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12:4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中国对外贸易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一引言
自亚当•斯密提出绝对利益说,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成果越来越丰富。有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说,俄林-赫克歇尔的资源禀赋说等经典理论,还有技术差距说、人力资本说、偏好相似说、产业生命周期说、产业内贸易论、国家竞争优势说等一些国际贸易新理论(佟家栋,2000;薛荣久,2006;陈宪,2004;陶涛,2005),杨小凯等学者则试图从内生交易费用和市场组织的角度解释国际贸易(陈铭,2001)。这些理论都各自从一些重要方面对国际贸易的原因和发展作出了理论解释。
但是,现有的贸易理论均不能定量应用。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强调经济的差异是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比如绝对优势论和相对比较优势论假设两个经济的生产成本不同,资源禀赋论假设两个经济的资源禀赋不同,竞争优势论认为两个经济的竞争力不同。这些差异当然是两个经济之间发生贸易的原因,但却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即一个国家内部各种要素的差异要小得多,而国内贸易却要频繁得多。显然,国际贸易理论不仅应该能够说明国际贸易,同时还应该能够说明国内贸易。否则,不仅会经常遇到“里昂惕夫之谜”之类的矛盾,而且也无法解决定量应用的问题。
本文认为,贸易的实质就是商品交换,它可以发生在国家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一个国家内部。发生贸易最根本的原因是生产,或者说是劳动分工。贸易额与产量之间应该存在一定的数量关系。从这个观点出发,本文提出“通用”贸易定律,给出了产量与贸易额之间的数量关系。该定律既适用于国内贸易,又适用于国际贸易。其具体含义是,任何两个经济之间的贸易额与他们的产出量成正比,与他们之间的经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以中国对外贸易数据进行验证,表明该定律是有效的。
二、通用贸易定律
什么是贸易?贸易就是商品在不同经济之间的交换。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贸易首先是发生在一个较小的区域,范围逐渐由小到大,直至扩大到国外,形成国际贸易。
有效的生产要求恰当的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决定了生产者之间要进行贸易。距离越近,生产者之间的合作越密切,也就是贸易越频繁,这是国内贸易或国际贸易的微观基础。不难理解,哪里有生产,哪里就有市场,哪里就有贸易。产量越大,需要进行的贸易量就越大。据此可以预期,生产和交换(贸易)之间应该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即一定数量的生产,应该与一定数量的交换相对应。
根据上述认识,这里提出一个设想:任何两个地区之间的贸易额与这两个地区的经济总量成正比,与这两个地区之间的经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这一假说的数学表达形式为:
X=G(Y1Y2)/C2(1)
这里,X是在一定时期内两个地区之间的贸易总额。Y1和Y2分别代表两个地区的经济总量,C是两个地区之间商品的经济距离,G是一个常数,可以称为贸易常数。
经济距离可以定义为商品在两个经济之间移动的成本。因为两个经济之间要实现商品交换,就必须把商品从一方移动到另一方。根据经验,决定商品的移动成本的主要因素是运输费用,包括陆运、海运、空运甚至装卸费用。当然,诸如促销、公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因素也会影响商品的移动成本。但相对于运费而言,这些因素的影响较小。在精确度要求不高时,完全可以运费作为经济距离。
如果式(1)得到证实,就可以称为贸易定律。称其为“定律”的依据:一是它与事实一致,二是它与牛顿万有引力定律具有相同的形式(万有引力定律认为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与这两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与这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万有引力公式考察的是宏观物理规律,它不能用于计算分子、原子等微观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贸易定律也是宏观定律,它考察两个经济之间的贸易,不能用于计算企业之间或老板与工人之间的交易。
三、贸易定律的验证
式(1)适用于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考虑到一般国家对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的贸易量缺乏统计,我们只能采用国家之间的贸易数据来验证贸易定律。
这里以中国对外贸易为例,选择了20个与中国的贸易额较大的国家进行考察。选择较大的国家的意义在于大国的经济运行较为稳定,数据较为可靠。
考虑到目前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集装箱运输,并且集装箱运费与散货运费相比较为稳定,也便于计算,这里以某公司从广州到世界各地的集装箱海运报价为基础来计算运费。由于竞争的关系,其他公司和其他港口的海运价格相差不是很大,因此预计不会对分析结论产生太大影响。
假设一个20″集装箱的海运费为F1,在出口国的陆运费为F2,在进口国的陆运费为F3,一个集装箱货物的平均运量单位为V,总运费为F,则商品的移动成本可以写为:
C=(F1+F2+F3)/V(2)
由式(1)和式(2)可以得到:
GV2=X•[F1+F2+F3]2/(Y1•Y2)(3)
货物的运量V可以体积计算,也可以重量计算。为了不失一般性,我们暂时避免选择具体的计量单位,将G和V整体考察,并将G′=GV2′称为准贸易常数由于本文使用集装箱体积作为计量运费的运量单位,为了方便,把贸易常数与体积平方的乘积称为“准贸易常数”,因为集装箱体积也是一个常数。“准”的基本含义是指变化后的参数与原参数的意义相同。
表1是相关数据及计算结果。其中:F1是依据海运公司的报价;Y2是依据世界银行公布的各国2003年GDP的数据;Y1是中国2004年的GDP,为1.65×1012美元;X是依据2003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中国与其它国家的贸易额;F2=$500,是估计值;F3是经验估计值,一般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内陆运费较高。
从表1可以看到,中国对外贸易的准贸易常数大约在3×10-12与10×10-12美元•年•集装箱2之间用其它年份的数据检验贸易定律也得到了相似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准确地刻画相关变量的量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意义。物理学的进步在某种程度上得益于量纲的准确使用。由于各种原因,经济学家常常忽视了量纲的准确使用。这也是许多经济学理论难以在实践中应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进一步讨论
不难理解,贸易定律可以解释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额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额的事实(薛荣久,2003;陈宪,2004),也可以解释相邻国家之间贸易额较高的事实(McPherson,etal.,2001)。最重要的是,贸易定律能够计算出任何两个经济之间的贸易额。
由表1可以看到,用不同国家的数据计算所得到的准贸易常数并不完全一致,但这些数值误差不超过一个数量级。考虑到各国经济活动的波动性、影响贸易额的因素极多以及统计工作本身的误差等因素,可以认为贸易定律是有效的。
比如,式(1)中的运费不可能精确。一国国内不同地区通过不同的港口进出货物,对外贸易的平均运费难以准确计算。
就式(1)中的贸易额而言,一般统计数字只考虑直接贸易,均没有考虑间接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
由于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货币,经过换算的GDP值也不可能很精确。汇率的影响以及实际购买力因素使得GDP只具有参考意义。
在这么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得到的贸易常数误差不超过一个数量级,这个结果应该是相当理想了。
根据表1的计算结果,准贸易常数的加权平均值G′约为5.494×10-10美元•年•集装箱2。
考虑到一个集装箱的体积是20立方米,如果以体积计算贸易量,则可以得到G=G′/V2=1.373×10-12美元•年•米-6。
如果以重量计算贸易量,每个集装箱的运量大约15公吨,则可以得到贸易常数G=G′/V2为2.442×10-12美元•年•公吨-2。
从式(1)不难看出,贸易定律支持贸易自由化思想,因为经济总量与贸易额成正比,任何不利于贸易的壁垒必然也会阻碍经济总量的增长。
贸易的实质是交换,这是经济活动本身的需要,任何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只要有生产,就必然要与其他经济发生贸易。
贸易定律认为,任意两个经济之间的贸易额与二者的经济总量成正比,与二者之间的经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这个定律同时适用于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
从中国对外贸易的情况看,贸易定律是成立的。
参考文献:
陈铭.2001.作为专业化与分工结果的国际贸易理论[J].南开经济研究(1).
