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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4-01 10:30:34

金融安全论文

金融安全论文例1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命脉,经济发展已离不开金融,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深化程度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金融风险大小和金融危机程度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程度。所以,金融风险、金融危机日益成为金融科学研究的重点,也就是说,如何确保金融安全,防范危机。金融安全指的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周道许,2001)。从金融安全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金融安全不仅与货币资金的形式有关,而且还与资金货币的融通方式有关。所以,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的防范出现在这两个环节上,而这两个环节都是组织方式的构成要素即组织中的对象与组织方式。所以,金融安全问题与金融市场的组织方式密不可分。接下来,我们将分析两种组织条件下的风险与危机隐患。

1•金融市场的自组织方式与金融安全。金融市场的自组织方式强调遵循金融市场演化的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由金融市场的各个系统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各种合力的结果使金融市场由混沌无序走向有序结构,实现金融市场的跃迁。自组织方式是一种自然演进方式,反对人为干预,也就是说它其实是金融市场自由化的思想。通过组织的自我演进方式,金融市场能够展现出原来没有的特性与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组织过程实质就是金融创新过程。

(1)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安全。金融自由化主要指利率自由化、汇率自由化、金融业务自由化和金融管理自由化等。关于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安全的关系,实际上是探讨金融自由化为什么引发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实施金融自由化政策,实际上是遵循金融市场上中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能够得到相应的融资的内在逻辑,以期通过货币的自由流动实现货币的价值增值。但是,金融自由化的自组织过程,却加大了资本冒险的机会:一是银行和其它金融有更多的机会处置资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时有发生;二是融通资金供给增加,企业居民面临的融资约束缓解,债务依存度提高,负债率上升。

这都使得货币资金的再融通面临着困境,特别是银行机构,是通过资金的长期不匹配,促使资金流动,实现收益。当资金无法流回时,不仅会影响经营绩效,还会造成挤兑现象,出现金融恐慌,深化到一定程度,便会引发金融危机。在金融自由化中,利率自由化被当作金融自由化的核心内容(黄金老,2001)。利率自由化的风险常常是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利率风险源自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具有长期性和非系统性。只要实行市场化利率,必然伴随着利率风险(黄金老,2001)。例如,智利在1976~1982年进行了非常大胆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包括取消利率限制,减少银行储备金比例等,结果却使此期间的真实利率达到了18%,如此高的利率水平实际上使任何投资者不可能达到相应的投资回报,结果是企业倒闭,银行系统因企业的坏帐而崩溃(李量,2001)。

(2)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金融创新源于金融自由化过程中,金融深化的结果。金融创新旨在货币资金的运作与流通,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促进金融系统化、一体化发展。但也给金融体系的安全问题造成了隐患。MichaelCarter(1989)指出:“金融创新实际上是掩盖了日益增长的金融脆弱,是一种金融上的‘围堵政策’,最终激励基于难以实现的未来的收入流和资产价格预期之上的投机性融资。”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是由金融创新工具的广泛应用和失控所造成的。首先,金融创新工具具有自创生的特点。

自创生是指在一定的外界条件下,系统原来无序态失衡(如风险加大,收益降低),金融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产生新的结构、功能、特性,从而出现了与原有系统不同的状态。但新出现的事物由于找不到原型,也就不能利用原有的组织理论来管理,不能按事前决定的方案来控制,这样就出现了失控的可能。其次,金融创新工具具有自生长的特点。自生长在系统科学中指的是系统整体除了“体积”变大以外,其余形态、性质、特点均不发生变化,系统保持不变的结构、功能。当然,自生长是在一定的外界条件下进行的,但一定是根据组织的内在机理自组织的,通过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平均地”变成整个系统发展的动力,使之整体扩大。例如,证券市场的自生长,是将资金吸入金融生物体内,经过金融生物体的吸收转化,成为金融发展必须的养份,促使金融系统的各个部分相应长大,造成了系统的自生长。但是,由于金融系统自身转化系统可能存在功能,从而可能导致自组织过程中的马太效应(即发展过程中差异逐渐拉大)或者各种资金违规操作,进入市场,导致金融创新市场规模大大超过原生市场的规模,甚至远远超过原生市场,导致金融市场的虚假繁荣。

2•金融市场的被组织方式与金融安全。金融市场的被组织方式是指在金融系统之外,存在着一个组织者,事先设定好目标,指导、控制金融市场的演化,从而实现预定的目标。金融市场的组织者一般指的是政府,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组织、控制称之为金融抑制或金融压制。金融压制对金融体系造成的不稳定因素也是显而易见的。(1)政府的计划控制使得金融市场丧失了多样演化的可能。金融体系的失灵、运营、发展、壮大,需要政府之间“看得见的手”来规制,但是由于存在不完全和不对称信息,政府实质上不可能掌握预测有关金融市场各子系统的运营行为。再加上政府作为一个集团,集体选择的时滞较大,成本较高,即使掌握了充分的信息,这些信息也可能出现变化或失真的现象。政府在管理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只能根据金融市场所反映出来的信号,以及政府所掌握的有限信息,进行计划管理,以使得金融市场在预定的轨道中有序发展,却使得金融市场丧失了多样化演进的可能性。例如,在我国的传统体制下,计划经济管理控制着金融市场,全国所有的金融业务被“统一”为一种业务,即银行信贷;所有的银行信贷又由一家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来做,这种体制几乎彻底消灭了金融业的市场成份,资金的流动运作受到严格约束,统收统支,限制了金融市场的多样化发展(黄金老,2001)。(2)政府行为可能加大金融市场外部正熵的流入。一是预算软约束。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融资过程,企业预期将得到政府的“父爱主义”扶持,那么在投资上就会倾向于选择收益更大、风险也更大的投资项目,加大银行系统的风险。而银行预期到当企业面临债务危机时,政府也不会袖手旁观,从而银行也会冒险加大企业的贷款规模。这就为银行的呆帐、坏帐的发生提供了可能,加大了银行的支付危机。

像韩国20世纪90年代的危机,银行信贷扭曲膨胀,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300%(1996年)。原因就在于政府的软预算约束和隐含担保,最终导致资本外逃和通货贬值(钟伟和宛圆渊,2001)。二是垄断行为。政府参与经济管理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获得垄断利益。而如果国家的各项法律不健全的话,产权界定不明晰,权利交叉重叠,外部负效应加大,反映在金融领域中,也是如此。但政府为获得垄断利益,有可能长期维持这种无效率的产权,从而使金融市场在无效率的状态下长期徘徊,金融风险能力极其微弱。三是寻租行为。在政府主导的融资格局下,政治资源的多寡成为决定企业生存的主要因素。无论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为获得资金,就展开获得政治资源的寻租行为。政府官员与企业勾结起来,形成金钱政治。这种融资行为并未考虑到资金的安全、风险,并未考虑收还情况,完全是出于巩固政权,寻求利益集团的政治支持,使得整个社会的信贷规模无限膨胀,银行的坏帐居高不下。(3)政府管理引起金融系统的负反馈的发生。在一个控制中,将输出信号的一部分作为输入,再来控制系统的输出,称为反馈。反馈分为正反馈与负反馈。正反馈是系统的激励机制,信息的放大机制,负反馈是系统的抑制机制,信息的衰减机制。政府一般采取等级管理的方式来实施对经济的干预的。但管理的等级层次使得信息的传递时间拉长,环节增多,从而出现人为歪曲信息,或理解错误,或粉饰行为,等等,使得真实的信息难以传递给组织者。那么当系统偏离目标时,就难以修改实施方案,使系统仍按原定的目标演化。超级秘书网

二自组织与被组织对研究金融市场的意义

自组织与被组织都是在一定环境条件下,系统实现有序结构的两种途径。自组织方式强调各个系统遵循客观规律的自然演进,而被组织方式强调人为的控制和干预以达到预定的目的。实践证明,自组织演化优于被组织演化。例如,市场经济已经被证明优于计划经济,尽管市场经济并不完美。所以,就金融市场的演化来说,自组织方式也是优于被组织方式。然而,在人类的社会中,被组织方式又大量存在,人们总是避免不了用被组织方式来认识控制、管理事物,关键是在运用被组织方式的过程中,如何实现事物按自组织的方式来演进。那么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就是在政府在对金融市场的管制时,如何遵循金融市场的内在规律,在内外力的作用下推动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从而也能够有效地防范单一组织方式对金融体系带来的隐患与危机。

