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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3 15:20:15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1

方法论是一门学科的基本理论问题,它不仅是一门学科成熟与否的标志,而且是一门学科能否得以顺利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诚如德国法学家拉强茨所言:“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可是,我国法学研究中缺乏对方法论的重视,特别缺乏对理论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重视,应用法学方法论——法解释学也是近几年来才引起人们的关注。这种现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法学理论的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借用社会科学中的方法论,对当前困扰着经济法是否是一独立法律部门的基本问题之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问题,作一方法论透析。本文拟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方法论的基本要点。二是,民商法与经济法方法论的区别。三是,民商法与经济法方法论的联系。

一、方法论的基本观点

1.方法论是什么?对此问题的回答,必须做到两个区分:首先,要区分方法论与方法,我国学者大多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这两个概念的,西方虽亦有此现象,但大多认为这二者有巨大差别。概括讲,方法是工具,而方法论是包括一定的哲学认识论及逻辑推理过程的一套思考社会现象的理论体系,这意昧着方法只是方法论的构成要素。其次,要准确把握社会科学中的意识形态、哲学基础和方法论这三者的关系。简言之,意识形态虽可构成方法论的基础,但并不等于方法论,而一门学科的哲学理念(如法哲学、经济哲学)虽然是其方法论的组成部分,但是,它毕竟没有包容方法论的全部内涵。

2.方法论的层次性、多元性。人文社会科学直到19世纪中期还没有自己独特的方法和方法论,它的方法论是从自然科学中借用来的,到了19世纪中期德国狄尔泰与英国穆勒发生了一场方法论之争,穆勒认为在自然科学中的对经验的归纳方法在社会科学中同样适用,而狄尔泰认为,对人文社会科学只能用理解而不能用因果说明,因此,解释学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最基本的方法论。在现代一般认为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不仅要解释学,同样也需说明,即自然科学中的方法论亦可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应用。这就是方法论的多元性。除此之外,方法论不是一个没有层次的概念,而是既包括高层次的具有哲学意味的一般方法论,又包括那些反映着本学科特点的具体方法论。

3.从哲学层次,结合法律特性,我们认为对部门法划分,或能反映部门法特征的方法论主要有两对重要的范畴,其一是,因对社会观察认识的基点不同而产生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其二是,因对构成社会的各要素间的关系的看法不同而产生的冲突的辩证法与和谐的辩证法。就这两对不同的方法论对法学影响来讲,我认为,民商法的方法论是个体主义及冲突辩证法方法论,而经济法的方法论是整体主义与和谐辩证法方法论。

二、民商法与经济法方法论的区别

1.民商法与经济法是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两种不同方法论的产物

在西方社会思想史中,从古希腊到现在,关于社会构成问题,或关于认识社会的基点问题,一直存在着分歧。

个体主义方法论(亦称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是指“社会现象包括集体,应按照个体及其活动与关系来加以分析。-E23由于个体主义方法论往往与自由主义关于社会的观念相联系,故有学者将方法论的个体主义称为正统的自由主义。其社会理论根据的核心内容在于,把个人看做是分析和规范化的基础,社会则被认为是各个追求自身利益的总和,相应地,国家或社会便成为个人得以通过它而追求自身利益的一种机构。这是从启蒙时代到现今所有自由主义者的社会观,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按历史顺序排有洛克、亚当·斯密、米塞斯及当代的哈耶克。这一方法论的内容被米塞斯概括为三项:其一,任何行为都是由一些个人做出来的。集体的作为或行动,总是由一个人的作为或行动表现出来的。一个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行为的个人和受该行为影响的其他各个人对这一行为所赋予的意义。其二,人是社会的动物,但社会过程却是由单个人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行为的复杂性和变动不居,决定了社会是无规律的进展。除掉个人,就没有这个过程。除掉个人行为,没有社会基础。第三,集体或社会是无法具体化的,集体、社会被认识,总是由那些行为的个人赋予它意义。

依这种理念必定认为,社会关系是个人关系的总和,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和,社会秩序只有靠参与社会活动者自由博弈而产生的自发秩序才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规范——法律,就应该以自由、意思自治为原则,这就是现代私法——民商法的两个基本原则。因为,每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有每个人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必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社会良好的秩序亦会在私人自治自由博弈的过程中自发形成。而这一切的基础只能是给个体以充分的权利保障,只有以权利为本位,才能防止来自公、私两个方面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可见,私法从方法论上来讲是个人主义的,或者说私法是个体主义方法论支配的,是关于如何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化结果。

整体主义方法论是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相对的。方法论的整体主义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社会整体如集团、民族、阶级、社会、文明世界等等的行为。这些社会整体被认为是经验对象,社会学用生物学研究它们。”[3](P。这种方法论从古希腊的柏拉图就有,但真正对现代分析社会产生影响,则是从斯宾塞及孔德把社会看成一个有机体时开始,其中影响大的当属马克思、卢卡奇以及法兰克福学派——这些新、旧马克思主义者和美国的社会结构功能主义(帕森斯、默顿等)及德国的历史学派(施穆勒、萨维尼等)。在他们看来,“最恰当最有效的社会科学认识来自对群体现象或过程的研究。-E3](P12)这一方法论的内容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总体性强调的是整体对部分的统辖原则,要求探索社会及其发展,必须从整体作为主导的地位这个角度着眼,而每一部分(或个体)从属于历史与思想的整个统一体。第二,社会是主客体的互动过程,而不是纯粹客观性过程,主客体及其关系的概念不是自然主义的、非价值化的概念,而是包括主体价值评价及主体意义的范畴。第三,总体性表现为一个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是以主体为纽带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历史过程。

按此方法论看待社会,社会将是一个超越个体的独立存在,它有其独立于个体利益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它有其自身的秩序——社会历史秩序,在这一秩序中是在主客体互动中形成的自然秩序与人为秩序的混合秩序。因此,要调整好社会关系,必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不是一个自然、客观过程,而且必须赋予人的意义,要达到此目的,必须有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干预,只有如此。才能达成主客体互动,才能实现历史的可持续发展。可见,整体主义方法论是经济法的基础。

2.民商法与经济法是冲突论与和谐辩证两种不同方法论的产物。

在社会思想领域,有关构成社会整体的各元素(个体)或构成社会系统内的各支系统之间的关系如何,存在着分歧,形成两种不同的理论,从方法论讲即形成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即冲突论与和谐论。

一般来讲,个体主义者都持冲突论,其历史虽悠久,但却主要起源于现代,在经济领域主要表现就是以亚当·斯密为首的竞争理论,或竞争传统。而在政治哲学领域,主要表现在以马基雅维里、布丹、霍布斯的权力冲突。就是在整体主义中亦有许多人持冲突论,其主要代表就是新、旧马克思主义者。冲突论的内容大致由以下几方面构成第一,冲突的根子深深藏于每一个社会结构中。第二,社会世界及其构成要素皆处在流变中,正是这种要素的冲突推动社会变迁。第三,尽管冲突是社会结构固有的,但冲突并不总是激烈的与明显的,社会冲突可以是潜在的、有规则的与受控制的。第四,从冲突模式观点看,把社会与社会组织结合在一起的不是认同,而是强制;不是普遍一致,而是他人施加压力。

据以上冲突论,那么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也是处于冲突之中,且人与人的利益是对立的,人与人的博弈是一种零和博弈。作为调整人们经济利益冲突的法,只能以法律责任这种强制力为后盾,法律的目的亦是旨在化解冲突。这是传统法——包括民商法的主要立法目的和模式。

与冲突论相对立,中国传统哲学,及现代西方社会思想中的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世界及其构成要素皆处于和谐之中。其基本内容有:第一,世界万有,是一个“一体多元”“多元一体”的整体有机系统。第二,人与人,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是构成整体的不同“自在”,因此,不能把自然当作征服、利用的对象。否则,摧毁破坏了自然,损害他人,最终人类也会摧毁自身、损害自己。第三,人类社会、各人生活的大的方面趋于和谐统一,而非冲突,冲突虽存在,但只不过是一种对和谐的短暂偏离,最终还要回归和谐。这被称为和谐辩证法。

据和谐辩证方法论,法律不仅要化解冲突,更应促进和谐,不仅是人与人在社会经济中合作、协调,而且人与自然的协调,即要保护资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这些在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等中都有体现,可见经济法、社会法是以和谐论为方法论基础的。

三、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社会世界是复杂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社会有两张面孔,一方面它是由个体构成的,个体是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有机体系,在这一有机体中,各要素或各于系统又是相互和谐的,每个要素或系统只要实现其功能,社会就可达到较理想的秩序状态。因此,现代思维,在方法论上的反映就是任何法只是以一种方法论为重点并不排斥另一种方法论。这在民法中就体现为私法公法化趋势,即在以个体主义、个人本位为核心的同时,也不完全排斥整体主义,在强调利益冲突时,也不完全排斥利益的和谐。就经济法而言,在强调整体、和谐的同时,并不是对个体利益毫不顾及。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2

方法论是一门学科的基本理论问题,它不仅是一门学科成熟与否的标志,而且是一门学科能否得以顺利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诚如德国法学家拉强茨所言:“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可是,我国法学研究中缺乏对方法论的重视,特别缺乏对理论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重视,应用法学方法论——法解释学也是近几年来才引起人们的关注。这种现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法学理论的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借用社会科学中的方法论,对当前困扰着经济法是否是一独立法律部门的基本问题之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问题,作一方法论透析。本文拟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方法论的基本要点。二是,民商法与经济法方法论的区别。三是,民商法与经济法方法论的联系。

一、方法论的基本观点

1.方法论是什么?对此问题的回答,必须做到两个区分:首先,要区分方法论与方法,我国学者大多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这两个概念的,西方虽亦有此现象,但大多认为这二者有巨大差别。概括讲,方法是工具,而方法论是包括一定的哲学认识论及逻辑推理过程的一套思考社会现象的理论体系,这意昧着方法只是方法论的构成要素。其次,要准确把握社会科学中的意识形态、哲学基础和方法论这三者的关系。简言之,意识形态虽可构成方法论的基础,但并不等于方法论,而一门学科的哲学理念(如法哲学、经济哲学)虽然是其方法论的组成部分,但是,它毕竟没有包容方法论的全部内涵。

2.方法论的层次性、多元性。人文社会科学直到19世纪中期还没有自己独特的方法和方法论,它的方法论是从自然科学中借用来的,到了19世纪中期德国狄尔泰与英国穆勒发生了一场方法论之争,穆勒认为在自然科学中的对经验的归纳方法在社会科学中同样适用,而狄尔泰认为,对人文社会科学只能用理解而不能用因果说明,因此,解释学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最基本的方法论。在现代一般认为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不仅要解释学,同样也需说明,即自然科学中的方法论亦可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应用。这就是方法论的多元性。除此之外,方法论不是一个没有层次的概念,而是既包括高层次的具有哲学意味的一般方法论,又包括那些反映着本学科特点的具体方法论。

3.从哲学层次,结合法律特性,我们认为对部门法划分,或能反映部门法特征的方法论主要有两对重要的范畴,其一是,因对社会观察认识的基点不同而产生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其二是,因对构成社会的各要素间的关系的看法不同而产生的冲突的辩证法与和谐的辩证法。就这两对不同的方法论对法学影响来讲,我认为,民商法的方法论是个体主义及冲突辩证法方法论,而经济法的方法论是整体主义与和谐辩证法方法论。

二、民商法与经济法方法论的区别

1.民商法与经济法是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两种不同方法论的产物

在西方社会思想史中,从古希腊到现在,关于社会构成问题,或关于认识社会的基点问题,一直存在着分歧。

个体主义方法论(亦称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是指“社会现象包括集体,应按照个体及其活动与关系来加以分析。-E23由于个体主义方法论往往与自由主义关于社会的观念相联系,故有学者将方法论的个体主义称为正统的自由主义。其社会理论根据的核心内容在于,把个人看做是分析和规范化的基础,社会则被认为是各个追求自身利益的总和,相应地,国家或社会便成为个人得以通过它而追求自身利益的一种机构。这是从启蒙时代到现今所有自由主义者的社会观,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按历史顺序排有洛克、亚当·斯密、米塞斯及当代的哈耶克。这一方法论的内容被米塞斯概括为三项:其一,任何行为都是由一些个人做出来的。集体的作为或行动,总是由一个人的作为或行动表现出来的。一个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行为的个人和受该行为影响的其他各个人对这一行为所赋予的意义。其二,人是社会的动物,但社会过程却是由单个人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行为的复杂性和变动不居,决定了社会是无规律的进展。除掉个人,就没有这个过程。除掉个人行为,没有社会基础。第三,集体或社会是无法具体化的,集体、社会被认识,总是由那些行为的个人赋予它意义。

依这种理念必定认为,社会关系是个人关系的总和,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和,社会秩序只有靠参与社会活动者自由博弈而产生的自发秩序才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规范——法律,就应该以自由、意思自治为原则,这就是现代私法——民商法的两个基本原则。因为,每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有每个人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必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社会良好的秩序亦会在私人自治自由博弈的过程中自发形成。而这一切的基础只能是给个体以充分的权利保障,只有以权利为本位,才能防止来自公、私两个方面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可见,私法从方法论上来讲是个人主义的,或者说私法是个体主义方法论支配的,是关于如何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化结果。

整体主义方法论是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相对的。方法论的整体主义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社会整体如集团、民族、阶级、社会、文明世界等等的行为。这些社会整体被认为是经验对象,社会学用生物学研究它们。”[3](P。这种方法论从古希腊的柏拉图就有,但真正对现代分析社会产生影响,则是从斯宾塞及孔德把社会看成一个有机体时开始,其中影响大的当属马克思、卢卡奇以及法兰克福学派——这些新、旧马克思主义者和美国的社会结构功能主义(帕森斯、默顿等)及德国的历史学派(施穆勒、萨维尼等)。在他们看来,“最恰当最有效的社会科学认识来自对群体现象或过程的研究。-E3](P12)这一方法论的内容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总体性强调的是整体对部分的统辖原则,要求探索社会及其发展,必须从整体作为主导的地位这个角度着眼,而每一部分(或个体)从属于历史与思想的整个统一体。第二,社会是主客体的互动过程,而不是纯粹客观性过程,主客体及其关系的概念不是自然主义的、非价值化的概念,而是包括主体价值评价及主体意义的范畴。第三,总体性表现为一个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是以主体为纽带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历史过程。

按此方法论看待社会,社会将是一个超越个体的独立存在,它有其独立于个体利益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它有其自身的秩序——社会历史秩序,在这一秩序中是在主客体互动中形成的自然秩序与人为秩序的混合秩序。因此,要调整好社会关系,必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不是一个自然、客观过程,而且必须赋予人的意义,要达到此目的,必须有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干预,只有如此。才能达成主客体互动,才能实现历史的可持续发展。可见,整体主义方法论是经济法的基础。

2.民商法与经济法是冲突论与和谐辩证两种不同方法论的产物。

在社会思想领域,有关构成社会整体的各元素(个体)或构成社会系统内的各支系统之间的关系如何,存在着分歧,形成两种不同的理论,从方法论讲即形成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即冲突论与和谐论。

一般来讲,个体主义者都持冲突论,其历史虽悠久,但却主要起源于现代,在经济领域主要表现就是以亚当·斯密为首的竞争理论,或竞争传统。而在政治哲学领域,主要表现在以马基雅维里、布丹、霍布斯的权力冲突。就是在整体主义中亦有许多人持冲突论,其主要代表就是新、旧马克思主义者。冲突论的内容大致由以下几方面构成第一,冲突的根子深深藏于每一个社会结构中。第二,社会世界及其构成要素皆处在流变中,正是这种要素的冲突推动社会变迁。第三,尽管冲突是社会结构固有的,但冲突并不总是激烈的与明显的,社会冲突可以是潜在的、有规则的与受控制的。第四,从冲突模式观点看,把社会与社会组织结合在一起的不是认同,而是强制;不是普遍一致,而是他人施加压力。

