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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1-24 14:58:50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1

从civil society的本源来看,它是一个完全源于西方的极富包容性和开放性而内涵不断变化的概念,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涵义,甚至可以说是不同的意蕴。然而,从90年代开始,大陆学界对这一概念倾注了大量的热诚。对中国大陆的学者而言,借助于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用于解决现实的困境,更多的是希望能用其来提供一个解决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路径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框架。

1.从整个世界的大环境来看,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重新复苏为中国学术界提供了最直接的知识来源。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之所以复兴,其原因在于:a.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非西方国家都面临着强大的民主化浪潮,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人们重拾了对市民社会的关注。

b.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日益暴露出来的高度集权的弊端使人们开始对斯大林式的全权国家进行反思。从70年代起在东欧的一些国家自下而上的出现了声势浩大的争取民主的运动,一些学者借助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对表达他们的反国家主义的思想,最终酿成了90年代初的苏联、东欧巨变。有学者把巨变看成是市民社会复苏的直接结果。

c.从整个西方社会来看,二战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福利国家的危机,也促使一部分学者呼吁限制国家的权力和活动范围,向市民社会回归。国家中心论开始衰落,人们期待官方的、扎根于共同体的组织比国家更能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80年代起,随着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兴起,国家权力重新向社会回归,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此理论展开研究。

2.中国国内状况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公民社会的复兴密切相关

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让学者们敏锐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会促使在中国出现一个类似于西方早期公民社会的阶层,并推动政治社会体制变革,从而使中国走向真正的现代化之路。因此,civil society这样一个极具灵活性和挑战性的概念在90年代的中国学界看来,因为能够作为这个古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工具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带有了浓郁的本土色彩。

从中国大陆的研究情况来看,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介绍引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从1992年开始到上个世纪末。90年代开始,中国正值政治社会体制转型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正从无所不包的、社会力量被行政吞噬的国家体制中转型,从个人的淡化到个人主体自觉意识的复苏,从分割的城乡二元体制到变迁的城乡结构。尤其是1992年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新阶段,现实层面的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作为后进国家的中国,在追赶西方的过程中也急需借用西方现代化的经验。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中国知识界在对西方理论进行甄别时,选中了公民社会这样一个发源于西方,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且又重新在西方得到复苏的概念。

在这一阶段,知识界对公民社会的讨论主要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与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舶来”性紧密相连。这一时期的成果,除了探讨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以外,主要集中在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评介上及对概念移植中国展开论证。(以〈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为代表,首先在1992年率先推出邓正来、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研究公民社会之滥觞(见邓文)。随后,这份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的有影响的文章,围绕如何建构中国公民社会,及中国公民社会有无可能而展开。(出版的国家与社会论文集)

到了上个世纪末以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与善治的兴起,15大之后的政府机构的需要对中国政府的治理变革、创新制度研究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符合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见《治理的变迁》,俞可平)此阶段的研究主要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对国家、社会之间疆域的确立、社会空间的建构及第三部门的发展展开切实的论证。二、

公民社会研究的内容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的核心主要有两个,一是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或是说中国的公民社会何以可能;二是如何建构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说90年代以来整个的中国公民社会研究都是围绕这两个论域而来的。

1.市民社会的概念及其建构

要解决论题一: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首先对中国的学者而言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同众多的西方概念引入中国一样,首先就面临如何将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国的话语体系里。“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着几种不同的翻译法,每种翻译都体现了译者对这个词的不同理解。有“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等三种常见的译名。其实,在92年以前,市民社会是一种广义的用法,中国知识界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可谓不陌生,它来源于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无数的知识分子拜读过“bourgeois”(关于它的词源学背景,可以参看方朝晖《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极其在现代的汇合》),然而,对马克思的著作中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这一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对同一个德文单词有的书有的地方翻译成市民社会,有的则译为资产阶级社会。随着学界对这一概念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在论述时学者开始比较普遍的采用了市民社会的译名,但也注意到不把它和资产阶级社会等同起来。不过,也仍然有学者遵照马克思的经典著作的理解来谈论这一含义丰富的概念。(胡承槐 ,《“市民社会”及其历史地位》)。也有的仅从城市居民的狭义范围来理解市民社会,容易在语言转换时产生混乱。所以随着对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及9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兴起,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采用这种译法。从中国大陆的研究状况来看,在第二阶段采用这一译名的比较普遍。而且就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形来看,中国是一个拥有8、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如果采用市民社会的术语,无形中就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外,而且civil society就其政治学意义上,侧重的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所以在当下,这是一种较好且较为普遍的译名。至于民间社会则是台湾学者的译法,这是一个中性的称呼,为历史学家所喜欢,在分析近代中国的民间组织时尤好采用。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带有台湾社会发展的显著痕迹,突出强调了官民对立和台湾社会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特征,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备普遍性。(邓正来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对civil society的不同译法其实就代表了学者对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其实,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人们很难给市民社会下一个清晰的定义(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从西方的传统来看,公民社会的概念就在不断发展变化,从古希腊最初指城邦社会,代表的是高贵、优雅、道德的文明社会是civilis(这一概念的变化见布百科全书)到近代的两条不同的研究进路,一条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外在于国家到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查尔斯.泰勒更指出还有孟德斯鸠式的以法治为核心的进路)(这一点,邓文、方文曾在国内着重介绍过,在国家与社会的书里也提到过)。到了当代,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之后,又有了以市场经济为划分点转到以文化领域的变化。而要建构中国自己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就必须要对这个概念有自己本土性的理解,对此,中国大陆的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陆学者对公民社会的理解正如译法的多层次一样,在研究进程中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采用的二分法,所谓二分法主要就是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强调市民社会是由非政治性的社会所构成,并强调市场经济作为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这种市民社会概念是由黑格尔提出由马克思加以完善的。而在后一阶段主要则是三分法。

但前面说过,国内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理解由于始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所以国内研究文献为数众多的一部分集中在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研究上以及与此相关的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研究上包括伯恩斯坦、葛兰西等人的市民社会研究。(如郁文,王文)一般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作者往往从唯物史观出发,阐述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点,并想发掘出马克思市民社会观的历史意义。

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有学者撰文指出,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 ,是商品经济的对应物 ,看作是置于个人和国家之间、对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调和作用的“中介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显示出了重要的现代意义。 (〈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探析--兼论“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王岩江海学刊 2000年04期)

而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研究中,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作为规范和标准的“真正的自由”概念,建立在互主体性哲学模式之上,是一个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表现为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到“国家”的概念各个环节的辩证发展, 体现着自由意识的发展。这一概念对于黑格尔的伦理概念及其辩证运动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正是在伦理概念的运动过程中,“市民社会”表现出了深刻的辩证性质,黑格尔结合古代与现代熔于一炉的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才真正是可能的,或者说是必然的。(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 》 2000年03期)。在对伯恩斯坦的研究中指出他是提出建构市民社会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之关系问题的第一人,并探讨了他与马克思的观点的异同之处。(《伯恩斯坦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 》,郁建兴 ,《 哲学研究》 1997年04期)。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市民社会观念,更多的属于评介性质的。在这一层次上,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对经典原著的解读,希望重现原著对这一论题解释的本来面貌。然后,再有限的探讨马克思、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他们一般用的都是市民社会的译法,这样,在对这一概念介定时,往往把市民社会等同与城市居民,并且把它当作一个历史性的概念这样一个问题,容易产生歧义。(如胡承槐文)

上述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为经典派,除此以外,方朝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两篇文章则详尽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阐述了西方学者的两种不同的市民社会观念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趋势,指出现代市民社会是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社会两种观念的总合,既是一个“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又是“国家公民”的社会,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成。

最有代表意义的则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上的文章,而汇其精华的是邓正来的《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对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概况做了一个批判性的总结。邓文围绕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状况做了俯瞰式的研究,针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发生学背景,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其实是在原来的知识界讨论背景之外的一个全新领域并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对学界来说有两大可以运用的资源,一是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实体社会的资源;一是作为认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解释式的资源。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市民社会在阐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大的作用是邓文论述的重点,以此为出发点,邓文分析了市民社会的中国化概念后,对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或发展的具体道路有两段论模式和三阶段三种动力滚动驱动式,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应该是良性互动说。(指出“市民社会概念能否确当地适用于中国,则完全取决于具体运用此一概念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的具体研究效度(童文))基于此,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的概念理解就有以下几个特色:(1)

民社会既是以市场经济甚或私有产权为基础的,(2)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3)市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4)市民社会奉行自治原则(5)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其意见和在公共空间交换意见(6)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进程(见邓正来《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总言之,邓文主要是从二分法来谈论市民社会的,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市民社会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人们几乎就是想用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术语来找到现代化的道路,所以,这段时期的文章尽管纷繁多杂但1.脱离不了二分法的框架,2.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个可以说是自由派的观点。

在当时,之所以采用二分法,我想主要与几个因素有关。在90年代初的大气候下,正值市场经济方兴,面临的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的问题。其时,被压抑许久的社会这一概念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习惯的还是它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其实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是国家的、单位的附属物,没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任何私人领域,所以知识界对市民社会既是熟悉而期待又是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认识的时候,无疑,适应当时大气候的形式采用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其次,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当时的中国社会,谈论文化传播的公共领域还是不成熟的。因此,市民社会成为了通用的译法,也被知识界所认可。

到了第二阶段,随着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西方理论的进一步了解,学界逐步对三分法产生了兴趣。当代西方的学者如柯亨和阿拉托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主张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我们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的领域(尤其是志愿结社)、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所构成的”。()这一观点无疑受到哈贝马斯的影响,反映了西方社会市民社会理论重心的转移。因为经济系统的过分扩张和商业化倾向的影响会阻碍公民社会的独立性。而中国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团体的兴起,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也促使了对这一问题重新审视。

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有了大量的介绍当代西方理论的文章。按照三分法,如童世骏的第三个向度——与政治、经济关系微妙的市民社会;陈晏清的《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则分析了近、当代市民社会观念难得不同,指出市民社会观念由近代的因商品交换关系而结合起来的私人自律的经济交往领域转为当代自主的社会文化领域论。而王新生的博士论文则以市民社会为题,在厘清近当代市民社会的差别之后,力图表达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家庭、“需要的体系”、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共同构成的社会生活空间,而且这三个方面是一种历史递进的关系,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侧重点不同。并提出市民社会的概念由三种不同意蕴:描述性的、分析性的、和价值性的。这是一种颇有见地的看法。

而在第三部门的兴起之后,有了要素说来说明公民社会的概念。在国内有这样一个趋势,采用公民社会译法的,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分法的,以何增科为代表,吸收当代公民社会的研究成果。他们采用西方学者gordon.white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何文提出,就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及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而言,它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有四个:1.私人领域2.志愿性团体3.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一般而言,主张公民社会译法的学者他们的研究重点倾向与公民社会与治理、善治和第三域有关。

2.如何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

在厘清了中国的市民社会概念之后,学者就如何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也论述了自己的看法。集中起来,主要围绕中国学者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认识而展开。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质就是如何建构当下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国家和社会,国家和个人的相互关系,建立各自相对独立而又共存一体的功能界限。而关于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则有五种模式:公民社会制约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合作互补。并指出,公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这五种模式并不互相排斥,是对复杂现实的高度抽象。(何文)而在中国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首先。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有的学者就否认中国有过市民社会,有的也只是宗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内似西方历史上完善的市民社会阶层。(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学者认为西方的发展模式很难适宜于中国社会的情况,因为西方社会是在权利高度分散化和多元化的特定背景下形成的,一开始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及政治结构的异质性,但其内部的理性化过程完成较早。而对许多后进国家来说,市民社会与现实社会和政治结构是同质的,因此内部的理性没有完成,所以中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走西方那样的道路。反而,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市民社会的健康发育必须依赖外部条件,尤其以政府的促进作用最大。(方文,90年代)从中国的现实和历史状况出发,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主张“良性互动说”,它既是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运作方式,又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想形态。(邓文)理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

一是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

市民社会是和商品经济相伴而生的观念,早在黑格尔,就明确从从市场经济出发来分析市民社会的《法哲学原理》,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换领域。马克思则更进一步的将其理解为“物质的交换关系”。现代后自由主义者约翰.格雷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上而下展开的,原来被压制的个人和社会开始凸现。国家虽然仍然是社会资源的控制者,但与改革前相比,社会也已经成为控制资源的潜在有力力量,社会占有资源多元化,社会的自主性慢慢的表现明显,出现了相对独立的个人与社会力量,一大批非营利组织和独立社团的出现促使学者对此现象的关注。这是由于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需要必须而且能够彼此独立和自由活动的公民个体,任何一种成功的市场体制不仅需要完善的内在竞争机制、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公民社会来配合,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造就了一个完善的公民社会。而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及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宽了空间、培养了意识形态、营造自治机制(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储建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9年01期)

市场经济通过经济制约体系的自我构建,将社会成员以内在和外在两种方式整合成为经济有机共同体,并通过对企业、利益集团、社会组织、社区这些不同的组织机构的结构性整合而使之形成为一个形态完整的社会共同体,这就是市民社会。因此,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市民社会的胜利。(郁文)

二是市民社会与法治:

市民社会是以一种普遍的契约关系和契约精神建立起来的,并以此来保障其良性运行。从市民社会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近代法治的确立密切相关。

查尔斯.泰勒就指出,早在近代反对专制主义的市民社会时期,孟德斯鸠就强调一种“来自国家并针对国家的自由”——政治自由,一个自由的社会总是和一定良好法制的国家相符合的,自由状态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来源与宪法。强调了市民社会和法治的关系。实现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良性发展,法治的约束作用必不可少。要想使市民社会成为真正的文明社会,也必须要以法治为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条件是法治,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一是约束政府,二是约束经济人行为。

有学者认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法治运行的基础和界限。法律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矛盾互动发展中,在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冲突和协调中得以发展;而市民社会的多元权利有效的分解了国家权力,遏制了公权力的专断倾向。市民组织的多元化、自主化发展,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与制衡。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衍生了理性规则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中国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新构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共权威和良善之法。(马长山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与界限)。

三、是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或者称为ngo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在西方兴起于80年代,它最初只是在行政管理理论层面展开研究,而随着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第三部门也开始关注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部门的作用及其与国家和市场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双方开始寻找理论契合点,两者的关系也更加紧密。

在以前的研究中,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倾向与政治哲学方面的,它本身固有的自由主义传统就反对极度扩张的国家权力,认为国家的干预对公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主张国家和公民社会分离。以契约为基础,法治为保障,依靠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制衡国家权力,公民社会被抽象为一种理想的模式。而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减少,公民社会理论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扩大社会自治领域,限制国家活动范围,对于政治民主意义重大。而第三部门的研究正是专注于对社会自治性团体的研究,对社会社团的基本结构、从业人员、对政府社会影响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等的基本能力,对社区的大的趋势的调查。与公民社会的侧重于理论性相比,在ngo的研究中,实证性研究占主导地位。其实从实证的角度来看,两者都是在看同样的问题,可以说都是想用政府与市场的框架,或是用自身管理的框架,从公共事务的角度,从制度治理角度,从更多的更复杂的管理治理角度来进行研究工作。因此,在研究趋势中,二者结合在了一起。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的“公民社会”的构架中,社会基本结构发生的最根本变化是,由政府-单位-(作为单位人的)个人的单向、单维的关系,转变为多元、互动、社会参与与自组织形式的结构。政府不再是一个全能的部门,它行使国家安全、公共政策、宏观调控等有限职能,并主要通过监督、规范、政策优惠等间接手段调控企业和非营利部门的行为。这一改革过程首先从企业行为的独立开始,改革开发以后,企业逐渐扩大了自,形成不同于政府下属的“工厂”的“法人”,而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最终还要归于社会自组织体系的形成。社会的组织结构以大量的公民自组织形式为基础,个人作为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社会的成员,形成广泛的自组织形式,构成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或称“非营利部门”,是大量具体社会功能的直接履行单位。所有这一组织结构以公民社会的发展为基石。(王名,2001)

四、公民社会的研究方法:

谈及此,不得不对中国的公民社会研究方法做一概述。总体印象是,规范性研究在第一阶段占主导地位,因为,前面说过,公民社会理论一直是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恪守一种社会政治理想,有强烈的现实批判作用,也是不同派别的理论家用以表达自己政治理念的工具,因此,它主要是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来加以研究的,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来运用。作为研究方法,它以公民社会为中心来研究问题,一方面反对以国家为中心,另一方面也反对以经济为中心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分析性的概念它主要被视为一种社会实体或历史实体,人们从不同学科分析其起源、发生发展过程及未来前景(何文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98 2期市民社会:民主化的希望还是偶像——80年代以来国外市民社会研究述评)

