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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1-17 19:12:26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1

Innovative strategies of enhancing teaching effect on medical rescue of nuclear emergency and its implementation

WANG Aiping LI Rong SHI Chunmeng WANG Junping RAN Xinze XU Hui SU Yongping CHENG Tianming

Department of Radiation Medicine, College of Preventive Medicine, the Third Military Medical Universit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Trauma, Burn and Combined Injury, Chongqing 400038,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effect of novel strategies composed of perfect teaching content, excellent teachers and better teaching methods on improving the teaching quality of medical rescue of nuclear emergency. Methods From March 1st to July 30th, 2016, 150 clinical-medicine students at Grade 2012 from Third Military Medical University were divided into control group (n = 72) and experiment group (n = 78) by random number table method. The traditional-teaching methods and the innovative strategies were respectively applied to control group and experiment group to learn emergency medical rescue of nuclear radiation. Score statistics of closed-paper examination and practice-training evaluation were used to analyze teaching effect. Results Compared with those of control group, the theoretical written-test scores in personal protection, on-site rescue proces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and total scores of experiment group were significantly high, the differences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 0.05). Also, the experiment group students′ scores on field radiation prection, first aid on the spot, decontamination & washing and total practice essessment were obviously higher than those of control group students, the differences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 0.05). Conclusion The innovative strategies, with characteristics of perfect teaching-learning content habouring theory and pactice, excellent teachers and comprehensive application of teaching-learning methods, can effectively upgrade students′ learning ability to master nuclear emergency rescue theory, enhance their operational competence in medical rescue, and improve the teaching-learning quality of medical rescue of nuclear emergency.

[Key words] Nuclear emergency; Medical rescue; Teaching strategy; Descipline; Effect

核能已成为我国优先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1]。近年来,我国核工业发展迅速,核辐射技术已在工农业和医药等领域中广泛应用,意味着核辐射事故的潜在风险增高[2-6]。为确保民众安全,提高核应急医学救援的教学水平,提升我国应急救援队伍的备战能力和救援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7]。目前,我国仅有数所大学开展核医学相关课程,专业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均不能满足国家核应急救援保障需求[6,8-9]。由于尚缺乏?y一教材、训练方法及救援能力评估标准等原因,在校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的核基础理论和应急救援技能都急需进一步提高[10-13]。基于核事故发生的新态势,构建提高核应急医学救援教学效果的新策略具有客观必要性。作者所在单位是国家核应急技术支持分中心及救援分队成员,承担了本科生和救援分队的教学任务。在此,总结出核应急医学救援教学新策略及应用经验,以期为其他单位核应急医学救援的教学提供借鉴。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于2016年3月1日~7月30日将第三军医大学(以下简称“我校”)2012级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大学四年级150名学员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对照组72名,其中男64名,女8名;平均年龄(22.58±0.91)岁;本科课程平均成绩(87.35±6.58)分。实验组78名,其中男69名,女9名;平均年龄(22.24±0.86)岁;本科课程平均成绩为(88.45±7.09)分。两个班学员前期所学课程相同,在性别、年龄、已学课程成绩等一般资料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在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同时段分别进行相同总学时(78学时)核应急医学救援课程教学。

1.2.1 对照组教学方法

选用《核、化、生武器损伤防治学》[14]中《核武器损伤防治》为主要授课内容。从教学组成员中随机挑选任课教员,依据本校制订的“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防原医学课程标准(2010版)”,以传统的理论授课(20学时)、课程实验(10学时)和自主训练(48学时)教学方式开展教学。

1.2.2 实验组教学方法

采用新策略实施教学,即参考《核武器与核事件医学防护学》[15]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培训教材――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处置》[16]等教材构建核理论与应急医学救援实践相统一的教学内容新体系;遴选理论知识渊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为主讲教员;实施网络自主学习与课堂教学(20学时)相结合和模拟环境实践训练(58学时)相统一的教学新模式。

1.2.2.1 构建教学内容新体系

1.2.2.1.1 理论专题 构建以“射线来源-放射病诊治-现场救援-防护”为课程主线的教学内容。射线来源包括核物理理论和辐射生物效应内容,以便学员掌握射线特点及致伤机制。放射病诊治包括急慢性放射病、内照射与皮肤损伤、复合伤的诊断与治疗等内容,要求学员掌握各类放射病的诊治原则和救治措施及预防策略。个人防护主要涉及辐射防护理论与措施,以便学员掌握装备选择与应用方法。现场救援流程与技术规范包括伤员受照剂量估算、核事故诱发公众心理特点及干预对策、核事故案例分析和医学救援策略等内容,要求学员掌握伤员健康评估方法、应急响应程序和救援技术规范。

1.2.2.1.2 实训专题 构建以“救援布局展开-伤员侦检分类-现场救治-洗消-后送-撤收”为救援程序的训练内容。训练过程要求学员掌握装备的布局与展开、核伤员沾染检测分类、现场伤员急救、伤员洗消和装备除沾染、伤员后送和撤收等技能。

1.2.2.2 遴选优秀教员主讲

全校范围内遴选核应急医学救援课程的主讲教员。主讲教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①取得医学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②至少担任过3届放射医学相关课程的主讲教员;③至少参加过1次大型核应急救援演习;④具有部级核应急医学救援培训证书。

1.2.2.3 实施教学新模式

遵循以学员为主体,教员为主导的教学理念;坚持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统一原则。教学组构建并应用了线上自主学习和线下课堂教学与实训结合的教学新模式。

1.2.2.3.1建立在线专题网站 建立核应急医学救援站点,及时更新核辐射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全球核事故新态势和医学救援新进展。例如,跟踪报道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救援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同时,及时补充新公开的核事故应急救援视频等资料。学员24 h均可利用网站自主学习。

1.2.2.3.2 应用综合教学法实施课堂教学 基于内容特点,设计应用适当的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激发学员的求知欲。例如射线来源专题中选用中子轰击铀235原子核释放中子、γ射线和热能和γ射线功击DNA双螺旋结构打断磷酸二酯键和配对碱基间氢键的动画,增强学员对射线产生及细胞效应的理解。放射病诊治专题中播放2008年山西省辐照厂事故中5名受照人员救治过程的视频,激发学员探索放射病的诊断和治疗经过。现场救援专题中以福岛核电站事故为案例,增强学员身临其境之责任感,以伤员抢救问题引导学员探寻应急救援之路。

1.2.2.3.3 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教学 坚持以提高学员能力为导向,根据专题内容的客观需要开设第二课堂。例如鉴于学员平时难以接近辐射装置,对潜在辐照事故现场缺乏了解的情况,举办自愿参加的本校钴60辐照中心、放疗中心和核医学科现场参观兴趣班,提高学员对核辐射场景的客观认识。针对核事故救援的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和难度大的特点,在理论教学结束后举办核应急医学救援论坛,给学员提供与专家面对面交流、实时讨论事故防范和救援的科学问题,以期达到开阔学员视野,启迪学员智慧的教学效果。

1.2.2.3.3 应用模拟核事故现场开展实践训练 合作研制仿真机器人充当核伤员,给学员提供实践训练的抢救对象。学员可与模拟伤员进行对话,对其进行沾染检测、去污、样本采集、创面包扎、骨折固定、止血、输液和抗休克急救等处理。同时,选用特殊材料布置核污染模拟环境,学员可侦检环境中的“核污染”范围,可体验辐射仪报警,并可完成环境除沾染等操作训练。

1.3 评价方法

1.3.1 理论教学评价

理论教学结束后的第1周,对照组和实验组同时进行闭卷笔试。从题库中随机抽题生成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其中射线来源、放射病?\治、个人防护和现场救援专题占分比例为1∶4∶1∶4;各部分基础知识题占40%,能力测试题占60%。

1.3.2 实践训练考评

实训课结束后的第1周,对照组和实验组同时进行演练考评。从本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专家组成考评组。专家查看演练现场并提问,然后根据表1所列评分标准独立计分(总分100分)。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软件SPSS 13.0对数据进行分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理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分析显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射线来源和放射病诊治专题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但在个人防护、现场救援流程与规范专题和总成绩方面,实验组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2.2 演练考评成绩

在现场救援开展、侦检检测和撤收处置3个方面的能力考评中实验组略高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但在现场辐射防护、现场急救、去污洗消3个方面的能力评分和总评分上实验组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3 讨论

核事故往往发生突然,事故类型复杂,伤员受照剂量与伤亡差异大,社会影响深远,加之应急救援专业技术性强,实施难度大,因此建立核应急医学救援专业队伍十分重要。针对我国核能与辐射技术快速发展及潜在核事故风险大的新趋势,提高核应急医学救援课程的教学质量是现实的要求[17]。

核应急医学救援的教学目的是培训学员掌握核辐射防护、核伤员抢救理论与技能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16]。从文献调研和实际出发,借鉴教育学的思维框架,本研究将影响核应急医学救援教学效果的主要因素归纳为教学内容、师资水平和教学模式3个方面,从而构建起新策略,并进行了有益探索。

