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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8-01 12:21:07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1

一位曾接触过郭金龙的地方官员告诉记者,郭金龙在的执政风格因务实和具有开拓性而广受好评,除此之外,“他的为人也非常温和”。

1947年7月,郭金龙出生于江苏南京。大学毕业后,郭金龙在四川忠县一呆就是15年。从其后来履历来看,长期的基层工作经历无疑使其获益良多。

1985年1月,郭金龙被调任四川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两年后又被调任四川省乐山市委副书记、书记,1992年当选四川省委常委,后任省委副书记。四川某地级市老领导告诉记者,郭金龙为人和善,与其接触的人多有好评。

任职经历11年高原生涯

1993年底,郭金龙开始担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此开始了他长达11年的高原生涯。一位曾经在电台工作过的女记者告诉记者,郭金龙身材高大,外形俊朗,加之为人温和儒雅,在媒体圈内颇得好评。而其在期间,被称为“天路”的青藏铁路在长时间论证后终于开工修建,当中郭金龙亦多有贡献。

郭金龙在青藏铁路开工典礼上的讲话寥寥数百字,言简意赅,最后结尾为“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扎西德勒”。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尽管并不完全适应高原气候,但是他仍在高原上一呆10年,“这让大家对他的工作作风印象更深”。

安徽上任半年仍住招待所

2004年12月,郭金龙调任安徽省省委书记。在安徽过的第一个新年,他在门上贴了一副对联:“雪域高原励精图治谋发展,江淮大地奋力崛起创辉煌”。

郭金龙在安徽的第一次公开亮相,为2004年12月26日出席安庆长江大桥通车典礼。不久他就跑遍安徽17个地级市。

而在半年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和妻子至今还一直住在招待所里,因为“一来就赶上忙,到现在一天也没有休整过,真的是一天也没有清闲过”。

郭金龙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2004年的安徽政坛正面临风波,首先是原副省长在济南被执行死刑,其被曝光出来的卖官链条引发极大震荡;随后“大头娃娃”的假奶粉事件为全国上下所关注。正因如此,郭金龙的上任被寄予厚望。

上任后,郭金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遗余力地推广其将安徽与经济富庶的长三角地区“无缝对接”的概念,曾有媒体评论说,郭金龙履新后的一系列举措“迅速点燃了安徽长期积蓄于体内的发展能量和渴望崛起的诉求”。

北京任职称将“尽职尽责”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2

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为认真做好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一是镇党委制定了《关于2015年度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方案》,明确了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时间对象、述职内容、述职评议步骤。二是成立了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在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

二、撰写报告,做好准备

为了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内容客观、真实,镇党委提前安排撰写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重点围绕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今年党建工作部署情况,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情况,“1+6”党建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其他党建工作推进情况等七个方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分析问题的原因。镇党委于2016年1月15日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书面述职报告。

三、公开述职,民主评议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3

找回初心、重新出发,离不开“下”的干部自我努力,更离不开组织的关心鼓励、教育管理。近年来,湖北印发多个文件,实行“定岗位职责、定帮扶教育、定考核目标、定监管责任”的“四定”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干部“下”的后续管理,让“下”的干部既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把思想和精力凝聚到积极履职尽责上来。

定岗位职责,推动“下”的干部发挥作用

“受处分两年来,组织的温暖使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报答组织的关怀。”2014年因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的黄冈市文化局原副局长徐某,如今被安排在武穴市塔水桥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干得有声有色。

使“下”的干部有事干、有责担,才能避免出现管理“空窗期”。湖北根据“人岗相适、宽严适度”原则,对“下”的干部妥善安置,让“下”的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干部资源的合理配置。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干部受处分或处理决定下达一个月内,重新明确其工作岗位或分工,并按规定确定其工资及待遇;其中,对撤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干部,应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专业特长等因素,酌情安排从事临时性、专项性工作。

2015年7月,湖北省直某厅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免职后,省委根据其专业特长,安排到省社科院从事政策及学术研究。

鄂州市鄂城区、市医保局、葛店开发区等单位几名领导干部被调整后,市委没有把他们“打入冷宫”,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干事平台,让他们协助做好维稳、征地拆迁、交通建设等工作。这些干部较好地实现了从口服到心服、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在新岗位上干出了新业绩,重新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定帮扶教育,督促“下”的干部整改提高

