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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建议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3 0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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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建议

篇1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09-003-02

根据2011年一项数据统计,每年从高校毕业的保险专业大学生有3000-4000人。但我国保险业每年大约需要3万名保险专业毕业生,保险专业人才的数量严重不足。 据数字英才网业内专家介绍:目前保险行业中,高层次人才比例偏低。整个行业的营销人员中,拥有大专以上文凭的人员不到30%。而保险从业准入门槛的提高,将会对保险从业人员结构进行新一轮的调整。“目前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对人才需求急剧增加,特别是保险营销型人才的需求尤为巨大。营销型保险人才的供需不平衡正在逐步扩大。迫于业务的发展,各大保险公司为提高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互挖人才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可见,目前保险人才尤其是具备保险从业资格的营销型人才缺口十分明显。

应该肯定的是,国内目前有不少高校相继开设了保险学专业,努力培养社会需求的保险学专业人才。但纵观国内高校的保险教育,师资不足和缺乏实际操作经验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加之教学手段等缺乏创新,使得高校培养的专业人才在专业知识、能力结构上难以满足社会对保险学营销人才的需求。作为培养人才第一线的高校,如何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保险专业人才,尤其是需求量最大的营销型人才,是高校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保险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双师型师资不足,缺乏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

目前很多开设有保险学专业的众多院校,双师型师资力量的缺乏是显而易见的。作为金融前沿学科,保险学专业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高度对立统一的学科。这要求教师不仅要有很好的理论知识储备,还需要有相关实践经验。然而,近几年来各大高校新引进的许多教师,刚出学校门又进学校门,缺少工作经历,缺少实践经验,缺少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的能力,更不知道社会上企业对人才的真正需求点。据对浙江省的调查统计,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具备高技术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占的比例不足15%,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为50%以上。这必然会影响到高校为社会输送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功能。由于多数教师缺乏保险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意味着在教授学生的过程中,学生可能掌握到的更多的是理论上的知识,导致动手实践操作能力不强,不利于学生就业指引和职业生涯规划。另外,由于教学经验上的不足,传统教学手段单一,也可能造成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对专业性很强的保险学课程,学生在理解时常常会感到非常吃力,进而导致厌学情绪。因此,学生在学习时难以掌握今后从事保险营销工作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尤其是营销技巧、公关能力等,这对学生就业是十分不利的。

2、传统教学模式落后,难以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

目前很多教授保险学课程的模式仍然跟许多其他学科一样,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参与为次。再加上多媒体教学创新上的不足,致使教学形式比较单一,仅通过PPT动态演示教学环节,效果不是很佳。一方面,造成学生是否真正掌握所学相关知识教师无法了解,另一方面,很难提高学生参与课程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更谈不上学生主动在学习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目前许多高校在平常教学过程中,往往更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忽视动手实践能力的提升,在考核学生学习情况时,往往也较注重理论知识部分,且考核手段无法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相匹配。没有建立起围绕保险从业资格来进行教学,使得学生缺乏从事保险营销工作所应具备的从业资格,忽视职业能力的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轨。

二、针对当前教学存在问题提出的几点建议

为更好的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保险营销人才,结合笔者多年保险从业经验及教学实践经验,提出几点适应该课程教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1、引进双师型教师,注重实践操作能力提升

学校能否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素质。针对本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较强的特点,高校在引进教师人才时应侧重引进双师型教师,即在本课程教学上,具有教师证又具有保险行业丰富经验的教师。双师型教师不仅能更好的引导学生学习本课程,还能向学生传授具体的实践操作经验,进行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教学,以此提高学生理论学习的热情和实践操作能力,并能很好的为学生今后的职业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2、改变教学模式,综合利用多种教学手段

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不断转变教学思路,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引入引导式、启发式教学方法,通过互动,激发学生参与讨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热情。同时,要注重教学手段创新,充分利用各类型多媒体、互联网等,充分挖掘案例教学,注重情景演练,利用现有电脑实训室加强学生实践操作,通过实训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检测理论知识成果。在教学过程中,更侧重学生营销能力、公关能力的培养。作为授课老师,在教学考核上,更侧重于考核实践操作能力的提升。教师还应创造条件让学生积极参与校外实训,通过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使学生能深入保险公司了解新知识,新理念,熟悉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工作环境,积极引导学生参与保险公司产品说明会等。逐步营造走出去的一种教学模式。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还应充分挖掘自身的人脉资源,创造条件邀请保险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走进教室,让学生零距离与行业精英接触,提高保险专业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克服今后从事保险营销的畏难心理。

3、创新考核方法,以职业就业为导向

由于国家对保险从业人员要求具备保险从业资格证,而高校培养学生是面向社会应用型人才。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贯穿保险从业资格证的考试辅导,着重提高学生从业证考证通过率。在期末考核上,可以引入免考制度,凡通过保险从业证考试的学生,期末可申请免考,充分提高学生考证积极性。同时,创新考核方法亦有利于提高学生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综上探析,目前社会对保险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对从业人员数量要求增加,同时对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也提高。高校只有积极适应市场需要,以就业为导向,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手法,以应用型培养为方向,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本课程的积极性,引导学生考取保险从业资格证,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最终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可。

参考文献:

[1] 数字英才网:保险行业人才缺口巨大.保险营销人员严重不足.2013(4).

[2] 《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国家教育部.1998.

[3] 《保险学概论》(第三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翟建华主编.2012(9)

[4] 冯巧玲.保险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探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457)122-123.

[5] 邵继红.论案例教学法在高校管理类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职业时空(研究版)2007(5).

