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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教学法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1-26 21:57:41

模拟教学法论文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1

1.“模拟公司”起源于50年代的德国,是指人为创造的经济活动仿真模拟环境,作为经济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场所和组织形式。学生在其中可经历全部业务操作过程,了解和弄清其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而又不必承担任何经济活动风险。根据产品和服务项目的不同定位,学生在此可以进行营销、财务、金融、贸易、储运、税务、海关、保险、证券等业务过程的模拟活动。模拟时,除货物是虚拟的并且不发生实移外,其它如票据、账册、操作方式、核算办法等均按照现实经济活动中通行的做法设计和运作。由此可见,“模拟公司”也可理解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

80年代后期,“模拟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4月,世界30个国家建立并且在数据库中可以查到其信息的“模拟公司”有2775个(详见下表)。此外,一些国家还建立了“模拟公司”协调中心,负责本国“模拟公司”之间的业务交往和人员培训,及从事国际商务和交流协调活动。为促进各国“模拟公司”之间的交往,1993年11月,欧共体和德国北威州政府支助建立了“欧洲模拟公司”网络,现已发展成为国际性组织??“EUROPEN”协会。德、法、英、奥地利等12个欧洲国家为正式成员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不久也将成为正式会员,亚洲、南美的一些国家也在积极申请入会。该协会还组织一年一度的“模拟公司国际博览会”,为促进世界范围内“模拟公司”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学习做出了贡献。

2.近年来,我国的一些职业学校在经济类专业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相继建立了财会模拟实验室、商务模拟办公室等。从1994年起,上海、北京、浙江、山东、辽宁、河南、内蒙等地的一些学校,在丹麦和德国专家的帮助下,引入了“模拟公司”这一实践教学的新形式。国家内贸总局和教育部通过开展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实践证明,“模拟公司”能够有效地解决职业学校经济类专业实践教学的难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增长相关知识。“模拟公司”这一概念正在逐步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同时也引起了有关部门和教学机构的重视。

二、“模拟公司”的教育哲学与理论基础

“模拟公司”的雏型诞生于50年代,但何以在80年代后期迅猛发展起来呢?众所周知,任何一种教学形式和方法都是特定教育哲学思想与观念的体现。而“模拟公司”正是行为导向教育哲学思想的具体体现。

1.80年代以来,“行为导向”一词频频出现在职教文献,特别是欧美职教教学论著作中,一时成为追求和提高职教教学质量、改革教学的代名词。它与其说是一种概念,毋宁说是一种新的职教教学理论更为确切。德国职教专家T?特拉姆对其作了的明确界定:“行为导向……是一种指导思想,培养学习者具备自我判断能力,懂行和负责的行为。它可视为主体得以持续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说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在实践活动中得以展现。”在教学中,行为导向意味着:知识的传授和应用取决于学习目标、内容、方法和媒体等因素的重组,即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实质上创造出教与学和师生互动的社会交往的仿真情境,把教与学的过程视为一种社会的交往情境,从而产生一种行为理论的假设。“模拟公司”的建立正是为了创造有助于师生互动,特别是学生主动参加学习的情境。在这种情境中,他们通过反复练习,进而会预期形成自然的、符合现实经济活动要求的行为方式、智力活动方式和职业行为能力,即在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个性方面得到发展。

2.行为导向的教育思想,主要源于人们对现实及未来社会对职业人才新要求的思考以及对教育和学习概念的重新认识。过去,对学习过程最传统的认识是:动机、接受、理解、记忆。而今人们无论对“教育”还是对”学习”都有了新的认识,更强调“交流”的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1997年版)对“教育”进行了重新定义,将“教育是有组织地和持续不断地传授知识的工作”改为“教育被认为是导致学习的、有组织的及持续的交流。”在此,学习是指个人在行为、信息、知识、理解力、态度、价值观或技能方面的任何进步与提高。“交流”是涉及两个或更多人之间的信息(包括消息、思想、知识、策略等)转移关系。

柏林工大的教育专家杜霖先生形象地把学习比作“呼吸”的过程,强调学习者不仅要“吸进”还要“呼出”。他指出:“学习的核心是‘呼吸’,伴随着思考和分析,把记忆的东西进行融合、转化成实际问题和任务,然后去解决问题。完整的学习过程至少应该包括思考、记忆、表达、传递以及行动。‘呼吸’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实践,通常技术类专业的学生可在一体化教室、实验室、工厂、车间等实际操作环境中进行“手脑并用”的学习,而在现实社会中很难找到适合经济类专业学生这样的学习场所。因为在竞争十分激烈的社会条件下,员工的任何失误都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和社会损失;企业、学校乃至学习者本人都畏惧此类情况的发生。建立“模拟公司”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方式。

3.“模拟公司”的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模拟公司”运作的基本方式是在“工作岗位”上的学习,采用的正是行为导向教学常用的几种方法:模拟教学法、项目教学法、引导文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表演和角色扮演教学法,等等。

上述教学法的共同特点有三个:一是以学生为中心、自主性学习为主;二是学生参加教学全过程:收集信息、制定计划、作出决策、实施计划、反馈控制、评估成果;三是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咨询者和伙伴。

教学组织形式采取自我控制的独立作业、小组制定计划独立作业以及小组作业等多种形式,具体采用哪种形式要视培训目的、学生已有的经验和学习任务的不同而变换。例如,要突出学生社会能力的培养,则要求较多地采用小组作业形式,这样可使学生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使他们学会如何与他人打交道、如何合作、如何解决矛盾,等等。

4.“模拟公司”的教学环境。从60、70年代开始的教学环境研究以确凿的事实证明,教学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心理环境、社会环境和劳动现场等环境,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模拟公司”就是从改善教学环境入手,来达到其教学目的的。

建立“模拟公司”首先要考虑环境布置问题,应尽可能使学生感到真实。“模拟食品公司”摆放有相应的食品样品;“模拟旅行社”的办公室挂有地图、招贴画……例如,加拿大的许多“模拟公司”就建在正式的办公大楼里,学员培训时,就像楼里其它公司的职员在这里上班一样。学员之间谈话时,常讲“我们公司”如何如何,多采用实际商务活动中惯用的称谓“您”,甚至着装也模仿现实生活中的商人……这种心理和行为等方面的适应性对于学员从学习场所向劳动现场过渡是大有裨益的。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2

1.2统计学方法应用SPSS15.0软件进行t检验。

2结果

2.1两组考试成绩比较

2.2两组对各自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的评价(见表2)

3讨论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3

2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调动积极性

针对《模拟电子技术基础》不同章节的不同内容,在教学过程中,通常会选用以下几种教学方式:①多种方式的问答。问答法主要是根据学生已掌握的知识或者是实践经验,有目的性的引导提问,提出问题让学生讨论作答,有的则是为了抛砖引玉带出之后的新课程,不回答,同时根据教学进度适时的进行相关知识点的补充。②诱发求知欲,进行实体演示,演示教学是我们在教学工程中运用教学用具或者做相应的示范性试验等方式,将学生引入角色,使学生通过近距离的观摩实践将所习得的知识加深理解的一种方式,还能让学生体会到理论与实际更为贴近。③不断地练习,进行章节测验。④运用类比法教学。我们在日常的教学是将内容相近的知识点同时进行讲解,这可以培养学生的举一反三能力,同时也提高了教学质量及学习效率。⑤不断总结,巩固知识。每一章授课完毕后,要对此章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总结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思考过程,这对知识的梳理与加工有很好的效果。⑥提升教师的个人魅力使得学生信任、尊重老师,这对于教师的教学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个人的良好人品与修养,会得到人们的欣赏与向往,作为育人者,教师应该更为注重个人素养及人格魅力,只有拥有了渊博的才识,具备极强的综合处理事务能力,通过努力不断完善自己的行为品质。学高为师,道高为范。在学生们眼中会起到放大的效果,教师的优缺点都会被放大。⑦讲解二极管的整流功能时,就和学生说,大家听说过“整容”吧,整流和整容是一个道理。这样的话,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⑧在教授新课时,避免一次讲的太多,讲一点,练习一到两节复习巩固,千万不要讲的太多,避免学生害怕学习该门课程。

3注重实验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

模拟电路实践教学可分为以下三个部分,基础实验、提高实验与职业技能,电工电子基础试验中心拥有创新实验室,可以让学生综合全面的掌握电工电子的综合技术,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具体在实验的内容教学中,增强综合性、设计性、开放性试验比例。充分利用实验教学对枯燥无趣的理论教学进行补充,将抽象难懂的内容利用实验课中的器具实验用品进行模仿验证,加深学生对知识的吸收与理解。引发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及兴趣。模拟电路实践课可以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实验课目,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的知识积累,来选择安排实验学习。例如,放大器的Q点和动态特性的图解法是非常抽象的教学内容,经过相关程序的仿真,学生可以直观地观察到电路设置Q点的必要性,动态参数的变化规律,直流负载线与交流负载线的不同之处。根据黑龙江大学电工电子基础实验中心为不同专业安排的1周~2周的模拟电路实训,设计培训、制作电路与电源,一阶滤波器电路,基本共射放大电路,学生首先进行理论设计及计算,然后利用计算机的相关软件进行仿真,最后到动手操作、调试、焊接、制作。整个过程提高了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并同时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总结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与其他科目有所不同,它不但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还要学会财务分析电子电路。首先,要让学生可以更快的适应模拟电子技术的学习。在教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提升他们的自学能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在听课前先预习的习惯,然后在课前自学过程中将教材的重点、难点、惑点等都找出来。其次,督促要求学生做好随堂笔记。指导学生如何做好笔记,使其更好地掌握知识。笔记重点记录教师讲课的,主题、重点、难点、概念,关键词,对难点进行重点标注,以方便课后的复习。督促学生复习可以防止遗忘。课后学生自主的温习课程及笔记,可以将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同时加深理解。