〔参考文献〕

〔1〕钱建娣.政府与金融体系的不稳定〔J〕.财贸研究,2002,(1):

〔2〕钟伟,宛圆渊.预算软约束和金融危机理论的微观建构〔J〕.经济研究,2001,(8):

〔3〕许国志.系统科学〔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

金融安全论文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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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历程与现行问题

(1)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务有较严格的分工,但并不反对银行分支机构办理附属信托公司,并在事实上成为一种混业经营模式。1984~1993年,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特征十分突出。

(2)20世纪90年代,随着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断增加,以及资本市场和保险业的迅速发展,1992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成立;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监会成立,进一步把对证券、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剥离出来;2003年初银监会的成立,使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

由于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成立时间短,监管经验少,对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差,监管仍处于事后监管,不能实现超前性和预警性,监管机构仍处于被动应付的地位。在分业体制下,监管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协调性较差,容易造成相互间的争夺控制权或责任推诿,在监管中出现重复监管或监管真空。针对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应首先建立金融监管的合作制度,使三大监管机构在各自独立行使监管职能的同时,有效地协调彼此之间的权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其次,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

2建立与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构建一套全面的监管信息系统

考虑到一些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国家的情况,巴塞尔委员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中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即在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的国家,由于市场约束作用微弱,公开信息披露并不能促进市场监督发挥作用。因此,监管当局应建立一套全面的监管信息系统,以弥补公开信息披露的不足。

(1)应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实性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监管数据真实可靠,金融机构必须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报告,对于要求披露的信息,必须按要求披露。主要签字负责人对有关报告、报表以及其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虚假行为,要追究签字负责人责任。

(2)加强对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创新的监控,建立一套科学的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评估方法体系。实现对金融风险的动态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早向金融机构发出风险预警信号,确定动态观察指标,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预备方案,及早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此外,还应把握好监管的力度,避免抑制银行的制度创新。

(3)加快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建设。一是要加快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监管信息的网络化建设,实现系统内部业务发展与监管信息同步反馈;二是加快监管当局的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和速度,创造条件实现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业务系统的信息联网,使金融机构的原始信息真实反映到监管部门,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以动态观察与分析监管对象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情况;三是加快监管当局之间的监管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学习国外立法经验,改进风险监管法规,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的发展,需要立法机关和相关的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加快立法进程。以银行业监管为例,未来一段时间应在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信托业和融资租赁业、不良资产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存款保险等方面推动中国的银行业监管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规划性,增强系统性,提高针对性,强化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我们应当重视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的良好实践,采用国际最佳做法,充分利用国际社会的银行监管和立法经验,加强和改善我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利率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同时,我们应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出发,加强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和有效监督,创造一个真正公开、公平、公正、安全的金融市场。

(1)实行功能性监管。功能性监管是指中央银行同其他功能监管者(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交易委员会等)相互配合,共同识别单个金融实体的风险以及整个金融持股公司的整体风险。同时着力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加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健全协调机制;以银监会作为金融集团的主要监管机构或监管协调机构,负责集团整体的资本充足比率监管,并确保信息在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交流和有效沟通。

金融安全论文例3

关键词:银行风险风险管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金融安全

一、金融资产对经济的影响

2009年6月,财政部金融司管理的中国金融资产近70万亿,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日益占据重要位置。如何保障巨额金融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已经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二、金融风险管理保障金融安全

近年来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使得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愈来愈关注金融安全的问题。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金融的安全和稳定离不开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金融业应正确处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才能保持资金正常运转,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

金融风险管理分两个层面,一是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二是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建设。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比而言,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侧重于架构的设计和方法的确定;而监管机构的监管体系建设侧重于模式的选择和政策的制定。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简称“BaselⅡ”)的推广和实施,兼顾了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使金融风险管理更规范化,也更有效率。

三、BaselⅡ框架下的风险计量

BaselⅡ较之Basel,更强调风险的计量,而风险计量最突出的表现是以内部评级法(简称“内评法”)为核心。内评法信用风险下的高级法涉及对贷款违约概率(简称“PD”)、违约损失率(简称“LGD”)和风险暴露(简称“EAD”)的确定,其中LGD的估值一直是高级法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

BaselⅡ的三大支柱中均涉及到风险参数的计量,其中第一支柱中的高级法鼓励商业银行自行估算PD、LGD和EAD,第二支柱要求商业银行对外披露风险参数的确定方法,第三支柱要求监管部门能够对商业银行风险参数的确定进行评估和校验,因此可以说BaselⅡ是围绕着风险计量管理为核心的。

四、国内银行风险管理建设现状及问题

(一)建设现状

目前国内银行业基于BaselⅡ的银行风险管理建设,从框架到模块都借助于Moody’sKMV、S&P、Fitch、OliverWyman等外资咨询机构。外资咨询机构为国内银行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大多是协助银行实施涵盖风险管理各方面的全局性改革。

不可否认,外资咨询机构在金融风险管理领域,其所拥有的品牌效应和国际经验,使得欠缺独立完成整体规划专业能力的国内银行纷纷抛出“橄榄枝”,投入不菲的费用,全权委托外资机构进行本行新资本协议实施项目的总服务商。然而,在BaselⅡ领域,外来的“和尚”真的能念好“经”吗?

(二)存在问题

BaselⅡ实施的关键:一是数据,二是模型,但国内目前在这两个方面的准备依旧存在很大的问题。

1.数据基础方面

银行BaselⅡ的推行,离不开对其信用数据有效的归集和整理。新资本协议对数据质量、完整性和历史观察期有明确要求。但目前,进入中国市场从事银行风险管理建设的各家国际知名咨询机构,自身所积累的信用数据均不包含中国的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借鉴和引用;而国内金融机构正在进行历史数据的收集清理工作,在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定义、数据逻辑等方面,才刚刚起步,离实施新资本协议还存在一定差距。

2.模型建立方面

关于内评法中所涉及的核心参数PD、LGD和EAD的确定,目前国外业界在PD建模经验方面较为成熟,但是对于LGD和EAD的计量,因普遍缺乏分析数据,故基本都处于起步阶段,还在进行理论方面的探索。

从欧美国家以及亚洲发达国家的经验可知,单纯地依赖国际知名风险咨询机构进行BaselⅡ的框架建立和推行实施,对于现阶段的中国银行业而言,并非成熟的模式。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金融风险管理之路,应立足自身选择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

五、探索中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

实施新资本协议不存在最先进的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模式是新资本协议项目成功的关键。银行必须首先理解自己——包括理解自己的国情环境、历史未来、组织架构、管理流程,理解自己的业务和数据,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模式。因此,商业银行应避免从形式上套用新资本协议,应首先评估风险管理现状,评估IT和数据基础,适当借助而不是完全依赖外资咨询机构力量,更多的立足本国资源,将所借鉴的国外经验逐步转化为内部能力。

(一)掌握核心的数据

在实施BaselⅡ过程中,对数据基础的建设,应该以自力开发为主。

首先,将中国银行业的数据和系统向国外咨询机构开放,会涉及较为敏感的金融安全问题;其次,对中国数据的理解和应用,国内的银行和机构更有话语权;第三,核心数据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的短期行为,而是贯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始终,所以外资咨询机构的阶段性辅助并不能支持该项工作长期有效的实施。

(二)突破关键的技术

BaselⅡ的制定,代表了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欧美发达国家在控制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的最佳做法;但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看,尚不完善的基础条件制约协议作用的发挥。这些制约包括公司和银行破产制度和程序、法律和诉讼体系、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会计体系、科技支持、数据库、公司治理结构,甚至包括人们对于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态度等等。

(三)探索中国金融风险管理之路

笔者认为,中国的金融风险管理可以选择如下的发展途径:

1.建立统一的数据联盟

数据不足是困扰各家银行风险建模工作、推进新资本协议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2004年12月,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统计研究的历史数据,欧洲几家大银行建立了泛欧洲信用数据联盟PECDC(Pan-EuropeanCreditDataConsortium)。截止2008年底,已经拥有37家成员国银行。各成员按照PECDC的数据标准和规范提交自己拥有的信贷数据、违约损失数据样本点,PECDC按照各成员的样本贡献率来分配数据共享量,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各成员银行数据不足的困境。

