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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工作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0 15:05:57

妇女工作方案

妇女工作方案例1

(一)年免费为全区35—59岁农村户籍妇女开展“两癌”筛查,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三)全区农村妇女预防“两癌”健康教育覆盖率、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

(四)掌握全区农村妇女妇科及乳腺常见病患病情况。

(五)探索适合我区农村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形成定期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筛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检查人群、方法和内容

(一)检查人群。全区8个镇(街道)35—59岁农村户籍妇女,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接受“两癌”检查的对象。其中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妇女暂不检查,待可以检查时,自愿填写《知情同意书》,到区妇幼保健院免费补查一次。

(二)检查方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采取定点检查机构派出技术工作组入村检查和到医疗保健机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两癌”筛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乳腺癌检查内容:

(1)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2)乳腺彩超检查:对乳腺临床检查后可疑或阳性者,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3)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后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2.宫颈癌检查内容:

(1)妇科检查:妇科盆腔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TBS描述性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检查机构和人员

(一)“两癌”检查技术专家组。区卫生局组织成立“两癌”检查技术专家组,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专家组成。

(二)定点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

1.定点检查机构: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完成“两癌”检查工作。

2.诊断机构: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工作要求。

1.定点检查机构和技术人员要求。各定点检查机构要明确1名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质量控制工作;明确妇产科医师、外科医师、检验医师、影像技师各2-3名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经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开展相关检查工作。从事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资质,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且能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的各项操作应符合操作规程。

3.用于检查的仪器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校验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以保证检查质量。

4.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进行检查和填写结果,完成各类检查表中的每项内容。

5.年度内各定点检查机构要确保完成所承担的检查任务。

6.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进行各项质量控制。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管理。区政府成立分管区长任组长,卫生、计生、妇联、财政、公安、宣传、监察、审计等部门及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癌”检查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两癌”检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部门、镇(街道)、村(居)职责。

1.区卫生局在区政府领导下,行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确认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组织成立“两癌”检查专家组,做好业务分工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检查质量控制;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制定宣教文稿,参与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召开“两癌”检查工作例会,发现解决存在问题;负责对检查人数、检查项目等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拟定经费拨付初步方案。

2.区妇联负责动员和宣传工作,与卫生部门建立密切合作、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

3.区财政局按照核定标准安排并及时拨付“两癌”检查相关经费,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拨付流程,定期开展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

4.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宣传、动员等工作。

5.区公安分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辖区内35—59岁农村户籍妇女的相关信息。

6.区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保障广大妇女健康的法律法规,开展公益宣传,普及“两癌”预防知识,及时重要工作信息。

7.区民政局负责对确认的“两癌”贫困家庭患者进行救助。

8.区新农合办公室要将乳腺癌、宫颈癌治疗列入报销补偿范围,报销补偿比例为70%。

9.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适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动员和实施;做好辖区内适龄妇女的调查登记和管理;明确辖区内各村(居)专人负责适龄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督促村(居)基层组织与适龄农村妇女签订《知情同意书》;统筹安排村(居)检查时间、检查场所,保障医疗机构顺利开展检查工作。

10.各村(居)负责做好本村(居)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宣传、动员、登记、管理等工作;组织适龄妇女自愿签订《知情同意书》;提供检查场所,组织本村(居)妇女按时有序接受检查。

(三)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1.区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区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两癌”检查日常工作管理;制定全区“两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对承担“两癌”检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考核;组织专家组对检查工作进行质控;负责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总结和反馈,建立“两癌”检查工作档案;定期向区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做好阳性患者及可疑病例追访,追访率达到90%以上。

2.定点检查机构要在区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开展工作;接受区“两癌”检查技术专家组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数据,指导可疑病例到“两癌”检查诊断机构接受诊断,确保前完成本年度筛查任务。

3.诊断机构要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阳性患者提供相应的诊断服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区信息收集组。

五、工作流程

(一)筹备动员阶段。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编印、发放宣传资料,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召开全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镇(街道)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具体工作。在区电视台开辟公益栏目,对“两癌”检查项目和“两癌”预防知识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区人民特别是广大适龄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技术培训和信息网络建设阶段

1.管理培训。参训人员为各定点检查机构分管负责人、“两癌”检查技术工作组组长、各镇(街道)“两癌”检查工作负责人等。培训内容为各级关于“两癌”检查的文件、政策,各种信息、数据的收集、完善、汇总、归档等。

2.技术培训。参训人员为技术工作组成员和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为“两癌”检查技术操作规范,检查工作注意事项,各类表格填写、报告等。

3.信息培训。参训人员为各有关单位负责信息工作负责人、专(兼)职操作员。培训内容为数据收集、汇总、统计分析等。

(三)检查人群登记、签订《知情同意书》阶段。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材料,镇(街道)、村(居)组织有关人员,张贴宣传材料,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发放《致全区农村妇女的一封信》,组织适龄妇女自愿签订《知情同意书》,填写《市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调查登记表》。

