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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28 08:20:10

农村市场化

农村市场化例1

一、我国农村文化市场的地位

1.农村文化市场是我国文化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农民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农村文化市场在我国文化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突出。首先,我国有9亿农民,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对文化消费的需求不断增长,对文化消费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村文化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其次,农村文化市场的扩大和完善,有利于增强农村文化发展的生机和活力,繁荣农村文化艺术,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再次,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对完善我国的文化市场体系,优化文化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整个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2.农村文化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文化市场作为特殊的商品市场,我们在对其进行定位时,不仅要将它列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进行“市场定位”,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将它放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进行定位,明确它在社会主义精神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重要阵地,决不允许成为腐朽思想文化滋生蔓延的场所。”这就深刻地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根本性质,明确了我国文化市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农村文化市场作为我国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农村文化市场是我国农村社会土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文化市场日趋活跃,成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的主渠道,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成为我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次,农村文化市场也是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阵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作为满足9亿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主渠道的农村文化市场,理所当然成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重要的基本阵地。

3、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和繁荣,对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扩大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而且,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我国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文化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乙随着原有的国家统包统揽兴办文化事业的旧体制的打破,民营企业和个体户纷纷投身农村文化产业,农村文化市场呈现出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投资和经营的多元格局,并在急体上出现日趋繁荣的良好发展势头。但由于历史、地理、经济、体制、人文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文化产业起步晚,文化市场存在发育程度低,结构失衡,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1.农村文化市场发育程度低,发展速度缓慢。由于农村地]一人稀,人口分散,交通不发达,文化队伍建设滞后,致使农村文化市场与城市文化市场相比,其发育程度相对较低,发展速度在总体上缓慢,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其主要表现为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尚未形成良性循环的市场机制,其总量、规模、档次和效益等方面与城市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

2.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不平衡,各地之间的差距较大。由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决定,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亦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其文化市场建设亦走在前头,沿海和都市周围的农村,已初步形成了音像、书刊、演出、娱乐、休闲等门类比较齐全的文化市场体系。但在贫困地区农村,由于经济落后,信息闭塞,文化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有些边远山区的农民甚至一年都看不到一场电影。

3.农村文化市场结构失衡,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低一些地区的文化生产者和经营者脱离农村实际,盲目上项目,缺乏科学规划和论证,适应广大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实际需要的文化产品和经营项目少,而模仿城市居民文化消费的项目多,致使农村文化市场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能适销对路。并且,由于农村文化队伍和文化经营者的总体素质相对较低,致使农村文化市场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高,一些粗制滥造,格调低下的文化产品充斥农村文化市场,而反映时代主旋律的文化产品和艺术精品在农村文化市场的占有比例不高,造成市场结构失衡,不利于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4.农村文化市场法制不健全,管理混乱,非法经营活动蔓延。农村文化市场具有点散、线长、面宽等特点,其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由于农村文化市场主体和消费对象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制意识较差,农村文化市场法制不健全,管理不善,法治环境差,造成各种非法文化产品,如盗版作品、非法出版物、走私音像制品及其他各种假冒伪劣文化产品乘机由城市转人农村,占领农村文化市场。一些地方农村文化市场充斥着宣扬暴力、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垃圾,极大地危害着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青年‘此外,农村文化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关系没有理顺,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没有形成文化市场发育和完善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也是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对策思考

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决定了我国农村文化市场不能任其自然、自发成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积极的培育和管理,并使之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体现主旋律、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占领市场,给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我们从体制、政策、法规等方面通盘考虑,还要注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I.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体制改革,为农村文化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创造良好的条件。改革文化体制是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我们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我国农村文化市场建设,要通过文化体制改革来促进其发育和完善,即通过改革来理顺各种关系,既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引人市场机制,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发育,又依据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引导,促进其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

农村市场化例2

(一)管理责任不够明确。在当前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由于多个部门参与,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分离,无法有效实施对农村文化经营户的监管。例如,如果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违法经营者以及违法行为,必须由文化、公安、工商以及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才能进行查处。这种管理责任不明晰的状况,无法建构起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造成农村文化市场日常管理机制难以有效运行,很多违法经营者及其行为无法根本杜绝。

(二)文化站监管职责缺失。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网吧是重要的监管对象,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是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重点内容。而目前对网吧主要是通过公安、工商以及文化等部门的联合突击检查进行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经营行为在很多网吧都是存在的。这与乡镇文化站监管责任的缺失有着密切关系,很多乡镇文化站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对网吧进行监管是其本职工作,因此很少对网吧进行监督和管理。即使文化站发现网吧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是由于文化站不具备执法权,也只能通过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三)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文化市场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但是,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以及业务知识不扎实,对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例如,在执法过程中,有些管理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还有些管理人员甚至充当违法经营者的保护伞。这不仅造成了农村文化市场经营人员与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与对立,而且严重败坏了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的形象,不利于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运行,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二、提高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水平的主要对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因此,必须要着眼于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深化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提高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水平,逐步推动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一)突出重点,加大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农村文化市场健康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对农村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管工作。首先,要做好分工明确,强化责任划分,明确重点任务与工作目标。在深入分析农村文化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与管理目标,加强考核与评比,并且要把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列入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次,要根据农村文化市场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刚性来约束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的行为。最后,要加大监管力度,对管理人员的执法情况及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塑造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良好氛围。首先,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优势,结合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电视、报刊、网站等向农村文化市场经营者及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村文化市场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文化市场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出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其次,抓住关键节点,围绕“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日,通过设立展板、散发传单以及举行集中销毁盗版影像制品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最后,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志愿者队伍建设。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以及其他农村老年人担任农村文化市场监督员,组成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志愿者,开展巡查工作,使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实现教育与惩处、管理与服务的二结合。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要把依法管理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日常教育与严格惩处结合起来。首先,重视教育引导,加强行业自律。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农村文化市场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等方式,强化经营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经营人员的经营行为。其次,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农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要积极为经营者提供科学信息,努力降低经营者的经营成本,避免经营者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组织经营者考察学习,组织经营者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在提升行业形象的同时,促进广大农村文化市场经营者共同进步。

农村市场化例3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农村市场化例4

文化市场是社会文明的窗口,也是文化管理的晴雨表。农村文化市场的兴起与形成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依照法律的规定,加强对各种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既是一项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农村文化市场的特点与现状,提出加强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自办文化的势头方兴未艾,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文化市场体系。但是,文化市场尚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规模小,档次低,经营项目少,管理力度亟待加强,具体表现在:

1、发展不平衡。从文化市场的发展情况看,经济富裕地区先于欠发达地区;从文化经营网点的数量比较,集镇多于乡村,平原多于山区。按地理环境、经济条件、人口密度诸因素衡量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大致可分成三种类型:一是有市有场型。即人口集中,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乡镇形成文化市场较快;二是无市无场型。一些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小乡村,既无娱乐场所,又很难形成文化消费群体,造成几十年来看不到一台戏或一场电影;三是有市无场或有场无市型。这种类别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一些以种植业、养植业为主的农民,长年聚居原地,文化消费需求量大,但文化设施少且无场地;反之,那些有俱乐部、影剧院的村,由于劳务输出多,文化需求少,造成文化娱乐场地利用率不高,难以形成“市”。wWw.133229.cOm

2、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文化市场的经营者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法制观念淡。所以,不少经营者把经营物质商品的手段或“诀窍”照样搬来经营文化娱乐业。这样,有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忽视社会效益,片面追逐经济效益,舞厅出现“三陪”,游戏机房搞有奖,球棋类活动发生变相,更有甚者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在经营过程中,有些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如有的不经核准登记,地下经营,无证经营,有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合法”的经营资格。

3、监管职能难到位。目前,对镇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侧重在阵地的建设,而对镇乡文化市场的监管力量配置、管理状况尚未纳入镇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体系。虽然,《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已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但镇乡一级政府有些领导对文化市场管理,仍然还存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性承担不明确问题,有待市、区政府下发必要的规范性文件加于明确镇乡一级政府属地监管的职责。

