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5: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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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的“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并推广20*年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十小”整规工作,确保到2009年底,各镇(街道)基本完成“十小”整规工作任务,全市“十小”生产经营单位整规率达到90%以上,“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
对本镇(街道)“十小”行业的质量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十小”整规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本镇(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分工,与各村居、单位以及“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形成“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为主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各成员单位
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十小”整规工作阶段性督查活动,并牵头组织对各镇(街道)进行年终评价。
2、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具体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所牵头整规行业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牵头整规行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平衡推进面上工作,并及时向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各配合单位应积极主动协助牵头单位开展整规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3月1日-4月30日)
1、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十小”生产经营单位的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各个“小”的底数、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将有关统计数据报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本镇(街道)和本行业2009年整规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整规工作机制,做到目标责任、机构人员、保障措施“三落实”,并以文件形式抄送至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排摸情况进行梳理,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整规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3、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和“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会议精神,以镇(街道)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对2009年“十小”整规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与辖区内各村居、单位以及“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完成时间:4月底前)。
(二)完善标准,宣传培训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2、各“十小”整规牵头部门对镇(街道)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在此基础上,以镇(街道)为单位,适时组织对“十小”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把关技能[责任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三)全面推进,规范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根据“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标准规范的要求,从基本条件、管理要求、从业要求等三方面对“十小”经营单位进行整治和规范。积极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本条件较差的“十小”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对一些轻微不规范(比如证照过期、个人健康证明失效或未办、生产经营场“脏、乱、差”等情况),要求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必要时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组织联合执法。
(四)总结经验,督查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分区域、分行业对“十小”整规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
2、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对各镇(街道)“十小”整规工作督查验收,督促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11月20日前)。。
3、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暗访,并对各镇(街道)“十小”整规工作进行年终评价。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督办意见并跟踪落实,推动整规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鉴于“十小”整规工作涉及行业多,面大量广,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或指定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将具体整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有关村居,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到“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十小”整规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强化帮扶意识
研究制订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力度稳步推进。各镇(街道)要从资金、服务等多方面出台扶持措施,加强对“十小”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引导。各成员单位要研究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利于“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协作意识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的“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并推广20*年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十小”整规工作,确保到2009年底,各镇(街道)基本完成“十小”整规工作任务,全市“十小”生产经营单位整规率达到90%以上,“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
对本镇(街道)“十小”行业的质量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十小”整规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本镇(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分工,与各村居、单位以及“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形成“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为主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各成员单位
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十小”整规工作阶段性督查活动,并牵头组织对各镇(街道)进行年终评价。
2、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具体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所牵头整规行业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牵头整规行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平衡推进面上工作,并及时向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各配合单位应积极主动协助牵头单位开展整规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3月1日-4月30日)
