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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2-09 02:10:18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1

【正文】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机关建设的相关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科,确定5名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领导学法,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学习同志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收看《监察法》专题讲座视频;

四是强化工作融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重点对2019年全市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条例》,印发市发改委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本年度发起重大投资项目专业委托评估200余次,均落实了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利用周四干部集中学习,先后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注重学法、知法、用法的实际效果。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并通过短信、通知、通报等方式不定期通报全委干部学习情况,严格督促学员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法课程内容。全委参学人员通过收看讲座、阅读复习资料和练习答题进行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开展法治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环境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市普法办组织的襄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验收组对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并给予了“市发改委‘七五’普法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成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高度评价。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携文明之手,与信用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襄阳实际制定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时与市直相关单位、公共机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提前对接,精心制作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线上“云”启动视频,并通过“襄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襄阳”客户端,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线上节能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节能低碳的宣传氛围;二是不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建“信用襄阳”、共享“文明诚信”,通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万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作承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六进”活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大力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展板、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开制度。2020年1月16日,我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一次动态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行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2020年3月20日,我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等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各部门严格按负面清单执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完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委党组研究通过,2020年5月26日印发了包括《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市发改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20年7月,全市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专项检查4次(含县市、区),抽取企业10家。其中2次为配合国家12325粮食流通举报热线案件核查,1次为国家局规定的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春季普查,1次为县市、区开展的夏季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结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备案。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围绕襄阳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不断规范我市节能监察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2020年襄阳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开展市级节能监察抽查组织专班对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三是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书面监察与现场抽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8家“万家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并将考核结果在委网站对外公告;四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政策节能审查,先后对襄阳城镇居民养老示范项目、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的能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承诺书;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对襄城庞公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墨江南)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节能监察;六是加快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自2020年7月开始建设的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进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该系统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智慧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能耗结果进行对比,对设备耗能超额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促进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达到节能低碳的目的,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个人信用积分机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市人民“知信、守信、用信”,创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79601家市场主体进行筛选、分区、分级,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地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帮助55家市场主体完成了105次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从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国家终审,最快2小时办结。四是推进包容慎审信用监管,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

五、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积极为防疫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月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共争取无偿补助资金、金融贷款共计8.85亿元。其中,新冠肺炎救治场所补助资金230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518万元、成品粮保供增储补助资金940万元。我委先后已报送五批次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共计418家,拟申请贷款144.3亿元,目前398家企业成功纳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截止目前,申报企业已获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优惠贷款2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有效缓解了疫情造成的重点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二)及时出台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月28日,我委起草的《襄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襄政办函〔2020〕5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结合襄阳市实际提出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收储防疫物资、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征信保护、法律援助等12条本地化涉企优惠政策。重点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贷款合同给予贴息。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务实可行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2月24日出台《襄阳市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不见面审批备案,对社会企业备案项目在线办理、一日办结,备案证书电子化自助打印;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取消专家评审现场会,改为远程咨询、视频踏勘;所有项目服务咨询在线限时完成。企业投资备案方面企业通过鄂汇办APP等渠道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并全部当日办结,有利保障我市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四)强化疫情期间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防疫法治化。市信用办于2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二是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审慎认定因疫情失信行为,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实施宽严相济举措,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疫情防控期间信用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将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比如: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减免房租的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联合激励;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六 、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着力打造具有襄阳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围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根据市委书记李乐成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要求,以权力运行再造、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我委牵头制定的《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及32个专项方案,已分别与7月1日、6月2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形成了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二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建议。6月23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在襄阳日报等媒体公布关于向社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公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处理各类问题线索21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线索5条,并督办落实。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6月以来,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云上襄阳等媒体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8月21日,召开专题新闻会,进一步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高新区、枣阳市等就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积极参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8月3日,市发改委召开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调研会议,拟定修改意见六条,其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及营业执照“一照多址”等建议被省政府立法采纳。

(三)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批质效。一是突出“快”字,审批全程网办。对于社会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直接办理,企业仅需在线一表申请,可即时获得电子备案证。对于政府投资的审批制项目采取“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两个阶段的文本评佔、项目现场踏勘和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二是突出“减”字,压减办事环节。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先上马、后手续”,出台不见面审批实施办法,全程网办、电子化招投标、视频在线踏勘,疫情亟需的医疗项目即来即办。2020年城建计划前期工作我委按照战时思维提前介入,目前审批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政府投资审批大力推行“二合一”“三合一”改革,由我委履行审批制的97个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全部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其中29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简化为“三合一”审批,直接批复初步设计。三是突出“放”字,下放审批权限。社会投资备案制项目律实行属地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委将鱼梁洲开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管委会。

(五)认真总结产权保护制度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襄阳市2019年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并印发《襄阳市2020产权保护工作要点》。同时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产权保护案例2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2

【正文】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机关建设的相关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科,确定5名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领导学法,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学习同志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收看《监察法》专题讲座视频;

四是强化工作融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重点对2019年全市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条例》,印发市发改委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本年度发起重大投资项目专业委托评估200余次,均落实了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利用周四干部集中学习,先后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注重学法、知法、用法的实际效果。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并通过短信、通知、通报等方式不定期通报全委干部学习情况,严格督促学员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法课程内容。全委参学人员通过收看讲座、阅读复习资料和练习答题进行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开展法治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环境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市普法办组织的襄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验收组对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并给予了“市发改委‘七五’普法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成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高度评价。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携文明之手,与信用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襄阳实际制定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时与市直相关单位、公共机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提前对接,精心制作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线上“云”启动视频,并通过“襄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襄阳”客户端,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线上节能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节能低碳的宣传氛围;二是不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建“信用襄阳”、共享“文明诚信”,通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万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作承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六进”活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大力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展板、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开制度。2020年1月16日,我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一次动态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行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2020年3月20日,我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等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各部门严格按负面清单执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完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委党组研究通过,2020年5月26日印发了包括《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市发改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20年7月,全市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专项检查4次(含县市、区),抽取企业10家。其中2次为配合国家12325粮食流通举报热线案件核查,1次为国家局规定的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春季普查,1次为县市、区开展的夏季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结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备案。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围绕襄阳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不断规范我市节能监察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2020年襄阳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开展市级节能监察抽查组织专班对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三是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书面监察与现场抽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8家“万家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并将考核结果在委网站对外公告;四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政策节能审查,先后对襄阳城镇居民养老示范项目、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的能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承诺书;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对襄城庞公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墨江南)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节能监察;六是加快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自2020年7月开始建设的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进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该系统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智慧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能耗结果进行对比,对设备耗能超额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促进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达到节能低碳的目的,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个人信用积分机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市人民“知信、守信、用信”,创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79601家市场主体进行筛选、分区、分级,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地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帮助55家市场主体完成了105次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从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国家终审,最快2小时办结。四是推进包容慎审信用监管,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

