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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0 16:23:45

农村医疗论文

农村医疗论文例1

在本文中,病患在住院医疗服务中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行为是一个二分选择变量,对此,本文选择Probit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已有文献研究表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供给者的行为、消费者疾病特征、医疗保险介入都是影响医疗利用的重要因素[8],因此,本文将病床密度、医生密度、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信息不对称以及新农合住院给付结构等作为关键解释变量,从而考察新农合制度下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因素以及高科技医疗服务市场是否存在供给诱导需求现象。Xi包括了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度(如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医患信息不对称、新农合的给付结构(包括补偿比例与封顶线)以及其他控制变量。由于二元响应模型的回归系数的经济解释比较困难,因此,估计各自变量的边际变化对选择概率的边际影响的偏效应对回归系数的解释更为合理[9]。

(二)变量选择

为了更加全面地考察新农合制度对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设备利用行为的影响,在控制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需求层面的制度因素的同时,本文还将供给者层面的因素纳入到实证分析框架中,以此讨论我国新农合制度下农户病患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利用是来自病患的道德风险还是来自医生的道德风险,从而为新农合政策的选择提供比较科学的实证依据。因此,本文选取了医生密度与病床密度、医患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新农合制度给付结构、农民个人特征以及家庭社会经济特征等几个方面的变量。

1.医生密度与病床密度医生密度、病床密度测度了医疗市场的竞争程度,一般而言,随着市场竞争度的提高,造成每位医生所面对的病患减少,医生需通过诱导需求来维持其所得[10]。医生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利用信息上的优势来给病患提供不适当的医疗服务且造成医疗市场失灵。

2.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理论假说认为,不同的偿付方式会对医疗服务供给者的行为产生不同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从而改变医生的治疗方式。一般而言,偿付方式主要分为按服务项目付费制和按病种付费制,按病种付费偿付制度相对于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而言能够形成对医务人员的内部激励机制,使得医院从诱导需求的激励转变为降低医疗成本的激励。在中国农村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有关于支付方式改革的试点,比如福建已经实行对新农合制度的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的试点。

3.医患信息不对称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诱导需求的程度。医生对于患者的诱导需求受到患者所掌握的病情以及相关的医疗知识的影响,两者呈现反向变动关系,即患者掌握的信息越多,医生的诱导需求量就越小;患者掌握的信息越少,医生就越能够实施诱导需求。本文参考Kenkel[11]的做法,选取了中国农村常见疾病高血压、尿毒症、心脏病等主要症状及其常规治疗作为农民医疗信息的掌握程度的了解,共计8大项29小项。如果农民答对则给+1分,若答错则0分,然后加权平均法得出综合得分。分值越大说明农民掌握的信息越多,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小,其高科技医疗利用量也越少。

4.新农合给付结构医疗保险补偿水平越高,供给方更有动机和空间去诱导病患使用更多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假说认为,补偿水平越高,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概率就会越高。给付结构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三个变量,其中起付线、报销比例均分为乡级、县级以及县外三个等级。但由于起付线与报销比例之间存在着共线性①,故只选择报销比例与封顶线。显然,报销比例越高,农民通过新农合报销得到的金额就越多,越能减轻农民的自付医疗费用,从而,农民对医疗价格的变动反应比较不敏感。因此,病患越容易受到医生的诱导,从而增加高科技医疗利用。同理,住院封顶线越高,则对于高额住院医疗费报销的比例也就更多,即农民获益越多,其越能接受更多的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服务。

5.交通距离是指患者家到就诊医院的距离,衡量了病患的就医时间成本,反映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6.农民家庭社会经济特征变量包括家庭年收入、农民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疾病严重程度和文化程度等。其中,疾病严重程度由通过询问病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以及身体三方面的疼痛程度所表示,分为“无”“轻度”“中度”“重度”“极度”五个等级,分别赋值0、1、2、3、4,然后加总(取值范围为0~12)。也就是,分值越大,疾病越严重。

(三)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2012年7~8月对福建省13个样本县、25个乡镇(街道)、50个行政村(居委会)进行的实地调查,重点收集2011年患病农户的数据。本次调查采取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抽取样本农户。共发放问卷400份,剔除“2011年未患病”的农户样本69份后,回收有效患病农户问卷331份,其中,有110个患病农户仅发生了门诊治疗,其余221个则发生了住院医疗消费。由于目前新农合制度仍以“保大病”为主,故本文只分析农户病患住院期间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利用行为与影响因素。农户调查问卷包括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就医行为以及常见疾病(高血压、心脏病、肾结石)医疗知识三部分内容,其中对农户家庭基本情况的调查包括:家庭人口结构、交通和医疗机构可及性、收入和支出情况。在对农户就医行为的考察中,询问了农户2011年的实际患病及就诊状况、疾病严重程度、就医过程中是否发生CT、X光或MRI等高科技检查等情况。同时,还询问了农户对高血压、心脏病及肾结石等常见疾病相关医疗知识的了解程度。主要变量描述如表1所示②。

二、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汇报了高科技医疗检查服务利用选择决策方程的回归结果。实证结果表明,伪拟合优度R2为0.1291,似然比统计量为100.7301,且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该模型总体拟合效果较好。最后一列反应了各变量对高科技医疗利用决策的边际效应大小。回归结果表明,“是否已婚”这一变量对患病农户高科技医疗利用选择行为的影响具有正向作用,且在10%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平均而言,已婚人群比未婚人群发生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概率高11.56%。除此以外,年龄较大者、疾病严重者更容易发生高科技医疗利用,这说明,人们对健康风险具有很强的规避意愿。家庭年收入对生病农户选择高科技医疗利用消费的影响为正,这说明家庭收入状况较好的人在生病后更有可能选择高科技医疗服务治疗。回归结果表明,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与封顶线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的影响为正,其中,住院封顶线对高科技医疗利用在1%的统计水平上具有显著为正的影响,这体现,报销水平越高,农户在就医时更倾向于利用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来自病患和医生双方的道德风险:一方面,当新农合住院补偿水平越高时,农户获得的预期收益越高,缓解了农户健康需求的预算约束,从而使其对医疗服务价格变动的敏感性降低,因此提高了使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病患本身医疗知识的缺乏,农户在就医时更多地信任医生为他们做出治疗选择,但在医患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医生有能力诱导病人的医疗需求,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从而导致参合农户利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倾向性提高。边际效应结果表明,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平均而言,住院封顶线每提高1万元,生病农户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概率将增加13.9%。本文最关心的是供给者诱导需求因素对参合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选择行为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病床密度、医生密度以及新农合支付方式是否变革等变量对高科技医疗检查决策(如CT、MRI或X光等)利用具有较强的统计显著性影响。首先,作为市场竞争度的变量,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对生病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决策分别在10%与5%的统计水平上具有正的显著性作用。这表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上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越高,市场竞争越激烈,生病农户会增加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可能性。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在患者自由选择医院和医生的环境下,当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时,医院为了提升医疗质量、吸引医生和病人,从而倾向于多提供可以提高医院品牌的各项设备,而且高科技医疗设备的使用与医疗质量的提升具有密切的关系[12],因此,在医疗卫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医院之间的竞争常以非价格方式为主,其中最突出的形式就是医武竞争(medicalarmsrace),最终导致高科技医疗服务量的扩张。另一方面,上世纪80年代,全国医疗卫生领域“放权让利”的改革造成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薄弱,加上医患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医疗服务供给方为了减少医患纠纷,会进行“防御性治疗”,从而增加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更为重要的是,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竞争程度增加,致使单一医院或医生面临的病人数量减少,而医生具有医疗服务供给者和病人的人的双重角色,有能力因自身利益而诱导病人增加医疗需求,最终获得或维持其理想收入。而且,我国公立医院的偿付机制和医生的收入分配机制长期扭曲,让公立医院在医疗市场上自我盈利,鼓励医生从药品回扣、医疗检查等方面获取收益,于是,医生有动力诱发病人增加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量。其次,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这一变量对高科技利用的影响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了相较于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或总额预算制降低了医生提供高科技医疗利用的可能性,可能的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通过按病种付费或总额预算制将合作医疗基金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医疗服务供给者,从而建立起一种风险共担机制,在这一机制下,医疗服务供给方会主动减少过度医疗服务成本以降低成本,从而建立起医疗机构的自我约束机制,最终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13]。这体现了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必要性。此外,医疗信息得分变量对病患就医时高科技医疗利用决策的影响为负,这说明病患掌握的医疗健康知识越多,其就医时利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概率会降低,但不具有统计显著性。产生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在医疗领域中,医疗服务具有信息不对称、垄断等特殊性,而医生具有医疗服务供给者和病人人的双重角色,可以凭借其在医疗专业信息上的相对优势,影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即使患者能获取各种健康信息,但是由于治疗效果的不确定,其仍然无法拥有完全的信息,也很难自行评估医疗质量的好坏。也就是说,在医疗服务利用决策上,患者的选择权其实是幻觉的甚至是没有选择权的,从这一角度而言,患者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的影响作用是有限的,边际效应结果也显示,农户医疗信息得分每增加1分,其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率仅降低0.01%。交通距离反映的是农户就医的时间成本和获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回归结果表明,交通距离对生病农户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在10%统计水平上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其原因可能是农村交通与交通工具的改善使农户外出就医的便利性增加,从而提高了农户的医疗服务利用概率。