教学内容不仅给学员指引学习方向,还是影响学员能学到什么及能否学以至用的关键因素[18]。核应急医学救援课程内容直接影响着学员在应急关键时间能否完成伤员抢救的重要任务。基于尚未有核应急医学救援课程规划教材的现状,教学组构建了教学内容新体系。该体系吸纳了多本优秀专著之精华,含盖了射线的产生与特性、放射病防诊治、核事故社会心理干预对策和现场救援流程与技术规范等理论,还包含有现场救援的展开、侦检分类、伤员抢救、沾染洗消和撤收等实践训练技能。新体系不仅克服了传统核应急课程或仅偏重于辐射效应基础理论或仅偏重于现场救援原则与规范理论[10,19]之不足,而且形成具有理论与实践统一、预防与治疗统一和生理与心理统一为特点的核应急医学救援课程内容。初步应用明显增强了学员学习掌握现场救援理论和训练操作技能方面的能力,表明了核应急医学救援课程内容新体系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2

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0.05.059

核和辐射事件除具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它的自身特点:即辐射看不见、摸不着、不易察觉,辐射造成的危害不仅有近期的损伤,还有远期效应(如肿瘤和遗传性疾病),严重的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或大面积放射性污染。1986年的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导致237人受到过量照射,134人患急性放射病,28人死于伴有放射烧伤的急性放射病,使人们更多地关注核能利用的安全和防护。美国发生“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 核恐怖和放射恐怖袭击具有更大的突发性和危险性,如何防范核恐怖和放射恐怖袭击事件, 保证国家和社会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已成为各国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1]。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突发核和辐射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 国务院先后了《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设立了由卫生、环保、部队等相关部门组成国家核应急办公室,初步建立起了国家、地方和核电站(其它核设施)的三级管理体系;卫生部也确定了核和辐射卫生应急的工作方针,制定了相关卫生应急预案,于1997年设立了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 建立和健全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核和辐射性突发事件作为比较特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离我们并不遥远。因此,建立健全核事故和放射性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体系,也是全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

1.广西面临核和辐射事件的严峻挑战

广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处于我国大陆东、中、西三个地带交汇点,是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战略位置十分重要。随着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快速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间越来越广泛的贸易合作,以及核和辐射技术的应用,广西受到核和辐射事件威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1)2003年10月8日,总理在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宣布,从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广西南宁。每年会议期间,我国与东盟国家的众多领导与政要汇聚南宁,核恐怖袭击的威胁几率显著增加。

(2)2008年初,《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通过国务院的批准实施,使广西获得了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同时广西也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贸易往来的“桥头堡”,广西将全力借助区位优势构造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一些和恐怖组织也将瞄准这片土地,伺机进行破坏活动,甚至不惜利用核和辐射恐怖袭击手段。

(3)我区目前尚属无核地区,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广西能源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健全,核技术在广西的应用指日可待。特别是已列入国家规划的防城港核电站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的勘探论证和前期准备阶段,广西不久也将成为有核设施的地区。

2.广西核和辐射卫生应急体系脆弱

2006年下半年,在卫生部的统一部署下,自治区卫生厅对广西的核和辐射卫生应急资源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了省级和14家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7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45家放射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143家医疗机构。调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专项管理不到位 ①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被调查的22个卫生行政部门中,除自治区卫生厅等少数单位有专门的应急办公室外,大部分部门的应急机构为指定或兼职担任。②应急预案不完善:在调查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只有8个部门制订了专门的核和辐射卫生应急预案。③培训力度不够:2000年至2005年,被调查单位中,仅有2家组织开展过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演练;1家开展过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培训;3家开展过放射损伤诊断与治疗培训。④缺少核和辐射卫生应急经费:从自治区到县,均没有建立卫生应急储备金制度。

(2)放射防护机构技术薄弱 ①核和放射应急准备不足:45家被调查单位中,常设应急机构的有12家,占总数的26.7%;开展预警检测的3家,占总数的6.7%;制订有核/放射应急预案的8家,占17.8%;仅有2家有核/放射应急储备药品,占4.4%;开展过核/放射应急演练的1家,占2.2%。②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所有调查机构中仅有放射防护专业技术人员176人,其中现场检测、核素分析、个人剂量检测共107人。③专业技术能力相对落后:被调查单位中大多数未开展放射卫生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为数不多的机构日常能开展少数项目的检验、检测。④应急检测能力薄弱:调查对象中共有各类核/放射应急相关检测设备91台,其中现场检测设备53台,实验室检测分析设备25台,个人防护设备13件。设备数量缺乏、陈旧落后。

(3)医疗卫生机构救治能力不足 ①组织体系不健全:受调查的143家医疗卫生机构中有卫生应急管理部门的112家,占78.3%,大部分设在医务部门;指定有卫生应急负责人的99家;95家医院制订了卫生应急预案,占66.4%;59家医院制订了核/放射应急预案或程序,占41.2%。②放射损伤诊治经验较少:接受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中,核/放射应急相关人员共有194人,其中从事放射损伤诊断治疗32人,但绝大多数缺乏放射性疾病诊断治疗经验。2000~2005年全区共接诊放射损伤160人次,放射损伤诊治人次为161人次。③药品储备不足:我区核/放射应急药品储备品种少、数量不足。连省级核和辐射专门救治机构――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也没有建立较完备的药品储备制度。

3.广西核和辐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1)明确职责,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和《国家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预案》等法规和规章明确了有关部门在核和辐射事件处置中的职责:辐射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卫生主管部门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工作:发生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后,由当地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级卫生部门要明确在核和辐射事故处置中的任务,建立健全与当地环境保护、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的信息通报、会商和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完善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2003年,参照《卫生部核事故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4],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急需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将各种响应措施简化为便于操作的流程图,同时注意做好与其他部门响应措施的无缝衔接,并按预案要求逐项落实各项措施。适时组织应急演练以锻炼队伍、检验预案。

(3)强化意识,健全核和辐射卫生应急体系 调查结果提示,由于我区目前尚属无核地区,对核与辐射事件的危机意识淡薄,对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重视不够,是导致我区应对核与辐射卫生应急救援能力薄弱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迫切需要提高各级卫生部门应对核与辐射事件的危机意识,充分利用现有医学应急资源,加快核与辐射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核和辐射应急机构和队伍,构筑应对核与辐射应急救援体系。(4)完善体系,提高卫生应急救援能力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广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桂政办发[2008]98号),把核和辐射救治与培训基地列入“十一五”期间应急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卫生部门要以此为突破口,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救治培训基地”的作用,建立装备标准化的专业卫生应急队伍,配备现场应急救援和实验室检测设备,做好急救药品储备,积极开展区内专业队伍核和辐射应急知识培训,不断壮大应急队伍,提高全区核和辐射应急医学救援能力。

(5)及时建立核设施周围人群健康监测系统 我区防城港核电站的建设已进入实质阶段,应尽早在新建的核电站周围相应距离地区开展人群健康监测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核设施周围人群健康监测系统, 以便在突发核和辐射事故后能提供基础的人群健康背景数据,科学地进行事故评估。

参考文献

[1]刘 英,秦 斌,雷翠萍,等.核应急和放射应急医学准备与响应[J].中国医学装备, 2007,4(4):1-4.

[2]徐 勇.核事故和放射性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现状与展望[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5, (10):587-588.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3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2.170

[中图分类号]X322;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2-0239-02

近年来,由于中国核电产业的蓬勃发展,国内高校核专业开始复苏。原有核专业的高校开始扩大招生规模,原先没有核专业的高校也纷纷开设与核能核技术交叉的新专业或专业方向。作为核专业基础实验条件的放射源与射线装置,越来越多地进入各大高校的核专业实验室。多数核专业实验室面临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数量多、射线种类复杂、放射源使用频繁、管理人员(教师)组织性弱、使用人员(学生)流动性强等问题。同时,环保部门近年来对于辐射安全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要求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高校核专业实验室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要确保实验室的辐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降低辐射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一个完整有效的核专业实验室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含以下九个方面内容。

1 良好的实验室规划设计

1.1 实验室布局规划

核专业实验室应当从辐射安全的角度,对所有存放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房间布局做一个合理的规划。从使用方式的角度可以将核专业的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分为“固定式”和“可移动式”两大类,如表1所示。“固定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通常体积较大、射线较强或者有特殊的屏蔽要求,使用时无法移动,一般放置在不同的房间。这些房间的布局在规划时应当相对集中,这样方便统一配备安防系统例如监控、门禁、防盗系统等。“可移动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通常体积较小、射线较弱、屏蔽要求不高,可以移动使用。这一类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可以建设一个专门的“源库”统一存放,便于管理。无论是存放“固定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房间或是存放“可移动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源库”,在做布局规划时都应选择整个建筑中公众滞留时间相对较少的区域。“源库”的选址同时应考虑靠近放射源的使用场所,以降低放射源运输的安全风险。

1.2 屏蔽设计

在采购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时严格履行环保部门的环评和验收手续,可以保证其屏蔽设计达到要求。但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源库”中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种类和数量会随着专业发展不断增加,在进行“源库”的屏蔽设计时应考虑到将来可能采购的所有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种类以及最大活度。在此基础上还应余留一定空间,用于不可预料的“源库”屏蔽改造。

1.3 安防系统设计

所有存放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房间应当有完整的安防系统,包括“人防”、“物防”和“技防”。“人防”指所有房间应处于安保人员的巡视范围内,并且做到定时巡视。“物防”指符合安全标准的防盗门、防盗窗。“技防”指监控、门禁、红外报警、安全联锁等技术安全手段。

2 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

核专业应当建立系一级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例如,辐射安全领导小组。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应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实验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一线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组员。辐射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为以下三点:制定系一级的辐射安全规章制度并保证实施;定期组织辐射安全检查并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3 专业的人员资质及培训