五、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积极为防疫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月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共争取无偿补助资金、金融贷款共计8.85亿元。其中,新冠肺炎救治场所补助资金230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518万元、成品粮保供增储补助资金940万元。我委先后已报送五批次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共计418家,拟申请贷款144.3亿元,目前398家企业成功纳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截止目前,申报企业已获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优惠贷款2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有效缓解了疫情造成的重点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二)及时出台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月28日,我委起草的《襄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襄政办函〔2020〕5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结合襄阳市实际提出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收储防疫物资、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征信保护、法律援助等12条本地化涉企优惠政策。重点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贷款合同给予贴息。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务实可行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2月24日出台《襄阳市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不见面审批备案,对社会企业备案项目在线办理、一日办结,备案证书电子化自助打印;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取消专家评审现场会,改为远程咨询、视频踏勘;所有项目服务咨询在线限时完成。企业投资备案方面企业通过鄂汇办APP等渠道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并全部当日办结,有利保障我市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四)强化疫情期间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防疫法治化。市信用办于2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二是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审慎认定因疫情失信行为,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实施宽严相济举措,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疫情防控期间信用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将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比如: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减免房租的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联合激励;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六 、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着力打造具有襄阳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围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根据市委书记李乐成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要求,以权力运行再造、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我委牵头制定的《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及32个专项方案,已分别与7月1日、6月2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形成了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二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建议。6月23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在襄阳日报等媒体公布关于向社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公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处理各类问题线索21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线索5条,并督办落实。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6月以来,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云上襄阳等媒体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8月21日,召开专题新闻会,进一步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高新区、枣阳市等就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积极参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8月3日,市发改委召开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调研会议,拟定修改意见六条,其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及营业执照“一照多址”等建议被省政府立法采纳。

(三)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批质效。一是突出“快”字,审批全程网办。对于社会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直接办理,企业仅需在线一表申请,可即时获得电子备案证。对于政府投资的审批制项目采取“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两个阶段的文本评佔、项目现场踏勘和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二是突出“减”字,压减办事环节。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先上马、后手续”,出台不见面审批实施办法,全程网办、电子化招投标、视频在线踏勘,疫情亟需的医疗项目即来即办。2020年城建计划前期工作我委按照战时思维提前介入,目前审批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政府投资审批大力推行“二合一”“三合一”改革,由我委履行审批制的97个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全部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其中29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简化为“三合一”审批,直接批复初步设计。三是突出“放”字,下放审批权限。社会投资备案制项目律实行属地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委将鱼梁洲开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管委会。

(五)认真总结产权保护制度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襄阳市2019年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并印发《襄阳市2020产权保护工作要点》。同时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产权保护案例2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3

一、指标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

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主要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获奖情况、上级下达及创新指标等六个方面组成,年度绩效考评各项指标的总分值按1000分(不含创新分值)设置,另设100分为创新附加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如下:

(一)州直属各县(市)的绩效考评指标的内容及分值设定

1、物质文明建设方面(700分)

(1)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0分)(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任务为100分);

(2)推进工业化进程目标完成情况(200分);

(3)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50分);

(4)科技进步目标完成情况(50分);

(5)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50分);

(6)执行州直统计工作各项规定的情况(50分)。

2、政治文明建设方面(100分)

(1)党建目标完成情况(40分);

(2)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0分);

(3)效能建设目标完成情况(10分)

(4)工作目标完成情况(10分)

(5)依法行政目标完成情况(10分)

3、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00分)

(1)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50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50分);

4、上级下达的指标(50分)

(1)州党委、政府督查、督办件,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2)州党委、州政府临时交办或新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获奖情况(50分)

(1)“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综合类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70%);

(2)“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单项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30%)。

6、创新指标(附加分100分)

创新指标考核,另行规定。

(二)州直单位(部门)绩效考评的内容及分值设定

1、物质文明建设方面(600分)

(1)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工作职能的情况(500分);

(2)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50分);

(3)执行州直统计工作各项规定的情况(50分)。

2、政治文明建设方面(125分)

(1)党建目标完成情况(45分);

(2)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5分);

(3)效能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0分);

(4)依法行政目标完成情况(15分)(注:无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此项分值计入党建目标完成情况)。

3、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75分)

(1)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90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85分)。

4、上级下达的指标(50分)

(1)州党委、政府督查、督办件,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25分);

(2)州党委、政府临时交办或新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25分)。

5、获奖情况(50)

(1)“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综合类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70%);

(2)“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单项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30%)。

6、创新指标(附加100分)

创新指标考核,另行规定。

二、绩效考评指标设定

1、对州直各县(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各项考核指标以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形式,在年初州党委工作会议上,由州党委书记、州长与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签定。

2、对各县(市)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由各相关业务职能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州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后,提交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

具体分工如下:由政研室(农办)、计划发展委员会、经贸委、统计局制定经济工作责任书;由州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州党委宣传部牵头制定精神文明目标责任书;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由州综治委牵头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州计生委牵头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由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由州科技局牵头制定科技进步目标责任书;由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业化进程考核办法;由州局负责制定工作责任书;由州统计局负责制定统计工作责任书,由州政府法制办制定依法行政执法责任书。

州直各县(市)上级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由州党委办公厅、州人大办厅、州政府办公厅、州政协办公厅提供。

3、对州直各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效考评指标的制定,主要由以下单位负责,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同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州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各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目标,提交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由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综治委、计生委、统计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分别制定州直各单位(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计工作、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指标要求。

上级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由州党委办公厅、州人大办厅、州政府办公厅、州政协办公厅提供。

4、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评价得分。对州直属各县(市)物质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和州直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目标的考核评价,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和相关职能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确认的结果为准;对州直各县(市)、单位(部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由州效能办统一组织,以各职能业务主管部门的日常考核督查测评和专项督查为主。

三、考核方法

(一)指标任务分解。绩效考评指标任务下达后,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将指标逐项分解,排出全年工作计划进度表,报自治州分管领导和州效能办备查。

(二)日常考核督查。日常考核督查侧重于检点工作目标完成的质量、进度和规范性要求等方面,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考核督查测评为主。州效能办、相关业务职能主管部门可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确定考核督查内容、测评标准和时限要求,进行专项督查和抽查。考核督查和抽查的评价结果由各业务职能主管部门按季度进行汇总,经州效能办审核,会同有关归口管理牵头单位(部门)进行通报,为年度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三)半年抽查考核。自治州效能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协调各业务职能主管部门对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按考核通知要求将上半年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真实、准确的书面材料,由各县(市)、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于7月10日前报送自治州分管领导和效能办备查。州效能办将上半年考核抽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文字材料和评分结果,向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反馈确认,并报请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决定,进行通报,为年度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四)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的主要任务是对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1、自我考核。自治州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前,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本县(市)、本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目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经县(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于11月30日前向州效能办申报。

2、考核评价。按照“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配套推进”的要求,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工作组,对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进行年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民主评议、综合评分和反馈成部分等形式,按照考核标准对申报情况进行逐项核查,确认评分结果。

(1)州直各县(市)年度考核工作由自治州效能办牵头,汇同州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农办)、计委、经贸委、统计局、局、政府法制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2)对州直涉农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政研室(农办)牵头负责;州直经济口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州直政法口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党务群口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口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3)州党委办公厅、人大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和承担经济建设工作、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牵头单位(州纪委机关、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政研室(农办))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州效能办牵头负责。

(4)年度考核工作的日常督查、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的汇总、审核和排序工作,年度指标考核办法、评分细则的修订工作,由州效能办牵头负责。州直有关业务职能主管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州效能办做好指标考核的各项工作。

