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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案例分析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16 1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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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案例分析

篇1

二、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缺陷分析

(一)行业特点为管理带来难度。建安企业具有经营分布点多、项目时间较长的特点,纳税环境复杂多变,给税务风险管理增加了难度。多数大型建安企业都跨省(市)经营,在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来,许多单位纷纷注册成立了二级分支机构,加上招投标时为了满足当地建设部门要求而设立的经营机构,使企业面对较多的税务机关,而各地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系数。

(二)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由于税务风险广泛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中,有些企业从投标决策阶段就没有或者很少思考税务因素,日常项目管理时税务风险意识淡漠,认为税务管理就是想方设法少纳税、晚纳税,殊不知这样可能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建安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如果因一时的小利益而被卷入日益严厉的税务稽查风暴,很可能会血本无归,还对企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三)忽视纳税风险控制。2006年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2008年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都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指标,税务风险控制方面的内容较为单薄,直到国税发【2009】90号文《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实行)》才在此方面作出补充。在这样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下,许多建安企业忽视纳税风险控制,更缺少合理规范的税务管理流程和方法。

(四)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建安企业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往往采取兼任的方式。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和核算已经应接不暇,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更是力不从心,更说不上税法的精准把握了。如对于设备价款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上,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由此可见修订后的规定更加明确,如果不注重钻研这些细节的变化,就很可能会增加税收负担。

三、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内控体制。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如前文所述,许多建安企业往往忽视纳税风险控制,内控体系并没有在此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税务内控体制,有利于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应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整个环节的控制措施,使税务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在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原则下,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设立税务管理机构或岗位,明确职责权限,能够对税法的变化做出快速反应,使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如建安企业广泛设立的二级及其以下分支机构,需要规范的税务登记管理和日常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将其纳入税务内控体制,有利于控制整体的税务风险。

篇2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人们对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是城市污水泵站运行管理安装污水泵设备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本文主要是阐述城市污水泵站的建设、在污水泵设备安装运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与可行性的思路,以及如何做好对污水泵设备安装运行管理的工作、如果污水泵设备安装出现了故障,那么应该怎样进行维修和管理。通过对污水泵站进行管理和监测,从而使污水泵安装设备提高其运行效率,以达到保障人们的正常的上产、生活秩序。

一、城市污水泵站的建设

1.生产生活的需要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城市污水泵站的建设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对于一个城市的污水处理,需要许多个污水处理厂,为了节约资源,因此,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建设污水泵站。污水泵站的形成是按照节能、减少城市污染来运行的,其目的就是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2.污水泵站的构成

城市中污水泵站的建设,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污水泵的使用非常普遍,多数是用于机械生产中,它的使用空间正在逐步扩大。同时,污水泵站的污水泵所消耗的电量也很大,在现代社会,污水泵站主要使用的动力机,是人们熟知的柴油机和电动机。污水泵站是一个非常大的用电系统,其中,柴油机的能量损耗主要是热量的损耗加上机械运作中的损耗。因此,如何降低污水泵的能量损耗,提高污水站运行的经济效益,多我国的各个城市污水泵站建设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城市中污水泵设备安装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排水方式不合理,造成了能量浪费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污水的排放和污水泵站的运行管理方式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系统。同时,污水泵站的排水方式不同,很多的污水泵是采用了恒速的排水方式,恒速的排水方式不能适合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因为这种方式会造成污水泵站能量的浪费,究其原因是不能将排水的入口排水流量和出口的排水流量相等同,这样就导致了从深井里抽出的水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污水排放量不平衡

对于城市的污水的排放,应该采用科学合理的排放方法,我们知道污水泵站间的关系是密切联系的,它们处于相互协调,相互抑制的阶段,如果很难做到进入污水池的排放量与排出污水池的量之间的平衡,那么就会导致能源损耗,或者出现污水外溢的情况。

3.污染严重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都有污水泵站,然而,国家对污水泵站的管理很少,只是单一的考虑污水泵站对于污水处理的方法,却忽视了对其进行管理。管理混乱,势必造成污水排放污染、噪声污染,出现这种现象的时候,人们的生活就会受到干扰,环境得到破坏,人们不能够正常的生活。因此,对于污水泵站的管理,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应该抓出主要的矛盾,并进行分析。

4.没有对排水节电进行深入研究

对于污水排放如何能节电,不能只是在概念上研究,还要从排水节电理论方面进行探讨,知道污水泵站变流量等,最佳节电排放的时间,这样就能更系统的掌握各个水泵站正在运行的网络系统。因此,要对排水节电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深入的研究,从而使污水泵站的各个系统正常工作。

5.操作程序复杂,耗费了而大量的劳动力

对于水泵排水设备的实际操作步骤比较复杂,这就要求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指导,如果任用的操作人员不懂得使用的方法,那么就会导致操作程序困难,方式不正确,并且浪费了大量的劳动力,从而使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大。

6.在实际操作中,管理费用非常高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国家对污水泵不断研究,污水泵站在当今社会,主要是靠人工操作,然而,在管理过程中,对人力、物力的开销也很大,所需要的费用很多。这样就造成了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预期效果。

7.排水不当,会造成管线堵塞

由于一些污水泵站中的排水方式无法及时控制,导致了污水排放自流不畅通,从而管线很容易造成堵塞,甚至出现污水泵的泵体受到严重的破坏现象。所以,污水泵在排水的过程中,应该才有有效的合理的运行方式,避免造成管线堵塞,使积水增多。

三、怎样维修污水泵设备

1.使用积极的预防维修方式

在实际生活中,在使用污水泵进行排水时避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故障,如何使这些故障减轻呢,并能够进行维修,也是污水泵站应该关注的问题。通过对其进行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积极预防维修,这种方式可以确保污水泵安装设备得到有效的保护,可以对整体上的缺陷进行重新设计,从而延长污水泵的使用寿命。因此,维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时候维修工作的心理准备,加强他们的专业技能。使维修故障降到最低。