据以上冲突论,那么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也是处于冲突之中,且人与人的利益是对立的,人与人的博弈是一种零和博弈。作为调整人们经济利益冲突的法,只能以法律责任这种强制力为后盾,法律的目的亦是旨在化解冲突。这是传统法——包括民商法的主要立法目的和模式。

与冲突论相对立,中国传统哲学,及现代西方社会思想中的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世界及其构成要素皆处于和谐之中。其基本内容有:第一,世界万有,是一个“一体多元”“多元一体”的整体有机系统。第二,人与人,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是构成整体的不同“自在”,因此,不能把自然当作征服、利用的对象。否则,摧毁破坏了自然,损害他人,最终人类也会摧毁自身、损害自己。第三,人类社会、各人生活的大的方面趋于和谐统一,而非冲突,冲突虽存在,但只不过是一种对和谐的短暂偏离,最终还要回归和谐。这被称为和谐辩证法。

据和谐辩证方法论,法律不仅要化解冲突,更应促进和谐,不仅是人与人在社会经济中合作、协调,而且人与自然的协调,即要保护资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这些在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等中都有体现,可见经济法、社会法是以和谐论为方法论基础的。

三、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社会世界是复杂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社会有两张面孔,一方面它是由个体构成的,个体是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有机体系,在这一有机体中,各要素或各于系统又是相互和谐的,每个要素或系统只要实现其功能,社会就可达到较理想的秩序状态。因此,现代思维,在方法论上的反映就是任何法只是以一种方法论为重点并不排斥另一种方法论。这在民法中就体现为私法公法化趋势,即在以个体主义、个人本位为核心的同时,也不完全排斥整体主义,在强调利益冲突时,也不完全排斥利益的和谐。就经济法而言,在强调整体、和谐的同时,并不是对个体利益毫不顾及。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3

马克思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和运动规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所包含的各种原则在新时期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仍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但又是不断发展的。本文基于我国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和谐社会条件下的新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途径,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构建,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和现实指导。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关于劳动创造商品价值及商品生产、交换遵循价值规律的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划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而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劳动的两种形态,是同一劳动的两个不同方面,不是生产商品的两次劳动。第二,抽象劳动内在的属性是生产商品过程中人类脑力或体力的支出(人类的一般劳动),其外在的属性则是生产商品创造价值的劳动,其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则是商品经济社会特有的经济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述: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劳动产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时代,也就是生产一个使用物品耗费的劳动表现为该物的“对象的”属性,即它的价值的时代,才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第三,抽象劳动内化为商品的价值,外化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恰如马克思所述:“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这种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平等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正是以抽象劳动为内核。

二、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与表现形式

(1)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和首要任务。在维护人类自身发展的同时,又维护自然的平衡,确保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协调发展。

(2)人与人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有赖于人的和谐,即社会发展是以人为主体的,人的发展是以个体为本位的,促进个体的人的和谐成长与发展是社会的主要工作和责任,社会关爱个人,集体承认个人、尊重个人、给个人以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3)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社会应该和谐发展,即个人自由与社会认同相适应;个人的利益与需要的满足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和需要的现实相适应,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与社会不断进步相适应,人的能力发挥与社会公平公正相适应。

(4)人、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人、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就是重塑人、社会与自然这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终创造出一个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以人为本的政治和谐。政治和谐是指构成政治系统的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包括党与党之间的和谐关系,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和谐关系,执政党内部中央与地方的和谐关系;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和谐关系;领导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军队与地方的和谐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和谐关系;我国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和谐关系等。

(6)以人为本的经济和谐。经济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的运转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支撑。

三、和谐社会对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

1.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以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含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首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所包含的价值决定和价值“转形”的辩证统一思想,要求我国现实经济中在个人收入分配上贯彻两个原则,即坚持和贯彻按照社会主体即劳动者的权益进行分配的原则和按照客体即资本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的原则,并且是前者制约后者。其次,劳动价值论是宣扬“以人为本”的理论。因此,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在我国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上,就要求改变一些地方单纯追求增长率的指导思想,而形成以“富民”为根本特征的新型战略指导思想。

2.坚持发展和辩证地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社会主义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并实行多要素参加收入分配的制度,这的确是马克思没有想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包括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私营经济的积极性,承认和保护资本等非活劳动要素的合法收入。我们要坚持发展和辩证地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3.维护劳动力价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

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下,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维护劳动力价值,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具体而言,表现为如下方面:

一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必须从包括劳动(劳资)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内部而不是外部去寻求答案。二是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建立保障机制的过程中,要保证劳资关系的正常发展,使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三是要维护和实现收入分配权利的公平正义,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四、结束语

马克思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和运动规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样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论也包括基本内容和展开内容,也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系统。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的条件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也应当“与时俱进”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4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3. 063

[中图分类号] C9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3- 0133- 03

社会网络一般是指个体间的社会关系构成的相对稳定的体系,是一群人之间的一组独特联系。在社会网络理论视角下分析社会结构及其过程所包含的技术和方法构成了社会网络理论分析的工具,例如社会网络指标和测量方法。在过去近60年的发展中,学者对社会网络在实际领域的应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取得了诸多研究成果。

1 社会网络理论的基本内容

1908年,社会学家齐美尔提出“网络”概念,社会网络的互动形式开始被研究者关注。格兰诺维特提出的“弱关系”理论则将社会网络分析推广到了社会研究的各个领域。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社会网络研究成为一个新的社会学领域并逐渐占据了北美和欧洲的主流社会学阵地。

1.1 结构观和工具观

结构学说指出,社会结构可以通过两个以上行动主体之间的模块化关系折射出来,位置取向是很好的分析角度,“结构等效”可以用来理解人类社会的行为关系。伯特提出“结构洞理论”:当网络中某一个体处于结构绝对稀疏或相对稀疏地带,其他个体需要把它当作纽带来联结形成关系时,该网络个体就处于结构空洞位置。格兰诺维特在“嵌入性”理论的论述中指出社会网络结构对人类经济行为有制约作用。

基于工具学说与基于结构学说的社会网络观点密不可分,作为一种分析工具和新的研究范式,社会网络遵守以下3个原则: ①比起社会成员的个体属性和特定属性,结构化的社会网络关系更能解释社会学中的各种现象,结构方法可以用来补充和替代个体方法; ②社会网络结构的位置特性决定社会网络规则;③社会由诸多网络结构所组成,社会网络结构决定了行动主体关系的运作。

1.2 弱关系力量论

作为弱关系力量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美国新经济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了《弱关系的力量》一文,提出了著名的弱关系力量假设。格兰诺维特首次提出“关系力量”的概念,根据互动频率、感情力量、亲密程度以及互惠交换等4个维度将关系划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他认为网络中同质性较高的个体很难互相提供所需的信息,而异质性则可以成为寻求信息的桥梁,使信息寻求者扩大信息资源视野,获得信息满足。他还指出,虽然不是所有的“弱关系”都能充当信息桥梁,但是能够充当信息桥的必定是“弱关系”。 1985年,格兰诺维特《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指出,经济行为发生于社会网络中的相识者之间,其交易的基础是信任。

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在发展和修正格兰诺维特“弱关系力量假设”的基础上提出并推导了著名的三大假设,即职位强度假设、弱关系力量假设以及社会资源效应假设。

1.3 强关系力量论

不少学者指出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力量假设与“嵌入性”概念存在矛盾,因为“嵌入性”概念认为人们的经济行为基于社会网络的信任机制而进行,但是信任是嵌入社会网络结构中的,信任的建立与维护有赖于网络个体长期的接触、交流与交往,“嵌入性”概念某种程度上是在支持强关系理论。但是强关系力量的否定者认为,由于网络内部个体的同质性,强关系可以导致信息流通中的重叠与冗余,只能作为联系网络内部个体之间的纽带。林南的社会资源理论将社会结构比作是一种金字塔型社会网络,按照某种规范的荣誉和报酬划分等级,在同一级中,强关系表现为接近和控制荣誉及报酬的机会相似,不利于信息沟通与资源交换。

1.4 结构洞理论

伯特在《结构洞》一书中首次明确指出,关系强弱与社会资本数量没有必然联系。他为人们展示了两种特殊的社会网络联结:一是开放式网络,即某单一网络个体或某部分网络个体与其他网络个体无直接联系或完全无联系;二是“无洞”的封闭式网络,即个体两两之间均存在联结关系,无任何关系间断现象。伯特在市场竞争行为分析中利用结构洞理论,认为资源优势和关系优势构成了总体竞争优势,结构空洞型社会网络的竞争者具有更多的关系优势,并可获得更大的利益回报。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极端的网络类型是不存在的。

1.5 社会资本理论

该理论认为资源既可以通过占有也可以通过网络关系获得。在此基础上林南提出了著名的社会网络三大假设,并且指出社会资源数量和质量与网络成员社会地位的高低、网络属性的异质性呈正相关性,与网络关系力量呈负相关性,社会资源嵌于社会网络之中,并可以以社会网络为媒体来间接摄取。

资源与资本存在一定差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将社会网络的概念提升到社会资本高度,他认为存在于社会网络之中的社会资本的获取跟网络的规模、异质性以及资源数量息息相关。布迪厄将资本划分为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讨论了两种资本与权力地位的关系,认为它们可以决定社会的空间结构,改变团体与个人的人生际遇和轨迹。虽然认同社会网络、社会资源、社会资本三者的紧密联系性和非一致性,但是林南与布迪厄等未能对其进行详细区分。

随后诸多学者将社会网络资本定义为嵌入社会网络中的资源的总和,提出社会网络资本是区别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另外一种资本。

2 社会网络理论的主要研究方法

社会网络分析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研究方法,已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原理:关系纽带经常是不对称地相互作用着;关系纽带间接或直接地把网络成员连接在一起;社会纽带结构化产生了非随机的网络;交叉关联联结的不仅是个体,也包括网络群;不对称的纽带关系和复杂网络使稀缺资源的分配不平等;网络结构产生了以获取稀缺资源为目的的合作和竞争活动。

社会网络分析所用的数据资料具有自己的类型和特征,它是一组反映行动者关系的信息,社会网络资料首先是关于社会关系的数据信息,简称关系数据,其从本质内容和表达形式上与属性数据都有所不同。常用的收集方法主要是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档案法和实验法。

社会网络统计模型的发展分为3个时期。① 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各种网络统计量的分布应运而生,早期的社会计量学家(1930-1940年)发明了社群图,发展了图论(1940-1950年),研究了随机图的分布。图论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概念用来研究社会网络的形式特点,也对社会网络的特征进行了恰当表达。随后统计概率论和代数模型也广泛应用于网络研究。② 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人们关注应用统计概率理论对关系的互惠性、均衡性以及传递性的研究,并激励了许多数学家和统计学家建构三人组(triad)的数字模型。其中戴维斯、霍兰德和林哈特于70年表了一系列论文,引入了大量随机有向图分布,提出了利用对数线性模型对数据进行拟合的PL模型。③ 从1986年开始,弗兰克、施特劳斯、伊可达、福斯特、斯科弗雷兹、瓦瑟曼和派提森等先后,给出了P模型及其各种推广形式,这些成果大大推进了社会网络模型研究。

中心度是分析社会网络最重要和常用的概念工具之一,它是关于行动者在社会网络中的中心性位置的测量概念,反映的是行动者在社会网络结构中的位置或优势的差异。主要包括节点中心度、紧密中心度、间距中心度3个方面。中心度的研究表明社会网络中行动者之间是不平等的,有的处于中心位置,有的处于边缘位置,因此他们之间在拥有的资源和信息等社会分层上存在差别,这些差别主要表现在权力等级、声望等方面。

在社会网络分析中,人们特别关心对某些关系密切的子群的研究,因为构成社会网络的基本元素就是行动者及其群体,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子群,它们互相结合形成了复杂的社会结构。团聚性的子群包括“团伙”、n-团伙、n-宗派、k-丛等。与之区别的隶属网络属于二型网络,由一类行动者与一类事件所构成,描述行动者集体的关系。

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是构成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一直受到社会学等学科研究的关注。但社会网络分析对位置和角色的解释与应用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结构观,它关注的是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从分析技术上来说,位置和角色分析是目前社会网络分析中数量化程度最高的领域,尤其是在位置分析方面,已应用和发展了许多不同的数学分析方法,主要包括结构等价性、自同构等价性和正则等价性等。除此之外,社会网络分析还发展应用了其他关于网络位置和角色关系的分析方法,包括新发展的统计模型法、关系代数法等。

3 社会网络理论的主要研究领域及成果

国外社会学家通过研究资源的流动来分析社会行动的“网络”,指出社会网络是一种社会资本,网络中心人物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并不是被动地来适应社会力量,而是通过个人的能动性来改变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并获取其所需的社会支持。我国社会学家关于社会网络的研究主要是实证研究,借鉴和吸收了国外社会网络理论和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其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以下6个方面。

3.1 社会网络与职业获得

社会学研究者从信息获得途径、信息的种类以及信息的有效性方面来建立社会网络研究范式。1999年,边燕杰和黄先碧通过问卷调查考察了长春、天津、上海、广州、厦门5个城市的“春节拜年网”,测量了城市居民社会网络状况,认为在中国转型期,社会网络的作用是收集信息和获得职业机会。1998年,吴忠民和林聚任考察了山东5个地级市,并在《城市的社会流动》一文中指出不同职业类型形成不同信息网络效应与人情网络效应,影响社会流动。罗家德研究了中国的社会信任、中国人的社会人际关系网络、社会资本等,指出中国人在工作中通过以自我为中心的工作网络来达到个人目标。边燕杰通过比较天津和新加坡的职业流动认为,强关系而非弱关系可以充当没有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网络桥梁。

3.2 新移民的社会网络与社会流动

1996年,李培林研究了农民工的社会网络。杜海峰认为农村流动人口社会关系与城市明显不同,性别均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单性别竞争群体中的小团体现象。

3.3 阶级阶层与社会资本

1998年,丘海雄对下岗工人进行了社会网络的相关研究。李黎明发现餐饮网对消费分层有正向的影响,社会网络理论可以用来解释消费分层的形成。蔡禾和贾文娟在研究路桥建设业工资发放的过程中发现,关系强度可以降低核心工人的不确定性。1998年,刘精明和婉格尔合作,对北京与英国利物浦老年人社会支持网进行了对比研究。李煜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春节拜年网所表现的阶层壁垒强度,由弱到强依次为权威关系、专业技能、产权和公权力。

3.4 社会网络与社会问题

张乐宁指出当代中国社会邻里间的关系是影响个人对犯罪的恐惧的一个重要指标,并探讨了社会网络对社区安全的影响。倪晓丽和黄少华探讨了网络问题,分析了虚拟社区的社会关系,指出虚拟社区中主要是弱关系的作用。

3.5 社会资本与社会信任

赵文龙、王夏崎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分层的重要机制,基于拜年网的社会资本能增加城市居民的信任。张顺、陈芳认为社会资本影响主观社会地位认同主要通过人情机制与预期机制发挥作用。张顺、郭小弦引入分位回归方法,发现社会资本对收入条件分布的不同分位点有着不同效应。梁玉成为回应国际学术界对社会资本功能的质疑,对社会网络同质性和内生性进行了深入分析。

3.6 社会支持

冯世平通过比较研究两个民族的社会网络,发现关系强度要通过“族群背景”的作用来对邻里支持发生影响。蔡禾、卓惠兴、邝子文、叶保强 等也对城乡居民社会支持进行了跨社区研究。王卫东通过分析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中的社会网络模块,认为春节拜年网是社会网络概念本土化的结果,基于拜年网的社会资本测量模型具有普适性。