(四)开展检查、结果反馈、可疑病例诊断阶段。各级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全面做好“两癌”检查的实施工作。

(五)工作总结阶段。每年月份对我区当年度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进行查遗补漏,汇总分析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实施的具体方案;健全档案,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我区农村适龄妇女健康专项检查工作长效机制。

六、信息管理

承担“两癌”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将体检信息逐个录入并上传至平台,有关报表及时上报区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统计、汇总后,报市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妇幼保健院。

七、考核评估

妇女工作方案例2

(一)促进妇女就业。

1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2调整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质量。逐步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就业的比例;提高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比例;

3落实男女平等的就业原则,用人单位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4加强妇女教育与培训,提高妇女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二)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

1.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2.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的劳动,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和健康。

(三)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1.建立生育保险制度,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2.合理确定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生育保险向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拓宽妇女就业领域。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就业的稳定增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努力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岗位。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采取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实现自主就业。加强妇女就业服务,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普遍开展针对女性特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

(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指导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于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招聘中随意提高女性录用标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企业违反规定,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劳动报酬、不与招用的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三)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女职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女职工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将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纳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制定生育保险覆盖面年度计划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

(五)加强职业培训。

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业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妇女终身培训体系。

(六)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

面向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各种适用技术培训,帮助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纲要》是未来十年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将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劳动保障事业总体规划,加强对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级领导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我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继续承担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纲要》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推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

妇女工作方案例3

一、普查普治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妇女病普查普治,切实掌握我市妇女妇科疾病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不断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探索妇科疾病防治方法,降低妇科疾病发病率,提高治愈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

二、普查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费用

(一)普查普治对象:全市已婚妇女。

(二)普查普治时间:2009年5月一2010年12月。

(三)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

(四)普查普治地点:各镇乡办事处卫生院、管理区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五)普查内容:妇女病普查的基本项目是一般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巴氏涂片检查、红外线乳透仪检查、盆腔B超。

(六)普查费用:农村参合妇女普查全部免费,其他对象普查只收取部分成本费用。被病理确诊为宫颈癌的患者,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救助人民币10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市妇女病普查普治动员会,宣传妇女病普查普治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各乡镇办区也要召开妇女病普查普治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认真搞好媒体宣传,开展妇女病普查知识专题讲座,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搞好试点。以瞿家湾镇为试点,五月中旬开展普查工作,探索经验;试点工作结束后在全市各地、各部门相继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和任务分配见附件1)。

2、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会同妇联工作负责人,组织村委会(社区)负责人、妇联主任、计生专干同村卫生室负责人分片包干将体检表送到每个应查妇女手中,并召集普查对象按规定时间到到当地卫生院(医院)有序参加妇女病普查。

(三)总结与表彰阶段

各地各部门今年完成普查数占应查妇女数的比率不能低于60%,明年要达到90%。对普查率超过90%的地区,将给予奖励,对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妇女工作方案例4

(二)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人员培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探索适合我县的宫颈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宫颈癌防治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

为我县11个乡镇30~64岁农村妇女共12万人开展宫颈癌自愿检查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者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流程详见附件2);

5.所有参加检查的对象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人员培训

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收集上报、质量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和“宫颈癌检查登记表”填写要求;HPV检测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信息的报告填写等。

(三)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卫生计生部门积极主动协调,发挥妇联等部门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宫颈癌检查。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宫颈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4年9月-2015年3月。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各项工作,特成立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1、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二)机构职责

1、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指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确定妇女“两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省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技术指导组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相关信息;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进行宫颈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

2、妇幼保健站做好服务人群的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项目相关数据信息;开展项目的监督指导及质量控制;阳性人员的进一步转诊检查、随访;协助做好确诊患者的救助工作。

3、各乡镇妇联、卫生院负责宣传动员、咨询、摸底调查;收集、汇总和上报项目相关数据信息;做好异常病例的动员、随访。

4、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便捷医疗服务,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转送病人的妇幼保健机构。

(三)机构和人员要求

1、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由县保健站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站已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

(1)实施单位用于体检的业务用房至少2间,每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房间通风透气,采光良好;

(2)备有妇科检查床两张,内科检查床1张。为保护妇女个人隐私应备有屏风或窗帘等物品,两张检查床之间应备有隔离屏障;

(3)应做到一人一张臀部垫纸,所使用的检查消耗品应消毒无菌,检查室应定期消毒;

(4)由县妇幼保健站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五、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

(一)人群选择

全县在公安、妇联、计生、民政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的配合下,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动员其检查并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见附表2),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二)检查流程

1.卫生局指定县保健站对本地农村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附件3和附件4)。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标本送至指定的县人民医院,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2.县人民院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出具宫颈细胞学检查报告单,并将所有报告单返回送检的县妇幼保健站。

县保健站工作人员将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填写在个案登记表,填写检查结果反馈卡(附件5),再由县保健站反馈至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交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儋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阴道镜检查。

