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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建议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28 09: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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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建议

篇1

村镇银行是经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它实质上是一种股份制的民营企业。自银监会2007年1月22日并正式施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下文简称)以来,随着外资的不断进入,截至2008年2月末,银监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累计批准开业22家村镇银行。目前这些村镇银行总体运行良好,正逐渐成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

一、村镇银行的主要成效

村镇银行是我国开始农村金融原创性实践的可喜起点,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1.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由于传统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的影响,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长期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功能单一的现象,信贷期限和品种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农信社相比,村镇银行在贷款利率、决策链条、业务灵活度以及对市场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设立村镇银行,将大大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扩大金融网点覆盖面,并有效打破农信社以往的垄断地位,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2.减少借贷壁垒,促使融资规范化。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长期处于政府的金融监管之外,对经济的运行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如:影响了利率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扰乱社会秩序,抵御风险能力差而投机性强等。由于村镇银行准入门槛降低,原本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民间资本可以通过投资开办村镇银行被纳入规范的金融系统。可规范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减轻非正规金融设置过高利率给债务人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得一些相对低收入的农村家庭也可以贷到款项,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支持。

3.创新农村金融业务,满足农村金融多层次需求。除了存、贷、汇“老三样”服务,村镇银行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积极开发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将目前在城市地区开发、开办的标准化产品与服务尽快推广到广大农村,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

二、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但由于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的新兵,刚刚起步,存在的问题还很多。部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头寸紧张,存款的增长速度和贷款增长速度严重不匹配。以吉林东丰村镇银行为例,截至2007年6月25日,该行储蓄存款21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80万元,而同期贷款为1310万元。其他的如经营模式还不成熟,搞风险能力还很弱,业务产品和营销手段单一,高质量从业人员不足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成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思路不仅应着眼于完善涉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改革银行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创新信贷技术,更应积极关注农村信贷投入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农村金融微观基础的健康性和可持续性。

1.通过强化监管措施,切实防范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各级监管机构在积极争取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监管与控制,要始终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优化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资本约束,把村镇银行办成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社区性银行。

2.合理设置村镇银行规模。在农村地区,必要的规模对于维持村镇银行信誉、防止挤兑、降低成本等方面均大有好处。根据国内外经验,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并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持股比例。最大限度防止新成立的村镇银行被单一的资金供给者所控制,鼓励投资来源多元化和股权结构分散化,为村镇银行未来的运作奠定良好的资本来源结构。

3.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发展村镇银行,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政府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只能通过政策加以引导,使其向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发展,而不能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4.加强培训与教育,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村镇银行工作人员队伍。一是要强化对村镇银行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行业自律意识教育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培育出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员工队伍。二是要加快人才引入步伐。既可考虑优薪从外地引进高素质人才,亦可通过协商从当地金融机构中吸纳一批富有从业经验的现有从业人员。

5.建设村镇银行应因地制宜。农村金融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加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严重不均衡。因此,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产权制度模式的多元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应是村镇银行发展的基本原则。

三、村镇银行的发展前景展望

村镇银行作为一个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和金融供给不足的条件下,投资农村这个巨大的金融市场的回报是十分客观的。村镇银行的发展在国家政策的规范和市场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其发展势头必然如雨后春笋。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铲除传统农村金融的固有弊端,发扬新银行机制,采用贷款额度与信用等级挂钩,创建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等有效方式,在原创性金融开发中获得新的金融能量,为中国贫困者提供贴心到位的金融服务与资金,为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刘渝阳:从小额信贷看村镇银行试点对“三农”的支持[J].四川省情,2007(11)

篇2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4)01-0034-02

一、河北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河北省于2009年10月启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计划工程, 制定了组建76家村镇银行的规划。2013年上半年, 河北省银监局针对目前存在的发达地区组建快、欠发达地区组建慢的实际状况制定了村镇银行发展规划,本着“发达县(市)与欠发达县(市)挂钩,欠发达县(市)优先组建;金融服务相对滞后的县(市)优先组建”的原则,合理设置村镇银行布局。2008年, 河北仅有张家口信达村镇银行一家开业,2012年底增至23家,截至2013年6月末,河北省村镇银行已开业27家(见表1),批准筹建5家,银监会备案核准23家;此外有3家主发起行向银监会递交在河北省批量发起设立11家村镇银行的申请,还有几家主发起行正在河北省选择设立地点。计划至2013年底,力争实现河北省村镇银行开业50家。此外,河北银监局还积极督促已开业村镇银行机构下延, 全省已开业村镇银行的分支机构已由2012年底的2个增至2013年底的11个,净增9个。

近年来,河北省村镇银行数量不断增加,业务规模也不断扩大,资产负债规模稳定增长(见图1);经营状况总体良好,利润逐年增加(见图2),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13年6月末,河北省已开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额为12.02亿元,从业人员636名。资产总额达99.23亿元,负债总额达86.51亿元,其中吸收各项存款72.36亿元, 发放各项贷款43.61亿元,贷款户数4763户,实现净利润5091万元。

同时,村镇银行按照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积极向农户、小微企业贷款。截至2013年6月末,河北省已开业27家村镇银行共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1.70亿元、856户,发放农户贷款20.47亿元、3728户,投向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86.68%。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经济组织、中小微企业、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有力支援了农村生产、种植、养殖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当地骨干企业、特色企业的发展。由此,村镇银行充分发挥了“草根金融”的优势和潜力,在支持三农、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推动了河北农村地区金融、经济的发展。

二、推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1. 金融监管部门强化对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及股东资质的监管。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村镇银行的监管,确保村镇银行发展不脱离农村经济建设对金融机构的实际金融需求,不偏离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银监局要重点加强对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的监管,并实施差别化政策,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应的涉农贷款、小企业贷款考核比例。如制定辖内村镇银行小企业和农户贷款户数占比、100万元以下贷款户数占比、户均贷款、涉农贷款占比等监测标准。对于偏离三农服务宗旨的村镇银行应及时提示,严重偏离支农方向的要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进一步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此外,应强化股东资质监管。要坚持“远离破产、资源充足、有限参与、长期承诺”的原则,审查村镇银行股东资质。“远离破产、资源充足”是确保股东具备能够持续增补资本金的能力;“有限参与”是指一个股东不能参股很多家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能超过2家;“长期承诺”是指股东应做出不谋求额外利益、 不干预村镇银行日常经营等的承诺。 股东应以企业法人为主, 严格控制自然人,单个自然人持股比例原则上应低于5%。

