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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问题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6 17:15:13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1

据国际清算银行第79届年会年度报告称,“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全球许多金融机构财务状况仍未好转,走出危机的路依然很窄。”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遭遇了多年未遇的困难和考验。面对这场危机,也有人悲观失望、怨天尤人;也有人急躁冒进、病急乱投医。必须尽快对中国经济形势做出正确评估,以自省为根本途径,以协作为必要条件,依据自身实际辨证施治,迎来中国经济的再增长!

一、辩证看待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

辩证思维方式、概率思维方式、系统思维方式是现代三大思维方式,辩证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现象学方法和释义学方法是现代四大思想方法。恩格斯把辩证的方法规定为“普遍联系的科学”,列宁称之为“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辩证的方法是我们正确评估当前经济形势的哲学依据。

从横向看,中国经济的基本面是好的,但矛盾和隐患依然存在。依据当代经济理论和国际惯例,评估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4项基本指标:

第一,经济增长率。2008年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率为:中国9%、俄罗斯6.8%、美国1.4%、欧元区1.2%、日本0.5%,可见中国是最高的。但中国的国情决定经济增长率不能低于8%,而今年上半年只有7.1%,下半年“保八”比较艰巨。

第二,失业控制率。据统计,2004年中国16-65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09亿,比美、日、英、德、法、意、加7国总和还多3个亿,随着农民工人数的增加,这种压力更大。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中国失业率不是最高,却依然是绝对数和压力最大的国家。

第三,物价上涨率。中国最近几年的物价上涨整体上属于正常的结构性上涨,但这种结构性上涨也会影响城镇居民的生活,特别是最近的粮食、猪肉价格上涨。2008年上半年中国物价上涨率在6-8%,年底开始下降,如果持续下降会出现投资者不投资、消费者不消费的问题。事实证明,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对经济复苏是有利的。

第四,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出口大幅下降,但去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依然保持双顺差;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外汇储备余额21316亿美元,繁荣景象的背后暗藏隐忧。

首先从纵向看,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困难是阶段性的。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赖物资资源的消耗,带来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释放、认识和化解是个过程,需要一定时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次,2003-2007年,中国经济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高增长,改革开放以来这种高增长已经出现了两轮,从全过程看,中国经济到了深度回调时期。再次,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危机理论,经济危机一般要经过危机、萧条、复苏、高涨等周期。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一部分,有着共有的特征和相同的周期。因此,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困难是暂时的、阶段性的。雨后出彩虹,明天会更好!

总之,从辩证的观点、发展的眼光、综合的视角看,当前中国经济总体上呈现出增长较快、质量提高、结构增强的局面。但是,世界经济的前景还不明朗,外需持续萎缩;经济自主增长动力不强,一些行业、企业经营困难,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居“危”思“机”,辨证施治。

二、自省是中国经济全面复苏的根本途径。

孟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自省不仅是个人行之有效的德行修养方法,而且是治理金融危机的良方,这就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包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宏观扫描这些政策和措施已经起到初步的刺激效果;微观细察“12字方针”每走一步都很艰难。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经济工作的中心是落实既定拯救方案,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三省”:

(一)一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据统计,中国的中小企业有43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60%的GDP和48%的税收,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自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中国中小企业处境艰难,2008年上半年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已经有6.7万家倒闭,2000多万人因此失业。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基础差、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如果失去了政府的保护,就会纷纷落入斯芬克斯的魔口。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都有一定的政策倾斜,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落实?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把优惠政策变成“慰问信”。

在当前金融危机之际,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是“调结构、促民生”的重要措施,这是初级层次的“自省”。政府应该从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高度审慎思考,引导中小企业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绿色家居方向发展,这是宏观自省;中小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节约成本、产品升级、产业转型等是微观自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输血”是为了激活它们的“造血功能”,增强自身的抵抗力,不是为它们购买“养老保险”。

(二)二省:加快城镇化建设。

中国要摆脱世界金融危机的绑架,就要加重投资和扩大内需,加快城镇化建设,这是中国经济正常、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是高级层次的“自省”。现在全世界(含非洲)的城镇化率是接近50%,发达国家高达90%以上,中国是45.7%,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在当前金融危机之际,加快城镇化建设是“保增长、扩内需”根本途径。它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民来城市,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能整体提升国民素质;城市化率提高了,自身的代谢功能加强了,危机缓解了,社会也就进步了。中行湖北分行与武汉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银企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内,该行将提供不少于500亿元实质性授信,支持武汉城市建设。全国都能如此,何愁危机不解!

(三)三省:打造区域经济。

打造区域经济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展开和延伸,是更大范围的“自省”。近年来,国务院陆续出台多项措施打造区域经济,中国区域经济战略布局已全面开花,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武汉城市圈建设是其中的一个新亮点。

武汉城市圈是2007年底国家正式批准的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以武汉为圆心,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黄石、鄂州等8个城市构成的区域经济联合体。圈内各市在经济、科技、教育、交通、旅游等多方面展开合作,建立以武汉为龙头的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1+8”合作机制,呈现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武汉城市圈已成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增长极,对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初步显现,不仅是湖北经济发展的核心,也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随着“56531”总体框架的实施,武汉城市圈必将成为一个极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区域经济联合体。

三、协作是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

如果说自省是中国经济走出低谷的根本途径,协作则是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没有协作就没有现代经济。协作,不仅包括国内各领域的内部协作,而且包括对外交流与合作。战后日本加强协作实现经济复苏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日本是地处远东的孤岛小国,人口众多,资源奇缺,发展经济面临诸多困难。经过二战重创的日本,原有的再生产结构和资本积累的条件彻底崩溃,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陷入空前的危机和混乱之中。在美国的庇护和扶植下,日本逃避了战争赔款,利用了朝鲜战争军需拉动等外部条件,形成了日本特色的履带式社会结构。日本履带式社会结构就是由个人、企业、国家组成的三个轮子,在包容和献身两条履带的传导下,朝着赶超欧美的目标,为成为世界一流强国全速驶动。不难看出,日本履带式社会结构的精髓就是协作,“三个轮子”要协作,“赶超欧美”靠协作,“两条履带”是高境界协作,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扶植战略产业和大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后发性利益优势等都是协作的具体表现。事实证明,战后日本正是依靠协作改变了被动局面,迎来了日本经济的新时代。1968年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西方第二经济大国。1989年日本超过苏联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实现了生产手段、产业结构、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的现代化。

学习日本经验,首先要通过比较找出二者的异同点。中日两国国情差异很大,中国目前的经济困难与当年日本的经济崩溃性质根本不同,产生背景和特点也不一样,这就决定不能照搬日本经验。但两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都面临着复苏经济、建设世界强国的战略目标。这说明日本经验有可学之点、可取之处,而中国的问题更多更复杂,更需要协作。

学习日本经验,必须走自己的路,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经济实力较强,有一流的战略家和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更有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信心……诸多迹象表明,率先走出低谷的条件基本具备,全面复苏的时机已经成熟。

学习日本经验,可以节约资源、少走弯路,而一切进步最终表现为时间的节约。对于当年日本的经济政策要认真研究;对于日本政府的调控手段和刺激经济的有效措施要大胆尝试;对于日本人民认真守纪、团结协作的精神要正面宣传。对于积极采取措施自救、团结协作搞得好的经济体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两眼望青天,两手捂钱包”的思想和行为要进行说服教育;对于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制裁。正如《与“鬼”为邻》的作者萨苏说:“只要我们自己不放弃努力,勤奋超过得他,勇敢也超过得他”,应该再加一句:只要我们加强协作,成就一定超得过他。

信心是成功的基石,是战胜金融危机的精神动力。国务院总理多次强调信心要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只有信心才能产生勇气和力量,只有勇气和力量才能战胜困难”。我们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一定能够实现中国经济的腾飞!

参考文献:

1、李建国。日本经济政策的思考[M].中国对外贸易经济贸易出版社,1988.

2、李琮。世界经济学新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逐步走向强盛,我们的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都保持在9%左右,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实力已经和解放初期不可同日而语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物质财富的增加,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实践证明,中国经济的逐步强盛,就是坚持正确的经济发展道路的结果。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现阶段,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来说,我们的经济还处在发展的过程之中,我们的国民经济还不够强大,我们国家还需要大力发展国民经济。

一、国民经济各产业和行业的协调发展

国民经济这个范畴,包括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如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第二产业中的工业、第三产业中的商业、交通运输业等。在不同的产业部门内部又分为许多行业,如农业中的饲养业、林业、种植业;工业部门的钢铁、机械制造工业等;商业中的批发、零售业等。各个行业之间相互联系,形成国民经济的有机统一体。

1.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的规律国民经济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如果国民经济的发展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那么它的发展就会遇到波动与障碍。国民经济运行的规律性,主要体现在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上。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就是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能相互提供所需要的各种原料、材料,同时又能把生产出的大量产品顺利地销售出去,既要满足各生产企业对生产资料的需要,又要同时满足城乡居民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形成第一、二、三产业之间发展的合理结构,以及各产业内部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从而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优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民经济协调发展问题。

农业的发展是保障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农业生产的产品除了农村居民自用部分外,还要提供给城市居民的生活需要,向部分工业企业提供充足的粮食、禽畜等产品作原料。另外,工业生产的产品,还要有一部分用来满足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需要,对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发展速度起着重要作用。

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要能满足工业再生产和城乡居民对生活消费用品的需要。在工业内部各行业和各企业之间,生产的各种劳动资料和各种不同性能的零部件及各种原材料,要能相互满足需要,工业的各行业和各企业的生产才能协调地发展。除农业、工业之外的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商业等行业,也在国民经济的物质生产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交通运输业,生产部门生产出来的产品要经过运输,才能从生产地运到销售地,运输业如果发展不够,就会有一些产品运输不出去而无法销售,会制约生产的发展,所以运输业是和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联系在一起的,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国民经济各产业之间以及各产业内部是相互联系的,需要相互的协调发展,才能促使国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所谓结构合理,就是它们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它们之间比例关系协调的具体表现,即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相互满足需要,形成资源的合理配置,如果某一种数量的商品不能满足购买者需要,它们的价格不仅会上涨,甚至购买不到,这就会影响购买者的生产;如果某一种类的产品生产过多,大量被积压,这又会造成物资和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力的大量浪费,这两种情况,都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损失。为了能使经济结构在发展过程中经常处于合比例的状态,国家还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处理好各产业及其内部之间的比例关系。

2.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总量及其增长速度处于国际前列。然而,在这种高速增长的背后,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各产业之间的比例不尽合理,有些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落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只有对产业结构问题进行战略性调整,同时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集约型转变与全面发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并从根本上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持久性。

从国际经济环境看,经济全球化已是大势所趋,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在加紧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这对于我国来说,机遇、挑战并存。我国必须实现产业结构与增长方式的调整与转变,这既是我国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从国内来说,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约束日益突出,经济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是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的中心内容。

从当前来看,我国部分产业发展层次偏低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使得一些产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形成结构性的供过于求。“在全国600种主要消费品中,今年上半年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170种,占28.3%;供过于求的商品430种,占71.7%,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与2005年下半年相比,基本持平。”[1]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呈现粗放的特征,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核心技术能力与产品严重地受制于人,不得不依赖进口。“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窘况:卖8亿件衬衫才能换一架A380空客;100%的光纤制造装备、80%以上的集成电路芯片、70%的轿车制造设备都要依赖进口。”[2]这些状况说明,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已经迫在眉睫,否则我们就只能处于产业的低端,处处受制于人。要摆脱这种状况,就要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关键在于实现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在于具有一大批掌握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这才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基础。

我们还应看到,依赖于生产要素高投入为特征的经济高增长,不仅消耗了大量资源,而且对环境产生了巨大的挑战。“火力发电煤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22.5%,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高21%,水泥综合能耗高45%。目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约占世界总量的4.1%,而原油、原煤、铁矿石、钢材、氧化铝、水泥的消费量却分别为世界消费总量的7.4%、31%、30%、27%、25%和40%。”[3]众所周知,土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农业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我国的耕地面积在1996-2003年的7年中,由19.5亿亩减少到18.5亿亩,整整减少了1亿亩[4]。这种高消耗、高排放、高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难以支撑中国的未来发展。这种粗放型增长所伴随的资源、环境透支问题必将累积出更多矛盾,必然长期制约中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必然是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集约化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我们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要注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产业竞争力为中心,消除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与资源、原材料的结构性短缺问题,促进生产要素向效率更高的部门和企业转移,推进产业升级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创新发展现代制造业与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我国是一个人均自然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靠资源投入型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将是难以持续的。要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实现,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又在于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发展日益起着主导作用,我们的工业要想拥有持续的增长空间,就必须拥有以自主创新为基础的核心竞争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技术创新上有所作为,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从而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而先进的机械设备,则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现代机械装备制造业是制造生产资料、生产现代劳动工具的企业,它是其它一些工业发展的载体和基础,也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柱。但我国工业企业使用的各种设备,前面提到有许多是从发达国家购买的,严重地依赖外国,单纯依赖引进只会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到抑制并弱化,使我国的企业“空心化、边缘化”问题更为严重,这是我国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我国自己必须研制具有知识产权的具有先进性能的机械设备,运用先进制造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我国的新型工业化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先进的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比起同种类的老式机械设备来,它的运转速度会快得多,从而就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相同时间内,比起使用技术落后的机械设备来,就能生产出数量更多、质量更高、附加值更高的产品,从而在国内外市场上形成更强的竞争力。企业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就能降低生产成本,获取得更多的利润,这就会使采用先进机械设备的企业能不断扩大再生产,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发展为工业部门各行业的企业所使用的先进的机械设备制造业。我国要逐步实现工业化,就不能只是个别企业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应是每个产业和每个行业内的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都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这就会使我国逐步实现工业化。在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它们内部的各行业也必然会逐步发展起来。在农业产业内的谷物种植业,采用先进的各种机械进行翻耕播种、施肥、脱粒和入库,会大大加快整个谷物生产的过程;在畜禽饲养上,饲料加工工业生产的发展,能提高饲料加工的速度,以扩大饲养规模;在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中,我国研制出了提高速度的火车,这就能加快货物和人员运输的速度,使同一列火车在和过去相同的时间内,就能增加运输量,大量生产出各种高性能的汽车,也会加快运量和速度;在商业经营中,采用电子网络技术,可进行远距离的交易,这不仅能加快交换过程,而且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上面的几个事例表明,使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不仅仅是工业企业使用这些先进的机械设备,能使国民经济逐步实现工业化的现代化,在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广泛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也能逐渐实现它们的现代化,从而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各产业各行业都能逐渐实现现代化。

