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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硕士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8 15: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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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行为财务学的研究体系及核心理论

(一)认知偏差――对理性经济人的挑战

行为财务理论认为,损失厌恶和后悔厌恶是投资者普遍具有的心理现象。许多投资者为了避免后悔,行为常表现为非理性。当股价下跌时,在损失确定与走势不确定的情况下,厌恶后悔的心理发生作用,促使投资者拒绝立即兑现从而避免出现亏损;当股价上扬,为避免价格下跌带来的后悔,损失厌恶心理促使投资者过早抛售股票以规避风险。

(二)决策科学――对财务假设前提的挑战

行为财务理论认为,投资者存在“心理账户”,在“心理账户”中,既有收入也有成本。投资者对自己的三类收入有着不同的态度,如不愿意花掉未来收入,对与薪金收入却比较乐意提前花掉,即使二者都是课确定收到的。

(三)社会心理学―对人类共性与个性的挑战

认知的系统偏差、信息瀑布、羊群行为的存在促使投资个人盲目从众,失去理性。股市中,股民盲目跟庄促使庄家炒作、坑害小股民的现象成为可能。模仿他人行为有时是无意识的,但处在群体中的人们相互影响模仿,从众让人们感到自己行为的安全感,却失去行为的理性。

二、我国股利分配现状

(一)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1 2008-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情况表

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2000年间,连续四年分配红利的公司仅为上市公司总数的4.5%;在此期间,仅有7.44%的上市公司能够连续三年分配红利。在这仅有的7.44%的企业中,派现数额在各年度间的波动性也较大。在近三年(2008至2010)中未分配股利的公司比率呈上升趋势。诚然,这与全球金融危机密切相关,但综合来看,股利分配的波动性较大,缺乏连续性。

(二)股利分配行为规范性差

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法律正处于完善时期,对中小股东的保护还很不够,股民只好用脚投票。一股独大的中国企业制度下,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中小股东面对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通常束手无策。发不发股利、怎样发股利多有控股股东说了算。因此上市圈钱的现象屡禁不止,刚上市就发现金股利置中小股民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于不顾的情况也很常见。

三、行为财务理论对股利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一)上市公司偏好现金股利的行为分析

(1)大股东的利他行为

很多公司上市之初都进行资产重组,大股东将优质资产单独拿出来包装上市,而大股东自己却承担了其他不良资产和其带来的损失,大股东这样的行为并不是人性善良,而是大股东想从上市公司未来收益中分红,以获取收益。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大股东发现要实现利己目标必须以实现部分利他目标为条件,从而产生利他动机。

(2)无效重复利用投资者的投资

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是国有股,国家委托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国家财产。但作为一个机构而非个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缺乏足够的动力监管国有股的管理层。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这些管理层拿着股民、国家的资金无效投资、特别是在绩效考核指标不够科学的情况下,这种现象更是严重。并且我国特有的政治制度,促使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短期行为严重。短线投资股民当然更希望是发放现金股利,因为“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现金股利多多益善。

(二)上市公司偏好股票股利的行为分析

由于国有股股东和控股公司存在的多重委托关系,使得股东对公司的监管控制能力并没有很好的实现。发放股票股利既能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又可以避免现金的流出企业。现金股利发放后,企业经营者为投资必须举债,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为规避风险会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股票股利却不存在这种情况,拥有较多可支配的资金,经营者可以依据自己意愿投资;发行股票股利可以稀释每股盈余,调整股东权益内部结构,谋取私利。

四、解决路径探析

(一)投资者避免从众心理,理性审慎投资

在科学分析各种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投资者形成自己的观点,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尽量避免受到周围人群的心理和气氛的影响。投资者应该正确认识投资回报,克服投机投资、一夜暴富的心理。

(二)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完善政策机制,鼓励机构投资者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散户所占比重较大,他们大都缺乏专业知识,在做投资选择时比较盲目,容易受到噪音交易者的影响,普遍具有从众心理和投机心态,这无疑为市场非理性发展铺平了道路,所以发展理性机构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理性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管理者树立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适度分配现金股利

股东拿出优质资产创立上市公司的目的是财富的增加,管理者在股利政策制定过程中也要遵循这一原则,上市公司管理者应该意识到促进市场理性发展的条件之一就是要给投资者以回报,这样才能避免炒作,股利长线持有。公司持续稳定的发放现金股利,说明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和较好的盈利能力,纠正投资者的投机心态,引导投资者从投机投资走向价值投资,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作者单位:辽河油田财务处;辽宁;盘锦;124008)

参考文献

[1] 姬海华,行为财务理论及其在公司投资中的应用研究.湖南大学.硕士论文.

[2] 付磊,陈杰.基于行为金融学的公司股利政策研究.财会之友.2005.

[3] 闵志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基于股利行为理论分析.华东交通大学.硕士论文.

[4] 许.基于行为财务理论基础上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5] 朱媛.基于行为股利理论的股利政策研究.天津大学.硕士论文.

篇2

一、理论分析

事件时间法是新股长期绩效的研究方法中极为重要的方法之一,属于横截面分析方法的一种。我们假定整个市场运行有效,能够对相关事件迅速做出反应。当出现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经济事件时,股票价格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我们可以收集事件发生前后的相关市场数据,通过一定的模型对其进行量化,从而考察这一经济事件产生的具体影响。Fama等(1969)最早开始利用事件时间法来研究盈利预测的长期股价效应。随后事件时间法被相继应用于并购重组等事件的相关研究。Ritter(1991)在其论文中首次将此方法应用于对IPO长期绩效的研究之中,并且在之后的新股长期绩效研究中得到普遍应用。

将事件时间法应用于新股长期绩效的研究时,正常收益率是一个很关键的概念。一般将其定义为在某一重大事项没有发生的条件下,我们所能够得到的收益率,即期望收益率。而异常收益率就是在这一事项发生的条件下,实际收益率与期望收益率两者之差:

其中,为股票i在t时期的实际收益率,为股票i在t时期对应的期望收益率,即我们用于比较的作为基准的正常收益率。事件时间法中选择适当的期望收益率作为正常收益率相当重要,不同的期望收益率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异常收益率的计算模型,不同的模型往往会得出完全不同的实证结果。一般而言,主要使用同期市场收益率、行业可配比公司和规模可配比公司收益率作为模型中的期望收益率。

除此之外,在计算股票组合的长期异常收益率时,有两种加权方法:等权平均和市值加权平均。等权平均即简均,它将股票组合中所有股票赋予相同的权重,将所有股票的收益率加总后进行简单的算术平均,基于“每种股票买一元”的投资思想,能够反映组合中股票的平均水平。市值加权平均则是将股票组合中的股票按其价值在总市值中的比重进行赋权,计算加权平均收益率,基于“每种股票买一股”的投资思想。市值加权平均按照股票各自价值进行赋权,能够更好的反映投资者的实际情况,考虑了财富效应的影响,避免了赋予小公司股票过高的权重。在具体的使用中要结合作为研究对象的股票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

按照投资策略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异常收益率的计量模型分为CAR模型和BHAR模型。两者都是先假定投资者事先选择某一种投资策略,并在一段时间内持有所选的股票组合,计算在这一段时间内的累积收益率,然后与基准收益率进行比对。CAR隐含有一个前提假设,投资者会不断改变投资组合,频繁进行买卖,而这在现实基本是难以实现的,BHAR则没有这一隐含前提,只假设投资者在购买股票并持有一定的时间。

(1)CAR模型

二、两种模型的比较:

两个模型具有相同的思想基础:首先选择一个适当的基准回报率作为正常回报率,然后将样本公司的实际收益率与该基准收益率进行对比,差值小于零则存在长期弱势。

CAR法仅仅是将收益进行简单累积,没有考虑到前期收益对后期收益所存在的影响,对不同时间段的收益进行计量时,计量的基础会相应的产生变化,CAR在计算中没有考虑到复合效应对超额收益产生的影响。

