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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企业申报材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8 15: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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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企业申报材料

篇1

发审委自摆乌龙

胜景山河是在上市前半小时被紧急叫停的,根据深交所公告显示,胜景山河自己申请暂缓上市。

此前胜景山河第一次申请,证监会发审委七人小组全票通过其上市申请。为什么媒体能看出端倪,反而发审委由会计师和律师组成的专业人士却看不出来呢?

他们是专业程度不如媒体等非专业人士,还是时间仓促无暇查验?抑或是背后有利益链条作祟?其实,胜景山河二次被否不是首例,在胜景山河之前,曾有两家公司IPO已经募集完资金最终也被叫停,资金连本带利退还给投资者,两家公司分别是立立电子和苏州恒久。

当时发审委认定,前者的股权“存在瑕疵”,后者披露的专利与“事实不符”,听上去都不是大问题,与媒体报道的“掏空公司资产”和“造假上市”等判断有较大差距。

同样,发审委否定胜景山河的理由是,招股说明书未披露重大的关联交易,而非财务作假。尽管多家媒体去湖南等地,实际采访的结果非常明显,发审委仍然采取了避重就轻的方法否定了胜景山河。

发审委称,根据中介机构后来的核查报告,胜景山河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存货情况真实,不存在外购黄酒进行勾兑的情形。也就是说,监管层认定胜景山河并非包装上市,这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说法口径一致。

因此,尽管监管层宣称,将进一步调查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但可以想象,即使有处罚也不会很重,因为调子已经定了:存在的问题并非致命伤。

审核制何用?

如果造成这样的后果是发审委工作不力导致的,那么应该加上这样一个我们需要注意的背景:在过去的2010年,中国股市在融资总量上摘得全球桂冠,几乎占据全球IPO的一半。与此同时,股市中的增发及配股融资也均创出历史新高,分别为3656.80亿元和1438.22亿元。

这三项相加,2010年中国资本市场的总募资金额达到10016.32亿元,已经突破万亿大关,并比金融危机爆发前的2007年融资金额(7985.82亿元)高出了2000多亿元。由于中国股市上市是审核制而非注册制,因此在一年当中,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中的25位委员,要审过万亿元的IPO和增发及配股融资。

从表面上来看,发审委的七人小组几乎每个工作日都得审核超过一家公司,而一个IPO公司仅招股书通常就达400~500页,假如一天有两家公司过会,仅招股书就上千页,别说审核,他们有从头到尾通读的时间吗?我们即使不考虑该部门是否存在腐败等其他问题,发审委本身想要公正、廉洁地去审核这数百家公司,也缺乏应有的时间和精力。

在一个正常的股市,当市场繁荣、交易活跃、大势整体上升时,会有更多的公司倾向于上市发行股票,因为这时可以卖到比较好的价钱;而当市场萧条、交易萎缩、大势整体下挫时,原来希望上市募资的公司很可能暂时放弃计划,以避免公司股票被贱卖。

因为在一个正常的市场里,不可能出现价格大幅下跌,供应却大幅增加的情况,要么是价格上涨,供应大幅增加;要么是价格下降,供应减少。

企业自由上市吧!

产生这样的现象,与全票通过胜景山河的发审委一样,都是中国证券市场采取核准制所带来的附带现象。根据了解,中国公司要想在A股上市,在请了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以及律师事务等中介后,将公司符合上市条件的资料整理出来,然后上报证监会发行部。再由证监会发行部初步审核通过后,上交到发审委。发审委核准后,就可以公开发行了。

而发审委的职能就是拟订公司在境内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审核证券公司在境内发行债券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审核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审核企业债券的上市申报材料。

但是,一个职权如此大的部门,25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就审核了超过1万亿元的融资市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不合理。

由此可见,要想让中国股市与中国经济相匹配,走上繁荣发展的正轨,我们需要的不是要求发审委更严格地限制新股上市,恰恰相反,当前最应该做的其实是撤销发审委、取消行政审批,让企业能够自由上市。

篇2

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十多年的飞速发展,有效地发挥了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功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我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也日益积累,存在众多的重大缺陷。从“红光股份”、“东方锅炉”到“银广夏”、“蓝田股份”、“通海高科”,证券市场违规案件频频爆出。这些案件的共同问题是,企业造假往往在发行上市之前就已经存在。因此,规范市场,尤其是发行市场,成为目前证券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实行的是主承销商推荐、证券监管机构核准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目前正在积极探讨推行证券发行保荐人制度。证券内核制度是规范券商推荐企业的重要制度,是证券发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第一道屏障。由于证券行业的复杂性,监管主体过于单一,容易造成监管成本高、效率低。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触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在我国整个证券监管体系中,券商内核是中介机构自我规范的充分体现,符合我国关于在集中统一监管下加强自律的证券管理法律和政策的要求,不仅是主要的一环,而且其作用日益受到重视。

内核制度的背景与现状

一、内核制度的产生

1999年12月2日,为进一步提高证券发行工作的质量,防范证券发行风险,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中国证监会《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这是第一个关于证券发行内核的具体规定,同时也奠定了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法律基础。该通知明确要求具有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内部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并且具体规定了内核小组的职责、组成及相关的要求。

2001年1月31日,为了促进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建立严密的内核工作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发行申报材料的编制质量,确保证券发行文件不存在严重误导、重大遗漏、虚假和欺诈。2001年3月17日,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活动,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范监管结合起来,从而为证券公司统一首次发行和再融资业务提供了基本指引。这些都是证券发行内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地说,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产生是在我国实施核准制之前,而强化于核准制之后。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发行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作用,防范和化解证券发行风险,为建立股票发行核准制打好基础。正是证券发行内核、证券上市辅导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相继建立,构建了我国实行核准制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平台,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内核制度的性质

内核制度是中介机构的自我规范,是自律的充分体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在继续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越来越重视自律监管。美国在坚持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同时,致力于建设“金字塔式”的证券监管体制,“监管金字塔的基础是政府监督之下的自律”.因为政府监管机构由于管理行为性质所限制,其监管难以涉及证券市场方方面面;而且单凭监管机构的力量无法应对复杂常变的证券市场。我国推行核准制正是适应了证券发行市场化和国际证券市场重视自律监管的发展趋势。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这次变革使得责任和风险向市场分散,而不是沿袭过去的行政权力在政府机构之间的转移,整个发行机制完全由过去的“行政本位”转向“市场本位”,让市场发挥资本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监管部门的目标将实现由过去的多目标向集中的监管目标转移。监管部门不应该也没有必要介入应该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市场中介机构承担的事务中,也没有必要代替投资者进行实质性判断。监管者的角色主要是关注市场主体的行为是否合规,关注投资者、筹资者及其中介机构之间的市场运行链条是否健康。内核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相继出台。

在这个意义上说,监管部门将在更高层次上来监管这个市场,市场效率得以提高,市场创新得以保持,市场得以积极地促进经济增长和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在实现发行制度的改革后,证券发行审核彻底改变了由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做实质性判断的一元化审批机制,体现出多元化、流程化的特点,核心就是要加强中介自律的作用。因此这场变革必然对中介机构的执业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这个要求就是要实现执业的集约型、职业化转变,从业人员做到敬业、专业和职业化。可以讲,实现集约型、职业化的转变,既是核准制对投行业务的内在要求,也是证券市场业务的应有之义。因此,内核制度是在法律的要求和规范下,券商为保护自身利益和减少市场风险而建立的证券发行项目审查制度,也是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核制度的组织保障

多层次的监管与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形成,内核制度作为监管体系的一部分,被赋予发行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的称谓。随着政府部门从股票发行推荐人的角色中退出,以及股票发行上市保荐人制度的逐步推行,监管部门利用制度安排,把发行的选择权和推荐权交给券商,还券商在证券发行过程中的本来面目,将券商推到发行风险防范的最前沿。各券商在获得前所未有的发行主动权的同时,也必须建立严格的内核制度以控制发行风险。制度的有效执行总是有赖于组织机构的保障。因此,内核小组的成立和专业审查部门的设置成为内核制度建设的重点。

一、内核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在《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之后,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券商相继成立了“内核小组”,一些正在申请主承销资格的券商也根据业务需要,提前成立内核小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内核小组主要由证券业专业人士组成,并保持成员的相对稳定。内核小组一般有8~15名成员。公司从实际出发,主要参照下列要求确定具体人选:(1)公司主管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及投资银行部门的负责人是内核小组的当然成员;(2)公司内核小组成员中应有熟悉法律、财务的专业人员;(3)公司内核小组中应有至少2名从事过3家以上公司发行上市工作的人员;(4)当然,公司内核小组可聘请本单位之外的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士辅助其审核工作。

南方证券在《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颁布之后,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筹建内核小组,并制定相关的公司规定,如《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证券发行内核工作规则》和《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内核工作规程》。南方证券内核小组于1999年12月成立,主要包括公司领导、内核部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负责人、国际业务总部负责人、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具有相关资格和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及外聘的律师、会计师等。内核制度建设和内核小组的成立受到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总裁亲任内核小组组长,副组长由主管一级市场业务的副总裁担任。

《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对内核小组的性质和职责做出规定。内核小组是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内控机构,也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直接联系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的核查,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负责填制证券发行申请材料的核对表,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负责代表发行人和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有关反馈意见的处理;公司内核小组应定期对内核小组成员、公司其他参与证券发行的人员以及发行人的有关人员进行风险教育,并开展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公司执业水平。

