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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6:58

金融管理论文

金融管理论文例1

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国当前工作的主题。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在支持经济发展、调节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特殊的地位和功能决定了建设和谐金融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谐一词指和睦、协调。和谐的金融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内部和谐和外部和谐,内部和谐就是指金融体系内部各相关要素问彼此支持、相互促进以及整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外部和谐就是金融体系与外部因素问融洽、协调、稳定的关系,即金融与经济、社会之间良性均衡的状态。因此,和谐金融的内涵主要应从金融体系自身发展、金融与经济的关系以及金融体系与整个社会的关系三个方面来考察。

一、金融体系自身和谐发展

金融发展意味着金融功能的完善和提高.金融体系的和谐发展指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金融运行机制能够得到持续优化,金融运行效率不断得到改进,金融体系活力不断增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高素质金融人才储备丰富.金融部门内的各种资源和要素协调发展。不考虑外部因素的条件下.金融体系的发展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察:

1合理的金融深度。金融深度反映了金融总量的发展水平.是金融体系发展阶段的表现。它主要反映在金融资产总量的快速增长和规模的急剧扩大。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处于现代经济核心地位的金融产业为实现其促进经济发展、配置市场资源的功能也要随之快速发展。

2和谐的金融结构。总量的增长如果不伴随着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不行的.金融结构是金融业自身能否稳健发展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决定性因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工具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支付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结构。和谐的金融结构包括五个方面:

(1)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它是金融结构走向成熟与完善的重要条件与标志,是多元化经济的需要。功能不同、主营业务各异的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了种类更多、数量更大的金融商品与服务,能够很好地满足不同的经济主体对储蓄、投资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

(2)金融工具价格形成的市场化和平稳化也可以作为金融结构合理性的一种表现。随着其他金融机构的纷纷设立和竞争的加剧.大量的金融工具被创造出来.金融新业务的不断扩展.使资金和信用的供给能力日益增强.金融工具的价格逐渐走向市场化。同时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加使市场上各类金融工具价格呈现出一种稳定均衡的发展趋势。

(3)多样化与多层化的金融市场体系也是和谐金融结构的表现。它增加了筹资者与投资者选择的余地,顺畅了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能够满足不同的经济主体投融资和规避风险的需求.提高金融消费者福利水平。

(4)有效而适用的支付系统的建立也是和谐金融结构所必需的。高效与安全的价值支付手段是加速收入实现速度、降低流通费用,实现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加之支付与结算体系的发展可以抵消狭义货币流通素的减慢的趋势.提高货币的利用效率.扩大信用规模.实现社会生产资源的充分利用。

(5)高效有力的监管体系。金融风险的外部性、脆弱性和传染性决定了金融风险对金融和谐发展的危害极大。有效的监管体系可以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因此,在和谐金融的总体框架中还应包括高效有力的监管体系,这是构建和谐金融和维护金融安全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金融体系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仅是金融体系良性健康的持续发展还是不够的.金融系统作为一国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的发展和配置市场资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体系如果不能服务于经济那也称不上是和谐的金融。一个和谐金融体系表现为金融和经济的协调促进,即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处于一种动态的均衡中。一方面金融发展应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金融应充分发挥“货币第一推动力”作用,使资金流有效的引导实物流,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将金融体系与经济的相关关系或者说金融效率纳入和谐金融的考察范围也就合情合理了。

笔者认为,金融与经济的和谐发展可以从金融贡献和金融效率两方面来体现,一方面.除了资本劳动土地之外金融作为又一因素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即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凸现。另一方面,金融效率是一国金融整体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所发挥的效率.金融效率的提高可以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将有限的金融资源进行最优配置以实现其最有效利用。我国对金融效率问题的研究理论有很多.不管怎么说,金融效率最终还是要落实到金融机构的效率和金融市场效率上来。金融机构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是效率高低的表现.而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能力则表现在市场对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和融资的方便程度这两个方面。它的运作效率通过54"方面体现出来:市场上金融商品价格对各类信息反映灵敏;金融市场上各类商品价格具有稳定均衡的内在机制金融商品种类繁多及很强的业务创新能力;金融市场具有剔除风险的能力:较低的交易成本。

三.金融体系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现代金融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金融不仅是经济发展中的金融,也是社会进步中的金融。金融的运行不仅直接影响着经济建设的进程.而且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关系着社会发展的状况。金融健康发展和协调运行是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规范各社会经济主体经营行为.是创建诚信,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和经营文化的关键。金融体系在发挥其功能的同时.必须与社会各界发生联系.对金融中介来说.应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包括贷款机会相等、披露和透明性、风险管理和信托责任等;另一方面.由于金融与社会的联系是靠信用来维持.良好的信用环境对金融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

要使金融与社会和谐发展.就要建立的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是指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和谐金融就是指在一个区域内金融生态环境良好.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在市场机制下优胜劣汰.安全有序运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相互促进.与经济协调发展.各种关系处于一种比较融洽的状态。也就是说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建设和谐金融的关键,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建设和谐金融的基础。

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包括

1金融业内部机制健全,运作有序。主要是指金融业建立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各项规章制度完备、操作规程规范、风险控制机制健全、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良好,整个行业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运行。

2金融业外部监督机制和法律体系完善,竞争有序。主要包括完善的金融及相关的法律体系、监督体系,外部监督各主体权责明晰.分工协作。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金融业开放有度、竞争有序.优胜劣汰。

3金融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良好。主要指金融市场主体利益关系协调,资源配置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有公正的司法环境、规范的中介服务作为保障。

4.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与金融息息相关,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金融业正常运转赖以生存发展的生态空间和土壤。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金融健康发展的有利保障

参考文献:

[1]RaymondW.Goldsmith.FinancialstPuctuPeanddevelopment[M].NewHaven,Ct:YaleUniversityPress,1969

[2]沈玮:浅议经济发展中的金融贡献及金融效率[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3(5)

[3]徐联初:对和谐金融的几点思考[J].中国金融,2005(10)

[4]李健贾玉革:金融结构的评价标准与分析指标研究[J].金融研究,2005(4)

[5]周鸿卫李思维冯湘勇:论我国西部地区金融的发展:和谐金融视角的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2)

[6]陈志刚:如何度量金融发展——兼论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分歧[J].上海经济研究,2006(7)

金融管理论文例2

由于不清楚政策规定,部分金融机构不主动向人民银行申请金融机构编码。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权在地方政府,并且机构编码和金融机构本身的业务关联度不高,造成金融机构对于申报工作认识程度不高,管理不到位,年检不主动。其在申请、变更金融机构编码后,金融机构编码也就被束之高阁,未能在各类金融信息系统中全面应用,制约了金融机构信息管理的推广与使用。以巴州为例,虽然每年以正式的文件和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将通知发送到全辖金融机构,但是大多金融机构对机构代码及代码规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不清楚机构代码的作用和意义,对信息核对和检查等相关工作不够积极配合,联系人经常变动,工作交接不衔接。

(二)沟通协调机制不畅

科技部门作为人民银行的对内部门,多不了解辖内金融机构相关信息,尤其是中小型地方金融机构和小贷公司,因此难以掌握这类金融机构的审批成立时间和数量。如果金融机构新增、变更或撤消时未按规定在有关部门批准后的7个工作日报送相关信息,将导致录入的信息不及时,违背了“实时公布”的原则。再者,因未明确商业银行维护机构信息的责任部门,有的是办公室,有的是科技部门,还有一些是由会计业务类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导致部门间沟通回合多、协调环节复杂。

(三)制度约束力不强

《管理规定》中对金融机构未按规定执行的处罚条款不明确,责令整改和通报的惩戒力不足。由于缺乏约束力,多数金融机构平时不重视此项工作。信息发生变更不及时更新,或是申报时时间跨度早已超过文件规定期限的现象屡见不鲜。加之科技部门又无相应的执法权,无法对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日常进行的口头督促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属地管理原则与权限设置相背离

金融机构的县级分支机构和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在不断增加。但系统维护由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机构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事业部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造成县域金融机构在申请机构编码时极为不便。以巴州为例,辖内地广人稀,相距最远县城达上千公里,无论是金融机构提交材料还是去现场检查,来去都极为麻烦,且费时费力。而人民银行县支行却没有对应的维护权限,给日常工作造成诸多不便。

二、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机构编码的应用范围

加大编码使用范围,建立信息共享和制约机制。在人民银行信息系统中大力推广使用,建立人民银行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联动制约机制,规定商业银行必须申请使用编码后才能开展某些业务,从而促使金融机构主动做好信息验证工作,及时进行系统信息维护,进而加快推动金融机构编码的启用进程,以保障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唯一性和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帮助实现金融机构问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建立全面协调沟通机制

通过人民银行组织的金融机构参加的各类联席会议、业务交流会以及各种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的宣讲力度及系统的推广使用。特别是通过行长联席会议等,使得各金融机构行领导特别是分管行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银行金融标准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专职部门负责,指派专人作为联系人与当地人民银行科技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报备机构信息变动所需材料。

金融管理论文例3

Abstract:TheChinesefinanceopensoutwardcompletelyalready,winningthebankofforeigncapitalandlaunchingtheoverallcooperationandcompetitionswiththeforeigncapitalbank,financialindustrymustfinancialcreativestrengthofenlargement.Thecurrentfinancialinnovationpresentsanewtrendandcharacteristicses:theliberalismthatfinancetakechargeofandinternationalization,financialbusinessdiversification,thefinancetradestheelectronicalandfinancialproductcomplication,financeservicecharacteristicandthefinancinginstitutionturnwithquality.Creativeinthefinanceatthesametime,alsoproducedthelatelyfinancialrisk,tostrengthenthemanagementtothefinancialrisk,guaranteethefinancestability,promotethefinancecreative,raiseinternationalcompetitionabilityoftheChinesefinancialindustry.