对一个长时期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求和时,需要计算长时期的累计值,

计算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序列的总和时,需要计算长时间的累计值,从统计学的角度来说,相对于CAR而言,BHAR更加合理一些。在进行测度时,CAR模型不能度量出不同波动率的股票异常收益率,而BHAR模型则可以。波动率是风险的测度指标。波动率越大,相应股票的风险越大,其表现会相对较差,而同一期望收益率下,波动率越小的股票,其表现会相对较好一些。CAR模型无法度量出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波动率所带来的不同,而BHAR模型在计量中却可以做的。并且随着收益率数据波动的剧烈,BHAR计量得到的数值会和CAR相差越来越大。

因此在使用两种方法进行事件研究时,要清楚模型的内在逻辑,在进行方法的选择时,必须考虑研究数据本身的特点。(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Ritter,Jay R., The long-run performance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Journal of finance,1991,(46):3-27

[2]王春峰,罗建春,我国股票IPOs长期弱势现象的实证研究,南开经济研究,2002,(3):25-30

[3]陈工孟,高宁,中国股票一级市场长期投资回报的实证研究,经济科学,2000,(1):29-41

[4]刘力,陈文德,中国股票市场股票首次发行长期绩效研究,经济科学,2001,(6):33-44

篇3

关键词: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学科;江西

中图分类号:C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9)05-0114-04

学科是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龙头,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基本平台,是高校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没有一流学科,就没有一流大学。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两大重要学科,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更是深刻反映了经济与管理类人才的影响力和重要性。本研究拟以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建设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现状及发展对策,这无论是对江西高校的发展,还是对江西经济与管理英才的培养以及江西崛起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的意义与内涵

“最古老的行当,而最时兴的职业”,这是陈岱孙先生对经济与管理工作的定义。正在发生迅速而深刻变化的中国呼唤着众多经济类、管理类英才,而这又取决于高校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学科建设是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学科建设的目标在于提升学科水平和竞争力,而学术队伍的科研水平、规模、结构和影响力是评价学科水平的重要标志。其中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者等领军人物的数量,是评价学科队伍水平的基础指标。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研究生教育规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创新度、的数量和质量,全国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等是评价学科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指标;科研成果的数量和层次是最能代表学科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这些也都可以作为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建设的重要判断标准。

弄清楚学科的划分与界定以及经济学与管理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是有必要的。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学科的门类也不尽相同。我国现行的学科分类主要有三种:(1)

《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学科划分,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对学科门类、二级类和相应专业的划分,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关于学科的分类。本文采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划分方法。依据该标准,学科门类分为12种,经济学和管理学就是该分类方法下的两个学科门类。其中,经济学包括2个一级学科,16种学科、专业;管理学包括5个一级学科,14种学科、专业。

从学生培养的角度来看,2009年许多大学按大类招生,即实行宽口径、大类培养模式,这有利于学生奠定更坚实的经济学、数学和英语的基础,具备更强的发展潜力。此外,许多高校也都在实行经、管融合式的改革,从部分重点高校学院命名(例如经济与管理学院)也可略见一斑。凡此种种,都显示出经济学、管理学交互融合的趋势。

二、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

1、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下称重点研究基地)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95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51项、在国外学术刊物上2413篇,人均在CSSCI期刊上6篇、以基地名义出版的学术专著人均两部。因此,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管理学)重点研究基地名称及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所高校和地区在该学科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从区域分布来看(见表1),重点研究基地70%以上都集中在东部地区高校,中部次之,西部最少。具体就管理学而言,东部地区高校占了六个。中部地区仅有一个,西部地区为零。就经济学而言,东部所占比例仍然占绝对优势;中部为四个,其中包括南昌大学的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西部地区有四个。

不难看出,中部地区人文社科总体实力,明显低于东部地区,略高于西部地区;人文社科领域内,中部地区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实力相对更弱,基本与西部地区持平,这与中西部地区亟需经济学、管理学人才现状极不相符。

具体就江西而言,在中部八个省份中,共有一个管理学重点基地,四个经济学重点基地,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各占两个,南昌大学一个,即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这意味着,江西仅在研究中部经济方面占有一席之地。

2、国家重点学科

由于在学科方向、学术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条件建设等方面,国家重点学科都具有风向标意义。因此,国家重点学科的数量及学科门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衡量高校和地区学科影响力的重要指标。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中包括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其中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由于一小部分一级学科下只有一个二级学科(即此一级学科等同于二级学科),大部分一级学科下有若干个二级学科;考虑到可比性,也不失参考意义,我们以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前三十名的高校为指标度量各省份的学科地位和影响力。

从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前三十名的高校来看,位于中部地区的高校有六个,分别为:武汉大学(排名第7位,46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排名第8位、45个)、哈尔滨工业大学(排名第12位,40个)、华中科技大学(排名第16位,37个)、中南大学(排名第18位、33个)、吉林大学(排名第19位、32个);位于西部地区的高校有两个,为四川大学(排名第10位,43个)和西安交通大学(排名第16位、37个)。中部八省份除江西、山西、河南没有外、其他各省都有,其中湖北还有两所高校。

具体从经济与管理重点学科来看(见表2),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理论经济学东部高校有5所,中部仅为武汉大学一所;应用经济学东部高校有4所,中西部均没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东部高校有6所,中部高校有4所,分布在安徽、黑龙江和湖南(2所);工商管理东部高校有4所,中部没有,西部仅有西安交通大学。可见,对中部地区而言,在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领域处于绝对劣势,在理论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尚有一席之地,尤其是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遗憾的是,目前江西均无缘于上述国家重点经济与管理学科,在全国甚至在中西部地区都处于一个急需进步的地位。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见表3),经济学中,东部地区有20个,中部地区有六个,分为为华中科

技大学的西方经济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财政学和金融学,武汉大学的金融学,湖南大学的国际贸易,吉林大学的数量经济学;西部地区有七个。管理学中,东部地区有16个;中部地区有三个,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会计学,华中农业大学的农业经济与管理,武汉大学的社会保障;西部地区有三个。可见,中部地区在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社会保障以及农业经济与管理等方面还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只是,湖北、湖南、吉林等省的经济与管理学科在中部地区处于前列,江西省在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上都没有国家重点学科,这更凸显了江西在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方面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3、博、硕士点数量及排名

博士点、硕士点数量是衡量经济与管理学科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这里以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大文科为例进行说明(见表4)。江西高校现学位点名次在全国排名第23位,排在其后的8个省份除海南为东部地区外,其他均为西部省份。也就是说,江西在中部地区排在最后。从博士点数量看,江西省远低于其他中部省份;硕士点数量比山西和安徽多,比其他省份都少。

总体来看,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整体实力较弱,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有限。从重点研究基地看,江西仅有一个,为南昌大学的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且颇具区域特色。然而从国家重点学科看,江西的重点研究基地并没有相应经济与管理重点学科的支持。大文科的博、硕士数量及学位点排名,江西更是处在中部地区的落后位置。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远不能满足江西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的比较分析

省际之间的比较可以发现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的不足.而省内之间的比较则有利于摸清家底,有针对性地进行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这里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所列出的江西15所高校为例进行分析。

从表5可以看出,以社科活动人员指标来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三个学校社科活动人员总数占江西15所高校社科活动人员总数的44.5%。从发表学术论文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其论文总数占江西15所高校论文总数的50.5%。从研究发展经费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其经费总和占江西15所高校经费总额的60.3%。从课题总数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其课题总数占江西15所高校课题总数的58.8%。也就是说,这三所学校人文社科资源及成果占了江西高校的半壁江山。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讲,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是江西人文社科研究的中心。

