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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年底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6-18 12:15:35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

篇1

一、减排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目前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减少10%,作为约束性指标、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保证完成。为尽快扭转我省污染严重的形势,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前两年实现“十一五”的污染减排目标。今年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净消减量4600吨,较上年下降4.44%,三年总减排12.9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净消减量2200吨,较上年下降9.24%,三年总减排12.75%,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是扣除当年新增量后的净消减量。截止9月底,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全市工业主导产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7765.16吨,其中:电力行业新增5950.64吨、焦化行业新增770吨、冶金行业新增953.1吨、其他行业新增91.42吨,完成减排项目实现减排二氧化硫9603.85吨,减排量与新增量相抵消,净减排1838.69吨,完成年度任务的40%;全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53.55吨,其中:工业新增513吨、生活新增540.55吨,完成减排项目,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2264.31吨,减排量与新增量相抵消,净减排1210.76吨,完成年度任务的55.03%。其中,各县的二氧化硫减排完成情况是:榆社、榆次、和顺已基本完成全年任务;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灵石分别完成年底任务的76.4%、66.9%、41.8%、39.8%、26.5%;寿阳、左权、昔阳未减反增;各县化学需氧量的完成情况是:昔阳、平遥、左权、榆社已基本完成全年任务;榆次、太谷、祁县、灵石、介休、寿阳、和顺未减反增。

根据全市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预测,第四季度预计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3500吨,加上全年减排任务2761.31吨,到年底须完成减排总量6261.31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加414吨,加上全年减排任务989.24吨,到年底须完成减排量1403.24吨。现在距年底已不足百日,我们面临的污染减排任务异常艰巨。

2、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新增污染物“增长快”。我市仍属于欠发达地区,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重任,固定资产增长比较快,新增项目数量较大,尤其是焦化、电力行业的新建项目,在未完善环保设施情况下先行投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增加。在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没有得到有效调整的前提下,偏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不仅付出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更增加了以预期经济增长目标为基础的污染减排工作的完成难度。据市统计局上半年经济运行监测表明,全市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17.5%,增长速度在全省前列。电力、焦化、冶金、化工四大行业工业增加值在36%以上,是新增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上半年国家按火电、焦化、粗钢、水泥、碳素等工业产品产量核定我市二氧化硫新增量达6989吨,半年的新增量比下达我市全年净削减量二倍还多。仅昔阳县安坪电厂一个企业的二氧化硫新增量就达4625吨。国家制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办法要求,必须是2005年进入年度环境统计的企业和项目单位。对2006年以来进入环境统计企业项目填报的污染物排放量,只统计新增量,不计减排量。而我市进入“十一五”以来相继投产的大中型企业比较多,并已相继投产形成生产能力。如按每年相继投产形成生产能力计算新增量,再加上省政府每年下达的减排指标,可以设想,未来减排任务将更加繁重。

二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慢”。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的重点工程,但截止9月底,这项重点减排工程进度缓慢,已直接影响到化学需氧量的减排。20*年省政府要求我市平遥、左权、榆社、昔阳污水处理厂确保稳定运行,介休、太谷、和顺、寿阳、祁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灵石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而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左权、榆社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不配套、运行管理不到位、运行费用不足等问题,已导致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不能实现稳定达标运行,这样,上级审定减排量时将要折扣为零。减排能力大打折扣。按原定在6月30日前可投入试运行的介休、祁县、和顺污水处理厂,至今未投入运行。如果到10月底还不能投运,我市今年的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将无法完成。

三是后续污染减排“空间小”。经过前两年的强势执法以来,能够实施污染减排的空间领域日趋缩小。首先,从工程减排看,燃煤电厂目前80%的机组已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新上发电机组将同步建设脱硫设施,老电厂脱硫的余地不大。其次,多数企业基本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对新上项目也实施了总量控制制度,对历史发展中沉淀下来的土小污染企业和设施,已关停淘汰了600多家,余下的企业主要通过治理手段实现达标,减排幅度比较小。工业企业的废水治理基本完成,化学需氧量的减排已无潜力可挖,从现在起必须对新增量严格控制,否则“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将难以保证。