Keywords:financecreative;financialrisk;financialriskofmanagement

一前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金融自由化改革浪潮和金融创新的实践,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以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形成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金融创新在世界范围内正形成一股世界性的强大浪潮,冲击着各国传统的金融制度和金融业务,给世界金融业的发展与改革经营与管理带来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金融创新也被人们赋予了越来越丰富的内涵而中国的金融创新是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金融体制改革而开始的,在金融不断突破传统旧体制,不断推进金融市场化,促进金融发展的改革过程中,每一步都离不开金融的创新,所以,中国金融改革的过程实际是一个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

在过去十年中,中国金融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显著进展:一是汇率并轨,实现人民币经营项目的可兑换,并不断采取更宽松和更对称的资本管制措施;二是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情况不断好转,目前已经进入相对良性的稳健状态;三是金融机构改制取得突破性进展,中资银行的治理结构在加速完善之中;四是资本市场经历各种波折,重新步入健康发展轨道;五是伴随中国加入WTO承诺的到位,中国金融体系将全面对外开放,中国金融体系日益融入全球金融体系以上改革成绩的取得毫无疑问是伴随着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成果的情况下取得的,但是,在这些成果背后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金融风险,如汇率机制改革后的今天稍有不慎就会可能带来灾难性的金融危机,股权分置改革同样也面临着潜在的风险所以说,金融创新的过程虽然规避了风险,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特别是在2006年12月11日,随着中国加入WTO五周年后,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形势下,这意味着中国将更加融入全球化的金融市场,中国经济金融将全面融入世界经济金融体系,中资银行将与外资银行展开全面的合作与竞争,外资银行将给中资银行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市场竞争将日益加剧加入WTO对中国金融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创新对于政府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者以及个人投资者来说有着更重大的意义

二当前中国金融创新活动的特点

创新,通俗地讲就是创造与更新,过去没有的东西被创造出来,过去已有的东西被不断的更新和完善广义的金融创新就是为了提高和改善金融资源分配效率,将金融领域内部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和创造性的变革所创造和引进的新事物,主要是指新的金融制度金融体制金融产品金融技术金融管理金融业务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创新和变革狭义的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等业务创新,包括:表外业务,主要是金融衍生交易;技术风险性较强的业务,主要是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以及理财业务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业务活动

当前中国金融业已全面对外开放,金融业加大了金融创新的力度,创新业务发展迅速,金融创新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

第一,金融监管的自由化与国际化由于金融创新,使当前的全球金融监管出现自由化倾向,同样由于金融创新,金融风险在不断加大,各国政府的金融监管更注重国际间的协调与合作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加快了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外资金融机构广泛介入我国金融市场,将直接带来创新业务,由此带来竞争的加剧也将迫使国内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同时,受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的影响,我国金融管制必将趋于放松,宽松的外部环境也将推进金融创新的发展毋庸置疑,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金融创新将进入一个发展高潮期,并将成为推动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金融业务多元化随着2006年金融产品创新的开展以及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主要表现为银证银保等业务领域的交叉销售,混业经营的潮流已经显现出来当前世界各国金融业普遍呈现出业务多元化的趋势据统计,全球有50多个国家允许银行经营证券业务,30多个国家允许银行经营保险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通过组建金融集团设立基金公司以及探索设立保险公司,尝试着银行资金的跨业流动从2006年以来,工农中建交5家银行相继提出了设立保险公司的意向2005年,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开展了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开发银行已经发行了100亿元以公司贷款为支持资产的证券化债券;建行发行了30.16亿元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支持资产的证券化债券银行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稳健探索跨业经营,拓展了业务领域,增强了资金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探索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综合经营已成为许多银行的发展需求

第三,金融活动国际化当前,我国外汇储备已超过1万亿美元,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也高达16.66万亿元由于国内投资渠道相对狭窄,同时面临流动性过剩且人民币资本项目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如何为巨额的外汇储备和居民储蓄存款寻求投资机会以分散风险,是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一个难点在这种情况下,中资银行开展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引导国内资金投向国外安全稳定的金融产品截至目前已有8家中资商业银行5家外资银行内地分行获准开办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这使我国资本进入了国际市场,优化了中资银行的业务结构,同时,还锻炼了队伍积累了境外投资经验随着我国银行业全面融入国际金融体系,资本的跨境流动必将更加活跃

第四,金融交易电子化现代金融具有时效性和迅捷性的特点,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开发高效安全稳定的电子金融服务平台目前,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业务迅猛发展,我国几乎所有大中型商业银行都开办了电子银行业务,2005年交易额达到了100万亿元,已初步形成了以互联网电话和手机为渠道,包含信息查询支付结算和投资交易等多种功能,覆盖企业个人用户的电子银行网络银行卡作为方便快捷的支付结算工具,受到金融消费者的青睐银行卡的发卡量成倍增长,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卡量已经超过10亿张,信用卡在这几年也快速增加,已达5000万张金融服务电子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便利信息交流与资金融通,更将为金融领域的技术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第五,金融产品复杂化为了规避自身风险以及满足客户投资与避险需求,商业银行开展了自营和代客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目前,已有62家中外资银行获得了衍生品交易资格,2005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衍生产品交易额达到了14万亿元近年来,商业银行不断推出形式多样的衍生产品,不仅包括期权期货和掉期等衍生品工具,还推出了与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指数挂钩的结构性票据,以及其他复合型金融工具这些产品的推出,提升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但是,由于产品结构日益复杂,潜在风险也不断增大,这就对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价和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六,金融服务个性化改革开放28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GDP高达20万亿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突破1万元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个人财富积累,为商业银行开展财富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始提供针对特定客户“量身定做”的财务规划投资分析和私人银行等个性化服务可见,金融个性化服务将成为未来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

第七,金融机构同质化由于金融机构在业务形式和组织机构上的不断创新,使得银行与保险信托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界限逐渐变得越来越不清楚,各国的金融机构正由分业经营向综合化方向发展

三金融创新活动中金融风险的表现

金融创新具有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的功能,例如,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以及当前正在实行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撑的证券化就是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的需要,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但是,金融创新却无法消除整体风险,而只是分散和转移了个别风险,所以,金融创新只是在微观上降低了风险,在宏观上却是将风险从风险回避者转移给风险偏好者,以新的方式重新组合,金融体系的总体风险并未因此而减少而且在当前的金融创新活动中还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以前的金融风险还是初级的幼稚的,但是,随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未来的风险会是集成的相互作用的更加复杂的风险具体表现为:

第一,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业的系统风险金融创新之后,各机构间交往越来越密切,形成了以资金联系为基础的伙伴关系,表现出很强的相关性这样,任何一个部门出现问题都将迅速波及其伙伴,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1997年,从泰国开始的金融风暴迅速席卷东南亚国家,连日本韩国也未能幸免于难,这充分显示了“伙伴风险”巨大的危害同时,大规模的金融电子创新,在提高金融活动效率的同时,也伴生出新型的电子风险,如计算机病毒电子犯罪网络安全问题等电子风险具有明显的系统性特征,随着金融电子化的推进不断增加,这种新型的风险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最后,在当代金融创新中,一大批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新型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应运而生,如股票指数交易期权期货交易等衍生工具的虚拟性特性使金融市场成为一个充满不确定的市场根据现资理论,衍生市场其价格的高低往往取决于投资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当一种金融产品价格发生波动时,价格越是上涨,越是有人由于价格上涨的预期而入市投机,从而产生所谓的“羊群”效应,出现虚拟资本市场价格数倍数十倍于原生资本市场价格而膨胀的现象这种泡沫膨胀和过度投机造成金融资产价格失真,一旦消肿必然导致价格狂跌,引起金融动荡,增大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也是金融危机发生的直接诱因

第二,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业的表外风险即没有在资金平衡表中得到反映而又可能转化为银行真实负债的业务或交易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随着表外业务的开展及规模的增大,金融企业的表外风险随时都可能转化成真实风险金融创新中涌现出诸多新型表外业务,如贷款承诺借款担保备用信用证等这些经营项目都不表现在资产负债表内,业务发生时银行并无资金外借,但银行承担了潜在风险,这些潜在风险一旦转变为现实风险,将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所以,表外业务的风险也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的主要来源

第三,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业的脆弱性金融市场国际化和自由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第四,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业的经营风险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同质化,加剧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银行传统的存贷利差缩小激烈的竞争迫使各金融机构不得不从事高风险的业务,这又导致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增加,信用等级下降近年来,国际上发生的大银行倒闭事件无不与金融创新有关

第五,金融创新为金融投机活动提供了新的手段金融创新是一柄“双刃剑”,既增强了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提供了新的金融产品,由此也为更大的投机创造了可能性比如,我国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虽然为股市良性发展有了促进作用,但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机手段,如果运用不当也有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风险

四加强金融风险管理,促进当前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在给金融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使金融业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要提升风险识别与管理能力,特别要注重防范创新过程中新的风险,保证金融稳定,提高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措施为:

第一,加强政府部门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一国政府为保证宏观经济平稳有序进行,实现宏观经济目标,通过一定的金融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一定程序,对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行检查组织协调的过程按照国际惯例,从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性监管中国金融业已全面对外开放,中资银行要尽快提升市场竞争力,那么就要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有效地规范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提高风险监管水平同时,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创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法制环境对于目前正处于成长阶段的金融创新活动,应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简化准入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基本原则应该是“区分风险,允许探索,加强协调,逐步理顺”要区分不同新产品的风险状况,鼓励商业银行探索新业务,开发新领域,给予他们试验的机会监管部门的风险监管要体现到新业务开展的具体流程中去,通过不断的沟通与协调,揭示业务风险,及时纠偏和纠错,促进新业务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如果创新业务尚未出现就将其扼杀,就永远不会有创新的存在;没有创新的出现也就无法发展和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和方法,无法总结相关的经验和教训,也就没有更高的目标引导我们去学习和提高

第二,加强银行业市场风险管理控制能力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市场风险正日益成为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现阶段,我国银行业衍生产品风险定价能力还不高,风险转移和对冲手段还较少,大部分银行缺乏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具有现代金融工程知识的专门人才更是凤毛麟角特别是面对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风险的管理意识及经验更是缺乏因此,如何提高市场风险管控能力是摆在监管部门和银行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加强信息技术风险管理随着我国银行业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信息科技手段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在此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目前,许多创新业务和产品都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如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业务应该说,目前在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业务上,信息技术风险防范工作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是,信息技术风险的防范绝不仅仅局限于特定的业务部门,而是涉及到科技服务部门科技风险管理部门科技风险审计部门以及任何信息数据使用部门所以,银行要像重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那样重视信息技术风险

