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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1-06 19:05:28

国际经济学论文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1

(一)广泛性与关联性我国对国际经济合作学科进行系统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规模的扩大和形式的增加,国际经济合作课程的教学内容日趋庞杂,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投资合作(国际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国际技术合作、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国际租赁、国际经济援助、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与操作方法,及国际经济协调机制和国际经济合作主体权利的法律保护。课程内容的广泛性导致课堂教学存在两大难点:一是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多数开课为每周2学时)如何深入讲授庞杂的课程知识点,课程重难点如何突出;二是如何解决课程知识点与其他课程教学内容存在的重复问题,如国际直接与间接投资内容属于国际投资学,国际技术贸易、跨国公司内容在某些院校已经单设课程讲授。关联性是指国际经济合作各种形式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目前在信息化与全球化基础上进行的生产要素国际间转移与重新配置多数情况是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结合在一起产生的一揽子生产要素的国际转移与配置。如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本身就涉及可行性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劳务输出、国际技术转让、国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二)时效性与实践性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化与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使得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的生产要素种类不断增加,在传统的资本、技术和劳务的基础上发展出许多新的内容,如土地、信息、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成为国际经济合作新的内容。此外,中国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理论与现实案例日益丰富。时效性要求授课教师随时关注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的变化,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做到与时俱进。尽管国际经济合作课程涉及要素流动的基本理论,但其理论没有严格的体系,多数理论是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课程相关理论的归纳,课程内容主要侧重于实务,特别是各种经济合作方式的操作程序与环节,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工程承包、国际租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实践性较强的内容。

二、国际经济合作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一)整合教学内容明确课程定位是整合教学内容的前提。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对象,将国际经济合作课程明确定位为: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面、为将来的工作与深入学习打下基础。具体而言,一方面,通过学习,使学生形成一个关于国际经济合作较为完整的知识架构,特别是掌握重点概念与理论;另一方面,使学生掌握国际经济合作主要方式的实际操作,把握国际经济合作实务发展的新趋势与动态。目前,多数高校国际经济合作教学采用的是对外经贸大学卢进勇教授主编的部级规划教材《国际经济合作》,笔者以此教材的框架体系为基础,结合地方产业结构特点,遵循应用性、时效性与重点性原则,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优化与整合。1.导论。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经济合作的概念界定、类型与研究对象;国际经济合作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理论。2.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形式与发展趋势;国际直接投资主体—跨国公司概述;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国际直接投资环境。3.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或者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国利用FDI的发展历程、主要特点与作用;中国利用FDI的主要方式;中国利用FDI的政策法律规定。4.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走出去”战略内涵与必要性;中国境外FDI的现状、特点与问题;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文化融合。5.国际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的含义、特点、分类与影响因素;国际债券投资;国际股票投资;中国对外间接投资。6.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技术贸易的含义、内容;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国际技术贸易价格;中国对外技术贸易管理;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的关系。7.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工程承包概述;国际工程承包招投标程序;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特点与问题。8.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劳务合作的含义、本质与主要形式;国际劳务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国际劳务合同的基本条款;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现状与特点。9.国际租赁。国际租赁概述;国际租赁的主要形式;国际租赁合同;租金的计算。10.国际发展援助。概述;国际发展援助机构;中国与国际发展援助。11.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的含义、阶段、主要内容与工作程序;项目评估的概念、主要内容与工作程序;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关系。12.特色专题:浙江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现状、问题与对策。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2

1、所培养人才类型的差异

综合类大学侧重于高级综合型人才,财经类大学侧重于商务应用型人才,理工类大学侧重于复合应用型人才;

2、能力要求的差异

综合类大学侧重于扎实的基本功,财经类大学侧重于较宽的专业知识面,理工类大学侧重于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一定的工科基础。

3、人才的去向的差别

综合类大学多面向各类涉外企业、事业单位和银行金融机构从事国际经贸、政策分析等工作等;财经类大学多面向为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等进行实际业务、管理以及宣传策划等工作;理工类大学多面向国内外贸易公司、国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和金融机构、政府涉外经济部门、外资企业等进行实际的外贸业务操作。

二、课程设置的比较

国家教委的相关规定将高校的课程分为五类,即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性课程。本文按照该分类,对各类课程的学分总数进行了统计并加以平均。结果显示各类高校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即都注重基础课程的学习。在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必修课这些基础性质的课程上分配了相对多的课时,为不同学科间交叉、渗透、融合、搭建了平台。通过样的课程设置,以期培养既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又全面掌握国际经贸基础理论、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人才,使学生毕业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灵活就业。而它们的课程设置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综合类大学侧重于基础理论知识教育,针对于公共基础课程以及学科基础课程课时比重大,凸显了“厚基础,宽口径”的特色;财经类大学注重学科基础教育的同时,加强专业选修课的比重,该类课程涉及经济类专业知识较多,从而能起到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的作用。而理工类大学课时总量较大,课程种类较多,学生的学习强度较高,同时课时分布比较均匀。

三、实践教学的比较

为了比较各类高校在实践教学的侧重,本文将实践教学的内容分为即基础知识实践内容、专业性实践课和实习等内容,从这三个方面进行比较。比较发现,三类高校在实践教学也存在着共性和差异。共性主要体现在均形成了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内容都包括了基础实践、专业实践以及实习等几个部分。通过这些环节的安排,使得学生能掌握本专业从基础能力到专业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差异性则表现在三类高校对实践教学内容侧重有所不同。综合类大学实践性教学且更加注重对理论结合实践类型的课程设计。财经类大学实践性课程总学时比较适中,且比较注重实践教学的应用性,开设各种类型的岗位模拟以及商务能力运用的实践课程比较多。理工类大学实践性教学总学时最高,且课时较均匀分配于三种类型的实践课。另外从开设的课程上可以看出,理工类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性课程比较注重实际动手能力操作的课程,如各种贸易实务的模拟,以及计算机应用和金工实习等,这些实践内容有利于学生多样性科技知识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特性。这样,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时,可根据自身不同类型技能优势来挑选适合自己的工作内容。四、启示通过比较,三类高校国贸专业培养模式各有各的特色以及侧重点。面对新的外贸人才需求形式,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需要找到合适的专业定位,从自身专业建设特点出发,改善目前的专业建设情况。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

1、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高校需要结合目前国际贸易人才需求情况进一步调整各自专业培养目标,从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突出培养特点。综合类大学,在培养目标的设置上,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科研能力的要求以及对基础知识的扎实掌握,明确自身培养的人才对基础知识结合实践能力的运用的要求;而财经类大学,则可从培养目标上对学生需要具体侧重对哪些方面的知识进行拓宽掌握进行规定,并正确引导学生进行知识面的拓宽;理工类大学则可凸显学生的对复合类型知识的掌握,并加强对工具性应用知识的掌握。

2、调整课程设置在确定了培养目标后

课程设置方面也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进行课程体系建设,不仅要体现高等院校对于经济、国贸、管理等基本理论知识培养的系统性特点,而且要紧跟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对不断出现的新贸易技术、新规范等给予及时的介绍和讲授。三类高校可依据培养目标对各自的课程设置进行优化。对综合类大学来说,它的课程为了实现其“厚基础,宽口径”的特色设置,在学生基础知识的加强上,可相应的提供更多的理论知识类型的课程以及数理工具等类型的课程,并对学生的理论结合实践的应用能力进行强化;而财经类大学,则可采取必修核心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主修专业课程与兼修专业相结合,扩大学生选课的自由性和灵活性,提供多种类型的知识课程供学生选择,从而达到扩大学生知识面的目的。对理工类类大学,除了要强调学生对不同科目的知识都有所涉猎外,可加强对不同类型知识的应用型知识的课程的授课。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3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通称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交易活动干预管制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国际经济现实生活中客观形成的,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共同组成、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而国际经济法学则是适应解决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的客观需要,在二战后突破传统的部门法学分科界限的基础上融法学和经济学于一体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综合叉学科。(注:对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概念和范围,法学界的认识还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的分歧。请见陈安教授的论文《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边缘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64页。)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这一新兴学科是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发展起来的。在过去20年历程中,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走过了一段蓬勃发展的路程。(注: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在过去20年中的发展情况,可参见曾华群教授《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一文,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9页。)

在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之际,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都在关注和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向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密切相关,经济全球化将对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任务产生深刻影响。现不揣冒昧,拟就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势

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总是由于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引致的。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与习惯构成的综合的法律体系,要认识和把握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必须从当前和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特点,及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来考察和分析。

正如众多经济学家共同指出的,进入21世纪,由于资本扩张和科技进步引起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加强,这是未来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广泛、复杂和深远的,其意义有待于人们进一步研究和认识。就其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而言,至少促使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出现如下几个新趋势:

1.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造成各国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加深,各国经济关系日渐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互交织、彼此影响的状态。正如主席所指出的,"当今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1]这种相互依存的客观经济现实,要求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对方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国际合作与协调成为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互依存带来相互合作的需要",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协调则"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规范"。[2]因此,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各国相互依存与合作关系的加强,必然促进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的长足发展。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国际经贸框架协议的形成,以及负责全面落实和监督这些多边协议规则执行的常设行政机构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WTO的多边协议规则调整的关系内容不仅扩大了GATT调整的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关系范围,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等领域,在这些历来属于各国国内法管辖的领域里确立起一套新的国际统一原则规范。我们应该看到,目前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多边协议确立的新的国际统一规则,仅是调整有关跨国服务、技术和投资关系的初步法律框架。随着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初步框架如何运作的具体规则和程序将会进一步健全、丰富。同时,WTO已经开始新的"千年回合"谈判,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可能涉及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和竞争政策等议题,从而可能导致上述领域内新的国际统一规范的形成。此外,像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也将会推动区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标准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继续发展。上述这样一些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决定了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中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多边统一原则规范的数量比例,将会明显提高,其所调整涉及的领域范围和程度,也会愈益深广。

2.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的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矛盾更趋激烈

经济全球化发展是建立在南北贫富悬殊并继续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仍然充满着矛盾和问题。据世界银行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20%的最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相同比例最不发达国家的30倍;而在90年代,这一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成为60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2]因此,未来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的巨额债务负担、贸易条件恶化和外部援助匮乏等紧迫问题,改革现存的造成南北经济发展失衡的旧的国际经济体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就决定了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然贯穿着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这也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的新时期国际经济法发展变化的另一重要特征。

