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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意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1 16:32:41

计生工作意见

计生工作意见例1

一、计生信息员配备原则

1、便于开展工作;2、便于掌握和提供计划生育各方面信息;3、覆盖范围、服务人口适中,原则上以自然村为单位,每200人左右配备1人;4、工资报酬与工作量、信息提供挂钩。

二、计生信息员的条件

热爱计划生育工作,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基本掌握计划生育的业务常识,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生意识、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年龄适中的育龄妇女,原则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生信息员配备要严格把关,注重质量,确保在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计生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1、按时参加每月一次村级计划生育信息例会;

2、协助村包片干部、村计生专干做好群众的计划生育经常性宣传、服务及宣传品发放工作;

3、协助镇村开展孕环检、生殖健康检查和产后、术后随访服务;

4、协助村包片干部做好政策内孕情跟踪随访和服务工作;

5、协助村包片干部教育已婚育龄妇女及时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6、收集提供育龄妇女恋情、婚姻、妇检、孕情、生育、节育、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奖励扶助等计划生育方面的信息,反馈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7、协助包片干部做好期内对象户应知、应会工作。

四、计生信息员的选配办法和时间要求。

由村包组干部提供人选,镇行政分工、计生分工和村两委共同研究,片长把关,确定人选,并于6月20号之前上报。

五、计生信息员的报酬和管理。

计生信息员的报酬实行务工补贴和信息上报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务工补贴每月30元,每提供一例新婚奖50元,每提供一例政策内外怀孕和出生错漏报奖100元,其信息必须是村级计生台帐和报告单没有及时上报的以前信息,向镇计生信息通道直接提供须经计生办专人调查核实确认。

村级计生信息员由村两委负责管理,根据其工作实效兑现报酬,务工补助由镇财政承担,信息上报奖励由村级承担。

六、其它方面

计生工作意见例2

一、考核指标

(一)村、社区考核指标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户籍人口99.5%,非户籍人口93%,实行“一票否决制”考评。

2.生育监测到位率:98%。

3.年内长效措施累积率:80%(其中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列入单项竞赛)。

4.年内各种对象随访服务率:95%。其中:①一年以上及年内新落实措施对象B超、RTI随访服务率;②0~3岁科学育儿覆盖率;③节育措施到期更换率、终止率;④人口计生知识普及率(市计生委中介电话访谈)。

5.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95%,全面落实“九免一奖双险”政策。

6.避孕药具使用有效率:98%;药具发放率、随访率、人、机、批号一致率:100%。

7.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二级干预筛查率、孕前危险因素测评自查率均达:95%。

8.人口信息正确率:99%;依法落实基本手术免费、奖励、办证等人、机、报告单信息一致率:100%。

9.全面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实施“八有”“八要”达标工程(具体要求见参考资料)。

10.无越级,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企事业单位考核指标

1.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按时参加镇政府组织的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专题研讨及培训;认真协助配合人口与计生部门的有关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及奖励等各项活动经费。

3.确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组织,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建好企业计生协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督促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因节育措施失败而造成意外妊娠者,不得随意除名,主动做好思想工作,落实补救措施。

5、负责本单位完成下列指标:

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100%(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

⑵期内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其中当年长效措施落实率达80%以上;

⑶随访服务率达100%,组织已婚育龄妇女B超和生殖道感染普查活动;

⑷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包括育龄群众政策知晓率、培训参训率、计生宣传品征订发放率等);

⑸兑现计生四项手术费用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达100%;

⑹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采集率、发卡率、B超查验率均达95%以上,同时做好《婚育证明》的查验,落实“九免一奖双险”政策。

二、奖惩办法

计生工作意见例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育关怀为平台,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为目的,拓展计生惠民空间,全面推进和谐计生,使人口计生工作融入新农村和“幸福家园”建设之中。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宣传倡导和政府关爱,我镇今年生育人员和计生干部先行参与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鼓励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和流动人口参加计生系列保险,圆满完成县下达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任务。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宣传倡导

利用广播、有线电视、会议、计生干部上门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好处和各险种理赔标准等,切实增强广大干群对参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

2、筛选优化险种

结合我镇实际,选取以下险种:当年符合政策生育人员选取母婴安康保险,镇村计生干部选取意外伤害保险,部分流动人口选取意外伤害保险,部分计生家庭独生子女选取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