南方证券对内核小组的性质和职责进行了细化。内核小组是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内控机构,在公司经营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发行申请材料的核查。其具体职责是:(1)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并做出是否推荐的决议;(2)对发行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3)负责对所推荐的发行人回访情况作总体评价,对其回访报告进行确认;(4)结合实际制定并修订公司内核小组工作规则,报公司批准实施,并报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备案;(5)负责定期对公司证券发行人员进行风险教育,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6)公司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及职责

就内核小组而言,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内核小组成员并非专职,多为公司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在时间上并不能完全保障对项目的审查。其次,内核工作是以会议讨论的形式来完成对项目的审查,作为项目审查的最后一道工序,内核会议行之有效,但是,对于内核会议前期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以及在非会议期间的相关工作多少有些乏力。鉴于证券发行内核的重要性和审慎性,以及基于工作效率和规范运作的考虑,各大券商在成立内核小组的同时或随后,为了工作的需要,成立了专业审核部门,作为内核小组的常设机构。

专业审核部门的设置,是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有效的内部运行制约关系,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健全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相互制约性原则的规定。专业审核部门在不同的券商名称并不相同:光大证券设立内核小组办公室;广发证券设立质量控制部;华泰证券设立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天同证券成立质量监控室;平安证券成立项目管理中心。名称虽然不同,但我们可以看出,这些部门是对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评价、监督和管理的,实际上都是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南方证券2001年8月成立内核小组办公室,作为内核专业审核部门由公司负责一级市场的副总裁直接领导。2002年6月,为便于内核专业审核部门的对外联络和工作开展,内核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内核部,作为独立部门由公司总裁直接领导。

南方证券内核部是负责公司内核小组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1)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出具书面初审意见;(2)回访报告及相关材料的预审;(3)就审核中的问题与项目人员沟通;(4)为确保发行申请材料的质量,内核小组及内核部应当加强对发行申请材料制作的日常指导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内核部可随时对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5)必要时,代表公司与中国证监会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反馈意见的处理;(6)起草、修订和完善一级市场业务的内控制度;(7)内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等等。

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是内核小组判断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对人员的要求也很高。首先,专业审核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证券发行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并且有纷繁复杂的各项工作。项目内核一般都是在准备上报中国证监会之前由项目人员按照程序提出内核申请,往往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不熟悉投行业务,很难在很短的时间了解整个项目并做出相对客观的判断。南方证券内核部的人员都是来自于投资银行部,一般至少从业五、六年,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其次,专业审核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实行核准制之后,企业选择和推荐的责任从政府转移到券商,券商的责任十分重大,内核受到高度的重视。券商要求在会计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基础之上做出专业判断,因此,内核被称为“专家”审核。

内核制度的程序要求

内核小组对项目的内核是通过召开内核会议的形式完成的。当然,内核会议的前期和后期都有相应的工作。任何工作都必须有程序加以保障,这也正是内核制度的核心所在。中国证监会对内核程序有一定的要求:(1)证券公司须结合实际制定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应载明内核小组的宗旨、职责、人员分工和自律要求,以及内核小组的决策程序及工作流程。(2)公司内核小组要同参与证券发行的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及发行人保持业务沟通,做好协调工作。(3)凡报送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发行人申请材料及有关书面意见,须经内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集体讨论,并经参加讨论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一、内核前期准备工作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国际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下半年或次年上半年计划内核的储备项目及回访项目的名单按预计完成顺序在内核部备案,并根据项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对于各个需要内核的项目,提交项目内核申请30日前,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国际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先将发行人基本情况报内核部,以便有充足时间深入考察和了解发行人情况。

二、内核申请的提出

内核申请由相关业务总部的项目组提出,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申请内核的项目人员须将按标准目录备齐的拟申报材料、项目问题清单、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及项目人员承诺函,由所在部门总部综合人员一并报内核部。经审核,所有需要审查的材料齐备后,内核部向项目所在部门出具《内核材料签收单》。

三、内核材料的初审

内核部及外聘专家须在收到材料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人员提供初审意见,项目人员须按照《内核初审意见答复》的格式,对初审意见做出书面答复,并将电子版发至内核部信箱。内核部根据项目组书面答复的情况确定是否安排该项目上会。如果不安排上会,内核部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项目组及所在业务总部。安排上会的,内核部在内核会议5个工作日前将申报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内核小组成员审核,以保证充裕的时间审核材料。

四、内核会议的召开

内核小组审核方式以召开内核小组会议集体讨论为主。每次会议最多可审核三个项目,以保证内核质量。内核会议安排由内核部请示内核小组正、副组长确定。会议日程确定后,由内核秘书向内核小组各成员、申报内核的部门发送《内核会议通知》。参加内核会议的人员包括:内核小组成员、内核部有关人员、项目组成员。非经内核小组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列席会议。内核会议对公司发行项目进行审核,是内核工作的核心。为保障内核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内核会议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召开:一是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会;二是组长、副组长中至少一人参加;三是内核部总经理、外聘专家参加。

内核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程:(1)内核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2)项目人员介绍审核材料的概要、问题及整改情况;(3)内核部发表初审意见;(4)各内核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并进行充分审议;(5)项目人员应逐一听取并回答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接受必要的询问,并做出相应解释,同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会后据此进行书面答复。(6)项目人员退场后,内核小组成员对项目进行表决。(7)公布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表决以投票方式做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每一成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以体现公平;同时,为控制风险,内核规章规定,内核小组组长享有一票否决权,如果内核小组组长认为项目的推荐可能对公司构成较大风险,可以行使否决权。表决结果分为:通过、暂缓表决、不通过三种。表决不通过的,可申请复议,但若复议未通过,半年内该项目不得申报内核。内核会议可做出决议,函告拟发行人,本公司将不再承担推荐责任。

内核会议作为内核小组的主要工作应当进行记录,以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查和调阅。

五、内核会议后期工作

内核会议之后,项目人员将内核会议上所提问题参照《内核初审意见答复》的格式进行书面答复,在两日内发至内核部电子信箱。项目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内核部负责填写《核准项目简表》报董事长签署意见。经董事长同意后,内核部向项目所在部门出具《内核审议结果通知单》,项目人员凭此办理申报材料的签章、发文事宜。材料上报证监会后,项目组应派专人及时跟踪和汇报进展情况,并将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相关答复报内核部备案。

内核的内容与标准

一、内核材料的内容

从项目分类上看,内核证券发行项目包括首次发行(IPO)、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增发和配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项目和证券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类项目。当然,回访报告也是内核小组审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发行项目内核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1)《部门审批意见书》;(2)《项目人员承诺书》;(3)项目申报材料。按照《项目申报材料目录》的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内核部电子信箱,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两份。没有电子版的文件须在目录中注明,并按顺序报复印件。(4)项目问题清单。项目人员应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按重要性顺序列成清单,如实报告公司内核小组。回访报告内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部门领导审批意见》;(2)《项目人员承诺书》;(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回访报告》;(4)回访工作底稿。

二、内核的标准

关于内核的具体判断标准,内核小组主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关于发行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主承销商核对要点》、附件三《主承销商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核对表》和附件四《主承销商关于股票发行回访报告必备内容》的具体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较为原则,而《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附件中的内容又十分繁多,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主承销商核对要点》而言,就有400多个核对内容。因此,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指引下,证券公司制定一套适合的标准不仅可能而且必须。审核标准既要能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对项目做出客观的判断。

三、内核重点关注的问题

南方证券在实践的基础之上,总结了内核项目存在的问题,经过分析和综合,归纳出内核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1.重组改制。包括:(1)改制设计时没有把主体资产放进股份公司;(2)重组时资产与收入分割不配比;(3)重组后集团公司的无收益资产过于集中,其持续经营的能力较弱;(4)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过大,与其盈利不配比;(5)股份公司成立时现金折股过多;(6)在重组设计中有增加关联交易的倾向。

2.关联交易。包括:(1)关联交易占收入和利润比重过大,超过50%;(2)关联交易的价格缺乏合理性,关联交易的协议价格应有同行比较及合理、可信的说明;(3)缺乏减少和消除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法、目标、时间和措施;(4)股份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对象是集团下属各个销售分公司,且多为应收款;(5)关联协议过于简单,协议中没有关注折旧的方式、货币的时间价值、加入WTO后的不确定因素,无形资产及对未来客货流量的科学测定;(6)关联的协议利润与返还利润,应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和现金收入。

3.财务问题。包括:(1)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超过了销售额增长的比率,每股现金流过低;(2)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公司的较多(包括应收大股东的);(3)应收款占股份公司资产的比重过大;(4)八项计提中,部分没有执行计提的理由不充分,会计政策不稳健;(5)对未来利润预测过高,依据不足,缺少同行业的比较分析及供销协议;(6)每股收益过低;(7)负债率偏低,没有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

4.募集资金。包括:(1)缺乏依据说明股份公司对资金的需求;(2)前次募资尚未投完或尚未产生效益;(3)募资准备跨行业投资,转型风险披露不足;(4)对项目可行性的阐述,缺乏对产品技术的成熟度、市场的潜力、竞争对手,现有的人力资源、异地管理的能力、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等的阐述;(5)募集资金投向与产业特征不符,如软件企业所募资金过多投入固定资产。

5.其他方面。包括:(1)股份公司产品单一,市场狭窄,过度依赖大股东,以关联交易为生存基础;(2)发行风险。发行定价过高或上下限定价过宽,影响发行;(3)进入股份公司的土地远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4)土地租赁协议设立时没签,在申报材料前才签;(5)股份公司成立后,原企业没有注销,还继续对外签协议;(6)董事会权限内所决定的对外投资数额较大;(7)“三分开”问题没解决;(8)有职工持股的问题。