3.县妇幼保健站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阴道镜和病理检查所有结果在册登记,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县妇幼保健站,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再由县保健站反馈至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交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4.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为期一年的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六、质量控制

(一)县卫生局定期对辖区内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及时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1.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当日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2.可疑病例随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为期一年的追访,追访率达到90%;

3.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卡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二)信息收集和管理

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妥善保管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将宫颈癌检查数据按月度和季度分别报送县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将月报、季度(附件8和附件9)和符合条件的结案个案表按时录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管理单位。

七、经费管理

(一)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对筛查出的宫颈癌患者进行治疗,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其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要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给予救助。

八、督导评估

妇女工作方案例5

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是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殖保健意识的重要措施,是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是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育龄群众的具体体现,据统计全市妇女生殖道感染达65%以上,生殖道感染疾病表现特点是患病率高,病种多样,分布广泛,就诊治疗率低,导致妇女丧失劳动力,影响妇女家庭地位的提高,给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导致贫困人口增加。同时,影响了计划生育措施落实和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实施该项目能够进一步掌握我市妇女生殖道感染类疾病的患病率,疾病种类,分布特证等方面的资料,为调查研究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方便安全的优质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妇女保健意识,增进生殖健康水平。

三、项目实施规划

根据省、市上安排,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单位,从年元月份开始至年12月底结束。

四、任务要求

项目市应查对象的受检率达到80%以上,所有接受检查的妇女都要建立电子档案,通过建立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使接受检查的妇女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以上。

五、检查对象,方法及范围

采用物理检查、电子阴道镜、B超检查、乳腺诊断仪及流动服务车载等设备,对农村20周岁至49周岁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和乳腺疾病的检查。

六、组织管理

该项目以市为单位开展全市统一协调,我市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及部分节育技术专家参与的专家指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以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专家指导组主要职责是培训基层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普查工作。

七、工作程序

查病地点设在乡镇服务站,也可在条件较好的村服务室,查病的程序为:

1、宣传告知。在活动开展前,印制宣传单页,利用各种方式,由基层计生干部预先宣传告知群众,免费检查活动的内容,查病的范围,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相关政策等。

2、健康教育。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观看VCD系列专题片及科普知识宣传栏,请妇科专家为他们开设“防治生殖道感染类疾病基本知识”讲座,讲解妇科病的临床表现,主要危害,形成原因及预防措施等。

3、免费检查。在查环查孕的同时,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登记造册,输入微机,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档案。

4、提出治疗或进一步确诊的建议。

5、效果随访。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妇女,提出治疗建议,并在检查一个月后,技术服务人员要上门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具体指导。

6、市上以市站为龙头,成立两个检查小组,专家指导小组1个,全市分东、西两片,一个组负责一片。

小分队检查采取乡镇逐村过的办法,2千人以上的村每天一个村,2千人以下的每天二个村。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小分队进村前二天,必须填写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告知单(一式两份),并发放到每一育龄妇女手中,检查结束后将告知单存根交小分队核查带回。

八、有关要求

(一)宣传先导,知情同意。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把科普宣传贯穿项目的始终,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以及生殖道感染和乳腺类疾病防治知识,使群众知情同意,自愿参与,不能强制群众接受检查。

妇女工作方案例6

一、《两规划》实施现状

**县总面积1200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区),339个村(居)委会,末,我县总人口达44、4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1、8万人,占49.1%。0—17岁儿童人数10、2万,0—17岁女孩人数5万,全县财政总收入2、71亿元,全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到1.47亿元,妇幼卫生经费支出0、4461亿元,全县出生人数4360人,其中出生女孩人数2121人,占出生人口数的48.6%,全县人均生产总值1.2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0.4577元。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进一步提高,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一)妇女与经济

为了保障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男女同工同酬,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作用。9年来,县委、县政府将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采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建立职业介绍机构,扩展就业信息服务,提供就业培训等办法,千方百计为妇女就业创造机会。女性从业人数比例于就提前达到规划终期目标。

1、妇女就业人数逐年增多。截止目前,全县女性劳动力约为12、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6.4%,其中外出转移就业5、94万人,占外出就业总人数的21、58%;返乡创业158人,占创业总人数的30%。全县社会就业人员26、06万人,女性就业人员12、1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46%,城镇单位就业人员4.6万人,其中女性2、2万人,占48%。

2、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女性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2、48万人,其中女性0、62万人,占2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3、49万人,其中女性1、54万人,占44%;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1、13万人,其中女性0、60万人,占53%;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逐年增加,达1、38万人,女性0、39万人,占28%。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覆盖率达98%。女性享受社会保障比重逐年提高。从参加各类保险的男女性别比来看,虽逐年在缩小,但整体差距还较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人数和农村社会保险投保人数还很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失业保险、参加工伤保险人数的女性比例虽已达到县规划标准,但还未达到全市标准。

