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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经济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2 15:09:56

税源经济

税源经济例1

二、扩面拔高,四块并进。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明确了两大工作举措,即扩面和拔高,扩面就是大力发展注册经济,今年新增街道招商企业数量超过200家。拔高就是招引大项目落户文峰,月月有千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实施四块并进,即外出招商、园区建设、社区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的以商招商;招商服务中心要开展企业巡回服务活动,收集招商信息,排找客商线索;组织招商小分队出征;街道经济条线同志组成工作小组,赴税务、工商、行政审批中心等机构开展了专项协调工作。通过街道上下同心协力的开展工作,今年街道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5月份新增税源企业达100家,每个月都有千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

税源经济例2

一、连云港市税源经济的主要特点

一是经济税源总量偏小,发展较快。连云港市2003年以后经济和国税收入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二是第一产业占比较高,工业薄弱。连云港市相对全省而言是个农业大市,工业基础较弱。

三是传统重点税源行业唱主角,结构单一。连云港市国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医药制造、电力、化工和机械制造四个行业。

四是区域税收呈现“金字塔”型,发展不均。连云港市区域税收呈现“金字塔”型,市区税源最大,四县比较弱。

五是整体宏观税负低于全省,苏北居中。

二、目前连云港市税源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源经济下滑明显。

二是部分重点税源行业增长乏力。

三是新增税源明显不力。

四是县区经济差异导致税收增长的不平衡。

三、培育和壮大连云港市税源经济的思考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服务发展是国税部门的第一责任。只有自觉地把国税工作放在科学发展的要求中去思考,放在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才能牢牢掌握税收工作主动权。经济是税收之本,经济规模的扩大是增加税收收入的保证,经济发展了,国民经济整体实力提高了,税收收入增长才能得到保障。因此,培育和壮大税源经济,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条件,也是确保税收收入增长的根本保证。 (二)弱化区域优惠政策,代之以产业税收优惠为主导的政策。科学发展就是要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这是对发展内涵的全新认识。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扩大开放,我国采取了区域发展战略,实行经济特区、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区等多种区域性优惠政策,这种区域发展战略的实行,一方面削弱了税收优惠的产业优惠效应,突出表现是对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全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体现产业发展的区别。另一方面形成了区域内外税负的差异,导致了税收管理的漏洞,特别是诱导了一部分企业不断变更企业经营地点,以获取更大的税收利益

。调研中,作为部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样存在着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的现象,各级地方政府和国税机关都应该从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出发,正确处理产业优惠与区域优惠的相互关系,逐渐弱化区域优惠导向,把主要方向用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突出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反映在方式方法上,就是要重点抓住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重点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让高科技企业享受到最优惠的政策,让一般企业享受到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制的优惠政策,让企业充分意识到科技引领发展的重要性。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措施,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鼓励更多的企业实施科技创新,让更多实施自主创新的企业健康成长,做大做强

(三)积极推进企业重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目前,连云港市重点税源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增长乏力,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立足新起点,形成新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愈来愈成为世界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力量。从连云港市税源经济来看,尚未形成一批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跨国公司和上市公司。因此,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要立足当前,把巩固现有税源的各项措施抓细、抓实,对现有税源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分清哪些是成长中的税源,其潜力有多大,哪些是成熟的税源,其税基如何,哪些是衰落中的税源,其周期还有多长等,有计划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注重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快推进企业重组,鼓励企业不断加强设备更新改造,加大技改投入,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壮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大批有竞争实力的龙头企业,确保现有税源继续保持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奠定牢固的税源基础。作为企业自身,也应该通过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加快产品的科技开发,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加工型企业要摒弃以往粗放式、能耗高的简单加工模式,向产品的深加工增值体系发展。要充分利用外国投资者的资金和国外市场,增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能力,扩大产品的对外出口。大胆引进人才,善于使用人才,打造产品的品牌建设,同时还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把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企业的经营好转。

税源经济例3

2**-20**年,贵港市国税系统分别入库税收31038万元、35976万元、42730万元、47635万元、58173万元、70250万元、7416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7.94%、15.91%、10.8%、11.48%、22.14%、20.76%、5.58%,年均增长率为13.51%,税收呈相对稳定的增势。但就税源发展状况看,不同税种、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之间呈现不同的特点。

(一)从产业分布状况来看,20**—20**年,第一产业没有提供国税收入,第二产业提供国税收入分别为38672万元、56608万元、57828万元,占税收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48%、80.58%、77.97%;第三产业提供国税收入分别为23999万元、22396万元、24**1万元,占税收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52%、19.42%、22.03%。可见,第二产业是提供贵港国税收入的主导产业,所提供的国税收入占税收总额比例稳中有升。

(二)从税种分布状况来看,2**—20**年,增值税入库327646万元,占税收总额的90%,年均增长14.15%;消费税入库4025万元,占税收总额的1%,年均增长0.75%;企业所得税入库11725万元,占税收总额的3%,年均增长45%;外资企业所得税入库769万元,占税收总额的0.2%,年均增长292.**%,增长速度快,但占税收份额很小;个人所得税入库19512万元,占税收总额的5%,年均增长16.31%。可见,增值税始终是贵港国税收入的主体税种,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也很大,其他税种所占份额很小。

(三)从所有制结构来看,2**—20**年,国有企业入库税收84**2万元,占税收总额的23.11%,年均增长3.45%;集体企业入库税收14250万元,占税收总额的3.92%,年均增长-16.12%;股份制企业入库税收126415万元,占税收总额的34.76%,年均增长28.20%;私营企业入库税收44012万元,占税收总额的12.10%,年均增长74.09%;港澳台投资企业入库税收11388万元,占税收总额的3.13%,年均增长58.37%;外商投资企业入库税收14872万元,占税收总额的4.09%,年均增长136.94%;个体业户入库税收税收79196万元,占税收总额的21.78%,年均增长7.**%。由上可见,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业户的税收是贵港国税收入大头,其中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发展速度较快,所占份额越来越大。

(四)从行业分布来看,2**—20**年,机糖、造纸、电力、钢铁、水泥和商业六大传统支柱行业入库税收总额分别为40255万元、19419万元、51703万元、11396万元、34257万元、82029万元,占税收总量比例分别为11.07%、5.34%、14.22%、3.13%、9.42%、22.56%,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6.92%、9.48%、12.75%、52.19%、33.02%、7.99%。可以看出,机糖、造纸、电力、水泥、钢铁和商业的行业优势地位不断得到增强,尤其是水泥行业上升势头迅猛。

(五)从不同规模企业来看,贵糖股份、甘化股份、西江枢纽、郁江钢铁厂、供电局等是贵港重点税源企业,这些企业税收入库额占全市国税收入总额的42%以上,且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态势。2005年,我市年缴国税1**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10家,入库国税收入28870万元,占税收总量的41.10%;20**年为11家,入库税收22020万元,占税收总量的29.69%。

二、我市经济税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税源发展后劲不足。一是招商引资“含税量”不高。“十五”时期,全市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来投资项目874个,合同投资额352.31亿元,但资金实际落实到位并产生效益的只有87.89亿元。新投产项目中,有相当部分是减免退税项目(如饲料、化肥、中纤板等行业均为免税或退税项目),真正产生税收的项目不多,特别是可以创造大宗税源的工业项目少,招商引资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不高。二是招商引资项目中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较多,缺乏具备较高科技含量的高新技术产业,对贵港长远发展不利。三是纳税户数增长不大。就国税部门来说,2**—20**年7年间,全市纳税户数分别为20533户、22541户、22983户、24923户、16585户、13548户和17091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为507户、5**户、684户、717户、812户、790户和761户,个体工商户分别为17625户、19895户、20933户、22966户、14261户、11465户和15170户。市场主体发育不够是贵港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四是大型企业规模不大。以20**年为例,缴纳国税1**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1户,纳税最多的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也不到一亿元。五是中等规模企业太少。20**年,贵港年缴国税1**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只有20户,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为48户。

(二)税源结构比较单一。从分析贵港税源结构状况看,不同产业、不同税种、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之间的税源呈现相对集中、单一的特点。在这种单一的税源结构下,传统产业、行业受地区间产业转移、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经济税源的多元化增势空间受限,税收对传统优势产业、行业和企业的依赖性大,容易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象。

(三)税收指令性计划对税源建设负面影响大。近年来,由于受当前干部政绩考核指标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各级政府对税务部门实行组织收入“一票否决制”,以税收收入指令性计划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于是,个别地方政府便无视经济发展和实有税源的状况,为完成指令性的财政收入指标而搞税收“虚收”。就国税部门来说,2003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吃“过头粮”留下的包袱十分沉重。这不仅违反了税收征管法规定,与依法治税的目标背道而驰,而且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长此以往,必引起恶性循环,既不利于企业加快发展,也不利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经济的发展。

三、加快我市经济税源建设的对策

在当前全市经济税源存量有限,增量不足的情势下,要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六靠”工作思路,进一步做强做大经济“蛋糕”,促进经济税源健康快速增长。

(一)坚持税收经济观,制定科学的经济发展思路

经济决定税收,要增加税收必须发展经济,而要发展经济必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因此,政府必须牢固树立和坚持税收经济观,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经济的切入点,把增加财税收入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导向,把发展工业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

1、坚持一个观念,即税收经济观。拉动税收增长的三驾“马车”是经济、政策和征管。三者中,经济对税收增长起着决定作用,征管对税收增长有30%的拉动作用,而政策制定权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不能通过设立、调整或废除政策来增加税收。可见,经济决定税收,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带来税收的增长,经济发展了,效益提高了,税收自然会随之增长;反之,税收就会下降。因此,政府必须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大力发展经济,增加税收收入。

