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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4 15:20:35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1

一、性质与功能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全面衡量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水平考试。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评价学校办学质量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考试方式

(一)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形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其中,音乐和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

考查科目为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及技术教育)、地方与学校课程、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考查标准和办法由各州(市)教育部门制定。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音乐和美术,考试标准和说明由省教育厅制定并另文。

(二)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

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

体育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

学校考试与考查科目在课程结束时进行。

(三)考试方式根据学科特点和内容,采取笔试、听力测试、口试、实验操作等不同方式。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思想品德实行笔试、闭卷方式;英语实行听力与笔试、闭卷相结合的方式;信息技术实行网上考试方式;体育实行必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现场考试方式;音乐和美术科目的考试方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三、组织实施

(一)命题方式。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昆明市和曲靖市除外)、统一颁布各科考试标准、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分数、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结果应用、统一全省初中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对自行命题的州市,省教育厅将建立抽考制度,每年抽考2个科目,抽考科目和抽考办法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7月1日、2日两天为信息技术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为分场考,每场50分钟,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场次由各州市根据学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和安排。

体育考试安排在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考试日期由各州、市自行确定。

每年的考试时间均按以上月份和日期执行。

(三)阅卷方式。各州、市统一组织考试,全省统一扫描答题卡、统一采取网上评卷,确保阅卷公平,公正及成绩的可信度,确保区域内质量监测评价数据采集的需要。全省统一扫描、网上评卷工作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并另行通知。

(四)网络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完善初中学生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网络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基础数据完整、准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含考查)成绩必须真实记入学生档案和网络管理系统。

四、考试结果运用

(一)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等级制与原始分报告成绩,A:优秀(≥90分)、B:良好(≥70分且<90分)、C:及格(≥60分且<70分)、D:不及格(<60分);P:补考合格。学校自行组织的考试科目,考试结果以等级报告成绩,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P:补考合格。

(二)证书发放。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含考查)等级作为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含考查)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不及格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P(补考合格)、D(不及格),可以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成绩,但不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及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卷面满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均为120分,物理、化学、体育、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学科均为100分,11个学科分值总分为1160分。音乐和美术以等级呈现。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分值,通过一定比例折算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分数。

1、语文、数学和英语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20分,按实得分的100%记入高中录取总分。

2、物理、化学和体育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实得分的80%、50%和5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3、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4、音乐和美术学科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P补考合格五个等级,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补考合格也不记分。

13个学科记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2

兰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公布的《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从2018级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兰州市中考招生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740分,中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采取“分数”形式呈现。

为深化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甘肃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的《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要求,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促进学生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评价,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弱化考试的选拔与甄别功能。

《办法》规定,由外省市转入兰州市的初中学生和户籍在兰州市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兰州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兰州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共12门课程。

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考查两类: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全市统一考查科目共2科: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考试各科目分值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各科目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内容等因素,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外语的分值包含30分口语与听力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分值。

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A、成绩呈现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形式呈现。设A、B、C、D、E五个等级,比例依次为:A等占20%、B等占40%、C等占30%、D等与E等占10%,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

2.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采取“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总分740分。

B、成绩使用

1.毕业依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所有科目均须达合格以上水平;不合格者,由各县区和各学校安排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不记为初中毕业。

2.升学依据。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3.质量评估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监测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课程实施、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依据。

考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六个科目实行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其中,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和现场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考试;艺术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信息技术教育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

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维度。

五个维度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按照本评价标准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从具体实施和操作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并报兰州市教育局审核报备。

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爱党爱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礼仪、仁爱友善、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珍爱生命、保护环境、责任义务等方面的表现。

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表现。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3

现将《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7日

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精神,现就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毕业评价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初中学生毕业评价结果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法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合作与交流能力、运动与健康水平、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其中的“学业水平”评价内容主要是针对初中学生在校三年日常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最终的终结性评价形成办法是将学生六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得出结果,按照A、B、C、D、E五个等级确定该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评价结果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该成绩为E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具体评价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为更好地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公平与诚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在现有学校内公示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网上评价方式,全过程公开、公示。

