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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毕业学员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1-12 17:20:50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1

由于黄埔军校“所造人才仍不敷分配”,统治广西的新桂系军阀,按国民政府军委会的旨意,参照广州黄埔军校的做法,在旧桂系广西陆军讲武学堂的基础上,创办了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

(一)广西陆军讲武学堂

1907年,清廷决定普建新军。广西为培训军官与军士,在南宁城东门外葛麻村南,设立陆军讲武堂和学兵营。1908年,广西陆军讲武堂在龙州南标营开学。学堂设甲、乙、丙3班,学员从旧桂系军队的将弁中选拔。另附设学兵营,有学兵300人。1909年8月,讲武堂和学兵营由龙州陆续迁至南宁。

同年底,旧桂系在南宁编成新军第一标,辖两个营约1500人。新军第一标的军官都由讲武堂毕业生充任,军士由学兵营结业生担任。编成后,讲武堂即因学生毕业而停办。

(二)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

民国初年的广西,军阀割据各自为政的局面相当混乱。在玉林兴业六万山区屯兵,经过养精蓄锐的李宗仁,又收容了以黄绍f为临时头领的广西陆军模范营残部,整合成了一支年轻精锐的战斗队伍。1924年,李宗仁、黄绍f受命于孙中山,组成以李宗仁为首的定桂军和以黄绍f为首的讨贼军,联合为定桂讨贼联军,采用先陆(陆荣廷)后沈(沈鸿英)、“先近后远”的策略,向广西省内各地旧桂系军队发起进攻。不到一年时间,旧桂系所有军队全部被瓦解,广西全省统一在新桂系之下。

1926年初,李宗仁参照广州的黄埔军校筹办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由李宗仁部下旅长俞作柏任校长,胡章民任政治部主任。筹办之初就明确了办学宗旨:“在养成完全之革命军官,教授须要之基本学术之外,尤注重政治之训练。”旨在培养一批桂系军队的骨干力量。有此明确的办校目标,促使各同仁奋发努力,创办初期一切尚属顺利。1926年5月,筹建工作告竣。

1926年5月16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在南宁东郊原广西陆军讲武学堂旧址开学。新招收的第1期学员开始了军校生活。

1927年初,李宗仁、白崇禧率军北伐,黄绍f留守广西,以党代表身份节制留守广西的桂系军队,并兼广西省主席。4月初,黄绍f去上海参加“会议”,返桂后开始清洗共产党人及民主人士。“四一二”事件后,广西当局担心军校学生继续留在学校会闹事,将该期学生提前毕业。留下100多名“不稳分子”接受“特别训练班”的训练,彻底“洗脑”后才分派工作。校长俞作柏因思想左倾,被、撤掉校长职务,以保定系军阀吕竞存接任校长;思想进步或态度中立的教官、职员悉数调离军校。

经过整顿,第2期于1927年冬开学。1928年6月1日,更名为“国民革命军陆军军官学校广西分校”。后又曾称“广西各部队干部训练所”,由李明瑞担任校(所)长。此后,广西的政局混乱,粤桂之争、蒋桂之战连年不断,其间又数次变更校名。

1929年春,李、黄、白潜回广西后,指挥留驻省内的15军有限兵力,在下广东、出湖南两遭挫败的形势下,历尽险阻艰辛,击溃滇、粤、湘三方面进攻,勉撑广西危局。1929年秋改名“陆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

1930年4月7日,改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

1930年7月,打着“北上护党”旗号的桂、张(发奎)两军,在湖南衡阳七塘一带被粤军击败,溃退广西。桂、张两军与粤军开战以来,多次败北,损失惨重。下层骨干基本伤亡殆尽,故残部退回柳州整编时,虽然七拼八凑,仍兵员不足,连以下干部缺额甚大。为整顿组织,健全建制,尽快恢复元气,乃决定将编余的军官为基础、以“续办军校第4期”的名义,就地训练。以培养一批“忠于团体”的“中坚”,继续维持桂系的封建割据。8月1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正式在柳州重组,并举行开学典礼。“第一方面军总参谋长”白崇禧兼校长。100名教职员及900多名学员均由退回柳州整编的各部队抽调或保送。

1931年3月,委任薛岳接任校长,陈芝馨任教育长。薛岳接任校长后,锐意改革,出台了不少改革措施,并将校名改为“中国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对外界突出色彩,树立“正统”形象,以引起中央的关注。让人意外的是,因形势的变化,开学不久薛岳就离职他去。

1931年夏,广州新组国民政府,两广罢战言和,才得到喘息的机会。将原有的15军与李明瑞率领回省的所有部队,整编为第7和15军,进行训练。此时适逢九一八事变,在全国“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呼声响彻云霄的形势下,广西决定续办军校,加强军事实力,以达到巩固广西大后方,进而出兵恢复失地之目的。为了“统一思想,集中意志”,使学员(生)毕业后成为新桂系军队中死心塌地的忠实骨干,王公度任政治部主任后,在广西军校成立秘密组织“三民主义革命同志会”,以控制军校学员的思想。

1931年9月14日,举行第4期毕业典礼。9月下旬,学员分配一结束,校址再度迁回南宁,恢复“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校名,筹办第5期招生工作。

(三)南宁分校

1937年7月7日,R沟桥事变爆发,抗日战争进入全面抗战阶段,抗战前线急需大量兵源,更需要一大批中下级军官。当时全国军事政治已统一于中央,在中央政府的统筹下,在南宁的第一分校易名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南宁分校”。各期的学员亦按总校的排序冠名。为了区分同期不同校,迁至桂林后的南宁分校,各期按“期别加总队”番号命名。

1938年1月,日军4次空袭南宁,南宁分校校舍、营房几被炸毁,并造成人员伤亡,全校人员疏散到乡下,教育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一周后,南宁分校奉命迁往桂林李家村(今奇峰镇)。1938年初,南宁分校将校部及步兵队先移桂林李家村,并在该村开始建筑校舍。李家村地势依山傍水,地形轩敞,风景清幽,有甚多天然防空岩洞。蔡松坡先生曾在此训练学兵营。辟为军校校址,诚可纪念革命先辈。新校舍落成后,留驻柳州的学生也全部迁至桂林校部。

(四)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

1938年3月初,按全国各分校重新排序的原则,更名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直辖于中央,曾任校长,俞星槎为第六分校主任。

桂林李家村校区建成后,相思江以东的部分叫东营房,是入伍生的营地;河西部分叫西营房,是学员队的营地。该校址能满足两个总队约3000人的学习训练用。但遇招生人数超过容量时,则营房场地仍不足安顿。为此,六分校在平乐还设有教学区。17总队的5个大队都曾先后在平乐受训。此后还有军官训练总队也曾设在平乐校区。

1944年8月8日衡阳沦陷,9月桂柳会战爆发。9月8日桂林城防司令部发出第二次疏散令。于是,1944年10月,第六分校西迁。军校曾撤到宜山县怀远镇,后又迁往凌云县城。日军败退后返回桂林。直至1945年11月,第六分校奉命裁撤。在校受训未毕业之学生,并入成都黄埔军校本校继续受训,以期完成学业。同年12月底,第六分校撤校工作全部办理完毕。

据《广西通志》记载,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南宁分校及第六分校从1926年开办至1945年撤销,历时20年。几经周折共办了15期。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第1期(1926年)比叙总校第4期;第9期(1938年)比叙总校第14期;第六分校最后一期(1945年)比叙总校为第20期。

需指出的是,南宁分校以前,与黄埔本校并无实质关联。该军校拥有自己的校旗、校训、校歌,教材、学制、期别顺序均自成一统。其学生毕业后,亦全部分发到桂军各部队任职。除办校目标明确是:为了造就一批“忠于团体”的“中坚”,死心塌地为桂系服务外,教职员的遴选亦要求必须以与桂系首脑保持理念一致为标准,否则就调离。因此,有研究者认为,南宁分校以前的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等是广西地方当局开办,为广西培养军事人才,为桂系军阀集团服务的地域色彩很浓重的地方军校。

二、组织与管理

南宁分校以前组织架构较为简单,后逐年调整。1938年,易名为第六分校后,始按国民政府军委会的标准制式完善。

(一)南宁分校及其前期(1926.5-1938.3)

1.组织机构

该分校创办初期,组织机构较为简单。设校长、教育长各一人,校本部下设步兵科、炮兵科、工兵科三个科和政训处、军需处、副官处三个处。

在第1期的教育过程中,发现组织编制缺点甚多。故在第1期学生毕业后,进行了编制修订。其修订方案,除政训处保留外,军需处改为经理处,副官处改为总务处。训练单位增设高级教育班、经理班。后又因器材缺乏,聘请教官不易,高级班停办。

从第5期至第8期,校本部组织均为校长之下,设办公厅、政训处、军需处、教育处、总务处、军医处和步兵科、炮兵科、工兵科,并恢复已停办的高级班。

2.各期组织机构人员

第1期(1926.5开学―1927.8毕业)

校长:俞作柏(任职1926.5-1927.4)

吕竞存(1927.4-8)

教育长:肖樾

教务处主任:周翘芳

政治部上校主任:胡章民(又名胡朝俊)

总务处主任:李如海

步兵科科长:程鸿烈

步兵科上校科长:程鸿烈

炮兵科上校科长:朱为

工兵科上校科长:曹飞龙

第2期(1927.11开学―1929.3毕业)

校长:吕竞存

教育长:肖樾

教务处主任:周翘芳

政治部主任:毛飞

总务处主任:李如海

步兵科科长:程鸿烈

炮兵科上校科长:朱为

工兵科上校科长:曹飞龙

入伍生团少将团长:胡章民(又名:胡朝俊)

高级班上校主任:汪玉珊

高级班队长:申自金―汪自鑫

第3期(1929.4开学―1930.7毕业)