“违纪通报传达后,我和妻子抱头痛哭。”襄阳市樊城区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刘某说,他因参与单位领导大操大办亲属丧事被免职,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为此一度感到委屈,情绪消沉。

但没想到,随后襄阳市纪委、樊城区委领导先后找刘某谈心,让其既体会到组织处理的严肃性,更体会到组织上的关心关爱。被调到中豪商贸城项目指挥部工作后,刘某一心扑在工地上,为陷入困境的项目全面复工排忧解难,被称为“服务企业的贴心人”。

“受处分后,组织还会不会管我?是否有机会重新站起来?这是大部分‘下’的干部的担忧。”襄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吕义斌说,惩是为了治,党组织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切实担负起教育挽救他们的政治责任。

湖北坚持管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相结合,惩戒、教育和爱护干部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的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干部在受处分或处理期间,由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帮带责任人,跟踪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表现情况,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放下思想包袱。对领导干部,组织上在下达调整决定时,重新明确其所在的党支部,提醒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

2016年12月,武汉市通过会议形式对2014年以来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回访教育,3名原区委常委作为回访教育对象代表在会议上谈整改体会,在受处分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思想震动。

黄石市在开展回访教育的同时,定期把回访对象的表现向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因人施策提出建议。黄冈市出台制度,对回访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分类处置: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推荐使用;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的,则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

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使“下”的干部精神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一大批“下”的干部知错改错后,取得了良好业绩。

定考核目标,强化“下”的干部跟踪管理

“组织上没忘记‘掉队’者,给了我‘重生’机会!”重获重用后,南漳县教育局副局长王某某十分感慨。此前,他因在担任该县发改局副局长期间工作失职,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到县教育局。王某某在新岗位发扬“5+2”“白+黑”的工作干劲儿,放下包袱、大胆工作,受到干部群众好评。南漳县教育局h组委以重用,安排其分管重要工作。

在湖北,像王某某这样“东山再起”的干部还有不少。湖北坚持对“下”的干部同等要求、同样管理、同步考核,特别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逐人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加强跟踪管理和考察,以“实干实事实绩”为中心,综合运用“核对核实核查”等方式,全面考核和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对受处分或处理干部“复出”,湖北注重用制度把关。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首次提拔任职征求意见的操作流程》,将“下”的干部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年度考核、影响期满考核等情况,作为重新安排其职务的重要依据;对政治表现、能力素质达到重新任职要求的及时合理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符合资格条件的大胆提拔任用。比如,红安县通过对3年来受处分的358名干部跟踪管理,重新提拔任用或重新使用了27名认错改错、业绩突出的干部。

定监管责任,落实“下”的干部严管之责

今年年初,武汉市纪委通报,江夏区发改委原主任王某某、原党组书记姚某某等人因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到位,致使受处分人员长期“吃空饷”被问责。

通报显示,2013年11月,江夏区发改委原主任王某某因违纪问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职务层次降低为主任科员,但该委未对王某某的津补贴调整执行到位;且在其长达2年4个月不到岗的情况下,照常发放工资和津补贴。2014年7月,江夏区清查“吃空饷”行为时,区发改委未如实向上级报告王某某“吃空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4

二、[文秘站网-]管委会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履行或协助公司履行《XXXXXX国际饭店管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管委会本着“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宗旨和“勤勉、尽责”,“确保饭店资产安全有效运行、保值增值”,“不干预饭店正常的日常经营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四、管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秘书长一人、委员三人。管委会成员组成如下:

成员:XXX,XXX,XXX,XXX,XXX

主任:XXX

副主任:XXX(兼)

秘书长:XXX(兼)

五、管委会配备秘书一名,从事相关公文处理、文档管理、会议记录、文件传阅、事件催办等管委会的文秘工作,管委会秘书列席管委会会议。

六、对饭店的重大事项,管委会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做出。

第三章管委会职责

七、接受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领导和监督;

八、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

九、决定饭店的经营方针(涉及公司战略方针的,应提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审议批准饭店的经营计划、采购计划;

十、审议批准饭店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一、审议批准饭店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十二、审议批准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三、审议批准饭店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操作流程;

十四、审议批准饭店年度工资方案;

十五、审议饭店装修改造方案,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

十六、审议饭店固定资产增减、处置方案,并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十七、审议批准饭店总经理代表饭店对外签署的合同、文件,有必要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十八、对饭店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过程及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十九、定期向XXXXXX酒店物业管理公司通报饭店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二十、检查饭店经营管理过程中,饭店资金及其他资产的使用是否符合饭店管理制度的规定和《XXXXXX国际饭店管理合同》的宗旨;