3、实行政府贴补

母婴安康保险:系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由政府贴补每份10元。

村级计生专、妇联主任干意外伤害保险:每份由政府贴补100元。镇分管负责人,计生站工作人员保费由政府承担。

部分流动人口意外伤害保险:每份由政府贴补30元。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每份由政府贴补10元。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一律纳入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

以上贴补均从社会抚养费返还经费中列支。

四、工作步骤

1、母婴安康保险:分别在发放《一孩生育服务卡》和《二孩生育证》时组织实施。

2、计生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在5月底前一次性实施。

3、部分流动人口意外伤害保险: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组织实施的同时,村级计生专干、妇联主任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4、计生家庭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各村(居)专干、妇联主任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群众自愿投保。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赠保单,由各村(居)上报登记表,经审核后予以办理。

五、实施原则

1、坚持宣传倡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

计生工作意见例4

坚持稳粮增收,控制人口,把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结合起来,帮扶计划生育贫困户早日致富。各村、各部门的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方针,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的措施,突出帮扶效果,促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一体化,推动我镇计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1、年我镇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各村、单位、部门要继续到农村帮扶一定数量的计生贫困户。今年市计划生育“三结合”科给我镇分配的帮扶任务数量78户,其中新增户14户,联系户24户,帮带户40户,各村、部门任务数量分解附表。

2、强化实施成片帮扶。根据市计划生育“三结合”科工作要求,把成片帮扶工作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相结合,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相结合,要统一基地、统一规划,对基地内的项目,规模要加强指导,明确提供实施要求,各帮扶部门要根据自身帮扶项目,制定实施保障措施以及基地内计划生育户的优惠政策,将计生“三结合”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计生工作意见例5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以巩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以下简称“国优”)创建成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题,按照强基提质、创新提速的工作思路,在抓重点、突难点、创亮点、显成效上下功夫,认真实施好“一二三四五”工程,努力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全年出生人口控制在4600人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财政投入达市下指标要求;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力求突显“五大成效”: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计生惠民政策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巩固“国优”创建成果,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新水平

要以建成“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新起点,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要针对省督导评估组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再找差距,再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迎“国优回头看”工作。要大胆探索计卫合作模式,整合计生、卫生资源,将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内容融入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利用卫生人才、技术优势,避免医疗风险,极力减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切实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要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启用优质服务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启动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推行移动终端采集试点工作。要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深入乡村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需要。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新台阶

1.狠抓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开展“省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依法自治、民主管理、维权自律”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齐抓共管。坚持和完善“两包一挂”制度,不断完善“村(居)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运行模式。坚持“依法自治、民主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计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服务承诺协议,建立健全基层人口计生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诚信计生活动,搞好人口计生村(居)务公开,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规范化。明确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着力点。把利益导向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和落实促进群众自觉履约的激励措施,在村(居)集体资源分配上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把计生协会作为重要力量,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带头作用。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大力推广永嘉乡何家冲村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经验,力争到年底全区示范面达到60%,为“省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验收做好基础工作。

2.狠抓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机制,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念,从以人为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保障。进一步落实各级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把民生工程做好做实。要强化宣传发动,最大限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增强群众主动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清理、收集信息,及时掌握动态,按时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培训,组织符合条件对象参加健康检查。计生、卫生联手,进一步强化技术服务,完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提高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的准确性。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评估,定期开展室间质量评价。花大力气做好孕期全程跟踪随访。科学整理数据信息,定性定量分析,探寻科学规律,为完善人口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顺利推进。将此项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街)的民生工程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党政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全区的共同努力,使符合条件对象优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目标人群参检覆盖率达80%,最大限度降低出生缺陷风险,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突破难点,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新发展

1.力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上有新突破。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传、重点帮教等形式,让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得擅自降低和减免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未按照规定要求征收的,与工作经费的划拨和人口计生目标考核挂钩;对于一次清确有困难的,必须签订分期缴款协议。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管理的意见》(公发〔〕58号)规定,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必须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核实后,凭计生办出具的《违法生育入户建议函》方准许办理入户手续,并当月通报情况。严禁不查验《违法生育入户建议函》就办理入户手续。将入户查验计划生育证明的情况纳入区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当事人按《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法院要切实承担起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取证和强制执行工作。四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实行社会抚养费由当事人到指定金融机构缴纳制度,力争6月底前全面实行。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经费及时划拨落实;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票据的规范管理;财政、审计、监察、计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和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质量全面提升。