(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主要依据,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学生(根据政策规定要求录取的推荐生、直升生除外)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学科为考试科目,综合实验操作(生物、物理、化学三个学科实验操作的合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为考查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学科采用分数评价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部分的总成绩为50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采用等级评价方式,分为A、B、C、D、E五个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采用等级评价方式,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卷面分值每科均为100分,依据全市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5%。如果等级划定过程中因同分压线考生人数超过上述比例时,将按照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15%、45%、75%、95%最接近的累计比例依次划定A、B、C、D的等级,剩余的为E等级。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普通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控制特殊考生加分项目。因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部分的总成绩发生变化,原照顾增加30分的现调整为26分,原照顾增加20分的现调整为18分,原照顾增加10分的现调整为9分。

2018年初三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以及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科目的考试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科目的考试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制定考试指导性意见,具体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考生最多有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自主选择;首次考试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再考一次。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的评价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制定实施指导性意见,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

(一)考试形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其中,文化课学科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信息技术学科采取上机操作的方法进行考试;综合实验操作采取现场操作的方法进行考试。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的考查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意见。

体育与健康学科的考试办法详见《济南市2018年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二)考试时间

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4日。

具体安排如下:

年级

时间

上午

下午

初三年级

6月11日

9:00-11:00语文

3:00-5:00 物理 化学(同场分卷)

6月12日

9:00-11:00数学

3:00-5: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同场分卷)

6月13日

9:00-11:00英语(含20分钟听力测试)

初二年级

(含重考考生)

6月14日

9:00-10:00 生物    10:50-11:50 地理

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学科可于初三第二学期组织考试(考查)。

(三)考点设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设置及考试组织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济南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手册》。

(四)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或学历的学生不得报名。往届生及外地返济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学(户)籍所属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负责。

(五)命题原则

1.命题坚持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原则。考试内容应促进初中教学改革,引领学生主动学习,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命题依据课程标准,考查的主要内容是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侧重于考查学生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关键能力。在考查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突出以学科核心素养与能力为主的命题思路,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试题总体难度系数为0.7左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力求体现能力立意、素养导向,整体试题题量适当、难度适宜,充分发挥其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正确导向作用。

(六)考试经费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22号)文件规定,我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支付项目、标准及所需费用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向学生收取费用。

(七)评卷及成绩公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有关要求详见《济南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手册》。

三、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中关于“要落实学校招生工作自主权,结合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建设,逐步实现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的规定,普通高中学校自2018年开始,逐步深化“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对报名考生提出特殊等级录取要求,可根据办学实际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1.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为: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以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推荐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A级;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A级。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指标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B级(含)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测试确定录取的特长生的等级和分数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2015年入学的初中在校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以上。

如高中招生学校对本校录取的推荐生、指标生、特长生(含特色课程及项目)、统招生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考生需要达到招生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但不得低于D级,且无其他“不合格”等级学科。

说明: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确定为C级和D级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2018年度的生物、地理重考;参加重考(不含前次考试时缺考)的考生成绩依据新的划定办法等级为C级。重考达到新划定的C级的2015年入学的在校生,符合指标生条件的可参加指标生录取;重考达到新划定的D级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2.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学校提前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特殊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无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职业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

“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含三二连读)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政策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本校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报考有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报考无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校时,可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4

根据《方案》,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从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推进考试内容与命题改革四个方面推进,其目标是到2022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根据《方案》,今后高中录取不仅看中考成绩,还要看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明确,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与笔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按省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方案》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中考总成绩为730分考试时间也有变化

《方案》中的重点,是从今年七年级新生开始,中考总分为73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物理7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化学4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30分。

考试时间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2日;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组织实施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关院、站具体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评价方法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5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

(二)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地理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开卷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组织实施

(一) 命题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布各学科考试标准,省统一考试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全市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等科目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制定考试内容和办法,由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根据省颁布学科标准或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 考试时间

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

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

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制定考试内容和办法,由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坚持多次考试制度,学生可在初二下学期或初三下学期参加考试,以成绩计入录取总分,考试于当年4月底前完成。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上中旬完成。

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

省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6月16日后一周内为信息技术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

(三) 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考试组织,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各县区统一划分等级;实行网上评卷,确保阅卷公平、公正及成绩的可信。