四是经济发展的“结构重”。全市重点排污企业1216家,其中电力、焦化、冶金、铸造、建材、玻璃器皿、化工、碳素8个行业企业占到80%以上,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的比重高达90%以上,电力、焦化、冶金、建材、碳素五个行业的二氧化硫占全部工业二氧化硫的90%以上,这种高污染行业仍在不断增加,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仍在继续,资源型产业还在快速扩张,而淘汰落后产业的工作滞后,治污工程的滞后,有利于减排的政策未落实,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没有突破。如果这种趋势得不到及时转变,“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将难以实现。

五是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少”。资金是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的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市为实现主要污染物的减排目标,需实施的重点减排项目所需资金较大,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区域生态恢复与治理工程、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深度治理工程以及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但距所需资金差距较大。

面对当前的减排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要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以当前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保障,以全市上下狠抓安全生产为契机,进一步引深全市“迎奥运、促减排”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采取强硬措施,全面打响污染减排百日攻坚战,确保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

二、污染减排的指标任务

围绕污染减排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推进新上焦化、电力等重点排污企业脱硫设施的完善工作和重点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保证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加大重点工业企业全面达标的治理和省市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企业末位淘汰和取缔关闭的力度。具体减排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如下。

1、榆次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恒能电厂烟气尾部脱硫工程,实现减排二氧化硫100吨,以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2、太谷县继续在玛钢企业开展燃煤退火窑淘汰,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和替代工程,10月底前完成中煤京达和恒达煤化两个焦化企业的焦炉脱硫工程,实现减排二氧化硫400吨,以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3、祁县要继续开展玻璃器皿企业燃煤园炉的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和替代工程,确保形成减排二氧化硫200吨,祁县污水处理厂10月底前要投入运行,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300吨,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4、平遥县要按期完成晋阳焦化厂和陆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关停取缔任务,完成峰岩焦化厂的炉型鉴定工作,否则将列入关停范围。完成玻璃器皿企业燃煤园炉的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和替代工程,实现减排二氧化硫150吨,以完成年度任务。

5、介休市要在10月底前完成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和昌盛煤化有限公司新建机焦项目、益鑫焦化厂、金昌煤气化公司的焦炉烟气脱硫工程,完成昌盛煤化有限公司25万吨小机焦炉的取缔关闭任务,实现减排二氧化硫880吨,介休市污水处理厂要确保10月底前投入运行,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450吨,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6、灵石县要在10月底前完成中亚发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和保利星晨煤化有限公司、聚源煤化有限公司的焦炉烟气脱硫工程以及宇昕化工的脱硫工程,宏峰矿业有限公司、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800吨,灵石县污水处理厂要在10月底前投入运行,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150吨,以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7、左权县要在11月底前完成华实热电有限公司烟气尾部脱硫工程和龙泉冶金铸造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按期完成同达煤化有限公司机焦炉和鑫源电力有限公司6MW机组的取缔淘汰任务,实现减排二氧化硫560吨,以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8、和顺县污水处理厂10月底前要确保稳定运行,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210吨,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9、昔阳县要在10月底前完成对金鑫硫化厂年产1500吨糠醛生产线的取缔淘汰任务,实现减排二氧化硫50吨,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10、寿阳县要完成博大工贸有限公司焦化厂和星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焦化厂的焦炉烟气脱硫工程,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80吨,寿阳县污水处理厂要在10月底前投入运行,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120吨,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主要工作措施

目前,全市污染减排的目标已经十分明确,并且已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市)、开发区及各个企业,各县、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污染减排任务,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强化三大减排措施。工程减排。各县要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电厂燃煤机组的脱硫设施建设、环保竣工验收和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任务;加快对重点焦化企业和冶炼企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实现焦炉煤气脱硫和烧结机脱硫;推动玛钢、玻璃器皿、碳素等企业的工业炉窑和城市10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燃料。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和联网。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但无故不运行或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县(区、市),要实行“区域限批”。

结构减排。各县严格按照今年省、市政府的要求,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各县的环境污染末位淘汰第一批和第二批共29家企业的淘汰任务和市政府下达的48家企业末位淘汰和取缔关停的任务,对逾期完不成末位淘汰和取缔关停任务的企业,所在县(区、市)政府要坚决对其实施停电、停运、停煤、停贷、吊证等“五停”措施。