3.1 人员资质

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一线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当为教师或专职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并具备一定的核专业知识背景及工作背景。本科生或研究生因其流动性大且与学校不存在雇佣关系,只能协助管理,不适合作为唯一的管理责任人。

3.2 外部培训

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一线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上岗前应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放射性操作人员培训并取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证书到期前应参加复训,保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内部培训

核专业实验室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以掌握最新的辐射安全法规和要求。内部培训应当有培训内容记录、培训后考核记录及培训效果反馈。

4 严格的使用申请与登记制度

4.1 “固定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

每一个“固定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应指定专门的教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学生需要使用时应提供由导师签字批准的申请单,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样品数量”“用途”“预计使用时间”“学生姓名”等信息。简单仪器可以由学生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复杂仪器应由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固定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应有使用记录,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人姓名” “导师姓名”“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开始使用时间”“结束使用时间”等信息。每一次使用记录需有使用人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4.2 “可移动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

所有“可移动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未使用时均存放于“源库”。“源库”由专门的教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遵循双人双钥匙的管理原则。学生需要使用时应提供由导师签字批准的申请单,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核素名称”“领用数量”“用途”“预计使用时间”等信息。“可移动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进出“源库”时应有领用与归还记录,记录应包括“领用时间”“核素名称”“领用数量”“编号”“用途”“归还时间”等信息。每一次领用和归还需有领用人和保管人签字确认。

4.2.1 完备的辐射防护用品

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一线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包括辐射监测仪、报警仪、个人累积剂量计、工作服、手套、防护服等。

4.2.2 完整的个人健康档案

应对所有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一线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信息(如“姓名”“岗位”“工作年限”等)、个人累积剂量值、体检报告以及职业健康评估报告。其中,个人累积剂量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体检为每年度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性操作人员专门体检。职业健康评估报告为核专业内部根据个人累积剂量值和体检报告结果做出的综合性年度评估。

4.2.3 定期的辐射环境监测

对“固定式”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存放地点以及“源库”应当定期进行辐射环境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分为外部监测和内部监测。

4.3 外部监测

外部监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监测,包括辐射环境、土壤及可能涉及的三废排放,监测结果必须有正式的书面报告。

4.4 内部监测

内部监测由核专业内部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辐射环境进行监测。一般根据监测方案使用辐射监测仪器检测各个监控点的辐射剂量。内部监测所使用的仪器应当经过计量部门校准并在有效期内。内部监测应做好记录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

5 充分的事故应急准备

5.1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应估计核专业实验室所有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针对每一种可能性制定出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行动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及分工、应急行动的步骤、上级主管部门及外部救援的联系方式等。应急预案内容应定期进行修订,以更新应急联系方式以及加入新的法规要求。

5.2 应急物资

应将应急物资存放于专门的储物柜。应急物资应包括应急预案的副本、伤员急救药品、应急需要的工具、事故报告的表格、文具等等。

5.3 应急预案的演练

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方案及报告应做记录。

6 多层次的辐射安全检查

核专业实验室内部的辐射安全检查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日检、月检和半年检。日检即每天一次由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一线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放射源或仪器进行检查。日检项目应包括“台账”“使用记录”和“安保设施的工作状态”等。月检即每月一次由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小组成员对所有放射源与射线装置进行检查。月检项目应包括“上一次整改的落实情况”“台账”“使用记录”“安保设施有效性测试”等。半年检与月检项目相同,区别是由辐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带队进行检查。所有检查以及后期的整改情况应有记录。

对照以上九个方面内容可以初步建立起一套高校核专业实验室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运行和改进的具体方法可以参照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ISO9001中各项要素的具体内容。一个符合国际标准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必然有助于提高高校核专业的辐射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核专业的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S].2003-1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S].2005-12-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S].2011-05-01.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4

1、上海由“福岛核事故”引发的恐慌及社会问题

2011年3月11日,日本当地时间14时46分,其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大地震,并引发巨大的海啸,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自3月12日第1至4号机组相继爆炸,碘131等放射性物质泄漏。在事故发生后的最初两三天,上海民众并没有太多的担忧,大部分民众只是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了解灾害的处置进展情况。但是,随着新闻报道中灾害事故的不断升级、谣言散播等原因,民众心理产生了恐慌,并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

1.1 由谣言等因素导致的对环境污染、自身健康等方面的社会恐慌。2011年3月15日,先是有谣言称“被辐射污染的尘埃将在隔日凌晨4时抵达上海”,一些市民收到“日本核污染将到上海,大家多加防范,请发给你的亲人”之类的手机短信,出于对亲友健康的关心,一些市民纷纷转发。政府快速消息,谣言很快破灭。

1.2 因担心核泄漏导致海水污染,引发抢购食盐和药品等问题。2011年3月16日,网上出现“海水受到污染,今后生产的海盐不安全、不能食用”、“含碘物品可预防核辐射、食盐要涨价”等传言。立即在上海出现了商场超市“抢盐”的现象,据调查,在上海卜蜂莲花大卖场、番禺路220号家得利超市、江西中路好德便利店、曹安市场等商家,食盐都卖得很快,有些超市出现了食盐断货的现象。

1.3 由“福岛核事故”产生的巨大灾难,导致对大陆正在运营的核电站运营安全的担忧。当铺天盖地的新闻持续不断地聚焦日本福岛核事故之时,自然也会引发不少公众的担忧,中国大陆正在运营的核电站安全究竟如何,这些核电站万一反生类似福岛的核事故,会对上海产生多大的影响,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2、上海应对“福岛核事故”科普的实施举措

上海作为沿海的国际大都市,针对核泄漏引发的社会恐慌,根据中央制定的宏观预案,结合上海市实际,由政府主导,联合职能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介,采用科普宣传、科普讲座、科普论坛、手机短息、BBS等媒介在公共场所、高校校园、城市社区等场所,进行立体应急科普,及时平息了社会恐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成功应对了福岛核泄漏引发的恐慌心理危机,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1 上海应对“福岛核事故”科普实施的组织主体

2.1.1 政府相关工作机构

上海市政府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其工作单位由57个机构组成。在应对“福岛核事故具体行动中,市经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文广影视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外办、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防办、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海事局、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上海机场集团、申通集团、市通信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等20多个工作机构不同程度积极参与,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进行与核事故相关的科学普及和传播成为各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

2.1.2 社会团体

针对社会民众对“福岛核事故”产生的恐惧心理及引发的相关问题,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学术团体组织的领导机构,发挥科学传播普及的特色优势,利用比较完善的科学传播普及渠道,围绕核心问题,采取形式多样的科普传播方式,加强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福岛核泄露事件。学术部、普及部、上海科普事业中心、《上海科技报》社等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采取了应急措施,配合上海市应急工作机构,组织上海市核学会、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上海市气象学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做电视电台科普专题、开论坛、制作传单、展板,上街头、进社区、下基层,打赢了应急科普的攻坚战。

2.1.3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播的重镇,如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等单位利用已有的学科知识优势,积极参加科普活动。上海交通大学核电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的王德忠教授、韦悦周教授、张乐福教授等人通过东方卫视上海演播室等媒介就公众关心的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和放射线影响以及世界核能发展概况等具体问题做了深入分析解读。复旦大学化学系岳斌教授、核科学与技术系袁竹书教授也通过学术报告对日本福岛核危机作了深入解读。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蔡剑平工程师也对福岛核事故造成污染及对核电建设带来的影响作了解答,这些通过讲座、论坛等形式开展科学传播普及工作,对消除公众的恐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1.4 科普志愿者

在应急科普中,科普志愿者团体和个人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科学松鼠会成员,在其网站开设地震、海啸与辐射专栏,汇集相关知识信息,积极进行核科普,科学松鼠会由海内外志愿科学传播者组成。他们绝大多数受过科学专业训练。现有成员105名,分布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英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除此之外,上海高等院校的一些BBS网站如“饮水思源”、“日月光华”等一些论坛板块也有不少比较专业的匿名科普志愿者,对核辐射、核电站相关技术问题也作了较为专业的传播普及,对在校大学生的核科学普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2 上海应对“福岛核事故”科普实施的媒介、形式及内容

2.2.1 应急科普之媒介

“福岛核事故”应急科普是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广播、通讯平台等多种媒介实现的。电视科普形象、生动、直观,东方卫视的上海演播室,针对公众的恐慌心理,推出了系列专题节目,邀请专家学者担任嘉宾,结合丰富的图文资料,专业而又有深度的解读核泄漏引发的一列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成效。网络科普快速、广泛,如上海环境网专门开设针对辐射专题,对福岛核电站事故相关知识进行比较系统的介绍。东方网、新民网在转发新华社播发的新闻同时,也不断追踪事故的进展,同时就核辐射相关知识进行科普,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通讯平台迅捷、广泛,上海科普事业中心在谣言传播时,及时编写与此相关的专题科普知识,通过上海电信平台向市民免费发送,尽管是强制“科普”的形式,确实体现了“应急”的特点,对于破除谣言,消除民众的恐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东方早报》等报刊和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等作为科普传统载体,

以新闻专栏等形式、跟踪事故发展事态、宣传相关防护知识,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2.2 应急科普之形式

应对福岛核事故,可以说是新世纪以来上海应急立体科普的一次成功实践。通过各种传媒采用电视节目、新闻报道、科普论坛、科普讲座、科普宣传、手机短信、专家咨询、制作传单、出版科普著作等形式,应急科普组合拳,可以说发挥了巨大的功用,对于破除网络谣言、制止抢购食盐等食品的现象,消除社会民众的心理恐惧起到了有效而积极的作用。