2、把握一个切入点,即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切入点。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是消费、投资和出口。就贵港来说,群众收入不高,消费能力不强,而且出口产品品种不多,出口额不大,因而消费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明显,只有投资才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因此,贵港要抓住东部产业转移、泛珠三角经济圈和北部湾经济合作区辐射的大好机遇,实施开放带动和项目带动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推动项目建设。

3、明确一个导向,即把增加财税收入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导向。政府招商引资的主要目的无非是做大做强GDP、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就业岗位。而增加财政收入对我们贵港市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后发展地区来说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因此,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必须树立“创税”观念,以增加财税收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导向,多引进可以带来税收效益特别是可以创造大宗税源的大项目。

4、抓住一个中心,即把发展工业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增值税一直是贵港国税收入的主体税种,占税收总额的90%以上。增值税主要来源于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工业提供的增值税占70%以上。因此,贵港必须把发展工业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借此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努力把贵港建设成为桂东南区域性工业中心。

(二)发挥优势,把握机遇,做大经济“蛋糕”

贵港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交通优势,借助西部大开发、东部产业转移、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启动、构建泛珠三角经济圈、中国-东盟博览会落户南宁等难得机遇,大力发展经济,做大经济“蛋糕”,推动税源增长。

1、盘活经济存量,扩张经济增量。要在盘活现有经济存量的同时,狠抓增量的扩张,带动经济税源增长。首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多种强有力的激励措施,走出去,请进来,千方百计引进投资项目,多引进创税的大型工业项目,少引进或不引进无税的、高能耗或高污染的项目。其次,对在建项目,政府部门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使项目早日竣工投产,早日见效;对已签约项目,要加强与投资方的联系沟通,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含金量”,使项目及早上马,资金足额到位,做到引进一个,上马一个,见效一个。再次,要立足现有重点企业,加大政策、信息指导和服务力度,促使企业发展壮大,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对传统老弱企业,通过股份合作、股权转让、企业兼并、产权卖断等形式加速企业改制,进行机制转换、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盘活有限的经济存量,拓展形成增量,提高资产质量,从而提高传统产业的税收贡献率。

2、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无农不稳,无工不强,无商不富”。贵港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港口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做强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一是调整农业结构,培养后续税源。贵港地处广西最大平原——浔郁平原,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素有“广西粮仓”、“鱼米之乡”美誉,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谷、蔗糖、水果、毛尖茶、中草药和三黄鸡、肉鸽、瘦肉型猪养殖等优势农业生产基地。因此,贵港要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走特色农业发展道路。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稳定和扩大甘蔗、龙眼、荔枝、茶叶、中草药、速生丰产林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种植面积,依靠贵糖、甘化、扬翔饲料、源安堂等一批全国、全区知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其产品优质率、加工转化率和商品率,创造更多税源。

二是做强第二产业,壮大主体税源。长期以来,工业腿短,企业竞争力差,效益不理想,一直成为制约贵港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贵港必须重点发展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要利用本地资源优势,重点建设糖纸工业群、建材工业群、电力工业群等工业产业群,把支柱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做优,培育一批大型和特大型强势企业,使之成为推动经济税源发展的主导力量。具体来说,第一,要做强做大糖纸业。利用贵港甘蔗种植业发达的优势,依托贵糖集团、甘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现有大型企业,做强做大制糖业和造纸业,把贵港的糖纸业引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建成全国重要的、可持续发展的糖纸生产基地。第二,要做强做大水泥业。发挥本地石灰石资源优势和西江黄金水道的优势,全力抓好以华润集团、台泥集团为主的水泥产业,把贵港建设成为广西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第三,要做强做大电力工业。加快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准备工作,加快华电火力电厂二期工程建设,使贵港成为“西电东输”的重要基地,成为地方财税增收的一个亮点。第四,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根据贵港的实际,紧紧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机遇,运用税收政策对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等产业优惠的有利时机,适时发展科技含量高的环保产业和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产业。加快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并应用于农业育种、水果加工和保鲜等方面。通过发展高新科技型企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创造效益税源。第三产业具有投资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的特点,以20**年为例,贵港市通过招商引资成立了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爱凯尔(贵港)中转港有限公司、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大西南第一大内河港口建设,使港口货物吞吐量达2276万吨,增长13.7%,实现国税收入16732万元,占国税收入总量的22.56%,同比增长7.99%。因此,要紧紧依托港口经济带动,依靠泛珠三角经济区和泛北部湾经济区强烈辐射的区位优势,围绕贵港物流中心、商贸中心、信息中心和“桂东历史文化宗教名胜之旅”建设,积极发展个体经济,加快发展运输、仓储、物流、旅游、商贸、餐饮、旅店、中介、信息咨询以及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建设效益型税源,同时,也为发展第一产业,做强第二产业提供支撑。首先,要大力发展商业,要着重建设好煤炭、建材、工业品批发、农产品交易等专业市场,同时建设大型商业购物网点,为商品交易提供场所,把贵港建设成具有沿江临港特色的购物天堂。其次,要建设沿江物流园区。要把物流园区建设成具有装卸、储存、中转、配送、流通加工、信息处理、内陆口岸、集装箱中转等基本功能,并具有加工贸易、进出口贸易报关、商检等商流功能,建成公路、铁路、水路三位一体的立体枢纽,活跃贵港的经济。

3、加大民营经济发展力度,培植税源“生力军”。从2**年到20**年,全市民营企业上交国税由880万元增加到17020万元,年均增长率在70%以上,对全市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大。“**”期间,中央强调继续鼓励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必将迅速发展,成为经济税源的生力军。因此,应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在产业政策、投资方向、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指导和协调。按照“企业规模调大、产业结构调优、技术装备调新、竞争力调强、市场调外、增量调高、特色调专”的发展思路,积极培植优势、特色民营企业。比如,全国第二大羽绒城—港南区桥圩镇的羽绒加工业和塑编业、平南县平山镇和桂平市江口镇的竹芒编业、桂平社坡镇的铸造业和腐竹加工业等,要通过强有力的发展措施扩大其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

(三)优化软硬环境,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条件

1、充分发挥“黄金水道”作用,加快港口建设。贵港之“贵”在于港,内河航运优势在全区位居榜首,在全国也居13强之列。充分利用港口优势发展经济,是贵港加快经济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因此,要进一步加快实施“港口强市”战略,大力加强港口建设,提高贵港港吞吐能力,使贵港港向布局合理、门类齐全、设施配套、现代化程度高、安全便捷的方向发展,提高综合竟争能力,争取发展成为内河港口十强和西南地区物流集散枢纽,为建设贵港市桂东南区域性经济中心提供坚强的水路交通保障,使贵港这个古郡新城焕发勃勃生机和活力。

税源经济例4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物资资源的消耗,缺乏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这种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中国的经济增长面临资源短缺和环境承载力的制约。1984年,为了调节矿产资源开采条件的差异而带来的极差收入开始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征收资源税,随后在1994年扩大了资源税征收范围,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它非金属矿原矿、盐七类。但现行的资源税税制还停留在调节资源开采企业的级差收入,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上,没有起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作用。现行的资源税税制存在一些弊端,没有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严重制约着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有许多学者对资源税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过深入研究。国外学者中对资源税研究比较早的Hotelling(1931)认为,在资源总量一定时,税收政策可以调节资源在不同时间段上的开采量,即改变企业对资源的开采速度。根据这一发现,国家可以根据资源的使用情况和经济的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来促进企业对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Long和Hans W.Sinn(1985)以石油为例,在研究石油价格对企业开采和利用石油资源的影响时认为,资源税并不是影响企业对资源开采和利用的唯一重要因素,企业对资源开采量不仅取决于资源价格,还与市场利率、工资水平等因素相关。

Margaret E.Slade(1986)认为,企业对资源税的开采量取决于资源税税率变化与利率变化之间的关系,如果资源税税率变化大于市场利率变化,企业就会扩大对资源的开采;反之,如果资源税税率变化小于市场利率变化,企业就会减少对资源的开采。

Alan Randall(1989)通过研究不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开采量后指出,如果由市场机制决定的资源开采量不是社会最优开采量,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改变企业的开采成本,从而调节企业对资源的开采量。Popp(2002)根据美国24年的相关数据测算得出,资源产品价格的提高有利于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这样又会提高资源产品的价格。Tietenberg.T.H(2003)指出,企业在开发和利用资源的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但又不用为此付费,从而产生负外部性,降低经济效率。Anil Terway(2006)在研究资源和环境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制约时认为,中国企业在资源开采以及相关的生产活动中,造成了环境污染等外部性成本,政府应该通过相应的税收政策使外部性成本内在化,并且将所得到的税款用于激励企业利用可再生资源进行生产活动,这样可以起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作用。

(二)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许多学者结合目前中国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水平提出了相关资源税改革的政策建议。鲍荣华、杨虎林(1998)认为,资源税造成对矿产企业的重复纳税,并且没有起到调节极差收入的目的,建议将资源税并入其它税种。袁怀雨、李克庆等(2000)认为,征收资源税和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缺少理论基础,建议由国家矿产部门征收权利金。王广成(2002)认为,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都是为了调节极差收入,所以应该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合并。柳正(2006)认为,目前的资源税已经不具有调节资源极差收入的作用,应该取消资源税。

殷焱、苏迅(2006)认为,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针对采矿者征收的绝对地租,体现的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而资源税是针对采矿者征收的超额利润,资源税是为了调节极差收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二者共存并不矛盾,所以应该保持目前税费并存的状况。孙刚(2007)认为,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性质不同,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同,所以,应该出现税费并存的局面。张举钢、周吉光(2007)认为,现行的资源税制没有体现调节极差收入的目的,也没有体现企业对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认为应该取消资源税,而用明晰的产权政策和市场机制来完善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

