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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锦源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决策部署,我分公司结合工作实际,于2020年9月1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我分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宣传动员、全面部署
为全面加强对各单位整治行动的领导,公司成立以经理谢宏锐为组长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服务各单位开展有关工作。同时还设立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质量部,统筹组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问题协调、信息汇集上报等工作。我们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安全办公会、班前会等各种形式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各基层单位都能根据各自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分公司。通过这些宣传发动与准备工作的开展,使得这次整治行动有了可靠的保障,为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基层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查自改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查自改阶段以来,各基层项目部,都能按照整治行动总体要求,结合实际,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整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等8个方面,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原则,对各自项目部的每个生产环节、关键工序开展了详尽的自查行动。4个月来,通过自查,共自查出各种安全整治清单105条。我们要求项目部对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了分类,建立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五定”要求,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全面开展整治排查
为保证锦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矿业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进,矿业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每周的安全整治计划,重点防范,坚决杜绝重复患的出现,力争减少施工中的各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工作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把握好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将安全与生产的协同推进做为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原则。除加大对集团公司内部项目安全生产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的监管外,对外部项目也丝毫不放松日常生产管理的调度。重点对各项目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施工现场的“一通三防”、斜坡运输、机电设备的管理、顶板防冒顶、“冬季四防”、职工队伍稳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职工入职前的健康体检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作为安全检查的内容。9月份以来,共进行安全检查50次,查出安全生产隐患252条。对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现场落实了整改单位、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按照“五定”原则落实项目单位整改。经复查,隐患全部完成整改。在这252条隐患中,有7条属于重复患,10条属于较大隐患,我们对此进行了现场处理,并按程序进行了事故分析,对项目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部管理人员对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清,意识不强,致使部分硬性投入不能全部到位;二是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排查还不够扎实,力度不够、标准不高,纵深程度欠缺,存在不严、不细、不实现象;三是个别项目部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基层项目部安全管理力量仍然不足,项目部也过多地依赖矿方和公司。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努力的方向
虽然我们在这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做了一些工作,付出了应有的努力,但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我们仍然有信心、有决心,在锦源公司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严防思想麻痹,绷紧安全弦,不能出现只抓生产而忽视了安全。
2.加强外部项目部沟通与安全督导,严格落实外部项目巡查制度,定期对外部项目进行巡查,加强外部项目安全监控,及时辨识风险,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外部项目安全运行。
3.加强特殊工种培训与管理,积极联系培训机构加大培训力度与频次,拓宽培训渠道,根据目前施工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特殊工种,确保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4.充分利用本次专业化队伍整顿工作,剔除一部分安全意识差,施工能力弱的队伍,精简施工规模,强化施工队伍整体水平。
5.做好冬季“四防”工作,尤其是冬季“四防”重点单位杨河副立井项目部、白坪西翼副井作为重点防控。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6.狠抓制度落实,在下一步工作中针对专项整治活动近段时期检查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隐患反复,重点查处习惯性、重复性、经验性违章与隐患整改不彻底、不落实的情节,发现一起重罚一起。
我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常务会上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安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共制定了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涵盖我县安全生产各重点领域,于7月底印发全县。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办印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制度》和《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联络、督查考核等8个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联络、每月报表、阶段小结、年度总结”的工作模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各牵头部门按照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合全县执法资源,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全面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开小灶”、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漏项。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通过职工大会、党组会多次传达学习相关精神。充分利用每月17日的“扶贫走访日”和每周六的“扶贫工作日”走访契机,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县教育局通过学校安全工作会邀请应急局培训安办主任66人,通过“五进”活动进学习、进家庭共计宣传87次,3万余名师生和家长接受学习教育。县委党校将安全宣传活动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利用深入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的契机,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理念,尤其是独居老人,着重提醒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避免因疏忽出现安全事故。县委编办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90次中心组学习活动、30次集中宣传活动。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截止目前,已有158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清单,256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16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企业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共计录入1479条隐患。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坚持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为主线,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有效实施清单制管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目前,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不走过场。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目前,县内37家危化品运输车辆均已安装监控。