农村医疗论文例2

1.2乡镇卫生院及其医生的积极性受挫新医改实施之后,乡镇卫生院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用药一律实行零利率销售,医务人员收入普遍降低。虽然一些县(市、区)把乡镇医务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但由于实行定员定编、控制工资总额,致使许多乡镇卫生院不得不裁剪超编和临时聘用的医务人员,甚至关闭部分科室,致使医院总收入较之新医改前明显下降。调查中几乎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都反映个人收入比新医改前有所降低。张家界市永定区沅古坪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生反映年收入下降20%,桃江县石牛江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反映年收入下降30%以上,邵阳县塘渡口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反映年收入减少约25%。龙山县里耶镇医院院长告诉我们,由于绩效工资低,激励手段乏力,加之基药及收治病人的限制,使得医务人员在业务上提高难度大,发展空间小,造成医务人员流失情况严重。凤凰县水打田镇卫生院是个小卫生院,自实行新医改起,2个月内走了3名医生和1个护士,目前该院仅剩6名医生。

1.3基本药物难以满足农村用药需求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相对物美价廉的常用药。挑选基本药物的主要根据包括:与公共卫生的相关性、有效性与安全性、相对优越的成本—效益性。根据这一原则新医改规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各地可适当增补扩大用药范围。湖南省增补扩大了198种基本药物,但与过去乡镇卫生院常用的600~800种药物相差甚远,难以满足临床医疗需求。调查发现,90%以上的医生反映基本药物目录中能用得上的药不足60%,有约20%的药是常规病人用不着的,一些过去习惯使用的常用药没有列入基本药物目录。邵阳县岩口铺卫生院的蛇伤专科、塘渡口镇卫生院的新生儿专科,是当地乡镇卫生院在多年临床经验积累基础上创设的便民、利民特色专科,其所用药物大部分不在基本药物目录之内。桃江县一位镇卫生院院长反映,基本药物制度并未抑制住医药企业过度谋利行为,目录内的许多常用药由于利润低经常缺货或供应不足,或改换药名、改变剂量后的所谓新药,价格贵了好几倍甚至更多,疗效却不见得更好。基本药物制度也没有从根本上控制住“以药养医”行为,住院患者普遍反映,基本药物一般只占新农合实际住院用药的50%左右,许多病人还得根据医生的建议,手持医生开的处方到医院外自费购药治疗。因此,虽然乡镇医院报销比例普遍高于80%,但仍有部分参合农民选择去报销比例更低的县级医院看病,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

1.4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衰弱新医改后虽然各地都恢复了村卫生室,但大多数村卫生室仍然难以承担“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的功能。龙山县里耶镇医院领导告诉我们,他们将参合农民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的2.5元拨给村卫生室,但村卫生室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这种最基本的任务都无法完成,就更谈不上引导居民有序就医。调查发现,只有极少数村卫生室收取一般诊疗费,但收费普遍在3至5元间,根本达不到新医改方案设定的10元左右的标准,难以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桃江县化字炉村卫生室是调查对象中较好的村卫生室,有一名年龄超过60岁的老“赤脚医生”负责,收取5元的一般诊疗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挂牌售药,但每月就诊者不足100人,卫生室经营极为困难,老医师的个人养老问题也未解决。桑植县燕窝村卫生室在村活动室一间大约15平方米的小房间堆放着一些打包的药品,但三年来就没有营业过。该村卫生员是一位初中未毕业的30岁左右的妇女,她反映近两年的财政工资补贴都没有到位,零差价卖基本药物无利可获,卫生室实际上根本无法运行。

2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2.1加强管理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医疗保险费采取“总额包干”方式支付,是控制医疗费用总额过度增加,确保新农合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的主要方法之一,但是,绝不能因此放松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必须严格按新医改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合管办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经办管理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特别是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谈判能力;建立完备高效的信息网络,为医疗保险费用基线调查、测算提供基础数据,根据门诊就诊率,住院率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各乡镇定点医院的总额预付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实施“按病种付费”,做到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充分借鉴和推广新农合制度的实践经验,创新理论,完善政策,大力提高新农合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考核指标,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对投诉事项进行督办,要求医院反馈,患者回访,实现促进医疗行为和就医行为的合理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制度绩效。

2.2完善考核分配制度,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依照赫希曼的“退出-呼吁”理论,如果一方利益主体觉得继续参加不会改善自己的福利,他可能选择退出制度,或者要求(呼吁)改进制度绩效,消除由于利益分配不公等引起制度绩效衰退的问题(代志明,2010)。推进新农合可持续发展,必须促进公平配置利益的机制,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实现执政为民的理念、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获得服务收益、参合农民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因此要理顺管理体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建立对基层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确保基层医务人员的一定收入水平,实现新医改下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逐步健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制度,根据工作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情况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适当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方案,满足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提升需求。