陈宪.200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45-90.
佟家栋.2000.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及其时间划分[J].世界经济文汇(6).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经济全球化一体的世界。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全球化,我国的贸易发展越来越融进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队伍中,对外贸易也越来越具有国际性特征。本文正是要探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所具有的优势的问题,为更好地发挥对外贸易的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
一、我国对外贸易优势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对外贸易得到迅猛发展,对外贸易范围更加广泛,规模更加宏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如此快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对外贸易具有极大的优势,归结如下:
1.贸易市场广,商品需求量大
我国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十多亿人口,不论在贸易市场上,还是人口数量上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领土广阔说明我国贸易市场广而且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人口多意味着商品的需求量大,因为人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不断的消费,所以我国是一个贸易大国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国际贸易中没有我国的参与,就意味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失去了我国广阔的贸易市场和消费源,所以外国投资者普遍看好我国广阔的贸易市场,积极与我国建立各层次各类型的贸易关系。
2.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相对低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这是任何国家所无法相比的。英国波士顿咨询公司(BCG)曾报告《把握全球优势》,认为:“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低成本国家(LCCs)未来仍将保持优势。”而这里的“低成本”指的就是“低劳动力成本”。相对低的劳动力成本带来了低价优势,凭借这种优势我国的产品可以以极强的价格优势迅速占领市场。可以想见,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低劳动力成本优势是当前也是以后一定时期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优势。
3.外贸依存度增大
“外贸依存度是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队外贸易总额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它是衡量一国贸易开放程度的一个基本指标,也是反映一国与国际市场联系程度的标尺。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更深刻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外贸依存度正处于一个迅速上升的时期。”外贸依存度增大,说明我国对外贸易开放程度之深,对外贸易发展之快,说明我国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发展轨迹日益相融合,这有利于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4.经济体制优势
市场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主导,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社会的发展,我国已改变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政企分开、分工明确。政府对经济的指导由行政管理为主转向了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宏观调控为主。企业由此直接面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得到锻炼和发展。为促进企业的发展,我国还制定了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对外贸易政策。
二、保持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商场犹如战场”。不可否认,我国对外贸易具有很多优势,但是我们绝对不能由此而自满,而沾沾自喜,而是应该充分地保持、发挥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本文主要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方面
(1)继续实施对外贸易优惠政策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给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使对外贸易规模逐步地扩大。在此基础上,针对对外贸易,我国主要实行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对外贸易的繁荣发展。鉴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极大推动性,应继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给广大的我国贸易市场和商品需求增添吸引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使用优惠政策上要规范。
(2)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和助推器,我们应根据国际贸易法和WTO规则等贸易原则,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充分利用WTO赋予各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我国对外贸易法律体系更加成熟,做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有成熟的法律法规可依。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垄断是市场非正当竞争的产物,同时也是市场非正当竞争的中介,它对贸易的正常进行,对经济的整体发展均无益处。反对垄断的呼声由来已久,可喜的是,我国已于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经历了13年反复修改的《反垄断法》草案,草案中明确,需对外资并购进行安全审查,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3]这是我们在健全贸易法律法规上取得的重大进步,对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活动秩序,消除国内产业及市场发展的阻碍,进而进一步拉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增长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3)加强环境保护
如前所言,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贸易市场大,贸易需求量大,这是我们发展对外贸易的优势,然而要保持这个优势,就必须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否则,环境污染、疾病流行,优势就会变成劣势,反而阻碍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首先必须增强环保意识,树立“环保与外贸相互促进”的思想,实现绿色贸易。其次,在进口贸易方面,要积极引进高科技而又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加强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和检疫,防止危害人及动物安全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最后,要严格审批和监督外国投资项目,对有害于环保投资的项目,应及时限制或停止运行,以防垃圾项目的产生。
2.企业方面
(1)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劳动力资源丰富是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一大优势,但我国的劳动力综合整体素质偏低,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优势的发挥,因而必须提高我国劳动力综合素质。
就企业来讲,主要是在重视并利用有能力的员工的基础上,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同时,企业还要提倡员工的个人学习和进步,为其学习和进修提供条件,从而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进而增强我国出口贸易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竞争力。
(2)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打品牌战
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同时也是关系到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升降的关键因素。要保持我国对外贸易的优势,促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依靠的主要因素就是质量和品牌,因此,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产品质量提高了,企业和产品才能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才能增强企业和产品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竞争力。
分子表示一国总出口中某部门所占的份额,其中X[,ij]表示j国i部门的出口,分母表示OECD总出口中该部门所占的份额,因此RCA表示了一国出口结构(分子)与OECD出口结构(分母)的比较。如果一国某一部门的RCA等于1,那么该部门在该国出口中所占的份额与OECD的平均水平相同;如果RCA大于1,则认为该国在该部门处于比较优势;如果RCA小于1,则认为该国在该部门处于比较劣势。
本文中的数据来自《InternationalTradeStatisticsYearbook》,产品分类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ofInternationalTradeClassification,SITC)。