5教学应有侧重点,以应用为目的

高职要重点着手于理论知识的应用及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因此,教学内容上要彰显高职教育的特点,主动适应社会需要,侧重于应用性、针对性。将知识与能力相互结合,重点培养学生的工程应用能力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基础理论的的初衷是对其的灵活运用,以必须、够用为度,以掌握概念、强化应用为侧重点。目前电子技术基础具有很浅的实用性,其技术更新的速度是无法想象的。因此授课时不可再生搬硬套之前的教学方式:首先讲解元器件的原理、特征、性能,然后对其进行分析对内部结构进行讲解,再举例说明它的具体应用。曾经对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偏重于细节,忽略了整体概念的讲解,这对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起到了副作用。因此授课时应有所侧重,重点讲解新思想、方法及应用,重点讲解所谓粗线条分析。需要与实际电路相结合,使学生对电路的应用更加了解。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4

(一)依据教学需要精选实践案例的原则。实践案例五花八门,教师需要依据教学内容选取典型性案例。案例的选取应遵循一致性、新颖性、贴近性的要求。具体而言,案例的选择要符合教学目标,与授课内容一致,最能体现理论知识的运用;注意选取当前生活中发生的具有研究价值的新发生案例;尽量选择与学生生活、学习相近的案例来探讨。如2006年的许霆盗窃案即是典型的刑事诉讼实践案例。案件的发生源于生活中的一次ATM机提款意外,贴近现实生活;案件发生在广州,许霆抓获于陕西,与管辖知识密切相关;案件历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许霆上诉上述,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裁定案件“发回重审”等程序,不仅引起法学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更是充分体现了关于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知识点。

(二)注重实践、知行合一原则。任何教学模式的施行都始于“知”,“知”是“行”的前提,“行”是“知”的目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以讲授法学基本原理作为“知”的方法,以诉讼实践案例教学作为“行”的一种方法。刑事诉讼法学作为程序法,法条规定的诉讼环节具体明确。刑事诉讼授课中,先让学生了解法条规定,再理解相关理论知识,进而利用所学诉讼程序知识,分析讨论问题,最后锻炼学生自主解决问题能力。注重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通过实践案例寻求刑事诉讼法学“知”与“行”的有机结合。

(三)注重教师的引导作用原则。诉讼案例跟踪模拟教学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方法,教师的引导作用不可忽视。课堂授课教师不再是传统教学中知识“满堂灌”的主讲者,而是学生参与课堂,自主学习的组织引导者。理论知识的讲授循序渐进,引导学生将理论运用于实践问题的分析,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注重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原则。目前刑事诉讼教学中最常用的方式仍是课堂讲授,根据教学大纲,将重点和难点知识系统化,灌输给学生,学生被动的接受课堂知识。教学活动的有效性,除了课程本身的特点外,与教师的知识储备及传授能力有关,但不容忽视的关键还在于教学方式及学生的学习意愿和投入程度。传统教学方式具有学生被动接受、教师灌输讲授、课堂以教师理论讲授为主,课堂气氛呈现静态、学生兴趣小的特点。因此,教师要注重引导学生独立思考,鼓励学生各抒己见,甚至反驳、质疑或者辩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将学生的学习成功地由被动接受式学习转为主动求索式学习。诉讼实践案例教学以学生主动参与思考、教师引导为主,课堂活跃、实务探讨学生兴趣浓厚为特点。学生不再是教学的附属者,而是成为教学的主体。

二、刑事诉讼法案例跟踪模拟教学的施行方式

刑事诉讼实践案例跟踪模拟教学是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培养实践应用能力的有效方法。采用何种方式实施是其有效性的关键。实验心理学家赤瑞特拉关于人类获取信息的来源的心理实验表明:外界信息的获取=视觉83%+听觉11%+嗅觉3%+触觉2%+味觉1%。也就是说,通过诉讼实践案例掌握及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知识,要充分运用需求视觉和听觉能力的PPT多媒体、法庭模拟、课堂讨论等方式进行教学。

(一)PPT多媒体案例教学方式。PPT多媒体课件以其形象、生动、直观的特点,使展示给学生的教学内容易于理解和接受。刑事实践热点案件由于其关注度高,案件相关图片、视频、观点争议、案件最新进展等资料多而新,为案例的PPT课件制作提供了便利条件。PPT课件再辅以视听、录像资料,利用多媒体教室展示,大大增加了案例的生动性和实践性。以讲授刑事诉讼中死刑复核程序章节为例,先讲授死刑复核程序的相关知识点,再借助PPT课件介绍药家鑫的情况,最后由学生结合所学内容和案例发表法律意见,明确我国死刑复核权的行使主体、所需资料、程序步骤等知识点,此种形象直观的电教化案例教学其说服力、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与此同时,引导学生养成关注实践案例的习惯,养成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的习惯。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5

2、模拟公司教学的组织实施

模拟公司教学把学生视为主体,教师的角色是导演,是组织者和协助者,这对专业教师要求很高,不但要熟悉企业运营过程,还要具有跨专业的知识,如会计和财务管理、金融、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社保、就业指导等多个学科的知识,这才能组织和驾驭课程的教学过程。开展模拟公司教学首先要组织学生成立多家模拟公司,公司成员4-8人,在理实一体化综合实训环境中,展开企业化管理运作仿真。教师按工作过程导向的学习领域课程建设思路,综合一系列学习情境,以灵活设置的项目或者项目模块为学习任务,围绕一个完整项目的实施来推进学习过程,还可安排PK环节激发公司之间的竞争。项目或来自教师设计的模拟项目,或是教师承接到的真实项目,如学院自身需要的一些开发和测试项目,或由校企合作方式寻求到的真实项目。教学中应注意把专业能力和关键能力融合起来同步培养,运用头脑风暴、角色扮演和项目管理法等办法激励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以项目绩效和综合素质评价为课程考核依据,考核的结果反映学生职业道德及职业行动能力水平。为保证学生具备承担项目的基本能力,教师要向所有学生完整介绍课程和项目的意义、作用、内容、步骤和课堂规则,使学生清楚如何着手。需要有充分的项目教学准备。尤其注意培养公司核心成员,让他们引导公司的管理、项目的完成、成员的学习辅导等。因此核心成员要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相当的责任感,才能起到骨干作用。

一个完整项目的教学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不同课程可以灵活掌握:1、创建真实场景模拟,激发学生课堂参与的兴趣;2、自主或合作探究,讨论和引导学生发现知识和技能的规律;3、项目实施,以行动促进知识的掌握和巩固;4、检查实施,梳理知识和技能的脉络,归纳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学习效果。这四个推进阶段的活动目的是连贯的。第一阶段:明确项目任务。项目来自客户的实际需要,通过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确立项目的任务和目标;第二阶段:制定项目计划。根据项目任务制定相应的项目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项目,可以引入项目投标环节促进竞争,提高计划的完成质量。教师将课程的知识点在不同项目阶段体现,综合成完整的项目;第三阶段:实施项目计划。学生为公司主体,自主决策,随时通报完成进度,教师引领学生进入角色,适时评点和指导,体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在讨论中发现和分析解决问题,教会学生“讨论出创意,合作成双赢”。借鉴ISAS项目化评价考核模式,项目的每一阶段结束后以公司为单位进行总结汇报、演示成果、答辩,营造健康竞争的气氛,师生交流共同改进;第四阶段:考核评价。整个项目结束后评价成绩,主要从项目的计划、过程、团队协作和盈利水平进行考核,重点是过程的考核。评价公司绩效以及个人职业能力,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知识掌握程度,对优秀者进行激励,并反省教学。目的是让学生在过程中了解到要学什么和怎么学,以最小的成本体会到成功和失败,积累工作经验。

3、一个项目的教学设计

在计算机网络专业的“局域网组建与维护”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模拟公司教学法,设置的项目“有安全要求的网络互通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来自真实的校园网建设需求。

3.1教学准备

经过两个月左右的前期学习,学生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而且学生已具备基本的“组网建网”能力。经过观察,选择部分能力较强的学生作为骨干,在教学开始前一周左右集中强化培训各知识点,并进行考核。他们将作为各个模拟公司的总经理等核心成员。

3.2教学形式

以模拟公司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合理的角色分配,模拟“有安全要求的网络互通工程的设计与实施”项目竞争场景,通过网络设计、项目陈述及答辩、项目模拟实施和评价,进行公开公平的竞争以决出最后的胜利者。在理实一体化实训室中进行,四节课连排。

3.3教学目标

根据项目教学理论并结合学生的已有知识和认知水平,设定了教学目标。重点培养学生今后从事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主管岗位或者网络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岗位的关键能力,属于专业方向的中高级层次。专业能力目标:学生能综合运用地址划分、划分VLAN、三层交换机的SVI虚拟交换接口设置以及标准访问控制列表等纯技术方法的综合运用的专业能力。强调主动探索新知识、新技术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关键能力目标:学生能合理组织好自己的公司,分配好各自的角色,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按照客户的需求详细分析并设计出新网络,并能进行现场实施,展示公司的竞争力。强调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的能力。

3.4教学过程设计

四节课连排的教学过程,设计分为五步,步骤如下:第一步:教师陈述项目流程,项目信息,公司获取项目任务,计划用时10分钟;第二步:公司内部讨论,了解用户需求、分析需求、设计方案,编制项目设计书、拓扑图、预算,计划用时90分钟;第三步:项目公开竞争,各公司进行项目陈述及答辩,计划用时45分钟;第四步:实施项目,具体分工到人、填写项目工作记录,计划用时25分钟;第五步:教师总结,评价学生综合能力,计划用时10分钟。

4、模拟公司教学法的作用

采用模拟公司教学法,学生模拟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行动能力,促进就业适应性。包括:自我管理能力、责任感和主动性、交流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领悟和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信息检索和传递的能力、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体验竞争和创业氛围等等。部分学生也初步培养了管理和领导能力。另一方面,模拟公司教学促使教师了解学生的特点和差异,分析学生的特长,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合理分工,做到因材施教,既利于教也利于学。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6

按照上述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能力:第一,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第二,熟悉司法审判技能,完成法律职业角色的扮演;第三,分析总结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进行研究。这些能力的培养绝不能靠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准备一蹴而就,而是要将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能力的培养进行“前伸”,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本科教育培养过程中,与日常教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案、课程论文、学年论文、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法律援助等等)相协调,并融入其中。我院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增设模拟法庭演示考核的实践环节的改革模式,就是希望通过模拟法庭这种跨越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方式,检验学生是否具备了实用型法律人才的素质。按照这一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不仅对学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且作为考核的教师来说也是一个挑战,教师需要协助学生依次解决以下这些问题。第一,如何选取典型案例。社会纠纷层出不穷,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不断涌现,然而何种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设计和再创造,适合学生编写各种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值得考量。第二,如何避免模拟法庭设计及毕业论文流于形式。尽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在模拟法庭的特定情境中,身临其境地进行演示,但个别学生草率应付的情况很难避免,如何要求学生提高认识,并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第三,如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创新。创新是学术的价值和生命所系。学生的认知水平所限,学生独立思考的空间有限,如何通过教师有限时间的指导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为此,笔者将以本人承担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程为视角,来具体探讨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培养法学本科生撰写论文的能力。