这一数据联盟为各成员银行提供了创造和分析不同信用风险参数的统计样本基础,也可以用来度量各成员银行的信用风险组合,有利于计量经济资本和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也为各国、各家银行解决风险建模工作数据不足提供了思路。

2.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平台,加强商业银行IT系统建设

在推进实施新资本协议过程中,银行的首要工作是有效地整合银行内部各业务部门系统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展现,为数据清洗、标准化整合工作提供统一的基础风险数据。

3.风险管理建模工作要与银行实际业务紧密结合,加强业界多方交流

金融安全论文例4

一、金融安全价值的提出

(一)金融安全价值的研究意义

金融就是资金的融通,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内容。随着金融活动的发展和金融功能的深化,金融创新产品的增加,金融对经济的反作用越来越显著,金融功能发挥的好坏已成为直接影响经济能否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历次国际金融危机证明,在金融创新化和全球化的进程中,金融危机对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伤害不亚于一场战争,波及面可能是整个地区乃至全球的经济金融。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如何提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是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金融完全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前一段时间全球的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安全这一金融法价值命题的提出得到广泛的关注。这两次金融危机均没有对我国造成毁灭性的危害,原因在于我国经济市场还没有完全的开放,特别是资本项目没有开放,并不是我国金融安全已经打到了很高的水平。相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我们可以简单的回顾一下经济自由与政府干预关系的发展史。

20世纪20年代以前,整个经济市场信奉自由竞争理念。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处于鼎盛时期,他反对政府干预,认为政府只是守夜人角色。积极创造的态度内在地要求自由,自由必然要求竞争,竞争是自由的表现和实现。为此,人们往往将“自由”与“竞争”,合称为自由竞争。[4]

20世纪20、30年代的经济繁荣,刺激了股票投机活动,导致股市泡沫。以1929年11月21日股市暴跌为导火线引发了1929-1933年的大危机。1930-1933年有9096家银行破产,相当于1930年初银行总数的36%,银行总存款下降了39%。[5]人们对自由竞争的金融市场的优点产生了怀疑,凯恩斯主义成为主流的经济理论。凯恩斯主义认为,没有监管和无法控制经济的不稳定性是大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需要政府的介入和干预。

现在来看,货币主义者强调更自由的市场竞争力量的效率,认为强加于竞争行为的限制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当。随着金融创新的剧增,旧的限制金融竞争的法律在相当程度上已经失去效力,一系列促进竞争的法律逐步推行。金融立法的价值取向由限制竞争的干预制度转变为鼓励竞争的政策。一般认为,金融监管是伴随着银行危机的局部和整体爆发而产生的一种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安全及确保存款人利益的制度安排。金融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有着比其他市场更高的风险性。[6]

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如何避免我国金融体系受到外力的冲击,以及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现在金融经营者过度的追求金融经济价值以及效率价值,但是我们应该固守金融安全价值,保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不能盲目最求经济效益。

二、金融安全的概念

梁勇、卢文刚等学者认为金融安全的概念是以国际关系学的角度提出的,即作为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一部分。

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7]

刘沛、卢文刚认为,金融安全是指一国经济独立发展道路上,金融运行的动态稳定状态。并指出“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8]

金融安全应当是动态发展的随着经济发展的安全状态。因为经济运行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金融安全是基于信息安全以及反馈机制运行良好的基础上的动态均衡,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中实现的。[9]

三、经济安全概念

首先使用“经济安全”概念的官方报告是1980年日本政府发市的《国家综合安全报告》,在该报告中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等并列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10]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的军备竞赛被以发展经济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所替代。经济发展成为国家政策的重点,维护经济安全已成为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经济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与基本经济秩序以及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利益或行为的保障程度及其遭受损害的可能性。[11]

对经济安全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种角度来理解。微观经济安全有经营者权益安全、消费者权益安全和劳动者权益安全。民商法以个人经济生活为本位,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民商法以促进微观经济安全为主导。民商法的局限性表现为:对于市场短期性、直接性的天然缺陷引起的各种危机(如各种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民商法无法以意思自治、平等自愿原则加以防范与化解,民商法只局限于个人,而无法照顾到整个社会的整体经济利益。而这些危机却往往会给一个国家的经济根基造成致命打击。

宏观经济安全即国民经济整体安全,它包容了微观经济安全。它既可以促进国民整体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又可以控制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防止经济疲软、过热以及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消极经济状态。经济法以国家整体经济为本体,较之民商法,经济法因其本身的特征直接影响宏观经济安全。

四、经济安全价值的体现

我们从经济安全的内容中可以看出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部分,甚至是核心内容之一。

(一)金融安全

金融在世界各国的特殊地位及金融业对一国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强渗透能力,一旦金融失控势必造成整个经济体系的失控,引起社会的不安定性,因而金融问题成为经济安全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类是市场性风险,它纯粹由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即使是成熟的市场、规范化的经营也有不可避免的正常风险,如利率和汇率等;另一类则属于经济体制或机制性风险,它是由于市场经济机制不完善或尚未根本建立,规则不清,国家监督不力,不确定空间增大而导致的风险,如信用风险、犯罪风险、政策风险和管理风险等。”[12]后者必须通过金融法来加以控制,为此,应尽快完善有关金融立法,完善金融业自身风险防范系统,同时增强对市场本身引发的风险的心理、经济承受能力,减少风险冲击,确保金融安全。

(二)基础产业安全

产业安全面对的风险是“产业空洞化”,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已有产业处于衰退阶段,而新的产业还没有得到发展;或者新的产业发展不够充分,不能弥补已有产业衰退的影响,造成经济陷入不断下降,甚而萎缩的现象”。[13]所以我国一定要注意产业的发展和布局。

(三)投资安全

国家应开放多元化的投资途径与渠道,引导投资方向,完善法律规范投资程序与条件,成为化解该领域高风险、增加外来资本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力。

(四)价格安全

五、经济法安全价值与金融法安全价值的关系

金融安全问题是在国际经济形势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提出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日益自由,金融活跃和创新不断高涨,金融投机风潮不断发生,一个个国家接连爆发金融危机。经济危机连锁反应的从一个世界影响到另外一个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每个国家面对经济危机都不会独善其身。在这样背景下,很多国家纷纷关注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论文例5

一、金融安全价值的提出

(一)金融安全价值的研究意义

金融就是资金的融通,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内容。随着金融活动的发展和金融功能的深化,金融创新产品的增加,金融对经济的反作用越来越显著,金融功能发挥的好坏已成为直接影响经济能否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历次国际金融危机证明,在金融创新化和全球化的进程中,金融危机对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伤害不亚于一场战争,波及面可能是整个地区乃至全球的经济金融。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如何提高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是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金融完全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前一段时间全球的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安全这一金融法价值命题的提出得到广泛的关注。这两次金融危机均没有对我国造成毁灭性的危害,原因在于我国经济市场还没有完全的开放,特别是资本项目没有开放,并不是我国金融安全已经打到了很高的水平。相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我们可以简单的回顾一下经济自由与政府干预关系的发展史。

20世纪20年代以前,整个经济市场信奉自由竞争理念。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处于鼎盛时期,他反对政府干预,认为政府只是守夜人角色。积极创造的态度内在地要求自由,自由必然要求竞争,竞争是自由的表现和实现。为此,人们往往将“自由”与“竞争”,合称为自由竞争。[4]

20世纪20、30年代的经济繁荣,刺激了股票投机活动,导致股市泡沫。以1929年11月21日股市暴跌为导火线引发了1929-1933年的大危机。1930-1933年有9096家银行破产,相当于1930年初银行总数的36%,银行总存款下降了39%。[5]人们对自由竞争的金融市场的优点产生了怀疑,凯恩斯主义成为主流的经济理论。凯恩斯主义认为,没有监管和无法控制经济的不稳定性是大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需要政府的介入和干预。

