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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要求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2 09: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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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要求

篇1

现将《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重申原购房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重申原购房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局机关、直属各单位:

最近,部分已按1993年标准价购房的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并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现将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篇2

一、市劳动局根据社会保险经费情况,制定疗养和活动的年度计划,并统一分配参加疗养和活动人员的名额。对各单位组织和落实的情况,安全保障的措施情况,有关疗养和活动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组织全市性活动,根据参加人员规模情况,由市劳动局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并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具体负责疗养和活动的组织、安全教育及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工作。分配和调剂本系统基层单位参加人员的名额,并审核基层单位上报人员的资格、健康状况。填报由单位盖章和单位劳动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参加退休人员疗养和全市性活动人员名册》(表样附后),一式四份,一份由单位留存;另一份属于参加疗养的分别报平谷退休职工活动站或香山退休职工休养所,属于活动的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各单位要按照市劳动局有关疗养和活动的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参加人员的组织落实工作。领队或工作人员要按照疗养和活动承办单位的安排、要求,具体做好本系统参加人员的安全、生活、娱乐、协调事务和外出旅游的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责成基层单位对参加疗养和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简单自救保护常识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参加人员的身体状况,制定操作性强、迅速、快捷、有效的应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方案。如有发生能迅速解决处理。

三、基层单位负责推荐疗养和活动的参加人员。按照有关参加疗养和活动的人员身体状况的规定《参加退休人员疗养和活动人员的身体状况要求》(附后),对参加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严格的核实。并填报《参加退休人员疗养和全市性活动人员名册》,一式两份。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参加人员,应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有关教育。

退休人员在疗养和活动中如遇有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单位的领队人员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处理措施方案及时解决。

四、各单位和基层单位要严格执行《参加退休人员疗养和活动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规定。各单位对上报的参加人员情况特别是身体健康状况,要认真审核;基层单位如实填报。凡因填报参加人员身体健康情况不实或遗漏,而造成参加人员出现意外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五、参加疗养和活动的人员仅限退休人员,特别是到香山休养所,仅限从事有毒有害和尘毒作业的退休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疗养和活动的人员资格组织落实。各单位须派一名领队或工作人员随队具体组织各项活动,其名额含在分配名额内,并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其职责。

组织退休人员疗养和活动的工作尤其组织疗养工作,是一项安全性强、持续时间长、人员数量多、耗费精力大、协调和思想工作量大的工作。多年来,各级劳动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为此付出了大量的辛勤工作和热情服务。正是由于我们的工作使得广大退休人员亲身体验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因此,各级劳动部门要继续认真、负责、细致、热情地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一:参加退休人员疗养和活动人员名册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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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性|年|民|身体|休养|    |本人|              |

|    |姓  名|  |  |  |    |    |批次|    |    备  注    |

|号  |      |别|龄|族|状况|场所|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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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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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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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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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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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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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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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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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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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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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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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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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

1.此表为基础表和汇总表两用,本签字栏仅在基层表时填写,每批《名册表》需提前二星期分别报送两地休养所。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单位保留;另一份属于参加疗养的分别报平谷退休职工活动站和香山退休职工休养所,属于活动的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3.领队或工作人员需在备注栏注明。

4.批次一栏需填写“平谷”或“香山”。

附件二:参加退休人员疗养和活动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加疗养的退休人员,在疗养期间因参加各项活动,体力比在家中消耗相对较大。为了保证安全,参加疗养和活动的退休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下列疾病的退休人员。

一、传染病

1.肝炎(甲型、乙型、病毒性肝炎);

2.结核病人主要是肺结核;

3.传染性皮肤病、疥疮等各种类型的传染病。

二、心脑血管病

1.高血压兼有心脏病、严重左束支传导阻滞;

2.肺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严重心功能不全、有先天性心血管疾病、闭塞性动脉硬化;

3.局限性脑梗塞、有急性脑血管病发作史者、有脑血栓病者。

三、运动系统

1.有陈旧性骨折未痊愈者;

2.四肢活动不便者(包括伤残人)。

篇3

建筑市场环境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占有重要的比重,招投标是成本管理中的首要阶段,能够在整体上调控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利用自身的真实性,控制招投标与建筑造价分配,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要规范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满足建筑工程的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把控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预防经济与施工风险。

1关联性分析

(1)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市场的竞争状态下,规划好工程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形式。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监督的作用,其可要求发包方,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招标因素,包括价格、期限等,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投标操作,各项招投标的内容,均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秘密报价后,实行公开、公正的竞争,发包方会自主选择比较优质的合作单位。招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实践项目,要规划好招投标的过程,完善招投标的操作。(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指承包与发包双方,在建筑项目建设之前,通过合同的形式,规划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调并商议好相关的事宜[1]。建筑工程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而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实施,建筑合同管理的内容有:①评估承包与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核文件中的各项条款;②监督好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求承包与发包双方均要履行合同的内容;③定期检查建筑工程是否履行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建筑工程现场出现的合同纠纷问题,利用合同指导参建单位的各项行为。(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机构,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监督招投标的过程中,规范合同管理的过程。首先建筑招投标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承包与发包双方,按照商议当事人的提议,在协商的过程中,确定出合同的内容;然后在建筑市场的交易角度上分析,招投标属于交易的范畴,交易双方并没有构建合法的交易关系,所以招投标的过程对合同管理有很大的需求,利用合同管理的法律形式,规范双方的关系,促使招投标的过程能够处于法律保护的状态下;最后是合同管理能够检查招投标的内容,提高招投标的成功率,而且招投标文件内,包含了合同管理中的基本条款,合同内容需依照招投标拟定条款项目,表明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可分割的联系。