(五)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汇总、排序和审核确认。根据考核督查结果,州效能办协调各考核牵头单位对全年日常考核督查、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平衡和排序,形成年度考核评价的初步意见,分别征求州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方面意见后,提交自治州机关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计入绩效考评总体情况中。

四、其它

(一)州党委、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有政策性调整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御的因素需要调整的,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调整建议或意见,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4

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保持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规模化的基础上,突出了重点,创新了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一)注重广泛性,法制宣传生动活跃

一年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法制宣传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一是将学法内容引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三月”、“五月”法制宣传月重点工作,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将学习法律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采取警示教育、“共产党员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延伸了法制宣传的工作载体。二是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民工维权宣讲团”、“法制宣传小分队”等法制宣传队伍送法到田间地头、社区院坝、民工集中地,大力宣传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市委法建办与市妇联、市整规办、市财政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站、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宣传新颁法律法规。《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国家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市委法建办及时下发了学习宣传通知,各地各部门也采取举办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二)注重创新性,干部学法不断强化

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积极性,我们大胆地进行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举行首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XX年,市委下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试行意见》(渝委发[XX]20号)。按照市委部署,XX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联合下发了《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9月3日共同组织了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的首次考试。此次考试有1014名领导干部参加,其中,考试成绩及格975人,及格率为96%。这是我市继各级人大对由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的又一创举,这对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10月22日,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大专院校教职工近6万人参加了以《条例》、《反国家分裂法》、《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由市委法建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处级以上干部统一评分。考试当天,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市高院院长张轩分别带队,对渝中区、市教委等单位的考试进行了巡视,市委法建办还组织了区县间的交叉检查。继全市统考后,各区县(自治县、市)委法建办、市国资委还分别组织处以下各级各类干部和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人数达五十余万人。还开展了《公务员法》的普及培训和考试,全市13.3万名一般干部自愿报名参加了学习,其中,有13万名考试合格。三是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正确及时处理群众上访问题的能力,6月17日,市委法建办举办了市级机关处级干部《条例》讲座,讲座由市办副主任冯跃主讲,全市市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从事工作的同志近千人参加了讲座。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0余场。

(三)注重针对性,青少年法制教育持续开展

为增强青少年学法的生动性,我们创新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一是继续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做到了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加强了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开展了“与法同行”全市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说课比赛。二是继续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各地从政法机关挑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对其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市有4800余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6400余名。三是建立了“法律阳光普法基地”。“基地”活动由市教委指导,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活动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要内容,采取网站、免费电话、qq教育法律专家等三大普法咨询平台对广大学生宣传法律常识。四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江北、北碚、涪陵三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接待参观者4XX余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60余场,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各地还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月、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学校、暑期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四)注重实效性,企业普法成效明显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深化企业普法工作,我们采取措施,深化了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国资委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已基本建立起法律事务机构,加强了对企业法律顾问人才的培养, 150多名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了专门的法律培训,227名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了注册登记。二是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市国资委组织了79家国有企业250余名普法骨干的法制理论知识培训

,并对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8000余名干部进行了法制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三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引导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20万职工参加了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普法考试。市总工会组织了万名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四五”普法知识竞赛和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我市在市总工会设立“12351”法律咨询热线的基础上,又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2个开发区总工会全部开通了维权热线。市经委利用网站建立“工业法制园地”,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法律。

二、强化措施,拓展载体,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提高立法质量,服务经济建设

XX年,地方立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控制新制定法规、规章数量,逐步推进立法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实行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XX年市人大、市政府所有的立法项目均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XX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法规案37件,其中新制定法规7件、修订修正29件、废止1件,修订修正的法规数占立法量的78.4%;市政府共起草、制定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03件。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还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开展了《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年督办群众申诉案96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措施和方法,推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推出创建法治政府的“三大管理创新”机制。《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解决了领导决策的难题;《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使一般建设项目总的审批时间从350个工作日缩短至150个工作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进一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中可能发生的粗暴执法行为。二是创建服务型和信用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授权和委托了一批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给区县,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许可法8项配套制度,其中7项制度已全面实施。三是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文化、农业、交通三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管理与培训,开展了重庆市“十佳行政执法队伍”和“百佳行政执法人员”的评选。四是加强行政监督。为保障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声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10余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工作,发挥了复议监督的功能,完善了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制度和重大复杂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政法各项工作

全市政法部门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政法部门认真开展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标。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政法部门本着“不避短、深入查、务求准、重长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了活动。各部门围绕亟需整改的重要岗位和环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类细化,自查自纠。全市政法部门狠抓了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体系的建设。全市法院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健全了机制、细化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审判运行机制。全市检察系统狠抓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公诉案件质量保障等11个重点工作机制的建设,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面实行了“一证通”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整改执法突出问题336条,纠正错案28件,整改率达99.7%,对重点岗位和存在问题的民警进行了集中法制培训,并开展了“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全市监狱、劳教系统执法活动日趋规范,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顽症”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态度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明显进步。

(四)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各级党政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从经费、措施落实、力量配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还强化了督查指导力度,对禁种铲毒等专项工作和刑事发案上升、治安问题突出的30余个地区和部位开展了重点督查。今年由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两降三无”的工作目标。1-10月全市刑事案件在连续三年下降的基础上,保持了持续下降的势头,公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取得成效。各地还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发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并结合“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深入到全市40个区县130余个村进行了具体指导。目前,全市农村普遍建立起“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全市10081个村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50%以上的村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市委法建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评选出黔江区中塘乡兴泉村等134个村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上桥村等16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加强法律服务,引导市民依法维权

XX年,我市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农民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32件;律师行业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市有关部门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人民内部

矛盾。重点针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城市管理、库区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矛盾,加大了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矛盾排查调处的社会化、经常化工作机制。XX年,全市共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9044次,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2万多件,成功率为97.1%,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减少集访和发生。

(六)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XX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为切实抓好总结验收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8月,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县和各部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市级有关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40个区县(自治县、市)、15个市级部门、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高校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圆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市委专门召开了动员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建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亲自进行动员。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周慕冰、陈邦国同志以及市高院院长张轩、市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同志分别带队检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了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使检查验收工作客观公正,市委法建办制定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和《重庆市市级部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避免了工作的主观随意性。为了对总结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委法建办还在《重庆日报》上开展了“重庆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检查结果表明,五年来,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化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广泛宣传抓深入、普治结合抓提高”上下功夫,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氛围,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促进了重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落实责任,多管齐下,法制建设保障有力

XX年,我们狠抓了法制建设的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目标考核。市委法建办年初即向市级部门下发了《关于XX年度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对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量化分值。各地也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和职工的奖励挂钩。二是狠抓工作经费保障。为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连续三年向区县转移支付100万元法建经费,为使经费真正用于区县法建工作,市财政改变 “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专项性转移支付”。此项补贴加上各地配套经费和专项法建经费,基本保障了法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充分反映重庆市“四五”普法的丰硕成果,营造法制宣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法建办以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12月4日,在解放碑隆重举办了纪念全民普法20年暨第5个“12·4”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2月5日,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的黄镇东同志在《重庆日报》上发表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加快建设法治重庆》的署名文章。此外,重庆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开设了专题报道栏目---“四五普法巡礼”,连续三天宣传报道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效;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了“重庆市校(院)长依法治校演讲比赛”;市委法建办免费向1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法制短信、拍摄了专题片《拓展法治的蓝天》,编撰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汇编》以及《重庆法治》普法20年特刊。与此同时,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也积极开展了各有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5