三、 考试结果表达与使用

(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以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二)考试成绩使用

1.作为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齐全,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不及格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合格、不合格,补考合格可以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但不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6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考试、考查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组织学校实施。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合卷)、体育与健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单卷,每科卷面总分为120分;理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650分。

(二)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以现场测试为主,信息技术能力考查以上机操作为主。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为30分,信息技术考查为100分,考查科目成绩按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

(三)考核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职教)、地方课程(含“三防一献”、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国防教育、书法教育、经典诵读、《襄阳好风日》等)。考核科目可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成果展示、才艺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科目成绩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评定。

(四)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每个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三、成绩呈现方式与运用

考试科目总成绩以等级和分数方式呈现,即根据全市考生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考生总成绩划分为高分段、中分段和低分段,高分段和低分段考生的总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中分段考生的总成绩以分数方式呈现;考查科目、考核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确定;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结合各类高中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四、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现行教材以及《襄阳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查。

2、试卷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试卷及其答案表述规范,用语准确。试卷结构层次清楚,各年级内容占有比例适当,难易适度。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适当,文科类科目要控制客观题的题量,理科类科目加强实验能力考查。

3、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能力考查、考核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五、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6月20-22日(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

2、考查科目考查时间为2020年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时间及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自行确定,2020年4月底以前结束。

六、考试管理

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教科室负责制发《襄阳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及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及考试、考查科目成绩管理与发放。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7

(一)公平性目前,高考成为我国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保障,承担着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高考科目设置首当其冲的第一要素就是要保障公平。科目设置的公平包含着最重要的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城乡差异为代表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下的考试公平;二是以性别差异为代表的考生群体思维结构差异下的考试公平。科目设置改革方向从考知识向考能力转变,本身没有错,但是也应当考虑到当勤奋刻苦的因素在高考成绩所起到的作用有所下降的时候,而受教育的条件和环境所起的作用有所上升的时候〔5〕,事实上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城乡不公平。目前,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在现行的高考方案中都是必考科目,其中包含了两门语言类科目,必然造成现行方案有利于语言天赋高、形象思维能力强的女生。

(二)三个“有利于”教育部对高考科目设置提出了三条基本原则: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就应该根据高校不同层次的要求分类考试,而不能实行报考所有高校的考生一张试卷。从每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就可以看到最高分与最低分往往相差上百分,所有考生一张试卷是难以实现高校选拔人才的个性需要的。在考什么学什么这一难以破解的难题下,要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就必须对考试内容做设计和调整,同时也要根据不同的中等学校教育目标开设多层次的考试科目。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一是允许高校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开展单独测试,两者结合录取,如现行的自主招生模式。二是对于那些暂无资质实行自主招生等单独测试的更多的高校,应当在考试科目中设置一定的可选科目,由高校自主提出成绩要求,考生自行选择参考科目,这也符合进一步减少统考科目的改革目标与要求。

(三)引导性与时代性学科知识应当与社会需要相结合,能够反映时代的学科知识发展,并能够引导社会的知识价值取向,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对科目设置提出不同的要求。从历史实践来看,外语科目从无到有,从权重低到权重高,生物科目也逐步纳入到高考考试科目中也正反映了这一点。而当外语技能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内生需要,同时社会上已有多种得到广泛认可的外语社会化考试的时候,高考是否还需要对外语科目进行定量测试就成为一个必须研究的命题。高考制度自实施以来一直与招生录取紧密联系,为了实现统一录取的需要,客观上需要考生成绩以分数定量的方式呈现,以实现对考生的排队区分。而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一些层次的高校录取已经从选拔性向着合格性转变,部分科目也可以实现从定量向定性的转变。

(四)可行性高考科目设置须考虑到操作层面的问题,由于其承上启下的功能,既要使中学的教学组织工作便于开展,又要使高校录取时易于操作,并且还需要被社会、高校、考生和家长认可和理解。所以,高考科目设置的改革,应考虑实际的国情与社会环境,制定可行的方案,使其能够接受实践的检验。在进行高考科目设置时,要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超前性与现实性、科学性与可行性三种关系。可行性是评价高考科目设置合理性的最终依据,也是最现实的依据〔6〕。