农村医疗论文例3

本文试图概略地讨论我国农村医疗福利制度的历史和现状,探讨完善与发展我农村医疗福利与保险制度的途径。一一九五六年以后,我国实现了农业合作化,集体经济在农村占统治地位。集体经济不论富裕程度如何,每年的纯收入都要按规定提取一定数量的公益金。公益金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福利基金,其中有一部分用于解决农民的医疗福利问题,形成了社会主义的集体医疗福利制度。六十年代以后,我国农村的集体医疗福利制度主要采取合作医疗的形式。从原则上讲,合作医疗是建立在自愿互利、互助互济基础上的一种社会主义集体医疗福利制度。不论合作医疗采取什么具体形式,它均可包括下列三项内容:1、合作医疗站的财产是集体财产。2、医生和卫生员的劳动报酬由集体经济支付。3、治疗费由个人与公益金共同负担多些,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公益金负担多些,集体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公益金负担少些。包括以三项内容的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好形式。目前在我国各,还有地方保留着这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当然,它还有待于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继续推广。但是,应该指出,再好的药方也不能包治百病,我国农村土地辽阔,人口众多,推广合作医疗,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这是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合作医疗只是集体医疗福利的一种形式,它有优点,也有一些缺点。合作医疗的优点使它继续在一些乡村存在与发展;它的缺点使它从许多乡村消失,被集体医疗福利的其他形式所代替。这是近几年来,农村医疗制度发展的事实。实践证明,合作医疗制度有下列弊病:第一、“包”的程度超过了集体经济的负担能力。集体经济单位本来就没有多大力量,硬要去包,只好包“一根银针,一包草药”,其结果,不是显示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反而降低了合作医疗在农民心目中的威信。第二、没有处理好经济利益关系。从原则上讲,合作医疗是自愿互得,互助互济,但是,在动乱年代里,并没有真正贯彻自愿的原则,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也没有充分贯彻民主的原则。少数人,多数群众没得到实惠。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以后,农民自然不愿继续实行这种徒有虚名的合作医疗。第三、免费项目过多。这就鼓励了家民争相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不用白不用”,使有限合作医疗基金很快就花光了,没有用在刀刃上,有了真正需要帮助的病人,却因合作医疗基金早已用光,爱莫能助。第四、利用运动推广合作医疗,水分不少。一些社队在期间并没有真正实行“合作医疗”,却用合作医疗的名义去应付上级,一旦运动过去,自然恢复本来面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逐步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行了联产计酬责任制,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某些形式主义的合作医疗的消失是意料中之事,不足为怪,也不足为惜。就卫生部门来说,应该做的工作是认真研究一下合作医疗制度在这么多乡村里消失的原因是什么?在今后,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值得记取的教训。二合作医疗在我国农村许多地方消失了,但并不等于这些乡村就不存在集体医疗福利制度了。只在这些地方仍不改变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性质,只要集体经济继续保持公益金制度,那就仍然存在着某种形式的集体医疗福利。1、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乡村,例如沿海的渔业队,城郊的蔬菜队和乡办企业比较发达的地主,经济上继续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分配,相应地存在由公益金负担的集体医疗制度。这些具体医疗机构的设备、资金和医务人员的工资由集体负担,劳动者及其家属看病,在费用上不同程度的享受减免优待,在多数情况下,并不要求村民缴纳合作医疗基金。这种形式的集体医疗福利已十分近似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劳动保险医疗制度,也可以算为农民集体劳保医疗制度。2、在一些普遍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乡村,如果经济上比较富裕,公益金继续负担医务室设备、资金儿医务人员的工资。村卫生所实行集体承包或个人承包,由乡村与医务人员签订承包合同,村民看病免收劳务费,但需自付药费。外出看病,由病人自付。有困难可以申请补助与救济。3、有些乡村公益金实力薄弱,往往由村民和医务人员之间签订医疗承包合同,按人或按户缴纳一定的医疗费,患病时免收劳务费,村民之间实际上仍有某种程度的互相合作。4、有一些乡村对医务人员从事防保工作实行补贴,从事医务工作则完全靠收费补偿,有的医务人员,还要向乡村提供积累,乡村则负责医务室的维修、支付水电缆和负责取暖用煤等开支。5、也有一些乡村继续保持比较典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公益和村民个人分别承担合作医疗基金。总之,由于体制改革并没有改变农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尽管在期间流行的那种以“一根银针”和“一包草药”为标志的低水平的合作医疗已不多了,但是,仍然存在着多种不同形式的集体医疗福利。那种认为低水平的合作医疗形式的消失就意味着农民不再享受集体医疗福利的估计是不恰当的;同样,那种认为在过去实行合作医疗时,农民享有较多医疗福利,这种估计也不一定符合各地的实际。三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实行的农民集体医疗制度,除少数比较富裕的地方以外,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集体福利水平,尚示达到劳动保险的水平。就是说,还不能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物质保障。因此,目前农民享有的集体医疗福利,是一种不完善的集体医疗福利。即使是那种合作医疗基金一年一筹,专款专用,有钱就报销,钱用光了就拉倒的合作医疗,也不能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充分的物质保障。因此,这仍然只是一般的集体医疗福利,还够不上集体医疗保险的水平。大家知道,我国广大农村的集体经济多数是以村为单位,人口一至二千人,公益金不过几千元、几万元。在这样薄弱的经济基础,仅靠一个村的经济力量,承担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保障,是有困难的就目前我国医疗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农村人口疾病构成的变化看,一个村里千余口人,如果有了几个肿瘤病人、心血管疾病病人,或发生了急性传染病,就可能耗尽有限的医疗福利基金。这是我国集体医疗福利不容易发展为集体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在我国农村现有的经济基础上,并不是一定办不起集体医疗保险制度。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对于什么是医疗保险,什么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所谓集体医疗保险,就是试图利用集体的力量,在个遇到负担不起医药费用的风险时,提供经济上的保障。而我们过去搞的各种形式的集体医疗福利制度,包括合作医疗制度,是有一些问题的。第一,目前实行的各种集体医疗福利,首先不是对风险提供保障,而是对非风险提供福利,比如说,医生的劳务费,每诊次一用钱,一根银针、一包草药、少许土霉素、几针青霉素、处方费、打针、小手术,这些劳务与商品,每次耗几毛钱、几元钱、十几元钱,对于病人来说,还不致于构成威胁。况且,这类常见病、多发病对于每个农民家庭来说,并不是无法预测的,一个家庭只要有孩子、妇女、老人,总要看病吃药。如果说集体力量雄厚,能够提供上述福利,自然很好,但是,这并不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因为,就我国大多数农民家庭来说,还是负担得起的。第二,我们往往用全民所有制的劳动保险作为模式来思考问题,片面要求完全免费,似乎只有完全免费才算保险。其实,保险只是在个负担不起的时候提供经济上保障。因此,首先应该个人负担,在负担不起,发生困难的时候,才由集体医疗保险予以保障。因此,农村集体医疗保险的目标,应该是当农民发生危急重病或某些指定的慢性病需要支付大量医疗费用时提供经济保障。据我们对黑龙江省宁安县和北京通县的调查,农民危急重病患率分别为1.2‰和0.4‰;农民人均住院天数分别为0.36天和0.88天,这就是我们需保险的主要范围,首先由病人自己负担,在负担有困难时,再由集体医疗保险予以保障。我认为,就我国目前大多数乡村来说,只要人均收入有200元以上,实行上述集体医疗保险从经济上看是得通的。但是,如想实行类似公费医疗、劳保医疗那样的医疗福利加保险的话,就是人均收入500元以上,也有困难。目前公费医疗、劳保医疗超支,费用水平不断上升,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累见不鲜,急需改革。农村实行集体医疗保险,一定不要步城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之后尘。四集体医疗保险是解决农民在患病时,经济上负担不起的困难的一个办法,但不是最优的办法。它有以下几个缺点:第一、农村集体经济劳动力不过数百人,每年的公益金有限。即使动员村民每人缴纳几元钱的合作医疗费,经济实力仍然不够雄厚,少数人发生的困难还不易在多数人中分摊到无足轻重的水平。第二、集体医疗保险的规章制度由集体制定,集体制订的规章制度没有法律效力,易受人事变迁的影响,因此,参加保险的农民缺乏安全感,心里没有底。他们可以把数以千计、万计的货币存入国家银行,而心里很有底,但作为合作医疗基金存入农村合作医疗站,心里却不踏实。第三、在一村子的范围内,都是左邻右舍,亲联亲,有的问题很难秉公处理,特别是看病吃药的问题,更是如此。谁管集体医疗基金,谁都不好办。所以,最优的选择是试办农民社会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不同于集体保险。社会保险除了具有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给予物质保障这一基本内容外,还具有下列四个特点:范围普及到整个社会;资金进行社会统筹;保障实行社会立法;工作由社会管理。社会医疗保险无差别地对待全体人民,农民群众可以个或集体参加保险,资金筹集可以实行“国家资助、集体多拿,个人少付”三结合的方式,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在国家财政和卫生部门的统一规划下筹集。为了保护参加保险的农民的切身利益,国家要制订相应的法规,以保证医疗保障的切实贯彻执行;对于,假公济私,以及新老不正之风要加强教育,必要时依靠法律给予打击。社会主义的社会医疗保险协会应该是非营利的社会福利事业,但也要实行经济核算,要管好保险基金,维护国家保险的信誉,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国情,试办农民健康保险设想:1、负担比例可以是:财政25%,企业与集体经济50%,个人25%。2、投保单位:乡办企业、自然村或村民委员会。3、保者:中国农民健康保险协会。它由政府代表、农民代表、专家代表组成委员会,审议有关保险业务。4、保险给付项目包括住院治疗的危急重病,需住院治疗的外伤,独生子女的生育,经指定的一些重要的慢性病,例如肺结核,虽不住院也可以列入给付项目。5、投保金额比照农民每个劳动力的净收入或工资收入水平计算,保险费率可按3~5%左右计算。6、投保金额2/3由投保单位负担,1/3由个负担。7、试行医疗保险的乡、村,卫生院划归医疗保险协会管理,卫生院的经费补助也由医疗保险协会决定。8、乡一级医疗保险协会是初级独立核算单位,要努力做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关于对农民健康保险协会的进一步可行性研究,留待今后详加讨论。本文是为参加在四川峨眉山下举行的《农村医疗保险研讨会》准备的发言稿,参加会议发言后,在四川成都出版的《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杂志1985年第2期发表。

农村医疗论文例4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虽然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都比较落后,但通过各级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同时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的兴起,从1955年起,合作医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迅速建立,“到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截止1980年,全国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但是,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政社合一的“”的取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减少,合作医疗出现了严重滑坡;到1985年,实行合作医疗农村基层单位从90%(生产大队)锐减到5%(行政村)。

1997年1月,国务院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3月,卫生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在1998年出现了小小的高潮,“全国农村居民12.56%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医疗保障,6.5%的居民得到了合作医疗的保障”。但是,“城市居民自费医疗比重仍占44.13%,农村居民自费比重高达87.44%。”1998年之后,合作医疗又一次步入低迷状态。

2003年以来,随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提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国务院在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到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2007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目前,虽然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有所上涨,但还不能解决昂贵的医疗费用,农村的医疗条件依然十分严峻。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村医疗条件问题。我国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从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当一部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医疗知识,导致不必要的医疗事故。2002年,全国报告新发的肺结核患者58万多例,80%在农村。农村地区多发的血吸虫病、地方性氟(砷)中毒、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面临新的挑战。由于这些地方病多发地区经济落后,医疗条件差、患病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妨碍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第二、农村医疗保障的费用问题。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加剧,不良的生活方式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医药费用飞速上涨和疾病谱的改变,农民以家庭来应付疾病风险已显得力不从心。据1998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87.4%的农民完全是自费医疗。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37%的患病农民平均住院费用达1532元。据国家统计局年抽样调查,当年我国33.5%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1500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6个省(自治区)的农民纯收入不足1500元,农民一旦生病住院,一年所有的收入还不够。局部地区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达50%,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制约因素之一。现在的农村医疗保障费用都是由政府出纳,而单靠政府财政确实有点勉强,现在的医疗费用又却不断上涨。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瓶颈。

第三、医疗保障体系的管理问题。政府很难明确居民的医疗情况,这样一来,有些人需要医疗保障却没能得到相应的保健,而有些暂不需要的却得到了过多的保健服务,这其中难免有因利谋私现象。所以政府管理机关的人员需要进行监督,这就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关,不但可以鉴别医疗保障问题,还可以辨别是否有违规现象。而如何成立这个监督机构又是一个问题。政府要筹集资金,然后用掉这些这些资金,筹集了多少,用掉了多少,用到哪了?就算用到点上了,但如果效果不理想,大众舆论会怀疑是资金被私吞了。正是存在这些问题,政府要将仅筹集的资金用到医疗保障事业这需要监督。总之,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管理缺陷,不能单靠政府来管理。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模式