应急科普是针对突况采取的科普行动,其措施与日常科普相比也有很大不同。上海应对“福岛核事故”也采取了一些非常举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上海市科协在事故发生不久便组织上海市核学会、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上海市气象学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与30多位媒体记者现场交流答疑,可以说首先对新闻从业者进行了一次核科普,抓住了应急科普中的关键,从后来的新闻报道可以看出,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上海科技报》社还专门加班加点制作科普特刊,并于2011年3月19日(周六)在上海科技馆、地铁站点等人流密集区域免费向市民发放近10万份,受到市民的关注和好评。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明谣言短信,科普事业中心抓紧编写与此相关的专题科普知识,通过上海电信平台向市民免费发送,还专门组织力量编制了《核辐射科普知识》专题科普宣传挂图、展板和折页,相继下发到各区县科协和长三角部分省市科协,并与上海电台990频率《市民与社会》栏目合作制作了一档普及相关核知识的节目,成效明显。

一些科普工作贴近生活的实际,更是发挥了奇效。据《东方早报》报道,市民王先生,因公出差至韩国釜山,恰好发生了福岛核事故,归国后因担心自己受到福岛核辐射影响,来到位于斜土路2094号的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进行人体辐射检测。经检测,没有发现受到核污染的患者。据了解,不少市民通过电话咨询和预约检测,从2011年3月15日起,共有约20人申请了核放射污染检测。至2011年3月16日,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接待了10多名从日本返沪的记者和市民。这些对消除民众的恐惧心理具有非常好的效果。

科普出版也是应急科普中的重要工作,2011年3月27日,由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著名放射医学专家吴锦海、顾乃谷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核”来不怕》正式向广大读者见面。该书主要向读者介绍了什么是核能、什么是核泄漏事故、核事故中常见放射性核素的危害、核辐射通过哪些途径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核事故时的公众防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知识。这对于急于了解核事故相关知识的读者来说无疑是及时雨。

2.2.3 应急科普之内容

2.2.3.1 福岛核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可能后果

应急科普关注的首要内容,就是福岛核事故发生原因及可能后果,电视新闻报道中的专家解读、答疑、网络新闻关注的重点也在此方面。如上海环境网于2011年3月18日制作的网页“福岛核电站事故相关知识”颇具代表性,网页就福岛核电站反应堆介绍、福岛核电站事故放射性物质泄漏状况和主要防护措施、目前日本政府要求该国民众采取的防护措施、正常环境下人群所受的各种辐射剂量、国际核事故分级等问题作了具体介绍。

2.2.3.2 核辐射对环境食品的影响及防护措施

2011年3月16日,受网上传言影响,上海部分地区也出现市民抢盐的现象,为了消除公众的疑虑,媒体及时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出来答疑解惑。如2011年3月17日,中新网记者专门请上海瑞金医院内分泌科专家胡搜度重点针对盲目存储加碘食盐问题进行了阐释。他指出,“碘本身是一种易挥发的元素,在贮存的过程中,碘盐中的碘必然大量流失,因此长期在家中储存并非好方法。而碘盐中碘含量一旦较低,便不足以封闭甲状腺,甲状腺仍然会吸收放射性碘,不能起到预防和缓解核辐射的作用。”

2.2.3.3 核电站的建设及运营的安全性问题

针对民众对核电站建设及运营安全的担心,2011年3月16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应对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全面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对核设施进行全面安检。电视节目专家的解读、报告、讲座相关内容都有涉及。

3、上海应急科普的成功经验及问题

3.1 取得的成效

上海应对“福岛核事故”应急科普成功之处,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3.1.1 多部门联动应对及时

上海市政府有了较为完备的应急管理方案,“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机构可以说迅速联动展开了工作。2011年3月13日,《劳动报》首先就人们关心的辐射问题做了报道,如果日本福岛核电站出现大规模核泄漏甚至爆炸,上海老百姓该怎么办?上海市民防办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福岛的核泄漏难以影响到数千公里之外的上海,市民完全可以不用惊慌。对于地震、核污染等突发事件,上海相关部门都有完整的应急预案。2011年3月14日,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专家陆书玉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上海拥有世界先进技术的超大流量的气溶胶采样装置,能很快掌握空气中放射性物质数据变化,大大提高应急反应的速度。目前检测数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市民无需担心。以此不难看出,上海应急机制已经形成了常态。尤其是当网络谣言传播、抢购食盐事情发生时,正是多部门的及时联动消除了社会恐慌。

3.1.2 多系统组织重点突出

就应急科普的组织实施而言,由政府主导,联合职能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及科普志愿者,都积极开展活动,面向公共场所的公众、社区居民、大学校园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开展工作,重点围绕对环境污染、自身健康等方面的社会恐慌、核辐射对环境食品的影响及防护措施、核电站的建设及运营的安全性问题进行,成效显著。

3.1.3 多渠道传播形式多样

本次科普传播可以说是传统手段科普与现代手段科普有机结合的一次成功尝试,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介,采用科普宣传、科普讲座、科普论坛、手机短信、BBS科普传单、科普展板等形式在公共场所、高校校园、城市社区等场所,进行立体应急科普,及时平息了社会恐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成功应对了福岛核泄漏引发的恐慌心理危机,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2 存在的问题

上海应对“福岛核事故”应急科普也不是尽善尽美,它也反映出应急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3.2.1 应急工作机构联动工作预案少

尽管上海应急方案和机制都已经具备,但各应急机构如何联动的措施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如只是在网上谣言散播、抢购食盐风潮出现之后,各工作部门的联动才有了明显的加强。如果在此之前有了联动的预案,相关问题可能就不会发生。

3.2.2 应急科普组织系统之间的协调少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5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放射性物质释放,造成重大辐射后果和人员健康影响的核电厂核事故的医学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对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实行国家、地方二级管理。

第四条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执行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第五条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的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和卫生医疗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平时做好医学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核事故时组织实施医学应急救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指导地方核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三)负责向国家核事故应急机构提出核事故时的卫生防护与医学应急救援建议;

(四)组织审查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方案,检查医学应急响应准备情况;

(五)负责国际间的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信息。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生部核应急办)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方针政策;

(二)在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医学应急准备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医学应急救援措施;

(三)组织医学应急人员的专业培训,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训练和演习;

(四)负责医学应急救援时的组织工作及其后果的卫生学评价等。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和顾问组,聘请有关专家(兼职)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供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技术建议与咨询;

(二)协助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好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方案的评审工作;

(三)指导并参与核事故应急放射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四)参与核事故后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第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核事故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方法、技术的研究,在卫生部核应急办的领导下做好部级医学应急救援的准备和响应工作;

(二)负责实施各级医学应急机构技术骨干培训和演习;

(三)负责起草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方案;

(四)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和交流,建立相关数据库;

(五)参与放射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和长期医学观察,指导抗放射性药物的贮存与使用;

(六)参加制定核事故时保护公众的剂量干预水平和导出干预水平导则,协助核设施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核事故卫生防护措施;

(七)指导和必要时参与核事故现场的放射性污染监测;

(八)负责日常的值班工作,通讯联络,资料接收、传递;事故时的医学应急救援情况通报,总结报告的起草,并能随时转为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指挥中心。

第十条核电厂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报卫生部核应急办备案;

(三)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各核事故医学应急单位做好核事故现场受照人员的救护和医学处置的准备与救援工作;

(四)根据核电厂周围人口的密度,建立核电厂周围30至50公里范围内的放射性背景资料、人口分布、居民健康情况、饮食和生活习惯、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的分布以及气象、交通、通讯能力的资料数据库;

(五)开展核电厂运行后周围公众的放射卫生评价,定期对生活饮用水、食物以及主要居民点近地面空气等进行监测和评价;

(六)定期向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中心提供有关调查、监测和评价资料;发现问题随时报告;

(七)开展对核事故可能波及地区的基层卫生医疗单位有关人员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培训,对核电厂周围居民进行有关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八)完成卫生部核应急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核电厂运营单位按国家规定编制的核事故应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场内医学应急方案,并在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审评的同时报卫生部备案。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所属的有关专业机构,为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技术后援单位。

第十三条全国各级、各类卫生医疗单位必要时都有承担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工作的义务。

第十四条抗放射性药物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根据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工作的需要负责组织生产和供应工作。

第三章应急准备和响应

第十五条核电厂运营单位在进行核电厂选址和设计工作时,应当进行放射性本底、周围公众健康情况的调查和卫生学评价,并将调查、评价结果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指定的其它部门。

第十六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计划应当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其主要内容是:

(一)目的、基本任务;

(二)应急响应组织、职责、程序;

(三)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人应急计划区的范围;

(四)干预水平和导出干预水平;

(五)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详细方案;

(六)医学应急准备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其它物资;

(七)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之间相互配合、支援的事项及措施。

第十七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力量组建应急专业组,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第十八条参加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定期参加核事故医学应急演习。

第十九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在接到发生核事故的通知时,应立即按规定的响应程序进行工作。

第二十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与卫生部核应急办和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中心建立约定的通讯联络方式。

通讯联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可靠的通讯手段,确保专用线路在事故期间绝对畅通无阻;

(二)各通讯联络点、联络人、替补人应定期进行通讯演习和检查,以保证事故时的通讯联络畅通;