在式(1)基础上进行推导,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计算农产品RCA的公式:
附图
其中RCA[,jt]表示第t年j国某部门的RCA,M[,it]表示第t年该部门i类产品世界出口额占该部门产品世界出口总额的份额,RCA[,ijt]表示第t年j国i类产品的RCA。
式(2)表明只要计算出各个年份世界各类农产品出口额占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的份额和中国各类农产品的RCA,就能计算出中国农产品在各个年份的RCA,因此选取16种二分位的SITC农产品进行RCA计算得出除烟草的RCA一度上升从而由比较劣势变为比较优势外,其它15种农产品的RCA均下降或保持平稳状态。它们可分为5类:(1)杂项食品、含油籽仁及果实和纺织纤维等8种农产品的RCA呈下降趋势。其中肉及其制品、咖啡、茶叶、可可及调味香料、饲料、杂项食品、纺织纤维5种农产品由具有比较优势到失去比较优势。(2)饮料、天然及合成橡胶、动物油脂和固定植物油脂4种农产品的RCA变化不大,且历年均不具有比较优势。(3)食糖及蜂蜜的RCA波动较大,具有比较劣势的年份稍多于具有比较优势的年份。(4)谷物及其制品的RCA波动较大,大致每过3、4年发生一次比较优势和比较劣势的相互转化。(5)乳品及蛋品的RCA逐年下降,且历年均不具有比较优势。
然后计算我国这16种农产品的世界出口额占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的份额,由于本文篇幅所限,所得结果没有详细列明。但是对出口份额的分析,我们看到:对各种农产品历年的份额进行排序后,该顺序一般比较稳定;份额在10%以上的农产品一般包括水果及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有的年份也包括肉及其制品或咖啡、茶叶、可可及调味香料。其他的重要农产品包括乳品、蛋品、饮料和纺织纤维。它们的RCA变化对中国农产品总体的RCA变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根据式(2)计算中国农产品RCA结果参见表1。
表1中国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时间序列(1978-1998年)
年份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
RCA2.05591.85971.70861.6211.56111.57591.056
年份1985198619871988198919901991
RCA1.54461.58231.50551.46621.43461.29561.2162
年份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RCA1.09641.06330.99520.82960.84580.77780.7264
资料来源:根据UnitedNations:InternationalTradeStatisticsYearbook(1978-1998)相关数据计算所得。
可以看出中国农产品的RCA自1978年以来几乎是逐年下降的,并且在1994年就失去了原来具有的比较优势。具体划分的话,中国农业在1978-1990年具有次强比较优势;1991-1996年具有中等比较优势;1996年以后只具有较弱比较优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1978-1991年期间,加权后的RCA(各种农产品的RCA乘上它们的份额)在0.1以上的农产品一般有6种;而在1992-1998年期间,加权后的RCA在0.1以上的农产品只有2种,最大的值来自水果及蔬菜,此外是谷物及其制品(在1995年和1996年是肉及其制品)。失去比较优势的最重要的农产品是纺织纤维。
再选取47种三分位的SITC农产品,分别计算它们在1978、1988、1998年的RCA。得出:1978年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有25种,占样本总数的53.19%。1988年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有21种,占样本总数的44.68%。1998年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有13种,占样本总数的27.66%。其中有极强比较优势(RCA>2.5)的农产品只有4种,占样本总数的8.51%;有次强比较优势(2.5<RCA<1.25)的农产品有7种,占样本总数的14.89%;有中等比较优势(RCA<0.8)的农产品有3种,占样本总数的6.38%;有较弱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有33种,占样本总数的70.21%。这是因为1978-1988年期间,RCA下降的农产品有32种,RCA上升的农产品有15种。其中由具有比较优势到失去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有8种,由不具有比较优势到获得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有4种。1988-1998年期间,RCA下降的农产品有32种,RCA上升的农产品有15种,这与前一期间相同。但这一期间由具有比较优势到失去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有9种,由不具有比较优势到获得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只有1种。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农产品RCA的下降主要发生在1988-1998年期间。农产品比较优势正逐步由少数产品所占有。
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变化的总体特征:
1.包括谷物及其制品在内的粮食产品已经基本失去比较优势。粮食产品为土地密集型产品,中国人均占有土地资源率较低,不具备竞争的自然禀赋优势。目前中国还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仅有大米、未粗磨玉米和小麦类混合粉及团状物。
2.肉及其制品与活动物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目前中国的生猪等畜产品多为农户散养型,劳动力资源是比较优势;相关产品的加工制品因国内消费偏好影响,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油类产品比较优势变化明显。其中固态固定植物油和含油籽仁及果实由比较优势变为比较劣势。
4.园艺类农产品仍然具有比较优势。园艺类农产品主要包括各类水果、观赏类树木及蔬菜,多为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中国在此类产品上具有劳动力丰富的比较优势:除干果、鲜果及坚果失去比较优势外,其它类别一直保持了比较优势。
5.纺织纤维失去了比较优势。主要原因是植物纤维和黄麻纤维由具有显著比较优势到失去比较优势。棉花和蚕丝本来是中国具有比较优
势的农产品,但由于1990年代以来国内需求的激增和生产成本的不断提高,到1995年左右均失去了比较优势。
二、入世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入世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是两方面的。一方面,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将获得诸多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入世会使中国的农产品进口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小麦、玉米等粮食的进口数量将大幅度增加,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1.自1995年以来,中国粮食已经完全失去了价格优势。其中小麦价格高出国际市场价格28%,玉米高出71.1%,大米高出17.8%。
2.美国对谷物的出口补贴,使中国粮食产品的竞争力进一步下降,加上中国对美国西北部小麦进口禁令的解除,可以预计从美国进口的粮食将急剧增长。
自2007年8月以来,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美国、欧洲金融市场受到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并导致美欧经济放缓甚至衰退。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经济也难以独善其身。特别是我国外贸依存度不断提高,将首当其冲的受到负面影响。
一、次贷危机对我国外贸影响日益加深
次贷危机的爆发与蔓延,从国际需求、人民币汇率、生产成本等多个方面对我国外贸进出口都产生了严重影响。
1.国际经济放缓缩减了我国外部需求。随着次贷危机逐步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转化,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进一步加深,正如格林斯潘所说,次贷危机的真正根源在于全球经济扩张。美国、欧盟和日本三大经济体经济增长前景黯淡甚至出现衰退迹象。国际经济低迷,日渐收缩我国外部需求,出口增速减缓和贸易顺差的缩减将不可避免。
2.人民币汇率升值导致丧失价格优势。为应对次贷危机,美联储不断降低利率,为银行注入流动资金,加速了美元的贬值速度,人民币升值步伐也因此明显加快。同时,次贷危机引发的美国资金市场调整及可能的货币政策的放松也会增加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并可能引发对华投资的新一轮,将对人民币升值形成更大压力,从而直接导致我国出口产品丧失在价格上的竞争优势。
3.成本上升挤压利润空间。受全球范围内投资和消费需求强劲、部分资源产品供给公司垄断,以及航运成本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国际市场石油、铁矿石、有色金属等能源资源产品,以及粮食、大豆等大宗农产品价格一直以高位运行,直接导致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形势严峻。由于我国对初级产品进口依赖不断加大,结果导致我国输入型通胀压力进一步上升。作为制造业大国和贸易大国,中国已成为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主要承担者,出口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对我国外贸运行的影响将日益加深。而且我国劳动力成本、环境资源压力等要素价格调整具有不可逆转性,这使得我国出口企业的利润已经到了极其微弱的境地。
4.经济下滑使得贸易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近年来,随着我国出口的快速增长和贸易顺差的持续扩大,美欧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我国与美欧等国的贸易摩擦不断发生。富裕国家中保护就业免遭低成本国家竞争的呼声越来越高,美欧遥相呼应,纷纷高筑贸易壁垒。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当前,世界经济环境复杂、全球贸易可能出现持续滑坡,必将引发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潮流,导致贸易摩擦增多,我国外贸发展外部环境不容乐观。
二、应对次贷危机的对策建议 尽管次贷危机给我国外贸进出口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也为我国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改革方面提供了契机。