管理减排。今年力争完成76户重点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并在全市开展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活动,推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进一步实现企业的污染物减排。

二是加快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步伐。省政府189号令和《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明确要求,今年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逾期未完成的,不论企业规模、所有制性质,一律予以关闭。为加快全市工业企业的全面达标进程,确保实现污染物减排任务,市政府下达了1216家重点排污企业实现排污达标的决定,各县(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县级领导包企业、相关部门驻企业的坚决措施,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各相关企业法人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力做好本企业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特别是化肥、焦化、电力、冶金、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要大力开展工业废水处理和回用工程,减少废水和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争取实现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市环保局将在11月底前下达关停警示通知,到12月31日仍未完成的,全市将采取“零点关停”统一行动。

三是严厉打击土小污染企业。县级政府作为本辖区环境质量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对当地环境质量负总责。对列入国家取缔、关停、淘汰范围的“十五小(土法炼焦、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厂、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选金、农药、漂染、电镀、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和“新五小(小燃煤火电机组、小炼油厂、小水泥厂、小煤矿、小钢铁厂)”等土小企业,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政策,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彻底予以取缔。要严格按照取缔关停及淘汰标准,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恢复地貌,消除死灰复燃的隐患。要加强执法巡查频次,对私埋暗管偷排;白天关门停产,晚上加班偷排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照法律上限进行严厉查处。

四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本辖区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处置。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建设或已建成投产的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由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在建项目和已建成投产项目限期补办环评等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彻底予以取缔。对逾期不补办环评手续和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一律实施“五停”措施,并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已投产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环保设施,限期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复产。

篇2

通过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环节、各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冶金等行业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升级。

二、实施范围

市辖区内的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冶金等行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到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冶金等行业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冶金等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

四、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摸清冶金等行业基本情况,确定合理的阶段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2011年重点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评定标准、考评体系建立等基础工作,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县区要抓住本地区重点行业,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单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达标。今年下半年将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标准化建设经验。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安全达标。

五、工作进度

1、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安办〔2011〕6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开展试点,不断积累工作经验。2011年底前,全市将完成3家机械行业企业和3家建材行业企业安全达标任务。

2、2012年至2015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到201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40%完成达标;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20%完成达标。

到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安全达标任务;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30%完成达标。

到2014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60%完成达标。

到2015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完成安全达标任务。

六、工作方法

1.制订工作方案。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2.建立考评体系。

一是明确考评办法,依据2011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订的《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二是明确评审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单位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商贸行业)和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负责机械行业),省局综合考虑行业类型和数量等因素,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审核和公告。

3.明确评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目前已经了轧钢、铁合金、冶金焦化、烧结球团、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水泥企业、炼铁、炼钢、冶金煤气、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到今年年底前将陆续完成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工作;对于尚未公布和安排制定评定标准的行业,原则上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进行考评。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继续深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章、规范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进行公告,逐步形成企业积极争取安全达标,以安全达标为荣的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企业五年内全面达标。

篇3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巩固原有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动员方式、联系途径、工作保障等团建要素的创新与整合,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主体作用,推动非公企业团组织实现整体活跃。

二、总体目标:

今年年底,符合独立建团,建团比例要达到70%;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通过多种建团方式,建团比例要达到20%;符合建团条件且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建团率达到要100%;已经建团的非公企业“五有”(有一个好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三、落实措施,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

(一)认真调查摸底,加强基础工作。

1、一是要摸清底数(10月9-17日)。

制定本辖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方案。各街道(镇)团委要积极与组织、经管等相关部门联系,争取街道(镇)党(工)委的配合与支持,对本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准确把握企业发展和团员青年群体分布的实际情况,做到“四个摸清”,即摸清企业数量和具体单位名称;摸清企业中团员青年的人数;摸清企业管理者对建团的态度;摸清建团后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建立团组织的非公企业要确定一名团建工作负责人,做好摸底工作。