时下,我国所使用的相当一部分高新技术设备与现代装备还主要依赖于外国进口,暂时进口一些是可以和必须的,但是,这决不是长久之计,也绝不是我们的强国之计,单纯依靠引进和购买,我国的工业现代化是没有发展基础的。象我们的钢铁企业,从产量上来说已经很大了,但有些品种我们还不能进行生产,我们三峡工程建设所使用的特种钢板是进口的,我们生产的小汽车所使用的一些薄钢板、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还不能自己制造。随着生产的发展,核心零部件仅靠购买显然是不能支撑产业持续发展的,这会制约我们整个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大力发展机械设备制造业,需要以体现高新技术为特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为突破口,重点解决产业升级所面临的重大装备和关键技术。现在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产品更新、设备更新周期越来越短,不断有新技术被发明创造出来。“现在世界的发展,特别是高科技领域的发展一日千里,中国不能安于落后,必须一开始就参与这个领域的发展。”[5]任何一种高新技术产品,对其技术和产品进行反复研究、试验,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最终是会取得成功的。我们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机械装备制造业,现在已基本具备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技术创新的条件。现在全国各高等院校和自然科学的院所,在各自然科学和应用学科方面,都已培养出了许许多多的科学技术水平很高的科学理论家和工程技术专家。为了使某项科技研究能较快取得突破性成果,我国可以把一些行业与企业的相关高级专业人才适度集中起来,改变分散进行研究的状况,以一些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或研究院所为依托,按每位专家的专长和工作需要进行分工协同攻关,联合起来会更有利于完成待攻克的科技研究任务。我国的科学家很多都是具有真才实学而又努力工作的,有不少人有创造发明的才华,但我们必须组织好,让他们发挥专长,给他们创造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没有条件,就是再有学问也很难有创造性的突破。中国古代就有四大发明,我相信,只要努力,中国成为世界科技创新的主流一定会实现,这样,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就有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三、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人才举措

从根本上说,加快科技发展,实施自主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都要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术人才的培养,需要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由于我们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是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起步的,客观条件决定了我国各类人才的数量和结构远远不能适应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人们对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还具有相当的局限性,把经济发展理解为主要是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单纯数量上的增长,尤其是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形成一种盲目追求产值与速度的思想和体制冲动,经济增长方式重外延的扩大,不重视发展内涵上的提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存在技术与体制上的约束。

1.中国经济的创新发展需要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

这里讲的具有高级经济管理能力的人才,是指国家各级机关具有各方面的技术和管理才能并从事宏观经济管理方面的人才。由于国民经济管理涉及的面很广,国家机关需要有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作能力的人才,需要他们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推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国民经济是一个整体,因此,管理国民经济的人才,既要能够从全局出发,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同时对国内各地区的企业和全国各行业的发展情况也要有所把握,还要尽可能掌握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与技术应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等要有所了解,从而在具体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的实际情况。管理国民经济的高级管理人才,要通过对全国一些地区、一些行业、一些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的各种实际情况,从经济与社会角度考虑生产效率、生产质量、产业结构等等问题,进而采取各种措施,促使国民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

2.培育一大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背景下,人才竞争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培养和锻炼出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发展状况,懂经营会管理的现代企业家。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管理者要勇于创新、善于创新,要善于任用一些具有新思想、新方法和创造能力的人才,特别是要有一些高水平的技术专家、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他们是企业在竞争中发展的源泉,他们的水平是高是低决定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创新活动的推进,决定着生产出的产品是否是市场上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因此,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格外重视。

3.培养一大批高级专业技术与技能型人才人才是企业竞争的核心,有了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才能不断进行技术与产品创新,因此,对我们这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尤其需要造就一大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以加速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实力的增强,推动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高技术人才的使用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大力培养出大量的高水平科技专家,他们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已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技术能力强,在科研、生产、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的关键专业技术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做出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涌现出了一批以袁隆平、吴文俊、王选、黄昆、刘东升、王永志等当代的高级专家群体,成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栋梁之材。⋯⋯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及其他领域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载人航天、三峡工程、杂交水稻、正负电子对撞机等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6]这些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技术创新的高级技术专家,对我国研制新的高新技术产品,已经起着极为重要的核心作用。

大力发展先进的机械制造业,运用先进制造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已有的成功经验表明,我们国家不断走向富强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离不开人才建设。高技能工人也是发展现代制造业不可缺少的人才,因此在大力培养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大力培养出在技术应用层面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象桥吊工人许振超、模具钳工葛茂昱、车工郭嘉明、鞍钢机修工人李晏家等这些具有高技能的专门人才,他们爱岗敬业,有的还将自己的实践经验与创新成果写出书来出版。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技能熟练,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我们拥有的高技能的熟练工人,总的来说在数量、质量上还远远不够,仍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需要。“在发达国家,高级技工占技工总数的30%—40%,我国高级技工仅占技工总数4%。差距之大,促使我们认识到必须尊重高技能人才,关心高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7]从这个数字看,随着技术进步的节奏越来越快,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要提高我国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技术工人的素质与能力的要求必须与时俱进,传统的技工人才标准已越来越显露出局限性,有必要采取有效方式,大力培养出数量更多和技能更好的技工人才。这与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目标是紧密相连的。科技是不断发展的,培养的人才也必须与时代同步。我国的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各企业发展的各个领域、我国社会的政治、文化、教育、卫生各个方面都必须造就出一支具有相当数量的高级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即必须大力培养出大批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要求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才能不断推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键是要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过程中把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作为主要途径,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为特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快我国的技术进步与自主创新进程。要努力造就出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创新型人才,这是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在更高阶段上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逐步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龚雯.上半年全国没有供不应求的消费品[N].人民日报(第6版),2006-02-14.

[2]任仲平.没有那么一股子气,不行[N].人民日报(第1版),2006-04-05.

[3]李德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J].求是,2005,21.

[4]宋涛.关于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J].教学与研究,2005,11.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3

【论文摘要】 近20年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经济和出口贸易获得了飞速的增长。但是,由于国际经济总体形势的不景气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抬头,我国商品被诉倾销的案件日益增多,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各国对我出口产品的频频反倾销已经构成了对我国经济贸易发展的实质性障碍。认清国外对我国产品反倾销的严峻形势,采取相应对策,已成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 【论文关键词】 经济贸易反倾销应对策略 2003年,中国仅对美国贸易顺差就突破千亿,达到1263亿美元。与此同时,随着国内外经贸关系的密切联系,贸易摩擦也逐渐增多。近年来,国外对华提起的反倾销已经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其可诉的范围还会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反倾销不仅从微观层面上阻碍了我国一些商品出口,也间接地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影响了我国商品的出口、国际市场的开拓与维持;存积的出口产品冲击国内市场;恶化中国外商投资环境等。这样对我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扩大利用外资均会产生极大的副作用。因此,我们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采取相应的策略。 一、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健全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 反倾销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在当前法制经济时代必须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应诉,否则工作将无法开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一些反倾销法律体系。但是在某些方面与国际规则与惯例尚未接轨,有关规定的普及与执行情况也不容乐观。我们应从机构设置、相关条款、法律法规、司法审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在制定新的相关法规和补充意见时应做到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不断健全反倾销法律制度,并且加强普法与执法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提高国内广大企业对反倾销的认识与重视,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应诉不力的现象,才能切实的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二、建立和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在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重要产品的数量、价格监测系统,搜集相关信息、资料,逐步建立产品生产、消费及价格变化的预测分析系统,对可能发生的反倾销指控提前预警并及时制订相应对策,实现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这不仅能够节省调查过程中的大量应诉成本,而且也可以减少甚至消除因为反倾销调查而给我国带来的大量间接损失。此外,可建立国家反倾销“数据库”或网站,及时公开各国反倾销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各“替代国”的价格、计算数据、成本资料;收集公开各国特别是判例国的反倾销案例及我国应诉反倾销和提起反倾销企业的案例资料及评论等。同时可以利用驻地组织密切关注当地的市场行情与反倾销的最新动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给国内相关部门和企业,以便国内企业有针对性的及时调整,主动出击,改变挨打的被动局面。当然,出口企业自身或者以商业行会的形式也要设立相关的反倾销监测机构,以便更加有针对性的搜集有关各类信息,做到常备无患。 三、通过政府间谈判施加影响 一些国家对华在反倾销中的歧视措施虽然不是导致中国屡遭反倾销诉讼的主要原因,但是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不可否认的或多或少的存在于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这种现象虽然在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其国际规定的采用后会有所改观,但是政府的积极作用仍然不可忽视。政府间可以通过双边以及多变条约来规范相互之间的反倾销调查问题,消除歧视性做法,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地位”这一问题上,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外交政策等方式,保护我国企业合法利益,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 四、加强国际营销理念,实施出口优质化、多元化、美观化战略 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势下,非价格竞争已取代价格竞争而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潮流。我国出口企业须尽快转换现有的竞争模式,摒弃“以廉取胜”的战略,通过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学会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手段,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发展高科技产品,以出口产品多元化、优质化、美观化来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另外,我国应注重开拓国际新市场,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力求分散市场,在巩固现有的欧美等发达国家 市场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企业到一些发展中国家去打开销路,改变市场过于集中的状况和降低由此所带来的风险,采取开拓、巩固和扩大外销基地和市场的出口战略,尽可能降低我国出口产品遭到外国反倾销指控的可能性。 五、规范出口竞争秩序,设置有效的外贸出口经营机制 出口秩序混乱是导致低价出口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对出口竞争秩序的规范,设置合理、有效的出口经营机制是我国在改革外贸管理体制,减少国外对华产品反倾销指控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如设立一个统一管理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专门管理机构,协调和统一管理这些主要产品的出口;完善许可证配额管理制度,利用颁发出口许可证配额等行政手段对出口产品进行管理,合理调度各企业出口的规模;强化行业进出口产品协会的协调与管理作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制裁和经济处罚;政府采取优惠政策扶植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与出口,改变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和低值初级产品出口的局面等。 六、逐步完善反倾销应对机制 1.培育应诉与受益关联机制,提高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应诉。在以往的应诉机制下,情况往往是积极应诉企业大量投入人力物力取得反倾销诉讼的胜利,这样应诉企业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且还面临国际市场萎缩,甚至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应当建立规范“谁应诉谁受益”机制。在应诉中,出口企业要联合起来,共同分摊应诉等各项费用,并根据各企业的“投资”分享应诉成果,使投资与收益联系起来,从而更好地鼓励我国企业参与应诉。有关部门要对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和奖励,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贸经营权,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2.建立反倾销的应诉基金。费用开支巨大是反倾销的显著特征,许多涉案企业因无力单独承担这些费用而出现拒绝应诉或应诉不力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政府拨款、向出口企业收取反倾销风险防范基金和将我国征收的反倾销税部分投入的方式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为我国企业进行应诉提供坚实后盾。 3.在应诉方式上,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行业协会和商会的配合作用。在应诉方式上,我们要将由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应对转变为由各企业直接参与应对。将由进出口商会独家组织企业反倾销转变为由行业协会和商会配合共同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反倾销应诉工作,形成产业保护方面的合力,建立以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为反倾销应诉主体的工作机制,增强应诉胜诉率。 4.增强对有关的专业人员,尤其是律师的培训势在必行。我国在反倾销应诉时,往往因为缺乏相关人才而导致应诉不力,迫切需要从战略高度出发,从现有的外经贸管理干部,以及律师、会计师、经济师队伍中选择一批经贸、法律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强化培训,以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反倾销应诉的专家队伍,为构筑科学、高效的反倾销应诉机制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库。 5.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在反倾销案件中,起诉方的利益往往也是多元化和多层面的,我国产品被征收高额关税,其本国的进口企业也会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打击。反倾销国进口企业在活动能力和消息渠道上与我国的企业相比有相对优势,在反倾销调查的各个环节中积极利用反倾销国的进口企业,特别是在确定是否对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的环节中往往会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国企业应促进贸易双方的深层了解与合作,达成相关协议,以求在中国产品被指控倾销时,该国部分相关企业能共同参与诉讼,提供有利于我方的相关证明,甚至说服起诉方撤诉,这已经是化解反倾销调查的重要途径之一。 6.针对一些国家对华反倾销的歧视性做法,企业在应诉中应注意的问题。实际上,把我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即承认我国的国内价格为正常的市场价格而不使用替代国价格,已证明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已有不少国家在一些案例中开始把我国视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过程中的国家,即转型经济国家,用对待市场经济国家的办法(即使用国内价格而非替代国价格)来计算“正常价值”。 所以,在应诉过程中,对企业是否受政府实质性控制问题的抗辩,是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的主要工作,对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取得较好的结果乃至于胜诉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 同时可以向调查机构提出给予分别裁决的请求,要求给予分别税率。 7.争取以比较有利的反倾销补救措施结案。在反倾销诉讼中如果估计我方胜诉希望渺茫,出于诉讼经济的角度的考虑,应诉企业应 主动或委托进口商与对方协商,在出口数量或价格上做出承诺或达成自动限制协议,避免无谓的诉讼程序,以免劳民伤财。有时原告流露出愿意庭外解决的意图,经过细致的分析,我方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时,也可抓住时机主动与对方协商,做出一些必要的让步达成君子协议。 8.合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我们应充分合理地运用世贸组织的具体制度和相关规则,以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来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 总之,我国的反倾销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根据自身角色,在不同层面上共同努力,相互合作,吸取历史经验与教训,把握时代信息脉搏,积极应对,不懈探讨。相信,反倾销的遗憾与失望只属于过去,在各方面的齐心努力下,我国的经济贸易会沿着稳定繁荣的高速公路持续发展。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4