肖兴志、李晶(2006)通过资源征税与对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研究,认为应该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资源税范畴,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调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提高资源税负水平。安体富、蒋震(2008)认为,资源税的“绿化”程度较低,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税目较少,而且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太窄,应该将草场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纳入征收范围。李国志(2013)利用1996-2011年相关面板数据测算资源税对中国东、中、西部经济增长、能源消耗、收入分配的影响时得出,资源税对东、中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具有正向激励的作用,而对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具有负向激励的作用,资源税扩大了中国各地区的收入分配差距。

国内学者主要研究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主要观点是:取消资源税:如鲍荣华、杨虎林(1998),柳正(2006),张举钢、周吉光(2007);将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合二为一:如王广成(2002);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存:如殷焱、苏迅(2006),孙刚(2007)。其次,学者们普遍认为资源税征收范围太窄,应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如肖兴志、李晶(2006),安体富、蒋震(2008)。

资源税与地区经济增长关系计量分析

经济增长模式主要分为外延式经济增长和内涵式经济增长。外延式经济增长是指产出水平的增加主要依靠物资资源的消耗,即依靠大量使用生产要素来拉动经济增长。内涵式经济增长是指产出水平的增加主要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人力资本的积累,即通过提高生产要素的产出效率来拉动经济增长。

税制结构会通过改变商品的相对价格来改善资源配置,从而影响一个国家和地区产出水平。政府征税所获得的收入是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市场所不能提供或者由市场提供会导致成本过高的产品和服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于税收,政府对地区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能力大小在一定程度上都依赖于税收收入。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从而拉动经济增长。政府财政支出能力的增强也能拉动经济增长。

根据拉弗曲线(Laffer Curve),同一税收收入可以由政府制定不同的税率来实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税收收入随着税率的增大而不断增加,当税收收入达到极值时,税收收入会随着税率的增大而减小。当税率在一定范围内变动时,税率的增大会导致人们实际收入的减少,人们为了保持实际收入不变就会增加工作时间,提高税率会增加人们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使政府税收收入增加。税率过高会抑制生产者的生产动力和消费者的消费欲望,税源变小,税收收入随着税率的提高反而会下降。提高税率会对经济增长先起到正向激励的作用,然后会起到抑制经济增长的作用。

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数量和生产要素的效率是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生产要素的投入数量越大,生产要素效率越高,产出水平也就越高,而生产要素的效率主要依赖于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税制结构会改变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影响企业的生产决策,从而起到调节资源配置,稳定经济增长的作用。

一方面,征收资源税会导致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会减少对资源的使用,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产出水平会下降,抑制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征收资源税会导致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政府的公共支出规模会增大,政府可以将资源税收入用于优化投资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征收资源税引起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可能会激励企业的科技研发,带来技术进步,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本文主要研究资源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借用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在研究资源税对中国经济增长效应分析时所提出的面板数据(panel model)模型:

lnYit=c+amlnLit+bmlnKit+dmlnNit+flnRtit+uit

其中Y表示地区生产总值,L表示劳动使用量,K表示资本存量(用固定资产投资额来表示),N表示能源消耗量,Rt表示资源税收入,m表示各地区资源税占税收收入的百分比,i表示不同地区,t表示不同年份。为了便于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以及减少数据的波动,对变量取对数。由于上海和的相关数据年度之间不完整,本文选取了29个省、市、自治区2003-2012年的相关数据,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数据库》,劳动就业量、能源消耗量、资源税、税收收入的数据来源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为了更好的研究资源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地区生产总值的数据采用的是地区生产总值与税收收入的差值。参数a、b、d表示的是税制结构中资源税占税收收入的百分比对劳动、资本、能源这三个生产要素的产出弹性的影响,而f表示的是资源税对产出水平的影响,该模型主要研究的就是f的取值。

面板数据模型包括常截距模型和变截距模型。其中变截距模型又包括随机效应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首先通过构建F统计量来判断是选择常截距模型还是变截距模型。若F值小于临界值,则选择常截距模型;若F值大于临界值,则选择变截距模型。如果选择的是变截距模型,则需要通过进一步检验来判断是选取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通常采用豪斯曼(Hausman)检验来判断,若豪斯曼检验的p值大于显著性水平,则选择随机效应模型;若豪斯曼检验的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则选择固定效应模型。经检验F=375>F临界值,所以还需通过进一步检验来确定是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通过豪斯曼检验得到p=0.06,在显著性水平10%的条件下选择固定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可以消除地区间不可观察的因素对回归估计的影响),从理论上来说,这是源于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有一些非平稳时间序列本身不一定存在直接关联,但这些序列却会表现出共同的变化趋势,对这些序列进行回归时,虽然R2数值很高,但回归结果却没有实际经济意义,即出现了伪回归。为了避免伪回归的产生,保证回归结果的有效性,需要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和协整检验。平稳性检验通常采用单位根检验(Unit Root Test),检验结果见表1。

从单位根检验结果中可以看出,在0.01显著性水平下,变量的水平序列P值均大于0.01,序列为非平稳序列。但对变量的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后,P值均小于0.01,一阶差分序列为平稳序列。所以,模型中的变量同为一阶单整,即I(1)。

变量同为一阶单整,为了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协整检验采用KAO检验法。经检验,ADF检验值为8.154063,P值为0.0000,所以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即协整关系。面板数据模型的横截面个数大于时间序列长度,固定效应模型取截面加权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资源税与经济增长正相关,当资源税收入提高1%时,地区生产总值大约增加0.65%,这说明征收资源税有助于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因为资源税收入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政策来优化投资结构,增加国民收入,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资源税会加大资源开采企业的成本,会产生挤出效应,抑制资源相关企业的投资,这样会引起产出水平的下降,阻碍经济增长。总效应为正,说明在目前的资源税税制结构下,前者的正效应大于后者的负效应,资源税收入的增加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

结论及相关政策建议

本文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现行资源税税制结构下,资源税对经济增长起到了正激励作用,政府提高资源税收入有利于刺激地区经济的增长。说明资源税税率处于拉弗曲线非,处于递增水平。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通过提高资源税税率来增加资源税收入

拉弗曲线(Laffer Curve)表明,税率较低时,税率在一定范围内的提高会增加税收收入。提高资源税税率会增加企业开采成本,减小资源税税基,但是,目前企业开采的成本较小,提高资源税税率只是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不会遏制企业生产的积极性,所以税率的提高对资源税增加的税收要大于税基的减小对资源税减少的税收,所以提高资源税率一定会增加资源税收入。目前的资源税税率偏低,并且资源的需求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适当提高资源税税率有助于供求平衡。由于资源税税率偏低,企业的开采成本很小,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时会偏好资源产品更优质的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很低,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源的价值无法通过市场价格得到真实的反映,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大量的开采资源,使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提高资源税税率能够提高企业的开采成本,遏制企业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有助于激励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改变生产方式来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节能减排,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节能意识。将企业开采资源的外部性成本内在化,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更优化。

(二)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来增加资源税收入

目前的资源税只将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它非金属矿原矿、盐七类纳入征税范围,而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等资源没有纳入征税范围。当前,水资源枯竭、森林资源减少、草场退化等问题愈发严重,应当将森林资源、水资源、草场资源、土地资源、动植物资源等一些稀缺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一方面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政府可以将新增的财政收入用于优化投资结构,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拉动地区经济的增长,还可以将新增财政收入用于民生建设,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有助于加强企业对稀缺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重视,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三)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来增加资源税收入

由于资源的供不应求,随着石油、煤炭等资源产品的价格上涨,将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资源税收入将会随着资源产品价格的上涨而增加。由于资源产品的计征方式采取的是从量计征,单位资源产品的税收并没有因为资源产品价格的上涨而增加,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使得企业在资源开采过程中,所缴纳的资源税与资源产品价格密切相关,资源税将会随着资源产品的价格上涨而提高,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反映出资源产品的稀缺性,缓解资源的供不应求,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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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经济例5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297(2008)07-015-02

我国人口多,资源储备少,多数自然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现有资源已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废弃”为特征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缺陷,导致资源浪费,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最终废弃物”为物质运动环模式,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是有效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共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选择。因此,调整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费体系使之适应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 我国资源税的发展状况

我国实行的资源税是对资源经营开发活动征收的特定税种。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不合理状况。我国对资源征税始于1984年10月1日,当时的开征范围仅限于极差收入多、产量大,并易于控制管理的原油、天然气和煤炭三种,目的是合理调节企业级差收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其税额计算以应税产品的销售利润率超过12%为起征点,采取从价超率累进的方式计征。从计算方法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资源产品“调节极差收入”的主要目的。1986年起,开始对石油资源税实行按产量定额征收。1994年税制改革,实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按产量定额计征资源税。2007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3倍到16倍,这是现行资源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而且更深层次的改革方案已经在酝酿之中。根据分税制原则,资源税收入属地方财政来源。总体来说,中国资源税额标准并不高,远低于国际水平,在相关企业的成本中所占比重非常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源税在调节资源开发、经营和利用方面的作用明显滞后。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影响了经济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过于狭窄

现行资源税征收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个税目,而目前许多国家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除了包括矿藏资源之外,还包括土地、水、森林、海洋资源等,范围非常广泛。我国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导致没有征税的资源浪费严重;被征税的资源与不征税的资源之间的差异直接影响了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刺激了对非应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