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保持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规模化的基础上,突出了重点,创新了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一)注重广泛性,法制宣传生动活跃

一年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法制宣传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一是将学法内容引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三月”、“五月”法制宣传月重点工作,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将学习法律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采取警示教育、“共产党员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延伸了法制宣传的工作载体。二是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民工维权宣讲团”、“法制宣传小分队”等法制宣传队伍送法到田间地头、社区院坝、民工集中地,大力宣传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市委法建办与市妇联、市整规办、市财政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站、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宣传新颁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反分裂国家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市委法建办及时下发了学习宣传通知,各地各部门也采取举办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二)注重创新性,干部学法不断强化

        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积极性,我们大胆地进行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举行首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XX年,市委下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试行意见》(渝委发[XX]20号)。按照市委部署,XX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联合下发了《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9月3日共同组织了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的首次考试。此次考试有1014名领导干部参加,其中,考试成绩及格975人,及格率为96%。这是我市继各级人大对由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的又一创举,这对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10月22日,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大专院校教职工近6万人参加了以《信访条例》、《反国家分裂法》、《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由市委法建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处级以上干部统一评分。考试当天,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市高院院长张轩分别带队,对渝中区、市教委等单位的考试进行了巡视,市委法建办还组织了区县间的交叉检查。继全市统考后,各区县(自治县、市)委法建办、市国资委还分别组织处以下各级各类干部和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人数达五十余万人。还开展了《公务员法》的普及培训和考试,全市13.3万名一般干部自愿报名参加了学习,其中,有13万名考试合格。三是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正确及时处理群众上访问题的能力,6月17日,市委法建办举办了市级机关处级干部《信访条例》讲座,讲座由市信访办副主任冯跃主讲,全市市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近千人参加了讲座。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0余场。

         (三)注重针对性,青少年法制教育持续开展

        为增强青少年学法的生动性,我们创新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一是继续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做到了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加强了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开展了“与法同行”全市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说课比赛。二是继续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各地从政法机关挑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对其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市有4800余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6400余名。三是建立了“法律阳光普法基地”。“基地”活动由市教委指导,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活动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要内容,采取网站、免费电话、qq教育法律专家等三大普法咨询平台对广大学生宣传法律常识。四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江北、北碚、涪陵三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接待参观者4XX余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60余场,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各地还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月、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学校、暑期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共4页,当前第1页1

         (四)注重实效性,企业普法成效明显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深化企业普法工作,我们采取措施,深化了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国资委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已基本建立起法律事务机构,加强了对企业法律顾问人才的培养, 150多名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了专门的法律培训,227名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了注册登记。二是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市国资委组织了79家国有企业250余名普法骨干的法制理论知识培训

,并对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8000余名干部进行了法制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三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引导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20万职工参加了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普法考试。市总工会组织了万名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四五”普法知识竞赛和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我市在市总工会设立“12351”法律咨询热线的基础上,又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2个开发区总工会全部开通了维权热线。市经委利用网站建立“工业法制园地”,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法律。

          二、强化措施,拓展载体,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提高立法质量,服务经济建设

        XX年,地方立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控制新制定法规、规章数量,逐步推进立法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实行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XX年市人大、市政府所有的立法项目均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XX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法规案37件,其中新制定法规7件、修订修正29件、废止1件,修订修正的法规数占立法量的78.4%;市政府共起草、制定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03件。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还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开展了《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年督办群众申诉案96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措施和方法,推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推出创建法治政府的“三大管理创新”机制。《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解决了领导决策的难题;《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使一般建设项目总的审批时间从350个工作日缩短至150个工作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进一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中可能发生的粗暴执法行为。二是创建服务型和信用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授权和委托了一批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给区县,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许可法8项配套制度,其中7项制度已全面实施。三是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文化、农业、交通三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管理与培训,开展了重庆市“十佳行政执法队伍”和“百佳行政执法人员”的评选。四是加强行政监督。为保障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声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10余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工作,发挥了复议监督的功能,完善了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制度和重大复杂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政法各项工作

 全市政法部门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政法部门认真开展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标。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政法部门本着“不避短、深入查、务求准、重长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了活动。各部门围绕亟需整改的重要岗位和环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类细化,自查自纠。全市政法部门狠抓了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体系的建设。全市法院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健全了机制、细化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审判运行机制。全市检察系统狠抓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公诉案件质量保障等11个重点工作机制的建设,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面实行了“一证通”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整改执法突出问题336条,纠正错案28件,整改率达99.7%,对重点岗位和存在问题的民警进行了集中法制培训,并开展了“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全市监狱、劳教系统执法活动日趋规范,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顽症”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态度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明显进步。共4页,当前第2页2

 (四)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各级党政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从经费、措施落实、力量配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还强化了督查指导力度,对禁种铲毒等专项工作和刑事发案上升、治安问题突出的30余个地区和部位开展了重点督查。今年由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两降三无”的工作目标。1-10月全市刑事案件在连续三年下降的基础上,保持了持续下降的势头,公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取得成效。各地还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发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并结合“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深入到全市40个区县130余个村进行了具体指导。目前,全市农村普遍建立起“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全市10081个村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50%以上的村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市委法建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评选出黔江区中塘乡兴泉村等134个村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上桥村等16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加强法律服务,引导市民依法维权

 XX年,我市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农民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32件;律师行业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市有关部门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人民内部

矛盾。重点针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城市管理、库区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矛盾,加大了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矛盾排查调处的社会化、经常化工作机制。XX年,全市共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9044次,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2万多件,成功率为97.1%,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减少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XX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为切实抓好总结验收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8月,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县和各部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市级有关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40个区县(自治县、市)、15个市级部门、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高校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圆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市委专门召开了动员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建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亲自进行动员。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周慕冰、陈邦国同志以及市高院院长张轩、市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同志分别带队检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了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使检查验收工作客观公正,市委法建办制定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和《重庆市市级部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避免了工作的主观随意性。为了对总结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委法建办还在《重庆日报》上开展了“重庆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检查结果表明,五年来,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化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广泛宣传抓深入、普治结合抓提高”上下功夫,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氛围,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促进了重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落实责任,多管齐下,法制建设保障有力

 XX年,我们狠抓了法制建设的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目标考核。市委法建办年初即向市级部门下发了《关于XX年度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对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量化分值。各地也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和职工的奖励挂钩。二是狠抓工作经费保障。为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连续三年向区县转移支付100万元法建经费,为使经费真正用于区县法建工作,市财政改变 “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专项性转移支付”。此项补贴加上各地配套经费和专项法建经费,基本保障了法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充分反映重庆市“四五”普法的丰硕成果,营造法制宣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法建办以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12月4日,在解放碑隆重举办了纪念全民普法20年暨第5个“12·4”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2月5日,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的黄镇东同志在《重庆日报》上发表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加快建设法治重庆》的署名文章。此外,重庆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开设了专题报道栏目---“四五普法巡礼”,连续三天宣传报道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效;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了“重庆市校(院)长依法治校演讲比赛”;市委法建办免费向1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法制短信、拍摄了专题片《拓展法治的蓝天》,编撰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汇编》以及《重庆法治》普法20年特刊。与此同时,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也积极开展了各有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共4页,当前第3页3