2.力求在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上有新突破。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重要意义、目的。深入育龄群众之中,开展面对面咨询服务,使广大已婚育龄妇女充分认识和了解各种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各种适应症及禁忌症、意外妊娠对自身身体的危害,消除思想误解和顾虑;让育龄妇女认识到,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仅是为了响应避孕节育号召,更主要的是保护自身身心健康,促进家庭和谐。加强随访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好随访服务,坚持“三必访”,即新婚夫妇必访、产后妇女必访、节育术后必访。特别是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人员定期随访。做好记录,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情况、及时解决困难。提高奖励幅度,调动群众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政策,将奖励标准提高到400元,将异地落实长效措施人员纳入奖励范围,调动育龄妇女自觉落实长效措施的积极性。强化责任考核,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各乡镇街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效应,强化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将其纳入逐村(居)、逐组、逐户、逐人清查对象,确保落实率达40%以上。

3.力求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推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组织对全区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登记建档录入PIP系统。强化部门联动,各区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职责,形成全区齐抓共管局面。强化区域协作,主动加强同周边区县及流出人口密集的地区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促进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的形成,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四)着力打造亮点,突显人口计生工作新特色

一是开展计生温馨活动,打造关爱母婴行动。与“孕优”随访工作相结合,区、乡、村计生服务人员要加强对产后妇女的随访和关怀,全区将精心制作4000份“母婴大礼包”,把避孕节育、产后保健、母婴护理、育儿知识等科学知识和计生人文关怀送到群众家里,切实体现温馨计生。

二是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打造“青春健康校园行”行动。积极与区教育局联合,力争在部分中学试点开展“青春健康校园行”活动,建立青春健康俱乐部,到学校进行巡回宣传教育,将青春期保健、艾滋病与性病防治、性教育等知识送到青少年身边,让全区更多青少年在关爱中健康成长。

三是开展计生宣传活动,打造新型农村人口文化阵地。拓展人口文化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人口文化文艺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形式活动,广泛宣传基本国情、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等,传播人口计生知识。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人口文化。新增建设人口文化中心1个,人口文化站1个,人口文化村5个,人口文化农家乐4个。力求干部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是开展计生惠民活动,打造“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兑现现有的计生各项惠民政策,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关怀和帮扶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家庭发展政策。进一步推进“幸福”建设,开展幸福家庭创建系列活动。积极倡导婚姻自由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社会性别平等的观念,引导群众养成积极健康、和谐幸福的婚育观念和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与习惯。重点打造“幸福独生子女家庭”、“和谐计生之家”、“三结合帮扶致富户”等系列评选活动。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区委、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任务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加大计生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投入增长幅度。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提供坚实的人财物保障

计生工作意见例6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村转化工作关系到能否提升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关系到我镇总体工作是否被一票否决的关键工作之一。因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人,把村转化

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二、加强调研,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订目标

镇村党政主要领导做到相互通报情况,共同分析落后原因,一起研究转化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计生专干、驻村干部要做到经常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掌握村两委的工作开展情况及育龄妇女的计生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重点解决村级计生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计生知识普及率低、外出人口管理难、随访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争取通过努力实现“一年抓转化、二年争先进、三年创示范”的目标。

三、落实措施、保证转化

在村的转化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村而异,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存在问题,制订出转化方案和实施计划,做到一村一策,针对重点问题,落实关键措施,确保转化目标的实现。

①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建立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外出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及协会组织等相关的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村组,充分

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②完善县管干部联系重点村、村制度。各转化村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将全员全程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重点对象访视制度,加强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计生动态,结合存在问题开展工作。

③加强计生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培训。各村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这一阵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通过对“一法三规一条例”和中共中央《决定》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营造依法生育的舆论环境和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抓好孕前服务,开展避孕措施知情选择,最大限度减少非意愿妊娠,争取工作主动权。

④狠抓违法生育的处理。对往年违法生育对象按照标准征足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⑤加强外出人口管理。建立外出人口联系担保制度,落实分组包干责任人职责,健全信息网络,定期汇报,重点随访,落实孕环情检查服务和协议自我管理的服务工作。