3.作为国际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趋同性逐渐增强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各国在普遍选择实行了对外经济开放的发展战略的同时,对内也先后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以市场经济作为国内经济动作基础。在早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对国内一些尚未市场化的产业领域,如民航、铁路、电讯等公用部门和服务业,进一步实行自由化政策,如放开对服务业部门的价格管制、经营范围和企业进出产业的限制,打破少数企业对一些部门的垄断,以促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进行了允许企业自由进出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对外资开放更多的产业部门。经济转型国家则从废除指令性计划入手,解除价格管制,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使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从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过渡。这种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促使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尤其是有关涉外经济法制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减弱,而趋同性增强。这不仅表现在各国的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民商法律部门,而且也反映在像反垄断法、竞争法这类公法方面。[3]各国政府为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市场机制接轨,必然要参照有关国际经济规则标准来调整、修改国内的经济政策法规。这也是21世纪各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4.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正在形成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可以说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改变传统的生产、销售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同时,也对现行的适应于传统商业交易活动方式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例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产生的合同的成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安全保护、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以及税收征管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各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缺乏相应的调整手段和规范措施。目前,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为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正加紧研究制订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注:自1996年11月以来,为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财税部门先后发表了各自的政策研究报告,经合组织也在1998年8月了《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这些报告和文件分别就如何解决现行的税法和税收协定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困难,提出初步的对策思路和方案。参阅:LucHinnekens,LookingforanAppropriateJurisdictionalFrameworkforSource-StateTaxationofInternationalElectronicCommerceintheTwenty-FirstCentury,IntertaxVolume26Issue6-7,1998.)因此,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构成的,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的形成,将会是国际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内容。二、经济全球化与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任务及方法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是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我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宗旨,在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和中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提供科学的法律理论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方案。在新世纪要进一步贯彻这一宗旨,使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为此,必须从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在分析研究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的基础上,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从而在更高的起点上确立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战略思想,确定我们的研究任务。

基于前述关于经济全球化对未来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我们认为,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在20世纪,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南北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在国际商品的不等价交换之争,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障碍是各国在关境边界上执行的关税和进出口限制贸易政策制度。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各国的进口关税已降到很低的程度,进出口数量限制措施已被明令废除,各国的商品市场将全面开放。因此,21世纪影响市场准入的主要因素已由各国的边界政策制度转为各国边界内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矛盾和斗争,也从商品不等价交换之争转向经济政策和规则之争。落实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框架协议,需要各成员国之间在国内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上更加协调统一。例如,有关农产品、纺织品和服务协议的实施,关系各国的农业和产业政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则涉及各国的技术政策、投资鼓励措施和企业经营体制;而服务市场的开放将要求改革国内流通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消除各国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规则的差异给跨国经济活动造成的障碍,南北国家之间意见分歧。这些分歧本质上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斗争的继续。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该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围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南北国家的矛盾斗争这一主线,抓住中国加入WTO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进行动态追踪研究,比较借鉴研究和对策研究。这是新世纪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应有的战略思想,也是我们确定今后的研究任务的指导思想。

基于上述认识和分析,笔者以为,在新的世纪里,至少在今后10年内,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应着重对以下这样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1.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原则的关系问题

这是一个关系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理论问题。经济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努力和斗争,在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中确定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各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每个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有制定法律进行管辖和处置的权力。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基本原则。[4](P71-82)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这一传统的法律原则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前所述,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和政策的调整修改。例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有关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的实施,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5](P364,140)而且发达国家进一步主张,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议题必须包括与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体制有关的问题,如贸易竞争与劳工标准问题;出口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国际多边贸易原则与各国竞争政策的一致性问题等。传统的经济领域随着市场的开放,正受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侵蚀。西方的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向,是民族国家界限的模糊和观念的淡化。[6](P13,151)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原则?是否需要重新认识经济原则的涵义?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2.中国"入世"后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WTO的法律框架体制趋利避害,在发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同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庞大复杂,在它目前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框架下,还有许多具体的运作规则将随着国际法律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健全和完善。对WTO体制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过去对"入世"利弊的分析,往往将两者割裂开来看待,其实利与弊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运用多边协议的有关原则规范,使其利的一面变成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弊的一面降到次要位置。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开放其金融、证券市场为例,它既有利于中国今后大量吸收外国间接投资的资金,也带来了日后外资对国内银行和证券业的竞争和冲击,以及国际游资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但如果我们能有效地利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保留条款以及《GATS金融服务附录》中有关慎重措施的规定,就能在逐步放开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使外资的竞争、冲击和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此需要充分地认识和研究WTO体制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和例外条款的运用,追踪分析WTO对有关贸易争端案件的处理,注意吸取有关国家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如何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的问题

这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课题,主要包括如何逐步实现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外资企业法与内资企业法、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制的并轨问题,国内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问题等。这些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正确认识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与鼓励、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的关系,考虑到符合国际惯例规范要求的公平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建立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应重视对有关国家相关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大胆吸收其中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内容和合理成分。

4.现代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

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难以调整和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经济关系和利益。例如,传统的商标权概念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解决互联网上域名争端的困惑,现行所得法中的所得分类和来源地识别规则在跨国电子商务所得课税方面存在的适用问题。研究解决这方面法律问题的对策方案,要解放思想,随时跟踪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注意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处理技术法律问题。例如,在解决跨国电子商业利润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如果局限于从传统的物理存在的概念框架来寻找来源地国家对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的课税依据,则难以找到公平合理地协调和解决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税收权益分配问题的方案。因为各国现行税法上的营业机构、场所和履行地等概念用语,是在适应传统的商业活动方式下征税的需要和合理性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而跨国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电子空间市场中进行的。我们应该突破以非居民在境内有某种固定有形的物理存在作为承认来源地国行使征税权前提的传统观念束缚,寻求更能在网络数字经济条件下反映经济交易联系和营业实质的来源地课税连结标志,才能实现跨国电子商务所得的国际税收的合理分配。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要在上述这样一些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实现突破性的进展,取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的成果,必须善于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尤其注意采用综合联系的方法、比较借鉴的方法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我们之所以强调综合联系的研究方法,首先是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是一个由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组成的综合的法律部门。[7](P26)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交叉渗透。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国际影响增加,对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需要联系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经贸惯例;研究有关国际经济条约,也必须结合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规范。因此,你们只有突破传统的法学分科界限的束缚,采用综合的研究方法,才能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方面,比较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异同,有助于我们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有关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考察研究,也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其动态趋向可能对彼此间经贸交往产生的影响。在当今各种双边和多边性国际经贸条约空前发展的形势下,除了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外,还应重视对同类性质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比较研究,尤其是这些协定在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从而对我国谈签和执行类似条约实践应采取的立场、原则和方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国际经济法调整规范的对象是跨国的经济关系,研究国际经济法律问题必须结合对国际经济关系和跨国经济活动现象的分析。离开了法律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经济关系基础,就法论法,就不可能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规律。在21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将更多地受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乃至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发挥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揭示国际经济法律的本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参考文献】

[1].在俄罗斯国际关系学院发表的演讲〔N〕.人民日报,1994-09-04.

[2].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4-11-16.

[3]王晓华.反垄断国际统一立法的现状和前景〔J〕.外国法译评,1995,(1).