1929年4月,仍Q国民革命军陆军军官学校广西分校,校长为胡章民(任职1929.4-6)。

1929年6月,又称为广西各部队干部训练所,所长为李明瑞(任职1929.6-10),汪玉珊(1929.6-1930.7)。1929年10月,恢复为国民革命军陆军军官学校广西分校。

1930年4月7日,改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

校长:胡章民―李明瑞―汪玉珊(代)

教育长:肖樾

教务处主任:周翘芳

政治部上校主任:毛飞、张瑞(1929.6,代)

总务处主任:李如海

步兵科科长:程鸿烈

炮兵科科长:朱为

工兵科上校科长:曹飞龙

高级班上校主任:汪玉珊

高级班队长:申自金―汪自鑫

第4期(1930.8开学―1931.9毕业)

中将校长:白崇禧(兼)李泽民(1930.8代)薛岳(1931.2)陈芝馨(1931.7代)

少将教育长:李泽民(1930.8)陈芝馨(1931.2)余华沐(1931.7)

步兵科上校科长:韩汉英(兼)

炮工科上校科长:马典符

高级班上校主任:汪玉珊

政训处上校主任:韦永成

第5期(1931.9开学―1933.6毕业)

中将校长:李品仙(1931.9)夏威(1931.10)白崇禧(1933.9,兼)

少将教育长:刘士毅

教务处少将处长:唐春丞

总务处少将处长:冯焯奎

军医处少将处长:李宗泰

政训处处长:韦永成

经理处处长:李秀年

步兵科少将科长兼学员(生)总队少将总队长:贺维珍

炮兵科少将科长:朱为―蒋必―李光浩(1931.12,代)

工兵科科长:马典符(另有记载工兵科少将科长:刘勤)

理处处长:李秀年(少将)

经理队上校队长:汤

上校副处长:苏民

宪兵入伍生队队长:邓光伦(1932.8毕业)

高级班少将主任:俞星槎(1931.10)

高级班少将大队长:罗浩忠(1931.10-1932.9下旬辞职)王景宋(1932.9-12陆大深造)

上校大队附:王景宋(1931.9)

第6期

校长:白崇禧(兼)

分校主任:俞星槎

教育长:刘士毅

第7期

校长:白崇禧(兼)

分校主任:黄维―黄杰

教育长:刘士毅

教务处处长:段禄春

政训处处长:王公度

步兵科科长:刘任

炮兵科科长:

第8期

校长:白崇禧(兼)

分校主任:甘丽初―冯璜

教育长:刘士毅(后升副校长)

教务处处长:段禄春

政训处处长:王公度―韦永成

步兵科科长:刘任(后继刘士毅升为教育长)

工交科科长:李晋阶

(二)第六分校时期

1938年,南宁分校迁至桂林后更名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归制“中央陆军军官学校”(黄埔军校),正式纳入黄埔军校的编制,行政系统隶属黄埔军校本部,编制直属军委会军训部,经费、教材的补给归军政部,政治部的人事系统隶属军委会政治部。委任俞星槎为六分校主任。分校按本校要求所招学生的期别应与本校相同,把已入学的第9期改为第14期第9队,并开始向全国招生,同时招收归国华侨青年。

1.组织机构

第六分校行政管理隶属于黄埔军校本部,分校最高长官为分校主任,分校副主任协助分校主任管理学校各项事务。

分校主任下设以下职能部门及主管人员:

办公厅(1940年后改为办公处)

教育处

教育处下设步、炮、工、辎重、通讯兵等兵种科,分别掌管各兵种的教学、训练和管理工作,是人员最多的部门。

政治部

经理处(1942年后改为经理科隶属总务处)

经理处综合管理有关财务会计、经费出纳、预决算编制、粮服弹药保管补给等事务,是工作最繁忙的部门。

总务处

总务处负责营房管理、物资采买及教官、职员、学生的生活管理。

军医处(1942年后改为军医科隶属总务处)

军医处提供教官、职员、学生的医疗保健以及训练、演习中的医疗保障。

会计室

会计室负责全校各种费用收支的报销结算,为各预算内项目提供财政保障。

特别党部

特别党部综合管理全校的党务活动及文娱体育活动事宜。书记长由政治部主任兼任,秘书负责实际工作。

练习营

练习营是提供学生演习时,配合实兵指挥调度,平时为军校的警卫营。

驻桂林办事处

驻桂办事处设在市内,负责对外联络、收发及物资采购、储运等事项。

人事评判委员会(1941年增设)

2.各期管理机构

第14期第9总队

分校主任:俞星槎―黄维

副主任:王景宋

总队长:陈维沂

办公厅处长:谢任难少将(后任总务处长,继任高级教官)

政治部主任:倪文亚少将

教育处处长:侯腾云上校

第15期第6总队

分校主任:俞星槎―黄维

副主任:王景宋―周嘉彬

总队长:安舜―周嘉彬(兼)

第16期第12总队

分校主任:黄维―黄杰

副主任:

总队长:陈简中―邹公瓒―龚贤湘

第17期第17总队

分校主任:黄杰副主任

总队长:廖慷

副总队长:周亦

第18期第3总队

分校主任:黄杰

副主任:梁恺

政治部主任:张明

副主任:苏罗通

总队长:龚贤湘

第19期第11总队

分校主任:甘丽初―冯璜

第20期第20总队

分校主任:冯璜

预备班班主任:王孚

筑城教官:张维

第六分校重要人事异动表

三、学员

共办15期和各类军训班,毕业人数总计23484人。

(一)南宁分校及其前期

共8期,毕业人数7475人。就读生有学员、学生两类。来源主要有四:一是面向社会招收知识青年;二是面向学校招考中学毕业生;三是由桂系各部队选送精英士兵及抽调中下级军官;四是邻省选派部队骨干等。以下是各期编队情况:

第1期

学员队为原行伍出身的连、排长,本期共编4个队,共约480人。训练6个月,毕业后回原部队供职。

步兵第1学员队113人(队长:黄敬修),第2学员队105人(队长:沈思渊),第3学员队153人(队长:许崇武兼),第4学员队120人(队长:黄庆福兼),第5学员队120人(队长:林廷华兼)。炮兵队80人(队长:徐宝仁;副队长:李锐、高XX)。工兵队80人(队长:曹飞龙兼;副队长:阚维雍代)。

学生队系在本省各城市招考中等学校毕业生或同等程度及以上者,本期共招4个队453人,毕业后分派各部队服务。

1926年5月开学,1927年8月毕业。第1期开学将近一年时间里,情况一直比较正常,自新桂系跟随发动“四一二”行动后,广西省内各地对共a党人进行搜捕和屠杀,南宁分校也受到很大的冲击,计有蒋仁、蒋中藩等30多名学员被逮捕,周飞宇、李及仁、张铮、秦蔼云4名学员被杀害,毕业时又有数十名学员因思想左倾被留校“特训”。校长俞作柏被撤职,左倾或态度中立的教员被调离。

黄埔军校核定本期毕业生共961人。核列为第5期独立第1大队和第2期第2总队。

第2期

学员队、高级班为从各部抽调行伍出身的连、排长;学生队招收中学毕业及同等程度及以上者。

步兵第1、2、3、4队和经理队共5个队670人,炮兵队、工兵队各80人。

步兵学生1队153人(队长:褚兆月),步兵学生2队161人(队长:廖克斌),步兵学生3队156人(队长:吕知机),步兵学生4队154人(队长:钟纪、赵敏德)。炮兵队113人(队长:李锐)。工兵队80人(队长:阚维雍;少校队附:虞世熙)。经理队46人(队长:李如海兼)。政治队120人(队长:骆应钊兼)。

1928年再增学员队、高级班。学员队为抽调原行武出身的连、排长。步兵学员第5队157人(队长:陆廷选);步兵学员第6队158人(队长:刘长民);步兵学员第7队156人;步兵学员第8队159人。学员队定为6个月毕业。

1927年11月开学,1929年3月毕业。本期毕业生996人。学生总队由黄埔军校本校核列为第6期独立第2大队、第6期第3总队,

第4总队学员总队没有核定。

第3期

本期仍招学生队和学员队,新生来源与往期相同,本期招收新生共700余人。同期在校的还有未结业的高级班学员。

步兵学生第1队120人(队长:陆廷选);步兵学生第2队120人;步兵学生第3队120人;步兵学生第4队120人。炮兵队80人。工兵队80人。政治队120人。

该班是采用陆军大学课程,以期深造。1929年4月开学。高级班继续受训,撤销经理队。这一时期,新桂系在武汉和天津的势力相继瓦解,李、黄、白潜回广西后,指挥省内第15军进攻广东受挫。6月,俞作柏、李明瑞受委派回桂主政时,李、黄、白弃兵流亡国外。军校进行重新整编,人事变动很大。高级班被撤销,教育长肖樾自动离校返粤,教官纷纷请假,政治部主任毛飞逃回湖南,由张瑞;步兵科长程鸿烈调升第15师少将参谋长,工兵科长曹飞龙调升第57师少将参谋长,炮兵科长朱为调任俞作柏的新编第1师师长。因三个科长均悬缺,校务混乱,仅有少数队长、队附在校维持日常工作。其间,将所有学员(生)改编为广西编遣特派员公署宪兵营(上校营长:汪玉珊),调驻邕宁县吴圩、苏圩担任南宁警戒。1929年10月,俞、李(明瑞),李、黄、白重掌广西党、政、军大权。1930年春,李宗仁来校讲话后,学校才逐渐复苏。

1930年夏,李宗仁响应阎锡山、冯玉祥反蒋,桂、张军入湘,第三期学生全部编入总预备队,随总部出发。当年7月,桂、张军由衡阳败退回桂,军校第3期学生在柳州匆匆举行毕业典礼,分发各部队服务。