(三)用于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的设施、设备和通讯联络系统、辐射监测系统以及防护器械等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十一条核事故医学应急状态分下列四级:

(一)应急待命出现可能导致危及核电厂安全的某些特定情况或者外部事件。核电厂内医学应急组织和人员进入戒备状态;人员到位,设备、仪器等应急物资准备就绪。

(二)厂房应急事故后果仅限于核电厂的局部区域,核电厂场内医学应急人员按照场内核事故医学应急计划的要求采取医学应急响应行动,并通知场外有关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组织。

(三)场区应急事故后果蔓延至整个场区,场区内的人员采取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行动,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厂外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组织可能采取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行动。

(四)场外应急事故后果超越场区边界,实施场内和场外核事故医学应急计划。

第二十二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根据核事故发生、.发展的情况适时选用隐蔽、服用稳定性碘制剂、控制食物和饮用水源等防护措施。

控制通道、撤离、避迁等防护措施的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

第二十三条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的报告办法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的有关情况告知当地公众,告知的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五条进入核事故现场的核事故应急响应人员必须服用稳定性碘制剂、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穿着防护服装,尽可能地避免过量的照射。

第二十六条在核事故处于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时,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根据核电厂或地方政府的要求决定是否赶赴现场协助工作。

在核事故处于场外应急状态时,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在国务院的统一指挥下派出人员赴现场指导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行动,必要时直接派出救援力量参加医学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条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有关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

第二十八条场外核事故医学应急状态的终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场外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情况决定。

第二十九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做好核事故医学应急状态终止后受污染地区居民的健康监护工作。并对受过量照射的人员进行医学随访观察,根据病情确定观察时间。

第三十条核事故医学应急状态终止后,核电厂运营单位应向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提交详细的事故报告。

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及时向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提交场外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总结报告。

第四章培训和演习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核应急办负责制定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培训计划,编制统一的培训教材,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根据卫生部核应急办制定的医学应急救援培训计划制定当地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核电厂运营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核安全、辐射防护和核事故医学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

第三十四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在国家和地方应急组织宣传教育大纲的指导下,结合医疗、卫生的专业特点,开展对核电厂附近的居民进行核安全、辐射防护和核事故医学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

第三十五条卫生部核应急办负责组织不惊动公众的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演习,每三至四年进行一次。

第三十六条医学应急培训、演习后应当进行评估,并由卫生部核应急办做出书面总结,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向国家核事故应急组织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对在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条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其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并不执行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命令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在核事故场外应急准备工作中所必需的资金,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进行安排,不足的部分按照《条例》规定的渠道上报。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6

2012年,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环境总量继续维持下降趋势,全市共受理各类5743件,比2011年(6016件)下降4.54%,件100%按时进行了调处并及时回复,回复反馈率100%,人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力保障世博安保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环保厅关于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要求和部署,研究制订了《市环保局世博会“环沪护城河”环境安保工作方案》和《市环保治安防控等级响应工作方案》(台环保〔2012〕67号),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世博环境安保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将环境应急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环保〔2012〕166号),就全面提升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推进年”活动。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现场检查,充分利用好环境在线监控系统,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指导企业实时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讨论、评估,帮助企业分析判断所面临的环境隐患威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重点防护,有效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有效提升应急队伍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能力。五是强化应急意识,加强内部应急制度建设。各地各企业都建立完善了应急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厅有关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世博安保环境安全大检查”、“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电镀行业执法检查”、“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检查”、“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等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我市43家省级重点环境安全监管企业为基础,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企业640余家次,重点对位于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事故隐患防范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督查,并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企业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应急池、应急阀门,确保满足环境应急需要。

(四)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应急能力

按照应急工作实战需求,一是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加强放射源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对全市34家放射源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以“创建放心放射源县(市、区)”为载体,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采购了辐射测定仪,应急防化服等环境应急设备,提高应急队伍的能力。二是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012年10月20日上午,我局会同临海市环境保护局、临海市卫生局、临海市公安局及正特集团在正特集团带钢车间举行首届市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要求部分县、市、区环保局及放射源单位进行观摩,演练历时1个半小时,取得成功,得到了省辐射处领导的肯定。同时要求企业结合危险源种类,分别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局和企业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能力,应急队伍人员的应急技能和实战能力得到了锻炼,检验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切实解决环境纠纷

加强“”和环境热线建设,配备受理专用手机,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接听;建立完善工作领导批办和限期反馈、接待日、终结等制度,热情受理、积极调处各类环境投诉;同时积极开展“积案化解年”活动,对积案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工作制度;对重复访,群体性上访设立领导包案制度,责任到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的积案,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注重效果、落实稳控”的工作要求,采取疏导、劝导、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顺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级、重复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并使环境数量不断下降。

2012年,虽然我局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应急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负责人环境安全应急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对应急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存在应付心理,缺乏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知识培训。二是应急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应急池、应急阀门等环境应急设施未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个别企业应急资料档案归档不及时、应急预案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不完善、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2011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7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部署、分步实施。坚持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我市医疗机构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科学部署全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所包含的各项目采取分步制定方案和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二)整合资源、提升档次。在我市现有省级(包括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区(市)县三级医疗资源和部队、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资源的基础上,依托医疗专科齐全和技术密集的优势,整合资源,建立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和应急救治基地、应急培训基地,逐步加强应急装备配备,提升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治能力,使我市成为西部医疗应急救治实力最强、应急反应最迅速的城市。

(三)统筹安排、强化管理。在加强我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医疗应急救治的管理工作;强化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的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治管理,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服从市政府统一指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我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到2010年底,重点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生物、化学、核辐射和恐怖袭击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放射污染和辐照事故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治和灾后防病应急预案》、《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等。各区(市)县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疾病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预案以及各操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二)加强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

1.建立*市特别医疗应急救援突击队。到20*年底,依托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军区总医院组建一支反应迅速、应对及时的特别医疗应急救援突击队,全面提高我市在面临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生化辐射事件等紧急状态下的医疗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特别医疗应急救援突击队所需培训和装备配置等费用,由市卫生局向市财政局专题报告安排;需配置的救护车辆,纳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救护车配置中,统一调度和使用。

2.加强全市卫生应急专家库建设。在现有市卫生应急专家库的基础上,采取补充、更新的方式加快全市卫生应急专家库建设。各区(市)县也要加快各自卫生应急专家库的建设。

3.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卫生局牵头,聘请我市范围内包括部、省、部队医疗、教学机构在内的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社会医学、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社会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制定和修订;指导市卫生局开展预测、预警工作;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和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安排的其他技术工作。

4.加强区(市)县和医疗机构医疗应急救援突击分队建设。各区(市)县要依托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一支专业化医疗应急救援突击分队,配置必要装备和救援设备,加强培训、演练,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医疗应急救治。

各医疗机构要组建一支由分管业务院长为队长的专业化医疗应急救援突击分队,做到组织、人员、车辆、通讯、必要设备及救援药品“六落实”。平时积极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服从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指挥。

(三)加强医疗应急救治基地建设。依托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建立一批具有专科优势的医疗应急救治基地,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员进行集中收治;对非基地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1.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军区总医院建立烧伤救治基地;

2.依托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建立核辐射救治基地;

3.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建立脑外伤救治基地;

4.依托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中毒救治基地。

(四)加强医疗应急救治培训基地建设和培训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医疗应急救治能力的培训。建立市级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培训基地,力争用3年时间对急诊科医生和从事急救人员进行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培训,培训面达到90%;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重点传染病培训。以市传染病医院为基地,开展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的培训。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军区总医院为基地,开展全市院前紧急救援能力培训,培训结束后发给院前培训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目督办、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目督办、市红十字会等组成。

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各项目方案。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8

(二)整合资源、提升档次。在我市现有省级(包括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区(市)县三级医疗资源和部队、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资源的基础上,依托医疗专科齐全和技术密集的优势,整合资源,建立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和应急救治基地、应急培训基地,逐步加强应急装备配备,提升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治能力,使我市成为西部医疗应急救治实力最强、应急反应最迅速的城市。

(三)统筹安排、强化管理。在加强我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医疗应急救治的管理工作;强化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的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治管理,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服从市政府统一指挥。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推进我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优化投资环境,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医疗救治工作做到反映迅速、指挥有力、科学规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提供医疗应急救治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我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到2010年底,重点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生物、化学、核辐射和恐怖袭击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放射污染和辐照事故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治和灾后防病应急预案》、《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等。各区(市)县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疾病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预案以及各操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二)加强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

1.建立*市特别医疗应急救援突击队。到2009年底,依托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军区总医院组建一支反应迅速、应对及时的特别医疗应急救援突击队,全面提高我市在面临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生化辐射事件等紧急状态下的医疗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特别医疗应急救援突击队所需培训和装备配置等费用,由市卫生局向市财政局专题报告安排;需配置的救护车辆,纳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救护车配置中,统一调度和使用。

2.加强全市卫生应急专家库建设。在现有市卫生应急专家库的基础上,采取补充、更新的方式加快全市卫生应急专家库建设。各区(市)县也要加快各自卫生应急专家库的建设。

3.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卫生局牵头,聘请我市范围内包括部、省、部队医疗、教学机构在内的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社会医学、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社会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制定和修订;指导市卫生局开展预测、预警工作;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和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安排的其他技术工作。

4.加强区(市)县和医疗机构医疗应急救援突击分队建设。各区(市)县要依托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一支专业化医疗应急救援突击分队,配置必要装备和救援设备,加强培训、演练,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医疗应急救治。