4、庙会活动问题多。农村庙会既是农贸交易日,也是传统文化活动日。从近几年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情况看,节目内容低劣的大棚演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无证经营书摊和音像摊点历禁不止。这些摊点依仗低廉的价格,吸引大量的农民消费者,兜售非法出版物和违法音像制品,破坏正常的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点

农村文化市场,是指县(市)以下从事文化娱乐有偿服务的场所。它包含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政治性、社会性、娱乐性、知识性、服务性和经营性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于城市文化市场的鲜明个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几方面来考察。

1、分散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分散性是指文化消费点多面广,经营场所呈网状分布。首先,乡镇的文化经营项目大多是规模小、档次低、设施因陋就简;其次,作为市场客体的演出场所,电影放映遍及乡村、山湾、村头、溪滩都可搭台演戏或放映电影,灵活方便,可以说凡是有人群聚集的地方都有文化市场;再次,民间艺人长期分散于广大农村,无固定班子,无固定人员,无固定剧目,临时组团,临场排戏,流动演出。

2、季节性。乡镇文化市场的供求状况受季节影响很大,时兴时落。农闲时,农民闲暇时间多,文化消费者随之增加,临时性娱乐业经营点亦相应增加,特别是逢年过节,由于外出人员回家,走亲访友频繁,整个市场呈现出喜气洋洋的闹猛景象。农忙时,乡村农活多,劳动时间长,劳动力相对集中,农民无暇顾及文化消费,整个市场处于疲软的状态。

3、复杂性。农村文化市场是个较为复杂的市场。一是从业人员身份复杂,工人、农民、退休干部职工以专职或业余兼职的方式经营娱乐业,尤其是半农半艺的民间艺人,其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较差;二是外来演出团体的演出节目内容复杂,路头戏,无本子,格调不高,给审查节目带来难度;三是非法出版物充当农村文化市场。由于进货渠道不明,鉴定审查相当麻烦复杂。

三、管好农村文化市场的措施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就给文化工作者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我们在繁荣文化市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监管、用市场机制引导文化市场繁荣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具体的措施与对策是:

1、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市场协管体系。一是要实行职能部门主管。根据“文化市场实行分部门、分级管理原则”,各乡镇都要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小组,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抽调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力量,组成班子,各司其职,落实任务,防止管理工作中的交叉重叠、互相扯皮、脱节失控的情况发生,达到通力合作,综合治理的目的。二是要求行业协会协管。根据经营项目的不同,指导和组织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建立行业协会,开展“比学习,比贡献,比服务质量”的竞赛活动,形成互相监督、互相竞争的政策和激励机制。三是发动社会监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社会奖励基金, 发动群众举报非法文化经营活动。在有文化经营网点的乡村聘请一天至二名素质好、身体健、觉悟高、又不外出的人员担任义务监督管理员,通过这批骨干及时提供和反馈信息,合成整体的社会监督效应。做到市场信息有人报,市场行为有人管,市场秩序有人抓。

2、创新要求高、巡查严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一是管理制度创新。推行“自办责任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均要由相同的办案人员负责到底,严格按制度审批,最后由文体部门把关,进而提高执法工作准确性、统一性、规范性,避免错案的发生。二是管理办法创新。要实行对文化市场的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奖惩挂钩。对乡镇所有文化经营单位分成片区,由乡镇干部和宣传文化中心市场管理人员分别负责,使网吧接纳未成人、超时营业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举报和反复上访大大减少。三是管理手段创新。聘请网吧义务监管人员,实行对文化经营活动的全方位监控;成立文化市场协会,较好地发挥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巡查力度。市场管理人员要在夜间和节假日不定时开展,对群众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记入违规经营档案。

3、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文化市场执法网络。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与乡镇的管理权限、范围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文化市场管理是长期的、复杂和动态的,要突出日常检查力度,强化突击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违法活动,特别是对于演出市场尤其重要。二是独立执法与齐抓共管相结合。文化管理部门势单力薄,单靠文化管理部门的努力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因此,密切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构建联同和协同机制,加强合作十分必要。只有在部门间大力合作,齐抓共管,才能维护文化市场的环境净化。三是乡镇监管与配合督查相结合。在守土有责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督查,并联合周边乡镇共同管好文化市场,真正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工作效能。

参考文献:

农村市场化例5

文化市场是社会文明的窗口,也是文化管理的晴雨表。农村文化市场的兴起与形成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依照法律的规定,加强对各种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既是一项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农村文化市场的特点与现状,提出加强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自办文化的势头方兴未艾,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文化市场体系。但是,文化市场尚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规模小,档次低,经营项目少,管理力度亟待加强,具体表现在:

1、发展不平衡。从文化市场的发展情况看,经济富裕地区先于欠发达地区;从文化经营网点的数量比较,集镇多于乡村,平原多于山区。按地理环境、经济条件、人口密度诸因素衡量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大致可分成三种类型:一是有市有场型。即人口集中,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乡镇形成文化市场较快;二是无市无场型。一些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小乡村,既无娱乐场所,又很难形成文化消费群体,造成几十年来看不到一台戏或一场电影;三是有市无场或有场无市型。这种类别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一些以种植业、养植业为主的农民,长年聚居原地,文化消费需求量大,但文化设施少且无场地;反之,那些有俱乐部、影剧院的村,由于劳务输出多,文化需求少,造成文化娱乐场地利用率不高,难以形成“市”。

2、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文化市场的经营者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法制观念淡。所以,不少经营者把经营物质商品的手段或“诀窍”照样搬来经营文化娱乐业。这样,有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忽视社会效益,片面追逐经济效益,舞厅出现“”,游戏机房搞有奖,球棋类活动发生变相,更有甚者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在经营过程中,有些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如有的不经核准登记,地下经营,无证经营,有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合法”的经营资格。

3、监管职能难到位。目前,对镇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侧重在阵地的建设,而对镇乡文化市场的监管力量配置、管理状况尚未纳入镇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体系。虽然,《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已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但镇乡一级政府有些领导对文化市场管理,仍然还存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性承担不明确问题,有待市、区政府下发必要的规范性文件加于明确镇乡一级政府属地监管的职责。

4、庙会活动问题多。农村庙会既是农贸交易日,也是传统文化活动日。从近几年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情况看,节目内容低劣的大棚演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无证经营书摊和音像摊点历禁不止。这些摊点依仗低廉的价格,吸引大量的农民消费者,兜售非法出版物和违法音像制品,破坏正常的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点

农村文化市场,是指县(市)以下从事文化娱乐有偿服务的场所。它包含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政治性、社会性、娱乐性、知识性、服务性和经营性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于城市文化市场的鲜明个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几方面来考察。

1、分散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分散性是指文化消费点多面广,经营场所呈网状分布。首先,乡镇的文化经营项目大多是规模小、档次低、设施因陋就简;其次,作为市场客体的演出场所,电影放映遍及乡村、山湾、村头、溪滩都可搭台演戏或放映电影,灵活方便,可以说凡是有人群聚集的地方都有文化市场;再次,民间艺人长期分散于广大农村,无固定班子,无固定人员,无固定剧目,临时组团,临场排戏,流动演出。

2、季节性。乡镇文化市场的供求状况受季节影响很大,时兴时落。农闲时,农民闲暇时间多,文化消费者随之增加,临时性娱乐业经营点亦相应增加,特别是逢年过节,由于外出人员回家,走亲访友频繁,整个市场呈现出喜气洋洋的闹猛景象。农忙时,乡村农活多,劳动时间长,劳动力相对集中,农民无暇顾及文化消费,整个市场处于疲软的状态。

