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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投资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7 18:09:43

房产投资论文

房产投资论文例1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策略中国化

AbstractRealestateindustryisanessentialindustryinmarketeconomycountryorregion.Asacapitalintensiveindustry,itwillnotdevelopdurablywithoutfinancialsupport.Now,theprimaryfinanceofChinarealestateisthebankloan,whichwillcausetheriskofrealestateindustryturntofinancialriskofbankeasily.Sorealestateindustryneedsexpandingitscapitalchannelstodecreaseitsriskanddevelopbetter.REITsisadirectfinanceproductwhichhasgotgreatsucceedintheworld.REITsisverypopularinAmerica,Australia,JapanandSingapore,etcandplaysaveryimportantroleinthesecountries,especiallyinAmerica.UsinginternationalexperienceasasourceofreferencetodevelopRETIsinChinaishelpfulforrealestateindustry’sgooddevelopment,trustinstitution’sandfinancialmechanism’sreformandenterprisecompetitivestrength’sincrease.TheaimofthispaperistoexplorethedevelopmentalpatternofREITswhichissuitableforChina.ByexpoundingREIT’stheoryandintroducinginternationalREIT’sdevelopexperience,thepapercomparesdifferentcountries’sdevelopmentalpatternsandeducessomeelicitation.Then,thepaperintroducesChina’strustgoodsinrealestateindustryandSpecificAssetManangementPlans.Afterthat,thepaperanalyzestheattempttoexploitREITsinChinaindetailinordertofindshortcoming.Ontopofthat,thepaperdiscussestheREITs’sstrategyofdevelopmentinChinaroundlyandputforwardrecommendationstocreatgoodconditionsfordevelopingREITs.Finally,ThepapercomestotheconclusionthatdevelopingREITsinChinaissignificativeandtherearemanyfavorablefactorsinChina,soweshouldconqueradversefactorsandcreatgoodconditionsothatREITswillgetagooddevelopmentinChina.

Keywords:REITsStrategyofdevelopmentSinicize

目录第一章绪论

1.1论文的研究背景

1.2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3论文的研究方法

1.4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1.5论文的结构

1.6论文的主要特色

第二章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相关理论

2.1REITS的内涵

2.2相关理论

4第三章国外(或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状况和实例分析

3.1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3.2亚洲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3.3各国(地区)REITS的比较

第四章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现状和发展环境

4.1我国房地产信托发展的现状

4.2我国发展REITS的必要性和具备的发展条件

4.3我国发展REITS的制约因素

第五章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策略

5.1我国标准REITS的发展策略

5.2创造发展REITS的良好环境

第六章结论和展望

6.1结论

6.2本文的局限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第一章绪论

1.1论文的研究背景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型产业,其健康发展对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房地产业融资主要以银行信贷为主,其它方式如上市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以及信托融资等比重较小,这导致我国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单一、风险集中。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共同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紧缩,这更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紧张问题。因此解决好房地产业的融资问题已经迫在眉捷。在解决房地产业融资问题上,各界都对REITs寄予厚望。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早在2005年就指出,当前用公开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设立REITs,是房地产业直接融资的方向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也是解决房屋租赁市场投资来源的重要融资方式。中国房地产业界特别是一些商业物业,希望通过REITs来缓解企业资金的压力,同时提升企业的品质和规模。2007年澳大利亚最大的投资银行,也是全球管理REITs规模最大的投行——麦格理集团副执行董事理查德·谢帕德(RichardSheppard)在悉尼总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中国尽快推出REITs[1]。在我国,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随着“一法两规”的实施,经历了五次清理整顿后的信托公司获得了重生,信托公司依照央行的121号文件,针对房地产企业迫切希望得到融资的市场需要,积极开发房地产信托投资计划,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从零开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然而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还不是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只能称为准REITs。近年来,各大信托公司开始加大力度研究开发REITs产品。2007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专题研究小组正式成立。同年上半年中信信托、联华信托获得了REITs试点资格。据悉,两家公司均已上报有关REITs的设计方案,但至今仍未推出REITs产品。

1.2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REITs在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2-展的过程。随后REITs在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等地也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REITs的全球发展经验表明,REITs是解决房地产融资的有效工具。研究探讨REITs的中国化发展有助于发展适合中国的REITs产品。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我国房地产业缺乏有效融资渠道的问题,减轻银行系统的贷款压力;另一方面使我国日益上升的居民储蓄量和养老基金等有了更多的投资渠道。此外,REITs还有助于建立长期投资概念,减少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吸引更多人投资于房地产市场。从长期来讲,建立REITs体系也可以帮助提高资本市场的流动性。鉴于发展REITs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本文将结合国外(或地区)REITs的发展经验,以及国内学者对REITs已做的研究,在已有产品的基础上,探讨适合中国的REITs发展策略,并针对目前REITs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1.3论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和经济法中的相关知识。运用比较研究、实例研究、静态和动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及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工具。通过介绍REITs的相关理论和基本特点,对世界各国(或地区)REITs的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同时结合目前国内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联华信托、中信信托等机构对REITs产品试点开况,对我国房地产信托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REITs的发展策略并提出培育发展REITs良好环境的政策建议。

1.4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REITs在国外(特别是美国)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各国对REITs的研究文献也比较多,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对REITs进行总体介绍美国的Apgar和Mahlon(1986)[2]、Block和RalphL.(1998)[3]和Garrigan、RichardT.和JohnF.C.Parsons(1998)[4]等都在各自的文章和著作中对REITs作了整体的介绍。

2.对REITs的税收政策的研究-3-Sanger等(1990)通过研究表明,美国1976年的税法改革以及1975年和1976年间对影响REITs的其它法律所作的修改,在有效地减少其与整个证券市场相关联的风险的同时,提高了其经营绩效[5]。美国Damodaran等(1997)通过对REITs的组织结构的研究,发现那些从REITs转变为有限公司结构的公司,是被分红政策和资产重构的灵活性优势所驱使,而公司从有限公司转变为REITs时,税收优惠通常是驱动力[6],等等。

3.对REITs的财务杠杆和分红政策的研究Brown和DavidT.(2000)研究结果表明,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较高的财务杠杆和所贷款物业所有权的特点,是导致一些抵押型REITs的业绩相当不理想和产生重大财务问题的主要原因[7]。McDonald等(2000)通过考察1995-1996年间在REITs分红公告前和后的买卖报价价差(Bid-askspread)的信息不对称成分后,发现分红越高,买卖报价价差就会越小,反之,买卖报价差就会越大[8]。

4.对REITs的价值衡量的研究美国的RichardImperiale(2002)提出用三种方法来衡量房地产投资信托的价值:(1)将房地产投资信托价格与其所持有的房地产净值进行比较。(2)比较REITs的收益率与十年期国债殖利率之间的差幅。(3)将REITs的本益比与标普500指数或罗素2000指数的本益比相比[9]。

5.对REITs投资理论的研究澳大利亚的Newell等(1996)以美国REITs相关研究为背景,对澳大利亚的LPT1的战略投资理论进行了研究[10]。在我国,REITs尚未真正推出,但已有这方面的研究。主要研究涉及REITs的可行性分析、模式探讨和相关政策分析等方面。

1.对我国发展REITs的模式进行研究王冉(2002)最早提出了我国REITs本土化策略。他认为,目前在中国比较可行的路径是先通过成立私募房地产投资信托把商业模式建立起来,发展到一定规模再通过相关立法和税收优惠转化为公募信托[11]。周泯非(2003)认为,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只能采用私募的方式发行受益凭证和房地产基金股份募集资金,并且在起步阶段宜采用抵押型REITs的形式,以便降低投资风险,吸引1REITs在澳大利亚被称为LPT.-4-投资者[12]。2004年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完成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对我国发展REITs产品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三种可能的模式,即信托计划模式、房地产上市公司模式和封闭式产业基金模式,并认为我国发展REITs最适合采用房地产上市公司模式。许南等(2006)指出我国现有的集合信托计划可以作为借鉴,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应该采用信托型、封闭式、信托期不低于30年、收益90%分配给投资人的模式[13]。

2.对我国发展REITs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毛志荣(2004)认为大力推进我国REITs产品的开发,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产品结构,满足投资者的不同投资需求,解决房地产业的银行外融资渠道,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4]。孙靖(2005)指出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国内信托业经过5次整顿已具备发展REITs的基本条件,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多样化的融资渠道,REITs刚好可以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其在国内的发展具有可行性[15]。

3.对我国发展REITs的障碍进行研究罗刚强等(2006)把我国发展REITs的障碍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宏观层面的障碍主要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缺失、金融体制的不成熟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中观层面的障碍是公司组织结构不适合REITs的发展以及没有国外REITs的税收优惠。微观层面的障碍就是投资主体的道德风险和专业人才的缺乏[16]。此外,还有很多文献对REITs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包括REITs发展的前提条件、风险因素和风险度量等等。这些文献的共性是借鉴国外成功的REITs运作模式和经验,结合我国自身的特点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REITs运作模式,肯定了在我国发展REITs对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5论文的结构

房产投资论文例2

2基本思路及指标选择

区域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测评的基本思路是:(1)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初选。从自然环境、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5方面选择指标,初步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Xi}。(2)修正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对12个城市的数据,反复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及最小二乘法从投资环境优劣的排序分析中查找并剔除可能导致排序结果偏差的指标,确定合理的测评指标体系{Xi'}。(3)采用OLS确定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权重。(4)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测评公式。根据逻辑严密且易于操作的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测评公式(式1、式5),结合修正后的测评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完成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生态位的测评。

2.1指标初选

遵循多维超体积生态位理论,在参考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影响因素,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原则设计出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包括自然环境维(X1-X3)、宏观经济维(X4-X12)、房地产市场维(X13-X23)、基础设施维(X24-X29)、社会文化维(X30-X33),共5个维度33项指标(见表1)。由于政治环境、政策法规环境等的定量化解释性数据难以获得,本文假设这些软环境是无差别的,在评估时暂不考虑。

2.2指标检验及修正主成分分析法

可用于众多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优劣排序,但无法实现少数城市间的比选,且运算过程较为复杂,直接作为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方法有一定局限。本文根据这一优点将其用于修正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湖北12个城市为研究样本,在多次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分值计算的基础上对城市进行投资环境的优劣排序,查找并删除导致排序偏差的指标,直至排序结果合理。

2.2.1检验指标体系的合理性

基于上述指标体系,本文收集了湖北12个主要城市2000-2013年的相关数据(《湖北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为确保数据一致性,本文以更高层次部门的数据为准。为了消除不同量纲的影响,使计算具有可比性,采用Eviews7.0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运用公式:式中,i=1,2,…,33;j=1,2,…,12;n=12,Xij为第j个城市第i个指标原始数据值;为所有城市第i个指标原始数据值的平均值;n为所选城市个数。利用SPSS21.0对指标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计算12个城市的投资环境得分,具体过程为:(1)计算主成分的特征值与贡献率。对X=(Xij)mn进行标准化处理并进行因子分析,选择特征值大于1且累计贡献大于90%的3个公因子作为评价指标的主成分。(2)计算主成分荷载。进行评价指标主成分分析,得到主成分荷载矩阵Aij。(3)计算指标与主成分的系数。计算各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与各主成分之间的系数关系(Rij)p,p=1,2,3。(4)计算城市综合分值。首先,计算各个城市的主成分值。以武汉为例,第一主成分F1值为:(式3)式3中,F1为武汉的第一主成分分值;A1j为各变量在第一主成分上的载荷;Zj为武汉房地产投资环境各指标的标准化数据。同理,可以求得武汉F2、F3的值。其次,计算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总值,以武汉为例,其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分值为:表1:湖北主要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生态位测评指标体系初选目标层次因素层次因子层次湖北省主要城市房地产投资综合生态位自然环境维X1: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X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X3:工业废水排放量宏观经济维X4:人均GDP;X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X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X10:实际利用外资;X11:出口总额;X12: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房地产市场维X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X14:房屋建筑竣工面积;X15:商品房销售面积;X16:商品房销售额;X17:住宅销售面积;X18:住宅竣工面积;X19:住宅销售额;X20: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X21: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X22: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X23: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数基础设施维X24:建成区面积;X25:人均城市道路面积;X26:每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量;X27:邮电业务总收入;X28:居民生活用水量;X29:居民生活用电量社会文化维X30:人口密度;X31:普通高校学生在校学生数;X32:医院、卫生院床位数;X3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式2)房地产开发(式4)式4中,Rp为武汉第p个主成分的权重系数;Fp为武汉第p个主成分的分值。同理,可以求得各城市的综合分值。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得到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综合得分和排名(见表2)。根据目前市场情况,为使表2中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排名更符合其实际发展程度,对初步建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改进。

​对初步建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利用OLS方法进行分析和筛选,剔除相关性强或易相互干扰的指标,同时选择更能解释目标层的指标。OLS估计法不仅能说明自变量和因变量的相关关系,而且能够说明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用来对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进行修订是可行的。利用OLS估计法对指标进行检验,剔除变量对应参数P值高于0.3的变量,因为P值高于0.3意味着变量有30%的概率与待评价的变量房地产投资环境没有关系。剔除后的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修正R2为0.868404,说明模型解释能力较强,指标能较好解释被解释变量,除X19外,所有参数P值均低于0.05的显著性水平,可认为其参数显著。AIC值和SC值较低,该模型拟合较优。X5、X12、X14、X15、X19与被解释变量正相关,X16、X23、X32与被解释变量负相关。因此考虑以上8个指标作为最终的评价指标,且房地产投资环境Y可表述为:Y=0.846406X5+11.36405X12+0.143804X14+1.902915X15-8.592176X16-286.6454X23-240.4752X32+4.417250X192.