然而,随着第三部门研究的兴起,实证性的研究逐渐凸现。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研究兴趣,而且实证性的研究极大的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的公民社会的研究泛理论的研究注重了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专门问题的研究。并且用此理论,深入调查进行个案研究。从全球的趋势来看,这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如美国学者读《使民主运转起来》就是历时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大陆的情况来看,这一方面还相对薄弱,虽然这些年关于基层民主已经成为显学,但是对这一问题显然还只停留在乡、村一级。而从中国的行政体制架构来看,乡显然不属于一级政府,而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把视野拓宽。目前进行调查的成果较为典型的有:1998年出版的《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该书从四个层次:个人层次、基层层次、阶层层次、ngo组织(社团组织)层次探讨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状况。大致结论是:中国改革开发以来个人的自由大大提高,在四个层次当中最为活跃;基层层次讲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变化、城市单位组织的变化,由于社会大量的变化,基层层次也成了非常活跃的层次;阶层层次不太明显也不活跃;而第四层次也不太活跃。我们认为市民社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发展,也很不成熟。提出,我国市民社会很明显的两个特征是自我冲动的特征和自我约束的特征。

五、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关于公民社会理论本身知识界仍然有几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

一是市民社会问题讨论中往往将近代市民社会观和当代市民社会混为一谈,这就产生了概念的歧义。如仅仅将市民社会作为私人自主的经济交换领域;及单纯将市民社会理解为城市居民,这就容易剥夺广大农村居民的权利,使的这一概念过于狭隘、片面,没有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另外,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将一个西化的概念移植于中国,而这个概念本身是源于西方的语境的,在对中国现实的分析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以西方的模式为标准,对中国的现状加以评判,或者是简单的依据西方的概念的框架,对中国社会做一简单分析;或是盲目的比附,照般西方的经验,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说明中国的市民社会早已经存在。这是后进国家在全球化的强势下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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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2

从civil society的本源来看,它是一个完全源于西方的极富包容性和开放性而内涵不断变化的概念,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涵义,甚至可以说是不同的意蕴。然而,从90年代开始,大陆学界对这一概念倾注了大量的热诚。对中国大陆的学者而言,借助于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用于解决现实的困境,更多的是希望能用其来提供一个解决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路径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框架。

1.从整个世界的大环境来看,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重新复苏为中国学术界提供了最直接的知识来源。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之所以复兴,其原因在于:a.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非西方国家都面临着强大的民主化浪潮,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人们重拾了对市民社会的关注。

b.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日益暴露出来的高度集权的弊端使人们开始对斯大林式的全权国家进行反思。从70年代起在东欧的一些国家自下而上的出现了声势浩大的争取民主的运动,一些学者借助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对表达他们的反国家主义的思想,最终酿成了90年代初的苏联、东欧巨变。有学者把巨变看成是市民社会复苏的直接结果。

c.从整个西方社会来看,二战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福利国家的危机,也促使一部分学者呼吁限制国家的权力和活动范围,向市民社会回归。国家中心论开始衰落,人们期待官方的、扎根于共同体的组织比国家更能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80年代起,随着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兴起,国家权力重新向社会回归,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此理论展开研究。

2.中国国内状况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公民社会的复兴密切相关

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让学者们敏锐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会促使在中国出现一个类似于西方早期公民社会的阶层,并推动政治社会体制变革,从而使中国走向真正的现代化之路。因此,civil society这样一个极具灵活性和挑战性的概念在90年代的中国学界看来,因为能够作为这个古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工具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带有了浓郁的本土色彩。

从中国大陆的研究情况来看,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介绍引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从1992年开始到上个世纪末。90年代开始,中国正值政治社会体制转型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正从无所不包的、社会力量被行政吞噬的国家体制中转型,从个人的淡化到个人主体自觉意识的复苏,从分割的城乡二元体制到变迁的城乡结构。尤其是1992年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新阶段,现实层面的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作为后进国家的中国,在追赶西方的过程中也急需借用西方现代化的经验。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中国知识界在对西方理论进行甄别时,选中了公民社会这样一个发源于西方,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且又重新在西方得到复苏的概念。

在这一阶段,知识界对公民社会的讨论主要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与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舶来”性紧密相连。这一时期的成果,除了探讨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以外,主要集中在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评介上及对概念移植中国展开论证。(以〈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为代表,首先在1992年率先推出邓正来、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研究公民社会之滥觞(见邓文)。随后,这份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的有影响的文章,围绕如何建构中国公民社会,及中国公民社会有无可能而展开。(出版的国家与社会论文集)

到了上个世纪末以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与善治的兴起,15大之后的政府机构的需要对中国政府的治理变革、创新制度研究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符合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见《治理的变迁》,俞可平)此阶段的研究主要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对国家、社会之间疆域的确立、社会空间的建构及第三部门的发展展开切实的论证。二、

公民社会研究的内容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的核心主要有两个,一是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或是说中国的公民社会何以可能;二是如何建构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说90年代以来整个的中国公民社会研究都是围绕这两个论域而来的。

1.市民社会的概念及其建构

要解决论题一: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首先对中国的学者而言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同众多的西方概念引入中国一样,首先就面临如何将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国的话语体系里。“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着几种不同的翻译法,每种翻译都体现了译者对这个词的不同理解。有“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等三种常见的译名。其实,在92年以前,市民社会是一种广义的用法,中国知识界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可谓不陌生,它来源于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无数的知识分子拜读过“bourgeois”(关于它的词源学背景,可以参看方朝晖《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极其在现代的汇合》),然而,对马克思的著作中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这一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对同一个德文单词有的书有的地方翻译成市民社会,有的则译为资产阶级社会。随着学界对这一概念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在论述时学者开始比较普遍的采用了市民社会的译名,但也注意到不把它和资产阶级社会等同起来。不过,也仍然有学者遵照马克思的经典著作的理解来谈论这一含义丰富的概念。(胡承槐 ,《“市民社会”及其历史地位》)。也有的仅从城市居民的狭义范围来理解市民社会,容易在语言转换时产生混乱。所以随着对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及9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兴起,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采用这种译法。从中国大陆的研究状况来看,在第二阶段采用这一译名的比较普遍。而且就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形来看,中国是一个拥有8、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如果采用市民社会的术语,无形中就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外,而且civil society就其政治学意义上,侧重的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所以在当下,这是一种较好且较为普遍的译名。至于民间社会则是台湾学者的译法,这是一个中性的称呼,为历史学家所喜欢,在分析近代中国的民间组织时尤好采用。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带有台湾社会发展的显著痕迹,突出强调了官民对立和台湾社会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特征,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备普遍性。(邓正来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对civil society的不同译法其实就代表了学者对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其实,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人们很难给市民社会下一个清晰的定义(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从西方的传统来看,公民社会的概念就在不断发展变化,从古希腊最初指城邦社会,代表的是高贵、优雅、道德的文明社会是civilis(这一概念的变化见布百科全书)到近代的两条不同的研究进路,一条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外在于国家到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查尔斯.泰勒更指出还有孟德斯鸠式的以法治为核心的进路)(这一点,邓文、方文曾在国内着重介绍过,在国家与社会的书里也提到过)。到了当代,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之后,又有了以市场经济为划分点转到以文化领域的变化。而要建构中国自己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就必须要对这个概念有自己本土性的理解,对此,中国大陆的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陆学者对公民社会的理解正如译法的多层次一样,在研究进程中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采用的二分法,所谓二分法主要就是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强调市民社会是由非政治性的社会所构成,并强调市场经济作为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这种市民社会概念是由黑格尔提出由马克思加以完善的。而在后一阶段主要则是三分法。

但前面说过,国内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理解由于始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所以国内研究文献为数众多的一部分集中在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研究上以及与此相关的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研究上包括伯恩斯坦、葛兰西等人的市民社会研究。(如郁文,王文)一般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作者往往从唯物史观出发,阐述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点,并想发掘出马克思市民社会观的历史意义。

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有学者撰文指出,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 ,是商品经济的对应物 ,看作是置于个人和国家之间、对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调和作用的“中介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显示出了重要的现代意义。 (〈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探析--兼论“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王岩江海学刊 2000年04期)

而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研究中,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作为规范和标准的“真正的自由”概念,建立在互主体性哲学模式之上,是一个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表现为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到“国家”的概念各个环节的辩证发展, 体现着自由意识的发展。这一概念对于黑格尔的伦理概念及其辩证运动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正是在伦理概念的运动过程中,“市民社会”表现出了深刻的辩证性质,黑格尔结合古代与现代熔于一炉的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才真正是可能的,或者说是必然的。(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 》 2000年03期)。在对伯恩斯坦的研究中指出他是提出建构市民社会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之关系问题的第一人,并探讨了他与马克思的观点的异同之处。(《伯恩斯坦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 》,郁建兴 ,《 哲学研究》 1997年04期)。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市民社会观念,更多的属于评介性质的。在这一层次上,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对经典原著的解读,希望重现原著对这一论题解释的本来面貌。然后,再有限的探讨马克思、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他们一般用的都是市民社会的译法,这样,在对这一概念介定时,往往把市民社会等同与城市居民,并且把它当作一个历史性的概念这样一个问题,容易产生歧义。(如胡承槐文)

上述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为经典派,除此以外,方朝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两篇文章则详尽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阐述了西方学者的两种不同的市民社会观念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趋势,指出现代市民社会是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社会两种观念的总合,既是一个“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又是“国家公民”的社会,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成。

最有代表意义的则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上的文章,而汇其精华的是邓正来的《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对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概况做了一个批判性的总结。邓文围绕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状况做了俯瞰式的研究,针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发生学背景,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其实是在原来的知识界讨论背景之外的一个全新领域并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对学界来说有两大可以运用的资源,一是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实体社会的资源;一是作为认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解释式的资源。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市民社会在阐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大的作用是邓文论述的重点,以此为出发点,邓文分析了市民社会的中国化概念后,对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或发展的具体道路有两段论模式和三阶段三种动力滚动驱动式,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应该是良性互动说。(指出“市民社会概念能否确当地适用于中国,则完全取决于具体运用此一概念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的具体研究效度(童文))基于此,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的概念理解就有以下几个特色:(1)

民社会既是以市场经济甚或私有产权为基础的,(2)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3)市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4)市民社会奉行自治原则(5)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其意见和在公共空间交换意见(6)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进程(见邓正来《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总言之,邓文主要是从二分法来谈论市民社会的,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市民社会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人们几乎就是想用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术语来找到现代化的道路,所以,这段时期的文章尽管纷繁多杂但1.脱离不了二分法的框架,2.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个可以说是自由派的观点。

在当时,之所以采用二分法,我想主要与几个因素有关。在90年代初的大气候下,正值市场经济方兴,面临的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的问题。其时,被压抑许久的社会这一概念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习惯的还是它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其实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是国家的、单位的附属物,没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任何私人领域,所以知识界对市民社会既是熟悉而期待又是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认识的时候,无疑,适应当时大气候的形式采用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其次,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当时的中国社会,谈论文化传播的公共领域还是不成熟的。因此,市民社会成为了通用的译法,也被知识界所认可。

到了第二阶段,随着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西方理论的进一步了解,学界逐步对三分法产生了兴趣。当代西方的学者如柯亨和阿拉托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主张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我们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的领域(尤其是志愿结社)、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所构成的”。()这一观点无疑受到哈贝马斯的影响,反映了西方社会市民社会理论重心的转移。因为经济系统的过分扩张和商业化倾向的影响会阻碍公民社会的独立性。而中国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团体的兴起,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也促使了对这一问题重新审视。

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有了大量的介绍当代西方理论的文章。按照三分法,如童世骏的第三个向度——与政治、经济关系微妙的市民社会;陈晏清的《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则分析了近、当代市民社会观念难得不同,指出市民社会观念由近代的因商品交换关系而结合起来的私人自律的经济交往领域转为当代自主的社会文化领域论。而王新生的博士论文则以市民社会为题,在厘清近当代市民社会的差别之后,力图表达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家庭、“需要的体系”、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共同构成的社会生活空间,而且这三个方面是一种历史递进的关系,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侧重点不同。并提出市民社会的概念由三种不同意蕴:描述性的、分析性的、和价值性的。这是一种颇有见地的看法。

而在第三部门的兴起之后,有了要素说来说明公民社会的概念。在国内有这样一个趋势,采用公民社会译法的,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分法的,以何增科为代表,吸收当代公民社会的研究成果。他们采用西方学者gordon.white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何文提出,就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及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而言,它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有四个:1.私人领域2.志愿性团体3.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一般而言,主张公民社会译法的学者他们的研究重点倾向与公民社会与治理、善治和第三域有关。

2.如何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

在厘清了中国的市民社会概念之后,学者就如何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也论述了自己的看法。集中起来,主要围绕中国学者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认识而展开。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质就是如何建构当下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国家和社会,国家和个人的相互关系,建立各自相对独立而又共存一体的功能界限。而关于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则有五种模式:公民社会制约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合作互补。并指出,公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这五种模式并不互相排斥,是对复杂现实的高度抽象。(何文)而在中国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首先。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有的学者就否认中国有过市民社会,有的也只是宗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内似西方历史上完善的市民社会阶层。(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学者认为西方的发展模式很难适宜于中国社会的情况,因为西方社会是在权利高度分散化和多元化的特定背景下形成的,一开始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及政治结构的异质性,但其内部的理性化过程完成较早。而对许多后进国家来说,市民社会与现实社会和政治结构是同质的,因此内部的理性没有完成,所以中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走西方那样的道路。反而,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市民社会的健康发育必须依赖外部条件,尤其以政府的促进作用最大。(方文,90年代)从中国的现实和历史状况出发,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主张“良性互动说”,它既是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运作方式,又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想形态。(邓文)理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

一是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

市民社会是和商品经济相伴而生的观念,早在黑格尔,就明确从从市场经济出发来分析市民社会的《法哲学原理》,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换领域。马克思则更进一步的将其理解为“物质的交换关系”。现代后自由主义者约翰.格雷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上而下展开的,原来被压制的个人和社会开始凸现。国家虽然仍然是社会资源的控制者,但与改革前相比,社会也已经成为控制资源的潜在有力力量,社会占有资源多元化,社会的自主性慢慢的表现明显,出现了相对独立的个人与社会力量,一大批非营利组织和独立社团的出现促使学者对此现象的关注。这是由于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需要必须而且能够彼此独立和自由活动的公民个体,任何一种成功的市场体制不仅需要完善的内在竞争机制、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公民社会来配合,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造就了一个完善的公民社会。而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及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宽了空间、培养了意识形态、营造自治机制(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储建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9年01期)

市场经济通过经济制约体系的自我构建,将社会成员以内在和外在两种方式整合成为经济有机共同体,并通过对企业、利益集团、社会组织、社区这些不同的组织机构的结构性整合而使之形成为一个形态完整的社会共同体,这就是市民社会。因此,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市民社会的胜利。(郁文)

二是市民社会与法治:

市民社会是以一种普遍的契约关系和契约精神建立起来的,并以此来保障其良性运行。从市民社会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近代法治的确立密切相关。

查尔斯.泰勒就指出,早在近代反对专制主义的市民社会时期,孟德斯鸠就强调一种“来自国家并针对国家的自由”——政治自由,一个自由的社会总是和一定良好法制的国家相符合的,自由状态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来源与宪法。强调了市民社会和法治的关系。实现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良性发展,法治的约束作用必不可少。要想使市民社会成为真正的文明社会,也必须要以法治为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条件是法治,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一是约束政府,二是约束经济人行为。

有学者认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法治运行的基础和界限。法律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矛盾互动发展中,在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冲突和协调中得以发展;而市民社会的多元权利有效的分解了国家权力,遏制了公权力的专断倾向。市民组织的多元化、自主化发展,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与制衡。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衍生了理性规则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中国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新构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共权威和良善之法。(马长山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与界限)。

三、是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或者称为ngo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在西方兴起于80年代,它最初只是在行政管理理论层面展开研究,而随着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第三部门也开始关注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部门的作用及其与国家和市场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双方开始寻找理论契合点,两者的关系也更加紧密。

在以前的研究中,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倾向与政治哲学方面的,它本身固有的自由主义传统就反对极度扩张的国家权力,认为国家的干预对公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主张国家和公民社会分离。以契约为基础,法治为保障,依靠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制衡国家权力,公民社会被抽象为一种理想的模式。而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减少,公民社会理论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扩大社会自治领域,限制国家活动范围,对于政治民主意义重大。而第三部门的研究正是专注于对社会自治性团体的研究,对社会社团的基本结构、从业人员、对政府社会影响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等的基本能力,对社区的大的趋势的调查。与公民社会的侧重于理论性相比,在ngo的研究中,实证性研究占主导地位。其实从实证的角度来看,两者都是在看同样的问题,可以说都是想用政府与市场的框架,或是用自身管理的框架,从公共事务的角度,从制度治理角度,从更多的更复杂的管理治理角度来进行研究工作。因此,在研究趋势中,二者结合在了一起。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的“公民社会”的构架中,社会基本结构发生的最根本变化是,由政府-单位-(作为单位人的)个人的单向、单维的关系,转变为多元、互动、社会参与与自组织形式的结构。政府不再是一个全能的部门,它行使国家安全、公共政策、宏观调控等有限职能,并主要通过监督、规范、政策优惠等间接手段调控企业和非营利部门的行为。这一改革过程首先从企业行为的独立开始,改革开发以后,企业逐渐扩大了自主权,形成不同于政府下属的“工厂”的“法人”,而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最终还要归于社会自组织体系的形成。社会的组织结构以大量的公民自组织形式为基础,个人作为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社会的成员,形成广泛的自组织形式,构成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或称“非营利部门”,是大量具体社会功能的直接履行单位。所有这一组织结构以公民社会的发展为基石。(王名,2001)

