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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价值评估方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1 08:33:38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1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20(C)-0241-01

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它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阶段性明显等特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性使得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于传统价值评估的方法。目前,国内外学者对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现金流量折现法、新兴实物期权法以及根据企业不同阶段将现金流量折现法与实物期权法相结合的研究。

一、传统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估价理论的思想源于20世纪初耶鲁教授Fishery的资本价值论。Fishery在《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一书中完整论述了资本与收入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源泉问题,提出了资本的价值实质上就是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为现代企业估价理论奠定了基石[1]。

20世纪50年代,Miller和Modigliani第一次系统地把不确定性引入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中,创立了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他们推导出在完全资本市场下,人们的行为完全理性时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即现金流量折现法。该模型的建立使企业价值评估进入了科学的定量化阶段。到目前为止,该方法仍然广泛应用于价值评估领域。

Dev Strichek通过实证分析,指出现金流折现模型适合一般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但无法对随机不确定性做出一定的衡量,针对现金流量评估法的不足,Myers(1977)首先提出了衡量企业价值的调整现值方法(APV)并得到许多人的推崇,被称为DCF的替代方法。该方法隐含了可加性原则,运用这一方法可以通过对企业资产的分解来理解各部分资产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贡献,但此方法过于琐碎复杂,实际运用效果远不如预期的那么乐观,也无法对随机不确定性做出准确的衡量。

传统的现金流折现法采用现金流量而非利润指标,排除了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干扰的不利影响,最符合经济学原理,但是DCF模型没有考虑企业隐含于资本项目中的潜在期权价值和企业的成长性,难以全面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因此主要适用于具有稳定现金流资产的价值评估。

二、实物期权定价法

自NASDAQ成立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高新技术企业,也开始关注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特别是在B―S模型提出之后人们开始把当前的热点理论―实物期权理论应用到企业价值评估中去,为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性和潜在获利能力评估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Myers和Turnbull(l977)认为公司的投资机会本质上等同于增长期权,公司的市场价值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所有有形资产的现值;二是公司所拥有增长期权的价值之和。Myers认为企业价值更需要考虑未来增长机会的贴现值,将金融期权运用于实物投资决策中,从而开创了实物期权(Real Option)定价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先河。

从Myers将金融期权定价理论引入实物投资领域开始,实物期权的研究得到蓬勃发展。由于企业研发(R&D)及技术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在于创造一个未来可能获得巨大现金流的机会,即高成长机会价值,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实物期权方法的研究主要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R&D)及技术创新活动中。

在R&D决策上,Perlitz(1999)以评价R&D投资方案为例,认为当投资期间较长时,期权定价模式能因经济情况的改变而修正其投资决策,但传统折现现金流模式则无法衡量其管理弹性;Kester(1984)认为,R&D计划如同买权的成长,其潜在价值会受到不确定性、投资递延时间与利率的影响,Kester进而认为,实物期权评价法比现金流折现法更适用于评价R&D计划。

三、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实物期权法结合

近几年来,国内外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一种创新思维就是根据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运用传统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实物期权法相结合的方法。

王小荣、张俊瑞(2003)在综述了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基本方法之后,提出要针对我国企业具体情况,建立一套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体系,要重点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驱动因素及其类型、形成机理、定量识别方法等。文中还建议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要分持续经营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的三个不同阶段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展开研究。

四、总结

在我国,虽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比较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实物期权法刚引入国门不久,但针对企业不同阶段的传统方法与实物期权法结合评估方法已成为国内近几年的研究热点,对评估方法也进行了不同的修正和改进,对高新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价值形成因素及应采用的评估方法有了较为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为企业的科学合理估值提供了帮助。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2

2012年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出口下滑、基本建设与房地产投资增长乏力等减速因素拖累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国内消费也不能有效拉动内需,许多上市龙头公司相继亏损。在此经济形势下,银行信贷资产潜在风险度增加,防范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信贷资产的安全依赖于对信贷操作过程的把关和控制,而抵押物评估就是其中关键一环,也是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火线,对保障信贷资产安全及防范金融风险尤为重要。本文主要从如何科学评估抵押物价值着手阐述,控制风险,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一、 把好抵押物入口关 ,防控抵押物产权带来的风险

抵押贷款中最常见的是房地产和机器设备评估,不论是资产评估机构还是审核机构在接受资产评估业务后,首要任务是明确待估资产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国家机关出具的产权证明文件,权属是否清晰,从而有效防控由产权等引起的信贷资产风险。

房地产评估时,一般要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线图、土地转让合同、补偿合同协议、建筑物报建批文、竣工验收等用以申领产权证的相关文件资料;(3)经鉴证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对于较大、较复杂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工业建筑)还需准备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资料、建筑施工图和设备基础图、企业入账会计凭证等。

设备评估时,一般要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1)设备原值的会计资料;(2)大型设备或高精尖设备的有关资料,如:购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购买发票;设备说明书、运行记录,事故记录,大修理、技术发行记录;(3)电梯、压力容器年检报告,以及相关资料;(4)进口设备的进口批文、进口报关单,商检鉴定书等文件;(5)机动车行驶证等。

综上,对纳入评估的抵押物的核实非常重要,评估人员必须对抵押物产权进行仔细、谨慎和严格的界定。 在查验上述资料时还应注意抵押品必须是法律法规可以接受的财产,具有价值、能够转让或变现、抵押人对抵押物具有处置权。对于产权尚未界定清晰的资产,应要求资产占有单位办妥产权界定的有关手续,取得产权归属证明,方能进行评估,以防范权证不齐,产权不清的带来的信贷资产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抵押人的名称必须与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一致,否则必须进行仔细调查,弄清来龙去脉并予以说明。

2、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作为抵押人的,应该出具由公司/企业章程确定的有权决议机构做出关于同意抵押的文件。

3、抵押财产为两人以上共有的,财产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押文件。

4、国有土地抵押必须经国有相关部门批准。

5、在抵押人最终产权文件尚未办妥之前,抵押物评估必须慎重处理。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必须要有建设项目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土地证、地上建筑物照片等,以证明此项房地产或在建工程的产权所有者。

6、评估人员在验证抵押人的产权证书时,还要亲自验证产权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以示负责。以避免抵押人将资产重复抵押而增加风险。

7、如果抵押人的产权是从别人手中转让的,但产权证书却没有过户,此时除了要验证转让合同及付款凭证之外,一定要在产权证书原件上进行抵押登记和保留产权转让合同的原件,以防止产权的重复抵押和虚假合同,

8、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是以房地产作抵押,少数在房地产抵押的同时,也加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但应注意某些市场价值极有限的专用资产及其他资产一般不用来作为抵押资产。

9、市场变现能力有限的资产不宜用为抵押资产。由于抵押资产存在最终变卖的可能,抵押权人一般要考虑其在市场上的流动性,如有些无形资产虽然其价值很高(如许多商标品牌评估价值都很高),但目前在我国市场上的流动性却十分有限,因此不宜用作抵押资产。

二、坚持评估原则,防控评估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

抵押贷款资产评估是资产评估的一种,它理应遵循资产评估的普遍原则:即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原则;应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还应遵循主要权利益体变动原则,即以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市场公平价值原则。此外,从防控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及抵押物评估自身业务性质考虑,还应重点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性原则。由于被抵押的资产在贷款全部还清以前具有物质保证的功能,所以评估时要特别注意其安全性,以防止在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的非正常贬损甚至消失。因此评估时,除现时公平市场价值的考虑之外,对资产的使用、经济寿命、未来适用性等其他因素情况都要进行预测。如对于附属主体建筑的简易仓库、车库、临时建筑,或在合法建筑上增建的违章建筑等,虽有其现行价值,但不宜列入评估范围;或虽然进行了评估却须予以特别说明,以防抵押期间这部分资产价值损失。

2.真实性原则。由于抵押期间被抵押资产产权的未来不确定性,所在评估时务必核实抵押人产权的真实性。排除任何不真实的因素,以保证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产权不清晰或不完整的情况应予以详细调查,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而对不能提供任何产权证明和可以辨别的虚假情况,不能认可其资产权属,不能评估其价值。

3.保守性原则。由于抵押贷款的自身特性,我们对抵押资产的未来收益或市场状况不应予以乐观的估计。尽管统计数据或经验表明抵押资产(如房地产)价值可能上升。但在评估时仍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评估值,对未来的升值不予考虑。然而对未来可能的减值则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抵押贷款,银行注重的是资金的收回,其目的并不是得到抵押物,对于抵押贷款评估来说,其一般在企业出现经营失败,贷款难以收回时风险加大。对此,评估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谨慎,遵循资产评估各项一般原则,重点关注抵押贷款评估的三原则:安全性、真实性、保守性,充分关注企业的经营能力,采用市场调查、同行业咨询、借助于专家帮助等采取的方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三、 科学选取评估方法,有效防范抵押物评估价值风险

资产评估的主要有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收益法等几种基本方法。贷款抵押物资产评估时应综合考虑抵押物资产特点、市场价格、变现难易程度,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由于贷款抵押物资产评估有其特殊的性质,因此在选取评估方法时应有所侧重。市场比较法是市场发育完善状况下资产评估普遍采用的方法。重置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是没有收益、市场上又很难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评估对象。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

不同的资产抵押,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不同,选用的数据、参数都会有所不同,所以评估结果也会有不小的差别。在以抵押贷款为目的评估中,根据具体抵押资产的情况,评估人员必须考虑每一种适用于抵押贷款评估的方法,从而决定哪种方法最适合。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针对整体商品房(已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完全产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可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

2、行政划拨土地上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评估时,可采用房产与土地开发费用(征地或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前期费用)分别估价再综合的方法,可用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进行估价,从得出的估价额减去土地出让金的方法。