1、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十小”生产经营单位的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各个“小”的底数、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将有关统计数据报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本镇(街道)和本行业2009年整规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整规工作机制,做到目标责任、机构人员、保障措施“三落实”,并以文件形式抄送至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排摸情况进行梳理,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整规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3、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和“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会议精神,以镇(街道)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对2009年“十小”整规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与辖区内各村居、单位以及“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完成时间:4月底前)。
(二)完善标准,宣传培训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2、各“十小”整规牵头部门对镇(街道)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在此基础上,以镇(街道)为单位,适时组织对“十小”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把关技能[责任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三)全面推进,规范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根据“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标准规范的要求,从基本条件、管理要求、从业要求等三方面对“十小”经营单位进行整治和规范。积极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本条件较差的“十小”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对一些轻微不规范(比如证照过期、个人健康证明失效或未办、生产经营场“脏、乱、差”等情况),要求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必要时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组织联合执法。
(四)总结经验,督查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分区域、分行业对“十小”整规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
2、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对各镇(街道)“十小”整规工作督查验收,督促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11月20日前)。。
3、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暗访,并对各镇(街道)“十小”整规工作进行年终评价。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督办意见并跟踪落实,推动整规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鉴于“十小”整规工作涉及行业多,面大量广,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或指定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将具体整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有关村居,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到“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十小”整规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强化帮扶意识
研究制订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力度稳步推进。各镇(街道)要从资金、服务等多方面出台扶持措施,加强对“十小”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引导。各成员单位要研究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利于“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协作意识
(一)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具体亮化任务分解,对东海路等28条主要道路沿线及视线延伸可见的221处亮化建(构)筑物进行亮化,我区负责组织实施199处,协调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22处,从根本上改变夜间城市亮化水平不高的现状。
(二)基本原则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亮化工作的实际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区街联动、以街为主、业主负责”的原则,动员区属范围内各有关单位,集中实施亮化建设。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亮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由所属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牵头督促亮化工作的实施,区亮化指挥部统一协调。
2.区街联动,属地化管理。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城市亮化工作。
3.业主负责原则。积极动员和协调亮化范围内需亮化的建(构)筑物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根据市亮化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建(构)筑物进行亮化建设。
二、实施步骤
市南区亮化建设集中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年11月30日前)
区政府成立市南区亮化工作指挥部,统一调度全区亮化建设工作,下达任务并与各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按照区亮化工作指挥部的任务分解,对辖区内需要亮化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区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亮化建设浓厚氛围。
(二)集中实施阶段(年12月1日¬—6月30日)
各办事处和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解,集中力量组织亮化工程建设的实施。区亮化工作指挥部加强调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亮化建设集中行动中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进度计划推进项目的实施。
年12月20日前,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完成各需要亮化的建(构)筑物的权属、建筑结构情况调查,收集并核实亮化设计所需的相关数据及图纸资料等,统计权属不清或无法确定固定权属关系的建(构)筑物,并提出初步亮化意见,由区亮化工作指挥部统一汇总。
年12月25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与市亮化指挥部规划设计组对接,分析市亮化工作指挥部的亮化分区规划,为我区亮化分区及亮化方案设计打下基础。
年12月底前,督促市相关部门基本完成市南区内的城市快速路、立交桥的亮化工程建设。
年1月15日前,根据市亮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由区亮化工作指挥部组织编制市南区亮化总体规划方案。
年2月20日前,由区亮化工作指挥部组织协调各牵头单位与市亮化工作指挥部对接,确定市南区亮化项目总体方案和单体设计方案,并通过市亮化指挥部审查。
年3月20日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年3月31日至6月21日前,基本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亮化建设任务。
年6月底前,自查整改亮化工程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7月1日—7月31日)
区亮化指挥部对已完成的亮化项目进行检查,对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准备接受市亮化指挥部的考评验收。
(四)完善提高阶段(年8月1日—9月30日)