 四、正视不足,积极谋划,努力开创法制建设新局面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6

一、注重教育,强化管理,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显著提高

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始终坚持把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在重要位置,在深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的同时,一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扎实开展了争创“四好班子”活动,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了廉政档案,各级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修养普遍增强。二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载体的“双联”“双为”活动,通过学习文件,分组讨论,交流心得,听取省委讲师团教授的专题辅导和对身边先进人物的宣传学习,全体干警进一步加深了对“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的理解,坚定了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作出新贡献的决心和信心,各单位学习氛围浓厚,干警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三农”问题是党和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要求,以“支援农业、服务农民”为主题,以“干部受教育、农民得实惠”为重点,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组织精干力量深入驻村联系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工作,帮助农民朋友认真领会一号文件精神,寻求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了一些困扰农民和阻碍农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受到了农民朋友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三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宪法修正案》,举办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开展了全系统“爱我司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行政许可清理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对全市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查。干警的英语、晋衔、学历教育等培训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四是不断强化队伍管理。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全系统实行了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加大了干警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坚持“凡进必考、公开竞争”原则,认真做好公开录用公务员和招聘教师工作。积极开展挂职锻炼,促进干部交流,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二、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普法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健全。于4月21日高规格组织召开了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梅克保亲自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对今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强调,并明确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全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积极推行了以“干部不知法者不为官、执法人员岗位学法不合格者不上岗、单位不抓法者不合格”为重点的一系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举措。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实施细则,有效地推动了我市此项工作的平衡有序发展。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于5月份启动了全市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五个一”即举办一次中心组宪法专题讲座,举办一期宪法骨干培训班,开展一次送宪法下社区农村活动,组织一场宪法知识竞赛和开辟一个宪法知识宣传专栏的活动要求,注重点面结合、多方联动、创新载体,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们尊宪学宪蔚然成风。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主动牵头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制作编印了4000册中央一号文件宣传挂图和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解答,通过全市各宣讲组发放到农民朋友手中,有效促进了活动的开展。此外,我们以“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制观念”为主题,在全市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和第二届社区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活动,紧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平安××”等活动,大力加强对《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有效促进了新颁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龙头,在继续推行县处级领导干部学法作业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等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以考促学,把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工作作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举措,积极与市编委、市人事局联系,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四五”普法XX读本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和《XX年度××市干部年度学法考试通知》,对做好年度学法考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时间、地点、命题、评卷“四个统一”的要求,严格认真做好法制讲座、考前辅导、考试组织、试卷命题和考场纪律等工作,组织全市近XX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1万名科处级及科处级以下干部分期、分批参加了年度学法考试,确保了学法考试的实际效果。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注重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积极搭建活动平台,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大、中、小学学生和社区青年开展了全省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和青少年法制教育问卷调查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市工读学校认真贯彻谭仲池市长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快建设速度,基层设施、招聘教师、生源组织等工作开展顺利,于11月份正式招生入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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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我们还对全市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的249名普法骨干进行了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他们的法律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以点带面扩大成果,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年来,我们注重借助有效载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先试点、后推开,先开展、后深化的方法步骤,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的推介力度,有效推进了全市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加强。配合“法律进社区”、“法进农户”活动的开展,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和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在广大社区(农村)开展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县黄花镇黄垅新村和浏阳市淳口镇鸭头村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浏阳市大瑶镇南山村和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德政园社区共16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二是行业依法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市国税、交警、城管等13个系统共有34个行政执法基层单位迈入了全省首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行列。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依法治理。与市经委联合召开了全市经委系统依法治企工作经验交流会,推介了××卷烟厂、湖南浦沅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与决策,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典型经验与做法,为推进全市依法治企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二)监所管理井然有序,矫正质量稳步提升

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监所稳定。监狱、劳教所始终把确保安全稳定摆在工作首位,继续坚持一把手对安全负总责制度,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三包一区”的目标管理和责任分解模式,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严格、科学、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狱(所)务公开制度和“阳光工程”。切实加大对门卫、严管队、禁闭室、接见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安全稳定例会、带班值班、双岗坐班等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年内监所未发生重大监管、生产安全事故,坪塘监狱连续七年实现无罪犯脱逃。

创新教育方法,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监所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在抓好常规“三课”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了教育改造安全年活动。通过在罪犯、劳教人员中开展“树立改造目标,争取早日新生”和在干警中开展“争当个别教育能手”为主题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改造“五大系统工程”的落实。坪塘监狱努力强化教育改造效果,长桥劳教所积极开展劳教办特色,大力推行了影视教育、网络教育和互动教育相结合的立体教育新形式,有效促进了监所秩序的稳定和改造质量的提高。全年有311名罪犯获得减刑奖励,有95%以上的劳教人员获得了百分制减教奖励,反改造尖子、难改人员转化率分别达到85%和86%。为加快推进罪犯、劳教人员改造工作社会化进程,今年在原有社会帮教“三大网络”体系的基础上,将社会帮教、警示教育与爱心救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教工作,全年有九个区、县(市)司法局和市地税局、望城县、天心区等单位先后到监所开展了大规模的帮教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监所还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组织罪犯、劳教人员到学校、社区进行现身说法,全年共有2万余名青少年接受了现身说法教育,7个警民共建单位400余名学生、居民到监所接受了现场警示教育。

加大创建步伐,推动工作全面发展。监所不断调整经营思路,大力拓展经营渠道,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监所经济取得较大发展。坪塘监狱根据全省监狱布局调整规划要求,积极做好扩建改造的准备工作;长桥劳教所按照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建设标准,切实加快新所建设速度,该所新所建设主体工程预计年底即可竣工,明年初实现整体搬迁。

(三)法律服务保障有力,教育整顿卓有成效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努力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坚持以严要求高质量谋求新发展,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取得较好成绩。

以律师教育整顿为契机,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规范管理。一是全市律师教育整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我们认真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迅速召开了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市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方案》,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查处、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扎实开展了全市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理顺“两结合”管理体制,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违法违纪律师的处理,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诚信意识、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意识明显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二是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有效加强。我们认真吸取西安“案”的教训,切实加大对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公证管理制度,出台了《××市公证机构考核办法》、《公证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市公证质量大检查,清理取缔了21家未经批准私自设立的办证点,对我市近三年办理的1661件现场监督类公证进行了全面清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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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经济建设为重点,深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广大律师公证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努力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与市计委、企业改制办积极协调,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我市国有企业改制法律服务的意见》,筹建了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处理国企改革法律事务;与市信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上访接待的前期试点工作,组织律师直接为群众释疑解惑,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市12348法律维权专线与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国际关心中国慈善协会(icc)××办事处签署了《法律维权援助协议》,首开全国“法律助残绿色通道”先河,为公益机构携手维护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全年法律服务在为国有企业改制、招商引资、解决“三农”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重点工程,城市征地拆迁等服务领域取得较大发展,共办理刑事案件2074件,民事2829件,行政案件16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227件,担任企事业