摘要: 近20年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经济和出口贸易获得了飞速的增长。但是,由于国际经济总体形势的不景气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抬头,我国商品被诉倾销的案件日益增多,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各国对我出口产品的频频反倾销已经构成了对我国经济贸易发展的实质性障碍。认清国外对我国产品反倾销的严峻形势,采取相应对策,已成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经济贸易反倾销应对策略 2003年,中国仅对美国贸易顺差就突破千亿,达到1263亿美元。与此同时,随着国内外经贸关系的密切联系,贸易摩擦也逐渐增多。近年来,国外对华提起的反倾销已经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其可诉的范围还会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反倾销不仅从微观层面上阻碍了我国一些商品出口,也间接地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影响了我国商品的出口、国际市场的开拓与维持;存积的出口产品冲击国内市场;恶化中国外商投资环境等。这样对我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扩大利用外资均会产生极大的副作用。因此,我们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采取相应的策略。 一、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健全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 反倾销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在当前法制经济时代必须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应诉,否则工作将无法开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一些反倾销法律体系。但是在某些方面与国际规则与惯例尚未接轨,有关规定的普及与执行情况也不容乐观。我们应从机构设置、相关条款、法律法规、司法审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在制定新的相关法规和补充意见时应做到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不断健全反倾销法律制度,并且加强普法与执法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提高国内广大企业对反倾销的认识与重视,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应诉不力的现象,才能切实的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二、建立和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在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重要产品的数量、价格监测系统,搜集相关信息、资料,逐步建立产品生产、消费及价格变化的预测分析系统,对可能发生的反倾销指控提前预警并及时制订相应对策,实现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这不仅能够节省调查过程中的大量应诉成本,而且也可以减少甚至消除因为反倾销调查而给我国带来的大量间接损失。此外,可建立国家反倾销“数据库”或网站,及时公开各国反倾销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各“替代国”的价格、计算数据、成本资料;收集公开各国特别是判例国的反倾销案例及我国应诉反倾销和提起反倾销企业的案例资料及评论等。同时可以利用驻地组织密切关注当地的市场行情与反倾销的最新动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给国内相关部门和企业,以便国内企业有针对性的及时调整,主动出击,改变挨打的被动局面。当然,出口企业自身或者以商业行会的形式也要设立相关的反倾销监测机构,以便更加有针对性的搜集有关各类信息,做到常备无患。 三、通过政府间谈判施加影响 一些国家对华在反倾销中的歧视措施虽然不是导致中国屡遭反倾销诉讼的主要原因,但是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不可否认的或多或少的存在于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这种现象虽然在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其国际规定的采用后会有所改观,但是政府的积极作用仍然不可忽视。政府间可以通过双边以及多变条约来规范相互之间的反倾销调查问题,消除歧视性做法,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地位”这一问题上,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外交政策等方式,保护我国企业合法利益,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 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 四、加强国际营销理念,实施出口优质化、多元化、美观化战略 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势下,非价格竞争已取代价格竞争而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潮流。我国出口企业须尽快转换现有的竞争模式,摒弃“以廉取胜”的战略,通过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学会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手段,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发展高科技产品,以出口产品多元化、优质化、美观化来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另外,我国应注重开拓国际新市场,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力求分散市场,在巩固现有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企业到一些发展中国家去打开销路,改变市场过于集中的状况和降低由此所带来的风险,采取开拓、巩固和扩大外销基地和市场的出口战略,尽可能降低我国出口产品遭到外国反倾销指控的可能性。 五、规范出口竞争秩序,设置有效的外贸出口经营机制 出口秩序混乱是导致低价出口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对出口竞争秩序的规范,设置合理、有效的出口经营机制是我国在改革外贸管理体制,减少国外对华产品反倾销指控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如设立一个统一管理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专门管理机构,协调和统一管理这些主要产品的出口;完善许可证配额管理制度,利用颁发出口许可证配额等行政手段对出口产品进行管理,合理调度各企业出口的规模;强化行业进出口产品协会的协调与管理作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制裁和经济处罚;政府采取优惠政策扶植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与出口,改变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和低值初级产品出口的局面等。 六、逐步完善反倾销应对机制 1.培育应诉与受益关联机制,提高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应诉。在以往的应诉机制下,情况往往是积极应诉企业大量投入人力物力取得反倾销诉讼的胜利,这样应诉企业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且还面临国际市场萎缩,甚至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应当建立规范“谁应诉谁受益”机制。在应诉中,出口企业要联合起来,共同分摊应诉等各项费用,并根据各企业的“投资”分享应诉成果,使投资与收益联系起来,从而更好地鼓励我国企业参与应诉。有关部门要对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和奖励,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贸经营权,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2.建立反倾销的应诉基金。费用开支巨大是反倾销的显著特征,许多涉案企业因无力单独承担这些费用而出现拒绝应诉或应诉不力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政府拨款、向出口企业收取反倾销风险防范基金和将我国征收的反倾销税部分投入的方式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为我国企业进行应诉提供坚实后盾。 3.在应诉方式上,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行业协会和商会的配合作用。在应诉方式上,我们要将由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应对转变为由各企业直接参与应对。将由进出口商会独家组织企业反倾销转变为由行业协会和商会配合共同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反倾销应诉工作,形成产业保护方面的合力,建立以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为反倾销应诉主体的工作机制,增强应诉胜诉率。 4.增强对有关的专业人 员,尤其是律师的培训势在必行。我国在反倾销应诉时,往往因为缺乏相关人才而导致应诉不力,迫切需要从战略高度出发,从现有的外经贸管理干部,以及律师、会计师、经济师队伍中选择一批经贸、法律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强化培训,以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反倾销应诉的专家队伍,为构筑科学、高效的反倾销应诉机制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库。 5.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在反倾销案件中,起诉方的利益往往也是多元化和多层面的,我国产品被征收高 额关税,其本国的进口企业也会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打击。反倾销国进口企业在活动能力和消息渠道上与我国的企业相比有相对优势,在反倾销调查的各个环节中积极利用反倾销国的进口企业,特别是在确定是否对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的环节中往往会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国企业应促进贸易双方的深层了解与合作,达成相关协议,以求在中国产品被指控倾销时,该国部分相关企业能共同参与诉讼,提供有利于我方的相关证明,甚至说服起诉方撤诉,这已经是化解反倾销调查的重要途径之一。 6.针对一些国家对华反倾销的歧视性做法,企业在应诉中应注意的问题。实际上,把我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即承认我国的国内价格为正常的市场价格而不使用替代国价格,已证明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已有不少国家在一些案例中开始把我国视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过程中的国家,即转型经济国家,用对待市场经济国家的办法(即使用国内价格而非替代国价格)来计算“正常价值”。 所以,在应诉过程中,对企业是否受政府实质性控制问题的抗辩,是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的主要工作,对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取得较好的结果乃至于胜诉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 同时可以向调查机构提出给予分别裁决的请求,要求给予分别税率。 7.争取以比较有利的反倾销补救措施结案。在反倾销诉讼中如果估计我方胜诉希望渺茫,出于诉讼经济的角度的考虑,应诉企业应主动或委托进口商与对方协商,在出口数量或价格上做出承诺或达成自动限制协议,避免无谓的诉讼程序,以免劳民伤财。有时原告流露出愿意庭外解决的意图,经过细致的分析,我方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时,也可抓住时机主动与对方协商,做出一些必要的让步达成君子协议。 8.合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我们应充分合理地运用世贸组织的具体制度和相关规则,以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来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 总之,我国的反倾销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根据自身角色,在不同层面上共同努力,相互合作,吸取历史经验与教训,把握时代信息脉搏,积极应对,不懈探讨。相信,反倾销的遗憾与失望只属于过去,在各方面的齐心努力下,我国的经济贸易会沿着稳定繁荣的高速公路持续发展。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5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中国初步建立了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股票交易印花税为主体的金融税制框架。但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现行金融税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税负,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税收法律制度,是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法治建设十分迫切的重要问题。 一、中国金融税制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金融税负偏重,不利于提升金融业的竞争力 在多年的税制改革中,我国一直奉行的指导思想是把金融业视为营利方便的高盈利服务行业,实行高税负政策,所以,作为主体税种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税负均高于国外金融业和国内其他行业的税负。过高的税负,既不利于资金的融通,又直接减少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所得和税后利润,影响了金融业的资本积累和稳健发展,削弱了其市场竞争力。 1、商品税的税负偏重。我国目前实行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对金融业征收的商品税包括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综合考虑这些税种,一般金融业的商品税名义综合税负超过5.5%。而考虑到以下因素,我国金融业的税负可能更重:一是营业税按照营业额全额征税,而不是按照净额(利差)征税,更不是像增值税那样只对增值额征税,金融业实际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税收负担。二是营业税的税基中包括金融机构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如证券公司为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的过户费、开户费等。三是银行不良贷款较多,滞收利息比率较高,在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下银行对大量应收未收利息需要用营运资金垫付税款,并且允许企业税前扣除的坏账标准也过严。同时,营业税税率偏高,严重侵蚀了企业所得税税基,导致所得税负担前移。在我国金融企业的税负中,商品税税负是所得税税负的5倍,金融企业利润率不高,这是造成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重要原因。 对比国际做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金融业不征或者免征间接税,即使征收证券交易税和印花税,其起征点一般比较高,税率也较低,有些还有税额的限额。就是同国内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信等行业实行3%的税率相比,金融业的营业税税率(5%)也高出两个百分点。 2、所得税的税负偏重。就企业所得税来说,中国金融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33%,从以减税为核心的世界税制改革发展趋势看,我国金融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已经比一些周边国家高(如韩国27%、泰国30%、俄罗斯24%)。金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限制较多,存在计税工资、坏账标准过严等税前扣除的限制,这对于工资水平较高、风险较大的金融业来说,无疑加大了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就个人所得税来说,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为45%,而许多国家的最高边际税率已经降到40%以下(如美国38.6%、日本37%、印度30%、巴西25%)。另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少、扣除标准偏低,实际税负也偏高。 (二)金融税制不统一,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1、内外两套税制,违背国民待遇原则。从商品税制来看,内资金融企业除了缴纳营业税外,还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外资金融企业则可免除后者。从企业所得税来看,内外资金融企业分别实行两套所得税制,它们在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例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银行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三年减按7.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均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中资银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33%。因此,内资金融企业无论是在税种和税负上,都比外资金融企业要多和重。 2、税制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表现在:(1)投资收益的征税规定不同,税负不公平。例如,企业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征收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个人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征税,个人取得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利息免税;中国人从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征收所得税,外国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所得税。这种不规范和差别待遇,导致税制的复杂化和不公平,扭曲投资流向,影响资本配置效率。(2)呆账准备的计提规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要求银行按照五级贷款分类提取呆账准备,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而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内资银行按照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1%计提的呆账准备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外资银行可以逐年按照年末放款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些规定不但低于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的计提比率,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和公平税负的原则。(3)证券营业税制不规范。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缴纳营业税,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国有银行的外汇转贷业务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为营业额,非国有银行的外汇转贷业务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核实的借款利息支出额以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证券印花税制不规范。目前只对股票中的A股、B股在二级市场的交易行为征收印花税,对一级市场及场外交易未予课税,也未对公司债券、投资基金及国债回购的交易征收印花税。(5)金融资产处置税制存在差异。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对特定企业、特定业务给予特定优惠的特惠制,即只对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规定接受、处置有关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业务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其他企业和个人则不能享受同样的优惠,上述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处置其他资产也不能享受同样的优惠,形成差别税收待遇。(6)预提税规定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征收预提税,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预提税实行按照实际汇款额计征的收付实现制原则。 (三)金融税制覆盖面偏窄,一些金融活动缺乏税法调整 目前,我国对一些金融业务或收益并没有纳入征税范围,有些课税规定也欠公平,金融税制不能适应金融创新发展的步伐,存在很多税法空白。 (1)证券课税的覆盖面非常有限。我国对于一级市场的投资行为,二级市场的资本利得、场外交易、证券的继承和赠与,特别是作为证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基本未涉及。(2)对金融衍生工具是否征税尚未明确。目前在我国运作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期货、期权、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掉期等,但我国对其征税规定仅限于期货和股票期权,对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是否征税还没有规定。例如,对投资联结保险这一新险种的分红收益,还未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金融租赁公司实际具有投资性质的融资租赁业务,不能享受正常投资有关的税收优惠(如投资抵免)。(3)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收入不征营业税,导致部分银行资金运用效率低下。(4)金融信托税制基本空白。2001年信托法通过后,我国的信托制度正式建立,业务也已经有了一定发展,但有关信托的税收规定几近空白,只是对证券投资基金这种特殊信托基金的税收问题作了一些简单的规定。 (四)金融税制不合理,重复征税严重 我国金融税制不合理的一个突出表现是重复征税严重,这除了按营业全额征收营业税产生的双重税收负担外,主要有:(1)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后的利润以股息、红利等形式分配给股东个人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没有抵免已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按照目前的规定,基金投资者从投资基金获得的投资收益要纳三道税:上市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上市公司向基金管理公司分配时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基金管理公司向投资者分配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3)信托课税重复征税突出。一是信托设立时就信托财产转移产生的纳税义务与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真实转移产生的纳税义务相重复;二是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收益产生的所得税纳税义务与信托收益分配时产生的所得税纳税义务相重复。如以不动产信托为例,整个信托过程中同一信托财产的转让将被征收两次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同一笔所得将被征收两次所得税。上述重复征税不仅加重了金融企业负担,而且对企业改革和鼓励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五)金融税收征管审批项目多,影响税收效率 目前金融税收征管中行政审批事项过多,手续烦琐。例如,征收营业税时要求银行就每一笔贷款单独申报;征收企业所得税时,许多扣除项目(工资、社保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财产损失、广告费、装修工程支出等)和税款预缴都要报税务机关审批,有些项目甚至要层层报批。审批事项过多,加大了征纳成本,使纳税人承担了不合理的程序性义务。 (六)金融税制调整频繁,法治化程度不高。 