1.加强内外贸易政策的协调性。从化解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出口的影响来看,要综合考虑外贸政策(出口退税、加工贸易政策等)与汇率政策、货币政策、资源价格、劳工和环境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增强协调性,使国内改革与政策调整要充分考虑出口产业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如货币政策在对投机性大的房地产行业继续从紧的同时,可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有助于稳定物价、扩大就业和技术进步的农业和相关制造业实行区别性灵活政策。还可考虑将出口退税政策回归到“出口货物零税率进入国际市场”的制度设计中,将优化外贸结构、提高出口质量和效益的主要任务由国内的资源价格、劳工和环境政策来承担。
2.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水平的基本稳定,有利于减弱人民币升值预期,消除次贷危机对我国出口的汇率传导机制,避免汇率成为美国转嫁危机的政策工具。同时,要密切关注美元兑欧元、日元等其他主要货币汇率的变化调整,特别是美元汇率可能出现的触底反弹引起的国际货币汇率关系新变化。加快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弱化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管理,合理确定人民币对不同货币的比价关系,完善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框架。
违约救济,顾名思义,指的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采取的救济措施。所谓的国际贸易,根据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克什协定)),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知识产权贸易三大块。
在国际公约层面上,调整国际货物贸易最主要的公约应属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截至2009年2月5日,共有73个国家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其中发达国家占了2I个(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参加了该公约,只有英国和葡萄牙没有加人),其所涵盖的国际贸易总量超过全球贸易总量的70%。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中国国内法的规定若与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不相一致,应以公约为准。此外,由于该公约的适用具有任意性,即便不是缔约国的国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适用该公约的规定,或者约定对某些规定进行变更。因此,本文主要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视角探讨违约救济条款。 本文主要分析国际货物贸易中的违约救济规则,但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已经不可避免地包含了某些服务和知识产权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货物贸易的违约救济也可以认为是国际贸易的违约救济,更何况,国际货物贸易领域的违约救济规则有些本身就直接被适用在国际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领域。以下将分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国际货物贸易实务中违约责任与违约救济之辨析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我们经常看到合同中列有违约责任的条款。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违约责任并非一个单独的概念。该公约不止一次提到合同的违反(breach of contract ),即违约,但是违约产生的责任问题并没有像我们日常看到的那样直接概括为“违约责任”。对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的表述详见于公约第三章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by the seller(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和第四章Remedies for breach ofcontract by the buyer(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因此公约很清楚地表明,违约责任和违约救济,先有一方违约的事实,另一方才有权采取救济,违约方因非违约方行使救济权利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才是违约责任,故而违约责任并不能简单等同于违约救济。但是,在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实务中,经常可见这两个概念被混淆使用,在订立的合同条款中更是经常将两者混为一谈,表明违约情形出现时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如何承担责任的内容经常被概括为“违约责任”,而这些内容确切地说,应该被概括为“违约救济”。
二、违约的类型与救济选择:非违约方的救济选择不可任意而为 根据《公约》第46, 50, 51条规定,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采取的特有的补救方法主要有五个:①要求实际履行②交付替代物③修理④减价⑤宣告合同解除。而根据《公约》第61, 62, 63, 64条,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特有的补救方法主要有两个:①要求实际履行②宣告合同解除。无论买方还是卖方违约,都可以采取的共同的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三个:①中止履行义务(《公约》第71条)②损害赔偿(《公约》第74, 77条)③支付 利息(《公约》第78条)。 在国际货物贸易实务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很轻率地要求退货或要求退款,也就是单方宣告解除合同。这种宣告作为贸易谈判策略未尝无可,但作为法律救济手段,必须三思而后行。公约对于违约救济方式的采用与违约的程度紧密相连,必须根据违约的程度确定相应的救济方式,不可任意而为。
根据公约的规定,违约的类型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根本性违约与非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breach of contract v.s Non-foundamental breach ofcontract),另一类是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actualbreach of contract v.s 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 (一)一方根本性违约,另一方的救济选择 根本性违约,根据公约25条,指的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但是,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并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的除外。 1卖方根本性违约时,买方的救济选择 公约并没有指出哪些情况属于根本性违约,但根据第51条,卖方完全不交货或者所交货物的质量、规格出现严重的不符合约定可以视为根本性违约。
同时,根据公约第42条,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权利或主张的货物,因此,可以认定,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并非自己拥有所有权(即卖方交付的货物不是卖方自己的货物),或者卖方交付的货物是冒牌货,在货物贸易与知识产权联系越来越密切的今天,其结果实际等同于卖方并没有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或者至少可以认定其所交付的货物严重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故这种情形也应被认定为属于公约第51条规定的根本性违约的情形。对于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的这三种情形,根据46条第2款和第49条的规定,买方的救济选择,温和型的救济是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比较强势型的救济则是宣告合同解除。 必须注意的是,“宣告合同解除”(declare thecontract avoided=I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是指使合同恢复到没有履行前的状态。合同被宣告解除,会产三个法律后果:如买方已经付款,卖方要连本带利返还给买方;如卖方已经交货的,买方要把货物返还给买方(退货);这两种情况下,导致买方损失的,买方均可要求损害赔偿。而“要求交付替代物”的救济方式下,如果买方不能按照原状返还货物,例如货物已经销售出去,则不得要求对方交付替 代物。
2.买方根本性违约时,卖方的救济选择 同样,公约也没有指出买方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根本性违约,结合公约第25条关于根本性违约的一般性规定和公约第64条关于卖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宣告合同解除的规定,可以确定,买方如果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者是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付款期限时,卖方通知买方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而买方仍不按该合理期限付款,或者在该合理期限内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付款时,将构成根本性违约;另外,如果买方没有按照约定接受货物,也不按约定付款,也将构成根本性违约。根据公约第64条的规定,在这两大类情况下,卖方才可以宣告合同解除。 卖方宣告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公约第81条和第84条,主要有两个,要求买方返还货物;如买方不能返还,除赔偿给卖方货物的价值外,还必须向卖方返还他从货物得到的一切利益。
(二)一方非根本性违约时,另一方的救济选择 1.卖方非根本性违约时买方特有的救济方式 主要包括三种。其一,要求实际履行:例如当数量不足、包 装不符。必须注意:可以约定一段合理的时间让对方履行,若对方在此期间内仍不履行,便可为买方宣告合同解除创造条件。其二,修理,主要适用于一般的质量、规格问题。其三,减价,主要适用于数量不足、质量、规格不符合。需要注意的是。减价不等于随便砍价,根据公约的规定,减价应该按实际交货的货物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公约第48条规定,如果卖方在交货日期前已经作出补救,买方应该予以同意;卖方在交货日期后,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买方也要考虑其补救措施:第一,自负费用;第二,不得造成不合理的迟延或给买方带来不合理的不方便;第三,对买方提出要求或发出通知,要求买方某一特定时间内表明他是否接受卖方履行义务。另外,卖方若依照公约规定已经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买方一开始就不同意卖方的补救的情况下,买方便不能再主张减价。