4 社会网络理论的研究热点和前沿动态

4.1 创业企业社会网络

学者在总结关系学说、结构学说、资源学说、工具学说等内涵的基础上,阐述了创业企业社会网络的理论根源、内在机理以及存在的观点差异,探讨了基于创业模式、创业组织以及创业资本的创业企业社会网络表征,剖析了社会网络的功能作用与联系纽带。

在创业企业社会网络的形成机制方面,建立了社会网络试错过程中的信号示意与试错模型以及个体价值评估与试错的模型等。在资本特性分析方面,比较分析了社会网络资本交易与经济资本交易的差异性,提出了二者相互转换的模式等。在价值与风险分析方面,从社会网络结构剖分的复杂性、社会网络组织协调的复杂性、社会网络资本度量的复杂性3个方面探讨了创业企业社会网络价值形成的复杂性等。在社会网络构建的行为分析方面,界定了不合法且不合理寻租、合法且合理寻租、合法但不合理寻租等3种类型的寻租内涵。

4.2 大学生社会网络

通过对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结构和特点的分析,理清了大学生具体社会关系网络的建立、拓展过程。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的拓展过程实际上也是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的联系纽带由血缘、地缘关系到信任基础上业缘或契约关系的拓展过程,这是大学生人际关系网络的实际构建特点。

高校大学生的社会关系网络拓展过程,是大学生与家庭、与老师、与同学、与群体发生互动、建立联系的过程,也是其扩大在高校里的获取知识途径、了解信息渠道和捕捉机会的过程。其社会关系网络扩展的规模越大,交往互动的质量越高,蕴含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资源越倾向于流向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中心的大学生。

在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的拓展过程中,和谐的人际关系使大学生的精神需要得到满足;大学生通过与同学的交往互动明确了自己的角色地位,大学生个性、情感、意志品质、生活能力等得到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在学习继承各种社会规范和社会文化的过程中也融入了自己的创新。

4.3 社交工具与社会网络

以微博为例,研究得出:在网络结构上,微博中与亲密网和关系强度网的结构比较类似的是引用关系,它们的小群体划分也大同小异,引用关系应该归于比较亲密的关系,而评论和转发则属于普通关系。在网络密度上,跟社会关系中的亲密度和关系强度最为接近的是关注关系,一般要好的朋友都会在微博上互相关注,延续现实友谊。在中心性分析中,微博上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与现实生活中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程度不一定对等,微博中的关系强度与真正的人际关系强度也不等同。虽然微博和社会网络中心度之间没有绝对的正相关关系,但是微博的关系网络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关系中影响力、亲密度以及关系强度的缩影,换句话说,一个在微博关系的各个维度上居于中心的人在社会关系中不可能处在边缘。

与传统社会资本相比,微博社会资本具有新特点和优势,即高度活跃的关系网络使得获取社会资本的成本降低,自由互动的方式使得社会资本通过弱关系产生,资本存量在虚实结合中存在不平衡性,社会资本获取渠道具有多样性。这些性质经过综合和合理利用可以产生显著的效果。

5 讨论与评价

社会网络理论的提出、发展与繁荣体现出对人类关系社会科学规律的探索过程,该理论的发展历经近60年,几乎对各领域的人类行为活动具有指导作用,得到世界各国学者越来越广泛的认同。这一过程本身对我国关系社会学的研究工作具有极大的启示。

(1) 社会网络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其深厚的关系社会学理论基础以及其科学实证的研究方法。从研究中国社会的角度看,关系社会学是一套理论知识,具有伦理本位、关系导向等主要特征;从方法论角度看,关系社会学是一种思维和研究方法论,用来探索和分析社会行为模式,也可以说是一门站在关系主义理论的立场来研究各种社会类型的学问。关系社会学是对人的行为的观察、测量和把握,是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结合,是理论导向的实证研究。

(2) 该理论在我国社会学研究领域中取得较大进展,但是依然有待进一步发展和推广。在任何时期,人际关系的非正式规范都是作为调节中国人社会行为的关键机制,因此关系社会学是把握中国社会现实及其变动的重要学术工具。

近30年来社会网络研究呈现四大特点:① 社会网络的概念、理论、测量方法和统计模型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的实证研究中,社会网络理论正在成为一个具有方法论特点的跨学科研究领域。② 中国的社会网络研究正在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专业课程相继开设,培养的专业研究人才越来越多,专业会议陆续召开,专业化学术团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③ 社会网络研究的书籍以及翻译版本等大量出版。④ 呈现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特征。

目前,社会网络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 为使测量可操作化将社会网络的概念简单界定,过度的宽泛和随意使得社会网络理论的解释力降低。② 测量了某一层次之后得出了结论,便与其他分析层次上的研究和发现进行比较和讨论,不存在实际价值。③ 主观地将个案研究、现场调查中得出的结论向普遍意义方面推广,使得后续研究陷入误区。

展望未来,社会网络理论的研究趋势是:① 在研究范式上,阶级阶层分析视角将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视角融入社会网络理论的研究中。② 互联网时代下的虚拟社区成为研究的主要阵地,虚拟社区的社会网络特征、构成模式以及人际社会网络的互动,虚拟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形成与参与机制,网上互动和资源交换的模式,网络社会资本与现实社会资本的同质性、差异性等问题将成为研究的重点。③ 全球化和风险社会背景下社会网络结构和功能的变迁趋势。④ 社会网络与社会心理、社会网络与社会信任、社会网络与社会分层、社会关系与法制建设、关系社会学的发展与西部研究规划等相关问题有待深入研讨与交流。

主要参考文献

[1] Bian Y. Bring Strong Ties Back in: Indirect Ties,Network Bridges, and Job Searches in China[J].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97,62(3): 366-385.

[2] Burt R S. Structural Holes: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Competition[M].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2.

[3] Granovetter M S. 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3,78(6):1360-1380.

[4] Granovetter M S. 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 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85,91(3):481-510.

[5] 林南. 建构社会资本的网络理论[J]. 国外社会学,2002(2).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5

一、生态价值观的基本观点

生态社会主义理论家通过揭示生态中心主义,以及生态中心中义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内在缺陷,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动异化,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的问题。解决这一目标的唯一前景,是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同共产主义结合起来,建构自己的生态价值观。

在生态价值观上,一般存在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两种倾向。生态中心主义主张“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强调自然具有不依赖于人的内在价值,理应是道德关怀的对象。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类作为生态主体,将自然作为生态客体,其生态价值观则是自然对人类社会的有用性判断。强调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离开了人类,自然也就无所谓价值,把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类比为“贵族和臣民之间的关系”①,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求人类像贵族保护臣民那样,承担起保护自然的责任。

针对绿色运动中流行的这两种不同的价值观,生态社会主义者揭露了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与自然之间异化的现实,指出人类在检讨人与自然关系,解决生态危机时,应当把人类与自然看作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统一整体,不应当放弃“人类尺度”②,应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生态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与自然是通过人的实践而形成的整体性存在,所以生态问题不是自然的问题,而是社会的问题。一方面,社会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不是在自然界之上;我们赖以进行交流的一切群众性机构以及生命本身,都取决于我们和生物圈之间的明智的、毕恭毕敬的相互作用”③。自然又是人化(社会化)的自然,因此社会和自然不是对立的。另一方面,自然制约并改变着社会,社会也在改变自然;被改变了的自然又反过来影响社会的进步,因此社会和自然又是互相作用的。如此反复,构成了人与自然日益走向统一的历史过程。按照人与自然互相统一的历史关系,当代生态危机的出现,是由于现行人类对自然的统治方式继而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与自然的历史性的统一和人类自由的真正实现是未来社会主义的两个基本方面。人们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自觉意识与深刻把握,必须创建一个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即一个新的绿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统一。

简言之,生态社会主义强调,以“人的尺度”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统一性、历史性,因而当代生态问题不是自然问题,而是社会问题。

二、生态社会主义价值观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中共十六大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中国首次把“生态文明”这个概念写入党的政治报告,“生态文明”的提出不仅对中国自身有着深远影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对全球日益严峻的环境生态问题所做出的庄严承诺。生态社会主义的生态价值观的理论对当前我国生态文明的理论建设和实践的意义有重要的启示。

从我国生态文明理论建设研究来看,生态社会主义理论昭示我们应当转换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研究的范式,注意人与自然的和谐,不能因追求增长造成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建设主要停留在引进和借鉴西方绿色理论,较多体现为认同西方生态中心主义和技术中心中义在生态价值观上的理论观点,而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所蕴涵的生态文明理论重视不够,缺乏系统的挖掘和整理,因而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建设“西方化”的倾向较为严重。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范式在本质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范式,它要求从人和自然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两个维度解决生态问题。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范式既弥补了后现代研究范式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的缺陷,又弥补了可持续发展研究范式维护生态保护中的制度维度的缺陷,理应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共有的研究范式。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制度相辅相成,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拯救地球,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比资本主义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具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上,结合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实践,建构一种马克思主义理论谱系中的生态文明理论,实现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是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看,生态社会主义理论昭示我们,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把生态保护同追求经济发展、维护人们生存的权利有机结合起来。我们应该看到,我国虽然地大物博,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水平较低,生态环境不容乐观。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人缺乏生态危机意识,忽视经济活动的生态效益,一味追逐经济的数量上的增长,使社会的价值取向偏重于物质财富的增长数量和增长速度,忽视社会效益与生态成本,从而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失衡。因此,必须解决怎样才能既快速、健康,又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引入西方生态社会主义的生态危机意识、生态效益观,坚持将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率,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积极的内在驱动力和有利的环境。

总之,“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④,是中国共产党在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生态社会主义者提出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思想资源有助于生态文明的建设,及早建立一个资源殷实、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生态社会主义价值观在理论上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着历史局限性。生态社会主义者将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当做自己的理论渊源,但是并没有将马克思主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贯穿于全部理论,在对资本主义的整体批判和对社会主义的整体把握中,存在理论上的混乱和自相矛盾。

注释:

①杨通进.走向深层的环保.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58-59.

②段忠桥.当代国外社会思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85.

③[美]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著.石音等译.绿色政治――全球的希望.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57.

参考文献:

[1]杨通进.走向深层的环保.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6

茶文化理论是我国生活艺术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是一种探寻文化结构的分析方法和技术,近年来,茶文化的研究越来越成为国内外社会学领域研究的热点。社会关系是指个体或团体之间的关联,是社会关系网络、互惠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是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给他们带来的资源,大量研究表明精神文明越丰富、社会关系网越庞大,工作效率就能事半功倍。在这些之外正有一种既健康又能提高成功率的茶文化方式正在悄然兴起,即体育参与。体育活动的参与既能使人获得身体健康,又能使人们在参与的过程中扩大人际交往圈,增加茶文化的理解。

1茶文化对体育教学的作用

茶文化观念融入了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中的谦让、礼仪等一系列优秀品质。因此将其融入到体育教学中,将为丰富和提升体育教学效果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健康第一”理念逐渐成熟,培养学生形成必要的体育修养,实施完善的体育教学方案,优化体育教学改革就更加迫切。所谓体育修养,实际上指的是通过自身努力和相应体育教学活动所形成的素质,其主要包括自身体质状况、体育技能、体育品德和思维意识等非先天因素的综合素质、修养。

1.1茶文化内涵

茶文化是人们长期饮茶过程中所逐渐形成的。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变化,饮茶从一种习惯,逐渐融入各种文化,并深化发展成为中国传统茶文化,而茶文化中有关道德、礼仪、规范的内容,就形成了茶文化观念。饮茶过程中所伴随的礼仪、规范也就形成了茶文化。而能够与整个教育活动相结合的就是茶文化理念。实际上,茶文化观念是整个茶文化体系中最突出、最有价值的内涵。

1.2茶文化对体育教学的作用

结合茶文化观念的具体内涵,我们可以看到以茶文化观念是茶文化的核心,也是整个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礼仪规范,正是茶文化观念中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和精髓,因此,其应用过程中将更具有影响力。通过有效融入茶文化观念,能丰富学生认知,提升学生对茶文化观念的理解和自身行为的规范。其次,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文明都形成了统一的茶文化观念,无论其形式如何不同,茶文化中所包含的优良道德观念,都能为学生成长树立良好形象。通过将茶文化观念有效融入体育教学活动中,能够为学生学习体育提供有益借鉴。在帮助学生掌握优异价值观的同时,传承民族文化。最后,将茶文化观念融入体育教学,能够有效推动体育被传承、发展。当前教育的最大功效就是不同文化能被继承。因此在继承过程中,需要融入当前时代特点和丰富元素,实现更大发展。

2茶文化在社会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茶文化作为社会学、经济学及管理学的相关领域当中的研究重点也在社会的经济活动当中演绎着重要的变量和角色。受社会学、经济学及管理学各大相关领域关于茶文化理论研究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以来,体育活动及茶文化理论的研究也慢慢地被体育学研究界所广泛聚焦。茶文化理论与社会体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应用存在于五个领域:分别为体育相关企业领域、社区体育发展领域、健身参与领域、运动员成长领域和体育专业大学生就业领域。

2.1茶文化应用于体育企业领域

将茶文化相关理论成果当中的社会关系理论运用在体育企业研究领域是茶文化相关理论宏观方面的一种研究方式,主要是采取了茶文化理论当中社会支持网络和社会关系网络的相关内容。北体大的著名学者易建东教授则是能够比较早的把茶文化相关理论与体育相关领域相互结合并且进行深入调研的研究者,易建东教授在他的博士论文《茶文化与当代中国体育用品企业成长》中,完整而又系统地描述了茶文化理论对我国体育用品公司的广泛影响。他认为我国的体育用品企业需要尽快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企业茶文化可分为三类:纵向依属茶文化、横向连带茶文化、多向辐射茶文化,其中我们的多向辐射关系是中国体育用品企业所得到的茶文化最重要的途径,其次便是我们的纵向依属关系,最后便是我们的横向连带关系。刘河旺等研究学者们在他们的《基于企业茶文化的体育用品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研究》文章当中,将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的茶文化与体育产业集群的内部联系进行了深刻广泛的调研,指出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中的茶文化充分展现了体育用品产业集群的区位优势和发展,与此同时体育用品的产业集群化又增加了体育用品企业之间的茶文化,并且能够非常有效地优化了企业内部之间的茶文化组织结构,为体育商品化产业的进步提供了更加优势的外部环境和机会。

2.2茶文化应用于社区体育发展领域

将茶文化理论与社区体育的发展领域研究和茶文化理论中观层次的研究相结合,绝大部分是采用了茶文化理论中社会关系网络、社会支持、社会参与和社会信任的内容。刘艳丽、苗大培在《茶文化与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文章中从多角度描述了茶文化理论与社区公共服务体育的关系,表示在中国这样一个现有的文化背景、制度环境下,在建立社区体育及建立社区体育公共服务制度、体育公共服务组织等相关方面需要进一步使用茶文化理论。武建文研究员在他的文章《论茶文化在我国社区体育发展中的作用》当中指出,茶文化应当充分结合物质和人力资源,茶文化理论视域下的社会关系支持网络促进着社区体育机构的生存和发展。茶文化通过明确与社区体育机构这个共同体的认同感,帮助加快我国社区体育机构的成长。在武建文研究之后刘红存也发表了观点类似的文章,表示茶文化理论各维度中的社会信任和社会支持网络都可以加快社区体育进步和发展。张宪丽研究员在他的《社区体育对茶文化的构造》文章中表示过,社区体育发展不但可以满足社区成员间的基本体育需求,而且促使社区体育群体之间的茶文化的增加。社区体育发展对社区成员之间茶文化的组成和构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建立人格性网络、削弱人们集体行动困难、发挥茶文化资源配置属性和形成社区互惠规范。