受经济体制改革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我国一直缺乏系统和明确的金融税收政策,金融税制的建立缺乏长期目标和科学设计。现行金融税制的产生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简单延伸视靡话闼笆罩贫龋鞘视鹑谑谐「驼骺氐男枰鎏ǖ囊恍┝偈毙怨娑ǎ裼谡唐谡叩髡徒饩鼋鹑谑谐谐鱿值奈侍獬晌夜鹑谒爸平⒌闹饕绞健@纾魑と谐≈饕爸值墓善苯灰子ㄋ埃?991年开征以来已调整了6次税率,每 次调整均是适应平抑市场短期波动的需要,但总体来看,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调整对投资者的交易行为没有持久的影响。频繁调整的税收政策和临时性的税制安排,难以给金融市场纳税人以准确的预期,对金融的长期稳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我国现行金融税制的法治化程度低,四种主要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法一部法律,其他都是行政法规。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部门规章、行政解释甚至通知和批复等形式,规定或调整了纳税人、征税范围、课税对象、税收优惠等税收要素,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是由该两部门的行政规定(尤其是通知)加以确定的,这不符合税收法定原则。上述两部门在制定金融税收制度时,也多是从保证税收收入、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出发,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考虑不够。由于部门立法的程序不健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很难参与到税制制定过程中,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无法得到保障,由此产生了税制不公、任意性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造成税务机关执法的随意性,纳税人权益难以维护。 二、金融税制的国际经验与特点 从国际情况看,对金融业务的征税包括间接税和直接税两种,其中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印花税、保费税和证券交易税等,直接税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其总的特点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并且在间接税上,金融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实行轻税政策。 国外(OECD国家)对金融业务一般不征收营业税,而是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并且对货币结算、存贷款业务等主要金融业务实行不可抵扣的免税政策,即不征收增值税,同时对金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也不能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税款,[12]但对一些辅助业务(如咨询服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等)则要征税。实行这种政策的理由,除了金融服务增值额的确定较为困难外,主要是出于减少对资本流动的阻碍考虑。另外,虽然对金融机构免征增值税,有的国家也征收一些名称不一的特别税,如法国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按其支出和经营资产折旧的合计数征收1%的金融机构税。特别是对保险业务,不少国家征收类似于我国营业税性质的保险费税,其税率英国为4%,荷兰为7%,德国为15%。保险费税的共同特点是只对以物为保险标的险种征收,对以人为保险标的险种免征。[13] 各国对证券业的征税大致包括流转环节征收的证券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所得税环节征收的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等。不少国家对证券交易业务征收证券交易税或印花税,例如,法国对于在股票交易所或者柜台交易的证券,按照交易额对买卖双方征收证券交易税,其中,交易额在100万法郎以下的部分税率为 0.3%,超过100万法郎的部分税率为0.15%,每笔交易可以减税150法郎,且每笔交易税额最多不超过4000法郎,对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交易不征证券交易税。瑞士对证券买卖征收印花税,国内证券税率为0.15%,国外证券税率为0.3%(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我国香港对股票转让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2%(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我国台湾征收证券交易税,且只对卖方征收,税率为0.3%。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英国、日本等都曾经在交易环节对证券交易征收证券交易税,但为了鼓励资本流动,目前都已经停止征收。国际上重视对证券所得的税收设置,分别针对投资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和资本所得(证券买卖的价差增益)这两大所得来源,开征投资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尤其是发达国家,普遍征收资本利得税。例如,美国的资本利得税包括联邦个人交易所得税和公司资本利得税,前者是美国公民从事有价证券交易时税收负担最重的税种,采用累进税率。日本的资本利得课税方式有两种,即申报分类方式和源泉分类方式。另外,多数国家把证券列入财产税的征税范围,在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时,课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西方国家的信托税制几乎涉及所有税种和信托业务的所有环节,但一般不单独设立信托税种,有关信托的征税规定散见于各个税种的法律规定中。信托从设立到终止需要经历信托设立、信托存续和信托终止三个环节,各国一般在信托设立环节征收资本利得税;在信托存续环节对信托财产收入征收商品税、所得税,对信托报酬征收所得税;在信托终止环节对信托收益征收所得税、遗产税等。另外,外国一般对公益信托予以免税或减税。[14]在建立信托税制时,各国基于信托导管原理,遵循受益人负担原则,以实际受益人作为最终纳税人,避免对名义应税行为征税;税负公正原则,受益人通过信托管道进行的任何经营活动的税负,应不高于受益人自行经营所应承担的税负,以避免重复征税;发生主义课税原 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时发生的应税义务,应被视为受益人自行运用该信托财产时发生的应税义务,受益人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即应缴纳税款,由受托人代为缴纳。 金融衍生工具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全球金融创新的高科技产品,主要有金融期货、远期合约、期权、利率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在发挥其有效规避金融风险作用的同时,也对一个国家的税基造成严重威胁,例如在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中,所得的发生时间、所得的种类、所得的归属都很容易发生改变,这给传统的会计方法和税法概念造成很大冲击。为此,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十分重复研究和制定金融衍生产品的课税问题,总的来说,其金融衍生工具税制的基本特点是:不单设税种;一般实行在签发、交易、收益三个环节分别征税的复合税制;根据每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性质和特点确定适用的税种和具体规定;没有特殊规定就适用一般税收规定。[15]例如,美国、英国、日本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得征收资本利得税,对于带预期资产性质的远期合约、期货和期权,美国采用盯市法(mark-to- market)确定损益发生的时间和税基,英国和日本采取实现法。美国税法规定,在纳税年度末未偿部分合约按该年度最后一天合约的公平市场价,计算未实现损益并征税,出售或清仓合约的损益额就是支付量。日本和英国税法则规定,在合约通过售卖、清仓交易、现金结清或到期交割等方式处置,获得最终结果以前,合约双方的损益不被确认,即不对未实现损益课税;而一旦合约通过上述方式处理完毕,交易各方的损益即被确认,损益额即为各方在合约中的支付量,这也是多数国家的做法。另外,大多数国家一般不直接对金融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非居民的支付全额征收预提税。[16] 三、中国金融税制的改革与立法完善 (一)金融税制构建和完善的基本原则 金融活动深入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税制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金融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对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金融税制改革和优化,应当从推进国家税制改革、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健全税收法制的全局,来通盘考虑中国金融税制构建的基本原则。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原则:(1)税制统一与规范原则。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和金融税收秩序的建立,有赖于统一、规范的金融税制,要按照国民待遇和平等竞争的原则,改变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改变按照身份、主体等实行不合理的税收待遇的做法。(2)税负合理,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原则。要适应以减税为特征的世界性税制改革的要求,根据我国金融业税负偏重、金融企业竞争力不强的现实情况,适当降低税负,增强金融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为金融业开放和金融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3)税收中性原则。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减少税收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和竞争力的不利影响,应当坚持税收中性原则,按照宽税基低税率的原则设计税制,避免重复征税,减少税收对纳税人市场选择行为的影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4)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金融税制的构建应当按照税收公平和量能课税原则的要求,按照纳税能力承担税负,并通过税收的调节作用,以实现社会公平。按照税收效率原则,科学设计税制要素,防止和消除税制繁杂,降低征纳成本。 (二)金融商品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我国目前对金融业实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加剧了金融税收的波动风险,不利于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的稳定,不利于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和经济的调控作用。[17]随着直接融资正在成为金融市场主导力量的国际趋势,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税制改革的方向,应当向发达国家实行的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转变,积极稳妥对现行的商品税制进行调整。 我国金融商品税制改革的重点是完善营业税。根据我国税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世界税制的发展趋势,我国营业税改革可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保留现行营业税制,但进行降低税负、扩大范围的完善。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废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破旧立新”条件,但我国近年来税收收入高速增长,[18]为了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降低营业税税负是必要和可行的。营业税税率可由现在的5%逐步降到2%,同时扩大税基,对所有的贷款业务按照利差收入(营业净额)征税,对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征收营业税,免征抵债资产转让环节和金融回租业务的营业税。这样既规范了税制,又可以提高银行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内外资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第二步是改征增值税。从长远考虑,应当按照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将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金融业,对金融企业的大部分 业务实行基本免税法的征收增值税,对手续费、咨询费等征收增值税。同时,还应取消仅对内资企业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优化税制,降低税负,促进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和持续发展。 (三)金融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1、企业所得税的改革。为了体现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应尽快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改革:(1)统一企业所得税制。合并目前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同一部税法,采用统一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取消给予外资企业的超国民税收优惠,平衡内外资金融企业、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的所得税负担,鼓励公平竞争。(2)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减轻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3)修改税前扣除规定,规范和统一税基。取消计税工资限额,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和费用应当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放宽坏账核销标准,内外资银行统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在税前计提专项贷款准备金;统一和提高固定资产的折旧比例;将预提税改按应计提项目的实际汇款额征收等。(4)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对外资企业的税收超国民待遇,实现内外资企业公平税负;改变区域优惠为主的政策模式,按照金融业务的不同来划分税收优惠,如对离岸金融业务可规定较低的税率,给予较多的税前扣除;实行以间接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方式等。 2、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为了改变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软弱、征收管理乏力等问题,应当对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改革:改变分类征收的税制模式,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调整和规范税前扣除项目与扣除标准,提高生计费用扣除标准,允许将资本损失从资本利得中扣除;降低税率,减少税率档次;避免重复征税,采用归集抵免法或分劈税率法,以消除对股息、红利所得的重复征税。 (四)证券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1、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改革。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实行以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为主体税种的课征模式,但如前所述,印花税调控证券市场的效果非常不明显。而从国际证券税制看,各国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都逐步下调印花税或证券交易税的税率直到取消该税种。基于此,我国证券交易税制应当遵循下列改进思路:第一步继续征收并完善证券印花税。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为了发挥证券交易税对证券交易的调节作用,应当在保留现行股票交易印花税制的基础上进行下列完善:(1)渐进降低印花税的税率,并相应扩大税基,以减少对中央财政收入的冲击;[19]同时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按照股票类、非政府债券类、政府债券类由高到低确定税率。(2)为抑制频繁买卖的投机行为,可实行对卖方的单边征收,受让方免税。[20](3)进一步公平税收,把目前仅限于二级市场的课税范围扩大到发行环节和场外环节,把仅对股票交易开征扩大到对债券、投资基金等也开征印花税。第二步是取消证券交易印花税。从国际经验看,为了减轻证券交易中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保持资本市场的效率和流动性,无论是证券交易印花税,还是1994年就拟开征的证券交易税,其最终归宿是逐步取消;与此相应,为发挥对证券买卖的调节作用,开征资本利得税。 2、证券所得税的改革。(1)证券投资所得税的改革。我国目前对证券投资的股息、利息和红利等投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投资所得税,但存在不少问题,应进行下列调整:取消对红股计征所得税,促进我国股市扩容;降低对机构投资取得收益合并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平衡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之间的税负;对不同证券投资所得收益同时开征所得税,以公平税负;规定起征点或免征额,以利于中小投资者;采取措施避免重复征税。(2)证券资本利得税的开征。资本利得税是以买卖证券的增值部分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收,目前我国尚未开征,但发达国家普遍开征此税。资本利得的最大特点是不具有规律性和可预期性,但基于税收公平原则,为抑制短期投机和操纵股市牟取暴利,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将证券交易所得纳入课税范围。另外,证券资本利得税的开征需要有成熟的证券市场和健全的税收制度,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开征的条件,可以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改革统筹考虑。随着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降低乃至取消印花税,证券交易流转环节的税负得以降低,再选择适当时机开征证券资本利得税(证券交易所得税)。 3、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证券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代表一定的财产,因继承或赠与而发生证券所有权的转移。为了调节财富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目前许多国家都将证券纳入统一财产体系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我国虽然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但目 前对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转让股票的行为征收印花税,即具有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性质。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虽然需要财产申报、财产登记、有效的征管等配置制度,但考虑到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现实,应当对遗产税和赠与税予以充分重视,以完善证券市场税制。 (五)信托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信托是重要的财产管理制度,是现代金融的支柱之一。我国目前有关信托的税收问题尚未有专门规定,重复征税以及对公益信托无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已成为阻碍信托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信托税制。在构建信托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考虑的因素有:不单独设立税种,按照信托的法律构造分环节征收相应的税收;鉴于信托财产具有财产性特征和赠与性特征,对信托活动征收的税种包括所得税、营业税、房地产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按照不同的信托品种,设计相应的税种和税制要素,除了资金信托这一金融信托外,信托税制还应当涵盖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非货币资金信托;按照信托导管原理,谁受益谁承担纳税义务,信托税负不高于自营税负,避免重复征税;减免税负,扶持和保护公益信托。[21] (六)金融衍生工具课税问题 中国的金融衍生市场虽处于初步阶段,但其不断发展和成熟是必然趋势,从完善税制,减少税收流失,引导和规范金融衍生市场发展考虑,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衍生工具税收制度。建立金融衍生工具税制,应当坚持保持现行税制相对稳定;实行轻税政策,以促进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便于征收管理等原则。在税制结构体系的设计时,应当选择覆盖金融衍生工具签发、交易、收益三个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即在签发环节征收印花税,在交易环节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在收益环节征收所得税。应当在上述税种中设立金融衍生工具税目,研究和规定具体的征税对象、税基、征税环节和征税方法等。为鼓励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可暂缓征收商品税或征收较低的营业税。改变印花税的征收环节,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签发行为征收,并创造条件发挥营业税、所得税的作用。在对金融衍生工具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改变现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损益的做法,按照多数国家实行的实现法确认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损益,不对未实现损益征税,并对会计准则和税法做相应调整,对由此带来的避税行为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七)完善金融税制的立法程序,提高金融税收法治化水平 金融税制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是一项立法活动,除了按照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提高我国现行金融税制的法律位阶以外,立法程序对于能否建立一部民主、科学和公平的金融税收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在完善金融税收立法程序时,应当确立立法公开、听证、参与原则,建立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制度、起草阶段的职业主义原则、立法草案公告制度、评议和答复制度、审议抗辩制度、审查制度、公布和备案制度。鉴于金融税收的复杂性、专门性和技术性,为了维护金融税收纳税人的权益,克服间接民主制和行政主导立法的不利影响,应当突显立法过程中参与机制对税收立法权的制约和规范作用,在信息公开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让竞争性的利益得到充分反映,努力建立公平、科学和先进的现代金融税制。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6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开展相关讨论以来的有关文献看,关于“中国经济学”有两种对立的看法,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为“少数派”;主张建立“中国经济学”的是“多数派”。赞成建立“中国经济学”的“多数派”,相同点是都主张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出发进行基本理论的创新,实现经济学的中国化或本土化;不同点是对“中国经济学”的具体理解,有“窄派”和“宽派”两种观点。以刘诗白、洪银兴为代表的“窄派”认为,“中国经济学”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以于光远、谷书堂为代表的“宽派”则认为,“中国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所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