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中,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角,承担了某一特定身份的法律职业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责任,需要将其掌握的法学理论知识综合运用于具体案件中。这一教学方法有利于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实践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培养。以本人承担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而言,其教学内容主要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步骤和方法,具有内容琐碎复杂、实践性强的特点。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必须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通过学生亲临其境地参加法庭审判过程,感受诉讼的环节及规则,远比教师在课堂中的单纯讲授要生动得多、形象得多。

第一阶段,让学生熟练掌握民事审判的法律法规及基本程序步骤;第二阶段,引导学生像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那样去思考,培养其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包括如何分析案情、收集和运用证据、适用法律规定、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等;第三阶段,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通过模拟案件的审判让学生产生对法律的兴趣及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进而转化为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并将这种感受自觉演化到未来的职业生涯中。选择模拟案例社会纠纷众多,案件难易程度不同,教师必须考量哪些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进而实现由教师指定案件逐步演变为学生自己选择案例进行模拟审判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指定案例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要紧扣课程内容,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是为课程教学服务的,希望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因为案例的选择必须与课程内容有衔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专业课程进行理论上的延伸和拓展;二要难易程度适中,简单的案例会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习讨论的兴趣,而过难的案例会让学生无所适从,打击到学生的积极性。此时,指导教师要掌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三要预留争议的空间,案例中的争议问题往往会激发学生的讨论兴趣,为学生提供辩证分析问题的空间,激活学生的学术创新精神;四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尽量选择他们生活中熟悉的案例,增加其学习兴趣。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笔者的民事法学课堂的模拟法庭案例选择了“学生溺水死亡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方面,案件当事人角色扮演涉及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案情贴近学生的校园生活,容易找到共同语言;另一方面,考虑到大二学生已掌握的法律知识,该案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学生能够通过查找资料找到和掌握的法律依据。

组织模拟审判模拟法庭作为一个教学环节,应该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按照模拟法庭的审判规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分派角色。指导教师应先对学生介绍模拟案例的案情,但要注意对一些细节交代不必过于详细,提供给学生一些可以发挥的空间。学生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自愿报名选取模拟角色。当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并征询其意见后,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分派角色完成后,可将学生分为不同的模拟法庭角色组,如法官审判组、原告与律师组、被告与律师组、书记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组等,便于学生进行集体讨论。教师可对每一组学生下达具体的任务,让其分头进行准备。(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使学生了解并熟悉庭审程序,可组织学生观看法庭民事审判的教学视频资料。在观看过程中,教师应详细介绍整个庭审流程,如开庭前的准备程序、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法院宣判阶段等,以及每一阶段应完成的任务。同时,给予学生搜集资料、讨论问题的时间,教师此时只需做一个旁听者,不应主动提供意见,但可以给予指导性意见,启发学生自己去寻找解决问题的(3)开庭审理。为使模拟法庭的效果贴近真实的法庭审判,笔者所任职的法学院专门改装了一间教室作为模拟法庭,供学生模拟审判之用,并且配备了法官服、律师袍及法锤等装备,设置“审判人员”、“当事人”、“人”及“证人”席等。整个审判过程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由学生承担法官、辩护人、证人、书记员等职能,组织法庭审判、出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指导教师应认真观察,及时记录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程序是否遗漏或错乱、法律语言是否规范、法律知识是否运用准确、辩论逻辑是否清晰等。模拟审判结束后的总结模拟法庭审判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教学工作的结束。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庭审后的总结,让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对自己的表现发表意见,特别是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确定、法律文书的拟定、适用法律等方面展开讨论。在学生发言的基础上,指导教师可结合模拟法庭的表现进行全方位点评,如案件的事实是否调查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庭审程序是否按顺序进行、法庭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准确得当等等。通过肯定教学成果、解决疑问以及指出不足,启发学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才素质。以上是笔者针对日常教学中承担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的总结,希望能将模拟法庭这一实践教学方式规范化、制度化,成为法学专业教学环节中一种常态教学方式,注入法学本学专业的四年教学日程中,最终实现对法学本科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能力的“前伸性”培养。

作者:李棠洁 单位:武汉东湖学院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7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02-0003-03

模拟法庭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模拟现实审判的法庭,根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由不同的学生扮演当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警察等角色,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现实案件或假设案件的一系列教学活动。模拟法庭教学最主要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对司法案件的审判实践,提高学生的诉讼技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以此达到宣传法治、进行教学改革的目的。

一 模拟法庭在诉讼法教学中的作用

模拟法庭对于强化诉讼法学教学效果具有如下作用:

1.模拟法庭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传统的法学教学过程中,老师多偏重于讲授式的教学方法,注重对学生理论素质的培养,着力于讲授系统的知识点,传授全面的理论知识,虽然对案例也有一定的涉及,但往往只局限于单纯的讲解和分析案例,学生参与的环节较少,往往形成被动的学习氛围。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性不强,对理论知识的注重又导致了课堂的枯燥乏味,学生在课堂上容易分神,无法集中精力,也缺乏了参与案件的积极性,久而久之就缺乏了学习兴趣,使诉讼法的教学效果得不到很好的体现。而模拟法庭的设置能很有效地改变这种局面,模拟法庭是一个能动的学习过程,它通过让学生扮演各种不同的诉讼角色,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诉讼法的教学过程中来,这也恰好弥补了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的法学教学模式,能大大地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能通过模拟各种角色,让自己实际参与到案件中来,提出自己的法律观点和法律判断,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口才,还丰富了自身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意识到法律不光是枯燥的条文,而是一种生活中的活规则。

2.模拟法庭有助于实现知识的转化

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将学生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一个有效地教学方法。它通过为学生提供一个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让学生全面地参与进来,进行角色扮演和法律判断,使学生在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将所学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践,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并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较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考验,促进理论化、系统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知识,使书本中的理论在实践工作中得到检验。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实现理论知识的运用,还能进一步加深对书本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同时,学生在模拟法庭审判的过程中,还能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也将大大增强。通过模拟法庭的训练,使学生在进入社会之前,就培养了用法律规范来约束自我、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同时,模拟法庭的训练使学生掌握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缩短了法学教学与法律工作实践的距离,有效地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中实践能力训练和应用能力培养的不足,使学生从课本走向现实、从理论走向实践,促进了知识的转化,这也是提高和锻炼法学专业学生实务能力的有效方式。

3.模拟法庭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法律素养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多数人毕业之后都会走入法律职业的道路,而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除了具备系统的理论知识外,还应当具备一系列的专业技能,如事实调查的技能、法律分析的技能、逻辑推理的技能、沟通交流的技能、文书写作的技能、谈判的技能等。而模拟法庭是实践上述技能的有效途径。在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中,学生要经历从分析案件材料到模拟判决和卷宗归档的整个过程,在这整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要全身心投入,而每一个环节都是对这些专业技能的实践,如在开庭前的准备环节,学生要对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收集和整理,要对相关法律文本进行了解和应用,并准备各种有关的法律文书;在开庭审理环节,学生要在其中模拟担任不同的法律角色,对诉讼各方的主张进行分析确认、寻找诉讼的对立点,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还要运用证据法的知识调查、运用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并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培养学生的程序意识;在文书制作环节,学生还要根据所学的知识,运用相关的法律和格式制作规范的判决文书,这也是对学生写作能力的一大考验。这些环节的训练都能加强和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证据运用能力、法庭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从而促进专业技能与法律素质的养成。

4.模拟法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大学被称为“象牙塔”,大学生活环境相对于社会环境却单纯很多,而大学生一毕业就会面临着社会的考验,如何能更早地适应社会,也应当成为大学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而模拟法庭在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方面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第一,模拟法庭活动能提高学生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模拟法庭活动所选用的案例一般应来源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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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仁学院教改课题“模拟法庭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应用”成果

例,案件涉及各种社会关系,蕴含着政治、法律、经济、文化、风俗、伦理等各方面的内容。学生在对案例的模拟审判过程中,除了对案例本身进行法律思考之外,还能从中感受到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关联性,提高其对社会的认知能力。

第二,模拟法庭活动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观念。在模拟法庭的活动中,通过担任不同的角色,掌握不同角色的地位和诉讼权利,体验不同角色的社会作用和影响,理解不同法律职业的内涵和价值取向,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观念,从而为他们今后走入社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职业者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 模拟法庭设置所需的条件

1.建立模拟法庭实验室

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实验室的建设,包括场所建设和设施建设。有条件的高校可选用一间可以容纳150人左右的教室作为模拟法庭的场地,参照人民法院的法庭设置审判台、被告席、原告席、法庭专用的桌椅,还需要固定悬挂合乎标准的国徽以及置办法槌、参诉人员标牌和法官服、律师服等。除固定设施外,还应配置多媒体设施、计算机网络设施,将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到模拟法庭的活动中来,以此加强模拟法庭的现代性和可观赏性。模拟法庭的设施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法庭的要求,选用的桌椅要规范,国徽、法官服的选用要严肃,让旁听的人一进来就感觉到法律的威严,学生参与的过程也要尽可能做到跟实际庭审一样严肃,注重法庭纪律,还可以邀请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来模拟法庭现场审理真实案件,实现法制宣传的功能。

2.优化师资队伍

尽管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处于主导地位,但教师的作用仍不能忽视。虽然模拟法庭的指导教师一般为诉讼法课程的任课教师,但同时也可以配备高水平的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模拟法庭活动应尽量安排“双师”型教师来参与指导,即不仅要具备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还应当具备专业的法律职业资格的教师。这类教师不仅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教学及科研能力,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练实务技能以提高学生进行法庭审判的能力和素质。除此之外,学校还可以适当聘请一些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模拟法庭的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诉讼技巧和庭审秩序上的规范,以及培养学生在庭审中对所出现问题的应急处置能力等。因此,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注重实践能力的提高,培养“双师”型教师,这样指导模拟法庭的教学才能得心应手。