可见,公约对减价的约定对卖方有利,对买方不利。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为了避开对自己不利的规定,买方收到请求或通知后,如果不同意,必须明确答复NO,如果不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则卖方可按通知所指明的时间履行义务。 2.买方非根本性违约时卖方特有的救济措施 例如,买方有义务支付部分预付款但违约不支付时,卖方可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卖方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要约定一段合理的时间,若在此期间内对方仍不履行,则可为自己宣告合同解除创造条件,或者为自己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依据。
(三)一方预期违约时,另一方的救济选择 预期违约,根据公约第71条,指的是,如果订立合同之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1)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的缺陷;(2)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显示他将不履行主要的义务。此时,另一方的救济方式是中止履行自己的相应义务。 根据公约第72条,预期违约也分为预期一般性违约和预期根本性违约,一方预期根本性违约是,另一方的做法比较温和的选择是中止履行,比较强势的做法则是宣告合同解除。
三、国际贸易实务中最基本的违约救济措施的适用:请求损害赔偿 (一)损害赔偿(damages)是最基本的违约救济条款,只要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即可要求损害赔偿。 (二)从损害赔偿的分类看国际贸易合同的订立技巧 世界各国对于损害赔偿,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 1.补偿性赔偿(compensatory damages) 又称事实性赔偿,因被告的违法行为导致的直接后果,主要用来补偿因一方违反合同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法院一般会判处赔偿受害一方的损失以回复到没有违约的状态。
2.结果性赔偿(Consequential damages) 损害并非直接来源于被告的违法行为,但一定是来源于被告的行为。例如,被告扛着一张电梯走路,不小心撞到原告,伤到原告的脸,原告可以要求补充因脸伤造成的收人损失。脸部的损害,不是撞伤本身,而是撞伤本身对原告工作的影响。这种赔偿属于补偿型赔偿的一种,容易引起争议,所以最好在合同中明确做出约定。
3.伴随的损失赔偿(incidental damages) 出现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例如,买方违约之后,卖方安排装运货物或保管货物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
4.惩罚性赔偿Punitive/ exemplary damages 主要适用于美国,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补偿原告,而是为了阻止被告和类似的人继续实施给原告带来损害的行为,但是其适用的场合非常谨慎: 第一,侵权案件,仅适用于极度恶劣的侵权行为;第二,合同案件,适用更为严格,仅适用于保险人恶意违反保险合同的案件; 第二,惩罚性赔偿允许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具体可以超过多少没有限制,但是如果超过的倍数明显过高,会被上诉法院驳回。例如,1981美国Campbell诉sta te farm汽车保险公司案,犹他州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实际损失100万美金,惩罚性赔偿14500万美金,而该判决被美国联邦最高院裁定驳回,联邦最高院认为惩罚性赔偿与实际损失的赔偿差距应在1一9倍之间。 5.约定的损失赔偿(违约金)Liquidated damages 指的是双方在合同订立时就确定的违约赔偿,例如迟延交货或迟延付款的赔偿。若损失没有预先估计,等到违约发生时,损失必须由法院进行确定。而根据普通法,若违约金旨在惩罚违约一方而不是补偿,将不被执行。
若违约金要被支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数额与另一方根据合同期望的利益大致相近;第二,合同订立之时,该损失尚未发生。例如,2008年英国公平贸易办公室代表信用卡用户起诉英国的信用卡发行银行包括汇丰银行、英国阿贝国家银行等知名银行,因为这些银行对用户每透 支一笔,哪怕数额再小,手续费都是39美金,英国公平贸易办公室认为银行的收费过高,因为其成本只是寄送一张透支通知信函而已。而被告银却认为,39美金的透支费用是合同约定的条款,是作为银行保管其账户的报酬,不是惩罚。公平贸易办公室反驳说,报酬如果是12美金可能就很高了(当然也无法提供这个数据的得出依据),但39美金显然是太高了。法院最后认定,银行对透支的收费39美金过高,带有惩罚性,其数额应与违约方期待的利益大致相当方为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若双方对工程的延误具有过错,各国法院一般都不认可违约金的适用。
6.三倍赔偿Treble damages 适用于美国,主要用于恶意垄断案件、故意侵犯专利案件、伪造商标案件、《黑帮组织及成员的反诈骗和腐败组织法案》规定的赔偿。
7.吐出性赔偿Restitutionary or disgorgementdamages 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案件。例如,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再如,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信拼又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公约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公约74-77 ) 1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等于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还包括利润的损失。
可见公约认可compensatory damages,incidentialdamages , consequential damages o 2.损害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根据他当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预料到或应该预料到的另一方的可能损失。 例如,A是经销商,其向B购买货物的目的是为了再卖给Co
(1)如果A与B订立合同时未明确这点,因B违约而导致A对C也违约时,A主张利润损失缺乏客观依据,因为企业经营本来就是风险经营,何以保证稳定的利润?
(2)如果A与B订立合同时就明确这点,一旦B违约而导致A对’C也违约,A主张利润损失就有客观依据。 (
3)如果A与B订立合同之时不想明确其他购买人,但是又想获得一笔预期利润的赔偿,怎么办呢?此时可以把未来的利润损失数字化,用liquidateddamages加以确定,以省去未来举证的麻烦。
高校中的《中国对外贸易》这门课,是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同学们了解我国有关对外贸易相关理论、政策,以及较为前沿的发展动向的一门学科,因此,这门课程是我国各高校课程设置中独有的,无法从国外的一些教学经验去借鉴,其教学改革得到了国内许多高校的重视。学生通过对这门课的系统学习,可以在掌握国际贸易相关理论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加强对贸易实践中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系统的学习,可以向学生提供未来的就业方向相关信息,有利于将来在工作中不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进行《中国对外贸易》课程的教学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国对外贸易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中国对外贸易》这门课,主要是通过关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实践的研究,其特点可概括为三点,分别为:展望性、政策性和宏观性,其教学内容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对外贸易的整体发展情况,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都达到了空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选择教学内容的一些难度,就例如,当任课老师若仅仅遵循教材中的相关章节进行教学,教材中的内容有滞后性的话,容易对教学质量造成影响。
此外,讲授法,一直以来都作为《中国对外贸易》这门课的教学方法,而通过日常的教学实践中可以发现,如果仅仅通过使用讲授法来进行教学,其效果不理想。一方面,通过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这样对学生的自学精神培养是不利的,易造成学生对学习缺乏兴趣;另一方面,我国的对外贸易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传统的讲授教学方式,授课内容不易与外贸发展节奏相适应,其知识信息内容也相对滞后,当学生毕业从事相关工作后,会发现从前课堂学习的内容已滞后,对现实的贸易世界不知从何入手,因此,《中国对外贸易》的教学方法也必须加以改革。
二、中国对外贸易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单一
长期以来中国对外贸易课程在讲授上主要以传统的“填鸭式”和“满堂灌”的注入式教学为主,教学的方式和方法比较单一,在教学过程中按照教材的顺序逐章节的进行介绍,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学生在接受上没有较大难度,但是往往出现学生接受得快,忘得也快的现象,学生很难参与到实际的教学中来,教师将精心准备的内容能够深入浅出的讲授出来,但是没有培养学生自主分析问题的能力,导致学生出现了理论和实践难以结合的局面,甚至有的学生认为这种理论课在以后工作中的作用不大,缺乏应用价值。
(二)教材内容滞后
中国对外贸易课程是针对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实践进行总结和分析,由于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对外贸易发展受国内和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影响,这导致最新的教材也难以紧跟当前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实际 教师在备课过程中,通过及时搜集最新的资料和数据补充教学内容,在课堂上将最新的内容向学生进行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一方面使学生难以养成自主地去查阅相关资料和数据的习惯;另一方面由于教材绝大多数的内容是讲述过去时的外贸情况,容易出现学生认为教材的用处不大的现象。