二、高考考试科目设置的改革

(一)现行方案的分析我国现行的高考考试科目方案多为本轮新课程改革后推出,主要以“3+综合(文科/理科)”为主,是“3+X”方案的完善和发展〔7〕。“3+X”之所以最终走向了“3+综合”,其原因在于“X”考生的选科不统一,但是最终录取划线、投档时却又需合并处理,而不同科目的试题难易程度常常不一致,极易引起社会和考生不满,同时其科学性也确实欠缺。一方面,减少考试科目,另一方面,又希望能够保持一定的学科覆盖面,希望兼顾统一性与多样性。于是纷纷设置了综合科目,看似减少了考试科目,实际上只是将不同科目的考试合并成一张试卷。另外,各省通过会考或者学业水平测试此类标准参照性考试来考察考生在高中所学学科的水平,其目的在于试图纠正高考分科录取带来的偏科问题,在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之间取得平衡。但综合来看,所有的科目设置改革均在语文、数学、外语之外展开,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始终在高考考试科目中占据最为重要的位置,自从外语科目被加入高考统考中,就从来没有哪个地区将语文、数学、外语从高考统考中剔除。“3+综合”在“3+X”推出后最终成为主流,应该说是实用主义的结果。这样的改革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重要地位愈发凸出。综合卷看似考一门,其实是换汤不换药,考生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减轻考生负担与全面发展的关系、中学教学与高校选拔的关系,这些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新的改革呼声越来越大,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方向被提出。以江苏省为例,2008年推出新高考方案,以三门总分划线排序投档录取,而其他科目分别以学业水平测试选测或必测科目的形式呈现,供高校录取参考。该方案尊重了高校及考生的选择权,让考生可以自由选择考试科目组合,高校也可以自主提出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要求。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部分高校对除语文、数学、外语之外的科目只提供等级成绩,认为区分度不够;二是尽管从大方案设计上给予了高校足够的自,但在具体执行中高校从方便出发,对提出等级的要求往往不予深究。比如,提出物理化学组合AB的等级要求,说明其接受物理A化学B或者物理B化学A的组合,但为何物理B+化学B+的等级组合院校就不予接受呢,这与物理化学AB究竟有何区别,暂时还没有被考虑。该方案仍然实行了文理分科考试、分科录取,同时,虽然是语文、数学、外语加学业水平测试选拔考试,但是后者也是在高考统考期间进行,实际高考统考5门。可见,高考科目设置的发展方向是多元化和开放性,其突出表现在扩大考生选择权、高校自。科目设置承认了考生个体差异在不同学科之间的发展存在不均衡,承认了高校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将对学科的基本素养的考察放到学业水平测试的合格性考试中去。那么,未来的科目设置改革未尝不可以考虑将更多的考试科目交给高校来确定,可通过增设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的形式来满足高校对统考科目外的学业水平考察,同时高考也应该接纳一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具有较高信度的社会化考试项目,将这些考试成绩作为高校选拔人才的重要衡量标准。

(二)外语科目替代效应分析教育部最新的高考改革方案顶层设计,拟选择英语科目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探索英语科目一年多次的社会化考试,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究竟这种改革是否有科学依据,本文将通过统计学的方法对高考考生的实际考试结果进行分析。江苏省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投档录取,同时由高校自主提出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考生根据高校要求在考试科目范围内选择对应的考试科目。以江苏省某年实际考试结果为例,对341277人的实际考试结果进行回归分析。首先检验江苏省现行三门总分投档录取方案是否可行,接着检验如果取消英语科目,而代之以二门总分投档录取方案是否可行。分别就五门总分与三门总分的关系、五门总分与二门总分的关系、三门总分与二门总分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1。可知,五门总分与三门总分、五门总分与二门总分、三门总分与二门总分之间的回归模型均具有显著性与适用性。三门总分对五门总分的解释性为92.1%,二门总分对五门总分的解释性为87.1%,二门总分对三门总分的解释性为96.7%。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分析的前提是考生均认为五门科目需要参加考试。替代效应是指在教育测量中,不同学科之间的能力替代,即考生可能学好该学科的潜质,而不是指不同学科之间的知识。显而易见,当考生放弃某门学科学习时,知识必定下降,所以取消某一科目在高考中的统考,并不意味着取消该科目的考试。