各医疗机构要组建一支由分管业务院长为队长的专业化医疗应急救援突击分队,做到组织、人员、车辆、通讯、必要设备及救援药品“六落实”。平时积极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服从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指挥。

(三)加强医疗应急救治基地建设。依托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建立一批具有专科优势的医疗应急救治基地,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员进行集中收治;对非基地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1.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军区总医院建立烧伤救治基地;

2.依托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建立核辐射救治基地;

3.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建立脑外伤救治基地;

4.依托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中毒救治基地。

(四)加强医疗应急救治培训基地建设和培训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医疗应急救治能力的培训。建立市级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培训基地,力争用3年时间对急诊科医生和从事急救人员进行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培训,培训面达到90%;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重点传染病培训。以市传染病医院为基地,开展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的培训。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军区总医院为基地,开展全市院前紧急救援能力培训,培训结束后发给院前培训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目督办、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目督办、市红十字会等组成。

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各项目方案。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9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总结经验,把握机遇,全面提升我省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水平

从*年环保系统正式开展辐射环境监管工作以来,广大辐射环境管理人员立足我省实际,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勇于实践,相继开展了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放射性污染物申报登记、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等一系列活动,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了法律和监管体系,提高了辐射监管能力,使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从最初单纯的废物收贮和环境监测发展到今天的集辐射项目审批、辐射环境监察、辐射事故应急、辐射环境监测以及放射性废物管理等为一体的“全过程”监管职能,奠定了环保部门在辐射环境管理领域的统一监督管理地位,提高了我省辐射安全水平,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一是法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法律体系不断完善。20*年以省人民政府第125号令的形式颁布了《*省放射性废物收贮处理办法》,20*年我省又出台了《*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这不但弥补了地方法制建设空白,为国家和其他省份法制建设提供借鉴,也为我省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是机构与队伍发展迅速,初步形成辐射环境监管网络。全省辐射环境管理队伍已由最初的省放射站6个人,发展到今天省级管理人员26人,七个市有专门的辐射管理机构,所有县区环保部门均设有辐射环境监理员的良好辐射环境监管格局。

三是确立了辐射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地位,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核与辐射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也给予极大关注。近几年,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投入能力建设资金600多万元,配备了相应的辐射环境执法和应急车辆,添置了三十多台套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同时也为各市州配备了最基本的辐射监测仪器,另外,中央财政安排2800万元专项资金的“*省放射性废物库改造及旧库退役工程”建设也已开工,预计明年完成建设,这些资金的投入,使我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应急以及放射性废物处理能力得到了长足发展。

四是辐射活动得到有效监管,辐射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建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许可制度的执行率均达100%,对Ⅲ类以上放射源的应用单位许可证发放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放射同位素的使用、转让以及流动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视野;所有辐射环境事件均得到及时处理;全省放射性废物(源)回收处置率达*%以上,从98年*省放射性废物库投入运行以来,共收贮放射源1033枚,处置放射性废物51947公斤,近两年又解决了部分辐照装置的退役和大量低水平放射性污染物的处置问题,及时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省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放射性水平始终保持在天然本底的涨落范围内,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好,辐射技术应用产业发展健康有序。

五是辐射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应急能力不断提高。我省从*年到现在共发生辐射事故9起,丢失放射源22枚。在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互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事故应急工作,及时控制了事故的影响,找回15枚丢失的放射源,并防止了辐射伤害和二次污染事件的发生。20*年圆满完成朝核应急任务,被评价为国家环保总局和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应急工作的成功典范。这两年又与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我省辐射应急工作,截至今年4月14日已连续三年未发生辐射事故。

六是营造了良好的辐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了全民辐射安全意识。我省公众现已能够通过各种媒体及时了解辐射科普常识、辐射管理法规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大部分从事辐射工作和管理的人员经过了辐射安全培训,掌握了基本的辐射防护知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得到了提高,更加关注周围辐射项目对自身的影响,形成社会舆论与执法监督相配合的良好局面。辐射技术应用单位领导也普遍认识到辐射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了守法的自觉性。

取得上述成果的经验,我们概括起来,就是“把握一个中心,活用两个手段,做好三个配合,加强四个建设”。

“把握一个中心”就是所有辐射监管工作的开展要始终围绕“保障辐射环境安全”这一目标来进行,它是所有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工作业绩的评判标准,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个中心,才能使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纳入正轨。

“活用两个手段”就是在辐射监管工作中把“宣传教育”与“执法监督”两大手段结合起来灵活应用。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对辐射管理工作的认知,树立正反面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在执法监督过程中严格项目审批,强化执法监督,细化执法要求,奖惩结合,促进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保障整体辐射技术应用产业健康发展。

“做好三个配合”是指做好与上级环保部门、与下级环保部门以及与其他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随着辐射技术应用产业的发展、辐射管理领域的增加以及辐射管理职能的调整,辐射技术应用的管理已经不再是单靠某一个管理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作为担负起辐射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环保部门,首先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其交办的工作,保障整体工作顺利开展;其次要充分调动下级环保部门参与辐射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建立良好的管理网络,消除管理盲点;最后要与公安、卫生等其他管理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相互配合,促进辐射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发展。

“加强四个建设”一是指加强作风建设。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国家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到学以致用。杜绝在执法监督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管理,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执法者形象。二是指加强制度建设。要积极促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适应管理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并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职责、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指加强队伍建设。要积极促进机构建设,加快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打造团结务实高效和谐的监管队伍,建立完善的辐射环境监管网络。四是加强能力建设。要善于把握机遇,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必备的辐射监测仪器设备,改善执法条件,为管理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尽管我们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辐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公众对辐射环境安全的日益关注,以及国家未来一段时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安排,我们仍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

一是队伍和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目前,全省共有核技术应用单位1154家,其中放射源应用单位252家,拥有放射源1622枚;射线装置应用单位875家,拥有射线装置1502台;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31个。有电磁技术应用单位228家,电磁设备超过万台,现有的辐射环境管理队伍和监管能力远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省级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辐射环境监测分析能力、应急车辆不足,仪器设备老化,传输通讯设备陈旧等问题,虽然通过近两年实施*省放射性废物库改造及旧库退役项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核辐射应急能力建设项目逐步得到解决,但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却日益突出。而市州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则刚刚起步,能力建设基本属于空白,人员很少,且大部工作人员都没接触过辐射环境管理,缺乏辐射知识,也没取得上岗资格。与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规定“无核设施的省份,省级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40人,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5%,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中级不低于50%,监测实验室用房不低于1500平方米,人均行政办公用房不低于15平方米;地市级人员编制不少于10人,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5%,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不低于50%,监测实验室用房不低于500平方米,人均行政办公用房不低于15平方米”及大量仪器设备配置的要求相差更远。队伍和能力建设已经成为制约我省辐射环境管理发展的主要问题,这将是我们近期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是市州环保部门辐射环境管理职责定位模糊,没有充分发挥在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近两年,大部分市州能够按照要求成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管理机构,并逐步改变了单纯依靠省里开展辐射管理工作的局面,自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很高,已具备单独从事部分辐射管理工作的能力。但在辐射环境管理职责的定位上都存在问题,编办批准的管理职能缺失或不准确,加之现有的法规要求限制了市州环保部门在辐射项目审批环节的职能,制约了市州辐射管理工作的开展,工作中存在脱节现象,影响审批工作效率,提高了管理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负担。明确市州环境保护部门辐射环境管理职责,发挥市州以及县区环保部门在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也正是这次会议着重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三是辐射管理工作任务量大,辐射安全要求标准高。在第三次全国核与辐射监管工作会议上确定了今年及未来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对今年工作提出十八项具体指标要求,工作量是往年的两倍以上,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将是我省辐射管理工作的难点,按要求今年我省要在保证辐射环境安全的条件下,完成剩余149家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和近千家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今年也是奥运年,安全的要求是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国家要求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全国不能超过一次,一般辐射事故全国不能超过16次,任何一省不能超过一次,这将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次重要的检验。

四是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个别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源)的一直没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对松花江水资源和周围群众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随着时间的推移,危险度逐年增加,已成为我省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中随时可能爆发的隐患。

在应对挑战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今年环保部的成立,为今后环保部门更好更有效地参与政府宏观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在更高的层面提升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辐射安全提供了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要把握住这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及时转变观念,摆正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发展辐射安全监管事业,壮大管理队伍,提高监管能力,切实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圆满完成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任务,全面提升辐射安全水平。

第二,20*年及未来一段时期全省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的主要安排

今年是环境保护部组建的开局年,也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能力建设年,今后三年更是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阶段。根据国家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立了这一时期我省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即:认真贯彻党十七大、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第三次全国核与辐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基础,以放射源安全监管为重点,大力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辐射环境监管和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监管机制,明确市州辐射环境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在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市州环保部门要充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核与辐射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辖区内辐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辐射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并落实辐射环境安全责任制;依法开展辐射污染源的申报登记工作,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同级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事故分级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辐射事故信息;做好辖区内因辐射引起的群众及民事纠纷工作;协助省局做好辐射项目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监督检查、辐射环境监测等工作。

二是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促进辐射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加快人才和队伍的培养,落实国家辐射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全体辐射环境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尽快建立完善的辐射环境监管网络。

三是加快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省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完成计量认证工作,实现我省辐射监测技术能力跨越式提高。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废物库改造及配套实验室建设工程。市州环保部门要提高辐射安全意识,把握机遇,加大投入,使辐射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满足基本工作要求。