第四,加强金融业的国际间合作在复杂的国际金融环境中,一国控制金融风险已经显得势单力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和金融衍生业务的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比如,我国可以与国外金融衍生交易自律组织签订关于金融衍生市场信息互享的谅解备忘录,或者与国外政府签订相关合作监管的协议,还可以参与国际监管组织并且参照其标准制定我国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相关规则,从而达到全面有效监管的目的

第五,加强银行业的内部治理首先,建立由董事会高层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组成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要有健全的组织结构恰当的职责分离,明确划分机构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起对业务经营活动计划执行和控制的适当机构,在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间设定明确的辖属和报告关系,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对越权行为予以严厉处罚;通过机构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内部控制,督促稳健的经营方针的贯彻实施其次,要加强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外界的监督通过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系,对所有的业务活动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会计报表一经生成,不得更改;杜绝信息独占,任何会计统计信息都应做到分层共有,并在不损害商业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公开

第六,加强银行业资产的管理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已成为中国金融风险的代名词这几年通过清收剥离盘活核呆等各种办法,不良贷款率由以前的50%已降至今天的不足10%,为中资银行和国际接轨奠定了基础,为金融创新的更好进行创造了条件2007年,随着农行股改上市即将完成,四大商业银行即将全部完成股改上市,银行的公司治理又上一个台阶,将为推动金融业务创新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总之,金融创新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它的成长需要商业银行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主体,对创新活动及其风险承担第一责任,银行要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包括建立争议处理的解决机制;投资者在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同时,也要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承担决策风险;监管机构要履行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职责,督促商业银行向金融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保护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公平的市场交易规则,完善法律法规;另外,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还共同承担对投资者教育的责任,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增进投资者对金融产品,尤其是对创新产品收益和风险状况的了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1]何小锋,黄嵩.投资银行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金融管理论文例4

2典当行小微企业融资的VAR金融风险管理方法

2.1典当行的VAR金融风险方法适用

2.1.1典当行VAR的基本模型与参数典当行VAR描述的是在市场正常波动下,典当行的某项金融资产或资产组合可能面临的最大损失。其统计内涵为:典当行在一定的置信水平和持有期限内,处于风险状态的价值。VAR=预期收益/损失-在一定置信水平下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H:c)=E(V)-V*=V-(1+u)-V(1+R*)=V(u-R*)=-σαV其中:V:风险敞口的市场价值;R:持有期H内的收益;u:预期收益;R*:置信水平c下的最小收益率;坠:置信水平临界值;σ:标准差。典当行金融资产或者资产组合的VAR模型参数包括:第一,持有期H。考察典当行在哪一段时间内的持有资产的最大损失值。持有期的确定应依据典当行所持有的资产的特点确定。第二,置信水平坠。置信水映了金融机构对待风险的容忍程度。典当行选择的置信区间越大,说明其风险容忍程度越小,希望能得到把握性较大的预测结果。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对于银行业置信水平的相关要求,典当行的置信水平可以确定为99%。第三,观察期间。又称数据窗口,考察给定持有期限回报的波动性与关联性的整体时间长度。参考巴塞尔委员会对于银行业观察期间的相关要求,典当行的观察期间可以确定为1年。

2.1.2典当行VAR测度的计算方法VAR的计算方法包括:方差-协方差法、历史模拟法与蒙特卡罗法。这三类方法各有优缺点。历史模拟法概念直观、计算简单、实施容易,容易被监管当局和风险管理者接受;历史模拟法需要大量日回报历史数据的支持,而且一般都是短期预测。不仅如此,历史模拟法属于全值估计方法,能够处理市场的大幅波动、非线性等情形,容易捕捉风险。对于典当行而言,其质押品可以在其交易市场获得相关的日价格数据,例如黄金价格、房地产价格等,其典当行VAR计算一般短期分析即可。

2.1.3典当行VAR模型的计算第一,建立映射关系,即将金融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头寸的价值表示为投资收益率的函数。第二,数学建模,即利用投资收益率的历史数据,利用统计方法模拟投资收益率的分布特征与动态变化。第三,计算VAR数值。结合映射关系估算投资组合的价值变化及分布特征。

2.2典当行的VAR金融风险管理的应用

2.2.1计量经济资本以优化资本配置作为发放贷款机构的典当行,同样应该具有经济资本。当典当行配置的应对风险的实际资本不小于经济资本时,我们可以说该典当行具有利用资本应对风险的能力。经济资本覆盖的范围应涵盖典当业务所有的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合理的经济资本配置需要典当行在各级别、各部门、各营业部前后台与各项业务之间合理分配,以实现经济资本的有效流动性。

2.2.2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以实现风险可控性基于VAR计量的风险限额综合反映了典当行的风险容忍程度。VAR限额属于金融风险的事前管理,体现了典当行对于金融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也体现了风险与收益的综合管理。典当行构建风险限额管理主要目的是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自身面临的金融风险之间构建一个长效稳态机制,达到能够充分吸收其所面临的金融风险的作用,进而实现风险资本与风险额度的匹配。

3基于VAR的典当行小微企业融资金融风险管理对策建议

3.1构建基于VAR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

3.1.1构建金融风险预警信息采集数据库宏观方面:主要收集对典当行未来经营发展影响密切,能阐述经济形势的各类经济指标,包括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的经济增长率、各类金融相关政策,利率汇率变化浮动、反映价格水平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和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通货膨胀率等;中观方面:及时收集作为竞争对手的典当行业贷款条件与政策及同行业公司的新型业务与危机动态;微观方面:典当行风险预警系统对微观信息方面的收集要求更是重中之重。包括申请贷款企业全面的考察和自身管理制度的评价与完善。

3.1.2设置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根据典当行的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特点,设定典当行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第一部分,流动风险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抵押贷款率、资本风险比率、绝当率、典当资金周转率等。第二部分,信用风险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抵押贷款率、利息回收率、当金损失率。第三部分,市场风险指标体系。主要包括:GDP增长率、利率敏感比率、CPI指数;第四部分,操作风险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典当资金运用率、当金息费率等。

3.1.3设定金融风险指标的阀值在Kaminsky,Lizondo,Reinhart模型中,预警阀值是指金融指标达到可诱发金融危机时的数值,并在无警点增减一定程度后取得的。作出错误警报的概率与未作出警报而出现危机的概率两者相等时的概率作为阀值是在具体操作中确定阀值的方法。对于常用指标已有国际公认的通用风险预警阀值作为参考依据,例如经常项目逆差与GDP的比率的通用风险预警阀值为5%;相对通货膨胀率的通用风险预警阀值为2%;金融机构基本充足率的通用风险预警阀值为8%;资产价格泡沫度的通用风险预警阀值为20%;在对典当行的风险预警阀值确定时,主要依据平稳运行时典当行的各项数值指标进行提取参照。

3.2建立基于VAR理念的内部控制环境

首先,典当行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组织机构,积极引入外部董事制度或独立董事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员工激励惩罚机制,完善企业内部薪酬制度,将绩效与风险、绩效与薪酬有效结合,激发员工工作的最大热情;其次,典当行应不断提升现代风险管理意识与风险管理能力,针对不同的风险控制点,建立基于VAR的风险预警机制,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的预防、风险的规避。第三,典当行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对于容易产生风险的经济事项,加强重点监督,严控重大VAR金融风险。第四,典当行不断建设VAR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并加强对企业文化的宣传力度,发挥企业文化的软作用,不断激发员工积极性与主动性。与此同时,典当行还应当充分的利用内部的人力资源,加强企业内部创新管理,构建学习型组织。

3.3开展业务创新,降低典当行金融风险

3.3.1贷款置换积极寻求与商业银行合作针对小微企业开展创新金融服务。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贷款置换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典当行为银行贷款提供质权或者抵押权的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典当行可以通过此类贷款置换积极拓展自身业务空间,实现业务多元化经营,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从小微企业角度而言,贷款置换可以帮助小微企业较快的获得所需资金,还可以提高小微企业在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从商业银行角度而言,贷款置换可以帮助商业银行稳定其小微企业客户资源,分散自身的中小企业风险暴露;从典当行角度而言,贷款置换有助于典当行发挥自身灵活多变的操作方式,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并把握新经济形势的大好机遇。

3.3.2开办特色典当只要有短期融资需求,典当业务就有市场空间。典当行小微企业客户结构复杂。抓住目标客户的资金需求特点,开展积极的创新,需要典当行与一些金融机构或者非银行机构开展积极合作。例如典当行与拍卖公司合作,开展竞拍典当融资,使得贷款购买拍卖房产变得可行,也从中拓宽典当行的业务空间。

金融管理论文例5

【关键字】信贷资产转让;异化;金融环境

一、引言

一般意义上,自主达成的交易,必须满易双方对市场条件变化之后产生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和瓜分。从国外金融发展历程来看,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逻辑,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颇为流行:在交易量上有了重大发展;在交易对手的范围上,由银行同业拓展到了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展开。最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转让推进到了新阶段。随着商业化进程的推进,中国银行业也开始了对信贷资产转让中存在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与瓜分,并且所有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形式上与西方的信贷资产转让并无二致。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现了与国外明显不同的景象,甚至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基于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创新的目的,本文思考了以下问题:信贷资产转让的基础是什么?中国的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与国外不相同的景象,其内在根源是什么?中国监管当局又应该从中获得何种启示?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理论分析

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买卖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的业务;其转让对象仅限于同业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可以接受非金融机构为信贷资产转让提供担保;转让标的仅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不包括金融同业的各类权益性资产(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包括有一次性买断和回购。

