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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安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3-22 05:35:44

督查工作安排

督查工作安排例1

今年,国务院确定为“安全生产年”,为切实抓好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活动”年各项工作,年初,县政府办印发《__县年安全生产活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__〕40号),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__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广政发〔20__〕128号)和《__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意见》(广政发〔20__〕12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检查、整治文件,并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期、各假节日进行隐患排查。

县人民政府接到《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文件的通知》(文安〔20__〕6号)后,县政府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县安委办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作统一安排部署,并抓好督促落实。县安委办及时将《通知》转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结合汛期安全、半年动态考核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督促企业加强水害防治、“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停送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整治。上半年来组织检查28次,现场检查记录28份、改正指令书5份、查出事故隐患138条,已督促整改130条,整改率达94%。同时,采取“月巡查”、电话督查的方式加强对有煤乡镇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严防以探代采、私挖滥采现象的发生。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根据省、州关于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督查验收工作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及时抽调有关部门组成尾矿库专项整治督查验收组,于6月18日开始深入全县8个尾矿库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验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为坚决制止私挖滥采、盗采、无证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非煤矿山检查95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5份(其中尾矿库1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其中尾矿库8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份(其中尾矿库2份),共查出事故隐患105条,已督促整改39条,整改率达46.7%。三是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去年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基础上,内年力争省、州、县挂钩联系的那丹锑矿、木利锑矿、底圩金矿企业于年底达三级验收,非煤矿山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五级以上达标的企业计划为10户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深入扎实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对超速、超载、违法载客及无牌无证、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春运、节假日及重要时期,部署警力对客运主要线路、重点旅游线路和城镇人员密集及农机运输车辆通行较多的路面加强监控。二是对通畅工程和危险路段进行整治。半年来,有关部门对通畅工程检查97次,排查出事故隐患3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处罚通知33份,设置安全警示牌36块,设置施工标志86处,共投入养护资金近300万元,支砌挡墙、清理涵洞、新建防撞墙、建防撞墩、设置安全警示等,确保安全畅通。五是开展公路隧道隐患排查,查出隐患3处5条,下发整改通知3份。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省、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公众聚集场所和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和消防设施配置情况进行全面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措施切实开展“城中村”和高城建筑消防火灾隐患。半年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12次,检查单位196家,县消防部门受理建筑工程防火审核2项,下发《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21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份,责令限期整改33条,责令现场整改62条,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2家,有效杜绝和监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危

险源的监控力度,对全县37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了监控档案。半年来,对加油站检查44次,查出事故隐患105条,已整改68条,整改率达65%。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整治力度。利用春节前后时段,组织有关部门集中查处打击非法经营、运输行为,共没收电光炮20__封、各种型号盘炮310盘、条炮17盘、鱼雷18盒、擦炮9封、200头电光炮610封、100头电光炮1928封。对省、州对中石化__公石油公司__那糯加油站重大隐患,于20__年5月4日全面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具备安全条件,县安委办以广安请〔20__〕3号报请州安委进行销号。

旅游及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对坝达电站、板蚌电站等自制、购买非法运营船只的监察监控。同时加强对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及道路的安全和各项防护等的检查,确保不发生水上运输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重点对全县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半年来,组织检查特种设施156台(件),查出隐患12条,下发整改指令书11份。查无证操作、未登记注册、未检使用、违规安装特种设备案件2件,办结2件。

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对粮食加工品、白洒生产企业、糕点、酱油90余家进行检查,严格控制在食品生产加工使用违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共抽查各类产(商)品84批次,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已依法查处。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州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要求,重点开展了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对在建工程17个及6个商品房开发小区进行监控。

通过这次排查和治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企业,绝大部分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制度建设都已建立和健全,并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隐患排查和整改都能落实到位,全民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通过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明显得到了提高,全县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排查,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如下主要隐患:

煤矿主要体现: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编制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不强;通风系统不完善;存在空帮空顶和支护质量差的问题等。

非煤矿山主要体现在:采场的浮石、浮泥未及时清除;少数采场存在掏采现象;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牌不够;井下供电存在明闸刀开关;边坡角超过规定要求。

民爆物品主要表现:仍存在乱存放现象;库内通风、防潮湿不够;台帐登记不清楚;防火、防盗、防破坏,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存在雷管、炸药、导火索、同一房间存放现象。

建筑施工和施工企业主要体现:配电箱无防雨措施、无接地保护;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脚手架不符合要求,操作层脚手板不符合要求,无栏杆;临边无防护;无安全标示牌;临街施工未采取封闭措施,无安全网;无特种作业上岗证。