3.经费的保障

与校内开展的理论教学课程不同,模拟法庭需要的日常教学经费相对较多。例如,模拟审判案件的选择及其案卷材料的复印,模拟卷宗的制作,法官袍、律师袍和法警服装的清洗,模拟法庭教学照片的冲洗和光盘制作,点评嘉宾的招待费等均需一定的经费开支。故此,为了保证模拟法庭教学的顺利进行,高校应当将模拟法庭教学开支纳入日常教学经费预算范围。

三 模拟法庭在诉讼法教学中的实施

1.精选真实案例,提高模拟法庭的实战性

为确保模拟法庭的实战性,案例的选择不应局限于课本中现成的教学案例,而应选取现实生活中难度适中、典型真实的案例,尤其是一些热点案例,还可选取一些法院已公开审结的案例,也可以选用任课教师自己承办过的案件。这样相对于教材中、网络上的案例更接近现实,更能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此外,选取真实的案例还可以检验学生的断案能力,让学生将自己断案和法庭断案来做比较,从中找出自己的不足,以此提高学生的案件审判能力。

2.学生分组准备开庭材料

案例选定后,由指导教师根据不同的模拟角色,将参加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的学生进行分组,如民事案件中,可以分为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证人组、工作人员组等。也可由学生自行根据案件性质来划分角色,由学生自己分组,老师仅提供指导。分好组后,各组人员应当分别讨论案情,自主准备各种开庭材料,指导教师也应分别指导,各组之间不要讨论,以此来维护模拟法庭的真实性和法律的权威性。此外,指导教师应对开庭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如状、答辩状、证据目录、词等的规范形式、内容、语言表述等进行认真的指导和细致的审查。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还应按法定的要求递交给对方。

3.模拟庭审过程

模拟法庭的开庭也应当与实际开庭审判一样,需要提前发出公告,最少提前3天将公告张贴于学校的公告栏,并组织本班的其他未参与法庭角色的同学旁听,也邀请其他班级、年级和专业的学生旁听,有条件的还可以邀请法律实务人员现场指导。此举一方面可以扩大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模拟法庭活动提供良好的“实战”氛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整个模拟审判的过程中,无论是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还是当场判决,均应由学生自己完成,指导教师就算发现了问题,也不宜当场指出,而应记录在案,留待庭审完毕后再指导,以防破坏庭审秩序。

4.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

模拟法庭倡导以学生为主体,评价也应当以学生的评价为主。为保证模拟法庭的效果,可由以下三个主体来分别进行评价:

第一,学生的自我评价。在模拟法庭审判完毕后,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应当就庭前工作的准备情况、庭上的表现以及遇到的疑难问题等进行自我总结,找出不足以及改进的对策。

第二,由旁听学生进行评价。旁听学生的评价也许不专业,但很客观,由他们参与到评价中来,一方面可以提高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参与活动的学生找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还可以由旁听的学生来对参与的学生打分,由他们选出最佳辩手、最佳表现奖等,以此来激励参与学生的热情,也提高模拟法庭活动的趣味性。

第三,指导教师或其他专家的综合点评。指导教师的点评是从专业的角度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表现行为进行的综合评判或衡量,点评中要指出以下几点:(1)程序是否合法,操作是否规范;(2)法律运用是否准确,说理是否透彻;(3)语言表达是否流畅、精彩;(4)临场的应变能力如何,是否有创新思维;(5)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如何;(6)模拟卷宗的整理、归类是否符合规范。

5.将模拟法庭的考核纳入期末考试成绩

为更好地体现模拟法庭的重要性,检验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应将模拟法庭的考核成绩纳入诉讼法课程

的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40%为宜。该项成绩由卷宗考核和开庭表现两部分组成。卷宗考核是对各组提交的卷宗材料进行审核,以考察学生的案件分析能力、诉讼文书写作能力等庭前准备技能。开庭表现是指各小组及其成员在法庭上的表现,如口头表达能力、庭审应变能力、庭审礼仪等,该成绩最好由旁听学生投票得出,此举既能对学习小组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也有助于提高旁听学生的旁听兴趣。此外,此种方式也较民主、公开,保证了教学考核的公平性。

总之,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要肯定它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效果,但同时也要意识到,模拟法庭毕竟只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一种辅助手段,它不能也不应完全取代传统的法学专业教育模式,不能因为强调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和应用性而否定其科学性和学术性。我们在积极借鉴和推动模拟法庭教学发展的同时,还应当将它与传统的法学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共同营造一种集理论教育和实践培养于一身的教学氛围,形成一套以培养应用型和专业技术型人才于一体的教学模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徐莹、路曼.司法考试导向下的诉讼法教学改革[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1)

[2]刘福泉.实战型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之构筑[J].长沙大学学报,2011(6)

[3]孙立智.论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6)

[4]杨萍.模拟法庭教学评价内容和方法的探索与思考[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8

改革是我国四十年来的主旋律,深入人心。高等教育也在改革,实践教学是重要探索。作为法学教育实践改革的探索之一,模拟法庭在我国法学院校较为普遍推行。但是,模拟法庭的开设效果与其理想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模拟法庭教学效果不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指导教师改革创新不足是重要乃至关键因素,亟须改进优化。本文以刑事模拟法庭为例,探讨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教师指导优化路径,以期对模拟法庭有效性的提升、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推进有所裨益。

一、模拟法庭的职业塑造

(一)法学教育的职业重申。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应立足于职业教育。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偏重理论的教学和灌输,偏离了职业教育的属性和方向。十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法学教育,多层面强调法学人才培养,进一步重申和凸显法学教育的应用性和职业性。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规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对法学教育的顶层设计,限定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职业背景和范围,突出了法治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强调大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之一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法学教育的根本遵循,强调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水平、创新培养机制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法学国标》)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强调培养的法治人才应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二)实践课程的职业塑造。法学教育职业化的重申,不仅要求把法学实践教学与法学理论教学并列,而且要求在理论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法学国标》明确要求设置模拟法庭等实训课程。模拟法庭课选取真实案例,运用模拟审判操作的方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的能力及开展司法实践活动的能力,适应了法学教育的职业转型和模式转变的要求。由于模拟法庭是真实法庭审判进程和情境的尽可能地高度模仿和再现,能够激发同学的主动性和兴趣,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尤其是职业能力的培训培养,可使学生毕业后到就业单位能较快适应相关法律职业工作,基本实现毕业就业无缝对接。从而,模拟法庭被赋予了职业塑造的功能、作用和价值。模拟法庭能够培养学生那些具体能力,有学者提出,模拟法庭有助于培养三方面的综合法律职业能力:法律专业能力、法律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有学者指出,模拟法庭可以培养五种能力:运用实体法分析案件能力、程序操作能力、证据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还有助于培养法律职业伦理;还有学者认为,模拟法庭有助于学生的案件事实认知、法律规范理解、法律规范检索、法律观点表达、团队合作协调能力培养。客观地说,这些都是职业能力的具体体现,通过模拟法庭可以也能够培养。另外,模拟法庭还可以使处于分散状态的碎片化的法学知识系统化、整体化、一体化;还能增强学生对法律、司法的尊重,维护法律、司法的权威,培养法律职业的认同感和法律职业人的人格素养和职业伦理等。

二、模拟法庭的指导不足

指导教师或导师创新,不仅是当前模拟法庭教学的改革核心之一,也是未来法学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的重点之一。然而,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教师指导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一)导师数量有限。法学教师队伍应当满足法学专业的教学需要,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实务专家,这是专业教师队伍数量与规模的标准要求。就模拟法庭来说,应按小班进行,每个小班至少安排一名老师指导。实际上,一般做不到这一点。主要源于高校大量开设法学专业,法学师资力量整体相对薄弱。老师少学生班级多的矛盾,导致教师在指导模拟法庭时疲于应付。(二)指导经验欠缺。法学教师还有专业背景要求,对于强实践性课程,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实务工作的背景,至少具有相应的实务经验。对于模拟法庭而言,指导老师应具有法律工作经历或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但实际中,不少指导教师没有法律工作经历,也没有实践经验或实务经验少,难以胜任模拟法庭教学,应用性、职业性的模拟法庭难达实践教学效果。(三)指导内容重复。模拟法庭教学应该注重司法实践技能的教学、运用和训练。但事实是,模拟法庭教学仍然是传授理论知识,重复此前已经学习过的相应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如开展刑事模拟法庭时,就讲授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这些固然是模拟法庭所需要的,但没有射中靶心———诉讼技能或司法操作能力。(四)指导方法单一。模拟法庭的综合性,要求采取多元的教学方法。但实际上,与模拟法庭指导师资缺乏、经验不足、重复理论知识相适应,缺乏对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科学研究与合理运用,指导方法较为单一,基本指导模式是教师先讲授相关实体、程序知识,开庭审理后对模拟庭审的优缺点进行评析、点评和总结。(五)指导环节局限。法庭审判具有阶段性、过程性,是一系列活动、步骤、程序的综合,不仅有一审、二审、再审等审判程序,每个程序包括庭前审查、庭前准备、开庭审判等环节,开庭审判又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环节。但在实际教学中,一般只注重模拟一审程序、注重开庭审判环节,而忽略其他程序或环节,无法全景式展现诉讼。