三、高考考试科目设置建议

(一)高考减少统考科目是可行的,语文、数学两门可以对其他科目的能力做出较好解释尽管两门科目的总分可以解释能力,却不能代替知识,所以,其他科目仍旧要通过学业水平测试等标准参照性考试的模式在高中学习中展开,而不能一减了之。外语科目可以纳入到学业水平测试中,也可以采取直接认可现有的社会化考试的成绩,提供给高校供录取使用。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8

1.研究背景和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1]。在借鉴最先的一省一市试点经验后,2017年四川省将正式实行新高考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在改革招生录取制度方面,重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通高校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二是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2]。显然学业水平考试将不再只是学生毕业的过关考试,更是学生择校的依据之一。改革后,学生的择校成绩除了语文、数学、英语的高考成绩以外,还包括学生自主选择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成绩计入总成绩。届时学业水平考试试题的难度、考试内容侧重点等或将有较大变化。

作为评估和考试命题主要依据之一的《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指出:“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应与本课程标准的实施配套。”[3]高中课改实施以来,学业水平考试试题与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是否具有显著一致性呢?是否随着课程改革的逐步推进,两者的一致性水平逐渐提高?在知识内容广度和深度两个维度上各有何种程度的一致性?这些问题的研究可以为高中物理学业水平试题命制、高中物理课程标准修订等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目前已有全国部分地区的物理学业水平考试与内容标准的一致性量化研究结论,是平均水平下的总体讨论,四川卷还未被作为样本分析,为了增加样本容量,比较地区间的命题差异,本文细化研究分析最近3年四川卷,更深入地分析其结果的原因,希望能给构建专业化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建立提供更多、更细致的参考。

2.研究方法和过程

本文采用目前国内外常用的一致性分析方法SEC分析模式[4],对学业水平考试试题进行定量研究。首先建立一个二维矩阵的分析框架,一维为课标中要求考查的二级主题,另一维为课标中要求的四个层次的认知水平。接着分析课标中主题内容的认知要求,有一条要求就在对应的单元格内计入1。然后对二维矩阵进行归一化处理。对试卷的分析也是一样的,试卷是在单元格内计入对应的分值。最后将课表和试卷中单元格的值代入Porter公式计算一致性系数P。公式如下:

式中k代表二维矩阵中单元格的行数,J代表单元格的列数,a代表归一化后课标矩阵中对应的第J列第K行的单元格的值,b代表某一试卷矩阵对应单元格的值。0≤P≤1P=0表示试卷和课标之间差异最大,P=1表示完全一致。

目前四川省物理学业水平考试分文理科,总分都是100分,文科考查高中物理必修一、必修二、选修1―1;理科考查必修一、必修二、选修3―1.研究文本是最近3年(即2013~2015年)的试卷,并将试卷分文理科分析统计。

研究成员有自四川省成都市一线教师,做统计与评价的研究人员,以及专业从事物理教育的研究者运用内容分析法[5]以课标为基准将认知水平维度划分为了解、认识、理解,应用四个层次,内容主题维度按课标要求二级内容主题划分(详见表1,表2)。三位研究者对分析结果有冲突之处通过讨论达成一致,分析结果的信度和效度都达到0.9以上。

临界值计算方法:运用matlab软件将文科77(理科81)个知识点数目随机放到8×4的矩阵中,求比例(每个单元格除77);同样100分数目随机放到8×4的矩阵中,求比例(每个单元格除100),两个矩阵用下面公式计算,重复运算可求得1万个P值。

对上述所得1万个值,计算得出临界值P=0.832(文科),P=0.863(理科)。计算分析出近三年试卷与课标的一致性系数如图所示,文科试卷和课程一致性系数平均值为P=0.453

从柱状图上可以分析,文科、理科的试卷与课标在认知水平上不具备一致性,近三年的试卷都“理解”水平的考查,与课标相比,降低了“了解”水平的考查力度。在“认识”水平上,文科和理科都近三年有所调整,与课标相比出入不大。“应用”水平上,文科试卷考查的比例比课标要求的略少,理科三年试卷考查与课标要求水平相当。