四、公民社会的研究方法:

谈及此,不得不对中国的公民社会研究方法做一概述。总体印象是,规范性研究在第一阶段占主导地位,因为,前面说过,公民社会理论一直是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恪守一种社会政治理想,有强烈的现实批判作用,也是不同派别的理论家用以表达自己政治理念的工具,因此,它主要是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来加以研究的,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来运用。作为研究方法,它以公民社会为中心来研究问题,一方面反对以国家为中心,另一方面也反对以经济为中心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分析性的概念它主要被视为一种社会实体或历史实体,人们从不同学科分析其起源、发生发展过程及未来前景(何文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98 2期市民社会:民主化的希望还是偶像——80年代以来国外市民社会研究述评)

然而,随着第三部门研究的兴起,实证性的研究逐渐凸现。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研究兴趣,而且实证性的研究极大的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的公民社会的研究泛理论的研究注重了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专门问题的研究。并且用此理论,深入调查进行个案研究。从全球的趋势来看,这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如美国学者读《使民主运转起来》就是历时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大陆的情况来看,这一方面还相对薄弱,虽然这些年关于基层民主已经成为显学,但是对这一问题显然还只停留在乡、村一级。而从中国的行政体制架构来看,乡显然不属于一级政府,而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把视野拓宽。目前进行调查的成果较为典型的有:1998年出版的《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该书从四个层次:个人层次、基层层次、阶层层次、ngo组织(社团组织)层次探讨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状况。大致结论是:中国改革开发以来个人的自由大大提高,在四个层次当中最为活跃;基层层次讲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变化、城市单位组织的变化,由于社会大量的变化,基层层次也成了非常活跃的层次;阶层层次不太明显也不活跃;而第四层次也不太活跃。我们认为市民社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发展,也很不成熟。提出,我国市民社会很明显的两个特征是自我冲动的特征和自我约束的特征。

五、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关于公民社会理论本身知识界仍然有几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

一是市民社会问题讨论中往往将近代市民社会观和当代市民社会混为一谈,这就产生了概念的歧义。如仅仅将市民社会作为私人自主的经济交换领域;及单纯将市民社会理解为城市居民,这就容易剥夺广大农村居民的权利,使的这一概念过于狭隘、片面,没有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另外,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将一个西化的概念移植于中国,而这个概念本身是源于西方的语境的,在对中国现实的分析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以西方的模式为标准,对中国的现状加以评判,或者是简单的依据西方的概念的框架,对中国社会做一简单分析;或是盲目的比附,照般西方的经验,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说明中国的市民社会早已经存在。这是后进国家在全球化的强势下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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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3

    从civil society的本源来看,它是一个完全源于西方的极富包容性和开放性而内涵不断变化的概念,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涵义,甚至可以说是不同的意蕴。然而,从90年代开始,大陆学界对这一概念倾注了大量的热诚。对中国大陆的学者而言,借助于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用于解决现实的困境,更多的是希望能用其来提供一个解决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路径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框架。 

    1.从整个世界的大环境来看,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重新复苏为中国学术界提供了最直接的知识来源。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之所以复兴,其原因在于:A.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非西方国家都面临着强大的民主化浪潮,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人们重拾了对市民社会的关注。

    B.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日益暴露出来的高度集权的弊端使人们开始对斯大林式的全权国家进行反思。从70年代起在东欧的一些国家自下而上的出现了声势浩大的争取民主的运动,一些学者借助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对表达他们的反国家主义的思想,最终酿成了90年代初的苏联、东欧巨变。有学者把巨变看成是市民社会复苏的直接结果。

    C.从整个西方社会来看,二战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福利国家的危机,也促使一部分学者呼吁限制国家的权力和活动范围,向市民社会回归。国家中心论开始衰落,人们期待官方的、扎根于共同体的组织比国家更能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80年代起,随着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兴起,国家权力重新向社会回归,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此理论展开研究。

    2.中国国内状况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公民社会的复兴密切相关

    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让学者们敏锐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会促使在中国出现一个类似于西方早期公民社会的阶层,并推动政治社会体制变革,从而使中国走向真正的现代化之路。因此,civil society这样一个极具灵活性和挑战性的概念在90年代的中国学界看来,因为能够作为这个古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工具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带有了浓郁的本土色彩。

    从中国大陆的研究情况来看,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介绍引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从1992年开始到上个世纪末。90年代开始,中国正值政治社会体制转型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正从无所不包的、社会力量被行政吞噬的国家体制中转型,从个人的淡化到个人主体自觉意识的复苏,从分割的城乡二元体制到变迁的城乡结构。尤其是1992年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新阶段,现实层面的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作为后进国家的中国,在追赶西方的过程中也急需借用西方现代化的经验。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中国知识界在对西方理论进行甄别时,选中了公民社会这样一个发源于西方,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且又重新在西方得到复苏的概念。

    在这一阶段,知识界对公民社会的讨论主要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与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舶来”性紧密相连。这一时期的成果,除了探讨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以外,主要集中在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评介上及对概念移植中国展开论证。(以〈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为代表,首先在1992年率先推出邓正来、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研究公民社会之滥觞(见邓文)。随后,这份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的有影响的文章,围绕如何建构中国公民社会,及中国公民社会有无可能而展开。(出版的国家与社会论文集)

    到了上个世纪末以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与善治的兴起,15大之后的政府机构的需要对中国政府的治理变革、创新制度研究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符合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见《治理的变迁》,俞可平)此阶段的研究主要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对国家、社会之间疆域的确立、社会空间的建构及第三部门的发展展开切实的论证。二、 

公民社会研究的内容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的核心主要有两个,一是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或是说中国的公民社会何以可能;二是如何建构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说90年代以来整个的中国公民社会研究都是围绕这两个论域而来的。

    1.市民社会的概念及其建构

    要解决论题一: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首先对中国的学者而言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同众多的西方概念引入中国一样,首先就面临如何将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国的话语体系里。“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着几种不同的翻译法,每种翻译都体现了译者对这个词的不同理解。有“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等三种常见的译名。其实,在92年以前,市民社会是一种广义的用法,中国知识界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可谓不陌生,它来源于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无数的知识分子拜读过“bourgeois”(关于它的词源学背景,可以参看方朝晖《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极其在现代的汇合》),然而,对马克思的著作中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这一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对同一个德文单词有的书有的地方翻译成市民社会,有的则译为资产阶级社会。随着学界对这一概念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在论述时学者开始比较普遍的采用了市民社会的译名,但也注意到不把它和资产阶级社会等同起来。不过,也仍然有学者遵照马克思的经典著作的理解来谈论这一含义丰富的概念。(胡承槐 ,《“市民社会”及其历史地位》)。也有的仅从城市居民的狭义范围来理解市民社会,容易在语言转换时产生混乱。所以随着? 哉庖桓拍畹纳钊肜斫猓?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兴起,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采用这种译法。从中国大陆的研究状况来看,在第二阶段采用这一译名的比较普遍。而且就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形来看,中国是一个拥有8、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如果采用市民社会的术语,无形中就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外,而且civil society就其政治学意义上,侧重的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所以在当下,这是一种较好且较为普遍的译名。至于民间社会则是台湾学者的译法,这是一个中性的称呼,为历史学家所喜欢,在分析近代中国的民间组织时尤好采用。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带有台湾社会发展的显著痕迹,突出强调了官民对立和台湾社会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特征,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备普遍性。(邓正来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对Civil society的不同译法其实就代表了学者对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其实,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人们很难给市民社会下一个清晰的定义(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从西方的传统来看,公民社会的概念就在不断发展变化,从古希腊最初指城邦社会,代表的是高贵、优雅、道德的文明社会是civilis(这一概念的变化见布百科全书)到近代的两条不同的研究进路,一条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外在于国家到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查尔斯.泰勒更指出还有孟德斯鸠式的以法治为核心的进路)(这一点,邓文、方文曾在国内着重介绍过,在国家与社会的书里也提到过)。到了当代,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之后,又有了以市场经济为划分点转到以文化领域的变化。而要建构中国自己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就必须要对这个概念有自己本土性的理解,对此,中国大陆的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陆学者对公民社会的理解正如译法的多层次一样,在研究进程中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采用的二分法,所谓二分法主要就是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强调市民社会是由非政治性的社会所构成,并强调市场经济作为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这种市民社会概念是由黑格尔提出由马克思加以完善的。而在后一阶段主要则是三分法。

    但前面说过,国内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理解由于始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所以国内研究文献为数众多的一部分集中在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研究上以及与此相关的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研究上包括伯恩斯坦、葛兰西等人的市民社会研究。(如郁文,王文)一般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作者往往从唯物史观出发,阐述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点,并想发掘出马克思市民社会观的历史意义。

    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有学者撰文指出,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 ,是商品经济的对应物 ,看作是置于个人和国家之间、对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调和作用的“中介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显示出了重要的现代意义。 (〈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探析--兼论“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王岩江海学刊 2000年04期)

    而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研究中,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作为规范和标准的“真正的自由”概念,建立在互主体性哲学模式之上,是一个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表现为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到“国家”的概念各个环节的辩证发展, 体现着自由意识的发展。这一概念对于黑格尔的伦理概念及其辩证运动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正是在伦理概念的运动过程中,“市民社会”表现出了深刻的辩证性质,黑格尔结合古代与现代熔于一炉的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才真正是可能的,或者说是必然的。(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 》 2000年03期)。在对伯恩斯坦的研究中指出他是提出建构市民社会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之关系问题的第一人,并探讨了他与马克思的观点的异同之处。(《伯恩斯坦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 》,郁建兴 ,《 哲学研究》 1997年04期)。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市民社会观念,更多的属于评介性质的。在这一层次上,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对经典原著的解读,希望重现原著对这一论题解释的本来面貌。然后,再有限的探讨马克思、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他们一般用的都是市民社会的译法,这样,在对这一概念介定时,往往把市民社会等同与城市居民,并且把它当作一个历史性的概念这样一个问题,容易产生歧义。(如胡承槐文)

    上述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为经典派,除此以外,方朝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两篇文章则详尽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阐述了西方学者的两种不同的市民社会观念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趋势,指出现代市民社会是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社会两种观念的总合,既是一个“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又是“国家公民”的社会,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成。

    最有代表意义的则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上的文章,而汇其精华的是邓正来的《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对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概况做了一个批判性的总结。邓文围绕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状况做了俯瞰式的研究,针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发生学背景,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其实是在原来的知识界讨论背景之外的一个全新领域并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对学界来说有两大可以运用的资源,一是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实体社会的资源;一是作为认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解释式的资源。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市民社会在阐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大的作用是邓文论述的重点,以此为出发点,邓文分析了市民社会的中国化概念后,对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或发展的具体道路有两段论模式和三阶段三种动力滚动驱动式,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应该是良性互动说。(指出“市民社会概念能否确当地适用于中国,则完全取决于具体运用此一概念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的具体研究效度(童文))基于此,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的概念理解就有以下几个特色:(1) 

民社会既是以市场经济甚或私有产权为基础的,(2)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3)市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4)市民社会奉行自治原则(5)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其意见和在公共空间交换意见(6)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进程(见邓正来《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总言之,邓文主要是从二分法来谈论市民社会的,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市民社会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人们几乎就是想用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术语来找到现代化的道路,所以,这段时期的文章尽管纷繁多杂但1.脱离不了二分法的框架,2.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个可以说是自由派的观点。

    在当时,之所以采用二分法,我想主要与几个因素有关。在90年代初的大气候下,正值市场经济方兴,面临的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的问题。其时,被压抑许久的社会这一概念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习惯的还是它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其实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是国家的、单位的附属物,没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任何私人领域,所以知识界对市民社会既是熟悉而期待又是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认识的时候,无疑,适应当时大气候的形式采用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其次,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当时的中国社会,谈论文化传播的公共领域还是不成熟的。因此,市民社会成为了通用的译法,也被知识界所认可。

    到了第二阶段,随着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西方理论的进一步了解,学界逐步对三分法产生了兴趣。当代西方的学者如柯亨和阿拉托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主张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我们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的领域(尤其是志愿结社)、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所构成的”。()这一观点无疑受到哈贝马斯的影响,反映了西方社会市民社会理论重心的转移。因为经济系统的过分扩张和商业化倾向的影响会阻碍公民社会的独立性。而中国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团体的兴起,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也促使了对这一问题重新审视。

    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有了大量的介绍当代西方理论的文章。按照三分法,如童世骏的第三个向度——与政治、经济关系微妙的市民社会;陈晏清的《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则分析了近、当代市民社会观念难得不同,指出市民社会观念由近代的因商品交换关系而结合起来的私人自律的经济交往领域转为当代自主的社会文化领域论。而王新生的博士论文则以市民社会为题,在厘清近当代市民社会的差别之后,力图表达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家庭、“需要的体系”、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共同构成的社会生活空间,而且这三个方面是一种历史递进的关系,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侧重点不同。并提出市民社会的概念由三种不同意蕴:描述性的、分析性的、和价值性的。这是一种颇有见地的看法。

    而在第三部门的兴起之后,有了要素说来说明公民社会的概念。在国内有这样一个趋势,采用公民社会译法的,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分法的,以何增科为代表,吸收当代公民社会的研究成果。他们采用西方学者Gordon.white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何文提出,就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及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而言,它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有四个:1.私人领域2.志愿性团体3.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一般而言,主张公民社会译法的学者他们的研究重点倾向与公民社会与治理、善治和第三域有关。

    2.如何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

    在厘清了中国的市民社会概念之后,学者就如何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也论述了自己的看法。集中起来,主要围绕中国学者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认识而展开。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质就是如何建构当下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国家和社会,国家和个人的相互关系,建立各自相对独立而又共存一体的功能界限。而关于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则有五种模式:公民社会制约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合作互补。并指出,公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这五种模式并不互相排斥,是对复杂现实的高度抽象。(何文)而在中国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首先。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有的学者就否认中国有过市民社会,有的也只是宗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内似西方历史上完善的市民社会阶层。(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学者认为西方的发展模式很难适宜于中国社会的情况,因为西方社会是在权利高度分散化和多元化的特定背景下形成的,一开始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及政治结构的异质性,但其内部的理性化过程完成较早。而对许多后进国家来说,市民社会与现实社会和政治结构是同质的,因此内部的理性没有完成,所以中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走西方那样的道路。反而,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市民社会的健康发育必须依赖外部条件,尤其以政府的促进作用最大。(方文,90年代)从中国的现实和历史状况出发,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主张“良性互动说”,它既是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运作方式,又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想形态。(邓文)理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4

“穷则思变”,变革传统政治经济学逐渐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者们的共识,“思变”是形势所需,也是正确选择,但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变”、“向何处变”。实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建立真正的中国政治经济学,日益成为急需中国政治经济学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发展的困惑面对政治经济学何去何从的困境,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经济学界就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与争论,直到今天,人们还在提出“中国改革与发展究竟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指导,还是以西方经济学为指导?”[21的问题。就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发展而言,大体上人们提出了两条思路:一是无限西化,二是有限西化。

 

无限西化论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然已经滞后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无法解释和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对许多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也无力进行阐释与说明,证明它已经是过时的“无用之学”,而西方经济学却被证明为“经邦济世之学”,是“有用之学”,经济学作为一门现代社会科学,就是西方经济学,因而要无限西化,用西方经济学取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完全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来指导中国的改革与发展。

 

有限西化论者则认为,中国传统政治经济学之所以滞后于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是因为它是源自前苏联的教条主义,因此,要恢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来面目,在此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着眼于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西方经济学从不同层面融为一体,把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嫁接”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使之融合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某种新的经济理论,实现有限度的西化,这样,就既能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正统地位,又能充分利用西方经济学的合理内容,从而指导好中国的改革与发展¨1。

 

毋庸置疑,西方经济学作为人类创造的共同文明成果,它对市场经济模式下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是取得了很大成就,其对我国经济运行的有益有用之处,应该正确对待和借鉴。但无限f『ti化论的观点肯定是不可取的。首先,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是建立在制度成熟的假设前提下对经济运行规律的认识和解释,“在南为橘,在北为枳”,在缺乏相宜的文化习惯和相适的成熟制度的情况下,不是借鉴其有用的成分,而只是不加区分地无限西化,注定是水土不服,只能治标不治本。其次,西方经济学本身也存在着危机与变革H],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客观地评价说:“标准理论已日益数学化,雅致而又精确,同时,也Et益未能正视社会中的经济现象。”出于对西方经济学现状的忧虑,他不无失望地说:

 

“经济学向何处去并不明朗。”

 