中国现阶段,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究竟有没有以及需不需要“中国经济学”呢?

事物具有个性。每个国家的经济问题,都具有不同于其它国家的差异性。“任何一个社会,它的自然条件,从而它的历史条件,不能与其他社会恰好一致。”但并不是存在差异就需要建立国别经济学。王亚南认为,发达的法国、德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虽然经济发展有一定特殊性,也有在理论上总结的必要,“但从整个经济学的世界性一般性上讲,它们却格外显得破碎支离,从而,把它们在对英国经济理论的对立意义上,冠以国别的,或有‘德国的’,‘奥国的’,‘美国的’形容词,那不但对其现实的一般妥当性,无何等益助,且反而表现那都不过是资本制经济在它各发展阶段,在个别国家特殊条件下的有局限性的意见而已。”王亚南进一步指出,只有一国的经济形态在质上具有特殊的规定性,只研究一般的共同的规律难以深入地把握问题的实质时,国别的经济研究才能形成独立的经济学。

中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任何国家市场经济建设的条件、过程、目的等,在本质上都是不同的。特殊性之一,中国的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历史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状况等客观情况,与其它国家有根本性的区别;特殊性之二,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既要破除计划经济又要建立市场经济,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特殊性之三,虽然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也已有10余年,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还相当低,发展也极不平衡;特殊性之四,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是公有制占主导的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利益分配方式、宏观调控方式等,与世界上任何国家相比都是特质的。

因此,中国目前需要且应当建立“以中国人的资格来研究”,“其例解,其引证,尽可能把中国经济实况作为材料”,“特别有利于中国人阅读,特别会引起中国人的兴趣,特别能指出中国社会经济改造途径”的“中国经济学”。经济学界“少数派”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是不准确的和缺乏根据的。

那么具体说来,“中国经济学”的科学发展观是什么呢?

事物又有共性。“中国经济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论经济学。王亚南指出:“经济学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科学。科学上研究的诸般法则,都是有一般性的,比如经济学中的价值法则,利润法则,工资法则,乃是从现代商品货币经济关系中发现出来,无论哪一个国家,只要它的商品货币关系确立起来,它就必然会有那种价值法则,利润法则,工资法则等在其中发生作用,而由这诸般法则综合起来构成的经济学,也就可以看作是这个国家的商品货币经济关系的‘说明书’。”因而“经济学在当作科学的限内,不允许带上‘国别’的帽子,来破坏它的一般性。正犹如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等等,不允许带上英国,美国,法国或德国的帽子一样。”

事实上,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抽象意义上说,商品的内在矛盾和企业的性质是相同的,商品经济规律也是相同的,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只能是一套而不能是多套。即使是生产关系,本质上说也都是经济利益关系,同样有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广义政治经济学。经济学作为研究生产一般和生产关系一般的科学,不论在哪个国家、在什么背景下研究,基本的原理和结论都应当是相同的或相近的,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作为科学的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属于全人类,各国都能相互理解和交流,都能共同探讨和应用。

王亚南强调指出:“在理论上,经济学在各国尽管只有一个,而在应用上,经济学对于任何国家却都是不一样。”只是为了科学的慎重起见,才没有使用“中国经济学”的名称的《中国经济原论》户就是这种思想的具体实践和真实写照。中国今天要建立的“中国经济学”,也是运用世界性的经济学一般原理,包括应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中国学者的理论经济学创新,来研究中国特定经济问题的经济学。

这种特定的“中国经济学”,具有固有的明确涵义。“中国经济学”需要有理论经济学的内容作基础,但根本任务不是理论经济学创新,而是应用理论经济学来分析特定经济问题,“在整个世界经济中来考察中国经济,并在整个中国经济中来分析各部门或各种形态的经济。”研究的主体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的范围是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全过程,研究的对象是中国过渡时期的特质经济问题,研究的目的是总结和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因此,科学的“中国经济学”,并不是在基本经济理论创新使经济学中国化或本土化的基础上,“窄派”所认为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或“宽派”所认为的社会主义所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

正确理解和定位“中国经济学”,树立“中国经济学”的科学发展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否认“中国经济学”的存在,不利于科学地研究和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特殊规律,也不利于通过有关理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还不利于中国政府制定切合实际的宏观经济政策。

认为“中国经济学”是先进行基本经济理论创新使经济学中国化或本土化,然后再建立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或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者然后再来建立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总体,既不利于理论经济学的创新,也不利于中国特定经济问题的研究。

经济学讲分工,研究经济理论也需要分工。把特定的“中国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的创新混同一起,对于“中国经济学”的研究来说,容易导致主题不明确,影响问题的深入探讨;对于理论经济学的研究而言,则易于限制视野,阻碍基本经济理论的创新。

中国的特定经济问题中,也包含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因此在进行“中国经济学”研究时,可能会引发理论经济学的创新,并且这一创新还可能用来分析中国现实经济问题,但这一创新本身不属于“中国经济学”的范畴。从中国现实市场经济问题出发,进行理论经济学创新,与从中国特定的经济问题出发,进行“中国经济学”研究,根本的区别在于视角和目的的不同。“中国经济学”研究的视角和目的,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律,理论经济学则是一般性的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

特定的“中国经济学”,虽然研究的对象、范围和目的都是明确的,但研究的基础包括具有普遍意义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总结成熟市场经济的可供借鉴的西方经济学,以及中国学者的理论经济学创新。如何运用两大理论体系和中国学者的理论经济学创新来建立“中国经济学”,需要从多层面、多角度不断地进行探索和总结。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中国经济学”的不同流派,这是“中国经济学”走向成功的标志。同时,以中国市场经济问题为基准,站在总结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高度,创造具有世界性的经济学,并形成不同的流派,这是中国理论经济学研究走向成熟的标志。

区分“中国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有利于中国经济理论界正确对待不同性质的经济学,一方面集中力量研究“中国经济学”,以更好地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为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和振兴中华服务;另一方面集中力量研究理论经济学,使经济学走向世界,冲击诺贝尔经济学奖,为世界经济学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与文献:

[1]王亚南文集:第1卷[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

[2]王亚南.中国经济原论,王亚南文集:第3卷[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

[3]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0.147.

[4]于光远.《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序[J].经济学问题探索,1997,(9).

[5]谷书堂.再谈面向21世纪的中国经济学的发展[J].经济经纬,1999,(1).

[6]刘诗白.中国经济学构建的若干问题[J].经济学家,1997,(1).

[7]谷书堂,顾颉.理论创新与中国经济学之发展[J].经济评论,1998,(2).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7

一、中国经济哲学研究兴起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发展阶段

(一)经济哲学在中国的兴起

在中国,经济哲学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逐渐被推到学术研究前沿,成为一个新的理论研究热点的。应该说这种现象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广大的专家学者是没有异议的。余源培教授就明确指出,经济哲学之所以能够成立并开始受到中国理论界的重视,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社会实践的需要。具体来讲有三方面的现实根据:第一,世纪之交的社会科学在新的坐标空间展开,分析与综合不断走向系统化,这种趋势具体表现为各分支学科的产生和各学科间的高速相互渗透和结成联盟;第二,现代社会向社会科学提出一系列热点问题,要求改变各自为政的研究方式,进行各学科协同研究;第三,中国正在发生深刻的社会大转型,客观上需要经济学和哲学的结合。[1]张雄教授也认为,改革的深度推进使越来越多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市场的推进需要哲学的理性关照。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融智比融资更显重要。要寻求解决问题的“大智慧”,客观上需要经济学和哲学之间的联姻,携手开展经济哲学的研究。同时他也认为,现代经济哲学的兴起,也是经济学和哲学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2]204\|205

也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概括,他们认为世纪之交经济哲学研究之所以会受到理论界的重视,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1)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看,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社会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解决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仅依靠某一理论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了,因此,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和“联姻”就显得尤为重要。(2)哲学研究严重脱离现实而陷入“贫困”。哲学要真正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转换理论研究范式,实现与经济现实的紧密结合。(3)经济学研究的危机。二战后,西方经济学日益褊狭的理论研究方式已经越来越无力回应当代经济世界的复杂性,经济学成为游离于现实经济问题之外的“黑板经济学”。(4)现代科学发展已越来越呈现出由分化到综合的整体态势。中国现在正在进行的这项多因子、多目标、多变量的改革系统工程,更加需要哲学和经济学的联盟。[3]243