三、教师指导的优化路径

(一)指导教师优化。一是校内与校外教师联合指导,而不是校内导师或校外导师的单一指导,单一的校内指导或校外指导,或缺少实践经验或缺失教学经验,使模拟法庭难以走出过于理论化或形式化的窠臼。一个班级至少配备两名导师,校内校外各一名;二是校内指导教师团队化,校内导师团队按照实体法加程序法的模式组合,一般可分为刑事模拟法庭指导团队、民事指导教师团队和行政指导教师团队;校内指导老师必须具有一定法律实践经验,没有实践经验或者经验少的老师不能独立指导模拟法庭,但是,可以作为副导师参加校内导师团队,共同指导模拟法庭;在担任一定时间(两或三个学期)指导工作并获学生认可后,可作为独立的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开展联合指导;三是校外导师相对固定化,通过学校或者法学院(系)与实务部门签署合作协议,聘请一定数量(至少与法学班级数量相当)的有社会责任感和教育情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校外导师;为实务导师开设专门的课程或定期实务讲座,积累教学经验。引进校外导师真正指导模拟法庭,本身就是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的体现,通过引进法律行业专家进大学校园,一定程度上实现由传统的“走出去”模式到“引进来”模式的转变。(二)指导分工优化。校外导师的主要职责有:一是提供案例。由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提供案例最为便利,可极大弥补校内导师案源限制之不足。案件来源最好是校外导师自己办理的已结案的较为典型的案例,也可选择本单位真实的已结的典型案例;案件性质可以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案件类型要多样,刑事案件至少要包括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共同犯罪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案件数量每学期6件左右,并适时更新部分案件;案件形式上要制作成卷宗,对案件中所涉人员的姓名、地址进行修改,并剔除状、书、上诉状、抗诉书、辩护词、词、判决书、公诉意见书等主要文书。二是法律文书规范指导。主要是对学生按模拟法庭角色所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完善指导,包括写作格式、说理分析、用语等。三是开庭现场指导。主要是对庭审程序的完整性、流畅性进行指导。四是成绩评定评价标准的设计。标准由校外导师团队制定,是高校法学专业的行业特征的内在要求和体现,是法学院校主动对接行业部门的切实举措和行动。标准包括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三方面,横跨理论与实务、程序与实体两个维度。如通过学生态度考察,看学生对工作是否认真、专注、严谨、敬业、团结等,是否符合行业职业人员的日常规范要求。校内导师的主要职责是:第一,在校外导师提供的案例中选取模拟案例;第二,认真研究案件,精准把握案件的事实、证据,特别是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第三,将所指导的班级合理分组;第四,指导学生阅卷;第五,指导学生检索法律、解释法律;第六,指导学生撰写法律文书;第七;指导学生开庭;第八,根据校外导师制定的标准和学生表现,评定学生成绩。(三)指导内容优化。指导内容优化的要义是按照一门课程的要求对模拟法庭的知识进行重构:1.分组指导。模拟法庭一般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公诉组)、被告组(辩护组)和综合组等四个小组。刑事模拟法庭审判组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院长等;公诉组包括公诉人、书记员、检察长等;辩护组由辩护律师、人等组成;综合组包括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法警等。模拟法庭小组的划分,在尊重学生意愿自行选择的基础上,校内导师根据考试成绩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成绩和班主任、辅导员意见进行适当调整。小组组员必须担任相应角色,审判长等主要角色由指导老师和小组讨论决定担当。每个小组依次承担扮演审判组、辩护组、综合组和公诉组的角色,四次一个轮回,依次类推。分组指导旨在进行合理分组,校内指导老师的主要考虑是,该分组可使学生在模拟法庭中有更多机会完成角色扮演。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参与的趣味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模拟法庭课程的吸引力,让学生得到有效的实操性、实质性锻炼。2.态度、仪表、场地布置方面的指导。指导学生以职业人身份认真热情投入,遵守纪律,注意保密,爱护设施设备,工作勤奋严谨,着装要正式(如审判人员穿法官袍,公诉人着检察官服、律师着律师袍),行为举止要得体,用语要规范,小组内以及各小组间要团结协作,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互相帮助等;指导学生在模拟法庭审判席正中央后上方悬挂国徽,根据参与人员情况布置法庭,摆放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被告席等席位牌,以充分体现模拟法庭的高度仿真性,让学生进入诉讼“实战”状态,进而影响学生的法庭心理与法庭语62言、行为的规范养成,增强法庭的威严感。3.定罪量刑方面的指导。第一,认定事实。除刑法上定罪量刑的一般知识指导外,主要是指导运用证据认定案件的定罪量刑事实,从制作人、制作时间、制作地点等方面标明证据来源的合法与否、客观真实与否,从证据内容能够证明什么来标明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在对每一个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的基础上,对全案证据进行认定,据此还原、建构案件事实。第二,定罪量刑。亦可称为法律适用指导。在事实认定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全面查阅案件所涉法律、司法解释,对相关法律进行准确解释,对条文正确援引适用等。对于量刑,按照先确定起点刑、再根据危害后果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各种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最后确定宣告刑的步骤进行。4.刑事诉讼方面的指导。第一,阅卷指导。各小组都要认真阅卷,但阅卷重点不同。以刑事审判组阅卷为例,指导学生全面阅卷、做阅卷笔录、围绕指控提出分析意见。指导学生阅卷,要提醒学生关注被告人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果采取了强制措施,是否羁押,如果羁押要写明羁押地点;指导学生按照法定证据名称和种类书写、归类,指导学生关注案卷材料是否存在矛盾之处等。阅卷笔录一般包括被告人、被害人简况、书认定的事实、书认定犯罪事实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案件的从重、从轻、减轻、免除等各种量刑情节、书指控犯罪的法律依据、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的意见等方面的内容。公诉组阅卷要认真研究侦查机关的意见书。辩护组要认真分析研究公诉机关的书。第二,案情分析讨论指导。指导学生召开会议,讨论、分析案情,初步确定案件的性质、法律适用要点,指控、辩护的方向与要点。第三,庭前准备指导。指导审判组送达书副本、送达开庭传票和通知、开庭公告等。第四,庭审程序指导。指导学生制作整个审判程序提纲,并按照庭审的五阶段,分别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和程序,如开庭阶段,包括将被告人提到候审、证人到休息室候传、书记员查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并查明身份、询问是否回避等。第五,法庭调查指导。明确法庭调查阶段的工作及重点、程序及顺序,举证质证、如何发问包括讯问、询问、发问,公诉方的发问旨在揭露犯罪事实、惩罚犯罪,辩护方的发问要关注控方的发问方向和重点、要注意控方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情节、能引起法庭的注意重视等,审判方的发问要针对公诉方辩护方都没有问到、虽然问到但不够清楚以及认为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情节。发问也有顺序,如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发问,应按照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顺序进行。第六,法庭辩论指导。明确法庭辩论阶段的工作内容、先后顺序、辩论技巧以及注意事项等。法庭辩论应围绕证据、事实、法律问题进行,就证据是否采用、证据事实如何认定、如何定罪量刑等展开辩论,审判方应对控辩双方予以引导。5.法律文书撰写指导。将相关法律文书按照模拟法庭的分组进行归类,针对各组主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和要领进行指导,由学生写出规范的法律文书。例如,审判组除制作判决书外,还应制作审判程序提纲、庭审提纲、阅卷分析笔录、庭审笔录、评议笔录、宣判笔录、审结报告等文书。判决书一般由首部、事实部分、理由部分、结果部分和尾部组成,各部分都有相应的规范要求和制作要领。以首部为例,一般应包括法院名称、判决书类型、案号,公诉机关、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审判组织、开庭审理情况等。法院名称与院印一致,基层法院一般在名称前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涉外案件的各级法院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案号一般由立案的年度、法院、案件的性质、审判的程序的代字以及案件的顺序组成。被害人和法定人、诉讼人参加庭审的,在出庭人员中列明,否则不写。(四)指导方法优化。模拟法庭指导方法优化,首先意味着对原来较为单一的讲授、总结讲评的方法本身进行优化,其次是变单一指导方法为多元化的指导方法。讲授法是基本的教学方法,本身没有什么原则性问题,关键是讲什么、怎么讲。模拟法庭的讲授,宜按照模拟法庭的分组、审判组的工作及程序、公诉组的工作及程序、辩护组的工作程序、综合组的具体工作、如何阅卷、如何发问、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等内容进行专题讲授。其他可运用的指导方法包括:一是法庭现场观摩。校外导师可以提供这样的机会,让学生到法院庭审现场旁听,观摩后就庭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当然,这个方法还是有所受限。二是观看审判音像资料。校外校内导师均可有机会、途径获得相关审判视听资料,组织同学播放观看审判录像,进行模拟庭审的指导性、示范性教学。该方法具有可控性和可重复性。三是案例讨论与分析。案情分析讨论对于准确把握案件的性质、理顺相关法律关系至关重要,从选择所模拟案例开始,至案件的评议、总结,案件分析、讨论应贯全程。四是庭审演练。真正的法庭如剧场,甚至就是一个舞台,但没有剧本、没有台词、没有彩排。模拟法庭虽然饱受“表演”诟病,但对其来说,庭审演练还是必要的。学生可通过分组,全员参与二至三次庭审演练,把控诉讼流程,使庭审流畅化。五是纠错法。现实生活中存在纠错的需求,我们培养的学生或者准法律职业人在模拟法庭中同样会犯错误,指导教师引导学生互相找错,找出庭审程序方面的错误、法律文书写作方面的错误,用语的错误,法槌使用的错误,法条引用的错误、理论错误、甚至找出笔误等等,进而纠错。(五)指导过程优化。面对模拟法庭指导环节的局限,必须对指导过程进行优化。简言之,模拟法庭指导是全方位的、全程的。除了注重一审程序的模拟,还要开展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特别程序等的法庭模拟;除了注重模拟开庭审判阶段,还要开展开庭前准备工作的模拟,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也是模拟法庭的有机组成部分;除了注重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外,还要注重评议宣判的模拟;除了注重刑事模拟法庭,还要开展民事模拟法庭、行政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整个课程可按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顺序进行模拟。