篇2

推销观念阶段。推销观念是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中心,以激励销售、促进购买为目的的营销观念。1992年,美国友邦进入上海后,在竞争的压力下,我国保险企业开始在注重产品、内部管理的同时注重推销。1994年人保率先在上海分公司挑选了50人开展上门推销试点。随后,各家保险公司都设立了销售部门,组织了营销队伍。时至今日,我国保险营销员已达120多万。

保险营销比较滞后

尽管我国保险业在营销观念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但是距市场营销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著名管家彼得·德鲁克曾经指出:“可以设想,某些推销工作说是需要的。然而,营销的目的就是要使推销成为多余”。

顾客导向不明确。美国西奥多·莱维特教授提出的“顾客导向”概念,不仅是对市场营销观的精辟概括,也是指导企业营销实践的行动指南。企业决策的基本前提就是顾客需求。发达国家的保险企业,基本是顾客有什么需求,就设计什么产品,而我国,仍是保险公司推出什么产品,客户就买什么产品,考虑消费者的需求还很不够,保险供给不适应保险需求,应当尽快改变这种状态。

市场细分不充分。美国市场营销学者温德尔·史密斯认为,一个市场的顾客是有差异的,他们有不同的需要,寻求不同的利益,企业应根据顾客的不同需要对市场细分。而我国保险企业,虽然也细分,如寿险分长险、短险,产险分家财、企财等,但还很不充分。如投资连接保险,在西方国家是针对中产阶级设计的产品,而在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不分城乡,收入高低,实行撒网式推销,加之少数销售人员的误导,以至一些农民为了高回报,竟卖了自己的耕牛去买这一产品。当资本市场低迷,产品回报达不到预期标准时,许多客户上访投诉。营销不当,使这一产品严重受挫。

营销策划不全面。营销策划就是策划一切营销活动。营销学不仅仅是产品上市之后怎样去销售,怎样去做广告,而且在产品开发之前的市场预测、、调研阶段就已经开始了。外国保险企业进入我国市场之前不惜重金投入进行市场调研与分析,有的甚至请专业公司进行调查,待他们进入中国市场时,其经营策略、产品开发、销售方式很快会适应中国特点。我国保险企业却很少投入人力和物力进行市场调研,以至消费者需要什么产品心里不清楚,费率如何厘定缺乏数据基础。如“酒后驾车险”由于缺乏前期调研和论证,一推出就遭到多方面的强烈反对,以至很快就夭折了。

树立正确的营销观

营销观念决定着企业的一切营销活动,营销观念陈旧、错误,必定会导致营销的失败。所以,在开展所有的工作之前,作为一个管理者,应该保证企业是工作在一种正确营销观念之下的。兰比尔·斯科特说:“在今天的市场经济里,市场营销已不再是产品之争,而是观念的较量。”被错误观念所笼罩的企业,最终会走入误区,被市场竞争所淘汰。

明确营销的新概念。营销不是卖东西,也不是促销、做广告,而是一个涉及企业各个部门,贯穿产品产、供、销各个环节的管理过程。不管你是企业的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企划人员,还是销售人员,都与企业的营销息息相关。营销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所有部门,所有员工的事。所以,要想做成功的营销,一定要制定的营销战略,实行系统的营销策略。单纯依靠几个“能说会道”的销售人员或一两个新奇的促销手段,是不可能做好营销的。

以顾客的需求为中心的原则。顾客的需求应该是营销的中心和所有营销活动的导向。明智的企业应该能抓住顾客的心理,正确了解顾客的需求,并以此为依据,“为顾客寻找产品”。否则,闭门造车,以主观意图为制造产品的依据,都是不科学的。

以4P作为行动的指导。4P也就是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 4P理论是由麦卡锡所提出的,已经在实践中了几十年。现代的营销赋予了 4P新的概念,以4P理论为指导,有利于企业营销策略的系统性、完整性,而不是只重视营销的某个片断,忽略整体的作用。

领导层首先要具备科学的营销观念。好的观念不能只是说说而已,或者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就算了,而应该真正地作为营销活动的指导,时刻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所以,坚持科学的营销观念,应该从企业的领导层做起,贯穿到企业的每个部门、每个员工,贯穿到营销活动的始终。

保险业营销策略的思考

从市场的角度看,我认为我国保险营销策略应主要从5个方面人手,即: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促销策略和信用策略。

保险产品策略。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石。近年来,虽然各家公司都加大了产品开发的力度,然而,可供消费者选择的险种却很少,其根本原因就是模仿的多,创新的少,类同的多,差异化的少,无法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导致过度竞争和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据统计,2002年产险市场主要是车险产品,占比达60.6%,寿险市场主要是分红产品,占比高达41%,因此,产品策略应作为公司的首要策略。

要占有市场,必须使开发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保险公司在开发新险种时,必须把市场需求放在首位。然而,一种产品、乃至一家公司的产品不可使每一位消费者都满意。因为他们的情况千差万别,对保险保障的需求也各不相同。作为产品研发人员就得从市场细分开始,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定位自己的目标购买者,使开发的险种能满足目标消费群的需求。

保险价格策略。价格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为适应市场,中国保监会已逐步对保险的条款费率(价格)放开。作为保险如何合理地确定产品价格,又如何通过价格竞争去有效地占领目标市场,这是保险公司能否做大做强的关键所在。一是要合理确定价格。鉴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其定价因素远比一般产品要复杂得多,既要考虑成本,又要考虑消费者的承受力,既要考虑出险的概率,又要考虑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变化,尤其是长期寿险产品,价格因素更多。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数据积累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加强精算,使保险产品的费率合理,减少由于定价给公司经营造成风险。二是要理性降低产品价格。降价是竞争的手段,但不是核心手段,如果盲目降价会给公司造成巨大风险,作为经营者,降价必须理性。首先看产品有没有利润空间,如果利润空间大,可以适当让利于消费者,通过扩大购买来实现利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薄利多销。如果利润空间很小或没有利润空间,又想通过降价来占有市场,就要想方设法降低经营成本,努力提高公司的资金运用回报。