相比较而言,有限西化论的想法是可行的,大方向也是对路的。中国政治经济学应该恢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来面目,也应该吸收和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有益有用之处,但中国不仅需要恢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来面目,更重要的是巩固、或者更确切说是恢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流地位,以及结合时代特点和中国特色,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简单地把西方经济学的一些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等“嫁接”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之上,拼凑出某种新的经济理论,主次不分而缺乏内生或内省,缺乏创新与发展,“根基不稳,何以缠藤?”其结果很可能只是拼凑成“四不像”,会因为缺乏底蕴或不兼容而“死机”。

 

可见,发展中国的政治经济学,不能是无限西化的“拿来主义”,也不能是有限两化的“拼凑主义”,那么,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出路到底在嘤二、探究中国政治经济学发展思路必须考虑主体性和国度性在探究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考虑“什么是政治经济学”。

 

最常见的回答是:政治经济学是一门以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阐明人类社会各个发展阶段上支配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分配的规律。人们常常引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的那句话——“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6J——来证明这一规定的正确性。

 

对政治经济学作这样的规定看似正确,实则不全面,它只回答了政治经济学“研究什么”的问题,即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实际上,政治经济学从一开始就有“谁来研究”的问题,即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主体问题。最早在1615年出版的《献给国王和王太后的政治经济学》一书中提出“政治经济学”概念的法国重商主义者A.蒙克莱田代表的是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也是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马克思虽然在《资本论》中的那句话里只提到了研究对象,但《资本论》从头到尾体现的都是无产阶级的利益和意识的概括,早在1843年他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它就将自己的立场定位于无产阶级;而且从一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他就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着眼点放在劳动上,由此展开自己的逻辑,他认为自己与旧的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区别,就是站在工人阶级立场,来批判资本统治的经济社会制度H一。

 

所以,要全面回答“什么是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就不能不规定“谁来研究”,即研究主体的问题。实际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本身也暗含着要全面规定“什么是政治经济学”就有包括主体性问题的要求,因为生产关系本质上就是利益关系。由此而言,将政治经济学规定为“特定阶级对经济矛盾的理论规定和阶级利益的总体概括”¨’就更为准确、全面。

 

探究中国政治经济学发展思路必须考虑其主体性,即研究者是站在谁的立场上,代表哪一个阶级的利益。因为经济是人的经济,经济矛盾是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由于阶级利益和意识的不同,对同一个经济矛盾因立场和主体的差别,会得出不同的理论规定。经济问题又往往涉及诸多利益主体,不同利益主体对同一经济问题的看法是不同的,解决方法也是不同甚至对立的,经济矛盾就是不同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对立统一【9 J。

 

到这里,我们可以明确,考虑“什么是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要考虑政治经济学的主体性问题。这是一个立场问题,也是决定中国政治经济学出路的先决条件。

 

西方经济学有没有主体性?西方经济学总宣扬自己抛弃了阶级性,是“纯技术”、“纯数理”的经济学,研究的是“纯粹的客观规律”。但他们的研究总是建立在严酷的假设前提下,而这些假设前提的背后,隐藏的就是他们代表资本所有者利益的主体性,西方经济学具有更强的主体性!却不敢像马克思公开宣称自己是无产阶级的代言人一样,宣称自己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因而也就具有很强的迷惑性。

 

其次,探究中国政治经济学发展思路还要考虑“什么是中国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是一门世界性的社会科学,但其世界性是体现于各国特殊性的政治经济学当中。自人类社会出现阶级以来,国家就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国家不仅是一个政治范畴,也是一个经济范畴,它不仅是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单位,而且直接制约着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门,经济生活也因此具有国度性,而经济生活的国度性也就规定和制约了政治经济学的国度性。事实上,从政治经济学的初创期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时期,乃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列宁的经济学,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未能超脱国度性。坚持和承认国度性,是政治经济学的必要环节【l0】。

 

中国政治经济学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学,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国,其经济矛盾的特殊性是明确的。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不仅因为中国有特殊的经济矛盾,更在于我们是中国人,是从中国人的立场、利益、意识来进行研究。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还在于应具有主体性的观念和方法,在借鉴外国经济学成果的同时,形成自己对经济矛盾系统的认识,并由此而专注于对中国经济矛盾的揭示和论证‘8l。 ,、由此,可以规定,中国政治经济学应该是中国人的思想成果,是中国的特定阶级对中国经济矛盾的理沦规定和特定阶级利益的总体概括。考虑“什么是中国政治经济学”也就是要考虑政治经济学的国度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经济学发展的基础和立足点。

 

三、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新思路变革与发展中国政治经济学首先就要明确其主体性和国度性。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是中国人,但并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能成为中国经济学的主体,而是生活于中国经济矛盾中并要求解决这个矛盾的中国人,是为争取自由发展而进行社会变革的劳动者,中国政治经济学也就应该是劳动者的政治经济学,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对中国经济矛盾的理论规定和劳动者利益的总体概括。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国度性,则要求我们要立足于中国国情,运用中国人的智慧来揭示与论证中国的经济矛盾。

 

明确了主体性和国度性时,中国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思路就不能是无限西化,也不仅是有限西化,而应该是内生外化,内生为主、外化为辅,即立足中国国情,从中国劳动者的立场、利益和意识来揭示与论证中国特殊的经济矛盾。虽然也借鉴外国经济学的成果,但不是简单的“嫁接”或者机械拼凑,而是以主体性的观念与方法,内生成自己对经济矛盾系统的认识,这是它与有限西化论的根本区别。

 

它不是“拼凑主义”,更不是“拿来主义”,而是“内生主义”,即在国度性基础上明确主体性,以劳动社会主义为导引,运用内生外化的辩证系统抽象法规范主干概念的运动与联系,系统地揭示与论证中国经济矛盾,进而探讨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实现和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的途径哺j。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由于经济矛盾是不能自行表述其内容和规律的,只有经研究主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对自己及所代表的群体利益和意识进行概括,形成其主体意识,总结上升为主义,并在一般性的主义引导下,实证抽象,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才能“主观”地对经济矛盾作出理论规定。中国政治经济学作为社会主义中国劳动者的政治经济学,也就决定了导引它的主义只能是劳动社会主义,即劳动者在争取建立、完善公有制和民主制进程中的自由发展。

 

科学的方法论是科学政治经济学产生的基础,深入研究和科学界定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是完成政治经济学变革的先决条件【11|。中国政治经济学研究,当继承中国传统之内省外化系统思维,并借鉴吸收西方外在系统思维,根据现代中国劳动者的主体性,注重研究者本人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探索,形成与其主义相统一的方法论,这就是内生外化的辩证系统抽象,其两个主要环节就是“内省”或对自己价值观和利益、意识的内在规定,以及辩证的系统思维。

 

抽象思维的特点,就是形成并运动概念,以概念运动为核心,进行比较、分类、归纳、分析、综合、论证等一系列的思维活动。范畴是对客体、对象层次及其内容的界定,这种界定是形成概念的基础或第一个环节,它包含着规定特定对象范围或矛盾层次的各概念。中国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并不是先验的,也不是外国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演绎或运用,而应该是代表中国劳动者这个主体,以其劳动社会主义所要求并体现的辩证系统抽象法,对中国经济矛盾揭示和论证的概念运动关节点,是规定经济矛盾各层次的主干概念。 ·政治经济学是揭示与论证经济矛盾的科学。经济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其矛盾是现实存在的,是有意识在交往中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以劳动改造人类自身过程中表现的矛盾状态。政治经济学对经济矛盾的研究,是代表一个社会群体表达其经济利益和意识,并由此来规定经济矛盾。对中国经济矛盾系统的揭示与论证,自然就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内容。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5

关键词:封建 feudalism 唯物史观 社会史大论战 封建地主制

引言:问题的提出

本文所要讨论的“封建地主制”(或称“地主经济封建制”)是指封建社会形态中的一种类型,这种类型既区别于中国战国以前的封建领主制(或把战国以前定性为奴隶制),也区别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制。

“封建地主制”理论是与对战国秦汉以后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历史阶段社会经济性质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战国秦汉至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个时代,把它放到世界历史发展的大潮中看,它显得很有特色,似乎与众不同。对这段历史如何认识,如何定性,颇费历史学家踌躇。早在上一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就有人称之为“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谜的时代”[1] 。“封建地主制”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学界对该时代诸多定性中的一种,经过长期的研究和讨论,自四五十年代以来,它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同,以至成为中国学术界关于战国以后的社会性质的主流观点。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人们反思以往的研究,对传统经济,尤其是战国以后至鸦片战争以前社会经济性质进行再认识,提出了形形的理论观点。据我的考察和概括,其荦荦大者,除“地主经济论”以外,还有“权力经济论”和“市场经济论”[2] 。近年来,“地主经济论”这一主流观点,一再受到“权力经济论”者和“市场经济论”者的质疑和批评,其中有的是点名与我商榷的[3] 。

作为一个“地主经济论”的信奉者,我觉得有必要、有责任回答这些质疑和批评,同时根据学科研究的新进展,对“封建地主制”的理论做出某些修正和补充。

现在,封建地主制理论又遇到更为根本性的挑战。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出现一股似乎越来越大声浪,否定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封建社会,尤其是不承认战国秦汉以后的中国为封建社会。他们说,西欧的封建(feudalism)和中国古代的“封建”是根本不同的,认定中国古代存在西欧式的封建社会,是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的学说(五阶段论)硬套到中国历史上的结果;这是中国古史研究中最大的“荒谬”和“尴尬”,云云。如果连封建社会都不存在,封建地主制就更是无从谈起。

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对中国封建地主制的讨论,不能不从在中国历史研究中使用“封建”、“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概念是否科学谈起。本文着重于学术史的回顾。首先分析“封建”概念的古今演变,然后评述中国社会史论战中秦以后是否封建社会之争,疏理“封建地主制”理论形成的过程,最后回答质疑者提出的部分问题。至于应该如何认识地主经济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在新的形势下应对封建地主制理论作些什么补充和修正,只好留待另文阐述了。

一、 从古代“封建”到近世“feudalism”概念的引入

(一)中国古代的“封建”

中国古代“封建”的原始意义是封土建制、封邦建国,大规模“封建”的事实发生在西周建国初年。

甲骨文中已有“封”字,是在土堆上种树的象形,它是土地疆界的一种标志。帝王要在其统治范围内或势力范围内建立诸侯国,首先要确定它的疆界,设置“封”作为标志,并建立某种法规,这就是所谓“封建”,也可以单称“封”或“建”[4] 。或谓殷代已有“封建”,根据尚嫌不足[5] ,且殷代没有出现需要普遍实行“封建”的客观情势。盖周族以僻处西陲的蕞尔小国灭掉“大邑商”,如何统治这幅员广阔的土地,成为十分棘手的问题,分封制度由此应运而生。分封的用意,是让亲戚子弟率领族人到各地建立武装的据点,以此为依托控制各个地区,并从而形成拱卫宗周的态势。《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讲的就是这一事实。诸侯从周天子那里取得土地和人民,即拥有相对独立的土地领有权和政治统治权,同时要向周王室提供贡赋,形成某种统属关系。诸侯又对其统属下的亲戚子弟进行分封。所谓“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左传·桓公二年》)。从周天子到诸侯卿大夫士,形成以宗法制维系的等级体系,君临广大被占领地区人民之上。大规模的“封建”完成于西周成、康之世,以后只有零星实行者,但“封建”所形成的一整套制度延续到春秋以至战国。

封建制度春秋战国之际开始逐步瓦解,秦统一全面实行郡县制,取代了西周以来的封建制。

“封建”的事实虽然发生在西周,但明确用“封建”一词表述它则是春秋时代的事情[6] 。实际上,终先秦之世,“封建”一词是很少使用的。倒是秦汉以后,有了郡县制作为它的对立物,“封建”的特点才更加突显出来,该词出现的频率也增加了。关于封建制和郡县制孰优孰劣的争论,从秦汉到明清迄未停止。在这一争论中,来源于西周的“封邦建国”的“封建”这一概念,已经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它的内涵被拓宽了。就拿柳宗元著名的《封建论》来说,虽然也谈到西周“裂土田而瓜分之”的事实,但柳宗元心目中的“封建”,主要是指人类原初时代为了消弭共同体内部纷争、以应对外部自然界威胁而自然形成的君长权力[7] 。古圣王只是不得已而承认这种现实。所以他说:“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他把“封建”的出现看成是客观情势所使然,而不是圣人主观意志的产物,就这一点来说,是一种唯物的观点;但他所理解的“封建”与西周自上而下的“封建”,显然是有区别的[8] 。

柳宗元的这种观念,并非凭空产生。战国秦汉时代的人们追溯和考察远古历史的时候,往往按照离他们比较近的西周春秋的历史模式去理解它,从而把当时存在的某种“联盟”的关系视为西周那样的统一“王朝”,把作为联盟首领的“共主”当作“王朝”的“君主”,把星罗棋布的部落方国比附成西周春秋时代分封的“诸侯”。例如,司马迁就说“黄帝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黄帝打败蚩尤以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于是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史记·五帝本纪》);“禹……即天子位……封皋陶之后于英六”(《史记·夏本纪》);等等。西周的“封建”造就了许多国中之国,而有些“诸侯”又确实是原有方国部落的归顺者。远古时代松散联盟和方国林立的状态在某些方面与西周相似,在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下,把它与“封建”挂钩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9] 。

魏晋以降,封爵而不治民的制度也开始沿用“封建”之名。如《三国志》卷20《魏书·武文世王公传》:“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南朝宋裴松之注引《袁子》(按,指晋人袁准所著《正论》))曰:“魏兴,承大乱之后,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始)[治]。于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 东晋孙盛也说:“异哉,魏氏之封建也!不度先王之典,不思藩屏之术,违敦穆之风,背维城之义。”[10] 《晋书》卷23《乐志下》谓改古乐曲《有所思》为《惟庸蜀》系“言文帝既平万乘之蜀,封建万国,复五等之爵也”。

宋元时代,李?P等辑《太平御览》设“封建部”五卷。继之,马端临写《文献通考》设“封建考”十八卷,一方面把“封建”从西周追溯到黄帝时代,另一方面又把秦汉至唐宋封爵而不治民(或曰“封”而不“建”)的制度也囊括其中。马端临开创的这一体例为《续文献通考》、《清文献通考》、《续清文献通考》所继承。在《通考》的这个系统中,先秦的“封建”可称为狭义的“封建”,它虽然包括了西周的“封建”,而且是在西周“封建”的基础上推衍出来的,但两者毕竟不同;广义的“封建”则包括先秦的“封建”和秦汉以后的“封建”。马端临等人并没有把秦汉以后的分封王侯等同于先秦的“封建”,但他们确实把中国古代“封建”的概念拓宽了。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封建”虽然起源于西周的“爵土建制”,并以此为基础,但这一概念的内涵是历史地发展变化着的。黄帝、唐虞、三代的“封建”已经与西周的“封建”有所不同,更遑论《通考》系统那种广义的“封建”了!不过,不管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封建”,它们指的都是一种政治制度。

(二)西欧的feudalism和“封建”与feudalism的对译

“封建”一词内涵之变化,至近代而益显。中国近代以来流行的“封建”概念,虽与古代的“封建”虽存在某种渊源关系,但内涵已大不一样,它基本上是来自西欧“feudalism”的意译,并在这个基础上发展的。

在西欧,后来被译为“封建”的“feudalism”这一概念,也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它原来是用以指称西欧中世纪的某种制度,但它并非流行于中世纪,而是西方近代学者所使用的概念。在中世纪欧洲,“feudalism”所指的内容实际上只是某些地区零碎存在,且都集中在早期。从16世纪开始,欧洲法学家对它进行研究,其着眼点主要是一种封土之律(LiAri Feudorum )及其所反映的国王和封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直到18世纪的西方学者仍视封建为一种法律制度。19世纪,西方学术界从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角度对封建的各个方面如封君封臣关系、封土制度、庄园农奴、农村公社、封建城市等,进行了研究,做出了许多概括,并以feudalism一词指称封建制度。这样,feudalism就不光是指一种法律制度,其含义已扩展为一种社会制度或社会形态;不过,当时史学家们对封建主义、封建制度仍多从政治、法律方面认识和讨论。到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封建”是人类历史上依次递嬗的几种社会形态之一。他们把封建社会理解为一种生产方式、理解为特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并着重从经济基础、所有制、生产关系来把握其特征。这些理论不断得到学术界的认同并有所发展。20世纪30年代末马克·布洛克写的集当时研究之大成的《封建社会》一书,就深受唯物史观的影响。正如马克??教授指出的,西方“封建”概念的内涵经历了由法律政治制度到社会或社会形态的变化[11] 。当“封建”用以指称某种社会的时候,这个概念已经具备了某种普遍的品性,可以用它来研究世界各地类似的社会和类似的历史,而不光局限在西欧一地,于是有东欧的封建社会、亚洲的封建社会、非洲的封建社会等等。当然,西方学术界的认识也并不是统一的,把封建理解为中世纪西欧的一种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的仍大有人在。