现在来看,货币主义者强调更自由的市场竞争力量的效率,认为强加于竞争行为的限制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当。随着金融创新的剧增,旧的限制金融竞争的法律在相当程度上已经失去效力,一系列促进竞争的法律逐步推行。金融立法的价值取向由限制竞争的干预制度转变为鼓励竞争的政策。一般认为,金融监管是伴随着银行危机的局部和整体爆发而产生的一种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安全及确保存款人利益的制度安排。金融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有着比其他市场更高的风险性。[6]

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如何避免我国金融体系受到外力的冲击,以及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现在金融经营者过度的追求金融经济价值以及效率价值,但是我们应该固守金融安全价值,保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不能盲目最求经济效益。

二、金融安全的概念

梁勇、卢文刚等学者认为金融安全的概念是以国际关系学的角度提出的,即作为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一部分。

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7]

刘沛、卢文刚认为,金融安全是指一国经济独立发展道路上,金融运行的动态稳定状态。并指出“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8]

金融安全应当是动态发展的随着经济发展的安全状态。因为经济运行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金融安全是基于信息安全以及反馈机制运行良好的基础上的动态均衡,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中实现的。[9]

三、经济安全概念

首先使用“经济安全”概念的官方报告是1980年日本政府发市的《国家综合安全报告》,在该报告中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等并列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10]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的军备竞赛被以发展经济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所替代。经济发展成为国家政策的重点,维护经济安全已成为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经济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与基本经济秩序以及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利益或行为的保障程度及其遭受损害的可能性。[11]

对经济安全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种角度来理解。微观经济安全有经营者权益安全、消费者权益安全和劳动者权益安全。民商法以个人经济生活为本位,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民商法以促进微观经济安全为主导。民商法的局限性表现为:对于市场短期性、直接性的天然缺陷引起的各种危机(如各种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民商法无法以意思自治、平等自愿原则加以防范与化解,民商法只局限于个人,而无法照顾到整个社会的整体经济利益。而这些危机却往往会给一个国家的经济根基造成致命打击。

宏观经济安全即国民经济整体安全,它包容了微观经济安全。它既可以促进国民整体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又可以控制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防止经济疲软、过热以及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消极经济状态。经济法以国家整体经济为本体,较之民商法,经济法因其本身的特征直接影响宏观经济安全。

四、经济安全价值的体现

我们从经济安全的内容中可以看出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部分,甚至是核心内容之一。

(一)金融安全

金融在世界各国的特殊地位及金融业对一国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强渗透能力,一旦金融失控势必造成整个经济体系的失控,引起社会的不安定性,因而金融问题成为经济安全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类是市场性风险,它纯粹由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即使是成熟的市场、规范化的经营也有不可避免的正常风险,如利率和汇率等;另一类则属于经济体制或机制性风险,它是由于市场经济机制不完善或尚未根本建立,规则不清,国家监督不力,不确定空间增大而导致的风险,如信用风险、犯罪风险、政策风险和管理风险等。”[12]后者必须通过金融法来加以控制,为此,应尽快完善有关金融立法,完善金融业自身风险防范系统,同时增强对市场本身引发的风险的心理、经济承受能力,减少风险冲击,确保金融安全。

(二)基础产业安全

产业安全面对的风险是“产业空洞化”,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已有产业处于衰退阶段,而新的产业还没有得到发展;或者新的产业发展不够充分,不能弥补已有产业衰退的影响,造成经济陷入不断下降,甚而萎缩的现象”。[13]所以我国一定要注意产业的发展和布局。

(三)投资安全

国家应开放多元化的投资途径与渠道,引导投资方向,完善法律规范投资程序与条件,成为化解该领域高风险、增加外来资本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力。

(四)价格安全

五、经济法安全价值与金融法安全价值的关系

金融安全问题是在国际经济形势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提出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日益自由,金融活跃和创新不断高涨,金融投机风潮不断发生,一个个国家接连爆发金融危机。经济危机连锁反应的从一个世界影响到另外一个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每个国家面对经济危机都不会独善其身。在这样背景下,很多国家纷纷关注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论文例6

一、金融安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至关重要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逐步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金融经济时代,金融安全与稳定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金融危机对国民经济具有巨大的破坏力,可以使一国经济陷入停滞、负增长甚至倒退。金融危机频繁发生,金融安全维护愈发困难,金融安全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甚至被提高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人们由此产生了对金融风险、金融危机的恐惧进而去防范它,对金融安全与稳定则由衷地企盼并竭力维护。金融风险的产生或存在构成了对金融安全的威胁,而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化解金融风险就是巩固金融安全。

2.金融风险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金融风险关系着一个国家的贸易收支,影响着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当金融风险日趋严重时,由于投资者对本币资产的恐慌性抛售和私人资本外逃,进一步加剧了本国货币汇率下跌。为了阻止汇率下跌,中央银行往往用外汇储备入市干预。而为摆脱金融危机,危机国家则通过增加外债来救急。这样,会使本来就已经债务累累的危机国家进一步加重债务负担,恶化其债务状况。

二、我国的外汇储备

上面已经提到当一国金融风险日趋严重时,中央银行往往会用外汇储备入市干预,以阻止本国汇率下跌,防止进口商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降低通货膨胀。那么,外汇储备到底能发挥哪些作用,我国的外汇储备情况又如何呢?下面我们来做进一步的分析:

(一)外汇储备的涵义

外汇储备属于国际收支平衡表储备资产项目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储备的一部分,主要由国际收支顺差形成,是弥补国际经济交往中自主易不平衡的主要手段。

外汇储备既可以是外币现金或相当于现钞的支付凭证,也可以表现为以外币计值的短期金融资产,具有灵活性、方便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可直接用于各种经济交易和国际支付,并可根据本国需要进行区域调拨和币种转换,必要时可用作外汇市场的干预,以保持汇率稳定。

(二)我国外汇储备的特殊性

20世纪80年代,中国银行具有政策性银行的管理职能,其外汇结存也计入国家外汇储备,我国的外汇储备就由国家外汇库存和中国银行外汇库存两部分构成。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银行发展,政府不再无条件地使用其所持有外汇,而划入国际清偿能力的范畴。自1993年起,中国银行的外汇结存不再计入我国外汇储备的范围,现阶段我国外汇储备只包括国家外汇结存。

2006年11月,我国外汇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这是继2006年2月,我国取代日本成为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之后,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外汇储备超过万亿美元的国家。

三、外汇储备与国际金融危机

外汇储备对于一个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在金融市场开放的大背景下,虽然开放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优化资本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另一方面却也能够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增加了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延伸,世界各国及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前所未有地紧密,这使得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危机,随时有可能通过经济链条蔓延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此时外汇储备在规避国家的金融风险及危机,保护国家金融与经济安全方面就扮演了一个极具分量的角色。

(一)在金融市场开放条件下,外汇储备在规避金融潜在风险中的作用

1.金融市场开放下面临国际游资冲击的风险。通常,非国际货币的发展中国家在开放金融市场的情况下,实行浮动汇率,其宏观经济政策都会存在弊端,国家内部的金融体系机制不十分健全,可能存在大量经济泡沫,此时如果该国大规模举借外债,其货币就会面临投机性资本冲击的强大压力,若本国缺乏足够的外汇储备以应对冲击,就会抵挡不过投机资本的力量。当一国经济发展呈现疲弱的态势时,投机资本就会抓住该国金融体系机制上的缺陷,利用其可兑换的固定汇率下被高估的弱势货币进行投机性打击,牟取暴利,这种国际游资带来的风险往往会诱发并加速一国的金融危机。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货币危机正是如此,不管是拉美的债务危机还是墨西哥、亚洲货币的大幅度贬值最终都表现为:缺乏足够的外汇或外汇储备保持本币汇率稳定,对外债务支付困难和要求延期。但是如果一国拥有强大的外汇储备就会有与强大国际资本相抗衡的实力,足以让恶意投机止步。我国所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就可以给投机资本以威慑作用,使他们不敢对中国进行恶意或蓄谋的投机,有利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稳定发展。不断增加的外汇储备,事实上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降低了企业境外筹集资金成本,能够使国际金融市场感受到中国的力量和重要。并且能够使得周边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感觉到中国的经济实力所能给予的支持和帮助,增强了外界对我国经济金融实力的信心。