二十一、监督、检查饭店的财务、业务及经营情况;对经理和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饭店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并适时制止,同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二十二、协助饭店管理人员做好市场开拓,协调饭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为饭店的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十三、当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饭店和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二十四、将每次会议情况和形成的决议向公司董事会作专题报告;

二十五、督促公司委派在饭店从事管理的人员服从饭店总经理的统一管理;

二十六、履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日常工作方式

二十七、管委会主任代表管委会对饭店的管理行使管委会的职权,主任不在饭店现场时,由其授权的秘书长或副主任代为行使职权。

二十八、管委会成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协助管委会主任履行管委会的职责。

二十九、管委会成员在管委会主任的授权下,可以对饭店日常经营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提交管委会。

三十、各单位向管委会呈送的文件、资料,统一由管委会秘书收取、登记,然后送管委会秘书长按文件处理程序办理,办理完后由秘书统一存档。

三十一、日常事项的处理以文件传阅的形式,由各位成员在限定时间内出具书面意见,管委会主任汇集各成员的意见后形成处理意见。

三十二、对需要开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由管委会主任或其授权成员召集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通过管委会会议形成决议。对于会议无法形成决议的情况,由管委会将会议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处理。

三十三、管委会成员应当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承担责任。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或饭店)管理规定,致使饭店或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委员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

第五章管委会成员权利的限制

三十四、管委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含饭店)

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饭店和公司的利益,严禁有下列行为发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一)利用在饭店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三)侵占饭店或公司的财产,挪用饭店或公司的资金或者将饭店或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四)将饭店或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五)以饭店或公司的资产为他人作担保。

(六)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含饭店)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七)同本公司(含饭店)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5

这起案例或将是制度反腐的转折点,追责“第一责任人”也将成为常态。 李庆贵被免职释放的信号

李庆贵是在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上被免的。他担任这一职务不过7个月。出生于1955年的李庆贵未能从这一“二线”职务上顺利退休。从2006年2月开始,李庆贵担任新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一个月后当选新乡市市长,2011年5月起担任新乡市委书记至今年2月份。

2014年年底,李庆贵还在新乡市委书记任内时,河南省委巡视组的反馈就指出了新乡的严重问题:“新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少数领导干部,有的领导干部对家属、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混乱,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高发频发,交通、土地、规划、环保等领域腐败案件相对集中,民生领域贪腐问题突出,政法领域腐败问题严重,市公安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此外,“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

2015年2月2日的新乡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李庆贵还高谈落实“两个责任”,并对河南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出了专门部署。仅隔几天后,新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就发文称,“日前,省委决定,李庆贵同志任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不再担任新乡市委书记”。7个月后,他背上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并被免职。

按照河南省委的通报,李庆贵被处分不是因为他被发现贪腐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而是他手下3名厅官出了事,而他“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严重失责失职。2014年4月~2015年1月,新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新乡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等3名厅官相继被河南省纪委查处。与新乡原市委书记李庆贵一起被追责的还有新乡市原纪委书记王炳奇,已被免去职务,河南省委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

河南省委通报的当天,中纪委官网就罕见转发。当晚的央视《新闻联播》也以两分钟的时长播出。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此评论:一个地级市的市委原书记、纪委原书记,双双以不光彩的方式“一夜成名”,原因就在于这“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两个责任”后,执政党高层就不断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更加丰富和具体的论述。2014年1月的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就清晰论述了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不久后,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此外,党委的主体责任在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用选拔条例》和最近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也有所体现。今年3月6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要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今年要突出问责,查处几个典型”。

李庆贵,无疑就是被突出的首个典型。“尽管近两年有一些因‘主体责任’被问责的案例,但如此高调通报追责主体人还是第一次。”在制度反腐专家看来,这将会成为追究“主体责任”的一个里程碑或者转折点。 “主体责任”的界定和追责范围

与此次李庆贵被免案不同的是,以往被追责的单位行政级别都不高,基本上集中在县或者以下,以及党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而且“原生”案件并不都是大案要案。各个地方已经持续一年多的追究“两个责任”大体都符合这一特征。