3、复杂性。农村文化市场是个较为复杂的市场。一是从业人员身份复杂,工人、农民、退休干部职工以专职或业余兼职的方式经营娱乐业,尤其是半农半艺的民间艺人,其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较差;二是外来演出团体的演出节目内容复杂,路头戏,无本子,格调不高,给审查节目带来难度;三是非法出版物充当农村文化市场。由于进货渠道不明,鉴定审查相当麻烦复杂。

三、管好农村文化市场的措施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就给文化工作者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我们在繁荣文化市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监管、用市场机制引导文化市场繁荣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具体的措施与对策是:

1、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市场协管体系。一是要实行职能部门主管。根据“文化市场实行分部门、分级管理原则”,各乡镇都要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小组,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抽调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力量,组成班子,各司其职,落实任务,防止管理工作中的交叉重叠、互相扯皮、脱节失控的情况发生,达到通力合作,综合治理的目的。二是要求行业协会协管。根据经营项目的不同,指导和组织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建立行业协会,开展“比学习,比贡献,比服务质量”的竞赛活动,形成互相监督、互相竞争的政策和激励机制。三是发动社会监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社会奖励基金, 发动群众举报非法文化经营活动。在有文化经营网点的乡村聘请一天至二名素质好、身体健、觉悟高、又不外出的人员担任义务监督管理员,通过这批骨干及时提供和反馈信息,合成整体的社会监督效应。做到市场信息有人报,市场行为有人管,市场秩序有人抓。

2、创新要求高、巡查严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一是管理制度创新。推行“自办责任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均要由相同的办案人员负责到底,严格按制度审批,最后由文体部门把关,进而提高执法工作准确性、统一性、规范性,避免错案的发生。二是管理办法创新。要实行对文化市场的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奖惩挂钩。对乡镇所有文化经营单位分成片区,由乡镇干部和宣传文化中心市场管理人员分别负责,使网吧接纳未成人、超时营业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举报和反复上访大大减少。三是管理手段创新。聘请网吧义务监管人员,实行对文化经营活动的全方位监控;成立文化市场协会,较好地发挥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巡查力度。市场管理人员要在夜间和节假日不定时开展,对群众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记入违规经营档案。

3、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文化市场执法网络。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与乡镇的管理权限、范围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文化市场管理是长期的、复杂和动态的,要突出日常检查力度,强化突击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违法活动,特别是对于演出市场尤其重要。二是独立执法与齐抓共管相结合。文化管理部门势单力薄,单靠文化管理部门的努力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因此,密切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构建联同和协同机制,加强合作十分必要。只有在部门间大力合作,齐抓共管,才能维护文化市场的环境净化。三是乡镇监管与配合督查相结合。在守土有责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督查,并联合周边乡镇共同管好文化市场,真正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工作效能。

参考文献:

农村市场化例6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改革后,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有了经营和劳动上的自,克服了过去经营管理过分集中、生产瞎指挥和无人负责,以及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弊端,极大地发挥了农民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而解放了在旧的农村经济体制束缚下的生产力,为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在这种制度的刺激下,农村的发展出现了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的黄金发展时期。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并非一劳永逸,它也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减缓,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其中以下几个方面比较突出:(1)传统的农业生产观念,农作物种植类型单一,质量参差不齐,不能形成规模化经营。(2)农民的生产不能与市场挂钩,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差。国家不得不利用保护价对农民进行补贴。(3)农村“二元”经济模式的产生,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村农民对土地的利用力不从心,存在大量土地浪费抛荒的情况。虽然,取消农业税后农民的积极性有所提高,但是,传统农业“重生产,轻市场”的特点并未彻底改变,农业生产的非市场化粗放经营不能给农民带来太大实惠。

基于以上问题,农村市场化经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出路之一。探索农村市场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是农村经济繁荣的关键。市场化经营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生产,农产品直接面对市场,以经济收益为目的。但是,农村市场化经营虽然势在必行,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存在市场风险。市场所必然存在的风险和农民阶层自身的特点构成了一个复杂的互动过程。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里,农民能够觉察到市场所带来的好处,从内心上对市场是接纳和欢迎的。改革开放的十几年里,在鼓励农民发家致富的政策下,一小部分头脑灵活,思想活跃的农民开始摆脱已往单一的种植模式,探索发家致富之道。这一小部分农民成为先富起来的一批,他们成为大部分农民眼中的能人。大部分农民开始对过去闻之色变的“市场”发生好感。另一方面,我国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农民的信息反应力差,组织能力差,对于市场的变化缺乏很清醒的认识。对市场缺乏应有的驾御能力;而且,分散的小农经营,思想统一困难,各方面利益难以兼顾。因此,很多农民偏向于保守,害怕吃亏上当,不愿意承担风险,不敢放手从事市场化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在目前,我们在不断致力于完善和规范农村市场机制的同时,如何动员农民参与市场化经营也应该成为我们重点探讨的问题。

所谓社会动员,是指有目的地引导社会成员积极参与重大社会活动的过程。社会动员的第一个特征是广泛参与性,就是说作为社会机体最基本的构成分子亦即社会成员必定是广泛或较为广泛地参与重大的社会活动。第二个特征在于一定程度的兴奋性,即社会动员从整体上呈现出一定的兴奋性。第三个特征是目的性,即社会动员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群体性的行为。社会动员的第四个特征是秩序性,一般来说,正常的社会动员是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而不是杂乱无章、失去控制的进行。

在当前,社会动员对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有助于形成一种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凝聚力;有助于解决中国现阶段许多重大的难题。(理论前沿,吴忠民,2003)社会动员通过一个有公信力的组织或个人向被动员者进行劝说或施压,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从而,实现有效的社会合作,使整个社会的潜能得到充分的释放,从而形成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动员能够产生一个强而统一的问题处理主体,在解决问题上集思广益,最后,统一思想,得出最佳的处理方案。在解决中国农村问题上,社会动员更是非常重要而且是必要的。我国农民作为一个大而分散的群体,在互动合作达成某项任务目标时,非常需要一种整合力来统一大多数人的意见。这种整合力离不开社会动员。在解决现阶段三农问题的过程中,社会动员具有某种独特的效应,可以对之造成某种有益的社会压力并增大社会予以解决的力度。

关于对农村社会动员的研究,目前学术界主要都是以农村基层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为主体进行研究的。这个不难理解,因为目前农村社会的农民协会等非政府农民团体发展很不健全,而农民又是十分分散的个体经营单位,所以,农村基层组织在目前是最有可能将农民凝聚起来的农村社会组织之一。归纳起来,学术界对国家基层组织在农村的动员能力有两种认识。一种是认为国家的社会动员能力弱化了,以吴忠民、杨福忠为代表。吴忠民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出现,原有的社会动员所赖以生存的历史条件逐渐消失。就总体而言,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的社会动员似乎在淡出中国社会。(吴忠民 2003)。杨福忠在评价孙立平、郭于华的《“软硬兼施”:正式权利的非正式运用的过程分析》一文中指出,乡镇干部通过权力的非正式运作,虽然都动员农民实现了国家意志,但从现实过程来看,事实上是目前农村中国家的正式权力动员能力下降了,很多农民对国家的权力产生了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致使基层干部不得不寻求正式权力以外的社会资源以谋求问题的解决:其一,法外设权,违法行政;其二,非正式规则行使国家权力。 这种方式行使的国家权力,表面上看是农民对国家的妥协,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对农民的让步,是基层干部在原有权力行使方式受阻而不得不做的一种变通(杨福忠,2001)。对于国家动员能力弱化的原因,目前有两种比较流行的解释。其一是孙立平等人在区分“总体性社会”和“后总体性社会”的基础上提出的“组织化动员”和“准组织化动员”之说,“总体性社会”和“后总体性社会”的主要区别在资源配置方式的不同,前者国家对稀缺资源和社会活动空间进行垄断性控制,所以国家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组织化动员;而后者国家对稀缺资源和活动空间的控制放松,国家进行组织化动员的能力就弱化了,一种社会化的动员方式——“准组织化动员”逐渐发挥重要作用(孙立平、晋军等,1999)。其二是杨福忠提出的制度供给不足说,杨福忠认为,国家对农民的动员能力弱化,原因在于制度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政治体系制度化水平低、政治体系的沟通渠道不畅通、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等方面(杨福忠,2001)。第二种观点以孙立平、郭于华等人为代表。孙立平认为,农村基层组织结构的软弱与涣散的确是事实。他提出一种过程—事件分析方法,认为在国家的动员能力已经基本丧失的表面现象之下,这种体制仍然具有一种相当强大的动员潜能,只不过这种动员潜能要转化为实际的动员能力还需要其他的条件。马明杰在《权力经营与经营动员》一文中,研究了一个政府通过自身参入市场化经营,与农民共担风险,逼民致富的案例。