四、量化标准——项目内核质量评价

一般证券公司在内核部和内核小组中会制定具体的项目质量标准,规范一点的,会制定项目评级办法。南方证券为加强公司项目管理,提高公司上报证监会承销项目的质量,提高对证监会规定的发行通道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正在制定《项目内核质量评价办法》对申报内核逐一评级,并将项目评级结果作为公司确定向证监会推荐承销项目顺序的依据。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券商的检查表明,自核准制实施以来,券商在转变承销业务观念和完善内核制度等方面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内核工作流于形式,申报材料不能如实反映所推荐企业的情况,推荐企业的经营不稳定,上市后即出现亏损或业绩滑坡等。因此,内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必须将风险控制意识切实落实到基层,加强风险控制部门的组织保障。

一、忽视项目质量的观念依然存在

在额度制下券商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业务模式,旧体制的漏洞使得项目的自身质量受到忽视并且形成具有惰性的制度,更新观念需要一定的时间。当然,中国证监会认识到仅有“事前监管”是不够的,没有足够的“事后处罚”无以推动投资银行业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整体进步。在管理层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如果忽视内核,很可能遭遇严厉处罚和被市场淘汰的命运。因此,券商必须尽快转变观念,适应核准制的要求,真正重视内核,在制度建设、组织框架、人才结构等方面进行变革,以提高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利益,化解市场风险。

二、服务与监管的冲突问题

从监管体系上来看,内核是自律监管的重要体现,内核制度是对整个证券发行业务的监管。而就金融产品的生产程序而言,内核作为质量控制,是一般商品采购、生产、质检、销售中的一个环节。内核制度是为证券发行业务服务的。如果单是强调其监管功能,可能使公司项目不能上报,失去盈利机会;如果过于强调服务功能,则可能放松对公司承销风险的控制。两者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是,实际上两者的出发点和目标都是一致的,服务是为了公司能增强盈利能力,监管是为了公司的声誉和责任,是以公司的长远利益为重,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着想。关键的问题是内核小组和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应该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严格对项目的质量把关,同时树立服务意识,更多地深入业务现场,及时对项目人员进行指导和纠偏。南方证券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建立了现场服务制度,如专业审核人员现场考察指导,在项目所在区域召开内核会议等,将监管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内核的形式问题

根据上文分析,目前内核普遍是在证券发行项目上报中国证监会之前的一段时间进行,主要是进行材料审查和后端控制。首先,我们知道,材料审查对于项目的了解是较为抽象的,许多问题在书面材料中不能体现,因此,仅仅采用材料审查不够全面。其次,对于项目的后端控制也存在一定的弊病,往往无法对项目进行一定的筛选导致项目的泛滥。有些项目经过项目人员的自身判断后就进场工作,经过长期的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终于准备申请发行,但却因项目存在的缺陷在内核时就被否决。显然,风险是得到排解了,但是如果因为没有严格的立项制度而造成项目失败,则是对公司资源的极大浪费。

因此,对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弊端,我们提出:(1)内核工作应注重材料审查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南方证券专业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业务部门报备的计划内核的储备项目情况,结合发行市场的实际状况,在发行淡季或公司通道占满的时候对尚未内核或已经内核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一方面深入了解企业情况,与项目人员交流沟通,另一方面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2)内核工作应当从控制后端扩大到全程监督。当然,全程监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无力,成本很高,但是,一般认为应当将立项纳入专业审核部门的业务范围。平安证券的项目管理中心就是这样运作的。项目管理中心直接参与项目的立项、评估以及策划上市等一系列工作。项目管理中心超越了程序式的、被动式的综合管理,积极主动地审核管理项目。

篇3

“瑕疵”被否?

第一次上市被否,京客隆上下不得要领。

不久,“罪魁祸首”浮出水面,上会被否原因居然是由于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一项致命的低级失误,发行人招股申报材料存在重大遗漏。

据证监会公布的反馈材料显示:第一次冲关时,京客隆原计划A股发行不超过1.2亿股,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募集资金8.96亿元。但随着愿望落空,被否原因也被找到。

截至报告期末,京客隆租赁控股股东房产面积114531平方米,占公司自有及租赁面积之和的14%。租期自2004年起20年,每一年990万元,每5年递增5%。租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主要是考虑了房产状况、京客隆后期投入、安置朝副公司员工导致用工成本提高等因素。

为减少关联交易,经上级国资委同意,控股股东将上述房产中的93858平方米无偿划转给弘朝伟业。

发审委认为京客隆租赁控股股东房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无偿受让方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划拨后租金未变,公司未作出充分合理解释。此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现场聆讯中也未作出合理解释;保荐机构未按要求核查,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及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京客隆的闯关失败,既是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失误所致,也与京客隆没有作出真诚而合理的解释有关。

此举不仅让平安证券蒙羞,亦让京客隆第一次重返A股愿望泡汤。

不靠谱的“瑞银”?

一怒之下的京客隆,将平安证券弃之不顾。换成了瑞银证券,再次向A股市场卷土重来。

瑞银证券是我国证券市场上首家由外资直接入股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其保荐承销的也都是投资者非常熟悉的一些大公司,如中海集运、中国石油、新华保险、西部矿业等等。

反观瑞银证券,亦有所缺憾。先是被媒体评为“十大不靠谱保荐人”,其后在比亚迪、庞大集团和新华保险三单IPO项目,合计赚取了3.1亿元保荐承销费收入,主承销收入一项排在2011年证券业第九名。不过,仅有三宗IPO中,就有两家上市公司上市后业绩出现“大变脸”。引起投资人恐慌。

先是2011年6月成功登陆A股的比亚迪在上市后立刻业绩翻脸,上半年营业利润仅3.27亿元,同比下降达87.55%,三季报公布的营业利润同比下降仍达84.49%。接近九成的利润连续下滑,业界普遍认为比亚迪全年营业利润将下降50%以上。然而最终公布的数据是49.04%,刚好不过50%的红线。

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对于最终公布的数据,曾有市场分析人士笑称,比亚迪将营业利润从下降90%拉到50%之内,恐怕是用心良苦。

而另外一家庞大集团也出现了上市不足一年就“大变脸”的情况。公司2011年年报显示,净利润同比下滑47.43%。有投资者气愤的表示,“上市企业首年业绩就出现大幅下滑,保荐人是怎么进行保荐的?”

鉴于瑞银证券以往保荐的种种“劣迹”,不免会引起投资者对于京客隆上市后会否出现业绩快速变脸的担忧。

市场的这种担扰,反过来会影响到相关审查机构的决定。

新的“绊脚石”?

回归A股受阻的零售企业远不止京客隆一家,也不是最后一个。在此之前,国美、物美等均表达过回归意愿,但截至目前没有一家成功。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近期“2012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京客隆以第208名的排名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而参与排名所考核的营业收入与年报数据存在巨大出入。

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名单显示,京客隆营业收入为91.85亿元,而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中的营业收入为86.33亿元,前者较后者多出了5.52亿元,数额相差巨大。

这5.52亿,或许会成为下一个绊倒京客隆的石头。

特别指出的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已连续第8次向社会评选排名,对参与评选的企业的申报要求为: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填报,且营业收入中不含增值税收入;在申报之时,企业要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与此同时,新华百货、南宁百货、庞大集团、北京银行等企业同样位居中国服务企业500强之列,而其向中国企业家协会申报的数据却与交易所披露的年报一致。

长期关注京客隆的投次人魏小平认为:京客隆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有虚报重要财务数据之嫌。

篇4

1 中国征信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征信体系作为发展现代金融业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基础也逐渐被市场关注。随着央行将个人征信市场对外开放,征信产业迎来高速发展时期。中国当前的征信产业仍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无论在覆盖面还是查询频率上,中国的征信业务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中国唯一的全国性标准化征信网络是由央行建设的全国企业和个人信贷系统,该系统以银行信贷信息为核心,还包括企业和个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如社保公积金、民事仲裁等。而个人消费信贷在我国发展较不活跃,央行的征信体系还存在着覆盖不足的情形,一家独大的征信体系已无法满足金融产业未来的发展需求。

以美国征信市场为例,美国三大征信公司存储了约2亿美国人的信贷记录,占全美国人口的60%~70%,覆盖成年人口达80%以上。而我国有交易记录、可以进行征信的群体主要是有成熟稳定经济实力的人群,大部分普通消费人群在央行征信体系中只有基本信息,有些甚至连基本信息都未被记录,这意味着中国征信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 活跃市场竞争,加速优胜劣汰

在互联网金融带动征信市场升温的背景下,央行于2015年年初通过颁发牌照的形式允许一部分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先行进入征信市场,首先活跃了市场竞争,使央行征信数据得到了其他方面数据的有益补充;其次,以授牌的形式加强对行业的监管,使其在规范的前提下开展业务,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从我国金融牌照管理的经验来看,金融牌照在市场中存在稀缺性,且价值较高。因此,央行此举势必会吸引具备实力的企业尝试开展征信业务并申请牌照,从而加快获牌企业的良性竞争,在市场机制的调控下通过优胜劣汰加快产业发展。

3 多元化发展是竞争必然格局

在欧美、亚太等相对成熟的征信市场中,垄断已成为发展的主流,这与征信市场的特点密不可分。首先,数据来源是开展征信业务的必要基础和前提,数据收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往往需要由具备规模和成本优势的大型机构主导完成,如央行的征信系统集合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数据基础,从而能够实现大数据的运用;其次,征信服务的使用者不会将单一的征信报告作为决策的基础,而是会参考2~3份信用报告来交叉验证征信对象的信用水平,因此,成熟的征信行业中,通常存在少数几家规模较大、竞争实力相当的行业主导者。