2.2.2因子分析法检验指标合理性

对以上筛选出的8个指标进一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OLS估计两种方法得到湖北省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得分(见表4)。从表4可知,新的评价指标下,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得分和排名基本符合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因此,可以建立新的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体系(见表5)。

3湖北主要城市房地产生态位测评与聚类分析

3.1生态位测评结合生态位态势模型,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态”的度量以各城市变量2013年的现状值为度量指标,房地产投资生态位“势”的度量以各城市变量2000-2013年的平均增长量为度量指标,时间尺度设为1年,即量纲转换系数为1,应用式1计算各城市各因子的生态位,再结合OLS确定的指标权重运用式5计算城市因素层生态位及城市房地产投层聚类树形图(见图1)。湖北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可分为3种类型,第Ⅰ类为武汉;第Ⅱ类为宜昌、孝感和襄阳;第Ⅲ类为十堰、荆州、黄石、荆门、黄冈、鄂州、咸宁以及随州。

3.2聚类分析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运用SPSS21.0分析湖北12城市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类型。

3.2.1第Ⅰ类为武汉武汉综合生态位为0.272,位居区域第1位,在湖北全省所占比重达27.2%,处于区域的主导地位。武汉综合生态位也就是生态位宽度最大意味着它在区域房地产系统中的竞争力最强,对周围资源及环境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最大,在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中发挥的作用也最大。具体而言,武汉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各个因子生态位均为12市之首,说明武汉在各种资源上均占据着十分有利的位置。

3.2.2第Ⅱ类为宜昌、孝感、襄阳宜昌综合生态位为0.132,位居第2,仅次武汉,生态位宽度较大,房地产投资环境较优。宜昌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等均排在全省前列,但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和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则排在了第12和第7位,说明宜昌的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二产业比重偏大,房地产市场供应不足,说明市场已逐渐趋于饱和。孝感的综合生态位为0.131,位居第3。其作为距离武汉最近的城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随着汉孝城际快铁的开工建设,交通条件的改善也将成为拉动孝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但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和医院、卫生院床位数排在了全省较后位置,说明孝感的医疗水平还跟不上经济发展。襄阳的综合生态位为0.096,位居第4。作为湖北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各方面发展势头良好,适合进行投资。但也要看到襄阳在产业结构和医疗条件上与孝感类似,这是襄阳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上三个城市综合排名均在前列,其他指标增长趋势相近,同时产业结构都发展不合理,但综合来看,第Ⅱ类城市是湖北房地产投资环境优良的地区。

3.2.3第Ⅲ类为十堰、荆州、黄石、荆门、黄冈、鄂州、咸宁、随州十堰综合生态位为0.076,位居区域第5,这主要得益于其合理的产业结构、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及优良的医疗水平,但随着汽车行业的搬迁,其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放缓,导致房地产市场活跃度降低。荆州以综合生态位0.062的水平排在区域第6位。除房地产从业人员这一指标靠前外,其余指标均处于全省的中流水平。黄石综合生态位为0.061,与荆州水平相当。除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和商品房销售面积靠前外,其余指标得分不高。荆门、黄冈综合生态位排在第8位、第9位,黄冈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得分排在全省第二,这与黄冈广阔的土地面积是分不开的,在可预见的时间里,随着经济的发展,黄冈的房地产市场潜力巨大。鄂州、咸宁、随州排在全省末尾,除个别指标外,各项指标得分均靠后,这在短期内不能明显改观,但这也展现了这类城市房地产投资的特色,对部分特殊定位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具有吸引力。综合来说,第Ⅲ类城市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加大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提高,以拓展城市的综合生态位,提高在区域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

4基于生态位理论的湖北区域房地产发展策略

4.1区域房地产发展空间模式结合以上分析,基于12城市经济水平、房地产发展潜力、地理区位、目标市场与区域内部空间结构的相互作用,本文以第Ⅰ类城市为区域核心城市,第Ⅱ类城市为区域一级节点城市,第Ⅲ类城市为区域二级节点城市,通过交通线路连接各城市,构建合理的湖北区域房地产投资单核地空间等级圈层格局(见图2)。武汉应充分发挥区域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中心带动功能,以自身优势向周边城市扩散,全面提升周边城市的竞争力,营造优良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形成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体。宜昌、孝感、襄阳3市应充分发挥房地产投资圈节点连带作用,承担起连接核心城市以及引领二级节点城市的作用。十堰等8个二级节点城市要充分依托自身的比较优势,如黄冈、鄂州利用武汉城市圈的政策优势,积极接受与其毗邻的武汉的经济辐射与扩散,通过城市间异质产品分散组合的方法减少同构产品的内部竞争和生态位重叠,同时加强与核心城市、一级节点城市的合作,逐渐构筑多样化的房地产投资环境线路。

4.2区域房地产内部发展策略竞合模式(thecooperation-competingmodel),简称CC模式,是基于竞争前提下的有机合作,其实质是推动和实现区域旅游的一体化。本文借鉴竞合模式优化湖北区域房地产投资环境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良好格局。

4.2.1生态位分离策略生态位分离策略主要是为了避免因生态位资综合生态位(见表6)。城市房地产投资综合生态位;Ni为测定的相似(生态位重叠)而导致过度竞争进而遭致淘汰现象的发生。生态位分离策略包括空间错位、时间错位、营养错位策略。各城市通过采取以上分离策略可以有效优化竞争关系。第一,空间错位是指同样类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在空间上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同城市在吸引房地产投资主体时对客源市场的定位要分离。各城市要依据自身环境特色,积极寻找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逐步成长为区域房地产投资节点,通过对区域的辐射和影响达到与周边城市的互动合作和相互促进,以形成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合理的空间梯度。第二,时间错位是指房地产开发不仅要注重城市房地产开发的主次关系与时间次序,做到分期开发、滚动开发,同时也要对具体的房地产产品进行时间上的梯度开发。如城市住宅项目根据市场需求设置短期、中期、长期开发策略。第三,营养错位是指各城市在进行投资环境优化时要考虑到不同目标客源市场的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如鄂州、黄冈等毗邻武汉城市就要及时改善交通条件,襄阳、鄂州、随州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提高。

4.2.2生态位扩充策略第一,开拓潜在生态位。目前各城市扩充生态位最常用到的优化策略就是开拓潜在生态位。如政府的基建计划将在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主体的进驻,弥补前期没有占据的生态位。第二,引进新生态位。各城市可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建设新的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实行房地产优惠政策等使城市自身的生存空间不断增大。

4.2.3生态位特化与泛化策略生态位竞争理论认为,在资源和空间充分饱和的情况下,竞争将导致种群中某些个体的生态位被压缩,使其在发展中被淘汰,从而释放出所占有资源空间,这些物种个体则形成了“单食性”或“窄食性”(特化),可以通过强化某一特殊功能,提高自身适应性,而一些优势个体因得到这部分资源空间而使其生态位得以扩充,形成了“杂食性”或“广食性”(泛化),以增加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一般说来,行政级别高、经济发达的城市通常采取泛化策略,而行政级别低、经济落后的城市则采取特化策略以求生存。如武汉自2009年以来实施的一系列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商业、住宅等方面的投资项目体现了武汉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广食性”。咸宁则充分利用其优美的环境及温泉旅游产业的独特优势,吸引了一大批温泉旅游方面的房地产投资主体,使得其生态位逐渐特化。

4.2.4生态系统演替优化策略为促进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的成长与发展,必须要在综合考量各地利益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区域资源要素的流动和互补,科学分工和协作,从而推动系统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演替与优化,达到更高级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应采取以下措施:发挥武汉的中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周边城市的竞争力,形成一个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体,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针对性改善各子环境的发展水平,在充分挖掘自身发展潜力的同时,找出影响各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障碍因子,有的放矢地对投资环境中的弱项进行改进,从而较快地提高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水平;随着城市空间布局的对接和产业经济的转移和融合,要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如“半小时铁路网”和“一小时经济圈”等的建设,促进区域城市间的经济融合,缩短时空距离,以形成强大的区竞争力。每个指标的生态位值;Ri为指标权重。

房产投资论文例3

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简称REITs)2的概念,根据已有资料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侧重于指产品,认为REITs是一种专门投资于房地产业的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票(受益凭证),集合公众投资者资金,由专门机构经营管理,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组合,在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通过将投资不动产所产生的收入以派息的方式分配给股东,从而使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另一类是指机构,REIT在美国也是一种机构,可以采取公司、信托或协会的组织形式,在纳税时视同国内法人。REIT作为一种机构,可以发行权益证券筹集权益资本,也可以发行各种债务证券负债经营,评级机构对REIT及其发行的债务进行评级[17]。本文在探讨我国发展REITs的策略时,主要将REITs视为一种产品加以讨论。

2.1.2REITs的相关主体

REITs一般有以下四方基本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发起人)管理人是具体对基金财产进行投资运作的机构,负责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和管理等。大多数REITs是由某个组织或某个机构发起的。发起人通常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机构、信托机构、房地产公司等。

2.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投资者购买了基金份额就成为基金的持有人和出资人,同时又是受益人。如果是契约型基金,投资者就享受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果是公司型基金,投资者因购买公司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享受股东应有的一切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基金托管人(保管人)基金管理人将其基金财产存放在独立的保管机构处,以满足REITs作为信托形式的法律要求。保管机构作为资产的名义持有人,即受托人,负责资产的保管、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美国等大多数国家称为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简称REITs,或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简称REIT.只是在英国和亚洲一些国家才称之为房地产投资基金(PropertyInvestmentFund,简称PIF)。-7-过户与收益的收取。

4.基金承销人(人)基金通常不是由投资者直接向管理人购买,而是通过基金承销人进行买卖活动的。承销人是管理人的人,一般可以由信托公司、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担任[18]。

2.1.3REITs的类型

1.根据REITs投资对象的不同,分为股票型REITs、抵押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

(1)股票型(权益型)REITs股票型REITs主要投资房地产的所有权,收购现存房地产或即将开发的房地产,其投资者取得的是房地产的股份所有权,依靠拥有和经营不动产带来收益。

(2)抵押型REITs抵押型REITs主要是发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投资人取得的是抵押贷款债权,主要依靠利息取得收入。

(3)混合型REITs混合型REITs既投资购买物业,又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收入也来自租金收入或地产增值收益和利息收入等方面。理论上,混合型REITs在向股东提供该物业增值空间的同时也能获得稳定的贷款利息。早期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主要为股票型信托,目的在于获得房地产的产权以取得经营收入,但随后抵押型信托发展较快,曾一度超过股票型信托。近些年来,混合型信托也有一定的发展。目前,无论是数量还是市值,股票型REITs占绝对主导地位,其次是抵押型REITs,混合型REITs的重要性最低。

2.根据REITs能否被投资人赎回,可以分为开放式REITs和封闭式REITs

(1)封闭式REITs封闭式REITs的发行规模固定,投资人若想买卖此种投资信托基金的证券,只能在公开市场上竞价交易,而不能直接同REITs以净值进行交易。同时,为保障投资人的权益不被稀释,此种REITs成立后不得再募集资金。同时其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要符合REITs专项法的一系列规定和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封闭式REITs的规模一般不发生变化,但是如果在基金募集说明书中注明遇到新的投资机会可以选择发行新的基金单位,则基金可在适当条件下可以扩大规-8-模。事实上,不少房地产投资基金在募集说明书中都会附有这样的选择权,以省去每次发行新基金时审批的麻烦和注册所需的成本[19]。(2)开放式REITs开放式REITs的发行规模可以增减,投资人可按照基金的单位净值要求投资公司买回或向投资公司购买股份或认购权证。此类基金资产应当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相关赎回的程序按照REITs专项法的规定,如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则要按照其规定。

3.根据REITs组织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契约型REITs和公司型REITs

(1)契约型REITs契约型REITs是指在信托人与受托人缔结以房地产投资为标的的信托契约的基础上,将该契约的受益权加以分割,使投资人取得表示这种权利的受益凭证。此类基金依据信托契约成立,由信托者(管理者)、受托者(托管者)和受益者(投资者)三方构成,依据《信托契约》运营。契约型REITs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者的出资额全部置于受托者的管理下,信托者代替投资者就信托资产的投资内容向受托者发出运用指示。

(2)公司型REITs公司型REITs是指设立以房地产投资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使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份的形态,公司再将收益以股利形式分配给投资人。公司型REITs在法律构造上由投资者、投资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四方当事人组成。这四方当事人间存在两层互动的法律关系:一是发生在投资人和投资公司之间的股东与股份公司的关系,两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公司法》予以调整,投资收益和盈利由投资公司分配给投资人;二是发生在投资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委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三方当事人的关系如同信托制度中信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关系,其中的投资公司兼具信托人和受益人双重身份,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共同受托人[20]。在美国,自九十年代以来,借用高科技风险投资的合伙制成为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主流。此外,根据REITs是否上市流通,可以分为公募REITs和私募REITs,等等。

2.1.4REITs的运营结构-9-契约型REITs的运营结构相对比较简单,亚洲国家大多发展契约型REITs3,其结构如图1所示。图1契约型REITs的运营结构美国的REITs一般为公司形式,在发展过程中,逐步与其它房地产企业组成合伙企业,并出现了联合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现象,运营模式开始多样化和复杂化,先后演变出多种结构。

(1)传统结构,UPREIT和DOWNREIT传统REITs的资产管理和运作、房地产租赁服务、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等活动一般外包给独立的合约方进行。此时,房地产基金公司和管理公司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地产投资基金直接拥有资产、而不是通过经营性合伙企业间接拥有资产[21]。UPREIT(UmbrellapartnershipREIT)(伞形合伙REIT)对传统REIT的组织结构进行了创新。如图2所示[22],UPREIT有两个实体组成:REIT和合营合伙公司(Operatingparnership,OP),两者均发行所有权股份。REIT对公众发行股票,用其所筹集的资金购买物业和OP公司的股权(通常是控股),通过OP间接地拥有其物业。经营合伙人(通常包括REIT的管理层,以及在将物业转换成REIT之前物业持有人)为其提供给REIT的房地产资产发行OP股份。这种UPREIT结构通过允许经营合伙人延缓缴纳资本利得税,直至这种转换的税收收益达到最大,因此促进了房地产的证券化。UPREIT能够使新建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迅速达到公开上市融资的规模,从而使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IPO热潮成为可能。3关于亚洲国家的REITs发展情况,下文会详细介绍。REITs托管持有REITsREITs管理人服务服务房地产或房地产有关资产组成REITs投资者(持有人)-10-DOWNREIT由UPREIT结构演变而来,它同样允许REIT通过发行合伙公司的单元股份,在延缓纳税的基础上,购置房地产。不同的是,一家DOWNREIT可以同时拥有多重合伙关系,并且能够以REIT和合伙公司的形式拥有资产。因为DOWNREIT可以和每一宗所购置的房地产形成合伙关系,所以这种结构比UPREIT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图2UPREIT的概念图示(2)合股结构(Stapledstockstructure)在合股结构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中,房地产投资基金和房地产营运公司的股份被“合订”(stapled)在一起,REIT股份持有人同时持有并不控股的运营公司的股份,两公司具有相同的所有权。REIT通过募集设立,且房地产运营公司(operatingcompany)采取“C类公司4”组织形式。这种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合股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通过房地产投资基金运营公司股东的同一性规避法律限制,同时可以获得经营受限房地产的营运优势。第二、运营公司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经营目标趋同,有利于减少两个公司在公司目标上的利益冲突。第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把持有的房地产出租给运营公司经营,运营公司可用租金抵减收益,得到与REITs类似的税收优惠。1984年的美国联邦4C类公司是美国的一种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现金REIT股份UPREIT经营合伙公司(OP)现金和/或REIT股份OP单元股份物业市场开发商投资者物业所有者现金和/或OP单元股份股票市场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11-立法已经禁止新设这种结构的REITs。