2.金融市场开放使一国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被削弱,发展中国家有丧失经济的风险。金融市场开放下,金融衍生工具增加了资产的可替代性,国家金融当局对市场货币总量和货币实际供应量难以进行准确的估计和判断,一国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大大降低。随着金融资产规模膨胀和外资的不断流入,货币当局干预市场的能力以及对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能力降低,中央银行的监管难以真正实现其监管目标和发挥作用,变得力不从心。

与此同时,在当前国际金融体系中,全球金融资本越来越集中于发达国家垄断资本集团,为其所操纵和控制。这些垄断资本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兴风作浪,开放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国家,不可避免地使本国经济处于发达国家强大的垄断资本摆布之中。然而强大的外汇储备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保证我国政治、经济的稳定尤其是利率的稳定,使我国真正有能力实现浮动汇率。通过市场机制保持汇率稳定,在与国际垄断资本的长期较量中获胜,保护国家的经济,保证国家的金融安全。

(二)外汇储备在规避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播风险中的作用

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播主要通过两种渠道:一是商品市场渠道;二是金融市场渠道。

1.商品市场渠道的国际货币危机传播,是指一国货币危机的发生通过商品市场的传播时,另一个国家实际的宏观经济变量发生改变,从而在另一个国家诱发和产生金融危机的可能。货币危机在商品市场上的传播,是通过两国间直接或是由第三国产生的间接联系完成。假设A国经济稳定、低通货膨胀、汇率水平适当、无国际收支逆差,B国遭受了一次货币冲击,将引起外汇市场对A国的投机性冲击,表现为:

(1)造成A国出现贸易赤字及外汇储备减少。货币冲击导致B国货币汇率下降,货币贬值,而B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下降,竞争力增强,若B国与A国对C国出口类似产品,C国会增加B国进口商品数量,导致A国出口数量减少,甚至完全从B国进口;另外,B国商品降价会导致A国商品降价。这样B国的货币危机就通过A国商品出口减少、价格下降及进口增加引发A国的贸易赤字,从而减少A国外汇储备。当其外汇储备下降到难以维持外汇市场上该国的汇率水平时,就容易诱发对A国货币的投机冲击,导致A国的货币危机。

(2)产生多余的货币供给。B国出口商品价格下降使得A国进口商品价格下降,迫使A国国内类似商品下降,最终整体物价水平下降,从而导致A国国内的货币需求下降,经济中就产生了多余的货币供给。而其只能由中央银行向居民出售外国资产收回本币才得以消除,这样外汇储备减少,当外汇储备减少到难以维持本币汇率时,就容易诱发本币货币危机。

由此可见,一国的外汇储备在国际货币危机传播时,对于稳定本币汇率,避免本币受到投机冲击,阻止货币危机在本国的发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金融市场渠道的国际货币危机传播。金融市场是货币危机在国际间传播最迅速、最重要的渠道。如果大量的A国投资者及居民提取本币将其兑换成外币,那么会造成银行大面积的支付危机,而在A国银行体系拥有大量资产的国际投资者就会面临流动性困难,并因此转向B国的金融市场上提取资金,当这种提款较为集中的发生在B国时,就有可能引发B国的货币危机。但是如果A国有强大的外汇储备就会减少国际投资者的流动性困难,也就减少了引发B国货币危机的可能性。因此,一国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不仅可以避免本国遭到货币冲击,也是对与本国经济联系紧密的周边国家的支持,对于维护本国的国际地位和金融信誉也有一定的作用。

四、过多的外汇储备也蕴藏着风险

虽然外汇储备在保证国家金融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并不是说外汇储备越多越好,要坚持适度原则,过多的外汇储备实际上也蕴藏着风险。

(一)决定外汇储备规模的因素

一般认为,决定外汇储备规模的因素首先是国家的进口规模和外债的规模,其次是汇率制度及汇率的稳定状况,再次是其他目的的外汇储备需要。按照国际公认标准,外汇储备一般应相当于一个季度的进口额。以2005年为例,我国每季度进口额大约1500亿美元,加上外债流出、外商投资回报以及其他需要,外汇储备规模应约为2500亿-3000亿美元;而统计显示,我国实际外汇储备已达8189亿美元,高出合理需要1倍以上。

(二)我国外汇储备过多所造成的影响及蕴藏的风险

我国很多专家学者都提出外汇储备过多隐含着巨大风险。外汇储备不是多多益善,必须规模适度,储备增加有利于增强国家宏观调控与防范国际经济金融风险的能力。不过,外汇储备超过合理需求、高速增长,也给我国经济金融带来负面影响(萧灼基)。拥有巨额的外汇储备不等于中国经济就高枕无忧,高额外汇储备累积了巨大的汇率风险,增加了配置这些资金的难度,还增加了中央银行和国家外汇管局管理国内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的外汇管理难度。

1.外汇储备过多会增加本币升值压力,加剧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一国外汇储备过多会增加对本币的需求,减少对外汇的需求,就会造成外汇供给大于需求,从而本币升值产生巨大压力。另外,央行以外汇占款的形式投放基础货币,通过货币乘数效应,又会形成巨大的货币供给量,成为通货膨胀的压力。当前,面对我国巨额外汇储备,如果要既不对人民币升值产生压力,也不对国内的价格水平产生压力,央行就必须通过发行中央票据采取对冲,由此对央行的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都将造成很大压力。

2不利于提高我国总体经济的运行效率。高额外汇储备,意味着相对应的国民储蓄从国民经济运行中沉淀,没有参与国民经济的运作;另外,我国还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巨额资金缺口问题,如“三农”资金问题,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紧张问题等。因此,对处于高速增长时期的中国来说,此时以较低的利率借钱给外国政府使用,从总体经济效率上看是一种浪费。

3.外汇储备过多会造成外汇资金的闲置和积压。如此巨大的外汇储备,表明我国牺牲了自己国民消费和投资的机会向外国提供低息融资,充当别人的现金流。发展中国家投资资本回报率普遍高于发达国家,1994-2003年间,所有发展中国家投资回报率平均为13.3%,而西方七国集团平均只有7.8%,最高的美国也不过9.9%(梅新育)。

金融安全论文例7

信息安全课程是地方本科金融院校IT相关专业的重要核心课程和主干课程,也是金融院校非IT专业的公共选修课程,它具有以下特点:

1.与金融信息系统应用关联度高信息安全体系有机地融合在金融信息系统中,安全、可靠地保护着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部门信息传输、存储和处理等环节。金融信息安全技术和相关设备都基于信息安全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原理之上。

2.内容广泛课程既要强调纷繁复杂的信息安全技术,如密码学、恶意代码、操作系统、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和VPN等安全知识;又要重视传授体系化的信息安全管理知识,如商业银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业务连续性分析等内容。

3.对前导课程要求高且知识更新快在课程开设前,学生应掌握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相关课程知识。同时,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网络攻击技术的更新和利用越来越快,必须将最新发展内容补充到课程知识体系中。

4.学生基础相对薄弱地方本科金融院校的信息安全课程,其授课对象多是信息管理类,诸如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相比重点院校的信息安全专业学生,他们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力相对薄弱,而学习的交叉课程较多。

(二)当前教材存在的问题

基于金融院校信息安全课程和学生的特点,不难发现,要想达到理想的教学目标,需要师生的共同努力。教材作为最基本的教学工具,在教学改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分析当前金融院校信息安全教材的不足,得出教材建设的必要性结论。

1.缺乏具有金融特色的针对性教材金融院校信息安全课程教学具有较强的领域知识,专业教学内容需要贴近金融市场要求。目前,金融特色的信息安全教材较为罕见,课程多采用市面常见的信息安全概论教材。相应地,这些概论教材分为信息安全专业和非信息安全专业的;其来源大多借用同类通用教材,由编者增删或排序重组而成;该类教材普遍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应用技能相比基础理论分量较少。由于地方本科金融院校学生相比重点院校学生,其基础相对薄弱,掌握起来较困难。

2.与金融市场任职岗位需求差距较大地方本科金融院校的IT相关专业学生,毕业后多数都将投身于金融信息化建设中。确保金融领域各类信息化体系和网络结构安全,是他们行将面临的工作。这就需要学校调整信息安全课程的教学内容。因此,必须修改对应的教材内容,以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