征信市场具备垄断特性,但并不意味着新增机构难以在市场中生存,所谓的多元化竞争格局即是在这一前提下应运而生。虽然央行的征信系统搜集了大量的银行信贷数据,但是依然存在诸多不足。首先,央行的数据库类型过于单一,缺乏购物、生活交费等信用状况的数据;其次,数据库的输出形式以信用报告为主,缺少信用分数等级等高附加值的信息服务。上述不足导致信贷数据使用范围受限。此外,P2P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其他征信公司的数据没有包含在内,使评估的结果缺乏全面性和参考价值。

作为上述不足问题的解决方案,民营征信机构显示出其竞争实力。新增的8家征信机构背景多元,未来提供增值服务的潜力巨大。腾讯、平安集团等互联网和金融背景的企业具备更加广泛的数据来源和强大的运算能力,结合线下庞大的实业客户资源,这些征信机构在决策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领域将具备较大的市场空间。

例如,腾讯的用户量和积累的社交数据将是央行征信数据强大的补充,也是腾讯自身的独特优势:超过8亿的QQ账户、5亿的微信账户、超过3亿的支付用户,以及QQ空间、腾讯网、QQ 邮箱、微博等多种服务上聚集的庞大用户。腾讯征信体系将利用其大数据平台TDBANK,在不同数据源中,采集处理相关行为和基础画像等数据,并利用统计学、传统机器学习的方法,得出用户信用得分,形成个人征信报告,这无疑是在专业细分领域中非常好的征信竞争模式。

作为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拉卡拉也进入了个人征信市场,并利用平台长期积累的支付和商户经营数据推出“考拉信用分”,鼓励用户进行信用管理并利用信用评级进行消费活动。拉卡拉以百万计的小微商户蕴含的信贷需求明显,成为考拉征信在起步阶段的关键,也是对征信市场多元化竞争的有益补充。

4 各征信企业应把握先发优势

目前新增民营征信公司与央行征信中心形成了多元化竞争局势,民营征信公司的优势体现在数据更新速度快和产品更有针对性上,因此,各征信企业要想在具有垄断特性的征信市场中站稳脚步,首先要找准自身的发展优势。从行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征信企业首先要具备数据的收集能力,这是开展征信业务的基础。如目前拟授牌的8家征信公司,均具备各自的数据来源和差异化运营模式,对于拟加入该行列的企业而言同样适用。目前国内仍存在众多具备数据搜集能力的产业,如物流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保险机构等,这些公司的数据也将是征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具备数据搜集能力外,对于数据的鉴别、分析、建模和数据挖掘及风险评估能力同样是企业发展制胜的关键。在此基础上,为数据使用者提供多元化的商品服务、增值服务和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实力的体现。

此外,先发优势在征信行业的竞争中也具有重要意义。在美国,所有银行的策略都是基于FICO的“800分制”,且FICO 将800分制申请了专利,其他公司即使使用800分制,也和FICO 的体系有较大区别。由此可见,首先获得征信牌照的企业若能快速建立信用评分体系,后来者只能通过差异化竞争的模式参与市场竞争。鉴于此,在央行正式授予首批个人征信牌照后,牌照申请将在多家企业中迅速开展。

5 央行重点关注申牌企业合规性和创新性

目前拟授牌的8家机构是第一批获牌企业,第二批申牌企业的资料已提交央行审核,小米等企业也处于申牌材料的准备过程中。结合央行申报材料清单的内容,笔者整理出以下申牌要点。

5.1 注重申报主体及高管的资信情况

根据央行要求,申报材料中需包含主要股东及董监高的各项资历和个人信用报告,可见申报机构自身的信用情况是央行审核的重点。

5.2 注重开展业务的合规性

与其他金融牌照一样,申请个人征信业务,需向央行报备业务操作的流程、安全管理和合规性管理全套内容,并重点审核根据业务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控制度文件,在材料审核及现场审核过程中均会涉及。

5.3 注重数据搜集能力及系统安全性

数据搜集与处理能力是征信企业业务开展的基础,也是核心内容。申报央行的材料中要包括企业的信息安全等级、信息采集来源、信息类型、信息服务产品、信息服务对象等内容说明。对于信息安全的管理,需要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系统安全评测报告,并对安全措施展开详细的保障措施说明。

篇5

1、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平稳增长。1-10月份,全县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2.8亿元,同比增长6.8%;全县工业上交税收19933万元,同比增长16.1%,其中:规模工业上交税收17117.8万元,增长27.7%。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21.37亿元,同比增长10.1%;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91.29亿元,同比增长1.0%。预计1-12月份全县工业上交税收2.4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30亿元,占市目标任务的95.5%;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25亿元,占市目标任务的94.8%;规模工业利税总额12亿元,占市目标任务的85.7%。

2、主导产业加速集聚。突出重点,抓好生物医药、金属制造两大主导产业。生物医药重点引进中药种植、成品药生产、中药提取及中成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等项目,目前已集聚企业40余家。金属制造突出引进装备制造、家用电器、机电五金等精深加工和终端制造项目,目前已集聚企业45家。1—10月份,生物医药、金属制造两大产业累计完成产值96亿元,占全县工业总量的78.2%,上交税收11510万元,占全县工业税收的57.7%,产业集聚进一步加速。预计1-12月份生物医药、金属制造两大产业累计完成产值132亿元,占全县工业总量的77.6%,上交税收14300万元,占全县工业税收的59.6%。

3、工业用电量下降幅度逐月收窄。我县周期性产业比重较大,耗电量较大的铁矿、钢铁冶炼类企业全面停产,造纸企业部分停产。受此影响,上半年,我县工业用电量同比下降16.78%。但从7月份开始,通过挖掘生物医药、金属制造产业潜力,月工业用电量同比开始实现正增长,9月当月工业用电100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0.21%,增幅列全市第4,1-9月累计7880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0.61%,,10月当月工业用电988.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57%,1-10月累计8876万千瓦时,同比下降7.65%,降幅逐月收窄,预计年底全县工业年总用电量将实现正增长。

4、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1-10月份,全县13个工业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7.25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76.1%。5个列入市重点调度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5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92.9%,超序时进度9.6个百分点。截止目前,XX映山红纸业年产10万吨薄型纸项目:土地已平整,围墙建设已完成,主厂房已打好基础;玉峡药业、颖川实业、楷栋实业、瑞林医药已竣工投产,1-10月份,玉峡药业、颖川实业、楷栋实业分别实现税收53.24、6.79、50.11万元。预计1-12月份,全县13个工业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5个列入市重点调度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3亿元,全面完成市年初下达的任务。

5、规模企业培育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将申报规模以上企业工作列入全县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考评方案,加大对申报成功的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奖励;二是领导重视,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XX多次主持召开规模工业企业申报工作调度会,有力地推动了申报工作;三是部门联动协调,县工信委编制下发《规模工业企业申报及有关奖励政策资料汇编》,牵头会同统计局、园区管委会及企业帮扶单位组成工作组下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指导企业申报;四是精心准备,严格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严把材料审核关,争取申报一户成功一户。经过努力,申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9月份,奥德邦科技、华昌针织品成功申报并纳入规模企业统计笼子,10月份,3户老企业(利德福服饰、万得利服饰、福尔福服饰)的申报材料已上报。12月份将组织7户初步具备条件的企业(阿克米服饰、豫章药业、顺福堂中药饮片、楷栋实业、威濛服饰、春峰竹制品、德润木业)申报入规,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中小企业平台逐步完善。一是组织日盛生物、安昌铝业两家企业申报2015年专精特新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创业基地1家;二是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扩大“财园信贷通”支持范围,为企业与金融部门沟通对接提供便利,1-10月份,全县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60584万元,比年初增加22111万元,增长15.97%,全县“财园信贷通”共发放贷款7940万元,占任务的69.04%,预计年底可完成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1.5亿元;三是组织企业参加产业基金对接推介会、券商大会,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融资,驰邦药业预计在2016年春节之前完成股份制改革,2016年上半年将完成上市挂牌。普正制药于2015年上半年重新启动了挂牌上市准备工作,已委托大华会计事务所进行公司财务审计,委托民生证券公司为挂牌的主力券商,目前正在准备挂牌申报材料。日盛生物财务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股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2月份或2016年1月初申请在上海股交中心E板挂牌。

7、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加大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关闭设备技术落后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废塑料加工、废旧轮胎炼油、废铜提炼企业和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服装加工企业12家。通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制,严格控制节能标准,加强节能监管,1-10月份全县规模工业总能耗29614吨标煤,万元产值能耗0.032吨,同比下降3%,节约标煤1210吨。预计1-12月份,全县规模工业总能耗35536.8吨标煤,万元产值能耗0.032吨,同比下降4%,节约标煤1800吨。1-10月份,共生产新型墙材7500万块,占墙材总产量45%,预计1-12月份生产新型墙材9500万块,节约土地32亩,利用工业废渣1.75万吨,节能约124吨标煤,销售商品混凝土3万方,收缴墙革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02万元,同比增长5%。淘汰燃烧锅炉47台72.85T/H,其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自用燃烧锅炉8台36T/H,改烧生物质燃料13台8.75T/H。

8、两化融合加速发展。信息技术与研发融合,促进了产品创新力提升,安昌铝业对建筑铝材设计运用了CAD,产品研发周期缩短20%以上;信息技术与生产过程融合,实现了工业精细化生产,普正制药运用中成药质量均一性数字化控制技术,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95%以上,坤诚电器运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细化至生产流程,从订单、计划、生产、库存、销售全程可追溯,实现精细化目标;信息技术与经营管理融合,提升了企业竞争力,XX三力制药自主研发办公自动化系统与金碟EAS管控平台衔接,建立集团共享平台(FTP),开通内部即时通和RTX远程平台,提高管理效率,流动资金周转率提高25%,企业库存降低25%,企业竞争力显著提高;电子商务与营销体系融合,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大部分医药、食品企业建立门户网站,运用电子商务进行营销,营销效率、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豫章药业1-10月份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850万元,占总销售额35%。