1929年4月开学,1930年7月毕业。黄埔军校本校核定毕业人数856人,核列为黄埔军校第7期第4总队。

第4期

1930年8月1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第4期正式在柳州组成并举行开学典礼。学制原为6个月,薛岳上任后改为1年制。

1931年2月,经报请(广州)军事委员会同意,校名改为“中国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本期招收学员队600人全部由各军抽调或保送;无线电学生队招收30名中学毕业生。另外高级班招收正式生73人,旁听生14人。各队情况如下:

1930年8月:

第1大队(机枪大队)大队长:郑沧溶;第2大队(步兵大队)大队长:刘建常;第3大队(炮兵、工兵、经理大队)大队长:毛林翰;第4大队(步兵大队)大队长:关震东;无线电队长:洪范、姚大年(队附)。

1931年2月:

1.步兵第1大队94人,大队长:黄占春(上校)

第1中队中队长:廖梦麟(少校)副中队长:朱岳(少校)

第2中队中队长:褚兆月(少校)副中队长:陈萃文(少校)

第3中队中队长:彰鸣皋(少校)副中队长:刘定寰(上尉)

步兵第2大队98人,大队长:刘建常(上校)

第1中队中队长:梁俊杰(少校)副中队长:廖鼎(上尉)

第2中队中队长:刘赤(少校)副中队长:廖福(上尉)

第3中队中队长:张毅民(少校)副中队长:唐华英(上尉)

步兵第3大队99人,大队长:王景宋(上校)

第1中队中队长:黄敬之(少校)副中队长:刘月鉴(上尉)

第2中队中队长:邓光伦(少校)副中队长:莫家新(上尉)

第3中队中队长:梁栋楷(少校)副中队长:林绍殷(上尉)

2.第4大队(机枪、炮兵、工兵、无线电大队)大队长:郑沧溶(上校)、梁寿笙(代)

机枪中队29人,中队长:崔坚(少校)副中队长:莫谅成(上尉)

炮兵中队34人,中队长:石维瑶(少校)副中队长:覃克恭(上尉)

工兵中队36人,中队长:梁寿笙(少校)副中队长:赖和平(上尉)、韦兴(中尉)

无线电中队30人,中队长:洪范(少校)副队长:姚大年(上尉)

3.高级班73人、旁听学员14人

1931年9月14日,该校举行第4期毕业典礼。实际毕业学员390人,

无线电中队为学生中队30人拨入第5期继续学习。

1931年秋,桂、张两军入湘,于衡阳大败回省,损失惨重,残部退驻柳州整编。为使各部编余军官能妥善安置,就地以续办军校第4期的名义,将编余军官编成学员队数队,分驻柳州市区内各处进行训练。第4期学员多为第4军编余军官。至年底第4军发出通电,并于南宁誓师援助东北马占山抗日义勇军时,原属第4军的学员离校归队。

黄埔军校本校核定毕业人数419人,核列为黄埔军校第8期第1大队。

第5期

1931年9月,第5期开办于南宁东郊标营旧址。第5期训练对象有学员队和学生队两种。学员队有7个队,即高级班一个队,经理一个队,机关枪一个队,步兵第1、第2、第3、第4等队。

1. 步兵学员1队120人(队长:郑沧溶)

步兵学员2队120人(队长:段志诚)

步兵学员3队120人(队长:陈大敦)

步兵学员4队120人(队长:粟廷勋)

步兵学员5队100人(队长:许高扬)

步兵学员6队100人(队长:魏镇)

机关枪学员队120人(队长:吴声镐)

2.炮兵学生队60人

3.工兵学生队60人(上校队长:朱嗣龙)

交通学生队100人(上校队长:张荫青)

4.经理队

5.宪兵队,宪兵入伍生队(队长:邓光伦,1932年8月毕业)

6.高级班本期招收对象仍分学员队和学生队两种。

学员队主要由新桂系所属各部队保送营、连、排级军官,带薪入学,此外还有一部分由川、滇、黔各省保送的军官;学生队是招考初中以上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历及以上的青年学生。其中亦有一部分由西南各省保送入学的外省籍学生。本期入学学员、学生共约1020人。

1931年秋,成立第4集团军总部直辖军官大队,目的为安置闲散于社会原军官,条件为口碑上佳并进行入学考试者。人数约300人,津帖每人每月20元。

军官队少将大队长:黄明远

上校大队附:夏国璋(1931.7-1932.4)何应思(1932.4-6)傅光咸(1932.6-1934.7)

1932年初,拨归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第5期,学期为3年。

本期由于省内局势相对稳定,在训练过程中未受意外影响,除学生队尚需继续完成普通高中课程外,步、机、步炮及经理各学员队均于1933年夏毕业。本期毕业生共1920人。核列榈9期第2总队。毕业人数黄埔本校未作核定。

第6期

本期训练时间最长。有三批不同时间入学的学员:1.原第5期学生队之第5、第6队、炮兵队、工兵队、交通队仍继续训练,改为第6期,约400多人。因修业未满(修业3年7个月)留校继续训练,353人;2.第二批1933年8月入学(修业1年8个月)1935年4月毕业,351人;3.另有王公度抽调来的20多名政工人员扦入步兵学生队和另有新招收的数十名高中毕业生扦入工兵队,共124人。

本期毕业生数约875人,黄埔军校本校核定毕业人数828人,核列为黄埔军校第10期第1、2大队及独立第1大队。

1933年7月开始授各队专业课程,1935年夏毕业。

第7期

本期入学的学生队是由黔闽省政府保送的新生,多为高中以及大学毕业生。

高级班约60人,学员是调训新桂系部队校级以上干部深造;步兵队100多人,学员队系调训新桂系部队在职副营长、连长,学生队则由黔、闽省政府保送,多为高中以及大学毕业生;机关枪队100多人,学员是调训新桂系部队在职副营长、连长;步兵炮队约60人,大部分是调训新桂系部队下级干部,少数是招考进来的高中生。

本期学员(生)1935年1月开学,1936年6月毕业。1936年5月末,由于发动“六一运动”,部队急需用人,因此全部毕业。本期学员人数最少,且由于政局影响,受训时间仅一年多。黄埔军校本校核定毕业生人数352人。核列为黄埔军校第11期独立第2大队。

第8期

第8期是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期。第7期毕业后即着手在全省各地招考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编成四科一班共12个队。其中:步兵科3个队450人,步炮科两个队300人,重机枪3个队450人,通讯两个队300人(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军官班两个队300人,共1800人。

学生队是1936年6月在广西各地招考的中学生,先在各地初试,再到南宁复试,同年7月入校。受训3个月后,还要通过甄别考试才被录取。

另有学员队1300人,受训学员都是桂军部队中下级军官。

1936年9月,李、白发动的“六一运动”宣告结束,在运动中新组成的30余个团马上裁编,裁编下来的中、下级军官全部编入军校学员大队(士兵则全部复员回家)。辖5个步兵中队,两个机关枪中队,两个步兵炮中队,共1300人。

1936年7月入校,10月开课,学习时间原定3年8个月。因抗战爆发,上海会战桂军损失惨重,急需下级军官补充,该期学生就在1937年10月提前结业,分派到前线桂军服务。1942年,该期学生又奉命回校补训一年后,仍回原部队担任原职。

第8期学员结业后,接着招考第9期学生,旋即移驻桂林李家村,改名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六分校第14期。

另有记载,本期各队是1936年1月在广西各地招考的高中生,先在当地初试,再到南宁复试,共录取1200人,1937年10月毕业。黄埔军校核定毕业人数1143人,核列为黄埔军校第12期第2总队。

(二)第六分校时期

第六分校,从原来面向广西招生转为面向全国招收学生和归国华侨青年。同时,第六分校一大特色是自15期(比叙原南宁分校第9期),每期都招收回族学员开办回民大队,人数在300-600人不等。这在当时全国军校中是绝无仅有的。部分回族学生由成达师范学校和中国回教救国协会广西分会保送入学。因此,学生来源除了按第一分校时期的四种途径外,在抗战进入持久战阶段,不少学员来自沦陷区和海外归来的华侨热血青年以及各地选送的回族青年。

第六分校经历了两次编制调整。1941年,第六分校现有步科学生2总队,学员1总队,符合新规定。收训步兵学生2总队,学员1总队,每学生(员)总队各直辖10个队,均不设大队部。学员总队得视需要,改办学生教育或裁撤。练队改称为练习营,并将通信连缩编为排。统计调整后减员1022人,月减薪饷30322元6角。教务人员与学(员)生之比为1:8.7。但政治教官及政训人员均未计入。

1944年11月8日,奉军委会(三三)会办制渝字第七三二三号令,提出有关改制事项:规定第六分校收训学生量为12个中队,步兵科6个中队,炮兵科2个中队,工兵科1个中队,辎重兵科1个中队,通信兵科2个中队,共计12个中队。

第六分校先后招收学生6期,6个学生总队共计毕业学生9478人,战术研究班、军官训练班、荣誉军官大队及校尉官研究班等,毕业学员1404人。(另有记载,第六分校时期共7期,毕业人数10378人。各类军训班毕业人数3065人。)以下是各期编队情况:

第14期(第9总队)

第14期第9总队的学生原为南宁分校第8期学生,1938年1月8、9日两天,日军偷偷登陆北海后,派飞机轰炸南宁,南宁分校全被炸毁,校部被迫迁至长岗岭。不久,9个步兵队迁往柳州标营,特殊兵种迁往桂林李家村。3个月后,步兵队也迁至桂林,统一编入14期第9总队。

全队1800人,分3个大队,下分15个中队:其中步兵队9个中队、工兵队2个中、通讯兵队2个中队、炮兵队1个中队、交通辎重队1个中队。

本期1937年入学,1939年9月提前毕业。学制1年3个月,毕业生共1800人。校本部核定毕业人数1618人。分校主任俞星槎在往重庆开会途中因车祸身亡,其主任职务由黄维接任。

第15期(第6总队)