3、部分(局部)房产、乡镇企业用房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

4、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

5、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假设开发法。

6、在评估中,评估人员一般应注意到某些特定的、特别目的和特别设计的资产,因其特有的性质、特殊的用途或限于特定的使用者,所以,在不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时,这种资产很少在公开的市场上出售,因而在价值上受到严格的限制或没有市场价值。如专门的炼油厂、发电厂或特殊生产企业中的一些专有资产,在抵押时不能按照市场价值定义评估,而应采用重置成本折余法评估。

贷款抵押价值评估业务一般估价时点为当前的某一日期,而抵押期限一般会有一年以上的时间,一旦发生处置清偿,需实现抵押权时,是在未来的某一时点,因此,应侧重对预期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考虑,而对预期不确定的收益或升值因素,较少或不予考虑,采用保守性原则选择估价的各项参数值。

抵押物资产评估一般价值较大,在评估时稍有疏忽就会严重影响评估结果。必要时最好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评估,相互验证后确定评估值。

四、总述

在目前经济形势下,防范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以经营资金为主的金融机构,希望贷款人能如期还本付息,而达到经营资金盈利的目的。但能否收回使用价值和流通价值一致的现金,正是金融机构的风险所在,一旦不能如期收回贷款,处理抵押资产则存在相当的市场风险,还需付出相应的处理费用。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3

引 言

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显著增加,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也随着升温,勘探投资的基础是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由于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涉及到多种因素,如何更加有效地对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就成为矿业权市场中的关键问题。传统的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方法没有考虑矿产资源的灵活性和柔性,不能准确地反映矿产资源的真实价值。实物期权可以使矿业权人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决策,提高灵活性,更能反映矿产资源的真实价值。

张能福等利用期权理论研究了矿业工程的投资决策模型,并研究了矿产资源的投资评价方法;张金锁等研究了煤炭资源价值的形成机理,并用实物期权的方法对煤炭资源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朱磊等利用实物期权理论研究了矿产资源的最优投资决策策略模型;孙宝静等基于实物期权理论对黄金勘查项目的投资价值进行了分析;赵建华把收益现值法与实物期权的方法结合进行了分析,但并没有进行实证研究。以上学者利用期权的理论对矿产资源的价值进行了研究,但是很少有人把传统的评估方法与实物期权的方法进行比较分析。本文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对收益法与实物期权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对矿产资源的价值评估提供决策支持。

一、理论分析

(一)收益法评估采矿权价值

采用收益法评估采矿权,利用的是将利求本的原理,首先估算待评估采矿权实施后的未来预期收益;再扣除分配给开发投资者的合理收益;最后得到剩余净利润现值之和,此和即为采矿权评估价值。与贴现现金流量法相比较,根据采矿权评估方法设计思路,此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矿山的采矿权价款评估。

(二)期权方法评估采矿权价值

二、实证分析

A煤矿可采地质储量为

1 104.7万吨,年生产能力为100万吨,根据其初步设计,煤炭价格为420元/吨,可变制造成本为20 424.33元/吨,年固定费用为16 023.01万元,处于停产时的固定费用为3 200万元。无风险利率取2012年一年期国债利率为3.7%,煤炭市场价格波动率为10%,红利为7.7%。

三、结论

矿业活动充满了不确定性,矿业权评估中涉及到多种因素,如矿产品价格、矿产资源储量等因素,由于矿产品价格的不确定和矿产资源储量无法准确探明,导致矿业权价值评估充满了不确定性。实物期权作为一种研究不确定性的工具,可以较为准确地评估矿业权价值。

(一)期权评估矿业权价值更具灵活性

由于传统方法评估矿业权价值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利用期权的方法可以使矿业权人获得矿业权以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出售和选择开采矿产资源,通过对矿业权资产的灵活使用,使投资的利益最大化。

(二)规避矿业权评估的风险

在矿业权评估方面,矿业权价值的评估风险尚缺乏研究,矿业权市场的风险是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重要途径,更好地规避矿业权评估风险不仅维护矿业权人的利益,也是矿业权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 张永峰,陈汉林,贾承造,等.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实物期权复合模型研究[J].天然气工业,2006,26(3):138-141.

[2] 张能福,蔡嗣经,刘朝马.基于期权定价理论的矿业工程投资决策模型[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2,24(1):5-7.

[3] 张金锁,邹绍辉.煤炭资源开采权期价值形成机理研究[J].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06,26(1):121-124.

[4] 朱磊,范英,魏一鸣.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矿产资源最优投资策略模型[J].中国管理科学,2009,17(2):36-41.

[5] 孙宝静,傅学生,曲明辉,等.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黄金勘查项目投资价值分析[J].矿业研究与开发,2010,30(4):108-110.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4

1实物期权法概述

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在实物资产领域的拓展,其标的资产是复杂的实物资产。实物期权的价值与企业类型有很大关系,可以用类似金融期权定价的方法进行估算,其计算过程融入了“最优决策”的思想,使得对企业不确定性的评价更为可靠、科学。

实物期权定价模型可分为离散模型和连续性时间模型两类。前者包括了二叉树模型等,后者则包括了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蒙特卡洛法、ε-套利定价法等。文章主要就最为认可的B-S定价模型并运用于案例分析。

2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2.1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前提条件

实物期权法能够适用的高科技企业必须具有潜在的投资机会或未来的不确定性。高科技企业基于技术的独特性、产品的差异性和市场的风险性,其未来的不确定性较其他传统行业相比更大。这种不确定性正好就是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前提条件。

2.2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适用性

实物期权法对于合理估计企业不确定性、获取准确的评估结果具有重要意义。其在高科技企业适用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当高科技企业存在未来潜在的投资机会时,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很难准确评估这些投资机会的价值,而实物期权法却有效地解决了这一局限。

(2)当高科技企业的项目投资不确定很大时,一般未来还需要进行决策上的调整,这就要求考虑投资项目的灵活性,只有实物期权法能对这种灵活性的投资项目的价值进行评估。

(3)许多高科技企业由于前期投入较大,现金流量在很长时间内为负值,这种情况下就无法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只能使用考虑了期权价值的实物期权法。

(4)实物期权法可以充分考虑无形资产所带来未来收益的可能性,是对传统评估法的有效补充。

2.3实物期权法应用于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

实物期权法考虑了企业未来不确定性和投资机会的价值,并将其看作一个看涨期权而预计量化、估算,使得评估结果更趋合理。应用实物期权法评估高科技企业价值,其价值V等于现有资产价值S和实物期权价值C之和。

利用实物期权法进行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一般需要进行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识别实物期权,并确定其类型。在高科技企业中,往往存在多种实物期权的组合。需要高科技企业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因素来确定其所具有的期权类型。

第二,根据实物期权类型选取适合的模型。根据确定的不同实物期权类型,选择适合的计算模型,具体方法在“实物期权定价模型”部分已简单介绍。

第三,分析实物期权的各要素,收集评估所需的相关数据,从而得出相关参数。

第四,得出评估结果。通过选取的模型,可计算得出评估结果,并对得出的结果进行检测、调整。

3实物期权法在乐视网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案例分析

3.1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乐视网现有资产价值

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即现金流量折现法可确定乐视网目前的企业价值。这种方法需要根据乐视网过去一定时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出其未来各年自由现金流量,并以其加权资本成本为折现率、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来计算企业现有资产价值。

3.1.1预测企业未来的自由现金流量

一般而言,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税率)+折旧与摊销费用-追加投资。由于乐视网作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较为充分,我们可以从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年度财务报告中得到相关信息,整理后得出下表。

根据上表,可计算出各年度之间的自由现金流量增长率为5.3.15%、7758%、2.3.67%、2.2.3.6%。在201.2年之前,乐视网属于高速发展阶段。此后,企业增速明显放缓。首先,基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与未来发展空间,其在广告、终端、会员及发行业务上仍会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但是由于行业竞争加剧,预计其未来发展会步入稳定增长阶段。其次,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国内部分学者认为未来5~10年GDP将保持7%左右的增长率,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因此文章认为以20%作为乐视网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年增长率较为适宜,并假设其未来五年内保持该增长率,五年之后将维持2018年的自由现金流量水平不变。未来乐视网的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如下。

3.1.2确定企业加权资本成本

加权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不同融资成本的加权平均值。文章可以用加权资本成本模型来计算折现率。

(1)关于权益资本成本的计算:

首先,我们可以将201.3年一年期的国债利率,即3.48%为无风险利率。

其次,以深成指数从2009年1月5日至201.3年1.2月2.1日总收益率,然后以每年平均交易天数为权数,从而得出这段时间的市场平均收益率。查得深成指数2009年1月5日的开盘65.574.2点,201.3年1.2月2.1日收盘81.2.179点,则可计算出该时期内市场平均收益率为:

再次,通过Wind资讯,直接查得乐视网201.3年的β系数为07675。

最后,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可以求得乐视网权益资本成本为:

(2)关于债务资本成本的计算:

首先,根据乐视网201.3年审计报告,其债务主要为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文章以201.3年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00%为债务成本。

其次,按《企业所得税法》之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乐视网属于该类企业,文章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最后,求得乐视网债务资本成本为:R2=600%×(1-15%)=5.10%

(3)关于加权资本成本的计算:

乐视网201.3年的加权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3.1.3计算企业目前价值

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我们可以得出乐视网201.3年的净现值,即其现有资产价值为:

C=3.19164.1081+4.74%+382.996930(1+4.74%)2+4.595963.16(1+4.74%)3+5.5.15.15.579(1+4.74%)4+661818695(1+4.74%)5+794.182.4.3.4.4.74%×1(1+4.74%)5≈15.3.2.8748750(元)