9、立项争资取得进展。紧扣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资金投向,加强项目谋划,目前已上报普正制药小儿腹泻宁合剂等儿童用药生产线技术改造、普正制药校企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XX县医药化工产业集群、安昌铝业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豫章药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等项目。4月份普正制药获XX省2014年工业企业下半年增产增效奖励资金5.32万元。

10、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发挥工口部门与企业接触多感情深的优势,采取以商招商种方式,全力开展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外出招商5次,洽谈项目7个,签约项目2个,其中与福建华闽(福建)服装织造有限公司达成投资建设年产10万锭纺纱项目意向协议,与杭州鼎岳空分设备有限公司洽谈来我县投资建设医用氧及空气压缩设备生产项目。签约年产6万吨生活用纸生产线项目和年产40万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2个项目,同时在浙江走访了富士达集团、引发纸业、王裕生纸业等多家造纸企业。在深圳开展LED智能大照明产业对接攻坚活动,走访企业5户。

11、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成立帮扶工作组,明确挂点领导和专职帮扶人员,并将帮扶工作纳入到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本着“帮扶不包办,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的原则,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企业主的思想动态,认真梳理企业在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和圣堂解决劳动纠纷一件,,解决流动资金融资45万元。帮助亿辉木业融资62万元,解决扩大生产线资金不足困难。协调解决新洪兴纸业、映山红纸业、金盛纸业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推进,新洪兴纸业于10月初已试产。

12、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为解决干部职工作风中四个方面十二个突出问题,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作风整顿年活动,活动中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民主生活会上的互评,形成有深度、有力度的对照检查材料,以“转作风、优服务、促发展”为目标,开展集中整治,对个人和单位的问题进行逐项销号整改。强化问责,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XX县改进工作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及处理办法》和机关管理制度执行,责成当事人书面检讨并报县效能办备案。

13、中心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一是开展“双联双帮”活动,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入驻金江乡金滩村委,开展党建示范点建设指导工作,按示范点建设进度落实帮扶资金1万元;二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帮扶,积极参与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对金江乡城上村委石丰村基础设施整治建设,落实帮扶资金1万元;三是全力推进扶贫攻坚,对马埠镇马埠村进行定点帮扶,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开展精准帮扶,党政主要领导每人结队帮扶2户,其它班子成员每人帮扶1户;四是开展平安村委创建工作,成立砚溪镇金坊村委帮扶工作组,制定指导计划,明确帮扶任务,落实帮扶资金5000元;五是开展南门社区志愿服务,落实帮扶资金5000元;六是开展创卫工作,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到创卫包干区清扫;七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原皮革厂的征地拆迁工作,八户拆迁户均已签订拆迁协议。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工业经济指标差欠目标较多。从市反馈数据看,1-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各项指标增速排位靠后,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17.68亿元,同比增长10.3%,增幅列全市第9;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75.62亿元,同比下降1.5%,增幅列全市第13;规模工业利税总额完成6.72亿元,同比下降17.6%,增幅列全市第14位。同时三大指标均差欠目标任务较多,分别差欠序时进度18.7、17.7、27个百分点,分别差欠5.86、23.3、3.78亿元。

2、工业经济运行制约因素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工业品价格持续下降,用工、原材料等生产成本上升,尤其“融资难、融资贵”仍然突出,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增多,经济效益下滑,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重点行业持续低迷,铁矿企业全部停产,金属加工、造纸行业不景气,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开工率低,开工企业中也有部分企业生产不正常,导致工业经济指标差欠序时进度较大。

3、缺乏大中型企业支撑。我县工业企业均为中小微企业,企业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不高,抗风险能力弱,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少,转型升级困难,企业竞争力不强,特别是近几年引进的许多服装企业,大都是租赁厂房,虽见效快,但属于粗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影响大,这类企业引进来相对容易,但迁移倒闭也快。

4、单位工作人员不足。单位人员老龄化严重、人员严重不足、公务员编空编5人。与相关部门单位相比,我委的中心工作任务特别多,每年都有美丽乡村、双联双帮、扶贫移民等帮扶任务。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还要保质保量完成各种中心工作任务,严重影响了服务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

三、2016年工作打算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总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策应“一湖两岸三区”新格局,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建设大平台、打造大产业、实施大项目、培育大企业为基本方略。继续主攻“四大”产业,实施“四项”举措,积极推进XX工业绿色转型、智慧升级。

(二)发展目标

全县工业总产值完成200亿元,上交税收3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34.5亿元,增长15%;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43.7亿元,增长15%;规模工业实现利税总额14.5亿元,增长20%;新增规模企业10户以上。

(三)工业经济增长点分析

从当前工业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看,唯诺机械、顺昌机械、长宏纸业、金元纸业、新洪兴纸业等10个项目明年均有望竣工投产,部分将投产见效。10个项目的竣工投产将为明年经济增长提供强有力支撑,预计10个项目明年可新增主营业务收入6.1亿元,新增税收3000万元。从规模企业申报进展情况看,今年9月份已成功申报规模企业2家,10月份有3家企业的材料已上报,12月份预计有7家企业达到申报条件,2016年这些企业均可纳入规模企业统计范畴,10余家企业可新增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新增税收1000万元。

(四)工作措施

1、强化主导产业的扶持。一是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重点扶持普正、驰邦上市或股权托管交易、“新三板”等形式直接融资,培植一批产值5亿元以上的“领军型”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力度,实现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大力推进医药中间体向化学原料药的转型升级,缓解环保压力,鼓励驰邦、奥德邦、华南等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逐步发展原料药,实现绿色发展;二是转型升级金属制造产业。以转型升级为重点,促进金属加工向精深加工和机械制造产业转型,着重引进一批机械制造类项目,提高制造业的比重,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丰源铜业新上铜线、铜杆生产线,智兴金属产品精深加工,提升附加值。督促樱喜电器、君固型材、顺昌机械加快建设进度,唯诺机械尽早达产达标;三是改造提升新型纸业产业。帮助现有造纸企业在增产不增污的前提下加速技改、释放产能、提升效益。重点扶持新洪兴纸业投产见效,映山红纸业、福民纸业、金元纸业、长宏纸业加快建设步伐,督促金盛纸业尽快开工建设;四是做优做特绿色食品产业。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重点扶持青池蔬菜、鸿鑫工贸等企业做大做强,做响品牌,同时加快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招大引强,做大产业规模。

2、强化企业服务。现有企业是加快工业发展的直接动力,也是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的重大资源,注重对现有企业的指导、分析和服务,深入企业交朋友、谈发展、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对快速增长潜力型企业,加强政企沟通,强化指导服务力度,围绕生物医药、金属加工、新型纸业和绿色食品四大主导产业,筛选10户骨干企业,在用地、融资、招工、项目等方面重点扶持。

篇6

北京乐普四方节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毛文剑日前就在准备企业IPO上市,等待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批。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和深圳创业板开启的背景下,2009年中国企业上市回升势头明显,像毛文剑公司这样的中小企业迎来上市小。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共有176家中国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合计融资546.5亿美元,平均每家企业融资3.11亿美元,与2008年同期相比,上市数量增加63家,融资额则增加了1.5倍。

像向毛文剑一样,仍然有许多企业为其能IPO而奔走忙。作为发审委待审的企业,毛文剑愿意分享其准备IPO的经历。

毛文剑告诉记者,北京乐普四方节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节能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的利润达到3000万,达到创业板上市条件,公司计划是未来2至3年上市。

他告诉记者,企业IPO过程中,企业的规范化要尽可能早做,这包括企业的方方面面。例如,给投资人的材料要准备好,不能有半点纰漏,面对投资人不能有夸大成份。“企业在IPO过程中,投资人对他的企业提问了100多个问题,对企业的了解非常详细。”他说。

他给记者举了例子,当时投资人的问题有“产品的节电率是否高?这是从技术方面了解企业,未来的竞争可能激化?EMC模式对资金的占用和风险?金融危机的影响?”等等,而他当时是从技术的优势、客户基础、企业的规模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等方面给予了投资人答复。他说,投资人这样的问题还有许多,需求企业认真的给予答复。 对于想IPO的企业,毛文剑的建议是:企业的生产产品一定要做全国范围内所能销售的产品,其技术最好在全国范围内过硬,销售团队要持续优化,积累实力后进人自主生产和研发。

对于投资人,他们是从哪些方面选择企业的呢?英特尔投资中国总监饶洪说,企业要有自己的技术壁垒,英特尔投资关心产品中有多少是自己研发的,有多少先进性。

饶洪说,从英特尔投资的角度来看,企业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自己的技术壁垒才能在有很多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存活下来。企业不应该“把东西拿过来造东西”,之后低成本出卖。他建议企业在发展中能够不断积累,继而厚积薄发。而且,英特尔投资认为技术壁垒是可靠的,所选择的企业其技术两三年之内别的企业达不到。

新天域资本执行董事孙壮则表示:“投资方选择企业时要看的更仔细一些。如投资的是中国企业,产品与销售在国内,也要看产业链是否取决于国外的订单,而不只是局限于国内的供求关系的分析。”

孙壮说,新天域资本主要投资4个行业,制造业、消费品、医疗医药、新能源。这四个行业在2008、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新能源受国内政策影响,发展比较快,而制造业波动最大。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很多外向型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孙壮说,在选择企业时新天域资本考虑了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应对危机的措施。此外,成长期的企业要持续改进现金流管理的能力,还要不断加强和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能力,这些都是投资人所看中的。