[4]陈安.国际经济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4

2、国际金融一体化对国家安全威胁着安全。 首先,国际金融市场上巨额游资的存在对于民族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提出了挑战。表现在 ①巨额资本快速的流入流出对于主权国家经济的巨大影响。 ②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战略上的失误及经济结构上的缺陷,成为易受国际游资冲击的对象。 其次,金融创新促进了世界金融一体化,也对民族国家的经济安全提出挑战。 ①金融创新加剧了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由于国际金融传导机制的存在,使得民族国家面临着日益增大的国际金融风险。 ②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不仅为国际游资对主权国家进行冲击提供了手段,而且使得通过国际金融市场直接掠夺一国的财富成为可能。 再次,国际金融体系内的权力分配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 随着世界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权力分配更加有利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操纵着国际金融体系中游戏规则的制定,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内对发达国家的依赖不断加深。在国际金融体系存在着巨大的结构性缺陷的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将始终面临着金融风险对于经济安全的挑战。 3、 国际经济体系中的金融霸权 二战结束以来,金融霸权已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冷战时期,两弹一星,亦即核子工程、宇航工程曾是世界强国争霸的战略领域。在冷战之后,特别是在实际之交的今天,信息业与金融业则成为全球战略的基础。今天,世界上所有的经济发达国家,无不力图抢占现代金融的制高点。前美国政治学会会长、哈佛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亨廷顿在《文明冲突与重建世界秩序》一书中列举了西方文明控制世界的14个战略要点,其中第一条“控制国际银行系统”、第二条“控制全部硬通货”、第五条“掌握国际资本市场” 都与国际金融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冷战后,由金融霸权所主导的国际金融秩序呈现两种趋势,一是发达国家内部对金融权力的争夺日趋激烈,另一方面,西方金融霸权又联合起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控制。 70年代末,以格拉斯为首的一批美国左派经济学家首先提出了“金融霸权”的概念,所谓金融霸权是指以大银行家和大机构投资者为核心的金融寡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控制经济活动施以重大影响并以此牟取暴利或实现其他政治、经济目的的一种社会关系。[12]金融霸权理论认为,金融霸权的权力主要在于①控制货币资本或其他信用工具;②利用金融衍生物;③金融行业趋于垄断。金融霸权控制企业的两种工具是控制资本流动并设置金融市场各种参数。金融霸权对国际关系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国际资本流动,二是进行国际金融投资,三是操纵各种国际经济组织。 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金融霸权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后果日趋凸现。从对国内经济结构影响来看,金融霸权通过控制资本流动,不仅可以改变左右一国的产业结构对各个部门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还会促成泡沫经济的形成,降低政策的效力并影响政府的行为。从对国际经济影响看,金融霸权控制国际资本流动的直接后果是加剧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金融霸权会以通过各种形式从发展中国家抽走极为稀缺的资金,同时又会扭曲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使其经济与社会失衡加剧,最终导致南北国家经济差距不断扩大。 (二) 克鲁格曼的“萧条经济学回归” 保罗·克鲁格曼在最新出版的《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一书中指出,我们不应以短期的救火态度来看待1997年以来的危机,而应认识到一个国家经济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的两难选择的三个方面,即“三难选择”是当今国际经济体系的内在特性。 所谓“三难选择”,即克鲁格曼早些时候所说的“永恒的三角形”。它指的是下述三个目标中,只能达到两个,不能三个目标同时实现:①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②汇率的稳定性;③资本的完全流动性。 例如,在1944年至1973年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中,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的稳定 性”得到实现,但“资本流动”受到严格限制。而1973年以后,“货币政策独立性”和“资本自由流动”得以实现,但“汇率稳定”不复存在。“永恒的三角形”的妙处,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一目了然地划分国际经济体系各形态的方法。 克鲁格曼认为欧洲货币联盟和历史上的金本位制,均选择“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牺牲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中国大陆则是选择“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即只开放“经常帐户”,不开放“资本帐户”。 克鲁格曼认为,“三中择二”是国际经济体系内在的“三难选择”的体现,可追述到国际经济学中著名的蒙代尔──弗莱明定理。因此,不顾其它两个目标,单追求一个目标(如发达国家近年来向发展中国家所推销的“资本完全自由流动”),在理论上是占不住脚的。 那么,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在1973年以后选择了“资本自由流动”和本国“货币政策独立性”这两个目标呢?克鲁格曼认为,这是因为它们对“汇率不稳定”的承受力较大,而这又是由于国际资本市场对发达国家的信心较大,使发达国家贬值幅度可以恰到好处,不至于过度。 相反,国际资本市场对发展中国家信心不足,结果造成发展中国家贬值往往在资本外逃压力下过度。因此,克鲁格曼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三中择二”,应是选择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稳定”,而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他高度赞赏中国中央银行近来连续降低利率的政策,认为中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是其他亚洲危机国家所不具备的,其原因正在于中国没有开放“资本帐户”,没有实行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他说,中国的选择,对于防止世界重演1930年代的大萧条,意义重大。[13] (三) 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西方学者对不同层次的货币一体化进行了划分:(1)汇率同盟。(2)假汇率同盟。(3)货币一体化。(4)货币联盟。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具体说来又主要是与以下一些因素有关:(1)相同或相似的通货膨胀率;(2)要素流动的程度;(3)一国的经济规模与开放程度;(4)商品多样化的程度;(5)工资、价格的(变动浮度);(6)商品市场一体化的程度;(7)财政一体化程度;(8)政治因素。 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经常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同时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在货币中立问题方面:弗里德曼和卢卡认为因为有理性预期的存在,长期来看,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不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应该存在着与通货膨胀率毫不相关的自然失业率。在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方面,在对“货币中立建议”西方学者进一步运用时间不一致性观点来考察货币一体化的成本。 (四) 国际汇率问题 与商品市场一样,外汇市场交易也有一定的行情和价格变动,所谓汇率即外汇买卖的价格,它等于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交换的比率,国际汇率问题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一直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从历史上看,关于汇率的理论有汇率决定的贸易论或弹性论,汇率决定的购买力平价论、汇率决定的货币主义理论、汇率决定的资产组合平衡理论等。最近十几年来,对汇率的模型与动态分析、汇率与购买力平价关系、资本帐户研究分析等较为吸引经济学界的关注。 1、 汇率的模型分析 汇率决定理论是西方外汇汇率理论的核心,70年代以来,由于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汇率的变动幅度以及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方面,出现了固定汇率制下从未出现的异常现象,为了从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学者构建了许多模型以分析 (1)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弗兰克尔模型 1975年弗兰克尔和罗德里格斯提出了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该模型实际收入y,价格水平P,名义利率I(相应的外国需求等变量则标星号)。即有下列等式成立: mt=Pt+kyt-θit (1) mt=Pt*+k*yt*-θ*it* (2) 其中,K,K*,θ,θ*均为参数。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一个最重要的假设就是购买力平价。 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是以购买力平价说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前提假设,并且假定现实世界是一个能进行无阻力、无成本和瞬时调节的世界,这就保证了无论在长期或是短期,购买力评价都是成立的。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它将人们的注意力重心转向了资本市场,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联系起来研究。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在方法上的就是发展了一种关于汇率决定的存量分析框架。 (2)粘性价格的货币模型--多恩布什模型 1976年,多恩布什提出了多恩布什模型。而多恩布什则假定:资产市场价格(如利率、汇率等)是瞬时调节的,而短期内商品市场价格是粘性的,即短期内购买力平价假定并不成立。但多恩布什模型保留了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的长期均衡的基本决定因素。多恩布什认为,短期内产品市场仅仅是缓慢地调整,金融市场的调整似平要快得多,事实上瞬间完成的。金融市场为了弥补商品市场价格刚性,会对扰动作出过度的调整;而在长期内,则会慢慢趋向于回到其长期均衡水平。 (3)罗伯特·卢卡斯以及斯托克曼的一般均衡的汇率决定模型 进入80年代,罗伯特·卢卡斯以及斯托克曼于1982年提出了一般均衡的汇率决定模型,从某种意义上说,一般均衡模型是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的延伸和推广。它把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由两个商品进行贸易推广到充分多个商品在两国间进行贸易。 (4)布兰森的资产组合模型 布兰森认为个人会将其财富配置于各种可供选择的资产,这其中最常见的是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以及本国证券和外国证券。各国货币的比价决定于各种外币资产的增减,各种外币资产的增件源于投资者对资产组合比例的调整,这种调整会引起国际资本的流动,从而影响外汇供求和汇率的变化,资产组合模型将货币只当作人们可能选择持有的一系列资产的一种,强调了不同的资产组合对汇率的决定以及影响作用。[14] 2、保罗·克鲁格曼的汇率动态研究 保罗·克鲁格曼认为贸易流量对汇率变化反应迟缓,为进入一国市场,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承担一定的沉没成本,他们的未来收益采取一种货币形式,而成本则采取另一种货币形式,当汇率的未来变化不确定时,他们未来赢利也不确定。在短期内汇率对贸易流量没有什麽影响,因为不确定性诱使贸易商继续等待,但此后为回应基本冲击,汇率必须发生大幅变动才能使市场出清,这样,最初的波动就会对汇率变动产生放大的影响,在《目标区域与汇率动态》一文中,保罗·克鲁格曼认为,当汇率接近区域上限时,由于预期未来汇率会下跌,投资者就会减少货币持有量,从而导致汇率迅速下降,在目标区域的下限,情况正好相反。[15] 3、南方国家的汇率风险 目前发展中国家汇率所面临的风险极为巨大。这是因为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对于发达国家的利率变化极为敏感,而后者完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控制之外。加州大学著名国际经济学家艾其格林等人的一项最新研究成果揭示,从1975年到1992年,10 0 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危及的触发,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利率(简称“北方利率”)变化密切相关。“北方利率”每增长 1%,“南方”银行危及的可能性就增长 3%。 这是因为国际资本(尤其是证卷资本)流入主要是在“北方利率”降落之时,一旦“北方利率”上升,国际资本就有可能掉头回转。不完全信息经济学告诉我们,货物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市场失灵”程度不同,后者更受“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影响。因此,“北方利率”的上升,不仅提高资本回转的可能,而且增加了对“南方”银行的“逆选择”:高利率只吸引过度乐观的“南方”借款者,从而加剧金融危机的爆发。 4、购买力评价对国际汇率的影响 目前对一个经济发展衡量指标有计算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传统计算方法以及购买力平价(PPP)方法,传统计算方法是根据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把按本国货币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折算成美元来计算国民经济的规模。传统计算方法的缺点是在计算一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时,把国民生产总值以美元汇率计算,而没有把该国货币和购买力因素计算在内,购买力平价方法与传统的汇率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购买力平价的方法,利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转换因素,将本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上的购买力按国际市场价格折算成美元,来估算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例如把中国每年生产的东西都按国际市场的价格计算,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就比较国内价格计算大了许多。 Dominick Salvatore在《国际经济学》提出汇率决定的购买力平价理论是建立在没有交易费用、没有关税及其他限制条件,贸易自由的基础上,并认为汇率的变化与两国的物价水平的变化率之间存在比率关系。这虽然在在短期中汇率常常与购买力平价预测存在较大差别,但是购买力平价理论在长期或纯粹货币扰动引起的情况下,能够给出相当不错的均衡汇率的近似估计。[16] 彼得·林德特也认为:“从长期看,在价格水平同国际汇率之间存在一种可以预期的联系,一种由商品和服务能够在一国或另一国购买这种事实所造成的联系,这便导致把国家通货价格同汇率联系起来的购买力平价假设”[17]彼得·林德特提出汇率与购买力平价相联系的公式为:P=R×Pf 在这里汇率R表示以美元计算的外国通货(比如说英镑)的价格,而价格水平P与Pf则分别表示本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以本国货币计算的价格水平。 如果把购买力平价方程式同本国的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货币数量论方程式结合起来,便产生了基于货币供应与国民总产值的一种汇率预测。可以用公式: r=P/Pf=(M/Mf)×(Kf/K)×(Yf/Y) 表示。 注释: 1,Dominick Salvatore:《国际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页4 2,刘向民:《保罗·克鲁格曼及其经济理论》,《经济学动态》,1997年2月,页74 3,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页323-324 4,弗雷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商务印书馆,1986年,页16 5,Dominick Salvatore:《国际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页211 6,Tim Lang and Colin Hines : “The New Protectionism”, Eathscan, PublicationsLtd., London, 1994, Page 3 7,Tim Lang and Colin Hines: “The New Protectionism”, Eathscan,Publicati onsLtd., London, 1994, Page 126 8,Dominick Salvatore:《国际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页260-261 9,易定红:“新贸易理论政策述评”,《经济学动态》,1999年3月。页63-64 10,易定红:“新贸易理论政策述评”,《经济学动态》,1999年3月。页65 11,刘向民:《保罗·克鲁格曼及其经济理论》,《经济学动态》,1997年2月,页75 12,柳永明:“论金融霸权”,《经济学家》,1999年5月,页68 13,参见 保罗·克鲁格曼:《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页145-151,页199-200, Paul Krugman: “The Return of Depression Economics”,Foreign Affairs, May/ June 1999 14,陈东:“西方汇率决定理论的新发展”,《经济学动态》,1996年8月,页46-49 15,Krugeman:“Target Zones and Exchange Rate Dynamics”, Quarterly Journolof Economic ,August 1991 16,Dominick Salvatore:《国际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页380-381 17,彼得·林德特:《国际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页454-463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5

1文献计量分析在经济学与商学研究中的应用现状

文献计量学是借助于统计学和数学方法等定量研究方法来评估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预测科学技术发展趋势[1]。运用文献计量法可对总量达13万多的经济学与商学文献进行精细分析,实现对国际经济学与商学研究态势的全面了解,也可实现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进行近距离细致分析。关于使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分析经济学研究状况的我国已经有文献报道,万珊珊对2005-2014年期间ESI数据库中经济学与商学高被引论文进行了全面的文献分析[2],罗润东以CSSCI经济学期刊为数据源计量分析了2015年我国经济学研究热点,可视化分析了十大研究热点领域[3],顾海兵基于中国知网对1995-2017年中国经济安全研究的文献进行了计量分析,揭示了中国经济安全研究的文献特征和结构特征[4]。但国内对于经济学与商学全部国际论文进行文献计量分析的还很少,将基于WebofScience核心数据库SCI、SSCI数据库中近五年经济学与商学国际论文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挖掘出世界范围内经济学与商学领域内最具影响力的国家、机构、学者和刊物,揭示该领域研究的热点密度和发展轨迹。

2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

基于WebofScience数据库平台检索近五年数据库核心合集SCI、SSCI数据库中的国际经济学与商学论文,具体方法是在高级检索中检索全部经济学与商学相关大类即Economics;Business;BusinessFinance;AgriculturalEconomicPolicy等四大类中的全部文献,文献类型包括ARTICLE、REVIEW、LETTER,时间跨度为2014年至2018年,共得到文献133318篇,其中中国论文有11913篇,下载全部133318篇国家经济学与商学论文题录信息,并借助Excel对全部论文的所属作者、机构、国家地区、来源期刊、资助基金、学科方向、关键词等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和统计分析,并采用CiteSpace、VOSViewer软件对关键词和研究热点进行可视化图谱分析。