根据上述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缺陷,笔者认为现阶段农村合作医疗为民办公助最基本的模式,同时应适当进行改革。现阶段的农村医疗合作主要有民办性和公两个特点:民办性。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缴纳一定的保健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来自集体经济,源于集体经济的公益金;医生和卫生人员的劳动报酬由集体经济支付;医疗卫生器材、设备的提供由社队财务支出和拨款。公。政府利用其资金积累优势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包括公社和生产大队医疗机构的农村卫生网络,政府拥有所有的医疗机构;医疗基金一般有生产队、公社、县政府及相关机构管理;对地方病预防的资助;培养农村医生等。所以对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应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革:第一、民办方面:要体现自主性,坚持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为辅,政府适当支持(建立之初,集体、国家的支持、投入可适度加大)的基本原则。过去,对农村医疗保障缺乏信心的一种观念是:农村经济力量薄弱,难以使农民承担缴费义务,这实际是一大误区。农村医疗筹资的关键是对农民进行组织和引导,目前西部地区农民实际具有迫切的医疗保障的需求,而且经济负担能力并不大,通过引导和宣传(一些地方通过实例现身说法),易于形成正确的保障观念和保障意识,也能够做到民办为主、自主缴纳。第二、公助方面:一是在体制上要确立健全的农村医疗管理机制、理顺关系;二是在资金的资助上,既要满足特殊对象和公共卫生的资金需求,同时维持对农村合作医疗长期、稳定地投入;三是农村药品供给、流通的管理,对药价实行市场指导,宏观调控;最后,抓好农村卫生保健,搞好疾病预防,提高农村的综合服务水平。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的改革模式可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模式一:福利-风险型。小病合作医疗,大病住院统筹医疗,既保大病也保小病,曾一度被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形式之一。

模式二:风险型。大病住院合作医疗,即保大病不保小病。这是目前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形式之一。

模式三:小病合作医疗,即保小病不保大病。

根据我国农村地区的实际状况,初始实行第二种大病住院合作医疗,以后时机成熟,过渡到既保小病又保大病的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较为适宜。这种模式既照顾西部农民的缴费能力,又对西部农村集体经济积累还不丰厚的实际有所考虑:通过积累有限的资金,解决重大疾病对农民生存的威胁,可使因病致贫的现象迅速减少,使农村合作医疗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经费的改革

从一些已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看,大多以乡或村为单位实行统筹,参加人数有限,一旦出现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情形,就可能使筹集的资金入不敷出,难以达到保障的目的。同时,由于乡村统筹经营成本比较大,自己筹集、自己支配、缺乏监督,很难保证资金不被挪作他用。有关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缴费有限,加大缴费人口基数,实行市、县级统筹;条件成熟时过渡到省级统筹,能较快、较多地筹集到资金,则更切合实际。以利于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来源得到保障。

五、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体系的改革。

第一、要确定救助对象。应包括:农村“三无”人员(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人员)和其他特殊救济对象中的患病者,如:因自然灾害而致伤病的农村灾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在个人患重大疾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有关其他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人员等;以及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和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中的病患者。

第二、主要依靠政府和社会采取多种灵活的救助措施,如医疗减免、临时救济、专项补助、医疗救助基金、慈善救助等;建立经申请到由有关组织审核、审批等一套规范的程序来保障落实。

六、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立法改革。

农村医疗论文例5

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的规范管理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电子信息技术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便捷的管理方式,也适应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发展的需要,那么在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的过程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档案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促进电子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其次,利用电子管理的技术手段适应新的形势,对档案管理按类别进行划分,保存电子版档案,这样不仅方便查找信息,更加节省人工处理的时间,不断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电子信息化建设。

三、改变传统管理观念,提高电子档案的开发和利用率

为了更好的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就要彻底改变传统的管理观念,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而不仅是停留在整理和保存的环节上,档案对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有效的电子档案管理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信息的统计、分类、查找、总结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传统的人工收集和整理,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另一方面在查阅资料上也带来了诸多不便,不利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改变传统的收集和管理档案的手段和观念,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整理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大力开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利用的新途径,不断地吸取外部资源和优势,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整合,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更好的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前进。

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管理的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与千家万户有着不可割舍的重要关系,尤其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上,想要更好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那么在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档案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有了制度作保障,那么接下来的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容易很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要对其重视起来,对电子档案管理的权责和管理的程序进行规范化,并且对其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使整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管理的过程形成一个有效的整体,在充分利用先进电子信息技术手段与完善的制度相结合的基础之上,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加大电子档案管理的基础设备投入

当前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不断地提高,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管理的更好更快的发展,但是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虽然采用的是电子信息技术的管理方式,但是在基础设备上还急需要加大投入,电子信息技术管理档案的方式是需要一定的基础设备的,例如,电脑、打印机等,那么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的管理更加有效,那么我们要健全和完善电子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电子档案管理效率,为电子档案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更好的促进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和进步。

农村医疗论文例6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的成效

1.1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

按照新农合制度的规定,参合农民患病后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可以得到至少4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而且,这一补偿比例还在不断提高,在2005-2006年度将提高到50%以上。因此,从理论上看,今后农民患大病住院只需要自负少部分的医疗费用,而大部分医疗费用由新农合负担,这一补偿标准已快接近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2003、2004和2005年三个年度,大理州弥渡县参合农民平均每次住院得到的医疗费用补偿额分别是358元、406元和429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1.2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潜在的医疗卫生需求逐步释放出来。

开展新农合之前,由于医疗费用高、收入水平低,因此很多农民都是“小病扛,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开展新农合以后,农民的看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在大理州弥渡县,2003-2004年度全县参合农民的门诊量是54694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为70675人次,增长了29.2%;2003-2004年度全县参合农民的住院数是5163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为9003人次,增长了74.4%。在宾川县,实行的是门诊费用的20%减免报销制度,参合农民的门诊就诊需求量更是快速上升。

1.3新农合推动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新农合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推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整个农村医疗市场的扩大和卫生业务收入的迅速增长,这为农村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农村乡村卫生系统的服务条件、药品供应和监管等卫生供给状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如弥渡的苴力镇、宾川的州城镇等卫生院在开展新农合以前医院设备落后、从没做过手术,在开展新农合后,通过国债资金加上地方补助及自筹资金,每个乡镇都增加了至少50万元以上的卫生投资,改善了医疗卫生条件,医院的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另外,新农合的开展还优化了农村卫生结构,促进了县乡村之间卫生资源的合理分工,提高了各级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才需到县上”的局面。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新农合的启动和发展是一件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运转和作用发挥涉及到参合农民、医疗单位、卫生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等多方面的关系协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新农合的筹资成本高,办公经费得不到保证,影响了卫生部门的积极性。

目前,新农合筹资成本很高。据测算,筹得每位参合农民10元医疗基金的成本在1.5~2.5元之间。并且,筹资期间也很长,部分乡镇的筹资仍然需要长达1~2个月的动员才能达到80%以上的参合率。在新农合的运行管理上,大理州在首年安排了40多名专职管理人员,办公经费也基本到位。但在后续发展中,由于贫困县财政困难,办公经费难以足额落实,只好由卫生部门承担运行费用。高昂的筹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部门继续开展新农合的积极性。

2.2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还不够科学,变动频繁。

大理州在试点四年多的时间里,住院费用的补偿比例调整了三次以上,合管办对基金的管理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由此造成基金沉淀比率波动大,影响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农民的信任。如弥渡县在2003~2004年度,家庭帐户基金沉淀额是174.7万元,沉淀比率高达73.1%;住院基金沉淀额为296万元,沉淀比率是62.8%,新农合基金的平均沉淀率为65.4%。如此高的资金沉淀率严重影响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也不符合新农合基金“以收定支”的管理原则。2004~2005年度在下调了家庭账户基金比例、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后,新农合基金平均沉淀率才迅速下降为20.5%。

2.3对卫生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医药费用上涨过快。基金管理上存在漏洞,影响了参合农民和村级卫生所的积极性。

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仍然严重,医院诱使参合农民住院、小病大治、开高价药、自费药等不规范行为依然普遍。医药费用的上涨,部分抵消了新农合制度在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方面的作用。此外,由于报销手续繁多和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民在申请住院报销时本可以按40%报销,但因为没有带身份证或其它证件,便只能按照20%的门诊比例报销了。一些乡镇报账点,由于管理人员较少往往会导致门诊减免资金不能及时下拨,造成卫生所因流动资金不足严重缺医少药,影响了农民看病,造成不良的影响;由于没有法律的约束,致使新农合的效果受到影响。

3.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对策

3.1探索创新机制,降低新农合的筹资成本。

针对当前新农合筹资难、成本高的问题,可尝试采用报销资金预缴存和村卫生所包片制度。经过四年多的全面宣传,新农合政策已基本深入人心,筹资时可不再采用这种高成本的方式,而采用预缴存和包片相结合的制度。对于当年发生疾病报销医疗费用的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用报销所得的部分费用预缴次年的参保资金。对于未参保的农民,委托各村卫生所包片宣传发动和代收参保资金,合管办向代办点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因为村级卫生机构与农民群众较熟悉,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及调动村级医务人员的参合积极性,进而形成卫生部门与参合农民之间的一种良性互动机制。

3.2加强医疗基金的运行管理,落实管理经费。

新农合最终能不能让农民得到实惠,关键在于医疗基金的运行管理。建议从以下途径解决新农合的办公经费问题:通过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各地财政必须按照参合农民人头数核定人员编制和拨给办公经费,办公经费不能到位的不予下拨中央及省的新农合配套金,并对主要责任人实行严惩。对于财政确实困难的贫困县,由财政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下拨专项新农合管理经费,以确保贫困县新农合工作的正常管理。

3.3强化卫生服务行为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保护新农合成果。

由各地医改办或卫生局统一建立新农合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到各地审查定点医院对参合农民采取的医疗方案或医生开具的处方单,重点审查药品的选择和用药量、大型设备检查的必要性、新特药和自费项目的控制情况、是否存在诱导性住院、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等,对违规医疗单位和个人实行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3.4科学确定门诊、住院费用补偿标准,监控医疗基金运行。

新农合制度要逐步稳定医疗费用的补偿标准,避免频繁变动。补偿标准以“量入为出”原则为指导,通过科学测算来确定。当前,一些试点县在补偿标准的确定上有些保守,同时在基金的使用上也存在一定的“惜赔”现象,导致当年医疗基金过多沉淀。对于连年沉淀的资金,一定要加强监控,防止贪污、挪用。建议将沉淀资金计提为风险准备金,用于平衡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财务亏空,同时要适当提高补偿比例,保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实现医疗基金的收支平衡。

参考文献:

[1]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03年6月.