道路交通:历次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未及时整治;汛期水毁、塌方、落石路未及时修复和清理;仍存在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等现象。

公共聚集场所有:部分灭火器失效,并配置不足;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无应照明灯;个别地点应急疏散通道关闭。

存在的共性问题:

个别乡镇和部门、企业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及时,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上抓得不够,工作不够扎实,工作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具体,责任不够明确。同时,由于部分隐患整治所需资金较大,未能及时得到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督查工作安排例2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着眼推进“四个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为主线,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督查内容

(一)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公开内容。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点民生方面的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的公开。

(二)公共资源配置公开信息内容。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公共房产领域的出租出让、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所有利用公共建筑物、公共构筑物以及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和拍卖方式有偿出让权条件、程序、期限的公开。

(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内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的公开;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管理、项目从业单位、项目从业人员、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采矿权审批和出让的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的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的公开。

(四)社会公益事业公开信息内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的公开;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的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

(五)公共企事业领域的办事公开信息内容。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扶贫、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等领域,办事公开的依据、流程、结果及其实施情况的办事公开信息;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情况的信息公开。

督查工作安排例3

我所把此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目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专门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职工为成员的运管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隐患排查重点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隐患排查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在道路安全方面,××县客运站从1992年至今未出现过较大交通事故;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我所主要检查了县内两个客运站的制度建立、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这四个方面;并从制度建立、运营管理、车辆管理、派车卡制度、投保情况、驾驶员管理、事故报告这七个方面对县内的两个客运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发现制度建立不完善、客运站未实施封闭式管理和未向社会公示《班线客运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这三个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坚决下发整改通知;针对县内的维修企业,我县所重点排查了无证经营者和占道经营者,对无证的予以警告,一经发现经营活动将立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占道经营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对各维修的设备、安全制度建立、环境卫生条件进行了统一的检查;针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我稽查人员在全年的工作中都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中重点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件人员和报废车辆经营行为;并特别排查了通村公路以及施工地区的黑车情况。××县目前为止善无危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所以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相关排查。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 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长挂帅,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县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督查工作安排例4

2017年根据稽查分局的情况,着力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解决工作作风的问题,塑造自身形象;解决自我意识的问题,增强团队精神;解决思维定式的问题,拓展执法领域。通过强化责任意思,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质监执法队伍。

一是抓学习。春节长假结束后,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新出台法律法规。

二是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扎实解决四风问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具体规定,从思想深处敲响了警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是完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下达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权、利。完善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机制,做到干部职工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充分激发每个人的工作活力,促进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围绕“双打”,突出专项,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资打假保春耕,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多次产品专项执法打假活动,执法人员对、农资、商用计量及定量包装商品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企业40多家。

(一)重点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亮盾”行动,执法打假护三农。

根据市局农资专项执法打假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对农资产品开展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化肥销售企业,种子门店。截止目前,已检查全县20余家农资生产销售单位,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

(二)加强民生计量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稽查分局联合计量科、检测室对我县定量包装商品开展了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对集贸市场(含商店超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器具,加油站场所、汽车检测线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严厉查处作弊和故意短斤少两等计量欺诈行为,并免费为全县集贸市场检查计量工具,受到市场和摊贩的好评,先后检查了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汽车检测线等场所8家。

三、加强建材监管为契机,确保扶贫建设工程安全。

今年以来,为确保我县扶贫建筑用产品质量,分局着重从源头把关,加大对我县建材产品生产环节(红砖)的检查力度,目前,共检查企业6家,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次.

四、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针对一些特种设备是要机构使用未申请检验等问题,今年我局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家,立案查处1起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今后工作安排

(一)加强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争取上大报,确保宣传报道任务的完成。

督查工作安排例5

一、督导内容

――在排查项目上,必须突出“四大重点”,即:突出加强拱桥、在役病危桥和在建高墩大跨桥梁、长大隧道的安全检查,突出加强设计、施工特别是支架撤除等方案的安全审查,突出加强挂蓝、架桥机、支架、围堰等临时大型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突出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止施工。

――在排查方法上,必须坚持“六查六看”原则,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努力将涉及安全质量的每个环节都排查清楚。