3、着力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再就业。**县注重失业妇女再就业和农村妇女向非农就业转移工作,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妇女实用技术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帮助妇女就业。9年来,政府制定了零就业家庭扶持、技能提升、岗位开发、提供城乡就业补贴和扶持资金等促进就业措施,各部门开展各类培训促使一大批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

4、加大贫困妇女扶持力度,逐步改善贫困妇女生活状况。为帮助贫困妇女摆脱贫困,每年为农村贫困妇女举办技能培训1次以上,9年累计培训贫困妇女9000人次,同时加大帮扶力度,采取送技术资料,送种子种苗,协助信用部门上门小额贷款,帮助组织种源,帮助寻求产品销售等,到底,使80%以上农村贫困妇女基本达到了当地中等收入水平。九年来,共联合推荐了100名残疾妇女就业,扶持了60名残疾妇女个体经营,共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0期,培训残疾妇女120人。残疾、贫困等特殊妇女群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进一步好转。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到底,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妇女1、22万人。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是体现妇女进步与发展的关键措施。9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女性参政比例和议政水平不断提高。为了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扩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范围和程度,增加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比例,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县委按照中央、省、市培养选拔女干部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全县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有关政策,建立“女性人才库”,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女干部,加强对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和优先选拔,为女干部成长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使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在领导岗位上大显身手。

女干部、女党员队伍逐步壮大。底,我县有女公务员314人,占全县公务员总数的18、5%,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8人(正处级2人),县委、县人大各有2名女领导班子成员,县政府有1名女班子成员,县政协有3名女班子成员;女科级干部96人,占全县科级干部总数的12%,其中正科级30人(8名担任党政正职,其中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的2人)。以来,全县共发展女党员750名,占全县发展党员总数的25%,截止底,全县女党员数达2530名,占全县党员总数的30%,比时增长了十个百分点,目前,全县广大妇女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并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推动全县“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作出了贡献。

妇女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得到体现。全县有女村委委员356名,占村委委员总数的34、3%,其中女村支部书记4名,实现了全县每个村至少有1名以上女委员,村级女干部队伍积极发挥作用,使广大农村妇女在参与村民自治、经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县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女性­50人,占代表总数的24、3%,县六届政协代表中女性39人,占代表总数的16、7%。女代表、女委员认真行使权利,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展现出新时期女性的新风貌。

我县女性参与决策与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如县政协委员的女性比例与全市20、01%的比例还有一定差距,县直女性较集中的单位女性班子成员配备不齐,县人事局、公安局、审计局、广电局等20多个单位无女性班子成员,19个单位无女副科级干部,目前全县还有5个乡镇暂无女性班子成员等。

(三)妇女儿童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9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春蕾计划”、“希望工程”和“关爱女孩行动”的实施,**县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女性接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加,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女性受教育人数的比例不断提高。

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净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均达到100%,小学辍学率为零,率先达到终期监测目标;初中巩固率99.98%,其中男生99、98%,女生99、99%;高中毛入学率73、7%,其中男性75、5%,女性72、1%,与相比提高了50%;全县15-50岁以上人口文盲率为0、01%;我县有步骤的扩大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对女性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促使妇女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比例明显提高;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教育向社会化发展,提高了儿童家长科学育儿、养子的水平。全县形成妇联、教育部门共同牵头,关工委、民政、卫生、计生、新闻单位等多部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一是家长学校在办学模式上打破了以往单纯以学校、托幼园所为依托的形式,逐步延伸到社区,促进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进程。,全县已有家长学校33所,接受家教知识培训的家长达2万名,出现了万名家长进学校的喜人局面。二是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编写了《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读本》,得到留守儿童家长一致好评。三是聘请知名专家进行讲座提高家长学习家教知识的兴趣。,组织了由《知心姐姐》栏目主持人陈虹亲自来**面对家长讲座的活动,还在县电视台播出了著名儿童教育专家卢勤的讲座录相――《孩子,你真棒》,在全县掀起了家教热。开始,县妇联着手对0——6岁的孩子实施早期教育工程,全年共组织早教活动10期,参训人数达1200人。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

妇女儿童享有各项医疗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权利,妇幼保健工作有新进展。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是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9年来,围绕上述任务目标,全县上下做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0年,**县被确定为“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县,我县儿童的保健水平将大大提升。

1、狠抓孕产妇系统管理,确保母婴安全。一方面规范孕妇培训,县妇幼保健院每月8日组织举办一期孕妇学校培训班,使孕妇掌握孕期保健、住院分娩的好处等知识,提高了全县孕妇的自我保健水平。另一方面,健全妇女保健网络,我县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个,设有“孕产妇急救中心”和“新生儿重症监护中心”。全县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85人,乡级妇幼专干19人,村医和保健员有658人。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大大提高,已基本形成满足城乡广大妇女儿童保健需求的卫生保健网络。全县乡镇卫生产科建设达到省颁标准,基层产科整体服务能力有了新提高。其次,加强高危孕妇管理,建立了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台帐及高危孕产妇个案卡,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调查,确保母婴安全。,全县共有活产数4360人,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2%,高危孕产妇筛查率33.6%,监护管理100%,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的基础上大大降低,分别是7.3‰和3.9‰,达到规划目标,低于省市标准。但是,由于高龄产妇增多,我县孕产妇死亡率从35.6/10万上升90.01/10万。