3.2运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评估乐视网的实物期权价值

3.2.1识别乐视网的实物期权

乐视网作为一家专注于网络视频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公司,主要从事网络视频平台运营业务和网络视频终端研发及销售业务。此外,乐视网于201.3年推出超级电视,并成为其主营业务之外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虽然乐视网还有一些其他新开发或即将开发的新产品,但鉴于资料有限,我们仅以乐视超级电视为实物期权。

3.2.2确定相关参数

(1)实物期权的市场价格S。201.3年7月乐视网正式推出超级电视,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88亿元。由于201.3年的销售时间不足半年,加之其新投入市场,201.3年的销售数据不具有代表性,也不能作为未来利润预测的基础,故文章以其201.4年的数据进行预测。根据乐视网年审报告,与超级电视销售相关的营收为4.2.7亿元。超级电视的供货商是乐视致新电子科技。201.4年致新营收为4.1亿元,与乐视网终端成本大致相等。根据以上数据,得出超级电视业务的大致框架:4.1亿元从上游公司购买150万台超级电视,平均价格为每台2.73.3元;从每台电视的销售中实现收入2.84.4元,将其中182.7元记为终端业务营收,1017元算作付费业务营收,可以得出乐视网从每台超级电视销售中所得出的利润为1.1.1元/台,再考虑到税收的因素,则估算出超级电视201.4年的净利润为:1.1.1×(1-15%)×150万元=1.4.15.2.5(万元)。

根据201.2年的对全球电视机更新换代的研究报告显示,电视更新换代的周期在全球范围内从84年下降至69年,考虑到价格下降、更广泛的竞争、新技术的研发以及自身的完善改进,预计该项产品的生命周期为65年。

假设其他因素不变,2015―2017年每年净利润增加100%,2018―2019年每年净利润维持不变,2019年之后产品退出市场。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见下表。

因此,我们计算出乐视网实物期权的市场价格为3.582.2.4.7979元,即S=3.582.2.4.7979元。

(2)实物期权的执行价格X。乐视网实物期权的执行价格就是研发超级电视及其配套服务技术所支出的成本费用。根据乐视网2009―201.3年度财务报告,用于超级电视的研发费用及其现值列表如下。

(3)标的资产的波动率。标的资产的波动率是指超级电视未来收益率的标准方差。在此,文章以乐视网的股票价格来替代其来收益率的标准方差。通过查询乐视网201.3年1月4日到201.3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计算其日回报率的标准差,得出乐视网201.3年间的日波动率,再乘以201.3年交易日数的平方根,最后得到乐视网201.3年的年化历史波动率为72.48%。

(4)无风险收益率r。同上文一样,文章按201.3年一年期国债利率3.48%为无风险利率r。

(5)实物期权的有效期限T。超级电视能够实现利润的期限就是实物期权的有效期限,故实物期权的有效期限T为6年。

3.3计算乐视网的实物期权价值

根据B-S模型和求得的相关参数,可得:

3.4乐视网企业价值评估结果与实际股价的比较

由以上计算,得出乐视网的企业价值V=S+C=15.3.2.8748750+3.5.19619758=188483.685.3.5(元)。

乐视网在201.3年1.2月3.1日的流通股数量为7984.663万股,可以计算出评估基准日的乐视网每股价值约为2.3.61元/股。根据证券交易历史信息,可以查询得到乐视网201.3年1.2月3.1日的股票收盘价为4077元/股,远高于本案例计算出的价格。但相对于仅仅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企业价值,考虑到实物期权的实物期权法计算的结果更为接近。

对于乐视网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价远高于文章计算结果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乐视网股价从201.3年首个交易日的开盘价的99元/股,到评估基准日收盘价的4077元/股,涨幅高达3.1.183%。考虑到股价变动的众多因素,股价一般与其内在价值不完全相等,这表明乐视网股价存在被高估的可能。②鉴于资料有限,文章的实物期权仅仅选取了超级电视为代表,未考虑到全部可能的实物期权价值,从而低估了企业的价值。③企业公开的信息与其实际情况之间可能存在偏差,且其数据是根据历史成本原则记录的,未能考虑到其价值变动。④文中一些参数、指标难以取得和确定,不免带有假设和主观因素,这必然会对评估结果造成影响,但文章的真正目的是阐释和验证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中应用的可行性。

4结论

文章也通过对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中的应用进行研究,并选取乐视网进行案例分析,最终得出了以下结论。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5

Abstrac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a method of value evaluation under the condition of incomplete market, approximate evaluation. Based on the positive analysis of a strategic M&A case of a photovoltaic enterprise, results find that, firstly, compare to the traditional real options method, this method can improve the effect of assessment. Secondly, it can not be ignored that the impact of earnings volatility of the project assets to the evaluation result. Thirdly, the traditional real options method overestimate value of the target enterprise, and caused the loss of M&A companies.

Key words:strategic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value evaluation; real options; approximate evaluation method

引言

并?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运营方式是企业进行资产增值的常见投资行为。根据动机可将并购分为战略并购和财务并购,其中战略并购是指企业出于自身发展需要而采取的决策行为。企业采取战略并购措施的主要目的包括:提高盈利水平、减少企业面对的不确定性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1]。Mckinsey和Companv指出由于目标企业价值不能被合理评估或并购后对目标企业管理不善而导致企业不能继续增值,实际中的大部分战略并购往往不会成功[2]。因而,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价值是并购成功的关键[3]。虽然基于传统实物期权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合理评估战略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然而,在现实中,关于目标企业的全部信息较难获得,这就为应用传统实物期权方法带来了阻力。基于此,本文通过构建不完全信息下的战略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近似评估模型,为避免目标企业价值被高估或者低估提供更符合实际的决策参考。另外,本文的关注点在于战略并购,以下简称并购。

国内外对实物期权模型在并购中的价值评估应用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其方法主要基于传统或者修正后的金融期权模型。Elmar 等人应用博弈论和金融期权分析方法研究了企业并购中的额外对价问题,指出最优价值变化是一个由不确定性决定的动态过程[4]。刘焰和俞力峰等人根据并购的自身特点,调整了B-S-M金融期权模型中的有关变量并将其应用到成长性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案例中[5]。赵敏和唐元虎等人构建了高科技企业并购中的实物期权价值评估模型,指出目标企业价值等于并购中的机会价值和并购前的目标企业的期权价值之和[6]。Sean和Jeff应用增长期权模型研究了高科技企业的并购风险,指出具有高增长期权的企业不会成为被并购的对象[7]。候汉坡和邱菀华给出了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实物期权模型[8]。王竞达和瞿卫菁以我国 2010年和 2011年创业板公司并购价值评估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对整体评

估和交易定价进行了描述性统计,提出应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对不同行业的目标企业进行评估[9]。于研在阐述了国内外跨国并购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讨论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和战略决策方法,同时指出可将企业面临的新一轮的投资机会视为一个隐蔽的实物期权[10],进而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提供决策参考和理论指导。综上所述,研究者大都从完全信息下的模型出发,忽略了不完全信息对并购价值评估的影响,且这些评估方法隐含的重要假设(假设信息在理想状态下传递,期权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交易以及市场是完全竞争状态等)在当前公开的市场上几乎无法实现[11]。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实物期权及其标的资产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而交易场所是否存在决定了信息的传递方式[12]。实物市场的信息对并购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并购本身就是一种信息消费型决策行为,特别需要信息的支撑[13]。基于以上理由,Neftic应用概率分布将影响资产价值的信息分为“普通信息”和“突发信息”,并指出目标企业价值同时受到这两种概率事件的影响[14]。显然,事件大小及其发生概率等信息的传递过程和假设受到市场完全性约束。因此,直接利用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实物期权模型不能正确地评估目标企业价值,甚至会造成严重错误,从而影响投资效果,最终会导致并购企业的破产[15]。正如 Klaus和Xinfeng 研究所揭示的,完全市场假设会影响资产价格随机变动过程[16-20],这是评估结果是否切合实际的关键所在。

针对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的资产定价理论,国内外研究者也提出了一些价值评估模型,大致可分为:修正后的传统期权模型、ε-套利评估模型、区间评估模型和不可交易资产价值评估模型[21]。其中修正后的传统期权模型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市场信息和投资者的理性程度放宽传统期权模型的参数假设[22-24];ε-套利评估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对于任意期权,如果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能构造一个资产组合满足资产组合的价值与期权价值之差的绝对值小于等于ε,那么该资产组合就是一个ε-不完全复制策略且该复制策略与标的资产初期的价格向量的内积就是期权的价格;区间评估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建立在无套利定价原理基础上,且认为由于完全复制策略不存在于非完全市场内,期权价格应该在某个区间内,该区间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买方和卖方的无套利定价的期权价值;不可交易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的基本思想是由于不可交易资产不能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传统的期权定价模型的风险中性假设条件不符合实际情况。期权价格由资产的未来收益的现金流的现值决定且将投资人对标的资产的期望收益引入传统期权模型有助于合理定价。分析以上模型后发现存在两方面缺陷:①没有明确给出非完全市场下的信息传递方式。信息的传递方式是否合理决定着资产价值评估的准确性[25]。②将投资者的期望收益纳入资产价值衡量中具有不合理性。这种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虽然将投资者主观认识纳入到价值评估中更能贴近实际,但在公开市场上的投资者期望差异较大且具有相互影响的效应(如羊群效应)[26]。另外,将整个市场上的投资者的期望收益进行分类和量化更是非常困难。