(三)考核方式简单
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考查课是中国对外贸易课程的普遍出场形式,其课程的考核方式也比较简单。而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及学习努力的方向往往很大程度上是由高校对这一课程的考查方式决定的,因此考核方式必须与现代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根据不同类型课程的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考核方式,因课制宜,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但目前中国对外贸易概论依旧停留在撰写论文或者开卷考试的传统考核方式阶段上。这种传统的考核方式,难以客观真实合理的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难以考查学生对基本理论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也难以体现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是否有所提升。
三、中国对外贸易教学改革措施
(一)拓展学生的课前阅读
课前阅读,能够帮助学生提前预习,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能力,也有利于提高课堂效率及学习效果,有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所要讲授的知识点。上课前,老师可根据课上所要讲授的知识点,搜集相关文献和案例,通过电子邮箱或qq等方式发给学生,让学生在课下阅读。但在阅读过程中,由于学生们知识基础参差不齐及对新知识点的不熟悉等各种因素,学生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因此老师需要针对以上这些因素和问题,合理设计阅读材料和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阅读,做到有的放矢。在课上,可以留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分小组对自己的课前阅读的成果进行分享讨论和展示。
(二)系统讲解基本知识点
当前,《中国对外贸易》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对外贸易的地位,中国对外贸易的理论依据,中国对外贸易战略,中国对外贸易的管制制度,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制度中国的关税制度,中国的海关管理制度,中国的对外贸易促进制度及中国的对外贸易关系等。以上是该课程中的基本知识点,教师一定要做到系统讲授,但可综合学生对知识的接受能力及对前期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其中的一些章节可以进行合理的扩充和删减,做到详略得当。
11月初,商务部了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0年秋季)。从前三个季度中国外贸交上的答卷来看,我国已经一扫金融危机带来的低迷,而“呈现出恢复性较快增长态势,进出口规模均已超过2008年同期水平”。报告预计,2010年四季度中国外贸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同比增速将继续回落。全年进出口约为2.8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左右。
一、2010年中国外贸的繁荣景象
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总额21486.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9%。其中出口11346.4亿美元,增长34.0%;进口10140.4亿美元,增长42.4%。与2008年同期相比,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5.4%和13.5%。
表12007-2010年1-9月中国进出口总体情况(金额单位: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
出 口
进 口
总额
增速(%)
总额
增速(%)
总额
增速(%)
差额
2007
21765.72
23.6
12204.56
26.0
9561.16
20.8
2643.40
2008
25632.60
17.8
14306.93
17.3
11325.67
18.5
2981.26
2009
22075.35
-13.9
12016.12
-16.0
10059.23
-11.2
1956.89
2010.1-9
21486.74
37.9
11346.35
34.0
摘要:贸易引力模型作为研究对外贸易影响因素的一个理论方法,近年来相应的理论模型随着贸易的实践演变有了相应的扩展。我国目前贸易自由化进程取得非常大的成果,而且未来还有更加积极的开放措施。到2005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对于影响贸易流量的因素的探讨成为研究的热点。本文借助近年来在贸易流量分析方面运用十分广泛的引力模型的基本分析框架.对中国与15个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的贸易结构已经从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指导的产业间贸易转化为产品差异化为动因的产业内贸易,而且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制度安排(FTA)对贸易增长有显著的正效应。
关键词:贸易引力模型:TCI指数;产业内贸易
中图分类号:F75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8)02-0.023-06
收稿日期:2007-10-16
贸易引力模型是近年来分析贸易动因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模型。如何应用这个模型对中国近年的贸易流量变化作一个分析是本文的研究动机。本文将关注伴随着中国贸易规模扩大进程的贸易影响因素的变化,以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影响因素为切入点,重点关注产业内贸易在贸易中的地位以及贸易自由化协定的制度安排,借鉴扩展型的贸易引力模型,将产业内贸易程度和中国与其他国家FTA的制度安排作为新的影响因素纳入到贸易引力模型中,分析影响中国贸易流量的相关因素。
一、文献回顾
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引力模型是将牛顿的万有引力思想(即两物体之间的引力大小与他们的质量成正比,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成反比)引入国际经济学领域的一个理论模型。引力模型的基本表达形式为Tij=KYiYj/Dij。其中Tij为j国和i国两国的贸易量,K为常数,Yj和Yj分别为i国和j同的经济总量,一般用GDP来表示,Dij为两国间的距离,一般指两国经济中心或最主要港口之间的距离。这个表达式是基于贸易引力理论的贸易引力模型之一般模型,并逐步发展成为解释国际贸易流量的一个定量分析工具。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应用引力模型的实证研究得到了发展。基本引力模型通过被加入一些新的参数变量而有了扩展性的应用,除了对多个国家的贸易流量进行综合分析之外,还通过参数的扩展,来验证由新的贸易动因理论所预测的贸易结构。Feenstra(2001)在他的研究中,区别同质商品和非同质商品进行贸易引力模型的扩展,从而解释对不同贸易动因下的贸易特征,通过加入一些特定的参数,如反映产业内贸易的GL指数,可以看到在两类贸易引力模型的部分参数变量之间显著的差异,这些结果都可以用不同的贸易动因理论来解释。
除了模型的扩展之外,另有一些学者应用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对现实世界的部分国家的贸易格局进行了检验。Evenett和Keller(2002)运用横截面数据的分析,对58个主要贸易国家在1985年的对外贸易流量进行了具体分析。他们通过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验证了同家属性和贸易格局之间的关系,两位学者的论文对58个国家各自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额进行同归分析,其结果表明,其中经济规模大且贸易总量大的国家(一般为发达国家),其贸易类型符合克鲁格曼的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内贸易理论,而经济规模小而且贸易总量小的国家(一般为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则明显地符合传统的H-O要素禀赋理论的观点。Chan-Hyun.sohn(2005)的论文运用扩展型的贸易引力模型分析韩国与其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结构特征。作者在基本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贸易结构相似度变量TCI指数(Trade Conformity Index),以及表示APEC成员身份的虚拟变量,运用1999年韩国的贸易流量的数据,论文的实证结果表明,韩国的贸易流量主要符合产业间贸易的特征,即符合经典的H-O理论的解释。同时,结果中虚拟变量的检验结果表明,成员国如果是APEC成员,对它与韩国的双边贸易有显著的积极影响。
近几年国内学者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实证研究已经有了一些成果。在相关的研究中,贸易引力模型和扩展型的贸易引力模型已经得到了应用。单文婷、杨捷(2006)的引力模型扩展到了WTO成员方、APEC成员方、人均收入水平差距、华人人口比重、文化因素、FDI及外交关系对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贸易流量的影响,指出语言和华人人口因素对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贸易流量有积极作用。潘沁、杨剑(2006)在一般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发展出产业内贸易引力模型,并通过实证研究,得出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促进区域内贸易及产业内贸易有积极作用的结论。张昱、唐志芳(2006)在贸易引力模型的基础上估算出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潜力,从而为中国对外贸易战略的制定提供了一个基于数量的参考。
在综合和借鉴上述文献的研究成果和方法的基础上。本文关注中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趋势,并将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以及贸易自由化制度安排发生的影响引入贸易引力模型作一个定量分析,通过应用一般引力模型和加入这两个因素的扩展模型,对影响中国贸易流量的因素加以研究。
二、问题的提出――产业内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流量中的地位和发展趋势
由于贸易流量的影响因素实际上是多方面的,本文将重点关注中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中国产业内贸易长足发展的重要背景是中国参与全球生产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以及技术能力的提升。