3国际经济学与商学研究论文现状分析

3.1国际经济学与商学研究力量分布

为考察国际经济学与商学的研究力量分布,对国际经济学与商学论文的高产国家和研究机构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第一作者地址对全部机构进行甄别、合并和统计。按发文数来讲,2014年至2018年发文量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共46387篇,占世界经济学与商学论文总数的35%;其次是英国和德国分别为17046篇和12186篇,占总数的12.79%和9.14%。中国经济学与商学研究成果数量在世界上排名第四,为11913篇,占总数的9%。就发文数量而言,美国一枝独秀,发文量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还多,是国际经济学与商学金融领域研究成果的最大产出国;英国、德国和中国发文量位居第二梯队均为1万多篇,是世界经济学与商学研究的重要研究力量所在国度;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西班牙、意大利、荷兰六国位居第三梯队,发文量在5000~10000篇之间,在世界经济学与商学研究力量格局中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根据第一作者单位进行统计发现,国际产出经济学与商学论文量前10名的机构依次是伦敦大学(3400篇)、加利福尼亚大学(3993篇)、国家经济研究局(2637篇)、弗洛里达州立大学(1687篇)、国家科学研究中心(1567篇)、美国联邦储备局(1546篇)、格鲁吉亚大学(1500篇)、哈佛大学(1498篇)、德州大学(1407篇)、伦敦政治经济学与商学院(1404篇),详见图2。产量前10名的研究机构中美国有8个,英国的有2个,说明美国和英国的拥有研究力量强大的研究机构,并且许多研究机构内形成了实力雄厚的研究团队,其中英国的伦敦大学是世界产出量最大的研究机构,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大学紧随其后。我国经济学与商学国际研究论文发文总量排名世界第四,产量可观,但中国没有研究机构进入前50强,说明在经济学与商学领域,中国研究力量比较分散,未形成较集中的强势研究团体。另外,伦敦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系统、国家经济研究局、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美国联邦储备等高校或研究机构排位靠前,可以作为我国学者访学和取经的首选单位,同时也可以作为我国学者合作研究的优选单位。

3.2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

发文量仅仅反映研究产出量,为了从质量或影响力的角度来反映世界经济学与商学研究影响力分布,我们综合了学科规范化引文影响力(CNCI)、论文被引百分比、高被引论文数量、h指数、引文影响力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其中学科规范化引文影响力(CNCI)为论文实际被引次数除以同年、同学科、同类型论文被引次数的平均值,通过标准化来减弱不同学科引文习惯不同而形成的学科间差异,CNCI在不同学科之间具有可比性。筛选出排名靠前的20所学术机构详见图1。排在前十位的分别是加利福尼亚大学系统、伦敦大学、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伯克利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得克萨斯大学系统、牛津大学等。这些学校在经济学与商学领域的学术和研究水平在世界上是先进的。综合各国研究产量、质量和影响力等多方面表现来讲,美国在世界经济学与商学研究中独占鳌头,英国位列第二,美国远超过其他国家。英国的伦敦大学和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产量和影响力均位列前两位,是世界研究力量分布中实力最强的研究机构。另外,新加坡国立大学位列综合影响力前20名中是亚洲地区的领先研究机构。

3.3国际经济学与商学研究重要作者

近五年国际经济学与商学论文约有10万名作者,产量最多的前50名作者发文量占了文献总量的13.76%。发文最多的作者分别是比勒陀利亚大学(UniversityofPretoria)的RANGANGUPTA(143篇)、德雷塞尔大学(DrexelUniversity)的SHAWKATHAMMOUDEH(85篇)、诺森比亚大学的NICHOLASAPERGIS(70篇)、逢甲大学(FengChiaUniversity)的TSANGYAOCHANG(张仓耀54篇)、莫纳什大学(MonashUniversity)的RUSSELLSMYTH(54篇),他们是该领域的重要研究力量。

4国际经济学与商学研究热点及前沿

关键词表达了文献的主题内容,通过作者关键词词频统计能够分析学科领域的研究热点。本文分别采用知识图谱工具CiteSpace和VOSviewer对2014~2018年国际经济学与商学领域研究文献的关键词进行五年整体分析和分年具体分析。首先,采用CiteSpace软件对2014年~2018年五年国际经济学与商学领域研究文献的关键词进行知识图谱分析。图6是国际经济学与商学论文的关键词图谱,分析图6可以看出,国际经济学与商学关于模式(15351)、绩效(10225)、市场(9216)、影响(8148)、行为(6185)、增长(6069)、信息(5947)、风险(5542)、公司(5356)、管理(5023)、政策(4999)、改革(4905)、视角(4549)、价格(4333)、决定因素(3954)、竞争(3906)、工业(3646)、投资(3633)等方面的研究受到广泛的关注,其中绩效、市场、模式、行为、工业、增长等关键词的中心性较高。另外,运用VOSviewer对2014~2018年国际经济学与商学领域研究文献的关键词共现主题密度视图进行逐年分析后发现,近五年核心研究热点为改革创新、经济增长、企业管理,五年中这三个关键词均列前三位,且研究热度持续上升,说明近五年国际经济研究主要围绕改革创新、经济增长、企业管理展开;另外,年度的次要研究热点是渐进改变的,2014年次要研究热点为货币政策、金融危机、公司治理;2015年次要研究热点为公司治理、企业家精神、企业社会责任;2016年次要研究热点为教育、人力资本、新兴市场;2017年次要研究热点为社会媒体、不确定性、信任;2018年次要研究热点为企业社会责任、气候变化、公平性研究。可以说,五年主要研究热点不变,次要研究热点从货币政策、金融危机、企业管理逐渐转移到人力资本、新兴市场、社会媒体、气候变化等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上。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6

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不是由人们随意设定的, 而是取决于各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所以, 一门学科的基本范畴可以反映出该学科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法学以权利义务为其基本范畴, 但这种权利义务在不同的部门法学中又表现为不同的子范畴部门法的基本范畴, 从而使一个部门法学区别于另一部门法学。例如在民法学中, 其基本范畴可归结为物权、债权。以此为核心而延伸出的各项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梅成了庞大而完整的民法学体系, 反映了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较为特殊的法律体系。目前多数学者将其定义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 而不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排除国内法为其渊源, 或调整国际经济流转关系的法排除以经济管理关系为其调整对象, 从而使国际经济法突破了传统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以及公法与私法的界限, 成为一门综合性的法的体系。随着近年来对国际经济法研究的不断深化, 人们已从其调整对象、组成范围等方面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 但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却一直缺乏必要的归纳, 这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际经济法学体系的完整性。本文认为, 基子对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的研究, 可以将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归结为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三个基本概念。 一 交易权是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参加某类特定的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 而国际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国际经济流转关系, 即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这种跨国商品交换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或可称之为私法上的关系。既然如此, 为什么不沿用传统的国内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基本范畴, 而要另设“ 交易权”这一概念呢其原因在于, 传统的国内私法, 如财产法、合同法, 尽管已融进了一定的公法内容, 但其作为私法而存在的特征仍未消失。在私法领域中, 任意法规范仍占主导地位权利人的意志受到很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不由当事人自行设定也就是说, 国家对当事人权利的限制仍体现在很小的范围之内。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 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则受到更多的限制。

首先, 一国政府对本国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会施加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实行的出口许可制度使得本国当事人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某种商品出售给另一国家的当事人。这种限制虽然并不影响本国当事人的物权的成立, 但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权的行使。其次, 除受本国政府所施加的限制之外, 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还须受其他国家所设置的种种法律限制。例如, 尽管各国政府通常都鼓励资本的翰出, 但在得到有关国家的明确承诺之前, 投资者是无法或不能安全地将其资本投入东道国的。在一个禁止外资输入的国家, 尽管对外商的财产所有权不会提出疑问, 但这种所有权却不会转为投资权。正因为如此, 传统的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范畴已无法揭示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从而有必要确立交易权这一新的范畴。 交易权的成立不能仅以一国法的确认为依据, 而必须同时得到一项国际经济交往所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法律的承认。国的商人若 想在国投资, 他首先必须获得本国政府对其资本外投的许可, 同时他的投资又必须获得国政府的同意。有关的国际法规范对交易权的成立当然也产生影响, 但这种影响不会脱离有关国家的立法而单独发生。

换言之, 不作为一国立法的组成部分的国际法规范不会对交易权的成立产生影响从本质上说, 交易权是一种其使用范围被有关国家所承认或限制了的财产权这一范畴并不涉及所有权方面的评价, 而只是与财产权的运用问题相关。一国政府禁止本国当事人将某种商品输往某一特定的国家, 并不影响该当事人对该商品的所有权, 而仅仅是限制其对其所有的财产的使用和处分。一国政府对该当事人依外国法所取得的所有权通常也不能予以否认或歧视, 这就是国际私法上的平权原则。由于工业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因此一项专利权在某一外国的成立必须以该国的特别认可为基础。但这种决定所有权产生的特别认可与交易权的成立并没有必然联系。国的当事人在国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不等于说他就有权向国的当事人转让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技术转让的交易不仅要有本国政府的许可, 还要受制于受让方国家的限制性规定。 交易权的成立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受着交易权的内容的影响, 因为交易权体现着有关国家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的运用的限制。例如, 有的国家在向某类商品的出口商发放许可时, 要求其向对方定期索取商品使用情况的报告, 这就在确立交易权的同时又确立了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没有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 当事人才可以自由地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

交易权作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 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中又表现为各个子范畴。在国际贸易法学中, 交易权应表现为贸易权在国际投资法学中, 交易权应表现为投资权在国际金融法学中, 交易权应主要表现为借贷权在国际税法学中, 交易权则无从体现。因为国际税法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 它调整的不是经济流转关系, 而是基于经济流转而产生的国家与当事人之间就税款征缴而结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ZHLzwCom] 二 管理权, 或称国家经济管理权, 是指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管理权的指向对象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的跨国经济交往交易权可以说是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受到管理权的限制的后果。 在当代社会中, 各种经济交往都须接受有关国家的不同程度上的干预, 而涉外经济交往则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权力的制约, 从而在有关国家的政府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十分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经济管理权即用来概括地表述这种关系。

管理权与交易权不同它完全是一种公法上的权利。虽然交易权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私人权利的干预, 但它在本质上仍是私人的权利。在管理权限定的范围内,当事人仍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参加国际经济交往、处理自已的经济科益。某种商品是否可以或须按什么样的条件输向国外由国家确定而将何种数量的商品在何种期何内按何种价格以何种方式出售给何方当事人则仍是由交易的当事人来确定的。 如果说交易权的基本特征在于其具体内容是由交易当事人所确定的话, 那么管理权的特征则在于其内容是由有关国家所单方面确定的, 而不受跨国交易的当事人的意志的影响, 外国资本须依何种条件才可进入本国, 向特定国家出口某种商品须申领何种许可, 国际汇兑须依何种方式进行等, 都是由有关国家以国内立法或国际协定的方式单方面加以确定的。