试卷与课标在内容主题比较上不具有一致性,在必修部分,文理科试卷都侧重于“运动的描述”、“相互作用与运动规律”和“抛体运动和圆周运动”的考查,在“机械能和能源”主题上试卷考查和课标要求相当,“经典力学的成就与局限”试卷考查的比例都小于课标要求。在选修部分,文科(考查选修1-1)试题在“电磁现象与规律”上的考查三年平均水平略少于课标要求,“电磁技术与社会发展”在2015无考查,2013考查比例少与课标要求,家用电器与日常生活的考查近三年都为0,课标要求是0.091.理科(考查选修3-1)在“电场”、“电路”、“磁场”内容主题上的考查,试卷比例都少于课标要求比例。

3.研究结论

四川省物理学业水平考试试卷与内容标准不具备统计学意义上显著一致性。将四川卷与全国其他学业水平试卷比较,文科在认知程度的考查上都是侧重于“认识”和“理解”,而在“了解”水平的考查上试卷考查比例都少于课标要求。“应用”水平的考查相差不大。文科在“家用电器和日常生活”主题上,四川卷的考查为0,全国部分省份平均水平为0.043[6],在其他内容主题的分析结果与其他省份一致。理科四川卷和全国部分省份的试卷比较,一致性分析结果基本相同,即物理学业水平考试试卷与物理课程标准不具备统计学意义上显著的一致性。与课程标准相比,试卷加大了对“运动的描述”“相互作用与运动规律”“抛体运动与圆周运动”的考查,减少了对“经典力学的成就与局限性”“电场”“电路”“磁场”的考查,对于“机械能和能源”的考查较合适;与课程标准相比,试卷加大了对“认识”和“理解”的考查,减少了对“了解”的考查,对于“应用”的考查较合适[7]。

4.思考

通过分析试卷试题的特点,我们不难分析出造成这一结论的原因,试卷题型包括常见的选择题、填空题、计算题。并且几年来试题考查的内容比较有规律,基本上就是按照先考查高一的,再考查高二的内容,文理科考查的共同内容基本都是必修一,必修二的知识点。文理科分开考查电与磁方面的内容,当然理科要比文科难得多。分开考查的分值占试卷总分0.2,小于课标要求的考查比例(文科0.39,理科0.42),这部分内容考查比例小。并且试题中大量是不同层次的计算题,所以“了解”所占比例小,“理解”所占比例大。

提出建议:在分值方面合理均衡地分配内容标准要求的知识内容的考查比例的分值;在题型方面再适当重视实验题设计题;在考查认知水平的深度上符合课标要求,可以适当地减小计算题的考查比例,更多地涉及了解层次的内容,比如可以多考查物理学史相关知识。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7-29.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Z].国发[2014]35号,2014-09-03.

[3]教育部.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4:55.

[4]Porter A C.Measuring the Content of Instruction:Uses in Research and Practice[J].Educational Researcher,2002,31,(7):3-14.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9