2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实践运用

(1)审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可以审查交易活动中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投标中的各项审查工作[2]。招标文件审查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规定,利用合同管理的途径,发挥招标文件审查的基本职责,避免影响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审查工作上,起到规范与约束的作用,能在监督的状态下,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杜绝潜在经济风险,表明合同管理对招标文件的控制作用。(2)监督招标过程。合同管理参与了招标的全部过程,在招标全过程中起到监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要求合同管理配合招标活动,尤其是大型的开标、勘察工作内。投标企业要掌握投标书的内容,由发包方宣布标价信息,这些内容中,大多反馈了后期合同的内容,也是招投标参与方信息的真实表达[3]。合同管理人员监督招标过程时,会积极参与到现场监督内,由此才能掌握招投标的真实资料,便于审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管理行为合法、真实。例如:招标活动的现场勘察行为,需要了解活动现场的情况,要求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要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要在招标活动现场总结条款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合同管理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全过程的所有信息,积极了解招标过程内,参与方的意见,协调后制定合同管理的内容。(3)参与后期管理。合同管理部门,会参与到招投标的后期管理过程内,积极配合招投标的运用,还要在后期安排回访工作,专门了解承包与发包方对合同管理及政府职能的意见,以便要求参建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管理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招投标后期工作的稳定性。回访是合同管理后期的工作,按照招标、投标等资料,也要检查合同中的内容,构建出考核制度,调节并处理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纠纷问题。合同管理在参与招投标后期管理时,主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与约束,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例如:建筑招投标后期管理中,实行合同检查,专门利用合同管理中的考核制度,保障参建方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内容,提高履约率,合同管理部门跟踪招投标的实际管理,促使招投标后期管理与合同管理均能顺利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评估招投标的活动,要求参建方遵循合同管理中的条例。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例举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如:①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依照招投标的需求,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积极培训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容,落实责任制度,以免影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业务项目;②完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促使建筑工程的交易活动中,参建方均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运营,降低外部环境条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或合同管理的影响,维护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联性。

4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均具体较高的实践价值,规范了建筑施工的市场状态,加强管理与监督的控制力度,保障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落实完善的措施,确保建筑成本管理及造价控制的积极性,以此来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和效益水平。

作者:杨自华 单位:云南云岭高速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海晓.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17):224-225.

篇4

引言

核电工程的主体是一台由核岛、常规岛和BOP组成的完整的核电厂机组,凝聚了核物理、机械、电气、热工、化学等专业学科,是复杂且技术密集的系统工程。核电项目EPC工程周期漫长、投资巨大,土建、安装、设备采购、调试等工作量大、接口十分复杂。鉴于核电工程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国内外的核工程项目常采用EPC总承包的合同模式,即承包商对核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全过程实施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费用全面负责。

1核电工程合同管理标准化的三个要素

1.1合同管理的标准化组织设计

围绕着合同管理过程,核电项目总承包企业通常会建立以下几个核心职能部门:合同立项/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需求,对需要通过EPC分包合同来实现物项或服务采购的事项提出立项申请,并统一协调或管理公司内某类业务或资产的部门。该部门负责明确合同的技术、质量和进度的基本要求,进而负责编制或审核合同条款。实际工作中往往在合同管理的初始阶段通过合同的评审、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等环节,对合同工作的质量、进度与技术等进行总体把控,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归口管理。合同商务部门:协调、组织合同管理流程各环节工作的部门,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符合企业相关制度的规定。负责制定合同管理程序以适应核电项目管理的需要,协调上游部门对合同采购中的条款制定、评审、招标、合同谈判等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支持。进行合同的日常管理,执行合同条款,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支付、争议、索赔等各项事宜。质量保证部门:通过对潜在承包商的资格审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保监察等活动来负责合同管理中的质量控制。进度/费用/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在合同形成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对涉及技术、质量、进度、费用等提供专业支持。审计部门:对核电工程项目相关活动实施内部审计和对项目运作进行监督的机构,对标准化合同管理的效益、合规性、经济性负有监督责任。综上,在标准化的核电项目合同管理中,各部门基于职能和合同事项这两个维度,以矩阵式的架构进行运作。针对某个相对独立的合同事项,由各个部门抽调人员,形成工作组并对相关合同事项进行处理,工作组随着合同事项的完结而自行解散。通过这种矩阵式的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可以使各个部门可以同时承担多个合同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到职能互补、充分配合。此外,工作组成员以集体智慧形成决策或意见,既满足核电工程对合同管理效率的要求,也能最大限度降低误判的可能。