总之,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欧洲学者feudalism (“封建”)这一概念,马克思主义的“封建”观是在继承以往学界积极的认识成果基础上的创新。其实,即使是马克思主义的“封建”观也是历史地发展着的。[12] 欧洲的这种“封建”概念和理论传到中国后,不能不引起了中国固有的“封建”概念的巨大变化。

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是封闭的,以自我为中心,人们观察历史时只是把当今与往古比较,而且往往着眼于政治制度。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中国开始正视外部强大的西方世界,开始拿中国历史与西方比较,开始吸收西方的历史观念。西方“feudalism”的概念就是在这种比较中引进的,从而给中国古老的词汇——“封建”赋予全新的内涵。

最先提出中国和西方都经历“封建时代”的是新史学的先驱者梁启超。1899年,梁启超提出中国与欧洲的国体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中国周代和欧洲希腊的国体相同点最多,都是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13] 。梁氏这里所说的“封建”仍然是中国古代(西周)的“封建”,而不是西欧中世纪的“feudalism”;但这里的“封建”已经不是单纯的政治制度,而是作为时代标志的“国体”,在认识上包含了某种突破的意义。

据现在掌握的资料,最早把西欧“feudalism”译为“封建”的是日本学者,而最早运用“feudalism—封建”这一概念分析中国社会的则是严复。1901年严复翻译出版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译名为《原富》),译feudalism为“拂特之制”,这是音译。1903年底翻译出版爱德华•詹克斯《政治制度史》(译名为《社会通诠》),则进一步把feudalism译为“封建”。严复是否沿用日本人的翻译或受其影响,不得而知,但他采用这一译名经过了自己的认真分析,则是显而易见的[14] 。他认为人类的进化,都要经过图腾社会、宗法社会而进入国家社会(或曰“军国社会”),而“封建社会”则是宗法社会与国家社会之间的过渡,“二者之间,其相受而蜕化者以封建”。“此其为序之信,若天之四时,人之童少壮老,期有迟速,而不可或少紊者也。”也就是说,“封建”是人类社会必经的历史阶段。在中国,“由唐虞以讫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西欧“其趾封建,略当中国唐宋间”[15] 。可见,严复是拿中国的历史与西欧作比较,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与西欧中世纪的“feudalism”相类,从而把“feudalism”翻译为“封建”的[16] 。

严复引入feudalism 概念分析中国历史并以“封建”对译时,不是把它当作单纯的政治法律制度,而是理解为一种社会形态或社会发展阶段,从而大大超越了中国古代学者仅仅把“封建”理解为一种政治制度的认识。他虽然还不可能像马克思主义者那样从生产关系、所有制和经济基础去把握“封建社会”;但他已经意识到封建社会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类型基础之上的。他指出图腾社会建立在渔猎生产的基础上,宗法和封建社会建立在耕稼生产的基础上,国家社会建立在农、工、商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从图腾向宗法过渡的社会,则建立在游牧生产基础上[17] 。严复的这种认识并非孤立的。在严复翻译出版《社会通诠》前后,夏曾佑撰写《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认为人类总是由渔猎社会进入游牧社会,再由游牧社会进入耕稼社会;进入耕稼社会以后,“前此栉甚风沐甚雨,不惶宁处者,至此皆可殖田园,长子孙,有安土重迁之乐,于是更有暇日,以扩其思想界。且以画地而耕,其生也有界,其死也有传,而井田、宗法、世禄、封建之制生焉,天下万国,其进化之级,莫不由此。”也就是说,井田、宗法、世禄、封建这一套相互联系的制度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基础之上的。这种认识与严复的“封建”观显然是吻合的。[18]

从严复开始,中国学者一般都把“封建”看作一种社会 ,这说明严复的翻译和理解已被中国学者所普遍接受。

还应指出的是,中国古义的西周“封建”虽然是一种政治制度,但它本质上是对土地和人民权力的一种分配,从而涉及生产关系的核心部分(生产资料与生产者结合的方式)。因此,把“封建”与“feudalism”对译,作为表示某种社会形态的概念,与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并不矛盾,而是相通的 。

总之,二十世纪初以严复等人为代表的思想界的先驱们突破了就中国论中国的狭隘眼界,进行中西比较,以进化论指导历史研究,承认人类历史发展存在某种普遍性和规律性,不是仅仅把“封建”看作一种政治制度,而是把它看作以一定生产类型为基础的社会形态或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这比起中国古代学者对“封建”的认识和对历史的理念无疑是一次飞跃。

从1903年到2003年,整整一百年过去了,先哲们阐发过的理念仿佛又成了问题,真令人感慨万千。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哟,我们认识水平总不应倒退到严复以前吧!

注释

[1] 王礼锡:《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谜的时代》,《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辑。

[2] 拙文:《中国封建经济史若干理论观点的逻辑关系及其得失浅议》,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3期。

[3] 例如,最近《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刊登美籍华裔学者赵冈《试论地主的主导力》一文,就是指名和我的文章作为批评的靶子商榷的。

[4] 《周礼·封人》:“掌诏王之社?茫??芊舛?髦?7卜夤??杵渖琊⒅?茫?馄渌慕?辉於家刂?庥蛘咭嗳缰?!薄端滴摹罚骸胺猓?糁詈钪?烈病!薄兑磺芯?粢濉肪?3引《声类》:“建国以土地曰封。”“建”,《说文》谓“立朝律也”,即建立法规,也意味着某种国家政权的建立。按:《鲁颂·?宫》:“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这里的“建”就是建立侯国的意思。

[5] 胡厚宣:《殷代封建制度考》,载《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专刊之一,1944年出版。陈中凡在《殷商社会史之商榷——读胡著<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质疑》(《新中华》(复刊号),1946年3月)一文中对胡氏的观点提出了批评。

[6] 上引《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春秋时人富辰语。又,《诗经·商颂·殷武》:“命于下国,封建厥福。”“封”训“大”。这里的“封建”不同于作为一种制度的“封建”。

[7] 柳氏《封建论》说:人类之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颍?瞬荒懿?桑??椅廾?穑??俗苑钭晕溃?髑溆醒裕罕亟?傥镆晕?谜咭病7蚣傥镎弑卣????灰眩?鼐推淠芏锨?闭叨???伞F渲嵌?髡撸???刂冢桓嬷?灾倍?桓模?赝粗??笪罚挥墒蔷?ば陶??伞9式?呔鄱??骸H褐?郑?湔?卮螅?蠖?笥斜?械隆S钟写笳撸?谌褐?び志投???桑?园财涫簟S谑怯兄詈钪?小!??

[8] 西周的“封建”是自上而下地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原来没有土地的亲戚臣属,所以《礼记·乐记》注说:“封谓故无土地者也。”《公羊传·隐公元年》注说:“无土建国曰封。”这与原来就管辖一定的土地和人民的方国部落显然是不同的。

[9] 侯外庐认为“ ‘封国’非封建制度”。“封建亲戚以蕃王室的说法,是战国时代造作出来的。……在战国末年儒家改编《国语》所凑成的《左传》才把周代封建的制度有源有本地描画出来,到了汉代,儒家更把封建制度造作到三代,一直推到黄帝。”(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第139—140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从诗书等文献看,西周时已有“封建”的事实不应怀疑,但侯外庐认为汉代“儒家更把封建制度造作到三代,一直推到黄帝”,则基本上是事实。

[10] 《三国志》卷19《魏书·陈思王植传》注。

[11] 马克??《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导言》,学林出版社,1997年。

[12] 晁福林在《论封建》(《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中指出:“就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来说,关于封建主义的理论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上个世纪,西方学者关于“封建”的概念主要指一种政治、法律制度,核心是指封君与臣属的人身依附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受了这种观点的影响,所以在他们关于“封建”的理论中有许多是在强调这种属于政治的法律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是又在许多地方,从经济学的角度强调封建的生产关系、封建的土地关系,这是我们在研究关于封建问题时所应当注意的。”

[13] 梁启超《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载《清议报》的第17册(6月8日)和第26册(9月5日)。参见何怀宏《世袭社会》。

[14] 日知在《“封建主义”问题(论feudlism百年来的误译)》一文(载《世界历史》1991年第6期)中说严复是最早把feudlism翻译为“封建”的,黄仁宇在《大历史》自序的注中,则说是日本人首先把feudlism翻译成“封建”。外来词词典记述来自日本的外来词中确实列有“封建”一词。日本何时以“封建”对译“feudlism”尚待查考,但1903年初马君武在《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一文中即提到“欧洲封建分立之制”,这里的“封建”显然是“feudlism”的对译,可能是沿用了日本的译文。这时《社会通诠》还没有出版。所以不能排除严复采取日本译名的可能性。

[15] [英]甄克思著、严复译《社会通诠》序,此据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16] 参阅马克??《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导言》。

[17] [英]甄克思著、严复译《社会通诠》序,此据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6

2016-10-22[上午(09:00-11:30)]

2016-10-22[下午(14:30-17:00)]

2016-10-23[上午(09:00-11:30)]

2016-10-23[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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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工作分析 00182公共关系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0015英语(二)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020230 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 0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

00318公共政策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00261行政法学

03335公共管理学

05723非政府组织管理 00153质量管理(一)

00154企业管理咨询

03331公共事业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2382管理信息系统

05722公共经济学 030106 法律(本科段) 00230合同法

00249国际私法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678金融法 00227公司法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

00262法律文书写作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00167劳动法

00258保险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5680婚姻家庭法 00015英语(二)

00169房地产法

00226知识产权法

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302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00318公共政策

00320领导科学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261行政法学

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9行政组织理论 00316西方政治制度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1848公务员制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0322中国行政史

00323西方行政学说史 040102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 00398学前教育原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399学前游戏论

00883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00885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00403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00881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0467课程与教学论

00882学前教育心理学 050105 汉语言文学(本科段) 00037美学

00540外国文学史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813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00819训诂学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

00541语言学概论 050201 英语(本科段) 00600高级英语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831英语语法 00832英语词汇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603英语写作

00604英美文学选读 0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独立本科段) 02194工程经济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2245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24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02243计算机软件基础(一) 02200现代设计方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2238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 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 02324离散数学

02331数据结构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2326操作系统

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02325计算机系统结构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2333软件工程 080709 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 02331数据结构

02335网络操作系统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751计算机网络安全 00015英语(二)

03142互联网及其应用

04742通信概论 080806 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 02440混凝土结构设计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446建筑设备 02198线性代数

02404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02448建筑结构试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0420物理(工)

02447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100702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 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3006护理管理学

03202内科护理学(二)

03203外科护理学(二)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008护理学研究

03009精神障碍护理学

03200预防医学(二) 00182公共关系学

03005护理教育导论

03201护理学导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435老年护理学 00015英语(二)

03004社区护理学(一)

03011儿科护理学(二)

04436康复护理学 030401 公安管理(本科段) 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369警察伦理学

00372公安信息学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235犯罪学(一)

00370刑事证据学 00860公安行政诉讼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7

“全球性”与“现代性”

“现代性”是“全球性”问题中的一个关键词,这两个概念关系之密切,以至人们提起一个,就自然会想起另一个。问题在于,“全球性”是一个空间概念,是对于全球范围内人类生存状态趋同性的界定;“现代性”是一个时间概念,是对于“过去—现时—将来”的时间链中“现时”这一时间段之特点的概括。那么,二者何以能够如此密切地相互交叉、彼此融通呢?二者交叉融通的关节点何在呢?

当今滚滚而来全球化的浪潮正在冲决一切制度、地域、意识形态、风俗习惯的固有差异,拆解着以往矗立在不同文化之间的种种有形或无形的樊篱,将经济、生产、流通、政治、思想、文化纳入一体化的体制:而这一切恰恰都被确认为“现代性”的表现。鲍德里亚说:“(现代性是)一种独特的文明模式,它将自己与传统相对立,也就是说,与其他一切先前的或传统的文化相对立:现代性反对传统文化在地域上或符号上的差异,它从西方蔓延开来,将自己作为一个同质化的统一体强加给全世界。”(注:鲍德里亚:《遗忘福柯》,见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论》第145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这就是说,当今全球化进程在全球范围内强制性地推行同质性、排斥异质性,重建一种新的文明模式,这本身就意味着对于传统的否定和排斥,而这一点恰恰是“现代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据考证,“现代”(modern)一词早在古罗马和中世纪就出现了,而“现代性”(modernity)一词的使用则始于文艺复兴时期。《牛津大词典》确认,英国人首次使用“现代性”是在1627年,它被用来指中世纪之后的“现时代”的本质特征。法国人使用“现代性”一说与启蒙运动有关,它所张扬的是用理性来评判一切的启蒙精神。在德语世界中尤金·沃尔夫首开风气,1886年在一次讲演中首次使用了“现代性”这一说法,后又在1888年发表的《最新的德国文流与现代性原理》一文中,对这一概念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界说,使之广泛传播开来。从词源学上追溯,“现代性”这一生造的德语新词,大概是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流行概念中衍生而来。总之,“现代性”一词上承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变革精神,与生俱来地表现出对于以往传统的否定性、叛逆性和批判性,在以后的重大社会变革时期往往成为人们的一种价值寄托和精神追求,一次又一次地浮出海面,成为人们倍加关注的热点。

与“现代性”密切相关的还有“当代性”这一概念。所谓“现代”、“当代”从表面看都属于时间概念,用以表示现时、当下的时间存在。但从根本上说这二者并不仅止是一种时间性的界定,它们与“世纪”、“年代”、“年月日”之类时间概念迥然不同,如果说“世纪”、“年代”、“年月日”等时间概念是单纯的、中性的、不带任何价值倾向的话,那么对于这二者显然就不能这样说了,在人们使用“现代”、“当代”这两个字眼时,分明较之上述单纯的时间概念多一层价值判断的色彩,那就是立足于当下、现时而对世界所持的一种态度和立场。正因为如此,所以“世纪”、“年代”、“年月日”之类时间概念无所谓什么“性”,而“现代”、“当代”则合乎情理地扩展为“现代性”、“当代性”,并且为人们所广泛使用。

然而“现代性”与“当代性”又有所区别。“当代性”是指从当下、现时出发而对世界抱有的一种价值态度,体现着当代人的思想观念、生存状态和趣味风尚,从而“当代性”的核心是一种当代精神,它是用当代精神去观照、理解和处理问题,无论对象是什么,哪怕是过去的、古代的对象,只要为这种当代精神所照亮,便获得了“当代性”;反之,如果缺少了这种当代精神的烛照,即使对象是现在的、当代的,也谈不上什么“当代性”。因此“当代性”并不专对“传统”而言,它可以加诸任何对象之上,是对任何对象都生效的。当然“当代性”也以“传统”为对象,但它对于传统并不一味采取激进的否定立场,当代精神的体现有时也许恰恰在于对传统的肯定和认同,远如文艺复兴时期对于古希腊古罗马文化学术的“复兴”,近如晚近以来我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振兴和弘扬,无疑都是对于“当代性”的最好诠释。

“现代性”则不同,它生来就表现出对于传统的怀疑、拒斥和反叛态度,其核心就是一种争天拒俗、刚健不挠的叛逆精神,而它就将这种叛逆精神视为当下、现时应有的生存状态,甚至是人们所应追求的至上境界、所应恪守的唯一准绳。从而“现代性”并不是在时间上与“古代性”相呼应的概念,而是在价值取向上与“传统性”相对立的范畴。对此法、德、荚的当代学者所论甚夥,哈贝马斯说:“现代性反叛传统的那种规范;它所依赖的是,反叛一切规范的经验。”(注:哈贝马斯:《现代性:一项尚未完成的事业》,《文艺研究》1994年第5期。)安东尼·吉登斯说:“现代性是一种后传统的秩序”,“现代性把极端的怀疑原则制度化”(注: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3页,三联书店1998年版。)。乌尔里希·贝克也说:“现代性意味着一个传统确定性的世界正在衰竭,正在被取代”(注:Ulrich Beck,World Risk Society,Cambridge:Blackwell,1999,p.10.)。

从以上论述殆可达成这一看法,如果说“当代性”是从当下、现时出发而倡言一种当代精神,从而消除了单纯时间概念的价值零度的局限性的话,那么“现代性”则因张扬一种对于传统的反叛精神而秉有更加强烈、更加激进的主体意识和价值取向。

正是在这一点上,“全球性”与“现代性”达成了一致。因为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之下,遭遇最严峻挑战的,莫过于那些属于“传统”范畴的东西,金融资本的跨国流动,媒体权力的全球扩张,文化资讯的异地共享,生态保护的无国界化等,每日每时都在引发观念的碰撞和文明的冲突,拆解着旧有的规范和习用的惯例。因此全球化也就意味着对传统的变革,全球化甚至成为当今变革精神的突出表征。正如马丁·阿尔布劳所说:“一种变革已然发生,用于反映这种变革的词语就是‘全球化’,它如实地表达了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转变。它是当今最常用的、用于反映一种深刻的社会和文化变迁的标识符号。”(注:马丁·阿尔布劳:《全球时代》第133-134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正是这一根本性的关联,构成了“全球性”与“现代性”这两个看似互不相干的概念相互交叉、彼此融通的基点。