2.进行监测性的维修方式

在工作运行过程中,对污水泵安装设备进行监测性维修,是考察实际工作状况的主要环节,它主要是针对检查设备使用的温度是否太高了,会不会楚翔异常的现象,如果出现的监测结果有问题,那么就会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维修的效果好的话,需要对维修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

3.加快事后维修的速度,缓和事故出现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我们知道,如果采用的方式和方法不同,出现事故的原因和维修的程度也不一样,所以,事后进行对污水泵安装设备的维修,在不同程度上所需要的费用也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事故发生的程度小,那么,维修起来的难度就不会大,所用的费用也不高,如果出现的事故大,那么就会增加维修难度,从而花掉的费用也增多,然而维修的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过长,还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因此,要聘用更多懂专业技术的维修人员,当事故出现时候,能过及时进行维修。

四、加强对城市污水泵设备安装运行的管理

1.做好污水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城市污水泵站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离不开对污水泵站的管理,伴随着我国城市污水的不断增加,排水使用的设备并不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因此,加强对污水泵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安全工作关系到人们的身心健康。所以,要求相关的负责人做好污水泵设备的管理工作。

2.加强对城市污水泵站的监控工作

在实际的操作中,专业的技术人员都知道,污水泵站的站与站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为了确保污水泵安装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监控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对污水泵站的监控,主要是监控污水泵的运作状态,以及对现场进行控制,通过收集数据和信息,最后将这些上报给有关部门,并进行更系统的检查,从而保障污水泵安装设备正常工作。

总结: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生产、生活排水工程与城市的发展,老百姓的生活环境有着必然的联系,同时,也是我们遵循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的目标。对于城市中的污水排放,应该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城市污水泵安装设备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其中,还要任用具有专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并能给予有利的指导和帮助,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保护人们的生活环境,我们要不断地在实际生活中摸索出一些科学规律。

参考文献:

[1]叶华等.新型软起动器在污水处理厂项目改造中的应用[J].自动化技

篇3

2. 做好疾控中心档案管理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有关对策

为了能够做好疾控档案管理工作,需要领导的重视、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要相关的专业职业道德,来提高服务水平。

2.1完善疾控档案管理的制度

加强完善疾控档案的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档案法》为主要实施的依据。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是将资料系统的归入系统,做好资料的分类、编排、扫描、录入等工作,要做好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资料的收集,方便在查找的过程中能够及时的找出相关的资料。为提高疾控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疾控档案的管理水平,主要是以服务为宗旨。做好资料归档的工作,认真落实和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疾控中心对于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有相关的制度进行,充分发挥管理制度作用。因此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还要体现其权威性。在疾控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做好人力物力资源上的投资,才能将疾控档案的信息资源更好的服务于信息需求者。

2.2加强疾控档案管理的建设

随着时代不断地变化与发展,信息技术进一步发展。传统的档案管理主要是通过纸质版的资料进行收集并做好管理的工作,而如今为了做好疾控档案的管理工作,要结合信息科技进行发展,将有效的资源得以充分的利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收集疾控档案信息越来越多,如果还是将传统的收集方式延用到今天,将导致信息资料不能完善系统的保存,档案管理的工作复杂程度越来越繁琐,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加大。因此在当今时代背景下,要加强疾控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设,将电子信息化应用到当中来,系统的将档案信息资料进行妥善的保存。通过电子信息化的管理,工作人员在查阅资料的时候,只要进行引擎搜索就能将相关的资料进行调取,一方面使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大减少,另一方面,电子信息能够将资料的影像资料、文字、图片等进行保存,使信息的保存更加专业。

2.3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

疾控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直接影响了疾控中心的每一项工作,在我国,疾控管理专业人才较少,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建设,档案管理布置要具备有档案管理的专业职业素质,还要具备相关信息资源的现代化的技术,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技能。从事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档案现代化的技术较为欠缺,在当今的时代下,要加强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技术的提升。优化整个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对于计算机技术水平较低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疾控档案管理主要收集较为复杂的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新型的传染病的有关资料,因此疾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具备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全面的掌握疾控档案管理的工作。我国目前较为缺少这一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在疾控档案工作中难免的会出现不足。因此为了确保疾控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运行,记录、收集好相关的资料,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工作人员各方面的培训,促使在工作中服务于大众,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价值[3]。

2.4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篇4

前言

正确的机务维修是确保民航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民航维修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科学技术得到飞速度发展,民航运行过程中因机械性能不足而造成的航空事故逐渐减少,但由于机务维修不当造成的引航空事故率却呈现上升趋势。相关的调查显示,由于不正确的民航维修,造成同样的故障与维修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这一情况说明,国内的民航机务维修安全管理中还有很多的缺陷,有关部门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

1.国内民航机务维修的现状

当前,国内的航空公司都有着较为沉重的负担,飞机维修的成本在航空公司的总成本中占到了10―20%,维修费用更是占到购机费用的2/3。在这个民航工业迅速发展的时代,我国民航运输业的效率和质量也有进一步的提高,现有的民用运输机在概在510架左右,其他类型的运输机使用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国内每年投入到飞现维护、维修以及航材等方面的费用,超过了100亿元人民币。

航空维修服务行业是我国航空事业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未来航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离不开航空维修服务行业的支持,而且它还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全面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这也就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外国航空维修厂商到中国来投资建厂,完善我国的航空维修服务业,并且不会再受到中方合资、投资金额以及投资年限等方面的限制[1]。

2.民航机务维修安全管理水平未确知测度分析的应用

2.1在机务维修安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航空企业机务维修安全管理的水平,由各部分维修工作的效率和结果决定。因此,建立完善的机务维修系统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维修管理的水平,解决民航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至关重要。