分析以上文献后发现,当前研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① 非完全市场上的不可交易资产的价格信息按照怎样的方式进行传递;②战略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应该怎样衡量。本文从一个新的角度提出战略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近似评估法。首先,针对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信息变化特征,应用实物期权近似评估法构建了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的评估模型;其次,将待定价的标的资产与某种相关商品的价格联系起来,并将其作为指定标的资产的“孪生资产”(这里的“孪生资产”是指市场中与该实物期权标的资产最为相关的可交易资产),进而解决了传统评估方法遇到的以上两个问题,使评估结果更切合实际。

1 近似评估模型的建立

非完全市场下的企业并购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常见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政府,特别是各级政府对企业并购的介入。各级地方政府凭借对当地企业具有经营、人事管理和税收等方面的责任,并用其政治资源、信用担保、获取信息量和信息质量的优势对并购企业进行行政协调[27]。从而导致了非完全市场下的企业并购有别于金融市场的价值评估,该差异主要表现在目标企业属于成长型企业(否则将会倒闭,没有被政府担保和并购的价值)、并购双方对信息的掌握程度不对称、并购后的收益难以确定、并购企业并没有完全丧失自主权以及信息不是按照平滑方式到来等。

1.1 模型的基本假设

为了使评估结果更贴近实际,根据并购特征现做如下假设:

①目标企业属于成长型企业,资产价格St为一个在滤波Ft下适应的右连续下鞅,这里Ft表示企业能连续获得的一簇信息集合。

②?m然并购后的收益不确定,但资产价格不会无限增长,即对任何0≤t≤T(这里T表示投资有效期),资产价格的期望满足E(St)

③企业难以获得目标企业未来发展的全部准确信息且并购双方拥有的信息质量和准确程度不同,因而市场存在套利机会。

④虽然市场为非完全的,但企业可通过付出成本、学习、咨询等途径进一步搜集信息,进而新的市场信息不断被并购双方所掌握。因而,根据多布分解定理[28],可将St分解为下列形式:

2 实证研究

2012年欧美国家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双反”调查使得我国光伏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对此我国政府宣布将开始大举整合中国太阳能产业,大力鼓励中国大型光伏板制造商进行并购并大量减少提供给这些企业的补贴。下面以我国某光伏企业并购案例展开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证研究。

某光伏企业为了进入某一领域,对拥有某一专利权的目标企业进行战略并购。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调查发现:该投资的投资有效期为T=6(年),无风险利率r=8%,公开市场上的“孪生资产”单价为1320元,资产收益波动率σ为30%,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20%。预计6年后残值为1819万元。分析后认为若并购成功,该光伏企业拥有在三年期内灵活投资的权利并使企业价值增加。最终认为,该并购成功后不再对目标企业进行再投资或在第三年末投资1000万元行使专利权。在这两种情形下的预计现金流量如表1所示。

由近似评估方法和传统实物期权法的比较可见,除项目资产收益波动率以外的其他参数都较容易确定。另外,由于项目资产收益波动率的存在,项目机会价值的存在才有意义,即对项目的机会价值评估才成为可实现的目标。因此,有必要比较不同波动率下的两种评估方法(传统评估法和近似定价法)的差异,该趋势见图1。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6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明确指出:机器设备,是指人类利用机械原理以及其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题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机器设备属于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设备,绝大多数产品的生产都需要借助于机器设备。而机器设备属于动产类资产,与房地产比较,其可流动性大。对于价值比较高的机器设备,企业若要进行采购则花费较高的费用,所以许多企业会采取租赁的方式。这种方式可降低企业生产的成本,又可让企业获取生产产品应得的利润。所以对于租赁机器设备的评估也不容忽视。本文就针对于租赁机器设备的评估及其方法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以确定租赁机器设备的价值。

机器设备评估对象分为单台机器设备及机器设备组合。单台机器设备是指以独立形态存在、可以单独发挥作用或者以单台的形式进行销售的机器设备,譬如机床、滚胶机等。机器设备组合是指为了实现特定功能,由若干机器设备组成的有机整体,譬如塑料生产线、成套的化工设备等。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资产之间的有机联系对价值的影响,机器设备组合的价值不一定等于单台机器设备价值的简单相加。

一、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特点

机器设备评估方法一般包括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三种途径。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思路和实现该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当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以及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时,评估师应当考虑的是市场法。市场法评估包括以下几个程序:第一,选择可比参照物,可比性值得是参照物在功能,市场及成交时间上与评估资产类似,通常参照物应选择三个以上;第二,选择参照物与评估资产的比较因素,应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选择对资产价值影响较大的因素作为评估指标;第三,指标对比、量化差异,根据第二步所选择的比较因素,在参照物及评估对象之间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差异,并将差异进行量化;第四,以参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数,在此基数上调整已量化的因素差异,经过此步骤可以得到以每个参照物价值为基数的评估资产的初步价值;第五,根据初步评估结果,综合分析得到最终评估价值,一般根据三个以上的初步结果,采用加权平均或者算数评估的方法,转化成最终评估结果。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从其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使用成本法必须明确评估对象使用状态,即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还是改变状态继续使用,而且这种继续使用能够带来足够的回报。一般涉及私人房产的价值评估时,成本法最可靠,但在评估金融资产的价值时,评估师一般不使用成本法。成本法评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途径:第一,明确评估对象及评估目的,收集资料;第二,估测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一般指资产按照现行市价标准再取得的成本,但由于不同的评估对象自身的差异,以及同样的评估资产再被评估时可能存在的形式,状态等发生了变化,所以重置成本可能会存在差异;第三,估测评估对象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实体性贬值一般是根据成新率、使用年限或者预计残值等指标来估测评估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落后而造成的贬值,经济性贬值主要是由与企业运营过程中资产利用率下降或者闲置,而引起了收益减少;第四,综合判断评估对象的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技术思路,以及实现这个技术思路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一般利用收益法需要对未来现金流或收益作出准确预测,如果有可能,评估师都会利用别人的预测结果。但评估师要对自己确定的贴现率负责。贴现率越高,现值越低,反之亦然。收益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程序:第一,收集与评估对象预期收益的数据和资料,企业的经营前景、财务状况、市场情况以及经营风险等都会对未来收益的评估造成影响;第二,估测被评估对象的预期未来收益及取得未来收益的时间;第三,确定折现率,折现率一般根据银行贷款利率、风险因素以及评估对象获取未来收益的能力来确定;第四,利用折现率把预期的未来收益折算成现值;第五,分析确定评估结果。

二、不同的租赁机器设备对评估方法的采用

对于单台设备,一般不采取收益法,因为收益法一般适用于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或者获利能力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并且这种设备的收益期限和未来收益是可以量化的。但是大部分独立的单项机器设备,一般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与流动资产、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等一起使用才具有获利能力,所以单台设备评估方法适合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

对具有独立营运能力或者独立获利能力的机器设备组合进行评估时,则可采用收益法。在确定机器设备组合的价值时,组成该机器设备组合的每一台机器设备在机器设备组合中能够实现的价值,取决于该机器设备对机器设备组合的贡献,该组合中的每一台机器设备都是以与其他机器设备一起使用为前提。一台机器设备作为机器设备组合的一部分所能够实现的价值,与这台设备单独交易时的市场价值是不同的。这就涉及文章前面所说,机器设备组合的价值不一定等于单台机器设备价值的简单相加。另外,在运用成本法评估整体企业价值时,收益法常常作为一种补充方法,用来判断机器设备是否存在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1、收益法在租赁机器评估中的应用

对于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机器设备和租赁机器的价值评估可采用收益法。下面就收益法在租赁机器设备评估中的应用作简单的介绍。应用收益途径必须具备三个前提:一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且可用货币衡量;二是资产所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预测并且用货币衡量;三是被评估资产与其获利年限可以预测。运用收益法对租赁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其租金收入就是收益。如果租金收入和资本化率不变时,则租赁设备的评估值为:

P=A/(1+r)1+A/(1+r)2+……+A/(1+r)n (1)

=(A/r)?[1-1/(1+r)n]

式中,P为评估值,A为收益年金,n为收益年限,r为资本化率。式中,r/[1-1/(1+r)n] 称为投资回收系数,用rA表示,公式(1)可以表示为:

P=A/rA (2)

rA=A/P (3)

2、利用收益法评估租赁设备价值的程序

首先,应分别对设备租赁市场上相似设备的租金水平进行市场调查,分析调查市场参照物设备的租金水平,经过比较调整后确定被评估机器设备的预期收益,调整的因素可能包括时间、地点、规格和使用寿命等。其次,根据被评估机器设备的状况,估计剩余的使用寿命,来确定收益年限。最后,根据相设备的租金及市场价格确定折现率,并根据被评估设备的收益年限,代入公式(1)计算评估值,或查复利系数表得到相应年限的投资回收系数,代入公式(2)计算评估值。

3、利用收益法评估租赁设备价值的缺点

在实际的评估工作中,一般评估师不常常采用收益法,因为收益法必须要确定资本化率和收益年限。确定资本化率就得要求评估师对此数值负责,这就要求评估师负有较大的责任。而且机器设备的收益年限也很难确定,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设备更新淘汰的速度也逐渐加快,租赁机器设备的租金暂时很容易就能确定,但是如果确定长时间的租金水平,对于评估师来说也有一定的困难。所以评估师在运用收益法确定租赁机器设备的价值时,一定要对设备的整体市场做详细的调查,这样得出的评估值才具有可信度。

4、市场法在租赁设备评估中的应用

在对租赁设备进行收益法评估时,实际也运用到了市场法途径。当对租赁市场上类似设备的租金水平进行市场调查时,就采取了市场法辅助手段。也可以直接对租赁设备进行市场法评估,在市场上选取已经被租赁的设备,挑选机器相似程度最高以及租赁年限相近的一些设备,通过询问等途径获取参照物的租赁价值,以评估对象的某一或若干基本特征与参照物的同一及若干基本特征直接进行比较得到两者的基本特征修正系数,在参照物价值的基础上进行修正从而得到评估对象价值。基本计算公式为:租赁设备价值=参照租赁设备价值?修正系数1?修正系数2?……?修正系数n。