进一步从职称结构上我们还可以发现,在江西15所高校中,江西财经大学无疑是经济学、管理学研究的大本营。从经济学科讲,江西财经大学正高、副高和讲师分别占江西15所高校总数的比例依次为55.2%、44.7%和19.9%;从管理学科讲,江西财经大学所占上述比例依次为36.2%、33.0%和36.9%。这意味着,在现有江西15所高校中,经济学和管理学各层次学术队伍三分之一都集中在江西财经大学。

从江西省重点学科来看,江西高校“十五”重点学科共72个(给经费的46个和自筹经费建设学科26个),共安排经费750万元。其中,经济与管理学科有14个,经费共100万。14个省级重点学科中,江西财经大学9个。“十一五”江西省重点学科经济与管理类中,江西财经大学又新增西方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共11个,在江西高校中名列第一,产业经济学且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总之,无论从现有学术队伍、科研发展,还是已有重点学科基础来看,江西省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呈积聚江西财经大学的明显趋势。而从省际之间的比较看,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整体实力较弱,与江西经济发展现状及趋势不相符合。为了更好培育经济与管理英才,服务江西经济发展,江西有必要建设和发展经济与管理学科,尤其是江西财经大学的相关优势学科.努力建设成江西首个经济与管理国家重点学科。

四、促进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建设的政策建议

1、发展思路上,对于现有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要进行改造、调整和拓展,形成经济与管理交互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的发展要“有扬有弃,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依托现有基础,保持特色和传统,又要敢于高瞻远瞩,面向国家需求和学科前沿,找准突破口,拓展学科发展领域和空间,还要打破学科壁垒,面向科学问题凝炼优势学科方向。

2、学科培育上,在研究国家重大需求、判断学科方向未来发展空间和前景的基础上,明确学科发展重点领域。以发展重点为核心,引导学科建设资源的配置。可考虑把产业经济学发展培育为国家重点学科,这样既能与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遥相呼应,更能满足江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之客观需求。

3、学术队伍上,凝聚现有经济与管理学科尤其是产业经济学领域的优势资源,打造一流的创新团队。在大批引进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同时,以拓展出国进修、优化在职培训、强化科研激励等多种形式进行存量师资的国际化转型,造就一支在中部领先、在全国有影响的经管研究团队,为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参考文献:

[1]崔朝栋.关于中国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几点思考[J].经济经纬,2002.(5)

[2]霍天强,樊桂清.关于学科建设若干问题的探讨U].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3]吴航。梁星,刘航.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中国经济及经济学学科建设[J];经济纵横,2009,(1)

篇4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7-0152-02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金融学专业教育在中国有了蓬勃的发展。目前已经完成了规模扩张的阶段,进入了追求质量深化内涵的新阶段,只有如此才能满足中国金融市场迅速成长对金融人才的需求。本文拟从提高金融专业教育课堂效果的角度出发,以金融学专业的重要课程“金融风险管理”为例,探讨一下如何运用案例教学法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

一、案例教学法在本课程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20世纪20年代初,案例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首创,它是一种适合于管理专业教学特点独特而有效的教学方法。在金融学专业的相关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宗旨是让学生站在金融业从业人员的角度,扮演金融机构管理者的角色,面对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学会审时度势,进而作出合理的金融投资决策。

案例教学法虽然已经在国外大学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但并不一定意味着适合这些门类的所有课程。因为这些学科课程往往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构成。专业基础课主要介绍该领域的知识框架和原理,案例教学法不太适合采用。更为关键的是金融风险管理在国内外高校中开设时间相对短暂,故很有必要根据《金融风险管理》课程的内在特质,来分析案例教学法的可行性。

国内学者陆春(2009)认为,考察某门课程案例教学法的适应性可以从十个方面的标准进行权衡考量,(1)学院自身建设,(2)教师数量,(3)案例教学课时占总学时的比重,(4)教师的知识结构,(5)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认知程度,(6)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7)教师与学生的互动状况,(8)课程的性质目的,(9)理论知识占全部教学内容的比例,(10)教师的教学经验。邢小军等根据金融学专业的另外一门重要课程《国际投资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并结合实践教学法的特点,采用DELPHI法对陆春设计的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充实,形成了更加全面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判断此门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可行性。

我们认为,可以借鉴邢小军的指标体系,来判断金融风险管理这门课程是否适用案例教学法。因为这两门课都属于金融学的专业方向课,相对其他金融类课程来说,课程产生的时间都不长。具体的指标标准分述如下:

(1)课程的教学目的。如果学生是科学型硕士或者更注重理论研究的话,案例分析和实践教学法的适用性较弱;如果是本科学生或者MBA学生,那么案例分析的适用性就较强。

(2)建立案例库的难易程度。如果课程无法建立数量充足的案例库,那么教师即使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案例教学法也只能勉强维持。

(3)课程教学内容中理论知识的比例。理论适合循循善诱地讲解,不适合案例讨论和实践模拟;故理论知识的比例越少,课程越有利于案例分析法的采用。

(4)教师的知识结构。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拥有更加广阔的知识储备,案例大多涉及金融管理决策问题,要解决某个具体的问题,往往需要将金融学的各种专业课程的知识进行必要的综合。另外,案例分析需要教师具有一定的经验,要求教师拥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突况的处理能力。

(5)学生的知识储备状况。要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中心,学生肯定不能是一张白纸,学生必须事先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拥有一定的专业分析能力,才能够完全融入课堂讨论的氛围之中。

(6)教学工具的完备程度。电脑、投影仪等常规工具是最起码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有案例讨论室、网络链接、交互式教学工具等,否则案例分析的教学效果将很难体现出来。

(7)学校的政策支持程度。由于案例教学法明显区别于传统的教学方法,故高校的绩效考核政策倾斜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虽然在课堂上相比传统教学模式,教师的讲解工作量的确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但是在课前的准备设计的工作量将会成倍地上升,因而在工作量的计算方式上需要作出一定的倾斜。

(8)学生对教学方法的偏好程度(喜好或厌恶的程度)。学生是教学的受众,所以学生的态度将会决定最终的教学效果。必须在学生喜欢、至少不厌恶抵制的前提下,才可能得到学生们最大程度的配合支持。

(9)教师对教学方法的态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因而教师对新教学方法的了解程度及秉持的基本态度,会显著影响其采用的积极性与具体的使用效果。

(10)案例的真实性。真实性对教学效果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教学中应该尽量选用真实的案例,这样不仅使得案例具有更高的吸引力,而且使其具有更高的说服力。

风险管理这个概念自20世纪50年代首次提出以来,受到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前些年席卷全球的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都对世界各国的金融从业人员乃至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风险教育课。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愈来愈多的高校开设了金融风险管理课程。开设这门课程的直接目的,就是让金融专业的学生近距离地感受金融风险,学会运用科学的方法处置各种金融风险。通过这门课的名称不难看出,尽管它有风险形成机制的理论分析,但它最大部分内容还是属于操作性较强的知识和技能训练,这是该课程适用案例教学法最根本的原因所在。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内外的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率市场化汇率浮动化,各类经济主体都即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各种风险事件以及微观、中观和宏观的金融危机接连不断,所有这些都给该课程提供了活生生的案例,为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层次选择相对适合的案例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学生对案例教学法的态度将是新的教学方法能否成功运用的关键因素。目前高等学校的教学对象都是90后的大学生,他们赶上了信息化的时代。知识的获取可以轻松方便地从网上获取,他们最缺乏的是分析问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因而他们对传统的教学方式大多比较厌倦,除了少部分想继续深造的学生外,绝大多数同学都渴望通过课堂学习直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以便毕业后能够迅速地适应工作岗位的技能要求。案例教学法恰好能满足学生对技能培训的需求。让他们身临其境,自己寻找各种可能的答案,而不是被动地吸收知识接受灌输。

二、系列案例教学法的初步探索

我们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在金融风险管理课程教学中,从采用单一的案例教学法起步,到目前主要采用了系列案例教学法,教学效果稳步上升。