(1)从维护员工、修理工具、环境以及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出发,将维修设备作基础条件,维修环境作为依据,安全管理作为手段,建立一套以人为本的维修安全管理系统。(2)维护人员是开展维修工作的基础,其性格、学历以及专业能力都可能会对维修工作效率造成影响,因此,想要提升维修工作的完成度、准确度,就需要提高维护人员的责任感、专业水平及对维修工作的认识度。(3)维修操作应该符合航行的相关要求,依据维修的数据、信息更新情况以及工作状态,确认维修次数和内容,以减少维修失误,确保航行能够顺利开展。

2.2民航机务维修安全管理水平分析模型的应用

首先假设某个评估对象具备m个相关的评估因素,并将其构成的评估因素空间记为X。考虑到维护员工、修理工具、维修的环境以及安全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影响影素,并且各个因素之又相互独立,则将其作为同一个评估单元进行评估,即:X={X1,X2,…,Xm},(m=1,2,3,4),如果其中任意一个因素Xm有n个单项评估指标y1,y2,…,y3,则将指标空间标记为Y={ym1,ym2,…,ymj…,ymn},(j=1,2,3,…n),如果各个指标的测量值ymj有p个评估等级c1,c2,…,c。p,p=6,则将评估空间记为E={c1,c2…,c6},c1,c2,c3,c4,c5,c6,并采用Ⅰ,Ⅱ,Ⅲ,Ⅳ,Ⅴ,Ⅵ,分别表示非常安全,安全,相对安全,一般性安全,不安全以及非常不安全六个安全等级,如果第k 级的安全程度大于第k+1级,则将其记ck>ck+1,k=1,2…5,如果c1>c2>…>c6,那么可以认为{c1,c2,…,c6}是评估空间E的一个序分割类[2]。

利用上述模型民航机务维修工程的维护员工、维修环境、修理工具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对维修工作进行合方位的细化,增加维修工作效率,提高航空企业机务维修安全管理的水平。

3.民航机务维修安全管理未确知测度分析的重要性

机务维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会受诸多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如维修人员、设备、维修、安全管理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因此,采用未确知测度理论能够对机务维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信息因素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处理,有效避免因为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处理方法使用不当的情况,将未确知信息转变成为已知信息[3]。

未确知测度分析可以很好的对信息不确定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并且在分析的过程不需要大量的数据,或是适应某一个典型分布,而是采用其拥有的置信度进行问题识别,提高了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此,未确知测度理论在民航机务维修安全管理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未确知测度分析方法的使用,需要建立一个机务维修安全管理水平分析模型,以民航机务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作发点,组成集维护员工、修理工具、维修环境以及安全管理四大部分为一体的机务维修安全管理系统,并利用该系统提高航空公司机务维修安全管理的水平。

结束语

总之,结合民航维修安全管理未知因素较多、过程较为复杂以及维修方法多样等特点,需要科学地使用未确知测度理论对维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定维修安全的等级,找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解决机务维修安管理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维修安全管理的水平,推动我国航空维修服务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某机械公司属于某市重点发展的工程机械产业链的龙头企业,近三年来该机械公司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有力地带动某市工程机械产业链以及相关产业发展,某机械公司挖掘机技改项目建设迫在眉捷,对现有的有效资源进行整合,在满足消防、环保、市政园林等专项要求条件下,对原有已建并投入使用的钢结构工业厂房进行改扩建。

1 工程概况

本期挖掘机技改项目:结构车间(二)调试返修车间接跨工程,建筑面积5208.23m²;挖掘机涂装、装配联合厂房B接跨,建筑面积6950.26m²;结构件二工场接跨工程,建筑面积3795.05m²;产品装配工场接跨及结构件二工场装配车间南北接跨工程,建筑面积9196m²;机加工车间南北接跨,建筑面积5985m²。以上五个钢结构厂房均为接跨工程,涉及新、旧厂房屋面彩钢板搭接事宜,亦造成屋面漏水薄弱关键部位。

现因设计新建厂房屋面采用的彩钢板板型要求为肋高不小于60mm,波宽不小于300mm,而旧厂房屋面彩钢板尺寸为肋高50~55mm,波宽330mm,在施工期间,按设计要求选用屋面彩钢板准备施工时发现与原厂房屋面彩钢板板型不吻合;并于市场上联系原厂房彩钢板板型时联系不到;采用板型接近的施工项目有挖掘机结构件二工场接跨、挖掘机结构件二装配车间接跨(南、北两侧)、挖掘机结构车间二接跨、产品装配车间接跨;施工时各个单体的屋面彩板搭接情况为:挖掘机结构件二工场接跨原厂房屋面檩条面比新厂房屋面檩条面高80,新厂房屋面彩钢板置于原厂房屋面彩钢板下方施工安装;挖掘机结构件二装配车间接跨北侧、挖掘机结构车间二(调试返修车间)接跨、产品装配车间接跨工程新旧厂房屋面檩条面施工高度一致,因新厂房彩钢板型比原厂房彩钢板型宽15,且原厂房屋面彩钢板边沿与檩条全部用自攻螺丝及固定座锁死,新厂房屋面彩钢板置于原厂房屋面彩钢板下方时施工拆除难度大、并会对原厂房屋面围护系统造成破坏等,将新厂房屋面彩钢板安装于原厂房屋面彩钢板上方安装。挖掘机结构件二装配车间接跨南侧与原厂房屋面彩钢板无搭接,与原厂房屋面彩钢板间缝隙可采用收边排水;叉车机加工屋面彩钢板板型一致,可置于原厂房屋面彩钢板下方安装。