1938年3月,六分校在山东兖州招生刚结束,该地即沦陷。新学员乘火车至湖南衡阳后步行南下,经桂林至柳州,在柳州训练8个月后,行军回桂林李家村升入军官教育。

本期分步、骑、炮、工、通、辎重和特种等科(特种科委托专门学校培训),步科分两个大队直辖8个中队。本期学生1938年入伍。其中步兵科1001人、工兵科119人、炮兵科121人、通信科116人,分别于1940年1月和1940年6月毕业,本期毕业生共1357人。校本部核定毕业人数1357人。其中步兵第1大队为汉族青年,多来自沦陷区,其中有不少是归国华侨。这些青年有较高的文化。步兵第2大队为回族青年,也多来自沦陷区。由于校方要求严格,学生们的进取心亦较强,教学方面按计划顺利进行,1940年毕业。

第16期(第11、12、13总队)

本期共3个大队,每大队直辖4个中队,每中队144人,全总队共1728人。学习科目全部是步兵科。

1940年除夕,昆仑关战事吃紧,总队奉命紧急集合连夜乘火车前往柳州,驻羊角山机械化学校待命。总队发给每个学生中正式七九步枪一支和子弹200发,准备增援昆仑关。次日,校长蒋中正及桂林行营主任白崇禧至羊角山训话,日军飞机80余架轰炸羊角山,我方无伤亡。不日,前方战事告捷,12总队奉命回校上课。

本期1939年4月入学,1940年5月毕业。毕业生共1720人。校本部核定毕业人数1418人。

第17期(第17总队)

本期两个总队(两个总队均为第17总队,但入学和毕业时间地点不相同),第1、2、3大队,全总队共1318人,在桂林李家村训练1年6个月,于1941年10月毕业。第4、5大队924人,在桂林平乐训练一年,于1942年1月毕业。

17总队抵达平乐的第一个星期天,就着装整齐到马路上扫街,又抽时间把县城两侧的马路修好、接通,形成环城公路,并在路旁种上一米多高的松树,在路旁山麓建了座“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在纪念碑座下塑了汉奸夫妇的下跪像。为此,平乐县把一条马路命名为“黄埔路”。

本期学员1940年春入伍,1941年10月和1942年1月毕业。毕业生共2242人。

另有记载,本期全总队共1776人,总队辖3个大队。第1大队大队长沈,第2大队大队长朱道源,第3大队大队长唐冠时。

第18期(第3总队)

本期共3个大队,每个大队辖4个中队。第1大队队长江望山,第2大队队长岳石山,第三大队队长张文采。本期每个中队144人,全总队1728人。本期学生入学时曾设华侨大队,8个月后,入伍生教育结束,分到各中队继续军官教育训练。

本期第2大队的第7中队为步炮专修队,专学八一、八二式迫击炮,战车防制炮,俄式机关炮。本期学习课目与第17期同,另加学敌国(日本)政治经济学。

1940年12月入学,1942年10月毕业,毕业生共1871人。

第19期(第11总队)

本期共3个大队,分两批入学:1942年入学,1944年1月毕业,1680人;1943年2月入学,1944年9月毕业191人,共1871人。

第20期(第20总队)

本期在梧州招生,1944年入学,编入第20期步兵第1大队第3中队。1945年拨归成都本校受训。至此,第六分校结束。

此外,还曾办理各类军训班:

第10期独3队,第11期独立1、2大队,荣誉军官大队,军官教育队,军官预备教育班第1、2大队,战术研究班;校尉官研究班等毕业学员2700余人。

第10期独立3队代广西军管区军官大队训练2个月,1940年毕业,224人。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2

毕业生调查处沿革

本处溯自黄埔同学会,及而后成立的中央军校毕业生调查科,其中间经过两次大变动后,变为中央各军事学校毕业生调查处,本处成立后,亦经过三次改隶及五次改编,但无论如何变动,其工作一直在扩展与加强。

一、黄埔同学会

黄埔同学会为以校训“亲爱精诚”之名创办。1926年5月24日乃命贾伯涛、李正韬、曾扩情、伍翔、余程万、杨麟、梁广烈、钟焕群、蒋先云等为黄埔同学会筹备委员,后又加派葛武棨、李超、胡静盦、关巩等人担任筹备。办事地点暂在本校驻省办事处三楼(后迁南堤钦廉会馆),开始着手进行一切筹备事宜,订定同学会章程。6月27日召开了黄埔同学会恳亲大会与本会成立大会,同学到会者千余人。国民政府代主席谭延闿及其他各军政机关长官均莅会,黄埔同学会发表宣言,蒋校长兼会长作长篇演讲,继后鲍罗廷顾问、中央执委何香凝、邓演达主任等亦有悲壮热烈的演讲。

黄埔同学会总章阐明:黄埔同学会为谋全体会员忠实于中国并求其精神与意志统一,以促进国民革命之完成三民主义之实现,特制定章则六十九条。

其中第一章规定会员资格如下:

第一条、凡中国陆军军官学校、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及各分校毕业生与同受黄埔系统下之正式训练而取得毕业证,确为中国忠实党员者,均得为本会会员(其现在校而未毕业者得视为预备会员其条例另定之)。

第二条、非本校同学而在本校服务二年以上者,由会员十人以上之介绍,经会长之批准后,得认为本会名誉会员。

第三条、凡本会会员须在本会领取会员证书或证章,其证章或证书由干部会议制定之。

第四条、凡会员须在其服务或居住地方之会务机关登记,如有移居时,须即报告原住地方之会务机关,同时立即向所到地方或流动之会务机关报到登记。

黄埔同学会以本校校长蒋中正先生为会长,直接秉承校长命令,以会长名义对外行文。会长之下设秘书长(曾扩情)、干部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此外,不仅国民政府的嫡系军队中有黄埔同学会的组织,即所谓杂牌军队中,只要有黄埔同学渗入,亦无不有同样的组织活动,并进而掌握军队中的党权。自成立黄埔同学会后,还在中央党部成立一个“军人部”,自任部长,并以同学会秘书兼军人部秘书,其主要职员如组织、宣传、总务各科科长,亦由黄埔同学充任。凡军队中的党部组织和党代表的委派,都要通过军人部的提请,才能作出决定。如国民革命军第六军的党代表林祖涵、第八军的党代表刘文岛、第九军的党代表吕超、第十四军的党代表熊式辉等,都是军人部提请委派的。

这一系列举动,引起旧军人吕超等人的愤慨和不平,因而于1928年号召恢复北洋时代的“四校同学会”(陆军小学、陆军中学、保定分校、保定军校)。发起之后,响应者不乏其人,一时声势颇盛,大有压倒“黄埔同学会”之势。此时,冯玉祥向蒋进言:“黄埔同学会依仗权势,排除异己,现已激起非黄埔军人的普遍愤恨,如不取缔,不仅不足以昭示大公,保持威信,而且难免造成混乱局势”。

认为如任其组织成功,必为中央政府的心腹之患,于是就采取先发制人的措施,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的名义,以禁止军中有不利团结的组织为理由,下令禁止军队中有同学会、同乡会等组织。并先行下令取消他自己创办并亲自领导的“黄埔同学会”,以迫使地方军阀的“四校同学会”半途而散。

黄埔同学会的变迁,自1926年6月成立,经1928年3月改组、1929年7月整理至1930年11月解散。

二、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毕业生调查科(简称中央军校调查科)

自1930年11月初黄埔同学会奉令解散后,本校两万余毕业生顿失联络。曾扩情、田载龙等集议呈准蒋校长组织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毕业生调查科,以负联络监督指导及考核毕业生之责。是年12月12日蒋校长指派田载龙为毕业生调查科主任,调查科遂正式成立,直隶校本部,办公地点南京明瓦廊三道高井。

因本校毕业生人数过多,散布地域过广,如无通信组织则调查科不能完成其任务,从1931年4月起,遂渐次设立通信组织,地区以县市为单位,军区以团为单位,每县市或团聘通信员以担任联络工作,至是年8月因通信组织单位过多,联络工作仍感不便,乃酌为更改地区以省市为单位,军区以师或独立旅团为单位,设立通信处及小组。

1931年6月,调查科因前黄埔同学会会员证已失效,且尚未登记之毕业生为数颇多,乃于本月起掉换毕业生登记证,并办理补行登记,截至1934年4月止,已登记毕业生共15282人。

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毕业生调查科颁订毕业生登记证规则:

一、本科为甄别本校各期班队团所毕业生员质量及防止假冒起见,呈准发毕业生登记证,以资识别。

二、凡本校毕业生员曾在前黄埔同学会或本科登记合格者,皆得领取此项毕业生登记证。

三、毕业生登记证为本校忠实同学之唯一信物,须妥为保存,不得借与他人或作抵押品。

四、凡毕业生员如有反动行为或招摇撞骗及假借他人,并其他不法情事,除应相当处分外,得追缴其毕业生登记证。

五、凡遗失毕业生登记证者,应处罚金一元,並须登报声明,连同罚金呈报本科始得补发,其因特殊情形遗失者可免缴罚金,但须有直属长官或其他合法之证明,方能补发。

六、凡遗失毕业生登记证而不呈报者,一经查觉,即停止其享受毕业生之权利。

七、本规则经校务委员会核准施行。

中央军校调查科隶属校本部,受校本部监督指导,重要事件秉承校长命令。科设主任一名,先后由田载龙、萧赞育、严泽元、张辅邦、刘咏尧担任。科下设文书、考核、统计三股。

中央军校调查科自1930年12月成立,至1935年9月结束。

三、中央各军事学校毕业生调查处(简称中央各军校调查处)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为了巩固中央的统治,统一军事教育,除中央陆军军官学校之外,又发展军事专科学校,先后设立了步兵学校、炮兵学校、骑兵学校、交辎学校、电雷学校、宪兵学校、警官学校等,各地还设有分校及各种训练班。为日后国民政府指挥军队基层干部方便,所有各校校长一职,均由自兼,另置心腹爱将充任教育长或主任,主持校务。