1.2标准化合同管理程序体系

标准化合同管理程序体系的建立,是EPC承包商对从合同编制到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标准流程并不断实施完善的过程。建立并完善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程序体系能够解决核电工程合同管理中条款编制评审把关不严、合同管理低效、合同执行不力权责不明等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合同管理程序体系应当涵盖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合同的编制、评审、招评标、签订、执行、事项处理、支付、合同终止等阶段所进行的各项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由于企业在合同管理不同方面的特点,标准化体系可分为管理层和工作层两个层次。管理层主要起到对合同签约和履约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的作用,工作层的标准主要承担具体合同工作实施和形成各类合同标准文本的工作。由于核电工程EPC项目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建议在合同管理标准化程序的建立过程中,针对不同程序采取强制性与推荐性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管理规范性和严肃行的同时又增加管理弹性与灵活程度。

1.3合同管理责任划分标准化

核电工程项目专业交叉、分工复杂,进而导致了EPC总承包商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参与的部门和人员众多。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管理职责和要求进行责任划分,以满足核电项目建设对合同管理“逻辑清晰、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要求。在具体实施责任划分的过程中,将项目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逐级分解,形成便于进行组织管理的单项工作,再确立分解后单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确立单项工作及其责任部门后,对各个部门在每项工作中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每项工作所对应的授权权限,同时规定每项工作的输入、输出文件。

1.4合同管理标准化的持续改进

篇5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271-03

一、现代企业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现代企业运作离不开法治建设。现代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先进的组织形式是建立在企业管理现代化和技术现代化基础之上的。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实现途径之一就是公司制。以法治理念作为构建原则的公司制较好地实现了现代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可以说现代企业的运行离不开法治建设,法治建设促进了现代企业的管理现代化。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治化运行的基础。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要求企业管理的运作必须坚持法治化的方向。企业法治化运行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成立、发展、壮大等各个纵向过程,合同管理遍布于企业采购、销售、运输、劳动用工、技术管理等各个横向层面。优秀的合同管理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合法性、预测性、规范性的特点,为企业提供业务性和法治性完美结合的合同,为企业提供市场现实性与前瞻性完美结合的合同,进而将合同管理与企业愿景完美结合,避免在合同决策、合同执行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避免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风险。反之,一个企业做得再好、再强,如果没有一个优秀的企业合同管理模式也不会走得更远,一个不经意间的合同风险可能会使企业多年的努力与积累瞬间崩塌。

企业合同管理核心的工作就是做好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实现合同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合同相关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规范和标准的总称。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在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企业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应有一个科学的、好的制度,这是做好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做到“有法可依”。当然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制度不是写在纸上,发个文件就万事大吉。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有明确的企业合同管理目标、符合企业实际但又要对企业合同管理适度超前引导,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超前性则不利于现代企业的发展,如果过度超前则在执行中遇到阻力过大,同样不利于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因此,一个优秀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二、构建合同管理制度框架存在的几个误区

1.对合同管理的系统性认识不到位,将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人为地割裂开来。如将招标管理、供应商管理与合同管理割裂。

2.对合同管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认识不到位,简单地照搬法律条文,合同制度空洞无物。

3.重视合同签订管理而忽视对合同履行的管理,没有使合同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

4.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上没有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了一个过度超前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执行中遇到困难。

三、构建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框架

注重合同管理制度框架的顶层设计可以有效提升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的水平,促进合同管理的整体有序推进,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设计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框架应当符合合法性、前瞻性、统一性、预防性、可操作性和开放性的原则。

1.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企业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理论界通常分为合同业务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合同批准机构、发文归档机构等。不少企业在实际中分为合同业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批准机构等。笔者认为后一观点更准确。企业的每一个有对外职能的部门都可能是合同业务部门,是企业特定标的合同管理的基础部门。合同业务部门是专业性的部门,不是综合性的部门。合同批准机构的设置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规模、企业决策层的授权情况设置不同的审批环节,并且动态调整。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在合同管理的流程中是最重要、最关键、工作压力最大的一个环节,企业对该部门的设置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在合同运行环节中主要职能是对合同业务部门在合同运行中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发挥管理职能,也就是对合同运行情况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因此,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应当能有效协调合同招标、文本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争议处理等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践中不能以“权力岗位分段设岗”等理由限制合同管理部门综合管理职能的发挥。

2.授权管理。授权委托是合同签订履行的前提,加强授权管理可以有效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表见制度也对企业的授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大型的企业集团应当通过年度经营授权的形式加强对下属分公司对外经营的管理,将分公司的日常对外经营业务纳入规范管理和正常轨道,非日常经营业务纳入单项授权管理。其次,对合同人的授权坚持权责相适应的原则,让实践中真正负责合同运行的人员直接签订合同。实践中存在为控制人数量代签合同的情况,也存在为控制人数量部门领导直接签订合同的情况,这都有很大的弊病。单位及部门领导应当通过审核去控制合同而不应当直接参与到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后,企业应当加强对表见、口头合同的控制。表见、口头合同与市场经济的诚信、便捷交易相适应,同时也给企业合同管理带来风险。企业应当通过备忘录、提示书等形式让对方书面确认本企业对授权管理行为的控制,管控企业授权风险。