屋面彩钢板已施工完的项目有:挖掘机结构件二工场接跨、挖掘机结构件二装配车间接跨北侧、挖掘机结构车间二(调试返修车间)接跨、产品装配车间接跨四个项目,下雨时均出现屋面漏水,经现场检查,发现于新旧屋面接缝漏点较多,后经多次整改,但整改效果不明显,屋面漏雨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于2011年11月22日与监理、设计院、业务主一起至屋面上观察,随后即对所有接跨厂房漏水等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原则,对屋面尚未施工的挖掘机结构件二装配车间接跨南侧、叉车机加工接跨屋面彩钢板搭接施工方案进行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1.1 原厂房屋面彩钢板在施工过程中,攻丝力量过重或过轻,自螺丝打偏、打斜等,都可能使自攻丝橡胶垫片变形、脱落或者形成凹面,造成屋面点滴漏水并通过保温棉聚积,积少成多,形成多点漏水板。

1.2 原厂房屋面彩钢板咬合边为180度咬合,雨水落于彩钢板咬合边内,在原厂房天沟未拆除时,咬合边内雨水落于天沟内排水;现因工程施工需要,原厂房天沟(新旧接跨交接处)已全部拆除,原厂房彩钢板咬合边内雨水落于车间地面上。

1.3 新旧彩钢板间搭接缝,彩钢板搭接处漏水;两张板之间缝隙过大、自攻丝没有打满形成了空隙,玻璃胶填充不足或因热胀冷缩刚性钢板拉开玻璃胶等等原因造成。

现针对各个接跨项目漏水原因,采取防水施工处理方案如下:

2 挖掘机结构件二工场接跨:

于新旧厂房屋面彩板搭接处面层增加一道柔性防水。下方增加一道内天沟,设置水管排水;(见示意图)

柔性防水材料施工工艺如下:

2.1 基面处理

在防水施工前检查屋面彩钢板表面,确保屋面彩钢板牢固、干净、平整、无锈蚀、无冻物、无潮湿、疏松颗粒、孔洞及凹凸物或其它可能妨碍防水系统的粘结性杂物,不符合前述要求的,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2.1.1 更换已生锈固件,在适当的位置增加铆钉固件。

2.1.2 用除锈砂纸将生锈区域打磨干净,直至呈现金属本色,然后涂一层基层涂料。

2.1.3 用扫把或毛刷清除灰尘及其它附着脏物,泥浆,流痕用铲刀等工具清除干净,确保金属基面干净干燥。

2.2 涂覆工序

2.2.1 屋面彩钢板搭接处先涂一层沃的基层涂料,在其仍为潮湿时,把1.1米宽的E型聚酯布铺在其中,从上面用沃的基层涂料充分浸透E型聚酯布,以致辞全干。

2.2.2 在做好防水处理区域涂一层沃的表层涂料,沃的表层涂料35/20升(分两次涂刷作业,可保证涂刷的均匀性)。

2.2.3 沃的基层涂料的单层涂覆率为40/20升,E型聚酯布使用率为90-95%。

3 挖掘机结构车间二(调试返修车间)接跨、挖掘机结构件二装配车间接跨北侧、产品装配车间接跨:

新旧厂房屋面彩板搭接处面层增加一道柔性防水。下方增加一道内天沟,设置水管排水;(见示意图)

柔性防水材料施工工艺如下:

3.1 彩钢板基层处理:

彩钢板基层处理前要首先检查彩钢板新旧搭接处的质量和干燥程度并加以清扫,确保金属屋面牢固、干净、无锈蚀。不符合上述情况侧分别做如下处理:

3.1.1 更换已生锈固件,在适当的位置增加铆钉固件。

3.1.2 用除锈砂纸将生锈区域打磨干净,直至呈现金属本色,然后涂一层基层涂料。

3.1.3 用扫把或毛刷清除灰尘及其它附着脏物,泥浆,流痕用铲刀等工具清除干净,确保金属基面干净干燥。

3.1.4 新旧彩钢板搭接处的缝隙用PME-901进行填补。

3.2 防水刷涂工艺

3.2.1 对要进行防水区域进行涂刷。

3.2.2 对所有刷涂部位检查补刷。

3.2.3 待第一次涂层表干后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均匀刷涂。

3.2.4 彩钢板新旧搭接处重点刷涂。

3.3 应注意问题:

3.3.1 施工时应将已配制好的太阳神彩钢板屋面防水涂料按配合比搅拌均匀。

3.3.2 一次涂刷的面积,根据基层处理干燥时间的长短和施工进度的快慢确定。

3.3.3 基层处理后宜在当天刷涂完毕,但也要根据情况灵活确定。当涂刷两遍时,第二遍涂刷应在第一遍干燥后进行。第三遍刷涂第二遍彻底干透后在进行刷涂。工期紧张的情况下,可先涂好三遍,隔天在进行加强刷涂,这样能防止夜晚露水对防水层的破坏。

3.3.4 防水涂刷施工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度℃,预计在涂料表干12小时内有雨均不得施工。

3.3.5 涂料开桶后加3%的水用木棍搅拌均匀。

3.3.6 太阳神防水涂料采用涂刷方式作业,涂刷次数视涂层厚度而定。

3.3.7 太阳神防水涂料形成防水涂层时、厚度不低于1mm。

3.3.8 太阳神防水涂料在形成涂层时,不要让人员走动,在涂层硬化后严禁拖拉重物,以防损坏防水层。

4 挖掘机结构件二装配车间接跨南侧:

5 机加工接跨(南、北两侧):

新旧厂房屋面彩板波峰搭接处因施工时存有破损现象,个别搭接处缝隙过大,波峰处增加一道柔性防水于屋面防水;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钢结构厂房新旧屋面搭接漏水的原因具体分析,并针对具体原因采取相应防水措施,经多道设防达到防水效果,保质保量完成各接跨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篇6

1.财经法规课程目标设计

1.1 总体目标

通过财经法规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财经法规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会计活动中常见的法律制度,使学生在会计业务活动中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操作原则;拓展学生的思维和视野,培养学生的分析运用能力,熟练运用会计职业岗位群所要求的经济法律制度;从容应对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培养学生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素养。

1.2 知识目标

(1)知道会计法律制度相关知识;(2)了解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3)掌握税收法律制度相关知识;(4)了解财政法律制度相关知识;(5)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