二要建立信息库(10月20日-31日)。

认真填写团区委下发的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调查表,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建立相应上建立本辖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信息数据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名称、类别、经营范围、企业规模、职工队伍、团组织机构、团员青年人数、团干部配备、推优入党数、活动开展等基本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情况明、底数清。

三要按户建立台帐,制定工作计划(10月20日-31日)。对于未建立团青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按户建立台帐,逐户进行分析,根据组建难易程度制定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2、加大组建力度(10月9日-11月底)。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采取单独、联合、挂靠等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设置团的组织。对规模较大、团员青年数量较多的企业,一般要独立建团;对规模较小、团员青年数量较少、暂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团组织,也可以挂靠其它团组织或依托协会建团;对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可以先行建立青年社团或青年联谊会等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建立团的组织。

(二)要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要立足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党的工作和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组织青年员工为企业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参与技术革新,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要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和青年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各类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读书求知、文体娱乐和交友联谊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要围绕企业形象提升,积极组织青年员工开展志愿者行动、维权帮困等活动,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活动方式上,坚持“集中、统一”与“小型、分散”相结合,以业余为主;在活动内容上,坚持团组织开展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与维护青年利益相结合;在工作方法上,坚持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活动突出青年色彩,把团活动与工会活动、妇联活动以及青年自己组成兴趣小组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使之富有朝气、富有活力、富有实效。

要积极做好“双推”工作,充分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组织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区委决定今年11月份为全区非公企业团建活动月,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统一组织举办全区非公企业团员青年文化艺术节活动,上下联动,营造氛围。

四、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成立裕华区非公企业建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团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区各街道(镇)团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辖区非公企业团建具体工作。

(二)建立信息反馈上报制度。建立街道(镇)至下而上定期反馈上报制度,各街道(镇)团委从2010年10月起,于每月底将当月非公团建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推进计划上报团区委办公室,没有按要求达到工作目标的,要说明原因,团区委每月进行专题分析并通报各镇(办)工作开展情况。

(三)选树典型,广泛宣传(12月底)。在评选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先进团(总)支部、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时,增加企业的分配比例和表彰名额。积极发掘本辖区企业建团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建团经验。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团区委将予以表彰。

五、非公企业建团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迅速行动

企业建团工作是团区委的重点工作之一,意义重大。各街道(镇)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时间做好每阶段重点工作,抓好落实,特别是做细做实基础性工作,如期完成本辖区企业建团工作任务。

(二)讲究方法 注重实效

篇4

二、工作目标

在产业集聚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旧厂区改造工作和环境整治工作,配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为效益产业发展腾出空间。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不锈钢产业有安全隐患的旧厂房的改造、低效闲置土地(厂房)处置和非法占用土地的清理,实现“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提升品位”的改造目标。2013年——2015年完成改造有安全隐患厂房40000平方,处置闲置土地296.64亩,清理非法占地90.98亩。

三、工作任务

2013年——2015年完成产业集聚区不锈钢企业旧厂房改造和低效闲置厂房土地处置,清理集聚区周边非法占用零星土地并进行绿化。

1、实施不锈钢企业旧厂房的改造

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企业生产条件、优化园区环境为目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改造不锈钢生产企业的危旧厂房为重点,分三年实施,全面完成全区的危旧厂房改造工作(附表1)。

①2013年:工业园区50省道沿线、江南工业区块江南公路沿线为第一批改造企业,完成改造任务16140万平方米。

②2014年:确定一批有安全隐患且企业生产正常的不锈钢企业为第二批改造企业,完成改造任务13880万平方米。

③2015年:全面推进和完成不锈钢企业危旧厂房的改造。

2、推进低效闲置土地(厂房)的处置

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以效益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为目标,在“三改”三年行动中,采取“腾笼换鸟”的方法处置低效闲置土地296.64亩,闲置厂房19976万平方米(附表2)。

3、清理集聚区周边非法占用的土地

按照促发展、优环境的要求,结合“五边四化”工作,分步清理集聚区周边非法占用的土地,统一清理地上附着物,改善园区的整体环境,2013年完成清理非法占用土地90.98亩(附表3)。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从现在开始到2013年6月底。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三改”要求,到各联系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地块、面积、建筑的状况、产业现状、改造和整治意向等,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汇总,并建立数据库。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从2013年6月份开始到2015年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和确定一批反响强烈、安全隐患大的旧厂房和低效闲置土地,经“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办公室核实后,制定改造方案和处置方案,以点带面,制定计划,全面推进。完成集聚区范围内危旧厂房和低效闲置厂房土地处置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在“三改一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验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套较完整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效果和管理水平。