2. 村镇银行应明确发展方向,打造特色化、差异化和精细化银行。 村镇银行与其他银行在县城竞争抢客户很难,所以应采取差异化、特色化和精细化的发展模式, 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将重点客户定为粮棉生产农户、养殖专业户、农村地区商户以及涉农中小微企业。 村镇银行的经营发展一定要和农村实际情况密切结合,必须融入农村,针对农户和农村当地企业的金融需求开展业务。村镇银行应研究农户、农村中小微企业这个重点客户群体的特点和需求, 将金融产品营销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贷款发放的条件再放宽一些,服务门槛再放低一点,提供的资金支持再多一些。 同时要积极开展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机制的创新,实现银行和农户双赢的效果。

3. 加强宣传以提高公信力,扩大资金来源。由于河北省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 大部分老百姓对村镇银行缺乏了解和信任,导致村镇银行社会认知度低,公信力差。 一些农户怕村镇银行重蹈上世纪农村基金会的覆辙; 一些客户担心万一我国遭遇类似美国的金融危机, 村镇银行不能像国有大银行那样抵御风险。因此河北省村镇银行应加强宣传、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微笑服务,对外展现良好形象,以提高公信力。此外,应鼓励村镇银行在各个县、乡多设立网点,同时变“坐商”为“行商”,主动上门为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成为农民和涉农企业的贴心人和支持者,从而扩大资金来源,充分发挥村镇银行作为草根金融的优势。

4. 加快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今后村镇银行应改变成立之初业务种类少、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的现状,不仅要大力发展结算、、咨询等中间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而且应该逐步开展信用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国际业务等新业务,提高村镇银行业务经营水平。 并根据农户和小微企需求设计新的金融产品,扩大业务范围。如根据农村地区资本保值增值需求,推出新的理财产品;根据农户季节性农业生产的需要,推出短期信用贷款;根据农民养殖的周期性需要,推出联保贷款;根据农民家电购买需求,推出消费贷款;根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推出质押贷款等。特别应大力支持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特色企业的大型项目、特色项目,促进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

5. 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应明确提出内控要求,督促其完善合规和风险管理部门,对成立时间满一年的机构要开展全面内控检查。(2)加强合规监管。加强对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贷款集中度等一系列风险指标的持续监测。严禁发放超比例贷款,最大单户贷款限额按照资本净额的10%与1000万元孰低的标准掌握。(3) 加强流动性指标监测分析,设定村镇银行存贷比、核心负债依存度、开业三年过渡期管理规划等。对于流动性比例指标不达标或季末与月末之间波动较大的要限制其信贷投放。同时应按照规模对称、期限对称、种类对称的原则,将存贷比控制在合理水平。

6. 健全股份制公司架构,完善公司治理。村镇银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该充分发挥对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的决策作用,监事会或专职监事应起到对董事会和高管的监督作用,信息要充分披露,要公开透明,让董事和股东知情。村镇银行应逐步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同时应发挥主发起行的“支撑”效应,提升公司治理的品质。在村镇银行发展初期,主发起行应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 向村镇银行提供发展必需的人脉、网络、产品研发、建章立制、风险管理技术等资源,并加强对村镇银行风险防范的指导。若存款资金紧缺,主发起行可以借款给村镇银行;村镇银行也可借用主发起行平台,推出网上银行服务,解决跨行结算渠道难题。但村镇银行走上正轨后,主发起行要保证村镇银行的经营自, 避免对村镇银行经营业务的干预,维护村镇银行的独立自。

篇3

(一)机构发展状况。2008年9月2日,重庆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大足汇丰村镇银行开业,至2010年9月末两年时间,重庆市正式开业营运的村镇银行已达6家,即:大足汇丰、开县泰业、梁平澳新、丰都汇丰、璧山工银、巴南浦发村镇银行。

(二)经营发展状况。2009年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1亿元,贷款余额0.88亿元,全年实现利润-1149万元,6家银行全部为亏损。截止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06亿元,增长2.1%,贷款余额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亿元,增长544.4%,2010年1-9月,6家银行实现利润-339万元,比上年减亏810万元,亏损数由上年的6家降为3家。重庆市村镇银行经营状况详见下表。

(三)支持经济发展状况。重庆市村镇银行虽然成立时间不长,多数银行成立时间还不到一年,但在支持“三农经济”、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及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10年9月末,6家银行农户贷款余额1.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亿元,增长605%,占贷款总额的24.1%;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余额0.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6亿元,增长560%,占贷款总额9.8%;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1亿元,增长480.4%,占贷款总额的44.5%;其他贷款余额1.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亿元,增长447.8%,占贷款总额的21.6%。重庆市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及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

据对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的调查显示,当前,有六大因素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一)公众认知度不高。村镇银行是近几年才开始成立的新型银行,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经营规模较小,营业网点较少,金融产品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度和信任度较低。据对1000户居民和农民的问卷调查表明,86%的城乡居民和农民对村镇银行的信誉持怀疑态度,93.5%的城乡居民和农民都不愿意把钱存到村镇银行,认为村镇银行规模小,把钱存在村镇银行风险大,不安全。公众认知度不高,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的拓展。

(二)资金来源不足。资金来源不足,严重制约了其信贷投放量。由于公众认知度不高,营业网点少,除大足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早,有一个分支机构外,其余5家村镇银行都只有1个营业网点,村镇银行在组织存款上较为困难。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是一级法人,具有经营灵活,服务快捷,手续简便的特点,而在存款组织方面,就是村镇银行的弱势,不仅机构网点少,也没有ATM机,而且存款品种单一,没有理财产品业务,导致村镇银行吸储能力较弱。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只比上年末增加600万元,而存贷比已达196.4%,也就是说,不仅把可用的存款、资本金用完了,而且还借用了部分其他资金。资金不足,制约了贷款的有效投放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三)结算渠道不畅通。调查显示:目前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直接接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都采取委托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汇划,无法享受到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带来的资金汇划便捷,人为压票的情况时有发生。支付结算业务渠道不畅,不仅制约了村镇银行结算业务的发展,也制约了其他业务的发展。同时,村镇银行不能发行银行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国银联规定,加入中国银联需入股300万元,而目前村镇银行刚刚成立,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没有资金实力来入股,因而只有暂时不发行银行卡,部分储户因不能办理银行卡而不得不中断与村镇银行的业务往来。

(四)征信系统不通。征信系统未开通,制约了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据调查,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一方面,村镇银行信贷数据不能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影响了人行征信系统信贷数据的完整性,不利于其他银行机构的信贷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村镇银行不能查询人行征信系统数据库中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贷款的投放。目前,村镇银行贷款审批所需企业、个人的信用记录只能通过借款人到当地人民银行去查询,增大了人民银行基层行的工作量。据了解,村镇银行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主要原因是成本费用较高,超过10万元,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盈利能力较弱的情况下都不愿意在征信查询系统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