1.3 能力目标

(1)通过完成会计机构设置、记账、岗位设置、会计工作交接,学生能运用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能正确进行会计业务工作。(2)通过完成开立账户,填制票据及背书和付款,正确办理各类支付结算及解决结算中出现的问题,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地进行支付结算,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3)通过对主要税种、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管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及办理纳税申报、胜任税务、税务登记的工作。

2.财经法规课程教学单元项目设计

2.1 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与工作管理体制。能力目标:能进行三种制度和三种管理体制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三种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按照效力从高到低将不同类型的会计法建制度结构图;可展示的结果:法律层次机构图;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类法建立法律层次结构图,以结构图以及分类依据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会计核算与监督。能力目标:能分析会计核算的过程及其监督;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流程分析判断,确定会计核算过程的正确性;可展示的结果: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说明;考核内容与方法:小组讨论、教师点评,通过对操作过程和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能力目标:能进行会计岗位设置、交接工作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原则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分组模拟设置会计机构;可展示的结果:机构模拟设置图。考核内容与方法:小组讨论、教师点评,通过对操作过程和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2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能力目标:能熟练进行支付结算;知识目标:掌握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模拟票支付结算据操作练习;可展示的结果: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现金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的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银行结算帐户。能力目标:会进行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知识目标:掌握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程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可展示的结果:案例分析结论;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程序的模拟操作,提出正确建议,判断建议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3)票据结算方式。能力目标:能进行票据的办理;知识目标:掌握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办理;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模拟票据办理;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办理,提出正确建议,判断建议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3 税收法律制度

(1)税收常识。能力目标:能进行税收分类、区别税法的构成要素;知识目标:掌握税收的概念、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通过对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考核内容与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建议的正确与否打分。

(2)主要税种。能力目标:能正确计算5种主要税种;知识目标:会进行5种主要税种的计算;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分别计算5种税种;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互评任务单进行打分。

(3)税收征管。能力目标:会进行税务登记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税担保、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程序;知识目标:掌握税务登记的时限、手续和相关规定了解发票的种类;掌握发票的申领、使用、缴销程序;纳税申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税务登记表已填制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登记簿;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互评任务单进行打分。

2.4 财政法律制度

(1)预算法律制度。能力目标:能正确了解国家预算法律制度;知识目标:掌握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管理的职权程序;掌握发票的申领、使用、缴销程序;纳税申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能力目标:能正确进行政府采购;知识目标: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能力目标:会进行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支付的操作;知识目标:掌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支付方式程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5 会计职业道德

(1)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能力目标:会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内容;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能力目标:能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关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的内容、建设;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参考文献:

[1]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11.

篇7

【关键词】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对“税收筹划”概念的定义,目前尚难以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出很权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释,但我们可以从专家学者们的论述中加以概括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统筹策划,达到降低税负目的的经济行为。

一、纳税筹划存在的原因

1.税收政策的差异

如: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政策不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收政策不同。

如: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另规定一档低税率为13%。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11日表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2.税法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2008年将是改革至关重要的一年。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资源税费制度、研究制定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等重大税制改革列入2008年改革日程。

随着改革触角进一步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我国最大的两个税种延伸,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正在步入实质操作阶段。在这一轮改革浪潮中,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物业税等税种改革也将在2008年进一步推进。

现行税法主要有法律、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地方性规范文件构成,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税收基本法。

3.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法草案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旧税法以区域优惠和外资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优惠格局,对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实施过渡性优惠政策等,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为25%,企业设立时则可以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合理设立。

4.边际税率的运用

某些税种按不同档次的税率征收,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一定的费用标准后,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为纳税人合理纳税筹划提供了政策空间,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筹划达到不纳税、少纳税、延迟纳税获得资金时间价值的节税目的。

二、案例分析

我们通过一个非常有启发性的失败的税务筹划案例,来分析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运用。

1.案例背景

某物资企业主要负责为某铸造厂采购生铁并负责运输。策划的筹划方案:将为铸造厂的生铁采购改为代购生铁。由物资公司每月为铸造厂负责联系4000吨的生铁采购业务,向其收取每吨10元的中介手续费用,并将生铁从钢铁厂提出运送到铸造厂,每吨收取运费40元。通过该方案节省了因近亿元销售额产生的税收及附加,对于手续费和运输费只缴纳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

年末,国税稽查分局在对该物资企业的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当年生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减少;而“其他业务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万元手续费收入和16万元运输收入。经询问记账人员,并到银行查询该公司资金往来,证实该企业经常收到铸造厂的结算汇款,也有汇给生铁供应商某钢厂的货款,但未观察到两者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代购生铁业务不成立,属涉嫌偷税,要求该物资企业补交了近千万元的增值税。

2.相关政策法规

财税[1994]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只对手续费和运输费缴纳营业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第1款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3.案例分析

该企业的账务处理不能清晰地反映其与铸铁厂、钢厂三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使得税务人员有理由认为上述业务违背了“受托方不垫付资金”的规定,从而不被认可是代购货物业务,其收取的手续费、运输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4.案例启示

(1)会计核算要规范。误区:会计处理模糊是应付税务检查的好办法。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本案例就是由于该公司对代购业务没有规范的会计记录,没有可靠的资金往来记录以证明物资公司没有垫付资金,税务检查人员不认可代购业务,从而使得一个很好的筹划方案失败。

(2)科目设置要符合实际需要。在本案例中,该物资公司可以自行设置“代购商品款”核算代购业务的经济业务,方便税收检查人员检查。

(3)形式要件要合规。本案例的败因在于“受托方不垫付资金”这个形式要件不符合规定。不垫付资金并不代表不做业务,在本案例中,只要在会计记录中做到在未收到铸造厂资金的前提下不支付钢铁厂货款就符合了“受托方不垫付资金”这个形式要件,同时还要和铸造厂签订代购合同以证明代购业务的存在,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十分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