对在建桥梁,主要是:一查立项审批,看基建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做过安全评估论证;二查勘察选址,看对桥墩平台的地质条件是否经过了科学勘测,地质资料是否准确,是否安全可靠;三查工程设计,看设计原则是否合理,是否对拱桥等桥型的质量、安全有保障性措施;四查工程施工,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是否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和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如何;五查工程监理,看是否监管到位,尤其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是否严格把关;六查项目管理,看是否落实了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对各地区境内在役桥梁,主要是:一查是否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二查是否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三查是否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四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五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六查是否按规定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码头、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分组安排:

三、工作要求:

督查工作安排例6

(一)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省市县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落实基层责任、强化基础能力、提升基本素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据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印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六)各基层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整改台账建立情况等。

二、督查方式

在全面检查的同时,采取局机关与各基层单位联动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初次检查与整改复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为主,全面督查活动开展情况。

三、督查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分综合督查和暗访、单位督查两种方式。

(一)综合督查和暗访: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成立四个督察组,重点对各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和暗访。在7-9月份,每月上旬开展一次督查,每月下旬开展一次暗访。每次督查不少于5天,每次督查不少于4个基层单位。(督查名单临时通知)

检查单位由各督查组组长临时决定,不事先通报暗查组成员,不提前告知各基层单位,开展突击抽查,真正掌握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向各基层单位下达整改指令,监督整改。综合督查组要跟踪督办整改情况。

(二)单位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单位、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制定专项督查检查方案,组织督查组对包抓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大检查期间全面督查不得少于3次。所有基层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四、督查要求

1、督查组要深入各基层单位,严肃认真开展督查活动。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7个基层单位的督查实现全覆盖,做到督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督查组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要以检查表或文字形式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并跟踪督办整改情况。能整改的要立即责令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3、综合督查和暗访组第一次(7月上旬)督点是对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打非治违”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查;第二次(8月上旬)督点是对各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三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第三次(9月上旬)督点是对各基层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4、在大检查期间,对重大隐患未采取实质性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未按中省市县“打非治违”相关规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关闭取缔的,对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落实不力、存在重大问题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督查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督查工作安排例7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督查工作安排例8

从4月下旬开始,我市认真按照国家、省和云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专项行动。在行动中,我市各镇各部门认真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有关要求,不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和整改,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市成立了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成立了一个综合督查组和16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镇各部门开展督查工作,达到市督查100%的目标。我市各镇各单位也按照市府的统一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了企业自查率达到100%,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初见成效,据统计,我市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各镇各单位共组成个150多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000多人(次),共排查各类企业或单位1431家,排查出一般隐患546处,已整改546处,共计投入整改资金1200多万元,整改率为100%。

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促进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起到积极作用,并收到较好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一批安全隐患及时得以发现及整改,有效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有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特种设备、学校、水利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了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使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四是全市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有效打击了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等安全生产违法现象;五是安全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我市各镇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各类企业也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群众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

(一)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明确责任,全面实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国务院部署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国家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不断深化和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罗定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罗府办[xx]59号),由邓家仁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为了加强对各镇各单位的督查力度,市政府成立了1个综合督查组和16 个行业专项督查小组,负责对各镇各单位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各镇、各部门也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层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该项工作。

二是制订方案,狠抓落实。为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4月3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罗定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罗府办[xx]46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并提出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实现市对镇的督查率达到100%,企业开展隐患自查率达到100%。

三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镇、各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制订了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制订了危险学化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建设局制订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等。从5月4日起,各镇和各部门按照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了辖区内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帐,落实跟踪整改和逐项销号制度,确保排查出的隐患每一项都能够进行整改。为了促进各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从5月5日至15日,由市安委办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21个乡镇进行了督查,指导和督促各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实现市对镇的督查率达到100%的目标。

(二)强化和完善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陈作权市长要求各镇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市政府分别与各镇、各单位、各部门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各单位也分别按照责任书的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与所属单位和企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深化控制目标管理。市交警大队把云浮市下达给我市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所属中队,把工作重心放在控制目标的深化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上;切实加强安监机构建设,实现监管重心下移。今年4月,市政府调整和充实了市安委会成员,各镇都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镇安委办,村委配备了村安全生产联络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市政府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在财政极为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各项安全生产经费,拨出了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结合实际计划逐步向高危行业企业推行强制性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实行安全生产的风险抵押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目前,我市大部分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都已编制了与我市总体预案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其他中小型工矿商贸企业和经营单位现正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覆盖率100%目标的要求,抓紧编制应急预案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我市共有重大危险源61处,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实现了电脑化动态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控率为100%。