一般租赁设备的评估不采取成本法。因为租赁者在租赁设备的时候,只会考虑设备生产所带来的收益,而获得的收益比其现在购买设备所花费的成本低。但是租赁者不会考虑设备所有者购买这台机器的费用以及安装、运输、税金等一些成本问题。这些成本与其租赁设备的目的没有关系,所以一般租赁设备的评估不采取成本法。

三、实际机器租赁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租赁机器设备评估只在评估范围中占取很小的比例,但是其重要性不容忽视。资产评估事务所一个重要的业务就是企业抵押贷款,而企业抵押的一般是机器设备和土地厂房。所以对于机器设备的价格,评估师们应该着重评估。有了良好的机器设备价格评估环境,其租赁价格才会合理。而现实工作中,许多评估师都是为了评估结果而去评估,为了减少评估成本,获取更多的评估收益。不论是可以独立获取收益的机器设备还是不可以独立获取收益的机器设备,评估师们大多都采用了市场法,这样的评估行为就会得出不合理的评估结果,从而影响到了市场交易。这就涉及到了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问题,所以评估师应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严格按照《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进行资产评估,为树立一个良好的从业环境打下基础。

四、总结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得到的评估结果不会因为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对象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资产,得到的结论互相为其他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评估租赁设备时,大多数评估机构只采用市场法,只经过简单的市场调查和修正就得出了评估价格,但是市场法没有考虑被评估设备的特殊性以及收益年限性,而收益法则没有这种缺点。把市场法与收益法结合运用,会大大提高租赁设备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S].2007.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7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一、背景及意义

品牌资产(Brand Equity)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最重要,也是最为人所知的营销概念,并随着品牌收购和兼并热潮而成为营销实践人员和学者的研究热点。我国40多万件商标中,只有0.3%的商标在一定的消费领域享有不同程度的知名度,基本上没有享誉国际市场的名牌商标,这与我国经济的地位极不相称。可见,品牌及品牌资产则成为眼下值得关注的重问题,一套合理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则是凸显品牌重性有效途径。本文下面重点介绍了品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

二、品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评介

(一)市价评估法:市价评估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品牌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品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最直接、最简单的一种品牌评估方法。市价法是把品牌视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以市场上其它类似品牌的交易价格为基础,通过比较分析各种因素的差异来求得该品牌的价值。其基本公式为:评估价值=市场交易参照物价格+艺评估对象与参照物的差异额

但是,采用市场法评估品牌价值资料收集和积累困难,尤其是在资产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很难找到适当的参照物;而且在寻找参照物是,主观判断的成分较高。

(二)成本评估法:1 历史成本法。历史成本法是依据品牌的购置或开发的全部原始价值估价,即用会计计量的方法把品牌价值看成是创建品牌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这种方法是进行品牌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标准,用历史成本法计算的品牌成本,可以准确反映出企业各类资产的构成比重,反映出品牌价值形成的全过程,也是计算品牌摊销额和利润的依据。历史成本法适用于新购置、新开发的品牌

2 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按被评估品牌的现实重新开发创造成本,或购置一个全新品牌的耗费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来确定品牌价值的方法,即若获得相同或相当品牌,现时所要花费的资金。重置的内涵既包括重新开发、创建,也指在现有市场上去重新购买或购置。品牌评估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品牌评估值=品牌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品牌按来源渠道分,又分为企业自创品牌和外购品牌,其重置成木的构成是不同的。外购品牌的重置成本一般以品牌的账面价值依据,用物价指数调整计算,公式为:品牌重置成本=品牌账面原值*(评估时物价指数儡牌购置时物价指数)

另外,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是评估人员通过对被评估品牌剩余经济寿命的预测,确定成新率。公式为:品牌成新率=剩余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100%

成本法将品牌价值看成是创建或获得品牌所需的费用,如研究开发费、广告费用等。这种方法计算繁杂,且很难找到可比参照物,另外在判断资产贬值时,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

三、品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发展的新趋势

(一)英特品牌公司的评估模型。英国的英特品牌公司(Interbrand Group)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品牌评估的机构,它对世界品牌的评估具有公认的权威性。目前,国际上较通行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就是英特品牌评估方法。英特品牌模型同时考虑主客观两方面的事实依据。客观的数据包括市场占有率、产品销售量以及利润状况;主观判断是确定品牌强度。两者的结合构成了英特品牌模型的计算公式:V=P*S。其中,v为品牌价值;P为品牌带来的挣利润;s为品牌强度倍数。

Intcrbrand品牌评估方法是基于品牌的未来收益而对品牌进行评价的方法。这一方法涉及对过去和未来年份销售额、利润等方面的分析与预测,对处于成熟且稳定的市场品牌而言,它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品牌评估方法。它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评价一个品牌的强度:市场力、稳定力、领导力、国际力、趋势力、支持力和保护力。

品牌在上述七个因素方面得分越高,品牌竞争力就越强,品牌的预期获利年限就越长。实际上,现实中的任何品牌很难达到这些理想品牌的强度和地位。大量研究表明,确定的品牌强度倍数范围处于两个特定的数值之间,数值越大,品牌强度倍数越高。取值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将随着实际情况的改变而每年有所变动。

(二)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方法。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1995年开始对我国一流品牌进行评估,评估果每年都在《中国质量万里行》等杂志上公开发表。该评价体系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品牌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较高的超值创利能力;较强的出口能力;商标是否具有广泛的法律效力和不断投资的支持;是否具有较强的超越地理和文化边界的能力。然后把这些因素转化为三个评价指标:品牌的市场占有能力(M)、品牌的超值创利能力(s)和品牌的发展潜力(D)。其评价公式可表述为:P(品牌综合价值)=M+S+D。

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价体系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方法上有一定改进和创新。比如由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为时尚短,计划经济体制下造成的行业之间显著的利润率差异依然有所存在,该评估方法对以上三部分指标都有行业调整系数,其系数采用3至5年的移动平均法计算而得。通过行业调整,三部分的构成比重平均为4:3:3。具体到不同行业,会有所不同。如:第一部分价值,产业自身规模大的,如汽车行业,这方面的权重就小,行业规模较小的小行业,这部分比重就大。三部分相加,就是品牌价值。

四、总体评价

品牌资产概念的多元化导致品牌资产评估方法的多元化。上面所归纳的各种评估方法分现出了从完全财务的观点到完全基于消费者的观点,以及这些观点的多元化组合。在实际应用中,须根据评估目标的不同,对评估方法进行选择与舍取。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上述这些方法与模型存在的一个共同问题是:能够反映和体现品牌与消费者关系强度的方法很少,从而不能分析出品牌资产发展的真正驱动因素,从而难以对品牌经营与管理提供指引。因此,品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依然还有众多方面有待国内外学者作进一步的研究。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8

一、物业税与不动产评估

世界上对不动产征收财产税的国家中,大多数国家采用以土地和房产的市场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方式,少数国家和地区采用的是非市场价值,如俄罗斯采用的是账面价值,美国加州采用的是不动产的获得成本。我国现行房产税是以房产的账面原值按一定比例给予扣除后作为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占有的土地面积课税,这使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成为最缺乏弹性的税种。物业税合理、准确的计税依据应是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通过评估得出的,但“评估值”不止市场价值一种价值类型。

以评估得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市场价值作为物业税的计税依据,使得物业税和评估紧密联系起来。

物业税并非第一个利用不动产评估的税种,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中,就有对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况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三)转让房地产的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①现行房产税也有用到评估的情况:在确定房产原值时,“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②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中的评估是在个别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的,所涉及的范围有限,而且房产税中的评估是在恢复原值目的下的评估。

物业税税基评估是大规模的、覆盖所有应税不动产的评估,开征物业税使税基评估首次在税收行政中具有了关键的意义。

二、物业税立法中的评估问题

(一)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物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一定时点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市场价值,除这一点外,税法还应进一步对市场价值作出明确的界定,其意义是一方面便于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便于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统一认识,以确保评估值以及纳税依据的准确性,保证不同征税对象纳税依据的可比性。

(二)税基评估的责任划分和评估主体

物业税作为地方税,其税基评估的责任由哪级政府履行应在税法中明确。各国不动产税基评估责任的归属情况不同,在美国,评估由地方政府或县级政府负责;在欧洲有些国家,虽然财产税(包括不动产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但评估的责任一般在中央政府,这些国家有英国、德国、法国和丹麦,而荷兰是由市级政府进行评估的。确定由哪级政府承担税基评估责任应当考虑的问题是:一个评估机构服务于多大的范围能够符合税收效率原则。税基评估责任划分的目标应是能保证房地产的评估值符合其市场价值,以保证税款的准确征收和减少纳税人要求复议带来的行政成本。由较低级次的政府负责较小范围的物业税税基评估,可能在评估的准确性上有优势,但分散评估同时也会带来评估成本的增加,因此必须权衡考虑收益和成本问题。

物业税的税基评估由谁来进行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国际上的经验主要是,有的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从事不动产税基的评估,如在澳大利亚,各州设立总评估师办公室,其职责之一就是为纳税提供税基价值,总评估师是由州议会任命,对州长负责③;英国设立中央、大区和区三个层次的评估办公室,其中中央和大区级的评估办公室主要进行管理协调工作,区级的评估办公室具体承担其辖区内的税基评估工作④。有的国家财产税税基评估的责任在较低级次的地方政府,此时地方政府出于节省成本、提高税务行政效率考虑,倾向于委托社会评估机构评估税基。虽然成本是选择评估主体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但无论是设立专门的税基评估机构,还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最主要的问题是必须明确评估机构的责任。责任界定的缺乏往往会带来比即时的显性成本更大的后期成本或效率损失。