3.流程管理。建立符合法治理念和企业制度的流程体系。流程管理是法治理念从意识理念转换到行动层面的产物。流程管理具有可控制性、可追溯性的特点,其实质就是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法治理念的具体表现,同时可以控制领导层决策时“拍脑袋”的人治模式。一整套优秀的、科学的、体现法治理念的合同管理流程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合同管理流程是一个综合体系,而不仅仅是合同审核流程。有的企业在流程管理中将合同管理员排除在合同前置流程、合同履行流程之外,容易导致合同在审核之前已经在法律上形成的尴尬或者合同管理头重脚轻。合同管理员最了解合同运行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应当在合同运行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流程的设计要通过合同流程各阶段之间的相互制约、平衡,营造对合同运行行为相对的“体外监督”,减少“体内监督”。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合同流程各阶段之间的相互制约、平衡并不是相互保密。否则只能是失去监督制约的意义。

4.标准文本管理。标准化文本是指企业对出现频率较高的合同事前拟定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而多次使用的合同文本。标准合同文本的使用简化了合同的订立过程,也简化了合同的审核过程,提高了合同流转的节奏与效率。标准合同文本的推行通常是在企业合同管理发展的中级阶段,合同条款带有一定的“霸王”特征。首先,企业在推行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过程中要统一规划,使标准文本体系尽可能完整,尽可能覆盖企业经常易,达到制定标准合同文本的目的。其次,标准合同文本要考虑到交易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可以考虑对标准合同文本的合同条款制定多个选择项以适应不同的商务需要。最后,标准合同文本要有一个动态的修订过程,要向文本进一步细分,条款相对公平,制度、流程、文本相对配套的合同管理的高级阶段过渡。

5.合同履行管理。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签订合同是为了履行合同,如果只是重视合同签订管理而忽视合同履行管理,所有的一切工作都可能成为无用功。但是合同履行管理具有的分散性、长期性、实践性及多部门参与的特性决定了合同履行管理难度最大。首先,企业应当着力加强合同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合同管理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决不是合同管理员一个人的事。企业合同履行管理更要注重培育合同业务人员的交易知识、法律知识、技术知识和对企业忠诚度的建设,奠定合同履行管理的基础。其次,制定合同履行切实、可操作的制度。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责任人制度、严格的合同履行不符合项即时报告制度、严格的合同履行日程管理制度、合同履行信息收集管理制度等。再之,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则应根据企业合同分类管理的原则介入到重点合同的履行管理中去,为合同履行提供全过程履行支持和监督,避免只有在合同履行出现异常时才被动介入处理。最后,企业应当建立并加强合同履行中异常情况处置流程和合同异动、终止时的应对机制。

6.合同管理信息化。随着企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企业总部、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空间分离现象日渐增多,与企业精细化管理要求的矛盾日渐突出。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耗时费力。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实现合同信息的快速提取和科学高效管理,节约管理成本,创造经济效益,使合同管理的作用变得更加直接。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发挥主导作用,系统性地提出合同管理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合同管理权限和功能模块。合同管理信息化是为合同管理服务的,合同管理员不能沦为合同信息化管理的工具。合同管理信息化要在合同履行中充分发挥提示预警的功能,充分利用合同信息为企业领导层决策提供依据,提升合同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

四、结论

建立在法治基石上的现代企业一定要注重构建优秀的合同管理制度框架,优秀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范与控制现代企业法律风险,促进现代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全国合同管理师职业考试辅导教材.合同管理操作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

[2] 胡科峰.企业合同管理实务指南.法律出版社

[3] 陈新文.浅谈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才智,2009(1)

篇6

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针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来进行有效的分析:一方面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进行有效的接轨性控制,并能够满足市场的相应需求,提高企业的整体适应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外合同管理爱企业的管理中还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施工企业的整体合同管理工作不仅对于改善企业的经营与控制有良好的体现形式,在实施合同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也是全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之所在。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力军,对建筑生产和管理工作进行控制,并根据施工合同调节业务与承包商经济管理活动的相应管理措施,只有加强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措施,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并根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相应特点来调节业主与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最终加强建设工程的整体合同管理,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性要求。而且项目合同管理也在双方共同管理的基础上,还能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款项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项目的质量与安全。赢取企业最大的利益性胜利。

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参建各方行为需要。目前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再则,目前僧多粥少的市场供求关系并未改变,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也一定程度上加剧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国家大力倡导依法治国背景下,建设法制经济,以及施工企业加强依法治企的必然要求。

二、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合同、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清,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