各类军事专科学校林立,毕业生人数自然就多了起来,这让中央军校调查科难以应付。而其时各校派系,为了形成自己的势力,又发生组织同学会的事情,如杭州空军学校的蒋坚忍,就倡导过组织空军学校同学会。事为所悉后,立传蒋坚忍到南京,当面痛加训斥。为了加强各军事学校学生团结一致,于1935年10月将原有中央军校调查科,扩充为中央各军事学校毕业生调查处(中央各军校调查处)。登记范围内之单位,皆按照定的三项原则:一是中央主办者、二是中央接办者、三是中央特许者来核定。如警官学校及国民体育学校等,虽非军事学校,但属于三项原则之第一项,也在登记范围内。凡已列入范围内之单位,即由本处办理学籍登记,并对其推行一切工作。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3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精神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8〕97号)要求,现就2018年军队院校招收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仅为武警部队院校)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本二线。

3.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8年8月31日)。

4.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关于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

1.时间安排:截至6月21日

2.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各人民武装部要会同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组长。各军分区(警备区)加强对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标准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4.实施方式:

①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考结束后,应及时通知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办理。

②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登记,发放《考生须知》(附件1),指导考生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并会同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等情况。

③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明确的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配合。

5.结论使用: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核结论合格的考生,到当地人民武装部领取本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面试、体检。

三、关于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工作

1.时间安排:6月25日-26日,面试体检工作一并实施。①25日上午,福州、莆田地区考生参检;②25日下午,三明、南平、宁德、平潭地区考生参检;③26日上午,漳州、龙岩地区考生参检;④26日下午,厦门、泉州地区考生参检。

2.地点: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

3.标准条件:①面试。按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附件3)的内容与要求执行。②体检。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

4.实施方式:按照先面试、后体检的顺序组织实施。

①省军区招生办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设面试组和复议组。面试组每组3人,主要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

②考生面试后,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表由各组负责人签字后当场交还考生本人(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将面试表带出面试点),并在面试合格考生的《体检表》“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结论。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③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④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牵头协调,福州总医院具体负责。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它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实行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制。

⑤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7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eeafj.cn)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到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复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9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5.要求: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未能按时参加的,逾期不再组织。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四、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原总政治部政干〔2010〕122号、123号文件精神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福州总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18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圆满完成。军队院校招生资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军校招生”(ID:JunXZJ)、“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ID:hpyhjxzz)、“东南前哨”(ID:fjdnqs)。

附件:1.考生须知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2018年6月14日

附件1

考生须知

1.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仅为武警部队院校)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二线;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8年8月31日);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2.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21日前自行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3.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自带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4.2018年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试体检工作,由福州总医院负责具体承办,在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设立面试体检点,承担全省各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25日前,省军区招生办根据考生政审结论和军检分数线,通知相关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凭省军区招生办短信通知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参加政治考核后至录取前,应全程保持通信畅通。

5.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具体安排:25日上午,福州、莆田地区考生参检;25日下午,三明、南平、宁德、平潭地区考生参检;26日上午,漳州、龙岩地区考生参检;26日下午,厦门、泉州地区考生参检。报到时间为每天的7:30至17:30,上午7:30开始报名,11:30停止报名;下午14:30开始报名,17:30停止报名。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参加上午体检的考生不可吃早餐,参加下午体检的考生可适当吃一些不油腻的清淡食物。

6.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准考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红色底版近期彩色照片。

7.面试时,考生须在面试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面试表》栏目中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本人所在县(市、区)、考生号等基本情况和报考军校动机,贴好照片,并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完成所有面试项目。每名考生只有一张《面试表》和《体检表》,考生填写时应认真仔细,防止错填、漏填或涂改。

8.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应要求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中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4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7〕112号)要求,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和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解放军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招生计划今年,全军共有24所院校(含3所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487名。其中,男生471名、女生16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2017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二、政治考核(一)政治考核工作的组织。政治考核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政治考核工作不得向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县人武部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人武部一名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全面考查考生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并由组长签字负责。政治考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二)政治考核对象和时间。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参加政治考核。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2017年报考军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5日至26日,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报名登记并参加政治考核。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配合。考生可到人武部领取或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下载《政治考核表》,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人武部联合参与政治考核并盖章签字,《政治考核表》由户口所在人武部上报省军区招生办。(三)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治考核结束后,各军分区(哈尔滨警备区、农垦总局军事部,下同)司令部要及时汇总考核材料,并于6月27日前将政治考核合格名册(电子版)及《政治考核表》报省军区招生办,逾期未上报视为主动弃考。凡未参加政治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一律不予录取。三、军检工作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予以配合。军检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一)军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1.军检时间。6月30日至7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7时。具体时间安排:6月30日,哈尔滨市;7月1日,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农垦系统、森工系统;7月2日,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大庆市、大兴安岭地区;7月3日,鹤岗市、伊春市、双鸭山市、黑河市、七台河市。2.军检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45号(黑龙江大学斜对面)。乘11、67、68、83、87、88、104、106、107、203、209、114路车到211医院下车;乘地铁1号线至黑龙江大学站下车。3.参检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考试院,在政治考核合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区分院校、科类、性别)的顺序,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各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依照招生计划4倍的数量)名单提供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第二志愿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递补),作为军检的对象。确定后的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在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参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同一底版、蓝色底面),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军检。(二)面试工作1.面试工作人员组成。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派员组成;复议组由省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军队院校代表各抽调1人组成。面试标准和内容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考生面试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2.面试结论。面试结论由考生所在面试组成员共同确定,并由面试组组长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上签字负责。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由面试组组长向考生说明原因。对面试小组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到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三)体格检查工作1.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标准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卫〔2016〕305号)执行(见附件2)。体检地点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与面试地点相同),体检场地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2.体格检查要求。体格检查以本次体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招考院、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体检时,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向体检医师真实反映个人身体状况。凡隐瞒个人真实情况被军校录取后复查复检退学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3.体格检查结论。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类型具体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15类。考生合格类型为以上一种或多种。体检检查的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等项目检查结论,以及辅助检查中胸部X线、心电图、腹部B超等项目检查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不清楚以上项目检查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查询且只能现场向体检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体检机构组织实施,复检结果经体检组组长同意后,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终检结论。对于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军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汇总交由省招考院统一公布结论。(四)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采用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检测。1.计算机测验。主要包括:军校报考动机测验、健康人格测验和职业人格测验。计算机测验合格,直接做“合格”结论;计算机测验不合格或无效,应进行结构访谈,进一步明确是否“合格”。2.结构访谈。结构访谈包括:结构访谈Ⅰ、结构访谈Ⅱ和结构访谈Ⅲ。三种结构访谈分别用于同序号的计算机测验结果类型。若计算机测验结果同时得到多个类型,则要完成对应的多个结构访谈。三种结构访谈分数不得相加。每种结构访谈中,有任一项或累计得分大于等于2分者,做军队院校职业适应性检测 “不合格”结论。(五)结论公示。省军区招生办将所有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数据汇总审核后公示,考生可通过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www.lzk.hl.cn),查询个人检查结果。四、录取工作(一)投档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0日。由省招考院具体组织实施,省军区招生办协调配合。录取工作结束1周内,省招考院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和录取考生名册。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定表》由省军区招生办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二)入学与复查。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政联〔2014〕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五、相关要求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军队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关系部队长远建设和发展的战略工程。各级招生办和各军分区、人武部要站在深入贯彻习主席改革强军重大战略思想、全面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持续加强国防和军队人才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明确职责,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任务圆满顺利完成。一是要明确责任。地方和军队各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标准、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省招考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市)、县招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保证招生工作组织得力、标准规范、任务落实;省军区招生办将加大对各军分区、人武部和体检医院的检查督导力度,严密组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军队院校招生生员质量。各地(市)招生办和普通中学要搞好招生宣传,加强教育引导,积极支持和鼓励本地区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确保生源充足;各军分区及所属人武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掌握工作程序标准,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高标准完成政治考核等重点工作任务。二是要密切配合。招生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沟通环节多,协调任务重,各级招生办、公安部门和各军分区、普通中学要强化“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要健全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影响力大,敏感性强。各级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热情接待,认真提供服务,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招生工作期间,省军区将抽调作训、干部、纪检、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在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451—83800333)、网上信息公开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咨询电话:1328401203513284012571132840129521328401253913284012631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5

1.政治条件:政治合格,思想道德纯洁,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顾全大局的意识,志愿从事军队院校教育事业,无学术道德问题,入伍态度端正,符合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学业条件: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重点接收进入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接收。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优先接收CSSCI论文高产作者、“985工程”高校保送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等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

3.性别及年龄要求:仅接收男性,年龄不超过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身高在1.62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3,肝功能化验正常,等等。

5.能力要求: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学识渊博,外语水平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学院有关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教学工作,有成为本专业及相关学科领域教学科研骨干的潜力。

6.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8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二、接收入伍计划

三、基本待遇

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定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三档、少校基本标准。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本人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学院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还享受相应职级的工资以及休假、探亲、疗养、保险、医疗、家属随军、子女教育等福利,以及一定的安家补助费。

四、接收入伍程序

1. 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2013年12月10日前,将个人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部报名,或将材料发至邮箱:njzygbc@163.com。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个人简历(格式不限,但应包括政治面貌、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

(2)已获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正式发表的专业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4)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单;

(5)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工作设想。

2.条件初审。对有志于来我院从事国防教育事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毕业生。

3.试讲考核和身体心理检测。2013年12月中下旬,我院组织初审合格的毕业生试讲考核和身体心理检测。试讲的内容为毕业生所学专业的相关内容,主要考察毕业生的形象气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逻辑思维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设计及担任教员应具备的其他必备素质。身体心理检测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德才表现考察。我院将于2014年1月派出考核组,到毕业生所在高校对通过试讲考核的毕业生进行德才表现考察。