(五)盈利能力不强。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成立时间短,资本金额度不大,资金实力不强,决定了村镇银行的客户是以农民、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小企业为主,这样的客户群,决定了每个客户的贷款规模较小,业务经营成本较高,贷款风险较大,盈利水平较低。2009年,6家村镇银行全部为亏损,亏损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下的2家。2010年,村镇银行盈利水平虽有好转,但据测算,至年末,6家村镇银行中仍将有3家银行是亏损。较低的盈利水平将制约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六)员工素质不高。调查显示:6家村镇银行的人员主要是从其他商业银行选调和对外招聘来的,其学历水平相对较高,但业务水平相对较低。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共有员工146人,从学历上看:本科106人,占72.6%,专科38人,占26%,中专及高中2人,占1.4%;从专业技术职务上看: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只有28人,占19.2%,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17人,占80.2%。据调查,员工中熟悉信贷、会计、农村金融业务及金融新业务的人员较少,各项差错时有发生。员工素质不高,难以适应现代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必将制约村镇银行的长远发展。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一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村镇银行的可用资金量。目前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参照农村信用社的缴存比率,相对较高,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在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降低2-3个百分点。二是向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增加其资金来源,增强其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实力。一方面建议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准入门槛,将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由70%降低到50%,使更多村镇银行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村镇银行能够获得支农再贷款支持。支农再贷款最高限额仍然控制在不超过其资本金总额以内。另一方面适当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标准,可在现有支农再贷款利率标准的基础上下浮10-20%。三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的费用,使其能够享受到人民银行提供的方便、快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现对村镇银行发展的扶持政策。四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的入会费。对村镇银行实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入会费降低到20-50万元,以便于村镇银行能够发行银行卡,推动其银行卡业务的发展。五是适当放宽村镇银行存贷款比例的限制,促其业务快速发展。建议在村镇银行发展初期,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

(二)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建议地方政府根据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额的一定比例将部分财政资金存入村镇银行,以增强村镇银行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实力。二是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建议地方政府对村镇银行发放的“三农”贷款给予贴息,贴息率为2-3%,以降低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的成本支出。由于“三农”贷款户数多、额度小、距离远、费用高,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有些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都不愿意发放,所以对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给予贴息,适当增加其收益,增强其发放“三农”贷款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三是建立“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建立“三农”贷款、中小贷款损失补偿基金。每年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拨付贷款损失补偿基金,用于对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三农”贷款、农业产业化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因自然灾害、政策性因素等造成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以减小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风险,增强其放贷的积极性。

(三)强化宣传推介。针对村镇银行普遍公认度不高的状况,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开展的相关业务等,并用支持“三农”、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认知村镇银行,通过良好的服务使社会公众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发展。

篇4

为此建议:

一是财政性存款应向农商银行倾斜。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我县地方性商业银行,2011年纳税总额3800万元,2012年纳税3640万元,在全县金融机构中,对地方财政税收贡献最大。加之,该行21.3亿元的贷款总额,极大地支持了我县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名符其实的金融主力军。为此,建议县政府按各金融机构纳税和对县域经济信贷投放的占比,分解存放地方财政性存款,以帮助农村商业银行壮大自身实力,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二是有效破解农户贷款“抵押难”问题。在煤炭资源整合大背景下,结合我县林业资源大县的实际,我行针对政府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农户发展林业经济的实际,针对性地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项目。但目前工作中,我县的林权证发放、资产评估工作,仍未完全落实,行业组织对林权贷款作出了一些硬性规定,从而导致该项贷款业务发展缓慢。为此,建议由县人行、银监、财政局会同林业局,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出台操作办法,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及资产评估工作,以满足广大林农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针对个人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的现状,建议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房产证发放。特别是针对农村群众,发展生产积极性高,办理贷款缺少有效抵押物的现状,由人行、国土资源等部门和当地乡村,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机制,充分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激活,破解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瓶颈难题。

篇5

    二、金融机遇

    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国银行业的增速正在放缓,只有抢抓市场机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才能在这种增速减缓的大环境下实现可持续发展。上述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为银行业服务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

    (一)基建领域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必备条件,沿海地区具有建成为区域性和国际海港的优势,江苏的多项发展规划中都明确对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做出安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要重点加强沿海港口群、水利、交通和能源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江苏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两个规划全部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和《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根据《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到2030年,全省建成20条区域过江通道、21条城市内部过江通道、“两横两纵”4条高速铁路、“三横三纵”6条城际铁路以及增加11条高速公路。目前,江苏省拥有各类国家级及省级开发区139个,作为创新实施的主要阵地,以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基地及物流园区为主体的新型经济集聚点将不断涌现,同时这也对交通运输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尤其是重点交通工程规划项目中蕴含着巨量的金融需求,为银行业带来了潜在的发展机遇。

    (二)产业领域

    近年来,江苏省在国家区域规划的基础上实施了重点产业调整规划,商业银行应在深入研究区域规划带来的市场机遇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发展策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中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江苏亦把发展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摆上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近年来,江苏实现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要推进生产业发展;2012年,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2012—2015)》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作为2013年经济工作六大主要任务之一的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相互联系,会形成大量的服务需求。其中,江苏旅游业快速发展,2006—2011年,连续六年蝉联全国榜首。江苏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把旅游业培育成全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重点旅游项目的资金投入十分巨大。以常州为例,该市在“十一五”期间的旅游业投资约200亿元,2012年,江苏省政府批复设立14个旅游度假区,由发展旅游业带来的资金需求将非常旺盛。

    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志;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在全国具备一定优势。《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要积极发展以风电和核电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2011年,江苏设立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推动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全省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超过2.6万亿元。2012年5月,省政府编制《江苏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确定了各个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8月,国务院批复《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并明确要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的力度。10月,国务院批复《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根据区划,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26450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30万公顷,意味着海洋资源开发的竞争加剧,有助于海洋工程装备行业的发展。

    三是现代农业。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要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做强特色优势农业,提高现代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2012年初,国务院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指导全国“十二五”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江苏在“十二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预计到2015年高效设施农业面积将达到1100万亩,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将达到1.6∶1。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在高效设施农业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农业现代装备制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等众多领域形成了多样而庞大的农村金融需求,为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民生领域