然而“现代性”只是一种精神,它不是一个实体概念,它需要一种物质载体,每一个人都可以将他所面对的时代称为“现代”,也可以将自己对世界所持的激进态度称为“现代性”,从而在不同的时代就有不同的“现代性”,文艺复兴时期有文艺复兴时期的“现代性”,启蒙时期有启蒙时期的“现代性”,近代工业革命时代也有它那个时代的“现代性”,在这个意义上说,“全球性”也就是当今时代的“现代性”,或者说当下的“现代性”。另一方面,“全球性”作为一个地理性、区位性的概念又使“现代性”概念发生从时间关系到空间关系的转换,那就是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人在经济、科技、资讯、生产、贸易、政治、思想、文化、生态等方面相互协作、彼此依存,虽然实际情况肯定要复杂得多,但不管怎样,全球化终究有利于全体人类建立起更加紧密的联系。这就在“现代性”中注入了新的内涵,那就是对于人类生存状况的整体性和完满性的召唤,它不是将人类隔绝开来而是促使人类走向会通和整合。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一结论,“全球性”为“现代性”提供了物质依托和现实内涵,“全球性”乃是“现代性”的当下形态和空间形态。

“全球性”与“意识形态性”

当今全球化进程不仅在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物质生活中推进,也在政治、道德、宗教、文学、艺术、新闻等领域中层开,而后者所发生的变化往往辐射到经济活动和物质生活之中,因此“全球性”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性”,所谓“全球化”也是对当今意识形态状况的一种描述。

在全球化时代人们往往会形成一种“全球性联觉”(globally variable synaesthesia),即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区在意识形态问题上产生某种认同感,一个具体表现就是某些“元话语”的全球流行,如“民主”、“法制”、“人权”就是这样的“元话语”。不仅西方发达国家用这些概念来标榜自己,而且非西方发展中国家也将其作为政治清明、国家昌盛和文明进步的一杆标尺,从而在推进“民主化进程”,倡导“以法治国”,改善“人权记录”方面致力,而不愿意在这些问题上为世人所诟病,使自己的形象遭受损害。

然而这一趋同之势并不能说明所有民族、国家、地区已经弥合了意识形态之间的鸿沟,恰恰相反,这条鸿沟甚至愈发加深了。苏联解体、东欧巨变以后,在西方社会普遍弥漫着一种乐观情绪,对西方的政治理念、体制形式和人权标准的全球推行表示信心,“民主”、“人权”之类概念几乎成了西方政治家整天挂在嘴上的口头禅,成了挞伐别人的掌中利器。除了动用军事力量直接干预非西方国家的内政之外,他们还通过由其控制的国际经济机构,将接纳西方式的价值体系作为提供经济援助的先决条件,例如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MF)在这方面就充分暴露出意识形态全球化的消极一面,它对非西方受援国往往持有双重标准,将西方的价值体系附加在经济援助之中。另外他们也经常用经济制裁的手段迫使那些在人权之类问题上持不同政见的非西方国家就范,如对于伊拉克、伊朗的长期经济制裁就是突出一例。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8

星期五(4月15日)

星期六(4月16日)

星期日(4月17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计算机及其应用080702

02324离散数学

02318计算机组成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326操作系统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325计算机系统结构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4741计算机网络原理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0015英语(二)

计算机网络

080709  02318计算机组成原理

02335网络操作系统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751计算机网络安全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41计算机网络原理

04742通信概论

00015英语(二)

建筑工程

080806  02439结构力学(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198线性代数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02442钢结构

00015英语(二)

汉语言文学

050105  00037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13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00819训诂学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

00814中国古代文论选读

00015英语(二)

英语语言文学

050201  00087英语翻译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831英语语法  00832英语词汇学

00016日语  00604英美文学选读

会计

020204  00058市场营销学

00139西方经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00054管理学原理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061国家税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60审计学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58资产评估

00015英语(二)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2  01051企业经营战略

00139西方经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54管理学原理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00061国家税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53质量管理(一)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52组织行为学

00015英语(二)

金融

020106  00139西方经济学

00058市场营销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54管理学原理

00061国家税收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78银行会计

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79保险学原理

0015英语(二)

市场营销

020208  00139西方经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85商品流通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61国家税收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84市场营销策划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83消费经济学

00015英语(二)

国际贸易

020110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097外贸英语写作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5844国际商务英语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096外刊经贸知识选读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99涉外经济法

物流管理

020229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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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英语(二)

民商法

030116  08957法律逻辑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561世界贸易组织法  00865证劵法  05557物权法

05560破产法

公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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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9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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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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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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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040107  00452教育统计与测量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55教育管理心理学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445中外教育管理史

00459高等教育管理  00453教育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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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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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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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教育

070702  02099经济地理学导论  02102遥感概论  02105地理教育学  00413现代教育技术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2099经济地理学导论  02101区域科学原理

00015英语(二)

思想政治教

040202育  00481现代科学技术与当代社会

00033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00312政治学概论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413现代教育技术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479当代资本主义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034社会学概论

00480中国传统道德

历史教育

060102  00771中国现(当)代史专题  00773世界现(当)代史专题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0768中国古代经济史  00413现代教育技术

06427西方文化史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770中国近代史专题

00775历史教育学

生物教育

070402  02084 组织胚胎学  02088 生物教育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081进化生物学  02077 中学生物教学法  00015英语(二)

02076 遗传学(一)

法律教育

030113  04336教育法规概论  00227公司法  00249国际私法

00264中国法制思想史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0167劳动法  00226知识产权法

信息技术教育080713  04345信息技术教育与研究方  01141信息技术与当代社会  04342多媒体教学软件设计与  05181计算机网络与远程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080745    02339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02328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02326操作系统  02336数据库原理  00015英语(二)

数学教育

070102  02013初等数论  02011复变函数  02014微分几何  00015英语(二)

物理教育

070202  02033数学物理方法  03218中学物理实验研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化学教育学

070302  02056仪器分析  00413现代教育技  02059化学教育学

音乐教育

050408  00733音乐分析与创作  00735音乐教育学  00732简明配器法  07976音乐欣赏(二)

美术教育

050410  00745中国画论  00742美术技法理论  02200现代设计方法

体育教育

040302  00503体育教育学

应用电子技术

080735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5694制冷技术与控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358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

00015英语(二)

06541现代通信技术

英语翻译

050134  05350中级英语笔译  05384科技英语翻译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355商务英语翻译  05351高级英语笔译

汽车服务工程

082232  06904汽车保险与理赔  04444汽车鉴定与评估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447汽车维修工程  04946汽车发电机原理与汽车理论

制药科学与工程

081204  03031药物分析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29药剂学  03026药理学(二)  07781药事管理(一)

药学

100805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义务教育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9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由来及作用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由若干说明财务会计并为财务会计所应用的基本概念所组成的理论体系,是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西方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70年代。在此之前,无论是美国还是西方其他发达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会计职业团体及一些著名会计学家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然而,进入70年代以后,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原因是:(1)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落后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70年代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因此,迫切需要许多新的会计技术方法和新的会计准则。(2)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这样,与会计准则有关的一些重要的会计文献往往观点不一,甚至于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的混乱,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严厉批评。正是为了解决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的新问题,纠正会计实务中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上的不一致或出现的分歧,为进一步发展会计准则提供一个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70年代中期率先展开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发布。随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都先后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了研究,并发布了一系列阐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文件和报告。实践证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避免不同准则之间的矛盾或冲突,保证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和缜密性。?

2?能减少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个人偏好或不同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以及“长官意志”等各种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科学性。?

3?可用来评估已发布的会计准则,既可据以对原准则做出修订和完善,给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指明方向,而且还弥补准则中的某些缺陷,对重大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4?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内容、性质和局限性,使其能据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判断和正确的经营决策。?

5?通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既可充分肯定传统会计理论中仍然适用的合理部分,又能及时展示社会经济环境变动情况下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而不断地推动会计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起步较晚,会计准则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从目前的会计准则体系来看,它是由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1997年起陆续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构成。前者又称基本会计准则,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会计规范,就其功能来说,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后者即为国际会计惯例所指的会计准则。这种将会计准则所依据的理论体系,没有采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而是采取基本会计准则形式的做法的确值得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主要理由是:(1) 基本准则一般是粗线条、抽象化的,侧重于对一些基本会计概念的简要描述,有的条款不可避免让人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而概念框架则可以对这些概念所隐含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加以充分论述和详细说明,即使一些深奥的理论问题,也会变得易于理解。(2)我国的基本准则是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会计理论说明,虽然可以回避概念之争,但由于不可能有充分论证,容易让人误解为以“长官意志”代替学术争鸣;而概念框架只是制定和理解会计准则的理论指南,是独立于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上,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过程,也就是对有关的会计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指明主流观点的过程。(3)以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基本理论,也会使基本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的重复、矛盾难以避免,这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已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已经屡见不鲜;而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代基本会计准则,既可以摆脱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不伦不类的尴尬境地,又能解除会计实务界无所适从的困惑。(4)从国际会计惯例上看,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是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独立于会计准则予以发布,这种成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在探索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问题上,有的同志主张将《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完善,不搞另起“炉灶”。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不能否认,《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加快传统会计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的步伐,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从时代背景上来分析,当年以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表达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要比采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式效果好。毕竟当时国人中懂西方会计的较少,能理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涵义的更是寥若晨星,而一场疾风暴雨式的会计改革又势在必行,在这种条件下,也只有用基本准则的形式进行会计理论的说明,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时至今日,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不但会计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经过近10年会计改革风雨洗礼的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素质更是今非昔比,加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其内容大部分亟需修改,此时,废止《企业会计准则》,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的时机,应该说已十分成熟。?

三、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设想

1?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内容

借鉴西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会计本质。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首先予以明确。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之所以没有会计本质的论述,可能是因为在西方国家,“信息系统论”已得到会计界的普遍认可。我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会计界至今尚未达成共识。无论是“信息系统论”,还是“管理活动论”,都未得到普遍认可。(2)会计基本假设。对于会计基本假设,西方往往在公告的背景资料中结合会计环境进行简单的提及,未进一步深入地加以阐述。但实际上,会计假设是基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而提出的,是会计核算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它又包括基本假设和技术假设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中,基本假设对财务会计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必须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中。(3)会计对象。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只对会计要素进行详细论述,对会计对象不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会计对象一直是我国会计界争论的热点话题,将其列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原因在于: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报表设置哪些要素,设置多少个要素,这都必须限制在会计对象的范围内,受到会计对象的制约,如果只提会计要素不谈会计对象,即会计对象不明确,要素的设置就会失去客观的依据,则难以保证其合理性。(4)会计目标。对于会计目标,西方各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都立足“决策有用观”。事实上,无论是“决策有用观”还是“受托责任观”,都各有其存在的特定经济环境。“决策有用观”适宜于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环境;而“受托责任观”则适合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不是通过资本市场而是直接往来形成的经济环境。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十分发达,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主要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国家作为委托方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将我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是比较恰当的。(5)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通向会计目标的桥梁。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决定了我国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特征应是可靠性而并非是相关性。此外,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财务报告等问题,均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加以阐明。?

2?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定机构及名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应由同一机构来制定及发布,这一点似乎已为我国会计界所普遍认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大多由民间团体来承担,但按照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现实条件,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则应由政府部门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及发布。原因是:(1)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且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国家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则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最为直接的手段。(2)在我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协调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在我国,至少到目前为止,任何一个民间团体都不具备协调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能力。?废止《企业会计准则》,而由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还要涉及到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表达问题。西方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称之为“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考虑到既要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普遍理解和接受,又能体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关系,还要反映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本质,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或“会计理论框架”的名称来表达。??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10

夏明方在这里对当前经济史研究中的某些现象提出了委婉的批评,他提醒我们在学术研究的理论创新中,一不要完全否定过去的研究,要继承和吸收过去研究的积极成果,二不要过于“赶时髦”,把传统中国近代化。尽管有些问题的概括和提法尚可斟酌,但就其基本精神而言,我认为这些提醒是有意义的。

在学术研究中应该创新,包括理论的创新;没有创新,学术的生命就停止了。但这种创新应该是在继承以往研究积极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而不应该立足于对以往研究的“颠覆”。

像历史本身有延续性那样,历史研究也有延续性。现在的“再评价”的讨论,实际上是上世纪有关讨论的延续。在上世纪初的社会史论战中,嵇文甫、邓拓在三十年代中期就已经对“中国停滞论”进行批判。抗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御用学者秋泽修二鼓吹停滞的中国需要外力冲击来解套,为日本侵华制造理论依据,受到吕振羽等学者的批判。因此,在当时史学界的有关讨论中,“中国社会停滞”的命题逐渐被“迟缓”、“发展阻滞”、“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等提法所取代。“发展迟缓”、“长期延续”,是在中国始终没有突破旧的封建制度进入新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意义上讲的,并非否定发展。上世纪四十年代,吕振羽、侯外庐等人已经对明清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进行了探讨。资本主义萌芽就是“发展”。封建社会长期延续和资本主义萌芽成为新中国史学研讨的两大热点。这两个问题是相互联系的,以至可以说是同一问题的不同侧面。现在有些学者把“资本主义萌芽”和“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讨论视为中国史学界陷入“西方中心论”的例证[3],殊不知这正是中国史学界批判西方中心论的肇始。因为对中国停滞论的批判,也就是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我们今天争论的传统经济的“发展”与“制约”(或“不发展”)与当时讨论的封建社会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与“不发展”(长期延续)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今天的讨论重点是生产力(也牵涉生产关系),当时讨论的重点是生产关系(也牵涉生产力,甚至是以生产力为基础的)罢了。我们现在的视野比以前更宽,对许多问题的认识比以前深入了,但仍然是以以前的研究和讨论为基础的。因此,不应该采取否定一切的态度。有人否定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但不管变换什么名词和提法,所要探讨问题的核心没有变化,而且现在的研讨也不可能完全脱离以往研讨所积累的认识成果[4]。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前近代中国是封建社会,也不管你把前近代中国经济发展估计多高,当时的中国没有摆脱旧的经济体制建立新的经济体制,仍然是不争的事实,近代中国被迅速兴起的西方资本主义世界远远甩在后面,也是不争的事实。把鸦片战争前的中国估计得太高,鸦片战争后的落后挨打反而无法理解了。

文革结束以后,经济史学界根据新形势提出的新问题,开拓或加强了某些研究领域,例如,历史上的经济与商品经济、传统市场及其演变,传统经济与现代化,等等。中国经济史论坛的总主题正是“传统经济与现代化”。这些研究拓宽了我们的视野,形成了新的生长点,促进了中国经济史学科的繁荣发展。作为这些研究领域的重要开拓者倡导者的吴承明先生,对此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与此相联系,二十世纪后期以来,经济史学科的研究重点发生了某些调整,由社会经济形态、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主,逐步转向以经济发展和与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有关问题的研究为主。我认为这种转移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会是这样[5]。但我并不认为这意味着要以一种什么新的研究范式来代替过去的研究范式。也不认为经济史界总体上已经发生了“规范意识的转移——从阶级斗争学说向市场经济学说的转变,生产力的研究取代了生产关系的研究,阶级分析的方法让位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或制度分析”[6]。不过,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的现象是有的。例如,以前一度把阶级斗争学说和阶级分析方法教条化和绝对化,现在一些学者干脆放弃了阶级斗争学说和阶级分析方法。以前一度不重视生产力研究,现在生产力研究受到重视了,但一些学者又自觉或不自觉地取消了生产关系研究,取消了生产关系考察的视角。以前一度对历史上的商品经济研究不够,现在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研究都受到重视,但在一些学者中,又出现了不加分析地美化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倾向。似乎只有市场机制才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所有商品经济都必然导致经济的发展和人民自由度的提高。其实,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发展带有两重性,既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面,也有给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者(用现在时髦的语言说,就是弱势群体)带来苦难,从而损害经济发展基础的一面。而且中国封建地主制下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商品经济,并不是所有的商品经济都是与经济发展相联系的。不应该夸大历史上市场机制的作用,单纯用玫瑰色来描绘历史上商品经济和市场的发展。[7]