农村医疗论文例7

一、濮阳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推行的现状

2006年2月1日,濮阳县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包括:定点村卫生所、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和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广大农民只要每人次缴纳10元钱参加合作医疗,就可以得到一个和存款折一样的“濮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并给与注册登记,缴纳的合作医疗金在医疗证上“存”着,持证可以在乡、村两级以上卫生机构看病,得病住院时,就会得到政府的补偿。制度实施过程中,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三方面的关系为:农民向政府集资,然后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投入到医疗机构,再在政府的监管下,医疗机构以医疗服务的方式返还给农民。医疗机构对政府负责受其监管,政府对农民负责受其监督,各尽其职。

(一)资金来源

资金的筹办方法是农民每人交10元,省市县20元(省10元、市4元、县6元),国家财政补助20元。其中的政府投入占全部资金的80%,农民自身投入占20%。县政府每年年末向农民反馈资金投入的信息,接受监督。

(二)监管方面

县、镇两级政府根据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监督领导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相对应的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内部实行人员负责制,乡镇一级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对各村划片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政策的下达、医院资金的投入、农民医药费的报销和在农民看病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补偿措施

补偿措施分为非住院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两类。非住院医疗费:乡、村两级以上门诊看病医疗费用由个人缴纳的每人10元及政府补助中再拿出2元所支付,采取家庭账户方式运作。住院医疗补偿又分为三种情况。其中每人每年累计补助不得超过10,000元。

情况一:凡在本乡(镇)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住院超过三天,住院费用超过家庭个人账户金额时既可享受补助。具体补偿比例如表1:

情况二:凡在县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住院、费用超过县级起付标准的可享受县级大额补助。持“医疗证”、本人或户主身份证、病历或双联处方、出入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等有效证件到乡(镇)合管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具体补偿比例如表2:

情况三:凡在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予报销。因急症在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按有关规定持相关手续到乡(镇)合管办报销。

(四)县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工作

县政府对新型制度的宣传通过政策下达和电视媒体两种方式进行。

二、新型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监管方面不到位

县、镇两级政府根据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监督领导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和监督的频率、范围、效果受到职能、权限、经费、人员等条件的限制,管理和监督达到实时有效的要求难度太大。监督检查的成果难以巩固,管理监督成本太大。一些乡(镇)和管办的负责人无视农民递交的合理的报销单、私通非定点医疗机构、无视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等违反规定的现象。

(二)补偿方面

1、门诊看病补偿方面。濮阳县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采用门诊基金镇级包干管理的模式,参合人员每门诊人次按门诊费用总额20%予以补偿,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补偿额不得超过2元。尽管实行了“专用处方、发票、门诊补偿台帐、《医疗证》补偿记录”四项核对的管理和结算办法,同时按月使用计算机审核结报的手段,健全补偿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乡村医生套取合作医疗补偿资金、克扣参合人员门诊补偿资金、县镇两级合管办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2、住院医疗补偿方面。濮阳县规定合作医疗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最高补偿额为10,000元。凡参合人员因病(伤)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费用按分段累进方式可获得10%至60%的补偿。在住院费用补偿方面采取了“持证办理住院手续、住院登记、专管员验证补偿、计算审核结算”等管理办法,但在具体补偿工作中存在着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变更药品和诊疗项目等问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影响住院费用补偿的问题,非定点医疗机构不规定向参合病人提供住院费用发票、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病案,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不履行合同义务,少支付或拒绝支付应由定点医院支付的补偿费用的问题。

三、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是合作医疗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合作医疗补偿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参与,就会严重影响政府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也背离了政府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

(一)政府方面

1、投入不公平。县一级的医院大多设备齐全,而且县政府每年还拨一定的经费予以维修。2006年2月份县政府还投资1200万在县第一人民医院修建优质病房楼。而乡镇一级的医院设备紧缺,有的乡医院连普通的骨折都无法进行有效的诊治。如此造成了县级医院压力过大,而乡镇级医院却“门可罗雀”。人才方面,县级医院的护士都要求有本科文凭,而乡镇级医院大多是县级医院下放下来的,技术好的医务人员都要上调,留下来的微乎其微。

2、制度不健全和管理人员素质低导致监管不到位。

(二)定点医疗机构方面

目前,各级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医疗市场竞争过程中,一面改善硬软条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一面追求医疗服务利益的最大化,这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与医疗机构利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却能够直接刺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药品收入的增长。合作医疗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群众,实行合作医疗补偿即时兑付的办法。因此,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为了个人和单位的利益,用非正当方式吸引病人就医,借合作医疗补偿之便,行非正当医疗之事,弄虚作假,甚至拉拢贿赂政府管理人员,骗取资金。

(三)农民方面

一部分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仍有怀疑、观望的态度,同时又期望个人拥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监管的医疗保障,因为宣传发动不细致、不深入,合作医疗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其优越性尚未充分显现出来,农村群众不相信,怕吃亏,在筹资办证阶段不愿交费,有的是交费时在外务工,错过了交费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门诊、住院治疗,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乡村医生碍于情面,送人情,合作医疗基金变成了“唐僧肉”。极个别农户确实交不起个人负担资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时,周围干部群众也乐于帮助他们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

四、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合理改善资金管理

1、合理分配,消除县级和乡镇级医疗机构的不公平。资金方面,首先,消除政府对县级医疗机构不必要的投入,如上面提到的濮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优质病房楼的投资,为条件较差的乡镇级医院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适当提高乡镇级医院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以提高乡镇级医院的医疗能力;人事方面,对全县医务人员进行合理人事调整,另外派部分业务骨干到各乡镇医院“下乡蹲点”,提高乡镇级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2、提高筹资和补偿标准,增强合作医疗保障能力。一是建立起更完善的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筹资机制;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做大基金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科学合理制订补偿方案,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二)政府和医疗机构结合,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制度

1、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目前,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补偿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主要有两条:一是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追究违约经济责任;二是按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内部管理罚款。目前,这个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政府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执行标准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规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

2、考核招聘合作医疗办公人员,实行人员系统内部人事制度。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紧张,办公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全县和管办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定期不定期轮换,实行业绩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业绩考核成绩与奖金挂勾。和管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奖金来源渠道从定点医疗机构中按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这一办法的好处在于剥离和管办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排除单位因素对和管办人员监督工作的影响。

3、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是农村医疗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大农村医疗投入,加强农村医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是农村群众的迫切要求,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现实。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濮阳县合作医疗办公室重点加强对县、镇、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通过合同方式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断改善就医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改进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监督环节中的漏洞,推广并普及计算机信息管理模式,让参合群众从合作医疗制度中实实在在地获得实惠。

(三)由县级医疗机构领导,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务人员大练兵活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一是做到完善医务人员的奖惩制度,“进则奖,退则下”。二是鼓励基层医务人员接受业务再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濮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告诉我们,合作医疗确实符合了大多数农民的心意,完成了广大农民多年来的心愿,但是要想以后更好的实施推进该项制度,政府要真正做到投入的公平、实施的公正和信息的公开,充分体现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真实性和公平性的优点,才能真正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参考文献:

农村医疗论文例8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经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合理筹集、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缴费和财政支付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原则上按年由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收缴,存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地方财政支持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划拨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核定,向省级财政划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逐步完善补助资金的划拨办法,尽可能简化程序,易于操作。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情况,逐步实现财政直接支付。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3、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各县(市)要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确定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和方式,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过多结余。

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要把好三个关口和抓好四个环节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内容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计划)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征收、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征收医疗基金项目、标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费缴纳义务人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经办机构是否依法及时支付医疗金;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营运是否安全,增值是否合规、有效;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所以,基于上述内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金审计要找准审计的主线和切入口,就是以资金运动作为主线,资金流向哪里,审计就追溯到哪里。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要把好三个关口。

一是资金流入关口。审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流入是否合规,资金是否按照预算和规定来源渠道及时到位。

二是资金流出关口。主要审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拨付是否有预算,有无预算外拨付;是否按项目进度、按预算进行拨款,有无因拨款不及时影响项目进度或因提前拨款形成资金闲置、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有无挤占挪用的问题;资金拨付渠道是否流畅,有无资金中途渗漏,造成个人私分、贪污等恶意侵吞问题。