2、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儿童保健水平不但提高。一是巩固“爱婴医院县”成果。完善爱婴措施,大力倡导母乳喂养,全县6个月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二是开展儿童早教。以县妇幼保健院儿保中心为阵地广泛开展新生儿沐浴、听力筛查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三是全面铺开儿童健康体检工作。9年来,共完成儿童体检117301人次,共查处体弱儿3100人次,查出出生缺陷儿童80名。

3、落实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保障了妇女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一是成立妇女病查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担任正副组长,卫生局、妇保院、各乡镇全面协调开展工作。二是技术设备到位,先后配备了b超、乳腺透照仪、显微镜、电子阴道镜等设备。三是加强督查,确保查治活动的扎实开展。到目前为止,我县所有行政村已婚育龄妇女基本都已享受了免费检查,今年我县普查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五)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

9年来,我县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各种妇女儿童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劳动权和参与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不断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成效明显。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二是妇女儿童维权网络不断健全,基本形成社会化维权格局。三是侵害妇女儿童案件的侦破力度加大,共破获案3起。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9年来,在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社会关爱女孩、尊重妇女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加强,为我县妇女和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空间。

一是男女平等、妇女发展、儿童优先纳入主流意识。县委党校已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县电视台开辟“巾帼风采”等妇女专题栏目,每年宣传妇女儿童方面的新闻达200条,专题20多个,介绍、反映妇女工作、生活、健康等方面内容,采访、报道我县各条战线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建设小康**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反映**妇女“巾帼不让须眉”、以作为求地位的精神风貌。同时,全县各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抓住“六一”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国家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尊重儿童、支持儿童、引导儿童、快乐儿童的理念,广泛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出了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通过宣传,基本形成了关注妇女儿童发展,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妇女儿童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全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到1.47亿元,用于卫生事业国家财政投入4200万元,妇幼保健经费65万元,防治防疫经费196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657万元。全县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全县农村享有安全饮用水人口逐年上升,针对人饮安全,采取“分期分批,有重点有计划”地实施人饮安全工程,九年共投入人饮安全工程建设资金2199、96万元,共解决妇女儿童3万人的饮水困难。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改水改厕受益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上升,环境卫生日趋改善。

三是“文明家庭”、“不让进我家”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县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家庭美德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了以“学习型家庭创建”、“美德在农家”、“婚育新风进万家”、“星级农户评选”等为主题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10年来,全县有一户家庭被评为省级五好文明家庭、85户评为市级五好文明家庭、300户评为县级五好文明家庭、1000余户家庭被评为全县“星级农户”。妇联系统把禁毒工作与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无毒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不让进我家”活动,利用“三八”节、“6.26”国际禁毒日,以黑板报、演讲会、文艺演出、千人签名等活动为载体,广泛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路,在全县树立了遵纪守法、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文明家庭新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施《规划》九年来,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女性就业难依然存在。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转换进程中,妇女受生理、家庭等自身特点和客观条件限制,在市场化就业岗位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不少下岗、失业女职工年纪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面临较大困难。妇女在资源配置、就业机会的获取上还受到传统偏见、旧俗的影响,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就业机会的不平等依然存在。

(二)家庭暴力、色情等社会丑恶现象仍未根治。“男尊女卑”等传统成见的影响和西方不良生活方式的传播,使社会丑恶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女性的生存和发展。调查显示,殴妻、冷暴力、虐待老人等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吸毒、等现象屡禁不止,第三者插足、包二奶、养情妇等行为更是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国自古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随着社会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农村家庭根本无力承受“扶老携幼”的双重压力。去年我县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今后在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方面还要深入,如低保范围、养老保险运作模式、资金来源、如何保值增值、分级统筹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四)儿童健康成长环境面对挑战。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稳步推进为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同时产生新的问题。一是劳动力外出务工有继续扩大、加速的趋势,“留守”儿童保健、计划免疫、教育、社会治安、意外伤害、儿童发展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加大。二是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增多的问题仍然突出,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儿童容易遭受生活上、心理上的压力,儿童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观念随之改变,容易偏离社会正常轨道。三是学生体质有所滑坡,部分老师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采取上课拖堂、周末补课等方式,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和活动时间,学生身体不能得到很好的锻炼。:

三、对策和建议

为全面实现《规划》各项目标,针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强化党委、政府行为和部门职责,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要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儿童优先等,并通过各种渠道向不同层面宣传《规划》的主要目标及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广大群众的认识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社会环境。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对实施《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测,实行分类指导,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跟踪督查职能部门落实职责。

妇女工作方案例7

近五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具体措施,“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审判”,坚持原则,突出重点,努力创新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使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对起诉来院的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近五年来,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案件****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