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从7月底起,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有采场和无采场的页岩砖厂均进行了执法检查,积极深入县乐中机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县利鑫页岩砖厂等8家页岩砖厂,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页岩开采企业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是否存在不按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设计、开采。是否存在故意超层、超深、越深、越界。开采边界是否设可靠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县应急局积极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对于在执法检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保证生产安全。截止目前,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含页岩开采、含石油天然气开采)8家,发现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共下发行政执法文书8份。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辨识风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各场所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全体员工,对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科学确定安全隐患类别和登记,建立风险台账。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各类场所的风险特点,逐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等常态管控措施,也包括了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指导各场所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前期指导辖区各重点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县内的34个小区均已指导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标示标线行动;针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已指导制定“一寺一策”方案;排查各类场所223家,发现隐患86处,督促整改隐患84处,行政处罚19家,临时查封2家。
6.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国省道沿线公路道口设置的监管,全面排查道路隐患。重点加强对老旧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89家次。
7.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行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针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养、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章行为。
8.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排水、住房安全等领域安全检查,同时强化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目前县住建领域84家企业已经提交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二是做好动态管理,不间断的对社区、居民、工商业用户开展入户检查,不留余力的消除火灾隐患,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传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目前共排查整治非法违法建筑物757.8㎡,城市危房加固改造数量4000㎡。
9.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风险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对自然灾害、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积极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在隐患整改的过程中,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园区内53家企业已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
10.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主要针对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控制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经过排查,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量较大的企业为凯达门业有限公司、涌德电子有限公司、镁金铁塔构件有限公司、立江电子有限公司。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污染投诉处理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清晰等问题,针对检查中问题我局现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限期整改。2020年7月至今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执法任务146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168家。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开展危险废物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等工作,截止目前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填报入库量为2334.12吨,申报备案的企业2020年共转移危废767.986吨。
11.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工作组实地深入企业积极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本企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的原则,从7月底起,执法检查组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各行业的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深入我县中沃建材有限公司、湧德电子有限公司、江中源食品有限公司、县德宝木业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清单制创建工作,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从7月底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工贸企业20家,发现安全隐患75条,已整改隐患74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20份,立案查处1家,罚款金额2万元。
12.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严格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管理,现在全县已有近100家企业完成了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推广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APP”,推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紧盯重要环节、重点企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严格依法惩处,通过执法倒逼企业守法。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00余次,检查企业130多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88起,已全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均已依法立案查处。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主动培育引导特种设备技术机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特种设备风险治理,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同时,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2020年已处理特种设备投诉举报10件。
13.农业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了渔业船舶调查摸底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逐一登记,做到登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做好渔业船舶年审年检等相关工作,把好源头关,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二是开展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治理,严把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培训、考核、牌证核发“准入关”,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开展联防联控联治,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摸底大调研,健全农村沼气基础数据库,摸清历年来所建工程项目底数、使用情况及现状,掌握安全生产主体的个数、分布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的可盘活再利用的农村沼气设施积极盘活利用,符合报废条件的,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在沼气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清单制”管理工作,落实“照单履职、按单办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四是开展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了在建的聚居点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抽查各类自建农房。加强对在建农房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农房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农房改扩建影响结构安全、影响农房安全的其他重要情况(如地基、地质灾害隐患等)以及农村建筑工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监管,及时拆除对家庭或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废弃危旧房及残垣断壁,杜绝危险房屋继续留存和使用,对暂无法拆除或拆除相对困难的危旧房应逐户合理划定警示范围,设立警示标志。