“另外,投资人在考虑投资战略的时候,应该是考虑长期的时间段,而不是一两年的变化。金融危机使大家意识到外向型的经济的缺陷,国外的订单本身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投资方以后在看企业时要看的更仔细一些,要尽量从多个层面的搞清楚企业的情况。”孙壮说。

达晨创投北京公司总经理晏小平告诉记者,今年将会加大新经济,新模式行业的投资比重,目前达晨创投已投资60家企业,成功进行IPO的企业有6家,今年将会有10家企业在证监会进行IPO材料上报。另外,今年关注的投资领域主要在文化传媒、消费、现代农业等方面的中小企业。

解决好发审委重点审查的问题

对于急于IPO的企业而言,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的意见是很重要的。“中小企业IPO融资要重点注意一些问题。”平安证券北京投行部总经理陈拥军日前在接受记者时说。

“首先要注意的是中小企业IPO募集资金运用问题,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业绩增长主要依赖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该问题是发审委关注度最高的问题。”陈拥军说,2007年被否决的38家首发企业中,有16家企业存在募集资金的投向问题,占42.11%。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也是发审委关注的问题。他给记者讲了相关的一个案例:某发行人在国内疫苗的产销量和竞争地位上并无明显优势,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使发行人新增4至5倍的生产能力,发行人对如何消化新增产能未能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且拟新生产的疫苗尚未取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批准文号,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销售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有关规定。

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也是关注的问题。某公司毛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呈较大幅度下滑,在主导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市场过度竞争,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主导产品扩产项目,该募投项目未来盈利前景存在不确定性。“这种情况,企业在发审委是很难通过的”,陈拥军说。

此外,IPO过程中,发审委还要关注中小企业的独立性问题。陈拥军说,首先是,中小企业的采购、销售等业务对股东的依赖。有一案例:某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采购、销售行为主要依赖于包括股东单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最为密切的单位,尤其是发行人对关联股东的销售价格明显高于与其他非股东单位的销售价格,发行人对关联股东的采购价格明显低于与其他非关联企业的采购价格。

其次是技术依赖。某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于知识产权、技术的转让、许可等技术交易安排显示发行人尚未独立取得或不能完全自主的实施相关技术和知识产权,在此方面还有赖于满足与关联方之间达成的商业附加条件。

还有同业竞争问题。某发行人通过其下属企业收购了某企业40%以上股份,该项收购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构成了严重的同业竞争,且该种竞争持续至申报日。

“以上问题,企业没有解决好,在发审委审查时都是通不过的。”陈拥军说。

篇7

1、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净化我州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大力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用饮食药安全

2008年以来,我局在省食药监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依法行政,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为准则,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我州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实施监管,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较好地履行了监管职责,净化和规范了我州的餐饮、药械和保化械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用饮食药安全有效。今年年初,按照2012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以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2015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同年3月份结合迎州庆、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为主题的社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食药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500余份,发放《安全用药实用手册》、《关注健康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等书籍500余册。设立了服务点,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接受50多位群众关于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咨询,并认真解答。

2、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注册科室的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

1月9日制定了《安监注册科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其中明确了我科室今年的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我科室的全面工作,做到保质保量。4月份我们抽调GMP检查员对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2015年度的第一次检查。此次共检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4家,其中3家为高风险企业,1家为中药制剂企业,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覆盖,检查覆盖率为100%。被检查企业分别为畹町民鑫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傣药有限公司、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云南梁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

4月份我们抽调GMP检查员对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2015年度的第一次检查。此次共检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4家,其中3家为高风险企业,1家为中药制剂企业,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覆盖,检查覆盖率为100%。被检查企业分别为畹町民鑫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傣药有限公司、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云南梁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

3、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方法,完善监管机制

2015年1至4月份,全州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按照目标责任要求,努力开拓保化监管工作新局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监管:

向企业宣传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其次,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根据国家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将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品发放至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结合德宏实际提出明确要求。

3月30日至4月1日,配合省局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评审组对我州注册申报石斛系列保健食品的云南恩红(集团)德宏呈荣石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久丽康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石斛种植基地现场考察和资料审查,先后到芒市、畹町、瑞丽实地查看了两个公司的石斛种植基地,对两公司的石斛种苗组培、种苗驯化大棚、种苗生长态势等以及注册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

4、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行为,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提升管理能力

在一月份开展的2015年春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稽查队对芒市地区比较大的涉药单位:州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州市保健院及医疗器械公司等重点涉药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联合州局食品科及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芒市地区重点风景区餐馆、农家乐等餐饮行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四月中旬稽查队配合州局保化科及医疗器械科对瑞丽市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015年4月31日,全州共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4360家,其中餐馆1934家,快餐店276家,小吃店1599家,集体食堂542家(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496家,建筑工地食堂16家,企事业单位食堂30家)。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行为,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提升了管理能力,有效打击了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1-4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执法车辆55辆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8份。未发生一起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

针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特点,德宏州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严格落实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截止4月30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保障11起,保障就餐人数331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9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

5、加强医药流通企业的监察,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开展对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器械批发企业、两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监督检查的日常。一是为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防止无证生产、无证产品生产以及不合格产品生产等违法或违规生产现象发生,2015年4月18日一19日,州局保化科、稽查队、医疗器械科及瑞丽市局联合对瑞丽彩云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该企业是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生产为一体的混合型生产企业,也是德宏州目前唯一一家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档案、半成品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化验室等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存在的化装品原辅料未按要求分区、离地隔墙摆放,所使用原辅料建档内容不全等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要求公司严格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八不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严格组织生产,做到诚信、守法生产、经营。要求尽快完成改造工程,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大设备设备等的投入,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目前该公司医疗器械生产仍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利用到期换证之机,对四家到期换证的器械批发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现场指出,当场纠正。三是与稽查队一起分别对州医院、瑞丽市人民医院的血液透析室进行了检查,两家医疗机构均能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操作,对使用的产品资质齐全,进、销、存记录完善,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6、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规范性和标准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工作,调整充实了德宏州食药监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人员。为保证我州行政执法工作的连续性,调整充实了我局重大案件合议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成员。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主体合法,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符合规定,加强对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审批材料的管理,做到及时立卷、卷宗规范的目的,我局制作了的档案卷宗首页和目录印发各县市区局贯彻执行。制作了《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流程图》,集餐饮服务、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于一体。制作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和“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的权利”等,悬挂于办公区。

按照2012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以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2012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并对2012年度我局普法依法治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3月份结合迎州庆、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为主题的社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食药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500余份,发放《安全用药实用手册》、《关注健康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等书籍500余册。设立了服务点,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接受50多位群众关于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咨询,并认真解答。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小、散现象较为突出,各经营单位普遍存在销售品种繁多、数量少,产品索证索票不全及台帐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情况。二是在制度建设上力度很大,但目前一些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仍处于试行阶段,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三是在举报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五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监管理念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工作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下大力从源头预防腐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再做贡献。

1、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约意识,树立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进取意识、实干意识,模范地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大力倡导良好风气,在全系统凝聚形成团结奋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2、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确保群众满意。

篇8

南京证券2010年承销业务只有3单,其中首发、配股和企业债各有1单;2011年同样只有3单,其中首发2单、企业债1单;2012年虽然做了9单承销业务,但其中并没有首发保荐项目,投行业务收入仅为0.86亿元,同比下滑了40%,占总收入的10%。

据记者了解,以前中介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因违法违规受处罚,大部分是由于企业上市后业绩变脸等情况,但今年以来进行严厉的财务核查,相关处罚措施表明在发行环节也强化了监管力度,证监会对于IPO造假上市采取从严处罚的零容忍态度。

例如新大地公司虽迫于压力,主动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虽未发行新股,但由于IPO申报材料造假且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审慎核查,南京证券也遭到立案调查。

南京证券在2012年9月通过增资扩股完成改制,3个月后,接受中信证券的辅导,并在江苏证监局备案登记。但当《投资者报》记者联系南京证券时,公司总机有关人员以“没有设立对外披露信息的相关职位”为由,建议记者将采访提纲发送到公司公共邮箱内,结果难免是石沉大海。

投行本身乏力又遭遇打击

近几年,创业板开闸激发中小企业上市需求,平安证券、国信证券等券商的投行业务迅速崛起。南京证券也欲在其中分一杯羹,但投行部门实力不足,在拿项目上并没有优势,好项目往往被大券商抢走,只能做一些资质不高的项目,因此导致过会率比较低,项目质量也比较差。

根据Wind数据统计,由南京证券担任主承销商的上市公司共6家,分别是轴研科技、塔牌集团、超华科技、摩恩电气、惠博普和新开普,前5家在中小板上市,新开普则在创业板上市。

有一点值得注意,南京证券与客户间的关系都是“合作一次”就分手。资料显示,轴研科技上市后的增发项目由国金证券保荐;塔牌集团则在其可转换债券发行交易中,一创摩根为保荐机构;公司副总裁范慧娟女士曾经公开表示南京证券和超华科技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但超华科技上市成功后,其增发项目却由广发证券承销。

通常来说,企业经过首发上市后,券商与上市公司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后续的合作中也很少更换保荐机构,但南京证券在保荐项目上竟没有一家回头客,这一现象也侧面证明了南京证券投行的乏力。

据报道,南京证券投行部门如此惨淡与高层保代流失有重大关系。副总裁范慧娟在任期间担任惠博普项目保代,此一单承销保荐费用就达到了0.8亿元;董事总经理张立在任期间完成南京银行48亿元的配股项目。