篇3

法院最终判决主要依据的是制品公司填报并经社保中心盖章核实的《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该申报表中有一栏“增员―本次缴费起始年月”。当时制品公司给周某填写的是2007年2月,按自然月计算,证明周某的工伤保险是从2007年2月1日起生效的,而周某工亡的时间是1月29日,故周某的工伤待遇应由制品公司承担。而不管增员申报是在早于2月1日前的1月26日办理的。

由此看出,工伤保险的生效时间不仅涉及到工伤保险关系成立问题,还涉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否成立问题。而此生效时间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理解不一,存在不同情形:

1.从自缴纳工伤保险费次月开始生效。

2.从自缴纳工伤保险费次日开始。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哈政办综[2006]83号)“六、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费,自缴费次日起雇工在工作或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缴费单位填写了申报表并经社保部门盖章核实。如果工伤发生在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点之后,即使单位尚未实际缴费,社保部门也应承担工伤待遇责任。

4.缴费单位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按月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人员名单落实)生效后,可视为工伤保险关系建立,并从工伤保险关系建立的次日起生效。

第一种目前已基本废弃。第二种情形只针对特殊群体。第三种情形目前多存在于当月申报次月社会(工伤)保险增减员的地区,申报时间一般在每月20日左右。在申报时,社保系统默认的本次缴费起始年月为次月,如2009年1月申报时为2009年2月。第四种情形目前一般存在于当月申报当月社会(工伤)保险增减员的地区,申报时间一般在每月1-15日左右。在申报时,社保系统默认的本次缴费起始年月为当月。为了做到工伤保险的生效时间与用工时间相一致,避免产生工伤保险待遇的空档期,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以实现,笔者建议:

第一,各地在修订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时,在条文中应明确“工伤保险当日参保,次日生效”。如:2005年1月10日起实施的《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所报送的职工花名册上载明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自申报的次日起生效;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二,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商业保险公司协商,针对这一特定时段的风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临时工伤责任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独自承担这一特定时段的工伤责任。

篇4

医药保健品消费者的的坏习惯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坏习惯,那就是不能坚持。对于医药保健品来说这尤其不是什么好消息。如果一个用户经常忘记、或是吃两天就不吃了、时吃时不吃,这样绝对不会获得好的营养效果。

情况往往是这样的:精明的消费者往往在货比三家之后终于买了某个厂家的某种保健品,带回家之后却没有按时、持续的服用,结果可想而知。他可能再也不会购买你的产品了;或者不会购买你再次推荐的产品(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上次购买的还没吃完;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因为根本没有按时服用)。

像这样让客户流失的情况在医药保健品行业很普遍,但实际上,它是完全可以解决和避免的。关键在于企业与用户之间更多的交流与沟通,这恰恰是直销模式在中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帮助他们改掉坏习惯

“帮助他们改掉这个坏习惯!”这可能让很多医药保健品厂商感到不可思议,我们怎么能办到?让我们首先看看企业这样做能获得的效果:

就像前面所说的,你要努力让现有用户变成你的忠诚消费者。如果厂家真诚的关怀用户,帮助他们改掉坏习惯,获得更好效果。那么该企业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将是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并很大程度上获得他们的信任。

同时,医药保健品厂商则将获得产品销量的稳定提升、品牌形象的成功,最重要的是,能争取他们成为你的忠诚客户。

很多企业往往愿意投入巨额的广告费做产品宣传,却不愿意真正实现和用户的沟通,了解他们的真正需求。他们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口碑和持续性消费的价值。

罗氏(Roche)的人文免费营销

篇5

在确定一线营销队伍上面,要充分理解一线营销人员的特性。比如,工作环境、工作压力、工作性质等,什么样的营销人员能够适合干什么样的销售工作,这种在初选人员时,人力资源都会有一个科学的考评办法。特别借鉴了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做法,注重于对人才素质的考核,在理解上,营销队伍的建立与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最终要靠有一整套的保障体系来运作,才能使一线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与壮大,而达到企业的销售目标。

现在许多企业的做法是靠管理,管理出效益当然没有错,但人的管理就相当微妙了,为什么许多营销人员都有这样一个感叹:到哪个企业都有管理人力资源上的问题。这种现象好比计划经济时代下的痹症了!“统一购销”成为典型的时代特征,而这种现象出现在销售队伍管理上,就问题严重。在营销中,对出现的问题,分析这样那样的结果。但对一线营销人员的保障却少有人评说,是因为管理者觉得自己都没有保障,一线员工的保障就无从谈起了,就算说起也是一纸空文,执行不了,这其中原委可想而知。

构建市场一线营销队伍的保障体系必须要面对市场,面对现实,面对行业,面对企业自身条件,要有科学的分析与处理办法,使之保障体系能够符合当今市场营销特点。从下面几块加以阐述:

一、营销一线人员的压力与思想波动

销售靠业绩,营销靠产出,最终企业的销售与任务会落实到营销一线人员身上,也就是一线员工存担着企业销售的全部压力,市场一线营销队伍员工的压力可想而知。无论该企业的广告与推介力度有多强,或支撑度与面有多大、多广,都需要从一线员工身上进行转化。市场一线员工往往为了销售经常“提心吊胆”。甚至患有心理障碍,整天为销售而奔波,思想上就会经常产生干一阵过一阵的思想,核心就是没有能够有效解决一线员工的企业整体运作与发展状况,总认为自己所干的就是工作的全部,缺乏引导,从而会产生消极的工作思想,从而影响到工作质量。所以营销一线人员的压力与思想波动,从一个侧面看得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否强与弱,这一点非常关键!