(三)周密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我市各镇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我市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我市迅速转发上级的有关通知。市政府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陈作权市长要求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副市长邓家仁亲自参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镇各部门按照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把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6月4日,我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再动员,再加温鼓劲,会议对各镇各部门组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更加有效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确保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都得到有效的治理整改。到目前为止,我市21个乡镇均已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市各镇共有各类企业563家,都已进行了自查,自查率达100%。此外,安监、交通、交警、建设、工商、教育、消防、卫生、农业、民政等重点行业职能部门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所辖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进行了隐患自查自纠,并成立了行业专项督查小组,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督查。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我市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制订方案,落实责任。为了确保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印发了《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罗办明电[xx]39号),进一步明确各镇、各部门的责任,各镇、各部门和部门也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研究制订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忧患意识。我市各镇、各部门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切实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忧患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三是结合实际,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市各镇各部门针对实际情况,按照市制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责职分工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市安监局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并分成三个检查组,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水泥等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所排查出来的隐患都已进行了整改。市建设局对我市在建的9家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及整改一般隐患21处。市教育局对全市479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了一般隐患84处,已落实整改84处。市交通局对所辖26个单位开展了排查,共排查和整改一般隐患77处。市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娱乐场所、网吧、石油气站和“三小”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出消防隐患20处,已全落实了整改。

四是切实防范自然灾害,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今年1月份,国务院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我市对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高度重视,各镇及交通、建设、公路、水务、国土等主要部门按照上级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有关通知精神,迅速对台风、洪水、雷电、山体滑坡、地陷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市水务局对全市105宗水库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51处,已全部落实了整改。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山体滑坡、地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天候监控,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我市公路、桥梁、涵洞、建筑工地、矿山等均没有发现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点。

督查工作安排例9

4月23日,省、市、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能按照会议的要求,迅速部署,研究对策,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十七个专项督查牵头单位在4月下旬组织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及文件的主要精神,集中部署了辖区或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并下发督查方案,明确百日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内容、重点及工作步聚和工作要求。

2、明确分工,注重排查。大部分责任单位成立了行政正职为组长,其他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抽调有关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督查职责分工,负责辖区(行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郊尾、枫亭、鲤南、鲤城建立了以包村领导干部为块、以原成立的各专项整治小组为条的责任网络体系,构建了齐抓共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县安监、消防能全面开展行业内隐患排查,并做到一企一档。

3、建立台帐,完善制度。鲤城、郊尾、安监、消防等单位能围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建立了工作会议、日常排查、督查督导、隐患整改等制度,建立了比较齐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对百日督查工作重视不够。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一次彻底排查,有的单位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存有侥幸心理,重视不够。如:石苍乡、发改局尚无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机构;鲤南管委会尚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部分单位虽有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但缺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纪要;相当部分单位隐患排查不彻底、没有现场检查记录、无按时报送隐患排查信息材料等。

2、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难。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在安全生产上应履行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大部分企业没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没有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部分企业没有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对一些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特殊岗位,没有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

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较少与现实出入较大,如大济、榜头、赖店等单位的企业安全档案不足;安全台帐不完整,没有落实“一企一档”制度,特别是对企业隐患自查信息一无所知。

4、隐患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通过查阅乡镇、县直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表及执法文书发现,大部分责任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5、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仍大量存在。

一些高危行业的非法生产经营依然存在,农村非法销售“塑料瓶装”汽油的为数不少;“土三边”、“柴三机”上路营运在沿海枫亭和山区社硎、书峰等乡镇还较普遍;度尾镇存在少数无经检测锅炉仍在运行;无证矿山、土制炼油、地下烟花爆竹生产、校车违章超载等没有彻底根治。无证照“三合一”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停产停业整顿还不够有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有效的措施。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强化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把各项督查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2、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要突出抓好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督查,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规范百日督查安全台帐。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仙安办〔2008〕14号)要求,分门别类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加强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安办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提出建议。

4、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坚持把督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此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督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资金。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联合打击高危行业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严厉查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土三边”、“柴三机”非法营运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以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办法,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做到持证上岗。要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各类员工安全素质。

各责任单位要将督查通报及附件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县政府安办。

附:县政府督查组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

2008年6月16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安全督查通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存档