5.接收录取。根据总部下达的年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组织接收录取工作,并办理参军入伍等手续。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305号南京政治学院政治部干部处。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6

2010年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计划已由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属于提前录取批次,一些考生及家长对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政策还不是很了解,近日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考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希望对考生填报志愿有所帮助。1.军队院校如何接受报名?答:军队院校报名时间与普通高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方式不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具体报名方式,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并告知考生。2.报考军队院校应怎样填报志愿?答: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名称和专业。3.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对象是如何确定的?答: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对象,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军队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至4倍确定。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在军队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4.政治考核是如何组织的?答:由考生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普通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5.面试如何组织以及主要面试哪些内容?答: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解放军招生办公室统一选派,与政治考核同步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结果由面试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考生。6.如何组织体检和作出体检结论?答: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对象,参加省军区组织的体检。体检一般指定部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仅非指挥专业合格者,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7.军队院校以何种方式录取?答:军队院校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军队院校招生办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军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8. 哪些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可优先录取?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9.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文科考生和女生?答:军队院校以招收理科考生和男生为主,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考生。一些院校技术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10.有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答: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院校只有解放军艺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等4所院校。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11.无军籍学员与其他军队院校学员有何不同?答:同军队院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4点: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②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③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下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12.军队院校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答:军队院校在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解放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13.什么是国防生和国防生如何招生?答:国防生是指军队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毕业后任命为部队干部的在校大学生。国防生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另一种是从普通高等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大学生中考核选拔。14.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有何区别?答: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15.国防生培养现状如何?答:200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建立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现有签约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培养国防生普通高校117所。2010年除同济大学未安排国防生招生,其他116所签约高校安排招生6850名,招收专业主要为部队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武器类和军队通用的气象、外语、财会、医疗等专业。16.报考国防生如何填报志愿?答: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在学校组织填报高考志愿时,对照当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填报国防生志愿后,如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17.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如何组织?答:国防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所在省军区组织,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的有关情况录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审核录取的主要依据。18.哪些考生报考国防生优先录取? 答: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19.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20.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的,由军队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如果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可以转为高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21.高考时未被录取为国防生,入学后是否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答: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招收国防生外,还从签约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考取签约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培养人才普通高校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国防生选拔,条件符合要求的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22.对国防生享受奖学金有哪些规定?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23.国防生军政训练如何组织?答:国防生在保证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需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军政训练内容包括军政理论教学、日常训练、假期集中训练和见习锻炼。其中,假期集中训练和见习锻炼由军队指定的国防生军政训练基地承训,主要安排在寒假或暑假进行。24.国防生本科毕业能否报考研究生?答: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国防生招生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毕业时与军队院校指挥类毕业学员一样,不能直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而要到军队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实际工作经验后,以部队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招生单位、培养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其中,被军队院校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入伍手续。25.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少量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26.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答: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27.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役。符合法定条件,经组织批准,可退出现役。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7

教育部、 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总体情况今年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在西藏投放军警院校青年学生和国防生招生计划共134名,其中军队院校65名、武警院校60名、国防生9名,全部为二本以上(一本86名、二本48名);除1名女生(理科)和8名文科男生计划外,其余均为理科男生计划。另外,解放军理工大学有3名招生计划,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培养学员(无军籍),理科二本,不限性别。报考以上院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省军区系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今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在招生计划投放上,坚持向生源大省、教育大省重点倾斜,兼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升学需求。今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对象条件调整从今年起,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 17 周岁、 不超过 20 周岁(截至报考当年 8 月 31 日);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政策调整一是调整了政治考核的组织时间。为了增强政治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人力、物力浪费,政治考核主要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并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投档录取前将考生政治考核结论与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结论一并送交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二是简化政治考核组织流程。明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为政治考核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政治考核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按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军检政策调整及其主要考虑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从军队院校和驻普通高校选培办抽调人员具体实施。主要有 3 个方面调整:一是严格控制军检数量比例。参加面试考生数量由以前的“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 倍,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调整为“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 倍掌握”,并规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二是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三是明确军检结果查询及申诉复议渠道。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 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招生投档录取政策调整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 110%投档 (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 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 4 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三是严把退档条件及程序。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今年在招生信息公开及监督方面有重大改进今年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军队生长干部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主要有 3个方面的改进:一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依托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网(Gaokao.Chsi.com.cn)、中国军网(www.81.cn)、军队人才网(www.81rc.mil.cn)建立招生宣传网络平台,实现招生政策信息的及时及关键环节的信息查询。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在军地有关媒体上播发招生政策、 院校情况、学科发展等内容。5 月中旬,军区级单位指导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开展“军队招生宣传月”活动,组织招生政策咨询会,依托部分重点中学建立生源基地,及时掌握优质生源情况,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咨询。 三是畅通信息咨询及下载渠道。省军区及招生院校开辟网络专栏、开通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计划,以及军检安排等信息咨询,政治考核表和军检工作手册等文件可通过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军检结果可通过网络查询,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招生全程舆论监督。组织军队新闻媒体对省军区、院校年度招生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并对新生复查复试、入学军训、新生教育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将招生工作全程纳入舆论监督之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有关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艺术类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简章中会作出具体明确。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的区别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同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三者主要区别在于:①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②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③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附件: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8

刚才几位军队和地方同志的发言都很好,听了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很受感动。特别是军队同志做的工作,非常实、非常细。去年是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起始之年,在时间紧、任务重、经验少的情况下,兵役、教育系统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2010年我们要继续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一会儿总参牟副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对2010年的征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教育系统的同志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

下面,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

2009年,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兵役系统和教育系统积极探索,密切配合,强力推动,狠抓落实,克服诸多困难,圆满完成了征集任务,高校毕业生预征13万;最终入伍11.6万,与2008年征集3万多人相比大幅度增加,实现了我军历史上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历史性突破。部队普遍反映,大学生具有文化素质高、接受能力强、适应环境快等特点,他们的入伍使我军兵员素质整体水平明显提高,部队育才的周期和成本大大缩短,将对部队高水平战斗力的生成发挥重要的作用。

总结2009年高校毕业生征集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中央高度重视和英明决策。总书记在去年主持第十五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建立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2009年1月,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国家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并下发国务院文件予以明确。之后,刘延东、徐才厚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办公厅多次协调,要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这件利国利军利民的好事。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总参谋部把征集高校毕业生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全力推动。总参首长高度重视,把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作为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总参孙建国副总长亲自部署工作,并率队深入征兵重点地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总参动员部等总部机关既抓工作全局的谋划,及时下发了系列工作文件;又抓工作的具体落实,并且与教育部联合组成工作组,分赴25个省区、400多所高校检查指导工作。各军区、军分区按照总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各区、县兵役部门深入高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体检政审、审批定兵等各项工作,努力保证每一个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参军入伍。

三是教育部与各有关部门超常规推动,出台一整套政策措施并且狠抓落实。教育部党组把做好大学生入伍工作既作为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途径,更作为提高军队兵员质量,服务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列入教育部年度重点工作,多次召开部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同时,为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先后5次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在征集工作关键时期,部领导率队赴各地督促指导。教育部还与总参谋部、财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积极配合,迅速出台了一整套涵盖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安置帮扶等方面内容的政策性文件,为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为了让广大毕业生知晓、懂得、用好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密切配合,在媒体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广覆盖、多角度、高密度的宣传动员。在2009年征集工作中,向高校印发3万张宣传公告、16万册政策解读手册,两次多部门联合多部门举办网上政策咨询周,多次举行新闻通气会,得到了社会积极反响。

四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建立军地协作机制,共同下发工作文件,召开工作会议,逐级分解任务,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像刚才介绍经验的河北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征兵办两次携手召开预征工作会议,并联合组织工作组,深入全省所有地市指导检查工作;福建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冬季征兵开始之前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高校及时提醒预征对象报名应征,继续做好已离校毕业生的再动员工作;河南省建立预征工作日报制度,督促各地和高校狠抓工作不松劲。许多高等学校把开展征集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成才报国教育,发挥党团组织、学生工作队伍等优势,努力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系、到级、到人。高校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教育活动,使校园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氛围进一步浓厚,毕业生听从党和国家召唤、履行参军报国义务的热情不断高涨,高校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

同志们,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一年来,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承担征集工作最直接、最繁重任务的是兵役系统的同志们。这次与会的各大军区、各军区的同志们,都肩负着本地征集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责任,在推动征集高校毕业生的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发扬了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高校毕业生征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做出了决定性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教育部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事业输送优秀人才是教育系统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去年教育系统积极配合兵役系统做了份内的工作,也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今年1月26日,军委徐才厚副主席批示:教育系统“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与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合理政策,采取得力措施,选送十多万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军队现代化建设输入了新鲜血液,做出了开创性贡献。希望继续对军队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军地密切配合,共同把这件利国利军利民的事情做得更好。”1月29日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也作出批示:教育系统“去年落实中央政策,配合总参等

部门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宣传教育也富有成效。望继续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完成今后高校毕业生征招工作。”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是对我们工作的巨大鼓舞和鞭策,借这个机会,我也代表教育部向教育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二、关于2010年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的形势、任务和工作要求

首先,教育系统的同志要进一步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加强军队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现代化战争凸显高科技、信息化、远距离等特点,兵员受教育的程度成为影响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3月12日,同志在全国人大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抓好国防生培养和高校学生入伍工作。3月5日,军委徐才厚副主席在全国人大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也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希望今年征召更多的大学生入伍,把这项好的政策保持下去,并不断扩大规模,以利于不断提高士兵的素质,加强军队建设”。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对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不辜负中央领导同志的期望。