根据全市总体亮化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亮化集中行动成果,保证整体亮化效果,配合市亮化指挥部的后续工作,研究制定区亮化管理维护的长效运行机制。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区亮化工作指挥部工作机构
本次亮化建设集中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市南区亮化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需安排专职人员到市南区亮化工作指挥部集中办公,组建综合、规划设计、组织协调、政策推进、监督保障5个组,统一调度全区亮化建设。
1.综合组
工作职责:(1)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2)负责指挥部各项会议的协调安排工作,对其他各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汇总,负责与市指挥部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对接;(3)负责组织区亮化建设集中行动工作计划的编制,及各部门、各单位、各办事处计划任务的下达;(4)负责宣传、统计报表、编发工作简报;(5)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设计组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编制市南区亮化分区规划方案和市南区亮化建设方案。(2)负责协调各亮化工程牵头单位与市亮化指挥部对接设计方案,并办理亮化设计方案的报批和备案工作,以及亮化建设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对接;(3)负责检查区各亮化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的亮化工作,并接受市亮化指挥部对建设项目亮化效果的考评工作。
3.组织协调组
工作职责:(1)负责亮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工作;(2)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各办事处亮化建设工作,督促进度计划的落实;(3)负责协调解决亮化建设工作的难点问题;(4)负责区亮化建设工作的考评。
4.政策推进组
(1)负责制定和健全区亮化指挥部各项工作制度;(2)负责制定区亮化工作绩效奖励政策;(3)负责市亮化建设管理有关政策的落实和推进;(4)负责制定亮化工程后续管理制度。
5.监督保障组
工作职责:(1)根据考评结果,对市南区亮化集中建设行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2)负责对亮化建设过程中招投标、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亮化资金筹集;(4)负责亮化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和资金审计;(5)负责与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对接。
(二)建立工作会议制度
1.区亮化工作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传达贯彻上级重要决定和有关指示精神,听取各专项小组的具体汇报,听取各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的情况汇报,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2.每周五上午9:00组织区亮化工作例会,指挥部各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进行汇报,分析研究工程进度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建立推进机制
1.每周一下发市南区亮化建设集中行动工作简报,明确当周任务以及上周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2.对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周一了解,对于总体工作开展进度每半月一督查,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将工作措施及工作进度上报区亮化工作指挥部,区亮化工作指挥部适时对督办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引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加快推动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建设教育现代化镇和教育现代化学校,全面完成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活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信息采集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根据专项测评数据和日常工作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定期分析、通报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
(三)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考核以《指标体系》为基本依据,每年年底,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指标体系》制定实施细则和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送区考核办,作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镇(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四)建立奖惩机制。对积极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成绩优异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级各类学校予以表彰。对年度测评连续三年落后的镇(街道、开发区)和年度测评抽查中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工作要求
二、对外来人口进行了走访管理,我社区外来人口34人,对外来人员进行了入户摸底登记,对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发放避孕工具,并组织流动人口进行免费体检,宣传生殖保健知识,知情选择进行信息反馈,并查验了《流动人口婚育证》。
三、对本辖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到家,对12名新生儿进行上门走访,男孩6名、女孩6名,对新生儿父母讲解哺乳喂养知识,同时送去避孕工具。
四、利用重大节日进行宣传活动,5.29计生协协会纪念日举办了板报展,“六一”组织社区儿童表演节目庆“六一”,7.11世界人口日进行了图片宣传活动,9.25计生协公开信发表,新伟街在公园举办了全民健身活动。
五、计生协协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保健检查3次,针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一视同仁、一样对待。
六、日常工作记事准确具体,报表数字及时准确,工作手册按时填写。
综合以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了年初计划。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认真工作,提高认识,严格控制人口超生,创建小康社会,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确社会保低生育水平。
2011年我们社区在街道的领导下,以党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本辖区居民和998名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组织机构,推进居民自治。
二、能够及时做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按期组织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学习。
三、健全计划生育户卡、准确录入微机,进行微机管理,方便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
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以解决残疾人就业、从业为手段,逐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坚持基地以企业为载体,通过基地带农户、加工户的原则,大力发展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使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自食其力、脱贫致富;坚持残联扶持、企业奉献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膨胀基地规模,发展壮大基地实力,扶持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
二、基地类型
1、企业安置型。依靠现有的各类企业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残联给予政策扶持。
2、辐射带动型。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价回收产品等形式,吸纳农村残疾人从业,达到脱贫致富。
三、基地标准
1、残疾人扶贫基地要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福利企业不含应达减免税比例的残疾人)或安排残疾人从业不少于20户。