(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不够科学

现行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依据;对企业已经开采但未销售或未使用的资源不征税。这直接鼓励了企业和个人对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另外,税额不能反映资源产品价格的变化。从1994年试行至今,资源品价格已经大幅度提高,但是财政取得的资源收入并没有同比增长,资源品的增值无法在国家税后收入中体现。我国资源税设置的主要目的是调节资源级差收人,可是现行资源税实行从量征收,已经丧失了对资源品价格的调节作用,尤其是对优质价高产品。无法体现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的效果,同时也不利于企业节约开采资源。

(三)税额税率设计不合理

首先,税率过低。我国制定8 元/吨的标准时,原油价格仅为300 多元一吨,资源税占油价的比例为2.67%。资源税调整到30元/吨后,原油价格涨到了每吨3000 元,资源税在原油价格中所占的比例仅为1%。也就是说,资源税从绝对值上看是上调了,但从其在原油价格中所占比例来看,实际上是下降了。其次,税率缺乏对不同回采率的激励与约束。回采率不同使用的税额却相同,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不合理的现象。税率未能根据开采条件变化而调整,导致企业从成本效益角度考虑,采富弃贫,回采率较低,许多尚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被浪费。标准偏低,税档之间的差距过小,限制了资源税调节级差收益的作用,难以起到合理开采和保护资源的作用。

(四)税费不分明,重复征收

目前,我国利用多种税费调节方式调节资源产品,比如说,对矿藏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外,还从价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对农村耕地的占用征收耕地占用税;对城镇土地资源的使用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电力资源、水资源等收取类似税收性质的无偿收费以及各种基金。这些税种有国家的、地方的,也有部门的,各地在管理上也不尽一致,调节手段和方式各不相同,缺乏规范性。税种的这种分散调节,使得资源税的收入难以形成规模,影响资源税功能与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税费并存一方面使企业交费项目增多,负担加重。

(五)资源税所属关系有待调整

按照现行的税制,除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外,其他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于地方财政,由地方政府收缴和使用。这种独享的地方税提高地方征税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地方的发展,但却形成了地方在资源、能源方面的竭泽而渔的采矿行为。而且由于地方矿藏的差异性,也造成了区域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如,西部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重、投入大,却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扩大了区域发展差距,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同时也容易导致资源品的税负转嫁失灵,不利于国家利用税收手段调控资源品的价格,宏观调控措施难以奏效。

三、完善我国资源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循环经济条件下的资源税税制原则

为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对矿产资源应有偿开采、充分开发、节约使用,制定的相关税收政策应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明确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实行资源有偿开采原则

我国矿产资源实行国家所有制,企业的矿业权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加之我国矿产资源有限,有些矿产品面临枯竭,国家更应严格限制企业采矿权,防止企业乱采滥挖。利用税收手段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提高资源开采、生产的门槛,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2.调解级差收入原则

通过资源税的设计,将由于资源条件差异造成的级差收入收归国家所有,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开发条件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督促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鼓励资源充分开发原则

在我国资源储量有限的条件下,为防止企业采富弃贫,浪费尚未开采价值的矿藏,资源税的实际应有利于资源条件差的矿藏开采,在税率设计及税收优惠方面,应尽量体现鼓励政策。

4.重税限量原则,以节约、有效利用资源

资源税的设计,应能够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利用税负专家原理,重税可以导致资源品价格的上升,从而有效地控制资源品的需求和使用。同时,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促使人们开发替代能源,缓解能源危机。

(二)实现资源税制绿化的具体措施

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求在企业生产或人们消费等经济活动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的产生,因此减量化原则是三个原则当中最重要的原则。资源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针对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依据循环经济的要求,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完善资源税制,从而实现税制的绿化。

1.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自然资源种类繁多,而列入我国现行资源税应税范围的仅有7种,这导致土地、水、动植物、海洋、地热等非税自然资源与应税资源在开采、使用和后续产品生产等方面的成本价格悬殊,直接刺激企业和个人对非税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因此,当务之急,应逐步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尽快对上述非税自然资源进行征税。原则上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该包括所有不可再生资源、部分存量已处于临界水平的资源和再进一步消耗会严重影响其存量或其再生能力已经受到明显损害的资源。尤其要对不可再生、非代替性、稀缺的资源从重课税,以增强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扩大资源税应税范围,更多的资源在利用中要付出代价,从而简洁地限制了对这些资源品的需求,达到了节约资源的作用。

2.调整计税依据

我国现行资源税采取从量计征,虽然减轻了企业的成本压力,加强了高耗低效的传统经济生产模式,但是既不利于节约、高效利用资源,也难以促进循环经济模式的构建和发展。因此,将现行计税依据改为以产量为计税依据势在必行。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将计税依据由销售或使用数量改为实际开采或生产数量,而对于是否已经销售或使用则不予考虑,促进资源有序开采。

3.完善计税办法

为体现资源税调节级差性质,体现效率公平的原则,在计税办法上进行完善。基本原则是要将资源税与环境成本以及资源的合理开发、养护、恢复等挂钩,在调节级差收入的基础上,根据资源的稀缺性,合理确定和制定税率。对定额征收的资源产品提高单位税额并适当拉大级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通过提高税负和运用累进税率强化国家对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此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不断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此外,对部分不可再生矿产品实行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即先在开采或生产环节实行定额税率从量计征,之后在销售环节根据销售价格再实行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促进资源合理开采。此外,单位税额的制定应随着资源开采的不同时期而变化。

4.改变资源税隶属关系,实行资源费改税

将资源税划归中央,有利于中央对资源产品的宏观调控能力,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资源税收的使用。但鉴于现阶段我国税收征管水平有限及资源税征管上具有零散、税源不稳定等特点,加之各地方用于资源勘探、开发方面财政资金普遍不足,为鼓励地方征收积极性,可以在资源税立法权集中于中央的前提下,将资源税继续留归地方财政,但地方政府无权对资源税税率及税收优惠等进行调整,以配合国家的资源规划。

此外,随着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扩大,属资源性质的税种应进行相应的合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实行费改税,可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的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并入资源税,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也并入资源税。同时应,减少地方、部门的有偿和无偿收费项目,统一以税收调节手段为主,尽可能地把对资源的收费纳入资源税范畴,促进我国税制的健全和完善。

5.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充分有效地利用我国资源产品,提高资源使用质量。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鼓励节能技术、节能工艺的发明使用,鼓励企业节约使用资源,使用资源再利用技术。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扶持作用,对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适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扶持的力度。税收优惠形式由单一化向多种优惠形式转变,有效运用减免、投资抵免、优惠税率、出口退税、加速折旧等措施。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资源税制的绿化。

在完善资源税制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消费税、车船税、城市建设税等与资源、环境相关的税种改革,实现整体的税制绿化。在资源产品出口环节,应征收出口关税加以限制;鼓励对资源开发投资,对相关企业给予投资退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有利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税制体系。

参考文献

税源经济例6

一、研究资源税对产业结构优化经济效应的目的和意义

据统计,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靠得是综合要素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是大量生产要素的投入,所以它们资本和劳动投入的贡献份额不到50%;而我国由于是粗放式的经营方式,长期以来资本和劳动投入份额超过75%,说明我国经济的增长对资源投入的依赖性极高。改革开放以来,仅占中国40.5%工业GDP却消耗了全国70%的能源。2010年,中国能源消费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20.3%,但是所创造的GDP不足世界的10%,一次能源消费量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已经超过美国,现居世界第一位。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去了解,资源税不仅仅是一种环保手段,更是一种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经济手段,因此,分析我国资源税相关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基于产业结构优化研究资源税的经济效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产业结构和资源税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近几年来,在我国二、三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结构调整在部分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首先,工业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工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那些落后的产业逐渐被先进的技术所替代,大型企业在工业经济中的地位更是无法被替换;其次,第三产业也逐渐发展和完善,经济普查数据显示,近年来第三产业的一个突出变化是新兴服务业发展尤为迅猛0 2008年我国第三产业企业法人资产达到154.7万亿元,比2004年增加93.7万亿元,年均增长26. 2%。但同时我国的产业结构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于其他国;第二,经济增长呈现明显的粗放型;第三,知识技术型产业较少。

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总体征收原则可以概括为“普遍征收,级差调节”,与其他税类相比较,现行资源税主要有以下特点:1、对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课税;2、兼具强制性和有偿性;3、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计征相结合的方式;4、税负具有转嫁性。我国当前资源税存在如下问题: 1、资源税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2、资源税的税目、税率及计税基础设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3、资源税调节作用逐渐衰退,资源浪费现象日益加剧。

三、资源税经济效应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影响

目前我国对大部分非矿产品资源大都没有征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仍主要局限于不可再生的矿产品,如石油、天然气。这样非税资源的价格明显低于收税资源的价格,进一步导致以非资源为主要原料的下游产品的价格偏低,而消费者为了自身效用最大化就会选用这些价格较低的产品,很显然就会造成这些非税资源及其下游产品需求的畸形增长,也就是说相应的产业就会迅速发展,而上游产品的需求就会逐渐下降,根据需求和供给模型,最终上游产品价格就会越来越高,最终被淘汰。由于生产和消费的误区,即需求和供给的不平衡及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最后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自然资源遭受严重掠夺性开采,影响可持续发展。甚至造成产业结构的瘫痪。

资源税的合理征收,可以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取向,从而解决资源的配置问题,最终调整产业结构,从而不再是那些滥用自然资源的产业疯狂增长,其他产业也会逐渐发展起来。因为自然资源的成本和价格会随着开征资源税而上升,所以以其为主要原料的下游产品的价格也会随之上升,用微观经济学的话说,其他产品的价格就相对下降了,同样基于效用最大化原则,消费者的取向就会发生改变,消费者就会选择其他产品来替代这些产品,即产品的替代效应,从而就会减少对这些自然资源产品的需求。同时促进上游产品的消费,平衡上下游产品的消费,促进各级产业均衡发展,随着技术的提高,上游产品的单位成本会降低,从而单位经济效益会增加,这样拥有发达的技术的产业就会蓬勃发展,从而调整我们的产业结构,这就是资源税的经济效应。