五、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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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有效削减污染负荷

工作任务 (1)造纸企业关闭工作

2005年4月底前, 对已列入省、XX市关闭名单的18家造纸企业依法关闭到位;6月底前,对经省、市核查产量在万吨以下的其他造纸企业关闭到位(见附表一)。

关闭标准: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注销执照。

工作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主抓此项工作的副职为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负责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电业部门负责切断电源,工商部门负责注销营业执照,水利部门负责停止供水,环保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凡发现一起未按照标准关闭到位,或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的,由市纪检部门查明原因,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两起以上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2)造纸企业兼并重组

年底前,对现有的造纸企业组建9个造纸集团公司,实施强强联合,通过兼并重组,全市造纸企业总数由146家降为70家,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重组标准 :统一法人代表,统一营业执照,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治理。

工作责任: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工商部门配合。

(3)提高商品浆使用比例

2005年底前,全市商品浆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2010年,商品浆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

工作责任: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快治理步伐,确保达标排放

工作任务

(1)所有造纸企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05年6月底前配备污泥处理干化机;

(2)万吨以上的废纸造纸企业或较为集中区域的联合治污,必须于2005年4月底前上报二级生化处理治理方案并开工建设,分期分批于2005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重点水污染企业必须安装COD自动在线监测仪(见附表二)。

工作标准:所有造纸企业外排水质COD浓度小于100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总量控制指标。

工作责任: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各乡镇具体落实,对4月底前二级生化处理系统未动工的企业和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发现因监管不力、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分包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总量控制工作

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年底前,完成所有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与发放工作。

工作标准:所有排污企业持证排污。

工作责任: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落实,禁止无证排污,严禁上马污染严重的排污水企业,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

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05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工作标准:按期完成任务

工作责任: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建设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五)加大区域综合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工作任务

(1) 2005年6月底 前 ,委托有关院校专家,完成《XX市XX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并付诸实施;

(2) 从今年起到2006年底前,对河道分段进行集中清淤,对河堤进行绿化,并由乡镇派出专人,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管理工作,禁止向河道倾倒工业、生活及其它垃圾。

(3)充分利用国家对淮河流域的优惠扶持政策,在利用XX氧化塘解决部分造纸企业排污问题的基础上,争取专项资金,力争于2005年底前开工建设新密市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

工作责任: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落实,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沿河各乡镇负责落实,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专项资金筹措及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牵头,环保、计委、财政、土地部门和相关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委局为成员的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管,严格督查 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排水企业派驻环保监督人员驻厂盯守(见附表三),对正常生产企业每天检查不少于两次,实行现场监督情况日报制度,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监测每周一次,一般企业每月两次,双洎河各断面每天监测一次,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凡发现超标排污行为,属万吨以上的,一次重罚,二次予以停产治理,停产治理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经整改已具备达标排放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属万吨以下(废纸制浆)的,提前关闭。 (三)明确目标,追究责任 综合整治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市主要领导、市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责任追究,对监督管理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滥用职权,充当企业保护伞,导致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议

(一)将我市的出境水断面由XXX下移至XX

为了保证省控断面长期稳定达标,建议将我市的出境水断面由XXX下移至XXX。一方面X水作为我市区域内的重要水域,必须加强对X水水质的监管力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在我市洧水流域范围内的造纸企业生化处理系统处于运行调试、不能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溱水上游的五星水库、XX水库等水源的调控功能,保证下游水质达标排放;与此同时,从便于管理、便于监测、保障水质监控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角度出发,2005年6月底以前,将出境水断面从较为偏僻的XX下移至XX与洧水交汇后交通便利的戴湾。 (二)完善补偿措施,做好关闭企业的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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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积极围绕省、XX市下达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全面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整治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为重点,通过采取关、停、并、转、管相结合的方法 ,确保全市所有造纸企业稳定达标排放,XX河出境水质COD浓度达到90mg/L以下。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有效削减污染负荷