1.不习惯按照合同办事。在合同履行中,有些企业依据合同办事的意识淡薄或执行的不严格,随意性较大,对合同变更、应发出的书函、证据的搜集等重视不够。出现问题不是首先查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合同管理部门,也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而出现互相推诿,影响工程顺利进行。

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在合同的签订的时候总是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也就常常因为缺少一些重要的条款,漏洞较多,再加上双方对条款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合同风险性评估不足等。

(二)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合同法律专业知识缺乏。

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的,而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在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在有的企业,存在管理合同的人没有看过合同法,管理工程招投标的人没有看过或不熟悉招投标法、招投标管理条例,这其实也是企业管理浮躁的一方面。

(三)重视合同的签订,不重视签订前的洽谈、草拟、调研等工作。

有的企业只重视合同签订与否,而对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文字条款是否严谨,合同内容及方式是否有效,对要约要件是否经过认真审查等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出现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条款不齐全、文字把关不严谨,甚至违反法律法规,以致签订无效合同的情况,为企业维权埋下较大隐患。

三、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1.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级、分块结合管理模式。企业应设定一个部门统一归口负责管理、检查和指导企业的合同工作,按合同的重要性可分批准、审查、备案等不同方式。该部门主要承担合同内容中专业内容的把关。对于集团型施工企业,应按集团各级机构的设置(子公司、分公司)、各专业部门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具体负责层级范围内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工作,执行合同订立前的审批和履行情况定期汇报等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应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尤其要重视项目部层级的合同管理。

2.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和降低风险。为此须聘请法律顾问或委托法律咨询单位,协助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共同工作。现在大多企业尤其施工企业没有设置法律事务部门的情况较为普遍,但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概念普及,多数规模企业都聘请有法律顾问或咨询单位开展长期合作,法律顾问主要承担合同中涉及法律方面专业知识的把关。不经法律顾问审核的合同文本,不得进入合同会签程序。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企业的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不难,难在要使企业的所有员工和部门都遵照执行。为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培训,让各层级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对管理制度的各项条款内容要有充分理解和掌握,弄清合同管理各环节应达到工作标准或要求,为提高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力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应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三)对全体员工进行合同法律培训,增强每一位员工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

增强员工的合同管理的意识性控制和法律意识的强化,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实施。在增强全员管理的管理意识的同时,还应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针对工程的合同管理不仅需要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全员的参与工作并能够主动配合,将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动性得到积极的发挥,并能够根据人员素质的高低提升合同管理的诉求。故企业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合同法律的培训,根据定期的培训工作,使得每一位员工能够在工作当中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提升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合同管理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1.投标时要慎重报价。做好投标报价主要措施有:一是投标前调查研究,认真调研施工现场。承包商只有做好工程项目现场的调查研究,透彻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难题,才能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到这些困难。二是要认真进行市场调研。由预算管理人员来提供材料的询价清单,并交由材料部门根据图纸的要求以及品牌、产地及其他性要求来进行相应的市场询价管理,以此来确定工程材料的一般性市场价,最终能够保证企业按照最低的数据报送给预算员。

2.适当采用投标技巧,但要摈弃“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比如可适当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将能够早收款的项目或预计实际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报高,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收益。但有的承包商为了中标,有意压低报价,企图“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实践证明,企图以索赔收入来弥补投标报价时已形成的亏损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签约时须吃透合同。业主在编写招标文件时有机会把风险较多分配到承包商方面,承包商利用合同谈判机会力争减少自己合同风险,要求业主承担某些方面的义务,从而保证承包商的利益。必须对一些关键性条款逐字推敲,钻研。一是支付条款是否明确,付款是否及时,有无延期付款补偿措施;二是遇到物价上涨时如何进行价格调整,调价公式或方法是否合理;三是否有工期延长条款,允许工期延长条件考虑是否周全;四是有无索赔条款。在发生额外开支时是否允许索赔,索赔规定是否合理;五是是否有“不利的自然条件”条款,当遇到天灾时是否允许承包商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要求。

(三)施工期间合同管理

对承包商而言,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也是千头万绪的,而且还要注重项目的实施阶段中的合同的交底性工作,而且合同也是作为当事人所能正确履行义务的根本性的控制措施,也是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的合法性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以及公司全体的成员在先了解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内容上,对合同条款还要有一个统一性的认识,避免出现不了解或者误解合同条文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二是要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相应管理机制,并理顺各方的关系,积极的形成相应的有机运行体系,并能够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能够强化企业成员的合同管理的意识,并能够认真研究、理解和运行合同管理中的相应条款范畴,收集和整体各种施工原始材料的整体性数据,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索赔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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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的顺利实施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建筑业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这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实际,就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通过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谈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管理特点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同于其它合同管理,呈现出自身所独有的以下特征: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因为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周期长,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过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则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相互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违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然要全力地去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过程中要时时遵守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同时,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性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在过程管理中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这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不仅使我国许多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将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建筑工程的市场份额。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的惯例,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在承包国外工程中的很多失误都是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失误造成的,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都处于被动状态,而且很多工程纠纷最终只得由政府出面解决。因此,合同管理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走向国际承包市场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也是我国施工企业致命的弱点。