    江苏省非常重视保障与改善民生,在该领域的投入不断加大,2012年1—8月,省级财政支出86.4%投向民生领域。截至2012年12月,江苏省累计投入村庄环境整治资金超过17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拨付奖补资金12.4亿元、整合相关涉农资金30.4亿元,市县实际筹措超过134亿元。尽管如此,江苏省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还不协调,民生建设的步伐慢于经济发展步伐,江苏省政府仍在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三农方面的金融资源供给、保障性住房的按需供给和缩小贫富差距等民生问题而努力。除了上述领域的资金需求,江苏城乡一体化的大力推动亦在邮电通讯、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生态保护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更多的金融新需求。

    三、发展策略

    面对国家区域规划带来的种种潜在发展机遇,商业银行应该着眼长远,利用自身优势加快业务转型,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以不断提升经营服务水平、确保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一)紧跟政策导向,明确发展重点

    江苏地区市场化程度高,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强,同业竞争异常激烈。只有提高市场反应能力,统筹规划推进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加强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商业银行公司业务有质量的发展。商业银行应建立快速反应通道,全面收集市场信息、密切关注同业动态,深入调研国家政策规划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及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对产业、项目的支撑力度,探究政策规划对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影响,在统筹规划推进方案的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整体推进。

    (二)抢抓战略机遇,明确投放重点

    商业银行应继续将金融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信贷结构调整的重要方面,在对本地市场规划与政策导向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预判重点行业发展前景,确保公司业务有力度的投放;将信贷资源向由加大投资带来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来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由江苏城乡一体化大力推动带来的民生领域倾斜。

    (三)定制差别服务,确保效益增长

    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十分迫切,仅依靠传统业务,无论是市场表现、市场竞争,还是经营效益都缺乏竞争力。据国外银行统计,其产品成功率约为50%。只有通过细分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强产品维护与创新,为客户定制差别化的金融服务,才能提升产品的市场契合度,确保公司业务有效益的增长。同时,建立产品后评价机制,在新产品推向市场后定期对产品的接受度、收益率、可替代性等指标进行跟踪和评价,对产品进行调整、推广、拓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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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一、清算业务发展基本情况

清算业务一般模式:根据实地调查,由于部分银村镇银行没有被批准加入支付系统,支付结算业务通过结算进行,其他金融机构以直接参与者身份为村镇银行申请辖属间接参与者行号,通过村镇银行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业存放账户业务资金清算。发起往账跨行清算业务时由村镇银行置换委托人为其自身的汇款业务委托书,填制清单与行手工交接后,通过行办理往账业务,行接收到村镇银行的来账业务,将来账报文填制交接清单与村镇银行手工交接,经村镇银行记账员核对各要素后返回行处理来账,业务种类涉及跨行所有资金业务。

清算资金和管理模式:村镇银行需保证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行客户资金清算,该账户不允许透支,双方保证每日进行账户对账,保证账户余额相符。由于双方采用手工处理模式,业务处理效率较低,单笔支付或每日支付金额上限达到一定限额以上必须提前一天报备。如多家直接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通过一家参与者清算,被行之间的业务只有通过行核心系统手工业务处理。

二、面临的发展瓶颈

(一)清算方式使结算渠道不畅通。村镇银行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由于双方采用手工处理模式,业务处理效率较低,受跨行交易渠道不畅的限制,使得客户的结算效率受到影响,部分企业客户因此不愿意在村镇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个人之间的结算主要采用现金方式,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需要跨行结算的流程复杂,复杂的流程直接影响了结算的及时性,这种通过银行清算的方式使村镇银行的汇兑业务滞后至少半天才能到账(极少能实现时时到账),使客户误以村镇银行故意压票。且由于第三方转账,汇款人只能显示为村镇银行,使客户觉得少了一种交易证据,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里注明汇款人,使客户觉得不安全,上述原因使村镇银行支付结算方面一直缺乏竞争力,这已成为村镇银行所面临的最棘手的供需矛盾之一。

(二)结算功能及结算网络不健全制约存款业务发展。有效的支付结算渠道对于现代化的商业银行来讲是提升服务效率和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由于全国的村镇银行结算功能及结算网络还不健全,没有发行银联卡,这直接影响到存款的来源,村镇银行只能办理最普通的柜台存取款业务,个人及单位汇款需要在行办理,汇兑结算功能欠缺,又受网点数量限制,服务半径短,部分贷款客户在村镇银行贷款后转存至其他行现象普遍,同时,要形成存款来源的关键要发展对公业务,吸收机构存款。但是,发展对公业务首要的条件是与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连接,从而才能在税款缴纳、集中支付等方面为企业、公司、机关等提供便捷服务,清算渠道不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镇银行在跨区、跨行转账和汇兑方面的方便性,进而影响存款的吸收。

(三)过程中的存在潜在风险。一是人为压票情况时有发生,账务处理不及时带来迟付、迟收等风险给顾客带来很多不便,也使村镇银行信誉有所影响;二是村镇银行与行之间有一定距离,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如丢票、漏票等风险。三是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由行办理,在办理具体业务中村镇银行需按费标准向客户收取汇款手续费后再向行交纳相应的汇款手续费,因此自开业以来,手续费收入一直为负收入,制约了结算业务发展,对利润也产生一定影响。

三、发展建议

(一)疏通资金清算渠道。村镇银行因成立时间不长,相关的配套政策未及时跟进,其资金清算渠道不畅已成为其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应从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解决村镇银行发展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积极论证其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可行性,在二代支付系统开发时考虑相关因素,尽早实现村镇银行与现代化支付系统对接,提高其对公存款吸引力和支付结算效率,全面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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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村镇银行是为了解决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目前村镇银行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须引起关注。本文基于海南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分析其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海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10年4月,海南首家村镇银行——文昌国民村镇银行挂牌开业,之后村镇银行这一新兴金融主体陆续进入海南。截至2013年9月末,海南共有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2亿元,资产总额20.79亿元,负债总额18.46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0.69亿元,存款余额11.35亿元。全省村镇银行存贷款总额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均低于0.3%。不良贷款余额34.04万元,不良贷款率0.03%,贷款质量良好。2013年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2037.86万元,实现盈利的村镇银行4家,亏损5家。

海南9家村镇银行均由中小金融机构发起,其中7家为外地银行发起。目前全省各村镇银行管理流程基本参照发起行的模式建立起来。相对于其他银行机构,海南村镇银行规模较小,内部组织架构较为简单,人员相对较少,除1家村镇银行有2个网点外,其余均仅有1个网点,主要分布在县城城区。