2.3茶文化应用于健身参与领域

将茶文化理论应用于健身参与领域结合茶文化微、中观层次的研究,大部分采用了茶文化理论中社会支持、社会关系网络、社会参与和社会规范的相关研究成果。李洪君在他的《从茶文化的视角看村庄生活中的休闲体育》文章中研究指出在中国农村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农村居民们也逐渐参与各种休闲体育活动,这也是村民们的一种茶文化形式,促进其向上层社会流动是非常有利于的。赵栩博和张洪顺在他们的《从茶文化视野审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文章中指出,不同的学校要解放思想认识到开放学校体育场地是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利用学校的场地可以更加方便的为在校学生和周边社区居民提供体育服务场所,与此同时学校也需要积极增加自身的茶文化,寻找自身茶文化当中的社会支持,建立健全信任合作机制,进一步解决学校在体育场所开放利用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2.4茶文化应用于运动员成长领域

将茶文化理论应用于与职业运动员成长领域中的研究和茶文化微观层次的研究相结合,研究则采用了茶文化理论中个人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获取和社会支持的相关内容。厦门大学的徐延辉教授在她的《运动员职业声望的社会学分析》的文章中,进一步分析了职业运动员的成功与否与其职业声望和茶文化当中的联系,她表示人力、茶文化互为先决条件,是职业运动员们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这个研究发现对其他相关联职业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此外他还在《茶文化在辽宁省运动员成长过程中的作用研究》的文章中,明确表示出了茶文化理论的有效利用对运动员的长远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运动员们拥有良好的自身社会关系网络帮助其有效利用社会关系中的力量促进运动员们个人事业的发展和自身的成长。

2.5茶文化应用于体育专业大学生就业领域

将茶文化理论结合体育专业大学生们的就业研究是茶文化理论在其微观层面的研究,研究中采用了茶文化理论中社会支持、社会信任和社会关系网络的相关内容。河南大学卢曙光在他的硕士毕业论文《茶文化与体育专业大学生就业的关系及对策研究》中对235名体育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们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后指出,茶文化的有效利用对体育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茶文化的有效利用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着学生就业机会、信息的获取,尽管普通毕业学生的社会关系十分薄弱可是体育专业的毕业学生相比较而言社会交往能力较强技巧较好,能够充分构建自身社会关系网络且发挥好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3结语

当前,针对茶文化在社会体育教学应用的研究成果很少,即使寥寥无几的几篇研究文献,中心也主要集中在对社会人亚健康问题的关注及社会体育生活方式的发展趋势等方面,而体育活动与绩效相关联的文献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本课题致力于从茶文化的视角去分析社会人的体育参与行为,于理论界来说不仅是一个新兴课题,也是茶文化理论与体育相结合的更深入探索。于现实考虑,从体育参与的入手去探讨社会人增加茶文化的方式也是为制定员工健身社会支持服务体系提供依据和参考。

作者:王怀华 廖文豪 单位:成都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黄迎春.实施健美操俱乐部教学模式的思考[J].渤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5(3):282-284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7

作为总体上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在19世纪中期已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而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则至今尚未被系统地建构起来。尽管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看法所存在的严重偏差无疑是主要原因。人们习惯认为,既然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研究社会历史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那么就没有必要研究和建构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诚然,历史唯物主义是迄今以来人类认识和研究社会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但它只是一种一般的哲学方法论,而不是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一种具体的方法论,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一般的哲学方法论,它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问是一种一般和个别、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它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提供一般的方法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具体化。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两种方法论,它们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但历史唯物主义对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只具有总体而间接的指导作用,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则具有直接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联结历史唯物主义和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间环节和桥梁,因而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取代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来直接指导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看法是偏颇的。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丰富历史唯物主义,很有必要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这一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笔者认为,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

一、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

随着作为学科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19世纪中期的正式形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系统而全面地展开。在100多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中,产生了大量的积极成果,主要包括以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韦伯、温奇、吉登斯等为代表的众多社会科学家系统创建的两对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包括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及对它们所做的种种有益的综合研究。就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而言,后一种研究的积极成果意义更大,因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就是一种综合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史上,韦伯、温奇、吉登斯等社会科学家试图将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则是建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尽管韦伯将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但他也试图同时综合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作为其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补充。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的社会学定义就体现了他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倾向。他说:“社会学……应该称之为一门想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简言之,社会学或理解社会学就是一门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的科学。也就是说,理解社会学除了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之外,还要对社会行为进行因果性说明,即将对社会行为的解释性理解通过与具体的事件进程相比较而证实主观的理解。因为在韦伯看来,社会行为需要理解,但仅有理解还不够。因为无论理解有多高的明确性,它终究是一种主观形式,只能作为一种特定的假设。因此,理解社会学就是要将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相结合。很显然,韦伯将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视为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结合,其中,解释性理解就是一种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而因果性说明则是一种自然科学方法论。因此,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就是一种由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方法论。

温奇对于韦伯的这种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开展社会学研究的尝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一步在其名著《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中集中探讨了韦伯有关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即“获得对一个行为的意义的‘阐释性理解’,与提供了导致这个行为及其后果的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然而.温奇对韦伯综合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统计学方案”,即“理解是一种在逻辑上不完全的东西,它需要另一种不同的方法来补充,即统计学的收集方法”f31(P123)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温奇看来,“如果一种给定的阐释是错的,那么统计学——尽管能指出它是错的——也决不像韦伯所说的那样是评判社会学阐释之有效性的决定性的、终极的法庭。这时需要的是一种更好的阐释,而不是在类型上不同的东西。”网(P123)尽管如此,温奇仍然沿着韦伯的思路,尝试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只不过他不像韦伯那样仅仅局限于以方法论来谈方法论,而是上升到哲学高度,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为基础探讨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互综合的方案。

首先,他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做了“内”和“外”的区分。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是一种外部观察的方法论,而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则是一种内部的方法论,因而理解必须在内部关系中进行。其次,论述了说明和理解之间的紧密关系。认为理解是说明的目标和成功的说明的最终产物,但不能认为理解只有在已经存在说明的地方才存在,“除非存在某种不是说明的结果的理解的形式,否则说明之类的东西就是不可能的。说明之所以被称之为说明,仅当存在着,或至少被认为存在着理解中的缺陷,而这样的标准只能是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进而,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是表达在概念中的,而概念构成了我们所关心的题材的形式。另一方面,这些概念也表达了应用它们的人的某些方面的生活特征。”总之,尽管温奇主张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即社会科学研究既要“说明”(explanation)又要“理解”(understanding),但是“温奇的此种‘说明’和‘理解’的结合仍然强调因果说明(逻辑)空间与理解(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存在边界,因此,在关于因果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关系的辨析上仍然晦暗不明。”

吉登斯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中,立足于解释学立场也尝试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研究。吉登斯同意温奇对韦伯的质疑,即认为韦伯“错误地假定人类行为的解释可以采取一种逻辑上与自然科学特征相同的因果关系形式(如果不是在内容上)”,并进一步以他称之为“能动者因果关系”的理论探讨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他说:“因果关系并非以永恒联系的‘规律’为前提(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相反的),而是以①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和②因果效力的观念为前提。行动是由能动者对他或她的意图的反思性监控所引发,这种意图不仅与需要有关,而且与对‘外部’世界的需要的评价有关,这为本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一个行动者自由的充足解释;我并不因此以自由反对因果关系,但更愿以‘能动者因果关系’反对‘事件因果关系’。由此,在社会科学中,‘决定论’涉及任何将人类行动完全还原为‘事件因果关系’的理论方案。”很显然,在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之间关系的看法上,吉登斯不同于温奇,因为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无边界的。

吉登斯又通过建构“结构二重性”理论来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认为,“结构二重性”(duality ofstructure)指的是“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为,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为的生产与再生产。”因而“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

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这一点当然不妨碍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在时空向度上延伸开去,超出任何个体行为者的控制范围。它也不排除以下可能性,即行为者自己有关社会系统的理论会使这些系统物化,而这些社会系统的反复构成却正是得益于这些行为者自身的活动。”很显然,吉登斯将“行动者和结构”这一“二元论”化为“二重性”,尝试在具有反思性和连续性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中解决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可以具体化为“个人行为的自主性或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之间的对立。这一具体的对立关系在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中得到了统一,其统一基础就是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

韦伯、温奇以及吉登斯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或社会科学研究。韦伯强调综合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来开展社会学研究,但他认为因果性说明只是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为他所主张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文科学方法论。温奇从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出发深刻阐释了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但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还是有边界的。温奇的不足之处在于他没有找到综合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的现实基础。吉登斯从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立场出发来综合或统一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并最终将它们的综合或统一建立在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但他仍然在方法论的漩涡里打转。总体而言,他们的努力都加深了人们对于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综合它们的基础的理解。这无疑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

二、基于唯物史观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8

   在人类文明史的演化中,所有存在重大差异的文明之间,其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观设定及取向和方法论演绎上存在的差别【3】,如本文中涉及的具有古希腊文明特征的西方文明,具有华夏文明特征的华夏文明圈,具有犹太-基督教文明特征的宗教文明等等。

在文明史的演化中,这些现象特征和社会运行机制,与文明构造的世界观设定及取向和方法论演绎体系密切相关,所以在涉及不同文明间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运行机制评价时,就出现了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的差异。

在文明史的演化中,这一差异的存在成为了不同文明间冲突的根源,并且自这一差异产生时开始,文明间的冲突就已产生,并伴随了文明史演化的始终。近现代广泛引起关注的文明间冲突和文化冲突问题就源于这一差异。西学东渐以来,中国和西方世界的冲突也是同一类型的问题。

因此,回顾历史,方法论范畴衍生的问题,是一个伴随了文明史演化进程的问题。自人类文明产生以来,方法论构建和应用问题伴随了人类文明演化发展的始终。

今天,我们面对世界文明交融、不同文明间方法论体系相互渗透的时代背景,进行相应的方法论比较和诠释,厘清其方法论本源问题的认识,澄清其沿革路径上的种种误区,有利于对许多本质问题的认识和评价。

以诚实务实的态度考察分析,要做好这一工作,逻辑的起点仍需要回归到文明起源,从文明起源的基本问题上入手介入相关问题的分析。只有这样,拨开历史掩盖的真相和学术探索的歧义,还原相关问题的本来面目,中国文明的方法论和中西文明的比较等历史性质的问题及困惑,才有可能逐渐清晰起来。

二、人类面临的基本问题和考察问题的视角

在文明史的演化中,人类必须面对和处理两大基本问题。其一,人类必须处理和自然环境间的关系问题(人类个体生存的特定地理空间内自然环境和人类的关系问题)。其二,人类必须面对和处理特定社群内的人与人关系问题。这两大问题是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种群生存和延续的条件。

在人类处理和自然环境之间关系时,人们需要观察、演绎、诠释这一特定地理空间内的自然现象和物像,探索和自然环境间相互适应与协调的方式方法。如怎样认知特定地理空间季节变化(春夏秋冬四时节令)及其气象变化(天气的阴、晴、雨、风以及干燥和潮湿),怎样从所处的特定地理空间环境中取得必须的物质生活资料,如何适应气候物候的变化,保持身体的健康等等。

在人类处理社群间人与人关系时,人们需要探索如何同社群中的其他个体处理关系。如血缘的和非血缘的关系、经济利益的关系等等。在文明进化到国家层面时,人类还要处理社会个体和国家与民族的关系。

在人类的演化史中,这两大问题是人类探索与生存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基本前提,也是人类文明演化的一前提。

如何考察和认识、演绎和诠释特定地理空间内自然现象和物像及其相互关系,以及任何考察和认识、演绎和诠释特定社群间人与人之间关系,是人类与自然界协调相处以及社会关系协调的基础。在文明史的演化中,这一协调的基础对应了人类文明的起点。

在文明史的沿革中,现实的问题是如何选择考察的视角?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中,因为不同的视角选择会产生不同的问题界定以及不同的逻辑演绎方式方法,会得出不同的认知结论。更有意义的是这些结论和结果延伸到对自然界各种物像和现象关系的解释,会作用和影响人类对于自身和自然环境间相互关系的处理,并影响人类社会个体间相互关系的评价和处理方式。

从现实可考的人类文明史演化轨迹出发,本文选择对现实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古希腊文明、华夏文明和犹太-基督教文明作为分析和考察样本,考察其世界观设定及取向和方法论演绎的差别。从文明演化的路径这一角度,考察不同文明在构造机制上蕴含的文明构造范式的差异。【4】

就古希腊文明的发展演化过程而言,古希腊哲学在发展之初,古希腊先哲做了一个自然界构成的假定,即假定自然界是由微观结构——元素和原子构成的。古希腊哲学家这一自然界微观构成的假定,及其探索自然世界的目的——自然界构成的本源和原理,确立了古希腊文明考察自然界的视角。在阿娜克萨戈拉和柏拉图将这一探索自然界的视角,引入社会问题探索后,成为古希腊文明考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视角。【5】

和古希腊文明确立的考察世界的微观视角不同,华夏文明先哲确立了“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考察世界的视角。华夏文明确立的这一视角和古希腊哲学确立的微观视角的差异在于,华夏文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视角在考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问题时,突破了古希腊哲学范畴的考察视角过分注重考察对象的微观层面,即从微观层面界定考察对象——样本,从考察对象演化轨迹中确定样本选择和选择样本时间序列的方法。“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将影响考察对象演化发展的现实环境因素纳入考察的范围内,注重相关因素对于考察对象现实状态的影响(进一步的分析见下文)。因此,华夏文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考察视角确立了其考察方法的整体性和现实性。二者相比较,华夏文明的方法论视角选择,恰好克服了方法论演绎中的现实条件性的桎梏,这是注重在历史轨迹中选择样本和时间序列的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难以逾越的。

和古希腊哲学的考察视角与华夏文明的考察视角都不同,犹太-基督教考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视角是界定在宗教(神性)上的。犹太民族的先祖在其文明演化之初,在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及其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处理上,将考察和设定职能赋予了上帝,并归结在上帝的创始设定中。在《圣经•旧约》的开篇,上帝创造天地万物,设定了自然界万物间的关系及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在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乐园后的诸约中,上帝又设定了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犹太-基督教文明的这一视角,在人类与自然界关系和人类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处理上,省去了需要考察者弹精竭虑探索思考的过程。在具体的人类与自然界关系和人类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处理上,犹太-基督教文明设立了神职人员来协调这一关系。【6】

三、中国古文字中的视角、概念、逻辑和时态

——以“事”的文字解析为例的古希腊哲学相关比较

在人类对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认知的演化过程中,人类对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问题的知识是从具象到抽象渐次进行并取得的,并且这种认知的取得基本上依照考察对象的确定、考察对象的研究分析、考察对象的认知形成和考察对象的认知检验等环节。在具体的考察工作中,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要确定一个具象的考察对象,首要的工作就是对考察对象进行界定和描述。

在文明史的演化中,考察对象的界定和描述需要相应的语言或文字工具来展开。在人类文明的演化进程中,语言或文字的构造及其应用规则,也被打上了世界观设定及取向和方法论演绎的烙印,蕴藏着许多内在的机巧。这是因为,其一语言或文字的结构构造和应用规则,受世界观设定及取向和方法论演绎选择的影响与制约;其二,语言或文字是世界观设定及取向和方法论演绎的载体。因此,在世界观设定及取向和方法论演绎展开和语言或文字的运用中,二者构成了一个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共生关系。