四是加强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辐射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五是严格辐射项目审批,从源头上掌控辐射技术应用情况。按照环境保护部整体工作要求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查办理工作,即今年完成全部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和70%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发放工作,2009年完成所有辐射安全许可发放工作;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新建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和流动使用放射源管理程序,加强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以及伴生放射性矿开采和利用活动的管理;全面执行放射源编码和台帐制度,应用国家统一的放射源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放射源管理信息,每三个月向部里上报一次数据;提高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水平,深入开展电磁辐射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加强电磁辐射环评,规范电磁设施的布局和建设。

六是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所有辐射活动在监管视野范围内。市州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局汇报,每半年向省局上报一次辖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省里每年对所有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至少检查一次,Ⅲ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至少检查两次;安装、更换放射源现场必须进行监督;流动使用的放射源到达和离开必须进行核验;放射性标志设置率要达到100%;辐射工作人员个人计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的要得到有效监督;各级辐射管理机构都要完善监管制度和程序,统一执法文书和检查文件,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要执法到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需重点强调的是为保障我国奥运会期间的辐射环境安全,大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采取超常规措施,落实责任,死看死守,确保我省20*年不发生辐射事故。

七是扎实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全面落实国控点辐射环境监测计划,提高环境辐射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监测水平,结合深入实施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继续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时完成各种监测结果的资料编报,全面掌握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八是抓好放射性废物收贮和库区管护工作。严格落实放射性废物库管理和废物收贮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及时收贮废弃放射源,积极设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废物(源)遗留问题,加强库区环境监测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废物库安全运行。

九是不断完善核与辐射应急体系建设。在国家环保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完成*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辐射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落实《*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每三个月上报一次事故情况。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10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增强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还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国家环保总局也召开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这些会议精神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7月22日至2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从实践“**”重要思想,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一要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加快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四要协同应对,快速反应。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专项预案,还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

五要加强基层,全民参与。要特别重视城乡基层和各项基础工作,做好社区、农村、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11月24日,总理在国务院研究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上还强调指出,要坚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做好交通安全、环境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娱乐场所安全等工作,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健全责任,强化管理,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卢展工书记多次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指示,黄小晶省长要求要“像‘防灾’一样防治污染”,环境执法要坚持“天天在行动”。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黄小晶省长任主任的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12月1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黄小晶省长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以提高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重点,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全力抓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预案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应。

二要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快形成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组织体系。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三要完善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增强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做好应急资源的普查与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

五要切实提高基层的应急能力。加强农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基层应急组织网络,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督促重点单位抓紧建设安全高效的应急体系。

六要做好应急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广大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群众应急自救能力。

在这次会议上,刘德章常务副省长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抓紧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着眼长远,加快建立完善应急体制机制;要以人为本,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防患未然,扎实做好应急工作各项准备。

(三)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

1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教训,分析形势,查找差距,提出全国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措施。王玉庆副局长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突出的环境事故隐患;要立即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掌握污染源隐患情况,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理处置措施;要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各级政府、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周围居民以及广大群众的宣传,重视环保部门自身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培训,增强危机感和应对意识;要及时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污染状况,绝不能隐瞒真实情况,更不能拖延不报,延误处理事故时机,对不及时报送情况或隐瞒信息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这些会议,全面部署了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明确提出了保障环境安全的具体要求。我们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高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国家总局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努力提高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总结回顾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认清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形势

近年来,我省环保系统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年福州二化氯气泄漏事故和20*年沙溪污染死鱼事件之后,我们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结合实际,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努力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了一系列突发性环境事件

**年以来全省共发生172起环境污染事故。在每次突发性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污染事故监测和处理处置工作。特别是对沙溪污染死鱼事件、沙溪农药货车翻车事故和上杭氰化钠储罐车翻车事故等重大污染事故,以及近年来连续发生的数起放射源丢失事故,领导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省政府和总局领导的肯定。

一是应急反应比较快速。比如近年来多起放射源流失事故发生在节假日期间,接到报告后,省局领导迅速组织调查处理,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领导带队迅速赶赴现场,很快查找到放射源,且多次是连夜出发,连夜查找。省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黄小晶省长在12月13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还再次表扬环保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二是监测作用得到发挥。在每次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我们都十分重视环境监测的作用,及时组织监测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监测和调查工作,用监测数据说话,通过监测数据确定污染源,分析和判断污染趋势,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处置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处置措施及时果断。比如在沙溪污染死鱼事件调查过程中,省局领导深入现场协调并彻夜组织调查监测,果断提出紧急措施,控制污染,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在调查处理上杭氰化钠货车翻车事故中,省局领导连夜赶赴现场,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采取筑坝截流措施,将氰化钠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紧急调运次氯酸钠等抢险物资进行消毒,有效地防止了事件扩大。

四是环境执法基本到位。在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比如,沙溪农药货车翻车事故、南平放射源流失事故的责任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上杭氰化纳货车翻车事故的肇事者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沙溪污染死鱼事件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二)初步建立了组织比较规范、程序比较合理、应对比较有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一是建立应急工作机构。近年来省局先后成立了环境污染事故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本月中旬,又对原有各个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进行了整合、充实,成立了省环保局突发性环境紧急情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省局还成立了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等具体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省政府已制定实施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一总体预案,省局正在牵头修改完善省政府专项预案《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年来,省局还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放射性、化学恐怖袭击、地震次生灾害等一系列应急预案,并专门编印了《福建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手册》,汇总有关应急处理处置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置程序、工作预案、常见危险化学品和辐射源特性及处置方法、应急通讯网络等信息。

三是配备应急装备。在实施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二期工程,建立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提高全省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监控基础能力的同时,强化应急装备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厦门市环境监测站购置了车载流动实验室(即环境应急监测车),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车配置工作也已基本落实。省环境信息中心配备了车载卫星传输系统,能够通过卫星实时向应急指挥中心传输文件、数据、照片、语音和影像资料。

四是开展应急演练。20*年8月,省局组织了第一次应急演练。今年12月22日,省局再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分别模拟水、大气和辐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监理所和省环境信息中心等单位进行应急监测和处置,并在演练过程中邀请有关专家现场评估,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在演练过程中,临时通知福州市、永泰县、闽侯县环保局,检验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应急响应和联动的工作机制。这次演练程序基本合理、指挥基本得当、通讯比较畅通、反应比较迅速、分工比较明确、运转基本有序,达到了锻炼队伍、检验装备、考察应急响应体系的目的。

五是着手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重视发挥专家和监测信息库的作用,在制定的各种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中,对发挥专家咨询作用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近年来的污染事故处理中,从接到事故报告起就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研究监测和处理处置方案,努力避免和减少损失,并确保事故原因得以客观、公正的认定;运用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初步建立环境功能区划、水质和大气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有关环境应急监测课题研究,努力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科技支撑能力。

(三)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保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今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89.4%,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7大水系的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河流。今年以来城市空气质量以api指数统计均为优和良,优于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平均水平。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2.96%,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优的区域占85.37%,其余14.63%的区域为良,优良率居全国第一。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仍较脆弱,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一些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污染纠纷现象,各级领导十分关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环境应急管理和处理处置工作仍亟待加强。一是客观上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比如,一些老企业年久失修,工艺老化、设备陈旧、管理不善,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不力、运行不正常、设施老化;放射源的丢失与失控、危险废物的随意堆存、危险化学品管护不严、运输不当等等,都有可能引发环境事故。还有不少环境事故隐患位于饮用水源地、江河两岸等环境敏感地区和人群密集的城镇地区,一旦发生环境事件,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比如,20*年三农公司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导致沙溪大量死鱼事件,并危及饮用水源安全,以及目前仍存在的三农公司、福州二化等单位大量氯气存放,都是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对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企业偷排偷放,没有认真负责地防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保护环境,为突发环境事故留下了隐患。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上麻痹大意,加之环保部门人员少、日常任务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够到位。三是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能力仍不高。环境应急机制尚不完善,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机制仍不健全,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依然不足,应急处置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务必对这些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协调解决。

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11月13日,吉化双苯厂发生爆炸导致松花江突发性重大污染事件,给环保部门敲响了警钟。我们务必深刻吸取教训,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务必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守土有责、加强监管、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妥善应对、减少损失,保障环境安全。这里着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总理强调指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务,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人民的利益重于泰山,我们的责任也重于泰山。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减少损失。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安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各级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环境危害,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到实处,真正体现环保部门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二)制定预案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几年来,我们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成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制定并不断完善工作预案,一旦有情况发生,相关单位就能很快进入工作状态。实践证明,预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预案却是不行的。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工作预案。一要抓紧修改完善《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这一省政府专项预案。要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省政府早日批准实施。二要整合省局各种应急预案形成省局的部门应急工作预案。省局已经整合原有的各种预案形成了部门预案(讨论稿),并提交这次会议讨论,下一步还要根据省总体预案、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国家环保总局部门预案以及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省局直属有关单位的预案也要继续修改完善。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在1月10日前把对上述相关预案的修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局。三要制定或完善各市、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和各级环保部门的部门预案。各设区市环保局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并牵头做好预案起草工作。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省局的部门预案,制定本局部门预案,并组织直属相关单位制定各自工作预案。已经制定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要督促各县(市、区)制定或完善相应的预案。通过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全省环保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保障环境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制定和完善预案,一定要结合部门和地方实际,重在操作、能够操作,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忌进行理论研究,切忌空喊口号。要把握重点,因地制宜,把有限的精力、人力、财力、物力集中到“刀刃”上,特别是对省里初步筛选的71个单位,要作为预案的重点监控对象,并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督促其制定本单位预案。各设区市在制定预案时,也要确定重点监控对象。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衔接顺畅,明确预案由谁来启动,每个环节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使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应急措施都十分明确。要做好各相关预案的相互衔接,逐级细化,越到基层环保部门和具体业务单位,预案中的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越具可操作性。