(3)纸夹结构(Paperclipped)“纸夹”结构与“合股”结构十分相似,两者都是由REITs和其运营公司组成,“纸夹”结构的特点在于投资者可以单独买卖REITs或其运营公司的股份。因此,这种结构可以获得“合股”结构REITs全部优点,同时可以有效地避免1998年立法对“合股”结构获得税收优惠的限制。“纸夹”结构与“合股”结构的主要差别在于其各实体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近年来,“纸夹”结构REITs在美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许多“合股”结构REITs正在向“纸夹”结构转变[23]。

2.1.5REITs的相关特点

1.产品的收益特征REITs投资最大的优点是高分红,有着定期的股息收益。根据美国法律,REITs必须把至少90%的应课税收入,以股息形式派给股东,因此股息率相对优厚,投资者可以获得比较稳定的即期收入。在过去十年里REITs平均年度股息率达6.96%,远高于十年期美国政府债券5.86%、标准普尔指数公用股4.45%和标准普尔500指数1.79%[24]。此外,从历史数据来看,与美国的主要股票指数相比,REITs股票收益比较高。图3显示了股票型REITs,混合型REITs,和S&P500(标准普尔500指数),DowJonesIndustrial(道琼平均工业指数),Russell20005,NASDAQindexes(纳斯达克综合指数)在过去1年,5年,10年,30年期间的收益比较[25]。5低市值股票的指标,是Russell3000指数中最小2000家企业股价表现的指数。-12-图3REITs与主要股票指数的收益比较2.产品的风险特征REITs与其它金融资产的相关度较低,因此有相对较低的波动性,风险较小。表1显示了美国股权类房地产信托投资收益与其它投资产品的相关系数6,从70年代开始到2005年,REITs与其它投资产品的相关性在逐步降低。表1股权类REITs与市场的相关系数市场指数1972-19791980-19891990-20001990-19941995-20002000-2005Russell20000.830.740.50.670.360.31S&P5000.640.650.390.530.280.22NASDAQComposite0.730.710.290.640.090.04S&PUtilities0.650.380.330.290.370.3NASDAQ100NA0.680.230.570.010.03MerillLynchGovt/Corp0.470.170.250.390.10.14资料来源:IbbotsonAssociates,NAREITs根据资产组合理论7,在资产组合中加入相关系数低的资产能有效分散风险,6关于“相关系数”,将会在下文“资产组合理论”中加以说明。7美国股权类REITs指数和其它指数收益率1.374.554.918.2912.172.248.230.030.5418.9019.087.689.207.769.0813.8714.5011.808.8312.7215.920.2113.79-50510152025NASDAQRussell2000DowJonesIndustrialsS&P500NAREITCompositeNAREITEquity1年5年10年30年(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百分比-13-表现在机会集8上就是使市场有效边界(Efficientfrontier)向左上方移动。图4显示了REITs对市场有效边界的优化[26]。246810121416180510152025风险(平均每年标准差)%均收益率年说明:T-Bills(短期债券)—30天美国国债;Bonds(长期债券)—20年期美国政府债券;LargeStocks(大盘股)—标准普尔500指数;InternationalStocks(海外股票)-摩根斯坦利欧洲、澳洲及远东地区国际指数;SmallStocks(小盘股)-由纽约交易所市值占有1/5的股票代表;REITs-NAREIT股票型REITs指数。图4REITs对市场有效边界的优化3.产品的保值特征因为REITs的价值基础为房地产,这使得REITs在通货膨胀时期具有保值功能。当通货膨胀上升,物价上涨,房地产物业的价值升值就很快,REITs的资产价值与租金收入也随之上升,间接帮助投资者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REITs是一种很好的保值类投资工具。

4.产品的税收优惠特征对于REITs的投资者而言,税收优惠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REITs具有避免双重征税的特征。由于REITs的经营利润大部分转移给REITs股东,一般是将90%的税后收益分配给投资者,因此,REITs在公司层面是免征公司所得税的,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REITs在支付股利时具有递延纳税功能,这也是许多投资者投资REITs股票的主要原因。8随着组合中证券比例的变化,组合的预期报酬率和风险组成的对应点就会变化,连接这些点所形成的曲线称为机会集。相关系数越小,机会集曲线越弯曲,风险分散效应越强。完全正相关的投资组合,不具有分散化效应,其机会集是一条直线。TBillsBondsLargsStocksREITsInternationalStocksSmallStocks含有REITs的多项资产组合不含REITs的多项资产组合含有REITs和不含REITs的资产组合的有效边界(1972-2005年)-14-

2.2相关理论

2.2.1金融创新理论

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金融创新是在金融领域内经济主体为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和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进行的新的生产函数的创新活动,是各种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它泛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包括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资方式、新的金融市场、新的支付清算方式以及新的金融组织机构与管理方法等内容。REITs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房地产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超过自身资金积累的能力,而以银行业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务又不能满足房地产行业资金的规模和期限结构需求的情况下,随着新的融资方式的出现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而产生的。同时也是房地产金融领域为满足投资者对资金增值和分散投资风险的需要而进行的金融创新行为。作为一种新的金融组织机构和金融工具,REITs也为储蓄转化为投资提供了一种新的机制。

2.2.2资产组合理论

资产组合理论是关于风险控制和增加收益的理论,应用标准差和期望值进行资产组合配置,以期望在风险程度一定的条件下实现期望收益最大化,或是期望收益一定的条件下达到风险程度最小。其核心思想是通过资产的重新组合来实现资产收益的重新分割和重组,是从资产收益角度对投资资产的现金流进行分析。资产组合的收益率:两种或两种以上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率(报酬率)是单个资产收益的加权平均数,可用下列公式表示:∑==mjpjjrrA1(1)其中,jr是第j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jA是第j种资产在全部资产中的比重;m是组合中的证券种类总和。资产组合的风险用标准差表示,组合的标准差不仅取决于是单个资产的标准差,还取决于各个资产之间的相关系数。标准差∑∑===mkjKjkmjpAA11δδ,其中,jkjkjkδ=ρδδ(2)其中,jA,KA分别是第j种和第k种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比例;jkδ是两种资产收益率的协方差;jkρ是两种资产收益率的预期相关系数。在资产组合中加入-15-相关度低的产品,即jkρ较小的产品,则pδ就会变小,风险降低[27]。单一的房地产投资资金量巨大,风险集中,而通过资产组合,特设机构将具有某种特质并在地域分布呈现出一定多样性的资产组合起来以分散风险,并能够根据资产的历史数据,利用各种模型较为准确地确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收益率。

2.2.3委托理论

房产投资论文例4

一、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特征分析

1.居民有效购买力风险。尽管全国范围内,小城镇人口众多,市场较大,但是单个小城镇市场规模并不大,消费群体有限。目前小城镇居民多数是从农村致富后迁移到城镇居住的,他们要么没有住宅,要么当前住宅环境较差,对住宅的需求较强烈,需求量较大,但是这部分人由于家庭收入结构单一,一般没有持久性收入,收入水平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购买能力极易受到市场变化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有效购买力风险。

根据国外的经验,房价一般为居民家庭收入的3~6倍,发达国家为5~6倍,中等发达国家为4~5倍,发展中国家为3~4倍。2005年1~10月,我国商品房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3009元。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按2005年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来计算,售价为25.03万元,是户均年可支配收入(户均按3.4人计算)的7.02倍,超过国际公认的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因此,我国城镇居民的有效购买能力不高。

另外,由于来小城镇居住的农民大多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国家商业银行住房消费贷款也极少在县城以下的小城镇实施,因此他们就失去了住房公积金和贷款制度对提高他们有效购买能力的帮助。

2.规划风险。开发商拟在某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都要与当地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因为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的修订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成果的价值。但是,目前我国有的小城镇还没有建设规划,或者虽有规划但只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而已,没有严格地按规划执行,主观随意性较大。有的小城镇,城镇建设纯粹是长官意志,随着长官的变化,建设规划和思路也可能会变化,城镇规划的主导作用会失去,有的小城镇虽有规划,但是规划也不尽科学合理,随时都有修订的可能。

这种无规划或不严格执行规划,将可能会导致房产与城镇规划中的功能分区不符,生活区、工业区和商业区等功能相互混杂,建筑风格与周围自然环境、人文景观不协调等,从而失去区位优势,影响房产的价值,带来投资风险。

3.房产投资类型单一风险。不宜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所谓投资组合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方案,按照不同的比例额度构成的一个复合体。上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经济学家马利维茨率先提出了现代证券组合理论,并广泛地在证券业、保险业以及金融业中加以推广和运用,成为一种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决策的有效方法,投资者常奉行一句格言:“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美国等国方国家中最为流行的“投资三分法”等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理论思想。

房地产投资组合是利用多样性来分散风险,通过开发不同房地产产品和不同的投资方式的组合,以求得单位风险水平上收益最高或单位收益水平上风险最小。小城镇房地产需求,主要集中在居民对住宅房地产的需求,需求愿望强烈且需求量较大,但是对大型商铺、旅馆等房产的需求并不明显,造成房地产开发商不宜采用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

4.消费习惯风险。在大中城市,由于城市市民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城市居民来自不同地方,一般不易形成比较统一的消费习惯。我国地域广阔,小城镇众多,但各小城镇居民绝大多数为当地居民,他们的、文化背景、历史渊源、传统和观念各不相同,多数小城镇的消费者都有特定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如果投资者开发的房地产与当地的消费习惯不一致,可能会造成滞销。

5.开发企业自身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能力和素质,影响到开发活动的每个阶段,这也是开发的一个比较大的风险。在小城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多数是从原来的建筑企业或农村的建筑队转型而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素质低、资金实力弱、技术人员少、开发经验不足等问题,有的甚至是无资金、无技术、无队伍的皮包公司。在投资决策、项目建设施工以及销售管理过程中,作出的决策有时不合理,很可能给项目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带来比较大的风险隐患。

6.公众干预风险。这是由于某项房地产的兴建,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利益而使公众自觉地进行干预,阻止该项目的发展,从而可能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各种形式的损失。小城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复杂,土地权有的属国家所有,有的属集体所有,属集体所有的土地,形式也不一样,因此获取土地需支付相关的费用不尽相同。另外,原土地上的附着物产物类型不一,形式多样。因此,获取土地时赔付过程复杂,经常出现各种经济纠纷,影响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

1.广泛收集信息,做好可行性研究。科学决策。决策是指在若干个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的过程,这一过程所做工作的质量,最终决定投资决策的质量。众所周知,房地产投资决策所涉及的金额较大,一次投入后,要较长时间收回,并对投资者产生长期的持续影响,而且投资决策一旦被实施,就很难改变,或者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全面的论证,以减少投资决策的盲目性。

在投资决策阶段,一般都要通过做可行性研究报告来进行决定。因此,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决策意义深远,它是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是房地产及任何其他投资项目前期不可缺少的一个阶段。目前,我国很多开发项目的研究报告,只是投资者申请立项时的例行公文,缺乏科学分析和市场需求的有力支持,而且虚假和不实成分较多,达不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的作用。市场上的“烂尾楼”、“空置房”和官司缠身的项目大都是决策失误造成的。以海南省三亚市为例,截止2000年10月,城市人口不足50万的三亚市共有120多宗“烂尾楼”。这些由于缺乏科学决策而形成的“烂尾楼”,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小城镇规划也是不得不关注的问题,投资者一定要详细了解小城镇的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和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和政府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小城镇的建设思路,保证房地产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

2.不可盲目追求特色和档次。开发规模不宜过大。小城镇消费者收入不高,承受的价格随能力较低,大都属于一次置业,注重的是住宅的居住功能,对住宅的特色等辅助功能不是非常关注,因此不要盲目追求特色,以免增加成本,从而从价格上影响居民的购买欲望。小城镇居民对开发项目接受较慢,因此,每次开发规划不宜过大,可以采取分期开发的方式,逐步投入资金。投资者要充分考虑我国住宅方式、消费观念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及时掌握国家小城镇房地产发展状况,使投资项目在功能设计、结构安排、新材料、新能源的运用上,能不断满足消费市场的特殊需求,保证投资开发项目与消费市场的需求保持一致。

同时,必须考虑市场购买力,找到最佳的价格定位。小城镇房地产价格较低,利润空间相对较小,降低每套住宅价格主要靠减少面积。从中央政策来看,2006年5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简称“国六条”)中提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广大城镇居民购买力并不强大,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

3.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开发企业要理顺企业体制,广开资金筹措渠道,提升开发实力,引进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开发企业要高度关注工程质量,要实行项目监理制度,聘请工程监理公司对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项目施工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而绝大部分投资者或开发商并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来直接从事项目的管理。因此,有必要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队伍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一方面督促施工方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对项目工期、质量实行严格控制,对材料设备等资金成本进行严格监管,并加强施工现场经济签证,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

房产投资论文例5

1引言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这一特点决定了房地产行业实质上是一个准金融行业,因此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获取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是房地产业健康运行的关键。相对于发达国家房地产业融资渠道来说,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完备,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主要途径通过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和其他融资渠道相对落后,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着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剖析中国房地产金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是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困难,化解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键所在。

2当前房地产金融的风险

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窄,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暗藏六大风险。

第一,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过热存在市场风险。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造成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会贬值甚至大幅缩水,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财务风险。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的比率在70%以上。以北京为例,2000—2002年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81.2%。

第三,“假按揭”凸显道德风险。假按揭已成为个人住房贷款最主要的风险源头。据中国工商银行消费信贷部门估计,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中的不良资产,有80%是因“假按揭”造成的。

第四,基层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存在操作风险。

第五,土地开发贷款有较大信用风险。

第六,房地产贷款法律风险加大。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0月26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如果贷款买房者拒不还款,银行也不能将其居住的房屋变卖以回收贷款,增大了商业银行的房贷风险。

3房地产投资基金分析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通过集合社会散资金,使用专业人士投资、经营管理,不仅可以解决房地产公司的外部融资渠道单一和融资难问题,而且也可以促进房地产业的资金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房地产投资和收益分配提供了现实途径,是房地产业发展的一条较好的融资渠道。下面就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用SWOT方法对房地产投资基金进行分析。

3.1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优势分析(S)

(1)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房地产融资的灵活性:房地产投资基金通常在房地产项目已经开发完成、并能产生稳定收益阶段才会介入。因此,在各种资金供给者中,房地产投资基金所扮演的是一个“接盘者”的角色,可为房地产开发前期投入的各种资金提供一个有效的退出通道。

(2)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它是一种房地产的证券化产品,通常采用服务或受益凭证的形式,使房地产这种不动产流动起来。在国外大多数REITS能像股票那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变现,对其投资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优势。而房地产直接投资,出售物业的难度大且交易成本很高,流动性差。

(3)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多元化风险较小:它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投资于不同类别的房地产项目,同时房地产投资基金有义务定期向外界公布各期财务报表、财务运作情况,有较高的透明度。因此它可以有效地回避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高,并有定期的股息收益。房地产直接投资,受各种变化的影响大;投资风险大。