3.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同确定工程的可控目标,涉及到工程在实施中的生产、供应、运输、协作等多方面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直接牵涉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支出和控制,与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关。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合在整个过程项目的管理中,也就是要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及项目的所有事件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因此可以说作为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三、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如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主要体现为:

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仍然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二是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普遍,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甚至恶意拖欠,造成承包方采取索赔措施。三是采用非规范合同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采用法律手段解决,致使合同纠纷久拖不决,给合同履行方造成损失。五是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以上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而发生的工程实际费用。包括合同价款及变更调整、工程前期费用和其他可摊入的有关费用。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而有效的控制,使建筑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为法律依据的。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方面约定了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发包方应提供的必要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必然会在许多领域引发新规则与原有模式的碰撞和摩擦,为了尽快适应新的运作模式,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已发生了重大改革。入世后,随着造价体系改革的推进,工程造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并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将成为工程定价最基本的特征。在国际上应用很广的FIDIC合同条件,随着我国监理制的全面推行,和与国际接轨步伐的迈进,在我国已不陌生,现阶段已广泛地应用于世行贷款项目、国际援助项目,以及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工程。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范围更广,包括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规定等。所以,施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必需的依据,是严格按工程已被批准的总概算标准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当然也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实现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面对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除应严格把施工合同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外,为实现良好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2.把好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关。建设工程的材料费是整个建筑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材料的费用支出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境,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来源。

3.工程变更的管理。事实上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特别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中认识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难点,因其往往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进度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因此,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4.索赔管理。索赔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权利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应尽量避免施工中索赔争端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反索赔工作。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业主选择了不适当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条件的前提,地质条件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等等。随着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招标项目的增多,索赔管理与国际接轨越来越近,由于索赔管理的不善,有些国际招标项目造成了大量的索赔,极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索赔条件的成立,如果发生要及时科学地处理,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索赔管理和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诉讼。工程项目合同争端的仲裁机构地点应尽量在文件中明确在项目当地,但尽可能力争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不要轻易仲裁或诉讼,否则将耗资、耗时,提高工程造价。

总之,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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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的顺利实施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建筑业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这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实际,就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通过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谈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管理特点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同于其它合同管理,呈现出自身所独有的以下特征: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因为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周期长,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过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则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相互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违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然要全力地去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过程中要时时遵守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同时,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性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在过程管理中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这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不仅使我国许多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将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建筑工程的市场份额。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的惯例,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在承包国外工程中的很多失误都是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失误造成的,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都处于被动状态,而且很多工程纠纷最终只得由政府出面解决。因此,合同管理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走向国际承包市场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也是我国施工企业致命的弱点。

3.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同确定工程的可控目标,涉及到工程在实施中的生产、供应、运输、协作等多方面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直接牵涉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支出和控制,与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关。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合在整个过程项目的管理中,也就是要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及项目的所有事件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因此可以说作为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三、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如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主要体现为:

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仍然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二是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普遍,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甚至恶意拖欠,造成承包方采取索赔措施。三是采用非规范合同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采用法律手段解决,致使合同纠纷久拖不决,给合同履行方造成损失。五是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以上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而发生的工程实际费用。包括合同价款及变更调整、工程前期费用和其他可摊入的有关费用。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而有效的控制,使建筑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为法律依据的。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方面约定了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发包方应提供的必要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必然会在许多领域引发新规则与原有模式的碰撞和摩擦,为了尽快适应新的运作模式,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已发生了重大改革。入世后,随着造价体系改革的推进,工程造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并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将成为工程定价最基本的特征。在国际上应用很广的FIDIC合同条件,随着我国监理制的全面推行,和与国际接轨步伐的迈进,在我国已不陌生,现阶段已广泛地应用于世行贷款项目、国际援助项目,以及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工程。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范围更广,包括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规定等。所以,施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必需的依据,是严格按工程已被批准的总概算标准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当然也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实现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面对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除应严格把施工合同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外,为实现良好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2.把好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关。建设工程的材料费是整个建筑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材料的费用支出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境,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来源。

3.工程变更的管理。事实上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特别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中认识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难点,因其往往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进度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因此,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4.索赔管理。索赔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权利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应尽量避免施工中索赔争端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反索赔工作。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业主选择了不适当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条件的前提,地质条件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等等。随着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招标项目的增多,索赔管理与国际接轨越来越近,由于索赔管理的不善,有些国际招标项目造成了大量的索赔,极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索赔条件的成立,如果发生要及时科学地处理,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索赔管理和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诉讼。工程项目合同争端的仲裁机构地点应尽量在文件中明确在项目当地,但尽可能力争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不要轻易仲裁或诉讼,否则将耗资、耗时,提高工程造价。

总之,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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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水运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能够提升水运工程的建设质量,拓宽我国的水运建设市场,进而推动我国运输业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沿海地区商品贸易活动的广泛进行。