目前商学院一般课程教学中,往往在讲授一章内容时比较习惯地采用单一的案例,这样做的好处是使课堂教学更容易组织,讲授的内容重点比较突出。我们认为采用系列案例教学法由浅入深,更符合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避免一开始就面临一个比较复杂的案例,学生会产生无从下手的感觉。我们在进行每章内容教学时,往往同时提供三个案例,构成一个完整的案例系列,由导入案例、讲解案例和思考案例组成。

导入案例的主要作用。导入本章所要讲授的主题,一般要求短小精干,对时效性要求稍高,最好是选择近期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这样可以激发学生对案例深入了解的兴趣和热情。在整个案例系列中起到一个铺垫的作用。讲解案例在系列案例中居于核心地位,一般要求案例情节交代完整,与本章讨论的主题紧密相关,不一定是最新的但一定是最经典的。通过该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比较深刻理解某种决策方法如何运用的精髓。思考案例主要供学生课后巩固本章所学知识和技能,一般要求难度比讲解案例稍低,案例设计中尽量避免设计过多的陷阱,这样将保证大多数学生经过一番独立思考后都能找到答案,学生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定的成功感。思考案例在整个案例系列会起到巩固强化的作用。

我们在讲授债券市场风险管理这一章时,选取了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导入案例选择的是欧洲债券危机事件,属于宏观层面的债券市场风险。选择这个案例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该事件是近几年国际金融市场的重大事件,虽然欧债危机的最黑暗时期已经过去,但导致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依然存在,仍然有关注研究的价值。二是它主要涉及到债券的信用风险问题,这是最常见的风险,在未来的金融实践中学生还会大量地面临此种风险,因而他们会产生强烈的学习兴趣,搞清楚相关各方究竟如何来化解信用风险。讲解案例选择的是武汉钢铁集团2002年公司债券案例,属于微观层面的债券风险案例,主要引导学生着重分析发行主体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避险措施的选择,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充分揭示公司债券面临的各种风险,充分理解债券条款设计的合理性。思考案例同样选择的是微观层面案例,超日太阳公司2014年债券价格急剧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学生深刻理解除了债务人直接违约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也会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结论

通过上面的详细分析,我们认为金融风险管理课程完全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丰富的国内外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实践提供了大量生动典型的案例;高等教育的教学对象也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同于以往时代的大学生,21世纪的学子更喜欢发表自己独立的见解,积极参与课堂的教学环节。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成功与否,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们以为,采取系列案例教学模式既遵循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能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最大优势。我们期待案例教学法在金融人才的培养中被更多地运用,结合其他先进教学法的采用,为实实在在地提高金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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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由于近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层出不穷。而小额贷款公司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压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小额贷款公司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个体商户及农户融资难问题、规范民间金融市场以及完善金融市场结构。

目前,吉林省已成立小额贷款公司75家,贷款余额96817万元。有33家注册资金高于2000万元。吉林省注册资本金最高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通化万通,开业运营仅半年,其一般性贷款余额已达到19639万元,约占注册资本的98.2%。

虽然,不论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小额贷款公司,甚至是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需要小额贷款公司出一份力,但是,在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监管制度薄弱、操作风险和系统风险日益加强,这些都会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最终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安定。所以,建立一套健全的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的体系是刻不容缓的。

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方式主要是以工商局的监管为主,公司内部管理为辅。但这种监管方式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方式单一

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缴纳或者捐赠的资本金以及少数银行和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可见,“资金”是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最大难题。

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单一的资金来源也会导致其私下去寻求其他资金来源,尤其是对于那些项目可能获得十分丰富利润的时候,小额贷款公司往往会采用非法手段来筹措资金,那么就会引发一系列扰乱金融秩序的时间发生,例如非法吸收存款等。

(二)小额贷款公司缺乏“专业型”人才

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应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是,由于技术欠缺,业务不熟和缺乏专业人员等诸多种因素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及时的通过相关的系统查询需要贷款的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信息。据不少小额贷款公司反映,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风险控制水平和贷前审查工作量。

此外,据调查吉林省各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管理者的文凭最高为大学本科学历,且大部分都不具备金融学和经济学专业的教育背景,雇佣的大部分员工都没有相关的业务经验,基本没有从事过相关的金融工作,缺乏风险控制方面的经验。

(三)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

目前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等原因,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发生违约的情况基本不会录入有关部门的征信系统,那么其他放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就无法查询这些发生过违约行为的借款人的信贷资质。而这些借款人大多是中小企业的经营者,通常没有抵押品或者担保品、而且这些经营者具有很高的流动性,这些都会使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很大的贷后违约风险。如果我省的小额贷款公司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就必须在贷款资金发放以后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管,并及时收回资金才能获得相应收益。

我国还有许多小额信贷机构在筹集资金和投放的过程都运行良好的情况下,但是却发生项目失败的情况。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有效的控制小额信贷的贷后运行风险。我省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都没有建立在发放贷款后的一套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体系,公司的信贷人员不能及时主动的跟踪和检查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更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和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最终就会引发违约风险。

三、针对存在问题应采取的监管办法

(一)拓宽融资渠道时应采取的监管方法

为了使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应积极积极引拓宽其融资渠道。 比如:第一,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作为银行的,让借款人与银行直接签订合同,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第三方;第二,与银行联合贷款,一部分资金由银行提供,而客户的开发与评估由小额贷款公司来做;第三,游说相关的政府部门提供资金支持;第四,向公司股东借款。

(二)建立以人才为核心的全面监管机制

为了应对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应该,第一,举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知识有关的资格考试,对进入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实行门槛制度;其次,对新员工的入门培训并规定实习期限,之后进入试用期,在试用期后方可成为正式员工;再次,对于正式员工,每年安排定期的业务培训;最终,对于中高层管理干部,对学历进行限制,但经验丰富者适当放宽要求。

实行专岗专人制度,即针对不同的岗位招收不同的人才。例如,在电子信息方面应招收IT人才。而贷款管理方面,应招收为人细心,做事条理清晰的人员。但是招收员工的大前提是必须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应知识和业务有一定的了解。

(三)加强信贷风险控制

第一,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加强贷款投向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投向短、中长期贷款的比例,确保公司贷款投向最优化;第二,加强借款人信用管理。简历借款人信息档案,全方位了解借款人信用情况;第四,贷后跟踪检查。应坚持按月检查抵押物的保管情况,以及借款人及保证人的经营状况是否会对贷款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四、结语

小额信贷公司的产生,是金融市场的需求。但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发现它仍存在许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其监管问题。所以需要相应的措施来弥补这些问题,例如: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建立一人才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以及加强信贷风险的控制等。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填补了金融市场中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市场空白。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将民间资本在健全的法律法规下流向整个金融领域,是增强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丰富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小额贷款公司以自身良好的业绩水平作为证明,也需要正确的政策引导,才能帮助这一新兴的市场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1]彭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之法律保障[D].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复旦大学,2009.

[2]李远锋.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研究及案例分析[D].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复旦大学,2009.

[3]周孺渊.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风险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09.

[4]祁晓琼.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金融生态视角的分析[D]. 华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华侨大学.

[5]张东海.基于关系型贷款视角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突破[D].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山东大学,2009.

[6]潘勤.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以绵阳市丫区G小额贷款有曝责任公司为例[D]. 西南财经大学,2010.