(一)从进出口产品结构看产业内贸易发展趋势 加入WTO以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异常迅猛。在对外贸易总量急剧上升的同时,中国对外贸易的结构也开始发生显著变化。从进出口的绝对数量来看,从2000年到2005年,初级产品的出口额增加了一倍,从245亿美元升至490亿美元,而同期初级产品的进口却有更大程度的增加,从467亿美元激增到1477亿美元,增长了近两倍。与此同时,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与进口都增长了两倍左右。从出口结构上来看,初级产品的出口比重有所下降,而工业制成品的比重有所上升。在进口结构方面,初级产品的进口比重开始上升,而工业制成品的比重有所下降。
具体到产业层面的进出口结构,近年来我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大量来自于跨国公司内部垂直一体化分工格局的贸易活动。跨国公司的制造环节通过外包为主的形式向中国转移,中国越来越多地集聚了全球制造业企业的生产加工外包与出口导向型的FDI。在这种贸易的产业分布格局上,中国除了继续保持低成本劳动力为竞争优势的纺织品产业和鞋帽、玩具等产品的出口以外,在中等技术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竞争优势开始逐步扩大,这成为以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的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条件。除此以外,电子计算机及其组件也是我国产业内贸易规模很大的一个商品门类。
(二)双边FTA制度安排与中国对外贸易
近年来中国与他国签定的FTA已经成为中国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制度性因素,中国现有的贸易格局受FTA制度性安排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一个重要的现象是中国在APEC框架下与APEC成员伙伴之间的双边FTA进程明显加快,在多边体制下积极开展双边FTA的谈判。中国与中国香港和澳门签署了CEPA协定。同时,中国又与东盟在“10+1”框架下完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谈判,正式建立了自由贸易区。最近,中国与新西兰、中国与韩国也开始就自由贸易问题进行谈判。表2列出了中国与15个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业已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和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情况。
中国与东盟2002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以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迅速增长。中国与韩国的贸易在中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开始后迅速发展,到2005年更是突破了亿美元大关。
三、模型的建立
本文实证研究的日的是应用引力模型探究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从贸易引力模型的基本形态入手,结合前面提及的贸易格局特点对基本模型加以扩展。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长期实行的是比较优势的出口导向战略。为了鼓励对外贸易,国家在外贸体制与外汇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同时制定了一系列财政政策来鼓励企业出口。
(一)外贸经营权逐步开放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对外贸易实行的是指定经营,有权经营对外贸易的只有12家专业的进出口公司。1983年,我国首次赋予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自营进出口权;1985年,国务院将外贸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到地方;1988年,国务院开始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2004年7月1日,我国正式彻底地放开了对外贸交易的限制,企业的外贸经营许可的获得途径由原来的审批改为登记备案,所有个人和企业,只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都可以从事进出口贸易。
(二)外汇管理改革
为加快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国家颁布了《外汇管理暂行办法》。1983年,为调动外贸企业经营的积极性,我国正式实行外汇留成和外汇调剂市场制度。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新的外汇制度,新制度主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同时参考一篮子货币以及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促进外汇调剂市场的形成。在这种市场中,企业能够采用接近实际成本的价格或汇率进行生产和出口贸易,从而提高了出口的积极性。
(三)鼓励出口的财政政策
在财政政策上,改革开放之初,国家财政支持的重点在出口商品的生产上。为此,国家财政部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出口产品的生产,资金由国家财政部拨付给各级外贸部门,用于支持外贸企业在生产农副产品、土特产等商品和进行新产品的试制中无偿周转使用,这一举措在当时对扩大中国贸易出口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战后日本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
二战后,为恢复经济,日本政府推行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加工贸易。通过进口原材料、石油、煤炭等进行加工生产,扩大工业制成品出口以赚取外汇,同时实行优惠政策扶持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出口产业,促使日本经济重工业化。加工贸易立国战略不仅突破了日本资源贫乏和资本短缺的束缚,还通过扩大产品市场实现了规模经济效应,对日本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日本经济实力也因此跃升到发达国家第二位。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的战略转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经济体制的限制以及汇率政策的配合存在问题,在突破了模仿性技术制约、进入最先进国家行列后,日本并没有真正突破创新性技术的约束。80 年代以后,日本政府提出以“美日共霸”为基础的国际分工战略构想,即“环太平洋经济圈构想”。日本积极促进与其他国家的经济政策协调,加强多边贸易和发展全球经济,其全球经济的战略重点向亚太地区倾斜,策划推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向制度化、集团化方向发展,试图主导亚太地区的贸易秩序。
日本认识到外需存在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对贸易的乐观预期。世界经济虽处于复苏之中,但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各国政府的一系列刺激经济政策所支撑的,还没有真正进入自律性的复苏轨道,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出口的影响,日本了《日本蓝皮书(2010)》,其中指出,日本经济已陷入通缩状态,国民对经济社会的未来感到不安,加上人口日趋老龄化,很难将储蓄转化为国民消费,内需的不足不利于扩大进口。此外,日元汇率的震荡波动也不利于日本对外贸易的稳定发展。日本经济想要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需要促进出口、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缓解通缩及扩大内需。从长期发展来看,日本政府依然会继续贯彻“贸易投资立国”的发展战略,继续深化经济结构改革,推动贸易、投资盈余的长期化,力求恢复日本经济的活力。
三、中日贸易战略对比
通过对中日对外贸易战略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两国在一定程度上都属于外向型经济,在不同发展时期对外贸易也呈现出相似的特征。日本奉行的是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战略,从 20 世纪 60 年代初到 70 年代中期的“贸易立国”政策和后期推行至今的 “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政策”,以及日本在20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逐步推行的“内需主导型”战略,推行战略性的进口保护政策,不仅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还会带来持续的巨额贸易顺差,形成了较多的外汇储备,推动了日本经济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改革开放后,我国也采取出口导向发展战略,鼓励和扶持出口型的产业,积极引进外国直接投资,随着对外贸易顺差的增大,贸易自由化倾向不断增强。出口导向型战略的实行,使中国出口的巨大潜力得到激发,出口业得到高速发展,积累了巨额的外汇储备,也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中日两国都实行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对外贸易得到长足发展,这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日本在创造经济奇迹后,也曾陷入长达10年的停滞期。当前我国也进入经济增长的阶段减速期,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聚合,所以在借鉴日本发展战略优势的同时也要从中吸取教训。我国对外贸易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国内产业结构依然不尽合理,甚至对外贸易与产业结构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因此,当前我国一方面要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在外贸政策上与国内产业政策充分融合,同r将创新和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提升我国产业以及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
[作者简介:温晶(1992―),女,山西永济人,山西财经大学世界经济学研究生。刘雅丽(1990―),女,山西朔州人,山西财经大学国际贸易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曾珠.后危机时代日本贸易政策对中国的借鉴意义[J].兰州商学院学报,2010(6):24-28.