教育部和总参谋部经过多次深入学习和研究认为,2010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要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形成机制。我部对预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具体来说,首先预征规模要在去年13万人的基础上力争达到15万人,给部队更多挑选人才的空间。去年,河南、甘肃、云南、河北、贵州、四川、江西等7个省份预征工作成绩突出,不仅预征人数多,而且占男生的比例达到了5%以上,希望这些省份今年继续保持预征人数和比例的“双高”。其他省份要积极行动起来,力争预征人数达到本省男生的5%;第二,要进一步提高本科生、研究生的预征人数和比例;第三,要着眼于建立健全预征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预征工作可持续开展,形成制度。

要完成今年预征工作的目标任务,必须客观全面地把握今年预征工作的形势。今年的预征工作比去年可以说有了许多有利的条件:一是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体系在逐步完善。在去年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基础上,今年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民政部对高校毕业生入伍占非农比例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拟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原则上要做到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非农比例限制。二是我们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有一定经验的工作队伍。一年来,各地兵役机关和教育部门在携手并肩、超常规推动工作中,探索形成了齐抓共管促预征的工作体制机制和行之有效的做法,而且形成了艰苦奋斗、勇于拼搏、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三是高校毕业生参军报国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以及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了全社会爱国主义热情和国防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长和毕业生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战略决策,认同履行义务、报国成才的价值观和成才观,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听了军队系统的经验,我们感到在一些地方和高校在预征工作中还存在着三个不到位。一是一些地方和高校组织领导不到位,表现为一些单位的领导同志对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清、领导体制不健全、工作体制不顺畅、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队伍整合水平低、工作举措不得力等等,严重影响了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首先是工作人员对政策了解不够,对政策的宣讲解读不够,影响了政策效应的充分发挥。从各地情况看,带着感情做和不带感情做效果大不一样;三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到位,对思想政治教育层面的工作重视不够,从深层次激发毕业生投身军营、报国成才积极性的工作力度不够。另外,客观上看,与去年相比,今年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程度有所缓和,一些毕业生在能够找到工作的情况下,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可能会下降,高校开展预征工作的紧迫感可能会下降,所以可能会进一步加大预征工作的难度。

为了做好今年的工作,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总参谋部、教育部就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征集工作形成了共识并就此项工作分别发文部署。希望同志们对有关工作文件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抓好落实。这里,我强调今年要重点做好的五件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我们要全面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大意义。首先,这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不断拓宽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路子,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大幅度提升我军兵员素质,改革我军生长干部培养和选拔方式,促进部队更高水平战斗力的生成,增强我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的能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其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更有益于从长远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使他们成为既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又具备过硬政治思想素质的有用之才;其三,大批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走向社会,他们从总体素质上讲,忠诚于党,勇敢顽强,会成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的骨干力量。我们从就业角度了解到,退役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有很强竞争力。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基层政权都具有深远意义。因此,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长期性意义的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当前,要特别注意纠正用单纯就业观点看待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有的同志认为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主要是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有所缓解,所以可以松一口气了,或者认为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主要是面对那些就业形势不佳的地区、学校和专业的毕业生的,与发达地区、就业形势较好的学校和专业关系不大等等。我们必须认识到,工作稍有放松,工作成效就会大踏步后退。各地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不松懈、不动摇,坚持不断地狠抓三年,并形成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4月中旬建立完善高校预征工作领导小组;要协同省征兵部门尽快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做好军队系统和教育系统的对接,落实本省区高校预征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高校要把预征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管校领导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建立学工部、武装部牵头,就业中心、宣传部、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保证每件事情、每个环节,都有要求、有落实。

(二)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以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为重点,大力开展校园宣传。各校都要举办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专场宣讲会,围绕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表现优秀优先选拔使用、优秀士兵直接提干、退役后考学升学就业优惠等政策以及预征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详细解读,把政策讲深讲透;特别要宣传好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政策中为毕业生退役后设计的三条“出路”:一是通过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岗位定向招生优先录取的途径,吸收部分退役毕业生进入公检法系统;二是通过各种考学升学的优惠,为他们提供深造学习的机会,包括专科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10分,立二等功可免试推荐读硕士研究生等;三是在退役后一年内,通过自主择业方式落实工作,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教育系统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为了帮助各地和高校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经商总参谋部同意,教育部近日拟编辑下发《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政策摘编》、《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材料汇编》、《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政策摘要》等材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这些材料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校,并广泛上网、翻印张贴;要扩大宣传发动的覆盖面,特别注意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既要靠国家优惠政策吸引,更要靠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系统必须把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作为加强今年预征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形成集团军作战,整合党政干部队伍、政治理论课教学队伍、政治辅导员队伍、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队伍,结合解决“大学生为什么当兵、怎样当兵”等关键问题,扎实搞好我军性质宗旨、优良传统和职能使命教育以及兵役法规教育,要注意发挥毕业生士兵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当兵既是热血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的观念,动员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应征。特别是要发挥中央部属高校带头示范作用,加大力度,动员更多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部队急需专业毕业生报名应征。

(三)精心组织网上预征报名。今年,总参和教育部联合开发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这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的重要举措。我们今天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进行预征报名系统的使用培训。各省级兵役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会后要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培训,务必在4月底之前完成;各高校要按照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统筹推进网上网下各工作环节的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密切关注网上统计结果和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加强对预征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省级兵役机关,适时联合组织开展预征工作督查。要重点检查高校主要领导是否高度重视,领导、组织等各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分工是否明确;宣传发动、思想教育、报名登记、体检政审、对象确认等各环节工作是否有效有序推进、步步落实;预征数量、质量是否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要特别注意加强对薄弱地区和高校的检查指导,切实解决工作不平衡的问题。教育部有关司局将于4月中旬启动预征工作督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自查工作。同时,教育系统也要学习军队去年的经验,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目前,教育部已设立预征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设立相应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配合兵役部门及时处理各项涉及预征工作的举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督查活动开展对预征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对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教育部将对今年开展预征工作出色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予以通报表扬。新晨

(五)要以满腔热忱做好预征对象和入伍毕业生的服务工作。一要做好离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的联系工作。由于地区分散、情况多样,预征对象离校后处于高校和兵役机关管理的空白地带,为此高校要在毕业生离校前掌握预征对象的有效联系方式,在10月底前提醒他们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9

记者了解到,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且通过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今年,解放军艺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及第四军医大学招收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后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及第四军医大学的招生对象、填报志愿、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与军队院校相同,录取也同步进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按照院校制定的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今日起考生开始政审

准备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8日。即日起,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到毕业中学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在6月18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并将《政治考核表》交毕业中学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由政治考核组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常住户口不在毕业中学所在县的考生,参加毕业中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户口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政治考核后,将《政治考核表》交毕业中学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

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6月17日至20日面试

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面试工作由各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设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下同)配合。面试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20日。各县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军分区(警备区)确定,由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院通知本地区考生。

面试主要是考查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由面试组人员共同作出。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常住户口不在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的考生,参加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军分区(警备区)组织的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两张近期免冠一英寸照片。

一项体检不合格就被淘汰

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考生的考生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实行单科淘汰制,即体检过程中,如考生一项体检内容达不到最低体检标准即被淘汰,不再继续参加体检,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20日。各县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军分区(警备区)确定,由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院通知本地区考生。体检由各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设区市教育考试院配合。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需先填写《军队面试、体格检查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统计汇总,各县招生办公室依据中学提供的人员名单,将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于6月15日12时前交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武装部及时将《体检表》送达军分区(警备区)。常住户口不在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的考生,参加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军分区(警备区)组织的体检。

军校和公安院校不能兼报

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今年志愿填报全部以远程网方式进行。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18时至27日18时。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综合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专业类别为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志愿;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综合结论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专业类别为非指挥类志愿。

本科提前批中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招生分为A、B两个梯次,其中A梯次为使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B梯次为使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军队院校(含武警部队、国防生和预备军官学员)和公安(司法)院校(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不可兼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填报。

烈士子女可优先录取

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在提前批录取。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队(武警)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普通高校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普通高校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驻高校选培办予以配合。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10

当前,地方高校毕业生进入部队服现役的人数日益增多,但相关制度设计却存在着立法等级过低、条文分布零散和系统性不强等问题。上述问题的解决,既要顺应世界兵役制度的发展趋势,更要着眼本国政治经济现状,在理论与实务间求得平衡。

一、兵役制度与平等价值理念

(一)平等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

平等历来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其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的哲学思想,后在近代启蒙运动中得以普世传播,并被世界各国以国际公约的形式普遍确认。《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便开宗明义: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二)平等权是体系的构筑基石

平等是人类的自发理念,平等权则是社会的自觉追求。现论认为“平等权是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与原则”。平等权的实现不仅要求国家抛弃基于不合理差别而放任歧视的消极不作为.更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努力架构严谨稳定的秩序,为公民平等权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和现实支撑。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即是对平等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三)平等理念是兵役制度的必然价值选择

平等作为一项原则,其现实意义之于军人,不仅是履行军事职责和军事义务的平等.也是享受军事法确定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平等。兵役制度作为国家军事法的基本构成部分,必然也是以国家原则为指引。我国现行《兵役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二、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的现行制度设计

我国兵役法规的制定和兵役制度的构建都是以宪法的平等原则为导向的,但是,在现行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的制度设计中,却存在着诸多不平等的现象。

(一)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的主要方式

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履行的光荣义务。地方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公民入伍的相应条件,自然都可以报名参军入伍。然而大学生入伍后的待遇,在不同的时期,因入伍方式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1按军官待遇入伍

为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会适当从地方普通高校中直接招收应届毕业生,作为军官培养。随着军队院校体制的调整改革,一些通用学科的人才将逐步由地方院校直接培养。

(1)法律依据。《现役军官法》第九条规定,军官来源包括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兵役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役军官可由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担任。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四总部1999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选拔培养军队干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军队可以与地方高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