因此,在具体的考察对象界定和描述中,考察对象的界定过程和结果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其一是考察对象的视角,其二是考察对象界定和描述时所应用的语言或文字选择和构造。考察对象的视角影响考察对象的界定和描述的原因在于,考察对象的视角存在差异时,对于被考察的问题而言,其被感知的层面和状态就会存在差异。如观赏山水时,远近高低不同的角度观景,会看到不同的景色,既所谓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在现实问题的考察中,这一现象也广泛存在。

在对具体对象进行考察时,除考察视角之外还会涉及到考察对象的具象和抽象、涉及到考察对象的界定、涉及到考察对象的运行过程(样本选择和时间序列),及其考察对象的描述。

在进行具体对象的考察中,相关问题的阐释比较抽象和复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下文的展开中,尝试以古文字“事”的文字结构解析为例,辅助解析这一问题。

1、“事”文字结构及其解析

“事”在华夏文明的文字结构体系中,“事”是一个复杂的文字结构,其文字结构中包含了数个相关的文字结构和概念关系及相应的时间序列问题。同时,“事”的文字结构表述概念内涵的实指和虚指,涉及到了前文表述的考察对象的具象和抽象、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表述及其相应的方法论范式问题。【7】

“事”,《说文解字》中说:“事,职也。从史,之省声。”许慎的这一交代表明,“事”的文字结构和“史”、“之”相关。“史”,《说文解字》中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许慎的这一交代表明“史”的文字结构和“又”与“中”相关。“又”,《说文解字》中说:“又,手也,象形。”“中”,《说文解字》中说:“中,内也。从口、丨,上下通也。”“口”,《说文解字》中说:“口,回也。象回币之形。”“丨”,《说文解字》中说:“丨,上下通也。引而上行,读若毛卤;引而下行,读若退。”

这里顺着许慎的《说文解字》梳理了“事”的文字结构。其实在“事”的文字结构中还有一个字和其密切相关——“吏”。在“事”的文字结构演化中,“吏”和“事”【8】的文字结构和概念语义具有承起关系。“吏”,《说文解字》中说:“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声。”

如此梳理下来,可以发现,在“事”的文字结构中,蕴含有以下具有完整意义的文字结构:(1)口;(2)丨;(3)中;(4)史;(5)又;(6)吏;(7)一;(8)事。在“事”的这些相关文字结构及其概念内涵的逻辑演绎中,每一个文字的结构都有其完整的概念内涵,“事”的文字结构和概念内涵由这些相关的文字结构和概念演绎导出。

“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作“回也,象回币之形。”许慎以回币之形释“口”,许是借鉴古钱币外圆内方之型。外圆内方是华夏文明方法论范畴的一个重要概念。“圆”的寓意是天,“方”的寓意是地。作为“地”的“方”,有四方的语义,是一个空间概念。

具有空间概念的“口”和表上下的“丨”构字,形成了“中”字的文字结构。许慎释作“中,内也。从口、丨,丨上下通也”。从文字结构的具象和抽象考察,表四方的“口”和表上下的“丨”结合构字,其语义怎么会衍生出许慎给出的“内也”呢,其“内也”的确切含意又是什么呢?“口”表示的四方之型,如果将其边界缩小,小到可以将其划在一个器物上,那么“口”表示的就是一个平面。在一个平面中有一个表示上下的“丨”贯穿其中,就构成了一个立体的空间。再将为了形象化而缩小的平面扩展,还原回其四方的观念中,其实在“中”立体空间概念内涵中,包含了可观、可感、可思、可冥想的天上、空中、地上、水中、地下的万物。所以许慎释“中”曰“内也”。【9】

按照许慎给出的“中”的文字结构的释义,近现代运用的“中”字的字意,应是取意于“中”字的文字结构所表示的立体空间的交点。【10】

在“事”的文字结构和语义的逻辑演绎中,“中”字的文字结构和语义的阐发非常重要,因为这一研究工作做的不好,将影响“事”的文字结构解读、逻辑关系推演和语义阐发,从而影响到本文阐发的主体。

按照《说文解字》中“事”的文字结构解析,分析了“中”字的文字结构和语义,接下来应该分析“史”的文字结构和语义了。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史”作“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在“史”的文字结构中,前文已经交代了“中”,而“又”是“手”的变体。

在华夏文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考察视角中,天地间万物经过了行为主体“人”的活动,由“人”的手(又)去加工、去塑造、去美化、去劳作,留下的轨迹就是“史”。在考察对象的表述中,其实“又”的动作执行的时间序列,并不仅仅是“史”——轨迹涵盖的内涵,还包含有“又”的动作执行的状态和发展趋向的内容。从文字的结构和逻辑关系演绎及语义的沿革考察,许慎表述的“史”的语义“记事者也”,应是“史”的文字结构和逻辑关系演绎中其“轨迹”被记录的部分。

在“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考察视角范畴中,天地间万物的运动都有其特定的约束。在华夏文明的方法论范式体系中,将这种约束归结为“道”。所以,在由“中”和“又”构造了“史”的文字结构后,古人开始考虑考察对象(被“又”操持和把握者)运行轨迹约束的表述问题。

对于考察对象运行轨迹约束的表述,古人造字时在“史”的文字结构上加了一个“一”,构成了“吏”字。

“一”在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和方法论范畴的“道”密切关联。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一”:“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在先秦诸子的思想中,“一”和“道”构成了他们思想体系的联结点。其实,在华夏文明“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考察视角和方法论体系中,“一”是华夏文明先民关于人类与自然关系协调和人类社会人与人关系协调的归结,是天地间万物存在、繁衍生生不息的道的承载。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吏”:“吏,治人者也。”将“一”作用于“史”,即“一”对于考察对象(史)的约束释作“治人者也”,应是交代了许慎释“吏”时考察问题的视角。从社会的角度考察比拟华夏文明方法论系统中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关系的演化。在人类社会的运行中,吏——政府官员实际控制着人类社会运行的轨迹、状态和发展趋向。

从“吏”的文字结构和逻辑演绎考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给出的“吏”的释义,缩小了“吏”字的文字结构和逻辑演绎中应涵盖的范围。

前文以许慎的《说文解字》为基础,解析了和“吏”有关的文字结构、逻辑关系演绎过程及其语义。下文以此为基础解读“事”的概念界定及其相关问题。

在“吏”的字型结构中,其“史”字字型结构中的“又”,还有一种变形“”,这样就演化出了一个“吏”的变体字“”。

在“又”作用于考察对象的时间序列中,“史”是“又”作用于考察对象留下的轨迹和痕迹,在时间序列的时态分布中属于过去的状态。当“又”作用于考察对象时,“中”的文字结构中的“丨”从“又”(手)中穿过,预示着考察对象还在人手的握持和操持状态中(在时间序列的时态分布中属于现在进行时的时间状态)。于是,在文字的字型结构演化中就有了“事”的文字结构。

2、“事”的文字结构取向及概念和古希腊哲学相关问题比较

从“事”的文字结构解析可以发现,就“事”的文字概念和语义而言,“事”的文字结构包含着以下的概念内涵和语义:a、“事”的概念内涵和语义包含的对象是天地间(中)存在的万物。b、“事”的概念内涵和语义表述的对象可以是具象的对象,也可以是抽象的对象。当“事”的概念内涵和语义表述的对象是具象的对象时,其“事”概念内涵和语义表述的是考察、分析和操作(又)的具体的对象(事或物)。当“事”的概念内涵和语义表述的对象是抽象的对象时,其“事”的概念内涵和语义泛指天地间和人的行为(又)有关的所有对象(事或物)。c、行为主体——人,对于考察、分析和操作(又)对象的动作过程,要受到天地间运行的大道“一”的约束。d、“事”和“史”之间具有路径关系,“史”是行为主体——人考察、分析和操作(又)作用于对象——“事”留下的轨迹或痕迹,“事”是“史”的具象演化过程中每一时点的状态。

“事”的文字结构分析和概念、语义演绎表明,华夏文明的文字在“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考察问题的取向和构造方法体系的视角,和“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方法论取向和视角相一致。

在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中,其考察问题的微观视角设定及其自然界构成的“元素”、“原子”论假设,决定了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在界定考察和分析对象时,必须进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现象及物像的分类和分割,因为不同的类及其分割部分,可能源于不同的元素组成或原子结构。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象和物像分类、分割工作不能完成,其相关的研究考察工作就难以展开。

在现实的工作中,要完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象和物像的分割和分类工作十分困难。因为假定中的元素和原子构成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现象和物像,其元素的构成和原子的结构极少表现在其现象和物像的表象中,所以相关的分类和分割只能通过现象和物像的某些特征及其运行轨迹中的某些痕迹分布来实现。近现代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在世界的科学实践,也体现了这一特征。

对于考察对象的分类界定——概念而言,相关的问题还表现在概念表述的文字或语言构造上。华夏文明的文字构造因其和方法论体系同源,具有象形和会意的属性,从而蕴含了方法论体系的概念属性。同时,文字结构组合中蕴含了文字结构的概念关系和时间序列问题,所以文字结构中还蕴含有逻辑内涵。

就考察对象的表述——考察对象的概念界定而言,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表述选择的是拼音语言。在拼音语言的选择中,字母构造和字母组合已经脱离了其表述对象的具象和抽象。所以,就其字母组合的概念表述而言,不得不用字母组合的相关词汇给以说明。这是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自产生之初就构造有明确的概念要素的原因之一(解决考察对象的表述问题)。

同时,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是从微观视角选择考察对象的。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分析时,由于考察对象的微观结构——元素和原子在其表象中常常难以直接表现和体现出来,因此为了研究的方便,不得不对其表象特征进行假定前提下的分割和分类,归结考察对象的现象特征(确定样本属性),并以此设定样本的时间序列,归纳演绎考察对象的“某些原理和原因的知识”。

但是,在具体研究工作的展开中,由于考察对象现象特征的相关分割和分类的界限和边界确定,不同的研究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至于在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中,必须要明确考察对象现象特征的的界限和边界,并给出相关概念间的关系——包含和相容,然后相应的研究工作才能进行。这是其方法论体系中必须构造概念要素的原因之二(解决考察对象的界限和边界)。

在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中,在概念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逻辑属性的问题。这是因为,在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范式形成的过程中,考察对象的确定是在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现象和物像的分割和分类中进行的,考察对象被分割和分类后,还必须考虑这一对象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整体及局部间的关系问题,考虑其间的相容和包含关系。在古希腊哲学史的演化中,这一相容和包含关系演化出了古希腊哲学范畴方法论体系中的逻辑问题之一(概念间关系表述)。

同时,在考察对象运行状态的表述中,也是由于选择的语言字母构造脱离考察对象的具象和抽象的原因,不得不构造出特定的句式结构来处理其运行状态的时间序列问题,并产生了相应的句式结构中的时态,形成了句式结构的逻辑。这是古希腊哲学在产生之初就有逻辑要素存在的原因之二(时间序列表述)。

前文的研究分析表明,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和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二者之间,由于方法论体系的介入视角和文字或语言构造不同,对考察和分析对象的表述也不相同。对于华夏文明而言,在“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方法论体系介入视角下,考察和分析对象及其运行状态的表述体现在文字的构造中,文字结构中蕴含有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概念和逻辑要素,所以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中没有独立的概念和逻辑要素存在。而对于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而言,其方法论体系介入的微观视角和拼音语言构造,使方法论体系的展开不得不创造概念要素以使相关工作能够进行,并同时衍生了其方法论体系中的逻辑问题。

四、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中的认知与操作状态的衔接

——以“是”和“政”的文字解析为例及相关比较

前文说明了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和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考察和分析问题的视角,又以“事”的文字解析为例,分析了这两个方法论体系相关的概念界定及表述、逻辑演绎及其相应的时间序列问题。但是,在考察和分析对象的具体分析过程中,方法论体系设定的视角如何展开、“事”的认知结果如何和操作过程“又”进行衔接,以及如何实现操作过程“又”的社会效果评价等问题,仍然是一些现实的问题。

在考察和分析对象的演化过程中,这些工作又极其重要,因为对于考察和分析对象的认知(某些原理和原因的知识,理论),只有实现了与其操作状态(实践)的衔接,才能体现整个考察和分析过程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在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中,如何实现这些工作、这些工作的实现又如何表述呢?

1、对考察和分析对象的认知及其与操作状态的衔接——“是”

华夏文明在文字上构造了一个判断的结构“是”,将考察和分析对象取得认知——某些原理和原因的知识与操作状态进行衔接(即近现代概念范畴的理论和实践衔接,或者通俗的说“从理论到实践”)。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是”:“是,直也。从日,正。”在“是”的文字结构中,许慎给出了“日”和“正”两个结构。“日”是太阳的象形,在概念内涵和语义上没有进一步解析的必要。

“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正,是也。从止,一以止。”。在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中,“一”是一个特定的概念(释义参阅前文释“一”)。“止”《说文解字》中说:“止,下基也。象草木出有芷,故以止为足。”其实在甲骨文的文字结构中,“止”就是“足”的象形。【12】

在文字结构的取象中,“足”是站立和行走的工具。其抽象的语义可以延伸为行为。人的行为合乎文明体系方法论范畴规范的“一”(或“道”),就是“正”。“正”的判断能够暴露在阳光下,人人都可以观察得清楚明白,就是“是”。所以,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是”,用甲骨文中眼睛象形的文字构造——“直”来释“是”:“是,直也”。【13】

在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象和物像进行考察和分析的过程中,人们取得的认识和知识——某些原理和原因的知识,是关于特定考察和分析对象的认知,并且这一认知在时间序列中属于“史”(过去)的范畴,要实现认知与特定考察和分析对象操作的状态(现在)的衔接,“是”的判断是这一过程的重要环节。只有实现了认识和知识与考察对象在操作状态中的各个变量(诸环境条件)变化的综合判断后,才能实现认识和知识与考察对象的操作状态衔接,指导规范考察和分析对象的操作过程。如图:

但是,在具体问题的考察、分析和操作中,作为社会个体的具体的“事”的参与者,由于生活环境、个人阅历、知识结构和水平、考察和分析问题的视角和方法等等,都存在着差异。因此,任何一个特定的社会个体在考察和分析一个既定的对象时,对考察“一”的认知和把握以及过程的理解和判断都是存在差异的。这一差异的存在产生了对“事”的演化过程的认识的差异,并形成相关的判断“是”的差异。

就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而言,考察和分析对象的考察和分析过程与操作状态的衔接,需要复杂的概念间关系和时间序列的逻辑演绎过程。在这一逻辑演绎过程的处理中,由于不同的处理者对考察对象的分析有不同的分类或分割方式(即不同的概念界定边界),所以从考察和分析对象的界定到“某些原理及原因的知识”,再到“某些原理及原因的知识”与考察和分析对象操作状态的衔接,如何处理概念间的相容和包含问题困扰着自古希腊以来的研究者。如亚里士多德、康德、海德格尔,直到现代流行于西方世界的现象学派和解释学派。

对于“事”的演化过程和操作状态判断形成的差异问题,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将其归结为社会学、行为学、心理学等学科范畴,并衍生出其他的一些相关学科。

2、社会行为之于操作状态认知(“是”)的校正——政【14】

在社会现实的问题中,社会个体的行为作用于特定的考察和分析对象,其行为过程受相应的“是”的判断制约。由于社会个体存在着资质及对于考察和分析对象的认识和知识理解解读的差异,从而形成了社会个体对于特定的考察和分析对象及其运行状态判断——“是”差异,并且这一差异的存在作用于其行为(“又”的动作),形成社会个体社会行为的差异。

在处理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时,对于特定考察和分析对象而言,社会个体行为差异的存在,如果具有了普遍性并且产生了社会效果,会导致社会个体行为与方法论体系设定的“一”的失调和失范。在社会的演化中,这一失调和失范的存在会危及整个方法论体系构造的人类与自然协调和人类社会个体间关系的协调。因此,这是一个必须给予社会关注和社会校正的问题。