三是资金结余或缺口关。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如有结余或缺口都要查明原因,原因可能有:高估冒算项目成本、费用,置换项目,不实施或不完全实施预算项目等其他原因都可能形成资金结余;资金损失浪费,挤占挪用,超预算实施项目或其他原因都可能形成资金缺口。

2、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应着重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搞好审前调查。通过审前调查摸清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金的基本情况,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二是制订好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出审计实施方案,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向有关部门下达审前自查通知,了解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情况。四是进行审前培训,提高认识,统一审计方式方法。实践证明,开展审前调查和被审计单位自查及进行审前培训,是贯彻突出重点、节约成本、提高审计质量的一种好做法。

按照资金的流程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是审计人员的主要方法之一,此方法适应于医疗资金或单一资金的追踪检查,通过资金流转的各个环节检查是否存在资金流转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行为,直到资金最终的合法、有效、效率和效果使用。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经常会发现因资金流转过程中的资金“渗漏”或“蒸发”的现象,使医疗资金的使用达不到预期目的或专用目的,损害了资金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追踪资金流向审计法在审计实践中具有明显的审计效果,资金流转的每一个环节都在审计人员的可控制范围之内,其缺点是耗费时间、精力,也扩大了国家审计成本支出。在具体的审计业务中审计人员往往采取抽样的方式确定样本,完成样本审计的流程过程以期获取舞弊存在的证据,从而决定是否放弃或扩大审计样本。审计路径:确定源头资金总量确定资金流转环节审查流转环节资金的安全存在性计算资金流转的时间性审查资金流转末端的完整性测试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金来源广,渠道多,资金性质复杂,资金运作方式较为特殊,涉及我国近10亿广大农村人民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各级审计机关上下配合,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分布在县一级实施,很多涉及村、户,所以各级审计机关应统一认识,明确各自审计重点、任务,熟悉法律法规和科学填报审计报表,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人,同时,围绕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审计重点,同时加大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避免操作上的盲目性,在审计实践中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审计目的,确保审计质量,这也是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

【摘要】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主要审核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应审查其是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本文探讨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与审计特点。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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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65岁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过7%,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21世纪中国老龄化有加剧的趋势。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三级医疗网络濒临解体,乡镇卫生院1/3基本瘫痪,1/3仅能维持生计,1/3能够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造成了我国分明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国家对城乡间医疗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乡居民面对的是统一的药品定价和医疗服务费用,造成了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研究表明,医疗消费在中国农村有着奢侈品的性质,农民对医疗存在着潜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约,医疗需求的满足尚处于从属的地位(卫龙宝,2005)。有以问卷形式对中国内地六省310个村庄进行了直接入户方式的调查访问,结果显示,有79.7%的调查对象反映,他们所在村庄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岳书铭,2005)。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中国农村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户数占了很大的比例,该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别为21.61%和33.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更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不同地区,疾病导致了20%~70%的贫困(Jiang,2004)。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公平性,这一点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作医疗能为大多数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自费看病相比,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花费相同成本的条件下能享受更多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中国10个贫困县进行的调查,合作医疗覆盖的低收入人群比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他们的经济负担(个人在医疗方面的支出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也相对低。这表明合作医疗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资金筹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另外,以历史的观点考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演进,发现合作医疗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且执行层有历史经验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总结经验,少走弯路。根据[2003]3号文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保大病即在农民患大病的时候给予医疗费用保障,防止农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贫困,有利于实现卫生资源在不同收入水平农户之间的合理分配。这种观点认为,农村民众更加关注医疗合作制度对大病的保障程度。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会的综合绩效和社会整体福利,同时也是农民当前所需要的。关于保大病还是保小病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有所争议,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下面分析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构建简单评价社会总体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维坐标体系,分别以X轴表示参合的居民人数,Y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Z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社会用于医疗保障的全部资金;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Q(社会总体福利效益);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中,把从消费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的一个额外的数量中所获得的额外的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定义为边际效用,假设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0时,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0;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确定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之间的函数关系Z=Yb,其中(0b,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A/B)b,社会总体福利效益为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上的积分,Q1(社会总体福利效益)=AbB1-b.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a×B,其中a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人数与全体参合居民人数的比值(0Q2.结论为实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比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更能够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机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过小、制度缺乏可持续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设立了严格的起付线,只有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费用才能纳入补偿范围。而1993年和1998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刘军民,2005)。这么低的受益面显然无法激励农民积极参加,而且这种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们获取以预防、初级保健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自愿参加的条件下,即使参加以后也会有人不断退出,最后造成制度无法持续。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真正影响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许多农村居民因无钱医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地区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医疗制度安排,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实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确保把农村居民中无力支付合作医疗费用的低收入者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当中。

四、筹资措施

从2006年开始,国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从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10元,这样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而农民缴费标准不变。然而,即使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的费用支出,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医疗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发达地区120~27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100~119元,经济贫困地区60~99元(王向东,2004)。农村医疗费用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目前的一个焦点,农村医疗保障费用的筹措成为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瓶颈。

从历史上看,中国农业对工业贡献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表现为劳动积累和资本积累,以及城市扩张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理应成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担者。自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国有企业后,农民对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积累贡献被淡化,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呼吁保护工人权益的同时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农民成分。由于国家具有强制力和财政资源的支配权力,所以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行为主体的工业反哺农业行为的政府反哺,应当是工业反哺农业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学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实现机制和社会化反哺实现机制,认为工业反哺农业应当视为农业对工业的早期投资所形成的历史投资的一种“期权收益”和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给农业的生态建设基金(朱四海,2005)。农业应当获得对工业的历史投资所形成的期权收益以及农民应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利润分红,同时农业应当为提供生态产出而获得工商业提供的生态投入及生态建设的基金。

农业为工商业提供生态产出,工商业为农业提供生态投入,生态消费者支付生态生产成本,这就是工业化背景下分摊生态责任的基本逻辑、基本思路。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有不断恶化的趋势。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恶化主要是由于工业化的进程造成的。工业对农业有负的外在性。工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自然资源耗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种种后果。农业在承受工业发展带来的生态恶化恶果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单纯对生态环境的作用而言,农业对工业具有正的外在性,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不仅在从事生产实际的农业产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农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创造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并不能阻止城镇居民享受,因而农民无法向城镇居民收取应该得到的生态建设资金,城镇居民无偿地享受了由农村居民生产的良好生态环境。所以应该由国家强制执行这一操作,以实现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的生态建设基金。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村保障制度进程的推进筹集到所缺乏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总成本,有效解决外在性导致的无效率。当工业对农业存在负的外在性时,工业的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差额就是边际外部成本。工业为了实现行业利润最大化需要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而有效的生产应该是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了社会总成本。同样道理,农业对工业的正的外在性也会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社会总成本。所以发展农业必须从过去单纯注重其经济意义向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并重的方向转变,工商业必须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生态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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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ispapermakesafieldsurveyofJiangsuprovincewheretheagingextentishighandanalysesthemedicalconsumptionoftheoldpeopleintheruralareaontheTwopartModel.Theresultshowsthatthephysiologicalfeaturesanddiseasemodesofoldpeoplemakethemfacewithmorehealthrisksandneedmoremedicalconsumption.Also,theindividualandfamilysituations,income,health,theseverityofillnessesandthequalityofmedicalservicehavedecisiveinfluencesupontheoldpeople’smedicalconsumptionintheruralarea.

Keywords:aging;medicalconsumption;decisiontoseeadoctor;medicalcareexpenditure

一、研究背景

目前,中国老龄化速度居世界首位,伴随着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和老龄化速度快速提高,社会在养老保障、老人福利设施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江苏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省份之一,根据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2006年,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①为12.72%,江苏省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4.95%,名列全国第4,其中,农村老年抚养比达到17.83%,高出城市6.16%。农村老龄化速度快于城镇的原因在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转移的主要对象是年轻人,农村和城市的年龄结构也因此发生了变化。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健康老龄化”的概念,强调人在进入老年阶段后应继续保持健康的身体状况。因此,在老龄化的背景下探讨农村老龄人口这一特殊群体医疗服务的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文献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利用的研究主要是对老年人生活质量、医疗消费和就医状况的分析,顾大男基于1998年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调查数据,分析了中国高龄老人患病能否得到及时医治的状况,结果表明农村高龄老人不能得到及时医治的比例略高于城镇[1];任远初步探索了老龄消费市场的特征,提出老龄人口由于生理衰老形成了以“护理服务”、“护理商品”和“护理设施”消费为主的老衰老龄市场[2]。然而,现有相关文献大多仍主要集中于对城市老年人医疗需求和医疗服务利用的研究[3-5],缺乏对江苏省这一老龄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的分析,对江苏省老年人医疗与健康相关问题的研究仅见于黄润龙等,他们对江苏省高龄老人健康状况的进行了分析,探讨了高龄老人的婚姻、家庭、性格和精神需求、生活自理能力、饮食习惯、生活方式及健康状态等问题[6]。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地调研数据,分析江苏省农村老年人医疗消费的特征,构建两部模型对农村老年人医疗消费行为进行实证分析,探讨老年人就诊决策与医疗支出的影响因素,为政府应对农村老龄化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决策提供依据。