二、企业对市场一线员工管理的痹病

对市场一线员工管理上由于是人对人的管理,总有疏忽之时,所以许多企业采用“层级管理”办法。由于“层级管理”在行使上会产生“官僚”现象,所以在执行上有许多偏差的局面发生,市场是一个战场,营销队伍是一个个移动的兵,所以靠“人盯人”的管理办法已经被时代淘汰了,对于市场一线员工来讲,要与后方与前方互相链接,有时只能靠自己的思想、行为来判断了,经常会出现互不配套的“个性化”运作,结果是市场也“五花八门”,销售也“忽上忽下”。员工业绩也“潮涨潮落”,没有稳定可言,长此下去,管理变成一堆空文,执行难,管理难的现象又周而复始!

在管理一线员工上往往会从许多大集团、大公司所模仿,这种现象由于国内成功的案例不多,绝大部分的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文化与背景,特别是大多数企业还在销售线上苦苦挣扎,对市场一线员工的管理更是谈不上“管理”,而是不行了,就承认吧!再不行了,就撤吧!到头来企业与市场,企业与员工都会只有一个结局,被淘汰!

三、如何构建队伍的保障体系?

在构建营销队伍一线的保障体系时,必须就市场与营销队伍现有的环境相结合,比如人力资源情况,营销人员业绩工薪,当地化的文化理念等。构建队伍的保障体系将会大大促销市场销售的全面提升。如何去构建这个体系呢?我们结合市场一线情况,加以分析:

1、建立一线员工业绩最低保障线。

这个业绩保障线要在员工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够较易完成的目标与任务,而是这个目标与任务与最低的生活待遇密切相关,比如,最低工资保证,最低奖励保证,而这种保证是根据市场一线情况而设定的,与各个市场的情况不相同,有如国家各地方推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同样道理。当然要完成基本交待的工作任务与员工的工作态度而区别对待。

2、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办法底线。

激励办法要打破月结算、季结算、年结算的常规手段与做法,要拉到周激励或天激励的范围,从而时时控制员工一线动态,作出科学的市场一线比较。因为一线的指标是量化的,是实际的,所以激励办法底线应该缩短时间周期。套用国外周薪发放办法,时时能够激励员工去找自己的位置,加大员工的创造积极性。

3、建立员工岗位责任制与激励保障。

岗位责任制的能动性要强,而不是把岗位责任制挂在墙上或者形成文字,形同虚设,要把岗位的考核激励用货币化进行调节,充分能够让一线员工知道今天所能做的是有汇报与处罚的,这样能够对工作的绩效大大提高,反过来也能提高员工的经济与心态双层发展,要让员工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有什么回报!同时有能积极开拓人的能动性,促进市场与销售互相递进,达到人尽其才,人有所用!

4、建立奖励细分制,保障透明化。

好多企业的工薪是成型的,比例一刀切,完成目标多少,没完成多少?最多也是按百分比上下浮动,这样会使用员工失去实际收入的计算分解,做好奖励、工薪细分化工作十分有意义,可以把资金的运作细分到市场销售业绩中去,建立多种档次。细分货币化一线营销体制,让员工时时算得到自己经过努力能够得到多少收入,反之会失去多少收入。建立奖励细分制,能够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

5、时时培训与激励体系。

企业的培训往往集中在对员工的技能与思想培训上。往往会产生厌倦的习惯或者不加强重视的原因。每次培训的关键,营销一线要从源头上加以分析,每一项培训都与激励有关,这样使员工的心情始终处于市场一线的战备状态,会有比较好的心态去认识自己,找自己去达到目标,不足的地方。互相有一个良性的比较,这样的培训比大型培训效果要好的多,要时时揣摩员工的心态,积极调整市场一线员工的心态,使之能够以最大的热情投入与对市场的营销中去,而谈泊自己在其它思想上的不足。

6、沟通、交流、调整的保障体系。

篇6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115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1

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制度建立的时间短、不够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就目前情况而言,必须加大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现实问题的解决力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之间缺乏协调,金融商品信息披露明显不足,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缺失,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能力整体偏低等问题都阻碍了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在宏观监管方面必须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以解决这些难题,进而从根本上保证我国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下面就监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目前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入剖析。

1 监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缺陷

1.1 金融消费者保护缺乏法律保护的依据

我国金融市场目前正处速发展阶段,但相关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我国立法注重对金融机构利益的保护,却忽略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理念还没上升到立法的高度。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中都没有直接规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条例。这些法律只是针对一般的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对金融消费者权益适用性不强。《商业银行法》中部分条例初步涉及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基本的存款人保密原则,但仍缺乏较为健全、客观的法律保护体系为依托。

1.2 金融商品信息披露不足,消费者权益被损害

我国很多金融机构都采取避重就轻的策略,多披露对所销售金融商品有益的信息,少披露甚至不披露对所销售金融商品不利的信息,因为这些不利的信息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甚至有一些金融机构利用欺诈式的披露方式误导消费者,从而获得非法收益,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3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作用有限

针对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到位的现状,央行设置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以期从根本上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但就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林金融消费者的个人权益,但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无法从根本上保证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未能实现创办该机构的初衷。

2 监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对策略

2.1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

就目前来说,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缺乏相关的立法经验,因此需要立足于我国目前国情,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立法理念,参考并学习相关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2 完善协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