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来自国家的强制国家的经济管理权源于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在国际法上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几。联 合国大会第届会议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对这一概念作了钦为充分的阐述。该《宪章》第二条规定“ 每个国家对 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 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 井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也许有人令怀疑《宪章芬本身的效力,因为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大没有立法权。但是, 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 联大决议作为一种国际文件在国际社会中的实际效力, 从根本上说, 来自于国际社会的某种井同意志, 而不取决于联大本身是否具有立法权。联大决议所表述的许多原则、规则, 或是对既存国际法的内容的进一步揭示, 或是在归纳某种形成中的国际法规则。就国家经济主权这‘ 概念而言, 它的内容早已包含在国家主权这一国际法的最基本的范畴之中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之一。完整的国家主权不仅表现为政治上的自主独立, 也应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自主独立。在以往的实践中, 人们对国家主权所包含的经济主权注意不够, 而在现襄生活中, 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在政治上获得了独立, 但在经济领域中却没有完全自主。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 国家经济主权被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而提出, 以表达构成国际社会成员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其完全意义上的主权的决心和便利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努力。 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 依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的解释, 包括一国对其全部财富的主权、自然资源的主权和经济活动的主权。经济主权也可分成对内、对外两方面的内容。对内,一国可自主地选择其经济制度, 制定各种经济管理措施, 决定其自然资源和财富的使用, 规范本国人和外国人的经济活动对外, 一国财有权平等地与其他国家一起商定发展国际经济的方针步骤, 进行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 抵制他国对本国经济事务的干预和强制, 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基础, 而且也只能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权予以体现由于各国都同时依据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行使其经济管理权, 所以必然会出现国家间的管理权上的冲突。为了缓解这种冲突, 国家间就要通过协议对各自的权利加以限定, 使有关国家就跨国经济问题彼此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以国家经济主权为基础。因为各国都享有经济主权, 所以各国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他国身上。

国家间经济管理权的冲突只能通过平等谈判, 以表达各有关国家的真实意志的协议予以解决。国家间有关国际终济问题的协议不以解决国家经济管理权冲突为其全部内容, 这种协议还会包含具有更为积极意义的内容, 例如普惠制待遇的提供、投资安全的保障等, 以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和繁荣。 三 在法学领域中, 权利的概念总是反映着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某种社会联系, 交易权、管理权及经济主权当然也不例外。经济主权这一范畴揭示出在经济领域中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国有权官主地珍与国际经济关系, 有权决定自己的经济制度、管理相关的经济活动, 同时又负有不干预他国内部事务, 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义务。国家经济管理权则主要反映出有关国家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处于管理者的地位, 而另一方则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不是协商确定的, 而是由国家单方面规定的。但也不是说国家一方可以毫无顾忌地向交易的当事人施加义务。

在这方面, 一国要受到两方面力量的制约一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 如果一国对跨国经济交往设置了过多的限制, 则必然会阻碍其经济的发展, 遭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报复二是其他国家的制约。一国在制定其涉外经济管理措施时, 不能不考虑对其他国家的利益的影响, 也不能不考虑其他国家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特别是不能违背自己所承担的条约义务如缓解双重课税方面的允诺, 杏则也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从这个意义上说, 管理权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有关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则主要是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作为一种被有关国家的法律所限定的财产权, 其权利人可要求他认、对其财产所有权的尊重, 可要 求相关人对其因交易权而发生的债权的尊重。交易权在绝大多数场合下都要体现导致为某种债权, 从而表现为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某种关系。当然从交易权的范围的设定上看, 它充分体现出有关国家的意志, 从这个意义上说, 交易权也反映了有关国家同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主权和经济管理权是国家的权利, 不能由私人行使交易权基本上是私人的权利, 但在个别情况下可由国家行使。正因为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 又可以行使私法上的权利, 所以, 对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的判断应给予足够的注意。例如, 当一国政府从外国商业银行借款时, 如果它没有明示地放弃其主权豁免身份那么, 在其行使私法上的校利特殊的交易权的同时, 是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管理权、经济主权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因为其后来的行为与先前的允诺不符而对其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对其实行财产方面的强制等。而在目前的国际贷款实践中, 贷方银行往往要求借方政府在协议中订入“ 放弃豁免条款”及“ 遵从管辖条款” , 从而将该项借贷活动确定为一项纯粹的商业交易使借款国政府处于一般借款人的地位而不能申张公法上的权利。

与此不同的是国家间投资保护协议中的代位求偿权的规定。这类条款的内容通常为当资本输出国根据某种事先的担保协议, 向其在资本输入画投资的国民或其他投资者支付了赔偿金, 则有权代位行使投资者的各项权利。如果一国根据此类规定而行使代位求偿权, 那么这种权利, 尽管是国家行使的, 却是私法上的权利, 因为它是“ 代”私人之“ 位”而要求私人的交易权得到保障代位权的范围也不得超出投资者的权利的范围。在美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投资保证协定中, 在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同时还通常规定, 当出现东道国拒绝受理或执法不公的情况、或者发生国际法所认定的有关国家责任的其他问题, 承保国政府保留以主权地位提出某种要求的权利。这时, 国家又跳出私人权利的圈沼, 而以主权者的身份行使其公法上的权利了。

四 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这三个概念确定了国际经济法主体各自钓地位, 表明了它们之间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揭示了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 即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与国家的关系及有关国家之间的关系, 从而梅成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可以考虑以这三个范畴为支撑点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的完整体系。而在交易权、管理权与经济主权这三个范畴中, 又宜以交易权为核心范畴, 因为第一, 国际经济法是以当事人之间的跨国经济交往为首要调整对象的第二, 交易权本身即体现了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存在, 而经济管理权又植根于国家经济主权。 如果以交易权为线索来展开国际经济法学的体系, 那么这一体系的基本框架为, 交易权主体交易权的客体交易权的成立交易权的行使表现方式交易权的限制沐交易权的保护包括争议的解决。交易权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中又有不同的表现。在国际投资法学中,交易权则表现为投资权。以投资权为核心, 国际投资法学体系可简要地表述为

1.投资权主体。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作为投资权主体的特殊伺题‘ 国家的主体地位问题。

2.投资权客体。货币资本。物料形式的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其他权利的资本化。投资者对资本运行的控制。投资收益卜

3.投资权的成立。资本输出国对海外投资的限定, 包括鼓励与限缸海外投资韵法律措施资本输入国对外国资本的认许, 包括鼓励与限制外国资本的法律措施。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7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双语教学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

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教育市场,优化配置本国的教育资源和要素,抢占世界高等教育的制高点,培养出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高素质的人才。可见,教育国际化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教育国际化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的质量。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宣言》所指出:“国际化是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有机部分”。

安徽财经大学也十分重视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并已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回国从事教学工作、外派师资接受培训、与国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进行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等。然而和高等教育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相比,在教育水平和教学效果上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二)双语教学的界定。

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我们认为双语教学是特指在专业学科教学过程中,采用外语(英语)作为教学语言开展和组织教学的活动。双语教学应包括以下要素:

1.采用原版教材。授课教师应了解国外相关专业的教材使用情况。由于不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技术等宏观环境方面存在差异,原版的教材可能存在部分章节不适用的情况,但这并不影响教学活动的组织。授课教师可同时指定多本参考教材。

2.使用外语授课或课堂讲授以外语为主。如果只是使用原版教材,而还用汉语授课,笔者认为这不是双语教学。教师必须使用英语完成备课、多媒体幻灯片、课堂讲授、课堂活动组织才是我们所说的双语教学。在讲授过程中,必须坚持使用外语。笔者认为,对一些术语的表述可以适当使用汉语,但使用中文讲授的时间不宜超过总授课时间的20%。

3.学生考试形式的设计和成绩的评估。双语教学课程的考试形式可以根据课程需要灵活设计,采取英语口语面试和英文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的实践

(一)双语教学课程教材的选用。

在教材的选用上,我们一直都选用国外优秀的原版教学用书。如《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固定教材Dominick.Salvatore的《InternationalEconomics》以及《国际市场营销》课程的固定教材WarrenJ.Keegan编写的《GlobalMarketingManagement》。我们选择这些教材的理由是:首先,教材的语言表达比较规范、简单,用词准确;其次,教材同经济学科核心课程中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内容联系比较密切;第三,相比较而言,教材的内容更具有客观性,作者能从学术的角度去研究、探讨和解释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理论与政策,“大国主义”的思想较少;第四,教材和我国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的国际经济学课程内容十分相似,可形成较好的接轨事态。当然,国外教材有它的长处,也有它的短处。如在一些内容上说明得过于详细。因此,在备课的过程中,因此,教学中我们对教学内容进行了有效的选择,抓住主要的内容,对于那些与国内教材重复的教学内容、章节和报道等一律删除,或让学生自行阅读。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设置。

各高校大学英语一般开两年,到了大学三年级,相当一部分学生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还有一些学生达到了大学英语六级的水平,学生普遍已有了较好的英语基础,这时采用双语教学对学生来说困难相对要小些,可避免学生一开始就产生畏难情绪。另外,在大学三年级上学期开始连续、合理地部署和安排双语教学,可延续英语学习,使英语学习四年不间断,对学生的英语学习可起到一定的促进和提高作用,而且可在基础英语学习之后,将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转移到自己的专业上来。因此,我们把双语教学的时间安排在大学三年级,并选择合适的专业课程连续安排双语教学。目前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已经开设了国际经济学(英)、国际贸易(英)、国际市场营销(英)、电子商务概论(英)、特许经营(英)、国际商法(英)等六门双语教学课程。[论-文-网]

(三)双语教学课堂实践。

1.双语教学方法的使用。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主要采用了英语沉浸式教学法(Englishimmersion)和参与法(Participationmethod)。所谓沉浸法就是完全使用英语授课,教师用简单浅显的语言进行教学,使学生能顺利的掌握英语,掌握教学的内容和其它知识。当然,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经济术语,教师用汉语给出其准确的含义,以使学生对术语和定义有准确的理解,但是汉语解释十分有限。

所谓参与法就是在教学中首先提供一些分析问题的必要条件,通过引导和启发,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让学生利用已经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西方经济学等基础知识,自己分析、讨论,找出问题的答案。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扮演主要角色,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学生讨论、引导学生思维,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使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容易,掌握也比较牢固。比如在讲解国际贸易理论中的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时,我们就让学生按照这样的思路进行:要素丰裕的国家——要素价格较低——具有生产和出口密集使用该要素产品的优势——出口增加——要素使用增加——要素相对价格上升——要素价格均等,然后配以图形予以解释。这样,学生积极参与,发言踊跃。

2.多媒体在双语教学中的应用。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双语教学过程中,我们还充分利用现有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制作了丰富多彩的教学课件。课件由任课教师自行设计制作,教学课件采用全英语,这有利于进行沉浸式教学,给学生制造全英语环境。同时,用英语制作课件可以避免因教师对个别单词发音不准带来的不利影响,上课时我们逐条、有时甚至是逐词显示讲授的内容,让学生看起来更加容易方便,重点更加突出,让学生在课件的帮助下理解的更容易、更深刻、更全面。另外,采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节省了板书所花费的时间,从而可改善教学进度。多媒体课件可集声音、动画、文字、图像为一体,因此在讲课时,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双语教学的考核方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双语教学过程中,我们灵活运用多种考试形式。为适应高校素质教育的发展,我们努力改革当前高校中以百分制闭卷考试一统天下的局面,灵活运用笔试、口试、闭卷、开卷等考核方式,以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我们增加了双语教学课程考试中的口试比重,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学生平时在课堂上的发言次数、质量和水平也都可被计入考试成绩,以此来鼓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水平及知识掌握程度。双语教学的成绩评定注重平时考核,使成绩构成多元化,力争改变“一次性闭卷考试”的局面,加强对学生的平时考核,避免“一考定成败”。我们注重平时考试,并不是频繁增加考试次数,而是由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灵活运用提问、讨论、作业、小测验等方式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并通过测验获取教学信息,指导教学更好地开展。对于学生成绩的评定,结合课程总结性考试与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价,并逐步加大平时考核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同时对采用双语教学课程的学习成绩予以注明,从而给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提供较好的条件。