各村镇银行发展不平衡。从存款市场份额看,存款最多的为海口苏南村镇银行,占全省村镇银行存款总额的82.03%,其他8家村镇银行存款都少于5000万元,其中存款少于1000万元的村镇银行有2家,最少的村镇银行存款仅有539.05万元,存款增长较慢。从贷款市场份额看,海口苏南村镇银行贷款余额7.11亿元,占全省村镇银行贷款余额的66.51%,其他8家村镇银行合计仅有3.58亿元,其中少于5000万元的有5家,最少的村镇银行仅有528.22万元。村镇银行以短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余额占77.38%。贷款主要支持小微企业,全省村镇银行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6.12亿元,占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的79.69%。贷款投放行业渐趋扩大,分布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人贷款、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宅和餐饮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本金实力较小,业务难以有效拓展

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9家村镇银行中有5家机构注册资本均仅有1000万元,在吸收存款时与其他银行机构相比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金融供给能力有限,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近年来其他省份绝大部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均在5000万元以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资本金最高达2亿元。

(二)吸存能力偏弱,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社会认知度偏低,客户基础相对薄弱,农村地区群众对农信社、农业银行等传统涉农金融机构更为信任,对相对陌生的村镇银行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加之信贷业务之外的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不及其他银行机构,农民不愿把资金存放在村镇银行。目前,海南村镇银行只有一家存款达到九亿元以上,其余村镇银行存款均少于5000万元,甚至有2家村镇银行存款不足1000万元。吸存能力弱、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当前村镇银行面临的最大难题。

(三)存贷比高位运行,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

截至2013年9月末,海南9家村镇银行有8家机构存贷比超过监管标准,其中有2家村镇银行的存贷比分别高达555.22%和426.91%,分别超过监管标准480.22个百分点和351.91个百分点,流动性风险隐患大。发起行通过同业存放款项方式给村镇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以及村镇银行自身吸存能力弱是村镇银行存贷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村镇银行处在贷多存少、资金超负荷运转状态。

(四)“三农”服务力度有待增强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目前村镇银行存在贷款“脱农化”现象。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村镇银行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仅占27.62%;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农户贷款金额仅占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的8.05%。

(五)业务发展过多依赖主发起行,业务种类和服务方式单一

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家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行。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支持作用。虽然村镇银行属于一级法人机构,但村镇银行在管理和经营上还是较多依赖于主发起行,自主经营权难以有效发挥或缺乏独立经营意识。村镇银行目前主要办理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还未开展代销基金债券、代缴水电费、保险等中间业务,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能力不足,盈利模式单一。

三、建议

(一)扩充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存款营销力度

一是通过各类银企对接会、村镇银行股东网站、“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等渠道,开展多方位宣传,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二是积极与当地各大商会、行业协会进行交流合作,维护和发掘有价值的客户资源。三是动员股东资金结算和留存,信息渠道广泛的优势,拓展其上下游企业群体。四是合理运用利率杠杆,灵活做好存款利率定价,提高吸存竞争力。

(二)多方式提升自身经营能力,扩大业务范围

一是提高资本实力,扩充村镇银行股权规模,构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努力吸引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提高村镇银行风险抵御能力。二是走特色化、差异化模式,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当地重点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把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探索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如在贷款方面,应积极探索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农机具抵押、农产品订单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金融产品,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三是扩大业务范围,逐步开展理财产品、银行卡、网上银行等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

一方面,建议地方政府适当向村镇银行提供一些财政性存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存款资源,以增强村镇银行资金实力和提升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加强优惠政策及风险分散补偿配套机制的整体设计,从机构设立、业务经营、利息补贴、税收征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健全农业担保和保险体系,降低农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实现风险分担。

(四)加强金融监管,及时提示风险

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村镇银行的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对村镇银行风险管理、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及时提示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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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是在当今金融全球化与金融自由化背景下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交叉、银行资本和保险资本融合的产物。银行业与保险业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近年来,我国银行和保险间的合作也见证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自2000年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以来,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规模增长迅猛,但回归到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水平上来,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层次较低,发展程度还并不十分成熟。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创新程度不高

银行保险产品种类较为单一,多为储蓄分红型或投资联结型,片面强调并宣传投资分红。产品种类单一,消费者缺乏选择;变为投资工具的分红保险由于过多地强调了分红的预期, 使保险公司面临了相当的分红压力;加之我国银行保险的激烈竞争引发了银行手续费的恶性竞争,手续费从2%-3%,攀升到5%-6%,极大地削弱了银行保险产品的成本优势,保险公司的营运费用极有可能超过预订费用,造成费用差损。由此而来,银行保险一方面迫使保险公司维持低利润甚至零利润运营,另一方面投保户实际得到的分红也可能达不到预期水平,容易引发公众对银保产品的信用危机,致使2004年以来银行保险在银行柜面方面的销售陷入困境。

(二)合作模式较为单一,合作关系松散

银行保险主要以分销协议模式为主。激烈的市场竞争使银行和保险公司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建立合作关系的步伐也越来越快, 大多数保险公司或银行都有一个以上的合作伙伴, 银行保险对银行网络的覆盖率已经超过50%的比例。在合作的层次上, 银行保险已经从单一的银行作为保险公司机构向多方面发展, 合作范围也已经涵盖了代销保险产品、代收保费、协议存款、资金汇划、网络结算、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但由于政策层面上我国银行、保险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模式, 所以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这些业务合作比较松散,合作关系不紧密。

(三)监管制度还不完善,法律保障存在盲点

监管的政策和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保险法》中只有兼业方面的条款适用于银保业务, 但随着银保业务的发展以及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进一步加深, 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显然已经不仅仅是兼业的关系, 而国内目前还没有关于银保业务方面更为全面和系统的法规,尤其是近年来金融集团模式在我国快速的发展起来,但是针对这方面的法律还没有出台,这对于银保业务的监管是一个重大的潜在风险。银行业与保险业的日益融合,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必然会以各种方式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

二、促进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优化服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寿险公司如果要深入挖掘银行客户的保险资源,必须要建立自己的人队伍,为重点客户和高端客户提供理财服务。由于非寿险产品大部分不能通过柜面销售,所以非寿险公司在建立一支强大的承保、理赔、产品开发、精算定价保险技术队伍的同时,还要建立一支精兵精英的营销人才队伍,在银行提供保险信息和推荐之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做好营销工作。大量的培训可以使银行人员尽快掌握保险业务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做好银保联动工作。鼓励银行、保险公司通过并购、上市融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从而增强银行、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营造“不断创新,崇尚战略”的积极氛围,加快银保业务领域、产品、服务、运作及管理创新;深度创新金融科技,构筑高新科技平台;树立“以人为本,客户至上”核心理念,大力推行银行保险的复合型人才发展战略,建立银行保险多层次的培训教育体系,才能为银行保险向更高层次发展夯实基础。