【导语】

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1623号)精神,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构建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一体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现就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统筹管理,以市级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实现到2020年秋季,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二、主要任务(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全面推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各地和有关学校不得再另行组织义务教育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1.考试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作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2.考试内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要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立德树人的理念和要求,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按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命题采取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分的科目委托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命题,市里统一组织考试,鼓励有条件的市积极自主命题;其他考试、考查科目,由市里统筹安排。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实行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科目采用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方式进行;物理和化学、生物和地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的纸笔考试采取同场分卷方式进行,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考查科目由各市根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4.考试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生物、地理科目考试安排在学生八年级学年末或九年级学年末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5.结果表达在全科开考的基础上,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或历史、生物或地理等科目按照国家要求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其中,语文150分(汉字书写考试赋分不低于3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100分笔试+20分人机对话),物化综合120分(100分笔试+20分实验操作,100分笔试中物理为60分、化学为40分,20分实验操作中物理、化学各10分),体育与健康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二科,地理、生物二科,各市须结合本地实际,分别选择一科以分数呈现,均为50分(二选一科目也可以采用等级方式呈现,然后各市依据等级每科以适当分值计入总分),所有文化课计分科目总分不超过700分。未选择计分科目均采取等级呈现的方式,一般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各等级的划分由各市根据本市初中考生数量和高中招生计划科学合理确定,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录取时均要求达到B级及以上,并适当给予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权,允许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对等级的自主要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根据各市实际,依据自主安排的考试成绩或考查结果,可以采取等级形式或以“合格”与“不合格”或其他灵活方式呈现。(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从2018年开始,鼓励各市广泛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试点工作,以激励学生主动、健康、全面发展,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为目的,以评价学生基本素质发展水平和学科学习水平为主要内容,以完善制度建设和技术手段为保障,采取发展性和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和能力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1.评价内容(1)思想品德。主要评价学生在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理想信念等方面的发展水平。(2)学业水平。主要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思想方法、创新意识、探究能力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3)身心健康。主要评价学生体质体能发展水平、心理健康发展水平及在体育运动方面的能力与特长。(4)艺术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在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及艺术特长发展水平。(5)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和实际效果。2.评价方式(1)日常评价。日常评价包括即时评价、成长记录、学业考查、特长表现等方面,作为学年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进步,关注学生的表现,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依据评价标准,科学分析和判断,对学生及时作出评价。(2)学年评价。学年评价是阶段性评价,在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各评价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学年将结束时,学校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分析、与学生及家长交流与沟通的基础上,对学生做出描述性评价(即综合性评语)。(3)毕业评价。毕业评价是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毕业评价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参考学生日常评价、学年评价结果以及成长记录、学生自我评价、家长评价及学生互评结果等,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语。3.评价程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1)录入信息,建立档案。全省将统一建设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学校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在市级平台上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电子档案,设立电子成长记录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2)多元评价,跟踪记录。①学生自评。学生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②学生互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评价小组对组内学生分别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③教师评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综合素质状况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④家长评价。家长观察孩子的综合素质表现并写出评语。(3)结果公示,汇总存档。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结果由班级、年级分级管理,必须在班级、年级和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将评价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形成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三级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纸质版材料由家长签字确认后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形成学生的文本档案;电子版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存档,形成学生的电子档案。学校每学期对公示无异议的评价结果进行一次存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进行一次存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结果进行存档。4.评价结果(1)评价结果的认定。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按照五大项评价内容或细化分解成更多具体评价项目,分项分别以等级呈现;也可以采取先分项后综合的方式,根据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以综合等级形式呈现。等级一般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由各地按照高中录取人数和考生人数比例科学划定,D等级比例要严格控制。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综合性评语和认定结果要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2)评价结果的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学期和学年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分项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择优推荐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重要依据,毕业综合认定结果作为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毕业综合认定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录取要求毕业综合认定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各市要结合实际,允许高中阶段学校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出必要的个性化要求(如5A、4A1B等)。坚持试点先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不同等级折算成适当分值(5-10分为宜)计入中考总成绩,逐步打破以考试成绩作为标准招生的传统做法。(三)改进考试招生录取办法1.开展考试招生录取改革试点。盘锦市从2017年秋季入学七年级新生开始先行试点,2020年秋季开学全省所有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2017年秋季开始,其他各市也要有计划地积极研究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试点。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坚持正确的招生导向政策。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全省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实行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3.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各市要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于2017年1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充分考虑教育工作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二)深化教学改革,保证教育质量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要进一步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地要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开展好周期性评价和经常性督查,省教育厅适时组织开展抽查。(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保障能力各地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地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四)加强宣传指导,做好咨询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政策、方案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重点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教研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主动创新咨询服务形式,努力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为学生报考和录取提供方便。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10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总结例11