2、残疾人扶贫基地是以企业为基础,并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给予支持,扶持残疾人通过有效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为宗旨的扶贫载体,是容纳残疾人集体劳动生产的场所。
3、残疾人扶贫基地是指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
4、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需求前景,基地年产值在10万元以上。
5、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年人均收入能达到1万元以上。
6、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优良品种、生产工具、资金扶持的功能。
7、残疾人扶贫基地由市残联挂牌确认。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镇、街道根据建设扶贫基地的标准及要求,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做好规划方案。
2、各镇、街道残联根据全市统一规划,调查论证后,认真填报《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审批表》、《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项目可行性报告》,《创建基地计划书和协议书》及《市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计划书主要内容有:主要目标、保障措施、时间安排、执行计划负责人等(协议书样本附后),各镇、街道对基地初审核实后,于4月底前将以上报表报市残联审批。
3、市残联于7月下旬组织力量,对基地建设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实地进行审核,审定达标后,将所需扶持资金直接划拨到扶贫基地,确保专款专用。
五、基地的经营和管理
1、基地接受残联的指导和检查,由基地自主经营,全权管理,残联不提供担保,不负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2、基地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有条件的可在基地内部单列帐户,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3、基地不搞终身制,对照基地标准,合格的继续挂牌,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对于已建立的基地,具有发展潜力,并能按照基地标准,每年多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0人,可以作为巩固基地继续扶持。
4、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决定和调整帮扶残疾人从业项目,举办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班、帮扶协议样本、终止与残疾职工的用工合同等事项要及时报市残联认可备案,市残联将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以防止弄虚作假。
5、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每年11月10日前,镇、街道扶贫基地都要向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如实填报《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附后)和当年扶贫基地工作总结及下年度扶贫工作计划、措施、扶持残疾人脱贫目标。
六、基地检查验收标准
1、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要与残疾人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安排残疾人从业要与残疾人签订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回收等协议,从业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不低于2000元。
2、基地必须当年见效,残疾人工资当月兑现。基地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基地的日常工作,基地管理与服务制度上墙。有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帐务清楚、劳动合同、帮扶协议、帮扶情况记录、残疾人就业、从业花名册及收入状况等资料齐全。
3、基地每年要组织一次对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10天送市残联康复就业科。
七、扶持资金的标准及使用监督
二、具体工作目标及要求:
1、加强关爱文化,让爱浸润孩子心田。
“创建文明城市”是桂城教育局XX年工作计划中重点推进的八项措施之一。关爱桂城系列教育活动也是具有桂城街道特色的“创文”系列教育活动。我校要围绕街道“创建文明城市”的城市化发展中心工作,通过关爱文化,深化少先队创新工作,凝聚人心,营造氛围,创造和谐、互助的城市教育环境。深化关爱工作,做好1-2项重点、亮点,做出标杆来。把学校关爱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桂城链条的根基,构建起“和谐学校和谐家庭和谐村居和谐桂城”的阳光桂城的大厦,为“爱家,爱桂城”工程增光添彩。(详见桂城教育局XX年“大爱无限,教育桂城”工作计划)
继续开展手拉手活动,积极与其他地区的少先队组织开展手拉手,镇内“结对子”开展手拉手活动、老队员员和新队员员手拉手活动,丰富手拉手活动内涵。
2、深化素质教育、基础文明教育。
(1)加强日常行为习惯的检查监督,提高值日、值周质量,严格执行流动红旗竞赛,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在行为规范方面具体做到:在校园里不吃零食和饮料,讲究环境卫生,在教室里、校园内、校门口看到任何废纸杂物都有责任和义务捡起来放进垃圾箱。
(2)教室里要做到绿化、美化、艺术化;同学间团结友爱不打架骂人;推广礼貌用语与普通话,“对不起、您好、谢谢、没关系、老师好、同学们好”是师生、学生之间交流的主题字汇。
(3)继续推进“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行为规范教育和训练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同时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责任感的养成,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
3、开展活动
(1)配合学校开展新课程改革,转变少先队活动职能,扩大活动面,提高少先队工作活力。少先队大队部要把学习(学习做人、学习知识)作为首要任务,要帮助队员学好、学活功课,积极配合学校正课学习开展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健康机关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使爱卫会工作在我局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把建设健康机关与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今年的爱卫会重点工作是:持续做好单位的美化、净化、绿化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日常卫生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首先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教育面;二是及时把党和政府对爱卫会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传达到群众,做到人人皆知;三是进行动员教育,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稿,使黑板报、宣传橱窗内容更充实,尽量做到版面新颖、大方,内容丰富,争取每月出一期;四是继续利用媒体这一窗口对广大老百姓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丰富卫生服务的内容。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1、进一步推进街道统计基础建设
①将街道统计工作纳入全年考核范围,并制订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②健全街道统计基础台帐,进一步规范街道统计工作。
③参照市局每年对各区进行一个地区的统计督查制度,今年我局将对宁海路街道(今后每年安排一个街道)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行统计督查。
2、进一步强化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根据(宁政发[20*]267号)文件精神,对纳入区属在地统计的单位,所有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都要依照《统计法》的规定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承担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任务,综合协调本单位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所有企业都应设置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信。
3、进一步加强区级统计机构自身规范化管理及对地区统计工作的日常指导
①加强对街道统计科的管理,指导建立统计日常工作和各专业台帐。
②加强对各专业科室的管理,推进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
③各科室根据各自专业统计范围,建立系统的台帐,逐步理顺、完善与企业之间信息的互通。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