(二)延伸服务内容,开发新产品

银行、保险公司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双方合作对客户市场进行调查,划分客户市场,准确定位客户层。针对不同客户层次的特点及其银保产品需求,结合银行业务、产品特征,应充分考虑地域的经济结构和人文差异,设计和开发既能提升银行综合性经营能力、金融创新能力、增强银行竞争优势,也能满足保险扩大规模、增加市场份额、增强保险公司实力的个性化银保产品,而且产品应具备操作手续简便、快捷、免核保、易宣传特点,便于银行营销体系销售,为此可以开办一些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的保险产品,如个人消费信贷还款保险、信用卡透支保险等。

(三)加快信息技术开发,构建网络平台

为了提高银保合作工作效率和质量,便于银保合作效果的统计和考核,实现银保合作的无缝衔接,银保双方,尤其是集团内银保一体化的合作双方要共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银行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即将保险公司从银行需要的保险信息,通过信息技术系统的筛选和抓取,自动生成保险公司所用的信息。二是满足非寿险业务的特点需求,比照寿险银保通,加快完成非寿险银保通的开发。交强险上市后, 哪家银行率先开发成功,或提早做好准备,谁就会抢占市场先机。三是网站链接,借助银行网站,开发第三方保险业务电子商务。四是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客服(电话)中心,做好保险公司的客服中心建设,或者通过银行客服中心,销售保险产品等相关工作。五是保险公司的资金结算与银行系统相对接。

(四)渠道对接,实现客户资源共享

我国须建立双方渠道的对接,共享双方的客户资源。以非寿险银保合作为例,保险公司要设置相应的部门对接银行相应的业务渠道,如财产险部和水险部主要对接银行的公司业务渠道;水险部门主要对接结算业务渠道;个险业务部和车险业务部对接个金业务渠道,包括银行卡等(寿险公司相对简单,主要对接个金业务渠道,寿险中的团险业务与公司业务渠道也有一定对接)。保险公司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因为银行的每个渠道所的保险产品是多样的。

(五)深度整合,建立长期利益共享机制

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应该是长期、稳定、双赢的关系,银保合作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银保产品开发。由于银行比保险公司更了解其客户面临的风险、需要什么样的产品,为此,应积极倡导“银行出需求,保险出产品”的理念,改变目前“保险公司提供什么产品,银行就销售什么产品”的被动模式。银保产品开发的总体思路是以银行客户的需求为导向,渠道销售为出发点,考虑的重点,一是如何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融为一体,二是将保险产品作为银行产品的补充和捆绑,三是适宜于渠道销售的产品。非寿险银保销售的产品,也要像寿险产品一样尽量做到标准化、定额化、制式化、简单化。应通过渠道营销一体化、组织机构对接一体化、产品研发一体化、服务一体化、品牌宣传一体化、信息技术一体化和利益传导机制等,实现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的高度融合。银保合作,银行将其客户介绍给保险公司,使银行客户也成为保险公司的客户,如果服务不好,不仅影响保险业务,而且影响银行业务。所以保险公司要建立理赔绿色通道,提高增值服务水平,服务好银保共同的客户。

(六)完善法律环境,给予政策支持

国家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适时调整修改政策法规,特别是《商业银行法》,逐步放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限制,允许不同银行、保险公司之间投资、参股、兼并、合并和收购,鼓励成立金融服务集团,逐步向允许金融混业经营,使银行保险发展有一个相对宽松的法规环境。充分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完善金融市场准入和淘汰退出机制,为引导和促进银保一体化以及金融业的联合、并购与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银行、保险、证券业务交叉融合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国家应通盘考虑和制订金融法律法规,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集中收集监管信息,统一调动监管资源。监管部门之间应建立规范化的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对银保业务界定性质,明确监管职责归属,不断完善监管的功能划分,防范银保风险;要尽快出台银行保险产品创新和产权创新的相关管理办法及监管制度安排。要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适应和应对不断产生的银保产品创新,防范银行保险的监管规避,促进银行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竹音,黄瑞芬.银行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经济理论与实践,2004.

[2]胡浩.银行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郭琳.亚洲地区银行保险经验借鉴保险研究[J].2006.

篇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形形的“影子银行”概括为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具体到我区,以下几种是我区“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银信合作形式开办的信托业务 

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之后交给信托公司,再发放给特定融资企业,这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影子业务”,尤其是各盟市、旗县政府融资平台的重要融资渠道。 

(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租赁公司、典当行等信用中介机构开办的业务 

这类业务近年来在我区发展很快,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大量社会资金沉淀下来,找不到好的投资渠道,很多都投入这类金融机构,上述机构中很多并不持有金融牌照,却开办着事实上的金融业务,存在着监管上的空白。 

(三)自由借贷、民间集资和“地下钱庄” 

很多都是未经批准非法经营信贷业务而牟取暴利的个人和组织。这类业务成因复杂,规模庞大,特别是鄂尔多斯地区民间投资热情一度很高。据估计,最繁盛时,仅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这类业务规模就有至少300亿元。虽然,现在这类业务有所收敛,但存量规模不容忽视。 

(四)以“余额宝”、“人人贷”、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网上借贷(P2P)、债权众筹、股权众筹、金融资产(保险、基金及理财产品等)网上销售和申购等业务等为代表的一批互联网+金融业务 

这类业务通常以私募、众筹等形式聚集社会资金,以网络平台为纽带,促成融资双方的直接交易,由于手续简便、业务灵活,发展也十分迅速。 

根据各自的特点,第一类业务可以称为“银行的影子业务”,第二类业务可以称为“银行的影子”,第三类业务可以称为“影子银行的影子”,第四类业务可以称为“像影子一样的银行”。《内蒙古主要经济金融统计年鉴》(2014版)显示,2013年,纳入统计范畴的“影子银行”新增存款约为611亿元,占各类新增存款总额的38%。据估计,2014年我区影子银行总规模已突破5000亿元,相当于GDP的28%。 

二、近年来“影子银行”迅速增长的原因分析 

2007年以来,我区“影子银行”呈井喷式的发展,原因主要是: 

(一)存贷款利率尚未形成市场化 

我国一直实行着严格的利率监管政策,存在着事实上的利率“双轨制”。在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的情况下,投资者希望有更好的投资渠道,不愿意只放到银行里。我区金融业态不发达,投资、理财渠道极有限,居民投资意识较低,普遍认为投资股票、基金的技术要求和投资风险太高,容易被“影子银行”的高息所吸引,却容易忽视其背后蕴藏的巨大风险,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二)银行有突破表内业务监管的冲动 

