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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03 15:18:55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1

【关键词】施工阶段;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On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wners and supervision units

Dong Yong-liang,Hu Shu-ping

(Shandong delivery Harbor Engineering Co., Ltd Yantai Shandong 264000)

【Abstract】Construction unit and the owners, supervision units around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of the three different groups, along with the entire construction as a whole, each plays a different role, interaction, to joint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rticle on the construction phase of the project owners, supervision and construction unit how to improve synergies are described analysis.

【Key words】Construction phase;Owners;Supervision unit;Construction unit

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要管理的内容十分复杂,涉及的工作面很多。要想成功地完成项目,必定是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按照一种项目伙伴关系,以协作的团队精神和“双赢”原则来共同努力完成项目。我们根据多年来同项目管理单位合作的经验,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为实现“确保安全、确保质量、确保工期、环保达标、节省投资”的项目管理目标,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1. 业主与监理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我国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要与被委托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建设监理的委托与被委托实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需要以书面形式来明确双方在项目中的工作内容、责任、形式、权利、义务、酬金和争议的处理方式等。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委托与被委托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它将约束双方当事人对于承诺的合同内容必须全面地执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被视为违约行为时,当事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为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了明确在工程项目中各自的责、权、利,使其商定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很少有不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协议内容的。

2. 监理与施工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督施工单位和管理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作,即代表业主监督和管理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极限范围内进行工作,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也不应超出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款。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前提下也不得损害施工单位的的合法利益,正确而公正地处理好工程设计变更,索赔和工程款的支付等。因此,施工单位从正确履行合同、优质高效完成施工任务等角度出发,应该积极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并使管理工作适应这一要求,否则就不能算是合格的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竞争中就可能被形势发展所淘汰。

3. 业主与施工单位是承发包关系

我们应当把工程实物看作是施工单位的产品(当然也包含设计单位的活劳动和材料设备生产者的活劳动和死劳动),而不应当把它看作是业主的“产品”。业主发包工程,实质是向施工单位购买建筑产品。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等价交换的关系,即施工单位要按时交付既定质量等级的工程实物,业主要按时支付等价的工程款。这种等价交换的关系,是以事先双方签订“平等条约”和双方履行“平等条约”(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发包和承包的关系,并通过工程承包合同来确定,双方都应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所以,他们之间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业主把工程发包给一个或多个施工单位承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以合法的方式取得自己的利润。谁有违约行为,都有赔偿损失的责任;谁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4. 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是三方平等的法人关系

在工程项目建设上,业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相互之间没有单独的合同。监理单位之所以能够对施工单位进行协调约束,一是因为监理单位具有贯彻执行建设监理法规、建设管理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国家建设计划的职责,二是因为监理单位具有业主所授予的必要的权力。同时,在施工合同中,不仅写明业主的权利,而且也写明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并得到施工单位的确认。在这个意义上,也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项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都是为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共同工作,施工单位的任务是提供工程建设产品,它对它所生产或建设的产品(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合同造价)负责,监理单位提供的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理服务,它对自己所提供的监理服务水平和行为负责。双方只是分工不同而已,不存在地位等级高低或领导关系问题。双方都应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或规范、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在施工阶段,都应该按照经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或提供监理服务。

5. 创造和谐施工环境

项目管理总体思路的正确与否是保证工程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最关键一环。以人为本,创造和谐施工环境项目管理就是对人的管理。在影响工程目标的“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核心。具体而言,将涉及到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级人员的素质及工作质量,这些人的质量意识、责任感、文化和技术水平,以及决策层、执行层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都对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以人为核心就是十分关注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识、素质及责任感,狠抓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严格按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以便规范、约束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的行为。和谐的施工环境就是指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融洽、和谐的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事务。用一句伟人的话就是“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创造和谐施工环境要特别注意两点:(1)合作三方必须建立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2)明确在工程管理中业主和监理的权限、职责。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2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3