四、两点断想

(一)模拟法庭关联化。一方面,模拟法庭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与其他课程的关联性,如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法律逻辑、案例教学、毕业论文等等。因此,可以将模拟法庭与关联课程结合起来,避免课程的过于单一化、分散化。另一方面,模拟法庭具有实务性的特点,决定不仅可以将模拟法庭的实务功能运用到法律文书等其他课程中,避免相关课程的过于理论化、空洞化,而且可以运用模拟法庭对相关课程进行改革,将法学实践教学一以贯之,如对案例教学的案例库建设、对毕业论文写作的实践改革等。现在的教学案例,一般是剪辑过的理论型小案例,难以满足法律职业的需求,可以考虑创新教学案例形式,将模拟法庭所用的真实案例建设案例库,开展模拟法庭之外的真正的案例教学,着重培养、锻炼同学的举证质证、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职业能力。现在的法学本科生、研究生论文一般写理论类论文,人云亦云,难以有所创新;对实践类论文很少涉足,难以满足社会对准法律职业人的要求,可以考虑,利用模拟法庭的案例素材,鼓励同学们写案例分析或毕业设计等实务类论文。案例分析要求学生运用所理论知识对现实中的具体案例进行阐释、分析,并针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如针对案例中被告人翻供现象,对被告人口供的审查、如何采信被告人口供、翻供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影响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毕业设计要求针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例卷宗,从原告(公诉人)、被告(被告人)角度进行分析设计,特别是举证质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撰写阅卷笔录、状(书)、词、辩护词、举证质证提纲、发问提纲、答辩提纲等法律文书。(二)实践教学拓展化。众所周知,自2018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者的适用范围由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扩展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行政人员、法律顾问公务员以及仲裁员(法律类)。今后,凡从事这些岗位工作的,都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是,模拟法庭只对应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为适应法考的变化,不仅提倡模拟法庭,还要拓展其他法学实践教学,如模拟仲裁、模拟行政裁决、模拟行政处罚、模拟行政复议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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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学权.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方法新探[J].中国大学教学,2012(8):86-89.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9

“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法”是指以军民融合和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背景下广泛出现的国防经济纠纷案件为主要模拟对象,运用现代模拟审判技术,以提高后勤院校学员国防经济法律实践能力,维护军人和军队合法权益,维系国防经济秩序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型国防经济法教学模式。

“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法”作为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不仅仅是对传统法律教学方法的改变,而且是对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根本变革,是使军校学员从课本走向现实,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实践性法律教学的一种有益探索与实践。

一、现代模拟审判教学的概念、特点与目的

在现代模拟审判教学中,教员选出典型案件,以案件为媒介,以(模拟)法庭为平台,以庭审为内容,学员作为主体全程参与其中,通过直观的感受,掌握诉讼庭审规则和基本程序,以促进学员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提高其法律实践能力,完善、熟练其法律业务技能,是融实践、理论与思想于一体的教学方法。

现代模拟审判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形式,具有实践性、专业性、现实性、互动性、多维性等特征。与传统的课堂教学、案例教学法相比,模拟审判教学法不仅仅是对传统法律教学方法的改变,而且是对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根本变革,是使学员从课本走向现实,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实践性法律教学的一种有益探索与实践。尤其在军事院校中,模拟审判教学的运用,对于强化学员的法制性、纪律性、组织性、服从性有突出作用。在案例的选择上,适应军民融合与全面建设现代后勤需要,以军人、军队涉法问题为主。

现代模拟审判教学的目的主要是适应军民融合、平战结合、后勤保障社会化的需要,通过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方式,使学员掌握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国防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政策知识,以及技术规范,提高国防合同管理能力。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学员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学员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维护军人、军队权益为主,以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方向,以提高法律战能力为重要选择。

二、模拟审判教学的教学过程

1、模拟审判教学前的准备

模拟审判教学前要根据情况组织学员观摩庭审。所谓观摩庭审是指通过组织学员观摩法院对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以增强学员对法院庭审活动的感性认识,为模拟审判教学法的采用提供实践上前提。对于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的非法学专业的学员来说,观摩庭审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会为下阶段的模拟审判教学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在观摩前,教员应向学员介绍案情,但不能发表个人意见。要向学员提出比较具体的观摩的目的和要求,如要求学员注意观察审判程序的不同阶段审判人员怎样指挥庭审活动,了解不同的庭审阶段所要完成的任务等等。有条件的话在观摩庭审后可以组织学员进行讨论,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评价。

由于让学员自主的完成模拟审判活动要求学员获得模拟审判所需的必要的知识储备,以使模拟审判顺利的进行下去。所以在模拟审判教学前应该让学员熟悉诉讼程序和掌握制作审判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学会如何处理实体法律问题。

2、确定案例

模拟审判允许并要求学员尽可能地寻求现有法律规则在适用于具体案例时彼此之间的漏洞和空隙,尽可能地在公平程序的保证下展示。

为了完善现代模拟审判教学体系,我们建立了以军民纠纷、军地合同、国防合同等能充分体现军队特色的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案例数据库。教员在准备模拟审判教学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的教学需要,按照此次教学实践的侧重点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案例。

3、分派角色,分组讨论

学员拿到材料后,可在教员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的活动。至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适用法律,应主要在分组后由各组学员自行把握。根据案情可以将学员分为审判组、控诉组、被告和辩护组等,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插入各组。各组人员分组研究、讨论案情时,教员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

4、准备诉讼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学员应被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书、公诉词、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状、答辩状等)在庭审前传递给对方。一般情况下诉讼文书应要求学员准备不止一种的方案,这样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发挥。

例如,如果只准备一种辩护词,公诉人学员在模拟审判时可能并没有按辩护人准备的辩护词进行发言,这样有可能造成辩护方措手不及,提不出反驳理由。而如果临阵调整辩护内容,就可能难以应对,甚至答非所问。所以事先准备有关诉讼文书时,最好能够设计两三种预计的方案,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控辩双方的学员在整个法庭审理活动中,都应该像真正的当事人一样,通过小组讨论对各种情况进行充分的预计,设计相应的对策。

在庭审过程中,虽然我们在制作诉讼文书以及进行审判活动时,力求做出充分的准备,甚至做出好几种方案,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会出现各种无法预计的情况,所以学员不仅要善于向自己提出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要在庭审前就要做好学会随机应变,找出应变措施的心理准备。这样有利于提高对学员的实际应变能力。

5、正式开庭

这一阶段要求学员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应将活动场所布置得与人民法院的正式审判庭一样,场内悬挂国徽、摆放各个诉讼参与人的标牌,法官组学员着法官服,律师组学员着律师服,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法庭气氛,使学员进入“实战”状态。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放手由学员自己完成,教员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由学员自己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在开庭过程中,尤其要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当一个案件经过上述完整程序后,应形成一套完整的案卷材料和总结材料,这既是对学员实践、教员教学进行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今后模拟审判教学的重要参考资料。

6、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从多主体、多层次、多方面对现代模拟审判教学实践进行的评判或衡量。

首先,是学员探讨和自评。学员对案件疑点和有争议的地方进行分析和对模拟审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并对自己在教学实践中学到的知识进行总结。

其次,是教员总结。教员在模拟审判教学总结中要指出学员对模拟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是否正确;指出学员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了解及其运用程度;指出每次模拟审判中的优点和缺点;同时还要分别有针对性地对学员在模拟审判中的角色进行补充、完善和提高性的评价。在总结过程中,教员要充分重视学员的自评,教员可以从学员的自评中及时得到来自学员的真实能力和水平的反馈,对学员进行引导、启发思考。教员通过教学实践总结,对今后的模拟审判教学的开展进行相应的改进,这样模拟审判教学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最后,是督导专家的点评 。每一次模拟审判的教学实践活动,都应邀请督导专家到场进行观摩指导。专家在教员学员自评、教员总结后,对整个教学实践活动进行一个整体的点评,对学员知识的运用能力、临场的应变性、案例的时效性、教员的教学方式、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模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我们完善现代模拟审判教学体系的重要参考资料。

三、模拟审判教学方法的作用

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法为传统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提供了平台,丰富了传统理论教学的内容,不仅更能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又能找到理论和实践两者最佳的结合点。

1、模拟审判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模拟审判教学方法克服了传统教学方法只重视知识传授的弊端,是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法成功突破,真正将学习的主动权交还给学员,把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实现了军校教育的目标。一个成功的模拟审判能培养创造能力。法律条文具有抽象性、概括性,要用有限的条文解决千变万化的生活问题,需要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这就是法律运用的灵活性。例如,程序性的法律条文不可能详细到法庭中每一句话、每一行为,如何进行具体的庭审,需要用创造性的思维将法律变得生动和易于操作。而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情,如何修正不完备的法律条文,更是对学员创造力的直接考验。可以说,学员在模拟审判中的言谈举止,不仅仅是学习运用法律的过程,也是创造能力的学习和提高过程。

模拟审判就是通过学员对案情的分析中找出问题,并通过双方对抗的模式激发其强烈的探究精神的。因为对具体案件的分析是在书本或者教员的教案里找不到答案的,必须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让学员自己去探究问题的答案。通过探究,一方面强化了学员的主体地位,激发学员思考,唤起学员求异思维、积极观察与想象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模拟审判教学法的实施,不仅加深了对课本上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了独立思考能力与创造精神,而且培养了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辨能力和信息处理的实践能力。

2、模拟审判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

如果运用案例教学法,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员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审判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员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事实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学员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学员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学员以亲身投入,实践开展法庭审判中的各项工作,在准备和庭审过程中他们必须系统的复习和运用案件所涉及的相关实体法和诉讼法知识,这样能促使学员的所学知识系统化;学员们分成法官组、原告组、被告组、第三人组、证人组、书记员组,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以及法律适用进行小组集体准备及分析和讨论,能培养和提高学员的团结、合作精神以及对复杂事物的观察和分析能力;法庭调查阶段,能培养和提高学员的举证、质证、认证能力;法庭辩论阶段的对抗性,能促使学员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培养和提高学员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庭审中的调解,能培养和提高学员与对手的协调和谈判能力;制作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全面的体现了学员对该案件的宏观把握和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系统的应用能力;庭审结束之后专家和教员的点评能使学员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并能明白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这些能力提高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因此,模拟审判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

3、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法适应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军队特色的现代教学模式

传统教学模式以教员为中心,教员讲学员听,持续下去,学员感到枯燥乏味,因此学习处于被动的状态,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发挥。而模拟审判教学突出学员这个中心,突出能力的本位。

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法是适应军民融合、平战结合、后勤保障社会化的需要,通过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方式,使学员掌握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国防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政策知识,以及技术规范,提高国防合同管理能力。在现代模拟审判教学体系中,我们建立了以军民纠纷、军地合同、国防合同等能充分体现军队特色的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案例数据库,并不断的更新,使案例时刻体现后勤保障社会化的需要,为军队建设有针对性的培养、锻炼学员多方面的能力。

四、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法的推广价值

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法能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具体生动的案例,通过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员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够把学员引入到生动、形象的实践情景中。在教员引导下师生共同分析、讨论,改变了枯燥乏味的灌输式讲授,使学员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探索知识,让学员真正成为了学习的主人。