【导语】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1623号)精神,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构建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一体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现就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统筹管理,以市级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实现到2020年秋季,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全面推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各地和有关学校不得再另行组织义务教育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作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  2.考试内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要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立德树人的理念和要求,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按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命题采取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分的科目委托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命题,市里统一组织考试,鼓励有条件的市积极自主命题;其他考试、考查科目,由市里统筹安排。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实行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科目采用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方式进行;物理和化学、生物和地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的纸笔考试采取同场分卷方式进行,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考查科目由各市根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  4.考试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生物、地理科目考试安排在学生八年级学年末或九年级学年末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5.结果表达  在全科开考的基础上,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或历史、生物或地理等科目按照国家要求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其中,语文150分(汉字书写考试赋分不低于3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100分笔试+20分人机对话),物化综合120分(100分笔试+20分实验操作,100分笔试中物理为60分、化学为40分,20分实验操作中物理、化学各10分),体育与健康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二科,地理、生物二科,各市须结合本地实际,分别选择一科以分数呈现,均为50分(二选一科目也可以采用等级方式呈现,然后各市依据等级每科以适当分值计入总分),所有文化课计分科目总分不超过700分。未选择计分科目均采取等级呈现的方式,一般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各等级的划分由各市根据本市初中考生数量和高中招生计划科学合理确定,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录取时均要求达到B级及以上,并适当给予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权,允许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对等级的自主要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根据各市实际,依据自主安排的考试成绩或考查结果,可以采取等级形式或以“合格”与“不合格”或其他灵活方式呈现。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从2018年开始,鼓励各市广泛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试点工作,以激励学生主动、健康、全面发展,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为目的,以评价学生基本素质发展水平和学科学习水平为主要内容,以完善制度建设和技术手段为保障,采取发展性和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和能力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评价学生在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理想信念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2)学业水平。主要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思想方法、创新意识、探究能力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3)身心健康。主要评价学生体质体能发展水平、心理健康发展水平及在体育运动方面的能力与特长。  (4)艺术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在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及艺术特长发展水平。  (5)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和实际效果。  2.评价方式  (1)日常评价。日常评价包括即时评价、成长记录、学业考查、特长表现等方面,作为学年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进步,关注学生的表现,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依据评价标准,科学分析和判断,对学生及时作出评价。  (2)学年评价。学年评价是阶段性评价,在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各评价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学年将结束时,学校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分析、与学生及家长交流与沟通的基础上,对学生做出描述性评价(即综合性评语)。  (3)毕业评价。毕业评价是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毕业评价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参考学生日常评价、学年评价结果以及成长记录、学生自我评价、家长评价及学生互评结果等,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语。  3.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1)录入信息,建立档案。全省将统一建设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学校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在市级平台上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电子档案,设立电子成长记录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  (2)多元评价,跟踪记录。①学生自评。学生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②学生互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评价小组对组内学生分别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③教师评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综合素质状况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④家长评价。家长观察孩子的综合素质表现并写出评语。  (3)结果公示,汇总存档。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结果由班级、年级分级管理,必须在班级、年级和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将评价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形成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三级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纸质版材料由家长签字确认后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形成学生的文本档案;电子版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存档,形成学生的电子档案。学校每学期对公示无异议的评价结果进行一次存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进行一次存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结果进行存档。  4.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认定。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按照五大项评价内容或细化分解成更多具体评价项目,分项分别以等级呈现;也可以采取先分项后综合的方式,根据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以综合等级形式呈现。等级一般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由各地按照高中录取人数和考生人数比例科学划定,D等级比例要严格控制。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综合性评语和认定结果要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2)评价结果的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学期和学年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分项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择优推荐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重要依据,毕业综合认定结果作为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毕业综合认定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录取要求毕业综合认定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各市要结合实际,允许高中阶段学校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出必要的个性化要求(如5A、4A1B等)。坚持试点先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不同等级折算成适当分值(5-10分为宜)计入中考总成绩,逐步打破以考试成绩作为标准招生的传统做法。  (三)改进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1.开展考试招生录取改革试点。盘锦市从2017年秋季入学七年级新生开始先行试点,2020年秋季开学全省所有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2017年秋季开始,其他各市也要有计划地积极研究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试点。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正确的招生导向政策。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全省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实行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3.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  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各市要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于2017年1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充分考虑教育工作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保证教育质量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要进一步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地要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开展好周期性评价和经常性督查,省教育厅适时组织开展抽查。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地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指导,做好咨询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政策、方案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重点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教研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主动创新咨询服务形式,努力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为学生报考和录取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