1、利用统计监审的契机,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2、利用年报培训、重点单位座谈会、各项专项调查以及区局重点工作,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3、组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并将此列入考核内容。
4、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制宣传旬,组织大型活动,扩大影响,以点带片形成声势,掀起统计法制宣传的。
5、组织各专业业务培训和专题组讲座。继续结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党员业务能力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鼓委组委[20*]2号)文件精神,把主讲人扩大到非党员,选取一些于自身岗位有先进经验的同志,立足自身本职工作、结合自身业务特长,组织集中学习、分散讨论。
6、加大对街道法制业务培训,更好的促进规范化建设。
三、完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
针对当前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业务不精等问题,我局将在20*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从每个专业挑选一名业务骨干,学习执法流程,配合法制联络员进行联合统计执法。努力打造一支执法意识强、业务精、作风优的统计执法队伍。
四、继续做好统计监审,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1、继续深入统计监审工作。我局将根据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制定我区20*年统计监审计划,完成20家单位的统计监审工作。其中,工业2家、劳动情况1家、房地产2家、固定资产2家、建设5家、服务业2家、贸易业6家。
2、有序开展统计监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由法制联络员会同专业科室人员对监审单位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持证上岗和其他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重点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科研单位的劳动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年度统计监审结束,并进行书面总结。
3、做到严格把关,不走过场。在统计监审中,监审人员要对各方面情况仔细检查、杜绝遗漏,更不允许人情化的蒙混过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加强执行执法简易程序的运用
市局为了更好的强化统计执法工作,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效率,制定了《统计行政执法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针对一些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有法定依据的,违法行为后果轻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通过加强简易程序的执行,提高了执法效率,并能更合理的调配执法力量。
六、积极组织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和考试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第8号令的要求,根据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针对全区统计对象中,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保证统计员持证上岗的贯彻执行,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工作;针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配合市局组织好继续工作,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法制教育宣传。
七、认真贯彻执行统计事务告知与统计报表领用制度
1、《统计事务告知书》制度是市局对年报会中统计对象义务告知的又一新举措,更好的明确了统计对象的法律义务,有效的规范了其日常统计行为,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2、对统计报表建立签领、签收台帐及迟、拒报台帐并开展登记工作,并根据台帐记录为依据进行处罚。
八、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并贯彻执行
2.建养并重,以养为主原则。从今年起,乡村公路的工作重点将以建设为主转为以养护管理为主,通过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建设效果,提高投资效益。
3.有路必养、群专结合原则。近年来已建设的水泥路和重要砂石路,不分行政等级和技术等级,都要进行养护管理。日常养护以季节性养护为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组织护路员实施;大、中、小修和病害处置及桥涵维修,以专业性养护为主,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实施;重要砂石路以群众性秋季公路整修为主。
4.健全体系、确保长效原则。逐步建立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立稳定的投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养护管理队伍。
二、职责分工
1.交通局:根据交通局的工作职责责任范围,主要负责全市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及市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制定与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养护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和指导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统筹安排上级拨付的养护资金。
2.公路管理机构:交通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集中对乡村公路进行惯例性养护和危险桥涵维修工作;组织对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招投标和发包;负责乡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要求,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乡村公路管护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设置专职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管护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处置各类路政案件;组织护路员对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对护路人员进行生产和安全管理。
4.行政村:根据辖区内的乡村公路里程,成立管护队,设专职护路人员,对乡村公路进行管理和看护。护路员要定期对管护路段进行清扫、清障;对水毁路肩进行培护;对桥涵进行清淤;制止损害乡村公路行为;维护路政案件现场;及时向上级演讲管理养护中存在问题。
三、时间范围
养护时间:乡村公路实行季节性养护,养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至月日。
养护范围:年以来已建成的县级非专养水泥路和乡、村、屯水泥路。
四、管养标准
1.路基养护:路肩横坡顺适,无冲沟和杂物,割除路肩杂草,疏通边沟,坚持排水疏通。出现水毁情况,应立即设立明显标志并及时报告。
2.路面养护:及时清扫路面,坚持路面整洁,无杂物、障碍物。
3.绿化管理:公路绿化和美化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确保不出现空白段。护路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绿化树木不丢失、不损坏,及时制止各种损坏绿化树木的行为。
4.桥涵养护:及时清理疏通桥涵杂物,坚持桥涵排水疏通。汛期要经常检查桥涵险情,发生险情要设立明显标志,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保证行人和行车安全,并及时逐级上报。
5.沿线设施:对已设立的公路标志、示警桩及限载设施要加强管护,做到随缺随补。
6.公路整修:每年利用秋季农闲时间组织一次公路整修,整修的重点是乡、村、屯砂石路。
7.除雪防滑:除雪防滑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布置。进入冬季,要在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备足防滑料并及时铺洒,保证平安。
8.路政管理:经常对公路进行巡视,制止各种损害公路行为,确保公路完好、平安和畅通。
五、人员选聘
1.乡村公路管护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任组长,同时选配两名以上机关干部参与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养护工作。
2.护路员要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距养护路段较近的村民担任。护路员的选聘,由村委会推荐,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局把关。
六、资金筹措