本文将对农村市场化经营动员的两个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对这两个案例的对比研究,本文试图提出这样的假设:在当前基层组织动员能力弱化,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单独靠政府或市场的单一动员主体很难达到动员的效果和目的。而如果将政府与市场两个动员主体有机的结合,其动员能力却是非常强大的。要想成功动员农民进行市场化经营,“政府+市场”式动员主体不容忽视。

二、案例比较研究

w村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北郊,具备典型的中部农村特点。地形以丘陵为主。长期以来,农村都是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单一化经营。由于分散的小农生产弊端,种植品种多而杂,质量参差不齐,不能形成规模经营,水稻的种植没有其优势,导致农民种田收入不高,制约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了加快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利用其比邻武汉市的区位优势,提高农民收入,w村开始探索市场化经营之路。

案例1:关于动员农民种植白杨树苗的案例

w村南面有一片旱地,靠近长堰河,土质半沙化,是村民种植经济作物(花生,红薯,芝麻等)的主要旱地。2003年,一位投资商看上这片旱地,打算利用来进行白杨苗圃的种植。投资商首先找村委会洽谈。村委会认为这是一次很好的致富机会,于是将这个消息向镇政府汇报。镇政府在村委会的介绍下与该投资商见面,并作了进一步的商谈,认为该计划可以试一下。于是,一场动员农民将土地转包进行白杨苗圃种植的计划开始了。村委会(大队干部)依然是动员的发起者,通过在村人口集中的场合消息;向自然村队长详细介绍情况两种途径,大队干部的动员消息很快在村里传开了。村民最初的普遍反应是半信半疑,害怕吃亏上当。农民对于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普遍很关心。一些村民表示担忧,从他们的谈话中具体反映有以下几点:a.担心这个计划中途流产,农业用地变为林业用地,其再次耕种的成本会增加。b.对该承包商的信誉表示怀疑,担心每年的补偿费能不能到位。c.担心参加这次经营后其收入会降低,得不到太多实惠。一位农民表示,“能多赚钱当然是好事,但是,万一赔了,又没什么保障,还不如自家种点经济作物,不去担那个心”。针对以上的顾虑,村委会与投资商代表一起到村里开会。投资商向村民表示,与村民签订转让合同,按70元/分地的补偿费每年年底发放。另外,村民可以到苗圃地有偿劳动(种植、施肥、除草等),以15元/每天的工钱计算。多数村民有些心动了,如果以上承诺都能兑现,那么这无疑是增收的良好途径。但是,谁能够保证这些承诺都能兑现呢?村民普遍感到担忧。镇政府的出现让村民放心许多,镇政府办事员表示,关于投资商的基本资料已经核实,情况属实,而且,镇政府也与投资商签订了书面协议,一旦投资商违约,政府将出面追究其法律责任。经过村委会的热情宣传,投资商代表的当面表态,以及镇政府的暗中支持,大部分村民终于不再疑虑,同意签订合同。少部分保守的村民也在从众的心理下签订了合同。这场动员在投资商和基层政府的共同参与下获得了成功。

据调查,在这次合作至今的三年里,农民在这片地上的收入有很大的提高。农民的原有土地上的收入翻了两翻,过去种植一些经济作物主要是供自家吃和送人,落不到多少钱;而现在,加上补偿费和工钱,每年平均收入在300元/分地以上,村民普遍表示满意。

案例2:关于农田芦笋种植的动员

2006年年底,村委会干部到村里开会,传达镇政府的动员号召。由于,镇政府与有关芦笋种植培育单位合作,打算在本镇一些有条件的村里建芦笋种植基地,建议村民放弃以往的水稻单一种植模式,改种芦笋。据称,芦笋种植收益高,且一次种植终身受益。村委会干部向村民发放了芦笋种植的宣传册子,在村中人口集中的地方传达镇政府的会议内容。具体计划是这样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凡在计划种植范围之内的农田必须种植,有不愿种植的农户,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愿意参入种植的农户或芦笋培育单位。政府负责帮农民聘请相关芦笋种植技术人员,帮助农民掌握芦笋种植要领。一切种植种子,生产资料及其它需要品都由政府负责无偿提供。在芦笋种植受益前的三年里,按照300元/亩的补偿费发放到农户手中,等芦笋受益后,该补偿费取消。芦笋受益后,由镇政府负责联系销路,按统一价格进行收购。由参入种植农民与镇政府签订“自愿参入芦笋种植合同”。

消息传开后,大多数农民对于这些规定一知半解,年龄较老的农民认为这又是上面在瞎指挥,干涉农民的自主经营权,以求达到某种额外的收入。一些消极的农民甚至表示,这是政府在没农业税收以后玩的一些搞钱的把戏,搞个项目让上面拨款,以求达到自己的利益。思想比较开发的农民能够接受这个提议,他们认为搞市场化经营是好事,有可能带来比较大的收益,但他们对市场风险心存顾虑。万一赔了,也只能是自认倒霉,政府明确表示是自愿的参入。这“自愿”二字很巧妙地让他们摆脱了两重困境,一方面,他们不会有强制执行而干涉农民自由之嫌,另一方面,即使将来赔了也与他们不相干。因为,你是自愿的嘛!政府只是一个中间人,他们并没有最后承担风险的义务。因此,尽管在目前农村由于二元经济造成劳动力不足,芦笋种植能够缓解这种局面的情况下,农民对于这项市场化经营仍然顾虑重重。经过几次个案访问,归纳起来,导致农民顾虑的有以下几个方面:a.农民不知道这次种植芦笋是给谁种?据调查,大多数农民认为,是政府让种的,肯定由政府负责联系供销。至于,政府后面的市场商家是谁,没有人能给农民一个准确的回答。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隔开了农民与市场的联系,使农民只见政府,不见市场,政府在中间的处理不透明,使农民忧心忡忡。农民一方面需要政府去为自己牵线搭桥,另一方面,他们又害怕政府在中间倒鬼,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b.关于风险的发送几率农民无法知道。在这个动员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他们的信息都来自上面,他们无法准确地评估风险的情况。就好像自己的盈亏都掌握在别人手里,心里不踏实。一位颇有见识的农民表示:“我们根本没有方法去准确知道风险有几成,对芦笋的市场行情也估计不足,一切都听上面安排,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把握赚钱。”c.有的农户还提出,芦笋是否适合本地区的气候与环境,其生长习性能否很容易存活。这一点是来自市场以外的风险,农民的担忧也并非没有道理。因为,本地农民连芦笋长什么样都是从宣传册上得知,更谈不上对种植的了解。d.农民种植水稻的传统。一直以来,农民都是以种植水稻为主,自产自销,突然让他们改种其它的作物,农民很难适应。一些农民说:“种植水稻虽然收益不高,但是,感觉很踏实。种植粮食作物也不会担心口粮问题”。特别是在不知道会不会亏损的情况下,让他们放弃已经不征农田税的土地,他们会很慎重。说到底,政府在没有能力保证农民免受市场风险的情况下,让农民参入一项市场尚不明确的市场化经营项目,政府的动员是苍白无力的。面对村民的疑虑,镇政府尽管尽力解释和说明,但是,他们还是提出以“自愿”的原则,不敢向农民打包票。