[7]候建波.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内蒙古:内蒙古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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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管理专业市场定位课程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自1998年被教育部列为管理学下的二级学科以来,许多高校尤其是财经类大学,陆续开始招生,目前已经有几届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走向人才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财务管理专业虽然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各高校在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不清晰,进而导致教学计划、课程体系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财务管理的专业特色。因此,有必要进行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对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

一、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

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归根到底取决于人才市场的需求。如果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被人才市场接受,那么这个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就存在问题了。硕士论文 那么,财务管理专业应该培养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人才呢?在2000年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财务管理专业的指导性教学方案中提出,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会计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笔者认为,上述培养目标不够明确,过于抽象。结合目前人才市场对财经类大学生的需求,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可以定位为成为未来的工商企业的财务总监(CFO)、证券公司的财务分析师(CFA)以及金融部门的财务策划师(CFP),其中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CFO为主要目标。

财务总监、财务分析师与财务策划师需要什么样的知识结构呢?虽然这三种职业服务于不同的单位和行业,但是都要求掌握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会计以及资本市场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熟悉国际财务管理惯例。也就是说,虽然这三种职业的实务工作有很大不同,但是知识结构却是基本相同的。以CFO的知识体系与业务技能来说,一位合格的CFO要有四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资本运作(投融资)、内部控制、纳税筹划与财务分析。这些知识和技能也是CFA与CFP所必备的。这四个方面的知识要分别与相关的课程一一对应,而技能则主要通过案例教学与开展财务管理竞赛等手段来培养。有了清晰的人才市场定位,在制定或修改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选用教材等具体教学工作中,就可以有的放矢。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要根据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市场定位来安排专业课程体系,具体来说,应当根据CFO、CFA和CFP需要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来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专业课程体系。

二、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现状与课程体系建设

自从1999年高校开设财务管理专业以来,对于财务管理专业建设,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做法。财经类大学往往将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在会计学院下面,这样财务管理专业就被打上会计学的烙印,课程设置以会计学系列课程为主,再加上高级财务管理等课程。综合类大学和理工类大学往往将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在管理学院(或商学院)下面,与会计学专业并列,比如复旦大学设置财务金融系,招收财务管理专业学生。

培养模式和思路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专业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的设置上。笔者通过对上海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的对比来研究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上海财经大学的专业必修课包括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公司财务(上、下)、审计学、电算化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复旦大学财务金融系的专业必修课包括管理学导论、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营管理、财务分析、财务会计、金融市场、金融计量分析、投资学、国际财务管理、创业投资。从这两所高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来看,上海财经大学是在会计学的基础上培养财务管理人才,而复旦大学是在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培养财务管理人才。笔者吸收这两所大学设置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经验,结合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市场定位,提出财经类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设置建议(详见下页表)。

在表中,笔者将必修课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两类:专业基础课是所有一级管理类学科专业的学生都必修的,课程安排在大一和大二学年;专业主干课安排在大三和大四学年的上半年。医学论文 将选修课也分为两类:一类是类别选修课,是专业主干课的延伸或补充,为达到限选的目的,给出不多的可选项供学生选修;另一类是专业选修课,有较多的可选项,供不同兴趣的学生选修。

三、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改革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对于财务管理专业如何进行教学改革,不同的院校甚至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思路,存在较大争议。主要争议有:如何在教学计划中明确区分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的区别,体现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财务管理课程与高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的划分以及如何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国际视野;如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否应该专门开设职业道德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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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保险立法上,曾经长期存在有制度而没有法制的时代,大量的行政性红头文件取代了法律法规。从工伤保险法规本身来说,2003年4月7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没有关于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预防的规定,存在着制度漏洞。我们很多人还习惯上把“工伤”理解为工作中的人身伤害这种不规范、不准确的片面看法,缺乏工伤保险方面的常识性知识。这些法规对当今涉及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存威胁与生存危机问题避重就轻,因为工伤不但是一种职业伤害,而且还是一种负外部效应极强的社会风险和社会问题。回避现实生活中民众的生存问题,从长远来看这种现象并不是学术界的福音。

学术论文关于工伤保险研究的国际比较

我国目前对国外工伤保险的情况介绍与研究,从数量上看极为稀少,从地域与国别分布上看,涉及的国家与地区极为有限与集中,主要限于欧美等极少数几个国家,其中德国相对突出一些。对这几个国家以外的其他100多个国家工伤保险介绍完全是空白。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于国外情况的介绍与分析比较起来,工伤保险的国外情况介绍与研究是最薄弱的、最落后、最为忽略的。这种极为落后的状况反映了对工伤保险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史以及先进经验的极端漠视,而且对于发达国家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经验的漠视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当今矿难频发及其引起的严重社会问题也许可以从这里窥见一些社会思想与文化矛盾根源。

从时间上看,我国对工伤保险的探讨起步非常晚,从实质上说,是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并且有明显的时间分界点,特别是2003年是工伤保险研究的一个突出分水岭,即在2003年以前研究从文献数量上都非常稀少,在2003年以后有较为显著的增加。从内容上看,2003年以前在研究质量上处于极为低级的初始状态,在研究范围上比较狭窄,根本无系统性、整体性可言,这种状况在2003年以后有比较明显的改观。从时间变化过程来看,2003年以前变化不明显,或者说简直没什么变化,在2003年以后变化显著,而且这种变化的趋势很可能还会延续下去。从学位论文方面来看,博士论文很少。在硕士论文方面,在数量上几乎没什么差别,数量都很少。从时间上看,都是2003年以后的毕业学位论文,说明这方面的研究时间非常晚。从内容上看,关于工伤保险法律制度、赔偿等方面的内容稍多,探讨的范围都很狭窄,研究水平基本上处于较低层次,缺乏系统性与理论深度。从专业分布角度看,法学、社会保障专业稍多一点。在学校分布上,都比较零散,这方面研究没有非常突出的高校,其中武汉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稍多一点。这些都反映了我国工伤保险研究的落后状况。

从文献主要内容来看,属于基础知识方面的内容占据的比例太大,而研究性、理论性方面的内容太少。在这部分文献数量比较少的制度性、理论性研究方面,没有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研究那样具体明显的不平衡性特点,没有特别突出的方面,即没有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对国外工伤保险情况的介绍与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对于发达国家特别是对于他们注重工伤事故预防,强调把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等目前为我国极为缺失的方面介绍得极为不够。对于本国的工伤保险研究处于边缘化状态,特别是对于事故受害者的权益维护、储备金问题、风险防范、意识培育等基础性、迫切性问题几乎没有述及,不管这种现状是研究者的一种主观上的故意回避还是思想意识上的原初缺失,这种现状与工伤事故成为当前中国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并且亟待解决的迫切要求极不相称,远远落后于当今的社会现实,更谈不上为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先导性思想指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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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金融界和法律界虽未对民间金融的内涵达成共识,但对民间金融是“处于国家监管的正式金融体系之外的金融行为”的这一特征都是认可的。民间金融运行形式主要集中于私人借贷、私人钱庄、合会、企业连结贷款等,这些常见的运行形式也已被学界的专家学者们所认同。

在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中,主要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两个罪名进行严厉的打击,以维护银行系统对于金融行为的垄断地位以及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所以,本文主要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对民间金融活动的入罪标准与刑事规则体系完善展开论述。

二、目前我国对民间金融活动的立法现状

(一)我国立法对民间金融活动合法地位确认的缺失

目前,我国所有从事金融业活动的经营主体或组织的设立都要经过我国金融业特许机关—央行或银监会的批准或审核。因此,除了对具有直接性私人合同关系(如个人借贷)的交易行为提出了法律上的明确合法地位之外,其他凡未经央行或银监会批准的从事和设立合会、私人钱庄、民间集资或其他形式的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均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也均不涉及民间金融相关法律地位确认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一些合理且确有必要存在的民间金融交易形式由于法律地位确认的缺失而被认列入从事类似于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非法金融机构之列。

(二)民事法律对民间金融活动的规定过于简单

以民间借贷为例,在民事法律中只是规定了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以及企业内部的集股融资进行了法律规定和确认[1]。所以,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虽然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做依据,但是仍然缺少一部专门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使得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边界依然模糊,判案时易引发分歧。

