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SCI发表 学术 出书

首页 > 公文范文 > 公共管理下食品安全监管策略

公共管理下食品安全监管策略

时间:2022-11-10 11:25:34 关键词:公共管理 食品 安全监管

摘要: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不足。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众参与度越来越高,诸多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自媒体账号最先曝光,但部分媒体为了赚取流量在曝光之前不做调查,甚至故意伪造谣言来博取眼球,报道失实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合规企业带来无妄之灾。

公共管理下食品安全监管策略

食品安全事关国民身体健康与社会长治久安,一直以来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监管兼具社会性和公共性,单独依靠市场或政府都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因此,通过公共管理有效监管食品安全成为正确探索方向。由冯朝睿编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社会共治:迈向整体性治理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研究》一书,基于整体性治理、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理论,通过梳理我国不同时期食品安全监管路径,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果和问题,总结出走向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的策略和保障。《社会共治:迈向整体性治理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研究》全书共包括八个章节。第一章介绍本书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第二章以时间为线索,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历史沿革与路径。第三章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第四章介绍国内外食品监管的成功模式。第五章至第七章介绍整体性治理视域下当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要点、策略及保障措施。第八章是本书的总结以及作者的展望。

本书聚焦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基于目前实施的以食品安全分段式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从整体性治理视域下的源头治理、功能化分散治理、利益关系监管三个层面解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提出多元主体参与的多渠道解决方案。公共管理是针对政府管理缺陷而诞生的一种管理模式,一方面强调公权力必须积极履行职能,另一方面强调社会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旨在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公权力运用的科学化。在公共管理视域下开展多元主体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能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频率,促进食品行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目前,社会共治模式已经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取代了以监管权为核心的中心主义食品安全治理模式,但当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并未达成理想状态,具体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企业缺乏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大部分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都是由于企业缺乏管理所致。部分企业管理者为了降低成本、获得更多利润,使用低质量原材料、不注意卫生管理,或为了给食品增鲜提味,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食品质量不合格,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造成社会恐慌。此外,部分企业经营理念老旧,缺乏监管意识,未能严格把关食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一旦食品安全性出现问题,企业无法第一时间调查清楚具体出错的环节,追责困难,导致管理效率低下。

其二,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不足。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众参与度越来越高,诸多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自媒体账号最先曝光,但部分媒体为了赚取流量在曝光之前不做调查,甚至故意伪造谣言来博取眼球,报道失实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合规企业带来无妄之灾。同时由于媒体从业人员欠缺相关知识储备,报道内容多为刺激读者情绪的煽动性言语,缺乏专业性分析和指导,对食品安全监管造成负面影响。从消费者角度来说,购买到低质量食品,大部分人依旧选择自认倒霉,普遍缺乏积极维权意识。

其三,政府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国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划分存在交叉情况,部分监管范围重叠,导致出现问题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不愿担责。同时部门之间的协同程度较低,配合效率差,难以共同合作解决问题。此外,由于缺乏相关经验和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不同部门针对食品监管缺乏统一标准,加之日常缺乏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制约着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结合本书可知,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共管理视域下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从而形成高效的社会共治格局,针对前文所述的目前社会共治中存在的问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善。

其一,政府应主导搭建多元主体的监管平台。目前,几乎所有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社交媒体平台开始发酵,引起官媒重视后,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进行相应处置或澄清。对此,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需要充分借助互联网高效性、实时性等优势,政府应搭建网络监管平台,打通举报渠道,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权威信息。同时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可构建相应奖惩机制,一旦确定举报人反应的问题属实,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并严厉惩处违规企业。

其二,政府应严格要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政府要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素养的高水平人才,或鼓励第三方监管机构参与食品监管工作。同时要督促食品企业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职人员严格把控生产加工环节,同时不定期抽查企业是否定期消毒食品储存、加工和冷藏等设备。重视抽样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监督企业销毁质量不合格的食品。此外,增加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违法成本,形成对其他企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其三,政府应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协同治理合力,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地方实际的统一标准,明确权责关系,确保出现问题能追责到部门与个人。同时定期培训与考核相关工作人员,保障其能胜任监管工作。对企业可实施红黑名单管理,把在多次抽测中表现良好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减少检查频次并发表公示进行表扬;把管理混乱、生产环境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观察。受制于多方面现实因素,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尚未进入高水平发展阶段,但也不宜操之过急。多元主体治理模式的构建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若盲目推进可能会削弱监管部门监管权力,导致治理缺位。同时缺乏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也会引起治理混乱。《社会共治:迈向整体性治理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研究》一书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平稳有序地走向社会共治模式提供了专业指导,值得广泛阅读。

作者:王志瑞 陈永霞 杨莼莼 李国栋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