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施工过程,是通过在施工中对各个施工细节逐层、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生活中对各种建筑质量要求不断增加,同时工程质量的作用也在不断提高。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质量直接关系着国民生计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控制,对建筑工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够出现问题,给工程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后果,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对目前的工程施工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

1.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在建筑工作中的表现

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优劣的关键,在工程施工中监理工作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体系,是提高质量的保证因素。在目前的施工中,监理工作能够在不同的施工使其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提供良好的监理依据,同时为当前建筑工程的监控措施和模式进行完整的控制。监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一个重要体系,在施工中为了能够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控制措施,其在不同阶段所采用的监理制度和措施也不尽相同。

(1)监理工程要监理健全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2)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必须能够有效地运转,要能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各司其职,实行工程质量终生追究制。

(3)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必须要监理独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测量机构,不受非体系人员的干扰,质量数据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不与他人共享,监理健全督促、检查承包人自检的三级质量网络保证体系。

(4)对于承包人自身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以及由该体系对各级分项工程自检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严格审查,对于不合格的结论、数据要及时通知整改并对相关管理机关及时通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和充实完善。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5)监理组对旁站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管理。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

(6)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对工程验收完毕后要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使监理工作善始善终。

2.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在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表现

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影响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工作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施工监理工作作为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体系而存在。施工监理工作的开展要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以及工程建设工作者的全员监理方向发展,并在施工中采取多种有效的监控手段,实现工程监理对土建工程质量的有效监控。

2.1 建筑施工前耍严格把关。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建筑工程监理组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理任务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进驻建筑施工现场并开展各项工作。“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体系,制定详细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制定相关的工程质量工作意向书,量化监控的目标、标准”。量化的工程监理目标要能够充分反映建筑工程的具体特点,拟定所监项目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严格按照监理目标的要求,实施专业工程监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粗糙的方案,必须按照设计图细密矫正,不严密的细部环节,要依据规范、执行规范。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要精诚合作、取长补短,研究发现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设计中考虑不周到的问题监理严格把关。工程施工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实际情况往往与设计有出入,监理工程师要能够依工程实际情况和监理工作的职责作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正确决定。

2.2 建筑施工中要事无巨细。亲力亲为,警钟长鸡。严把工程质量关

监理在建筑工程巡视检查中常常会发现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施工作业,如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施工项目班子的质量管理不健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力量不强,人员不足。针对这种情况,监理人员要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工程监理,发现不规范施工及质量隐患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杜绝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要下工地现场巡视;要实测实量掌握第一手结果和数据;要亲力亲为,独立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不受无关因素干扰。建筑施工过程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要防止下述现象的发生:①“打着一级企业的牌子,二级企业来投标,三级企业进现场,包工头来施工。”②转包经营,层层盘剥。③偷工减料、赶工省钱、降低质量。④贪图省事,施工过程无人管理。⑤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粗制滥造。对于上述行为,作为监理工程师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全程监督,及时制止,情况特别严重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防患于未然。

2.3 建筑施工验收后续监理要扎实开展.铁面无情.确保工程质量完美无缺

建筑工程结束,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齐全的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秉着监理工作者的操守、职业道德以及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组织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监理人员要及时出示书面处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返工处理,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完美无瑕。拒不改正的,将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的,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给予处理,严格检查把关,以确保竣工工程质量。不仅让人民安心,更要人民舒心!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4

1.建立信息的管理制度

一套严谨、科学的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监理工作的流程、增强施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进度,因此信息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依照工程文档中的相关管理要求以及工程信息文件,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如下管理制度:首先,要制定工程文件的管理规程;其次,要提出合理的公文处理方法;然后,制定文件管理方式;最后,要将文件归好档并妥善保存。

2.建立信息的管理系统

如今我们已经步入了信息化时代,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对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使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能够跟上时代的要求,不与时代脱轨,就应当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新时代要做好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工作,需从如下几个步骤着手。

(1)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工程信息进行管理,让专门人员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同时要建立起文档系统,将文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实处。

(2)建立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即在工地现场建立监理机构的办公系统,同时还要安装并使用文档管理、工程信息以及工程进度控制等办公软件,并辅以项目管理的信息系统,以实现对工程信息进行高效的查询、存储和使用。