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协调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层层递进。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要负责审核提交,同时也要认真汇总各个监管机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情况,协调好各个监管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有关部门还可建立数据库,将各个金融机构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的信息公布到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全面共享,从宏观上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3 保护金融消费者获知金融商品信息的权利

在信息披露这方面,我国很多金融机构往往只所销售金融商品的正面信息,少披露甚至不披露所销售金融商品的负面信息,严重违反了金融机构在金融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原则。作为金融机构,要以职业道德为第一准则,不能钻法律的空子以避重就轻的方式提供相关商品的信息,更不能在金融交易过程中欺诈消费者。获知商品的全部信息是金融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享有关于金融商品的信息获知权。因此,切实维护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获得全面信息的权利对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3 结 语

本文主要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中存在的缺陷和应对策略两个方面展开了叙述。首先分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中存在的3个问题,即分业监管会导致金融监管机构交叉,降低监管标准;金融消费者保护缺乏法律保护;金融商品信息披露不足,损害消费者权益。并针对这3个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即完善协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保护金融消费者获知金融商品信息的权利。以期对完善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推动市场经济稳定和谐运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从根本上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

篇7

中图分类号:R4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3-0284-01

尿液常规检验是临床上常用的检查项目之一,主要用于诊断泌尿系统及肾脏疾病。尿常规中红细胞项检验可为炎症、结石和肿瘤等所致的出血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1]。临床中对尿潜血的检测主要采用尿液分析仪潜血检验法和显微镜红细胞计数检验法[2]。尿液分析仪基本原理是,用尿干化学分析试带上模块中的试剂与尿液发生化学反应,根据呈现颜色不同而定性和半定量的,方便快速。但在实验过程中,干扰因素较多,容易使实验结果产生误差。显微镜计数方法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某些错误报告。本研究探讨两种检验方法在尿液潜血中的临床应用。报告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检验科接收的新鲜晨尿标本130例(2016-10-1---2016-10

-31,21-74岁,性别不限)。

2.方法

2.1标本采集 用一次性无菌尿杯采集中断新鲜晨尿,混匀后分两管,一管用于尿液分析仪检验,另一管用于尿沉渣显微镜检验。均在2h内完成检验。

2.2尿液分析仪法 严格按照Uritest-500 尿液分析仪说明书操作,先进行质控,再用原装试剂带对混匀尿标本进行测定。

2.3尿沉渣显微镜检验法 取混匀晨尿10ml于刻度离心管内,以1500r/min离心5min,弃上清液留0.2ml沉淀物,混匀后取20l于载玻片上,先用低倍镜观察全片,再用高倍镜至少观察10个视野,记录红细胞形态及数目。

2.4Y果判定 尿液分析仪法(+)为阳性,尿沉渣镜检法红细胞≥3个/HPF为阳性。

3.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检验阳性率;对比两种检验方法下阳性符合率。

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2.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 χ2 检验,P

二、结果

1.两组检验方法阳性率比较 尿液分析仪检验法阳性率为(40/130)30.77%,显微镜检验法阳性率为27.69%(36/130),由此可见,两组检出阳性率比较无显著差异(X2=0.149,P>0.05)。

2.两种检验方法下阳性符合率比较 两种检验方法中均为阳性的为34例,若以尿液分析仪检验结果为标准,使用显微镜红细胞计数检验法中假阳性率为5.56%,假阴性率为4.62%;以显微镜红细胞计数检验结果为标准,使用则尿液分析仪检查中假阳性率为15.00%,假阴性率为1.54%。见表1、2。

三、讨论

正常人的尿液中无红细胞,若尿液中红细胞升高,则提示医生患者泌尿系统可能出现炎症、结石、肿瘤等所致的出血性疾病,因此,尿液潜血检查在临床中具有重要的作用[3]。

尿液分析仪检验法,主要检测项目为尿液中的红细胞、血红蛋白及肌红蛋白等,这种检验方法具有操作简便、高效、检测结果重复性好等优势,现已在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但此种检验方法容易受到易热酶、肌红蛋白、细菌等外界因素干扰,导致特异性下降,假阳性率升高 [4]。尿沉渣显微镜检验法准确性较高,但劳动强度大,效率低,也存在一定的缺陷,若患者尿液中存在过氧化物酶,在检验中无法体现,则增加了检验中假阳性率[5]。

本研究选取检验科尿液标本130例作为研究对象,结果显示,尿液分析仪法阳性率为30.77%,显微镜检验法阳性率为27.69%,两组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表明两种检验方法均可检验出患者尿潜血的阳性率;对两种检验方法下阳性符合率进行比较,在尿液分析仪检验潜血结果的标准上,尿沉渣显微镜红细胞计数检验法中假阳性率为5.56%,假阴性率为4.62%;以显微镜红细胞计数检验结果为标准,则尿液分析仪检查中假阳性率为15.00%,假阴性率为1.54%,由于两种检验方法不同,影响因素不同,造成在阳性符合率比较中数据不一致。由此可见,两种检测方法具有各自的优势及缺点,在选择检测方法时不能单纯以一种检验方法为标准,若要获得更加准确的数据,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以将两种检验方式联合使用,尿液分析仪法检测的阳性结果,需用显微镜法进行验证。为临床对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疗效观察与预后判断提供可参考的实验数据。

综上所述,两种检验方法在尿液潜血检验中应联合使用,对减少检验误差、提高检验准确度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进,祖翠芬,沈洋.尿液潜血检验方法的临床检查效果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2016,14(01):64-65.