(三)物业税税基评估周期

物业税是以不动产的市场价值为征税依据的,因此评估应定期进行。如果两次评估之间的间隔太长,将会引起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通货膨胀和其他市场因素变化使财产价值上涨,仍以原评估值为计税依据会侵蚀税收;另一个是由于不同财产市场价值上涨的幅度不同,仍以原评估值为计税依据会导致纳税人之间的相对不公平。将应税财产值指数化,从而和通货膨胀或估计的市价上涨联系起来可以部分地解决第一个问题,但真正能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是进行财产的重新评估。从实行财产税的国家来看,法国最近一次的财产税税基评估发生在1970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每年对应税财产值作指数化调整;美国的一些地方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财产税税基的重新评估;在丹麦,1982~1998年之间每个不评估的年份实行指数调整,从1998年开始每年都进行全面的重新评估。⑤决定评估间隔时间的因素大概有两个:一是财产市场价值变化的频繁程度和变化的幅度、不同财产市场价值起伏的均衡程度,这是与市场有关的变量;二是进行重新评估的成本。由于市场情况的难预料性,成本因素往往成为决定评估间隔时间的关键。当前计算机技术在评估中的应用,使得开展大规模的财产税税基评估的成本大大降低,这有利于合理增加评估密度,提高财产税税基评估的准确性和保证财产税征收的公平性。

我国在物业税立法时,应在税法中明确规定税基评估的周期。若法律上缺少对评估周期的明文规定,则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随意性,既可能发生税务部门为完成税收收入而随意进行评估,从而使物业税的税基评估失去公信的情况;也可能发生税务部门畏于重新评估的工作量而长期怠于评估,致使侵蚀税收收入和损害公平的问题。

(四)申诉安排

物业税的纳税人可能对税基评估的结果存在异议,税法应作出安排以保证纳税人对评估结果申诉的权利。首先,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税务机关对物业税税基进行评估后,应及时向纳税人通报其房地产评估情况,以便纳税人决定是否申诉;其次,设计简单高效的申诉程序,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处理纳税人申诉。

三、物业税税基评估方法和技术

(一)基本评估方法

税基评估可以采用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即市场比较法、收入法和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需要在房地产市场中寻找与待估房地产类似的实际交易,分析待估房地产与实际交易的房地产的差异,针对这些差异对实际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从而得出待估房地产的价值。由于评估市场价值惟一直接的证据是实际交易价格,因而市场比较法从理论上讲优于其它两种方法,但市场比较法对房地产市场的发育程度(足够多的卖方、足够多的买方、足够多的交易等)和信息的可获得性、完备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由于缺乏足够的交易信息而无法使用市场比较法时,可使用收入法,将实际或预期的从待估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租金或其他形式)资本化为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成本法往往是在上述两种方法都受到限制而无法使用时采取的,它由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或重新建造房产所需的成本减除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得出应税房地产的评估价值。

(二)税基评估技术——批量评估

同其他目的的评估不同,为得出物业税的税基,要求同时对大量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工作量大且密集;另外其他评估行为中往往对特定房地产进行个别评估,个别评估的成本对于税收行政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为保证物业税的行政效率,需要将其征管成本中的评估成本有效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控制评估成本的目的是通过运用批量评估(massassessment)来实现的。

在对不动产征收财产税的国家中,税基的批量评估已被广泛应用。批量评估的过程包括三个步骤:(1)对辖区内所有不动产进行基本描述,内容包括不动产位置、土地面积和允许用途、建筑物的面积、年代、材料、质量等,大量不动产的基本信息经过整理,储存在特定的数据库中,这样的数据库一般被称为财政房地产簿(fiscalcadastre);(2)收集市场信息,包括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市场租金水平和建造成本信息等;(3)估价,首先要进行市场分析。市场分析的目的是要确定位置、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和质量,以及其他种种因素对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影响,分析的结果是将上述各因素和市场价值的关系通过估价模型的方式表现出来。估价模型可能是数学模型,也可能是列示各种类型的土地和房产的单位面积价值的图表。一旦估价模型建立,就可以将待估不动产基本信息逐个输入,得出评估值。值得注意的是,对上述批量评估得出的评估值,评估人员需要进行适当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市场价值,对具有明显特性(特殊位置、特殊用途等)的不动产更需要仔细的复查。

很明显,批量评估并非是笼统地分块评估,它承认各项不动产的个性,并通过估价模型将不动产个性对其市场价值的影响切实地表现出来。

当今各国的税基批量评估是同计算机技术紧密结合的,二者的结合产生了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技术(CAMA,computer-aidedmassassessment)。应用这一技术,需要将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储存在计算机的数据库中,由计算机利用回归技术进行市场分析,构造估价模型,在待估不动产的基本信息输入后,计算机就可以输出其评估值了。CAMA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了税基评估效率,降低了评估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税基评估的透明度,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四、当前亟待开展的工作

对应税不动产进行大规模的评估是我们在以前的税务工作中未曾试过的。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技术,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是物业税顺利征收的关键。如上所述,物业税税基评估中需要大量的、详尽的不动产基本信息和较长时期内的市场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储存工作必须提前于物业税开征的时间进行。因此当前各地亟待着手建立完善不动产基本信息和市场信息数据库。另外完备的不动产产权登记虽然并不是税基评估的必要条件,却是物业税征收的关键,因此也是相关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赴澳培训团考察报告《澳大利亚的资产评估业》,《中国资产评估》2000年6月。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9

现代企业价值u估体系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和贴现现金流(DCF)法三种方法构成。在这三种方法中DCF法更为科学,DCF法假定企业将长期存续,以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来衡量企业的价值,与企业并购目的相一致。贴现现金流(DCF)法要求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确定的估计值,而在现实的小微企业并购过程中,其经营的不确定性十分突出,尤其是在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更是如此。本文认为,由于传统企业价值评估体系的局限性,通过引入实物期权估值(ROV)法对DCF法进行完善对于复杂经济环境下的小微企业兼并收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金融期权定价模型的快速发展与成熟,实物期权的相关理论也在不断地发展。Myers(1977)教授正式提出实物期权的概念,为近乎停滞不前的财务管理指明了新的研究方向。MoseLuhmann(1998)首次用期权理论来审视战略投资,用金融观点来看,企业投资更似一系列的期权,而不是稳定的现金流。近年来,实物期权估值法逐渐引入我国的企业并购案例中,随着《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实物期权评估在我国的企业并购中逐步开始应用。相关得研究也在快速的展开,本文认为在子安有的小微企业并购中,不应当忽视小微企业的期权附加值,应将小微企业的并购价值划分为目标小微企业本身的价值与期权附加值之和。事实上,现阶段后者小微企业的期权附加值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可能是由于小微企业期权附加值的难以进行准确计算造成的)。为增强实物期权估值法在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及可操作性,本文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现有的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体系进行完善。

二、小微企业并购价值中的实物期权

1.实物期权的特征及常见种类

实物期权是以期权概念定义的现实选择权,其具有不可交易性与隐含性。实物期权估值方法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如何在不确定性环境下进行战略投资决策的思路,实物期权的常见种类包括延迟期权、分阶段建设期权、变更期权、转换期权、增长期权、放弃期权等。

2.识别并购小微企业中的实物期权

现实中,小微并购一般具有战略目的,目标小微企业对自身一些项目具有管理柔性,该项目因而具有期权价值,并购小微企业通过并购承继了这些期权价值。并购小微企业考虑到并购协同性及预采取与目标小微企业原战略不同的战略部署,实质上通过不同的投资管理方案改变了目标小微企业原有的期权价值。

在评估目标小微企业并购价值中将涉及的实物期权可能来源于目标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本身存在的管理柔性,并购小微企业在并购完成后将继续按原定的经营战略继续经营。主要包括:目标小微企业研发项目,计划开发的项目,特许经营权或延迟期权,新产品的推出等。此外,并购价值中将涉及的实物期权还可能来源于因并购产生的管理柔性。

三、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体系分析

将实物期权估值法应用于小微企业并购价值的评估体系中,首先要有科学的价值分析框架,即如何将一个小微企业的价值划进行合理的单元化划分,并根据各单元的具体特征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

在查阅相关的研究文献中,本文发现小微企业并购价值可以划分为TV=V1+V2。其中,TV代表企业整体的价值,V1代表企业静态价值,即使用传统方法得出的评估值,V2代表因并购而生的期权价值,使用ROV法进行估值。其评估体系如图1所示:

本文认为,图1中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的总体框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1)忽视了小微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协同效应,企业自身价值可能因并购而改变期权性质;(2)容易对期权进行重复估值。基于以上考虑,本文给出相应的改进框架。

[V=P+NP+ΔV']

其中:v表示目标小微企业并购价值,[P]表示目标小微企业项目价值,[PN]表示目标小微企业非项目价值,[ΔV']表示并购小微企业项目增加值。该分析框架要求对目标小微企业运营管理有较完备的理解,并购小微企业对于并购后接管目标小微企业有初步的规划。