自从范慧娟和张立离职后,2012年南京证券投行业务收入出现大幅下滑,仅做了1单英力特的增发和8单债券发行。

造假代价沉重 难踏上市之路

降级不仅仅是简单的影响客户信任程度和公司声誉,还将波及到创新业务、通道和保荐业务的审批资格。比如,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证券公司要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必须满足“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1年中国证监会分类评价级别在B类以上”等条件。据此规定,如果想要开展创新业务,恐怕要等到明年重新评级,且能升级到B类以上才行。

证监会在公告中称对新大地案件的处理中,南京证券被给予警告处罚。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保荐机构被处以警告处罚,将对其增加新的业务种类、设立或收购证券经营机构、发行股票或债券等产生重要负面影响;也将对其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导致其缴纳更多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保荐机构将会为其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篇9

将检查机构底稿

“《通知》要求首发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转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上述保荐代表人表示,虽然法律法规对于中介机构有了上述明确规定,但是通过《通知》的形式进一步强调了保荐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连带责任。

此次检查将包括保荐机构底稿。“虽然按照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的底稿必须充分符合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部分券商机构也会为迎合客户的需求,对于部分问题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该保荐代表人指出,“底稿是反映一家中介机构是否细致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的最直接证据,与结论性的材料相比,底稿更明确地反映了中介机构做了多少工作。”举例来说,就上市公司的供应商来看,如果上市公司声称有20家供应商,底稿内将明确地包括这20家供应商提供的盖章等函证,以明确地反映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往来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中介机构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等、与利益群体 (保荐机构、PE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

从2012年4月“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起,到5月的14号公告、10月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4号、12月的专项财务检查通知,强调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意味越来越浓。

有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1月8日的证监会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会议的核心内容即为提高信息披露水平。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检查工作会议上明确表态,保荐机构应对企业审核承担责任,并表示:“凡是进入行政受理程序的,就必须承担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更严重责任。”

据悉,证监会将成立不少于15个小组,100多人,进行重点抽查。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姚刚于会议上强硬表态,对“没把握的项目,就撤回去;3月31日之前完成自查”。

财务审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为主,对报告期全部财务状况自查,于3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在4月到5月,为复核阶段,证监会审核部门对每家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复核,预审员还要结合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反馈及回复,对照自查报告,发现有该查不查的,直接移交稽查立案;最后一个阶段为现场检查,证监会将选取20-50家进行。

数个项目已立案

证监会及下属各部门将动员全系统的力量参与进来,进行此次专项检查。

姚刚在会议上表示:“证监会党委对这次检查工作也非常重视,发行部、创业板部、稽查局、两交易所、六证监局(即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深圳证监局)都要抽调人员来进行这项工作,如果发现重大问题,稽查局将提前介入;我们现在已经有几个项目立案了,陆续结案后,有几家中介机构将面临监管或处罚的情况。”

上述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证监会此次对待财务审查违规的机构态度十分强硬,将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双重手段进行惩处。

据悉,收到警示函的机构,将影响其评级,相应会增多其投保基金的缴纳,也影响其新业务资格的审批。行政处罚则是指本轮检查工作后,还出现问题,将按照法律规定上限的一倍到五倍来进行处罚。

证监会会计部主任贾文勤也于会上表态,新股发行的监管越来越严,除了新股信息披露提前以外,监管机构对欺诈零容忍的态度也已明确。

“此前会计师事务所重审计数量而轻审计质量、重报表数据之间的会计关系而轻非财务数据;重财务报表而轻招股说明书;财报都对实际经营状况进行了美化修饰。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相关部门对风险把控的缺失,证监会此番倾力加强财务审查,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所应承担的责任势必要加强。”一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如此评价。

2012年上半年新上市公司104家,其中上半年业绩下降的占29%,下降幅度超过50%的占6%,比往年有明显增加;截至2012年11月,在审企业中业绩下降的占比也较高。

对此发行部主任刘春旭表示:“2012年的一系列措施推出以来,发行部一直在处理一批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违法的案例,大多数问题出在财务信息上。我们准备处理的案例中,有的项目存在下滑迹象的,审核部门曾经提示过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做风险披露。”

同时,刘春旭表示证监会的监管工作也要相应调整思路,对如实披露信息的、且不存在明显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将核准发行。已有业绩下滑仍过会的企业案例会考虑出台些专项信息披露指引。并强调十七条“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都应披露,鼓励要从投资者角度考虑充分披露信息,披露数据到最近一季度。

据悉,1月8日上午深交所已针对医药行业、餐饮行业了专项指引。由于中介机构和企业需要细化相关的材料,这在客观上一定程度地逼迫上市企业自己放慢审核节奏。

国信保荐22家居首

本报记者 李意安 发自上海

从2012年的IPO市场成绩来看,除中信证券由2011首发12家增至2012年的15家,表现逆势增长以外,其余各家券商成绩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国信证券保荐22家虽已称雄,但比之2011年31家的数据,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下跌;平安证券因灵魂人物薛荣年离开前后引发激烈人事动荡,累计41名平安保代出走,对2012年业绩影响甚重,保荐数量大幅缩水,由2011年的34家变成14家;除此以外,申万保荐3家仅1家过会,被否率最高。

而在众多被否和终止审核的案例中,多为关联交易导致的独立性欠缺、持续盈利能力欠佳以及存内控风险,成为频频提及的被否原因。

一大型券商的券商行业分析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事实上, IPO堰塞湖对券商而言不失为推动其转型的一个新机遇。事实上,除了A股市场的IPO业务,券商投行还可在企业挂牌转让、再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海外上市、并购重组和‘转板’等过程中提供服务,这些都可以也将成为券商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2年市场低迷,佣金率和换手率双双下滑,导致券商全行业经纪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2013年股票与债券承销业务虽有所好转,但难以成为券商业绩的驱动力。因此,创新业务给券商业绩贡献了多元化的驱动力,部分业务管制的放松可在短期内转化为券商的盈利能力,看好传统业务稳定增长、并具有创新特色的大中型券商。

赴港上市门槛降,新三板试点扩容

新股泄洪

本报记者 李意安 发自上海

由于市场连续萎靡不振,A股IPO发审工作2012年明显放缓,排队企业数量积聚,首发企业数量却骤减。

证监会网站1月5日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包括初审中、落实反馈意见中、已通过发审会在内的IPO排队企业已增至882家,“堰塞湖”压力进一步增加。其中,计划在上交所登陆的企业有176家,深交所365家。另外,共计341家公司欲闯关创业板。过会待发企业的企业还有89家。

自2010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多家公司业绩不符合上市要求被迫撤回材料。据证监会公布的IPO审查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共有67家IPO撤回。其中由于创业板对业绩增长有明确规定,所以该板块也成为“重灾区”。根据证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创业板有44家企业终止审查。2012年下半年,部分企业甚至主动“召回”申请资料。

自2012年8月以来,IPO审核两次断档,十一假期过后曾短暂开启,11月2日浙江世宝上市之后,IPO市场一直关闭。新股IPO已暂停数月,新一轮改革推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相关研讨班上强调:“要研究有效措施,通过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对在审企业进行疏导分流。”

多管齐下疏导“堰塞湖”

有消息人士称,目前证监会计划降低H股IPO的财务门槛,希望通过此举将部分排队的A股IPO分流到香港等国际市场上市,此举被市场理解为意在缓解目前越来越大的A股IPO排队压力。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最近正在和包括四大在内的一些上市中介机构接触,希望能扩大H股发行通道,把一些正在排队的企业送到香港上市,以缓解当前的A股IPO排队压力。”该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的具体做法是通过降低当前H股IPO财务准入条件,以让更多的企业满足赴港上市要求。

2012年12月20日,证监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业界认为,证监会降低境外上市门槛,可能有为A股IPO分压的用意。

据悉,此前赴港上市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是直接向香港联交所发审委员会提交申请,通过聆讯,即可进行IPO。但此种上市多为红筹公司,而非“红筹架构”企业则需在赴港聆讯前先得到内地证监会的批准,此类多被称为H股上市。据了解,目前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需满足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000万美元融资额和6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等要求。

“监管层已经有文件表示要降低H股发行的标准。”上述人士称。

另有券商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证监会此前已经对部分项目进行窗口指导,降低企业境外上市的难度,目前转战香港IPO市场的难度确实要低一些。

对于降低发行门槛分流A股IPO企业,银泰证券投资顾问路巍认为,“这是一举多赢。一方面解决了更多内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减轻了内地IPO市场的重压;另一方面,将使投资者对A股更有信心,继续推动整体上涨。”

新三板将添分流功能

事实上,2012年“跌跌不休”的A股市场和久堵不疏的“堰塞湖”都是“新三板”欣欣向荣的主要推手。截至2012年12月31日,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达到200家。来自深交所的信息显示,2012年共有105家公司挂牌“新三板”,占比超过半数,一年挂牌的公司比之前5年的累计数量还多。同时,目前还未进入试点的国家高新区也在积极争取2013年“新三板”试点扩容,南京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张玉玺预计:“2013年全国‘两会’前后,或将有10-20家国家高新区入围‘新三板’试点。”

更多的人正在寄望“新三板挂牌”分流IPO。

但同时也有人质疑IPO待审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将受到新三板试点的限制,因目前的新三板只限于中关村、天津、上海、武汉四个科技园区,另一方面,待审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也缺少吸引力,待审企业之所以要争上A股市场,一是为了最大化融资,二是给公司原有股东创造高价套现机会。但在新三板挂牌解决不了这两方面的需求。