模拟审判教学模式,把学员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尽管模拟审判教学活动,仍是围绕相关的教学理论进行的,但它并不以掌握某个单一的理论知识为唯一目的,它能够激发学员动手、动口、动脑,积极探索,能有效地培养学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科学探索精神。

我们在课堂基础知识讲授和课堂案例教学的基础上,开展的模拟审判教学活动,使学员所学的法律知识活起来,起到了优化教学内容的目的,取得最优的教学效果。教员的总结讲授引导学员全面掌握所学法律知识,更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的水平。

罗马俱乐部在题为《学无止境》的研究报告里,认为“创新性学习”两大基本特征之一的“参与性”就是扮演角色:“理想的参与性教育是这样一种教育:每一位学员都有机会扮演总统、首领、领袖、公民、支持者和追随者等角色,以便尽可能多地体验不同的角色。”模拟审判教学模式作为情景教学法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学员的学习创设了最佳教学情景,最大限度地培养了学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很好地体现了教员的指导作用和学员学习的自主性。

五、国防经济法教研室现代模拟审判教学实践的总结

从现代模拟审判教学法试行以来,国防经济法教研室进行了三十多次模拟审判的教学实践,教员细心指导,学员认真配合、积极准备,使得现代模拟审判教学工作初步取得成效。通过对学员在模拟审判庭前准备的办案件材料和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审阅以及对学员出庭情况及其他工作的考察,我们认为,从总体上看,学员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律方法能力、防合同管理能力等多方面能力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第一,学员以前学过的法学理论知识得以巩固和提高。由于在办理具体的案件中,需要用到以前学过的经济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参与模拟审判学员不得不去复习以前所学过的知识,甚至去学习以前未学过的知识,从而使这些理论知识在运用中得到巩固和提高。

第二,学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模拟审判教学中,让学员扮演不同的角色,进入法庭辩论的实战状态,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庭实战的气氛,使他们按照真实案件开庭的要求来组织材料,在法庭上即时表达,并相互展开辩论。结束之后让学员观看开庭录像并自己总结,然后指导教员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及即时答辩能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第三,学员办理具体案件的方法能力得到了提高。我们进行模拟审判教学的目的,不是把课本的知识完全照搬到实践,而是要教会学员掌握办理具体案件的方法,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是多种多样的,案情也千差万别,审查案件不能千遍一律,有的案件的审查方法是学员在理论学习中学不到的,指导教员通过对他们加以正确引导,使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使他们掌握不同案件的不同审查和办理的方法。

第四,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了培养。在模拟审判实践中,学员运用所学的知识来分析、解决案件中的具体问题。当同学们遇到原来在理论学习和实践中没有遇到的问题时,他们不得不去进一步思考,去进一步创新,这样,学员在实践中培养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学员的社会生活知识得到了积累。在模拟审判实践中,我们提供了数个经济法案例供学员实践,这些案件中的案件事实都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而对这些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的审查,很多都要用到日常生活方面的知识,在实践中,学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懂得更多的日常生活经验和知识,因此,通过模拟审判,使学员日常生活知识得到了积累。

第六,学员对法学知识之外的学科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上述已谈到,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是多种多样的,案情也千差万别,因此,案件审查所用到的知识可能不仅仅局限于法学方面的知识。如果学员要办理好案件,就得去学习各种相关知识,以适应案件审查的需要。

此外,在多次模拟审判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学员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纷纷报名要求扮演角色,主动利用课余时间查阅法律条文,学习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积极跟教员探讨案例,提出自己的疑问,表达自己关于案例的见解。扮演角色的学员,无论是审判长、公诉人、律师,还是原告、被告、证人、法警,都投入到自己扮演的角色中,认真揣摩自己扮演的角色。通过模拟审判的教学,学员们充分发挥了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大大的提高了学习的兴趣。

现代模拟审判的实践教学模式对学员上述能力培养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们也应理性地、客观地看待我们取得的教学效果。上述教学效果是从总体上来评估的,而具体到每位学员身上则是有所差异的,因为有的学员学习兴趣不浓,他们不积极参与实训锻炼,其实践能力不能得到较好的锻炼;而基础好、学习积极性高的学员,他们在模拟案例中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其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因此,在以后的模拟审判教学实践中,我们要正确处理教学中“教”与“学”的互动关系,充分地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要注意每个学员全面能力的培养,使学员能力的培养能够全面协调发展。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10

[作者简介]冷凌(1979- ),女,山东烟台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诉讼法学。(山东 青岛 266885)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6-0157-02

作为教学手段的模拟法庭,是以模拟法院案件庭审过程为主要内容,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在模拟的庭审环境下,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因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高,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也因其以模拟案件审理过程为内容,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巩固了理论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

一、模拟法庭在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1.模拟法庭有助于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是指从法律的角度和逻辑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有的思维样式,其独特性表现在法律思维要素、思维方式、思维视角、思维架构等方面。法律思维方式蕴含着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等,因而它对思维主体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模拟法庭可以通过学生的参与,提供其主动学习、思考的视角;可以通过真实的案例,唤醒、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可以通过案件的审理、裁判锻炼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其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

2.模拟法庭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教育具有二重性,即传授法学理论知识和训练法律实务能力。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需要全面考量法学教育的层次、现时社会及其未来发展对法学教育的需求、法学专业生源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囿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学本科教育客观存在偏重理论知识传授、忽视能力培养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一教育与社会需求的错位。法学本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主要是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如整理案件事实,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适用法律条文,处置法律事务的能力。“动手能力”与“动口能力”是人们对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形象表述。模拟法庭通过学生亲自担任各种工作,分析、处理案件,通过书写各类法律文书,参与各个诉讼环节,既培养了其“动手”的能力,也锻炼了其“动脑”的能力,可谓全面地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模拟法庭实际教学运用中的瓶颈

自14世纪英国在法学教育中率先使用模拟法庭的方式,20世纪20年代上海东吴大学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开始尝试此种方法,至今,该方式已经在我国各法学专业教育院系普遍运用。但是,该教育方式在实际教学中并未凸显其优势,相反,逐渐成为法学专业的经典表演作品,分析其原因,其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主要在于:

1.缺乏明确的教学目标。目前很多学校的模拟法庭仍属于非课程设置,模拟法庭的开展仍属于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主要依靠学生的主动性组织和参与。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其方式与目的都与专业教学有着明显的不同。最显著的区别是,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通常以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兴趣为目的,缺乏具体、明确的教学目标。而学生自身理论知识的局限和活动目的的功利性使得活动的目的逐步从教学转变为表演。学生通常会选择内容比较完整的案件审理材料作为模拟法庭的案例,其中缺乏了独立思考的过程,对实体法理论学习并没有什么促进作用。在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中,通常也是根据较为成熟的剧本进行适当的删节、改变,以适应模拟法庭的时间要求和观众观赏要求的需要,很少需要学生自己运用程序法的学习,设计、安排庭审的过程。整个模拟法庭就像一出舞台剧,将一个案件书面的庭审记录,以表演的方式呈现在观众面前。这样的表演很难起到促进学习的作用。

2.缺乏专业教师的指导。非课程设置的模拟法庭以学生为主导,基本属于学生“自娱自乐”的课外活动,主要依靠学生在课余时间,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参与。只是在排练过程中邀请部分老师进行阶段性的指导。而专业老师受到自身教学任务日常工作的限制,很难有过多的精力投入到指导中。因此,学生在案例的选择上,通常会偏爱那些戏剧冲突比较集中的案件,以及那些庭审过程较为简单,书面材料比较翔实,甚至连参与庭审人员的语言动作都一应俱全的书面材料作为剧本。而因为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多是表演性的,专业教师的指导空间也是极为有限的。两个因素互为因果,学生因为缺乏教师的指导而在选材和排演过程中倾向于表演;而因为表演性的选材和方式使得教师的专业指导缺乏空间和意义。最后逐渐形成目前比较普遍的情况:专业老师只是在学生无法克服的材料不充分、不完整时,提供专业指导。之后就退到模拟法庭的幕后,由学生进行庭审的表演,最后由老师作为点评嘉宾,对整场“演出”进行点评。而由于几乎都是对既有的书面庭审记录的表演,教师也很难根据专业特点、理论学习的需要、司法实践的特点进行专业的点评。

3.模拟法庭同其他实践类教学课程割裂。模拟法庭是作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手段被推广的,但在当前,多数学校只是将其作为第二课堂,由学生自主参与。因而,当前模拟法庭的运用几乎是完全独立于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但作为庭审现场的模拟,其表现的内容仅是庭审现场,但是准备工作却涉及了整个诉讼过程,需要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多种理论知识;同时,还需要学生了解司法实践中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法庭氛围等众多的实践知识。因而,旁听庭审、业务实习等其他实践教学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且应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割裂模拟法庭与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关系,必然影响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

4.模拟法庭的物质基础和硬件设施受到限制。目前多数综合院校不具备模拟法庭的硬件设备和条件。学生组织模拟法庭活动基本都是依靠临时借用教室,简单搭设、布置庭审现场。而实际庭审审查案件、出示证据时需要的各种设备基本都不具备,既不符合司法实践中法庭硬件设施的配备,也限制了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对庭审现场中必要程序的模拟和再现。

三、提升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途径

模拟法庭的教学方式通过为学生提供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鼓励学生走出既有的理论知识,突破固化的法律条文,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能否让学生较为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考验,促进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具有可感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知识,是衡量模拟法庭教学水平和效果的重要标准。

1.将模拟法庭设置为专业教学课程。非课程设置的模拟法庭因上述原因限制了教学效果。而将模拟法庭设置为专业教学课程具有下列优势:首先,明确的教学目标是锻炼、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前提。克服盲目追求活动的表演性,防止在选题时过分偏重戏剧冲突强的案件,为追求活动的可视性,而忽略了专业学习的主动性。第二,完善独立的课程体系。作为专业教学课程,除教学目的、教学任务外,还应有详尽的实践程序、运作模式。指导教师应当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年级学生模拟法庭的教育目标和实施计划,系统、全面地分配任务,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全员参与的热情,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到活动中来,并因此得到锻炼和提高。第三,加强专业教师的指导,专业教师编写详细的教学实验教程;参与模拟法庭案例的选择,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情况,适当选择已经审结或未审结的案件,以促进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处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此外,指导教师还应当重视模拟法庭之后的评价,使学生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巩固所学知识,带着新的学习任务进入下一个学习环境。