二、农村老年人医疗消费的特征

本文数据来源于2007年11月对江苏省北部5市(每市各选择一县:新沂、东海、涟水、泗洪和响水)农村居民(包括年轻人样本和老年人样本)健康状况及医疗消费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农村居民的个人和家庭特征、社会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医疗消费情况、参加合作医疗的情况等。调查实行面对面询问填写调查表的形式,样本兼顾了各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收入水平和居民年龄结构等,最后获得985个农村居民有效样本,其中,18~59岁的年轻人样本为803个,60岁以上的老年人样本为182个。本文采用了老年人样本进行研究,总结了调查地区农村老年人医疗消费的特征:

1.老年人健康状况较年轻人更差,慢性病发病率较高

居民对医疗服务的消费来源于对自己健康状况的改善或保持,这是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而制定相关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政策的出发点。调查结果显示(表1),农村老年人自我评价健康状况为一般的比例最多,约占总样本的38%,自我评价差和良好的比例相当,自我评价健康状况非常好的比例最少,仅占8.24%。老年人样本和年轻人样本相比,年轻人自评健康状况差的比例比老年人低18.4%,而自评健康状况为良好和非常好的比例均明显比老年人的高。从有无慢性病指标来看,老年人样本有慢性病的比例占40.11%,远远高于年轻人,而且,老人所患慢性病病种主要是慢性疼痛、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和糖尿病4种。

2.老年人患病的概率高,但因经济困难应就诊未就诊的可能性也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一年里,有86.26%的老年人生过病,但在患病的样本中,只有87.90%的老年人前往诊所或医院就诊,有12.1%的样本应就诊未就诊;在就诊的样本中,看门诊的比例占到85.51%,住院的比例占14.49%。然而,年轻人患病的概率略低于老年人,进一步分析显示,老年人应就诊未就诊的原因大多是经济困难,占各种原因的57.14%。

3.老年人医疗支出较高,但收入水平较低,疾病经济负担更为严重

调查样本的老年人在过去一年的医疗支出均值为1361.66元,高出年轻人403.15元。然而,调查样本的老年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819.4元,比年轻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603.63元。这说明,老年人的疾病经济负担更为严重,他们会将更多的钱用于看病就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老年人生理机能逐渐发生衰退,患病的概率较高,具有较高的医疗服务需要,但由于老年阶段收入较低,面临更为严重的疾病经济负担,因此,老年人群因为经济因素导致的应就诊未就诊的问题更为突出。

三、老年人口医疗消费的影响因素

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消费特征以及医疗产品自身的特征,本文将影响老年人医疗消费的因素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和家庭特征

影响医疗服务需求的个人和家庭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和家庭人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男性的预期寿命均低于女性,这可能是生理因素决定,也可能是男性在年轻的时候对身体的折旧更大;生老病死的生理规律决定了个体随着年龄的增大将需要更多的医疗服务,年龄程度不同,对医疗服务的消费也可能会存在差异;受教育程度也可能对医疗消费有潜在的影响,越是受过较好教育的人越有预防和就诊的意识,他们生病带来的机会成本更高,同时,受过较好教育的人可能已经具备更好的自我护理能力而拥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因此相对减少了他们患病后的医疗服务支出;单身的老年人更容易产生孤独感,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健康状况从而影响到医疗消费;另外,文献研究表明,家庭人数也是医疗服务消费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人数多的家庭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关怀和照顾更多,有利于老年人优良健康状态的保持,减少医疗消费。

2.健康状况与疾病特征

老年人医疗消费这一购买行为来源于对医疗产品或服务的需要,其功能在于延长寿命、恢复和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因此,健康状况与疾病特征是影响医疗消费的重要因素。老年人首先感知到的健康问题决定他是否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本文采用自评健康状况、慢性病史和疾病严重程度3个变量反映老年人对自己是否需要消费医疗服务的感知。健康状况差或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平时可能会更关心自己的身体状况,更注重医疗服务方面的消费,慢性病患者会长期服用相关药物,疾病的严重程度反映了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强度,所患疾病不严重时,老年人可能觉得没有必要就诊,当感知到疾病越严重时,他们就诊的可能性越高。

3.经济因素

影响医疗消费的重要变量还包括经济因素,例如,收入、价格和是否参加合作医疗等。收入增加意味着支付能力提高,这将促进居民医疗服务消费。大量研究表明,医疗产品是一种正常商品,医疗品价格的下降会促进人们对医疗品的消费。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需求之间的联系主要依靠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化来实现,因此,要获得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作用的相关信息,关键取决于医疗服务需求的价格弹性。老年医疗保险是一种疾病经济风险分摊的形式,这种第三方支付的特征间接地降低了老年人支付的医疗服务价格,当前在中国农村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具有这样的功能。

4.生活方式

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8项不良的生活方式,包括吸烟、饮酒、滥用药物、体育活动少、高热量和多盐、轻信巫医、社会适应不良和破坏生物节律。吸烟会导致癌症、冠心病、肺病等疾病,目前,烟草的使用是世界死亡增长最快的原因之一;过度饮酒对人体肝脏和脑神经的危害最大,导致肝病、心脑血管疾病。

5.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老年人的身体活动能力远不如年轻人,因此,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的方便程度也是影响他们是否就诊的一个重要因素。以医疗支出来测度的医疗消费,其内涵不仅包括数量,也暗含了质量,因此,考虑医疗支出的决定因素时应加入医疗服务质量因素。治疗效果或许是医疗服务质量的最直接的指标,但难以量化,较直观的测评方法是老年人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评价。四、农村老年人口医疗消费行为的实证分析

1.模型选择

本文选取两部模型法,采用是否就诊和医疗支出两个指标考察老年人的医疗消费行为,其依据主要在于医疗支出有别于其他一些变量具有特殊的分布特征。第一,在一定时期内,有相当一部分居民没有进行医疗消费,即医疗支出为零,然而,这部分零医疗支出是实际支出而并非潜在支出,因此,不能选用类似工资方程的Heckman两阶段法;第二,非零医疗支出高度有偏,这反映了如果采用线性回归将导致模型残差也不服从正态分布,不满足线性回归的基本假设。本文的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医疗支出的均值为1361.66元,标准差为4135.935,偏度系数为6.5332,峰度系数为49.6532,这说明调查样本的老年人医疗支出也呈非正态分布。由兰德实验室提供的两部模型法解决了以上问题,它将居民医疗消费行为分成两阶段,第一阶段为就诊概率模型,分析是否就诊的决策行为,公式(1)中Ii表示第i个人就诊的概率,当Ii>0时,医疗支出为正,Xi为第i个个体的特征变量。第二个阶段为医疗支出模型,分析医疗支出水平的决定因素,公式(2)中MEDi为第i个人的医疗支出,第二阶段的方程只有在第i个人就诊的条件下才成立[7]。

Ⅰ:Ii=Xi+βlE1i,E1i~N(0,1)(1)

Ⅱ:1nMEDi=Xiβ2+ε2i,ε2i~N(0,σ2)(2)

模型的第二阶段将医疗支出取对数,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医疗支出的非正态分布。对本调查老年人医疗支出取对数后进行正态性检验,偏度系数为0.022,峰度系数为2.37,卡方值为3.93,相伴概率p值为0.1404,这说明取对数后的医疗支出已服从正态分布。

2.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两部模型和江苏省农村老年人的调查数据,构建了就诊概率模型和医疗支出模型,模型回归结果如表2。就诊概率模型为probit模型,因变量设定为是否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是=1,否=0);医疗支出模型为对数线性模型,因变量为医疗支出的对数。

首先看就诊概率模型,模型通过了联合性检验,回归总体是显著的。变量“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人数”、“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参加合作医疗”和“疾病的严重程度”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是影响江苏省农村老年人就诊决策的主要因素。女性就诊的概率高,这可能是因为老年人中女性患病的概率更高,也有可能是在女性和男性老年人都患病的情况下,女性更注意对疾病风险的规避而寻求医疗消费。变量“受教育年限”的系数符号为负,说明文化程度低的老年人就诊的概率较高,这可能是因为文化程度低的老年人本身身体状况更差,更容易生病就诊。家庭人数与就诊概率呈负相关,这说明家庭规模越大,可以降低老年人就诊的概率,这可能是因为家庭人数多的老年人身体更健康,生病后得到子女的照顾也充分,因而同等情况下比家庭人数少的老年人就诊的可能性更小。变量“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系数为正,说明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条件下,经济水平的提高可能会促进老年人医疗消费,通过计算弹性值,老年人就诊概率的收入弹性为0.033,说明当老年人家庭人均纯收入提高1%,就诊概率提高0.033%。“是否参加合作医疗”也是影响老年人就诊决策的主要因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这相当于降低了老年人医疗消费的价格,因而能促进老年人就诊的概率。本文将全部样本疾病的严重程度分为4类:没生病、轻微、一般和严重,回归结果显示,疾病的严重程度是老年人就诊的主要影响因素,所患疾病越严重,老年人就诊的概率越高。另外,变量“年龄”、“单身”、“医疗服务价格”、“健康状况”、“慢性病”、“吸烟”、“饮酒”和“交通时间”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不是影响老年人就诊决策的主要因素。