(二)国内经济哲学的发展历程及特点

张雄教授在2001年撰文指出,改革开放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以来,中国经济哲学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哲学的讨论。当时经济哲学学科被视为应用哲学的一个分支,主要是哲学界的学者参与了讨论。经济学家孙冶方在这一时期也指出,经济理论上的许多争论,都涉及到哲学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注意从哲学的高度来回答这些问题,就可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这一方面很需要得到哲学界同志的帮助。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关于经济哲学学科建设的大讨论,经济哲学的研究出现了经济学与哲学两大学科直接参与并对话的局面。“联盟”意识、“联姻”意识不断推出和深化,研究人员的数量和研究内容的范围都大大超过了第一阶段的规模。这一阶段中国经济哲学研究主要围绕着三种思路展开,即作为哲学的经济哲学、作为经济学的经济哲学和作为交叉学科的经济哲学。[2]203在此基础上,有作者进一步总结了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哲学的发展成果,并将其作为经济哲学在中国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经济哲学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特别是经济问题的现实及其逻辑解读为特征,对经济哲学的体系建构及相关重大现实经济哲学问题的思考更深入、更趋成熟,经济哲学的研究课题日益广泛,并逐渐向着专题化研究方向发展。[4]

二、中国学界对经济哲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性质的界定

经济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地位已经得到整个理论界的一致认同,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应当大力加以研究的学科领域,它是哲学和经济学等学科所无法替代的。

就经济哲学的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而言,目前中国学术界存在着以下几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就是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就是经济哲学。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对象都是人类经济活动的本质和规律,而不是经验事实;二者的研究方法都是思辨与理论认识的方法而不是实证的与历史认识的方法。他们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既是政治经济学著作,又是经济哲学著作。[5]

第二种观点认为,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选择性活动,选择是经济活动的灵魂。因此,经济哲学就是选择哲学,其研究对象是不同经济形态所共有的或人类经济活动中贯穿始终的选择规律,如劳动的最小最大规律(选择付出最小和结果最大)、近距优先规律(人们总是选择与经济效益直接相关的经济形式)等。[6]

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是以经济实践和经济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元问题)为研究对象,并以对这些问题的整体把握和根本把握为特色的一门哲学应用学科或交叉学科。比如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问题、财富的分配公平问题。而由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劳动生产率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所以,社会主义经济哲学的核心问题是研究如何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问题。[7]

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经济领域中的最一般、最基本的问题。而这些最一般、最基本的问题就其产生的深层根源来说无疑是经济理论与经济实践之间矛盾互动、冲突的结果。换句话说,经济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经济实践与经济理论的关系问题,它贯穿于其他一切经济问题之始终,是研究和解决其他一切经济问题的前提和基础。[3]244

第五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是一门部门哲学。作为部门哲学,经济哲学处于哲学的研究范围之内,而不是一种与哲学相对的具体科学。这种观点指出,经济哲学不是用某种现成的哲学观点去分析经济问题,不是某种现成的哲学观点在经济领域或经济学领域中的应用。换句话说,经济哲学是对经济活动中那些比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更加根本的哲学问题的研究。也就是说,经济哲学作为部门哲学,其研究对象是经济活动领域中存在的需要哲学去研究的事实,具体研究的内容或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活动中所包含的整个世界的共性方面和经济活动与人存在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关系。[8]

还有一种目前在学界为许多人同意和接受的观点,就是认为经济哲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是经济学和哲学之间的一种跨学科的结合。但是对于二者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或者说这门交叉学科的性质是什么,学术界仍然存在争议。法国学者博索特根据不同形式的结合,将跨学科的类型分为三类:一是线性跨学科,就是把某一学科的原理运用到另一门学科去;二是结构性跨学科,就是在两门或两门以上的学科结合中产生新的学科;三是约束性跨学科,即在某一个具体目标要求的约束下实现多学科的协调和合作。余源培教授认为,经济哲学本质上属于第二类学科结合,是从哲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中产生的新学科,这种结合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内在的结合,它是哲学和经济学发展融合和变革的产物。[9]而张雄教授则认为,经济哲学的跨学科应属于第一类结合,它是将哲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运用到经济学中,是哲学对经济世界的理性追问。当然,他也指出这种结合应该是一种自觉的接纳和运用过程。[10]

三、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主要思路

目前,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主要思路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体系中心论

这种观点认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经济哲学并不是一般地研究某种经济问题,也不是特定地研究某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重大经济问题,经济哲学所要揭示的是整个经济领域内深层次的本质及其规律,因此,经济哲学要能够自立于科学之林,就必须有而且也必然会有自己的理论体系。以学科体系建构为中心带动经济哲学研究的发展,是这一思路的核心要点,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蔡灿津等人。[11]

(二)问题中心论

这种观点认为,目前中国的经济哲学研究才刚刚起步,在此阶段不宜把重点放在致力于建立某种理论体系上,而是要做些更有实际意义的工作。也就是说,经济哲学研究目前不宜走“以体系为中心”的路子,而是应当坚持“以问题为中心”的思路。经济哲学研究的任务是利用两门学科的优势,开展对中国社会经济运动的哲学研究,揭示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规律,促进中国社会的健康转型。因此要重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实际问题的研究,如现代化发展道路、公平与效率关系、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余源培等人。

(三)协调发展论

这种观点认为,问题研究与学科建设应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从实践的发展来看,要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然面临太多的实际问题。因此,关注问题研究,对于解决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问题研究是学科建设实实在在的基础,没有一个个重大问题研究的成果,学科建设就失去了根基;而当问题研究的成果逐渐丰富并积累起来的时候,学科建设也应该跟上社会实践的发展。二者应该共同发展。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主要有中国社科院的秦毅等人。

(四)哲学追问论

张雄教授将经济哲学定义为哲学对经济世界的理性追问。他认为,经济世界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以经济为取向的市场行为和活动的总和,二是作为“世界3”(波普话语)存在的理论经济学。哲学所把握的对象不是单纯地总结和概括对象世界的知识形态,而是上升到反思界面来思考问题。哲学对经济世界的理性追问,主要有关于经济世界“存在之存在”的本体论追问;关于经济世界存在与发展过程的“自然计划或历史计划”的追问;关于人类的经济行为和选择是否在终极意义上回答历史进步观念的追问;关于经济学如何确立正确的“逻辑符号分析工具”的追问等。

(五)历史分析论

这种思路主要是按照历史线索来研究分析经济哲学思想史的发展。这又可以分为以下两大方面:一方面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梳理经济学与哲学的关系,从学科性质和发展趋势揭示哲学与经济联盟的历史必然性,揭示经济哲学产生的学科渊源和历史背景,以及现代哲学发生的范式变革对经济学范式变革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是研究经济哲学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的思想,这既包括研究西方经济学代表人物的哲学思想,包括斯密、马歇尔、凯恩斯直到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各派代表人物,同时也包括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邓小平、等的经济哲学思想,其中包括进行比较研究。目前一些研究成果代表了这一思路,比如董德刚的《邓小平经济哲学思想研究》即是其中之一。

(六)专题研究论

这种思路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关于经济哲学基本范畴的研究。这主要包括:(1)经济学和哲学中具有交叉性质的基本范畴,比如“实践”范畴、“生产”范畴等;(2)随着经济哲学兴起应当受到重视的基本范畴,比如“需要”范畴等;(3)当代社会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范畴,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畴、“可持续发展”范畴等。[12]另一方面则是按照经济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这包括:(1)研究当论经济学中的重大哲学问题,比如经济活动中的“人”的问题、经济活动中的理性与非理性问题、经济学的价值评价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等;(2)研究当代全球性的涉及哲学及经济学的重大问题,比如经济与文化的关系研究、经济全球化研究、知识经济问题研究等;(3)货币哲学与资本哲学研究,这主要分别是以2003年召开的“全国货币哲学高级研讨会”和2006年召开的“全国资本哲学高级研讨会”为标志,研讨会上学者们对于货币哲学和资本哲学的相关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同时也引发学术界展开了对货币哲学和资本哲学研究的大讨论,开辟了经济哲学研究的又一片天地。

当然,从中国学术界关于经济哲学的研究来看,应该说以上几种思路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是交叉综合运用的,只不过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四、目前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不足及发展方向

纵观中国经济哲学研究近几年来的发展,可以发现其发展速度之快,学术研究队伍规模之大,理论成果之丰都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说成绩斐然:经济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位已经获得国内学术界的一致认同,在应对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出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过程中,经济哲学正越来越发挥出它的巨大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中国经济哲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理论建构基础仍显薄弱。以往的研究较多的是探讨中国经济哲学建构如何可能和如何必要的问题,而对于如何建构的问题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和讨论。(2)主导研究范式仍未确立。这主要表现在经济哲学研究范式中批判的经济哲学与思辨的经济哲学的对立。批判的经济哲学主要以经济学的发展为依托,重在考察经济知识的基本性质和构成经济知识的前提、方法及其效用;而思辨的经济哲学则是以某种哲学基础理论为依托,对经济活动或经济方法领域作哲学的反思。这种对立表明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主导范式仍未确立。(3)在研究方法和开放意识方面仍显不足。由于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缺乏主导研究范式,致使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也

显得随意性较强,没有实现方法论上的综合和创新。同时,经济哲学研究还要打破固有的专业“圈子”观点,增强学科研究开放意识,重视其他学科理论成果对经济哲学研究所起的重要作用,让经济哲学研究真正获得理论生命力。

当然,经济哲学在中国虽然已经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但是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此理清国内经济哲学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弥补不足,这样无疑将会更好地推动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发展。当然,发展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并非易事,可以说任重而道远。除了解决前文所述的问题和不足之外,笔者以为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新世纪中国经济哲学的研究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努力:

(一)经济本体论研究

长期以来,在工具理性思维的影响下,理论界存在着将经济哲学工具化和简单化的倾向,缺乏对经济哲学本体论层面作深层次的探讨。由此导致经济哲学研究缺乏稳固的研究根基,一方面影响了经济哲学自身理论建构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制约了经济哲学反映和指导现实经济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因此,重视对经济本体论的探讨,应当是中国经济哲学研究的首要迫切问题。通过对人类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本质的研究和探讨,对于我们正确描绘整个经济世界总体运行图景,以及合理地解释和说明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二)经济哲学史的研究

对经济哲学的研究必须重视经济哲学发展的历史维度。每一种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其历史的理论渊源和发展过程,经济哲学当然也不例外。不仅要研究西方思想家如休谟、斯密、穆勒、哈耶克等的经济哲学思想,也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经典文献中的经济哲学思想,同时还可以研究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所蕴含的经济哲学思想。通过对经济哲学思想史的考察与研究,不仅可以对经济哲学的发展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和认识,而且还有助于我们从学理的背景更深刻地认识到哲学范式革命与经济学范式变革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得益彰的关系,有助于更加深刻地认识经济哲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三)经济活动中“人”的问题研究

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曾经说过,经济学是一门研究财富的学问,同时也是一门研究人的学问。然而,西方经济学在完成古典经济学向现代经济学的转向以后,经济学主流学派在传统理性经济人的原则指导下,理性日益演变成为一种数学工具,这导致只考虑经济增长的主流经济学派,日益缺乏对当代社会经济过程中现实的人的关心。因此,经济哲学应当将经济活动中“人”的问题作为中心议题加以研究。包括对传统理性经济人的批判,对经济世界的人学解读,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人格模式,市场经济与人的主体性等,都应该成为经济哲学关注的内容。

(四)幸福经济学问题研究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 F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作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经济学是其中一个发展历史比较悠久的分支。劳动关系问题是我国面临的重大经济问题之一。劳动力问题的研究,不仅正在趋向经济学研究当中,而且劳动经济科学理论已日益成为我国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的主要依据。在当代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面临着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国家经济正在向世界经济转化,做为一种发展趋势,都将进入世界经济活动的大竟赛、大角逐之中,二是对即将到来的世界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使所有国家都有一个迎接挑战、缩短距离,让自己的经济发展能够在新的起

点上腾飞的严峻问题。影响这两个挑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经济学角度看,主要是看有没有一支高科学研究、高技术开发、高生产效率的现代化高素养的劳动人才大军。尽管如此, 劳动经济学仍然是当前经济研究领域中非常活跃的一门学科。劳动经济学所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者为了获取生活资料而进行劳动的经济过程。劳动经济学研究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些现象的分析具有极强的理论性,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劳动经济学研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劳动经济学为劳动经济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

劳动者参与经济活动, 势必会产生一定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劳动经济问题几乎贯穿于人们的整个生命, 对于劳动者的现在以及未来生活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劳动者在日常劳动经济过程中就会逐渐发现: 一个国家能否推动自身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对劳动管理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协调程度。要想实现社会劳动关系的良好发展,不断优化社会劳动力资源的配置, 科学解决劳动经济纠纷等问题,首先应当具备一套科学的、合理的、具有较强实践性的理论体系,而劳动经济学正是这一科学体系的充分体现,为劳动经济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

2、劳动经济学为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供理论基础

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当前的社会主义社会,离不开物质资料的生产, 劳动者通过自身的劳动进行产品的生产或者劳务的供给,从而实现了人们对于物质文化生活的广泛需求。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 在任何一种社会发展状态下,国家都应当充分发挥其经济管理职能,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经济政策或者社会规范对社会劳动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分配。比如建立什么样的劳功关系,让劳劝者以怎样的方式与生产资料结合,劳功过程及其劳功协作如何组织与分工,实行何种劳功报酬分配原则,制定怎样的制度、规则、纪律来处理相应经济关系等。这一