在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演化中,这些相关的问题及其社会处理方式方法,被构造在一个文字结构——“政”的内涵中。

“政”,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政,正也。从攴,从正,正亦声。”前文已经交代了“正”的文字结构和语义,给出了“正”的概念解析和界定。

“攴”,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作:“攴,小击也。从又,卜声。”前文在“事”的文字解析中交代了“又”是手的一个变体。“卜”在甲骨文的结构取象中是一个带叉的树条。【15】“攴”字意的“小击也”本义就是手中拿了一支树条实施轻轻得打击。因此从“政”的文字构造考察,“政”就是当“正”出现了非“正”的状态时,用手中拿的树条去实施轻轻得打击(注意:不能是大力的打击,打击得力度过大会产生矫枉过正),将非“正”校正到“正”的状态,从而实现方法论体系构造的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和谐以及社会个体间关系的和谐。

就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而言,社会个体行为的校正问题被分割和归结到“正”的求证——法理、“正”的规则设计——立法、“正”的实施——司法审判、“正”的实施机关——政府等相关问题中。

在以古希腊哲学为方法论范式的西方世界,自古希腊柏拉图以来,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和社会个体间关系的处理,以利益博弈的“正”(正义)求证为基点,指导和规范着相关问题的展开。近现代的西方社会也继承了这一精髓,并凝聚为西方社会的精神。

其实如前文交代所言,人类具有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类的生物属性决定了人类具有必须的物质生活资料需求和七情六欲。人类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个体的生存和存在以其他个体的生存和存在为前提和基础。物质生活资料的取得只有在和自然界的和谐相处中才能伴随着人类的繁衍不断取得。只有实现了社会个体间的和谐,人类的种群才有可能发展到较大的规模。

其实这是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考察视角的预设,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将其割裂成不同的学科范畴进行研究。但是自古希腊以来,学科范畴的分割并没有实现整合。

五、笔者对华夏文明古文字的几点认识

1、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和文字结构在演化路径上的关系

在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中,方法论体系的构造和文字结构的构造是一体的。华夏文明经典文献的五经之首,《易·系辞下》中交代:“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在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构造中,八卦是方法论视角“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起点,也是古文字结构构造的起点。关于这一点,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做了进一步的交代:“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接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盖取诸夬’。”

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与古文字结构构造的初始路径同源,是华夏文明演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华夏文明史的演化中,方法论体系的视角和逻辑演绎被应用于文字结构的构造,同时这种文字又被用来进行方法论体系的表述,从而形成了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和文字结构关系的一体化。

2、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中文字结构演化简史

再追溯华夏文明的沿革史,其实这一一体化也有一个发展过程。甲骨文的发现使这一过程的梳理有了起点。

传说中源于庖犧氏八卦的文字起源,造就了华夏文明以象形和会意为主体的文字结构构造。如甲骨文以象形和会意为主体的文字结构。在甲骨文的部分文字结构中,已经可以发现前文分析和演绎的“一”在一些文字构造中的应用,如“正”、“吏”、“是”、“政”等文字。

商周之交,武王克殷,问政于萁子,萁子叙《洪范》,言治国大道。于是,周公制礼。华夏文明史的这一沿革,《尚书》和《史记》等文献中都有明确的交代。其实,在华夏文明史的沿革中应该还有重要的一幕,就是商周之际对于历史文献的整理和文字结构构造的重新梳理。

对于历史文献的梳理,反映在《礼》(《周礼》、《仪礼》和《礼记》)中,所以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

商周之际对于文字的整理,则体现在商周之交后,文字的结构由甲骨文的字型结构变成了周时期的字型结构。许慎作《说文解字》时参照的古文,近现代整理的春秋战国时期简帛、金文、陶文文献说明了这一判断。

从华夏文明史发展的脉络考察,近现代整理的简帛、金文、陶文文献文字结构的差异只可能形成于商周相交之际。这是因为,其一,商周之交武王用萁子之言,对前代文献的整理形成了蔚为大观文献,如三礼,相关文献的形成与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间具有衔接关系,与萁子在《洪范》中的约定一致。其二,商周之交后的文字结构沿革和甲骨文的文字结构间具有密切的继承关系,所以现在研究甲骨文仍以许慎的《说文解字》为线索。其三,文字结构和方法论体系间的密切衔接,需要与文字结构构造相衔接的社会学术范围和生活环境。其四,春秋以后纷乱已起,各地诸侯为了书写得方便或其他原因,纷纷变更部分文字的结构,至此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的概念和逻辑要素已经混乱,并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社会现象和学术氛围,不可能再存在方法论体系和文字的结构衔接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条件。其五,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选择的文字的字型结构,依据的是以孔子壁中书为基础的春秋文字、大篆、小篆,并以秦小篆的文字结构进行其六,秦小篆的文字结构承袭于大篆,大篆承袭于甲骨文和商周之交文字。

秦汉之交,文字隶变,文字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文字沿革史上,这一变化奠定了其后文字的基本结构,汉以后两千多年文字的结构再也没有大的变化,因此文字被名为汉字)。所以汉武帝时得孔子壁中书,几乎无人认读,并导致后世的古今文之争。

许慎师从贾逵治古文(孔子壁中书等春秋文字),解析古文字的结构与文字语义的关系,希望减少由于匿猜文字的语义而导致先秦经典文献(尤其是儒家文献)的误解和误读,引发社会精神文化资源的评价和继承问题。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交代的文字结构的构造,源于以孔子壁中书为主体的春秋文字,借助秦小篆的字型结构进行解析。【16】在许慎的文字结构解析中,以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的“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视角为起点,以文字结构取象和取意为逻辑展开的初始路径,还原文字构造中文字结构和语义的关系。因此,在汉以后的华夏文明史沿革中,许慎的《说文解字》成了解读先秦经典文献和精神文化资源的钥匙。

自许慎以后,《说文解字》的研究家辈出,对《说文解字》进行解读和注译。从笔者接触到的有限的相关文献考察,后世对于《说文解字》的研究和注译,往往过分关注了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给出的具体文字的释义,忽视了文字结构构造和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间的关系和衔接。在文明史的演化中,这一忽视的存在造成了方法论体系演化路径的模糊不清(方法论体系中的概念和逻辑要素缺失),以及相关精神文化资源分析和比较的困难。

3、笔者在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和古文字结构研究中的发现

近一个多世纪以来,西学东渐,以古希腊哲学为基础的方法论体系传入我国,并在我国的学术领域成为显学,促进了我国学术界思考自己文明的方法论体系构建和沿革问题。

这一思考发现,我国的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除了考察和分析视角和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有重大差别外(宏观和微观),在表述和表达方式上还有重大差别,既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的概念和逻辑要素。

在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中,没有独立的概念和逻辑要素,形成了形式上的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概念和逻辑要素的缺失。对于一个具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的方法论体系而言,这两个要素的缺失产生了方法论体系梳理和其它方法论体系比较上的障碍。而解决这一障碍的探索过程,促进了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和文字结构衔接的探索。

笔者在《文明史演化的逻辑》的课题研究中,发现了古文字结构中的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的概念和逻辑问题,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关概念体系的构造和逻辑框架的展开。

但是,由于《文明史演化的逻辑》涉及的是一个文明史演化中的制度与经济关系问题,所以本文涉及的问题在书中只是提到,没有展开。在此,本文涉及的主体,算是进一步的交代。

六、结语

任何一个文明的构造和发展都需要相应的方法论体系支持,选择考察和分析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现象和物像的视角,确定界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象和物像的方式方法,指导考察和分析过程的实现及结果的表达,是一个文明得以发展和延续的基础。

在文明史沿革中,一个特定的考察和分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象和物像的视角、以及界定考察、分析对象的方式方法和考察分析实现的过程及结果的表述表达,构成了一个文明特定的方法论范式。在文明史的演化中,这些特定的方法论范式构造了相应文明的特征,构造了相应文明处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象和物像的方法和态度,构造了相应文明的制度和经济关系。因此,存在较大差异的文明间,向上追溯都可以发现其方法论体系构造上的差异。

本文在逻辑体系展开中涉及的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和华夏文明如此,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和古希腊文明如此,前文提及但没有在行文中展开的犹太-基督教文明也是如此(在犹太-基督教文明的方法论体系中,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和社会个体间的关系,设定在神职人员——拉比和上帝的约定中,因此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象和物像关系的处理中,犹太-基督教的方法论体系省缺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微观结构的界定和相互关系演绎的过程)。

因此,不同文明间的比较需要从其文明构造的方法论体系入手,否则可能难以把握其文明构造的内核,不能把握其文明构造的内核,要评价其文明甚至将其作为至宝的精神文化财富配置到自己的社会实践中,则会出现文明间的衔接问题。我国百余年的社会实践已经为此做了说明。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国度,这一历史和文化传统源自于华夏文明特定的方法论体系的构造。当今世界,文明交融,需要对当代不同文明的方法论体系及其相应文明的运行机制进行诠释和评价,并配置到社会实践中,实现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但是,在华夏文明史的沿革中,华夏文明的方法论体系的构造缺失了,并且在文明的发展和延续中造成了传统精神文化资源解读和评价方面的困难,造成了文明交融中和其它文明方法论体系进行比较的困难,造成了解读其它文明运行机制的困难。

这种局面的存在,既不利于国家为社会的长治久安配置人类文明的一切精神文化资源的要求,也不利于国家为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而采取的文化发展战略。

在历史的演化中,许多仁人志士为华夏文明精神文化资源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工作。尤其是近现代,许多志士在多学科研究的背景下做了许多有益的基础工作,为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构造的还原和解读奠定了基础。

目前,随着多学科研究的发展和文明交融中方法论体系比较的探索,为华夏文明方法论体系还原和解读的工作做了铺垫,许多基础的工作大体铺就。为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也为了我们国家的文化建设,为了我们社会的长治久安,有志于此道者开始这一工作吧!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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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者在《文明史演化的逻辑》提出相关问题。但是由于《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主体研究的是制度与经济的关系问题,所以本文有关的问题没有展开。在中西文明交融和一体化的背景下,笔者感觉这些问题有进一步梳理的必要,以便于相关问题的澄清。刘涛著 《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2年1月第一版。

【2】 哲学是和古希腊哲学范畴的方法论体系联系的概念,所以在涉及不同文明的方法论体系比较时,回避统一使用哲学这一概念,以表明其中的差别。

【3】 这是笔者在《文明史演化的逻辑》研究中构造的概念,用以搭建不同文明间衔接研究的平台。相关研究参阅《文明史演化的逻辑》、《文明史研究范式的探索历程及其社会价值─写在<文明史演化的逻辑>发行之后》(见哲学网站:孔子2000)。

【4】参阅《文明史演化的逻辑》导论、第一章。

【5】参阅《文明史演化的逻辑》第一章的相关内容。《理论中的现实和现实中的理论——中西文明方法论述评》中也有相关的表述。参阅哲学网站:孔子2000。

【6】犹太-基督教文明的这一视角选择,由于简略了考察分析对象的界定和相关逻辑的演绎过程,所以在本文的行文中,也不涉及相关的分析,只将其作为文明史演化中一个方法论视角的存在,做一交代。

【7】相关的研究参阅《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中重要概念的界定,《文明史演化的逻辑•试论政》。《書和書字的结构及其相应的哲学问题》哲学网站:孔子2000。

【8】在《汉语大字典》简编本中,将“史”、“吏”和“事”归结在一起,解为同一个字。在文字结构的演化中,这一归结忽视了三个文字间结构和语义演化的关系。见下文。

【9】这一立体空间表示的六个方位,也被称作****,****有时既指天下,也指万物。

【10】 在当代的文字学文献中,常常将“中”释作旌旗的象形。笔者认为或许表示旌旗象形的“中”有聚集和召集人集中的意思,但和“史”和“事”的文字结构有关的“中”,应与表示旌旗的“中”有差别。

【12】参阅《甲骨文大字典》释“止”。徐仲舒主编 《甲骨文大字典》 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 1990年版。

【13】在甲骨文的字型结构中,“直”是眼睛的象形。见《甲骨文大字典》释“直”。

【14】在1996年笔者成曾对“政”进行了尝试性的解析,形成了《试论政》一文,并对后来《文明史演化的逻辑》一书的体系构造产生了影响。参阅《文明史演化的逻辑•试论政》。

【15】参阅《甲骨文大字典》释“卜”。

【16】参阅《说文解字•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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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91(2012)06—0022—06

自然-文化,生物性-社会文化性的讨论是人类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出发点和命题之一。早期进化论就试图揭示人的生物性与社会性的内在关联。斯宾塞用生物学的观点来解释人类社会,提出著名的社会有机体论,用生物有机体的机构来比拟社会的结构。马林诺夫斯基的“文化需要说”就是对人的生物性-社会(文化)性二重性的最佳注解。人类有机体的需要即社会的基本生物需要,是文化滋长、发展及绵续的条件,从而形成了基本的“文化迫力”。由于需要形成迫力,这种迫力迫使人们靠着有组织的合作及经济的、道德的观念,而满足生理的需要,之后,又从中生发新的需要,又产生新的文化迫力。[1](P-24)马林诺夫斯基对禁忌、仪式、巫术和生殖制度等的功能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从而用功能论这种研究工具探究人(人的生理机体)和文化(人的创造物)之间互为因果的复杂关系,隐含着对人的自然-文化双重属性的理论认识。

家族和民族作为中国社会结构的两个重要单位,虽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表现形态,但在中国特殊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又是紧密联系的整体。然而,学界迄今为止对二者的关系进行理论阐发和民族志研究的不多。在当今全球化已成为明显趋势的背景下,传统社会文化处于变迁与转型时期,从古典人类学遗产中寻找理论源泉,以生物性-社会文化性二元概念为切入点理解家族和民族的特性,或许我们会对当代普遍出现的诸如文化生产、文化再造、家族主义和民族主义等问题有新的思考。

一、家族的生物性和社会文化性

家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单位,家是中国人社会关系网络的起点和核心。麻国庆教授曾阐释了家的性质:“家,是一个伸缩性极强的概念。它可以扩展到社会和国家,作为一种具体结构表现在姓、宗族和家庭与家户上。家族这一概念,一般是包括家庭和宗族。家族一方面是指这一具体的家与族,另一方面是指由两者间演生出的关系的外在化的一种符号,如家族主义、家族势力、家族影响等。”[2](P-18)中国传统社区生活是以家族为核心的,韦伯通过对20年代中国社会的观察,认为中国是一个家族结构式的社会,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家族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家族是一个一切以传统为准绳的封闭、自律的社会生活组织,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上而下都打上了父系家长制的烙印。[3](P-153)在家族观念的熏陶下,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网络呈现由家庭扩展到家族到宗族再到族群、民族、国家的层次。

(一)“父子同一”的血缘亲属关系

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特点在于其宗族性。宗族关系是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主干关系。宗族关系以血缘关系为标准,表现了一种原始的人际秩序。宗指的是亲族之中奉一人为主,族指凡血统有关系之人。[4](P-371)宗族制度强调纵式的父子血缘关系,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亲疏有别的观念奠定了中国人的人际交往准则和伦理观念。在与其他亲属、邻居、朋友等的社会交往中,横向的关系也同样重要。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将这种横纵交叉的社会交往格局称为“差序格局”,认为我们的社会格局不是西方式“一捆一捆清楚的柴”,而是好像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即以“己”为中心往外推出关系网,并依据波纹的差序处理社会关系。对血缘的强调缘于对祖宗的崇拜,生育繁衍后代,继承祖先血脉是每一个宗族成员的责任。只有血亲生育才能将短暂的个体生命延续为永恒的代代继替。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人是有祖先也有子孙的民族,对血缘的重视是维持纵式社会得以延续的必要手段,也是许烺光先生总结的“父子同一”观念的体现。