14.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安全基础,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应急演练。截止目前,已实现中小学封闭化管理100%,149所学校已安装使用一键式报警系统,一键式紧急报警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形成“一键接警、快速反应、联合处置”的警校联动机制,城市护学岗设置达到省市要求。二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共排查校车96辆。三是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和联合排查整治机制。
15.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召开县烟花爆竹行业旺季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当前辖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工原料安全管理,对照清单对连锁零售店(点)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全覆盖检查。二是通过乡镇、县级部门合力做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全县2家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90户零售户做到全覆盖检查。三是以清单制工作为抓手,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初步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四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16.商贸流通领城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针对落实主体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线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施、火源、电源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做好清单制的制定,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商超、酒店、物流仓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确保安全落到实处,以季度党组会进行安全生产研判,明确具体的事项和检查标准,并及时告知商贸流通企业,安排专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接,解疑答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我局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
17.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县经科局与管道公司一起,对我县5条输气长输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针对2020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制定了《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明确了治理的要求和完成时限,积极对接凯州新城了解整改进度,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206个工作组,督导检查524次,检查企事业单位751家,发现隐患711处,目前已整改完成710处,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行政处罚共计37次,罚款37.0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推进“五进”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正文】
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按照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冀煤安监函[2020]55号)文件要求,针对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逐项制订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专业配备不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煤矿专业监管人员,积极遴选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到煤矿安全监管队伍中。涉煤县政府自2016年以来,已经聘请两名专家长期驻矿,补充煤矿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
2.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充分利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了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执法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煤矿执法工作新要求,同时,加强政治素养的提升,端正态度,严肃执法过程控制,加强考核,强化廉政建设。
3.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结合我市煤矿三年行动工作实际细化了任务清单,明职定责,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开展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全员参与,共同发力。三是加强调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高质量的“两个清单”,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加大煤矿监管力度,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重点领城严管严查等内容,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排查整治上再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推动全系统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通过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实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等得到全面落实,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问题排查不扎实、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在党组会,社务会、职工大会上安排专题集中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重点要通过汲取各类安全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精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2020年12月底前,县社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社属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养老中心、酒店宾馆等经营服务网点的人员,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
(二)聚焦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专项整治期间,各社属企业要将宣传教育与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贯穿始终,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内容,指导督促各经营主体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各种规章制度,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风险、隐患的防范排除等。积极组织社属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及经营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推动各项职责的全面落实。
(三)聚焦重点领域严管严查。要紧密结合复工复产及供销社工作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对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储存场所、经营设施老旧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早消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一是各类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的办公场所、仓库及经营门店等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各类商场、超市、宾馆、承租门店、养老中心、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等情况;三是化肥、农药、农膜、棉花、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易燃易爆物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四是各网点经营的食品、商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五是各网点的电源、火源、气源及电梯、消防器材等设施的使用和定期检查、维护情况;六是抗旱防汛期间,对处于地质条件不稳地段的社属企业、基层社自营或出租经营网点的经营设施、围墙、仓库、商品和人员重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限期督促整改。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启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详细安排。