仙游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008年6月16日印发

县政府督查组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

1、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没持证上岗。园庄镇政府4诚毅鞋业1、车间安全门向内开向并被机台堵塞。2、车间与仓库没有设置防火隔离墙。郊尾镇政府5鹏程金属有限公司1、用电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阐刀开关防护盖脱落。2、液化气瓶与氧气瓶堆放一起。3、工人穿拖鞋上班,没佩戴防尘口罩。盖尾镇政府6新东方乐器工艺有限公司1、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2、车间通道距离不足,仓库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3、电焊工无证上岗。赖店镇政府7西埔工艺厂1、车间杂物乱堆放,堵塞安全通道。2、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3、没有安全警示标志。鲤南镇政府8西德加油站1、无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预案演练记录。2、收银柜有人抽烟,现场管理不到位。鲤南镇政府9达成制衣有限公司1、无企业自查、员工安全培训记录2、应急预案简单,操作性不强。鲤南管委会

县政府督查组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

督查工作安排例10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稳步有效推进全市百日督查行动,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主任虞银花担任,副组长由市建委副主任应柏平担任,成员由委质安处、市场处、宣教处和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监察支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具体工作事项。

三、督查范围

本次百日督查行动将覆盖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本级各建筑业监管单位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同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的督查。根据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生产状况,确定重点督查地区是基础工作薄弱、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督查企业是近三年安全生产方面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07年度发生死亡事故及列入20*年重点监管的企业;重点督查场所是施工现场。

四、督查内容

(一)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本级各建筑业监管单位的督查内容:

1.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安监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和履职情况,以及安全稽查、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各类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动工作的方案制订、宣传发动、任务分解、现场抽查复查等工作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北京奥运会召开期间、防汛防台防暑等重点时间段的各项工作组织、布置、检查等落实情况;

4.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违反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

(二)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以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督查内容(各地可根据实际增加其它需要督查的内容):

1.市建委《*市2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指导方案》(甬建发〔20*〕70号)中所确定的排查治理内容(含盖下列带“*”的内容)和《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筑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甬建发〔20*〕86号)中所确定的施工安全检查内容;

2.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3.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4.建筑工程使用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5.建筑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情况;

*6.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7.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9.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10.工程中涉及到的建筑幕墙(新增内容)、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11.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12.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13.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1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

六、督查形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县(市)区主管部门抽查、市建委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提出要求、限期整改落实等形式开展。企业应对所承建项目进行100%全面自查;县(市)区主管部门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面不少于在建工程数的1/3;市建委将分期分批对所辖县(市)、区主管部门实施全面督查并抽查各地1至2个企业或在建工程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百日督查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环境的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不断深化。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各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抓好督促落实,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对百日督查行动组织不力、督查不力,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督查实施指导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于5月10日前将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到企业。要统筹安排好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活动、汛期防汛防台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百日督查行动要坚持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管理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区域和企业。督查要善于发现实质问题,并跟踪督促解决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各种会议、文件等有效形式,加大百日督查行动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教育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对百日督查行动不重视、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要公开予以曝光。

(五)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百日督查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馈百日督查行动开展情况。根据省建设厅和市政府关于百日督查行动信息报送要求,为更好地反映全市建筑行业百日督查行动的开展情况,请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以下时段要求及时将百日督查行动有关情况(含电子文档)上报我委质安处。

督查工作安排例11

通过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督促冶金、有色金属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范围和组织形式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点对如皋市、如东县、港闸区等3个地区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由市局分管领导、监督管理二处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于志祥任副组长,监督管理二处处长宣锦刚任副组长。

三、督查内容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落实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

3、组织开展冶金、有色金属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4、组织有炼铁、炼钢工艺的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二)对各地冶金、有色金属企业督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等情况,以及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的情况。

(5)冶金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以及有炼铁、炼钢工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

(7)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8)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2、安全技术措施方面

(1)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3)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氮气、一氧化碳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8)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被督查地区安监部门和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二)深入企业,现场督查。深入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现场督促检查。以有炼铁、炼钢工艺企业为主随机抽查2至3家企业,以增强督查的实效性。通过现场督查,切实掌握基层安全生产实情。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级安监部门进行现场执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前得到解决。

(三)提出意见,加强指导。每一次督促检查后,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被查冶金企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对县(市)、区的督查工作结束时,及时就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就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收集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通报督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组工作时间

4月22至7月31日,历时100天。

(二)督查主要时段安排

1、5月20日前,制定具体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启动督查工作。

2、5月21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内的冶金、有色金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3、6月10日至7月20日,市督查组对如皋市、如东县、港闸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7月21日至31月,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已查出的较大以上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认真抓高落实。有关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安监局。

(二)各地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态度,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全面听取各方面工作汇报,认真查阅文件和资料,切实深入冶金、有色金属企业一线进行现场督促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

(三)督查活动必须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