⑥组织开展活动,协调各机构发挥作用。要经常召开相关的

计生工作意见例7

2、期内综合避孕率98%

3、知识知晓率及知情选择率均达95%以上

4、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0%以上

5、出生缺陷综合干预率90%以上,检测率达80%以上

6、信息统计上报准确率100%

7、规范随访服务率98%以上

8、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以村、居委会为重点,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文明村”、“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示范村活动,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群众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模式,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体系。加强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各类所有制形式(集体、私营、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以及股份制等)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特别是企业协会组织和村级会员小组建设,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开展“零距离”服务活动。

2、创新宣传思路,建立新型的生育文化。继续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活动为载体,以新的婚育观念、计划生育法制观念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为重点,充分发挥镇、村人口学校及家长学校的阵地作用,努力推进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利用“5.29”、“9.25”等纪念日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重视环境氛围的宣传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系统框架。

3、探索优质服务新模式,提高体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中心服务站的建设,增强村级服务室服务功能,以深入开展“四优一满意”系列活动为载体,全力打造融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为一体的社会“世代服务”品牌。引进新的服务理念,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素质,适应人口计生规范化、人性化、标准化的优质服务新模式要求。围绕六大工程对育龄群众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知情选择、咨询指导、随访服务,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技术服务工作,村级计生服务室能为群众提供避孕用品、开展咨询服务,并建立开展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的场所。

4、深化计划生育统计改革,加快住处化建设进程。规范信息采集和处理方法,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构建好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探索计划生育统计新方法,提高信息统计的及时率,进一步加大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效维护和完善计生网站,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格局,充实内容,增强功能,及时掌握实情,充分发挥辅助决策和信息引导的作用。探索基层信息管理平台的构建工作,建立村级人口计生信息化管理的试点。

5、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系统执法责任制,坚决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大治理违法生育行为的力度,协调和发挥好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

计生工作意见例8

1、实行“一把手”问责制,与村(居)责任人、镇计生综治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优质服务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2、加强计生工作队伍建设,增强计生工作者事业心和责任感,提升工作能力。加大计生工作力量,实行机关干部、计生办干部联村包保责任制,与村(居)捆绑考核。

3、抓好协调,实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镇相关综治单位要大力支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计生部门与财政、公安、劳动、卫生、学校、民政、国土、移民、宣传等部门配合抓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打击“两非”,控制性别比失调,开展生殖健康系列服务。

二、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平衡发展,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

2、强化计生法制宣传,坚持村(居)民自治,加大计生执法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效果。

3、控制违法生育,提高避孕及时率,增强生育自控力。

三、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1、规范程序。村(居)经办的计划生育证明,如出现失实情况,扣经办人工资500元,并予以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综治部门未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而导致不良后果的,给予经办人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部门处理。

2、严格责任。①省、市、县检查出现原则性问题的扣10000元,并对村支部书记、专干予以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扣工资1000元,取消支部书记、专干评先评优资格。②结扎任务各村(居)完成一例的奖励2000元,每例未完成的扣5000元。③乡镇排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例错、漏报扣村(居)2000元,并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④按要求完成基础性工作,流动人口、节育措施信息漏管或者不准确一人次扣村专干工资10元。⑥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按照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计生专干具体负责,包村干部、其它村干部负连带责任落实奖惩措施,年终被“一票否决”单位的村支部书记、专干各扣工资1000元,其他村干部扣工资500元,包村干部扣工资300元。⑦村专干在打卡工资中拿2000元进行业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计生办制定。

计生工作意见例9

“三级联创”活动是统领计生协会工作的主线,也是贯穿落实计生协会工作的有效载体,必须在“联”字上做文章,在“创”字上下功夫,完善协会各种制度,规范管理,发挥作用。今年“三级联创”活动总的要求是:巩固提高现有一流村,保持稳定现有合格村,着力抓好计生协会“五好”协会小组创建活动,力求在原有基础上工作有新的突破。通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努力形成乡镇计生协会、村计生协会和协会小组互为条件、互相推动的整体推进的新格局,逐步建立“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基层计生工作的良性工作机制。

努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要按照省《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广泛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发挥各自特色,有重点地开展紧急救助、经济帮扶、亲情牵手、志愿服务。一是要做好救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家庭;二是要做好资助品学兼优贫困女生上大学;三是要做好资助计生困难家庭妇女治疗生殖健康疾病;四是要做好救助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困难家庭;五是要做好关心慰问村、组计生工作者的家庭。村计生协会要当好关怀行动的主角,密切配合,加强上下联系,针对“五关怀”对象,积极争取抓好落实,使更多的“五关怀”对象得到及时关怀救助扶持。