(三)行政法规对民间金融活动过多的否定

针对目前金融市场出现的各种民间金融组织,我国金融监管机关对其是否合法的判断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制定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部门规章。其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这意味着我国的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如合会、私人钱庄等擅自向特定多数人或者不特定多数人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等金融活动的机构都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一概不被法律所认可。[2]

三、民间金融活动入罪标准完善

(一)合理运用前置法认定民间金融活动罪与非罪界限

在实践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刑事问题刑法来解决,民事问题民法来解决”这样的固定思维方式,在犯罪的认定过程中,很少注意运用民法的前置分析。近年来,在刑法界引起广泛关注的“犯罪的二次性违法”理论,即主张在对不作为故意杀人、婚内、财产犯罪的认定中运用民法理论来分析刑法问题,并指出不能简单地直接从刑法中寻找依据,而是应当首先从能否构成犯罪的刑法规定赖于建立的其他前置性法律当中去寻找。笔者认为,基于刑法对民法的保障属性,在刑法与民法交错问题的处理中,要注重运用民法的前置分析。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行为人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经营以外的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构成犯罪?实践中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非法集资解释》则采取了折中的态度:“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吸收资金,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情节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3]对于上面所述情形运用民法前置处理是否更加妥当?答案是肯定的。对于这类情况,可以赋予被害人自行选择维权方式的权利。被害人可以选择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债权,也可以让自己的“存款”继续“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常见民间金融活动入罪标准的确定

目前,我国对于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2010年1月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如前文所述,该《解释》首次对非法集资相关行为从法律要件与实体要件两个方面进行界定,并首次提出了不以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判定行为,的确较之前的行为界定标准而言,具有较大的进步空间。然而,根据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与实践中的行为表现来看,该《解释》只是解决了部分应急性疑难问题,而且其部分规定也存在的一定的不合理之处。鉴于此,本文认为对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分应从筹资本质、筹资影响、筹资基础三个部分进行界定。

在筹资本质方面认定,应把握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行为的内在本质即行为方式和目的。既然是被视为非法从事金融业务行为,其行为运作特点和运作目的理应体现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同的金融特征,即吸收资金的用途是投资或转贷谋利。这在行为表述用的是“存款” 一词,而非“资金”也得以证明,“存款”在金融学中具有特定含义,是指类似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社会公众的剩余资金的一种吸收,与之相对应的是贷款。刑法第175条没有表述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而是表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是表明成立本罪要求行为人从事金融业务。如果将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经营之外的生产、经营活动,认定本罪,实际上就意味着否定了部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4]换言之,筹资人吸收资金的目的如果是用于自身生活或生产需要,则所吸收的资金不属于存款性质,应是资金或借款。但当筹资人吸收的资金是用于发放贷款谋利,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如果不从行为运作特点和目的上严格界定去两者之间的区别,极易将民间借贷的合法筹资行为界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5]

在筹资影响方面,我国民间借贷行为范围相对比较窄,有一定的边界性,出借人一般是向亲戚、朋友等自己比较熟悉的人借款,其范围的扩展和延伸也具有相对的地域限制,而且其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而非法集资行为多半是无范围限制和地域限制,大多数是向社会泛的采用散发小广告、发宣传单、派人劝说等非法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借款范围非常广泛,而且产生的影响较大。

在筹资的基础方面,民间借贷的交易双方之间是既基于金钱利益又基于人情因素,甚至有时候人情占主要原因。而非法集资的交易双方之间则纯粹是基于金钱利益为基础,投资者多半是受到非法集资一方的高利率许诺诱惑。

四、民间金融活动刑事规则体系完善

(一)制定法律确认民间借贷合法地位

现行的民间借贷存在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借鉴日本和台湾做法,制定《民间借贷法》,确认民间借贷合法地位。例如,日本于1915年制定《无尽业法》,对无尽(合会)的会金总额、运转期限、成员数量都进行严格限定,从而规范了无尽的运营。根据台湾和日本的民间金融经验:对待民间金融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过份压制,而是在充分尊重金融市场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健全法律制度,赋予民间金融合法化地位并加强法律监管。

(二)设置前置处理程序

在实体法方面,对涉及民间借贷的罪名,可增设一个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可以参考《刑法修正案七》中对偷税罪的修改,对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增加一个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可规定: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公安机关通知,在限定期限内全额退还被害人本金及合法利息并依法缴纳罚款,受过行政处罚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行政处罚,可由行政法规来另行规定,比如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公众举报并查证属实后,可视情况责令嫌疑人在3至6个月内向被害人偿还本息,并要求其向金融主管部门缴纳罚款等。

注释:

①杨兴培、朱可人,《论民间融资行为的刑法应对与出入罪标准》,载《东方法学》2012年第4期。

②参见肖琼,《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5月,第62页。

③参见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四版,第687页。

④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四版,第687页。

⑤参见肖琼,《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5月,第62页。

参考文献:

[1]肖琼,《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5月。

[2]腾昭君,《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4月。

[3]胡运锋,《我国民间金融问题研究》,武汉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5月。

[4]杨兴培、刘慧伟,《论刑法介入民间金融活动的原则和界限》,载《海峡法学》,2012年9月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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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我国的资本市场一直存在着股权融资比例过高、投资品种匮乏、金融创新困难等问题,需要尽快推出债券类和权益类的金融产品并完善相关交易市场。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中间性的投、融资工具,其市场体系的繁荣和发展将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和金融风险的化解。而我国的可转债市场无论是在绝对规模还是相对规模上,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从可转债的自身特点来看,它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在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的同时,还有可能因为转股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并且可转债对降低成本也有独特作用。对于我国的投资者而言,由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较少,因此可转债融资对于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本身都具有特殊的意义。例如,近日我国证监会规定,允许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转换债券,以满足部分“大小非”的资金需求,舒缓“大小非”减持对二级市场构成的压力。

由国内外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尽管国内已有不少针对可转换债券价值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但对可转换债券融资动机进行研究的还不多。鉴于此,本文综合关于近年来国外所提出的关于可转债发行动机的各种理论,对中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融资动机进行了多方面的实证研究。

一、样本选择与研究数据

本文参照Lewis,Rogalski and Seward(1999)和Lewis,Rogalski and Seward(2003)使用Black-Scholes评价选择权的基本假设下,以累积标准正态分布函数N(d2)来估计可转债的预期转换率。当N(d2)≥0.6,认为其为权益类型可转债(Equity-Like CB);当N(d2)≤0.4,认为其为负债类型可转债(Debt-Like CB);当0.6>N(d2)>0.4,认为其为混合类型可转债(Hedge-Like CB)。其中,N(d2)为标准正态累积分布。

二、解释变量的选择与研究假设

本文综合Lewis,Rogalski and Seward(1999)和Lewis,Rogalski and Seward(2003)及蔡政哲(2003)模型中的解释变量,首先给出文献中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动机的假设分类如下:

1、信息不对称观点

假说1:发行前公司股价表现越好,越倾向发行权益型可转债。

假说2:发行前公司“自由”资金越多,越倾向于发行负债类型可转债。

假说3:发行前公司发行总额/总市值越大,越倾向发行负债类型可转债。

假说4:发行前发行公司成立年数越大、上市年数越大和资产总额越大,越倾向于发行负债类型可转债。

假说5:发行前发行公司股价波动越大,越倾向于发行权益类型可转债。

2、财务困境成本观点

假说6:发行前发行公司财务杠杆越高,越倾向发行权益类型可转债。

假说7:发行前发行公司获利率越高、股利收益率越高和资产报酬越高,越倾向于发行负债类型可转债。

假说8:财务困境成本越高,越倾向于发行权益类型可转债。

3、税赋观点

假说9:发行前发行公司有效税率越高,越倾向发行负债类型可转债。

4、公司未来成长机会及增长性观点

假说10:发行前发行公司市价账面比率越高,越倾向发行权益类型可转债。

假说11:发行前发行公司资产总额变动越大、资本支出越大和长期资产变动越大,越倾向于发行权益类型可转债。

假说12:发行前发行公司益本比越高,越倾向于发行负债类型可转债。

5、股权结构观点

假说13:发行前发行公司经理人持股比例越高,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和内部持股比例越高,越倾向于发行权益类型可转债。