切工作都是首先通过制定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政策表现出来。而这些政策制订的理论依据,则主要是来自于劳:)]经济研究的成果,来自于劳功经济理论科学原理。社会实践表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尤其是关于劳动力、劳功组织方面的经济、社会政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劳功者的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其发挥的程度,从而直接影响到生产劳为的经济社会效益的高低。所以,在理论上,不仅经济学家们称劳动经济学是极有价值的、实证性的政策科

学,在实践上,任何一个国家也都历来十分重视劳功力问题、并把它作为制订和完善各种政策的基础和依据。

3、劳动经济学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曾经把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建立的国家,称之为“劳动共和国”,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理论体系,又是建立在对劳动问题的研究基础之上的,并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社会主义国家开展劳动经济学的深人研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 研究劳动经济现象, 解决劳动方面的问题, 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大的优势。我们正是通过对社会主义劳动经济科学的积极研究与探索, 才得以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着社会主义的经济学说,坚持着社会主义道路, 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向前发展。

4、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劳动问题和劳动经济研究,劳动问题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不断增长。无论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无论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的完善,还是具体经济体制改革内容步骤的推进,劳动问题都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在历届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报告等文献里,以及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的讲话中,都不止一次地强调解决劳动方面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是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和新的经济运行机侧的确立,为劳动经济的研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条件。一些重大的难度较高的劳动经济问题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但是,也应看到,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及其困难仍是繁多复杂的。如由于劳动力数量多与经济发展水平低的矛盾,造成的持续的劳动就业压力问题,由于人口多,实行“低工资、多就业”,造成的劳动效率、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由于劳动生产率低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慢,造成的平均工资水平低、

保险福利难以明显改善的问题,等。劳动经济问题直接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对这些问题要从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立场出发,充分利用我们研究劳动经济问题的优势与社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劳功问题的实际,积极地、逐步地加以解决。

总结

通过上述几个部分的分析与论述,我们可以看到, 劳动经济学研究在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是不容忽视的。我们应当充分意识到劳动经济学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科学运用这一理论体系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劳动经济问题。特别是在我们当前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转型期,正确认识劳动经济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劳动经济理论体系, 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因此,在今夭,正确认识和研究劳动经济学的经济学地位与学科意义,探索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劳功经济科学,就成为非常迫切重要的课题。没有系统的、科学的劳动经济学理论知识体系,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劳功经济问题的有效处理,而劳动经济理论研究的滞后性,又往往会影响到经济休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实质性进展。

参考文献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9

一、研究内容聚焦时代焦点具有现实意义

(一)研究背景及农村失地农民经济权益损失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的土地被征用,造成大批的土地流失。由于土地大量的流失,而很多原本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成为了失地农民。这些失地农民有的成为了城市里的流动人口,有的成为了失地失业的社会边缘人,无论是流动人口还是社会上的边缘人,他们都失去了原本的具有保障的生存方式,让他们原本平稳的生活变得不确定和不平稳。而由于户籍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受到了较大的侵害。马新文的著作《中国现行征地制度下失地农民经济权益损失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9月出版)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和时代焦点下,作者马新文在多年研究经验的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维护民众权益的基本立场出发,通过国外相关工具性研究步骤进行分析,并且指出失地农民经济权益受到侵害的基本原因就是中国不完善的征地制度。马新文教授作为专门从事经济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专家学者,通过进一步的中西方征地制度的对比,引出“经济正义”理论,指出完善征地制度的方式和方法。本文以包容性为基本原则,在研究方法和研究的成就上面体现了作者独特的视角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书中不乏有争议的观点,但是本书的目的是在百家争鸣的基础上,推进我国征地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城镇化下的失地农民问题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群体,他具有特殊性和流动性。如果对于这部分人群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动荡问题。针对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研究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马新文教授具有多年的研究经验,在经济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面具有较高的成就,并出版多部经济学著作,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且在编著学术专著、教材等方面也取得了较高的成就。作者运用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于中国现行征地制度下失地农民的经济权益损失研究进行分析研究,引入“经济正义”理论通过对国外征地制度的借鉴,提出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征地制度,保失地农民经济权益的构想,既聚焦了社会焦点和难点问题又具有现实的理论指导意义。

(二)本书研究内容概述

《中国现行征地制度下失地农民经济权益损失研究》是具有深厚经济学功底的作者别出心裁地从马克思主义维护民众权益的基本立场出发,提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这一基本观点,并通过分析我国“经济正义”理论和西方的不同,指出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并提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完善的建议和策略。为了进行论证,运用了西方产权理论、经济正义理论这两大工具性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全文分为五部分,一是先分析失地农民经济权益损失现状;二是对造成失地农民的经济权益损失的原因进行分析;三是对失地农民经济权益实行伦理分析;四是提出保障失地农民经济权益的理论指导与观念构建;五是提出我国失地农民经济权益的制度建设。本文在透彻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失地农民经济权益遭受损失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和弊端。作者在指出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后,介绍了西方在人权基础上的较完善的征地制度及其基本特点和益处,随即得出结论,中国若要解决失地农民的经济权益受侵害问题,必须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完善好征地制度,以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经济权益不受损失。在调整和完善中国现行征地制度的研究方面,有很多不同的角度和观点,本文作者以包容性和开放性的态度对待这些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旨在通过公共参与辩论、百家争鸣的研究现状和研究辩论,以推进我国失地农民征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二、研究形式兼备学术性与趣味性

(一)对比研究增加趣味可读性

《中国现行征地制度下失地农民经济权益损失研究》是一个专业强、受众广的书籍,作者在多年潜心调研西方经济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上,以自身功底深厚的经济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功底,通过运用西方产权理论、经济正义理论对当下的征地制度下农民经济权益损失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然而,作者一开篇便提出问题,引起读者的兴趣,在通过中西方对比的方式让读者更愿意深入了解问题的走向,最后还附录了几个案例,更增加了本书的趣味性和可读性。作者在对本文进行构架和布局时,是通过精心思考的,整本书例对这一专业问题研究的深入浅出,让读者有欲望和兴趣读下去。而且通篇布局合理,让读者一目了然,浅显易懂,比较适合企事业单位、学生、农民及对农村征地制度感兴趣的普通大众阅读。本书一开篇便提出当下失地农民非常惨淡的现状,引起读者的浓厚兴趣,紧紧抓住读者的心。接着,通过对失地农民经济权益损失现状、造成原因、农民沦为“社会边缘人”的尴尬处境进行阐述,接着便找出了造成如此现状出现的原因,然后引入“经济正义”的观点,并通过对国内外征地制度的比较提出完善我国土地征地制度的建议。该书浓缩了作者多年的理论研究成果,学术氛围浓厚,对失地农民问题相关的经济学理论进行了严谨、深刻的剖析,集科学性、创见性、专业性于一体,又具有较强专业性和预见性。作者系统研究了我国失地农民的经济权益损失现状,引进了“经济正义”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对西方产权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进行阐述,涉及了很多专业的关于失地农民研究的理论知识,有理有据、分析透彻、视角独特、切中要害。该书在分析和论证的时候还有很多小小的案例,都是以前新闻上的热点新闻,足以引起读者的注意力和想要解决问题的欲望,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和可读性。由此可见,该书可读性和学术性的结合和兼容,恰恰体现了理论的张力和实际应用性。

(二)深入浅出学术性与趣味性相结合

《中国现行征地制度下失地农民经济权益研究》集中了作者多年来的理论、实践研究成果和真知灼见,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价值。对国外征地制度的深入分析阐述是为了对比出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存在弊端,主要是征地速度过快,规模过大造成农民失地、失业的现状;征地补偿范围小,标准偏低,补偿方式不足,收益分配缺乏合理规划,失地农民缺乏转嫁机制,信息不对称,失地农民知情权较小。通过对比,既找出了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又有助于找到造成问题的原因和核心。这对于丰富和发展现有的失地农民经济权益受侵害的相关理论具有积极意义。作者深入探讨了“经济正义伦理观”,以及中国经济正义观的缺失,根据西方的先进经验,提出我国土地征地制度改革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书具有了鲜明的理论意义。其次,该书又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研究的角度是西方的经济正义理论,最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整个观点论据充足,既有对现状的分析,也有对国外的借鉴,更有对于解决方法的构建,全面深刻地剖析了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缺乏公平性。该书从理论到政策研究,全面又深刻,独创又兼顾指导现实的应用性。既有对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下失地农民经济权益受到侵害现状的探析,又有造成失地农民经济权益侵害的原因和核心,既有对西方征地制度的分析,又有将西方的制度引入中国征地制度中的大胆预测,同时对我国如何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提出建议和启示。可见,该书立足实际,在我国征地制度存在弊端的背景下,系统回答了关于如何改变我国征地制度现状,明确了未来我国征地制度的发展方向。特别是围绕两个因为征地制度缺陷,农民经济权益受到侵害而出现上访、攻击政府等问题的实例,指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势在必行。该书聚焦社会公共关注的焦点,聚焦征地制度改革、失地农民、流动人口、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问题,聚焦中国征地制度的转型升级,用理论的视角去解读,以现实的视角去分析,用科学的研究态度提出政策建议。可以说,作者的很多观点和建议都具有很强的可参考性,对推动我国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发挥积极作用,这都鲜明地体现此书的实践意义和现实价值。

三、结论

总之,该书是失地农民经济权益研究方面的一大力作,在研究内容上与时俱进,紧跟热点,既有对焦点问题的深挖,又有解决政策困境探索;在研究形式上深入浅出,贴近大众,贴近实际,虽然采用较深奥的经济学研究方法,却运用了较生动的事例,和中西方对比方式,从读者的角度出发,关注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巧。本书的整体论证思路和分析方法深入浅出,简单易懂,没有较晦涩的理论术语,增强了此书的可读性和较广阔的受众群体,同时又涵盖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等理论研究,使本书不失其学术性和专业性。在研究成果上本文提出了具有现实意义和较强应用性的结论,这是作者对我国征地制度理论丰富和发展的贡献,同时作者也较系统地阐述和分析了国内外经济正义的发展趋势,还为我国征地制度发展出谋划策,做到了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的统一,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作者:马铁成 单位:南阳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10

 

 

关于流通理论,国内有各种称谓,计有“流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等。为讨论方便起见,本文采用“流通理论”这一称谓来概括所有关于流通、商业、贸易等问题的理论与学说。 

 

我国流通理论的发展演进 

 

(一)我国流通理论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大体上是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后期,这一时期流通理论的表现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重生产、轻流通”,“重工农业、轻商业”的局面开始转变,学界和政府都认识到了流通问题、商业问题的重要性。就这一时期的流通理论而言,主要以马克思《资本论》以及其他著作中的经济思想为指导,重新采取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要素理论来研究流通问题。这一时期的流通理论,以孙冶方的《社会主义经济论——流通篇》为发轫之作,随后涌现出一批在流通理论上多所创见的专家学者,他们撰写了大量的论文和专著,为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提供了理论上的论证。这一时期的流通理论,总体上说来是“破”大于“立”。之所以说“破”,是因为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当时盛行的是“无流通论”;而改革开放伊始,首先进行的就是对“无流通论”的批判和破除,重新确立“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判断。从研究方法上来看,这一阶段的流通理论主要以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为指导,并未引入西方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 

第二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这一时期我国经济学界重大转变表现为西方主流经济学说的大规模引进。大规模引进表现为大量西方经济学著作的译介、高校经济学教育中西方经济学的比重越来越大、学术研究当中运用西方经济学方法日益增多。具体到这一时期我国流通理论,出现了两种趋势,一方面是研究对象日益专门化,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零售、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研究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研究方法技术化,即计量经济学、博弈论等研究工具被用来研究流通问题。 

(二)我国流通理论的研究现状 

从目前来看,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并不存在系统的、成型的“流通经济学”。因为,任一学科如果足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必须具有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明显特征,必须有一个或若干个核心原理,在研究对象或(和)研究方法上必须有其自身的特色。以主流经济学为例,其核心原理就是最优化,可以说,整个微观经济学就是建立在最优化基础上的。个体消费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从而加总得出需求曲线;个体生产者最大化自己的利润,从而加总得出供给曲线,而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市场。至于宏观经济学,也仍然是建立在微观主体最优化行为基础之上的。宏观经济学当中,消费、投资等活动仍然可以归结到微观主体的最优化行为,唯一一个外生变量是货币供给。而货币供给成为外生变量的时间也不长,只有在政府垄断货币发行并且货币不可兑换之后才成为真正的外生变量。既便如此,理论上政府也可以通过最优化的计算来确定最优货币供给量,说到底,还是归结到最优化这一基本原理。 

当前我国流通问题研究的特点是“杂”和“乱”。所谓“杂”,是指研究对象“杂”。从批发、零售、物流,到餐饮、会展、电子商务、拍卖、租赁等,很难合并归类。所谓“乱”,是指研究方法“乱”。对于流通问题的研究,过去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近年来定量分析方法的运用逐渐增多。计量经济学、博弈论等分析工具和研究技术被引入到流通问题研究当中。引入新的分析工具和研究技术固然是好事,但方法论基础不明确,仅仅引入新的分析工具,难免给人以“为技术而技术”的感觉。 