三、加强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的建议

(一)制定长期的双语教学规划。

开展双语教学是一项持续工作,必须有全面长期的规划,体现在教学中就是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整。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要适应WTO要求,加快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有国际交往能力、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际贸易人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具有专业性强和实践要求标准高的特点,在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上应采用同国际相关专业(国际商务)接轨的教学计划。在课程体系设计方面,在现有的双语课程基础上,考虑增加一批适应于全球化的专业课程,使用双语教学。并且要特别注意这些双语课程之间的层次衔接,形成合理的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课程体系。在课时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原版教材的特点,安排足够的学时,以保证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二)加大双语教学师资培养力度。

双语教学的任课教师不仅要掌握一定的授课技巧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更重要的是还需要较好的英语水平。然而,在高校的双语教学实践中,能流利自如地使用英语进行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比较缺乏。一方面,外语教师的专业知识不足;另一方面,专业课教师知识丰富,但英语功底不深。或者部分专业课教师的英语水平比较高,阅读文献与看专业杂志的能力较强,但口语和写作能力较差,进行课堂教学困难仍然很大。因此,培养既能熟练使用英语,又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是提高双语教学水平的关键。

双语教学师资的培养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两种途径。

一是自己培养。对于英语基础较好的教师,可以采取短期集中培训的方法,也还可以选送一些教师到外语院校进行进修,由外国教师任教,采取封闭式的训练,使他们的英语水平在短期内有较大的提高。另一种方法就是引进双语教学人才。学校可以采取特殊政策引进国外人员归国进行教学工作,或者聘请其它外籍教师(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教学工作。

(三)传统和现代教学方法相结合。

双语教学对于教师和学生都是一个挑战。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演示教学内容,就可以节省板书的时间,从而提高教学的效率。同时,教师也应努力把平常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所总结与积累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小论文竞赛、课堂小组辩论等方法有机地结合双语教学中,使学生真正感受到它所具有的纯汉语教学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使它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成长。另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把与实际结合比较密切的专业课程直接开到实习基地,同时也可以邀请一些国外的专家或专业化人士到学校,进行学术讲座等活动,使学生体会到既懂英语又懂专业的优越性和紧迫性,激发他们学习双语教学课程的主动性。

(四)建立双语教学课程评估体系,加强对双语教学的监督和管理。

目前,双语教学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双语教学质量监督和管理体系不无关系。我们认为应尽快建立双语教学课程的特定评价体系,以保证双语教学的质量。

双语教学课程评价体系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做好双语课程的认定工作。根据大家普遍认可的高校双语教学的三种模式对双语教学的层次做好界定,并根据不同层次给予不同的工作量补贴,以激励教师开展双语教学的积极性。其次,制定双语教学质量认证体系,加强对双语教学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如不定期地在院系、教研室内部开展双语教学交流与研讨,开展教学竞赛、组织观摩教学,邀请专家、外籍教师,包括外语专业人员对双语教学的效果进行考核,组织学生评教等。

(五)完善双语师资认证制度,严格双语教学准入。

我们认为,申请双语教学资格的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已用汉语主讲有关课程两轮以上;能熟练阅读外文版教材,准确理解教材中的知识内容。

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教师可向教研室提出承担哪种形式双语教学任务申请;教研室审定教师条件,报系(部)审核;教学系(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要求的教师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议小组听申请教师试讲并给出评定意见,符合要求者报主管校长批准;取得双语教学资格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资格证书,并具有优先参加校内各种评选和评优活动;具有双语教学资格的教师,在完成一(或二)轮双语教学任务后,才可申请高层次教学形式资格的认定。

参考文献:

[1]张红霞,李平。论双语教学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的应用[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7)。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8

邱一川*

[内容摘要]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从对某一类社会关系进行共同调整的角度出发,将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杂糅成一个学科进行调整,其症结在于混淆了“法学分科”与“法律运用”这两个不同层面的法律问题,用法律运用的综合性替代了法学分科的严整性。本文将国际经济法重新界定为“调整经济管制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并从新的视角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梳理,以此佐证国际经济法的学科界定。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学科界定基本原则

一、广义国际经济法的“水果拼盘说”

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

这一学说的立论基础在于,对某一涉外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过程中,既要涉及调整经济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又要涉及调整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法律渊源既包括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国际习惯、国际惯例等国际法规范,也包括涉外民商法、涉外经济管制法以及冲突规范等国内法。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由此得出结论:国际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本身极其错综复杂的忠实反映;也是科学地调整这种复杂关系,对其中的法律症结加以‘综合诊断’和‘辨证施治’的现实需要。”

由此可见,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从对某一类社会关系进行共同调整的角度出发,认为凡与此相关的法律规范便足以独立地形成一个法学门类。这一学说立足于实用主义,对于解决现实问题确实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广义说的观点将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调整,将不同性质、不同部门的法律规范杂糅在一起,难以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造成这一问题的症结何在?笔者认为,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混淆了“法学分科”与“法律运用”这两个不同层面的法律问题,因而在立论基础上存在严重缺陷。

诚然,国际经济关系涉及的主体繁多,错综复杂,的确需要对其中存在的各种法律症结进行综合诊断与辨证施治。但这是法律运用层面的问题,而不是部门法学分科层面的问题。我们并不能由法律运用上的综合性要求必然地推论相关的法律规范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不同法律部门的综合运用并不等于相关的法学分支就应杂糅成为一个独立学科。

事实上,在对国际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过程中,不仅会涉及到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中所述及的各种法律规范,相关国家的刑法规范(如一国关于“信用证zp罪”的规定)也可能在特定情形下得以适用。如果按照广义说的论证逻辑,调整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刑法规范岂不是也应纳入广义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当中。

以此类推,内国经济关系虽不如涉外经济关系复杂,但同样有必要对其中的法律症结进行综合诊断与辨证施治。对内国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过程中也会同时涉及内国民商法、内国经济行政法和内国经济刑法等法律规范。试问,按照广义说的理论逻辑,这些相关的内国法律规范是否也应混合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

再进一步而言,我们必须从深层次来探讨如下一个问题,即法律运用的综合性能否替代法学分科的必要性和严整性呢?也就是说从法理的角度而言,法学分科的意义何在?尤其是在学科界限日益模糊、例外情形层出不穷的新情形下,传统的法学分科的是否仍有必要?笔者认为,某一部门法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内部具有本质上的共同性,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通过法学分科可以形成一种严整的知识体系,便于认识、分析、运用和预测。学理通说上以独立的调整对象作为划分部门法学的标准,“独立调整对象”不仅要求以某一特定领域的社会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且要求这一特定领域的社会关系必须具有质上的共同性。试以民法为例:平等主体之间物权法律关系、债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婚姻法律关系和家庭法律关系虽然相对独立,但上述各种法律关系仍然可以抽象出其质上的共同性,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形成民法总则中的各项内容。不仅如此,民事法律关系中最为核心的精神又可以抽象出民法的基本原则。析微而知著,一个严整的法学分支必须能够形成“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关系—具体法律关系”的逻辑体系。我们并不是为了刻意追求逻辑体系的完整性,而是因为只有这种“从抽象到具象”、“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体系才是真正有助于我们便捷地认识事物、分析问题和预测发展的,尤其是有助于我们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人类创设各种各样的学科,其目的就在于此。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认为其以跨国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似乎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但事实上,诚如广义说自己所承认,跨国经济关系既包括跨国经济流转关系,也包括跨国经济管制关系,而这两类社会关系在性质上殊有不同。广义说将经济流转关系和经济管制关系这两类不同的社会关系放在一起进行调整,既无法进一步抽象出两者之间的共同性,无法形成学科的总论,也无法真正提出学科的基本原则,难免带有人为拼凑的色彩。由此可见,我们决不可因为法律运用中的综合性否认了法学分科的价值。这或许并不是学术领域纷争的问题,而是人类认识事物规律的本质要求。

诚然,随着“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渗透等趋势的出现,传统法学分科的界限日益模糊,学科界线周边出现了许多“灰色区域”。但我们认为,决不可因为灰色区域的存在而否定法学分科的必要性;相反,例外情形的存在更有助于我们在一个新的角度上认识事物的本质。理论是清一色的,泾渭分明;但是社会关系却是模糊的,黑白之间存在诸多灰色的过渡。学科分类时必须在这一灰色区域中厘定临界点,因此种种例外情形的存在在所难免,不足为奇。对于灰色区域中的例外情形,可以个案处理,也可以作为例外情形以特殊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有了萘李、骡子等杂交品种后便否定门、纲、目、科、属、种等生物学分类;同样道理,我们亦不能因为法学分科中一些特殊情形或例外情形的存在而否认了法学分科的价值。任何科学都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百分之百地贴近现实,也不可能为我们认识事物提供完全正确的结论;科学的作用只是通过初略的分类为我们认识事物提供基本正确的结论。

综上而言,部门法学的分科应当是严整的,但在部门法学的运用上却应当是综合的。广义国际经济法学说虽注重了法律运用的综合性,却忽略了法学分科的严谨性,将法律运用和法学分科这两个问题混为一谈。广义说所主张的国际经济法犹如一个水果拼盘:从营养结构和口味搭配出发,人们食用时需要的是各种水果相互搭配的水果拼盘;但我们却难以承认水果拼盘是另成一类的水果,更不可由此而否认水果分类的价值。

二、国际经济法的学科界定

那么,如何对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进行学科分类呢?笔者认为,如下两点论断是我们分析的出发点: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9

一些理念先进的高等院校对实践教学给予了相当高的关注,主要通过下述内容加以呈现。

(1)对专业课教师的实践经验给予高度关注。优先选择具备实践经验且获取乙级以上专业技术执照的教师作为实践环节的指导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当进入高等院校或者企业进行实践培训。

(2)此类高等院校的实践设施优良,并且在校园内部设有诸多匹配的实习岗位。既能够完成必要的理论教学,又能够强化学生的综合技能。

(3)此类高等院校会定期开展职业技能比赛,并且带领学生参加各类相关的世界比赛,学生的技能证书数量将成为对学校考评的关键指标。借助技能比赛,强化学生获取知识的自主性。

(4)对学生的校外实践环节给予高度关注。校外实践可以有多种方式:轮调式(理论知识的传授在学校进行、实践技能的培训在校外实践环节进行,并且每月定期开展轮调)、实习式、进修式、走读式等。在上述校外实践方式当中,应用最广泛、收效最佳的当属轮调式。例如,可以同理念先进的高等院校开展联合教学的模式。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应当有效借助此模式提供的优势,将专业课教师派到合作院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并依照本院校的现实状况加以选择性的应用和吸收,将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教学实训实践体系加以有效的健全和完善。