截至到笔者完稿时,w村芦笋种植计划已经宣布搁置。而政府选择了搞试点的计划,准备在小范围内实验一下,希望借此来带动更大规模的市场化种植。

三、比较和分析

以上两个案例都来自同一个村,前后时间跨度也才三年,都是对市场化经营的尝试,而其结果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我们现在来分析和比较其中的原因。

能够影响上述两个案例结果的因素固然有很多方面,在这里,我们只选取最主要的一个角度——动员主体。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动员主体的不同会导致动员方式和动员能力的不同。

认真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案例1中,市场(投资者)的出现是整个动员的因由,而在动员的过程中,市场一直和村民是面对面的交流。农民清晰地看到市场就摆在面前,而且和市场主体签订了合同,就相当于是在和市场谈生意。政府和村委会的出现,使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参入到这个事件中来,避免由于分散而导致的整合困难。另外,政府和村委会也扮演了一个保护人的角色,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站在农民的角度想,在这次动员中,既有市场主体的合同在手,又有政府充当保护人,尽管也存在不可预知的市场风险,但风险已经不足畏惧了。于是,整个动员过程显得简单而自然。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案例2中的情况,市场始终没有出现或者说始终站在政府的背后,政府带着村委会在唱“独角戏”。尽管政府开了很多会,动员村干部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始终起不到动员的效果。这一点上,政府也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局面,具体而言,政府面临着以下尴尬:1.政府本身面临着信任危机。许多农民对国家权力产生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杨福忠,2001)由于政府在税费改革前扮演的“要粮”,“要钱”,“要命”(税、费和计划生育)三要角色,农民对基层政府基本没有好感。另外,一些有损政府形象的事件曝光,加重了农民对基层政府的偏见。政府是否代表农民的利益,普遍受到农民的质疑。2.由于政府是非市场主体,他本身在动员的过程之中也面临着风险。他不断不能向农民承诺全部承担市场风险,反而,政府害怕由于自己的动员项目失败后会进一步损坏自己的形象,或者说断送当局者的政治前途。因此,政府在动员的过程之中显的小心翼翼,经常以“自愿”为保护伞,摸着石头过河。基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已经不是“阶级斗争”时期的一言堂,面临着很窘迫的位置。所以,单独的政府动员对于农民来说,其作用是不大的。案例2中,由于市场本身没有出现,农民感到不踏实。市场化经营最重要的是市场,能否让生产出来的产品直接变钱,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缺乏市场在动员过程之中的煽动和保证,让农民忧心忡忡。由于缺乏市场这个重要因素的参入,该动员仅仅只有政府这一单一主体,对农民没有太大的冲击力。因此,在案例2中农民的种种顾虑,可以归结为市场主体缺失带来的后果,并最终导致这次计划的破产。

由以上案例的比较,我们可以初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在当前的市场化经营动员中,市场主体的参与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现在,我们来假设另一中情况,在没有政府的参入下,仅仅只有市场主体的动员能不能达到动员的目的呢?

笔者的个案调查显示,在访谈的12位农民中,有10位表示他们不会轻易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老板,有2位表示要视情况而定。对于这样一个问题,即:“对一个素不相识的老板来村投资经营,没有村委会和镇政府的人涉入,你认为能搞成吗?”农民的回答都包含以下几层意思,一、没有政府的参入,其合法性不能保证。万一农民因为不懂政策和法律被那些投资商钻空子,那不是要自认倒霉。而政府是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化身(在农民视觉里),有政府在中间,农民感觉踏实。二、多数农民表示,要对投资商的资产和信誉进行调查,至于要由谁去调查核实,农民认为还是应该首推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有能力和经历去处理这些事情,普通农民不具备这种能力,也没有这个闲功夫。三、除了基层政府,没有任何一个农民组织能够更有效地将农民凝聚起来。即使能够成立这样一个组织,其合法性也不及政府受到人们的认可。四、万一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一点纠纷,农民遇事找政府的习惯使他们不可能脱离政府单独行动。最终还是有赖于政府去干预。从访谈中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政府参入农村社会动员是必要的,在没有政府的参入下,单独的市场动员不能很好地达到动员效果。

四、讨论和结论

基于以上两个案例的比较研究,“政府+市场”式动员主体有很多优点和好处。首先,这种双重动员主体能够克服单独政府或单独市场的缺点。单独的政府为主体进行市场化经营动员,农民不能感受到市场的真实性,对政府的操作方式和操作流程也会普遍表示疑虑,从而影响整个动员的效果。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政府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一言堂,其动员能力和动员效果都普遍下降。而单独的市场主体动员又缺乏将农民凝聚起来的号召力,农民也普遍对市场缺乏掌控,急需要一个合法的强大组织来为他们的市场参与作后盾。中国农民分散零碎的现状,目前,只有借助政府的力量进行整合。其他组织不具备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也不适合农民的思维习惯。其次,”“政府+市场”式动员使政府和市场两个因素结合起来,相互取长补短,各自发挥优势,增强了动员的力度。市场动员从实质上给予农民可感知的项目和对象,而政府作为一个组织者和守护者的身份出现,两者结合,有效地消除了农民的顾虑,使动员能够取的成功。

w村的两项市场化经营动员,由于参入动员主体的差异,产生两种不同的效果。市场在动员过程之中的参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这一点上,本文得出的结论和马明杰、孙立平等人的观点相符:即,农村基层组织仍然有较强的动员潜能,但这种潜能变为现实需要一定的条件。我们可以把市场主体的导入,看作是基层组织为实现动员效果而创造的一个条件。即基层政府通过市场的导入来弥补本身在动员能力上的不足。因此,本文中的结论又证明,并非只有“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用”才能实现农村社会动员,通过导入新的主体也能改变动员的形式和效果。

当前,农村市场化经营还是一个摸索前进的过程,农民对于市场的反应还不够成熟。只有“政府+市场”的动员模式才能适应现实的基本情况,启动农村市场化经营高潮。

参考文献:

[1]邓万春.动员,市场风险与农民行为.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10.

[2]邓万春.动员主体再造与客体多元化——农村基层组织动员修路款的个案研究.

农村市场化例7

1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十一五”期间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这是我们推进城镇化建设总的工作要求,也是城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为区域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打造可依托的平台,同时着力推进农村合作社市场化是我国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战略性课题。

2 农村城镇化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首先,农村城镇化引起了城镇人员的增加和产业的扩张。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增大,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市场原动力。城镇化的结果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地区集中,生活方式的变迁,必然要求其减少自给性消费,提高商品性消费的支出比例,从而扩大消费品市场的需求总量。其次,城镇化的过程本身涉及到供水、供电、通信、交通、治安、商业服务、房地产业、教育、文化、科研以及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等许多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其所创造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对于整个市场需求总量的扩大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第三,农村城镇化引起的非农人员增加和农产品市场需求量的增大,并向农业生产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农业要以更低的成本生产出更多数量、更多品种、更好质量的农产品。已有的零散、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模式显然不适应这种生产,于是大规模、高效率的农业产业化生产模式就被提上日程,旧的农业生产模式也必将被淘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必须依靠城镇这个载体为其创造条件。一是发挥城镇的流通载体主要是农产品市场的功能,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发挥城镇加工载体主要是龙头企业的功能,为农产品加工创造条件;三是发挥小城镇服务载体主要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功能,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帮助农户增加收益和分担风险。由此可见,只有加快城镇建设,发挥城镇的集散功能和市场纽带作用。