[2] 李计广,张汉林,桑百川.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回顾与展望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252-02
引言
比较优势理论一直是影响和作用于国际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基础和核心理论,世界各国也在很长时期内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开展对外贸易。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及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贸易发生着显著变化,比较优势理论暴露出严重缺陷,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的发展中国家在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的贸易模式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有可能陷入“比较优势陷阱”。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对外开放策略,为保持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但国内学者经过一系列的研究,认为中国存在贫困化增长的趋势或已发生“贫困化增长”,因而存在落入“比较优势陷阱”的风险。相比于传统的、被动的静态比较优势,竞争优势更能体现一个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比较优势是形成竞争优势的基础,但不能一成不变,丰富内涵的竞争优势在当今国际贸易中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中国要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提升产业的竞争力,积累资金与经验,实现从传统比较优势到独特竞争优势的转变。
一、中国对外贸易结构现状及其升级的问题
(一)中国对外贸易结构现状
狭义的对外贸易结构主要指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本文主要分析狭义的对外贸易结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一国一定时期内,各种类别的进出口商品占整个进出口贸易额的份额。一个国家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主要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自然资源状况和贸易政策决定的。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以进口初级产品为主,出口工业制成品为主;而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的特征则是以出口初级品为主,进口工业成品为主。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得到长足发展,出口商品结构也有了明显的改善。2008年,中国出口产品中初级产品所占比例为5.4%,而工业制成品为94.6%;2012年,初级产品出口占总出口产品的4.9%,而工业制成品所占比例为96.4%。中国的出口产品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初级产品为辅。另外,初级产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在逐渐下降,而工业制成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在逐渐上升。2013年,中国工业制成品中的机电产品出口1.2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3%,占出口总值的比重为57.3%。同期,纺织品、服装、箱包、鞋类、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七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4 618.4亿美元,增长10.3%,占出口总值的比重为20.9%。目前,中国的外贸结构正在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过度,其出口商品结构也正快速由劳动密集型商品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商品过渡,初级产品的比重不断下降,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迅速提高,服务业贸易比重也在逐渐增长。但是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竞争优势,中国仍然要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实现外贸结构由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变。
(二)中国对外贸易结构升级中的问题
1.劳动力成本优势不断弱化
改革开放后,中国依托自身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中国制造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经过教育与培训的熟练劳动力。因此,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
一方面,中国的员工平均工资不断上涨。以广东省和北京市为例,据广东省统计局分析,2013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3 318元,与2012年的50 278元相比,增加了3 040元,同比名义增长6.0%;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3.5%。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增大了企业用工成本。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以及各种岗前培训的成本使得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加了17%以上。随着国际贸易的进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国际市场对劳动力的知识文化要求越来越高,劳动者知识与技术培训也越来越重要,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高科技设备的研发使得简单的体力劳动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2.资源与环境限制增强
改革开放后,各地区政府为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以土地优惠为条件,吸引外资在本地投资建厂,中国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近年来,土地资源越发紧张,土地价格急剧上升。
另外,传统企业的高污染、低收益给中国的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中国社会21世纪面临的最严重的挑战之一。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倡导低碳经济,发展环保型和节约型的新型产业。在2014年的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中指出,中国要从根本上改变经济发展优先的观念,树立环境保护优先的理念;征收资源税、环境税(包括碳税)、房地产税等。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国对国内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而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会越来越高。
3.低价格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居多,贸易利益有限
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仍然较大,这类产品的附加值普遍不高,出口利润也较低。尽管近几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有所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说明中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力不足。虽然中国是一个制造大国,但生产的产品所含技术含量普遍偏低,大部分企业只是把劳动密集型产品中的劳动密集生产环节转变为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产品的附加值和利润率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出口商品仍然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较低,能在世界上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寥寥无几。这样中国的产品就很容易受到国际汇率等成本因素变动的影响,难以应对国际贸易的激烈竞争。
二、对策建议
(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对传统比较优势产业进行改造
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劳动密集与先进技术实现有机结合,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生产出在国际市场上既具有技术优势又具有价格优势的产品,以达到国际市场上持久的竞争优势。同时,加大对劳动者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综合提高劳动者技能和素质,补偿逐渐消失的劳动力比较优势,使劳动力重新成为中国的比较优势,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培育出竞争优势。通过加大技术改革投入,提高科技创新,及时更新设备,大力培养工人的装配能力、深加工能力,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引进和研发新的技术和设备,将传统的高污染、高成本产业优化成低成本、高收益的环保节约型产业,优化资源的使用和配置,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开发出产品的新特色,如绿色无污染、可降解等。
(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竞争优势
优化出口结构,以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支持自主性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吸引外资在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领域投资,不仅要利用优惠政策鼓励并引导外商多投资于高新技术产品领域,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其生产能力,增加这些产品的出口份额,最终达到优化出口结构的目的,而且还要提高原产地标准,使得外商不得不提高在华投资的技术含量,从而赢得本国产业结构及出口结构的长远发展。
(三)政府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政府政策也是竞争优势的因素之一,影响着国际贸易格局。中国要切实加强政府在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应该担当起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职责,为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鼓励企业竞争和创新,建立和完善企业提高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政策环境,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知识产权保护、出口促进服务体系。政府要增加科研投入,加强科技推广,提高劳动力素质,建立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市场行情和动态,指导企业生产和出口,作好对外贸易规划。同时,政府应积极推行自由贸易,把本国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强化企业的竞争意识,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市场上锤炼企业的竞争力。
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不断变化,中国对外贸易在规模增长,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无论采用比较优势战略还是竞争优势战略,都应以开放的、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不断提升中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最终从贸易大国转变为贸易强国。
参考文献:
[1] 王耀中,尹国君.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中国机电产品出口优势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4):102-104.
[2] 郭少新.西部经济发展: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41-46.
[3] 张燕生.全球经济调整与中国出口结构转变[J].世界经济,2002,(3):51-53.
[4] 韩超然.中国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博士学士论文,2013.
作者简介:
潘苏(1984-),女,台中人,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谭砚文(1967-),山东淄博人,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摘要:文章采用现代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对广东省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广东省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其中,广东省GDP增长对进、出口增加的促进作用大于进、出口增加对GDP增长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经济增长;对外贸易;协整分析
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7)12-0024-04 收稿日期:2007-09-19
一、引言
从1981年至2005年,广东省GDP由305.22亿元,增加到5006.1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62%;广东省进出口总额也由51.80亿元,增加到7846.76亿元,年均进出口增长率达到602%,其中,年均出口增长率达428%,年均进口增长率达到1224%。而同期,全国的GDP年均增长率为32%;全国进出口年均增长率为150%,其中,年均出口增长率达161%,年均进口增长率达139%。广东省进出口增长、经济增长都如此之快,那么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如果有,相互促进的作用强度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