四、基于产业结构优化的资源税完善建议

第一,完善资源税相关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现行资源税费制度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甚至有些混淆了资源税和资源资产收益界限,影响了税、费功能与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应尽快修订《资源税实施细则》、《资源税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资源税税收的范围,并将其作为强调有偿使用收入的一种约束,同时强化其促进节能减排以及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基本功能。

第二,完善资源税税目、税率及计税基础设计。现行资源税征收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对森林资源、水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海洋资源等必须加以保护的资源不征税。征收范围过窄、税率较低、计税基础不明确,既不利于对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也将造成产业结构链中上中下产品的价格不合理,从而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第三,以资源税的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政府对可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项目和工艺流程给予资金补助或是实行退税制度。或是对一些主动积极利用较差资源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这样可以促进企业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以及原材料的选择。同时也可对企业主动实施的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也同样给予税收和政策上的优惠,最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第四,设立资源耗竭补贴基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我们可以参照西方国家的通行作法和以及借鉴我国石油行业的经验,为资源企业建立资源耗竭补贴制度: 按销售收入提取补贴,计入矿产品成本,形成企业的专项基金。

参考文献:

税源经济例7

资源的稀缺性决定其能否高效利用,这也是关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而目前无论是从我国资源利用的现状,还是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资源税制度的改革都势在必行。

1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

(一)资源利用现状的迫切要求

我国资源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资源供应面临较大压力。但是我国资源消耗强度大,利用率低,浪费严重。从投入和产出看,目前我国GDP约占世界GDP总量的4%左右,却消耗了全球8%的石油、10%的电力、19%的铝、20%的铜和31%的煤。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8个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高出40%以上。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比国外的先进水平低20%一35%,城市用水的回收率也仅有30%,矿产资源的总回收率只有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

(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可持续发展下的经济增长主要采取集约型增长方式,应改变传统的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做法,主要通过提高产业附加值来增加税收收入。其次,在可持续发展下,产业结构的优化会改变资源税税源结构,这就必然要求国家及时调整税收工作的重心,开征新的税种,不断完善和优化税制结构,减少税收流失。

(三)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本要求

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建设资源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应充分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适时适当调整资源税税额及征税范围,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四)金融危机给资源税改革提供契机

纵观我国现在的资源勘查开发形势,可以发现,我国矿业多年投资所形成的产能集中在2007年、2008年释放,与国际金融危机的;中击相互作用,导致矿产品价格全面下滑,矿业公司利润大幅下降,矿产勘查预算趋向紧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危机给资源税改革提供了一个契机。一方面随着通胀压力基本消除、CPI将继续走低,资源税上调不会造成物价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资源税改革有利于消除价格扭曲现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需求减少,石油、煤炭价格大幅下降,中央政府应抓住有利契机,改革资源税法律制度,通过税收手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我国现行资源税的特点分析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明确将盐税列为一个税种征收,从此建立起我国对资源征税的制度。1958年以前,盐税由盐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1958年改由税务机关负责。1973年将盐税并入工商税,1984年又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税种。

1994年1月并入资源税。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并于198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1993年12月1日废止。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制度,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的。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

我国现行资源税的特点存只针对特定资源征税,征税对象不是全部自然资源,也并非对所有具有商品属性的资源都征税,而主要是有选择地对矿产资源进行征税;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征,资源税实行差别税率,主要是针对自然资源在客观上存在着好坏、贫富、储存现状、开采条件、地理位置等多种差异;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这种采用定额税率的征收方法,税款的多少只与资源的开采量或销售量有关,却与开采者的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无关;属于共享税,资源税分别由国税和地税机关同时征收。

3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征收范围窄,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资源税设立的主要目的是调节矿产资源开发的级差收入,对自然条件形成的贫矿和富矿征收不同标准的税收,在达到公平竞争的同时,防止资源开采者采富弃贫,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同时,通过征收资源税增加财力,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进行综合治理。

税负低,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尽管我国近几年调高了煤炭、石油等项目的税额,但相对于1994年的税负实际上还是有所下降。以煤炭资源为例,根据现行的资源税税收标准,煤炭资源税是按产量征税,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因此,许多煤炭开采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不论煤层是几米还是几十米,都只是一次性开采,大量的煤炭资源就这样被白白浪费掉了。为了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资源税课税税额亟待进一步调整。

计征方法陈旧,不符合科学开采的要求。我国资源税的计征一直采用从量定额征收的方法,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便于征管,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为:开采者占有国家资源产品,在产品开采出来后才向国家纳税,在开采过程中,开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部分全部由国家承担。这也是造成掠夺式开采的重要原因。

多种税费并存,征管较乱。多年来,我国对资源产品征收的税种除资源税外,还对土地资源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样是对土地资源征税,却有不同的税名,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社会成员的不理解,造成征管的阻力。另外,地方政府还要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如土地补偿费、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安全生产费等,形成了规费收入远远大于税收收入的奇怪现象。

此外,分配体制不合理。现行资源税的收入分配格局是,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资源税归地方,这种分配格局存在两方面的弊端:一是中央对地方的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宏观调控的权利有限,使宏观调控的力度减弱,特别是对于节能降耗项目、新能源研制开发项目等。中央财力支持的力度就会减弱;二是刺激了地方的急功近利,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眼前的利益就会乱上资源开发项目,特别是个别地方默许小煤窑、小油井的私采乱挖,导致资源的重大浪费。

4我国资源税改革的具体思路

(一)从立法宗旨上树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制定于1993年底,其制度设计理念更多的是强调资源税在调节不同资源企业的资源级差收入的功能,对资源税的资源环境保护以及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重视不够。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资源税法律制度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都比较好地考虑到了环境问题。因为,资源税的立法目的一方面在于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另一方面在于保护人类健康和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而我国现有的资源税的立法目的,仅仅是为了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而设立的。这种狭隘的立法宗旨已经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此,中国的资源税立法应当从立法宗旨上树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合并税种并规范税名

我国现行资源税执行税目有七类,在此基础上取消我国现阶段对土地资源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补偿费等“两税一费”,将土地列入资源税的范围,即在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中增列“土地”税目。实行这种改革的意义在于:税名符实、准确规范、便于征管。比以“两税一费”名义征收更有说服力,不仅有利于征收管理,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安定团结。有利于彰显国家保护土地资源的政策取向。将现行的对土地资源征收的“两税一费”统一合并后,既有利于完善税制,建立科学的税制体系,更能直观地表现出国家保护土地资源的立法宗旨,提高全社会节约使用土地、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意识,减少土地资源的损失浪费。

(三)扩大征收范围以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

无论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资源保护的要求相比,现行资源征税范围都显得过窄,新的资源税征收范围应尽可能包括所有应该给予保护的资源。例如,为了保护水资源,我国应当在资源税税目中增设水资源税目,分设地表水、地下水、地下热水、矿泉水4个子目,按照照顾生活用水、节约控制生产用水、严格控制污染水的原则,实行差别税额。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态势和资源的利用现状,应先将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待时机成熟,再将其他资源,如河流资源、湖泊资源等资源纳入资源税的税收范围。

(四)完善现有矿产品资源税征收管理制度

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方式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明显,与征税对象的数量也有紧密联系,其与差别比例税率配合,可以调节产品利润和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最终调节产业结构。如果从价计征能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既有助于通过税收调节资源利用,也有助于政府税收的增加。

调整资源税税额。对于纳入资源税税收范围的应税税目,应根据其稀缺程度、人类的依存程度、其替代品的开采成本、自身的开采成本及该行业利润等因素来计算课税税额,同时依照资源本身的优劣和地理位置差异向从事资源开发的企业征收高低有别的税额。对于那些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课以重税,通过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和上调税额来引导企业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同时,考虑以不同的资源回收率制定不同的资源税税率。回收率高的税率低,反之则高;或者以60%的资源回收率为分界线,制定不同的资源征税起点,达到规定回收率者,以12%的销售利润率为征收起点;达不到规定回收率者,以6%销售利润率为征收起点。

按照资源储量、回采率计征。这种改革在学界和业界呼声较高,受探测技术、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等因素的制约,暂时难以实施,但可作为今后一定时期内资源税改革的方向,应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后便可以付诸实施,目前也可有选择地在具有较好前景的地区进行试点,创新资源税计征手段。

税源经济例8

一、我国资源税现存主要问题

(一)资源税收法律层次低

税收制度的确立是以法律形式来体现,即通过税法规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但目前我国缺少一部真正意义的资源税税法,以暂行条例为依据,法律层次和水平低,弱化了资源税的法律执行效力。另外,资源税名义上为共享税,实际上除了海洋石油企业的资源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且收入完全归中央之外,其他资源税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完全归地方政府支配。这种分税制的管理模式随着资源的日益耗竭,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确立,现在的资源税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二)资源税收制度设计不合理

第一,计税依据不合理。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依据。由此可见,从量计征的资源税课税方式资源禀赋差异考虑不充分,调节深度不足。一方面,从量计征方式没有充分考虑各类自然资源的丰度、地理位置、开发技术难度的不同。

第二,资源税征税范围狭窄。目前的资源税税制只对矿产资源和盐征收资源税,而对于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没有征税,难以遏制对其他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并使利用资源和平的下游产品的比价不合理,刺激了对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使用。