2.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紧盯生产、经营中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尤其对节假日、防汛抗旱、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刻分析出现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建立健全全系统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切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监管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适合供销系统特点、系统完备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二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
(四)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要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危化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督查手册,推动企业每个岗位都要制定安全岗位手册。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和安全第一方针,结合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当前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彻底消除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联运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化工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摸排各类“小化工”。
1、全面排查。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落实排查任务。各村、社区、站办所要采取逐村、逐户、逐企方式对本辖区“小化工”进行“过筛子”全面排查,并建立《“小化工”企业排查清单台账》(见附件1),重点排查以下场所和企业:一是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建有化工装置的企业;二是冠名“生物”、“新材料”、“化工”、“化学”、“涂料”、“化肥”、“医药”等企业;三是运输车辆经常出入的场所;四是动力电或用电量突增的小企业;五是存在出租厂房和设备行为的企业。
2、排查非法违法企业。配合行管部门对停产企业和闲置厂房进行“三查”(查有无生产设备、有无堆放化工原料、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水管等),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彻底排查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是不存在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确保摸清情况、查清底数,并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见附件2)和(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各村、社区、站办所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广泛宣传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各村、社区、站办所开展全面排查,填写《“小化工”企业排查清单台账》,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2021年5月至7月10日)。各村、社区、站办所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对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并全面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组,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各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督促落实,下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负责定期调度各乡镇、开发区、局属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相关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养老机构至少打造3处行业标杆单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表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今年印发《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民政部门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牵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时间安排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上报排查及政治结果,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召开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梳理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任务目标和范围
(一)任务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村级财务收支、清除财务死角、理顺财务关系,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焦点、难点,以及村理财组织不能正常发挥监督作用,资产、资源管理混乱等问题。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
三、整治内容
(一)村理财组织建设情况:村监督委员会是否健全,如何参加工作,是否正常履职,能否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二)委托情况:村所有收入是否开据全县统一的村级财务专用收据;是否按规定上缴中心及时入账;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三)资产资源情况:村资产、资源是否报告经管站建立登记台账;是否存在随意违规处置、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现象;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现象;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方案是否通过民主决策,方案是否进行公开、公示。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及村级重点工程项目是否采取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情况是否进行公开、公示。
(四)财务公开情况:村内重大财务事项是否按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发包情况等事项是否在规定时间、地点向群众公开。
(五)债权债务情况:清理村集体债权、债务,对村集体债权、债务是否及时登记入账,核实发生时间、事由,并制定化解债务措施。
四、实施步骤
本次农村财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20日-5月4日)
1.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制定行动方案。针对该项农村财务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成立由王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经管站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由农经站长为组长、各委派会计为成员的清理清查工作小组,各委派会计对所分管村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整顿工作具体负责。各社区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辖区内的农村财务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镇政府召开由各社区书记、主任及委派会计参加的动员大会后,要求各社区立即召开各村书记、主任、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广泛会议,以各村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坚持开门搞整治,详细传达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切实从严从实抓好农村财务专项整治工作。
(二)清理清查(5月5日-5月20日)
各社区书记是本辖区该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社区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盯紧、靠牢,协调、指导好该项工作。各村包村干部协同委派会计对所包村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梳理,对未入账的收支款项在15号前限期入账,对债权、债务限期明细,对资产、资源处置情况限期自查,并要求各村书记、主任向镇经管站签署保证书,保证收入全部入账、支出真实,无漏收漏支现象,否则漏收视为贪污,漏支自行负担,漏债自行偿还。
(三)公示阶段(5月21日—5月25日)。
要求各委派会计对所管村三年的收入、支出和资产、资源处置、发包情况用大红纸书写,在村显要位置结实张贴,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届时,领导小组、督查办不定期检查公示情况,对不公开、不全公开等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整改落实阶段(5月26日—6月5日)。领导小组对照整治内容逐村逐项清理清查,重点对来人、来电举报和长期班子不稳、财务混乱的村级财务及资产、资源发包情况进行整治。查出问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财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经管站、财政所、司法所、督察办等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明晰工作思路