(4)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不仅可以为房地产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客观上也可以促进房地产行业内部的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深化资本市场,减低房地产贷款集中在银行体系的负担,化解房地产系统性风险。目前我国的社会大众资本因为投资渠道狭窄而没有得到有效运用。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出现将房地产投资由实物投资转向证券产品,可以提高长期收益性地产的流动性,同时房地产信托具有专家理财特征,为社会大众资本介入房地产业提供有利条件。

3.2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劣势(W)

(1)客户选择上的两难。尽管目前银行收紧了对房地产开发的信贷供给,但一些信誉较好的大型房地产公司仍能较易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和从其他渠道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信托公司在向这些对象提供贷款支持时,与银行相比并不存在优势;而对存在融资困难的中小房地产公司提供融资又具有很大的风险,这就形成了一个在确定客户对象上的两难问题。

(2)缺乏专业人才运作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基金的成功运作,需要大量既懂房地产专业知识,又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而现阶段国内能够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并不多,基金管理人员往往擅长单一的专业领域,很难适应大规模房产投资基金的经营运作,所以发展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迫切需要更多相关专业人才。

3.3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机会(O)

(1)投资对象分析。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的资本投向是房地产业及与其紧密联系的项目(比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的股票、债券等。房地产投资基金关注的是基金投资所能够带来的基金收益状况和资本增值能力,它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就是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是以基金净值最大化为目标,关注这一最大化过程的可持续性。

(2)市场分析。一方面,目前我国有许多民间资本大量流入到房地产开发中,房地产投资者民间资金的来源主要有3个方面:自有闲置资金、企业资金、民间借贷和股权集资。这种不规则投资房地产,加重了房地产的市场风险。建立房地产信托基金,不仅可以疏散房地产炒作中集中的过多资金,同时可以降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金融风险,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3)需求分析。目前我国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银行严格控制银行贷款。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可以拓宽房地产的融资渠道,减少房地产投资公司的高的财务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有55%来自银行贷款,这本身对房地产企业就是一种很大的风险,一旦金融体系政策有变更,房地产企业就很难避免金融风险。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就可以缓解这种风险,当金融政策有变动的时候,不至于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的发展。

3.4房地产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析(T)

(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房地产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由于不可准确预知的因素所造成的收益下降。经营风险主要是由项目选择风险、规模风险构成。项目选择风险是指由于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规模较小,项目的选择工作也随之较少,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集中精力把工作做好。但与此同时,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规模小,就会给组合投资带来较大的难度,经营风险很难分散,一旦项目选择失误,就有可能造成对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致命打击;有些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规模可能比较大,投资的回旋余地就大,有利于进行组合投资,从而分散风险。但不利的一面是,资金量大给经营管理又带来了难度,众多项目要一一筛选。这些由于风险投资基金本身规模所带来的风险,我们称之为“规模风险”。

(2)财务风险。各种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具体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资本不足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投资能否按期收回并获得令人满意的利润;是否会出现较高的拖欠风险、流通风险和期限风险。为此,被投资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房地产投资基金公司本身也应健全财务制度。

(3)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是指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策风险,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政策引起的对收益的影响。二是法律风险,由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对房地产投资基金损害的可能性。

4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建议

1、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在理论上几乎还是空白,必须加强对房地产投资理论的研究探索,并推动政策的市场化。我国的现状与日本的上世纪80年代后期比较相似,银行大量的资金流向房地产,并且很多已经成为银行的不良资产,给银行的经营造成了很大风险。我们应该尽快建立一套房地产投资基金体系,完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具体操作,减轻银行的压力。

2、在政策上,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只颁布单一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配备一些相关的法规,例如制定一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专项管理措施,如对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此外,还需对目前的税法进行改革,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3、创造条件,加快培养大量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资金量大而且信息灵通,投资技术高,能够为房地产投资基金提供稳定的资金。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机构投资者,这对于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展非常不利,所以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赵基坚,李睿等,浅析我国房地产融资证券化[J],世界经济研究,1997(1):P34~P87。

【2】尹伯成等,房地产金融学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07):P72~P119

【3】王进才,房地产金融:资本市场中的新亮点[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P18~P87

【4】安琼,房地产投资基金探析[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0(1):P88~P110

房产投资论文例6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三)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

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都做出了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但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的判断标准,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二)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部分一致

1.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会计准则规定,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2.存在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一致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具体做法与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一致。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允许扣除。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基本一致。

2.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3.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二)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会计准则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在转换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将转换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直接作为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在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按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3.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企业采取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企业所得税处理为:(1)当期确认视同销售;(2)按开发产品公允价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性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按取得收入与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进行配比的差额确认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增加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初,应记录企业所得税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计税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记录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同时记录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税法》.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

房产投资论文例7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了赚取租金收入或使资产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目前西方国家的企业中,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已是非常普遍的经济现象。近年来,这种投资行为也逐渐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流行,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鉴于投资性房地产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为了顺应我国经济发展潮流,本着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精神,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第3号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本文阐述了该准则的创新之处,分析了其预计影响并对在实施过程中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引发人们对本准则更加深入的思考。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创新

(一)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列示

本次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一大特点是将企业为投资目的而持有的土地和建筑物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

长期以来,我国并未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制定相关准则,而是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通过“存货——出租开发产品”,“其他长期资产——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核算;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对外出租的,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上述资产除存货外按期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期末,按照其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列示。但是,从这类资产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以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的价值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很高,使得对房地产的投资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从而有别于价值逐期减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无法在会计上真实反映其特征及价值,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背离,财政部颁布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将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获得资本增值为目的房地产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二)有限度地运用公允价值

1、引入公允价值

财政部在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资产的期末计价采用了成本与可收回金额(或市价、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基本上没有使用公允价值模式。鉴于目前我国企业中投资性房地产实际价值的变化情况和服务于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需要,《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模式,实现了资产计价模式的重大突破。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应用可以真实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增加报表信息的相关性,为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以张江高科(600895)为例,张江高科主营业务为物业经营,在园区内建造了大量的厂房和办公用房,房产租赁情况良好。公司拥有的物业规模将达到65万平方米以上,相关机构研究表明,按照公允价值法的市价重估,公司房地产重估价值增值约40亿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实施,无疑使其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资产价值更加符合实际。

2、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

在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上,《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允许企业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计价模式中任选其一。而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明确规定企业计价模式的选择决定于外部条件的适合性,即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具体而言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可见,我国限定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采用限定范围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

3、转换差额的处理

在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是否全部计入损益这点上,也可以看出新准则制定者的匠心独运。新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这与国际准则第57条“对于将存货转换成一项将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之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原先的账面金额之间的任何差额均应在当期净损益中确认。”有着明显差别。如果企业想要通过虚假转换房地产用途来粉饰报表的话,为了遵守准则规定,公允价值与成本价的差额只能记入到所有者权益中,杜绝了虚增账面利润或每股收益的可能。可见,我国这次出台的新准则决不是对国际准则照抄、照搬、照转,而是相关专家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而形成的思想结晶,可以说是有中国特色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三)区分投资性“房产”与“地产”

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要求持有该建筑物的企业在主观上是为了赚取租金,在客观上已在出租赚取租金,所以新准则规定建筑物必须是“已出租的”才算作投资性房地产。而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既可以是“已出租的”,也可以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这是因为虽然房产和地产是不可分的,房屋建筑物会因为土地的升值而升值,而房屋建筑物的价值终究会因为寿命的终结而消失。所以,不能将房产作为增值物来投资,只能作为出租物进行投资,地产既可以作为增值物来投资,也可以作为出租物进行投资。

二、实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分析对象的一个简单描述

笔者的分析对象为沪市房地产行业37家上市公司。其中有两家上市公司在2005年已经被ST,它们分别是ST兴业(600603)和ST运盛(600767),另外有两家上市公司无法找到2005年的年报,它们分别是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48)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1588),均为2006年上市。在另外35家上市公司中,根据2005年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有12家上市公司没有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23家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

(二)对沪市房地产行业采用新准则的影响预期

在23家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按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最高的为上海金桥(600639),约为63.4%,其账面价值为3,075,856,831.60元,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在10%以上的共有五家公司。

沪市房地产行业投资性房地产简表①(2005年年报)

名称股票号总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

(待定土地)

金桥

6006394,853,790,713.603,075,856,831.6063.4%

天津

海泰600082798,648,137.85221,306,797.9927,7%96,119,477.56

天创

60079188,321,806.68162,245,926.0316.4%

上海

海鸟600634340,104,358.9949,590,758.6514.6%

实发展6007483,815,870,943.60444,282,443.5711.6%

全行业106,721,460,484.37,029,633,926.936.59%413,483,024.93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行业中投资性房地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较高,笔者统计了沪市房地产行业37家上市公司,其总资产为1067亿元,其中基本符合新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特征的约有7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约6.59%。据相关报道,我国近几年房地产价格增长大致稳定在10%左右。在北京、上海等地区房地产价格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这一水平。假设采用公允价格计量会带来1倍资产增值的话,整个房地产行业在07年因为转换将会有70亿元计入所有者权益,在08年因为增值将会有巨额未实现利润计入损益,这对行业的影响是不可小觑的。考虑到房地产有其特殊性,不同城市、地段、结构、用途的房地产其价值差别很大。这给我们分析新准则对全行业各家公司的影响带来了困难,因此,本文仅以上海金桥为例作相关分析。

(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实施对上海金桥的影响分析

1、对总资产的影响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意味着2007年上市公司中投资性房地产溢价将在账面充分体现。以浦东金桥为例,金桥板块是指依托金桥出口加工区和碧云国际社区范围内的住宅区,该区域楼盘品质较高,金桥加工区汇集了大量高薪技术行业和三资企业,发展潜力旺盛。根据公司2005年报,其主要的出租项目为碧云别墅、现代产业服务园、碧云体育休闲中心、家乐福、英国学校、平和学校、碧云花园,新金桥大厦以及北区厂房仓储。该公司房地产主要在上海浦东新区,其中碧云别墅面积为185400m2,现代产业服务园面积为220000m2,碧云花园面积为220000m2,(平和学校、家乐福、体育休闲中心为配套设施)新金桥大厦面积为64000m2。06年在浦东新区房价约为均价13000元/m2,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估计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约为90亿元,比账面价值31亿元增长了约59亿元,涨幅约为190%。

2、对利润的影响

如果相关公司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运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则可能使公司的年末净利润相较往年产生波动。该准则实施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将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尽管如此,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仍会考虑到这些因素。假设公允价值评估合理的话,折旧和减值准备问题只是从“显性”转入“隐性”,把以前单独计提的费用变成每年因公允价值变化统一计提的费用中的一项,其对利润的影响比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实行前后不会有太大变化。那么,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将成为利润波动的决定性因素。具统计,浦东金桥投资性房地产性质的资产占总资产的63.4%,地产价格已突破每平米10000元。如果在2007年,该公司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公允价值应达到90亿元,高达原资产近3倍的溢价将反映在会计报表中,因为置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对当期利润不存在太大影响。但是,2008年增值部分必须计入损益,相对于05年年报显示的2.3亿元的利润总额,其影响不容小视。

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选择

公允价值依然是新准则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具体到房地产又有其独特性,不同地理位置、结构、用途的房地产其价值差别很大。常见的房地产计价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交易中的替代原理。运用市场比较法,要求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存在较多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而对于不存在房地产交易活跃市场的,或是很少发生交易的特殊房地产很难适用;收益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之后的正常收益,选取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以预期原理为理论依据。主要适用于有收益或一定潜在收益的房地产,而对于纯粹消费性和无明显市场经营收益的房地产,或是以自用、自住为目的的房地产则不适用。

确定公允价值是实施新准则的前提,而规范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则是确定公允价值的前提。首先应建立一套严格的资产评估制度,新准则中并没有提到应该如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但国际准则40条中给出了三种评价标准,同时在国际准则中也对公允价值的取得、确定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参考的;其次加强资产评估师的队伍建设,因为在未来的工作中,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素质将影响最后评估结果的公允与否;最后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有关部门应严格对评估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他们的评估工作予以监督,杜绝串通舞弊,虚假评估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

(二)关注未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

笔者认为,未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是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又一难点所在。国际准则将尚未确定未来用途的土地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是,新准则对地产的确认比较严格,只有两种情况,“已出租的”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在分析房地产行业报表时,笔者发现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报表附注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并未给出明确的说明,这给此次分析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可能导致统计结果的不精确。从准则实施的角度看,如果不对这内容加以规范和控制的话,很可能成为此类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

(三)企业选择计价模式的标准:外部条件符合程度还是企业内在需求

新准则的出台,目的是使会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这部分资产的真实价值,保证信息的客观性,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企业往往基于业绩需要考虑计价模式的选择问题,使得很多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公司对选择新的计量方法"望而却步",具体表现为:

其一,用公允价值计价,使投资性房地产公司的巨额资产浮出水面,净资产值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同样地增加净利润的话,必将会造成ROE的大幅度下降;其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公司对于市场的依赖更大,新准则规定: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而在后续计量中,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表明,在转换当日投资性房地产升值的公允价值,有可能在往后的几年因为市场价格的下跌而以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的形式大量转回,此风险不容小视;其三,从税收方面的考虑,体现"投资性房产"的增值也将使企业要缴纳一笔不小的税金。首先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那么在原有成本法下投资性物业作为固定资产,可通过逐年计提折旧来抵税的税盾作用就体现不出来。其次在公允价值下,投资性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进入当年的利润表,就要缴纳33%的所得税,虽可以采取递延所得税法,等实际进行转让时才真正纳税,但这部分税收还是要从当期利润中先行扣除,无疑会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公允价值模式还是成本模式的选择上,企业所实际遵循的选择标准更多地是考虑该模式的选择对于企业业绩及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而不是准则所给定的外部客观条件(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及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的符合程度。因此,准则制定机构一方面应制定更加详细并具有操作性的标准,另一方面应加强新准则实施中企业行为的监管,同时,在税收政策的制定等方面充分考虑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引导企业实施新准则。

———————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财政部.2006.企业会计准则.