第三,资源税的税率过低。我国现行资源税单位税额只反映劣质资源和优质资源之间的单位级差收入,资源税的单位税额偏低,并且资源税税率没有与资源的利用挂钩,导致资源税在保护国家资源、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资源税征管方面存在缺陷

一方面,资源税征管办法不明晰、不规范导致资源税税源呈现复杂化,多元化,同时,由于税费并存,费挤占税的现象严重,征管部门的增多,加大了企业协调的难度和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征管力量和手段落后。税务部门缺乏对资源税的专项税源管理和监控的机构,税源信息监控体系的缺失,导致资源税调控能力严重不足。

二、资源税改革对宏观层面的影响

(一)资源税改革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

资源税改革有利于地方政府增收,从价计征的资源税改革对财政收入有着明显的影响。资源税将与资源价格直接关联,有利于通过税收调节品利润,提高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税收成本,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在当前分税制管理模式下,除了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外,其他所有资源税收入都由地方政府负责征管和支配,资源税改革后,税率的提高和征税范围的扩大会显著提高资源地地方政府的资源税收入,使资源税占整个地方税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资源税改革之后,地方政府可以在资源开发环节获得大量收入,增强本地区的自有财力。对于当地公共物品的提供、减轻环境污染、治理受到破坏的资源环境,补贴需要扶持的行业乃至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都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虽然短期内资源税仍是个小税种,收入预期不可高估,其作用将十分有限。同时,我们也不应以资源税制改革在短期内产生的较大财政收入为目标,而应以在长期内产生的节能和环保方面的影响为侧重点,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资源税改革应服务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战略。

(二)资源税改革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资源税制改革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纠正,具有税收负担再分配效果。一方面,政府通过征收资源税收把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促进种类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资源税制改革后,得到的收入不仅能弥补资源的使用,也能弥补资源占用而使他人丧失使用机会后造成的损失。并且,由于贫富阶层消耗资源的不同,通过资源税制改革可以使税收负担在贫富之间发生转移,这样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从收入分配的功能。另外,通过资源税制改革将税款用于补贴合理有效利用的资源的企业和治理污染与保护环境,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资源税改革对产业投资的影响

通过调节税率,改变计征方式,可以有效遏制掠夺性的资源开发,改变经济发展过于依赖资源消耗的状况。资源税制改革对产业投资的影响一般会降低相关产业的投资收益率,因而会减少投资。当对的使用征收资源税时,资源的价格就会提高,使用资源的企业必须使用高技术含量的设备,减少资源的使用量,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当资源的需求量减少时,就会促使生产企业彩先进设备提高开采率。从这一角度讲,资源税改革将会提高企业成本,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资源税改革会从税收政策导向上促使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抵制和淘汰浪费资源、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将会产生明显的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效应。

参考文献:

[1]刘生旺.资源税改革的有效性分析[J].经济问题,2009(1).

税源经济例9

那么,税收的正常增长应该怎样评判呢?税收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税收增长的基础是经济增长。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弹性系数来描述。如果税收可以完全征管,不存在流失的前提下,税收弹性系数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税制结构。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的是以累进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那么,税收弹性系数一般会大于1,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是正常的。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税收的弹性系数一般不会大于1,税收增长等于或略高于经济增长是正常的。中国的税制结构属于后一种,税收弹性系数应该在1左右。从实际情况看,1979年—2001年中国税收名义增长速度为15.31%,税收的名义增长速度为15.84%,平均弹性系数为1.035。近10年的情况也是如此,1991年—2001年gdp的名义增长速度是16.11%,税收的名义增长速度为16.61%,税收弹性系数为1.031。1997年以来,税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gdp的名义增长速度,平均弹性系数达到2.41。如果考虑近年来证券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较快,使印花税、利息税增加较多的因素,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应高于1.035。运用移动平均法剔除随机干扰因素后,本文测算出1997年—2001年税收的弹性系数为1.48。税收弹性系数1.48可以作为判断政府是否实施增税融资的标准。研究表明,最近5年中国政府加强征管带来的税收增长占税收年度增长的比重在25%-54%之间(见表1)。

表1 中国税收增长因素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名义gdp增长

9.7

5.2

4.8

8.9

7.3

税收名义增长

19.2

12.5

15.3

17.7

21.5

gdp增长带来税收增长  14.4

7.7

7.1

13.2

10.8

其他因素引起税收增长  4.8

4.8

8.2

4.5

10.7

非经济增长因素的比重

25

38

54

25

50

二、政府增税内源融资规模的经济约束

政府依靠增加税收的内源融资途径受到经济增长的约束是比较强的,这可以从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角度分析。一般认为,税收具有负的经济增长效应,政府做出增加税收的决策时必须谨慎。不过,增加税收的负效应是从私人部门经济出发的,税收强制分配国民收入,使私人部门可支配收入减少,降低了私人投资的积极性(负激励效应),从而影响经济增长。而政府通过税收收入来维持公共部门的运转,在政府支出中,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会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如政府消费和政府投资;转移性支出虽然不能直接形成政府部门的消费或投资,但是能形成私人部门的收入,从而影响社会总需求,对社会经济发展能够起到稳定作用。因此,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有可能抵消税收对私人部门的负效应,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有可能出现正的情况。

从实证角度研究的得出的结论也存在两种情况。国外学者,如peden(1991)、sculley(1995)等通过经验分析得出经济增长与税收是负相关关系;而garrison & lee(1992)研究得出平均税率、边际税率对经济增长没有影响。国内学者马拴友(2001)通过对我国1985年—1999年税收、政府支出与gdp的回归分析得出:税收每增加1元,就会使gdp减少2.4元,而政府购买性支出增长1%,会促进gdp增长0.36%。按照马拴友的推算标准,2000年税收比上年增加1898.93亿元,使gdp减少4557.43亿元,而政府购买性支出增加935.6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69%。将增加的购买性支出的资金看作是全部来自税收增长,那么,政府购买性支出可以带动gdp实际增长3.49%,名义增长4.39%,换算成绝对数为3602.76亿元。政府通过增加税收与增加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是使gdp减少954.67亿元,也就是使2000年经济名义增长速度下降1.16%,实际增长速度下降0.26%。

当然,政府支出对gdp增长的促进作用也不是稳定的,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一定水平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就会减弱。peden(1991)测算了美国1929年—1986年的经济生产率与政府支出的关系,发现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7%前促进生产率提升,大于17%后反而会降低生产率。如果政府预算是平衡的,那么,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即宏观税率)不超过17%,对经济影响是积极的。

中国的情况是当政府预算能够实现基本平衡时,广义宏观税负介于14%-24%之间经济是可以承受的,但由于政府预算在绝大多数年份是赤字,所以对应的宏观税负为22.9%,宏观税负低于22.9%时,税收对经济增长的负效应小于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中国gdp增长对税收融资的总量约束基本上是宏观税率不超过22.9%为宜,但也不能太低。宏观税负与政府支出占gdp比重的差不应超过3个百分点,否则会影响政府支出水平。

三、政府境税内源融资结构的经济约束

除了总量约束外,政府增加税收的结构也受到经济增长的约束,不同性质的税种受到的经济约束程度是有差异的。按照征税对经济增长要素的影响,可以将税种划分为三类:资本收入税类、劳动所得税类和消费支出税类。目前我国开征的税种当中属于资本收入税类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资源税、城建税以及资本性的流转税;属于劳动所得税类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和农牧业税,另外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也属于劳动税类性质的财政收入(目前还未纳入预算管理,只进行财政专户管理);属于消费支出税类的税种有筵席税、屠宰税、特产税、流转税以及1994年前的盐税、集市税和特别税。这三类税收的实际有效税率是对各要素征税总额分别与资本收入、劳动所得和最终消费的比率。资本征税的有效税率用ktar表示,劳动征税的有效税率用ltar表示,消费支出征税的有效税率用ctar表示。

经济增长决定因素主要是投资、劳动投入和全

要素(含技术进步等)的贡献。另外,经济开放度、货币和财政政策因素也影响经济增长。gdp增长与投资率(invr)或资本形成率、劳动力供给增长率(lo-br)和经济开放度(openr)直接相关。货币供给因素可以从物价变动中反映出来,将通货膨胀(infr)纳入经济增长决定模型中,经济增长速度采用名义增长率(ngdpr),这样就可以建立起经济增长与各要素以及三种税收之间的关系:

ngdpr=β0+β1 invr+β2 openr+β3 lobr+β4 infr+β5 ktar+β6 ltar+β7 ctar

各变量的样本数据见表2,本文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模型进行估算,结果如下:

ngdpr=-1.693+0.142invr+0.07 openr-0.399lobr+1.118infr-0.109ktar-0.471ltar+1.029ctar

(-0.095)(0.317) (0.374) (-1.734)

(5.574) (-0.562) (-0.380) (0.967)

表2 经济增长与税收融资回归数据 单位:%

附图

说明:gdp增长为名义增长率,投资率用资本形成率代替,开放度为贸易口径,通货膨胀是gdp平减指数的变化。1979-1984年资本税收额中包括财政来自企业的收入以及能源交通和重点建设基金收入。

资料来源:1985-1999年的资本税率、劳动税率和消费税费转引自马拴友(2001,p285、p288、p290),其余年份由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2》有关数据推算。