3 农村城镇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发展。规模化经营是农业发展的方向,是农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必然要求。而提高城镇化水平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基本前提。农业的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必要条件。农业生产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强,在农业资源既定条件下,农村人口越多,人均可配置的资源量就越少。以往我们提倡的土地使用权流转、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等之所以进展不大,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把农村人口减下来。由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政策导向,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农业兼业化、副业化倾向,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超过一定限度就会走向反面。城镇化的发展必将要求打破阻碍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改革现有的农地产权市场,建立劳动力、资金和农地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机制,这样就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就业的非农化和农地产权的流转,随着农业劳动力就业的非农化和农地产权的流转,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农地的适度集中,就会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

二、农业合作社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1 农业合作社是农村城镇化的直接动力。农业产业化的内涵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企业为龙头,以基地为依托,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是以多元参与者主体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经济共同体。同时,农业产业化是能够同时兼顾城镇化与农业发展的一种有效形式。这是因为,农业产业化是农产品生产与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的有机结合,按照工业在区位上集聚布局的原理,农产品加工业一般是布局在城镇,或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一个地域点上集中布局的结果使这个地域点发展成为城镇,这样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就会带动农产品生产的发展,而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生产共同发展的结果,就是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和农业发展的相互协调。

农村市场化例8

农业经济市场化,就是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农业的生产和经营,使市场的作用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持续增大,转变农业的生产方式由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

我国是农业大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后来的计划经济对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伴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入,原先由政府统一定价统一分配的农业的生产资料和各种相关商品逐渐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和生产资料与商品的流向,自产自用、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要素和生产结果,逐渐转变为在市场流通的商品。

计划经济时期,主要是国家计划指挥和引导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各生产要素的流动与分配,行政命令高于市场,一段时间以后,生产资料流向固定,市场僵化,不科学的行政指标造成了很多重复建设、资源的浪费,地区发展不平衡,产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市场为主体,在社会主义的基本道路下利用市场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调节和组织生产资料的流动和使用,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优胜略汰。农业经济市场化后,农业主体的价值取向由自给自足向商品市场转变,原先分散、“小而全”的农业生产转向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极大的改变了农村经济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生产观念。农业经济市场化是解开困扰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钥匙,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保障了前提、带来了动力,是应对WTO,应对农业市场国际化,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进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向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

二、我国农业经济市场化面临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业经济市场化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比如,我国农业经济中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得到确立,其以土地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支配、经营成果的处置等权利得打了保障,并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自负盈亏;农户的市场行为得到加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转型。农村的市场体系初具规模并不断深化和推进,农产品的价格基本由市场决定,农业的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生产以及农产品贸易得到了很大发展并保持良好势头。

但是,站我国经济发展的绝大部分的我国农村经济,其市场化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首先,农业市场化的发展很不平衡,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发展差异加大,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化孕育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东部;然后,东部沿海地区农村的产业化分工、产业化程度也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具有极大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农业生产流通联合体和具有专业分工功能的各种经济组织率先在东部地区出现并促进了东部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专业分工水平较低,各种有利于农业经济专业化的协会、组织发展水平较低且发展缓慢,有的地区并未真正进入农业经济的市场化。

三、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市场化的主要原因

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却自然资源紧缺,人均耕地面积少等客观上难以改变的因素,我国的农业经济市场化还受到很多限制。(1)农业自身的弱势。业是周期性、季节性、分散性强的对自然地理条件和以土地为主体的生产资料依赖性较高的活动,所以天生具有一些弱势,风险较高;(2)农产品流通市场不健全。农产品的市场体系不健造成了结构性商品问题突出,区域性明显,农产品的市场扩张存在较高难度。农产品流通市场的薄弱体现在几个方面:①市场中介发育晚、发展缓慢,规模小,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农产品商品市场依然占很大部分,导致农产品销售的成本高、效率低,流通风险高;②基础设施不完善;③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组织、市场管理方面不健全,具有代表性的批发市场大多还停留在政府兴办、行政管理上;④配套服务不完善,比如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种子质检、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检测、合同管理、金融财务、保险等相关的配套设施与服务还很缺乏;(3)农民的经营水平较落后。目前,我国农民在适应市场化的过程中适应能力较低,市场意识不强,缺乏市场的灵敏度,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滞后性较明显,而且劳动力的综合科技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业市场化水平仍处于初级水平,还需要大力加强市场化建设。

四、发展农业经济市场化必须依托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是合作社在农村市场上的应用,合作社是指“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与文化需要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国际联盟的定义),是建立在个人财产所有权基础上的,实行自愿、开放、经济共赢、民主管理、服务和利润返还原则的特殊经济组织形式。组织上,农村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体,农民占总人数的80%以上;在所有制上,我国的农村合作社是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之上的,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体;收益分配上,合作社以增加成员收益为主要目标;农村合作社的管理实行资源加入,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族决策等原则。由此可见,农村合作社是平等、民主、公正的社會组织形式。

农村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农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农村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经济市场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出路。农业经济本身的弱点和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会带来农业市场的恶意竞争和资源掠夺,导致垄断产生,滞后的市场信息会造成盲目的组织生产和经营,导致市场调节的供需极度不平衡,产生很多问题,所以,农业经济市场化既需要竞争,也需要合作,二者并不矛盾。农村合作社是农民之间进行合作的一种体现,合作社之间共享市场信息、销售、加工、储藏、流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统一管理,可以极大的克服农业经济分散的弱点,也减少市场调节本身存在的缺陷带来的农业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降低风险,防止垄断,取得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农村合作社是有利于农民团结和共享市场成果,提高综合利益的有效组织形式,势农业经济市场化必不可少的载体,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提高农村合作社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市场化

农业经济市场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针对现今存在的市场化问题,针对影响因素对症下药。其中,利用农村合作社,提高农村合作社水平是积极有效的方式。

(一)加强农村合作社的推广和普及

2006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合作社在广大农村逐步开展开来,很多地区和农村建立了农村合作社,为农村经济市场化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很多中西部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的偏遠农村地区,还没有农村合作社,或者有农村合作社却没有发挥真正作用,所以,国家应加大农村合作社的整体建设质量,大力宣传推广和普及,使得农村合作社最大限度的为农民的产业经营的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加工、运输、贮藏、销售、农业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共享、金融、保险等有关的活动提供帮助。

(二)加强农村合作社中的政府引导

农村合作社虽然是自愿参与、自主管理的特殊经济形式,但是,农业比起其他产业相对特殊,农村合作社应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从资金、农业生产技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信息共享、农业服务设施、劳动力教育培训等等多方面加强对农村合作社的支持与帮助,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农村合作社,更好的开展项目开发、扶贫工作、农业技术推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各项国家重大项目和重大计划,使农村合作社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特殊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综合建设。

(三)加强对农村合作社的管理监督

农村合作社实行村民自由选举、自主管理模式,主要社会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理事会实行农村合作社日常的管理事宜,监事会负责机构的监督。但是,在现实的执行中,监事会的权利时常难以发挥或是被弱化,理事会成员膨胀、腐败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农村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必须加强社员大会的监督力量,依靠更广大的社会群众力量,使合作社的管理工作更公开透明。

六、结语

农村市场化例9

第一,从厦门工业化的角度来看。立峰书记来厦门主持工作以后,再次特别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以工业为主、大力开发工业一贯的思想,这个思路无疑是正确的,就当前来说是重要的选择。在岛内发展工业是不可能了,就向岛外发展;不是岛外什么地方都发展,像靠近海边、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要发展工业就必须有土地,必须有载体,要发展工业,没有空间是不可能的。岛外分担了岛内的压力,把工业向岛外转移,在转移的过程中,就有农民的问题。反过来,不能消极看这个问题,把它当成甩包袱的过程,那是不客观的、不现实的。为什么?举个例子,最近岛内有些工厂确实搬到岛外去了,我在调研工业区的时候,有几个企业跟我说他们要准备回来,原因是他们搬到岛外,没有配套,中午吃盒饭打电话从很远的地方送过来,还要涨价;岛内一些人搬到岛外去,中午回不了家,晚上坐车回来,去一小时回一小时,堵车时可能还要更长,外面工作孩子上学很多事情管不了,很多的人才就不愿呆。因此,如果岛外不搞城市化,岛外不配套,工业呆不住,人才留不住。如果岛外城市化发展起来了,工业才能发展,人才才能呆得住。