2.突出国际商务单证实训重点,打造一专多能

国际经济贸易牵扯到诸多部门、诸多流程、诸多手续,是一个繁琐的流程。国际经济贸易要求其工作者既要了解并熟知国家制定的国际贸易政策,又要了解并掌握外贸单证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单证实训的重点在于强化国际经济贸易单证的制作,对国际贸易业务的普遍性环节加以深入的了解,强化对单证业务的实践技能。通过系统化的国际贸易业务实践培训,能够为日后顺利的从事国际贸易业务工作奠定稳固的基础。作为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理应了解并掌握国际贸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因此,出于使学生对国际贸易业务形成更加牢固的知识框架,并能将理论知识顺利的应用于实践的思考,应当为学生安排一定周期的国际贸易实训环节。使学生对国际贸易业务的实践操作形成零距离接触,从而有效的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在国际贸易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商品均以单据的形式完成买卖,贸易双方都是以单据作为货款的结算凭证。因此,单证制作质量的优劣对于国际贸易业务以及利润的实现具有直接性决定作用。单证的准确性、完整性、清晰度以及实效性对于结汇的顺利与否存在重要的影响,有关工作者应对其给予足够的关注和耐心。所谓“一专多能”人才,就是说既要掌握本岗位的专业技能,并且具有一定的水平,又要对相关岗位的实践技能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对于“一专多能”型人才的培养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应当纳入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之中。在“一专多能”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应当坚持“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将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的特殊优势加以最大程度的施展,制定目标并建立规章制度,为计划的切实落实提供必要的保障。应当建立专门的“一专多能”型人才的管理部门,将部门优势做以有效发挥,使企业整体倾向于“一专多能”型人才,从而向企业员工提供有利的多技能学习的机会。当企业工作者实现了“一专多能”后,其岗位落实和薪资待遇都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并且有清晰的制度作为保障。对于拥有过硬的多技能工作者,企业应为其办理国家从业资格证书,将工作者的作用发挥到最大程度。

3.融合校内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提升就业质量

在实践教学的全部内容当中,认识实习、课程实习以及毕业实习是能够强化学生实践技能的关键步骤。然而,上述关键步骤一定要借助校外的力量和资源才能实现。正因如此,上述关键步骤成为了实践教学当中的弱化点。3因此,着重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健全实践教学的必要步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通常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首先,将学生派到实践基地进行参观、实习和就业。并利用对实践基地的考察和与实践基地进行联合研究等的手段,对学生的实习状况和社会需求状况加以及时的了解和掌握,从而实现对学生的实习和就业进行指导改进的效果。其次,利用对实践教学基地工作者授予可作资格的方式,强化实践教学基地工作者主动服务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意识。除此之外,对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学生定期开展培训讲座,并邀请实践教学基地的负责人员和国际贸易机构的专业化人才进行客讲。一方面,能够强化学生对业务实践的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能够实现对学生的就业指导,从而为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教学实训实践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秉承相互扶持的理念,在借助国际贸易企业(尤其是农产品国际贸易企业)的力量向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过程中,应当将企业的实际需求纳入考量。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由教师为其提供相应的策略措施;在企业的人员配备不足时,可以由学生为其提供相应的岗位帮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运营压力。通过上述做法,高等院校能够同企业形成稳固的信任度和长久的合作关系。强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对每个实践教学基地设置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并执行对实践教学基地的数据实时追踪机制。现实表明,利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引发的就业创新,能够有效地处理企业同学生之间信任度低的问题,并实现学生就业和企业用工的双重稳定。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10

一、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一)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H-O-S理论一直占据中心地位,但是“里昂惕夫之迷“的存在使之陷入了困境。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经坚持并继承了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认为贸易的真正来源在于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并非资源禀赋的差距。新李嘉图主义以一种比较动态的、长期均衡的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新李嘉图主义贸易理论把收入分配置于整个的突出位置,并贯穿分析的始终。

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与李嘉图理论不同主要在于:李嘉图是从各国生产的角度即从各国的生产特点不同和劳动效率的高低不同上来解释比较优势的差异;新李嘉图主义不仅从各国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且,同时强调要从各国分配领域、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动态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比较优势的不同。

新李嘉图主义的代表斯蒂德曼认为他的贸易理论是把分析的重点放在贸易与被生产的生产资料、利润、工资和经济增长的联系上,特别地,斯蒂德曼强调了收入分配在其理论中的突出作用。按照新李嘉图主义的价格决定方式,影响价格的因素主要是生产资料投入系数,劳动投入系数,分配率。由于一国生产某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是由生产技术、分配关系(表现为利润率、利息率和工资率)、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程度等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因此不同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的差异不仅表现在生产技术、生产条件、劳动效率等差异上,而且不同国家由于分配关系的不同也会导致产品的比较优势不同。而影响分配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影响是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程度。这样,处于不同经济增长阶段、处于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就自然不同。

2、克鲁格曼的贸易理论思想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以李嘉图以要素禀赋差异为基础的“比较优势”原理为代表,但是实际国际贸易中大量贸易是发生在同类产品内部,70年代末以来,保罗·克鲁格曼提出“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他在产业内贸易理论有关基本假设和结论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各种模型深入阐述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成功的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保罗·克鲁格曼的新贸易理论以成熟的垄断竞争模型(张伯伦垄断竞争)来分析规模经济以及产业内贸易。

克鲁格曼认为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式下的市场体系中,产业部门的扩张是通过厂商数目的增加(更大的规模经济)相结合而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国家都以其生产的产品供应世界需求,因而我们就得到了双向的产业内贸易,若各国拥有相同的要素禀赋,就不存在产业间贸易(各国生产等于本国消费量的竞争产品),而存在大量的产业内贸易。

张伯伦垄断竞争部门的更低单位成本的更多商品种类对每个工资收入者而言都是有利的,产业内贸易带来的社会净福利将抵消收入分配(要素价格)上的矛盾,从而使贸易自由化获得普遍支持。[2]

根据斯蒂格里兹的规模经济与多样化消费之间两难选择的模型,克鲁格曼建立了一个由规模经济而不是由要素禀赋或技术的模型,模型中假定规模经济内在于厂商,分析方法去分析规模报酬递增条件下的国际贸易,最终得出结论或要素禀赋差异的结果,相反,由于与劳动力增长和区域聚集类似的贸易效应,贸易可能仅仅是扩大市场和严密、有说服力的收益递增条件下的贸易模型是可以建立奠定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在贸易理论中的地位。

克鲁格曼又考察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与贸易型式的关系。竞争的经济被允许贸易时,即使它们有着相同的偏好并从贸易中得益。克鲁格曼又发表了《产业内专业化分工与得自贸易的利益》该理论模型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两个基本假定,使新贸易理论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二)新贸易政策理论的发展

贸易政策理论是较早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学理论之一。早在本世纪20年代末,作为“新重商主义”的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中就指出:“政府的机能不能不扩大,这从19世纪政治家来看,或从当代美国的理财家来看,恐怕要认为是对于个人主义之极大侵犯,然而我为之辩护,认为这是一切现实的办法,可以避免现行经济形态的全部毁灭。”[3]在国际贸易方面凯恩斯主张政府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利用贸易顺差保持国内充分就业。

本世纪70年代之后,新自由主义占据了经济理论的中心位置,主张政府应该对国际贸易进行适度的干预。作为其中的代表弗雷德曼认为:“自由市场的存在当然并不排除政府的需要,相反的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经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时常所做的是大大减少必须通过政治手段来决定的问题范围,从而缩小政府直接参与竞赛的程度。”[4]

1、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

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纷纷出现。DominickSalvatore在的《国际经济学》一书中列出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自动出口限制,技术、行政与其他法规限制、国际卡塔尔、倾销、进出口补贴等。[5]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保护论以及环境有限新贸易保护论。

1994年,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在《新贸易保护主义》一书中提出,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旨在通过减少国际贸易和对整个经济的重新定位及使其多样化,让它朝向地区或国家内生产的最大化方向发展,然后以周边地区作为依赖对象,并且只把全球贸易作为最后选择。”[6]其代表人物是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

他们认为在目前的世界环境中,自由贸易所带来的问题比其期望解决的问题多,鉴于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施新型的地区主义“自力更生应该成为国家内部以及一个地区的国家之间的一个共同目标,这样可以使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满足需要和提供服务,如果经济活动市委自力更生提供服务,那麽他们对国际贸易的依赖程度就会降低,经济增长会受到无情竞争的影响也会减少,当生产和就业必须一致为了满足地方需要而服务时,就应该重新将经济活动定位,使其摆脱出口导向的模式。”[7]

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为使地区经济发展,来实现贸易平衡和保护世界环境,这就需要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基本观点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进入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受到低增长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增加了大工业的保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进口,1993年发展中国家将近1/3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国家的配额制和其他非关税壁垒限制。

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主要表现在借保护世界环境之名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衰退的劣势产业,其主要论点是:由于人类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同时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2、国际贸易的内生性增长的新理论

长期以来,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的增长可以带动国内生产效率的提高。以哈伯勒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是新观念、新技术、新管理和其他技能的传播媒介,国际贸易可以充分利用没有开发的国内资源、刺激国内生产者提高效率,同时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贸易使劳动具有了经济规模性,因此国际贸易可以称为“经济增长的动力”。

为了从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角度进一步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正面作用,经济学家罗莫和卢卡斯提出了内生性增长理论,他们认为一国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国际贸易后,将长期取得加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效应,这主要因为国际贸易可以使该国加快技术引进、吸收、开发以及创新过程,扩大生产经济规模,减少价格扭曲提高资源利用率等[8]。

3、不完全市场竞争下的新贸易政策理论

不完全竞争的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类型决定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贸易形式,因此依据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状况来选择指定贸易政策可以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利益。80年代初以来,以布兰德、斯本色、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以“战略性贸易”为核心的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可变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政府干预的贸易政策只要使用得当能够使一国从相对自由贸易中获益。

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经济学家根据不同的市场结构,讨论各种贸易工具如关税、配额、进出口补贴和进出口税等,在各种市场结构下的运用结果,得出了不同市场结构下应该运用的最佳政策工具,与此同时,他们还指出在寡头市场结构下,贸易政策可能会使干预者获得有利的“战略效应”,并通过抽取和转移他人经济利润以及获得更大的外部经济来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9]新贸易理论对市场运行的优化、干预政策的制定等均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

(1)不同市场结构中贸易政策的制定

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将其研究领域集中以下两种市场结构中贸易政策的制定上:

①考虑战略互动作用对出口市场的影响。

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在假设一国市场上的国内公司具有市场力量,并同具有市场力量的国外公司竞争基础上,对政府施加的贸易政策如何影响公司行为以及市场运行结果进行探讨,这就是所谓“战略出口贸易政策”问题。对于战略出口贸易政策问题,他们根据80年代初提出的布兰德—斯本色模型,分析了寡占市场下厂商进入对贸易政策选择的影响和“一致性推测”的寡占行为,指出厂商进入的可能性进一步削弱了出口补贴促进进出口的作用,更多地加强了出口税收鼓励进出口的作用,同时“一致性推测”这种寡占行为对于自由贸易是最佳的。

②探讨国内市场上战略互动的影响。

他们在假设具有市场力量的国内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基础上,探讨政府政策的作用,这就是所谓“战略出口贸易政策”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克鲁格曼首先经过对外部经济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进行重新定位之后,提出了建立在外部经济基础上的“出口促进型进口保护理论”,即将外部的规模经济作为独立的幼稚产业加以保护。另一方面,克鲁格曼建立了一个存在规模经济和寡头垄断市场下,以贸易保护促进出口的模型。