[2]孙琪.不同检验方法在尿液潜血检验中的效果比较[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06):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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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28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4)02(a)-0038-03

Effect of Basangmu Suyou Wan on hematopoietic reconstitution ability after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 in combined radiation and chemical injured mice

Jiangyangzeren1 HUANG Qian1 HUANG Xiaoqin2

1.Preclinical School, Chengd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ichuan Province, Chengdu 611137, China; 2.Ethnomedicine School, Chengd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ichuan Province, Chengdu 611137,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research the effect of the traditional Tibetan drug, Basangmu Suyou Wan, on the function of hematopoietic stem cells in bone marrow after combined radiation and chemical injury, and explore the tonic mechanism. Methods Combined radiation and chemical injured mice, which received 60Co γ-irradiation and intraperitoneal injection of cyclophosphamide,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hree groups. The Basangmu Suyou Wan group and saline group were gavaged with Basangmu Suyou Wan and saline for 14 days, respectively. Non-gavaged mice were used as blank control. Bone marrow cells from all mice as donors were transplanted into recipient mice exposed to a lethal dose of γ-irradiation. The spleen colony forming unit (CFU-S), bone marrow hematopoietic progenitor colony proportion and hematopoietic stem antigen-1 (Sca-1) positive cell proportion of recipient mice were tested after transplantation. Results In recipient mice which received transplantation from Basangmu Suyou Wan group, the CFU-S, bone marrow earlier period erythropoieted progenitor colony (BFU-E) and granulocyte-macrophage colony forming unit (CFU-GM) reached level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mice given donations from blank group and saline group (P < 0.05), while the later period of erythropoited progenitor colony (CFU-E), megakaryocyte colony forming unit (CFU-Meg) and Sca-1+ cell proportion were not more than the blank group (P > 0.05). Conclusion Basangmu Suyou Wan enhances hematopoietic reconstitution ability after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 in combined radiation and chemical injured mice, thus indicating it can exert tonic effect in the combined radiation and chemical injured body by improving the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function in bone marrow.

[Key words] Basangmu Suyou Wan; Radiochemotherapy;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 Hematopoietic reconstitution; Tonic

造血功能抑制(骨髓抑制)是放、化疗最严重、最根本的毒副作用,其降低了患者生存质量,并直接影响到治疗效果和生存率。笔者前期工作显示,藏医经典滋补方“巴桑母酥油丸”可促进放射线-化学复合损伤小鼠外周血象的恢复[1]。本实验拟通过同种异体小鼠骨髓移植方法,比较研究灌胃巴桑母酥油丸、生理盐水及自然恢复的放射线-化学复合损伤小鼠骨髓造血干细胞在正常受体小鼠体内重建造血的能力,以探究巴桑母酥油丸对放射线-化学复合损伤小鼠造血干细胞的功能干预作用和机制。

1 材料与方法

1.1 实验动物

无特定病原体级8~12周龄雄性C57BL6J小鼠60只,动物许可证号SCXK(川)2009-09,购买于四川大学实验动物中心,18~22 g。

1.2 药品和试剂

巴桑母酥油丸(Basangmu Suyou Wan,藏医学院藏药有限公司,批号:101201),生理盐水稀释溶解至所需浓度,4℃贮存备用,用前加热混匀;PE标记的大鼠抗小鼠造血干细胞抗原-1抗体[PE anti-mouse Ly-6A/E(Sca-1),美国BioLegend,批号:108107];同型对照:Rat IgG2a,κ(美国BioLegend,批号:400507);

1.3 仪器设备

60Co γ源(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核技术研究所辐照中心);MCD-15A-CO2培养箱(日本SANYO公司);CX-10-倒置相差显微镜(日本Olympus公司);ELITE ESP-流式细胞仪(美国BECKMAN COULTER)。

1.4 实验方法

1.4.1 放射线-化学复合损伤小鼠模型建立及分组 采用本室60Co γ射线照射+环磷酰胺腹腔注射的常规方法[2]制造放射线-化学复合损伤(以下简称放-化复合损伤)小鼠模型30只,于造模完成后第2天随机分为巴桑母酥油丸组、生理盐水组、空白组,每组10只(供体小鼠),巴桑母酥油丸组小鼠每日灌胃1.5 g/kg的药物(与前期研究一致),生理盐水组灌胃同体积生理盐水(0.1 mL),1次/d,持续14 d,最后一次灌胃24 h后处死小鼠,无菌条件下分离骨髓细胞(BMC)进行后续操作。自然恢复的空白组不予以灌胃,同等条件下饲养14 d后分离骨髓细胞进行后续实验。

1.4.2 骨髓移植及脾集落分析 30只正常小鼠(受体小鼠),经60Co γ射线9 Gy照射后,经尾静脉注入“1.4.1”项下分离的各组骨髓细胞(5×104个/只),注射9 d后杀鼠分离脾脏,用Bousin氏液固定24 h后用氨酒精脱色,肉眼计数脾集落数。

1.4.3 骨髓祖细胞集落产率分析 无菌分离受体小鼠一侧股骨骨髓细胞,常规进行体外半固体体骨髓早期红系祖细胞集落(BFU-E)、晚期红系祖细胞集落(CFU-E)、粒-巨噬系祖细胞集落(CFU-GM)、巨核系祖细胞集落(CFU-Meg)培养计数。

1.4.4 骨髓Sca-1免疫表型阳性(Sca-1+)细胞数检测 用磷酸缓冲液(PBS)洗涤分离的受体小鼠另一侧股骨骨髓细胞,调骨髓细胞为≥1×106个/mL,取100 ?滋L样品加入上机试管底部,加入单克隆抗体20 ?滋L,混匀,室温避光孵育20 min,加入500 ?滋L红细胞裂解液充分混匀,室温静置20 min,加入500 ?滋L PBS液,充分混匀,上机检测(先做同型对照,设立阴阳性分界线后再做Sca-1检测),以散点图显示阳性细胞百分比。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软件SPSS 15.0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多组间比较采用方差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巴桑母酥油丸对放-化复合损伤小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形成脾集落能力的影响