工作任务

(1)造纸企业关闭工作

2005年4月底前, 对已列入省、XX市关闭名单的18家造纸企业依法关闭到位;6月底前,对经省、市核查产量在万吨以下的其他造纸企业关闭到位(见附表一)。

关闭标准: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注销执照。

工作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主抓此项工作的副职为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负责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电业部门负责切断电源,工商部门负责注销营业执照,水利部门负责停止供水,环保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凡发现一起未按照标准关闭到位,或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的,由市纪检部门查明原因,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两起以上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2)造纸企业兼并重组

年底前,对现有的造纸企业组建9个造纸集团公司,实施强强联合,通过兼并重组,全市造纸企业总数由146家降为70家,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重组标准 :统一法人代表,统一营业执照,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治理。

工作责任: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工商部门配合。

(3)提高商品浆使用比例

2005年底前,全市商品浆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2010年,商品浆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

工作责任: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快治理步伐,确保达标排放

工作任务

(1)所有造纸企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05年6月底前配备污泥处理干化机;

(2)万吨以上的废纸造纸企业或较为集中区域的联合治污,必须于2005年4月底前上报二级生化处理治理方案并开工建设,分期分批于2005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重点水污染企业必须安装COD自动在线监测仪(见附表二)。

工作标准:所有造纸企业外排水质COD浓度小于100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总量控制指标。

工作责任: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各乡镇具体落实,对4月底前二级生化处理系统未动工的企业和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发现因监管不力、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分包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总量控制工作

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年底前,完成所有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与发放工作。

工作标准:所有排污企业持证排污。

工作责任: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落实,禁止无证排污,严禁上马污染严重的排污水企业,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

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05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工作标准:按期完成任务

工作责任: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建设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五)加大区域综合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工作任务

(1) 2005年6月底 前 ,委托有关院校专家,完成《XX市XX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并付诸实施;

(2) 从今年起到2006年底前,对河道分段进行集中清淤,对河堤进行绿化,并由乡镇派出专人,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管理工作,禁止向河道倾倒工业、生活及其它垃圾。

(3)充分利用国家对淮河流域的优惠扶持政策,在利用XX氧化塘解决部分造纸企业排污问题的基础上,争取专项资金,力争于2005年底前开工建设新密市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

工作责任: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落实,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沿河各乡镇负责落实,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专项资金筹措及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牵头,环保、计委、财政、土地部门和相关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委局为成员的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管,严格督查

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排水企业派驻环保监督人员驻厂盯守(见附表三),对正常生产企业每天检查不少于两次,实行现场监督情况日报制度,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监测每周一次,一般企业每月两次,双洎河各断面每天监测一次,定期监测结果,凡发现超标排污行为,属万吨以上的,一次重罚,二次予以停产治理,停产治理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经整改已具备达标排放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属万吨以下(废纸制浆)的,提前关闭。

(三)明确目标,追究责任

综合整治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市主要领导、市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责任追究,对监督管理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充当企业保护伞,导致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议

(一)将我市的出境水断面由XXX下移至XX

为了保证省控断面长期稳定达标,建议将我市的出境水断面由XXX下移至XXX。一方面X水作为我市区域内的重要水域,必须加强对X水水质的监管力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在我市洧水流域范围内的造纸企业生化处理系统处于运行调试、不能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溱水上游的五星水库、XX水库等水源的调控功能,保证下游水质达标排放;与此同时,从便于管理、便于监测、保障水质监控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角度出发,2005年6月底以前,将出境水断面从较为偏僻的XX下移至XX与洧水交汇后交通便利的戴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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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其他行业(领域)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经济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企业,要在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二)非煤矿山企业:全区现有持证且正常生产的矿山必须在年底前100%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五级),其他持证但未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如恢复生产,应在恢复生产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达标。

(三)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

(四)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有条件的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二、三级标准企业分别在年、2012年底前提前达标。

(五)烟花爆竹企业:2012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六)民爆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七)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全面启动达标活动。2012年底前,机械制造企业50%,建材、轻工、纺织、商贸企业4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同时,力争有一批一级标准化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不低于3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安监局抽调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如下: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经济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民爆、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动员部署、重点推进阶段(年10月-12月)