目前多数拟上市企业对分流“新三板”的态度似乎并不积极。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认为,原因就在于“新三板”的融资能力与中小板、创业板、主板还不能相提并论,更为关键的是从场外市场进入场内市场的“转板”机制仍未建立。尽管“新三板”挂牌成本低,但拟IPO企业多数还是愿意排队等候上市。

有券商投行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新三板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分析人士预期,“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一环,有望分流部分IPO压力。而为化解IPO“堰塞湖”压力,监管层处理思路正逐渐明晰:向“新三板”、债市分流;开展对800多家排队企业的专项检查;严格执法,严惩业绩包装等。

“如果在‘新三板’和场内市场间设置绿色通道,从审核到发行给予挂牌企业便利的话,‘新三板’的吸引力将非常强。”宏源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新三板”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尹百宽表示,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存量发行以及公众化奠定了法律基础,“新三板”的融资功能将大幅提升。

然而,另一方面,IPO“堰塞湖”却不失为一个让市场主体各方冷静的好的存在。至少从目前看来,IPO“堰塞湖”已经让一些烂尾项目现形,对上市企业队伍起到一个“洗涤”的作用,让一些业绩包装造假的公司现出原形。

IPO打假应常态化

本报记者 方广

A股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向来不佳,上市前就进行申报材料的造假已成公开的秘密,结果上市“圈完钱”后就出现业绩大幅下滑,更别说年年季季分红。这一痼疾摆在那里那么多年,各方却就是拿它没辙。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诸多问题,也慢慢从少见多怪至多见少怪,最后就见怪不怪了。当对一种现象已经麻木或某种意识状态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就会把它当作一种自然而然。所以,对再差的公司,投资者照样申购,二级市场上照样买,照样炒。

管理层也不是没有整治过,但最终结果要么是收效甚微,要么就是无疾而终。这一次的动静似乎“雷声”比较大,但最终落下的雨点能有多少呢?

此次检查的背景是在IPO队伍“爆棚”的背景下出现的。目前已过会及在审的申请IPO企业接近900家,按一年240个交易日及一个交易日进行一宗IPO计算,需要近四年的时间才能完全消化,这还没考虑在此期间后续新增的IPO申请。这一严重的“IPO堵塞”情况让人犯愁,如何消化当然就成了管理层最急迫的任务。

所以,IPO打假与其说是一种主动的自我清洁机制,不如说是由通道拥堵倒逼出来的无奈之举。

分流是选择之一,但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得重新熟悉新的市场的制度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相关文件资料的撰写,这些都是新增成本,过去付出的成本中有部分也必将成为沉没成本。而从募资效果来看,其它市场(香港市场、新三板)和其它方式(发债融资)显然没有正规A股市场有吸引力。香港市场的发行市盈率和A股完全没法比,而且在法律和会计方面也会存在一些差异,人员及信息交流方面的沟通成本也较内地高。而要申请上市的公司放弃IPO而改为发债,更是一厢情愿,这不仅意味着过去的付出完全成为沉没成本,还意味着要负担新的成本。

部分公司在劫难逃

相比之下,直接从排队队伍中切去一部分会更直接也更有效。而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中存在的最常见的问题,经过对数千家上市公司的审核,管理层早已驾轻就熟,了然于胸。以前未对其“动真格”,是因为时机未到,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是这个市场的核心载体,它作为轴心联结了IPO过程中所有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主体,是其它各主体的利益能否实现的前提,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篇10

虽然利率市场化后金融市场的发展仍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的干预,但是,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指出,我国将坚持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金融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金融运行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政府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因此,一定数量的商业银行并购、重组案例必然会发生,这类现象将导致市场上商业银行的数量大幅减少,单个银行的市场占比扩大,行业集中度提高。经历一段时间的行业洗牌后,市场中充分竞争的氛围被打破,行业垄断势力增强,且最终会形成寡头垄断竞争格局。垄断竞争现象的产生,使得市场中资金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商业银行的资金充裕,议价能力增强,具备提升贷款利率的能力。同时,低水平的净息差带来的利息收入已经不能满足寡头商业银行的利益诉求,高额的寡占利润会驱动垄断势力逐渐的适当降低存款利率,减少资金成本,提高贷款利率,扩大资金收益,进而带动整体市场的净息差不断上升,最终达到资金供需双方均能承受的临界值。

二、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利率市场化后由于商业银行为了争夺利益而产生的激烈竞争虽然在一段时间内降低了净息差水平。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持续竞争,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迫于经营成本的上升,逐渐被并购、重组,进而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提高,剩余的商业银行垄断势力增强,行业议价能力提升,为了获得高额垄断利润,扩大净息差水平的诉求不断膨胀,最终导致净息差回升到资金供求双方能承受的均衡水平。因此,伴随利率市场化的持续推进,净息差会呈现出正U型的发展趋势,且大致能反应行业的竞争水平。对于商业银行中的基层银行而言,更多的是被动执行上级行政策和管理方式,灵活性与机动性相对不足。但是,利率市场化后基层商业银行仍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经营策略方面,做出适当调整,以适应新的市场形势。

1.加强负债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依据自身实际能力和区域现实情况,建立合理的负债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机制和方式,加大日均及其他贡献值考核;实施主动的负债管理和成本控制策略,优化业务结构,发展资本节约型业务,实行弹性成本控制,加强负债定价管理,构建运营成本和净息差水平之间的量化关系;主动调整负债规模和结构,控制经营成本,确保负债运营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注重市场划分,提高贷款规模区域范围内,基层商业银行应发挥比较优势,注重大中型客户的同时,适当向小微企业客户倾斜,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比重,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数量;抓住县域和农村金融发展的机遇,以基层经济和小微企业为抓手,加速贷款投放,促进县域和农村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寻找市场盲点,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贷款规模。

篇11

以“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和网上申报为契机,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完善了“中心”领导带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违规处罚规定及窗口考核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服务大厅的督导检查,并严肃处理了违规违纪行为3起。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高效率服务,避免审批的随意性,对网上行政审批的申请人、承办人、受理与否、审批意见和服务态度等进行督促、监察,规范其服务行为,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提高服务效率

半年来,“中心”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扎实的工作努力推进“中心”规范、高效运转,强化服务群众观念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牢记“服务群众”是“中心”立身之本,在工作中践行“高效、优质、廉洁、便民”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就是招商,效率就是效益”的工作理念,使群众和投资者真切的感受到了便民服务的高效。“服务”这两个字贯穿于中心各项工作的始终。

我们通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中心开展爱岗敬业、比服务、比效率活动,要求大家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自己的真心,使办事人员来这里舒心,报项目放心,有问题宽心,以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

工商局窗口和企业“零距离对接”,对我县重点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并将年检审核由五个工作日缩短到一个工作日,截止目前共核准通过436户,年检203户。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

“中心”作为政府的一个服务平台,是联系基层、服务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虽然岗位平凡,但责任意义重大。我们通过每周的工作例会,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觉悟,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立足本职,默默奉献”的重要意义,切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自觉的行动为社会服好务。

司法局窗口通过发放《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让群众更加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了解平安建设工作,对我县的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我们将心比心,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把企业的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企业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尺度,把服务企业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职责,努力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多个企业对我们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国土局、建设局窗口在为陶瓷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为企业服务,为企业的建设赢得了宝贵时间,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环保局窗口在为__县华韵木业有限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法定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为尽最大努力减少企业损失,加班加点,在2日内为企业办结了审批手续。

截止到目前,“中心”共收到锦旗9面、表扬信20余封。

四、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在工作中,围绕“工作领先、服务率先、形象优先”的要求,争创一流服务队伍、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以贴心温暖的服务态度,井然有序的办事流程,体现了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服务,展示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热情,形成了一支人心齐、作风正、干劲足、效率高的良好团队。并通过开展“双优双评”、“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推选出求真务实的先进典型,通过榜样的例子激励人,先进的事迹鼓舞人,大家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 1—5月份共评出“红旗窗口”15个次、“优质服务标兵”25人次、“党员先锋岗”15个次。

五、严格规范审批程序,落实“三项制度”

“中心”目前进驻窗口28个,涉及行 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43项,各项工作头绪繁多,在工作中,我们要求大家克服困难出对策,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尽好责,力求做到我们的最高水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即时办理制。对法定程序简便的一般性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现场办结;二是承诺办理制。对需经审核无法立等可取的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并承诺在规定的许可时限内办结;三是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所需全部申报材料,不出现遗漏,避免企业来回奔波。

截止5月30日,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7795件,办结27795件,接待企业和群众各种咨询1486人次,无一例投诉案件。

六、加强中心组织建设,创建五好支部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骨干带头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以 “抓好中心党建,服务__经济”为中心,全面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年青干部,通过创建“五好”党支部,推动中心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干部职工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七、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按照全市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更高的目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做到“五个强化”、创“五型机关”。强化机关学习,创学习型机关;强化勤政教育,创服务型机关;强化廉政教育,创清廉型机关;强化作风建设,创务实型机关,强化科学管理,创高效型机关。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明显提高。

总结上半年的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清楚的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窗口单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窗口工作不能给予高度重视。二是“两集中”、“两到位”还待加强,各部门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还没有完全集中到中心办理;三是窗口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还需加强。

____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努力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第一,对在行政服务中心已设立窗口,许可事项相对集中的部门,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要求各窗口单位进一步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到位,对窗口人员授权到位。

第二,对在中心已设立窗口,窗口需与部门衔接的,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联系实际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将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职能调整、集中,实现“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进入窗口。环节上进驻到位,业务力量上派驻到位,审批权限上授予到位,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的能力。

(二)抓好“两项清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

着力做好清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联合县监察局、编办、法制办等部门对各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依法进行清理,减少审批事项。督促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把本部门、单位应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以及保留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程序、收费标准等向全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