3、财政部会计司.2000.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会计研究,7

房产投资论文例8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了赚取租金收入或使资产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目前西方国家的企业中,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已是非常普遍的经济现象。近年来,这种投资行为也逐渐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流行,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鉴于投资性房地产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为了顺应我国经济发展潮流,本着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精神,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第3号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本文阐述了该准则的创新之处,分析了其预计影响并对在实施过程中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引发人们对本准则更加深入的思考。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创新

(一)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列示

本次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一大特点是将企业为投资目的而持有的土地和建筑物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

长期以来,我国并未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制定相关准则,而是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通过“存货——出租开发产品”,“其他长期资产——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核算;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对外出租的,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上述资产除存货外按期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期末,按照其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列示。但是,从这类资产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以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的价值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很高,使得对房地产的投资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从而有别于价值逐期减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无法在会计上真实反映其特征及价值,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背离,财政部颁布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将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获得资本增值为目的房地产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二)有限度地运用公允价值

1、引入公允价值

财政部在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资产的期末计价采用了成本与可收回金额(或市价、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基本上没有使用公允价值模式。鉴于目前我国企业中投资性房地产实际价值的变化情况和服务于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需要,《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模式,实现了资产计价模式的重大突破。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应用可以真实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增加报表信息的相关性,为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以张江高科(600895)为例,张江高科主营业务为物业经营,在园区内建造了大量的厂房和办公用房,房产租赁情况良好。公司拥有的物业规模将达到65万平方米以上,相关机构研究表明,按照公允价值法的市价重估,公司房地产重估价值增值约40亿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实施,无疑使其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资产价值更加符合实际。

2、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

在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上,《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允许企业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计价模式中任选其一。而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明确规定企业计价模式的选择决定于外部条件的适合性,即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具体而言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可见,我国限定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采用限定范围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

3、转换差额的处理

在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是否全部计入损益这点上,也可以看出新准则制定者的匠心独运。新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这与国际准则第57条“对于将存货转换成一项将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之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原先的账面金额之间的任何差额均应在当期净损益中确认。”有着明显差别。如果企业想要通过虚假转换房地产用途来粉饰报表的话,为了遵守准则规定,公允价值与成本价的差额只能记入到所有者权益中,杜绝了虚增账面利润或每股收益的可能。可见,我国这次出台的新准则决不是对国际准则照抄、照搬、照转,而是相关专家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而形成的思想结晶,可以说是有中国特色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三)区分投资性“房产”与“地产”

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要求持有该建筑物的企业在主观上是为了赚取租金,在客观上已在出租赚取租金,所以新准则规定建筑物必须是“已出租的”才算作投资性房地产。而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既可以是“已出租的”,也可以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这是因为虽然房产和地产是不可分的,房屋建筑物会因为土地的升值而升值,而房屋建筑物的价值终究会因为寿命的终结而消失。所以,不能将房产作为增值物来投资,只能作为出租物进行投资,地产既可以作为增值物来投资,也可以作为出租物进行投资。

二、实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分析对象的一个简单描述

笔者的分析对象为沪市房地产行业37家上市公司。其中有两家上市公司在2005年已经被ST,它们分别是ST兴业(600603)和ST运盛(600767),另外有两家上市公司无法找到2005年的年报,它们分别是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48)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1588),均为2006年上市。在另外35家上市公司中,根据2005年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有12家上市公司没有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23家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

(二)对沪市房地产行业采用新准则的影响预期

在23家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按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最高的为上海金桥(600639),约为63.4%,其账面价值为3,075,856,831.60元,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在10%以上的共有五家公司。

沪市房地产行业投资性房地产简表①(2005年年报)

名称股票号总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

(待定土地)

金桥

6006394,853,790,713.603,075,856,831.6063.4%

天津

海泰600082798,648,137.85221,306,797.9927,7%96,119,477.56

天创

60079188,321,806.68162,245,926.0316.4%

上海

海鸟600634340,104,358.9949,590,758.6514.6%

实发展6007483,815,870,943.60444,282,443.5711.6%

全行业106,721,460,484.37,029,633,926.936.59%413,483,024.93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行业中投资性房地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较高,笔者统计了沪市房地产行业37家上市公司,其总资产为1067亿元,其中基本符合新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特征的约有7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约6.59%。据相关报道,我国近几年房地产价格增长大致稳定在10%左右。在北京、上海等地区房地产价格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这一水平。假设采用公允价格计量会带来1倍资产增值的话,整个房地产行业在07年因为转换将会有70亿元计入所有者权益,在08年因为增值将会有巨额未实现利润计入损益,这对行业的影响是不可小觑的。考虑到房地产有其特殊性,不同城市、地段、结构、用途的房地产其价值差别很大。这给我们分析新准则对全行业各家公司的影响带来了困难,因此,本文仅以上海金桥为例作相关分析。

(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实施对上海金桥的影响分析

1、对总资产的影响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意味着2007年上市公司中投资性房地产溢价将在账面充分体现。以浦东金桥为例,金桥板块是指依托金桥出口加工区和碧云国际社区范围内的住宅区,该区域楼盘品质较高,金桥加工区汇集了大量高薪技术行业和三资企业,发展潜力旺盛。根据公司2005年报,其主要的出租项目为碧云别墅、现代产业服务园、碧云体育休闲中心、家乐福、英国学校、平和学校、碧云花园,新金桥大厦以及北区厂房仓储。该公司房地产主要在上海浦东新区,其中碧云别墅面积为185400m2,现代产业服务园面积为220000m2,碧云花园面积为220000m2,(平和学校、家乐福、体育休闲中心为配套设施)新金桥大厦面积为64000m2。06年在浦东新区房价约为均价13000元/m2,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估计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约为90亿元,比账面价值31亿元增长了约59亿元,涨幅约为190%。

2、对利润的影响

如果相关公司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运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则可能使公司的年末净利润相较往年产生波动。该准则实施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将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尽管如此,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仍会考虑到这些因素。假设公允价值评估合理的话,折旧和减值准备问题只是从“显性”转入“隐性”,把以前单独计提的费用变成每年因公允价值变化统一计提的费用中的一项,其对利润的影响比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实行前后不会有太大变化。那么,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将成为利润波动的决定性因素。具统计,浦东金桥投资性房地产性质的资产占总资产的63.4%,地产价格已突破每平米10000元。如果在2007年,该公司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公允价值应达到90亿元,高达原资产近3倍的溢价将反映在会计报表中,因为置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对当期利润不存在太大影响。但是,2008年增值部分必须计入损益,相对于05年年报显示的2.3亿元的利润总额,其影响不容小视。

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选择

公允价值依然是新准则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具体到房地产又有其独特性,不同地理位置、结构、用途的房地产其价值差别很大。常见的房地产计价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交易中的替代原理。运用市场比较法,要求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存在较多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而对于不存在房地产交易活跃市场的,或是很少发生交易的特殊房地产很难适用;收益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之后的正常收益,选取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以预期原理为理论依据。主要适用于有收益或一定潜在收益的房地产,而对于纯粹消费性和无明显市场经营收益的房地产,或是以自用、自住为目的的房地产则不适用。

确定公允价值是实施新准则的前提,而规范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则是确定公允价值的前提。首先应建立一套严格的资产评估制度,新准则中并没有提到应该如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但国际准则40条中给出了三种评价标准,同时在国际准则中也对公允价值的取得、确定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参考的;其次加强资产评估师的队伍建设,因为在未来的工作中,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素质将影响最后评估结果的公允与否;最后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有关部门应严格对评估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他们的评估工作予以监督,杜绝串通舞弊,虚假评估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

(二)关注未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

笔者认为,未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是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又一难点所在。国际准则将尚未确定未来用途的土地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是,新准则对地产的确认比较严格,只有两种情况,“已出租的”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在分析房地产行业报表时,笔者发现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报表附注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并未给出明确的说明,这给此次分析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可能导致统计结果的不精确。从准则实施的角度看,如果不对这内容加以规范和控制的话,很可能成为此类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

(三)企业选择计价模式的标准:外部条件符合程度还是企业内在需求

新准则的出台,目的是使会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这部分资产的真实价值,保证信息的客观性,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企业往往基于业绩需要考虑计价模式的选择问题,使得很多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公司对选择新的计量方法"望而却步",具体表现为:

其一,用公允价值计价,使投资性房地产公司的巨额资产浮出水面,净资产值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同样地增加净利润的话,必将会造成ROE的大幅度下降;其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公司对于市场的依赖更大,新准则规定: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而在后续计量中,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表明,在转换当日投资性房地产升值的公允价值,有可能在往后的几年因为市场价格的下跌而以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的形式大量转回,此风险不容小视;其三,从税收方面的考虑,体现"投资性房产"的增值也将使企业要缴纳一笔不小的税金。首先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那么在原有成本法下投资性物业作为固定资产,可通过逐年计提折旧来抵税的税盾作用就体现不出来。其次在公允价值下,投资性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进入当年的利润表,就要缴纳33%的所得税,虽可以采取递延所得税法,等实际进行转让时才真正纳税,但这部分税收还是要从当期利润中先行扣除,无疑会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公允价值模式还是成本模式的选择上,企业所实际遵循的选择标准更多地是考虑该模式的选择对于企业业绩及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而不是准则所给定的外部客观条件(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及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的符合程度。因此,准则制定机构一方面应制定更加详细并具有操作性的标准,另一方面应加强新准则实施中企业行为的监管,同时,在税收政策的制定等方面充分考虑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引导企业实施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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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财政部.2006.企业会计准则.

3、财政部会计司.2000.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会计研究,7

房产投资论文例9

1 贵阳花溪地区背景

花溪区位于黔中腹地,距市中心17公里。全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具有高原季风湿润气候的特点,冬无严寒,夏无酷热,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湿度较大,有着丰富的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森林覆盖率达41.53﹪。花溪地区的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旅游总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绝对数均位列全省前10位,总人口数至2010年约为36005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02人。

贵昆、湘黔铁路贯通花溪区内,北有贵阳西站及货场,西有湖潮站和磊庄机场,东北部有贵阳机场;贵花高等级公路直通市区,312国道和101省道贯穿全境。花溪的教育产业近来也是蓬勃发展,自2009年规划出3200亩地扩建贵州大学的同时,规划聚集区内的花溪区孟关也将规划出7500亩地,建成贵阳市的高校园区,首期工程完工后,将容纳坐落在贵阳的5所高校。而花溪区大学规划用地由北区贵州大学和贵州民族大学组成,南区则位于贵安新区党武镇范围内,分别由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民族大学和贵州亚泰职业学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等8所高校组成,南区即为俗称的“花溪大学城”。

除了高等学府之外,花溪的基础教育机构也是数不胜数。花溪景区面积222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25%。有景物景观81个。其中,自然景观56个、人文景观25个。有部级特等景观4个、国内一等景观18个、国内二等景观32个、国内三等景观27个,以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天河潭、镇山民族文化村、青岩古镇、高坡民族风情游最为有名。花溪文物古迹丰富,青岩古镇已列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区有12处文物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甲定洞葬等13处文物被贵阳市政府列为市级保护单位,马铃石拱桥等48处文物被花溪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贵阳市花溪区现以“生态”、“旅游”着称,但相比于我国其他着名旅游风景区,其开发程度尚处于较低水平,换句话说,花溪的旅游产业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2 投资分析

2.1 市场分析

2.1.1 公寓 通过实地考可见察,贵阳花溪地区山清水秀、气候宜人,远离城市的喧嚣与烦扰,极其适宜居住,尤其适合老年人安养天年。花溪的居住人口为360054人次,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02人,其中,花溪公园附近较为繁华,有着浓厚的生活气息。根据市场调查,笔者了解到不少外来人口在花溪买房用来给父母养老,花溪的居民也多为中低层收入者,由此看来,若要在花溪投资房地产住宅项目,中小户型应占大头。

2.1.2 别墅 花溪有着独特的自然风光,与造型优美的别墅搭配相得益彰。或许会有部分中高层收入者愿意来享受这里纯净的空气和迷人的风光,但是这里距离市中心较远,周边的公共设施不如市区内完善,工作繁忙的高层人士可能更情愿购买市中心的别墅或花园洋房。

2.1.3 旅游地产 花溪地区众多的旅游资源,也吸引了不少全国各地闻讯而来的游客。花溪的建设相对落后,旅游产业发展不够,与我国其他旅游地区相比差距较大。贵阳是全国闻名的避暑胜地,再加上花溪地区高校众多,每当夏季,来各大高校进行培训的外地人士无不选择在花溪留宿,然而花溪地区固有的旅馆稀缺,许多外来人士只能选择在当地居民的私人客栈里借宿,住宿条件十分有限。因此,房地产投资者可以从旅游的角度出发,大大挖掘花溪地区旅游产业的潜力。

2.1.4 商业地产 由图1、2可见花溪一直以来缺少集中的大型商区,商业用房的供应仅占全市的1.25%,商业用房的成交仅占全市的0.25%。花溪公园周边的步行街虽然店铺较多,但总体来说其档次偏低、规模较小,花溪丰富的旅游资源会拉动该地区的消费水平,带动商业发展,因此花溪的商业发展也有较大潜力。然而,已有一些大型房地产企业在这里规划了商业用地,其中,中铁城计划要建设一座15万方的大型购物中心,若要与其竞争,还需深入考察研究。

2.1.5 写字楼 从地图上可以看出,花溪区处于贵阳市较偏位置,离市中心较远,交通相对来说较为不便,不太合适发展办公用地,受大盘个案影响,写字楼市场形成以老城区、金阳

新区为主要的两大热点供求板块,其他区域除乌当区有少量成交外,市场均无变化。整体市场销售量较低。 成功写字楼的共性有:位置应该居于城市商务中心或商业聚集区,交通要十分便利,四通八达的交通、浓厚的商务气氛是写字楼价值的重要支撑;写字楼项目周边必须要有较大的建筑体量和规模化的配套设施,形成一个集写字楼、公寓、商住、星级酒店、会展中心、休闲娱乐及购物中心于一体的大空间,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甲级写字楼。

从目前市场来看,花溪并不具备成功写字楼的条件。

2.2 风险分析

2.2.1 政策风险 限贷政策不仅会毫不动摇地执行,而且还会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唯有不折不扣地执行,甚至继续深化和加强限贷政策,才能确保房地产市场合理回归。此外,房产税将尽快在全国开征,这可能会导致房价下跌,并在潜移默化中达到限购的目的。

2.2.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来自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市场竞争;三是项目产品和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

2.2.3 技术风险和工程风险 主要由于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及其相关变量的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以及由于工程量预计不足、或设备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投资增大;由于计划不周或外部条件因素导致建设工期拖延。

2.2.4 项目管理方面的风险 项目管理涉及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

2.2.5 外部环境风险 包括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如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变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其中影响最直接的是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

2.2.6 市场风险 要对整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其中潜在的规则;通过分析房地产的开发周期来预测其可能会发生的变动,从而预估出最佳的开发时机;选择地块时,要充分分析该区域的潜在价值;要了解国家政策,分析其对房地产行业会带来的潜在影响;同时,要了解并分析社会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类型和需求量;要利用一切可能得到的信息资料,了解潜在的竞争者的情况,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

2.2.7 技术风险和工程风险 项目的建设需要切实解决工程建设特别是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建造费用增加的风险可通过与建筑企业签定固定预算合同来减小;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风险可通过承包合同中延期罚款的条款来降低等等。

2.2.8 项目管理方面的风险 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具备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各项专业能力;同时加强目标管理,落实考核责任制;制订相应的激励制度,调动项目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3 成本控制分析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发展,有效的成本控制也为房地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提供了契机,降低产品成本就是为企业增加利润,房开商各有着自己独特的控制成本的方法。