三、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总结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具有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对税款的合法节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区别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款行为的本质和关键所在。

2.考虑成本效益。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重视分析对纳税人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和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充分考虑到对未来的税负的长远影响。

3.具有可行性。是事先的科学规划与安排。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它是税收筹划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4.综合衡量与周密部署。税收筹划不仅是会计人员做账的事情,也与经营有关,是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后效益。切忌简单地模仿,必须注意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企业规模差异与性质差异、经营环节差异收入来源与征收方式差异等。

5.形式要件要合规。相关会计记录的形式要件必须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篇8

股权收购是指一个企业将自身的股权对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转让,使企业控制权移交的过程。股权收购业务涉及的税种主要由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构成。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进行重组时进行征收的税务,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分为一般税务处理与特殊税务处理两种处理方式。一般税务处理对收购与被收购企业的所得税规定如下,股权收购业务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为收购方所确认的股权转让、损失,收购方获得的股权计税公允价值为基础。特殊税务处理方式应该按照特殊的处理方式,需要以被收购企业的计税基础确定,在进行税务处理中暂时不确认资产转让带来的所得与损失,对于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调整。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所得,对所得进行相应的扣缴。在营业税,根据国家的营业税管理规定,对股权转让业务不征收相应的营业税。对于契税,国家规定在进行股权转让中,企业土地与房屋权不发生转移的情况下,不征收契税。印花税是合同转移承载资金的万分之五,由合同各方分别进行纳税和承担。

2 股权收购业务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对于股权收购业务进行一般性的税务处理上,根据国家的相关税务管理规定,一般税务处理需要对被收购方的股权、资产的转让所得与造成的损失,对收购方获取的股权与资产作为计税基础,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的所得税原则不变。由国家的政策得知,在被收购的企业进行股权和资产转让时,收购企业所得的股权和资产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在进行股权收购业务时,股权收购交易涉及股东的交易,企业的所得税不发生改变。

3 股权收购业务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对于股权收购业务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特殊性税务处理根据国家《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在股权收购过程中,特殊性税务处理应该按照特殊的处理方式,区别于一般税务处理方式,以被收购企业的计税基础确定,在进行税务处理中暂时不确认资产转让带来的所得与损失,对于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调整,被收购企业的原有资产和其他所得税不变。在进行重组交易时,交易双方在进行股权支付上,暂时不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与损失,对于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相应的调整。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主要是国家从政策上对企业重组的鼓励,对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案例需要符合一系列的目的和条件。首先,重组企业需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以推迟、减少税款为主要目的。其次,被收购与合并的资产和股权比例不得少于百分之七十五,并且重组后,一年内不允许改变以往的经营活动。最后,重组获得的股权不允许在一年内进行交易。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需要重组企业对自身的重组动机、经营和权益的连续性进行保证,防止不正当的非法避税,防止国家的税款流失。

4 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与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的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同一个重组业务中,交易双方需要采用同一种税务处理方式。交易双方需要都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或者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在股权收购业务中,采用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对双方的影响各不相同,下面对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与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的案例进行了分析。

4.1 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的案例分析 案例:某收购方,丙企业以现金21250万元人民币对企业A进行收购,购买A企业的股东甲手中的85%的股权,A企业在进行财务处理时,对于收购方丙企业的款项一次性到位时,需要丙企业通过A公司间接的将款项支付给甲公司。在实际的财务处理时,企业A向银行存款21250万元,并支付给股东甲,甲的实收资本(股本)为5950万元,丙的计税基础为21250万元。丙企业给股东甲进行付款时,付款21250万元,若直接付款,不经过A公司。丙企业的会计处理上,如果丙为自然人,对股权方甲支付股款时,无需会计处理,直接支付21250万元。被收购方A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区别股东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如果为法人股东,则股权转让时银行存款为21250万元,长期的期权投资为5950万元,整体的投资收益为15300万元。如果转让方甲为自然人,则转让股权时,需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21250-5950)×20%=3060万元,股东方甲无需进行账务的处理。

4.2 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的案例分析 案例:企业丙

篇9

【关键词】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对“税收筹划”概念的定义,目前尚难以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出很权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释,但我们可以从专家学者们的论述中加以概括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统筹策划,达到降低税负目的的经济行为。

一、纳税筹划存在的原因

1.税收政策的差异

如: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政策不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收政策不同。

如: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另规定一档低税率为13%。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11日表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2.税法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2008年将是改革至关重要的一年。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资源税费制度、研究制定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等重大税制改革列入2008年改革日程。

随着改革触角进一步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我国最大的两个税种延伸,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正在步入实质操作阶段。在这一轮改革浪潮中,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物业税等税种改革也将在2008年进一步推进。

现行税法主要有法律、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地方性规范文件构成,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税收基本法。

3.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法草案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旧税法以区域优惠和外资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优惠格局,对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实施过渡性优惠政策等,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为25%,企业设立时则可以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合理设立。

4.边际税率的运用

某些税种按不同档次的税率征收,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一定的费用标准后,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为纳税人合理纳税筹划提供了政策空间,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筹划达到不纳税、少纳税、延迟纳税获得资金时间价值的节税目的。

二、案例分析

我们通过一个非常有启发性的失败的税务筹划案例,来分析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运用。

1.案例背景

某物资企业主要负责为某铸造厂采购生铁并负责运输。策划的筹划方案:将为铸造厂的生铁采购改为代购生铁。由物资公司每月为铸造厂负责联系4000吨的生铁采购业务,向其收取每吨10元的中介手续费用,并将生铁从钢铁厂提出运送到铸造厂,每吨收取运费40元。通过该方案节省了因近亿元销售额产生的税收及附加,对于手续费和运输费只缴纳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