 

流通问题研究与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 

 

(一)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方法论集体主义 

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原理——最优化原理,其更为深层的基础是个人主义方法论。整个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就是个人主义的,通过对微观个体进行“经济人”假设,从“经济人”的最优化行为出发,演绎出一系列的理论。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与政治体制上的宪政主义、经济体制上的自由市场机制是相互匹配的,内部关系是融洽的。 

与个人主义方法论相对应的,是集体主义方法论。集体主义方法论认为,某一集体是有共同目标的,是有终极目的的。这一集体可以小至家庭,也可以大至国家。特别是集体主义方法论认为整个国家是有共同目标或终极目的的。应当说,集体主义方法论与个人主义方法论是有重合之处的,二者都认为,微观主体(个人、家庭、企业、社团)是有共同目标的;但如果把主体扩展到整个国家,则二者分歧立显:个人主义方法论认为国家或政府没有终极目标,而集体主义方法论认为国家是有终极目标的。 

二者分歧的深层根源在于对个人价值的看法不同,个人主义方法论认为,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并不是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或手段;国家、社会、政府只不过是帮助个人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它们本身没有也不应该有自己的价值和目的。相反,集体主义方法论认为,国家、社会是有共同目标和终极价值的,个人仅仅是实现集体目标和集体价值的工具和手段。

(二)我国流通问题研究的方法论基础一直是集体主义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在意识形态上逐渐确立起集体主义价值观;相应地,在学术研究上也采取了集体主义方法论,这一点在经济学领域体现得尤其明显。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经济制度是“统制经济”(笔者认为,“统制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好地描述了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因为我们并没有像前苏联那样对经济进行精细的“计划”),相应地,我国奉行的经济学本质上是取自苏联的“统制经济学”,而“统制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恰恰是集体主义的。“全国一盘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等集体主义价值观不仅高扬在意识形态领域,而且也深入渗透到学术研究领域,这一点在经济学研究当中表显得尤为突出。直到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间,这种思维模式仍然广泛地存在于各种流通问题研究当中,直到目前仍有相当的惯性。 

西方主流经济学当中并不存在“流通经济学”这一分支学科,因为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是个人主义的,所以在西方国家,研究流通问题是微观主体即流通企业的任务,营销、物流、零售等管理类学科都很成熟,但针对“宏观”流通问题的理论几乎没有。在学科分类方面,营销、物流、零售都属于管理学,而不属于经济学。当然,管理学的方法论基础也是个人主义的,而不是集体主义。 

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个人主义的,相应地,研究市场经济中的流通问题,也应当采取个人主义方法论。这样既与现实经济制度相适应,也与主流经济学方法论相适应。

 

统一流通问题研究的方法论基础的必要性 

 

我国学者对流通问题的研究,大多数都采取“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政策建议”三段论的模式,但以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来看,这种研究模式是有问题的。问题恰恰出在一般认为最有价值的“政策建议”部分。按照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流通问题几乎都是微观主体即流通企业面临的问题。流通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方面,与一般的生产企业并无二致,如果在流通中出现了问题,比如成本过高、效率较低等问题,企业自身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考虑,自然会采取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本不需要政府出台政策进行干预。举例而言,在物流领域有一个评价运输效率的指标——空驶率,我国的空驶率比欧美等发达国家要高得多,这当然说明我国在运输资源的使用方面效率低下。但是,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又能做什么呢?根据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无论空驶率高还是低,都是物流企业自身造成的,最有动力降低空驶率的不是政府,而是物流企业。因此,这一问题本不该由政府来负责,也无需政府出台什么政策来促使空驶率降低。所以,我国空驶率较高的原因,就应该从其他方面来分析,如物流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物流企业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等。严格来讲,在直接影响到物流企业的各种因素当中,只有税收与物流园区用地两方面与政府有关,其他方面,均属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问题。所以,即便空驶率很高,政府也管不了,而且也不该管。这是从方法论个人主义出发得出的必然结论。 

但我国的现实是,政府往往先是对经济活动进行不合理的干预,干预之后使经济活动产生了许多问题,接下来对这些问题再次进行干预,由此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如此无限循环下去。 

流通理论研究中的“政策建议”,往往就是建议政府对先前干预产生的问题进行再干预,这是一种“越描越黑”的做法。究其根源,便是学术研究中长期存在的方法论集体主义。前已述及,方法论集体主义就意味着微观个体的经济活动本身不是目的,而仅是承载某一或某些集体目标的手段,照这种思路,任何政策都取得了理论上的合法性。 

以北京为例,如果某个人打算从事出租车行业,那么他必须“挂靠”某一出租车公司,否则就是“黑车”。各出租车公司为保持自己的市场份额和既得利益,联合起来游说政府,成功地建立起市场准入制度。而政府反过来以“保护乘客利益”为由,统一制定收费标准,于是便造成了目前空驶率高的状况。破除这种局面的釜底抽薪之举,是取消目前的市场准入制度。稍微学过经济学原理的人都知道,这样一来必然有更多的人愿意从事出租车行业,竞争的结果是产生一个均衡的市场价格,这一价格肯定要低于目前的统一价格,从而,空驶率必然大幅降低。 

以上例子仅是我国流通领域中的物流、运输问题,类似的问题在其他流通领域还有不少。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很多学者潜意识里都在使用集体主义方法论,而不是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这也是众多“政策建议”难以发挥作用的根源。 

 

结论 

 

宏观流通问题进行研究,如果要运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那么就应秉承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应当指出,解释和预测是主流经济学的主要功能,而不是动辄就要提出什么“政策建议”。我国学者应该尽量做到“述而不作”、“述而少作”。毕竟,提出政策建议这一行为,本质上采取的是集体主义方法论。 

近年来,随着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大规模引入,在我国流通问题研究方面也出现了个人主义方法论与集体主义方法论并存的局面。而方法论基础的混乱,是当前我国流通问题研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如果要构建一门系统的、成型的“流通经济学”,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统一流通问题研究的方法论基础,也就是统一到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上来,这是构建“流通经济学”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例11

在笔者看来,今后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扩大概括的范围。作为中国经济史学科,应力图抽象出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特色与理论。就中国经济史以往进行理论概括的对象即研究范围而言,有大有小,小到一个企业,一个家庭,一个村庄,大到某个部门,某个地区,某个时代,某种经济形态。理论概括的形态多数是抽象出它的特点,如中国城市产生的特点、城乡关系的特点、土地所有制形式的特点、中国封建经济形态的特点等等。这类理论概括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它们是进行更大范围的理论概括的基础。可是,至今还没有一本可以回答“中国经济发展过程的特点是什么”的著作。这与缺少一本观点统一(这必须由一人主持才能做得到)的中国经济通史密切相关。没有后者,就不可能有前者。我们的前辈有不少人就想做这件事。我的老师尚钺教授和傅筑夫教授就是其中的两位。他们都致力于中国历史上经济形态总体特色的研究。1957年和1958年,尚教授主持的《中国奴隶制经济形态片断探讨》、《明清封建经济形态探讨》、《中国封建经济关系的若干问题》先后出版。之后,他受到极左路线下不公正的批判,恶棒的毒打,逼使他中断了研究过程。我当研究生时,傅筑夫教授给我们讲授“中国近代经济史”与“外国经济史”两门课。那时,他已着手写一部多卷本的自有文字以来,即自殷以来的中国古代经济史。1957年,他被打成分子,仍矢志不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他已70多岁,每天坚持写作2000字左右的论著,写成并出版了《中国封建主义经济史》l~5卷(计划写7卷)。他在研究自殷商至近代中国经济发展整体过程及欧洲经济史的基础上,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与欧洲经济发展过程相比较,概括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许多特点。《中国古代经济史论丛》上下册、《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就是他这种研究成果的部分反映。如同对待所有经济史学家的论著一样,人们可能不同意他的论点,但他的这种精神和努力方向值得我们继承。在这里想强调的是,要能做到他这样的概括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做到这一点,与他的治学经历有关。他先攻理论经济学,继后又研究中国现实问题,后专心致志于中国经济史,从30年代起,长期潜心收集、整理自古代至近代的经济史料,又赴英研究欧洲经济史。他研读各家经济理论,掌握丰富史料,学贯中西,博通今古。且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下笔成章,前后半个世纪,犹赍志而殁。可见此事之难。

就经济史学科整体而言,理论概括的范围当然更大一些。它概括的对象是世界经济史,即整个人类经济发展过程。除后文将要提到的英国约翰·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美国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这类概括外,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史教授W·W·罗斯托在《经济增长的过程》、《经济增长的阶段》(中译本名为《经济成长的阶段》)等专著,以及他主编的《从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等书中所表述的经济增长阶段论,就是经济史学家对发达国家近现代经济发展史的一种理论概括.至于本世纪40年代以后兴起的发展经济学,笔者以为,它也是对发展中国家近现代经济发展史的一种理论概括。当然,对这类大范围的研究对象作理论概括,更需要广博的学识作基础,要求研究者有很高的学术素质和长期的努力,不是想这样做就可以很快地做到的。通过集体的努力,可能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好办法。正因为如此,通过《中国经济史研究》这种专业刊物,开展经济史理论的讨论很有必要。

二是使理论概括进入更高的层次。现在我们从经济史研究中作出的理论概括,就概括的层次而言,有低的也有高的。就研究的方法而言,有从分析经济史实得出理论性结论或抽象出范畴的,也有从范畴人手分析经济史实的。王亚南的《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形态分析》、胡如雷的《中国封建经济形态研究》,都是以一种经济形态为对象,取类似经济学中规范方法进行分析。它们是两本有特色的书,可以向他们学习写出类似的书来,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分析”、“中国奴隶制经济形态分析”等等。当然,也可以继续对中国封建经济形态、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进行理论概括,成另一家之言。

从世界各国经济史发展的过程与趋势来看,经济史的理论概括确实有不同的层次,以笔者手边的书而言,德国于尔根.库钦斯基在《生产力中的四次革命》中对欧洲近现代生产力史几次突变的理论概括,是一种层次。

上文所述W·W·罗斯托的《经济增长的阶段》,是对发达国家近现代经济过程的一种理论概括,抽象出经济增长阶段理论。这是另一种层次。

英国的约翰·希克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经济史理论》一书中,依据人类经济发展的进程,概括为由习俗经济和命令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又是一种层次。

美国道格拉斯·C·诺思1993年在接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按时序的经济实绩”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经济史是关于按时序的经济实绩的学问。我们研究它的目的,不仅在于使我们对经济的过去有新的认识,而且通过提供一种能使我们理解经济变迁的分析框架,而在经济理论上有所建树。”他在《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产权是交易的根据,制度是实施产权的规则,产权与制度结构的有效与否是决定经济兴衰的关键,以及交易费用的作用、专业化增益和专业化费用之间不断发展的紧张关系是结构和变革的基本原因,也是现代政治经济绩效问题的核心,就是这样的经济理论。这又是一种层次。

恩格斯在“《资本论》英文版序言”中说:马克思“这个人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众所周知,马克思以英国作为他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史的典型,他还研究过其他一些国家的经济史。他在经济史研究中抽象出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经济形态变革等一系列经济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社会发展中的辩证法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经济发展的规律预测人类的未来。这是更高层次的理论抽象。

中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文明古国之一,而且是唯一能延续至今的文明古国。中国的经济独立发展。它是研究人类经济史的典型。中国古代文献的丰富与系统又是世界之最。这是祖先为我们留下的伟大遗产。在这方面,中国经济史工作者拥有作出理论概括的最优越的客观条件,也面临着既严肃又艰巨的任务。

有关经济史的理论问题很多,可以作出理论概括的层次也很多,不可尽述。每个研究者的研究对象、研究成果中概括出的理论及其层次都不相同。这使经济史理论涉及面广,色彩纷呈,有利于经济史理论的全面发展。因此,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将经济史的理论研究局限在哪个或哪几个方面。当然,经济史研究者也有共同关心的理论问题;现实也会要求经济史研究者在一个时期特别关注某些理论问题,作为经济史研究工作者共同园地的《中国经济史研究》杂志,限于篇幅,也不可能探讨所有的有关经济史的理论问题。因此,可以在一个时期集中讨论一个或几个问题。在今后一个阶段,笔者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有计划地引导或组织讨论。

1.中国经济发展过程的特色问题与经济发展的共性和个性理论。

2.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史与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理论。

3.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态的产生与经济形态发展的延续与跳跃的理论。

4.中国经济现代化进程与经济现代化理论。

5.中国农业经济史与个体农业经济理论。

经济史学理论是以经济史学科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史学科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在《财经大辞典》经济史分卷“总论”、“经济史学科”词目中,我将按照时序研究经济发展客观过程的学科,称之为经济史学科(简称“经济史”);将在经济史研究中抽象出的概念、范畴和理论(如上所述),称之为经济史学通论;将以经济史学科为研究对象的理论,称之为经济史学概论,即经济史学理论。

经济史学理论包括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社会功能和任务,它的任务,它的分支与分类,指导研究经济史的理论和学派,它与相邻学科的关系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包括工作程序在内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