笔者认为,建设项目的功能直接关系到是否能有效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影响企业的收益。因此,功能设计成本控制是房地产规划成本控制中所占比重最大的环节。其方法是:在成本控制中应首先列出项目所具有的主要功能评价指标,根据各个功能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来划定它们的权重,接着确定项目的总费用,再根据各个功能评价指标的权重来预估其相应部分的开销。

本文从功能设计的角度出发来对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附近某地开发经济型酒店项目进行成本质控分析。该项目建设用地800平方米,建筑规模为6400平方米,主体部分总投资额为1920万元。

①首先列出该项目所具有的主要功能评价指标,并对各个功能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评分,最终确定权重。

确定权重可采用0-4强制评分法,分别将不同的指标进行两两对比并评分,如:若A比B重要得多,则A得4分,B得0分;若A比B重要,则A得3分,则B得1分;若A与B同样重要,则A、B各得两分,如表1所示。

②根据权重来预估相应功能评价指标的开销,见表2。

房产投资论文例10

1.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是全局的,政策的潜在变化可能给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带来各种形式的经济损失。尤其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尚未完善的条件下,政策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尤为重要。

(1)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影响房地产商品需求结构变化,决定着房地产业的兴衰。国家强调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会直接促进城市商业和服务业、楼宇市场的繁荣。政府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降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紧缩投资于房地产业的资金,将会减少房地产商品市场的活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损失。

(2)金融政策风险

房地产投资绝大部分依靠银行贷款而进行,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对房地产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2003年6月央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资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提高房地产企业贷款准入门槛,使那些主要靠银行贷款进行投资的企业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3)土地政策风险

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土地为载体,土地政策的变化势必对房地产业产生重要影响。土地产权制度的变更、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土地调控制度以及不同的土地政策执行力度都会带来房地产投资风险。

(4)税收政策风险

税收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影响重大。税收政策和土地调控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两个有力工具。房地产投资中,各种税费名目繁多,占开发成本相当大的比例,因此,一旦提高税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面临巨大成本风险。

(5)城市规划风险

城市规划除了涉及到规划指标和用途的相容性、容积率、建筑覆盖率、建筑限高等,更重要的是通过城市规划布局调整和城区功能调整、交通的变化等来对房地产业带来影响。因此,房地产企业能不能及早预测规划目标,选择增值潜力较大的合适地块,是决定项目开发成败的核心因素。

2.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市场供求风险和通货风险。市场供求风险是最直接的风险。市场供应量、市场购买力、市场价格等反映供需状况指标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导致供需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进而极易导致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不平衡而形成市场供需风险。相反,市场供需不平衡会导致大量商品房空置滞销,使投资者承受资金积压的风险。另外,房地产投资周期较长,其间可能遭受由于物价下降带来的通货紧缩风险,也可能遭受因物价上涨而形成的通货膨胀风险。膨胀率下降会抑制对房地产商品的需求,房地产价格下跌,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损失,膨胀率增大会刺激对房地产的需求。

3.区域社会环境风险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各个国家、不同地区的社会环境各异,这使得不同地域的房地产开发面临不同的风险因素,同一风险因素在各地的影响程度也相差悬殊,即风险具有比较明显的地域性。

4.开发时机风险

从房地产周期理论可知,项目开发时机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易受国民经济的影响,因此,经济发展趋势就成为影响开发时机的主要因素。所以说,风险与开发时机的选择密切相关。

二、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

房地产投资的实施阶段是指房地产投资计划的具体实现过程,它包括从获取土地、筹措资金到设计施工等过程。此阶段将面临具体的风险因素。

一方面,在土地获取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协议、招标和拍卖意投等方式来获得所需要的土地,这三种获取土地方式的选择就具有一定的风险。

另一方面,时间、质量和成本是房地产项目建设阶段的三大管理核心,也是三大风险因素。管理不当,将会使企业面临工期拖延风险、质量风险和成本风险。

1.工期拖延风险

工期一旦被延长,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状况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错过最佳租售时机,如已预售,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损失、信誉损失;另一方面,会增加投入资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费。

2.项目质量风险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开发项目质量主要体现在项目的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美观性与环境协调性五个方面。消费者重视房屋的物理质量,更强调房屋的效用。承包商施工技术水平落后、偷工减料,建筑结构有安全隐患等,是造成项目质量风险的主要因素;房屋设计和户型结构未充分考虑潜在消费者功能需求,也是房屋质量不佳的重要方面。

3.开发成本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风险源于开发的各个阶段。建设前期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达95%—100%,越到后期影响程度越小。在规划设计中,方案陈旧、深度不够,参数选用不合理以及未进行优化优选设计,都会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在建设期间,国家调整产业政策,采用新的要求或更高的技术标准,也都会使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除此之外,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导致的建材价格上涨和建筑成本的增加及项目是否能按时完工、工程质量的保证、施工中意外事故等都是这一阶段将要面临的风险。

三、经营管理阶段的风险

房地产项目建成后,资金投放工作基本结束,投资过程就转入到房地产销售、出租或物业管理的经营管理阶段。该阶段决定着房地产投资收益的实现,是房地产投资风险最大的环节之一。其中包括:营销策划风险、物业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1.营销策划风险

营销策划是经营管理的核心,它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成本能否收回、利润能否实现。在房地产营销策划中,价格定位、销售渠道、营销方式等都是很重要的方面。其中,定价最关键,因为消费者对价格最敏感。价格过高远离市场会引起房地产销售困难,难以实现利润;而价格过低不仅会减少房地产利润,还可能致使消费者怀疑商品房的质量,从而影响房地产商在市场中的形象和信誉风险。

2.物业管理风险

物业管理的水平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后继生存与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不仅注重其价格和质量,而且注重其售后服务,即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需要一些专业的管理人员来进行管理,这也面临着一些不确定因素,如专业管理队伍、管理构架、管理公约以及管理费用等。

3.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中包括不可抗力以及由人们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所致的灾害等等。这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但所造成的损失却是较大的。

总之,房地产投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涉及面广且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存在着大量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房地产投资者与政府部门、最终用户等之间的诸多关系,涉及到大量的政策、法规和法律问题,要做出一系列非确定性决策,这些决策属于风险性决策范畴,决策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投资的效果甚至投资的成败。因此,必须对房地产投资过程作全面、系统的风险分析。

参考文献:

[1]许晓音.房地产投资风险与防范对策研究[J].商业研究,2002,(9).

[2]李伟.房地产投资分析与综合开发[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房产投资论文例11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基本趋势

1.资金向大企业集中

中国房地产大中型企业完成的投资额占大部分,而中小企业完成的投资额相对较少,同时这种相对集中的趋势仍在加强。2001年,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开发企业完成的投资额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79.6%,2002年这一比例上升到82.4%,绝对额达到6421.7亿元,而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完成的投资额总计1369.2亿元,占全部房地产投资的17.6%。在大中型企业中,以规模1-5亿元的企业完成的投资最多,占全部房地产投资的38%。

2.所有制结构日益多元化

截至2002年底,中国已经拥有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32618个,其中,国有企业5015个,集体企业2488个,港、澳、台资企业2884个,外商投资企业1077个。从企业数量上看,私人企业占64.9%居首位,国有企业占15.4%居第二位,港、澳、台资企业占8.8%居第三位,集体企业占7.6%居第四位,外商投资企业占3.3%居第五位。与1999年相比,国有和集体企业有明显减少,相应地私人企业的数量迅速增加,3年中国有企业个数减少了2355个,减幅为32%;集体企业减少了1639个,减幅为40%;私人企业增加了11229个,增长了113%。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要问题

1.资金来源结构存在严重缺陷,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

1997年以来,房地产投资的各种资金渠道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利用外资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均呈现回落趋势,最低点分别出现在2003年和2001年。而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则迅速上升。2003年,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高达98.5%,3项总计12932.29亿元。2004年1-5月,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上升到98.7%,而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两项合计就达3772.13亿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1.1%。

2.资金投向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不足

1997-2003年,住宅开发投资稳定增长,2003年达到6782.41亿元,占当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7.1%;虽然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投资规模在各类住宅建设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是最低的,但是与我国的收入结构比,这一比例明显偏低。2004年1-5月,在房地产和住宅开发投资增长分别高达32.0%和32.2%的同时,经济适用房开发投资的增长只有9.1%。因此造成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有加剧之势。一些城市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高档商品房却不同程度地空置积压。据统计,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各地商品房空置面积高达9697万平方米,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达5673万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总面积的58.5%;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增加0.2%。

房地产开发投融资体制面临挑战

1.降低国内贷款和预售筹资比例带来的融资渠道相对收缩

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和预售货款,企业自有资金在开发投资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这种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款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做法不仅没有受到质疑,反而成为一种通行的模式。但随着中国银行体制改革,房地产投融资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出台的关于住宅开发贷款和住宅按揭贷款的限制性文件的进一步落实,各家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将更为慎重。另外,由于期房销售受到限制,依靠预售房款筹集开发资金的渠道也越来越狭窄了。上述变化表明,我国房地产投资体制正在发生变化,将扭转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过度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货款,从而加大金融风险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贷款难度加大,使开发商面临开发资金紧张和还贷的双重压力,不仅会迫使开发商调整价格策略,以维持企业的有效运转,同时也推动有关方面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上述制度性变化所产生的效果已经显现出来,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已经有一些处境困难的小房地产公司,为了避免破产而积极寻找大企业收购。

2.自筹资金比例居高不下,债券融资拓展缓慢

1997年以来,自筹资金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比例不断上升,2003年占到当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28.6%,2004年1-5月占比上升到31.1%。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所占的份额一直很低,而且1997-2001年一路下滑,2002年虽然有较大反弹,但是2003年却下降到1997年以来的最低点,绝对值为3400万元,仅占当年资金来源总额的0.0026%,2004年1-5月绝对值为2300万元,占比仍是极低的,这与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是不适应的,应当大力拓展债券融资的空间。2004年伴随《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国家对于债券融资的态度会有实质性改变,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融资空间将会增大。

3.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其中蕴藏的风险需要及时化解

统计表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欠款自1997年以来一直处于上升中,1997年经营性欠款占当年资金来源总额的38.1%,到2003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6.1%。由于2004年以来各地清缴拖欠工程款的力度加大,加之有关部门对房屋预售做出了相对严格的规定,促使经营性欠款的比例有所下降,2004年1-5月经营性欠款占下降到38.3%,比例仍偏高。经营性欠款的主要部分表现为待出售的房地产项目,但是由于价格原因,供给和需求在低水平上维持均衡,短期内似乎难以改变,因此及时降低这部分比例成为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内容。

4.房地产业应对国际、国内冲击的能力亟待提高

1997-2001年我国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额持续走低,2002年这一数字开始回升,2004年1-5月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4%。结合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这预示着外商对中国房地产的投资有可能持续回升,并成为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从而必然对我国的房地产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而外资以何种形式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必须加以注意,以便妥为利用,并防范其负面影响。

种种迹象表明,近一段时间以来,流入中国的国际投机资本一部分存在银行,另一部分则进入到房地产市场,并已形成对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干扰。分析表明,我国几个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同境外资金的涌入有直接关系。因此说,防范国际资本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冲击已经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一种现实。尽管目前投机资本的相当数量只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但是其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影响仍不可轻视,尤其是"热钱"的投机性给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带来的整体性风险必须加以防范。

除了境外资本的大量进入,国内游资对房地产的投机也值得关注,目前一些省份的游资有千亿元之巨,如何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防范其负面影响,也是有关各方不可忽视的问题。

结构性矛盾源于体制与制度的不完善

1.体制弊端造成管理秩序混乱,成为房地产开发畸形发展的根源之一

首先,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有关管理部门政策、政令的颁布实施缺乏必要的征询程序,部门之间的长效对话协调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对于政策实施后可能引起的各种结果考虑不足,政策之间的连接不好,断档与冲突多有存在,结果造成一些政策出台后副作用过大,反而引起市场秩序混乱,许多地方甚至政策刚刚颁布就又不得不收回。凡此种种,加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造成理性预期难以形成,引起市场秩序的混乱。

其次,政府不当参与和干预过多,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当前国内的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相当比重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绩工程,这些工程并不代表多少市场信号,反而对正常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造成挤压,扭曲了投资结构。加之操作中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普遍存在,其危害远远超出了房地产行业。

再次,政府监管缺位,助长了开发商违规行为的蔓延。在政府干预过多现象存在的同时,还存在政府监管缺位的现象,应该加以监管和规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范。例如,房地产开发、交易行为不规范问题,商品住宅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市场信息系统不完善的问题。再比如,房地产开发中普遍存在的靠巨额银行贷款或变相集资开发楼盘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而国际上已有成功经验的房地产金融创新却得不到支持。

2.法制不健全导致房地产开发行为失范

房地产开发必须有法可依,然而直到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方面的法规还很不完善。这势必造成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甚至有法不依的混乱局面。

首先,涉及房地产开发、交易的法律规定少,体系不健全,且不够具体。历年出台的涉及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法律、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在执法过程中难以把握合理的尺度,客观上造成有关各方的无效博弈,增大了交易成本,并产生严重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投资的市场配置失灵。不仅如此,有些亟需出台的法规尚未酝酿成熟,比如,由于我国关于财产税的法规不健全,使得持有财产不需要承担税负,长时间以来我国土地、建筑物等资源的呆滞状态与此有直接关系,客观上造成资源配置无效和严重浪费。

其次,身份歧视导致垄断,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政策法规带有明显的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例如,在许多地方由于有关政策的规定,外地房地产开发商无法以同等价格水平获得必要的土地,而本地一些开发商却可以凭借某些政策获得大量廉价土地,这种不公平破坏了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的原则,从而诱发许多违规、违法和腐败现象。

再次,对于诸如土地交易、资金投向缺乏明确合理的规范。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中普遍存在的非法侵占、征用土地的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不仅对于合法开发土地资源、保护正当开发产生严重消极影响,而且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其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不合理。另外,对于开发商擅自改变投资方向的现象,法律缺乏相关的明确规定,造成监管不利。

3.金融市场不完善降低了市场总体效率

(1)金融市场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业,需要公平竞争的多元化主体存在,健全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实现多元化利益主体公平竞争的基本平台。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根本指标是市场能够满足多层次主体多样化需求的程度。按照这一指标衡量,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远远不够,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与此并存的另一现象却是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居高不下,且并未因为金融抑制政策而有所改善,说明金融市场的体制建设存在重大缺陷。让各类企业都能享受到比较充分的金融服务,是今后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基本方向。

(2)金融创新滞后,金融产品缺乏。金融市场上的产品十分有限,几乎没有留给企业任何选择余地。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看,渠道非常有限,最主要的就是股票市场和银行贷款。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两个渠道并不畅通,尤其是股票市场。在这样的金融环境下,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不可能很高,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难以形成。