一般而言,信贷资产转让是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利用。按照现代金融理论,银行是生产金融产品的机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实质是银行向社会上的个人和机构通过转让资金使用权而生产金融产品并收取服务费的过程。因为信贷业务的实质仅仅是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让渡,所以银行拥有信贷类金融产品的部分控制权,比如银行拥有贷款合同,以保证贷款到期时能够收回资金的使用权。故,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结果就是:贷款者获得了资金的暂时使用权,银行获得了信贷类金融产品的标志物——保证到时收回资金并获取服务费的信贷合约。

从经济学的最新进展看,只要两个主体对同一种商品在同一时间的主观评价不同,就存在交易空间,并可能为交易双方带来“消费者剩余”。依此看来,只要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产的评价不同,他们也就具有对信贷合约进行转让的动力。而对同一信贷合约产生不同主观评价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由于某一时点,不同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需求约束不同,而流动性需求往往为硬约束,所以部分银行为了获取流动性,就会降低对已经发放出去但未到期不能收回的信贷资产的评价,而提高对现金资产的主观评价。二是在某一时点不同银行为分散风险而需要调整的信贷合约的区域、行业、企业分布结构的内容不同。对于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对A银行而言,也许是需要增加的项目,但对于B银行而言,也许正好是需要减少的项目。这样一来,他们之间也会产生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三是不同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风险偏好发生了相对变化。比如,A银行因为资本结构变化等原因,风险承受能力降低,他们对于风险较高的信贷资产合约的评价就会降低,相反也就可能存在一家B银行会提高对于该合约的主观评价。特别是由于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对国家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态势的评价的不同,不同银行之间对于同一信贷资产合约几乎不可能存在完全一致的主观评价。由于主观评价的不同,就一定存在“消费者剩余”。只要达成交易的成本低于这一“消费者剩余”,我们就可以肯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银行,肯定会进行这一类信贷合约的交易。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交易成本的显著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以于是就以超乎寻常的高速在增长。

三、中国信贷资产转让的异化

从上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参与信贷合约交易的根本目的是获取不同银行对同一信贷合约主观评价不同而产生的“消费者剩余”,是一种明显的趋利行为。但是如果我们深入考察我国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我们就会发现一幅完全不同的图景。

2002下半年,我国央行开始批准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事实上在2002年上半年,就有银行已经秘密开展此类业务(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信贷资产转让主要采用回购形式;二是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都很短;三是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达成的时间往往是商业银行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前几天甚至当天。其实,正是这三个特征决定了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具有与一般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完全不同的涵义。如果极端一些,甚至可以认为,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是正常寻利行为,而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

第一,具有上述三种特征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能够从实质上优化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因为信贷资产转让采用的是回购方式,相当大一部分转让期限在十天之内。这样一来,卖出行能够改变信贷资产结构的时间就少于十天。这样一个相当短期限的信贷资产结构改变,对于银行业务难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这种转让很难帮助银行解决流动性问题。因为回购期限短,信贷资产转让只会带来帐面信息的改变,并不一定带来现金的实际流动。即使有现金流动,除非卖出行面临特殊的支付困难,否则这种确定的非常短期的现金流对银行的流动性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并且,对于如此短期的现金需求,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交易成本低得多的同业拆借等方式进行,而不必须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因为同业拆借是一个标准化的市场,银行参与该市场的参与成本很低,合约的谈判成本也非常低。相反,在信贷资产转让方面,要涉及很多笔业务,要涉及信贷资产的合约条款和资产状况的确认等等,可以肯定其交易成本很高。

第三,这种转让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监管。我国目前对银行的监管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对于银行日常经营状况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管进行。为此,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框架中,设计了十项指标,来保证监管者比较充分地掌握银行的经营信息。如果在上报监管信息前夕,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只要所转让资产组合适当,完全可以轻易的修改这十项指标。又由于这种转让业务期限极短,在商业银行上报监管信息之后的极短时间,商业银行相关的经营状况又会还原。这样,银行的非现场监管数据事实上就处于严重失真状态。或者说,监管当局掌握的仅仅是银行上报监管数据时的信息,而不是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信息。

如果银行依据上述非现场监管数据,对相关银行下监管结论,制定监管策略,那可能就会带来严重问题。幸运的是,目前监管当局一方面有多种信息收集渠道,同时还有强有力的现场监管手段,并且初步建立了持续监管的机制与架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上述信息进行甑别。但是,因为甑别成本相对高昂,而监管当局受限于监管资源和监管成本的约束,并不能够完全彻底地对此进行清理。所以,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通过这种合法方式掩盖经营信息,逃避监管的。如此一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意义上,就不仅不具备发达金融市场上的信贷资产转让的积极功能,相反异化为合法逃避监管的工具。

四、异化的原因

我国目前正面临加大金融对外开放的紧迫进程中,同时形势要求监管当局鼓励中国银行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竞争能力。所以,面对这种异化,我们不能够以“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但是,也不能够对此视若无睹。从金融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找出合适的“药方”才是上上之选。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之下,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没有足够的“消费者剩余”供商业银行获取,而规避监管成为信贷资产转让的根本动力。

从金融基本制度环境看,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因为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一方面要面临追求短期受益的所有者的压力,比如国家财政增加收入的压力和股东每年分红的压力;另一方面,政企没有在根本意义上完全分开,政府干预金融的现象虽然有在最近几年有明显好转,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银行经营者在某些情况下,要考虑政府当期的一些特殊要求。但是政府的这些要求并不一定完全与银行长期经营战略在时间轨迹上趋同,有时甚至明显背反。再则,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标准意义上的银行家市场,应行经营者面临的不是市场化的约束,其准入与身价不是由市场确定,相反银行经营者面临的只有法律的约束和监管当局的行政约束。特别是在经济市场化转轨进程中,金融法规与监管框架都处在不停的剧烈变化之中,银行经营者难以形成长期的预期,自然其行为就难以长期化。在行为短期化的基本背景时,银行经营者的行为会发生明显的变异,突出体现在并不关心银行未来的长远发展,而是特别关注银行当期在同业中和监管标者评判中所处的位置,以及银行每年的盈利多少。我们可以预测,凡是能够改善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充分利用;相反,对于恶化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尽量规避。从金融市场环境看,目前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并不大,自然,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获取信贷合约“消费者剩余”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一,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而利率浮动范围差别不大。这限制了各个银行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不同资产的比较优势,进行获利的能力。于是,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定价的差异很小,各家银行都没有为获利目的进行资产转让的交易价值空间。价格管制导致了消费者剩余“租值”的耗散,在此也许获得了另外的例证。

第二,风险评价粗放,差异不大,各家银行缺乏对某一类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获利的能力空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银行业目前还处在“跑马圈地”的阶段,各家银行还在以扩张市场份额为核心进行运作。信贷资产管理能力的深度提升,银行经营的集约化,精细化还没有提高到应有的议事日程上来。对于风险管理,核心也就仅仅是应对监管当局的监管,消解因风险过高带来的监管当局对于该银行发展强加的外部约束。真正为了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而强化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明显不足。这样一来,各个银行对于风险管理就显得比较粗放。突出表现在贷款风险分类比较松,没有专门的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而已有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注重于不良贷款的清收,而不是对于全部信贷资产的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粗放,使得银行之间对于同一笔或一类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价没有太多的本质性差异,自然,他们对于该笔资产的评价差异不会出现太多的差异。当然,不存在他们在承担这些资产转让带来的交易成本之后还能够获益的风险定价空间。从此也可以看出,如果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根本态势不发生改变,即使利率市场化成为现实,我们也不能够奢望标准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能够顺利出现。

第三,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格局,促成了银行经营战略的同质性,阻碍了银行对信贷资产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努力余地。中国银行发展的多元化,差别化可以说是监管当局梦寐以求的。为此,监管当局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实际情况并不理想。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拼命突破区域限制,成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正全力以赴,要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正一心谋求成为城市商业银行。金融差别化,并没有成为商业银行的追求。相反努力扩大势力范围,获取一切可能的客户资源正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种时尚和目标。这样就导致了,我国每一家银行都努力做所有的银行业务,而所有的银行都在相同的业务领域进行残酷的“搏杀”。于是乎,银行之间的个性化服务,差别化服务都成为服务于该“搏杀”的工具。当然,这种情况并不非不理性。因为,我国目前的人均GDP还在1000美元左右,而在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能够为金融服务提供盈利空间的潜在客户是相对集中的。目前企业征信体系不完备,个人征信体系又相对缺失,更加大了金融服务的风险和成本。所以,各家银行就努力争取相同的高端客户,互挖墙脚,进而业务趋同。遗憾的是,这种合乎个体理性的行为,一方面降低了我国银行业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真正进行差别化服务的努力。在此,合符逻辑的结论自然就是,银行不会主动出让某一类优良信贷资产,也不会在没有额外补偿的前提下受让某一类高风险不良信贷资产。

总而言之,我国银行利用资产转让业务修改非现场指标,合法逃避监管,正是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核心要义之所在。而监管当局批准此项业务时,所希望的银行优化资产组合、改善银行流动性、提高银行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最多只是副产品。

五、对金融监管的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矛盾的两方面:一方面,监管当局出于良好愿望,自觉的启动和放开了资产转让业务;另一方面,资产转让业务“理性”的异化导致非现场监管部分失效。这其实是目前中国监管面临双重目标的典型表现。这个双重目标就是:中国的金融监管不仅仅要负责金融的规范;还要促进金融发展。而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内,同时满足规范和发展的双重目标,是非常矛盾的。因为规范意味着对己有的监管制度的认同和毫不动摇地执行;而发展意味着商业银行某一些突破现有规则和制度的行为应该也必须得到认可。

更进一步说,这其实是在考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艺术和水平。因为我国目前金融发展处于低水平,又立即要面临残酷的国际竞争,低速发展都不行,不发展就更行不通。但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目前的层次上,不规范很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再加之,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金融业已经承受了较多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太多的能力承担试错成本。所以,规范,尤其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规范,避免银行发展落入低效率“纳什均衡”陷阱是监管当局必须面临的现实。