6、解释变量的定义

(1)发行前股价表现:PSPR;

(2)资金宽松程度:Slack;

(3)发行公司上市年数:Age2;

(4)公司规模:Firm Size:InS;

(5)财务杠杆:LR1;

(6)利润率:CP;

(7)股利收益率:Div;

(8)股价波动:Volatility;

(9)有效税率:TR;

(10)市价与账面比率:MB;

(11)资本支出:CE;

(12)大股东持股比例:BO。

三、实证分析

1、样本描述。将预期转换概率进行分类,可明显看出,负债类型可转换公司债远远多于权益类型和混合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其次,亦可发现在开放可转换公司债初期,三类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笔数皆不多,但2003年与2004年发行笔数明显增加,这与2003~2004年间国内对增发股票的条件更加严格有关,2005年没有上市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可能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此期间正加紧制定推出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办法中对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条件和程序作了较大调整。

2、Logistic回归分析。本研究将资金宽松程度、发行公司上市年数和发行前股价表现这三个信息不对称观点的变量独立出来,分别建立三个模型,当可转换公司债发行公司发行“负债类型”可转换公司债时,虚拟变量Zt=0;当可转换公司债发行公司发行“权益类型”可转换公司债时,虚拟变量,Zt=1。

Zt=α+β1Slackt+β2Sizet+β3CPt+β4CEt+β5Divt+β6MBt+β7LR1t+β8MOt+β9TRt+β10Volatilityt+β11BO(1)

Zt=α+β1Age2t+β2Sizet+β3CPt+β4CEt+β5Divt+β6MBt+β7LR1t+β8MOt+β9TRt+β10Volatilityt+β11BO(2)

Zt=α+β1PSPRt+β2Sizet+β3CPt+β4CEt+β5Divt+β6MBt+β7LR1t+β8MOt+β9TRt+β10Volatilityt+β11BO(3)

四、研究结论

通过上述实证分析,得出有关公司特性的变量与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发行动机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信息不对称和财务风险成本中的变量及公司未来成长机会及增长性中的市价与账面比率变量对公司选择可转换公司债契约类型有明显的影响,其中尤其是发行前股价表现、获利率和市价与账面比率;相对的,税赋效应和股权结构对公司选择可转换公司债契约类型的影响并不明显。资产风险的信息不对称不能解释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动机,也就是可转债在我国并没有被视为或利用为减轻资产风险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成本的一种融资工具。由于我国缺乏发达有效的公司债市场,而当前股票市场投资者对增发股票和配股行为的敌意较深,另一方面市场对企业发行可转债却表现出较多的宽容,所以大力发展可转债市场可谓正逢其时,此时更应该加强对可转债融资的相关理论研究,以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郑振龙,林海.中国可转换债券定价研究.厦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2]唐耿,马超群.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发展及建议,中国经贸导刊,2004.

[3]王慧煜,夏新平.可转换债券对公司股票价格影响的实证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

[4]蔡政哲.转换机率与可转换公司债融资决策之研究.中原大学硕士论文.

篇10

一、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基础会计学是财经类非会计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这门课程阐明了关于会计知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能。一方面,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的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是提高财经类非会计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选择。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已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财经类非会计专业学生必须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经管类学生毕业后即将成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掌握基础会计学的内容是对学生基本的要求,它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具备运用财务会计信息进行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的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是优化财经类非会计专业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基础,也是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复合型人才的要求。会计学和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等学科之间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基础会计学具有普遍适用性,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进行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能够使学生本身的专业性得到有效的提升。如此更符合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策略

(一)领悟和贯彻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目标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明确指出,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培养目标与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不同的。非会计专业学习基础会计学要求学生“懂会计”,会计专业学生突出“如何做会计”。由此可以看出两者的教学目标侧重点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具体来说,非会计专业课程目标是让学生熟悉会计信息是如何产生的,掌握会计学基本理论及财务分析,学生在将来能熟练利用财务信息为经济管理活动服务。因此,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既要重视会计学知识教学,又要注重对学生会计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能够提高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的教学质量[1]。在明确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目标基础上,还要让学生充分领悟这门课程对未来工作和生活的重要意义,不是只有做会计才需要学会计,从前途和发展的角度激励学生,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使教与学变得轻松、融洽。

(二)运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

高校教师有一个共识,同一课程同一个教案,不同的教师去讲,教学效果不一样,因为教案是“死”的,要靠人将其讲“活”。教学过程是一种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活动,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成效的重要方式。所以,在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以期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能够积极、踊跃地参与课堂教学。常用的教学方法有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等。比如,采用情景模拟教学时教师可以设定与基础会计教学的情境现场,请学生上讲台演示模拟,最后提出问题引出课程内容。教师可根据学生的专业,设定与专业相关的情境模式,如对市场营销学生讲会计凭证时可模拟销售人员报销业务招待费等情境,通过情境演示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集中注意力,关注课堂教学内容,这样有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也能使课堂教学气氛编的活跃。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如何将该方法应用到基础会计教学中,需要经过教师收集准备案例、学生自行准备、小组讨论和得出结论几个阶段。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中教师直接告诉学生怎么学的做法,它鼓励学生自主思考,在接收到案例后先消化,然后查阅需要的资料,通过自己动手的过程既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又提高了学习的主动性。通过小组讨论还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另外对于知识点不再是简单的堆积,而是通过案例将相关知识点融合在一起,起到融会贯通的作用,这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课堂效果具有重大意义。

(三)强化实训教学,提高学生实操能力

基础会计学在理论教学基础上必须重视实践教育,重点是会计基本技能实训、会计计算方法实训、会计核算方法实训。将企业会计环境搬到实训课堂,让学生在手工模拟实训过程中增强会计核算实操能力,有助于学生充分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自己动手完成填制、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学会编制记账凭证,生成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编制会计报表,系统地完成整个会计循环。在实训中,教师还可以模拟会计职场,设立不同会计岗位,如出纳、会计、审核、主管、财务总监等,明确学生各自的职责分工,并定期轮岗,全面培养学生的会计核算能力、协调能力,最终使学生具备会计综合能力,为学生今后参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

(四)全面实施多元化的教学考核模式

笔者所在学校教务处文件规定,每门课程的考核方案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并上报学院教务处审核备案。过去传统的考核指标包括两项: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由此造成了大多数学生为考试而学习,死记硬背、只重视考试要点内容而轻实际应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素质教育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顾全大局,教务处及时对旧考核办法进行了调整,突出学生平时表现、课堂发言、模拟实训,为此制定了多元化考核模式,把实操纳入考核范畴,比重高达40%,以此全面促进学生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提高。笔者所在学校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教学考核模式具体如下: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40%,实训占40%。其中实训权重如下:凭证处理40%,包括记账凭证填制、原始凭证的粘贴、凭证装订等。账簿登记30%,主要有科目汇总表编制、总账登记、明细账登记、日记账登记等;报表处理30%,重点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编制,以此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三、结语

应用型本科高校是培养高素质复合人才的摇篮。因此,高校里的教师应在教学上多钻研、因材施教、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准确把握晦涩、难懂的知识点,有效地利用多媒体设计高质量课件,全面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同时,教师在业余时间应重视学习社会上最新的财务处理做法,时刻关注会计发展,不断接受继续再教育,拓宽知识面和阅历以完善自我,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教学任务和培养目标。

【会计学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1]吕晨,刘红宇.会计语言论:会计学原理方法的创新[J].新会计,2014(1):25-32.