现在让我们回到批判西方中心论的问题上。“再评价”讨论就是由于在批判西方中心论中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引起的。记得九十年代末起草《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时曾写下以下一段话:“现在我们研究中国经济史所能利用的理论工具多为外国货,其概括的历史模式所依据的素材并不包括中国历史。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不自觉地以外国的模式或观念来衡量以至剪裁中国的历史,尽管他主观上未必如此。摆脱形形色色的西欧中心论的,真正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掌握中国经济史自身的特点和,成为越来越多的中外中国经济史研究者的共识。”[8]该文稿征询意见时,陈高华先生问我:“有那么多西欧中心论吗?”近年的讨论让我常常想起这句话。在“再评价”讨论中,对西方中心论及其影响有截然不同的估价。例如,在李伯重看来,“西方中心论”统治着经济史界,经济史研究之所以出问题,就是因为“戴着西方的眼镜看中国”[9];而在秦晖看来,“西方中心”之为“论”,是一个不知所云的“伪问题”[10]。对秦晖的论断,我不敢苟同,西方中心论是有相当影响的思潮,不宜否认;但现在泛化“西方中心论”的现象也是确实存在的。引进和运用从的西方经验出来的外国理论都有“西方中心论”的嫌疑,马克思主义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学被一些人说成是典型的“西方中心论”自不必说,连“李约瑟难题”也竟然被戴上“西方中心论”的“桂冠”。又有人认为,拿中国跟西方比,本身就暗含着“西方中心论”,只有反过来再拿西方跟中国比,才能突破“西方中心论”。甚至不同观点争论的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是“西方中心论”,似乎只要把这个标签贴到对方身上,自己就占了道义的优势,无理也可以胜三分。由此看来,“西方中心论”未免太多太滥了,难怪陈高华先生要发出“有那么多西方中心论吗”的预警了。回头看我九十年代末的那段话,虽不能说错,但没有把界线说清楚,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因此,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讨论和说明。

首先,应该区分西方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影响以及一般认识上的偏颇。认为西方比东方天然优越,是世界历史永恒的中心和主宰;东方则永远是幼稚、停滞的,缺乏自身发展的动力,只能充当西方的附庸或走西方化的道路——这是西方中心论,其经典形态是黑格尔的历史。吴承明先生指出,要区分两种“中心”:近世海运和贸易发达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兴起,形成为“世界经济中心”,这是事实;认为人类文化或文明历来都是由一个中心传播或主宰,即所谓“历史中心”,则是哲学上的一种虚构。需要批判的是后者。[11]与西方中心论相联系的“中国停滞论”,要害是不承认中国有自身发展的能力,需要外力的冲击和解救。因此,认为近世西方比东方先进,东方相对落后和停滞,只要没有把西方的先进绝对化,视为历史的顶峰或“终结”,没有否认东方发展的内在潜力,即使认识中包含某些不大正确的地方,也不能视为西方中心论。诚然,西方兴起以后,许多西方人产生了一种优越感,或囿于自身的经验和视野,容易以西方的观念、标准和价值观来衡量东方的事物,这些可以认为是西方中心论的影响,有的甚至是西方中心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中国学者中,有的也接受了某些西化的观念,但大多数中国学者,是努力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规律的,即使在这过程中认识出现某些偏颇和失误,也不能与西方中心论混同起来。

其次,应该正确分析和对待基于西方经验的外国思想理论。是否引进和运用外国理论都会导致西方中心论?不是的。自从西方列强的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古老帝国的腐朽充分暴露了,为了救亡图存,中国人不得不向西方,除了学习西方的技术外,还大量引进了西方的社会科学。从西方引进这些理论学说,无疑主要是从西方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但西方的经验虽有其特殊性,也包含了普遍性。近代西方经历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产业革命、启蒙运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世界上处于先进地位;西方率先实现了现代化,虽然我们不应把西方现代化的模式绝对化,但其中包含了带普遍意义的东西,也是不容置疑的。因此,这些引进是完全必要的,大大推动了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我们现在的社会科学理论,大部分来源于外国;如果不用这些理论,我们的研究将寸步难行。就拿眼镜来打比方吧。眼镜本来就是外国发明的,从原创的意义上说,所有眼镜都是“外国眼镜”。“资本主义萌芽”是“外国眼镜”,难道“斯密动力”就不是“外国眼镜”吗?经济史学科中最普通的概念——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资源配置等等,都是外来的,如果因为是“外国眼镜”而弃置不用,经济史就只能讲“轻重”、“本末”、“食货”了,这可行吗?因此,问题不在于是外国眼镜还是中国眼镜,而在于镜片是优质的还是劣质的,以及这些镜片是否符合你的视力状况。也就是说,问题不在于这种理论源出西方还是源出中国,而在于这种理论是否正确,以及我们对它的运用是否正确。西方理论有正确的,有错误的,有先进的,也有腐朽的。我们应该吸取正确的、先进的,拒绝错误的、腐朽的。即使是正确的、先进的,也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不能囫囵吞枣,食洋不化。引进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就是所谓“民族化”和“本土化”。经过“民族化”和“本土化”,这些理论就成为我们自己的财富了。马克思主义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产生了毛泽东思想,我们能够认为毛泽东思想是纯粹的外国货吗?这和引进和改良外来作物的道理是一样的[12]。中国共产党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这种一贯的指导思想,与西方中心论当然是毫不相干的。对待学习外国的社会科学,也有另外的态度,一种是全盘西化,这就是真正的西方中心论,另一种是“保存国粹”,这是文化保守主义或文化相对主义。这两种表现为不同极端的态度,在认识论上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不能摆正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西方中心论夸大了西方传统的普遍性,无视其特殊性;文化相对主义把本民族的特殊传统绝对化,否认不同民族传统之间也包含有普遍性。这两种态度都是我们反对的。我们当然要反对不顾实际把西方模式硬套到中国历史上,我们当然要用极大的努力寻找中国历史发展自身的规律,发现这种规律中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联;但如果过分强调中国的特殊性,完全否认西方经验中所包含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成分,就难免会陷到文化相对主义的泥坑中去了。

将中国与西方比较,以西方为研究中国历史的参照系,是否会导致西方中心论?我们知道,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是封闭的,以自我为中心,藐视外部世界,人们观察中国历史时根本不会把西方世界作为参照系,顶多是把当今与往古比较。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中国人不得不正视外部强大的西方世界,开始拿中国历史与西方比较。在比较中不但发现了中国与西方的“异”,也从“异”中发现了“同”,发现中国和西方历史发展中存在某些共同的规律性的东西,大大开拓了人们的视野,这实在是中国史学的一大进步。中国人进行中西历史比较,自然是以西方为中国的参照系,这并不等于以西方为中心和标的,不能说这样做就已暗含了西方中心论,只有把西方的历史道路绝对化,把它变成僵死的模式或绝对的“标准”来剪裁中国历史,才会陷到西方中心论中去。因此,比较本身不会产生西方中心论,如果有西方中心论,那它是早就存在于比较者的头脑中。也不能说只有“双向比较”才能避免西方中心论。比较本来就是相互的,而不是单向的。对于比较的一方来说,另一方是参照系,而不是“标准”,是视其异同,而不是量其臧否。比较中双方互为标准的提法并不妥当。正如一块布和一张纸比较,我们不能将布或纸当成尺子一样。当然,比较研究中更自觉地从各种不同视角进行比较,既以中视西,又以西视中,有利于开拓视野,避免片面性,是有意义的。但我不相信这种视角“转换”,就会产生多么神奇的效果。因为这其实并没有超出“比较”题中应有之义,说这一来就创造了一种新的历史观,未免言之过甚[13]。而且比较基础是对比较双方历史的深入研究和真切把握。衡量“比较”的成败和优劣,要看对基本的历史事实和历史联系把握的程度,要看是否真切地揭示历史的真相和本质,而不是靠主观的夸张。如果这些研究做不到家,以为靠如此这般的视角“转换”,就可以彻底突破几代学人陷溺不返的“西方中心论”,就可以彻底推翻几代学人研究的结论,那就不是学术而是魔术了。

指马克思主义为西方中心论,在一些学者中成为一种时髦。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曾经吸收了黑格尔学说中的合理内核,同时扬弃了他的学说中包括西方中心论在内的糟粕。马克思、恩格斯不但指出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包含的深刻矛盾和必然灭亡的命运,而且对西方中心论表现形式之一的德国中心论和世界主义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马克思主义与西方中心论本质上是对立的。或谓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学说是从西方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以此作为普遍规律,即是西方中心论的表现。不错,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的概括主要根据西欧的经验事实做出的,但也并不仅仅局限于西欧。即使是西欧经验,虽有其特殊性,但也包含了普遍性的一面。马克思、恩格斯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这些分析和概括当然可以作为我们新的研究的指南。马恩并没有把这些分析和概括绝对化,他们十分重视各民族基于不同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和多样性[14]。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变成僵死的模式的是教条主义,而马克思主义与教条主义本质上是不相容的。

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与教条主义处于另一极端的是修正主义或经验主义。无论是教条主义、修正主义、经验主义,或是上文谈到的西方中心论和文化相对主义,从认识论上说,都是昩于个别与一般、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包含特殊性和普遍性。每个具体事物都是以其特殊形式存在的,而其中也包含了某种普遍性。一方面,普遍性不能脱离表现为特殊性的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没有一个特殊的具体事物可以穷尽全部的普遍性,作为普遍性的完整体现而存在。世界上没有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没有不依附于特殊性的普遍性。事物是无限的,特殊性是无限的,普遍性同样是无限的,人们对它们的认识也是无限的。人们的认识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无穷无尽的过程。认识从具体的事物开始,人们在特殊性中发现其包含的普遍性,以及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相互关联,概括为理论,又以这种理论指导对新的具体事物的研究,在研究中检验、修正和发展理论。以上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ABC”,现在来温习它,仍然不无意义。马恩从对西欧等地的历史研究中概括出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正是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过程。我们运用这一理论研究中国历史,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认识过程。在后一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指南,是方法,而不是教条和僵死的模式。而且,我们还应该从对中国历史实际的研究中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校正我们以前的认识,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史学理论。这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历史实际的结合。我们的前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研究中国历史,创立了关于封建地主制的理论,就是这种结合的成功例子[15]。但总的说来,我们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中国无论现实的运动和历史的运动都是极其丰富多彩的,我们应该从现实的和历史的实际出发,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并吸收其它外国理论的优秀成果,建立反映中国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

在《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和“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一文中,我曾经指出:“在反对西欧中心论的旗帜下可以有不同的思想路线:一条是承认各地区各民族历史的发展既是特殊的,也有普遍性的一面,承认马克思主义理论包含了对人类历史发展普遍性的认识,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研究而反对把它当作教条,反对把西欧历史变成僵死的模式来剪裁中国的历史,强调从各国历史实际出发,找出其间的特殊性、普遍性及其相互联结;另一条是强调各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否认这些特殊性中也包含了普遍性,否认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揭示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性,把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研究中国历史等同于教条主义和西欧中心论。我们赞成第一条思想路线,反对第二条思想路线。”[16]在“再评价”的讨论中,我们不是也可以看到这两种不同思想路线的存在吗?

上世纪开始的时候,中华民族正处于危急存亡之秋,与社会革命相呼应,进步的史学家倡导“史学革命”。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史学,可以说都是在“革命”的旗帜下进行的,它完成了从传统史观到进化史观,又从进化史观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两次飞跃,先后出现了新实证主义史学和马克思主义史学这两大流派。无论是新实证主义史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史学,都是二十世纪留给新世纪史学的宝贵财富。现在和上一世纪开始时的情况大不相同,我们不应该对所谓“史学危机”作过分的渲染。新世纪的史学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在继承上一世纪史学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创新,而不必另起炉灶。作为中国史学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需要发展,需要完善,需要从国外的新理论中吸收新的营养,需要从丰富多彩的中国历史实际中提炼新的理论,需要把已见成效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化和本土化进程继续下去,但是,它的基本理论是经过了实践检验,不需要用什么别的理论来取代它,到为止,也看不出有什么别的理论能够取代它。

[1]周东华:《新瓶与陈醋:早期化、化还是资本主义萌芽新论?》,载北京大学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心主编:《现代化研究》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26页。

[2] 夏明方:《老与新:与时俱进的明清江南研究》,“传统经济再评价”第三次研讨会材料。

[3] 李伯重:《史学与变化——重新认识上的江南农业经济及其变化》之二“西方中心论与江南经济史研究”,载《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下)》第463页,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4] 有人把包括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在内的文革前史学界的“五朵金花”说成是“假问题,真学问”,但如果一代学者甚至几代学者长期探索这一问题连问题的真假也分不清,何谈真学问!人们不谈“资本主义萌芽”,而改谈“市场经济萌芽”、“现代化萌芽”,但其所要探讨的问题实质上仍然是旧的经济体制如何向新的社会经济体制转换。而近代历史上难道存在脱离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吗?我倒是同意夏明方发言中下面这段话:“我们从哪里来,就如同我们向何处去,无论何时何地,都将是人类无法摆脱的重大话题。所以,尽管一个个理论模式可以不断被更替和证谬,但它们所探讨的某些核心问题仍然会以‘剪不断,理还乱’的形式再现,显示其弥久常青的活力。”

[5] 参阅拙文《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3期。

[6] 夏明方:《老问题与新方法:与时俱进的明清江南经济研究》。“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三次研讨会材料。

[7] 参阅拙文《汉代集市及相关问题》中关于“战国秦汉农民与市场联系的两重性”部分,载《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

[8] 李根蟠:《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史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3期。

[9] 李伯重说:“近代中国的经济史学是从西方和苏联引进的,它们又都以19世纪的西方学术为基础。19世纪西方社会理论的主要特点之一,是以西方为中心,把西方的经验(特别是近代早期以来西方的经验)视为人类社会变化的共同的和必然的。非西方社会中的变化也被认为基本上是沿着与欧洲相同的道路,尽管在这条道路上走得很不成功。这种西方中心论的历史观,也成为了中国经济史学的基本观点之一。尽管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在上和感情上都强烈反对那种把西方看得至高无上的帝国主义观点,但是依然相信近代早期以来西方经济变化的道路是近代经济的惟一道路,中国经济变化也一定会沿着这条道路前进。”见《史学与变化——重新认识历史上的江南农业经济及其变化》之二“西方中心论与江南经济史研究”,载《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下)》,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戴着西方的眼镜看中国”是李伯重最近在中国社会院“中国历史学论坛”上所作报告中的比喻。

[10] 秦晖:《谁,面向哪个东方?——评弗兰克,兼论“西方中心论”问题》,载《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二次研讨会材料。

[11] 吴承明:《西方史学界关于中西比较研究的新思维》,《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3期。

[12] 例如,我们的祖先几千年前从西亚引进了小麦,经过长期栽培,适应了中国的风土条件,终于成为中国的第二大粮食作物。辣椒是明末引进的,经过几百年的培育,我国巳成为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辣椒(包括各类甜椒)品种的菜椒品种输出国。它们都已成为中国自己的财富,我们也不会因为它们原产外国而拒绝食用小麦和辣椒。

[13] 乔新华:《近五十年来美国中国史研究的两次转向》,《光明日报》2004年11月2日。

当代西方经济学概论例11

夏明方在这里对当前经济史研究中的某些现象提出了委婉的批评,他提醒我们在学术研究的理论创新中,一不要完全否定过去的研究,要继承和吸收过去研究的积极成果,二不要过于“赶时髦”,把传统中国近代化。尽管有些问题的概括和提法尚可斟酌,但就其基本精神而言,我认为这些提醒是有意义的。

在学术研究中应该创新,包括理论的创新;没有创新,学术的生命就停止了。但这种创新应该是在继承以往研究积极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而不应该立足于对以往研究的“颠覆”。

像历史本身有延续性那样,历史研究也有延续性。现在的“再评价”的讨论,实际上是上世纪有关讨论的延续。在上世纪初的社会史论战中,嵇文甫、邓拓在三十年代中期就已经对“中国停滞论”进行批判。抗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御用学者秋泽修二鼓吹停滞的中国需要外力冲击来解套,为日本侵华制造理论依据,受到吕振羽等学者的批判。因此,在当时史学界的有关讨论中,“中国社会停滞”的命题逐渐被“发展迟缓”、“发展阻滞”、“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等提法所取代。“发展迟缓”、“长期延续”,是在中国始终没有突破旧的封建制度进入新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意义上讲的,并非否定发展。上世纪四十年代,吕振羽、侯外庐等人已经对明清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进行了探讨。资本主义萌芽就是“发展”。封建社会长期延续和资本主义萌芽成为新中国史学研讨的两大热点。这两个问题是相互联系的,以至可以说是同一问题的不同侧面。现在有些学者把“资本主义萌芽”和“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讨论视为中国史学界陷入“西方中心论”的例证[3],殊不知这正是中国史学界批判西方中心论的肇始。因为对中国停滞论的批判,也就是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我们今天争论的传统经济的“发展”与“制约”(或“不发展”)与当时讨论的封建社会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与“不发展”(长期延续)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今天的讨论重点是生产力(也牵涉生产关系),当时讨论的重点是生产关系(也牵涉生产力,甚至是以生产力为基础的)罢了。我们现在的视野比以前更宽,对许多问题的认识比以前深入了,但仍然是以以前的研究和讨论为基础的。因此,不应该采取否定一切的态度。有人否定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但不管变换什么名词和提法,所要探讨问题的核心没有变化,而且现在的研讨也不可能完全脱离以往研讨所积累的认识成果[4]。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前近代中国是封建社会,也不管你把前近代中国经济发展估计多高,当时的中国没有摆脱旧的经济体制建立新的经济体制,仍然是不争的事实,近代中国被迅速兴起的西方资本主义世界远远甩在后面,也是不争的事实。把鸦片战争前的中国估计得太高,鸦片战争后的落后挨打反而无法理解了。