1.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简要概述

(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

在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是一样比较重要的内容。所谓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之间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1]。不过在这一系列行为之中,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等,属于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而监督、审查等,则是进行合同管理的方法。但总体看来,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过程,它包含在合同订立至合同终止的整个过程之中。

简单来看,工程建设合同就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一系列协议。而合同管理,就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并使双方受益。当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也会出现变更、解除合同等情形,但只要维护双方的经济利益即可;否则,很容易引起利益纠纷。

(2)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

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

第一,影响因素较多。这种特征是与水运工程的复杂性有很大关系的,而且,不同水运工程的合同管理内容,以及合同管理方法也有一定的区别。此外,水运工程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如原材料的价格,施工现场环境的变化等等。这些都给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带来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

第二,持续时间较长,对企业经济利益带来很多影响。一般而言,水运工程的建设时间都在两年以上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管理就要持续两年以上的时间。也正是因为其实施时间较长,所以工程的建设规模比较大,涉及的资金总量也就非常大。一旦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则很可能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3)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般而言,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剧本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首先,专业知识比较扎实,经验丰富。不同的工程项目,其所涉及的领域往往是不同的。有的工程项目需要合同管理人员懂得经济、法律、工程承包等方面的知识;有的工程项目涉及到国际惯例、金融和贸易等方面的知识等等。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独立起草合同文件,并不断完善。其次,读、写、听、说能力较好。合同管理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这客观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善于与人沟通、交流。最后,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人员往往需要与业主、承包方、发包方和监理方等及时沟通、联系。不仅如此,他们还必须尽职尽责的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各方的基本利益。所以,这客观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兢兢业业的开展工作。

2.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若干对策

2. 1增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

由于我国曾经实行过较长时间的计划经济,因此,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管理上的法律意识不够强。这种现象是非常不利于合同管理的,所以,增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律意识,就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首先,双方可以学习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了解基本的合同管理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其次,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教育。部分员工由于工作责任感较差,不能切实落实合同管理上的内容。在进行职业教育之后,能降低这种不良现象发生的概率,提升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最后,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2.2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第一,应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不同的水运工程,一般来看,合同管理的实施步骤也是不相同的,所以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是第一步。这可以通过协调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经济利益来完成,在规范了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之后,承包方就按照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开始施工。

第二,建立文档系统。每一项目设立专门负责人,对相关的合同资料和工程建设的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并进行一定的分析,最终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以供发包方和承包方参考、利用。不仅如此,这还能为合同管理提供事实依据。

(2)制定合同变更的程序

由于水运工程的建设,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事先制定合同变更程序也非常重要。它不仅能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快速处理合同变更的事宜提供模板,还能作为索赔的一个重要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工程变更占合同变更的一大部分,因此,在制定合同变更程序时,应将工程变更作为重点。在这里,就需要对工程的变更价款进行详细的计算,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不过,合同的变更程序需要监理方、发包方以及承包方共同参与制定,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出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维护各方利益的合同变更程序。

2.3严格控制材料使用费

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费,也是强化合同管理的一个方面。由于水运工程的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因此,原材料的成本费占据工程项目的很大一笔支出。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做好检查、验收的工作,通过了解原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等,掌握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另外,对某些一次性费用支出较大的原材料,可以进行材料调差。这能在很大程度上使材料得到充分利用,相关的费用支出得到较好的控制,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

2.4施工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1)投标阶段对投标价的控制

不同的工程项目,业主往往采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就当前情况看,主要有最低报价中标法、评审法和无标底评标法等几种。因此,施工单位应研究每种评标方法的报价技巧,争取在提高本单位中标率的前提下,将投标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例如,针对最低报价中标法,施工单位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与其他单位竞标。

(2)与业主签订合同阶段

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施工单位、业主等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尽可能保证合同的公平性、有效性。第一,对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因素,应进行全面预测,使合同双方在风险发生之前明确各自的责任。第二,严格执行会审制度。防止业主寻找人签订合同,而规避自身责任的违规行为。第三,注意预付条款和违约条款。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给施工单位带来的各种风险,同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施工阶段对施工成本的控制

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后,施工单位应定期跟进合同条款的落实进度。一旦发现尚未履行的条款,单位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并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此外,施工单位可以建立台账制度。这能帮助施工单位掌握工程的施工进度,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各种费用,降低施工成本。

(4)各阶段不同人员的交底

在投标阶段,施工单位应选择经验丰富的报价人员。同时,施工单位应让报价人员对业主的招标采购方案,以及关于业主的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以便报价人员采取恰当的竞标方法,并以合理的价格中标。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原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详细列出,并要求材料采购人员认真阅读,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质量合格。在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要求项目部人员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条款,杜绝违约现象的出现。

3.结语

本文首先就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主要特征,以及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了简要论述。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如何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出了若干对策,其中,关于施工单位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的策略,笔者作了较为详细的阐发。希望本文的分析能为企业解决合同管理上的问题,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提高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严盼盼,郑艳婷.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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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建筑市场及经济繁荣也能产生积极作用。实际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