这样看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双重发展理念。一方面,要以促进中国金融发展为己任;另一方面,在监管中,对于发展中的新问题,要通过发展监管技术和模式的监管发展理念来解决,要主动的促进中国监管事业的发展,使其适应金融发展的形势。决不能受限于监管技术和水平而让金融业“削足适履”。

要促进中国金融发展,必须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改善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可能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沦为少部分人和地区获取资源的便捷手段,而对改进中国金融业的水平就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将更多的变为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业务范围趋同,金融服务的对象一致,对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过剩,对另外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进而出现金融业整体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发展困境。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必须站在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方向,以及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的资源,通过有效的监管促进金融的纵深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金融管理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5-0051-04

相对于其它金融理论的发展,金融监管(注:Goodhart等(1998)在其著作 “Financial Regulation: Why, How and Where now?”中对金融监管和金融管制作了区分。管制(regulation)是制定行为的特定规则,而监管(supervision)是更全面地观察金融机构行为。一般所指的金融监管包括了上述的管制、监管以及观察规则的执行情况这三个方面。)理论一直缺乏相对系统和完善的体系,截至目前也没有一个普遍认同的占主导地位的核心理论。从理论的演进来看,金融监管理论是建立在金融监管实践基础上的,它与经济和金融发展阶段和时代密切相关并滞后于金融发展。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之后,金融监管理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各种假说和流派相继出现,那时的理论倾向于政府直接管制,以金融体系安全为优先。70-80年代自由化思潮逐步形成并兴起,金融监管理论倾向于效率优先以增强金融业竞争提高金融业活力和效率。而90年代以来危机的爆发,使理论重心又转向协调安全,稳定与效率的关系以管理金融活动与防范系统风险并存。本文对这些不同时期发展的金融监管理论进行梳理,并将这些理论分为三类:即偏重稳定型的金融监管理论;偏重效率型的金融监管理论;稳定与效率兼顾型的金融监管理论。最后,对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一、偏重稳定型的金融监管理论

偏重稳定型的金融监管理论是以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为目标,倾向于政府直接管制的金融监管理论。这些理论对政府是否需要进行干预和监管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它们以金融市场失灵为基础,从失灵的不同表现来阐释政府监管的必要性,认为金融监管是为了弥补金融市场自身的不足,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金融机构的破产及其连锁效应会通过货币信用紧缩破坏经济增长和发展。金融机构的财务杠杆又比一般企业高得多,由此也会导致金融机构和社会间的利益严重不对称,而市场自身又无法控制和解决。金融危机的传染性也说明了单个金融机构的危机会引起集体非理性,导致银行系统的崩溃。Diamond和Dybvig(1983)认为存款者为了获得流动性(也是银行的重要功能)而选择了银行而不是自己直接持有一定的资产,但是银行资产负债在时间和数量上的不匹配使银行面临风险,导致容易出现破坏经济发展的银行挤提,而防止挤提的合约就是政府为此设立的存款保险制度。[1]金融领域存在比其它经济领域更严重的负外部性。因此,需要市场以外的力量介入以限制金融体系的外部性影响,这为政府介入实行监管提供了理论基础。

金融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纯粹的市场行为会导致稳健金融业的供给不足,这也给政府介入金融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激烈的自由竞争会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政府监管则可以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保护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

二、偏重效率型的金融监管理论

随着自由主义思想在西方各国的兴起,金融自由化理论也逐渐发展,而且其影响日趋扩大,该理论的出现引起人们对金融监管理论进行新的思考,即政府的行为能否真正使金融监管有效?或者政府能否真正做好金融监管?这些金融监管理论主要受两种思想指导,一个是金融监管抑制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而导致金融体系的低效率,这与金融自由化思想如出一辙;另一个就是政府并不一定能完全代表全民利益,政府也有自己的利益取向,其目标是不是公共利益最大化值得商榷。

1.经济监管理论

该理论认为监管是配置进入服务市场中的需求和供给,需求者是利益集团而供给者是政府和政党。监管给被监管者带来一定好处的同时也增加了被监管者的成本。斯蒂格勒在《经济管制的理论》一文中对政府介入管制的目的是不是真正从公共利益出发提出质疑,以管制的供求为分析基础,管制的需求是管制可以带来的利益,而管制的供给则是政府和政党的利益,最终的结果取决于供求双方的博弈。Becker和Stigler(1974)基于政府拥有充分信息、可以为社会整体的福利服务和完全信息者三个假设的基础上,认为私人不可能监管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Posner(1974)和Peltzman(1976)提出行业监管并没有建立在公共利益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被监管利益集团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之上。作为一般规则,社会人从事公共活动,目的在于增进自己的主观福利,而非一般公众的福利,它将焦点集中在监管过程的各个参与团体以及他们广泛自利行为的机会上。

2.监管寻租理论

寻租理论从追求经济利益的非正常角度来分析,考虑行业或厂商通过维持既得利益和对其再分配这些非生产性活动来维持或获取更大的利益。美国经济学家塔洛克分析了政府管制带来的社会成本问题,由政府管制经济的行为容易产生寻租、设租、避租等行为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但是他没有提出有效的监管政策框架,过分注重对监管市场需求层面的分析。Krueger(1974)认为市场经济国家中的政府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会引起不同形式的租金,导致人们为这些租金而竞争,而寻租也表现为腐败、走私、黑市等。他以国际贸易的定量限制为例构造模型分析福利损失和竞争性的寻租导致特定活动的个人和社会成本的背离。[2]寻租理论认识到政府在监管中的不良效果,指出了政府的监管加剧了市场的寻租机会,使市场变得不公平,导致被监管行业效率的下降。

3.监管捕获理论

捕获理论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关系形象化,虽然监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被监管者适应和熟悉监管的立法和行政程序后,监管常常为被监管业界的利益服务,也有极端的观点认为政府监管者一开始就被捕获。Bernstein(1995)认为监管机构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思想是幼稚的,监管政策最终会被利益集团所左右而为其谋取利益,而不能真正行使公共利益权利。他提出放松监管权利过于集中的做法,这样才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三、稳定和效率兼顾型金融监管理论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一系列区域性金融危机,人们又进一步地开始反思,并加深了对金融监管理论的研究。从某种程度上说,金融危机的频繁出现推动了金融监管理论朝着稳定和效率兼顾方向发展。尤其是20世纪的最后十年,西方发达国家将监管重点转向银行资本有效性的监管以及监管的市场约束机制构建。这期间出现的相关理论应用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委托等方法,使得理论更贴近实际。

1.监管激励理论

监管激励理论是将激励概念引入对监管的分析,并把监管问题作为最优机制设计问题来考虑。在目标不一致和信息分散化的条件下,监管者如何设计一套机制约束被监管者。Kane(1990)的研究发现,金融监管当局提供监管的激励不足,导致资本监管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他认为,从激励角度考虑监管者是正确理解银行业监管历史和未来的关键点,并提出作为纳税人的社会公众和作为人的中央银行之间的委托,并以此分析中央银行监管的激励理论。

2.监管的最优相机理论

类似于政府的最优相机决策,该理论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来确定政府如何介入监管。该理论主要应用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工具来分析监管问题,对存款人的信息不对称及其“搭便车”偏好分析,引入存款人集体行动失灵,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所面临的信息、约束条件等纳入一个框架进行综合分析。Dewatriport和Tirole(1993)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视角来专门分析银行监管,并提出“代表假说”理论,昂贵的监管成本使政府监管机构和自律性监管组织来充当中小投资者的公共代表。从这个角度看,监管是一种节约委托―成本的捷径。但是对于监管模式的选择,由于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导致监管不是最优的。具体到一国采取相机监管还是基于规则的非相机监管,主要取决于监管机构的独立性。独立性强的监管机构才可以被赋予相机监管的权力。[3]Kane(1997)从动态的角度即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以及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机制入手揭示它们之间动态博弈的过程,即形成监管、逃避、改革、再逃避、再改革的循环。政府的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发展,需要引进监管竞争机制。同时,他也研究了如何强化金融监管职业道德,并解释了纳税人如何才能从法人治理理论得出的结论中获益,以加强习惯法职责施加于监管官员的实际激励作用。[4]

3.监管的成本收益理论

正如经济监管理论将监管看作由政府供给,特定个人和集团所需求的一种产品。监管的成本收益理论将监管给社会各利益集团带来的收益总和及成本总和分别看作监管的社会收益和社会成本。当收益大于成本时,支持监管的力量就会大于反对力量。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受监管失灵学说的影响,有学者把交易费用理论引入金融监管的探讨,明确提出了该理论。他们认为,不仅市场运作存在交易费用,而且监管的组织也需要成本,这同样不可低估。世界银行指出,金融监管要与经济周期的阶段相适应,不同经济周期的监管成本也是不同的。成本收益理论的一个延伸就是有学者对金融监管的效率做了分析,各国在实践中也逐渐将效率原则体现在各自的法律法规中。

4.基于市场约束的金融监管理论

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危机使人们发现政府对金融监管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失效的,因为政府作为一个拥有独立利益的特殊主体,不能将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它身上。Kaufman(1996)认为金融监管在付出高监管成本后,并没有根除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据世界银行测算,在20世纪的后20年各国政府用于处理金融危机的平均成本高达GDP的40%左右。研究者认为,这至少反映出一个问题,即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和手段并没有消除市场失灵,是缺乏效率的。政府监管有效性程度的大小成了讨论的热点,这些理论和实证研究认为市场约束同样重要。

这些理论和实证研究主要从两方面来进行阐释的,一方面主要集中在市场约束与金融监管效率的关系,另一方面则从如何应用市场约束来改善金融监管。实际上,政府监管必须充分运用市场,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金融监管。所以要充分发挥竞争和开放机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也有学者对如何增强对银行经营者的市场约束提出自己的观点,这里就不做详细论述了。目前大部分学者都倾向于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有机结合,以实现金融稳定发展和监管效率的提高。