(3)金融运行机制和市场参与规则的单一化,扼杀了竞争性融资的最后一条出路。相对灵活的金融运行机制和市场参与规则能够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提高市场的配置效率,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但是由于市场参与规则的不合理、简单化,使得这一调整机制也未建立。以资本市场为例,不同级别的市场在参与规则上应有所不同,但是我国的各类资本市场在参与规则上却高度雷同,造成不同的市场只是名称不同而已,与满足多层次主体需求的初衷形成鲜明反差。

(4)市场的不完善为行政干预提供了依据,政府的调控作用似乎得到了发挥,但同时市场的效率损失得更大。在当前的市场体制下,各级政府仍然能够很容易地通过行政手段对投资实施干预,这本身已经说明市场还不完善,这样的状况,近期看似乎很有效,但与我国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矛盾的。

完善房地产投资相关政策建议

1.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是根本,行政手段须慎用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生长点,对国民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如果政策过猛,调控力度过大,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抑制经济增长。因此政策力度选择应适当。此外,我国房地产开发的公平竞争环境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应当努力为房地产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市场功能,以期在实现调控目标同时兼收培育市场之功效。

总体而言,我国房地产开发的风险不在开发商的数量上,而在于不公平竞争上。目前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3万多个,有人担心这么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造成房地产投资过热的人为因素,并呼吁加以清理。目前各地针对土地供应、“烂尾楼”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是其中相当部分带有明显的行政强制色彩,对市场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明确提出“提高门槛”、“治理城市疤痕”等对策。其实关键在于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强迫开发商服从政府意志,如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地推行某些政策主张,甚至采取所谓的提高门槛等歧视性政策,不仅无助于降低市场风险,反而加重市场的扭曲,导致更大的风险。可取的政策导向是化解结构性矛盾,增加市场的公平性。具体而言,要让不同类型、不同经济实力的开发商接受同样的市场规则,而不应由政府部门依靠行政力量施以不同待遇,这样依靠市场竞争机制确立的资源配置才是有效的,也因此结构性矛盾会有所缓解;要置供给方与需求方于对等的地位,两者的均势地位是市场机制的基石,如果政府运用行政力量打破了这种均势,市场发挥作用的基础就彻底被动摇了,市场的有效性也将无从实现。目前我国在上述两方面均存在较大的缺陷,应当尽快加以改善。

2.近期主要目标是结构调整,以结构优化促进总量调整,控制空置面积继续增长,消化存量商品房

房地产业目前的金融风险不在规模上而在结构上。首先是资金使用的结构。很明显,直到目前我国广大城镇家庭的居住面积仍没有达到基本的标准,对房屋的购买欲望仍非常强烈,有购买力的需求也十分庞大。另一方面,空置一年以上的房屋在5600万平方米以上,庞大的需求和供给由于价格因素而无法有效实现。其次是资金来源结构。房地产开发投资中,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所占比例过高,2003年两项合计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大约70%,2004年1-5月,两项合计占比仍高达61.1%。有效地改善供需结构、资金结构,是近期调控房地产市场,降低风险的最有效的着力点。央行“121号”文件以及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传达了房地产产品结构调整的强烈信号。因此,应抓紧出台实际措施,消化存量商品房,控制空置面积继续增长,使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3.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力度,把好土地源头关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表明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从以往简单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制手段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效率。在此基础上,应更深切体会土地资源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实施更严格、高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控制,进一步完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面盘活土地资产,加快建立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土地产权制度。

4.完善财产税制度,打击过度投机和资源浪费并存的痼疾

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另一个深层次顽症是资源的无效配置,而这种无效配置的原因就在于占有资源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因此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与此同时由于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便可以拥有财产,刺激了以投机为目的的财产集聚和沉淀,导致投机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两种现象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危害极大,必须加以改变。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经验和理论分析,适时改革和完善财产税制度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建议有关方面抓紧研究,及早出台可行的方案。

5.差别化引导市场,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200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这些都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购买力基础。随着需求结构的细化,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调整也应当跟上,不同城市、不同群体对住宅档次的需求差异也较大。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业,需要公平竞争的多元化主体存在,健全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实现多元化利益主体公平竞争的基本平台。与此相适应,应丰富金融产品品种,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6.防范和化解风险并重,关注市场变化,提高预警能力

防范风险的根本原则是减少不确定性。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广泛搜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动态的统计、分析和监控体系,加强房地产的政策研究、市场研究和需求方面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与此同时,对已经存在的风险,必须加以化解。当前的重点应当放在限制过度投机上,尤其是限制gsgj的违规投机炒作行为。应当认识到,限制投机就是保护合理消费,有助于房地产的长久发展。从长远看,加强市场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是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业风险的根本出路。

房地产企业的网络营销之路

一、房地产顾客购买行为的特殊性

房地产作为商品具有其特殊性,如位置固定、生产周期长、非标准化、对环境和区位的要求程度高、价值高额等,并且房地产商品的价格比较高,一般来说,消费者在购买时都会进行较多的理性思考,因此房地产作为商品是一种理性商品。消费者在购买这种商品时会采取一些比较特殊的行为。一般来说购房者在购买房地产这种商品时要经历如下几个阶段:

1、确认需求水平,制定购房预算。购房者一般都有自己的目标商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和负担水平,在考虑可获得的各类贷款和借款等因素的基础上,来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确定可能购买的房屋类型。

2、收集房地产商品信息。购房者一般在确定了购房意向以后,就将着手开始收集房地产商品信息。一般是通过以下几个渠道来获得:一是媒体广告,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广告等;二是亲友介绍;三是开发商或商邮寄发送的宣传资料;四是现场售楼处的资料及现场周边的广告;五是房地产交易会;六是通过互联网检索;七是通过其他渠道。

3、进行实地调查。购房者在选定了几个目标后,进行实地调查,以比较各个项目之间的优劣,以及房地产的各种资料,如产权情况、环境情况、物业情况、价格情况、配套设施、交通情况、户型、面积、工期、建筑质量、装修情况、朝向、通风、采光等因素。

4、签订认购书、房屋购买或租赁合同。购房者在确定了最终的购买目标后,将进入购房的实质操作过程。在此阶段,购房者要交付定金,提供自己的资信和收入证明,交付首期款,并办理金融贷款。

5、入住并体验。签订合同以后,开发商应严格地按照合同规定,按期提供房地产商品,购房者也会按期入住,在入住期间,购房者会对自己以前的决定进行验证,他会拿自己的居住感受跟供应商的说法相对照,这是整个购买过程的延续。

在这些过程中房地产提供商就可以在一定的环节和阶段采用网络技术手段进行,例如在市场调查、广告传播、营销组织管理、营销效果评价等过程,从而可以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改进传统营销的不足之处,并且将那些适合在网络上进行的一些管理过程和交易过程通过网络来进行,可以缩短交易过程、减少交易手续,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二、房地产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基本过程

房地产企业为了更好的应对其所面对的顾客的特殊性,就应该引入网络营销的理念,利用先进的技术为其顾客提供商品。具体来说房地产企业进行网络营销时应经历如下过程:

(一)做好基础工作

为了很好的将网络优势与房地产营销过程结合起来,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1、建立企业局域网络应用系统,实现公司内部信息交流网络化。具体来讲,是建立公司自己的网站、主页及项目信息库,开发企业的MIS系统,实现公司内部的信息共享。

2、积极应用现有网络技术平台的现有服务,如各个ICP服商和ISP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如各个房地产网站和综合型网站。由于他们具有各种专业的网络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发挥聚集效应,使得房地产企业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同等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在一个网站上就可以查到更多的房地产信息,这大大提高了信息检索的全面性,降低搜索的时间。

(二)制定网络营销总体战略

房地产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战略时应考虑:网络营销目标;网络营销的管理部门和财务预算;网络营销方案的设计及执行;反馈信息的管理;保持企业网上形象的一致性等。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应该结合自己的产品特点来确定合适的网络营销目标,网络营销目标制定要建立在充分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所定的目标来确定网络营销预算,在营销部门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协调人员来进行营销信息的控制和客户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网络营销计划。网络营销计划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进行网络营销对本企业意味着什么;二是企业为什么要进行网络营销;三是企业如何进行网络营销。一个企业在回答了以上的问题后,就可以着手进行网络营销战略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和实施等工作了。

首先,要制定好市场营销总体战略,企业必须进行市场调研。利用网络进行市场调研具有一般媒体调查无法比拟的优势,这是因为网络在市场调研方面具有信息的及时性和共享性,便捷和成本低,样本容量大等特点。利用网络进行市场调研,其基本过程与原来的市场调研并无多大的差别,同样也具有调查目的与调查对象的确定,调查问卷设计,调查数据结果整理分析,形成调查结果等过程。与传统的调查方法不同的是,利用网络进行市场调查,可以将调查问卷设计成电子表格的形式,由网页的浏览者或访问客户填写后提交,自动地存储在计算机的数据库里,调查结果直接存入电脑,免除了传统的调查问卷的人工输入数据的处理过程。而通过编写好一定的程序或利用现有的统计分析软件即可以自动的进行有效问卷的筛选,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到调查结果。由于调查过程采取在线的方式,甚至可以超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省却了大量的人工劳动,调查成本大大降低。

其次,要制定好市场营销总体战略,企业还必须确定目标客户。在目标客户的定位问题上,运用网络提供的针对性强、筛选速度快、能够判断被调查者的来源地等技术手段可以迅速地应对市场的变化,甚至可以将市场细分到更小。针对某个特定年龄、某个特定社会阶层、某个特定职业、某个特定区域甚至某个特定家庭提供个性化极强的房地产产品。例如,专门针对22-27岁量身定做的单身公寓、针对广告人、自由职业者等设计的办公居住和二为一的单套居室住宅。

(三)确定网络营销基本策略

在具体的营销策略上,房地产企业也可以从网络技术上发现巨大的能量。

1.网页宣传策略

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项目的网页,可以涵盖项目书的全部内容,利用先进的互联网多媒体技术,可以多角度、多层次、全面地介绍项目的情况。一个完整的网页应该包括文字介绍、图片、声像等内容,具有信息检索、信息拷贝下载、信息在线打印、提问、转发、下载有关法律合同文书、在线预订等功能。例如:在介绍项目的网页中可以通过色彩的变化来表现某个房间一天24小时的光线变化情况,利用三维动画技术可以360度地展示项目周边的实际情况。可以说,网页技术可以弥补纸媒介的不足,能够更加逼真的显示项目的真实情况,并且所提供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全面。

2.网络公关策略

在制定市场营销策略阶段,我们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开展网络公共关系:一是建立企业自己的平台或应用现有的网络平台企业消息;二是设立专门的制度,由专人负责网络公关,或拓展现有的公关人员的业务内容;三是利用网络无地域限制的特点,与各个门户综合型知名站点、房地产网站、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开展信息互换、共享服务;四是建立反馈意见处理制度,在了解顾客评价的基础上,改进与顾客之间的关系;五是不定期的举行网络活动,激发访问者参与的积极性。

3.网络广告策略

房地产企业的网络广告策略首先要明确企业网络广告的标。不同的目标对应的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和广告预算都不一样。其次,要确定广告的互动程度,即广告设计成是单向还是双向交流,一般而言,网络广告大部分为双向交流。最后要确定广告的形式和整体方式,企业常用的网络广告形式有网页、专业销售网、旗帜广告(Banner)、视觉广告(View)、三维动态广告、文字链接和电子邮件等。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网络广告具有极强的互动性,可实现多种交流功能,例如查找、咨询、提出意见等,其针对性大大高于一般的传统媒体。同时,网络广告还具有声音、图像、文字、动画等多种表达方式,可以传递丰富的信息。网络广告的成本低,效率高,消除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几乎可以影响到每一个有购买欲望的消费者。

三、房地产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好处

网络营销改变了传统营销中信息的“推送”(Push)方式,而提供了一种“牵引”(Pull)方式,网络上的消费者既可以是信息接受者,也可以是信息发送者,营销信息针对的消费者可以有很大的主动权,可以自主决定在什么时候浏览、到哪个网页去浏览、浏览什么内容的信息。另外,消费者如果对互联网上的房地产广告感兴趣,可以点击相关的内容,得到更加详细的资料,这样营销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房地产企业利用这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可以获得如下的好处:

1.节省营销活动的费用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时如果采取建立互联网上的WEB站点方式,其成本主要包括设立站点的成本、网络服务器软硬件费用、网络使用费和日常维护费用(包括网页的设计和维护费用),这些与开设专门房地产销售店面的昂贵的租金、装饰费用等相比显得很不起眼。如果直接应用已有的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商(ICP),或利用网络服务提供商(ISP)租赁网页空间,则成本更为低廉,同时房地产企业在互联网上从事有关房地产营销活动,参与服务商提供的各种营销工具,也将大幅度降低房地产广告信息制作和成本。

2.提供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以网络为媒体的专事营销服务的计算机系统能实现24小时服务,3W(WORLDWIDEWEB)站点能够全天24小时,全年365天不知疲倦地持续工作,随时响应来自全国各地甚至全球的消费者的要求,这给平时白日工作繁忙的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他们可以下班以后在家里连接互联网络,浏览房地产网站内容,了解房地产信息,选择自己需要的房地产。

3.消费者可以互动地参与营销活动

在精心设计的网络站点上,消费者可以方便地把自己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营销者,可以在网页上留言,可以填写网页上的市场调查表格,进行购买要求登记。每一个消费者都可以在网页上得到他所需要的详细资料,同时,营销者也可以收到各个消费者的反馈信息,并相应地调整网上的营销行为,使网上的营销活动更有效。这种沟通是双向交互式的,在给予消费者有关房地产商品信息的同时,也回收了消费者的反馈信息。

4.利用多媒体的功能全面介绍房地产项目

与昙花一现的电视广告片段、小篇幅的报刊广告相比,房地产的网上营销可以做到立体式的全景信息展示,能更加充分生动地表现房地产的特质,作到有声有色,图文并茂。现在互联网的软件技术能集现有各种媒体的功能于一体,利用文字、图形、图像、声音等多种表达形式来传递信息,甚至利用计算机虚拟技术让消费者能“身临其境”地体验自己所选房屋的大小、光线明暗、周围环境等。因此,精心构思和设计的3W站点会给每一位访问者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记忆,激发每一个潜在的购房者的购买欲。

5.网络营销突破房地产营销的地域界限

由于房地产为不动产,具有地域的固定性,因此传统的房地产营销活动一般在房屋所在地进行,而今后商品房的出售,特别是高档别墅的出售,往往打破了地区的界限。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房销售对象不再局限于某些地区和某些部门,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把自己建造的各类商品房让全国各地的,甚至境外的购房者都知道,完全可以借助互联网这种远程信息传递形式。通过详细地介绍商品房设计方案、装饰材料、设施功能、交通环境、价格、付款、购买方式等内容,到营销房地产的目的,及时连通国际市场,让原本地区性极强的房地产营销活动的空间拓展到全球范围,突破房地产营销活动的地域界限。这一点尤其有利于开发档次高、目光远大、营销定位目标高的房地产企业