各组供体小鼠骨髓细胞移植后,受体小鼠外源性脾集落产率见表1。结果显示,移植巴桑母酥油丸组、生理盐水组、空白组的小鼠脾集落产率分别为(20.10±2.80),(15.50±3.03),(17.20±2.25)个/脾,巴桑母酥油丸组显著高于其余两组(P < 0.05)。

2.2 巴桑母酥油丸对放-化复合损伤小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形成骨髓祖细胞集落能力的影响

各组供体小鼠骨髓细胞移植后,受体小鼠外源性脾集落产率见表1。结果显示,巴桑母酥油丸组所形成的骨髓早期红系祖细胞集落(BFU-E)、粒-巨噬系祖细胞集落(CFU-GM)产率显著高于空白组和生理盐水组(P < 0.05),而晚期红系祖细胞集落(CFU-E)、巨核系祖细胞集落(CFU-Meg)虽然高于生理盐水组(P < 0.05),但与空白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

2.3 巴桑母酥油丸对放-化复合损伤小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出现骨髓Sca-1+细胞数的影响

各组供体小鼠骨髓细胞移植后,受体小鼠骨髓Sca-1+细胞数检测结果见图1~2。结果显示,接受各供体组小鼠骨髓移植的受体小鼠,其骨髓中Sca-1+细胞比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

图1 各组受体小鼠骨髓细胞Sca-1+细胞率检测

图2 巴桑母酥油丸对受体小鼠骨髓Sca-1+细胞率的影响

3 讨论

在血细胞的发生过程中,造血干细胞与造血微环境间的关系就似“种子”和“土壤”的关系[3-4]。受致死剂量γ射线辐射后,受体的造血功能被摧毁[5],此时接受骨髓移植后,供体的造血干细胞在受体体内经过归巢、增殖、分化,从而重建受体的造血功能,在受体机体状况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重建造血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所接受的造血干细胞[6],检测的造血相关指标可以反映出不同供体间造血干细胞的功能差异。

造血干细胞通过不对称分裂的形式,即分裂后形成一个保留干细胞全部特点的子代细胞和一个可以进一步分裂分化成为其他后续造血细胞的子代细胞,维持自己数量的相对恒定(自我更新),这是其重建受体永久性造血的基础,也是制约其数量扩增而功能不分化的原因[7]。Sca-1+被认为是小鼠造血干细胞的重要标志物[8-9],同时造血干细胞的自我更新以及定向分化,尤其是向巨核系分化、血小板形成需要Sca-1抗原的参与[10]。实验中灌胃巴桑母酥油丸提高了放化复合损伤小鼠造血干细胞在受体小鼠脾脏分裂、分化为脾集落的能力和在骨髓向粒-巨噬系、红系造血定向分化的能力,但对骨髓Sca-1+细胞率的改变和造血干细胞向巨核系分化没有促进作用,提示巴桑母酥油丸具有促进放化复合损伤小鼠造血干细胞在受体体内重建红系、粒-巨噬系造血的能力。由于除骨髓外,脾脏也是小鼠重要的造血器官[11],并是骨髓移植后巨核系造血的重要场所[12],巴桑母酥油丸可否增加脾脏Sca-1+细胞数或促进脾脏造血干细胞向巨核系方向分化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黄晓芹,降央泽仁,冯冠荣,等.藏药巴桑母酥油丸对放、化复合损伤“血虚证”小鼠造血功能干预初探[J].中药与临床,2010,1(2):38-39.

[2] 黄晓芹,降央泽仁,祝彼得.放化复合损伤至血虚证小鼠肾脏EPO、脾脏EPO-R、骨髓GM-CSFmRNA表达改变[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2009,32(3):56-60.

[3] 刘佳佳,张亦婷,彭航,等.造血微环境的细胞和分子机理[J].生物技术通报,2013,(8):18-23.

[4] Cao H, Oteiza A, Nilsson SK. Understanding the role of the microenvironment during definitive hemopoietic development [J]. Exp Hematol,2013,41(9):761-768.

[5] 朱剑,林冬静.造血干细胞研究进展[J].吉林医药学院学报,2013,34(3):598-602.

[6] 陈彩平,陈志哲,黄慧芳,等.白血病小鼠经不同预处理方案的骨髓移植后移植细胞归巢特点[J].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2012,20(1):137-141.

[7] Walasek MA, van Os R, de Haan G.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expansion: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J]. Ann N Y Acad Sci,2012,1266:138-150.

[8] 田晨,张翼鷟.小鼠造血干细胞表型及其分离纯化的研究进展[J].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2012,20(1):196-199

[9] Bradfute SB, Graubert TA, Goodell MA. Roles of Sca-1 in hematopoietic stem/progenitor cell function [J]. Exp He-matol,2005,33(7):836-843.