随着我区金融体系的日益完善,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表内业务监管严格,银行内部的贷款审批程序也非常严格,一些银行通过“影子业务”绕开监管,在不影响存贷比、不占用资本金的情况下把贷款放出去,不少人通过种种途径取得获得银行资金,再通过“影子银行”转手投入市场获得暴利。这样,银行或者银行的一些工作人员与“影子银行”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利益链条,推动“影子银行”滚动发展,越做越大。 

(三)当前资金供需的矛盾较为突出 

我区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为了保持稳定的经济增速,自治区每年都要安排若干重大项目。从当前的重大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看,建设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影子银行”的资金很多通过政府融资平台等途径注入重大项目,成为为重大项目融资的重要通道。此外,我区相当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无法通过大中型银行获得贷款,不得不另寻他途。近年来,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在我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说明背后有着不可忽视的强大资金需求。 

三、“影子银行”发展的作用评析 

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全区银行业不良贷款快速反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租赁公司、投资公司等的不良贷款上升更快,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贷款率甚至达到40%以上。2008年发生在我区的“9·27”地下钱庄案,从侧面反映了对“影子银行”监管的困难。近年来,我区因为“影子银行”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其他一些省区甚至发生了群体性事件,给我区的监管敲响了警钟。为了避免激化社会矛盾,一些地方对“影子银行”的管理越来越趋于谨慎,生怕过分监管会刺激资金链断裂,诱发社会风险,但是这种不作为的监管方式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客观地说,“影子银行”也绝非一无是处,特别是在目前融资渠道单一的条件下,“影子银行”在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拓展了社会融资渠道。“影子银行”服务的对象多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正是我区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它们在大中型银行那里很难融资,但对资金又有着刚性需求。正因为有“影子银行”的存在,它们很多才能度过市场寒冬。假如这些企业因为资金短缺而业务萎缩甚至破产,后果将不堪设想。其次是进一步拓宽了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当前房市低迷、股市振荡、银行存款回报率低,“影子银行”为大量的社会闲置资金提供了投资途径,一定程度上让部分投资者实现了财富的保值增值,甚至是高额回报。 四、规范 “影子银行”管理的政策建议 

我区金融业严重滞后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面对经济发展中的强烈融资需求,传统的金融服务支持经济作用有限。随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银行普遍收紧信贷,社会资金面更加紧张,“影子银行”的支撑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一棒打死“影子银行”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应趋利避害,因势利导,本着“总量控制、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引导其健康发展。 

(一)总量控制 

关于“影子银行”的估算,缺乏可靠的数据和较为准确的估计结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影子银行”的界定与分类,主要是依据沿海发达地区的情况而制定的。我区“影子银行”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必须参照国家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的统计框架和规范,以更好地评估我区“影子银行”的业务总量、机构数量、风险状况。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宏观上来讲,“影子银行”的钱绝大多数都源自正常的银行渠道。因此要依托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信贷查询系统、反洗钱系统等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影子银行”监测信息系统,核对每月的银行流水,对比流入流出数额,监控流向,再分析同期投资资金的规模,做到心中有数。 

(二)要积极作为 

面对“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与巨大风险,政府要勇于担当,不作为才是最大的风险,要认真研究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找出风险点不断加以改进。前段时间出台的《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各类交易场所等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开展互联网业务”和“鼓励并规范网络保险、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机构健康发展”。说明自治区政府对一些“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持积极的正面态度,越来越重视对“影子银行”的引导,并逐渐将一些领域纳入监管范畴,逐渐规范。目前来看,关键是要改变传统的监管思维模式,打破部门割据的形态。虽然这涉及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很多行业归口管理部门是垂直管理系统,自治区政府难以直接干预,但是应建立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部门统一思想和行动,加强调研,加强协调,尽量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不到位。对于中央明确由地方政府具体负责监管的,自治区政府应该督查区内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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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首先要认清形势,转变经营观念,顺应时代要求,增强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意识,并在此基础上调整经营策略和工作思路,积极搜索市场信息,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了解商品行情变化,提高对国际贸易市场的洞察力,以增强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

第二,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参与的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要加强协调合作,密切跟踪国际形势发展,收集各种风险信息,建立风险识别信息库和行业风险机制,及时公布不良买家信息,让银行和企业能够采取得力措施防范收汇风险,为外贸的平衡增长提供保证。二是调整银行内部机构设置,适应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运作模式,有效防控国际贸易融资风险。要将贸易融资业务,纳入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将信贷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由信贷部、贷款审查委员会和国际业务部负责,达到在统一综合授信管理体系下的审贷分离,前后台部门各司其职,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目的。

第三,贷前调查工作要做好,建立贸易融资贷款审批制度,对贸易融资用途和额度进行控制,防止企业利用贸易融资来套取银行资金,或者挪作他用,对企业的上下游单位进行了解,了解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己经是否存在或有负债过高的情况。对信用证开证人、受益人进行了解,防止出现逾期情况。另外对贷后走访要进行相应的注意,不能流于形式,要深入了解企业,保证银行的信贷资产的安全。

第四,要加强国际业务队伍的素质建设,目前我行每年新招的大学生、研究生大都现在从事着或者曾经从事着国际业务,利用大学生英语能力较强的优势,培养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为以后的发展做好人才储备。最后,企业要充分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和其他规避风险等途径,充分的规避风险。要利用国家出口信贷政策,通过合理确定结算方式、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获得类似与信用证的风险保障和融资便利,实现降低经营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收益水平的目标。

二、积极开拓中小企业

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对政府而言,一是要建立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系统。政府应创造条件,搭建银企双方交流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政府支持手段,综合运用信贷、如政府补贴、优惠政策等;逐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多样化尽快完善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支持体系,保险等多种手段促进中小企业扩大出口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外贸业务。二是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建立科学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二是建设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为企业利用信用产品进行融资和交易提供便利。三是要建立中小企业的担保市场体系,除了建立政府担保机构外,支持建立民营商业担保机构、企业间的互助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四是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和风险补偿机制,并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级担保制度。对银行来说,要采取以下步骤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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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体制 银行公司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十三五”期间的机遇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将考验银行业的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和跨境风险管控能力;二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既为商业银行产业信贷投向、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的调整以及盘活存量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风险管控难度将加大;三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也迫使商业银行更加发力互联网金融;四是金融市场化的改革,既有利于商业银行差异化经营和加快金融创新,同时也会对商业银行的盈利和风险管理能力带来不小的挑战。本文以商业银行公司业务面对的客观环境为切入点,在客观分析投资银行业务现状,进而提出公司业务投行化转型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