5.金融监管有效性理论

金融的有效性监管主要针对银行的资本监管来进行研究,即资本的风险监管有效性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不管是较为流行的“CAMEL”风险管理体系(注:CAMEL也称为“骆驼评级法”()评级,即资本充足率(Capital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Quality)等首个英文字母组合而成,作为评价一家银行的安全性和经营能力的五个方面的标准。我国银监会从2007年开始以此作为监管的基本依据,并作为商业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的重要参考。)还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都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一部分。另外,金融监管理论从之前的宏观把握层面转向更为务实和具体的微观技术层面,使金融监管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计算性。Havakimian &Kane(2000)在默顿单期存款保险期权模型基础上,扩展为无限展期的股东收益模型并对美国1985-1994年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有效性作了实证分析。他们认为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并没有有效阻止银行业风险转嫁问题。[5]Boot和Thakor(1998)的监管者声誉博弈模型表明,由于监管者的自私,社会公众与监管者信息不对称,监管者的最优监管水平比社会最优监管水平要低得多。

6.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

在金融监管过程中,除了政府监管和市场约束这两个方面之外,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支撑。在金融监管中,只有对中小投资者权利有了有效的法律保护才能真正促进金融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市场经济中,法律制度是投资者权利的主要来源,金融监管的效率关键在于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有效法律保护,只有在投资者权利能够得到有效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才能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金融才能真正得到良性发展。钱颖一(2000)通过对比分析传统市场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差别,在强调法治的同时,也指出政府监管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他也强调以法治约束政府监管活动的重要性。许成钢(2001)以法律不完备性来分析不完备法律下有效的执法制度,引出何时需要监管和怎样监管这些问题。卡塔琳娜・皮斯托和许成钢(2002)将法律不完备性理论应用到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监管中,开拓了认识金融监管在市场经济制度结构中重要作用的新视角,并从制度结构逻辑上解释了监管对金融及证券市场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法律不可能实现最优设计,而在法律不完备时,仅依靠专门的立法机构立法是不够的,剩余立法权和执法权可以分配给法庭,也可以分配给监管者。监管者主动而灵活的执法可以弥补法庭被动执法的不足,监管是为解决法律及法庭被动执法造成的法律救济不足而设计的。[6]

四、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趋势展望

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伴随着金融的发展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而贯穿其中的金融监管理论也经历了曲折的演化。总的来说,金融监管理论伴随着从自由到管制、放松管制、重新管制这一主线而发展的。这些金融监管理论虽然注意到了金融体系影响整体经济,但对金融体系或金融活动本身关注不够,这使得金融监管理论深度不够,并导致监管处于如何处理稳定与发展的两难选择境地。关于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监管理论也尚不成熟。从历史上看,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市场国家更有发生危机的倾向,它们也需要有适合自身发展的金融监管理论。总的来说,可以预见,今后的金融监管理论会朝着更注重金融机构和体系的内部约束,即更加重视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体系内部的激励相容方面,并关注金融机构如何能够自觉主动地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安排。监管的重心将主要关注业务领域的风险,会走向模型化,计量化的道路。另外,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对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国际间金融活动的频繁往来也会使如何协调国际间的金融监管在金融监管理论中有所反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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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沃特里庞,泰勒尔著;石磊,王永钡译.银行监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金融管理论文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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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金融动作极其活跃的今天,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这一尖端金融技术应运而生。金融工程所具有的高度灵活性、综合性和创造性令其在金融领域备受注目。另一方面,我国不断在进行汇率制度改革,汇率逐渐市场化,这样面临的汇率风险也逐渐加大,传统的汇率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规避汇率风险的需要,因此,使用各种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成为我国各经济主体的首选,而金融工程所具有的巧妙地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特性恰恰极大地满足了这一要求。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上述两者的关系,来说明我国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去应付难度较高的汇率风险的必要性。

1我国目前的汇率制度

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本次汇率制度改革开始启动。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又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在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的同时加大了资本流动开放的力度。汇率制度改革的启动对于有关经济主体的影响深远。长期稳定的人民币汇率使各经济主体对汇率风险既缺少足够的了解和重视,也缺乏必要的外汇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技能,汇率制度改革使各经济主体开始真正面临汇率风险的考验,尽快适应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应对汇率风险是一个重要课题。

2传统的汇率风险管理办法

在金融工程方法出现之前,主要有三种汇率风险管理手段:一是资产负债管理;二是保险;三是证券组合投资。(1)资产负债管理法。从总体上来说,这种汇率风险管理方式要求对资产负债业务进行重新调整,使本币和外币资产负债相匹配。这种方法存在明显的弱点,表现为:①耗用的资金量大。调整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设置风险基金等资产负债管理方法都要耗用大量的资金。②交易成本高。为了达到资产负债风险暴露状况的匹配,需要在谈判协商、业务调整和具体实施上花费许多时间与金钱。③会带来信用风险。企业为了达到目标,在资产负债项目上要作频繁调整,这可能会从总体上带来企业的信用风险,丢失一部分客户。④调整有时间滞后。这种风险管理措施涉及具体业务的谈判、调整与实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所以不能紧随短期市场金融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当风险管理措施真正落实时,风险损失可能已经造成。所以,资产负债管理的成本较高,见效慢,价格适应性差,应用范围有限。

(2)保险。通过大多数法则在保险业中的应用,保险业风险事件概率的计算和风险的共担,成为一种主要的风险管理手段,使得海上保险、财产保险相继迅速发展。但在汇率风险的处理上,保险的作用十分有限。一方面由于保险市场有效运行中一直存在道德风险和不利选择问题,道德风险提高了损失发生的概率;不利选择由于投保人分布的偏向性而使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预计水平,二者还相互作用,如道德风险会加重不利选择;另一方面,可投保的风险又具有较为苛刻的选择条件。可保风险必须是很多企业(或个人)都面临的,而这些企业(或个人)彼此之间的风险状况不是高度相关的,而且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在很大程度上是确定的。所以,保险可保的是部分有形的风险,此类风险在本质上属于非系统性风险。伴随货币经济的发展,一个金融社会正在出现,有限的保险服务远远无法满足人们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需求。

(3)证券组合投资。在传统金融市场上,投资基金的证券组合投资是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方式。证券组合投资理论认为:预期收益与风险成为证券投资优化的两个主要评估指标。对投资者而言,在最小风险与最大收益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必须在二者之间权衡取舍。投资者就要倾向于通过证券组合投资来获取适当收益。由于组合投资策略的投资风险小于任何单项的证券投资,预期收益介于各个单项证券投资收益的最大与最小值之间,所以被广泛采用。经济学家们也采用了各种模型来实现在具体操作中确定各种证券的投资比例系数以使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最著名的模型要数马柯维茨资产组合理论。但单一的证券组合理论运用到国际证券投资领域,尤其是在汇率风险管理时就相形见拙了。原因一方面是模型本身有缺陷,如模型计算比较困难,数据难以获取等;另一方面则因为单一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来规避风险只能有效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对于系统性风险却无能为力。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波动往往具有很大的相关性,汇率风险中的系统性约占总风险的一半以上。

为了解决新经济形势下的风险管理问题,为了满足巨大的风险管理需求,为了弥补传统保险服务和投资基金证券组合投资手段的不足,金融工程这种新兴汇率风险管理手段就应运而生了。

3金融工程

3.1金融工程的涵义

(1)芬纳蒂。最早提出金融工程学科概念的美国金融学教授约翰·芬纳蒂(JohnFinnerty)在1998年发表的《公司理财中的金融工程综述》一文中,将金融工程的概念定义为:“金融工程包括创新型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实施,以及对金融问题给予创造性的解决。”

(2)格利茨。1994年英国金融学者洛伦兹·格利茨在其著作《金融工程学》一书中提出一个“统一的定义”:金融工程是应用金融工具,将现有的金融结构进行重组以获得人们所希望的结果。

(3)马歇尔和班塞尔。马歇尔和班塞尔在其《金融工程》一书中,肯定了芬纳蒂对金融工程的定义。更进一步,二人还认为金融工程不只限于应用在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层面,近年来,许多富有创造性金融创新都是面向零售层面,有时也称为消费者层面。从实用的角度出发,

金融工程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公司理财、金融交易、投资等现金管理以及风险管理。其中风险管理被认为是金融工程最重要的内容。

3.2金融工程在汇率风险管理中的必要性

传统的三种控制汇率风险的方法仅是表内控制法(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具体项目基础上,通过调整公司基础业务中的资产与负债的不同组合方式来消除市场金融风险)。与之相比,

金融工程对风险管理采用的是表外控制法即是利用金融市场上各种套期保值工具来达到风险规避的目的,由于此类交易不涉及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项目,不改变基础业务资产负债的平衡,一般也不在资产负债表上显示出来,故称为表外业务。金融工程与传统汇率风险管理手段相比,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1)更高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衍生工具避险的一个重要内在机理就是我们在定义中所言明的衍生性,其价格受制于基础工具的变动,而且这种变动趋势有明显的规律性。成熟衍生市场的流动性(一些创新的衍生产品除外)可以对市场价格变化做出灵活反应,并随基础交易头寸的变动而随时调整,较好地解决了传统风险管理工具管理风险时的时滞问题。

(2)更大的灵活性。场内的衍生交易头寸可以方便地由交易者随时根据需要抛补,期权购买者更获得了履约与否的权利。场外交易则多是为投资者“量身订造”的。而且,以金融工程工具为素材,投资银行家可随时根据客户需要创设金融产品,这种灵活性是传统金融工具无法相比的。

综上所述,我国汇率逐渐放开,进行市场化,金融工程在控制汇率风险有着明显的优势,所以,应用金融工程控制汇率风险是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金融管理论文例8

现有文献中也有就某一种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的大量研究。赵春光(2006)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利用减值的计提与转回进行盈余管理行为。而魏涛、陆正飞、单宏伟(2007)对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进行了研究,发现无论是亏损公司还是盈利公司的盈余管理相当倚重于非经常性损益。上述文献说明,我国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还是比较众多的,而且会计政策的可选性,使得公司可以从多方面调整公司的收益。我国的新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有了新的规定,这给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提供了新的契机。王建新(2007)在研究中指出,公司倾向于将股票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而且金融类企业比非金融类企业更愿意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叶建芳、周兰、李丹蒙、郭琳(2009)的实证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持有较多的金融资产时,为降低其公允价值的波动对利润的影响,管理层倾向于将多数的金融资产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在后续计量中,管理层会在近期内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保证较高的利润,。以上研究说明,利用金融资产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还是很大的,而且由于金融资产划分主要依赖于管理者的意图,对于这方面来说管理者比较好操纵。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就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是如何影响盈余的问题展开,主要从会计核算的区别,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进而分析其对企业盈余的影响,即其带来的经济后果。