2.协调与其他教学实践课程的关系。模拟法庭作为培养学生职业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其教学效果和质量不是孤立存在的,而需要依靠其他实践教学手段和环节,相互辅助,互相促进。比如,观摩庭审可以让学生感受法庭氛围,了解法庭的整体布局,更直观地感受程序法中学习的理论知识;业务实习可以通过让学生参与实际的办案过程,了解诉讼过程和司法实践环境;而模拟法庭则将以上的实践知识和技能,以及理论知识综合运用,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努力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参与模拟法庭的过程是学生大胆假设、周密证明的过程;是学生从自己所担当的职责出发,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的过程。因此在课程设计上,应当充分考虑模拟法庭的开设时间,以学生具有一定实践能力为基础。

3.尝试结合“诊所式”教育方式。“法律诊所(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属于法律教育术语中的“舶来品”。如同医科学生需要利用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一样,法科学生也需要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目前在我国,开设“诊所式”教育基地的学校不多,但并不代表其他院校不能借鉴此种教育的理念和方式。而在模拟法庭的教学中尝试“诊所式”教育不失为较为理想的设计。专业教师可以选择实践中的案件或争议,交由学生分析、论证,设计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维权途径,包括模拟庭审,以为当事人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建议。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还可以通过接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准备诉讼证据等各个环节,综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巧。

4.确保模拟法庭的硬件配备。模拟法庭硬件设施的配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具体要求布置陈设,配备国徽、审判席;配备法官服、检察官服、律师服、法警服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员服装及道具等;同时还应当具有现代化的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供学生模拟庭审呈示证据使用。模拟法庭的建设应当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操作机会,保证学生充分、有效地参与案件的分析、证据的收集、人际沟通、起草文书等专业训练。

模拟法庭在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和社会责任感,综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中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但在具体运用过程中仍需要深入思考,完善体系和教学方法,稳步推进课程建设,以求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董迎春.高校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研究[EB/OL].,2011-11-07.

[2]李彬.模拟法庭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适当运用[J].中国校外教育,2011(12).

模拟教学法论文例11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9-0256-02

工程招投标是建筑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之一,其所包含的知识是建筑业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基于此,许多院校的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中一般都会设置《工程招投标》这门课程,以此让未来的从业人员掌握工程招投标理论与实践操作能力。在实际的课程讲授中,如果仍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尽管能让教师对教学进程较好控制,有条不紊地组织教学,但这种方法往往忽视了知识的应用性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生兴趣,导致学生不会主动去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位教育专家形象地把学习比作“呼吸”的过程,强调学习者不仅要“吸进”还要“呼出”。课程知识学习的核心也是“呼吸”,应伴随着思考和分析,把记忆的东西进行融合、转化,然后去解决问题[1]。因此,从教学方法上对《工程招投标》课程进行改革,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模拟教学法

1.模拟教学法的定义。模拟教学法隶属于以行为、实践为导向的教学论中的一种体验式教学形式[2]。其最初用于战争模拟,通过模拟军事环境来训练官兵以提高实战能力。在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在西方国家得到迅速发展和完善。目前,中国对模拟教学法的应用大多还局限于职业教育的范围。所以对这种教学方法的界定也多从此角度来考虑。如徐静认为,模拟教学就是结合专业背景与行业特色,给学生创设直观的、模拟仿真的工作场景,按实际的工作内容设计好课题(案例),让学生模拟职业岗位角色,根据实际工作的操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具体做事,使学生在模拟操作过程中,巩固并扩大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素质[3]。陈光认为,模拟教学法是利用模型或部分实物,模拟真实的工作状况,让学生进行实际感受和操作练习,在以教师为导演、学生为主演的模拟实践中,产生师生互动,使学生在模拟真实的职业氛围中,学习和掌握职业必需的知识和技能[4]。徐少红认为,模拟教学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在模拟的工作岗位上扮演职业角色,技能型职业技能训练的一种教学模式[5]。在归纳整理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模拟教学法不局限于某类教育,其在诸多领域的教育、训练中都有广阔的应用空间。它是训练者借助于媒介,在接近现实的情景中受训者倾情参与和其他角色产生互动,完成预设目标的一种教学方法。

2.模拟教学法的特点。模拟教学法强调在人为环境中再现一些行为及心理,在模拟的环境中学习处理实际问题的步骤和方法。它是从课堂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法演变而来,但又克服了传统教学相对静止的环境和决策的缺陷,将学生置于动态变换的环境中,根据情况变化作出连续、应变的决策,因此,模拟教学法实质是动态系列的模拟练习[6]。通过对模拟教学法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其具有以下特点:(1)教师身份由“讲授者”向“引导者”转变;(2)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为主导;(3)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兴趣和信心,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培养相互综合的效果。但在教学过程中模拟教学相对于传统教学法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教学过程较难控制、学生间的合作容易造成个别人的依赖性等。因此,在实际运用中,应根据课程特点精心设计,结合讲授内容合理匹配模拟教学的使用阶段,使之与传统教学有效衔接,相互补充。

二、模拟教学法在《工程招投标》课程中的具体实施

根据《工程招投标》课程内容的结构,其教学内容可分为理论和模拟两大部分。理论部分的任务是为模拟作铺垫,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了解课程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理论、流程和相关法规规定。模拟部分的任务是通过亲身体验招投标全过程操作行为,巩固基础知识、获得招投标实施技能和能力。以下是模拟教学法在该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1.前期准备。教师必须事先掌控课程内容,把每个环节剖析,分析出每个阶段的关键点,确定要达到的目标,进而做全盘的教学设计。学生分为几个小组,每个小组约六人左右,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出一或两个招标组(看总组数的多少而定),其他组为投标组,小组中负责人由学生自定。各组确定所模拟角色的企业名称、地点、电话等基本资料,划分不同职位,确定任职的小组成员。发放项目资料,包括基本资料和数据以及图纸,布置本课程整体模拟思路以及各阶段不同角色的具体任务。

2.招标阶段。在本阶段理论知识介绍完成后,开始逐步模拟招标过程。首先按照预先选定的招标方式(一般选择公开招标来进行模拟),招标组编写招标相关文件,这之中最重要的是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编写后,经全体同学讨论符合基本要求后在教室张贴或在班级网站上公布。投标组按照公告要求编写预审文件并按要求递送,模拟资格预审过程并公布结果,当然在编写时要求所有投标组资料都能通过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有条件的话,可以组织学生到项目的实际地点去参观,组织现场踏查。在本阶段,工作的重心在招标组,教师应以专家的身份来为其编制的招标文件把关,并旁观预审过程,现场解答有关问题,各组进行阶段总结,教师进行本阶段评价。

3.投标阶段。本阶段的工作重心转向投标组,应该熟读招标文件,理清要求及评标办法,确定自己的投标策略及技巧,从而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书。投标组成员要凝聚集体智慧,像真正的企业领导班子一样进行讨论、资料的查找、计算、初稿形成,最终完成本企业的标书,编订成册。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递送标书。该阶段学生的任务完成过程中,教师需要进行细致的指导,了解他们的想法以及倾听他们分析投标策略的可行性,帮助各组学生制定完备的投标文件。根据课时的安排,可以将编写过程放在课余去做,只在课上模拟递送标书的过程。

4.开标、评标阶段。(1)筹备阶段。知识的准备:再一次熟悉开标流程及有关工作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确定;评标办法等。人员的准备:分配具体角色的扮演,比如:开标会主持,唱标人等等。由于招标组成员有限以及没有公共同学,所以在有关人员安排上会由招标组成员出任参与,比如:公正人员、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等。场地布置:布置大会现场,桌椅摆放,板书、多媒体设备等。(2)实施阶段。招标组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宣读与会的各方代表,依次进行各项流程。唱标结束后,暂时休会,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再次开会时公布中标结果,整个模拟过程结束。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对参与演出的学生进行指导、提问,探讨其语言、举止、对时间和状况的掌控等。待所有模拟工作结束后,由中标的小组将其投标策略的选择、投标文件的编制、成员协作的体会与收获向其他学生介绍。教师总结全过程的工作要点以及整体模拟环节的问题。

三、结论

改革计划实施后,组织学生进行座谈,从他们的话语中归纳出这样几个结论:对这种教学方式比较满意;能激发对模拟角色的兴趣,在准备中自觉地查找这方面的知识,激发了学习积极性;通过模拟练习、真实演绎把分散的知识进行串联,使其体系化,并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增加了真实工作的体会:包括成员间的协作和仿真的场景等。但是,在交谈中学生也透露这样一些信息:个别成员不出力;有的同学抱怨他们组力量比较薄弱等问题。

因此,在模拟教学中有些细节还要细细琢磨,比如:分组时要注意力量的均衡性以及保证公平、公正。要将学习积极的和稍懒惰的、男同学和女同学、学习底子较好的与稍差些的要相互搭配;还有角色模拟之前,理论知识要铺垫好,以防学生无从下手或者过程中出现卡壳;再有教师角色的正确转变等。除了教学细节上再改进之外,模拟教学法的实施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模拟教学法的认识。它只是教学方法中的一种,一定要和其他教学方法配合使用才能发挥更大功效。(2)教师的知识与能力要不断增强、更新。因为模拟教学过程是动态的,信息交流是双向或多向的,有时甚至需要相互讨论,这对于教师无疑是一种挑战。教师必须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及时了解企业操作中的新方法,这样才能应对模拟教学带来的挑战。(3)其他部门的配合以及费用的支持。采用模拟教学法有时需要一些软硬件环境以及发生一些费用,投入要比传统教学法大一些。再有有时可能需要后勤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比如:申请车辆去实地踏查。因此,也要做好各相关方的工作。

但不管怎样,对于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课程实施教学改革在当前是非常有必要的,虽然改革方法还需要不断反思和完善,具体应用也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但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尝试无疑能够提高教学的质量,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王红艳.模拟教学法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应用[J].考试周刊,2007,(51):110.

[2] 贺国荣.模拟教学法在《人员素质测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63.

[3] 徐静.模拟教学法的内涵阐释[J].苏州职业大学学报,200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