(三)加强演练

预案能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应,关键是要加强预案的演练。从省局这次应急演练情况看,既锻炼了队伍,检验了预案和装备,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不足和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级环保部门要参照省局的做法,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工作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按照制定的预案全程演练,不忽视每一个环节。一是实战的意识要增强。要把演练当作真正处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来进行,事先不通知具体单位和相关人员,提高大家的实战意识。二是协调配合要默契。参加演练的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加强沟通,协同作战。要加强与指挥中心的联系,形成双向互动的机制。要充分利用当地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格局。三是信息沟通要及时。在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的传递至关重要。各种监测数据、现场情况等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是预案掌握要熟练。参加演练的各个单位和每一个工作人员,对预案的每一项规定、每一道程序、每一个要求、每一种办法,都要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五是后续措施要跟上。虽然只是演练,但也要按照实战一样,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妥善、有效的后续处理处置建议。同时,要对演练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查找不足,补缺补漏,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强化责任

卢展工书记在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作为一个领导班子,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公务员,责任是第一位的。有职有责,有位有责,有岗有责,责随职走。我们对领导干部的所有要求,最终都落实在“责任”两个字上。所以一定要认识到“责任”两个字的份量。卢展工书记还多次强调指出,“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上没尽到责任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那就是最大的失职”。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突发事件既有偶然性,也是问题长期积淀的后果。我们决不能因为工作不具体、不深入、不到位而影响应急处置工作,更不能因为平时没事而掉以轻心。否则,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就不仅会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害,我们也会因为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我们必须始终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职能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的环境应急工作职责。发生环境应急事件时,要沉着冷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局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各类危害。对应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形成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环境应急组织体系,是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关键。要统筹安排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一要完善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各级环保部门都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就能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应急工作。二要着力提高预警能力。各级环保部门要随时掌握当地污染源隐患及其周边敏感目标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关口前移;对苗头性问题要见微知著,防范未然,采取措施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作、早处置,努力减轻危害。三要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各级环保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省环保局。在确认为重大级以上环境事件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省环保局。调查过程中有关情况特别是监测数据要及时上报,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还应上报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要健全环保110社会服务体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四要完善科学决策体系。要建立专家人才库,制定预案时要认真听取专家及各方面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在信息研判、决策咨询、环境监测、处置建议、事后评估等方面的作用,使环境应急工作科学、准确、及时、到位。五要健全应急工作联动机制。既要加强本系统内部各单位的协调联动,也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应急工作合力。

(六)增强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以提高应急能力为保障。一要进一步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针对本地实际,配备现场应急监测、监理、信息传输仪器设备,为应急工作提供硬件支持。二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不仅要有快速反应能力,而且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要建立高素质的环境应急队伍,加强队伍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形成一支在环境应急状态下拉得出、过得硬、打得赢的队伍。三要紧紧依靠监测。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应急工作的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我们不仅要依靠现场实时监测数据,而且要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水文、气象等其他部门的相关数据,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点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数据网,为应急决策提供更加科学、详实的参考。四要建立环境应急信息平台。要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数据资料、技术系统和设施,加强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储备。要建立完善相关危险品资料信息库,包括7类14种生化武器及毒鼠强、氰化物等常见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储备有关标准样品,拟制各种针对性的处理处置规范。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积极争取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车和卫星传输系统,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七)重视安全

要突出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环境应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同时,要十分注意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进行专门的防护和自救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八)摸底检查

苏增添副省长12月8日在国家关于处理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通报上批示:“我省这几年环境治理工作是有成效的。但也要吸取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教训,重点摸清沿江(溪)化工企业和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企业的隐患,提出整治意见,责成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堵塞漏洞,真正把电报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和苏增添副省长的指示精神,省局已在全省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应当看到,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摸清各种环境安全隐患,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省政府和省局的要求,按期全面完成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对闽江、九龙江等“五江两溪”沿岸、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各类废渣坝和尾矿坝、生产经营处置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以及放射源使用单位,要逐一进行排查,消除隐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总结例11

中图分类号:X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2(c)-0177-02

1 环保部门辐射环境监管面临的形势

随着当前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核技术应用在社会发展中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我国社会辐射源也在不断增多。虽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由于大部分核技术应用单位对辐射认识不到位,导致核技术应用单位没有健全的、安全的防范措施,对的防范不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辐射事故,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这使得我国环保部门在辐射环境监管工作中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现有的辐射环境管理未来将难以适应核能快速发展的形势和监管专业化的要求。因此,强化辐射环境管理已经成为我国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

2 辐射环境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辐射监管部门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在《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分工,而目前还没有对应的划分细则,导致两个部门的规章制度出现重复内容,造成环保、卫生行政部门管理重复和监管缺位现象并存,例如在辐射安全年度评估、个人剂量监测和场所监测大部分内容重复,增大了对医疗行业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负担又浪费了资源。另外,国家核安全局对核与辐射安全实行独立统一监管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但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在环保部门的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监管体制中,一方面缺少对各类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的具体监测要求,以及对第三方辐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的资质要求,无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查;另一方面,缺少对各级应急准备和响应情况及相关应急监测方案的管理规定。

2.2 辐射环境监管的分级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需要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在现在进行核技术应用辐射安全监管的实际工作中,我国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除了国家法规规定的不能下放的部门管理责任和管理权限之外,已经将部分环境管理的权限和责任委托或下放到了我国基层环境保护部门。这从整体上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部门的由上而下的分类审批观念和分级管理的理念。但是,从整体上,由于在制度建设和监测设备上还存在着漏洞,导致了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的分级分批监管工作的实际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3 辐射环境监管的特殊性

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与传统环境监管工作相比,具有特殊性。辐射是指以波或粒子的形式向周围空间或物质发射并在其中传播的能量的统称。在核技术应用中,存在着α、β、γ、中子及X射线,对人体造成伤害,而这些都无法用肉眼进行识别,因此在进行辐射环境监管时,环保部门必须配备专门的辐射检测仪器设备。并且根据核技术应用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同类型的辐射源,选用不同的监测仪器设备。通过辐射监测设备判断辐射源是否存在,辐射是否泄露,并能够及时对出现的突发的辐射情况进行应急处理或查找失控的辐射源。辐射环境监测是辐射环境评价的基础并对其起监督作用,如果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辐射监管就形同虚设。

2.4 辐射安全监管人才不足

高素质人才队伍是辐射环境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从整体上来看,当前我国部级和省级环保部门人才结构相对合理,辐射监管人员受教育水平比较高,基本上都是研究生以上学历,多数均为辐射专业的人员。但是突出对比的是,基层环保部门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市县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以本科和专科生为主,并且多数非辐射专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尤其是县级辐射监管人员经常身兼多职,而且部分市县级只有一个人在具体负责辐射监管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业务熟悉程度不高,不能够对辐射环境的危害以及潜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管理,导致了我国环保部门在进行辐射监管不全面,辐射环境监管工作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3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的分析

3.1 加强市县辐射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完整辐射安全监管网络

结合地区核技术应用的监管需求和经济水平,推进辐射监管能力建设,鼓励区域经济发达和重点地区进一步增强配置标准和设备水平,帮助经济困难的地区配备足够的监管人员及设备,完善监管网络,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有效的技术保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不断强化辐射监管、监测环保队伍建设,优化基层人才队伍,保持监管网络和成员相对稳定。二是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推进健全市县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制订市县达标建设标准,对地方政府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作出强制要求,保障技术支撑。三是加大市县级现有辐射监管、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辐射监管、监测专业技能,切实提高辐射监管、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形成能够有效承担辐射监管任务的队伍,使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

3.2 规范辐射安全监管,实现网络化监管

响应总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将监管权力切实下放,并协同各相关部门划清更加具体的职责,强化与其他各部门的互相联动,密切配合,避免职能重复或监管缺位的现象,同时我国环保部门在辐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时,应该按照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情况在加强环保行政审批的同时,完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分类分级审批制度。制定具体核技术应用的行政审批流程及办理程序,健全完善市县级辐射h境安全监管问责制,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政务中心统一受理。

3.3 强化辐射监测质量管理

制定《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对承担辐射环境监测任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管理作出规定,重点对资质条件、资质证书的申请与审批、人员的资格考核和技术培训,以及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范围作出明确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下属各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核技术应用单位自身的辐射环境监测行为,全面监管社会第三方辐射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3.4 提升辐射事故应急能力

推进基层辐射应急能力建设,修订和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地指导完善适用于市县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分类设立应急监测能力标准,强化定期演练机制,尤其是第一线的辐射监管人员。在制订和完善应急监测相关规范和标准同时,进一步提升应急硬件能力,使之能够随时担负起辐射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4 结语

核技术应用辐射安全监管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创建同步小康的重要基石。通过对我国辐射环境监管、监测相关法规以及辐射监管所处的阶段的调研,构建完整的辐射环境安全体制,提出完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环境下的工作需求建议,可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