我院在惩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中,从修正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目的出发,在保证案件公正裁决的前提下,更倾重于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注重于帮助受害人群重建信心,让他们尽快以正常人的生活方式融入到社会大家庭中去。自2006年以来,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强奸案件***,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震慑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对失足青少年宽大处理。在这方面,***人民法院要求审判人员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绝不能就案办案。青少年在该年龄段里,认知能力不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有很大的不足。在此条件下,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强大诱惑,如果缺乏必要的引导和监督,很容易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很有必要的把初犯、偶犯和意气用事、一时冲动而发生的不良行为区分开来,正确对待,不能单纯的看待为一般的刑事犯罪,有区别地对这些青少年做出合理的判决,才能有利于他们重新回到学校、家庭和社会,抹掉心理阴影。自2006-2009年,我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使未成年人得到合理、有效的教育和惩罚。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日渐增多,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断增加。在这类案件中,家庭不但不是避风港反而成为了受害场所。我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认真调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对于因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尽可能维持家庭的和睦,对于确实无法换回的,也要最大化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自2006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件。在这类案件中,都充分发挥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

为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我院还建立了维权示范岗,使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均得到快速高效公正处理,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立案接待人员热情接待,耐心细致,针对来访妇女缺乏法律知识,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耐心认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达到群众满意。二是审判人员依法审判,在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前提下,维护弱势主体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答,悉心劝导,帮助来访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法律观。三是审判人员公平调处,维护稳定。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四是审判人员释疑解难,切实帮困。在审理案件时充分考虑,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为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在每年“三·八”妇女节期间,我院组织女干警走进社区、走向街头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开展以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开展“迎三·八”法官法律咨询活动。为表达对儿童的关爱之心,我们响应号召积极开展了“向失学儿童献爱心”捐款活动,“捐资助学”等捐款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我院在普法宣传方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妇女儿童和其它群体的法治意识,为辖区建立和谐的法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努力,深受各界群众好评。

三、建立完善合议庭制度,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三快”机制。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立案快即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我们都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并交办相关法庭及时审理;

审理快即在调查、取证、审理、裁决等环节中,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审理;

执行快即对合议庭做出判决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优先及时执行到位。二是坚持妇女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时,我们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中,女方做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

对于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受害妇女诉讼费适当减少。四是实行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县妇联联合,注重做好调解工作,一般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合议庭受理案件前,尽量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法院法官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进行调解,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前。在审理过程中,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公开审理典型案件,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往往用一些传统观念和习俗解决矛盾纠纷。特别是一些妇女同志法律知识缺乏,不明白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如丧偶妇女遗产继承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出嫁女财产继承权等,以致使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针对这些情况及家庭暴力、赡养老人等农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让广大妇女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镇孤寡老人王某,三个儿子不赡养老人一案,通过公开审理,当地开庭,使三个儿子主动承认错误,履行赡养义务,同时也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法律教育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妇女工作方案例8

全盟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77件,民事援助案件4952件,刑事援助案件120件,行政案件5件。

1、民事案件情况。20xx年全盟妇女、未成年人民事维权案件xx08人次(女性受援人1565人,未成年受援人43人),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2.47%。

2、刑事案件情况。20xx年全盟妇女、未成年人刑事维权案件26人次(女性受援人9人,未成年受援人17人),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占刑事受援总数为21.67%。

3、咨询情况。20xx年全盟共受理咨询19120人次(通过“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6375人次),其中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共2205人次(其中妇女2115人次,未成年人90人次),咨询事项主要涉及婚姻家庭、请求给付抚养费、请求给付扶养费、请求给付赡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占咨询总数11.53%。

二、盟级及各旗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0xx年,xx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妇女、未成年人248件,占受援总数xx%,较上年同期增长14.11%;

锡林浩特市176件,占受援总数11%,同比增长77.27%;

二连6件,占受援总数的0.37%同比下降50%;

阿巴嘎旗、正蓝旗均为12件,均占受援总数1%;

正镶白旗93件,占受援总数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6.7%;

太仆寺旗38件,占受援总数2%,同比增长44.73%;

黄旗8件,较上年同期下降46.7%;

多伦县23件,占受援总数2%,较上年同期下降52%;

东乌旗66件,占受援总数4%,较上年同期下降54.54%;

西乌旗648件,占受援总数42%,较上年同期下降46.6%;

东苏旗45件,占受援总数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8.89%;

西苏旗178件,占受援总数11%,同比增加90.4%;

乌拉盖管理区55件,占受援总数3%。

三、我盟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

1、刑事案件中妇女、未成年所占比例逐渐降低

20xx年全盟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件,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共26件,占刑事受援总数的21.67%,较2015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

围绕妇女、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重点帮扶对象,一是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加大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扎实做好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及时高效做好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监督工作,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