以落实建设“山川秀美”幸福美好新重要指示为核心,以党的、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省全域无垃圾现场推进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优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县道县管养、乡村道路乡管养”、“谁管养、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工作方针,通过管辖范围全覆盖、无缝隙综合整治,实现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垃圾的治理目标,打造“畅、洁、安、美”的公路运行环境,全面提高公路服务质量,全力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内容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相关激励、管理、检查、机制,定期培训,制定管养标准规范,全面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1、路基:清理路肩、边坡杂物;疏通边沟,清理边沟垃圾;清理挡土墙、护坡杂草。
2、路面:加强清扫路面,清除路面泥土、抛洒物,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滑料并及时填充、回收;对农村公路平交道口进行整治。
3、桥涵:清除污泥及桥下垃圾杂物,清洗刷新桥栏;清理疏通涵管。
4、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标线、标志牌、轮廓标、护栏等定期清洗刷新。
5、服务设施及出租车:整治停靠点、观景台、场站等区域环境卫生、出租车内饰外观的整洁。
6、养护施工:强化养护施工现场管理,实现施工现场无垃圾、无污染路面及超标排放行为;整治沿线养护站点、拌和场站等环境卫生。
7、涉路违法行为整治:整治运输车辆抛洒物、农村公路用地范围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8、施工现场:强化管理施工现场未配备洒水车,自卸车运料过程中未用篷布覆盖、造成路面污染和尘土飞扬的现象,及时清理落入河道及农田内的土石,规范挖土方、取弃土及垃圾废料等施工材料的乱堆乱放及处理不规范等现象。
(二)整治目标
1、用地范围无垃圾。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路面、边沟、两侧边坡等区域内无垃圾,尤其是村镇过境段、桥涵两侧;桥涵构造物、交安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清洁养护及时,干净整洁;沿线养护站点等区域无垃圾及污染物,环境卫生整洁。
2、涉路违法必整改。发现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填埋边沟、倾倒垃圾、占道经营、打场晒粮、堆放作业、运输车辆抛洒、违法开设平交道口、破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协同整治涉路违法行为。
3、施工单位无扬尘。农村公路建设或养护施工现场、驻地、拌合场、料场等区域规范无垃圾。整治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便道占用、建筑材料撒落污染路面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建材拉运车辆做好覆盖,避免携带泥沙进入农村公路;施工便道有条件硬化后使用;涉路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妥善处理废弃物。
4、交安设施常清洁。标识标牌版面干净清晰,里程牌、轮廓标等交安设施完好并清洗及时;农村停靠点、观景台、场站等区域环境卫生设施完好整洁。
5、涉路施工零无污染。做好新建农村公路等涉路施工和沿线用地范围内建筑施工管控,发现施工交叉口、便道出入口无防污降尘措施、施工建材拉运车辆抛洒等现象及时整治。
三、责任分工
(一)县道公路(含两太路)由县道路养护站、路政大队、各项目办具体实施;场站服务设施及出租车由县运管局具体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检查。
(二)乡、村道路由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村农村公路管理室具体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检查。
(三)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农村公路由中标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
四、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公路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20年6月结束,为期三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2月):召开全局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充分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积极营造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2018年7月):开展全县公路全域无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先治脏后治乱、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实现公路视线之内无垃圾的要求,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7月—2020年1月):积极组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竞赛活动,在辖区内创建“全域无垃圾整治示范路段”,干线公路穿越村创建“路政示范村”、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其他评优活动,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保洁、讲究卫生的内生动力。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对全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持续整治,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标准,建立农村公路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对公路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形成全域无垃圾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成立落实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县交通系统各部门及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当前,专项整治的组织层级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层面组织,二是省级层面组织,三是市级层面组织。常见问题主要如下:
内容宽泛,有失重点。专项整治不是搞安全评价,须锁定重大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对象。如轻重不分,均匀发力,进行全流程、全覆盖式整治,效果必然大打折扣。譬如,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专项整治;从消防设计、验收、日常隐患排查、队伍建设、装备建设、战术培训、预案演练等方面进行消防专项整治,由于整治内容广、工作量大、时限长都超出了“专项”整治内涵,难以落实,易演变成声势大、效果差的运动。
转发文件,千人一面。对于上级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下级本应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因有些内容本辖区可能并不存在,而另一些内容在本辖区更为突出,这就需要灵活调整部署。而各地基层部门的普遍做法是层层转发文件,通知套通知,文件转发到乡镇有时会多达数十页,几乎成了单行本。如此以文件落实文件,形式远大于内容。
时限过短,未行便停。专项整治从上至下部署到基层企业,至少要经三个层级, 国家部委层面部署的,一般要经省、市、区(县)、乡镇四级,而每级行文时间至少五个工作日。基于此,整治安排时限不能太短,若不然可能去除发文部署安排的时间,专项整治时间已所剩无几。如某省在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安排了时限一个月的消防专项整治,经市县两级部署,乡镇刚拿到整治部署的文件,已到要求提交整治总结的时间了。基层只能匆忙安排一次检查,再闭门造车写一份按要求完成的整治总结应付了事。
叠加整治,疲于应付。一是横向不同部门整治活动叠加。当前,安全生产涉及行业领域很多,而诸多行业领域又常由多部门共同管理,导致不同部门会就不同领域、同一领域相继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造成某时段出现多部门同时开展整治的情形,特别是在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安监、公安消防、质监、住建、能源、国防科工等部门多会如此。二是纵向整治时间叠加。不同部门整治安排缺乏信息沟通,会造成一个长时限的整治会接二连三套上新的整治。如油气输送管线整治、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整治都是三年,其中会叠加危化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多种专项整治。这种多项整治叠加,让基层单位应接不暇,疲于应付。
力不从心,基层断档。总体而言,越往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越少,所有工作都要最终通过基层安监部门和从业人员落实。而专项整治内容较多,有的技术要求还较高,再遇多项整治叠加,基层安监人员就会力不从心,导致整治工作无法落地。
以治开始,以查结束。专项整治在短时间内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做好不易。因此,须针对整治内容制定明确的方案逐一落实。但有的地方对于整治从认识到行动都出现一定偏差:有的未根据整治部署制定具体细化的整治方案予以逐项落实;有的把整治当成了检查的代名词。
事故导向,松紧不一。治大病、治重病、防未病,是专项整治的重要内涵。只要某领域出现重大突出问题,便可随时启动专项整治。然而,现在诸多专项整治都以事故为导向,重特大事故成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激发因素。但如只立足治大病、治重病,让事故牵着走,而不能在事前针对趋势性、苗头性重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就必然出现松紧不一、疮疤一好便忘疼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