单位、行政机关法律顾问952家,办理各类公证58200多件。

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宗旨,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积极拓宽法律援助网络,大力规范援助机构管理,不断提高援助案件质量,有力推动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7件,其中刑事案件476件,民事案件457件,行政案件4件,解答法律咨询7767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的经费支持,市财政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增至50万,各区县(市)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全市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合计达到95万,并列入了财政预算。望城县县委、县政府还拨付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成立了法律援助基金会。在落实省、市八件实事关于“运用法律援助手段,帮助民工追回欠发工资”的工作中,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部成立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心,并积极推行了“三免一优先”(即免费咨询、免费讲座、免费赠书和优先服务)措施,主动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多渠道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一年来,全市共办理农民工法律事务179起(批),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9件,为161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09.4万元。此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加强和规范刑事、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较好解决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四)基层基础更加健全,维稳作用日益凸显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我市司法所建设迎来了极好的机遇,国家发改委分三年投入国债资金用于包括我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基层乡镇司法所建设。为紧紧把握好这一契机,我们及时向省司法厅争取和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目前我市已有20个司法所被列入第一批扶持范围,市政府也明确表示将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有望在明年初正式启动。在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创建“星级”司法所活动的同时,我们把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作为一个重点来抓,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递交关于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议案、提案,9月份梅克保书记视察司法行政工作时,我们又把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作了重点汇报,引起了梅书记的高度重视,市委督察室根据梅书记的指示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督查报告,困扰我市司法所发展的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有望获得重大突破。

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一是大力健全完善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扎实推进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试点建设,进一步理顺企业、市场人民调解组织管理渠道。二是狠抓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调研评查工作,全市人民调解文书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三是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积极稳妥地试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高。四是深入开展全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结合开展创“四无”乡镇活动,以维护“两会”、“两节”、“清明”、“四五六”敏感期安全稳定为重点,做到矛盾早发现、早治理、早调解,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一事一报制度,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排查各类纠纷36627起,调处35813起,调处成功率97.8%,防止纠纷引起的自杀136起,147人次,防止民转刑582起,制止群众性械斗21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83起,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安置帮教工作更加扎实。一是接茬衔接制度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村(社区)按照底子明、不漏管、不脱管的工作要求,做到有台帐、有帮教对象和措施、有回访记录,实行了一人一档的管理。二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和安置帮教联系企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安置帮教联系企业或联系点,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达570多人,特别是岳麓区由政府投资5万元与一种养殖企业共同创办了该区第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目前已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6名。三是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更加落实。全市共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经费58万元(包括市级20万元)。四是“奔光明、奔小康”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中树立了良好的典型,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今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0%以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率控制在8%以下,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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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严格规范地组织了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取得了零投诉和零差错的良好成绩。全市报名人数达1896名,占全省报名人数的27.8%,参考率达87.4%;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了执法行为,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办公室、行政财务等部门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XX年工作设想

XX年是全面实现第十个五年计划目标的最后一年,是实现×ד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平安××的关键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跨越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平安××”目标,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大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刻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的总体要求和战略任务。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各级政府重要的法制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负有重要责任。用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干警职工一定要从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

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于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和整体发展,整合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并凝聚成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平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可靠法制保障的合力,形成普法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等多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要主动参与完善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亟需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为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服务;要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合,广泛开展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为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服务;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和优势,在全社会倡导遵纪守法的道德风尚,为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服务;要切实做好监狱、劳教工作,维护监所安全稳定,提高罪犯改造和劳教人员教育挽救质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服务。

二、要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机关,劳教所是国家强制教育措施的执行机关,做好监狱、劳教工作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认识监狱劳教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严治警,以法治监、治所,把我市监狱劳教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狠抓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实,严防各类监所安全事故。监狱劳教所要紧紧围绕“三个绝对不能”、“四个绝对不允许”的要求,以监所安全稳定工作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一是要完善和落实监管安全责任制。继续坚持监所“一把手”对监管安全负总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一岗双责”、“三包一区”和各级领导联点、全员风险抵押奖罚等制度和措施,将安全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到各个部门、岗位和干警个人,加强教育和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四查”(检查、抽查、排查、督查)工作力度,全方位地排查漏洞和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继续采取日常检查、组织交叉检查、突击抽查、夜间巡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干警带工带队、值班、“三大现场”干警直接管理、互监组、互帮组、危险物品管理等基本制度落实的检查督查工作。三是要切实加强狱所内侦查调研工作。要重点抓好狱情、劳教思想动态分析调研和耳目、信息员建设,不断提高摸排分析质量,提高预警、预控能力和防范水平。四是要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预案,加强对重点人员、危险分子的管理。严格落实包夹监控等措施。

加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一是要积极推进监狱工作“三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法制化建设方面,要努力构筑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体系,使监狱行刑全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要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增强制度规章的落地管理意识。在科学化方面,要综合运用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的功能作用,着力加强思想政治、技术、文化、普法、心理健康五项内容的教育,努力实现监狱工作主要由监管防范型向教育改造型的根本转变。要在监狱服刑人员中继续开展教育改造安全年活动。要在搞好分类改造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对罪犯个性化教育改造的有效方法,建立起科学的教育改造质量考评体系。要按照数字化监狱建设规划和标准,继续提高监狱系统的信息化水平。在社会化建设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罪犯的改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方法,加强对罪犯的五项教育特别是就业技能培训。二是要深入开展创办劳教特色工作。要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管理工作改革的意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体现劳教工作的基本属性,以确保场所稳定为前提,努力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要紧密结合××劳教工作的实际,通过半开放式管理模式、课堂化教育、习艺性劳动、生活卫生工作四个重点,进一步规范封闭、半开放、开放的三种管理模式,提升教育工作水平,发挥劳动的矫治功能,保证劳教人员的身体健康。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将劳教管理工作改革作为今后劳教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广成功经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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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开展监狱体制改革和加快劳教新所建设,促进监所工作全面发展。坪塘监狱和长桥劳教所要突出重点,多渠道争取支持,从宏观布局到基础设施上实现不断调整优化,整体工作要更上一个新台阶。一是要积极做好监狱体制改革相关准备。坪塘监狱要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十六字方针,做好实施监狱体制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要抓好长桥劳教所的搬迁工作。经过几年的积极努力,劳教所新所建设主体工程已于去年底竣工,今年可搬迁。要按照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达标验收标准,规划和逐步完善各项硬件建设,规范和加强软件建设,努力建设成为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迅速提升我市劳教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要积极拓展生产门路,加强安全生产和生活卫生管理,加快监所经济发展,努力为监所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强劲有力的保障。

三、扩大普法依法治理成果,提升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今年是全面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继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一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健全机构,规范制度、完善网络,增强实效,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要以坚持经常性、促进广泛性、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的原则来搞好普法工作。要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平安××”的大局,积极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维护社会

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要通过政策、法律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的创建和城市的建设工作。要动员企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改制和转轨工作,为全市企业改制转轨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针对各级党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主动出击,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鸣锣开道。