在此假设前提下,首先将目标小微企业分解为功能完善且可独立进行核算的项目单元,其价值表示为[P],例如目标小微企业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目标小微企业某产品的生产线等。以及无法归入项目部分的总部资产、销售或采购渠道、人力资源,以及商誉等非项目部分,其价值表示为[PN]。部分具有战略意义的并购项目,可能对并购小微企业本身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此时,并购公司因并购而生的价值增加值也应计算到目标小微企业的并购价值中,即为[ΔV']。例如,对上下游企业的并购可节约交易费用;目标小微企业拥有的特殊技术可填补并购小微企业的技术空白,进而推动并购小微企业迅猛增长;“小鱼吃大鱼”式并购可使并购小微企业商誉大幅增值等。其次,识别以上各价值单元中包含的实物期权,并结合Lint和Pennings以ROV和DCF方法具有互补性为基础提出的四象限分析法,根据各价值单元的不同性质合理选用DCF法或ROV法,如图2所致。

预计将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选用DCF法进行估值,使用DCF法时应注意考虑并购的协同效应。并购小微企业的价值增加值多数情况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因而首选ROV法。但在并购小微企业价值增加值预期稳定并可测算时,应选用DCF法。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了从并购小微企业角度对目标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进行评估的理论框架:图3 企业并购价值评估的总体框架

四、实物期权估值方法

期权估值方法主要有二叉树法和B-S模型,其中B-S模型实质上是二叉树模型的极限形式。基本的B-S模型可表示为:

[C0=S0[N(d1)]-Xe-rct[N(d2)]]

或 [C0=S0[N(d1)]-PV(X)[N(d2)]]

[d1=INS0X+[re+σ22]tσt]

或 [d1=INS0PV(X)σt+σt2]

其中:[d2=d1-σt]

其中:[C0]表示看q期权的当前价值;[S0]表示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N(d)]表示标准正太分布中离差小于d的概率;X表示期权的执行价格;[rc]表示连续复利的年度无风险利率;[t]表示期权持续时间(年);[σ2]表示连续复利的以年计的股票回报率的方差。

对于B-S模型,学者通过不断放松其假设条件,发展出来了一些新的估值模型。例如,通过放松衍生品存续期间不发放红利这一假设条件,出现了发放红利的B-S模型,其具体形式可表示为: [C0=S0e-δt[N(d1)]-Χe-rct[N(d2)]]

其中:δ表示年股利支付率;[C0]表示看涨期权的当前价值;[S0]表示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N(d)]表示标准正太分布中离差小于[d]的概率;[Χ]表示期权的执行价格;[rc]表示连续复利的年度无风险利率;[t]表示期权持续时间(年);[σ2]表示连续复利的以年计的股票回报率的方差。

五、实证分析

本文主要应用基本的B-S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具体如下:假设M公司拟购买N公司百分之百股份。N公司新开发一项电子产品,管理层估计该产品未来可能有巨大发展,需引进新的生产技术。考虑到市场的成长需要一段时间,M公司在并购时对该项目的规划为分两期开发。第一期项目的规模较小,目的是迅速占领市场并减少风险,大约需要投资1000万元;20X1年建成并投产,预期税后营业现金流量如表1所示。第二期20X4年建成并投产,生产能力为第一期的2倍,需要投资2300万元,预期税后营业现金流量如表2所示。考虑到项目风险较大,结合该行业新项目风险,投资要求的最低报酬率定为18%。使用传统的DCF法计算结果为第一期净现值为9.56万元,第二期净现值为-55.16万元。

]

这两期项目均采用传统的DCF法进行分析,没有考虑期权的价值。但在使用DCF法时,税后营业现金流量的估计值为平均的期望值,实际上可能比期望值高或者低。公司可以在第一期项目投产后,根据市场发展的状况再决定是否上马第二期的项目,这实际上是扩张期权的存在。

使用B-S模型进行计算,结果如下所示:

[d1=0.244] [d2=0.3618]

[C0=S0N(d1)-PV(Χ)N(d2)=1522.57・0.5965-1557.73・0.3587=342.28万元]

此两期项目不考虑期权的价值总和为-45.6万元。第一期项目不考虑期权的价值是9.56万元,投资第一期项目使得公司有了是否开发第二期的扩张期权,该扩张期权的价值为342.28万元。因此用期权思维考虑的该项目的价值为351.84万元。

总结

研究结论表明,传统估值方法遇到的困难是估计公司未来的增长率和折现率。实物期权估值法应用于小微企业并购价值评估,弥补了贴现现金流法无法对不确定性和管理柔性进行估值的缺陷。小微企业并购是一家公司发展过程中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地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是并购中的重要环节。目前并购中经常使用的估值方法有市场比较法、现金流折现法忽视了并购中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低估了目标公司价值。实物期权方法虽然能够较好的应对并购估值中的不确定性,但仍然无法解决趋势发展的主观预测问题,两者应结合使用。

参考文献:

[1]Myers,S.C.DeterminMnts of CorporMte Borrowing[J].JournMl of FinMnciMl Economics,1977.

[2]Timothy M. LuehrmMn.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MsReMl Options: Getting StMrted on the Numbers[J].HMrvMrd Business Review,1998.

[3]齐安甜,张维.实物期权框架下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J].系统工程学报,2004.

[4]齐海涛.从实物期权的角度谈企业并购的价值评估[J].财会月刊,2006.

[5]李琳.实物期权方法在公司并购中的估值应用研究:雪津案例[D].厦门大学,2007.

[6]唐寅,闵凉宇.实物期权理论研究[J].时代金融,2016.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10

一、物业税与不动产评估

世界上对不动产征收财产税的国家中,大多数国家采用以土地和房产的市场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方式,少数国家和地区采用的是非市场价值,如俄罗斯采用的是账面价值,美国加州采用的是不动产的获得成本。我国现行房产税是以房产的账面原值按一定比例给予扣除后作为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占有的土地面积课税,这使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成为最缺乏弹性的税种。物业税合理、准确的计税依据应是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通过评估得出的, 但“评估值”不止市场价值一种价值类型。

以评估得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市场价值作为物业税的计税依据,使得物业税和评估紧密联系起来。

物业税并非第一个利用不动产评估的税种,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中,就有对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况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三)转让房地产的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① 现行房产税也有用到评估的情况:在确定房产原值时,“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②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中的评估是在个别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的,所涉及的范围有限,而且房产税中的评估是在恢复原值目的下的评估。

物业税税基评估是大规模的、覆盖所有应税不动产的评估,开征物业税使税基评估首次在税收行政中具有了关键的意义。

二、物业税立法中的评估问题

(一) 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物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一定时点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市场价值,除这一点外,税法还应进一步对市场价值作出明确的界定,其意义是一方面便于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便于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统一认识,以确保评估值以及纳税依据的准确性,保证不同征税对象纳税依据的可比性。

(二)税基评估的责任划分和评估主体

物业税作为地方税,其税基评估的责任由哪级政府履行应在税法中明确。各国不动产税基评估责任的归属情况不同,在美国,评估由地方政府或县级政府负责;在欧洲有些国家,虽然财产税(包括不动产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但评估的责任一般在中央政府,这些国家有英国、德国、法国和丹麦,而荷兰是由市级政府进行评估的。确定由哪级政府承担税基评估责任应当考虑的问题是:一个评估机构服务于多大的范围能够符合税收效率原则。税基评估责任划分的目标应是能保证房地产的评估值符合其市场价值,以保证税款的准确征收和减少纳税人要求复议带来的行政成本。由较低级次的政府负责较小范围的物业税税基评估,可能在评估的准确性上有优势,但分散评估同时也会带来评估成本的增加,因此必须权衡考虑收益和成本问题。

物业税的税基评估由谁来进行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国际上的经验主要是,有的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从事不动产税基的评估,如在澳大利亚,各州设立总评估师办公室,其职责之一就是为纳税提供税基价值,总评估师是由州议会任命,对州长负责③;英国设立中央、大区和区三个层次的评估办公室,其中中央和大区级的评估办公室主要进行管理协调工作,区级的评估办公室具体承担其辖区内的税基评估工作④。有的国家财产税税基评估的责任在较低级次的地方政府,此时地方政府出于节省成本、提高税务行政效率考虑,倾向于委托社会评估机构评估税基。虽然成本是选择评估主体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但无论是设立专门的税基评估机构,还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最主要的问题是必须明确评估机构的责任。责任界定的缺乏往往会带来比即时的显性成本更大的后期成本或效率损失。

(三)物业税税基评估周期

物业税是以不动产的市场价值为征税依据的,因此评估应定期进行。如果两次评估之间的间隔太长,将会引起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通货膨胀和其他市场因素变化使财产价值上涨,仍以原评估值为计税依据会侵蚀税收;另一个是由于不同财产市场价值上涨的幅度不同,仍以原评估值为计税依据会导致纳税人之间的相对不公平。将应税财产值指数化,从而和通货膨胀或估计的市价上涨联系起来可以部分地解决第一个问题,但真正能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是进行财产的重新评估。从实行财产税的国家来看,法国最近一次的财产税税基评估发生在1970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每年对应税财产值作指数化调整;美国的一些地方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财产税税基的重新评估;在丹麦,1982~1998年之间每个不评估的年份实行指数调整,从1998年开始每年都进行全面的重新评估。⑤决定评估间隔时间的因素大概有两个:一是财产市场价值变化的频繁程度和变化的幅度、不同财产市场价值起伏的均衡程度,这是与市场有关的变量;二是进行重新评估的成本。由于市场情况的难预料性,成本因素往往成为决定评估间隔时间的关键。当前计算机技术在评估中的应用,使得开展大规模的财产税税基评估的成本大大降低,这有利于合理增加评估密度,提高财产税税基评估的准确性和保证财产税征收的公平性。

我国在物业税立法时,应在税法中明确规定税基评估的周期。若法律上缺少对评估周期的明文规定,则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随意性,既可能发生税务部门为完成税收收入而随意进行评估,从而使物业税的税基评估失去公信的情况;也可能发生税务部门畏于重新评估的工作量而长期怠于评估,致使侵蚀税收收入和损害公平的问题。