二、两类金融资产的分类对企业盈余影响的具体分析:

1.两类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区别分析。

1.1两类金融资产的定义及分类。金融资产,是企业所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无形的权利。本文所述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金融衍生工具等。前文已介绍了企业将金融资产的分类情况,本文主要分析交易性和可供出售这两类金融资产。企业拥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短期内出售,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没有被划分到其他三类,切购入就确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由于,这两类金融资产从内容上有交集,且划分标准由管理当局主观确定,所以,这两类金融资产的划分给管理者提供了盈余操作空间。

1.2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区别。(1)初始计量的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其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而相应的交易费用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影响当期的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其公允价值计入账面价值,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的是相关的交易费用也计入成本中。因而,将新取得的金融资产确认为交易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当期的资产价值和利润的影响是不同的。(2)后续计量的区别。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这两类资产采用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进行后续计量,但针对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有所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列示其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在“资本公积”科目中进行反映,影响权益。此外,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发生减值,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同,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价值有所降低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所以说,在持有期间,两类金融资产对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也是有差异的。(3)处置的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出售时,其售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要转入“投资收益”科目中,此处理只影响当期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虽然也是按售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但是,其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记在“资本公积”中,且要将其从“资本公积”中转出,结转到“投资收益”中。因此,在处置阶段,交易性金融资产只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了影响当期利润外,对所有者权益也有所影响。

2.两类金融资产的划分对企业盈余的影响分析。

2.1初始划分时对企业盈余的影响。根据上述理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入账时影响当期的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当期利润没有影响。显而易见,当资本市场形势大好时,为了获取较大的收益,管理者较倾向于将取得的资产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此,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的增加部分会被直接计入利润中,进而提升企业当期的利润,有利于企业股票增值以及获得再融资的机会。当资本市场波动,即不稳定时,企业股票或者债券的公允价值也会随市场的波动而波动,为了避免金融资产的价值波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管理当局更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是在初始化分时也应当注意,当资本市场无法预测时,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波动会直接影响当期利润的波动,而利润的这种波动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给投资者造成一种假象,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此外,也正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所以,持有期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就失去了操纵的空间,管理者也就无从利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然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理有所不同。其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首先计入所有者权益,不会造成利润的波动,利于稳定投资者信心,利于稳定股价,并且由于出售时要将所有者权益中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所以给管理者留有很大的盈余管理空间。

2.2后续计量中对企业盈余的影响。在后续计量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够实施盈余管理,然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的盈余管理的空间很大。首先,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先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时才转入当期损益,所以,管理层的可操作性较强。当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时,管理者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实质上,这一行为便是储存利润,即先把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积累到资本公积中,于未来年度发生亏损或者需要利润时,便可释放出积累的利润,满足企业需要。再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价值减少时,需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已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出现由减值相关事宜引起的公允价值上升的情况时,已确认的减值便可转回。在实务操作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的暂时性与非暂时性是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且公允价值上升是否与原减值事宜相关,完全依赖于管理层的主观意识,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或转回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间。当企业收益较多的年度,管理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提较多的减值准备,而亏损年度,将减值准备予以转回,以增加利润,达到盈利等目的。

2.3处置时对企业盈余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不论上升还是下降,后续计量时均在当期利润中有所体现,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其变动不会对当期利润产生太大影响,企业利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调整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可操作性不大。而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需将资本公积中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结转到投资收益中,所以对利润影响较大。当企业经营出现亏损时,管理者可以改变原有意图,将盈利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把隐藏在资本公积中的隐藏利润释放出来,即公允价值变动部分从资本公积中转入利润中,以增加当期利润,实现盈利。当利润增长较快时,出售亏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平滑利润,使得利润处于一个相对平稳增长的状态。

金融管理论文例9

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对我国金融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与此同时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并没有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而同步发展这就使国际金融的不稳定性日显突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频繁爆发使人们认识到全球金融一体化使金融监管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挑战。

一、金融全球化的内涵

金融全球化主要是指金融活动超越国界,从局部地区性的传统业务活动发展为全球性的创新性的业务活动。其具体内容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金融资产和收益,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方面。但对金融全球化的定义,国内外学术界不统一。其定义主要是从核心论、趋势论、过程论、一体化论等几种理论来表述。其实质反映了金融全球化是一种趋势和过程、是世界各国或地区金融活动趋于一体化。它具有广泛的内涵,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具体来说,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业跨国境发展而趋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是全球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日益紧密关联的一个客观历史过程。

二、金融全球化的主要特点

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对我国金融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主要特点如下:

1.发达国家及跨国金融机构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

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这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金融资本雄厚,金融体系成熟;调控手段完备,基础服务设施完善;以发达国家为基地的跨国金融机构规模庞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与之对应,全球金融规则也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这些规则总体上有利于其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利益最大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的威胁,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2.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

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也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

3.金融资本规模不断扩大,短期游资与长期资本并存

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参与全球化的金融主体越来越多,全球金融资本不断扩大。在这其中,既有长期投资的资本,也有短期投机的资本。长期资本的投入有利于一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短期游资的逐利和投机,则易引发一国的金融动荡。

4.电子商务的发展,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交易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为全球性金融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随着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的普及,网络银行和网上交易已在全球范围得到应用,全球金融市场将被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同质性。

三、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影响分析

金融全球化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它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金融全球化在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正面效应

(1)金融全球化有利于中国吸引外资,加快工业化进程

中国为实现工业化,需要投入巨额资本和先进的工业技术。外资的引入为中国缓解资金短缺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拓展,相当多的资金流向了中国,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

(2)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先进的金融运作经验引入中国,提高金融效率

由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和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严密。这为中国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借鉴。同时,金融全球化还提高了国内外金融业间的竞争程度,迫使中国金融机构利用金融创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2.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负面效应

(1)金融全球化使中国金融业面临挑战

虽然中国参与金融全球化,能给自身带来长远利益。但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建立较晚,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金融业赢利能力和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不强。如果外国金融机构大规模进入,势必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金融体系不可避免的要遭受巨大冲击。

(2)金融全球化为国际游资制造金融风险创造了环境

国际游资形成的基本条件就是要有充分的金融自由度和开放度。金融的全球化,一方面扫除和减少了资本在国际间流动的障碍,使资本可以迅速而自由地从一个国家流向另一个国家,从一个市场流向另一个市场;另一方面,利率、汇率管制放开为各类金融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开辟了道路。加之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投机资本提供必要的约束机制,若有风吹草动,国际游资就会从所在国大量撤走,从而引发严重的金融动荡。

(3)金融全球化加剧了银行的脆弱性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国家对信贷机构管理不严,银行内部控制也相对薄弱,缺乏严谨的收益衡量和风险评估制度,致使信贷资金分配不当,流入高风险的部门,从而增加了银行的不良资产。利率变动的不确定容易导致银行利息支出的增加高于利息收入的增加,存款利率的上升使银行存贷之间的利差缩小,从而使银行收入下降。

(4)金融全球化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与获利。出于获利的需要,国际上许多金融资源被无序、过度开发,金融投机性凸显。加之现代金融交易工具发展迅速,在极短时间内即可完成巨额资金的交易与转移,其去向不确定性很大。这就给中国的金融监管与调控带来严峻的挑战,也削弱了其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

四、中国金融的对策与措施

1.建立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提高中国金融的竞争能力

提高中国金融的竞争能力,国有银行必须建立国家控股的多元化产权制度,进行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

首先,我国国企改革和政府行为是与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造密切相关的外部条件,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国有银行竞争力低下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两者产权同构,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为此,必须从整体上把握国企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在联系,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建立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培育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能力、维持金融秩序、鼓励金融创新、加大监管力度,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对国有银行内部进行治理,建立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不仅有助于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资本金,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而且对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建立经营权、所有权和监督权分立的制度框架,可以形成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使银行的市场化经营获得制度上的保证。

2.加快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步伐

(1)转变政府金融管理职能,实现金融创新

转变政府金融管理职能,将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转向创造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和提高宏观调控有效性。消除歧视性政策,放宽市场进入标准,按照统一的市场监管原则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展开充分竞争,通过金融创新提高竞争力。

(2)大力开展金融信息化建设,打造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

我国金融机构之所以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金融机构本身产权不明晰、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是重要内因。为此,必须加快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创新步伐,通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打造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目前,金融机构的创新突破口应主要围绕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和金融电子信息化展开。针对金融工具的有限性,可利用股票市场的先发优势,适时发展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针对负债类业务多于资产类业务,积极发展票据和国债回购市场,推进金融资产的证券化进程。针对金融效率对交易和清算手段的依赖性,着力进行金融电子信息化建设,使金融运作基于电子化的平台而获得质的飞跃。

3.改革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1)完善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加强风险防范

首先要转变金融监管政策的基础和方式。金融监管手段必须以法律为基础采取间接手段进行,通过严密的法规约束当局的金融监管行为,在日常监管中基本取消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办法。

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重合规性、轻风险性的问题。合规性监管偏重于事后化解,这种方式较为被动,纠正成本也很高。风险监管则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以及内部管理的评价,提高监管要求,注重于事前防范,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营,监管重点要更多地关注银行机构及其资本所将承担的最大风险,要加强对银行的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亏等经营状况的风险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是确保金融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在中国,实行金融风险预警,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危机处理机制是化解危机、减小损失的最后防线。金融活动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此,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参与,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合监管防范体系是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有力保障。