一、市场环境倒逼公司业务投行化

(一)利率市场化导致利差收窄

投行思维可实现由传统竞争向解决方案竞争转变,从而降低利差依赖。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的传统竞争手段包括价格竞争、关系竞争、担保方式竞争、额度竞争等。但随着利率市场化和竞争主体增加,传统竞争模式受到了极大挑战。

各经济体利率市场化加速实现时,几乎都伴随着银行危机。美国因全面放开利率管制,大量中小银行破产倒闭;中国台湾银行业则在利率市场化之后整体亏损了三年。中国银行业在应对利率市场化冲击时,普遍做法是由“信用中介”转型为“服务中介”,通过投行思维,调整收入结构,降低利差依赖度。

(二)金融脱媒加剧

客户需求呈现多元化,但大部分创新均围绕银行开展,商业银行仍可利用资金和渠道优势,以投行思维主动参与金融创新。从长远来看,金融脱媒是必然趋势,但信托、资产管理等“影子银行”的创新大部分仍围绕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客户和资金还是主要来自于银行。在此趋势下,银行不进则退,要么以投行思维主动参与甚至主导金融创新,要么逐步被边缘化。

(三)合理缓释监管约束,实现资源节约型发展

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后,巴塞尔协议Ⅲ对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此外,我监管部门同时使用存贷比、授信集中度和信贷规模等多重指标约束传统信贷的扩张。投行思维下,银行可以利用信托、资产管理、租赁等渠道,合理缓释监管约束,实现资源节约、派生收益稳定的高效率发展。

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问题

在商业银行纷纷进行金融创新改革,投行业务发展如火如茶,但也面临诸多问题。

(一)投行业务经营理念有待完善

投行业务与传统公司业务在业务模式上的显著差异决定了经营理念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经营市场化、参与主体多元化、创新化驱动,风控复杂化、管理更加扁平化。传统商业银行在投行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保留着开展传统业务的惯性思维,产品多数还是习惯定制标准化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客户的个性化的金融需求,虽然新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不断的涌现,但是从市场发展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趋同的多、模仿的多、形成品牌的少,在业务操作模式上效率上,无法与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进行竞争,较大程度上影响新产品服务和占有市场的效率。另外这与我国政策对商业银行限制有关,银行相对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政策相对严格。

(二)系统内外合作不足、投行业务信息化支撑不足

与内外部中介的合作存在临时性、个案化的特点,需与各类中介在各类业务上建立相对固化、运行顺畅的行司联动渠道,丰富业务种类,延伸合作半径,降低渠道成本。

互联网金融现已成为金融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信息化是实现规范化和系统化高效发展的必要条件。投行日常管理、收益测算、数据分析、风险监控尚未建立完备的电子化体系,仅为手工统计,既耗费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更无法满足数据共享、数据挖掘等精细化管理需求。

(三)专业人才不足和创新机制匾乏

投资银行业务涉及金融、财务、法律等众多专业知识,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金融中介服务,要求有一支精通业务知识,并具备一定从业经验的专业化、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业务的支撑。目前,商业银行缺乏专业的投行业务人才储备,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国际先进银行对投行业务多采用事业部模式,实行单独的业务拓展、绩效考核、资源配置、人才储备等政策,能充分发挥各层级的积极性。商业银行现有的人才结构与开展投行业务所要求的能力较不匹配。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时间较短,经验较少,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投行业务人才培养机制。

(四)投资银行运作周期长,收益不稳定

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相比,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益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周期,客户资源也更需要通过长时间的积累来获得,而且相较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投行业务更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个性化较强。

三、公司业务投行化转型建议

商业银行公司业务投行化,并非仅是大力发展投行业务,而是秉承投行思维,以客户为中心,加强传统业务与创新投行产品的联动,综合运用银行、信托、租赁、资管等金融媒介,以及贷款、投资、理财等资金渠道,在合理缓释资本和信贷规模等约束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根据公司业务投行化发展提出以下方面发展建议:

(一)转变经营思维

一是形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思维,强化“资产管理中介”和“融资顾问中介”职能,以投行思维升级业务模式,统筹传统业务与投行业务联动,将“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确立为新的竞争手段,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二是健全跨部门联动与协调机制,从全行利益出发,形成合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三是建设高效、动态、契合市场的投行风险体系、运作流程、考核激励、机构团队等配套政策,为公司业务投行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交易模式创新

新的交易模式能大幅领跑市场,如能抓住有效时间窗口则回报较高。这要求商业银行的对监管政策要有深厚研究能力、对经济形势要有准确的预判,适用于大型银行。以往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采用银行――信托合作模式,现在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银行――证券合作、银行――基金合作的模式渐渐增多,新模式下的产品线更丰富,更重要的是后加入市场的券商和基金公司要求的渠道成本会更低。

(三)现有产品的精细化

面对激烈的竞争,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掘客户资源,对其进行细分,并通过投资策略以及产品设计方面的精细化,来满足其投融资需求。

一是对接Y本市场、积极为股权投融资提供服务。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股权投融资在社会融资结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应围绕资本市场运作加快创新投行产品,丰富投行服务手段,积极支持和参与政府和企业主导的股权投融资活动。二是以新型债券、银团、资产证券化、并购融资与理财融资为创新重点,加强国家战略及市场热点研究,如“一路一带、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从投行业务层面积极寻找目标市场。

在此过程中,不断积累形成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树立自己的特色品牌。如区域内客户基础较好,可以做大银行承兑汇票等风险较低、技术要求不高的传统业务规模,并通过理财产品来消化规模,形成可观的流量收益。在信贷规模紧张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客户的资金运用规律,在授信方案制定时,预先安排多种授信产品。

(四)加快投行化信息系统建设

首先,通过投行化信息系统实现客户信息与经营数据的共享与大数据分析,满足精细化管理需要;其次,用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的规范操作,提升业务处理效率;最后,用系统实现风险管理的自动化,通过系统实现操作流程的固化和对风险因素的范围控制,使风险管理能从业务端介入,改变风险管理滞后的局面。

综上所述,投行业务在国外产生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已相对发展成熟,而在我国,投行业务目前还属于新兴产业,投行业务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化。因此现阶段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如何把握未来我国投行业务发展方向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顺应发展趋势,积极锐意进取,奋勇改革,通过转型求突破。同时,通过转型建立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