四、房地产企业实施网络营销可能遇到的障碍

前面已经分析了网络营销的基本过程以及优点,下面将对目前房地产网络营销和网络交易中存在的一些障碍加以分析。

1、安全障碍

网络交易安全是制约着网络营销和网络交易发展的最大障碍。网络营销的安全障碍主要来源于网络的安全漏洞。网络技术最初设计时采用的是开放性的设计标准,所采用的TCP/IP协议最初是建立在可信环境之中,在局部范围内应用的,而后来的全球化推广却忽略了这一点,造成对网络安全方面的考虑不足,形成了安全隐患。虽然后来人们采用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但是效果甚微。

网络营销要在解决安全性问题的同时,还要解决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数据完整性,交易的不可抵赖性以及身份的可确认性等问题,这样才能保证网络交易活动的顺利完成。

2、交易制度和交易政策上的障碍

目前关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在理论上还落后于实践。一些网络交易的税费收取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需要尽快制订出一个符合网络营销发展规律的管理办法。同时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网络营销的管理、安全、保密、认证等方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延缓了网络营销的发展。

3、法律障碍

世界各国至今还没有制订出有关互联网方面的完备的法律。传统上的贸易合同都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签订,或通过手写签名和印章来辨别。但在网络营销活动中,电子货币、电子签名会使与有形合同相关的法律很难再适用于网络交易,因此,网络合同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效力尚待进一步明确。

4、基础设施障碍

网络营销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企业网络化、商业网络化、金融电子化、以及政府电子化等。在大规模的商业网络、金融网络和政府网络形成之前,网络营销的发展空间是有限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的快慢,影响着网络营销发展的步伐。

5、网络支付障碍

目前,国内的银行业务虽然在技术上已经实现了互联互通,但是在用户的利润分享和资源的使用调配等问题上,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方法。通常是一个消费者同时拥有各大银行的信用卡,却无法统一使用,本来应该是很方便的信用卡,反而不是很方便;而且国内的各个银行的网络应用平台与世界其他国家银行的不统一,更加不利于银行之间业务的互联。

6、消费习惯障碍

网络交易不直观,气味、光、风景等无法亲身体验。尤其是目前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仍然是实地消费,这种多年来的消费习惯和购物心理已经根深蒂固,一时还无法逆转。培养和建立新的消费方式还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7、信用障碍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个人信用体系,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未制订。个人信用难于评估,而且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使网上交易的成功充满了疑问。此外,企业之间的信用体系也不完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机制也不健全。

五、房地产企业网络营销的理想模式

在上述问题解决后,房地产企业就可以采用B2C的网络营销模式来开展网上营销业务,办理网络交易。房地产企业实施B2C网络营销的完全模式如图1所示:

图中各个步骤的具体内容是:

1、消费者在房地产网站(企业自建或房地产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查询房地产品信息。比较后,发出购买请求,并通过网络银行在线支付首付款。2、网站把消费者支付信息发送到电子货币网关上加以验证。3、网站在验证后向消费者发送支付首付款确认信息。4、由支付网关将支付信息发送到房地产企业开户行。5、企业开户行接到信息后向发卡行发出确认请求。6、发卡行转帐到企业开户行。7、消费者将必要的资料及贷款请求发送到提供房地产按揭贷款的银行。8、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做出答复。9、消费者将该答复信息反馈到网站,由网站将信息传递给房地产企业。10、直接将该信息传递给房地产企业。11、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共同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12、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提权登记证书。13、房地产企业将产权证书信息传递给提供按揭的银行。14、按揭银行根据收到的证书及有关资料,向企业开户行转帐。

以上是理想的房地产网络营销的流程,消费者可以完全的通过网络,以在线的方式完成交易。在目前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由于存在有网络安全性、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消费习惯、网络信用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原因,距离这样的理想状态还很遥远。特别是我国消费者比较喜欢亲身体验,拥有“眼见为实”的消费习惯,使得房地产在线销售困难重重。但是,我们可以积极的探索传统的房地产业务中哪些部分是可以利用网络来进行的,从而充分利用网络工具,促进房地产品的生产和交易。

总之,网络营销在我国任重而道远,房地产商品网络化经营的发展道路尤其复杂而艰辛。但是我们相信这个过程不会很久。现在,企业就应积极的调整经营思路,探索那些可以适合在网络上开展的业务;同时,政府要积极地加快相应的立法工作,建立统一的标准,促进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试论房地产市场失败的边界界定

西方学者在对市场缺陷的认识过程中不断深化和系统化,逐步形成了“市场失败”理论。所谓“市场失败”,首先是指市场机制运作未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其次是指市场运行虽然实现了帕累托效率,但未能满足其他的社会目标,也就是说在市场机制正常运作时出现的资源配置失效或其他不良后果。在市场失败的情况下,从理论上讲,通过非市场力量的作用(主要是政府干预),或者可以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的静态效率,获得帕累托改进,或者可以在不降低效率的前提下实现诸如改善收入分配等社会目标。因此对房地产市场失败的边界加以界定,实质上是划清了政府进行理性干预的范围。

运用“市场失败”理论界定房地产市场上可能市场失灵的区域,及确定政府应该承担职能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房地产商品的严重信息不对称现象

在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的成本和质量等信息在买卖双方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即买主和卖主对商品房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不同,卖主比买主占有更多的有关商品房的质量、成本、权属关系等方面的信息。这就导致了卖主对价格的垄断和绝对的信息优势,而买主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被迫地接受价格和承担风险。以下将不对称信息归纳为三类:

1.1权属关系信息不对称

住宅商品具有空间固定性的特点,所谓住宅买卖只能是附着其上的各种权利的买卖,因此明晰产权是房地产买卖的重要前提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产权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特别是在旧的住房福利体制被打破,公房纷纷入市的背景下,住宅产权关系变化迅速,产权类型日趋复杂多样。在理论上,住宅产权可分为所有权利与限制性权利两方面。单从所有权利来看,又可分为完全所有权利和不完全所有权,后者包括住宅的福利性产权、有限产权、部分产权、共有产权(林增杰,1999)。具有什么样的产权才能上市流通,不同省份和地区出台不同的规定。此外,附属于所有权之上的限制性物权也纷繁复杂,如是否已被所有者典当、抵押、留置。作为一个外行的购买者不能轻易了解到该宗住宅具备的产权信息,这为房地产开发商或原所有者的qz行为埋下了伏笔。

1.2价格信息不对称

房地产价格不仅仅取决于征地成本、土建成本、地理位置,还取决于环境、区域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从而不同区域和地段里同等使用功能、同等规模、同样结构的房屋价格差异巨大。即使在同一个供给圈内,由于地理位置、建筑设计、建筑工艺、地质状况不同,价格个别性仍是最主要的特征。一般而言,购买者对所欲购买的房产成本及其同类物业的价格都不甚了解,使得房地产商哄抬房价牟取暴利的可能性有所增加。

1.3质量信息不对称

西方学者(卡尔顿、佩罗夫,1998)认为商品可分为“搜寻”商品、“经验”商品、“信任”(credence)商品。如果消费者能在购买之前检查并确定产品质量,则该产品具有搜寻质量;如果消费者必须通过消费该产品以确定它的质量,该产品被称为具有经验质量;还有一些商品的质量即使在消费后也不能断定,达比和卡尼(DarbyandKami,1973)称之为“信任”商品,消费者对此类商品的判断必然依赖于商品提供者作出的良好工作保证。

住宅作为特殊商品同时具备以上三种特征。在购买阶段的查房过程中,隔音效果、地面平整性、设计工艺、门窗密实度等初级质量问题可以通过目测显现出来;而渗漏、地面起砂空鼓、房屋沉降引起的诸多中级质量问题只有消费过程中才能发现;在特殊事故场合,如火灾、地震中,建筑设计合理性、防火防震要求、混凝土标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高级质量问题才会露出马脚。购买者只是根据初级质量作出购买与否的决定,不免给建造商偷工减料提供了机会。简言之,质量显现的特征为其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条件。

不完全信息经济学认为,不对称信息主要从两方面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一是信息成本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额外扣除。消费者要购买合意的商品房,必须掌握足够的信息,这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交通费和支付专业咨询人员的费用,于是产生了搜寻成本。二是容易形成不合理的决策。经济信息理论的基本原理认为,“有效率的信息安全程度”是当获得的“信息增量”所能带来的收益与为获取这一信息增量而付出的成本正相抵消时所实现的信息安全程度。因此在成本高于收益的情况下,去追求完全和对称的信息是不经济的。信息费用过高,使人们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会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匆忙决策,这样的决策不一定是最优的,而且还可能使大量有利有效的房地产交易无法实现。

因此,政府必须进行干预。相比于市场中分散的主体来说,政府无论是在信息量获取,还是在改变信息不对称状态方面,都有着更大的优势,可以发挥信息的规模效果。因此,政府的介入能够弥补市场的这一效率缺陷,包括向购房者同类房产的价格信息、审定建筑商的资质、对商品房的质量进行检测、提供权属关系变迁的档案等。

2外部性

所谓外部性,是指人们的经济行为有一部分的利益不能由自己享用,或有一部分成本不必自行负担。前者称为外部经济性或外部收益,后者称为外部不经济或外部成本。

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性十分明显。合理的农地保护产生的良好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大部分体现不到农地保护和利用者身上,从而使市场调节下对农地的保护量小于社会最优量。从而导致城市土地或其他非农建设用地的增加,造成耕地数量锐减,对农业乃到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也未由责任者负担责任,使得理性的人对农地的占用大于社会最优量。这样,城市土地的市场均衡量必然大于社会最优量,这就需要政府制定详细的用地计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逐年编制农转城市用地的数量,并在总额、用途上加以严格控制,对征地金额设定最低的界线。

房产生产过程的外部性主要表现为施工阶段产生的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和打桩做基础对周围地基承载力的危害。减少房产生产的外部性必须从提高施工技术上着眼,而技术水平的提升依赖于资金的支持,这必然间接提高住宅的建造成本。在广大建筑商技改资金不足的前提下,房产生产以周边居民的福利骤减为代价。庇古认为政府通过征税来矫正经济当事人的私人成本,促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趋于一致。在机械的自然寿命期间,当税收的净累积额超过改造更新施工机械设备的价值,理性的建筑商会积极推动技术进步。科斯主张,只要明晰产权,同样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污染权、危害权属于建筑商,建筑商会我行我素地生产他们认为最适宜的房屋数量。若两权属于周边居民,周边居民则有权要求赔偿。科斯思路在理论上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谈判引致的交易费用过高和受害人群范围的模糊性,这种方案不可能实施。

房产消费领域的外部性体现在示范效应上。凯恩斯消费函数假设每个人的消费只受自己的偏好、收入及商品价格的影响,而不受其他人消费的影响。杜森贝利认为这个假设不能回答消费者的偏好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应以偏好相互依赖假设来代替偏好独立假设,并以此为基础来解释消费的决定,则更符合实际。人的需求要通过消费不同数量与质量的商品来得到满足,处在现代社会里的人,通过不断接触高质量的商品使自己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并通过消费来维护自尊。自尊是通过人的社会地位表现出来的,而较多的社会地位则是通过较高的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体现出来的。因此,一旦高收入集团的收入及消费水平被作为较高社会地位的象征,他们的消费方式便成为其他人追求的目标,这就是示范效应。住宅作为一种重要的消费资料,其示范效应极为强烈。一部分私营业主、外企管理人员等高收入者或者公款购房者购买高档别墅、高级公寓,成为收入稍低的阶层的效仿对象,这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开发商追逐超额利润,大量开发高档物业,造成畸形的住宅供给结构,有限的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配置,中低档住宅相比于需求人群数量过少,间接推动其价格上涨;另一方面,高档住宅价格高涨造成虚幻的房地产市场繁荣,导致中低档住宅尾随价格上升。这可能是我国住宅价格与家庭年收入比例远高于同等生活水平的国家的主要原因。高收入者的购房行为造成房价在高价位持续徘徊,却让低收入者承受成本,因为低收入者住宅价格需求弹性远远大于高收入者,从这个意义看,低收入者的消费者剩余被剥夺得更多。这种外部性的解决应由政府出面,对高档物业课以重税,尔后作为安居工程的补充经费,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

3垄断

垄断造成的市场失灵,针对地产市场而言,土地的有限性必然造成土地供给上的一定程度的垄断。特别当地价上涨过快时,人们往往把土地当成保值和增值的手段,从而影响土地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例如日本战后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对城市用地需求量迅速增加,1980年以“首都圈”为中心的城市地价达到了战前的9394倍。对此,日本一桥大学经济学教授野口悠纪雄认为,地价高涨并没有带来土地的高度利用,反而造成土地的低度利用:把土地作为资产来保有,为确保随时变卖,往往以空地或低度利用形式来保有,造成土地有效供给减少,从而使地价进一步上涨。其结果是“市区区域内残存着大量农地,就连已经被住宅化的土地,实际的容积率也不到城市计划所规定的容积率的一半”。日本的农业长期处于小规模和兼业化经营状态与人们把土地当成“增值手段”有关。

在1993年加强宏观调控以前,我国城市尤其是各类开发区中出现的疯狂的土地投机现象也说明,由于垄断的存在,仅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率配置,政府必须采取征收土地增值税等措施抑制土地垄断造成的投机行为。

4社会分配不公

即使市场机制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也不能解决社会目标问题。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收入在各社会集团之间的分配与通过市场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是互不统属的两个问题。在埃奇沃斯方盒图上,通过市场均衡能够实现的帕累托最佳状态并不是一点而是一条线,即不论收入分配的结果如何,都能在契约曲线上找到一个适合于帕累托最佳状态的点。也就是说,市场不可能自动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

收入不均在住房消费领域表现为住房消费不均。但是,住房是人们的基本生活资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住房又是一种价值高昂的商品,并非每个家庭都能承受。因此,政府有必要干预住房市场,帮助低收入家庭获得适当的住房。这决定我国的城镇住房体系首先必须发挥市场的作用,由市场来供应大多数居民的住房,同时政府直接供应一部分必要的社会保障住房作为辅助的手段。

关于市场失败的理论,为我们研究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什么角色提供了基本的思路,其基点仍然是要为充分发挥市场效率机制的作用创造条件,而不是像旧的住房福利体制那样由政府去取代市场,毕竟市场机制是迄今发现的最为完善的资源配置制度。

【参考文献】

<1>阿罗.信息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2>陈柏东,张东.房地产经济学.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

<3>张军.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