宗族的血缘关系是家族存在的内在纽带,是一种生物学的逻辑关系,也是家族的生物性特征,对家族秩序和系统的形成起了非常核心的作用。而犹如人的生物与文化双重属性,家族还具有另一重要的维度就是其社会文化性。古德在《家庭》一书中讨论了生物因素和文化因素在家庭模式中的表现,辩证地看待家庭的双重属性,认为生物因素与文化因素相互制约,家庭制度的形成有赖于生物特性。人类解决各种家庭问题的方式却具有文化特性和社会特性,家庭的任务就是将生物人转化为社会人。因此,我们的全部行为都是社会化过程与人类特殊的生物本能交互作用的结果。古德构建了生物因素与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和谐性:人类的社会模式是生物化的;人类的生物特性具有社会意义,并以社会形态出现。[5](P-24-45)那么,根据古德的观点,社会文化因素对家庭模式产生了更大的影响,这对于家族组织同样具有解释力。

(二)社会文化性和建构的家族

首先,家族强调的血缘关系这种生物性逻辑通过社会关系和文化活动表现出来。

王沪宁指出,家族社会化是村落家族的功能之一,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维系村落家族文化的机制。家族往往通过宗教、礼教、耕教和文教四种方式来达成最大限度的族化。[6](P-133)在传统家族社会尤其是农村,家族社会化是宗教和礼教的结合,通过一系列家族和社会规范约定的民俗文化活动来实现,最显而易见的就是祖先祭祀活动。在笔者曾经调查过的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白花村,当地客家人传承着完好的祖先祭祀仪式。古有四时之祭,客家人沿袭了古代春秋两季祭祀祖宗的传统,春季为家庭近祖扫墓挂纸,秋季为家族远祖祭祀聚会。各个家庭在清明节祭扫各自近祖的墓地,俗称“挂纸”。农历八月初十为做“大众清明”,各姓家族都要举行集体的公共祭祖仪式。以笔者重点调查的的祭祖为例,活动一般为两天,全族成员参加。第一天,四大房各户派代表携猪、羊、鸡、糕饼等祭品,集体坐车至贺街镇丁村的三座祖坟行墓祭活动。祭祖仪式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司仪、主祭、参祭者各司其职。祭祀完毕,以前交通不便时,一日难以往返,参祭者遂搭灶聚餐,现在则回到莲塘,四大房各安排热闹的饮“福餐”活动。家庭祭祖的主要目的是以仪式展演的方式敬宗收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亲属关系和家族是构成客家人传统社会关系的基础,异地迁徒的历史原因又形成了显具客家族群特征的一村一姓现象。血缘关系和以“孝”为中心的家族伦理强调感恩图报的尽孝义务和慎终追远的祭祀责任,在日常生活联系和社会行为规范中逐步创生了大量被本家族成员集体认同的象征符号,以区别于周围其它家族。祖先祭祀与聚餐活动都基于家族血缘认同,其功用为“因祭祀之酒肉,聚其宗族于宗庙而献酬之,教民以和睦也。”[7](P-6)

其次,家族中还存在非血缘决定现象和各种意识形态因素。

对于家族的非血缘决定现象,已经有足够的民族志材料证明。麻国庆教授称非血缘性的宗族为“拟制的宗族”:“拟制的家主要指在社会结合的人与人的关系中,在生理上、血缘上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们,用与家和亲属相类似的关系来设定他们之间的关系。”[8](P-55-60)他论述了拟制宗族的四种主要形式:宗族合并与联合;同姓联合;地缘的纽带,如早期台湾移民社会根据方言群和祖籍地的划分建立合约制宗族;收养义子,确保继嗣传递。宗族的拟制性是和中国人的家观念相联在一起的,对其的研究说明了家作为基本社会单位的伸缩和扩展性质,生物性的家族和血缘均有社会化的倾向。

现代生命科技的发展极大地挑战了传统家族的血缘观念。以人工授精—胚胎移植为主要内容,以解决不育问题为主旨的辅助生殖技术,改变了人类几千年的自然生育方式,引发了与血脉相承的传统思想相悖的伦理困惑。传统意义上的亲属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形成的家庭成员间的社会关系,亲属制度由血缘的自然联结而建立。辅助生殖技术却有可能使自然血亲关系难以为继,因此人工授精 “借种生子”和“母亲”等现象依然受舆论谴责。这些伦理困惑的出现提醒我们反思人类学传统的亲属研究理论,从传统封闭性血缘社会研究而得的理论需要在现代技术背景下加以检视和发展。

家族是一种独特的血缘共同体,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和经济关系形态,家族的凝聚和认同包含了人为的建构和意识形态。科大卫和刘志伟以华南宗族社会为例,从超越血缘群体和亲属组织的角度考察明清时期宗族的历史,分析了宗族历史发展中的意识形态。他们认为宗族的实践,是宋明理学家利用文字的表达,推广他们的世界观,在地方上建立起与国家正统拉上关系的社会秩序的过程。[9](P-3-14)家族意识形态和权利的介入还主要表现在族谱的修撰和名人的攀附上。如客家人普遍追溯先祖为古代名人,以标明自身的“正统汉人”身份,其中隐含的是客家人家族谱系再造和民系建构的策略。

二、民族的实体论和虚体论

由于“民族”一词产生的中西方背景差异,以及中国民族的多元性和复杂性,有关中华民族、民族、族群、国族等概念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一直是学术界讨论不休的问题。我们今天使用的“民族”一词,并不是一个相对比较单纯的自然科学概念,而是内涵十分复杂的具有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含义且具有地方性色彩的“复合型”概念。[10](P-45)安东尼·史密斯对“Nation”一词的含义和在世界各地的运用有过独到的论述。他提出分析民族现象的中西方两种模式,认为以西欧为代表的西方存在的是一个“市民的民族模式”(a civic modal of the nation),也就是西方政治性的“民族-国家”模式。相对地,在东欧和亚洲同时还存在着一个“族群的民族模式”(an ethnic modal of the nation),它强调的是出生的共同体和文化,是具有相同血统的共同体。[11](P-146-157)而事实上,很多社会的民族概念是兼有这两种模式或特征的,中国的民族概念就是如此的混合体。在指称56个民族时,既强调他们是血缘和文化共同体,也强调他们是政治和经济共同体,继而用“中华民族”这个一体来统合多元的汉族和少数民族。理解中国的“民族”,必须与少数民族、族群、民族主义、国族和国家等这些概念联系起来,在各种具体的情境下做出不同的解释,它是一个动态和多层次的概念。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对民族类似于家族的生物性和社会文化性的双重属性-实体论和虚体论的探讨就成为可能。

(一)有机与人工:民族的家族隐喻

吉尔·德拉诺瓦在追溯民族概念的起源时提供了民族和家族二者相似性的洞见,对我们理解民族的两重性有很大的帮助。德拉诺瓦从词根来追溯民族的出处与根源,认为民族概念有三大词源:1)自身,生于自己的父母;2)身份,出生,继承;3)启蒙之后的自我意识,祖籍。他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民族与家族联系起来,揭示出了二者本质性的关联。他认为,民族向家庭借其隐喻,这一隐喻被用于各个层面,如祖国母亲、兄弟姐妹等词语,民族象征着自己从没见过的祖先以及尚未出生的后代。在现代汉语里,“民族”一词由两个表意字组成:民和族。民族是人民,按照家庭的隐喻而表达出来的意思。[12](P-5-6)这一论述比较符合中国的民族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民族是家族的放大和类比。潘光旦先生就曾指出:“儒家思想以为一个人要与身外的世界合而为一,要取得位育(适应)的效果,总得经过一番努力,这努力共有八个由近及远、由小到大的步骤,就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居于中心,是社会化的起点,治国平天下是社会化的终点。”[13](P-317)传统社会中社会、民族和国家的构成都是家族组织的推衍和扩大,诸如家国同构、国之本在家、家天下之类的表述。

德拉诺瓦以开放的眼光评价了民族的各种定义,从有机的与人工的,个体的与集体的,独立的与依赖的,政治的与非政治的等各个层面来梳理民族理论的依据。其中民族的、有机的与人工二维可以用来解释实体论和虚体论的民族现象。1)有机的。在有机体的隐喻中,民族代表着生命,以家庭之树形容民族,隐喻枝叶繁茂,历久弥新。历史叙述将民族的论据奠基于有机体论,使民族具有了生物属性。2)人工的。民族不仅借助有机体,也同样借助建构型的隐喻,最古老的民族都经历过集体锻造的各个阶段。在现代国家建构逻辑中,民族被认为是人的自由创造。民族的想象与民族的政治或历史实体的锻造不可分割,两者互相加强。[12](P-19-27)民族的有机维度指民族的天然纽带,如血缘、语言、文化等因素,而人工的则指与民族主义有关的政治、创造、“传统的发明”、“想象的共同体”等因素和概念,也就是民族实体论与虚体论之分。民族的这两个维度是对立统一的。

(二)原生与情境:不确定的族群

1980年代以来,“族群”(ethnic group)概念自西方的引入,掀起了另一轮“民族”与“族群”使用的对话与争论。而无论如何,族群概念有助于解释中国文化多样性和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尤其是民族中不同支系和未识别民族群体的问题。与民族一样,族群概念也是二维的,西方族群理论中一直存在着原生论与情境论两种倾向,用以解释族群的天然纽带与后天政治属性。早期的研究者多认为族群是一个有着诸如语言、宗教、习俗甚至体质等共同的客观文化特征的人群,可以称之为原生论或客观文化特征理论。而一些学者倾向于认为族群主要是一种主观认同和社会文化建构的结果,其形成和维持基于边界,可以称之为主观认同理论,近年来学界则把两种理论结合起来解释具体的现象。

客观文化论或原生论的主要代表是希尔斯和范·登·伯格,认为族群是人类的自然单位,具有悠久历史;语言、宗教、种族、土地等“原生纽带’使这些自然单位获得内聚外诉的力量和根据;他们认为族群是亲属制的延伸,是在生存斗争中用来达到某种共同目标的工具。这与上述所论民族的有机维度的理解是一致的,强调自然与文化的核心作用。与之相对的是巴斯的族群边界理论,他认为族群主要是由其成员自我认定和建构的范畴,其形成和维持的决定因素在于边界,而非文化、体质上的特征;族群的边界不一定是自然地理边界,更是指社会边界,而后者通常都是情境性和建构性的。族群不是单独存在的,它存在于与其他族群的互动关系之中。[14](P-16)巴斯强调的是族群的不确定性随情境而变化,与它族对比中产生的特征。梁启超先生也有类似的看法:“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15](P-43)虽然他说的是不同于族群概念的中华民族,但也强调民族凝聚力通常产生于内外有别的边界观念。

(三)文化与国家:民族的政治

马凌诺夫斯基区别了国家-民族和文化-民族,主张将族属(ethnicity)从政治中分离出去。认为由统一的文化原则形成的民族性与部落国家赖以建立的政治原则相对立。马凌诺夫斯基区分了文化方式的整合和政治手段的整合。部落-民族是文明与文化的载体,相反,部落-国家是建立在作为整合原则的政治力量上的,并且具有专门的组织和武装力量来实施统治、征服他人或保卫部落-国家的疆域。马凌诺夫斯基在战争时期的这种理论思考表现出他对战后政治秩序的深层思考,他认为由共同的历史文化凝聚成的民族是一个基本的人类共同体,主张在一个新的、当时正出现的世界秩序中给予弱小的族群和民族强有力的保护。[16](P-15,27-29,85)

马凌诺夫斯基提到的是一个近年来学术界非常关注的民族和族群的“非政治化”问题,认为必须授予所有民族、种族和其他少数集团最充分的文化自治权利。为了避免民族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学者们积极探讨民族和族群如何“去政治化”的问题。史密斯的观点与马氏相似,他指出“要想达到非政治化的目的,一个办法就是把民族的文化层面从国家的政治层面中分离出来,或者更好的办法是把民族从国家的区域性经济联系中分离出来。”[17](P-12-13)马戎也提出“政治一体,文化多元”的设想来解释中国多民族多族群结构。认为中国几千年来在处理族群关系中具有把族群问题“文化化”的传统,但是近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始吸收了欧洲把民族问题“政治化”和制度化的做法。21世纪的中国应当把建国以来在族群问题上的“政治化”趋势改变为“文化化”的新方向,培养和强化民族-国民意识,逐步淡化族群意识。[18](P-122-133)如何看待民族的文化属性与政治色彩,是中国民族研究应当深刻反思的问题。

三、结语

本文试图吸取前人的理论和研究成果,从一个侧面观察中国人类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家族和民族的关系问题,讨论二者从生物性与社会文化性双重本质属性引申出来的种种现象,并尝试揭示二者的相似性。从这两个层面去看待家族和民族,既避免了封闭的阈于血缘和文化等传统特征的研究,又避免了在全球化背景下过度突出家族主义和民族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倾向,而是把这两种传统与现代的因素结合起来。总之,当代话语下的社会结构和民族文化研究,应当放置于家族或曰家文化的背景中进行讨论,因为现代与传统是一脉相承而不是割裂的。反之,家族的研究又必须放在大的民族背景中来探讨,个人、家族、族群和民族的认同是一个递进的层次。在文化多元化和民族矛盾依然存在的今天,家族、社会、民族国家的关系越来越成为人们思考的对象。人类学研究不等同于传统的国民性研究,中国本土的研究必须考虑多民族多族群的特征,在全球化和民族主义浪潮的框架下讨论问题的同时,还应注意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差异。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家族组织和特性是有所区别的,汉族家族制度对少数民族的渗透,少数民族的攀附求同或文化固守、不同民族的家庭教育模式和个人社会化过程等都是研究民族互动的现实命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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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国庆-拟制的家与社会结合[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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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卫,刘志伟-宗族和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J]-历史研究,2000(3)

[10]马戎-民族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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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江-当代西方的两种民族理论——兼评安东尼史密斯的民族(Nation)理论[J]-中国社会科学,2002,(1)

[12]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M]- 北京:三联书店,2005

[13]潘光旦-家族制度与选择作用[A]// 北大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社区与功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4]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5]梁启超-梁任公近著(第一辑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23

[16]菲利克斯·格罗强-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M]- 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7—0247—02

人类文明的最初,是与自然紧密相连的,通过对自然界的认识来认识自身,进而再反过去理解和解释自然界的事物。但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人们将目光转向人类社会本身,朦胧的审美意识也随之产生,与此同时,激发人类美感的艺术也就诞生了。那么文艺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文艺的价值又是如何得以实现的?