追究主体责任的确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今年2月,中纪委就首次通报了8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追责典型案件,从中也可以看出追责的范围和程度。

比如,四川省大竹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慕因多次组织带领干部职工并偕妻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魏辉才时任副县长分管该局工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林业局纪检组长廖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组长岗位。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分批派出10人参加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且存在考察费用超预算等问题。该院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院党委书记李惠英、院长景金星、纪委书记李帅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党委做出深刻检查。

可以看出,与此次李庆贵被免案不同的是,以往被追责的单位行政级别都不高,基本上集中在县或者以下,以及党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而且“原生”案件并不都是大案要案。各个地方已经持续1年多的追究“两个责任”大体都符合这一特征。

据相关媒体统计,包括湖北、河南、广东在内,目前已有19个省市区相继有官员因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被免职。自今年1月起,便有多省市通报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4月20日,河北省纪委通报6起;5月18日 ,湖北省黄冈市纪委通报8起;7月2日山西省晋中市纪委通报9起;8月22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8起;8月28日湖北英山县纪委以及江西省抚州市纪委分别通报11起和1起;9月16日,浙江省纪委通报了11起。截止到目前,湖北至少有29名各级官员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免职,湖北省纪委官方数据称,上半年督促“两个责任”落实问责340人,成为追究主体责任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厅级官员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的案例也已出现。

梳理这些案件,除了严重的腐败,下级单位违规接受宴请、发放过节费、有价券卡、外出旅游等,上级也可能被揪出“主体责任”。而且,各地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比较大,各地纪检部门问责的标准和结果大不相同。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6

二、活动内容

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对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创三优就是要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铸利剑就是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履职中建功立业;树新风就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工作举措

开展“创铸树”活动,是“三项建设”活动和“两深”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重塑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主要有强化党性锤炼、推动改革落地、提升履职能力、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纪律约束、加强激励关怀六项举措。各村党支部及部门要迅速掀起“创铸树”活动的热潮,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薄弱点、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开展活动的突破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努力抓出亮点和成效。主要举措如下:

(一)强化党性锤炼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市委李仲彬书记提出的“三个带头、四个管好”和县委张根生书记提出的“三个标杆”等内容。上半年,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分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1-2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

3、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推动改革落地

1、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抓好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2、强化“两个责任”。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三)提升履职能力

1、大抓“三转”应用培训、廉政法规知识培训和岗位培训,分层分类、缺啥补啥,解决好纪检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今年对全镇纪检干部集中培训1次,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

2、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制度机制。出台纪检工作考核办法,突出主责主业,确保履职到位。

3、梳理总结十以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制定整改措施。

(四)聚焦主责主业

1、严肃查处并纠正违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和纠正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教育提醒干部在岗、业余和退休后都需坚守法律、纪律和道德底线,严肃查处各种突破底线的行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2、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紧盯“”的新形式、新动向,定期开展分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七项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把顶风违纪“搞”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

3、在扎紧制度笼子上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次。

4、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对中层干部、村干部的使用提拔上积极建议献策,尽最大努力防止用人不当。

(五)严格纪律约束

1、加强村级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严格选任村级纪检干部。对新任和提拔对象,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加强新任和提拔纪检干部的审查。

3、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

4、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自身腐败。

(六)加强激励关怀

1、选树纪检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健全纪检干部业绩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2、探索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奖励机制,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干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成立“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铸树”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兼任,负责活动宣传、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简报和汇总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7

3.2xx年上半年度股份公司高级员工述职报告单位:鄯善分公司述职人:谢亮职务:副总工程师2xx年上半年我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分公司副总工程师,任职期间...

4.自去年底到任职已近一年,回顾近一年来的工作,我是忠于职守的,是尽力而为的。任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乡党委的领导下,抓好政府各项工作,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农民增收做...