表3 中国与西方国家有效税率比较 单位:%

美国 德国 日本 英国 法国 加拿大 意大利  中国

资本征税

42.7 26.9 34.1 57.3 24.1  40.9

26.7  28.35

劳动征税

25.4 36.8 21.3 25.5 39.7  23.3

39.1

2.39

消费征税

5.6 15.7  5.2 14.6 20.9  12.5

12.3

8.14

说明:西方国家为1965-1991年平均的平均有效税率,德国是指原西德。中国为1979-2000年的平均税率。

资料来源:西方国家的数据引自mandoza razin & tesar(1994),mendoza m lesi-ferretti & asea(1997).中国的数据根据表1推算。

r=0.958,r2=0.917,adi-r2=0.879,d.w.=1.704,f=23.78

从估算结果看,样本数据的总体相关系数高达0.958,有91.7%名义gdp增长可以被解释。统计检验中,除了t检验值稍差外,其他统计检验都可以接受,说明该估计参数的解释功能较强,可信度较高。从表2中看,gdp增长与投资率、贸易衡量的开放度、通货膨胀之间是正相关关系,其中,投资和通货膨胀的作用比较大,与劳动力供给负相关似乎不符合经济增长原理,这可能与中国人口众多,素质较低有关,低素质劳动力供给越多,越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三种有效税率与名义gdp的增长之间的相关性不同,对劳动征税和对资本征税与经济增长之间是负相关的,且对劳动征税的负经济影响大,而对消费支出征税的经济影响是正的。本文还测算了三种有效税率分别与资本形成率、劳动力供给增长率和最终消费率之间的相关系数,资本有效税率与资本形成率的相关系数为-0.633,劳动有效税率与劳动力供给增长率的相关系数为-0.302,消费有效税率与最终消费率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86。表明,对资本征税的经济约束度较强,资本有效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gdp增长下降0.1个百分点;对劳动所得征税的经济约束度也相对较强,劳动有效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下降0.55个百分点;提高消费征税的有效税率不会抑制消费,因此消费征税的经济约束度最弱。

通过增加消费税类或提高消费税率融资是有一定空间的。1999年消费征税额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31.7%,有效税率为6.8%,与发达国家相比,略高于美国和日本的水平,但不及英国、加拿大的一半,法国的三分之一。以消费支出为税基增加税收是今后内源融资的最主要政策选择。尽管对劳动所得征税的有效税率很低,是最有潜力增税的领域,但是,由于广大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还不高,个人所得税增长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而不是靠调整税率或税基就可以实现大幅度增长的。农村居民的农牧业税税率不高,但除了农牧业税外还要负担各种集体收费,实际负担并不轻。最具潜力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由于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将社保基金缴款改为社保税收纳入预算统一管理还需要一段时间。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目前社保收入只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而不能作为统一的预算内资金与其他支出调剂使用。可见,对劳动征税融资空间非常有限。

【参考文献】

[1] john c.gurley and edward s.shaw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eonomic

development",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vol,15 no.3,april 1967.

[2] peden,e.a,,1991:"productiv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government

activity:an analysis of 57 years,1929-1986"public choiee 69:pp153-173.

税源经济例10

那么,税收的正常增长应该怎样评判呢?税收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税收增长的基础是经济增长。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弹性系数来描述。如果税收可以完全征管,不存在流失的前提下,税收弹性系数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税制结构。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的是以累进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那么,税收弹性系数一般会大于1,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是正常的。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税收的弹性系数一般不会大于1,税收增长等于或略高于经济增长是正常的。中国的税制结构属于后一种,税收弹性系数应该在1左右。从实际情况看,1979年—2001年中国税收名义增长速度为15.31%,税收的名义增长速度为15.84%,平均弹性系数为1.035。近10年的情况也是如此,1991年—2001年gdp的名义增长速度是16.11%,税收的名义增长速度为16.61%,税收弹性系数为1.031。1997年以来,税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gdp的名义增长速度,平均弹性系数达到2.41。如果考虑近年来证券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较快,使印花税、利息税增加较多的因素,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应高于1.035。运用移动平均法剔除随机干扰因素后,本文测算出1997年—2001年税收的弹性系数为1.48。税收弹性系数1.48可以作为判断政府是否实施增税融资的标准。研究表明,最近5年中国政府加强征管带来的税收增长占税收年度增长的比重在25%-54%之间(见表1)。

表1 中国税收增长因素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名义gdp增长

9.7

5.2

4.8

8.9

7.3

税收名义增长

19.2

12.5

15.3

17.7

21.5

gdp增长带来税收增长  14.4

7.7

7.1

13.2

10.8

其他因素引起税收增长  4.8

4.8

8.2

4.5

10.7

非经济增长因素的比重

25

38

54

25

50

二、政府增税内源融资规模的经济约束

政府依靠增加税收的内源融资途径受到经济增长的约束是比较强的,这可以从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角度分析。一般认为,税收具有负的经济增长效应,政府做出增加税收的决策时必须谨慎。不过,增加税收的负效应是从私人部门经济出发的,税收强制分配国民收入,使私人部门可支配收入减少,降低了私人投资的积极性(负激励效应),从而影响经济增长。而政府通过税收收入来维持公共部门的运转,在政府支出中,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会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如政府消费和政府投资;转移性支出虽然不能直接形成政府部门的消费或投资,但是能形成私人部门的收入,从而影响社会总需求,对社会经济发展能够起到稳定作用。因此,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有可能抵消税收对私人部门的负效应,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有可能出现正的情况。

从实证角度研究的得出的结论也存在两种情况。国外学者,如peden(1991)、sculley(1995)等通过经验分析得出经济增长与税收是负相关关系;而garrison & lee(1992)研究得出平均税率、边际税率对经济增长没有影响。国内学者马拴友(2001)通过对我国1985年—1999年税收、政府支出与gdp的回归分析得出:税收每增加1元,就会使gdp减少2.4元,而政府购买性支出增长1%,会促进gdp增长0.36%。按照马拴友的推算标准,2000年税收比上年增加1898.93亿元,使gdp减少4557.43亿元,而政府购买性支出增加935.6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69%。将增加的购买性支出的资金看作是全部来自税收增长,那么,政府购买性支出可以带动gdp实际增长3.49%,名义增长4.39%,换算成绝对数为3602.76亿元。政府通过增加税收与增加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是使gdp减少954.67亿元,也就是使2000年经济名义增长速度下降1.16%,实际增长速度下降0.26%。

当然,政府支出对gdp增长的促进作用也不是稳定的,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一定水平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就会减弱。peden(1991)测算了美国1929年—1986年的经济生产率与政府支出的关系,发现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7%前促进生产率提升,大于17%后反而会降低生产率。如果政府预算是平衡的,那么,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即宏观税率)不超过17%,对经济影响是积极的。

中国的情况是当政府预算能够实现基本平衡时,广义宏观税负介于14%-24%之间经济是可以承受的,但由于政府预算在绝大多数年份是赤字,所以对应的宏观税负为22.9%,宏观税负低于22.9%时,税收对经济增长的负效应小于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中国gdp增长对税收融资的总量约束基本上是宏观税率不超过22.9%为宜,但也不能太低。宏观税负与政府支出占gdp比重的差不应超过3个百分点,否则会影响政府支出水平。

三、政府境税内源融资结构的经济约束

除了总量约束外,政府增加税收的结构也受到经济增长的约束,不同性质的税种受到的经济约束程度是有差异的。按照征税对经济增长要素的影响,可以将税种划分为三类:资本收入税类、劳动所得税类和消费支出税类。目前我国开征的税种当中属于资本收入税类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资源税、城建税以及资本性的流转税;属于劳动所得税类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和农牧业税,另外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也属于劳动税类性质的财政收入(目前还未纳入预算管理,只进行财政专户管理);属于消费支出税类的税种有筵席税、屠宰税、特产税、流转税以及1994年前的盐税、集市税和特别税。这三类税收的实际有效税率是对各要素征税总额分别与资本收入、劳动所得和最终消费的比率。资本征税的有效税率用ktar表示,劳动征税的有效税率用ltar表示,消费支出征税的有效税率用ctar表示。

经济增长决定因素主要是投资、劳动投入和全

要素(含技术进步等)的贡献。另外,经济开放度、货币和财政政策因素也影响经济增长。gdp增长与投资率(invr)或资本形成率、劳动力供给增长率(lo-br)和经济开放度(openr)直接相关。货币供给因素可以从物价变动中反映出来,将通货膨胀(infr)纳入经济增长决定模型中,经济增长速度采用名义增长率(ngdpr),这样就可以建立起经济增长与各要素以及三种税收之间的关系:

ngdpr=β0+β1 invr+β2 openr+β3 lobr+β4 infr+β5 ktar+β6 ltar+β7 ctar

各变量的样本数据见表2,本文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模型进行估算,结果如下:

ngdpr=-1.693+0.142invr+0.07 openr-0.399lobr+1.118infr-0.109ktar-0.471ltar+1.029ctar

(-0.095)(0.317) (0.374) (-1.734)

(5.574) (-0.562) (-0.380) (0.967)

表2 经济增长与税收融资回归数据 单位:%

附图

说明:gdp增长为名义增长率,投资率用资本形成率代替,开放度为贸易口径,通货膨胀是gdp平减指数的变化。1979-1984年资本税收额中包括财政来自企业的收入以及能源交通和重点建设基金收入。

资料来源:1985-1999年的资本税率、劳动税率和消费税费转引自马拴友(2001,p285、p288、p290),其余年份由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2》有关数据推算。