(四)申诉安排

物业税的纳税人可能对税基评估的结果存在异议,税法应作出安排以保证纳税人对评估结果申诉的权利。首先,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税务机关对物业税税基进行评估后,应及时向纳税人通报其房地产评估情况,以便纳税人决定是否申诉;其次,设计简单高效的申诉程序,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处理纳税人申诉。

三、物业税税基评估方法和技术

(一)基本评估方法

税基评估可以采用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即市场比较法、收入法和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需要在房地产市场中寻找与待估房地产类似的实际交易,分析待估房地产与实际交易的房地产的差异,针对这些差异对实际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从而得出待估房地产的价值。由于评估市场价值惟一直接的证据是实际交易价格,因而市场比较法从理论上讲优于其它两种方法,但市场比较法对房地产市场的发育程度(足够多的卖方、足够多的买方、足够多的交易等)和信息的可获得性、完备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由于缺乏足够的交易信息而无法使用市场比较法时,可使用收入法,将实际或预期的从待估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租金或其他形式)资本化为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成本法往往是在上述两种方法都受到限制而无法使用时采取的,它由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或重新建造房产所需的成本减除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得出应税房地产的评估价值。

(二)税基评估技术——批量评估

同其他目的的评估不同,为得出物业税的税基,要求同时对大量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工作量大且密集;另外其他评估行为中往往对特定房地产进行个别评估,个别评估的成本对于税收行政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为保证物业税的行政效率,需要将其征管成本中的评估成本有效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控制评估成本的目的是通过运用批量评估(mass assessment)来实现的。

在对不动产征收财产税的国家中,税基的批量评估已被广泛应用。批量评估的过程包括三个步骤:(1)对辖区内所有不动产进行基本描述,内容包括不动产位置、土地面积和允许用途、建筑物的面积、年代、材料、质量等,大量不动产的基本信息经过整理,储存在特定的数据库中,这样的数据库一般被称为财政房地产簿(fiscal cadastre);(2)收集市场信息,包括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市场租金水平和建造成本信息等;(3)估价,首先要进行市场分析。市场分析的目的是要确定位置、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和质量,以及其他种种因素对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影响,分析的结果是将上述各因素和市场价值的关系通过估价模型的方式表现出来。估价模型可能是数学模型,也可能是列示各种类型的土地和房产的单位面积价值的图表。一旦估价模型建立,就可以将待估不动产基本信息逐个输入,得出评估值。值得注意的是,对上述批量评估得出的评估值,评估人员需要进行适当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市场价值,对具有明显特性(特殊位置、特殊用途等)的不动产更需要仔细的复查。

很明显,批量评估并非是笼统地分块评估,它承认各项不动产的个性,并通过估价模型将不动产个性对其市场价值的影响切实地表现出来。

当今各国的税基批量评估是同计算机技术紧密结合的,二者的结合产生了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技术(CAMA, computer-aided mass assessment)。应用这一技术,需要将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储存在计算机的数据库中,由计算机利用回归技术进行市场分析,构造估价模型,在待估不动产的基本信息输入后,计算机就可以输出其评估值了。CAMA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了税基评估效率,降低了评估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税基评估的透明度,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四、当前亟待开展的工作

对应税不动产进行大规模的评估是我们在以前的税务工作中未曾试过的。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技术,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是物业税顺利征收的关键。如上所述,物业税税基评估中需要大量的、详尽的不动产基本信息和较长时期内的市场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储存工作必须提前于物业税开征的时间进行。因此当前各地亟待着手建立完善不动产基本信息和市场信息数据库。另外完备的不动产产权登记虽然并不是税基评估的必要条件,却是物业税征收的关键,因此也是相关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赴澳培训团考察报告《澳大利亚的资产评估业》,《中国资产评估》2000年6月。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例11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 market in China, the new three board marke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ulti-level capital market in our country, the new three board market is mainly oriented to high growt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ve private enterprises to carry out the share transfer and directional financing trading platform, for small scal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high risk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 has the very vital significance. But the new three board market itself characteristics determine the uncertainty of the value of equity, and thus the equity value assessment is a big problem for investors, this paper discussed on the basis of traditional equity valuation for B - S model of argument is the most suitable for the new three board market equity value evaluation method.

Keywords: new three board, the value of equity, options, real options

1、 研究目的及意义

1.1研究目的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新三板市场已经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新三板市场主要是面向高成长性的科技型、创新型的非上市企业或者是一些退市企业进行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的交易平台,对于规模小、融资难、风险高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随着交易制度的逐渐完善,新三板对于投资者是一个很好的投资选择,但是由于新三板市场本身的一些特点,使得投资者对于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有很大的难度,这样对于投资者来说风险性很大,投资者的犹豫,就会使得新三板市场变的冷淡,这最终就会影响到新三板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潜力。

而本文在深入分析新三板市场的特征及其传统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于几种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的论证,综合比较几种股权价值评估方法在新三板市场上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从中找到更适合新三板市场股权价值评估的方法,这样就更有利于投资者对于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有更深入的了解,可以活跃新三板市场的投资,投资者可以找到自己理想的投资企业,新三板企业也可以很容易得到融资,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股权价值评估是指在估值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各种估值方法和技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基于不同的假设条件和不同的理论基础,目前常用的股权价值评估主要有现金流折现法、相对价值法、实物期权法等。由于这些方法的理论基础和假设前提不同,所以对股权价值的评估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本文主要是研究在对比比较以上的评估方法中,论证实物期权法对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是可行的,并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一个或多个变量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以此来推进实物期权法对新三板市场的应用;这不仅可以使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更具有针对性,对于以后的理论研究可以做出更好的铺垫。

1.2.2现实意义

在新三板市场上,现在有很多投资者想要进入市场,但是由于新三板市场的一些本身特点,使得新三板市场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有很大的风险,而有针对性的股权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有助于投资者评估其投资收益,评价其投资行为,并可与其所承担的风险进行比较,明晰两者是否相匹配,提高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市场的积极性,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与繁荣。

2、 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2.1国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国外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起始是比较早的,而在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中的很多方法中,实物期权法便是其中一种,Black和Scholes以及Merton 几乎都是在70年代初研究出期权定价模型,不过Merton扩展了原模型的内涵,使之同样运用于许多其他形式的金融交易。Cox和Ross(1976)在B-S模型的基础上利用一些比较浅显的方法设计出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的粗略公式。 Roll(1977)、Geske(1979)、whaley(1986)在改变B-S模型的一个假设条件下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 Cox、Ross和Rubinstein(1979)在原本粗略计算公式基础上完成了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二叉树模型和B-S模型是实物期权定价模型中的基本模型。在Merton(1973)研究成果的基础上,Rabinovitch(1989)给出了利率服从均值回复过程条件下的股票期权和指数期权的定价公式。以上研究都是在B-S模型的基础上推导出来的更接近实物期权模型的定价公式。Chung和Charoenwong(1991)把企业未来的投资机会看成公司的增长期权,并对其进行了研究。Kulatilaka和Trigeoegis(1994)共同提出了延迟期权。Dixit和Pindyck(1995)在实物期权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博弈理论,共同研究出期权博弈理论。Schwart和Moon(2000)认为企业价值评价模型多为二项式评价模型但它不能准确评估公司价值,因此他们建立了一种连续时间的实物期权模型,并对网络公司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2.2国内现状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的学者运用实物期权法对股权价值评估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在投资决策中也得到了很多的应用。庄(2003)在发展三板市场,构建多层次市场一文中指出了三板市场为我国的场外市场交易提供了技术和市场保障。刘惠好(2003)指出在三板市场上激活民间投融资的制度创新可以改进新三板的模式,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周乃敏(2004)通过对新三板结构的分析,同时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丰富了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基础理论。席雅峰和姚云琦(2005)基于实物期权的亏损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的方法进行了实证了研究。张栋、杨淑娥和杨红(2006)针对企业的股权价值进行了基于B-S模型的研究。罗晓晋(2006)研究在完善三板市场的基础上,可以加快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熊俊、唐青生(2006)针对新三板市场的制度以及一些缺陷性的交易方式进行了研究。孙森、陈曦(2007)指出新三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说明新三板市场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单磊(2009)对新三板市场的利弊进行了研究。周茂清、尹中立(2011)对新三板的形成、功能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周鸿杰(2012)在新三板市场的基础上对中小高新企业融资体系进行完善性的研究。

由于我国的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比较晚,我国经历了从旧三板向新三板的过度,所以在对新三板的股权价值评估起步的比较晚。刘晓文(2013)对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运用了实物期权法,对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价值进行了实证的研究,同时也对相对价值法运用了定性证明的方式说明了相对价值法不适合新三板市场。

通过以上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对于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中,由于各个评估方法的假设前提不同,那么最后得出的结论也不同。而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的一些方法进行系统的分析,本文将主要讨论了相对价值法、现金流折现法和实物期权法,对于相对价值法和现金流折现法主要是通过定性研究的方式,通过这两种方法的假设前提与新三板市场本身的一些特点进行对比,来论证这两种方法是不适合新三板市场的;对于实物期权法,本文通过定量研究的方式来论证实物期权法对于新三板市场的可行性, 丰富实物期权法在新三板市场的应用研究,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本文主要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新三板市场的特征分析以及传统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分析,引出实物期权法对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的实用性和可行性,并通过实证研究来证明实物期权法是适用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在此基础上,针对B-S模型进行改变一个变量对股权价值评估增加一定的准确性。

对新三板市场中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进行系统的分析,进而找到对新三板市场股权价值评估比较适合的方法,这样不仅为以后的理论研究做了铺垫,还为一些想要在新三板市场投资的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有利于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最终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作者单位:西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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