进一步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要在继续抓好县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的基础上,切实贯彻梅克保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员干部、公务员与青少年作为XX年学法对象的重中之重。要巩固完善原有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不断改革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坚持不同对象,分门别类,分类指导,特别要注重从群众中来,挖掘、总结基层群众中所发生的鲜活案例,就地开展以案释法,力求使老百姓收到入脑、入心的实效。在教育的内容上,既要宣传公民应当享有的法律规定权利,又要注重宣讲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教育公民不能将个人私利凌驾于法律之上。要坚持学考并重、以考促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学法考法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的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

进一步巩固依法治理成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将更加艰巨。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法进农户”和“法进社区”活动。城市各社区要巩固、完善“法进社区”的“四个一”建设成果,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让社区居民就近接受法律教育,获取法律知识;县(市)各乡镇村要抓住农民商贸集会的有利时机,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商贸集会的主要村镇要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场所。要采取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以此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二是要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在建立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通报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三是要加快典型引路和以点带面工作。要认真总结表彰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经验和特色,研究和制定基层依法治理和行业依法治理的科学考核标准和考核体系,突出抓好基层、行业和地方依法治理工作。要把依法行政作为今年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制定规划,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依法行政的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要在认真做好“四五”普法规划收尾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搞好调研,科学制定“四五”普法规划验收的标准和体系。要对照“四五”普法规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验收工作不走过场,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部门,要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进行补课。要以检查验收为契机,认真总结表彰“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的经验,展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成果,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的浓厚热情,为顺利启动“五五”普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坚持拓展和规范并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是党的十六大对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梅克保同志在去年视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时也明确指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是服务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在这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大有可为。”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定要按照十六大要求,结合梅克保书记的指示精神,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大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丰富法律服务内容,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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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通过去年的专题教育整顿,我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明显加强,面貌明显改观。今年要继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落实《××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人员、业务、财务管理细则,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要进一步落实规范律师事务所发展基层管理,开展律师事务所财务大检查,强制性提留发展基金,建立律师事务所发展基金专用帐户,坚持专款专用,促使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强化律师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在三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党支部,不具备条件的,统一组建联合党支部。在市律协建立党总支,进一步理顺和建立健全党的律师工作组织体系。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二是要加强律协、公协的行业管理,推动理论研究和信息工作。要建立完善“两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行业管理组织体系和行业制度。完成公证员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大力开展行业各项业务活动。三是要深化公证律师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公证律师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管理制度,加强诚信教育。进一步完善对律师公证员的投诉、查处和处罚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四是要强化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办证水平。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市场,重点整治私设办证点,清理违规协办点,联合工商部打击违规设立的具有公证内容广告牌,查处超管辖办证、压价竞争等不正当竞争现象,将公证引入到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服务机制,整合法律服务力量,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国企改革、农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领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要大力拓展律师的非诉讼业务和公益性服务功能,引导、组织律师继续有序介入各级信访和劳务市场,为来访群众和党委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依法维护城市下岗职工及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的问题。要引导公证业务拓展到生产、分配、置换、消费等各个环节,并在房地产、金融、政府采购等领域要实现新的突破。148法律服务专线要进一步扩大服务网点,在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立基层法律服务热线,并进一步创新法律服务手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要继续向前推进。

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

工作改革。一是要推进公职、公司律师试点改革。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择3-4家规模大、管理规范的国有企业和私营公司进行公司律师试点,建立公司律师法律事务部。公职律师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推广。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要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我市公证改革实施方案,力争在年内完成我市的公证改革工作。做好改革后公证机构的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公证法》即将出台,要以此为契机,做好《公证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我市公证事业。

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要继续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把法律援助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长期性工作来抓,积极争取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有条件的区、县(市)可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向社会筹集资金。要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市的法律援助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努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难的问题,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实惠。要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骨干,广大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主力,法律援助自愿者为补充,动员一切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承办更多的法律援助案件。要进一步加强与妇联、残联、侨联、老龄委、警备区等绿色通道单位的联系,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网络,立足基层,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向乡村、社区的延伸,逐步提高乡村、社区法律援助点的建立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要不断充实各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队伍。要强化援助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并积极纳入政府政务公开窗口,设立投诉电话、实行办案跟踪调查、受援人意见反馈、案卷检查制度,确保援助案件的质量。

五、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的民主与法制实践证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对于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始终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

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紧紧抓住国家发改委分三年投入国债资金建立独立司法所办公用房的有利契机,迅速启动司法所独立建立办公用房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力争XX年全市有20个司法所建立自已的办公用房,通过几年的努力解决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要认真贯彻梅克保书记视察司法行政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切实理顺好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司法所工作在乡镇、编制在司法的“县乡共管,以县管理为主”管理体制,使司法所成为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要继续做好“星级”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争取在XX年每个区县(市)有2-4个司法所能够达到“星级”检查验收标准,全市有30%以上司法所能够达到省、部级规范化司法所要求。继续抓好司法所驻派出所设立联合调解室工作,重点帮助基层解决目前存在的缺少编制和相应的经费问题。要开展广泛调研,将目前两所联合调解室工作的全面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市委、市政法委反映,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使全市内五区的两所联合调解室工作得到初步规范,为创建“平安××”作出新贡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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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目前,我市农村并村工作正在进行,要在XX年进行的村(社区)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试点基础上,重点抓好健全完善工作,联合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严格按上级要求组建好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一批有一定威信、懂法律、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充实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来,特别是要明确和选准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将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工作抓出成效。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年内拟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一批从XX年实行新人民调解制度以来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议,在全市树立十佳优秀人民调解员典型。年内还将开展“我最难忘的一次调解”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以切实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典型的宣传,推动全市工作的平衡有序开展。

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治试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各项帮教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积极指导各区县(市)普遍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或安置帮教实体工作,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的安置问题。社区矫治是司法行政部门新增的一项职能,××作为司法部确定的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有关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指示,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迅速制定《××市司法局关于推进社区矫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形成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矫治工作的三级组织体系并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内至少在一个社区和一个村进行,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广。

突出抓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继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季节性、敏感期、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捕捉矛盾纠纷的信息源,建立健全重大社情信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汇报、登记、反馈、分类、调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制度,重点做好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努力实现将全市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控制在中部内陆省会城市最低水平的“平安××”创建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所管理。年内将组建法律工作者协会,把对法律工作者的管理从单纯的行政管理过渡到行政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体制上来,减少行政干预,加大行业自律。要继续抓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册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明年将停止审批、考核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工作,保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六、全面加强教育管理,实现队伍素质大幅提升