年末,国税稽查分局在对该物资企业的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当年生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减少;而“其他业务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万元手续费收入和16万元运输收入。经询问记账人员,并到银行查询该公司资金往来,证实该企业经常收到铸造厂的结算汇款,也有汇给生铁供应商某钢厂的货款,但未观察到两者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代购生铁业务不成立,属涉嫌偷税,要求该物资企业补交了近千万元的增值税。2.相关政策法规

财税[1994]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只对手续费和运输费缴纳营业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第1款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3.案例分析

该企业的账务处理不能清晰地反映其与铸铁厂、钢厂三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使得税务人员有理由认为上述业务违背了“受托方不垫付资金”的规定,从而不被认可是代购货物业务,其收取的手续费、运输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4.案例启示

(1)会计核算要规范。误区:会计处理模糊是应付税务检查的好办法。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本案例就是由于该公司对代购业务没有规范的会计记录,没有可靠的资金往来记录以证明物资公司没有垫付资金,税务检查人员不认可代购业务,从而使得一个很好的筹划方案失败。

(2)科目设置要符合实际需要。在本案例中,该物资公司可以自行设置“代购商品款”核算代购业务的经济业务,方便税收检查人员检查。

(3)形式要件要合规。本案例的败因在于“受托方不垫付资金”这个形式要件不符合规定。不垫付资金并不代表不做业务,在本案例中,只要在会计记录中做到在未收到铸造厂资金的前提下不支付钢铁厂货款就符合了“受托方不垫付资金”这个形式要件,同时还要和铸造厂签订代购合同以证明代购业务的存在,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十分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

三、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总结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具有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对税款的合法节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区别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款行为的本质和关键所在。

2.考虑成本效益。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重视分析对纳税人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和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充分考虑到对未来的税负的长远影响。

3.具有可行性。是事先的科学规划与安排。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它是税收筹划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4.综合衡量与周密部署。税收筹划不仅是会计人员做账的事情,也与经营有关,是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后效益。切忌简单地模仿,必须注意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企业规模差异与性质差异、经营环节差异收入来源与征收方式差异等。

5.形式要件要合规。相关会计记录的形式要件必须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6.规避税收风险。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合法基础上的对税收法规的利用,税法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不断的堵塞漏洞和处于反避税的当中。一不小心落入税收筹划误区,将会产生重大的税收损失。

7.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一个设计良好的筹划方案必须得到税务的认可才能够可行,才能达到筹划的目的,与税务的沟通和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之一。良好的税企关系可以避免企业因不懂法而违法的损失。

企业纳税筹划是具有前瞻性的、动态的、有计划的统筹行为,是事先的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很多大型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由于涉税业务复杂同时也为了规避涉税风险而成立自己的税务部门专门从事涉税事项的管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应当正确地掌握和运用现有的税收法规,关注税收政策的发展动向,与时俱进地调整和更新正在使用的筹划方案,合法地节税。

参考文献:

[1]中注协纳税筹划讲座.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06.

篇10

一、引言

在现代保险市场上,保险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开发保险业务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之一。保险的业务范包括推销保险产品、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具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个人保险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为配合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个人保险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对个人保险行业的“营改增”调整作出了明确规定,“营改增”对个人保险行业是利是弊?本文对此进行探析。

二、个人保险行业的“营改增”政策

为配合“营改增”的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45号公告”,就个人保险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的问题予以明确,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代征”“代扣”和“代开”。(1)代征。鉴于个人保险人数量多,税源零散,直接对其征税成本较高,“45号公告”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保险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委托支付服务费的保险企业代征。(2)代扣。个人保险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照现行规定依法代扣代缴,特殊之处在于允许扣除展业成本。(3)代开。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可代个人保险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保险人和证券经纪人的其他个人所得税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执行。

三、“营改增”对个人保险行业的影响案例分析

(一)计算方法。以1个月内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为一次收入,即在个人保险企业计发佣金的当月内,个人保险人不论分几次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都合并为一次收入征税。个人保险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为三步:第一步,以每月取得的佣金收入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费附加。第二步,以余额减去展业成本,得出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展业成本时应注意计算基数,从2016年8月起,个人保险人应以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减去实缴地方税费后的差额,乘以40%后的积为展业成本。而此前的规定,是以取得的未减去营业税及附加的初始佣金收入为基数乘以40%后的积为展业成本。第三步,以前述应税所得减去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案例分析。

1.以高收入者为例。

(1)“营改增”之后的计算――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保险企业的个人保险人甲某,2016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41 200元,其应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换算为不含税佣金收入:41 200÷(1+3%)=40 000(元)

企业代征增值税:40 000×3%=1 200(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 200×7%=84(元)

企业的展业成本:(40 000-84)×40%=15 966.4(元)

企业代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

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40 000-84-15 966.4]×(1-20%)×20%=(39 916-15 966.40)×80%×20%=3 831.936(元)

甲某总计应缴纳5 115.936元的税款。

(2)“营改增”之前的计算――按照服务业中的业计算。保险企业的个人保险人甲某,2014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41 200元,其应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企业代征营业税:41 200×5%=2 060(元)

企业的展业成本:42 100×40%=16 480(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2 060×7%=144.2(元)

企业代征教育费附加:2 060×3%=61.8(元)

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41 200-2 060-16 480-144.2-61.8)×(1-20%)×20%=22 515.8×(1-20%)×20%=3 592.64(元)

甲某总计应缴纳5 858.64元的税款。

2.以低收入者为例。

(1)“营改增”之后的计算――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保险企业的个人保险人乙某,2016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5 460元,其应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换算为不含税佣金收入:5 460÷(1+3%)=4 200(元)

企业代征增值税:4 200×3%=126(元)

篇11

    1、在合同价格条款中应明确价格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许多不懂得税务管理与筹划的采购人员只注意合同中写明价钱的高低,却没有看清楚合同里面的价格是不是含增值税。因为含税与不含税的价格将直接影响企业缴纳税额或抵扣额的大小。因此,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明确价格里面是否包含增值税。