1、安排部署。10月下旬召开全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2、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重点推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地区、本行业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典型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二)巩固提高、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12月)

1、在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查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以及各岗位、各工种作业行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后,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申报准备。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专项检查、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交叉检查等形式,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标准化建设大格局。

3、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专家服务队伍,确保足够力量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三)整体突破、强力推进阶段(2013年1月-12月)

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覆盖面,完成国家、省企业全面达标任务。

六、考核评审

考核评审依据国家、省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考评标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

(一)考评管理

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省安监局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市安监局实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分级实施。

(二)考评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执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执行。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执行。轻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

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与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实现了充分对接,A、B级企业可分别与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对应。按照这一标准评为A、B级的企业,已具备分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达标企业条件。

国家尚未制定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原则上按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企业在评定标准修编前已评定为安全生产级别为A、B级的,应按新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分别对应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

(三)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小组,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自评,确定申报等级,形成自评报告。

2、申请评审。企业完成自评程序后,由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逐级签署意见(市属企业直接由市直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向经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3、机构评审。评审机构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和自评报告后,依据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送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评审机构对企业进行考评时,要告知负责监管和认定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考评的过程进行监督。

4、审核公告。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受理单位,并说明理由。

5、发证授牌。经公告的企业,由有关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的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展开。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于11月4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安办。

(三)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督查、日常监管等时机,采取日常检查、座谈交流、上门服务等各种灵活措施,认真督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将适时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四)规范考评,严格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标准化考评相关规定,落实企业标准化评级的考评、公告及授牌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要加强指导服务,不得为难和刁难企业,特别是要加强标准化考核、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标准、规范收费,防止走过场、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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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的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点,结合本市、本部门实际,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措施、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五化”工作落地落实。

(一)坚持“清单化”管理。

1、责任清单。一是参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完成时限:3月底前)。二是要参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关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完成时限:4月底前)。三是依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通知》,督促建筑领域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时限:3月底前)

2、任务清单。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重点任务为主线,制定具体清晰的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事项、主要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完成时限:3月底前)

3、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在去年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的基础上,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动态更新“2张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完成时限:每月动态更新)

(二)坚持“图表化”推进。

1、制定作战图。按照闭环管理思路,以图表的形式逐项注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工作成果、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制定工作流程图。制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流程图、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上报流程图、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图等。督促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制定安全操作流程图、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和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等。(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按图严格整改。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隐患,挂图作战、对照整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特别台账,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推动解决。(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坚持“手册化”操作。

1、行业部门安全监管手册。参照《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安全监管手册,按照监督计划,日常照册检查、照册监管。(完成时限:3月底前)

2、企业安全操作手册。督促、指导建设行业领域企业制定《岗位安全操作手册》、《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手册》。(完成时限:3月底前)

(四)坚持“模板化”运行。

参照梅河口做法,建立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包保责任制模板,强化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完成时限:7月底前)。

(五)坚持“机制化”落实。

1、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依据《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两个地方标准,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健全自查、自改、自报隐患制度。(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完善监管机制。采用“监管干部+专家”工作模式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通过开展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交叉互检、暗查暗访活动、标准化工地检查等工作,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安全管控。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季节性气候等时机特点,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安全风险研判,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实施步骤

按照“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总体方案、审核专项方案、图表任务清单、加强督导检查、督办提示通报问责”六步工作法,分阶段推进“五化”工作。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本部门于3月25日前制定完成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五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落实。3月下旬至12月底,本部门将围绕“五化”要求对标对表,逐项组织落实实施方案内容。

第三阶段:汇总上报。从4月份起,本部门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五化”抓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动态更新情况;7月3日前汇总上报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房屋市政工程“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督查问责。本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相关企业运用“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企业,综合运用通报、提示、曝光、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将督办情况向社会通报,切实推动“五化”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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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市属及驻宜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下达分配的指标,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考核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各项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要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凡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20*年底前,所有重点排污企业要在指定位置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动态管理。2010年底前,重点污染源的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均不低于95%。

(二)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等国家产业政策,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2010年底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40%。