[2]余与莹.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教学探究[J].西部素质教育,2018(18):168-169

篇11

一、引言

资产收益在某种经济或心理因素支配下的共同变化称为协同性(Comovement)。协同性经常出现在一些具有某种共性的证券中,如小公司股票、行业板块、指数样本股都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协同性。传统理论以Fama的有效市场假说和Sharpe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代表,认为收益协同性反应基础价值的协同性。理论和实证表明基础价值协同性观点能解释一些收益共同变化的现象。然而,某些证券的基本面根本不相关,为什么它们的收益会协同变化呢?例如,对于小市值股票、封闭式基金、指数样本股出现的协同性,基础价值协同性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这就促使学界去探寻基本面之外的影响因素,20世纪80~ 90年代兴起的行为金融理论提供了新的解释。

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收益协同性进行较为系统的探讨,论证交易行为是收益协同变化的重要原因。

二、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各种不同于基础价值协同性的观点。Fama和French (1995) 研究收益率的三因素模型,发现某些证券收益的协同性与基础价值的协同性无关。

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兴起和发展,Delong和Shleifer(1990)等人提出了噪声交易者模型(DSSW模型),认为套利受到限制,噪声交易者风险是系统性风险,并且将对股价产生长期均衡的影响,因此,在受到同样的噪声交易者情绪变化的影响时,基本面不相关的证券也会出现协同性。

Lee,Shleifer和Thaler (1991) 提出协同性的偏好理论:有些证券仅由部分特定的投资者(如个人投资者)控制,随着风险偏好和情绪的变化,投资者改变所持风险资产的比例,从而形成这些证券收益的共同因子。他们的理论适合解释小市值股票和封闭式基金的协同性,因为这两类资产几乎完全由个人投资者持有。

Barberis和Shleifer (2002)提出协同性的类别理论(Category):投资者往往是在类别层面上选择投资,而不是单只证券层面。因此,当他们随着情绪的变化将资金在不同类别之间转移投资时,在同一类别的证券之间引入了一个共同的因素,从而给这些证券收益之间带来协同性。

Barberis,Shleifer和Wurgler(2005)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将协同性的类别理论、偏好理论进行概括并进一步提出协同性的行为理论:除基本面因素外,投资者的交易模式也会通过引发对某些证券需求的相关变动,促使证券收益协同变化。这种协同性又被称为交易诱导协同性。协同性的行为理论对基础价值协同理论做出了补充和修正,丰富了协同性理论,使之更为系统,从而能够更好地解释证券市场上各种协同性的来源和性质,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指数调整事件已引起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如黄长青、陈伟忠(2005)对中国股票市场指数效应进行实证研究,宋逢明等(2005)实证检验了上证180和深成指的指数调整效应,发现上证180指数效应逐步凸显,但其价格效应和成交量效应并没有一致性。国内已有不少文献探讨指数调整时股票的价格效应和成交量效应,并对指数效应的起因进行了具体分析,但很少探讨收益协同性。何芳(2004)首次对国内不同证券间收益的联动效应(即协同性)进行较为系统的探讨,借助对上证180指数第一次样本股调整事件的研究,发现在国内证券市场上,收益协同性并未呈现固定模式,交易行为协同性表现并不显著。何芳的研究仅涉及上证180指数的第一次调整事件,时间短、样本少,结论的可靠性有待进一步验证。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对收益协同性的根源提出诸多解释,多数文献支持交易行为产生收益协同性的观点。国内很少有文献探讨协同性的根源,对交易行为与收益协同性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国证券市场是新兴的转轨市场,其收益协同性是否与国外成熟市场具有相似特征,指数调整是否存在收益协同性,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

三、模型与变量

为探讨中国证券市场收益协同性的存在性及根源,本文实证分析上证180指数调整事件。上证180指数对多数投资者来说是一种自然分类,上证180指数主要反映中国经济整体状态,而不是提供未来现金流的信号。上证180指数中增加股票既不改变股票现金流的特征,也不直接反映这种变化。

本文以2002年7月1日~2006年5月30日间上证180指数调整的股票为研究对象,在此期间上证180指数共调整了7次,每次分别加入与剔除18只成份股,累计调进股票126只,调出股票126只(见表1)。

本文研究的期间内,不考虑由并购、分立、破产等事件引起的指数成份股调整事件,全部是证券交易所的定期成份股调整。剔除大量包含现金流的股票,调入事件去除38个,删除事件去除14个。上证180指数调整事件的有效样本中含88个调入事件,112个删除事件。

本研究采用收市价,价格与交易量信息主要来源于联合证券分析系统,指数调整公告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流通市值等权重数据来自巨灵信息系统,数据处理用SPSS11.5计量分析软件。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分析指数调整事件中的收益协同性。公告日是指在公开媒体上公布调整具体信息的日期,调整日是指该信息所披露的调整日期。参考国内外研究人员的经验,本文选用的事件窗为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及调整日后20个交易日,公告日至调整日之间约10个交易日不在事件窗内。

本文考虑用单变量回归分析模型:

其中Rj,t表示股票j在时间t的收益,RS180,t表示同期上证180指数收益,所有收益均用对数收益率计算:

指数中删除股票,?茁和R2都不会减少。

四、实证结果

实证研究表明:在2002~2006年间的调入事件中,?茁值平均增加0.038,R2平均增加0.043。该结论与国外同类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茁值和R2都有增加)。Vijh (1994) 研究S&P500指数调整(1975~1989),股票纳入指数后?茁值增加0.08。Barberis和Shleifer (2003) 发现股票纳入指数后(1976~2000),股票与S&P500的贝塔增加0.151。

五、结论

本文以收益协同性研究为核心,对交易行为与收益协同性的关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讨,将行为金融学的最新成果应用于中国的研究中,利用中国证券市场的数据,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上证180指数调整时,股票一旦加入指数,该股票与指数中其它股票的协同性变强,与非指标股的协同性变弱;删除股票时情况相反。结论表明指数调整事件存在收益协同性,由于指数调整事件并没有传递基础价值信息,因此上述协同性并不是由基础价值因素引起,而是交易行为产生了收益的协同性。

市场对调出股票的关注远胜于调入股票。上证180指数调整事件表现出明显的特征:市场对调出股票的关注远胜于调入股票。股票加入上证180指数,短期内贝塔值有所增加(贝塔值为0.038,显著性水平为10%)。对于剔除股票,在实施日之后贝塔显著降低(贝塔值为-0.108,显著性水平高达1%)。因此,在公告日之后,及时卖出剔除股票可以规避进一步下跌的风险。

与国内文献的比较:何芳(2004)发现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存在交易行为诱导的收益协同性但协同性并未呈现固定模式,行为协同性的表现并不十分显著。本文实证发现国内市场不仅存在收益协同性,而且协同性表现出很强的特征,进一步说明交易行为是产生收益协同性的重要原因。

中国证券市场是成立不到20年的新兴市场,与国外成熟市场比较可能存在不少差异。Barberis,Shleifer和Wurgler(2005)表明从1976~2000年,S&P500指数调整事件的协同性呈加强的趋势,上证180指数却无此规律。上证180指数从2002年7月正式公布至今有4年时间,虽然整体呈现收益协同性并与国外成熟市场有相似之处,但个别年份出现协同性异常现象,如单变量回归分析中,2005年调入事件的贝塔值不升反而下降,2004年删除事件的贝塔值不降反升。

(注:本文为2005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5006057。)

【参考文献】

[1] Barberis, N., Shleifer, A., Wurgler, J.. Comovement [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 2005(75)。

[2] Delong, B., Shleifer A., Summers, L., 1990, "Noise Trader Risk in Financial Market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8。

[3] Fama, E., French, K.. Size and Book-to-Market Factors in Earnings and Returns [J]. Journal of Finance,19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