3.缺乏立体化教学资源库支撑目前,金融信息安全教材仅有机械工业出版社的《金融信息安全工程》和科学出版社的《金融信息安全》。前一本书配有教学PPT,尚待开发相关电子资源和辅助教材;后一本书尚无教学PPT,教辅材料更无从谈起。即便是使用广泛的信息安全概论教材,其PPT资源也只是对教材内容的概括。这些教学资源在用于教学时,还需要任课教师精心调整和修改,否则会造成学生对课程的惧怕和厌烦心理,教师本身也无从体会教学的乐趣。

二、建设原则及具体实施建议

不难发现,地方本科金融院校的信息安全课程教材亟待建设和改革。金融特色信息安全课程既是信息安全知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又是金融信息化内容在信息安全领域的延伸。对于该门课程教材的建设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和具体实施建议。

(一)建设原则

1.以培养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应用型本科金融院校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的必然产物,金融市场职业导向是其教育教学的主要特征,即它的教育教学过程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为主要特征。金融特色信息安全教材要围绕就业能力这条主线,来设计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学生的专业应用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

2.建设地方高校特色教材随着国家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发展,地方本科金融院校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实际情况,把握金融信息安全教材改革方向,实施精品教材战略,走具有金融特色的信息安全教材建设之路。以上海金融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的信息安全教材为例,要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为培养应用型、国际型和复合型的金融信息化人才服务。

3.以学生为中心金融信息安全教材内容编排应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和学科认知能力。教材内容的组织应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循序渐进地提供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同时,力求语言简练、深入浅出,便于学生阅读与自学,使学生愿意并乐于使用教材,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二)具体实施建议

金融特色信息安全教材建设应坚持实用原则,侧重培养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普及常用的信息安全技术。教材内容应以信息安全基本概念、常见信息安全问题的基本机理和防范手段、信息安全风险教育以及信息安全相关法规等为重点,不宜过多地纠缠理论细节。总体来说,教材内容的具体建设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教材内容结构金融信息系统包括纵横连接的多级网络以及运行着的多个业务系统。相应地,金融信息安全体系结构包括物理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和安全管理。物理安全是保障整个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系统安全包括操作系统安全以及灾难备份与恢复。应用安全是保障应用程序使用过程和结果的安全。安全管理对安全事件和设备故障信息等进行集中分析和处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统一规划、集中管理、明确责任和动态监控,确保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金融信息安全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并具有技术与管理知识相结合的特征,加之地方本科金融院校学生的学科特点,教材的编写在保持信息安全技术逻辑的基础上,应注意与金融、经济和法律等其他学科的衔接、融合与渗透,开阔学生的学科视野,拓展学生的实践思维,以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2.重点内容强调教材不仅要考虑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问题在金融系统的具体业务需求,还需要考虑金融系统中的特别和关键信息安全问题。

(1)金融数据安全。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的日渐频繁,加之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及金融系统的复杂性,金融行业产生了海量数据。这些信息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作用十分重要,一旦遭到蓄意入侵或非法破坏,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金融数据安全的攻击形式和保障措施,应成为金融特色信息安全教材的一项重点建设内容。

(2)金融网络安全。金融信息化和全球化推动了金融信息系统与国内外网络的互通互联,以及方便快捷的网上金融业务,都催生了一些网络安全隐患。如利用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针对金融系统展开攻击和入侵,如信用卡号失窃、用户信息泄漏等,严重影响了用户资金安全。因此,包括事前监控预警、事中保护反击和事后审计分析的金融网络安全也是金融特色信息安全教材的另一项重点建设内容。

金融安全论文例8

1.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力度不够当前我国已经制定比较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由于缺乏监管,使得一些制度没有起到安全保护作用,导致信息安全问题增加,许多信息存在泄漏的风险。根据我国测评机构统计,在各个单位中共发现4284项安全问题,增加了我国金融安全风险,进而影响到我国金融网络平台的发展水平。

1.3金融信息系统灾备建设与国外差距较大灾备体系在信息系统建设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更好地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结合国内外相关数据证明,信息系统的停机容忍时限有严格的规定,一旦这些重要系统停机,将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当前我国金融信息系统灾备建设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在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上还有一定的缺陷,比如银行业务系统的连续性规划、业务恢复机制以及风险化解状况都还比较脆弱,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安全问题。

2提升电子金融信息安全的策略

2.1提升金融行业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网络安全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相关部门在进行金融信息系统建设时,应该要积极提升员工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技术,这样才能够达到安全保障目标。第一,要加强金融网络防火墙、加密等安全网络技术的研究,提高网络安全状态,同时还要加强信息系统、网络以及客户端的安全建设,做好身份认证技术开发,加强对不良信息的检测和屏蔽工作,从而达到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目标。第二,要做好金融大数据的开发与利用,加强相关数据的分析,做好与服务数据的存储和传输技术处理,最大限度降低信息安全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转。

2.2做好信息安全防护措施要想维护电子金融信息的安全,金融领域应该要制定比较完善的措施,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降低信息系统的运行风险,维护我过生社会经济的安全与稳定。尤其是在电子金融行业,客户的信息对金融机构来说是公开的,他们能够获得客户最机密的信息。因此该行业的管理人员需要维护好客户的私人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科学处理,从而达到金融信息行业的发展目标。我国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中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制度等,但是在运行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的监督,使得这些制度形同虚设,不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最终会降低电子金融信息网络运行的安全性,严重时还会影响我国经济市场的稳定。所以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信息网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这些问题制定出完善的管理方案,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比如我国在对电子金融市场监管时,可以成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电子金融监管机构,采用直接负责制,实时监测金融市场的信息安全,对于一些存在信息安全问题的机构,该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提醒,责令其进行系统改造和完善,降低金融信息安全风险。

2.3加快建立金融信息系统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金融信息系统管理服务体系,首先要建立量化的监控体系,在管理的过程中能对网络运行数据进行跟踪,从而制定出相应的维护措施,提高金融信息网络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做好金融信息的监管工作,监控的对象能够为网络系统提供科学的数据参考。其次,监控人员要做好技术分析,发现系统异常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推进我国电子金融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金融安全论文例9

1、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各类黑客的侵犯和破坏。存储和工作在银行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信息、数据代表着资金的运动,还从反映出企业、国家的经济运行情况。在如今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银行网络系统非常容易遭到各类黑客攻击。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对金融安全造成不同形式的破坏、利用。有的是窃取银行信息,从事经济方面的违法活动;有的是恶意对计算机系统的功能进行修改恶意破坏,还有的是诈骗和盗用资金;我国的金融电子商务工作屡屡遭受寒流,很大原因就是黑客的攻击,如2000年金融CA认证中心试发证书的消息公布不到1小时,认证中心就遭到黑客的攻击。现今网上黑客的攻击活动正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进入主机进行各种危害活动等。这方面的防范就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

各类名目繁多的计算机病毒的威胁。计算机网络病毒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导致计算机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则整台机器、破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导致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

2、网络金融业务风险

(1)网络金融信用风险。在网络金融服务中,网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非常明显的虚拟特点。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可以使交易、支付的双方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就可通过网络银行发生交易,这对交易双方的身份、真实性验证有了很大的难度,这就增大了网络信用风险,这些不仅包括技术层面的因素,还包含有制度层面的因素。这也是许多企业对此左右徘徊的问题。

(2)网络支付和结算风险。因为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网络金融的用户可通过各自电脑就能可与在各地金融机构办理各种金融业务。这样一来一旦某个地区金融网络发生故障,就会影响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支付结算,造极大的经济损失。20世纪80年代美国财政证券交易系统就出现了只能买入、不能卖出的情况,一夜就形成200多亿美元的债务。我国也曾发生类似情况。

3、网络金融制度风险

这些是由内部人员利用网络实施金融犯罪导致,据资料显示,在破获的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金融犯罪的人员中,银行内部人员达到近百分之八十。银行内部人员可以方便地利用所授的权利,轻而易举地对网络中的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等,转移一些帐户的资金。还有的是银行内部人员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外,通过银行的隐秘通道出入系统,不仅造成极坏的影响,而且还会成为黑客入侵系统的突破口危及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二.银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从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些让网络金融在延续、融合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同时也更新、扩充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外延。这最先表现在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安全风险是网络金融最为基础性的风险,它不仅关系到网络运行的安全问题,还关乎其它金融业务风险;其次,网络金融还有有以往金融所没有的特殊风险形式,如技术选择风险;因此在现今网络金融风险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网络金融风险的安全监管防范和控制就需要新的创新方式,防患于未然,进行技防与制度相结合的金融防范方案。