(2)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随着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业务的增多,需要监管主体之间加强合作。中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自拥有各自的监管范围。尽管监管机构高层之间有定期会晤制度,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但是,在监管的实施当中仍能存在着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还需三个监管主体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降低监管成本,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此外还要及时解决分业监管中的政策协调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以及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等,最终实现协同监管制度化。

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高中国的金融监管水平

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其内容主要包括:参加金融监管的国际性组织,进行金融监管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对跨国银行进行联合监督以及推广应用金融监管国际规范等。要加强与跨国金融机构的母国监管当局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对不符合监管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要坚决予以阻止。对流进与流出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资本,建立相关的动态跟踪数据,与相关国家实现数据互换,使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的流动置于国际监视之下,为政府间多边监管合作及救助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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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论文例10

一、导论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经济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大波动。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风险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3.管理工具缺乏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一)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位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四、结论

各国必须根据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混业经营程度、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金融经营体系结构以及传统金融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因素来设计、选择、安排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制。我国应该顺应当今世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从结构性监管转向功能性监管,注重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中的分权与制衡。

设计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市场规范运作机制,一方面有利于规范金融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为金融控股公司提供一个活动空间和运营的自主机会,既能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效率优势,又能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使金融效率、金融自由的法律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

参考文献:

金融管理论文例11

在金融保险改革发展逐步加快的总体背景下,混业话题也因国内外金融保险接轨的客观形势,正在逐渐演变为国内金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内涵

(一)金融保险混业的含义

金融保险分/混业是指金融保险业中机构与功能的关系及其对应状态,分业是机构发挥单一或部分金融保险功能,是机构与功能的一一对应关系,而混业是机构实现非单一金融保险功能,机构与功能多多对应,彼此交叉。

从覆盖的范围来看,金融保险混业需要从宽窄视角来区分:从狭义理解,金融保险混业仅指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的分野;由广义考察,范围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和信托业务等所有金融保险领域,而且还存在单一行业内的细分市场,通常探讨的金融保险分/混业一般基于广义的范畴。应当承认,在目前普遍通行的二级金融保险体系框架内,这一问题还应分为经营和监管两个层面,其中前者具体化为金融保险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内容,后者则是指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内容,两者在实践中也存在交叉的问题。

(二)混业现象的实质

从沿革和逻辑的角度来看,西方金融保险机构往往是在单一业务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根本不存在多业经营的要求和可能性。但随着实力的增长和不断发展壮大,一些机构开始谋求突破单业限制和多元化经营,如此便提出了混业竞争的问题,从经营层面来看,混业是金融保险企业基于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状况在发展战略上选择突破的一种结果。在客观上,企业这种微观选择从整体上打破了传统行业的分工模式,使竞争由业内局部范围扩大至全部,通过资源重新配置、整体效率提升和金融保险功能的完善,促使金融保险结构不断向合理化和高级化方向演进。

混业是一种稳态还仅仅是一种过渡态?迄今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观点:机构主义认为,机构和行业结构是稳定的,将分业解释为割地而治,混业则是对行业分工的突破,由此判断混业是未来金融保险发展的大趋势;功能主义认为,机构与行业划分是相对的和不稳定的,但金融保险基本功能是稳定的,从而行业性分工是动态的。从金融保险业发展来看,金融保险功能毫无疑问地存在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全面的一个过程,至今仍然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而这一过程随着内外条件的变化可能呈现或缓或急的形态。当然,这种发展和完善并非对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的否定和挑战,而是其意义的延伸和深化。由于金融保险业具有较普通行业平缓的平均成本曲线,混业无疑是大型机构成长的动力平台和理想环境,在技术上和实践中需要混业模式。因此,混业是经济金融保险发展到一定层次和阶段时机构持续成长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在逻辑上是稳态的。

按照经济学理论,专业化是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主要通过社会分工来实现。在历史的早期,企业规模较小,往往成为社会分工的基层单位界限,而如今庞大的金融保险集团完全可以容纳承担实际分工职责的多个子单位,以此实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由此可以推知,环境和组织变迁已经使社会分工的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分工由单一组织范围扩展至单一组织内部,终以混业方式来保持经济的专业化方向发展,即目标实现方式和形式的变化。

在现实中企业经营是在一定制度下进行的,这种制度是金融保险市场中多种利益动态博弈的选择结果。在制度选择和变迁路径方面,政府管制(理念、能力和政策)、市场结构和人文历史等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制度结构安排,这可以解释不同阶段和不同国家在分混业制度和制度下内容的差异性。

二、金融保险混业的动因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金融保险混业并非单一因素作用的产物,而是在西方特定经济背景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结果。

(一)经济思潮的变迁

在西方经济学界,历来存在着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两大经济思潮,前者祟尚自由经济原则,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在政策上要求自由地发展经济;后者信奉国家干预理论,在政策上要求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和干预、限制经济自由,这种思想差异在不同历史阶段、地域和产业有不同的表现。在历史上,两大思潮此起彼伏,交替主导着西方经济学界,并由此影响甚至决定了金融保险领域的重大变化。20世纪30年代以前,在经济自由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西方各国政府对金融保险业也基本奉行“不干预主义”,对金融保险业的有限管理相对宽松,金融保险业的经营活动和发展具有自由和自发的特征。伴随着经济大危机,国家干预主义思潮替代自由主义成为社会主流,在实践中各国陆续取消了自由金融保险制度,改辙为对金融保险业实行严厉的管制。以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美大选、信奉新型自由经营论的政党执政为标志,经济自由主义重新走红西方经济学界,并延续至今。在这种思潮的引领下,金融保险自由化呼声逐渐高涨,金融保险创新或通过当局主动改制、或通过事后默认的方式发生发展起来。这正是金融保险混业再现的基本理论背景。

(二)需求刺激和供给推动

在需求方面,刺激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在于:现代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交换关系和金融保险关系日益复杂并渗透于全部经济生活。尤其是经济货币化向金融化发展以后,新的金融保险需求不断涌现出来,包括新的资金来源、资产的流动性、经营的安全性以及分散风险等。这些新的或更高程度的要求,对于金融保险业来说,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潜在的发展机遇。因为每一种新的需求都意味着潜在的市场从而潜在的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驱动、分散风险的要求以及全球竞争的压力,金融保险业迫切需要通过创新,包括经营领域的多元化来提高竞争力和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从供给方面看,促进金融保险混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监管理念从传统的安全性和社会性转向兼顾效率优先,监管制度和技术逐渐健全,监管经验日益丰富,宏观风险的预测技术不断完善,国际范围内监管合作得以加强,成为混业制度供给的背景因素。二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保险通讯和数据处理成本,提高了金融保险管理技术开发和信息传播的效率。与此相关联,金融工程技术和金融衍生工具蓬勃发展,为金融保险机构控制多元化经营风险提供了技术性手段和基础。三是世界经济范围内企业制度社会化趋势的变化和重组浪潮为金融保险机构提供了多元化经营方式的技术引导。

(三)决定性因素:金融保险结构变化

从根本上讲,金融保险混业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保险发展的客观要求的结果。金融保险产生于经济,并且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的发展:较高程度的商品经济必然要求较完善的金融保险服务;反之较发达的金融保险业又必将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种逻辑关系中,金融保险产品服务的有限性与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之间的矛盾成为金融保险市场的根本矛盾。辨证地看,这一矛盾既包括某一时点上的满足程度,又有发展过程中的两者动态一致性的要求,并将贯穿经济——金融保险关系发展的始终。

在上述过程中,金融保险创新成为保证经济和金融保险之间良性螺旋式推进关系的重要环节和促进力量,其根本是金融保险资源的重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金融保险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客观上要求金融保险业内部的边界划分仅仅是相对的和动态的,即在保持金融保险基本功能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机构形式和业务范围将随着外部环境改变而改变,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个体在实现金融保险功能方面将通过竞争获得更多的业务领域和更大的市场份额。这种状况的市场表现就是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因此可以做出结论:金融保险混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层次时的必然要求,是经济——金融保险匹配要求下的金融保险结构变化的自然结果。

三、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目标模式

从理论上分析,混业经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全能银行制,即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一方面,全能银行式的金融保险混业经营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优势,更充分地发挥各种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等。另一方面,由于缺少风险隔离措施,全能银行制风险防范能力较为脆弱,可能将社会公共金融安全网覆盖到非银行金融活动,为金融体系带来一定的风险。

另一种为金融保险集团模式,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子模式:一是关联型。各金融保险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在组织结构上没有联系,相互间只有形式松散的合作协议,如交叉销售协议等,一体化程度低的金融保险集团多采用此模式。二是主附型。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直接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此模式由于资金运营具有高度黑箱操作性,不仅会放大经营风险,而且增大了金融保险监管的难度。三是平行型。在相关的金融保险机构之间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形成金字塔结构。各金融保险机构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方面以控股公司为中心,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进行业务渗透。

当前,中国金融保险体制变迁中发展效率与风险控制的矛盾非常突出。一方面,经济发展产生金融保险混业“诱致性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运行机制沿着市场化方向发生了显著变化,迫切要求金融保险体系与结构在市场利益的引领下进行从局部到整体的调整。另一方面,金融保险混业需要健全有效的内控和监管措施。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金融保险混业经营至少需要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金融保险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二是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保险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保险监管效率。否则,混业经营不仅不能实现风险调节和分散,还可能催生更大的风险。

在上述形势下,我国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应当是在合理分工和有序竞争基础上,建立监管有力、充满活力、业务适度交叉经营的金融保险体制。从主要特点上看,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属于“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兼有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优点,其构架集规模性与灵活性于一体。通过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非金融子公司的股权控制,实现各子公司之间在资金、业务和技术上的协同合作,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益充分共享,提高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因此,平行型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应当成为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发展的方向。

四、我国金融保险混业改革的路径选择

当前,我国金融保险市场发育程度、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健全程度、金融保险业经营管理水平、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等方面仍处于较低层次,这要求我国金融保险改革与运行目标首先应当是确保金融保险体系安全稳健和风险可控性。为此,对于金融保险基础比较薄弱的中国而言,在金融保险体制上激进地谋求由“分”而“混”是不现实的,应当选择积极稳妥的推进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