2、婚姻家庭案件中妇女为受援主体

20xx年,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婚姻家庭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36件,涉及妇女维权共328件(妇女人身保护令共12件,盟中心2件,西乌旗3件,乌拉盖7件),占婚姻家庭纠纷总数的97.6%,主要涉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及离婚涉及家庭暴力案件;

由上可见,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比重较大。

3、劳动纠纷案中女性劳动者比例较大。

20xx年民事受援案件共4952件,其中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类劳动纠纷共2999件,女性劳动纠纷案约占半数,而且,低端行业女性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比较严重,集中在餐饮、零售、保洁等服务业以及畜牧加工、纸制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如20xx年年初142名农民工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起诉某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大部分申请人为女性。造成女性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原因主要有:一是劳动者法律意识不足,当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以及服务附加值低,多数企业采取的首选方法是盘剥工人,利用低价的劳动力。三是企业管理水平低,制度不完善,法律意识淡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害妇女举证不力。由于“家庭暴力”涉及隐私,且部分妇女维权意识不强,当受害妇女起诉要求与配偶离婚并诉称遭到对方家庭暴力时,往往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殴打的证据,却无法证明“一定”的伤害后果。

二是作为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这一要求不好认定,很多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基于女性的生理和社会性别,妇女怀孕、生小孩、带孩子(尤其是农村生养的孩子比较多),受害妇女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更掌控不了家庭经济大权。

五、对策

加快发展妇女、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工作势在必行,结合“2011—2020年锡林郭勒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加快发展农村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加强部门协调,构筑农村牧区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加强援助力度,拓宽援助渠道,放宽援助条件,真正做到“应援必援,能援尽援”,切实做好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广大妇女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全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法治xx”做出积极贡献。

2、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渠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利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的便民特点,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造条件,方便妇女儿童就近寻求法律帮助。同时,切实加强同妇联、教育部门的联动,针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与妇联、社区、教育等部门交流和讨论,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重点服务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中的妇女及偏远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对于她们的法律援助申请,要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制度,对于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等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暴力案件界定经济困难以申请人个人的经济困难状况为准。

4、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妇女工作方案例9

成安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巡回合议庭由一名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女法官任庭长,其他两名法官和妇联系统陪审员为成员组成,法院院长艾怀生直接主管,妇委会主任薄鑫负责协调。重点受理9个方面的典型案件:①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②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③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的案件;④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的案件;⑤老年孤寡赡养权受侵害的案件;⑥侵犯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⑦侵犯妇女承包经营权的案件;⑧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⑨其他明显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该合议庭以公开审判为重心,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的形式,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审理,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发挥妇联陪审员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形成有效合力

维权合议庭将法院严肃的审判职能与妇联细致的思想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了优势互补,形成了强大的维权合力。在具体工作中,合议庭成员互相尊重、配合默契。一是畅通沟通渠道。对于法院接到的投诉案件,涉及到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子,我们及时与县妇联联系,沟通案情。对既不够治安处罚,也不够立案条件的轻度侵害案件。通过妇联陪审员善于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优势,帮助法院缓和矛盾,合议庭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妇联在来访中接到的典型案件,投诉到法院的我们都认真对待,及时立案、受理。相互之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二是主动邀请陪审。对于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我们主动联系妇联,邀请所辖地乡镇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妇联陪审员询问权、事实认定表决权和法律适用等应有权利。三是积极听取意见。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对妇联陪审员所提出的意见,积极听取。有意见分歧的,将陪审员意见写入笔录,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审判结果。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典型案件的审理,不仅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从而形成了司法机构维权与群众团体维权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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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一)抓源头:从立法入手树立“大维权”理念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是促进妇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大妇女维权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从源头维权入手,在出台和修改相关政策法规时,把妇女问题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立法和决策中,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题、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大了我市妇女维权工作力度,提升了维权质量。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制定和实施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年)》、《××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已纳入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计划。同时,市妇联还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几十个文件,涉及女干部培养选拔、农村妇女土地问题、婚姻家庭问题、教育问题、妇女权益等多方面问题,使我市妇女维权工作实现了抓源头、多渠道、重实效的工作目标。

(小标二)促联合:社会化成为新时期妇女维权亮点

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构筑社会化维权工作体系,为维护妇女为发展注入和谐旋律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是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优势,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妇女维权效能的重要举措。

××市妇女维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20xx年,就组建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副书记李树国任协调组组长,公安、司法、政法等19个部门组成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进行协调处理。目前,已经处理了10多件社会影响大的妇女侵权案件,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各级司法部门与妇联联合建立了妇女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四级妇女儿童信访投诉中心,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条。全市100%的社区、90%以上的村都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各市、县(市)区法院先后设立了34个“妇女维权席”,8个“妇女维权法庭”, 有84名妇联干部被聘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各级妇联组织与司法局联合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10个律师所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帮助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市妇联与市卫生局、市司法局联合建立“××市家庭暴力验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有力的证据;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合在南关区15个基层派出所率先组建了“妇女儿童维权投诉中心”。今年又建立了家庭暴力预警机制,成立了家庭暴力预警网络——市公安局建立家庭暴力调处中心、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社区警务室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点”,优先接警出警,及时保护受侵害妇女。