(三)对排污单位依法按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20*年底前完成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自2009年起,重点排污单位要持证排污。

(四)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核定控制指标的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要求,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并要求按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削减排放量,消除污染隐患。

(五)一切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区域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照“增产不增加排放量”的要求,通过区域替代或其他污染治理方式获取总量指标。未取得排污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工商等部门不予立项、征地、设计、登记注册、发放营业执照。

三、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在20*年底前,完成一批具备条件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10年底前,完成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努力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本解决因水污染导致农村地区人畜饮水问题。2010年底前,桐城、望江县城所在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45%。

四、要加快环境预警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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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文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宣传推广辖区安全管理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采取遴选目标、集中宣传、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方式,打造一批企业安全管理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化“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秩序,有效促进辖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各行业(领域)中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制度、先进班组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的先进做法。

(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标准化创建的经验做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企业安全年”活动顺利开展,街道决定成立江头街道“企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年”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员组成,主要负责“企业安全年”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时间安排及阶段区分

从即日起至12月底,按照分类遴选、集中宣传、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四个阶段,大力宣传推广街道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的经验做法。

(一)分类遴选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各社区要根据辖区产业结构特点,深入企业,认真调研,从不同行业(领域)中,遴选出1家具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并于月日前将经验材料报送街道领导小组。街道“企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优中选优,组织编写经验材料,并于月25日前上报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宣传阶段(6月初至9月底)

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利用宣传栏、横幅、社区网站宣传开展“企业安全年”活动目的、意义和重点内容,营造群策群力、共创平安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在企业安全主管例会中,发动企业积极参与“企业安全年”活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街道活动领导小组将积极联系相关媒体深入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宣传报道辖区先进管理的经验、做法,扩大宣传报道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

(三)总结经验阶段(9月底至10月中旬)

各社区要在集中宣传结束后,开展对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经验做法的收集整理。街道将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本行业(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材料,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推广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底)

街道“企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将运用经验交流座谈、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借鉴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的经验,督促企业积极改善自身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企业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把这次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宣传和推广,按照活动计划,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准备任务,确保活动有序展开。机关部门要深入挂点社区,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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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贵州证监局明确提出,“尽快使更多企业达到上市条件”。证监局局长在总结2010年“辖区上市公司总市值同比增长16%”之后,以极为自豪的语气强调,“更为难得的是,辖区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总额创历史新高,达到54.20亿元,同比增长150%”;“目前,辖区上市后备企业数量同比增长3倍以上”。不知局长同志有没有想过,融资大增150%,市值仅增16%,这又是什么问题?

又如,青海以“证券化率为155.14%,居全国第3位”备感自豪,却没有想过,作为不发达地区,证券化率已达到香港这样的水平,如果155.14%准确无误的话,意味着什么?而陕西在总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时,第一项便是,“企业上市工作成效显著,直接融资和企业上市数量创历史最好水平”。重庆证监局明确表示,“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宁夏证监局局长则着重强调“加快培育上市资源,实现创业板上市公司零突破”。

不仅是证券监管会议,连本地刚刚举行的“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也设定了上市融资目标:到2011年底,市属金融国有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率预计将由去年底的63%左右,提升至70%左右,到2012年底预计将提升到80%左右。

在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上,一不谈加强监管(纵然提到也是放在第五、第六位),二不谈投资回报,三不谈社会责任,却津津乐道于融资额成倍增长,充分反映出官方意志已越来越把融资圈钱,作为证券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考核标准。为了快上市,多圈钱,政府部门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例如,去年11月刚刚登陆A股主板的九州通,作为湖北最大的民营企业,2009年净利润超过3亿元,却申领起武汉市的“困难企业补助”,受益员工数居然达到4683人。同年上市的佳隆股份,其上市前的亮丽业绩背后竟是巨额政府补贴,2008年和2009年,该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777.48万元和774.5万元,名目包括“扶持股份制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拟上市公司专项扶持资金补贴”、“政府扶持资金”等。一旦圈钱到手,补助便大不如前,2010年1~6月相关补助仅11万元,全年业绩快报显示盈利仅增长2.01%,而上市前两年分别高达184%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