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

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组织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要以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巩固和发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成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驾驭社会治安、处置突发事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四个能力。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委(党组)例会制度,凡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正确性。年内各级党委(党组)至少要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广泛交流思想,保持班子内部的团结和统一。三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监狱、劳教所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终、届中考察。对各区县(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年内也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及时与当地组织部门沟通,加大协管力度。四是要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认真贯彻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竞争上岗、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很精通,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一是要加强思想素质建设,要把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作为今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来抓。要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统一意志,振奋精神,团结实干,共图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业务素质建设。要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到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以会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途径,努力实现全员培训的工作目标,使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明显改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明显增加。三是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一项系统性的、事关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可行的学习计划,对学习要求、学习进度、学习内容等做出明确具体的安排,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全体干警集中上辅导课。要建立考学督学制度,把是否积极参加学习作为考察、评价、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建立激励机制,在全系统形成重学习、讲学习的良好风气。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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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力度。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考核机制、竞争机制、退出机制及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中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和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的水平。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坚持“凡进必考”,今年继续公开录用一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工读学校教师。要加大干部岗位的交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上下交流、岗位交流,真正做到盘活人才、用好人才。要大力培育和弘扬司法行政队伍的先进典型,继续开展“维稳功臣”,“办案能手”,“文明执法标兵”和“教育转化能手”的评选活动,并进行大力的宣传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作用、激励作用和引导作用,激发全系统广大干警的爱岗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为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辉煌作出贡献。

另外,要切实加快市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建设速度,确保明年主体工程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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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7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行业指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的原则。由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建设、监察、规划、国土、司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并主动配合抓好整治工作。

三、任务及分工(一)由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供给装修建筑材料、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殴打他人、强拿强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影响建设领域施工以及以封门堵路手段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施工建设防暴打黑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接警后15分钟到达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及时调处纠纷,畅通举报、报警渠道,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巡逻走访,确保建设工程施工不受干扰。

市委政法委督促协调市级公、检、法机关对相关案件依法快送、快审、快判,并于近期集中处理一批具有典型代表的违法犯罪案件和犯罪分子,坚决遏制危害施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势头。

(二)由市建委负责,排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从企业或个人手中承揽建审手续不完善的工程,以及商品混凝土公司、施工机械租赁公司向违法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和租赁施工机械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暂停招投标资格、不予备案登记、降低甚至注销资质等相应处罚。

(三)由市市容园林局牵头,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加强施工渣土清运管理,严肃查处手续不全、违反规定时限、超速超载等违规清运行为,严厉查处渣土黑车及不达标车辆。对擅自拆除渣土车限速装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严重违章行为,予以高限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要吊销运输公司资质及驾驶员驾驶资格。同时,由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建筑材料供应、土方拉运等指导价格。

(四)由市建委、市城(棚)改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局、市房管局、市地铁办、市市容园林局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建设工地围墙围挡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市政、地铁、拆迁、园林等建设工地进行清查、整改;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出入口车辆清洗设施、道路硬化的监管责任,未经清洗或清洗不净的车辆严禁上路;严格检查建设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路面落实硬化、绿化和美化规定情况,责令违规单位停工整改并依法处罚。

(五)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市容园林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配合,按照城市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及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六)由市城(棚)改办负责,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质监局配合,加强和完善城(棚)改工程项目的监管,全面查处违法、非法的城(棚)改工程项目,对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的依法进行处罚。

(七)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市政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区域整治活动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干部和派出所干警三级联合包点制度,开展“一组一工地”包点服务活动。

(八)由市监察局负责,根据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各区县、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对在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职能部门越权监管、不规范执法等行为予以纠正和规范,对政府工作人员插手工程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从快立案调查。

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活动从至,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整治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

(三)集中处置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依法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违法建设行为予以打击和处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前三个阶段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纳入日常工作。要结合专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按划分的整治阶段及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文件(含电子版)形式报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一部署和督导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活动方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联络员、信息报送、联合巡查等制度。各单位专项整治方案、领导机构及相关措施于前报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对以暴力、涉黑等手段干扰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打击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出警、及时处置,不断改善建设领域施工环境。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8

一、建设法治**,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委提出建设法治**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

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二、围绕贯彻《纲要》,切实抓好建设法治**的启动工作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

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的浓烈氛围。

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9

一、充分认识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总书记在十七在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法治国家的政府是一个责任的政府、服务的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国重在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因此,为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是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和党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的重要措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1999年11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去年,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等等。这些都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这次开展的对我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正是落实党中央的一系列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是建设法治政府、做到执政为民的必需途径。当前各行政部门基本上或多或少,都有立法任务。建设法治政府主要是摆正政府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既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又要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只有政府是法治的政府,才可以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开展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能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按时限执法、严格执法、规范行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是优化我市法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这些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建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的差距还不容忽视,政府职责“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属于权限内的事情该管的还没管好,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依法办事能力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导致一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在某些领域、行业不断发生,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去年在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了行政机关工作存在的十大问题,特别指出了“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时有发生,粗暴执法、知法犯法招致民怨”的问题。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影响了和谐洛阳的建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连书记对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批示,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近期,按照连书记的指示,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对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较突出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有助于帮助和支持政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这次监督检查工作,要经过动员准备、调研、检查、整改等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环环相扣,要求在座的各个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好的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一是动员准备阶段,从11月份开始到现在。内司工委负责对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进行筹备,制定了具体方案。今天召开的动员会议,是这个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次总动员和总部署。

二是调研阶段,从11月15日到30日。在这个阶段,主要的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公安局等。这些部门既是执法部门,也是法律监督、管理单位。要对本单位从20*年以来所办理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总结、梳理:对案件所涉及的执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下量化统计,列出所占的百分比;对案件所涉及的执法的合法和合理性给予评价;帮助行政执法部门找出执法中存在相对集中的问题,分析其成因并提出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汇报总结情况。土地、城建、环保等行政执法任务较多的相关部门,要对本单位20*年以来执法情况进行总结自查,总结成绩、自查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能要从中选择一些重点、难点和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检查阶段,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个时间同方案上不太一致。主要是考试到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可能会在时间跨度上有变化。在这个阶段,检查组根据调研情况,对该作为而不作为或由于执法失当引发行政案件多、存在问题较集中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深入了解其执法情况,指出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这些单位和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汲取教训、堵塞漏洞。

四是督促整改阶段,从明年的1月到2月。在这个阶段里,主要是检查组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点案件反馈给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限期进行整改。要求整改的部门和单位要从维护政府形象、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出发,依法认真整改,并在明年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报告整改结果。期间有什么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同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沟通、协调。

三、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公正执法

公正执法,建设一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的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中之重。通过这次监督检查,目的是要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化政府的建设进程。希望我市的行政机关,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凡是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机关都不能行使;凡是法律没有禁止公民的权利,公民都可以行使。行政机关绝对不能借口执法需要或立法不完善,而行使法定授权之外的权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是要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即公民、法人与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法律地位应当平等,应当建立听证、协商、沟通等保证公民平等参与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要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是要程序正当。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是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当前有一种认识误区,就是怕执法严了会影响洛阳的发展环境。也有的部门是执法精神状态不佳,对属于本部门的执法范围、明显违法的事情,该执法部门不去执法,怕得罪人,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从而贻误了工作,影响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该作为而不作为就是一种失职行为,这也是我们这次检要重视和纠正的。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10

一、建设法治*,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委提出建设法治*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

3月19日,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省20*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二、围绕贯彻《纲要》,切实抓好建设法治*的启动工作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

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的浓烈氛围。

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

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例11

一、建设法治江苏,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江苏。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委提出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江苏”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

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江苏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江苏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江苏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江苏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二、围绕贯彻《纲要》,实抓好建设法治江苏的启动工作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

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江苏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江苏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江苏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江苏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江苏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江苏的浓烈氛围。

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江苏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江苏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江苏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江苏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江苏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江苏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