第二,从市里的定位来看。厦门要建设经济特区、区域性中心,要建设海峡西岸的龙头城市,提出要做大做强中心城市,这个城市就要对外辐射、对外扩张、对外服务,在整个闽南甚至更大的范围凸显一个中心城市,这就是厦门的发展战略,就像“珠三角”有深圳、广州,长三角有上海等等。只有整个地方发展了,才能隆起一个中心城市;只有中心城市发展了,才能辐射周边城市。厦门的任务就是在整个闽南甚至更大的范围隆起一个中心城市,这就是厦门的城市定位。在这个定位过程中,光靠厦门岛内显然是不够的,现在全市架设的通道由十条到三十多条,通道建成后岛内、岛外连成一体,真正发挥辐射作用的,将来还在岛外。海沧不仅要搞工业区,还要注意向龙海加强辐射;现在正在推进同安与安溪的道路的建设,为同安打开一条通道,加强同安对那一带的辐射;翔安正在加强对水头南安的辐射。最近香港来的客商,搞房地产,我们积极推荐到岛外投资。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是:岛内要提档次,岛外要扩规模,只有岛外规模扩大了,才能真正实现城市规模的扩大,岛内岛外呼应起来更好地发展。特别是马銮湾、同安湾的建设,其建设水平要超过岛内,现在整体规划,道路、公共配套措施都超过岛内;只有这样才能把厦门做起一个大城市,真正在祖国的东南方隆起一个中心城市。岛外任务任重道远,建设水平要看得更远,要建设得更有水平。厦门城市化不那么简单,我们要做大文章、大格局。

第三,从人民富裕来看。目前农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城镇居民16400多元,农民只有6230元),相差大体上10000元。如果说“十一五”计划有难度的话,那就是农民增收;为什么“十五”计划不敢说全面完成,那就是因为当时说的农民收入翻两番没有实现,农民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要解决农民的富裕的问题,从总体上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减少农民数量,让更多的农民转为市民,从这个角度来讲,要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除了收入差别外,在生活质量、公共服务水平、对居民的社会保险,包括公共教育、文化消费等,细算起来,实际上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还要更大。所以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应该是厦门“十一五”的核心任务,是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我考虑到五件事情必须把它提到议事日程上,要统一认识,抓好落实。

一、要把符合条件的地方直接建成新城区。哪些地方直接建成新城区?岛内全部,岛外城镇周边、工业区周边、公路主干道周边以及拆迁移民的地方。有三层意思,一是不要过渡,不要拆来拆去。比如海沧,有农民讲他们因为被征地而搬迁三次了,实际上是当时我们规划没有那么远、对农民的事情没有想得那么清楚,造成了多次搬迁,对农民造成了不稳定。另一方面我们也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搬迁一次比一次代价高。事情应该有个轻重缓急,那些老有山体滑坡的,直接规划到小区里,一劳永逸,加快城市化进程,千万不要原地恢复,也不要移几米再修理。二是一个自然村或几个自然村搞成小区。我的意见是应该把几个村,尽量多几个村集中在一起。要尽可能把小区规划、建设得更大一些,能够把更多的村庄集中在一起,将来道路、学校、店面、宽带等配套设施也可以相应集中,降低管理成本。把小区规划、建设得更大一些,哪怕小区一次建不成,就搞一期、二期、三期工程。三是要早规划,早控制,将来社区的规划把图画出来,让农民提前几年早知道,周围的环境怎样,将来农民搬迁起来心里才会踏实,才会更好配合我们的工作。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农民的物质要求解决清楚了,思想意识、思想观念就很容易转弯了。不要走弯路,不要搞二次搬迁,符合条件的地方直接建成新城区,我们看到的第一个试点洪山柄,就是一次搞定。大家要有一个早期规划、早期考虑,要直接建成社区,不要走弯路,如果一次搞不好的,可分期完成,但是也要一次规划完成。

二、要加大力度实现城市化配套。必须把服务新城区的配套,必须把服务城市化的配套作为城市建设重点。如塔埔那条道路不把它修好,污水、学校等不给它配套,农贸市场和外口公寓租给了别人,房子就租不了什么价钱。路一修好,汽车可以开进去,一平方一年就多得几百元,那几万平方的房子,农民就多得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我们不给农民配套,那么就提高不了价值。学校、路灯、文体活动场所、公共服务、就业培训、通信等等都要考虑配套,要考核人居环境指数、绿化率等多项指标,与市区同等待遇。希望各个部门特别是建设局和财政局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城市化水平才会更高,农民才会更容易接受政策,更容易迅速转变成为市民,生活水平能逐渐与市区接近。岛外在城市化配套建设要考虑周边的配套,农民的利益才能更好地体现,直到让农民得到实惠。根本问题还是农民生活的市民化,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民才能长治久安。以后我们每年考虑计划安排,发改委在考虑项目安排、财政局在制定资金计划的时候,都要统筹考虑农村城市化的配套。

三、关键要抓好资产股份化。农村城市化的“四化”中,关键的是农村资产股份化,这是难点,也是工作的核心。今天云峰区长介绍思明区的经验,学习其经验很重要的一点是要研究资产股份化这件事情,它不是市、区教你怎么做,你就能做得好的。要结合实际,因为各个村千差万别,各个村的观念、资金,人们的接受程度差别也很大,股份化问题是很难的问题。但如果说有什么规律,有什么根本的话,那就是公开、公正、公平。如果不那么做,农民便不接受。提出的方案,算出来的账,农民眼睛要看得明白,心里要乐于接受,这点非常重要。以前村民上访较多,现在村民上访是少了,上访问题大多都是村或者小组分配不公。所以,资金分配上,要清清楚楚,这是躲不过的。资产股份化难与不难的转折点就在于要“三公”,农民觉得你没有私心,分得清清楚楚,让农民持股份、分红、买社保这些是公开的。分配要有一套机制,民主表决,农民不嫌少,就怕不公。资产股份化是农村城市化的难点,关键还是坚持“三公”。

农村市场化例10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体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高度统一。按此要求,一方面,必须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政治改革和社会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和精神需求。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相比,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则表现出相对滞后局面,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极不相适应。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依托就是文化市场的建设,因此,推进新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

2.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是农村文化大发展的需要

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农村经济已进人到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总体转型时期。但是,由于转型时期现代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的碰撞,必然造成农村的一些优良的乡风民俗在逐渐淡化或弱化,而新的、先进的社会价值观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规范体系还未形成,农民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观念也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为此,只有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提高农民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才能保证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影响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症结

1.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不平衡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农村文化市场获得了较快地发展,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正在迅速脱贫致富的农村,文化市场也随之快速发展,并且互相竞争,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经营体系已露雏形;但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落后,信息闭塞,文化市场尚处于开发起步阶段,文化市场的发展水平落差明显,差距较大,尤其在管理方面十分薄弱。由于经济落后,财政投人少,虽然设有文化市场管理机构,但专职人员较少,并且管理手段落后,缺乏先进的管理设施,少数农村文化市场还没有管起来,仍然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2.农村文化市场结构不合理,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低

通观目前农村文化市场,其产品及服务仍然停留在初级的文化层面上,在市场中占主体地位的仍然是只能满足人们较低文化生活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基本上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日益提升的更高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求,出现同整个文化发展的进程不协调的现象,诸如在农村文化市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农村文化市场结构失衡,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高。