    【案例分析1】一生产型企业作为买家,按100元的含税价格购买,支出100元,可以抵扣14.53元的进项税,实际成本是85.47元;按100元的不含税价格购买,直接支出117元,可以抵扣17元的进项税,实际成本100元,显然对买家来讲,含税价更有利。所以采购时一定要注意分清卖方提供的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其实,通过对以上的案例进一步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同样的价格条件下,价格含税对买家有利,对卖家不利;价格不含税对卖家有利,对买家不利。

    2、在合同中要明确有关税费的实际承担者。

    在采购原材料特别是采购固定资产时,涉及金额大,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十分谨慎,当合同中已经明确了供应商承担有关的税费负担,但供应商没有缴纳税费的情况下,除非在当地税务局进行了备案手续,否则,有关税费的实际承担人还是购买方,因为有关税收的约定与税法相冲突时,要以税法为准。

    【案例分析2】甲企业为销售建材而购买了一间临街旺铺,价值150万元,开发商承诺买商铺送契税和手续费。在签订合同时也约定,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均由开发商承担。按合同规定,企业付清了所有房款。但不久后,企业去办理房产证时,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补缴契税6万元,印花税0.45万元,滞纳金5000多元。企业以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包税为由拒绝缴纳税款。但最后企业被从银行强行划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并被税务机关罚款。

    税法与合同法是各自独立的法律,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是按照税法来执行的。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在本案例中,甲企业就是契税和印花税的纳税人,是缴纳这些税款的法律主体,而甲企业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包税合同并不能转移甲企业的法律责任。因为开发商承诺的契税等税费,意思只是由开发商代企业缴纳,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当开发商没有帮企业缴纳税款的时候,税务机关要找的是买房的甲企业而不是开发商。所以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不要以为对方包了税款就同时也包了法律责任,对方不缴税,延期缴纳税款和漏税的责任要由买方甲企业进行承担。

    要规避甲企业承担开发商没有支付在经济合同中承诺的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必须在签定经济合同时,拿着该份经济买卖合同到铺面所在地的主管税务局去进行备案,同时要及时督促开发商把其在经济合同中承诺的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缴纳完毕后,才付清铺面的购买价款。或者在经济合同中修改条款“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均由开发商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收代缴。”这样签定的合同,甲企业可以在支付开发商的购买价款时就可以把由开发商承担的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进行扣除,然后,甲企业去当地税务局缴纳铺面的契税、印花税及买卖手续费,凭有关的完税凭证到当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产权登记手续。

    (二)在合同中明确销售产品的销售方式(结算方式),实现增值税的延期纳税

    纳税期的递延也称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税款递延的途径是很多的。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可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一些合理的税收筹划,尽量地延缓纳税,从而获得节税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同时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基于此规定,增值税纳税期限最长只有一个月,并且必须在次月十五日内缴清税款。因此,在纳税期限上筹划余地很小。只有在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进行筹划,才能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要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关键是在签定经济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采取何种结算方式。

    1、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并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货款的收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基于此规定,企业在签定经济销售合同时,可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并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货款的收款日期。

    【案例分析3】某家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销售家具业务5笔,共计应收货款1800万元(含税价)。其中,3笔共计1000万元,货款两清;一笔300万元,两年后一次付清;另一笔一年后付250万元,一年半后付150万元,余款100万元两年后结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根据此规定,企业若全部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则应在当月全部计算销售,在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61.54万元[1800÷(1+17%)×17%];若对未收到款项的业务不记账,则违反了税法规定,少计了销项税额116.24万元[800÷(1+17)×17%],属于延期缴纳税款行为;若对未收到的800万元应收账款分别在经济销售合同中约定货款结算为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就可以起到延缓缴纳增值税,并收到免费使用税款资金的功效。具体销项税额及天数为(假设以月底发货计算):

    (300+100)÷(1+17%)×17%=58.12(万元),天数为730天

    150÷(1+17%)×17%=21.79(万元),天数为548天

    250÷(1+17%)×17%=36.32(万元),天数为365天

    毫无疑问,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节约银行利息支出。

    2、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且有一定的赊欠期限的情况下,在销售合同中可约定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处理销售业务,根据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基于次规定,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根据合同要求,将商品出售后,开具销货清单,交给委托方,这时委托方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案例分析4】某造纸厂2010年5月向外地某纸张供应站销售白版纸117万元,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形式。10月份汇来货款30万元。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筹划呢?

    由于购货企业是商业企业,并且货款结算采用了销售后付款的结算方式。因此可选择委托代销货物的形式,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

    如按委托代销处理,5月份可不计算销项税额,10月份按规定向代销单位索取销货清单并计算销项税额:30÷(1+17%)×17%=4.36(万元),对尚未收到销货清单的货款可暂缓计算、申报销项税额。

    如不按委托代销处理,则应计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如不进行会计处理申报纳税,则违反税收规定。因此,此类销售业务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对企业最有利。

    (三)分解合同中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可以降低税收负担

    1、营业税纳税人有时可以在合同中把营业额进行分解,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案例分析5】2012年4月份,某展览公司在市展览馆举办产品推销会,参展的客户共有400家,共取得营业收入3500万元。该展览公司取得收入后,要支付给展览馆租金等费用1500万元。请问应怎样进行纳税筹划使税负更轻?

    (1)纳税筹划前的税负分析:

    由于该展览公司取得的收入属于中介服务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应缴纳营业税=3500×5%=175(万元)。

    (2)纳税筹划方案:

    该展览公司在发出办展通知时,可以规定参展的客户分别交费,其中2000万元服务收入汇到展览公司,由展览公司给客户开具发票.另外1500万元直接汇给展览馆,由展览馆给客户开具发票。但是,改变收款模式可能会给展览馆增加收款工作,双方可以洽谈回报方式。

    (3)纳税筹划后的税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