(2)政策待遇。2006年2月,四总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地方大学生作为军官服现役的福利待遇作出了统一规定。该《意见》规定,地方大学生干部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校的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其首次确定的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军衔文职级,从入伍之日起算。

2作为士官应征入伍

(1)法律依据。《兵役法》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士官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招收的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f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所学专业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9年,我军首次大规模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直招士官。

(2)政策待遇。招收士官的待遇主要是:①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②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人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③服现役期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抚恤费、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等,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④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作复员安置。

3作为义务兵应征入伍

(1)法律依据。2001年修改《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在校大学生由缓征变为可征集对象。2005年10月底,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宣布:全面开展征集在校大学生工作。2008年征兵命令中,第一次明确兵员征集的主体,由农村和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200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规定:今冬征兵优先征集高学历者,同等学历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各地兵役部门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政策待遇。200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冬季征兵命令宣布:优先征集学历高的入伍以后,这些学生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方面予以优先。2009年3月,教育部下发《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役学生可享受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退役后考研初试加分等5项优惠政策。

4考取军事院校研究生并取得军籍

地方高校本科毕业生考入军队系统研究生.在入学后的3个月内,经复审、复查和复试合格后,取得学籍,由招生单位按照总政治部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本人享受军队干部待遇,其职级工资比照同期军队院校毕业学员确定。此种情形,军籍的取得与进入军校学习同步,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二)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影响

1法律层次较低.分布过于分散

现行的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除《兵役法》和《现役军官法》有较为笼统的规定外,多是以四总部联合下发文件的形式制定,或者直接以年度征兵命令的方式予以。过低的法律层级无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过于分散的法律渊源又难以被普通公众所知悉,这就导致了制度的权威性不强、稳定性较差。

2设计较为粗疏.缺乏总体规划

现行的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多是根据近年乃至当年的社会客观条件制定,具有法律工具主义和立法便宜主义的倾向。并且.因为“多头立法和临时立法”.该制度设计多包含“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性,故而制度的体系性不强,前瞻l生不够。

3违背平等原则.待遇差距过大

现行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的最大问题.在于服役人员待遇的不均衡性,违背了宪法平等原则的要求。在现行制度设计下,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毕业生.因为加入现役的方式不同.可能就会导致服役时身份上的巨大差异.并因此导致薪资待遇和政治待遇的巨大差别。

三、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的重构

(一)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的重构

法律位阶。重构后的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应当以军事立法的形式在《兵役法》中统一规定,并以《征兵条例》的形式进行细化,实现该制度立法的统一性。

征募计划制度。各军事单位根据自身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上报年度兵员征募计划,对所需兵员的数量、性别、专业、特殊要求等各项条件详细上报,由上级机关审查核实后予以汇总并逐级上报。经国家兵役机关审查后,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后者以权力机关正式法案的形式付诸实施。征募的标准与条件。首先,放宽征集年龄标准,提高最高年龄标准至24岁,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放宽至28岁、32岁;其次,对非特定岗位兵员的征集放宽性别限制;再次,严格政治审查和体质审查,严格执行智力条件和心理状况标准。兵役登记制度。对所有在校适龄大学生进行兵役登记,以便为平时征集和战争动员做好准备。免征(缓征、不征)制度。对适龄大学生不予缓征。体格检查制度。体格检查制度与高校年度体检相结合。政治审查制度。由征兵机构组织,公安机关会同高校保卫部门具体负责。定兵与签约制度。建立违约赔偿制度。新兵交接制度。继续接兵制度,新兵征集时间提前到夏季高校学生毕业前。

服役期限的规定。延长服役期限,推进职业化改革。军衔等级和职务任免制度。首先,统一入伍定级授衔标准,所有新进兵员一体执行。根据学历和学位等级,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授予下士、中士、上士及四级军士长军衔,军龄自进入高校学习时间起算。其次,在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方面予以优待,工作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福利待遇制度。首先,应大幅提高现役军人的工资和津贴标准,以较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证引得进;其次,以完善的保险、退休机制确保留得住;再次,相对更多的转任军官的机会使其安下心。

退役安置。退出现役制度。执行原有退役制度。优抚制度。继续执行原有制度,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加提升优抚待遇。安置制度。不再实施计划分配安置方式,退出现役人员自谋职业,国家根据退役时级别和服役年限一次性发放安置金。国家对参加政府机关和公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工人职考试的退伍军人予以加分。概而言之.重构后的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是:根据年度征募计划需求,地方高校毕业生通过签约的方式,以士官身份志愿进入部队服现役;国家在其服役期限内提供高额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和转任职业军官的机会,但不负责其退出现役后的就业安置。

(二)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重构的现实作用

(1)有利于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近年来,国家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增长.每年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均在700万人左右,社会就业压力居高不下。完善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2)有利于提高部队官兵待遇。高校毕业生大规模进入部队服役,有助于裁汰数量庞杂的军事院校冗员,减少军费供养人口。同时,因其学历成本的高附加值,有助于促成国家对军人待遇的不断提高。

(3)有利于破解退役安置难题。干部的文化素质客观上相对薄弱,社会生存技能较为单一,客观上增大了其就业安置难度。而一旦地方高校毕业生成为服役征集主要对象,那么因其本身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在其退役时的就业安置压力就相对减小。

(4)有利于部队战斗力的持续。目前,老兵退伍和新兵下连是几乎在同一时间的,这容易造成该时间段部队战备水平的迅速下降。新的服役制度将新兵征集时间改为6月,老兵退伍时间维持在年底,这在照顾地方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的同时.实现了新老兵之间的顺次交接,有利于部队战斗力的持续。

(三)地方高校毕业生服现役制度重构的历史意义

军校毕业学员总结例11

民国军事史上有三大派系格外引人注目,即“保定系”、“士官系”和“黄埔系”,这三大派系均以其发源之军校命名,“黄埔系”出于黄埔军校,“士官系”源于日本士官学校,“保定系”则是保定诸军校毕业生的合称。

民国成立后,陆军部改前清陆军兵官学堂为陆军军官学校,校址定于直隶原保定陆军速成学堂内,这是中华民国第一所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即为人所熟知的“保定陆军军官学校”(下称“保定军校”)。

兴建保定军校

早在清末袁世凯练兵之时,保定即设立北洋陆军速成武备学堂,学堂选址于保定东关原关帝庙废址(庚子之役中被八国联军焚毁)。1903年3月底,袁世凯在原庙址的基础上征购了周边大片土地,学堂占地超过一千五百亩,东西各两公里有余。在清末时期,学堂已初具规模,其建筑格局以日本士官学校为蓝本,同时兼采天津武备学堂之优点,整体构局气势雄伟,校内森严有序,全校分本部、操场、靶场三部分,本部为教学区与生活区,占地约三百亩,靶场面积与本部相当,大小操场占地近千亩,其规模虽不能与美国西点军校、日本士官学校相提并论,但与原天津武备学堂(毁于八国联军)相比,已非同日可语。

辛亥革命期间,原各省招收的陆军兵官学堂入伍生及陆军中学学生因局势突变而分散于全国各地,为免于其荒废学业并为民国军队建设培养基层军官,陆军部将军官学校的复学视为头等大事。在给临时大总统袁世凯的呈文中,陆军部称:“民国初建,自以培植将才为整顿军队,力图自强之基础,是以近月以来,督饬部中各员悉心筹划,规复陆军各项学校。”

由此,保定军校得以顺利成立并成为黄埔军校创办前性一的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相比于各省所办“讲武堂”及军阀内部设立的“学兵队”等,保定军校的教学与训练都要严格、正规得多,其学制章程大多参照日本士官学校,教官与科队长也多为留日士官生、陆军大学及本校的优秀毕业生担任。

在教学安排上,学员每天至少要有半天的课堂学习,内容包括战术、兵器、筑垒、军制、测绘等军事学及理化、数学、历史、地理等普通学科;在术科训练上,则安排有劈刺、体操、武技、马术等;制式教练一段时间后,学员们由简入繁,分别参加教练场演习、野外演习及全面联合演习;在教学设施上,保定军校可谓是得天独厚,学员们实弹射击时有打靶场,马术训练有马场,炮兵训练有炮场,工兵训练有土木工作业场、架桥作业场,体操、劈刺、武术等辅助术科也都有专业教官和专门的器械操场。

保定军校以培养初级军官为主要任务,其中分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五科,学期时间为两年(实际为一年半左右)。从1912年招收第一期学员到1923年停亦的十余年间,保定军校总共招收过九期学员,毕业生共计6574人(如算上清末时期,则不下一万),其中以步兵科最多,达4071人(炮兵科与骑兵科均为800余人,工兵科与辎重兵科约400人左右)。

战争中的衰败

1916年袁世凯称帝败亡后,军阀间争斗不断,极大地干扰了保定军校的正常教学。特别在1920年的直皖战争中,皖系前敌总指挥曲同丰(曾任保定军校校长:在松林店被俘,原院系第十五师在向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投降后被安置在保定军校内(正值学员放假)。由于曹、吴未能及时补发所欠军饷,结果第十五师发生哗变并在校内大肆抢掠,而且还焚烧了部分校舍。直系军队前来镇压时,又趁机枪走军校训练用枪2000枝、骡马300匹及大炮16门,其余教学设备如图书、仪器、器械等也大多在混乱中被毁弃一空。

遭此严重破坏后,军校只能暂时停课,直至一年后复学。但未及一年,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学校再次被波及。在战争的阴影下,一些教官、职员因为长期拖欠薪金而被迫离校另谋生计,而训练又缺乏基本的枪械器具,第八、第九两期学员大多为徒手训练才得以勉强毕业。第一次直奉战争结束后不久,直系军阀曹锟强占校舍开办直隶讲武堂,以致学校无法继续开办,最后只能于1923年黯然停办,一度辉煌的保定军校也就划上了句号。

杰出校友遍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