表3 中国与西方国家有效税率比较 单位:%

美国 德国 日本 英国 法国 加拿大 意大利  中国

资本征税

42.7 26.9 34.1 57.3 24.1  40.9

26.7  28.35

劳动征税

25.4 36.8 21.3 25.5 39.7  23.3

39.1

2.39

消费征税

5.6 15.7  5.2 14.6 20.9  12.5

12.3

8.14

说明:西方国家为1965-1991年平均的平均有效税率,德国是指原西德。中国为1979-2000年的平均税率。

资料来源:西方国家的数据引自mandoza razin & tesar(1994),mendoza m lesi-ferretti & asea(1997).中国的数据根据表1推算。

r=0.958,r2=0.917,adi-r2=0.879,d.w.=1.704,f=23.78

从估算结果看,样本数据的总体相关系数高达0.958,有91.7%名义gdp增长可以被解释。统计检验中,除了t检验值稍差外,其他统计检验都可以接受,说明该估计参数的解释功能较强,可信度较高。从表2中看,gdp增长与投资率、贸易衡量的开放度、通货膨胀之间是正相关关系,其中,投资和通货膨胀的作用比较大,与劳动力供给负相关似乎不符合经济增长原理,这可能与中国人口众多,素质较低有关,低素质劳动力供给越多,越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三种有效税率与名义gdp的增长之间的相关性不同,对劳动征税和对资本征税与经济增长之间是负相关的,且对劳动征税的负经济影响大,而对消费支出征税的经济影响是正的。本文还测算了三种有效税率分别与资本形成率、劳动力供给增长率和最终消费率之间的相关系数,资本有效税率与资本形成率的相关系数为-0.633,劳动有效税率与劳动力供给增长率的相关系数为-0.302,消费有效税率与最终消费率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86。表明,对资本征税的经济约束度较强,资本有效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gdp增长下降0.1个百分点;对劳动所得征税的经济约束度也相对较强,劳动有效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下降0.55个百分点;提高消费征税的有效税率不会抑制消费,因此消费征税的经济约束度最弱。

通过增加消费税类或提高消费税率融资是有一定空间的。1999年消费征税额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31.7%,有效税率为6.8%,与发达国家相比,略高于美国和日本的水平,但不及英国、加拿大的一半,法国的三分之一。以消费支出为税基增加税收是今后内源融资的最主要政策选择。尽管对劳动所得征税的有效税率很低,是最有潜力增税的领域,但是,由于广大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还不高,个人所得税增长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而不是靠调整税率或税基就可以实现大幅度增长的。农村居民的农牧业税税率不高,但除了农牧业税外还要负担各种集体收费,实际负担并不轻。最具潜力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由于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将社保基金缴款改为社保税收纳入预算统一管理还需要一段时间。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目前社保收入只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而不能作为统一的预算内资金与其他支出调剂使用。可见,对劳动征税融资空间非常有限。

【参考文献】

[1] john c.gurley and edward s.shaw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eonomic

development",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vol,15 no.3,april 1967.

[2] peden,e.a,,1991:"productiv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government

activity:an analysis of 57 years,1929-1986"public choiee 69:pp153-173.

税源经济例11

那么,税收的正常增长应该怎样评判呢?税收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税收增长的基础是经济增长。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弹性系数来描述。如果税收可以完全征管,不存在流失的前提下,税收弹性系数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税制结构。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的是以累进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那么,税收弹性系数一般会大于1,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是正常的。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税收的弹性系数一般不会大于1,税收增长等于或略高于经济增长是正常的。中国的税制结构属于后一种,税收弹性系数应该在1左右。从实际情况看,1979年—2001年中国税收名义增长速度为15.31%,税收的名义增长速度为15.84%,平均弹性系数为1.035。近10年的情况也是如此,1991年—2001年GDP的名义增长速度是16.11%,税收的名义增长速度为16.61%,税收弹性系数为1.031。1997年以来,税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GDP的名义增长速度,平均弹性系数达到2.41。如果考虑近年来证券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较快,使印花税、利息税增加较多的因素,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应高于1.035。运用移动平均法剔除随机干扰因素后,本文测算出1997年—2001年税收的弹性系数为1.48。税收弹性系数1.48可以作为判断政府是否实施增税融资的标准。研究表明,最近5年中国政府加强征管带来的税收增长占税收年度增长的比重在25%-54%之间(见表1)。

表1 中国税收增长因素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名义GDP增长

9.7

5.2

4.8

8.9

7.3

税收名义增长

19.2

12.5

15.3

17.7

21.5

GDP增长带来税收增长  14.4

7.7

7.1

13.2

10.8

其他因素引起税收增长  4.8

4.8

8.2

4.5

10.7

非经济增长因素的比重

25

38

54

25

50

二、政府增税内源融资规模的经济约束

政府依靠增加税收的内源融资途径受到经济增长的约束是比较强的,这可以从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角度分析。一般认为,税收具有负的经济增长效应,政府做出增加税收的决策时必须谨慎。不过,增加税收的负效应是从私人部门经济出发的,税收强制分配国民收入,使私人部门可支配收入减少,降低了私人投资的积极性(负激励效应),从而影响经济增长。而政府通过税收收入来维持公共部门的运转,在政府支出中,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会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如政府消费和政府投资;转移性支出虽然不能直接形成政府部门的消费或投资,但是能形成私人部门的收入,从而影响社会总需求,对社会经济发展能够起到稳定作用。因此,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有可能抵消税收对私人部门的负效应,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有可能出现正的情况。

从实证角度研究的得出的结论也存在两种情况。国外学者,如Peden(1991)、Sculley(1995)等通过经验分析得出经济增长与税收是负相关关系;而Garrison & lee(1992)研究得出平均税率、边际税率对经济增长没有影响。国内学者马拴友(2001)通过对我国1985年—1999年税收、政府支出与GDP的回归分析得出:税收每增加1元,就会使GDP减少2.4元,而政府购买性支出增长1%,会促进GDP增长0.36%。按照马拴友的推算标准,2000年税收比上年增加1898.93亿元,使GDP减少4557.43亿元,而政府购买性支出增加935.6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69%。将增加的购买性支出的资金看作是全部来自税收增长,那么,政府购买性支出可以带动GDP实际增长3.49%,名义增长4.39%,换算成绝对数为3602.76亿元。政府通过增加税收与增加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是使GDP减少954.67亿元,也就是使2000年经济名义增长速度下降1.16%,实际增长速度下降0.26%。

当然,政府支出对GDP增长的促进作用也不是稳定的,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一定水平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就会减弱。Peden(1991)测算了美国1929年—1986年的经济生产率与政府支出的关系,发现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7%前促进生产率提升,大于17%后反而会降低生产率。如果政府预算是平衡的,那么,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即宏观税率)不超过17%,对经济影响是积极的。

中国的情况是当政府预算能够实现基本平衡时,广义宏观税负介于14%-24%之间经济是可以承受的,但由于政府预算在绝大多数年份是赤字,所以对应的宏观税负为22.9%,宏观税负低于22.9%时,税收对经济增长的负效应小于政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中国GDP增长对税收融资的总量约束基本上是宏观税率不超过22.9%为宜,但也不能太低。宏观税负与政府支出占GDP比重的差不应超过3个百分点,否则会影响政府支出水平。

三、政府境税内源融资结构的经济约束

除了总量约束外,政府增加税收的结构也受到经济增长的约束,不同性质的税种受到的经济约束程度是有差异的。按照征税对经济增长要素的影响,可以将税种划分为三类:资本收入税类、劳动所得税类和消费支出税类。目前我国开征的税种当中属于资本收入税类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资源税、城建税以及资本性的流转税;属于劳动所得税类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和农牧业税,另外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也属于劳动税类性质的财政收入(目前还未纳入预算管理,只进行财政专户管理);属于消费支出税类的税种有筵席税、屠宰税、特产税、流转税以及1994年前的盐税、集市税和特别税。这三类税收的实际有效税率是对各要素征税总额分别与资本收入、劳动所得和最终消费的比率。资本征税的有效税率用Ktar表示,劳动征税的有效税率用Ltar表示,消费支出征税的有效税率用Ctar表示。

经济增长决定因素主要是投资、劳动投入和全要素(含技术进步等)的贡献。另外,经济开放度、货币和财政政策因素也影响经济增长。GDP增长与投资率(Invr)或资本形成率、劳动力供给增长率(Lo-br)和经济开放度(Openr)直接相关。货币供给因素可以从物价变动中反映出来,将通货膨胀(Infr)纳入经济增长决定模型中,经济增长速度采用名义增长率(Ngdpr),这样就可以建立起经济增长与各要素以及三种税收之间的关系:

Ngdpr=β0+β1 Invr+β2 Openr+β3 Lobr+β4 Infr+β5 Ktar+β6 Ltar+β7 Ctar

各变量的样本数据见表2,本文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模型进行估算,结果如下:

Ngdpr=-1.693+0.142Invr+0.07 Openr-0.399Lobr+1.118Infr-0.109Ktar-0.471Ltar+1.029Ctar

(-0.095)(0.317) (0.374) (-1.734)

(5.574) (-0.562) (-0.380) (0.967)

表2 经济增长与税收融资回归数据 单位:%

附图

说明:GDP增长为名义增长率,投资率用资本形成率代替,开放度为贸易口径,通货膨胀是GDP平减指数的变化。1979-1984年资本税收额中包括财政来自企业的收入以及能源交通和重点建设基金收入。

资料来源:1985-1999年的资本税率、劳动税率和消费税费转引自马拴友(2001,P285、P288、P290),其余年份由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2》有关数据推算。

表3 中国与西方国家有效税率比较 单位:%

美国 德国 日本 英国 法国 加拿大 意大利  中国

资本征税

42.7 26.9 34.1 57.3 24.1  40.9

26.7  28.35

劳动征税

25.4 36.8 21.3 25.5 39.7  23.3

39.1

2.39

消费征税

5.6 15.7  5.2 14.6 20.9  12.5

12.3

8.14

说明:西方国家为1965-1991年平均的平均有效税率,德国是指原西德。中国为1979-2000年的平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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