1、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

(1)加大力度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

当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系统操作与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大都由国外引进而来,而且电子信息技术相对落后,这就增大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因此,应大力发展我国自身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如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都落后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在这方面更应加大力度,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这是防范和减少金融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性能的根本性措施。

(2)、构造全面的计算机系统防御机制

一个金融网络系统的安全,基本上要能保证其系统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使用性及可审计性等。要达到以上要求,就应采用一些实质有效的防御机制:保证处于联机状态中的数据文件系统以及网络中传输的保密信息不会非法地或被动地提供给非授权人员,系统资源能鉴别访问用户身份,保证授权用户对系统资源的访问和使用。其具体防御机制是:除了对计算机关键数据进高级别加密外,还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访问控制体系,在系统安全域之间用安全保密设备(加密机、防火墙、保密网关等),通过存取矩阵来限制用户使用方式,如只读、只写、可读写、可修改、可完全控制等。其次,构建全面的银行计算机系统防御机制,就要保障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的安全性、精确性、有效性,避免存储在数据库中以及在网络中传输的数据遭受任何形式的插入、删除、修改或重发,能保证合法用户读取、接收或使用的数据的真实性。其防御机制首先要安装“防火墙”和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备份和恢复机制,形成多层防线。对主要硬软件设备、数据、电源等都要有备份,而且能在短时间内恢复系统运行的能力,不会因系统的某些故障或误操作而使资源丢失。

(3).采用先进的技术和产品要构造上述的防御机制,保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采用防御机制,具体实施少不了采用一些先进的技术和产品。目前主要采用的相关技术和产品有以下几种。

加密型网络安全技术

它利用数据加密技术来保护网络系统中的所有数据流,只有在指定的用户或网络设备前提下才能够解开加密数据,在无要求环境的前提下从根本上保证网络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此种需数据和用户确认为基础的安全保障技术是非常实用的,可成为网络安全问题的最终的一体化解决途径。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是电脑网络之间的一种特殊装置,主要用来接收数据,确认其来源及去处,检查数据的格式及内容,并依照用户的规则传送或阻止数据,可按不同要求组成配置功能各异的防火墙。

漏洞扫描技术

漏洞扫描是自动检测远端或本地主机安全忽略点的技术,它通过执行某些脚本文件对系统进行攻击并随时记录它的反应,以此发现其中的漏洞。它查询TCP/IP端口,并记录目标的响应,收集关于某些特定项目的有用信息,用来为审计收集初步的数据。

入侵检测技术

入侵检测可是针对计算机和网络资源上的恶意使用行为进行识别和响应的处理过程的一种技术。它主要通过分析入侵过程的特征、条件以及事件间的关系,可描述入侵行为的迹象,这些迹象可对分析已经发生的入侵行为提供依据,也可对即将发生的入侵也有警戒作用。

它可检测来自外部的入侵行为,与此同时也能检测内部用户的未授权活动,发现合法用户滥用特权,提供追究入侵者法律责任的有效证据。

2、加强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健全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

从金融系统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上防范和消除网络金融安全风险,建立专职管理和专门从事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技术队伍,落实相应的专职组织机构。对现有的计算机安全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计算机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完善业务的操作规程;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安全制度的建立一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所采用的技术条件,参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出切实可行又比较全面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的建立落实和监督要落实到具体细节上。如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及时审查系统日志和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调离时进行注销,并随即更换业务系统的口令和密钥,移交相关全部技术资料。还有防病毒制度规定,规定严格使用国家批准的正版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杀毒。

金融安全论文例10

网络金融一般而言包括网络银行、证券、期货以及支付结算等业务,总体而言因为借助互联网作为平台进行金融业务,因而被称为网络金融。网络金融的进行都是依靠互联网上的电子数据进行传输,因此具有结构简单和快捷方便的优点,而依靠电子信息传输这个特点,也成为了风险高发的原因之一。金融业本身就是高风险的行业,由于本身的变幻不定以及需要足够的信用作为保证,再加上一般各个方面之间的资金网络互相连通,一个方面出现问题往往牵扯到整个资金链,从而导致风险爆发的严重后果。而网络金融除了上述的一般特点之外,还有自身的弱点,那就是其通道和联系都是建立在电子数据方面的,这方面相对于一般的资金融通,更容易出现信用危机(因为不容易追责),而更加快速的资金流动和不稳定的网络状况,也进一步给了破坏者可乘之机。高技术条件下的网络金融一方面提高了技术门槛,另一方面也给了更有技术的人进行投机行为的空间。而金融活动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债务风险,一旦连续出现断裂和坏账的情况(网络金融环境下更容易出现,由于违法成本更低),也必然的会给操作者难以承受的后果[1]。

2.网络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别

2.1计算机硬件方面的风险。硬件方面是指一般性的计算机硬件性能,现阶段由于网络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计算机硬件的更新换代也非常的频繁,往往为了能够运转新开发的软件导致不过几年前的硬件淘汰过时。而现在进行网络金融操作的计算机理论上基本合理运转的比较多,但是比较陈旧的也不少,硬件的不过关可能导致金融软件的运行不畅,从而增加危险。而且当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就可以导致正在进行的网络金融活动瞬间中断,乃至于出现可能被他人利用的可乘之机,而且突然地中断对于业务而言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了,因此也是不可能不谨慎对待的问题。

2.2计算机软件方面的风险。网络金融也是需要依靠一定的金融软件进行操作的,而软件本身就是存在可能被利用的漏洞的(这个是天然缺陷,不可能完全避免,只不过或多或少而已)。对于金融软件而言,一方面对于操作者的技术要求有了一定的限定,另一方面,对于信息技术的高手来说,对其进行攻击和破坏也总能找到相应的方法。而其所依托的计算机系统,本身也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系统一旦受到攻击,那么就非常容易导致所有的软件的损坏[2]。更何况运行过程之中本身就处于一个不断的克服软件风险的过程中,一旦运行中发生数据错误,那么也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对于网络金融而言,软件方面可能的风险,还要更大。

2.3网络情况方面的风险。网络金融需要依靠互联网,而互联网本身是全球联通的,也就是说这样的数据即使经过加密,也完全可能被有心人搞得到,更何况全球性也注定了危险可能来自四面八方,是注定的防不胜防。在交易和结算方面,因为完全依靠电子数据传输,其覆盖面和风险比较大,而正因为网络环境的不稳定性和安全脆弱性,也容易由于范围过于广泛而受到损害,而这样的结果必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造成大片区域的问题。对于网络风险而言,传染性的网络病毒和特定的网络攻击都是很难完全抵挡得住的,对于这些东西而言,网络安全措施往往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被动得难以完全抗衡。因此,在网络金融风险方面,网络风险为其中最容易出现状况的一环。

2.4交易操作的风险。由于网络金融的交易和操作都在网上进行,因而其本身的存在具有一定程度的虚拟性。虚拟下的操作不容易进行更好的追责,从而降低了信用违法的成本。在网络金融中的许多风险案例中,信用危机都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金融业而言,信用环节一旦有问题就是全面的崩盘。网络虚拟环境下双方身份不够透明,信息交换程度更不对称,因此优势方一旦出现信用问题,对方往往根本没有反应和追究的机会,即使能够做到,也一般只能承受更大的损失(敢于信用违约,自然是看到了违约的损失小于其收益而已)。

3.针对网络金融安全进行风险控制

3.1完善立法,加强政策调控。网络金融风险之所以屡屡出现人为因素,主要还是钻法律的空子,针对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地方有部分规定又不能统一的状况。所以必须要完善法律对于网络金融安全的规定,制定健全和统一的法律规范,来完善网络金融参与者们明确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对于责任的判定能够切实的执行。同时应当适当的引入政策的调控,固然政策多变,而且政治调控多了也影响正常运行。但是在规范化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阶段下,适当的进行政策调控,对于网络金融秩序的保障,也未必没有好处。