2.1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保障建筑企业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为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打好基础。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具体的合同管理要求,并结合企业所制定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企业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必须加强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合同管理责任落实,构建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保证施工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企业必须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对具体施工内容进行合同管理,保证企业建设施工的质量。

2.2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方式,提高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培养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根据施工合同的管理内容,对施工合同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较好掌握施工技术、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还可以实行上岗制度,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待遇,促进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效率。

2.3明确合同条款,将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统一根据以往建筑施工合同制定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加强建筑施工合同制定策略,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实际的建筑合同制定过程中,必须完善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和建筑企业双方实际情况,对建筑合同的内容进行明确,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统一,加强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的培养,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现纠纷。建筑双方应该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推敲,把握好建筑合同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进可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方的建设损失。

2.4加强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合同的履行管理作为一项周期长、管理内容复杂的工作,必须依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落实,促进施工合同内容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履行。建设双方在对合同内容进行明确的基础上,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合理把控,根据制定好的施工计划,将合同管理内容进行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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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的工程项目管理比较复杂,贯穿于高速公路施工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签订的劳务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合同等等,对高速公路的顺利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

1.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1.1高速公路的安全建设离不开合同管理

在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安全是第一要务。安全不仅关系着项目能够正常实施,而且关系到各方人员的切身利益。通过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可以有效的提高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安全性,通过安全生产合同的方式,从项目经理部到每个施工人员都要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1]。

1.2工程造价的控制离不开合同管理

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工程项目的支付和计量承包商完成了相应的工作量之后,要进行合理的计价和支付,包括支付、计价和计量,需要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共同参与。通过签订劳务合同协议可以对工程劳务费用进行有效的计量和支付。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对整体工程造价及有效的控制,杜绝劳动合同范围之外的其他工程内容。

1.3项目管理要以合同管理为基础

由于高速公路的施工内容比较复杂,施工合同很难将所有的施工内容涵盖进去,在工程施工的实际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变更或者索赔。因此在开工之前,高速公路的合同管理者就应该全面的研究和学习施工合同,做到胸有成竹。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变更会造成工程造价的变化,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以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为依据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要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1.4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由于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经济活动是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的主线,通过合同能够讲建设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投资工期、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进行明确,并且在合同中一些特殊情况进行约定。因此可以说高速公路的工程项目管理要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在高速公路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都要发挥合同管理的控制作用。例如在原材料的供应方面,材料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可以签订供应合同,以此来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要求材料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施工原材料。这样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原材料的质量,从源头上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因此可以说做好材料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

2.机械租赁以及劳务方面的合同管理

2.1做好机械租赁合同管理

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中,要使用到很多机械设备,这就要确立相应的机械租赁合同,并做好机械租赁合同的管理工作。在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时,要对租赁价格、机械设备的型号和名称进行详细的规定,并且在合同中对机械设备的加班台班的计算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一旦开始施工,为了调整工程进度,必然要出现机械设备连轴转的情况,需要机械设备加班,如果没有对加班台班的计算方式进行明确,很容易造成结算时的经济纠纷。在机械租赁合同中,还应该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用进行明确的规定,避免支付中产生纠纷。当前一般的做法是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由承租方承担所有的进出场费;如果超过了三个月,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承担进出场费用的一半。

与此同时,要在机械租赁合同中对所租赁机械设备出现安全事故时的责任划分进行明确的规定,以免产生责任纠纷[2]。

2.2做好劳务合同管理

项目经理部在签订工程劳务合同之前就要详细的讨论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内容、进度和建设质量,以此作为劳务合同管理的依据。要通过集体研究,对合同内容的要求和施工队伍的选择进行讨论,选择最合适的施工内容,尽量使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施工队伍。要对施工队伍的施工能力和社会信誉进行调查,尽量选择资金充裕、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好的施工队伍。要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来选择施工队伍。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反复的论证,包括违约责任、安全条款、税收条款、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办法、工程造价、质保金、质保期、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等等。

3.施工合同管理

3.1管理工程变更

一旦出现工程变更,就要严格按照变更指令来进行工程变更管理。以书面形式开具变更指令,尽量使工程变更不超过合同的规定范围。对于一些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口头指令,要对其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监理工程师立即进行书面确认。这是为了避免变更而改变使用功能影响工程的验收[3]。

3.2管理工程索赔和延期

高速公路的施工具有复杂性,一些工程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需要进行延期。因此在工程变更的同时还要提交工期顺延申请,并在延期申请中将延期的测算方法、延期依据的合同条款、延期的原因、编号和细目罗列清楚,以免产生纠纷。

当承包人提交了索赔意向书之后,就要进行费用索赔管理,必须对承包人的现场同期记录进行严格的检查。

3.3管理施工合同交底

在施工合同交底的过程中,要求各施工分部和项目管理人员就合同总体和条文进行分析,分解施工任务,对施工中的关键工序、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明确,细化分解成的目标和安全目标,并对其进行落实。要对合同中规定的各方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制定严格的进度目标,并规定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的处理措施。

4.结语

高速公路的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合同管理又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这就要求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要贯彻合同管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