结束以后,经济史学界根据新形势提出的新问题,开拓或加强了某些研究领域,例如,历史上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传统市场及其演变,传统经济与现代化,等等。中国经济史论坛的总主题正是“传统经济与现代化”。这些研究拓宽了我们的视野,形成了新的生长点,促进了中国经济史学科的繁荣发展。作为这些研究领域的重要开拓者倡导者的吴承明先生,对此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与此相联系,二十世纪后期以来,经济史学科的研究重点发生了某些调整,由社会经济形态、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主,逐步转向以经济发展和与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有关问题的研究为主。我认为这种转移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会是这样[5]。但我并不认为这意味着要以一种什么新的研究范式来代替过去的研究范式。也不认为经济史界总体上已经发生了“规范意识的转移——从阶级斗争学说向市场经济学说的转变,生产力的研究取代了生产关系的研究,阶级分析的方法让位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或制度分析”[6]。不过,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的现象是有的。例如,以前一度把阶级斗争学说和阶级分析方法教条化和绝对化,现在一些学者干脆放弃了阶级斗争学说和阶级分析方法。以前一度不重视生产力研究,现在生产力研究受到重视了,但一些学者又自觉或不自觉地取消了生产关系研究,取消了生产关系考察的视角。以前一度对历史上的商品经济研究不够,现在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研究都受到重视,但在一些学者中,又出现了不加分析地美化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倾向。似乎只有市场机制才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所有商品经济都必然导致经济的发展和人民自由度的提高。其实,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发展带有两重性,既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面,也有给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者(用现在时髦的语言说,就是弱势群体)带来苦难,从而损害经济发展基础的一面。而且中国封建地主制下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商品经济,并不是所有的商品经济都是与经济发展相联系的。不应该夸大历史上市场机制的作用,单纯用玫瑰色来描绘历史上商品经济和市场的发展。[7]

现在让我们回到批判西方中心论的问题上。“再评价”讨论就是由于在批判西方中心论中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引起的。记得九十年代末起草《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时曾写下以下一段话:“现在我们研究中国经济史所能利用的理论工具多为外国货,其概括的历史模式所依据的素材并不包括中国历史。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不自觉地以外国的模式或观念来衡量以至剪裁中国的历史,尽管他主观上未必如此。摆脱形形的西欧中心论的影响,真正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掌握中国经济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成为越来越多

的中外中国经济史研究者的共识。”[8]该文稿征询意见时,陈高华先生问我:“有那么多西欧中心论吗?”近年的讨论让我常常想起这句话。在“再评价”讨论中,对西方中心论及其影响有截然不同的估价。例如,在李伯重看来,“西方中心论”统治着经济史界,经济史研究之所以出问题,就是因为“戴着西方的眼镜看中国”[9];而在秦晖看来,“西方中心”之为“论”,是一个不知所云的“伪问题”[10]。对秦晖的论断,我不敢苟同,西方中心论是有相当影响的思潮,不宜否认;但现在泛化“西方中心论”的现象也是确实存在的。引进和运用从的西方经验总结出来的外国理论都有“西方中心论”的嫌疑,马克思主义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学被一些人说成是典型的“西方中心论”自不必说,连“李约瑟难题”也竟然被戴上“西方中心论”的“桂冠”。又有人认为,拿中国跟西方比,本身就暗含着“西方中心论”,只有反过来再拿西方跟中国比,才能突破“西方中心论”。甚至不同观点争论的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是“西方中心论”,似乎只要把这个标签贴到对方身上,自己就占了道义的优势,无理也可以胜三分。由此看来,“西方中心论”未免太多太滥了,难怪陈高华先生要发出“有那么多西方中心论吗”的预警了。回头看我九十年代末的那段话,虽不能说错,但没有把界线说清楚,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因此,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讨论和说明。

首先,应该区分西方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影响以及一般认识上的偏颇。认为西方比东方天然优越,是世界历史永恒的中心和主宰;东方则永远是幼稚、停滞的,缺乏自身发展的动力,只能充当西方的附庸或走西方化的道路——这是西方中心论,其经典形态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吴承明先生指出,要区分两种“中心”:近世海运和贸易发达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兴起,形成为“世界经济中心”,这是事实;认为人类文化或文明历来都是由一个中心传播或主宰,即所谓“历史中心”,则是哲学上的一种虚构。需要批判的是后者。[11]与西方中心论相联系的“中国停滞论”,要害是不承认中国有自身发展的能力,需要外力的冲击和解救。因此,认为近世西方比东方先进,东方相对落后和停滞,只要没有把西方的先进绝对化,视为历史的顶峰或“终结”,没有否认东方发展的内在潜力,即使认识中包含某些不大正确的地方,也不能视为西方中心论。诚然,西方兴起以后,许多西方人产生了一种优越感,或囿于自身的经验和视野,容易以西方的观念、标准和价值观来衡量东方的事物,这些可以认为是西方中心论的影响,有的甚至是西方中心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中国学者中,有的也接受了某些西化的观念,但大多数中国学者,是努力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规律的,即使在这过程中认识出现某些偏颇和失误,也不能与西方中心论混同起来。

其次,应该正确分析和对待基于西方经验的外国思想理论。是否引进和运用外国理论都会导致西方中心论?不是的。自从西方列强的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古老帝国的腐朽充分暴露了,为了救亡图存,中国人不得不向西方学习,除了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外,还大量引进了西方的社会科学。从西方引进这些理论学说,无疑主要是从西方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但西方的经验虽有其特殊性,也包含了普遍性。近代西方经历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产业革命、启蒙运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世界上处于先进地位;西方率先实现了现代化,虽然我们不应把西方现代化的模式绝对化,但其中包含了带普遍意义的东西,也是不容置疑的。因此,这些引进是完全必要的,大大推动了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我们现在的社会科学理论,大部分来源于外国;如果不用这些理论,我们的研究将寸步难行。就拿眼镜来打比方吧。眼镜本来就是外国发明的,从原创的意义上说,所有眼镜都是“外国眼镜”。“资本主义萌芽”是“外国眼镜”,难道“斯密动力”就不是“外国眼镜”吗?经济史学科中最普通的概念——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资源配置等等,都是外来的,如果因为是“外国眼镜”而弃置不用,经济史就只能讲“轻重”、“本末”、“食货”了,这可行吗?因此,问题不在于是外国眼镜还是中国眼镜,而在于镜片是优质的还是劣质的,以及这些镜片是否符合你的视力状况。也就是说,问题不在于这种理论源出西方还是源出中国,而在于这种理论是否正确,以及我们对它的运用是否正确。西方理论有正确的,有错误的,有先进的,也有腐朽的。我们应该吸取正确的、先进的,拒绝错误的、腐朽的。即使是正确的、先进的,也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不能囫囵吞枣,食洋不化。引进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就是所谓“民族化”和“本土化”。经过“民族化”和“本土化”,这些理论就成为我们自己的财富了。马克思主义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产生了思想,我们能够认为思想是纯粹的外国货吗?这和引进和改良外来作物的道理是一样的[12]。中国共产党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这种一贯的指导思想,与西方中心论当然是毫不相干的。对待学习外国的社会科学,也有另外的态度,一种是全盘西化,这就是真正的西方中心论,另一种是“保存国粹”,这是文化保守主义或文化相对主义。这两种表现为不同极端的态度,在认识论上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不能摆正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西方中心论夸大了西方传统的普遍性,无视其特殊性;文化相对主义把本民族的特殊传统绝对化,否认不同民族传统之间也包含有普遍性。这两种态度都是我们反对的。我们当然要反对不顾实际把西方模式硬套到中国历史上,我们当然要用极大的努力寻找中国历史发展自身的规律,发现这种规律殊性与普遍性的关联;但如果过分强调中国的特殊性,完全否认西方经验中所包含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成分,就难免会陷到文化相对主义的泥坑中去了。

将中国与西方比较,以西方为研究中国历史的参照系,是否会导致西方中心论?我们知道,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是封闭的,以自我为中心,藐视外部世界,人们观察中国历史时根本不会把西方世界作为参照系,顶多是把当今与往古比较。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中国人不得不正视外部强大的西方世界,开始拿中国历史与西方比较。在比较中不但发现了中国与西方的“异”,也从“异”中发现了“同”,发现中国和西方历史发展中存在某些共同的规律性的东西,大大开拓了人们的视野,这实在是中国史学的一大进步。中国人进行中西历史比较,自然是以西方为中国的参照系,这并不等于以西方为中心和标的,不能说这样做就已暗含了西方中心论,只有把西方的历史道路绝对化,把它变成僵死的模式或绝对的“标准”来剪裁中国历史,才会陷到西方中心论中去。因此,比较本身不会产生西方中心论,如果有西方中心论,那它是早就存在于比较者的头脑中。也不能说只有“双向比较”才能避免西方中心论。比较本来就是相互的,而不是单向的。对于比较的一方来说,另一方是参照系,而不是“标准”,是视其异同,而不是量其臧否。比较中双方互为标准的提法并不妥当。正如一块布和一张纸比较,我们不能将布或纸当成尺子一样。当然,比较研究中更自觉地从各种不同视角进行比较,既以中视西,又以西视中,有利于开拓视野,避免片面性,是有意义的。但我不相信这种视角“转换”,就会产生多么神奇的效果。因为这其实并没有超出“比较”题中应有之义,说这一来就创造了一种新的历史观,未免言之过甚[13]。而且比较基础是对比较双方历史的深入研究和真切把握。衡量“比较”的成败和优劣,要看对基本的历史事实和历史联系把握的程度,要看是否真切地揭示历史的真相和本质,而不是靠主观的夸张。如果这些研究做不到家,以为靠如此这般的视角“转换”,就可以彻底突破几代学人陷溺不返的“西方中心论”,就可以彻底几代学人研究的结论,那就不是学术而是魔术了。

指马克思主义为西方中心论,在一些学者中成为一种时髦。我们知道,马克思、 恩格斯在创立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曾经吸收了黑格尔学说中的合理内核,同时扬弃了他的学说中包括西方中心论在内的糟粕。马克思、恩格斯不但指出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包含的深刻矛盾和必然灭亡的命运,而且对西方中心论表现形式之一的德国中心论和世界主义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马克思主义与西方中心论本质上是对立的。或谓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学说是从西方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以此作为普遍规律,即是西方中心论的表现。不错,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的概括主要根据西欧的经验事实做出的,但也并不仅仅局限于西欧。即使是西欧经验,虽有其特殊性,但也包含了普遍性的一面。马克思、恩格斯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这些分析和概括当然可以作为我们新的研究的指南。马恩并没有把这些分析和概括绝对化,他们十分重视各民族基于不同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和多样性[14]。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变成僵死的模式的是教条主义,而马克思主义与教条主义本质上是不相容的。

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与教条主义处于另一极端的是修正主义或经验主义。无论是教条主义、修正主义、经验主义,或是上文谈到的西方中心论和文化相对主义,从认识论上说,都是昩于个别与一般、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包含特殊性和普遍性。每个具体事物都是以其特殊形式存在的,而其中也包含了某种普遍性。一方面,普遍性不能脱离表现为特殊性的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没有一个特殊的具体事物可以穷尽全部的普遍性,作为普遍性的完整体现而存在。世界上没有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没有不依附于特殊性的普遍性。事物是无限的,特殊性是无限的,普遍性同样是无限的,人们对它们的认识也是无限的。人们的认识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无穷无尽的过程。认识从具体的事物开始,人们在特殊性中发现其包含的普遍性,以及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相互关联,概括为理论,又以这种理论指导对新的具体事物的研究,在研究中检验、修正和发展理论。以上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ABC”,现在来温习它,仍然不无意义。马恩从对西欧等地的历史研究中概括出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正是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过程。我们运用这一理论研究中国历史,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认识过程。在后一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指南,是方法,而不是教条和僵死的模式。而且,我们还应该从对中国历史实际的研究中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校正我们以前的认识,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史学理论。这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历史实际的结合。我们的前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研究中国历史,创立了关于封建地主制的理论,就是这种结合的成功例子[15]。但总的说来,我们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中国无论现实的运动和历史的运动都是极其丰富多彩的,我们应该从现实的和历史的实际出发,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并吸收其它外国理论的优秀成果,建立反映中国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

在《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和“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一文中,我曾经指出:“在反对西欧中心论的旗帜下可以有不同的思想路线:一条是承认各地区各民族历史的发展既是特殊的,也有普遍性的一面,承认马克思主义理论包含了对人类历史发展普遍性的认识,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研究而反对把它当作教条,反对把西欧历史变成僵死的模式来剪裁中国的历史,强调从各国历史实际出发,找出其间的特殊性、普遍性及其相互联结;另一条是强调各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否认这些特殊性中也包含了普遍性,否认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揭示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性,把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研究中国历史等同于教条主义和西欧中心论。我们赞成第一条思想路线,反对第二条思想路线。”[16]在“再评价”的讨论中,我们不是也可以看到这两种不同思想路线的存在吗?

上世纪开始的时候,中华民族正处于危急存亡之秋,与社会革命相呼应,进步的史学家倡导“史学革命”。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史学,可以说都是在“革命”的旗帜下进行的,它完成了从传统史观到进化史观,又从进化史观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两次飞跃,先后出现了新实证主义史学和马克思主义史学这两大流派。无论是新实证主义史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史学,都是二十世纪留给新世纪史学的宝贵财富。现在和上一世纪开始时的情况大不相同,我们不应该对所谓“史学危机”作过分的渲染。新世纪的史学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在继承上一世纪史学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创新,而不必另起炉灶。作为中国史学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需要发展,需要完善,需要从国外的新理论中吸收新的营养,需要从丰富多彩的中国历史实际中提炼新的理论,需要把已见成效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化和本土化进程继续下去,但是,它的基本理论是经过了实践检验,不需要用什么别的理论来取代它,到目前为止,也看不出有什么别的理论能够取代它。

[1]周东华:《新瓶与陈醋:早期工业化、现代化还是资本主义萌芽新论?》,载北京大学世界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主编:《现代化研究》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26页。

[2] 夏明方:《老问题与新方法:与时俱进的明清江南经济研究》,“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三次研讨会材料。

[3] 李伯重:《史学与变化——重新认识历史上的江南农业经济及其变化》之二“西方中心论与江南经济史研究”,载《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下)》第463页,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4] 有人把包括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在内的前史学界的“五朵金花”说成是“假问题,真学问”,但如果一代学者甚至几代学者长期探索这一问题连问题的真假也分不清,何谈真学问!人们不谈“资本主义萌芽”,而改谈“市场经济萌芽”、“现代化萌芽”,但其所要探讨的问题实质上仍然是旧的社会经济体制如何向新的社会经济体制转换。而近代历史上难道存在脱离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吗?我倒是同意夏明方发言中下面这段话:“我们从哪里来,就如同我们向何处去,无论何时何地,都将是人类无法摆脱的重大理论话题。所以,尽管一个个理论模式可以不断被更替和证谬,但它们所探讨的某些核心问题仍然会以‘剪不断,理还乱’的形式再现,显示其弥久常青的活力。”

[5] 参阅拙文《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3期。

[6] 夏明方:《老问题与新方法:与时俱进的明清江南经济研究》。“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三次研讨会材料。

[7] 参阅拙文《汉代农村集市及相关问题》中关于“战国秦汉农民与市场联系的两重性”部分,载《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

[8] 李根蟠:《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史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3期。

[9] 李伯重说:“近代中国的经济史学是从西方和苏联引进的,它们又都以19世纪的西方学术为基础。19世纪西方社会理论的主要特点之一,是以西方为中心,把西方的经验(特别是近代早期以来西方的经验)视为人类社会变化的共同的和必然的规律。非西方社会中的变化也被认为基本上是沿着与欧洲相同的道路,尽管在这条道路上走得很不成功。这种西方中心论的历史观,也成为了中国经济史学的基本观点之一。尽管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在政治上和感情上都强烈反对那种把西方看得至高无上的帝国主义观点,但是依然相信近代早期以来西方经济变化的道路是近代经济的惟一道路,中国经济变化也一定会沿着这条道路前进。”见《史学与变化——重新认识历史上的江南农业经济及其变化》之二“西方中心论与江南经济史研究”,载《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下)》,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戴着西方的眼镜看中国”是李伯重最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学论坛”上所作 报告中的比喻。

[10] 秦晖:《谁,面向哪个东方?——评弗兰克,兼论“西方中心论”问题》,载《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二次研讨会材料。

[11] 吴承明:《西方史学界关于中西比较研究的新思维》,《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3期。

[12] 例如,我们的祖先几千年前从西亚引进了小麦,经过长期栽培,适应了中国的风土条件,终于成为中国的第二大粮食作物。辣椒是明末引进的,经过几百年的培育,我国巳成为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辣椒(包括各类甜椒)品种的菜椒品种输出国。它们都已成为中国自己的财富,我们也不会因为它们原产外国而拒绝食用小麦和辣椒。

[13] 乔新华:《近五十年来美国中国史研究的两次转向》,《光明日报》200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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