模型二医疗支出模型也通过了联合性检验,回归总体是显著的。布罗施—帕甘(Breusch-Pagan)检验结果为卡方值0.10,相伴概率为0.7473,表明模型不存在异方差;方差膨胀系数(VIF)均值为1.99,最大值为4.72,表明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总的来说,“教育年限”、“健康状况”、“疾病严重程度”和“医疗服务质量”是老年人医疗支出的决定因素。老年人受教育年限与医疗支出呈正相关,说明文化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在医疗产品或服务上的支出越多;老年人健康状况越差,医疗支出越高;所患疾病越严重,医疗支出越多;医疗服务质量越高,医疗支出也越高。其他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不是老年人医疗支出的决定因素。从符号上看,男性的医疗支出比女性更高;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医疗支出越高;单身的老年人医疗支出更高;家庭人数越多,家庭中老年人的医疗支出越低;家庭人均纯收入越高,家庭中老年人医疗支出越低,可能的解释是收入增加带来的健康效应使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更为优良,因而医疗支出更低,这在封进等的研究中已得到证明[8],她将收入水平对医疗支出的影响分为两种效应:一是直接效应,即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得居民对健康的需求增加,因而医疗支出水平更高,二是间接效应(健康效应),即通常收入较低的人健康状况较差,出于对风险的规避,医疗支出较高。本文的结果证明了在本次调查中,收入水平对医疗支出的作用表现为间接效应大于直接效应,即收入水平的提高改善了居民的健康状况,使得医疗支出较低。医疗服务价格对老年人医疗支出的价格弹性为-0.2094,表明当医疗服务价格降低时,会促进老年人对医疗品的消费,医疗支出增加。老年人参加合作医疗会增加老年人的医疗支出,这是因为虽然合作医疗降低了医疗服务的价格,但促进了对医疗服务数量的消费而导致医疗支出较高。另外,吸烟的老年人医疗支出更低,饮酒的老年人医疗支出更高;老年人到服务态度较好的医疗机构就诊,其医疗支出也较高。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带来了一系列的老年人问题。江苏省是全国率先进入老年社会的地区之一,目前的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龄化水平也较高,因此,研究江苏省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医疗消费问题具有代表性,本文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和政策含义:

第一,与其他年龄群体相比,老年人特有的生理特征和疾病模式决定了老年人群面临更大的健康风险,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更差,患慢性病的概率更高,更注重医疗和服务方面的消费。但由于老年人收入水平较低,因经济困难应诊而未诊的可能性也较年轻人更高,疾病经济负担更为严重。本文认为,对于社会来讲,老年人问题的本质不是人口老龄化本身,而是对社会养老保障、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老年人福利等制度的挑战。

第二,一般来说,受传统的思想观念影响,老年人更希望自己儿孙满堂、人丁兴旺,亲情对老年人良好健康状况(包括生理、心理和精神)的保持有积极作用。实证分析表明,家庭规模大有利于减少老年人对医疗的消费,医疗支出也较低。如果我们能为老人提供一个温暖的家庭氛围,为独居的老人提供家庭式集体生活的福利院,使老年人感受到家的温暖,是社会应对老龄化过程中减少老年人医疗消费的一个有效手段。目前,政府对老年人救助的供养方式一般分为家庭供养和集体供养,本文的结论为集体供养提供了一个科学依据。

第三,收入水平的提高会使老年人更倾向于规避疾病风险,导致就诊概率增加,但由于收入带来的间接效应大于直接效应而导致经济状况好的老年人健康状况更好,具有更低的医疗支出。因此,相应的政策含义是通过提高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利用,这样可以降低医疗支出,节约社会医疗资源,有效地控制社会医疗卫生费用。

第四,控制医疗服务价格可以促进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利用,使经济困难应就诊而不能就诊的老年人能进入医疗市场就医,使他们获得充分的治疗。目前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就是通过降低医疗服务价格,给予居民补贴,促进了老年人医疗服务的利用。

第五,实证分析也表明,医疗服务质量也是影响医疗支出的重要因素之一,这验证了医疗支出本身已包含医疗服务质量这一要素,为我们以后研究医疗支出的决定因素时需要考虑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顾大男.中国高龄老人就医及时性状况研究[J].人口学刊,2002(3):54-60.

[2]任远.老龄消费市场初探[J].市场与人口分析,1995(3):46-49.

[3]孙明艳,刘纯艳.关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常医疗消费的调查与分析[J].天津医科大学学报,2005(1):30-32.

[4]赵君兰,王小平,王静.社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就医方式调查报告[J].河北医药,2003(7):531-532.

[5]陈卫民.城市高龄老人的照护资源与照护供给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4(S1):117-120.

农村医疗论文例11

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65岁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过7%,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21世纪中国老龄化有加剧的趋势。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三级医疗网络濒临解体,乡镇卫生院1/3基本瘫痪,1/3仅能维持生计,1/3能够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造成了我国分明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国家对城乡间医疗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乡居民面对的是统一的药品定价和医疗服务费用,造成了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研究表明,医疗消费在中国农村有着奢侈品的性质,农民对医疗存在着潜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约,医疗需求的满足尚处于从属的地位(卫龙宝,2005)。有以问卷形式对中国内地六省310个村庄进行了直接入户方式的调查访问,结果显示,有79.7%的调查对象反映,他们所在村庄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岳书铭,2005)。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中国农村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户数占了很大的比例,该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别为21.61%和33.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更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不同地区,疾病导致了20%~70%的贫困(Jiang,2004)。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公平性,这一点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作医疗能为大多数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自费看病相比,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花费相同成本的条件下能享受更多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中国10个贫困县进行的调查,合作医疗覆盖的低收入人群比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他们的经济负担(个人在医疗方面的支出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也相对低。这表明合作医疗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资金筹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另外,以历史的观点考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演进,发现合作医疗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且执行层有历史经验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总结经验,少走弯路。根据[2003]3号文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保大病即在农民患大病的时候给予医疗费用保障,防止农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贫困,有利于实现卫生资源在不同收入水平农户之间的合理分配。这种观点认为,农村民众更加关注医疗合作制度对大病的保障程度。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会的综合绩效和社会整体福利,同时也是农民当前所需要的。关于保大病还是保小病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有所争议,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下面分析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构建简单评价社会总体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维坐标体系,分别以X轴表示参合的居民人数,Y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Z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社会用于医疗保障的全部资金;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Q(社会总体福利效益);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中,把从消费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的一个额外的数量中所获得的额外的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定义为边际效用,假设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0时,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0;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确定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之间的函数关系Z=Yb,其中(0b,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A/B)b,社会总体福利效益为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上的积分,Q1(社会总体福利效益)=AbB1-b.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a×B,其中a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人数与全体参合居民人数的比值(0Q2.结论为实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比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更能够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机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过小、制度缺乏可持续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设立了严格的起付线,只有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费用才能纳入补偿范围。而1993年和1998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刘军民,2005)。这么低的受益面显然无法激励农民积极参加,而且这种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们获取以预防、初级保健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自愿参加的条件下,即使参加以后也会有人不断退出,最后造成制度无法持续。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真正影响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许多农村居民因无钱医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地区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医疗制度安排,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实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确保把农村居民中无力支付合作医疗费用的低收入者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当中。

四、筹资措施

从2006年开始,国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从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10元,这样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而农民缴费标准不变。然而,即使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的费用支出,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医疗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发达地区120~27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100~119元,经济贫困地区60~99元(王向东,2004)。农村医疗费用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目前的一个焦点,农村医疗保障费用的筹措成为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瓶颈。

从历史上看,中国农业对工业贡献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表现为劳动积累和资本积累,以及城市扩张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理应成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担者。自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国有企业后,农民对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积累贡献被淡化,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呼吁保护工人权益的同时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农民成分。由于国家具有强制力和财政资源的支配权力,所以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行为主体的工业反哺农业行为的政府反哺,应当是工业反哺农业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学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实现机制和社会化反哺实现机制,认为工业反哺农业应当视为农业对工业的早期投资所形成的历史投资的一种“期权收益”和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给农业的生态建设基金(朱四海,2005)。农业应当获得对工业的历史投资所形成的期权收益以及农民应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利润分红,同时农业应当为提供生态产出而获得工商业提供的生态投入及生态建设的基金。

农业为工商业提供生态产出,工商业为农业提供生态投入,生态消费者支付生态生产成本,这就是工业化背景下分摊生态责任的基本逻辑、基本思路。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有不断恶化的趋势。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恶化主要是由于工业化的进程造成的。工业对农业有负的外在性。工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自然资源耗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种种后果。农业在承受工业发展带来的生态恶化恶果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单纯对生态环境的作用而言,农业对工业具有正的外在性,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不仅在从事生产实际的农业产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农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创造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并不能阻止城镇居民享受,因而农民无法向城镇居民收取应该得到的生态建设资金,城镇居民无偿地享受了由农村居民生产的良好生态环境。所以应该由国家强制执行这一操作,以实现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的生态建设基金。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村保障制度进程的推进筹集到所缺乏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总成本,有效解决外在性导致的无效率。当工业对农业存在负的外在性时,工业的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差额就是边际外部成本。工业为了实现行业利润最大化需要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而有效的生产应该是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了社会总成本。同样道理,农业对工业的正的外在性也会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社会总成本。所以发展农业必须从过去单纯注重其经济意义向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并重的方向转变,工商业必须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生态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