为了进一步加大维权协调的力度,给妇女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市妇联的积极协调和努力下,于20xx年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志愿者队伍——巾帼司法顾问团。这支队伍由我市有影响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女法律学者组成,现已发展到十个县(市)区11支队伍,总计220人。我市还专门设立了“巾帼司法顾问团”维权热线,保证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得到法律帮助;在电台设立了“巾帼 司法顾问团”维权热线,每周三下午安排顾问团成员做客电台,亲自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顾问团每月下基层服务至少一次,以现场咨询、诉讼、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朝阳区居民李某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在顾问团成员的帮助、呼吁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朝阳区法院审理判决的第一起有影响的反“家庭暴力”案件,这起妇女侵权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都有顾问团成员的跟踪监督。顾问团的律师还出庭了一些案件,妇女景某曾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生活不能自理,后因家庭琐事被丈夫砍死,顾问团的律师挺身而出,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顾问团的律师还了不少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为妇女讨回了公道,使受害妇女切身感受到妇联“娘家人”的温暖。

随着巾帼司法顾问团的发展壮大,其服务功能也在不断扩展。目前,顾问团在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的基础上,还与企业进行对接,义务帮助民营企业破解法律难题,已经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0多万元。另一方面,市妇联还组织顾问团成员与社区对接,与村妇女维权站对接,帮助妇女群众就近解决法律的困惑。“巾帼司法顾问团”是××市妇女维权工作的创举,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品牌。

(小标三)办实事:维权与民生有效结合

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服务妇女儿童的实际需求,是实事化维权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实事化维权工作,在连续三年的全市民生计划中,都把解决妇女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同时,积极支持妇联牵头开展“三零社区”创建活动,市委办公厅以文件形式转发由市妇联在全市开展的“三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意见,使这项活动在我市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通过创建“零下岗失业妇女示范社区”活动,建立健全了社区再就业服务网络,整合了驻社区单位的岗位资源,拓宽了社区家政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巾帼社区小额借款,扶助下岗失业女工就业、创业。下岗失业妇女有再就业的意向、有就业能力,不挑不捡,在向社区妇联组织提出就业申请后,社区妇联组织在一周之内就能安排就业、上岗;通过创建“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充分发挥了社区妇女维权网络的作用,在家庭暴力发生时,反家暴网络及时介入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持续和升级,实现了介入家暴案件的盲区为零的工作目标;通过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示范社区”,依托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站,建立重点管理档案,确保社区劣迹少年列管率达100%,重点人员进档率100%,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一帮一”帮教达100%。目前全市已有77个社区成为“三零示范社区”。

在“平安××”创建中,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家庭、社区入手,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入手,运用宣传、教育、心理辅导、帮扶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预防犯罪、扫除黄赌毒、开展安置帮教、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创建工作规范运行,并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把千家万户组织动员起来,引导广大妇女成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主体。各地、各部门把创建“平安家庭”工作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将其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创建活动与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实现了积一家一户的“小安”,营造全市社会平安的创建目标。

(小标四)重个案: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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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切实履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到“三个纳入”。第一,将妇女发展纲要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落实妇女儿童两个纲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内容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得到贯彻落实。第二,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重难点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五项工程”,解决两纲重难点问题的意见》;协调解决了“两纲”数据库建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第三,将妇女权益保障重点问题纳入民生工程。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免费婚检等涉及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和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纳入民生工程,出台了配套实施方案,确保这些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举市而为,构建妇女权益保障“五张网”。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社会化维权是维权工作的发展方向。我市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机制,加强横向联系、纵向衔接,形成了完整的组织网络。一是党政维权网。市政府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监测评估,协调和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解决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为政府专门工作机构,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维权协调和联动机制,推动侵害妇女权益典型案件和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法律援助网。司法部门加大涉及妇女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优先指派、应援尽援,2005年以来受理涉及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200多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及4个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为全市妇女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广泛建立妇女维权站和社区律师联系制度,将妇女的维权服务延伸到基层,全市共建立社区妇女维权站228个。三是投诉网。强化维权网络功能,逐步完善了市、县、乡(街道)三级网络;建立首问负责制、主席接待日、数据分析和信息反馈等制度。拓宽投诉渠道,在原有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基础上,将妇女维权热线纳入“12345”市长热线,三县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使维权方式更多样、更便捷。四是反家暴网。2003年,市公安局与市妇联联合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坚持做到优先接警、优先出警、优先救助的三优先原则,中心成立以来共接警9830次。在社区普遍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五是社会救助网。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参与妇女权益的维护,招募志愿者队伍组建“市妇女维权律师团”,全市共有妇女维权志愿者1237人。依托医院和心理咨询机构,建立了妇女健康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家庭暴力案件中受伤害的妇女和特困妇女提供免费服务和紧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