努力做好幸福工程

幸福工程是一项以救助贫困母亲为使命的社会公益活动。今年全镇根据调查摸底计划落实安排救助贫困母亲8户,惠及人口29人,其中安排龙村村3户、下岚村4户、下井村1户,对有落实安排贫困母亲的村,村协会要紧密配合、深入到户、为帮扶受救助实施幸福工程项目的计生贫困母亲在选项目、选技术、送信息、促经营、求效益上提供更好更多的服务。

积极推进计生村民自治

一要主动参与,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宣传人口计生法规,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众多、植根群众的优势,组织会员主动参与《计生村规民约》的制定;二要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发动理事、小组长、会员在执行《计生村规民约》中当表率,在发展经济中当骨干,在树立文明新风中当模范;三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生育,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努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计生工作意见例10

二、目标任务

今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任务是:做大做强“生育关怀”公益品牌,拓展企业冠名基金和少生快富项目,全区新增企业冠名基金4个以上,新增少生快富项目2个以上;推进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全区各学校规范化地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全区新建企业计生协会20个以上,流动人口计生协会3个以上;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创建活动,全区新增符合“双示范”创建标准的村(居)、企计生协会达到5%以上,累计完成10%创建任务,确保基层计生协组织做到“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

(一)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创新协会工作新机制。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体现群团组织特色、按照协会章程办事的工作新机制,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网络健全、人才济济、联结群众、了解实情、宣传带动等方面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有较大的作为。二是加强协会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协会活动机制,注重吸收有知识、有文化、有技术的能人加入协会组织,组建协会志愿者队伍,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建立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及会员大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评比表彰制度、协会档案管理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推动计生协会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三是抓好基层协会网络建设。利用镇(开发区)、村班子组织换届契机,健全协会组织网络,保证各级协会组织的连续性、工作衔接性和连贯性。在会员“五老”的基础上,把农村计划生育模范户、少生快富带头人吸纳到协会队伍中来,扩大会员规模,增强协会队伍的凝聚力。抓好典型示范,各级计生协要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服务优质、工作全面的要求,积极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完善计生利导机制。一是壮大企业生育关怀基金规模。继续拓展企业冠名基金,发挥企业冠名基金作用,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名流和成功人士参加救助活动,开展“一对一”结对救助活动,让更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得到帮扶和救助。推广经验、突出亮点,进一步探索生育关怀的新方法、新途径,使生育关怀的新理念广泛传播并且不断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做好奖励扶助工作。要继续完善我区已开展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慰问等工作,组织会员对奖扶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民主评议,确保奖扶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同时,做好改善民生的普惠政策与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衔接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条件。三是进一步做好“生育五关怀行动”。通过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等活动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继续实施特殊人群的帮扶救助、退休村计生服务员养老补助、四项手术后遗症、并发症对象的生活救助等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政策推动、全民参与”的原则,争取全社会关怀计生家庭的生产、生活,帮扶计生困难家庭,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四是进一步拓展少生快富项目。积极拓展项目建设,为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提高生活质量服务。通过实施项目,创新协会开展活动,增强自身活力的新形式和新方法。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协调扶贫部门,扩大计生家庭的救助范围。同时制定切实可行优先优惠政策,增加帮扶户数和帮扶资金,使更多的计生家庭受益。

计生工作意见例11

二、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达87%以上,环孕检率达90%以上,出生人口漏报率控制在5%以内。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95%以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签订率、环孕检检查报告寄回率均达95%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内,完成查处“两非”案件任务,处理到位率100%,与、年相比,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呈明显下降趋势。

4、应投入计划生育经费人均8元以上。

5、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政策生育的党员、干部,坚决杜绝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发生重大行政违法违规案件。

6、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推行的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7、公安、卫生、民政部门切实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在研究制定各项惠民政策和组织实施各项民生工程中,注重妥善统筹解决好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