5.根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中层以下员工2015年度绩效进行考核的通知》的要求,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完成了我的述职报告,以下是我任职以来工作情况的简要述职。

6.不平凡的2xx年过去了。过去的一年,******公司的广大员工服从集团公司的战略部署,识大体、顾大局,进行新的创业,作为其中一份子,在公司党政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仁的协助配合下,本人在工作中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8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 (一)委托备案费( )元;

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年月 日 单位: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高管股份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9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

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

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 (一)委托备案费( )元;

 

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年月 日 单位: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高管股份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10

如何在本职岗位、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创新作为、科学作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即把“争先进位谋提升,岗位创优新作为”和“立足岗位比作为、创先争优当先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载体,通过“设岗、认岗、履岗、评岗”四岗模式,立足“岗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实效。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争先进位谋提升,岗位创优新作为”等专题辅导3次,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上党课、作专题报告116场次,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3095篇。目前,全区1249个基层党组织,32000余名党员全部认领了岗位,写出了承诺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分类设岗,搭建创争舞台,激发干事创业潜能。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区别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区分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合理设置先锋岗,将创先争优与岗位特点密切结合,实现效益最大化。在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设置“创业先锋岗”;在领导班子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设置“敬业先锋岗”;在机关单位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中,设置“服务先锋岗”;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带富先锋岗”;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和谐先锋岗”;在中小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奉献先锋岗”;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设置“兴业先锋岗”,通过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设立不同的目标,科学引导、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

逐级认岗,明确创争目标,增强创争的可操作性。针对各级党组织的职责重点和党员干部的岗位要求,细化量化岗位工作目标,实行上级组织定岗与自我认岗相结合,做到事事有人管,有岗就有责。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重点围绕培育新亮点,打造新特色,创造新业绩,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区争先进,在全市、全省、全国扛“红旗”;领导班子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岗位和分管工作实际,比创新、比敬业、比作为;机关单位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以“比作为、树形象”为重点,开展好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三级联创”活动,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结对帮扶等活动,做到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推进城市社区党建网格化,探索党员管理新机制,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发挥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对照履岗,落实创争要求,不断提高执行力度。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履岗能力。对照岗位职责,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调研等方式,着力强化党员干部基本素养、基本技能、基本作风方面知识的学习与提高。各级各部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职责,并根据职责任务,制定出履岗计划,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岗位责任人等,建立起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具体量化、责任层级合理科学、责任评估指标准确完备的责任体系。加大履岗执行力度,对照履岗计划,对各级各部门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为党员干部建立履岗情况记实档案,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新作为、率先作为、高效作为。全区成立了5个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建立党员干部履岗情况记实档案,跟踪记录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共组织集中督导5次,对未达到岗位计划目标的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

考核评岗,增强创争动力,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镇街道,区分东中西三个方阵的不同实际,合理确定共性指标,研究细化特色指标;对区直部门单位,区分职能性工作、创新性工作和突破性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基层和服务对象的评价权重;对部门“一把手”,结合对部门的综合考核,注重个人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落实力度、团结协作能力、工作创新、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和群众的需求,分别制定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人员、农村党员干部等7类干部、工作人员的全员化、全程化、全排位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部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考核、行风评议、季度观摩“四位一体”考核模式,切实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对党员干部,按照“个人述岗、履岗测评、民主评议、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对履职情况严格考评。坚持把岗位作为情况,作为识别、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位次靠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比例授予相应“先锋岗”称号,并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对获得先锋岗称号的单位,在干部使用和经费安排上重点倾斜;对考核排末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期整改或调整岗位,对考核不称职的则调整下岗或降级使用,真正形成“有岗就有责、有为就有位、失职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超级秘书网:

副书记履职尽责报告例11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

感谢组织上对我的关怀和信任,推荐我为县水务局局长人选。我从事基层工作已有20多年,1990年任江黄乡党委书记,1992年撤区并乡后先后任开荒乡党委副书记、保义镇党委副书记,1994年后任张李乡乡长、党委书记,20xx年任堰口镇党委书记。自担任领导职务以来,我时刻以做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以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来严格要求自己,尽心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职责赋予的各项任务,先后受到中组部、国家科协、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和市县党委、政府的各种表彰奖励。我知道,我所取得的这点成绩和进步,都是组织关怀和培养的结果。这次县委推荐我为县水务局局长人选,我十分高兴。因为我1978年刚刚参加工作时,就是水利战线的工作人员,对水利事业,我一直充满感情和激情。如果这次人大给我以信任和重托,我将尽快进入角色,担负起使命,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竭尽全力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任务。

第一,我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如果我当选为水务局局长,我将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述职,贯彻《水法》,依法行政。团结带领水利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形成奋发向上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同心同德,治水兴利,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我将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以民为本,全心全意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全体水利干部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围绕水利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励精图治,脚踏实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把党和人民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我将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虚心向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学习,向长期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学习,向实践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自己的工作能力。同时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已,宽于待人,在工作、学习和为人上,当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