通过这一模型可以看出,国内公司的边际成本与国外公司的边际成本成负相关,通过关税保护可以提高国外公司的成本。克鲁格曼还把研究与开发、学习效应与国内公司的边际成本联系起来,认为贸易保护会导致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的提高,使得外部经济效益提高。[10]

(2)贸易政策工具的选择

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在对不同市场结构下的贸易政策工具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现有的不完全竞争的模型下,有关最佳贸易政策工具的选择方式:在国内外的市场结构均为完全竞争情况下,自由贸易政策是最优的,但是当一国商品的进口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程度的优势时,关税可以改善贸易条件并提高福利;在国内外市场结构均为垄断竞争的情况下,贸易形式表现为规模经济与产品差异的行业内贸易,这时对差异产品征收最佳关税可以改善贸易条件和提高福利;在国内市场是完全竞争但国外市场是垄断情况下,可以通过将国外企业的超额利润抽取一部分作为关税;在国内市场是垄断但国外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则可依据国内产业发展情况,采取关税或配额政策;在国内外市场都处于垄断时,可以依据不同的贸易模型如古诺双头垄断模型等制定不同的政策。

保罗·克鲁格曼则认为如果某个国家的政府能够设法保证占领本个某一市场的企业是本国企业而非他国企业,就能以牺牲他国的产业为代价,确保本国企业在这一产业领域内的发展,也能够提高本国的国民收入与福利。他与詹姆斯·布兰德合作发展了国际双头垄断模型,在这一模型的基础之上,他假设有一个本国厂商和国外厂商,在国内外市场中进行竞争,在本国开始征收进口关税的情况之下,外国厂商在国内市场的交货成本上升,其边际成本上升,本国厂商产量上升,边际成本下降,这将最终导致在国内外两个市场中,本国厂商的销售量上升,外国厂商销售量下降,本国厂商不仅加强了在国内市场上的优势,也加强了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从而将在出口市场中获利。[11]克鲁格曼因此认为政府可以实行对每个产业加以保护的政策,直到该产业成本下降到具有在世界市场上的优势为止。

二、国际金融理论和政策

1997年发生在东亚地区并波及到整个世界的金融危机,推动国际经济学界对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国家货币政策、国际资本流动、汇率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和政策理论有国际金融安全、克鲁格曼的货币汇率理论、国际货币一体化等。

(一)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负面影响

世界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趋势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出一个重要特征,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分工的发展,经济国际化对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出了客观要求。随着电讯技术的普及和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跨国银行空前的海外扩张,国际银行业竞争加剧发达国家积极开拓、控制新兴市场等等,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迅速。此外,各国金融管制不断放松,国际投机活动的加剧,以及为逃避各国政府种种限制以取得自由化的举措国际金融一体化趋势经过80年代的发展,到了90年代已形成了国际金融一体化一个高潮,对促进世界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般认为,世界经济一体化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出了国界,使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进而形成世界范围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机整体。或者说,是指世界各国均参与全面的经济合作并到任何一国或经济领域的变动均会引起世界经济整体动状态。世界金融一体化是指各国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政策等方面互相依赖、影响而产生的逐步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趋势。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表现是:各国金融政策倾向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重点是离岸金融市场与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证券投资国际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国际化,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最突出的表现,它包括货币兑换自由、资本在行业间转移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体系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国际经济学论文例11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双语教学。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 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教育市场,优化配置本国的教育资源和要素,抢占世界高等教育的制高点,培养出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高素质的人才。可见,教育国际化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教育国际化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的质量。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宣言》所指出:“国际化是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有机部分”。 安徽财经大学也十分重视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并已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回国从事教学工作、外派师资接受培训、与国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进行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等。然而和高等教育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相比,在教育水平和教学效果上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二)双语教学的界定。 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我们认为双语教学是特指在专业学科教学过程中,采用外语(英语)作为教学语言开展和组织教学的活动。双语教学应包括以下要素: 1 . 采用原版教材。授课教师应了解国外相关专业的教材使用情况。由于不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技术等宏观环境方面存在差异,原版的教材可能存在部分章节不适用的情况,但这并不影响教学活动的组织。授课教师可同时指定多本参考教材。 2 . 使用外语授课或课堂讲授以外语为主。如果只是使用原版教材,而还用汉语授课,笔者认为这不是双语教学。教师必须使用英语完成备课、多媒体幻灯片、课堂讲授、课堂活动组织才是我们所说的双语教学。在讲授过程中,必须坚持使用外语。笔者认为,对一些术语的表述可以适当使用汉语,但使用中文讲授的时间不宜超过总授课时间的2 0 % 。 3 . 学生考试形式的设计和成绩的评估。双语教学课程的考试形式可以根据课程需要灵活设计,采取英语口语面试和英文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的实践。

(一)双语教学课程教材的选用。 在教材的选用上,我们一直都选用国外优秀的原版教学用书。如《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固定教材Dominick.Salvatore 的《International Economics》以及《国际市场营销》课程的固定教材Warren J. Keegan编写的《Global Marketing Management》。我们选择这些教材的理由是:首先,教材的语言表达比较规范、简单,用词准确;其次,教材同经济学科核心课程中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内容联系比较密切;第三,相比较而言,教材的内容更具有客观性,作者能从学术的角度去研究、探讨和解释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理论与政策,“大国主义”的思想较少;第四,教材和我国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的国际经济学课程内容十分相似,可形成较好的接轨事态。当然,国外教材有它的长处,也有它的短处。如在一些内容上说明得过于详细。因此,在备课的过程中,因此,教学中我们对教学内容进行了有效的选择,抓住主要的内容,对于那些与国内教材重复的教学内容、章节和报道等一律删除,或让学生自行阅读。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设置。 各高校大学英语一般开两年,到了大学三年级 ,相当一部分学生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还有一些学生达到了大学英语六级的水平,学生普遍已有了较好的英语基础,这时采用双语教学对学生来说困难相对要小些,可避免学生一开始就产生畏难情绪。另外,在大学三年级上学期开始连续、合理地部署和安排双语教学,可延续英语学习,使英语学习四年不间断,对学生的英语学习可起到一定的促进和提高作用,而且可在基础英语学习之后,将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转移到自己的专业上来。因此,我们把双语教学的时间安排在大学三年级,并选择合适的专业课程连续安排双语教学。目前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已经开设了国际经济学(英)、国际贸易(英)、国际市场营销(英)、电子商务概论(英)、特许经营(英)、国际商法(英)等六门双语教学课程。

(三)双语教学课堂实践。 1. 双语教学方法的使用。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主要采用了英语沉浸式教学法(Englishimmersion)和参与法(Participation method)。所谓沉浸法就是完全使用英语授课,教师用简单浅显的语言进行教学,使学生能顺利的掌握英语,掌握教学的内容和其它知识。当然,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经济术语,教师用汉语给出其准确的含义,以使学生对术语和定义有准确的理解,但是汉语解释十分有限。 所谓参与法就是在教学中首先提供一些分析问题的必要条件,通过引导和启发,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让学生利用已经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西方经济学等基础知识,自己分析、讨论,找出问题的答案。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扮演主要角色,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学生讨论、引导学生思维,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使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容易,掌握也比较牢固。比如在讲解国际贸易理论中的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时,我们就让学生按照这样的思路进行:要素丰裕的国家——要素价格较低——具有生产和出口密集使用该要素产品的优势——出口增加——要素使用增加——要素相对价格上升——要素价格均等,然后配以图形予以解释。这样,学生积极参与,发言踊跃。

2. 多媒体在双语教学中的应用。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双语教学过程中,我们还充分利用现有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制作了丰富多彩的教学课件。课件由任课教师自行设计制作,教学课件采用全英语,这有利于进行沉浸式教学,给学生制造全英语环境。同时,用英语制作课件可以避免因教师对个别单词发音不准带来的不利影响,上课时我们逐条、有时甚至是逐词显示讲授的内容,让学生看起来更加容易方便,重点更加突出,让学生在课件的帮助下理解的更容易、更深刻、更全面。另外,采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节省了板书所花费的时间,从而可改善教学进度。多媒体课件可集声音、动画、文字、图像为一体,因此在讲课时,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双语教学的考核方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双语教学过程中,我们灵活运用多种考试形式。为适应高校素质教育的发展,我们努力改革当前高校中以百分制闭卷考试一统天下的局面,灵活运用笔试、口试、闭卷、开卷等考核方式,以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我们增加了双语教学课程考试中的口试比重,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学生平时在课堂上的发言次数、质量和水平也都可被计入考试成绩,以此来鼓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水平及知识掌握程度。双语教学的成绩评定注重平时考核,使成绩构成多元化,力争改变“一次性闭卷考试”的局面,加强对学生的平时考核,避免“一考定成败”。我们注重平时考试,并不是频繁增加考试次数,而是由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灵活运用提问、讨论、作业、小测验等方式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并通过测验获取 教学信息,指导教学更好地开展。对于学生成绩的评定,结合课程总结性考试与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价,并逐步加大平时考核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同时对采用双语教学课程的学习成绩予以注明,从而给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提供较好的条件。 三、加强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的建议。

(一)制定长期的双语教学规划。 开展双语教学是一项持续工作,必须有全面长期的规划,体现在教学中就是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整。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要适应W T O 要求,加快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有国际交往能力、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际贸易人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具有专业性强和实践要求标准高的特点,在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上应采用同国际相关专业(国际商务)接轨的教学计划。在课程体系设计方面,在现有的双语课程基础上,考虑增加一批适应于全球化的专业课程,使用双语教学。并且要特别注意这些双语课程之间的层次衔接,形成合理的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课程体系。在课时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原版教材的特点,安排足够的学时,以保证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二)加大双语教学师资培养力度。 双语教学的任课教师不仅要掌握一定的授课技巧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更重要的是还需要较好的英语水平。然而,在高校的双语教学实践中,能流利自如地使用英语进行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比较缺乏。一方面,外语教师的专业知识不足;另一方面,专业课教师知识丰富,但英语功底不深。或者部分专业课教师的英语水平比较高,阅读文献与看专业杂志的能力较强,但口语和写作能力较差,进行课堂教学困难仍然很大。因此,培养既能熟练使用英语,又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是提高双语教学水平的关键。 双语教学师资的培养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两种途径。 一是自己培养。对于英语基础较好的教师,可以采取短期集中培训的方法,也还可以选送一些教师到外语院校进行进修,由外国教师任教,采取封闭式的训练,使他们的英语水平在短期内有较大的提高。另一种方法就是引进双语教学人才。学校可以采取特殊政策引进国外人员归国进行教学工作,或者聘请其它外籍教师(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教学工作。

(三)传统和现代教学方法相结合。 双语教学对于教师和学生都是一个挑战。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演示教学内容,就可以节省板书的时间,从而提高教学的效率。同时,教师也应努力把平常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所总结与积累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小论文竞赛、课堂小组辩论等方法有机地结合双语教学中,使学生真正感受到它所具有的纯汉语教学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使它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成长。另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把与实际结合比较密切的专业课程直接开到实习基地,同时也可以邀请一些国外的专家或专业化人士到学校,进行学术讲座等活动,使学生体会到既懂英语又懂专业的优越性和紧迫性,激发他们学习双语教学课程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