8、女性专干配备率100%,并落实工作责任和工资报酬。

三、工作措施

(一)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狠抓“二检四术”落实

1、扎实开展环孕检。一是要以环孕检为龙头,全面掌握本乡所有环孕检对象名单。制定环孕检日程安排表,坚持1、5、9月做好农村环孕检工作和1、7月乡直单位的环孕检工作。二要下发环孕检通知单。做到提前告知环孕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对外出对象要加强与其家人联系,督促其在现居住地做环孕检并寄回报告单。三要规范做好环孕检记录。环孕检记录要有医生或技术人员签名,要注明详细地址、姓名、时间、内容等信息,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2、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继续狠抓二女户结扎带动长效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一要采取突击与经常相结合方式开展技术服务,切实提高当年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加强孕情监测,扎实做好入户访视工作,及早发现政策外怀孕对象,千方百计在大月份前落实补救措施。同时,“四术”落实要及时录入微机,进入WIS数据信息库。二要全面清理往年的“四项手术”欠账名单,实行乡领导包片,乡、村干部包人,尽早尽快落实到位。三是实行通报排位制度。乡计育所对每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评重要依据。

(二)加大力度,落实“四大活动”,提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1、大宣传

(1)大力开展人口计生理论的学习和宣传,将人口现状、人口形势、人口计生法律政策纳入各级党政组织的学习内容,年内不少于两次;各村党政一把手深入群众开展调研活动,了解人口计生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各级工作人员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定性和紧迫性。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口学校阵地,重点宣传新修订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人口计生法律政策,提倡婚育新风,宣传生殖健康知识,加强对在全乡人口计生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营造浓厚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

(3)进一步加强户外宣传环境建设。每个行政村所在地要有一个宣传栏和两条以上规范醒目的计划生育固定标语,每个自然村有一条规范的人口计生标语。

(4)进一步注重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的紧密结合。

把人口计生宣传融入“三下乡”活动,在“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18”男性健康日等重大节假纪念日开展多形式集中宣传,举行“9·25”公开信发表30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年内组织一次全乡人口计生知识竞赛。在计划生育“三查一治服务”、随访、办证等工作中进行经常性面对面宣传,切实提高广大育龄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

(5)进一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制定落实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平等参与的社会经济政策。认真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切实推进“三好三无”生育文明乡村和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

2、大服务

(1)开展“三查一治”服务。坚持1、5、9一年三次深入村组环孕检制度,千方百计提高育龄妇女环孕检率环孕检率要达到90%以上,强化药具服务,做好送药具好嗓门,定期随访工作。

(2)落实孕情跟踪服务。坚持乡村计生技术人员每月孕情随访制度,实行严格的乡、村、组干部“一对一”包对象孕情的监管制度。对计划外对象,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严控计划外生育行为发生。

(3)狠抓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在坚持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今年4—6月,9—10月组织两次全乡性集中服务活动。以二女户结扎为突破,全面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一孩妇女上环率,历年欠账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

(4)实施“优生促进工程”。认真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实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出生缺陷干预措施。进一步推行婚检、优生检测等工作,努力降低和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率。

(5)兑现各项人口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制度。4月底前完成调查登记工作,年底前兑现完毕。重点落实好帮扶、特扶、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爱心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补助,阳光助学行动等利导措施。

3、大清理

(1)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清理清查,并作为全年人口计生工作重点。5月底前完成党员干部生育状况档案登记工作,7月底前完成集中清理,9月底全面完成清查处理工作。全面建立党员干部生育状况档案制度,每个党员干部亲笔填写《党员干部职工生育状况登记表》并签名,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乡建档,一份报县人口计生委存档。严格执行《市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凡未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的村,将对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并按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查处典型案件。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严厉打击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一律依法予以党纪、政纪、经济处罚到位,并一律开除公职,起到查处一例,教育一片之效。

(3)加大社会抚养费的清理征缴力度。集中清理去年和历年来计划外生育对象,逐个核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状况,严格按标准核算应缴费用,清算欠缴金额,理清账目,予以公示并组织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对有缴纳能力的对象必须以一次征收到位,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乡、村两级集体研究决定,报县人口计生委审批后,采取分期续征。但首征标准要全乡“一盘棋”,即农民和城镇居民首征不得低于10000元,多孩计划外生育首征不得低于15000元,不得随意降低首征标准,否则在社会抚养费返还中扣除达不到首征标准的不足部分。

(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加强孕情跟踪监管,落实人流引产例查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凡出生人口性别比超标的村,必须在11月底完成一例“两非”案件查处任务。

4、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