3.农村文化市场存在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追求经济效益的理念必然会延续到农村文化市场之中。加之农村文化市场主体和消费对象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制意识较差,这就造成了大部分地区的农村文化市场出现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农村文化市场的社会效益的局面,促使各种非法文化产品,如盗版作品、非法出版物、走私音像制品、及其他各种假冒伪劣文化产品乘机由城市转人农村,占领农村文化市场。一些地方农村文化市场还充斥着宣扬暴力、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垃圾,极大地危害着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青少年。这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文化市场发育的畸形化,没有形成农村文化市场运营的良好的社会氛围,破坏了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的安定和谐,使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问题更为突出。

4.农村文化市场发育程度低,发展速度缓慢

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一直以来,农民思想文化建设在某些地区没有适当的定位,导致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认识上模糊,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重要性。所以,必须重视我国农村文化发展起步较晚,农村文化发展还相当不发达,总量规模小,社会化、产业化程度低,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加快结构调整和培育市场的步伐,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发展进程。

三、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对策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项措施,构建新农村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市场建设,也要从这四个方面人手。

1.加强宏观调控,正确把握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主导方向

各级文化部门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出发,从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出发,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地区农村文化市场的内容、性质、方式、规模、结构等进行宏观调控与指导。同时,针对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不平衡状况,文化部门应当着眼于扶持农村先进、优化的文化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制定出适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战略与规划。

2.拓展发展的新思路,建构新农村文化市场的新型运行机制

农村市场化例11

    一、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是党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个要求,体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高度统一。按照这个要求,一方面,必须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政治改革和社会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和精神需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是基础,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是保障。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相比,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则表现出相对滞后局面,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极不相适应。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依托就是文化市场的建设,因此,推进新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

    (二)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是农村文化大发展的需要

    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农村经济已进人到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总体转型时期。但是,由于转型时期现代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的碰撞,必然造成农村的一些优良的乡风民俗在逐渐淡化或弱化,而新的、先进的社会价值观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规范体系还未形成,农民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观念也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在文化层面上,伴随新的文化理念形成的同时,却出现了诸如信仰危机、公德缺失、价值观念差异、是非观念模糊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急需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下建立新的社会规范体系。只有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提高农民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才能保证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农村文化市场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文化市场日趋活跃,成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的主渠道,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成为我国农村精神文明建没的重要内容。”川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与发展,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求的结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农民已经不仅仅追求生存层次上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条件的满足,而是对发展层次和享受层次的心理、文化、精神等方面的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满足温饱条件的基础上开始追求农村文化生活的人文气息,如对书籍、音像、影视、娱乐服务、信息与网络等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体现了新农村文化的新的特质和文化内涵。这些变化,给我国农村文化市场带来了具大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三)构筑和谐农村需要先进文化市场的保障

    “农村文化”是一个全方位的文化命题,构筑新型、健康的农村文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农村文化的核心就是“和谐”。要实现和谐农村的远大目标,必须依靠先进文化来调适农村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进而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农村文化市场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陈地。文化市场作为特殊的商品市场,我们在对其进行科学定位时,不仅要将它列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之中,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将它放在和谐新农村建设之中,明确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影响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症结

    (一)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不平衡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农村文化市场获得了较快地发展,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地区农村文化市场发展水平不平衡。正在迅速脱贫致富的农村,文化市场也随之快速发展,并且互相竞争,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经营体系已露雏形;少数正在接近或达到富裕阶段的农村,文化消费形式更加多样化,初步形成了音像、书刊、演出、娱乐、培训等门类齐全的、比较成熟的农村文化市场体系;但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落后,信息闭塞,文化市场尚处于开发起步阶段,文化市场的发展水平落差明显,差距较大,尤其在管理方面十分薄弱。由于经济落后,财政投人少,虽然许多县、乡设有文化市场管理机构,但专职人员较少,并且管理手段落后,缺乏先进的管理设施,少数农村文化市场还没有管起来,仍然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二)农村文化市场结构不合理,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低

    通观目前农村文化市场,其产品及服务仍然停留在初级的文化层面上,在市场中占主体地位的仍然是只能满足人们较低文化生活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基本上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日益提升的更高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求,出现同整个文化发展的进程不协调的现象,诸如在农村文化市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农村文化市场结构失衡,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高。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由于一些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农村文化市场的经营理念落后,其文化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往往脱离农村实际,在缺乏实际考察和论证的情况下,限制文化项目或盲目上项目,从而造成农民消费水平和实际需求的文化产品和经营项目的相互矛盾与冲突,致使农村文化市场上的文化产品与经营项目同本地区广大农民的生活需求极不适应,从而造成供需的严重脱节;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农村文化队伍尤其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总体素质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小农意识和地方保护主义观念仍然存在,致使农村文化市场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高,一些粗制滥造,格调低下的文化产品充斥农村文化市场,而反映新农村核心价值及时代要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农村文化市场的占有比例不高,造成文化市场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农村文化市场的和谐和健康发展。

    (三)农村文化市场存在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倾向

    现阶段,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市场经济的主要价值取向是追求经济效益,在吐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大环境下,追求经济效益的理念必然会延续到农村文化市场之中。由于农村文化市场具有点散、线长、面宽等特点,其整休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同时由于农村文化市场主体和消费对象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制意识较差,诸如农民整体素质如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及科技素质偏低,这就造成了大部分地区的农村文化市场出现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农村文化市场的社会效益的局面,促使各种非法文化产品,如盗版作品、非法出版物、走私音像制品、及其他各种假冒伪劣文化产品乘机由城市转人农村,占领农村文化市场。一些地方农村文化市场还充斥着宣扬暴力、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垃圾,极大地危害着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青少年。一定程度上造成文化市场发育的畸形化,没有形成农村文化市场运营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问题更为突出。破坏了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的安定和谐。

    (四)农村文化市场发育程度低,发展速度缓慢

    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一直以来,农民思想文化建设在某些地区没有适当的定位,导致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认识上模糊,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在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农村,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虽然有所改善,但还相对落后,他们看重的是家庭的经济收人,对农村文化采取漠视的态度;由于不少农村地广人稀,人口分散,交通不发达,文化队伍建设滞后,致使农村文化市场与城市文化市场相比,其发育程度相对较低,发展速度在总体上缓慢。其主要表现为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尚未形成良性循环的市场机制,其总量、规模、档次和效益等方面与城市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而随着农村文化与经济的日益融合和一体化发展,文化建设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文化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当地农村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我们必须重视我国农村文化发展起步比较晚,农村文化发展还相当不发达,总量规模小,社会化、产业化程度低,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加快结构调整和培育市场的步伐,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发展进程。

    三、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对策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项措施,构建新农村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市场建设,也要从这四个方面人手。

    (一)加强宏观调控,正确把握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主导方向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过程中,“发挥先进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引领作用,必须不断深化农村文化体制改革,……以农村文化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来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含量,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真正服务于群众。各级文化部门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出发,从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出发,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地区农村文化市场的内容、性质、方式、规模、结构等进行宏观调控与指导。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是文化市场建设中的两大支柱,而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有健康与庸俗、高雅与低级之分,作为农村文化消费者主体的农民,在目标追求、层次需要、情趣欣赏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有可能使文化服务出现错位现象,诸如出现“优质不优价、劣质大赚钱”的奇怪现象。这就要求在农村文化市场建设的过程中,对文化产品经营者的进货渠道、进货环节严格把关,制止那些病态、邪恶的文化产品进人市场,引导人们从事健康、高雅的文化消费。同时,针对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不平衡状况,文化部门应当着眼于扶持农村先进、优化的文化市场的建立与发展。针对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制定出适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战略与规划。在贫困落后地区申办文化经营项目时,应从政策上适当放宽,经济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管理上提供一些便利条件,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资文化经营活动。而在发达地区应力求在文化设施先进、文化功能齐全、文化品味高雅、文化服务优质、文化效益提高等方面多下功夫。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的辐射作用,由里及外,由近到远,从城市到农村,进而推动广大农村文化市场的蓬勃发展。

    (二)拓展发展的新思路,建构新农村文化市场的新型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