及时发现信息系统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三、强化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的有效策略

(一)设计有效科学的科技风险审计方案。金融科技风险审计的有效方案设计可以从六方面着手,即审计立项、审计策划、现场审计、审计报告、审计跟踪、项目评价。审计立项是指有金融业相关审计机构根据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和有权人临时增加的审计项目提出项目,再由当地政府审计部门决定是否立项,审计机构在确定审计项目时,要明确审计的对象、目标、时间还有具体的审计事项。审计策划包括了成立专业审计组、收集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审计培训和通知。现场审计包括了开始会议、初步评估、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审计发现、审计评级和结束会议,现场审计一般是在业务部门现场进行的,必须对业务部门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记录,对业务部门管理层执行的控制进行评价。审计报告包括了起草审计报告、举行推行会谈、审定审计报告、宣布审计结果。审计跟踪包括审计跟踪、评估剩余、风险和报告跟踪。当项目报告通过并发表后,审计组组长要组织审计人员对审计效果、审计效率的运用,实施审计评价。

(二)强化科技风险管理,建立科技风险评估机制。金融企业要不断加强科技风险管理,在借助科技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要重视因科技引发的风险,明确自身的责任,调整好自身的行为规则和战略计划,要谨慎开发高科技产品,与科技风险相关的信息要透明公开,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同时,面对现代科技带来的金融科技风险,金融企业必须构建健全的科技风险评估机制。对已经产生的风险或者潜在风险进行科学、完整的评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出控制风险措施,提高科技风险审计质量。

结语:总之,在金融业发展中,必须坚持开展科技风险审计工作,积极开展科技风险审计是符合金融业发展需求的,是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下的必然趋势,能有效降低金融业的科技风险和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