3.2改进技术,防控信息技术漏洞。同样针对网络和软件方面的风险,则是需要进行比较完善的技术改造,来避免过于频繁的遭受侵害。而硬件方面,则是需要尽快的进行更新换代,保证技术的及时更新,虽然不一定能够完全避免网络风险的发生,但是对于风险的控制和抵御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对于技术漏洞的填补一般而言都是亡羊补牢,但是补上总比不补强,完善已经出现问题防御,自然就是为了避免在已有的风险上再次出错,能够有这样的弥补,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远离大部分问题了[3]。

3.3建立完善的内部监控体系,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很多企业出现网络金融风险问题都是由于自身的内部风险管理方式不稳定,也没有很好的防控措施。因此在进行针对建议的时候,必须要考虑操作者自身的问题,只有自己用心去避免,才能够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而在企业内部显然需要有针对网络金融风险的管理和监控,需要自身专门的针对,然后配合外部的监控防治体系,才能够在其中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对于操作人员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来避免问题,也需要培养和强化他们的专业水平,落实责任问题,进而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才是从自身做起的最好方式。

金融安全论文例11

(一)起步阶段:我国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最早起步于二十世纪70年代末,在80年代初期得到了初步发展。这一时期,计算机开始在会计制表、储蓄、对公核算业务方面得到初步应用,应用系统一般在DOS平台上单机运行,系统的开发、硬件的选型均不统一,软件系统的特点也只是模拟手工核算,目的只是为了减少劳动强度和工作量,缺乏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发展阶段:到80年代中后期,金融电子化工作得到各行重视,各银行系统纷纷制定本行的电子化发展规划,人民银行对整个金融业的发展规划也做出了安排。在此期间金融会计电子化的应用领域和规模迅速扩大,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清算网络开始建设。这一时期的另一特点是,一些银行开始了微机应用由单机向网络运行的过渡,如出现城市通存通兑网络、同城清算网络,业务应用领域也从单项业务发展向综合会计业务过渡,软件开发和硬件选型在一定范围内得到统一,操作规范和管理规章制度已经建立。人总行在这一时期牵头制定了金融电子化发展规划和远期目标设想,1989年人行全国电子联行清算网络系统开始启动,同年财政部颁布实施了《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以规范会计软件管理工作。

(三)规范再发展阶段:进入90年代,金融会计电子化规范管理工作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各行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起了本系统的全国异地电子联行清算系统如异地汇划系统、信用卡清算系统等,在90年代后期一些行会计核算在大中城市建立了集中清算中心,财政部也于1994年7月颁布实施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和《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这一时期会计电子化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的重视,网络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安全防范的主要研究课题。

今后,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向网络化发展,网络银行、电话银行出现,网络安全成为金融会计电子化安全工作的重点,电子化的规章制度和法规应运而生,会计电子化的安全日益关系到银行生存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

二、目前我国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回顾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历程,我们认为目前我国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问题:

(一)软件设计、开发中技术安全措施少、安全级别低。现有会计应用软件系统在设计、开发阶段,普遍存在系统需求中安全需求少、软件设计重功能轻安全,软件设计选用语言和数据库考虑安全性能少,以至软件投入运行后暴露出诸多安全隐患,如数据库呈开放状态,易于打开,应用系统软件存在安全“BUG”等。这类现象在金融会计电子化起步、发展阶段开发的系统更为明显,并且这些软件系统在目前还未得到彻底更新换版。

(二)硬件自身安全性能低。这主要是在硬件选型上考虑安全性能的比较少,而主要侧重硬件功能和价格的考察,另外这与在硬件选型上不统一,缺乏金融系统的统一的硬件选型标准有关系。这样造成的结果是由于硬件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会计应用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三)机房建设中存在安全隐患。尽管我们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房、站、场地安全要求》,但这一要求在一些小的机房、场地建设中注意的较少,尤其在一些县支行机房建设中安全要求没有得到彻底落实,甚至有的地方没有专用的计算机房和场地,并且即使建立了专用计算机房,由于考虑资金等因素,许多安全设施并未配置齐全,如有的机房无避雷系统、不配备“UPS”系统、“UPS”损坏后不及时修理、机房管理不严密等。

(四)网络安全问题突出。由于我国计算机网络建设时间比较短,安全经验不足,暴露出的网络安全问题也比较多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网络传输载体本身安全性能不稳定。目前我国网络传输载体主要分有线和微波两种,可从我们应用会计电子化网络的实践看,这两种载体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有安全问题。比如电信部门提供的传输线路传输质量不高,所用电话线路由于多为明线易损坏,而微波载体由于通讯发送、接收设备安全性能不高,一些外来自然因素影响了传输效果,甚至导致传输线路暂时中断。如目前人行电子联行系统就存在因雨、雪天气导致通讯中断的现象,就是X.25专线也多次发生过因电信部门线路被损坏影响数据传输的现象。

二是投入使用的网络软件安全技术措施少,尤其是地方性局域网络。首先由于目前对于地方建设的清算和会计信息传输网络的安全技术规范还不大明确,并且对于局域网络安全建设的认证、验收还没有一个技术规范和认证体系,使得局域网络建设缺少安全把关,使已建成网络在安全方面存在较多漏洞和隐患。

(五)应用系统操作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在应用会计微机系统方面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就是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当然具体管理工作薄弱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一点。首先,在操作人员方面,主要表现为操作密码管理不严格,存在密码口令使用周期过长、密码泄密、操作用户离岗不签退应用系统、窃密等问题,这主要源于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其次,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于一些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落实不到位,尤其对安全操作与方便业务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妥当,在管理中突出表现就是违背安全规定设置和配备操作岗位和操作人员,出现违规操作、违规兼岗现象,对计算机房疏于管理;第三,系统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系统管理员的两项重要职责就是保证自己操作的安全和会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目前有的系统管理员对以上两项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重视自身操作安全忽视对用户操作安全的检查,有的疏于对计算机电源、硬件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检修,对会计应用系统的操作和运行状况不能做到定期检查。第四,在具体安全管理方面,手段比较少,对软、硬件的安全检查更少。银行会计部门每年都要搞安全检查,但往往只是注重业务操作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很少联合科技部门对会计应用系统软硬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即使对业务操作安全方面的检查,由于只是对操作现场简单了解一下,也很难发现日常存在的一些安全问题。

(六)制度和法规建设滞后,直接降低了会计应用系统的运行安全性能。比如人总行组织开发推广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我们在1993年就开始了推广应用工作,1996年已推广到系统内多数营业机构,而真正的管理办法《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到1997年方出台,这在当时为许多行管理此系统安全形成许多不便。另外,法律制度的滞后也使一些机构无所适从,比如目前印鉴技术已发展到电子印鉴逐渐取代传统印鉴阶段,电子印鉴的安全系数不断得到提高,但是现在的法律不认可电子印鉴。还有伴随金融电子联行的普及和异地汇划网络的建设,异地汇兑处理手续也发生了变化,《支付结算会计核算处理手续》有的环节已不适应电子化形势,但至今未做出改变,这使得一些电子联行处理手续合理不合法。另外,即使有的行及时制定了有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由于基层行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实施细则,加之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淡薄,现有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的还很多。比如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核查制度,可在基层卫星小站和县支行很少将此规定落到实处。

三、解决金融会计电子化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为防范和解决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确保会计工作在电子化条件下安全、高效地开展,笔者特建议如下:

(一)程序设计、开发阶段加强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运用。首先,要求业务部门谋划系统业务需求时,要充分考虑到诸多安全因素,对系统安全提出明确、具体的业务需求,一改过去重功能轻安全的做法;其次,在软件系统设计开发阶段,软件编辑人员应选用安全性能高的数据库、运用严密的编程语言开发软件,尽量减少程序上的安全“BUG”;再次,在硬件选型时,要尽量采用安全性能高、运行质量好的设备,减少硬件安全隐患;四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金融系统软件开发规范和硬件选型标准,尤其明确安全规范。

(二)会计计算机系统应用阶段安全防范。

1.建议各银行对会计系统内计算机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房、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2.各家银行有必要对自家先投入使用的会计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自我分析,目的是发现和解决系统设计、开发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并在此基础上对旧版本软件进行换版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