[10] Ito CY, Li CY, Bernstein A, et al.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and progenitor defects in Sca-1/Ly-6A-null mice [J]. Blood,2003,101(2):5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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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看看为自己服务的保险营销员是否仍然在职。营销员不仅是客户与保险公司沟通、咨询产品信息的桥梁,还会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比如协助客户变更缴费银行、保险金受益人、追加保费或补充保险计划。由于保险营销员跳槽的现象时有发生,当我们发现自己的保险营销员已经离职时,可以致电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请保险公司为自己重新指定一名营销员继续提供服务。

第三步,对缴费方式和时间再次明确。尤其对于购买了不同公司的多个保险产品的家庭,很容易将不同产品的缴费时间和方式混淆。年检时要特别留意每种保险产品的确切缴费时间,可以在新一年的日历上列出相关缴费日期给自己做个提醒。对采取银行转账缴费形式的消费者来说,应对自己当初设定的缴费账户进行再次确认。如果账户已经被不慎注销,或一时疏忽延误了缴费时间,或保单已经过期,想要续保的话,应当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一般保险产品对延期缴费有60天左右的宽限期,一旦逾期尚未缴费,那么保单就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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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保产品体现互补性由于银保产品对于银行储蓄、理财产品的替代性,不利于双方的合作和利益的分配,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加大银保产品的开发力度,丰富产品供给,体现产品的互补性。首先必须明确现阶段银保产品的储蓄、投资特征必须坚持;其次强调其保障功能,体现其“保险”身份;最后,随着金融环境的改变以及保险意识的增强,人们将银行网点看做一个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机构时,保险产品可以全面铺开。

2.直销营销模式发展建议

(一)员工直销发展建议一是坚持以团险为主的思路,从意外险此类相对简单的产品入手,进一步开发“企业年金”业务;二是加大中、小企业法人客户积累,加快直销业务发展,通过制定专门的激励方案,提高业务拜访率、加大督导力度;三是创新思维,优化险种组合,开拓新的业务渠道,通过改变经营模式,迎合市场需求。比如:拓展农村干部意外险、计生家庭意外险、个团交叉销售和职团开拓等业务。

(二)电话营销、网络营销发展建议一是提高电话营销和网络营销的安全性,增强客户对于这两种营销模式的信任,这需要一系列制度的设置、技术的提高;二是经营相对标准化、得到认可的保险产品,这有利于前期业务开展以及形象的树立;三是电话营销和网络营销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两种营销模式,具有很多的共同特征和互补的地方,应加大二者在营销上的协调配合,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对于其他模式的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

3.寿险市场营销模式支持系统的发展建议

(一)公司经营战略长期性寿险业区别于其他行业最大的特征就是其长期性,体现在经营、产品、人员等各个方面。自然其营销模式也要体现出长期性:一是经营战略的长期性,确定较长时期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对于分支机构而言,不要给予太大的短期业绩压力,按照未来5年、10年的综合业绩来对机构进行评价,使分支机构发展具有长期性。二是队伍建设的长期性。队伍包括高管以及一线员工,特别是要保证高管的稳定性,这样才能保证一些策略、制度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才能保证机构经营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强化产品开发产品同质化、开发能力差是我国寿险业一直以来面临的问题,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产品的竞争力,丰富的、差异化的产品可以为公司在市场上吸引消费群体,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业绩。在当前环境下,需要针对现有客户、渠道特征进行针对性的产品开发,设计符合特定群体和渠道的产品,通过产品的差异化来吸引客户,并将其变成自己的忠诚客户。产品开发不一定是设计全新的险种,在现有险种基础上进行调整和组合可能是当前更为有效的手段。

(三)加强后台支持,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着力完善集约化营运服务体系提升后援支持能力,发挥“核保契约”工作在防范风险和支持业务拓展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业务发展优化作业流程,改善核保契约作业指标,提高承保质量;另一方面加强核保契约人员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基层,了解并解决一线业务需求,加强县区内勤的培训工作,把好“入口”关;二是打造服务品牌,提高客户满意度,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做好客户权益工作,通过三级机构柜面人员轮岗制度、四级机构内勤培训制度、电话回访制度、开展理赔前期调查等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简化流程,缩短理赔时效,提升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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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炜介绍称,有别于现有众多的第三方保险网销平台,“放心保”是目前中国第一家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聚合最优秀的保险营销员,设计业内领先的保险产品测评体系,建设安全交易保障机制等打造而成的兼具“C2C”与“B2C”属性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

据了解,上线首日,友邦保险、信诚人寿、新华保险、太平保险、中荷人寿、明亚保险经纪等知名保险机构已推荐其优秀营销人员入驻“放心保”。

近年来,“三难”问题已渐成保险行业顽疾,“放心保”针对这一现象,设计相应制度,化解“三难”,探索保险网销新路径。

解决产品理解难——消费者在“放心保”平台上,可通过需求测试得到自己的保险需求评估和保险配置建议。进而在各个险种分类下,消费者可以查看各家公司同类产品的详情、特色、报价。“放心保”独有的保险产品测评系统将有效降低保险产品认知门槛,令消费者可以容易理解和对比产品内容和价格,减少购买误区和理赔纠纷。在“放心保”平台上,聚合了最优秀的保险营销员,线上撮合、线下成交的方式令消费者可以挑选最满意的保险咨询服务。

解决信任难——“放心保”平台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吸收最优秀的营销员群体入驻,提供地区查询、综合评级、过往业绩和客户评价等来帮助消费者筛选适合的保险营销员。平台鼓励保险营销员使用带有“屏蔽来电号码”功能的专属400电话,消费者可以放心拨打,无需顾虑个人电话号码泄露问题。

解决理赔难——如果在“放心保”平台出现理赔纠纷,“放心保”将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理赔咨询和协助。此外,400电话具备全程录音功能,为解决交易纠纷留存证据,提供举证帮助。

上线伊始,“放心保”向全体消费者作出五大承诺:对拨打放心保400电话的来电号码实施加密,保护消费者隐私;400电话全程录音方便取证;“放心保”认证优秀保险营销员;全程协助解决理赔纠纷;科学评级打造保险营销员信用体系。

王炜表示,除了以上所提制度优势之外,“放心保”一出生就站在和讯网17年来积累的媒体信誉和优质用户群基础之上,和讯网对“放心保”平台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