一、从“反映论”到“中介论”

(一)“反映论”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受到柏拉图提出的“艺术世界依存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依存于客观理念世界,艺术只能是摹本的摹本”的影响,提出了“摹仿说”,但他摈除了柏拉图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念,认为艺术比想象的世界更为真实,并非只是摹仿现实世界的外形,还有现实世界所具有的客观必然性。这一艺术摹仿自然的理论被古罗马的贺拉斯所接受,他强调艺术应该在生活中寻找真正的范本。

这些思想中已有了文艺社会学的萌芽,一直到19世纪初,文艺社会学得以在斯达尔夫人、丹纳和让—马利·居约手中得到确立,但随后文艺社会学的发展经历了诸多的变化。

丹纳是实证主义经验派的代表人物,这一派别采用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的方法,通过社会调查、填写表格、统计数据等具体的手段,对文艺现象进行定量分析。这种研究方法确实认识到了社会对于艺术,是艺术产生发展的源头,但是研究的形式和结果都流于艺术活动、艺术现象表面,艺术与社会之间内在的深层关系却没有的到充分重视。而以法国学者呂西安·戈德曼为代表的发生学结构主义,旨在遵照作品的形式结构与一定的社会结构以及一定的社会集团的思想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将文艺与社会的关系视为简单的线性对应关系。

前苏联的艺术社会学,最初是在19世纪中叶,由其国内兴起的历史文化学派将历史主义的内容引入了文艺学,由于受到实证主义和自然科学的影响,将文艺学置于了从属于社会学的地位,将文艺作品视作历史文献、文化实例和个人传记,将文学史等同于社会思想史,忽视了文艺作品审美属性和艺术特点的全部复杂性。另一方面,历史文化学派所持偏颇的极端发展又导致了庸俗社会学的产生,经济活动对文艺创作的制约作用被看做是直接的因果关系,艺术家与艺术作品被贴上了政治的标签。

这些派别,在他们对于文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中,往往都只抓住了关系链的两端,简单地将这种关系认定为是线性的机械反映。文艺的本质成为了简单反映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文艺作品的创作、鉴赏受制于社会生活,他们的研究方法更多的是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文艺本身的审美属性被忽略了,将文艺与社会的关系解释为单向的决定论或线性的因果论,文艺与社会被固定在了两端,文艺与社会生活之间存在的众多中介被忽视,“反映论”观念下的文艺与社会生活,也正是因为忽视了生机勃勃的种种中介,也变得失去活力。

(二)“中介论”

“中介”的概念,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一书中就有过解释“不论在天上,在自然界,在精神中,不论在哪个地方,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同时包含着直接性和间接性”①。“间接性”在德语里与“中介”是一个词,这里的“间接性”其实就是指此物的存在是以他物为中介,以他物为条件,受他物制约的。列宁的《哲学笔记》中也谈到“一切Vermittelt=都是经过中介,连成一体,通过过渡而联系的”②,这是说整个世界是有规律的联系的动态总体,而世界、规律是通过中介联系在一起的。

在文艺社会学发展的阶段中,其实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中介”的地位和所能起到的作用。最早提出在艺术与经济基础之间存在“中间环节”的,是普列汉诺夫,他指出:“绝不是‘上层建筑’的一切部分都是直接从经济基础中成长起来的:艺术同经济基础只是间接地发生关系的。因此,在讨论艺术时必须考虑到中间环级”③。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普列汉诺夫承认社会经济基础是艺术产生的根源,但并不会完全掌控艺术的发展,经济基础对于艺术的影响需要通过中间环节来实现,所以艺术并不是对社会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中,普列汉诺夫还提出了著名的“五项因素公式”,将社会结构分为五个由低到高的层次“(一)生产力状况;(二)生产关系;(三)社会政治制度;(四)社会心理;(五)社会思想体系”④这五项因素还可以继续分出次一等的因素,因此社会结构的构成因素有多少,影响经济基础与艺术的中间环节就有多少,这些中间环节的范围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无限扩大。

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于传统的“反映论”,“中介论”的理论框架更为科学、系统,它指出了文艺与社会生活之间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反映与被反映,决定与被决定的线性因果关系,而是经由一系列复杂的中介建立起来的双向互动的,具有创造性的过程。

个人与社会关系论文例11

中图分类号:C9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11)06-0083-05

一、问题及进路

社会质量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科学界兴起和流行的重要社会理论之一,亦是欧洲新出现的一种社会政策研究范式。社会质量是指人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其共同体的社会与经济生活,并且这种生活能够提升其福利和潜能。社会质量作为欧洲社会理论界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其主要目标在于构建一个以“社会”为中心而非以“市场”为中心的欧洲。简单地说,为了与欧洲社会发展相适应,理论家们提出了相应的社会质量理论体系。

社会质量的提出,主要是为了改变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扭转欧洲社会政策中的相关危机,开创一种欧洲社会政策研究新范式,这对于欧洲福利社会建设向何方进展、如何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权利与促进民众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有学者认为,社会质量致力于的目标是将决策者和人们交给一个整体性的工具,通过它可以测量社会进步和经济进步。

社会质量理论作为试图缓和和超越制度世界与生活世界之间的紧张关系亦即正式的系统世界和由家庭、群体和社区构成的非正式的生活世界两者之间的水平方向的紧张关系以及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紧张关系的基础理论,西欧学者们主要从社会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维度以及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如贝克等人认为,有三组因素在创建和评价社会质量的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这三种因素分别是制度性因素(社会行动主体维度,包括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团结、社会融合、社会赋权)、条件性因素(人力资源维度,包括个人保障、社会认知、社会反应以及人的能力)和规范性因素(道德/意识形态维度,包括社会公正、团结、平等价值以及人的尊严)等,三组因素共同构成了社会质量的影响因子。

众多学者认为,“社会性”是社会质量理论的重要核心,社会环境限制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在探讨社会质量理论分析维度时,学者们将其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保障维度,在“社会经济保障”这一维度上,它包括那些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社会经济保障条件及其相关制度,包括收入保障、工作机会、居住条件和住房、教育、卫生、社会网络及可支配时间等。二是社会团结,“社会团结”可以定义为具有共享的规范与价值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状况;三是社会融合,包括人际关系、社区和邻里关系,以及社会组织和国家等,提高社会融合度能够强化已有的社会结构,促进个体的社会化进程并促进社会增能;四是社会赋权,包含了考察民众获得政治资讯的容易程度、对于信息准入性以及他们所具有的参政议政的权利等方面的指标,同时也通过考察人们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意愿和积极性,来反映该社会的社会质量高低。此外,西方学者们还研究和发展了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及其建构问题,并且对一些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测量,展开了大量的实证研究。

虽说社会质量的系统研究最早见诸欧洲,但是在西方社会质量理论提出之前,中国大陆早已有学者研究过社会质量问题。1989年,政治学学者王沪宁从政治秩序的角度探讨了社会质量问题,他认为社会质量是指社会非政治有序化程度,即在没有政治控制和协调下它们的自组织达到何种程度;他把现代社会分为政治的有序化社会和非政治的有序化社会两大类的基础上,又分为四大基本类型:即政治的有序化低的社会;政治的有序化高的社会;非政治的有序化低的社会;非政治的有序化高的社会。如果说王沪宁是从政治学亦即政治秩序的角度去界定和探讨社会质量问题的话,那么,与其同时的吴忠民教授则是从社会学中社会转型的角度来思考和探究社会质量问题的。吴忠民认为,社会质量是指社会机体在运转、发展过程中满足其自身特定的内在规定要求和需求的一切特性的总和;社会质量有六个基本特征:本体性、效能性、调适性、畅通性、协调性、稳定可靠性;依据社会自身内在规定性所满足的程度,社会质量可以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高质量社会、一般质量社会和低质量社会。虽说中国社会质量研究的两位先行者的学科背景、研究视角有很大不同,但是二者都共同探讨和涉及了社会质量的指标体系构建及其测量以及社会质量的影响因素等问题。

在王沪宁与吴忠民两位学者对社会质量问题有所初步研究之后,中国社会质量理论研究一直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近年来,以浙江大学林卡教授为代表的社会质量研究团队开始系统介绍西方社会质量研究,他认为,研究社会质量理论有助于展开社会政策发展的比较研究,并进而探索“中国模式”;社会质量研究把社会团结、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这些理念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为研究社会和谐问题奠定了社会哲学的基础。

社会质量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其提出时间不长,理论厚度不足,一些核心概念界定模糊,理论框架有待优化;尤其是这些研究并没有直面中国社会问题、立足中国国情与考量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并没有发展出具有中国气派与中国风格的社会质量理论体系。如何在借鉴既往社会质量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在推进已有和谐稳定研究的基础上,努力建构和发展出“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这是当前社会质量研究所需解决的根本问题。

二、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及其构成

费孝通晚年在论及文化自觉时指出,大家要致力于对自己民族与文化的反思,用实证主义的态度、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来认识各自的历史和文化。对此,朱苏力概括为:直面中国的现实,回答中国的真实问题;而不能仅仅关心中国传统文献或西学文献中的问题。社会质量作为缘起于西方社会科学界的理论,它不能简单地移植到中国,需要一个本土化的过程,需要一个与中国社会相结合的过程,需以此来建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主要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社会质量基本内涵及其特征

社会质量是衡量与指向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在西方学者眼中,它指的是人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其共同体的社会与经济生活,并且这种生活能够提升其福利和潜能。社会质量作为一个既具有社会取向、又兼容个体发展的概念,其终极愿景就是“人与社会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中国正在追求的和谐社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希冀提高社会发展质量,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社会质量作为“舶来品”,并非“一无是处”,它可以成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项面,可以为和谐社会发展提供某些启发与贡献。当我们将社会质量移植到中国

语境中时,我们需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一是要直面中国社会问题,二是要立足中国基本国情,三是要体现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们认为,所谓社会质量,指的是个体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能够获得应有的社会安全与社会保障,能够自由地参与社会发展和享有社会发展成果,进而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很显然,这里所讲的社会质量,既包括个体与个体之间平等交流、坦诚相待,也包括个体与社会之间理性兼容、界限有别,还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质量将至少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考量到了社会发展的差异性与不均衡性,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社会质量程度不同,其考量的指标亦应有别。第二,体现层次性。也就是说,社会质量并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整体,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社会质量本身是有层次差异的,不同时期社会质量的要求有别。第三,侧重发展性。社会质量概念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质量与现代化下的社会质量不同,社会质量需要不断地发展。

2.社会质量分析框架

社会质量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愿景,并非是宏大而不可琢磨的。对社会质量的分析和理解,我们可以从“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两个基本向度进行,根据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不同,我们可以建构出相应的社会发展理想类型。具体如下表:

值得一提的是,以个人性和社会性作为基本向度所析出的社会质量分析框架,不仅适用于中国,而且适用于其他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不仅适用于特定发展阶段的社会类型,而且适用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类型。在一个具象的社会中,个人发展程度与社会发展程度的相差、互切与涵盖,型塑出了社会质量类型的基本序列与谱系。这个序列与谱系的基本顺序就是社会质量建设的演进之路,亦即“混乱――非均衡――均衡”的发展与建设路径。某一特定的国家或者地区,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可能对应这一路径的某一阶段。当然,没有任何国家或地区是在某一时点停留,毕竟,所有的国家与地区均处在发展当中。

与社会质量建设整体路径相关,依据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程度不同,可以划分出四种基本社会类型:

类型Ⅰ:个人发展程度低、社会发展程度低。在此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个人发展程度与社会发展程度均低,具体表现为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冲突频繁、个人权益受损严重、个人发展空间不足等等,这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以当下部分中非国家较为典型。相比整体社会质量建设路径而言,此种类型可以看作是“混乱”状态。

类型Ⅱ:个人发展程度高、社会发展程度低。此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程度较低,但是个人发展程度高,具体表现为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社会断层现象突出、社会矛盾多发、个人主义盛行等等,这以部分拉美国家为典型。

类型Ⅲ:个人发展程度低、社会发展程度高。在此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个人发展情况较差,但是社会发展较好,整个社会处于高度整合之下,社会呈现出刚性稳定,社会贫富差距较小,但是整体物质环境较差,这以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为典型。相比整体社会质量建设路径而言,类型Ⅱ与类型Ⅲ均可以看作是“非均衡”状态。

类型Ⅳ:个人发展程度高、社会发展程度高。在此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平衡,二者均呈现出较好的发展状态,具体体现为社会治安良好,社会参与度较高,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个人自由发展,这种类型以部分北欧国家以及中国正在追求的和谐社会为典型。相比整体社会质量建设路径而言,此种类型可以看作是“均衡”状态。

3.社会质量理论要素及其构成

当前,中国社会发展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型,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与社会发展转型期。在当今中国社会,社会结构分化严重,地区发展不均衡,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凸显。基于这一基本国情,我们认为,社会质量理论的核心构件至少应当包括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社会动员、社会融合、社会活力与社会文化等六个方面。依据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各个方面相应有着考察的重点与指标。具体内容可参见表2及本文第三部分的论述。

4.社会质量本土化指导思想及其基本路径

社会质量理论作为欧洲社会思想家们在探索和总结社会发展规律时,为有别于美国式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社会建设理论而提出,其基本立足点和生长点是欧洲福利型社会发展模式,是欧洲社会政策陷入困境之后的可能创新空间。社会质量理论不仅在突破欧洲社会发展困境、走出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的不平衡关系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对于当今中国正在建设和追求的和谐社会而言,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价值。

但是,和谐社会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追求,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想,其与欧洲社会的社会质量观之间存在很大不同,二者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有着显著差异。我们在吸收和借鉴社会质量理论时,需要处理好“外来移植”与“本土生长”之间的关系,需要在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思想下,将社会质量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与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只有建构出直面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立足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质量理论,才能以这样的理论来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构成

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社会质量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更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的重点和亮点所在。现有的相关社会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了参考与启示,但离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还有较大的距离。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质量理论体系的构建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价值分析

一是有利于形成评价社会质量的整体尺度。社会指标概念的首倡者比德曼指出:“随着社会向复杂化发展,直接经验在作为信息来源和判断之基础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了,与之相比,作为中介物的符号形式的信息所发挥的作用更大了。对于大量的信息必须加以整理,而且要重视其选择性、浓缩性、及时性和普遍性。大量的社会现象的指标,就是专为满足这些要求而产生的”。社会质量指标是一种测量尺度,以单个社会质量指标集合构成的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有助于充分认识社会质量这一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发挥其衡量和评价社会质量水平的核心功能,从而形成评价社会质量的整体尺度。

二是有利于实施社会质量水平的监测。指标是一种可以评估发展、确认挑战和需求、监督实施和评估结果的有效工具,它可以显示与某个重要目标或动机相联系的某种事物的发展情况。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提出,将有利于我们实施对社会质量水平的监测,通过对现存问题的认知和预警,更准确地发现社会问题,并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从而推动中国整体社会质量水平的提升。

三是有利于预测社会质量建设趋势。社会质量指标为

当代中国政府对于下一阶段社会质量水平提升的工作预测和工作计划提供了发展细节,提供了发展的程度范围和数量依据。社会质量指标根据已经占有的数据资料,在对过去和现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索社会质量建设的规律,从而对未来可能发展变化趋势作出预测。

2.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与“以社会为导向”的原则。“以人为本”和“以社会为导向”的社会建设指向,张扬了人的主体间地位,反映了社会的特征,强调了个体在团体、社区和社会中的相互依存关系,突出了社会关系的质量提升与个人发展的关系,其核心价值就是强调人的尊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团结。

二是系统性与整体统一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要求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社会质量建设的战略目标、评价目的三者之间的一致。整体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社会质量建设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三是规范性与可测性原则。中国特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指标体系是否可测和可行。中国特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的可测性主要包括社会质量评价指标本身的可测性和指标在评价过程中的现实可行性。

3.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主要内容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社会动员、社会融合、社会活力、社会文化六个一级指标。在社会安全质量方面,包括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公共危机应对体系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保障质量方面,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济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动员质量方面,包括如何规范政府行为以提高政府权威,如何完善社会动员体制以实现自然灾害和重大社会风险等的有效快速应对,如何加大资源保障以完善资源调配系统,如何提高民众危机意识以提升社会响应能力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融合质量方面,包括如何创新民族政策以促进民族融合,如何避免社会分化以促进阶层融合,如何均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以推动城乡融合,如何减少东中西部经济差异以推动区域融合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活力质量方面,包括如何创新政治参与形式以提高政治参与质量,如何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模式以实现社会自组织能力的提升,如何完善基层自治以实现基层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推动实现包容性增长等具体内容与指标;在社会文化质量方面,包括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牢固价值信仰,如何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以提高道德风尚,如何保护知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宣扬国家认同与制度认同以积极推动社会心理认同等具体内容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