根据我市目前乡村公路的现状和资金情况,经研究确定,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为每公里420元。其中市政府投入日常养护资金为每公里210元,其余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养护里程由交通局确定。市政府投入的日常养护资金,每年年终根据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套情况,同比例一次性拨付。
七、相关要求
1.护路员养护里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人养护里程不低于5公里,不超过7公里。
一、党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安排部署,街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多次主持召开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街道领导多次深入辖区企业检查指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各类专项工作会议。街道安委会按照市安监部门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我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月定期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得到具体落实。
二、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安全责任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目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与各居(村)、各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与领导干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在全街道上下形成了责任体系。在这方面,着重抓好了五个落实。
(一)目标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本居(村)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要求。全街道推行了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个单位,分解落实到企业。街道办事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中小学校分别规定了严格的责任目标。
(二)组织落实:全街道上下普遍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体系,设立街道、居(村)、组(小区)三级网格,健全了管理网络及相关工作的制度。
(三)人员落实:着重解决好有人干事、有人管事的问题。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给街道安监站增加了工作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四)措施落实:我街道编制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各居(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也根据街道上编制的应急预案制定好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人、财、物、实施的步骤、方法落到实处。
(五)工作落实:凡具有执法部门都要与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六)经费保障:街道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居(村)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考核奖惩。
三、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多措并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为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街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月”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召开居(村)干部培训会、印发宣传资料、街头宣传、干部进居(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结合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街道制定印发了《千秋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期间,主要开展了三项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大学习、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规程。
(二)开展安全自救技能演练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街道各级各单位普遍建立完善了内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企业和学校开展了安全与逃生、自防、自救、自保、灭火、消防器材技能演练。通过大张旗鼓地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全街道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四、突出重点,集中开展“1+14+N”专项整治、工贸企业危化品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着力开了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控的实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1+14+N”专项行动、工贸企业危化品使用情况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和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狠抓了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节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开展夏季高温和冬季雨雪天气的安全生产督促与检查,开展了防汛和地质灾害清理排查整治活动等工作。
(一)烟花爆竹: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质、仓储点、警示标志、消防设备、物品摆放等情况,及时纠正了经营户的不规范行为。
(二)消防火灾专项整治:对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重点对无物业小区建筑设施完好情况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重点岗位人员值班,人员培训上岗以及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强化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整治到位。
(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组织各居(村)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通过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得到有效整改,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加强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形象:通过组织和自学方式,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街道、社区、驻区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工作人员自身综合素质,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管水平。
(二)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解决事故多发行业或领域的突出问题: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改进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办事处组织人员每月对各安全生产单位、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组织对辖区内的酒店、商场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联合派出所对道路交通、社会消防、民爆物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食品药品和小饭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五)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的发放,切实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六)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值班工作。
(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精神:组织落实好街道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