(3)建立起外部的信息管理系统。因为在信息的建设过程当中,信息的流动量是很大的,工程管理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包括参建各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安全生产、设备及物资的采办、工程文档以及工程合同等方面的管理。因而对于工程建设而言,工程信息的管理系统是非常重要。此外,还应当将发包人信息管理网和监理机构信息管理的局域网相连接,以便使得工程信息能够全面、快速、及时地进行传播。

3.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管理

通过对计算机技术的使用,可以科学地管理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以实现监理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建立好计算机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之后,发包人应当利用此工程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文明施工、文档管理、施工安全以及合同商务等进行运用和配置,以便更好地展开项目管理和监理工作。计算机信息管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分别如下。

(1)施工进度的信息管理

在施工开始之前,所制定的施工总计划应当为概要方式。在施工期间,在每一阶段,都要要按照之前所制定的概要方式来进行施工。对于承包人所提交的进度计划,要认真地进行审查,并将其相关的信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要录入年、月、旬的施工进度报告,并将其及时地提供给发包人,其内容可涵盖很多方面,如:施工地区的气象记录;工程材料的消耗量和库存量;依照施工合同上的报价单价项目如实地填写施工进度,此施工进度应当包括至少两个方面,其一为形象方面,其二为实物量方面;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对施工进度产生阻碍的情况,并为了克服此阻碍而采取的相关措施;承包人的施工机械,尤其是关键施工机械是否完好;在施工现场,施工计划的运行和实施情况等。

(2)工程质量的信息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建立计算机质量信息的管理系统时,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周、月的施工质量报告;在当期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缺陷、质量问题以及相关的应对措施;在对材料进行检验时,材料的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二、系统信息监理流程设计

1.开发设计变更监理的流程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难免会有设计需要发生变更的现象。当计划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工程监理单位报告,实施信息监理,以对相关设计文档进行更正。这些相关设计文档包括施工安排、图纸说明等。

2.开发工序交接的监理流程

工序交接检查一般包括自检、交接检、互检这三个步骤,并由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若检验合格后,就向现场监理员报告,让监理员再进行检查。但是,一些主要工序应当报给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让这些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5

实行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建设监理在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如何进一步完善监理制度,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更有效的监控,是摆在建设监理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1 认真制订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公司和项目监理小组在接受某建筑工程监理任务后,应立即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监理工程师,针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方的施工力量和机械等多方面因素,找出该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并提出明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和质量标准;同时,要在认真研究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纸)和对施工现场实际考察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出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那些容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或部位进行预测,并从技术、组织、经济等方面提出预控措施,以指导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2 努力提高对施工质量监控工作的认识

对工程项目实施施工质量监控,是建设监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的核心,而要监控好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现场项目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对施工质量监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只有让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制订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再加上现场监理日常的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促使施工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转,才能确保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3 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

为确保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3.1 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企业的技术资质进行认真审核,并与投标文件相对照,审核其项目经理、总工、职能人员及施工机械等是否与投标书一致,能否保证工程施工需要,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如有,监理方有权及时制止。

3.2 审查开工报告

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方的开工申请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和现场核对,确认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时,方可批复准予开工。

3.3 审核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和健全

施工方案审查是工程项目开工前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和步骤;施工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质量目标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各分部分项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时,应着重审查施工方法是否先进、可行,工序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机械和人员配置是否合适,施工外部条件是否具备,质保措施是否完备等。施工前,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以确保质保体系正常运转和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质保体系时应重点核查所制订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合理,能否保证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转。

4 提高监理工作水平,认真做好监理工程师的本职工作

4.1 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要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到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作风、行为规范,都应有一套科学而完整的监理工作制度,使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方向明确、行为规范,能自觉为完成预订的监理目标而勤奋工作。为此,监理公司领导应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坚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规范管理,并通过监理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最终达到提高监理效果,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目的。

4.2 认真做好监理工程师的本职工作,发挥监理工程师应有的作用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实施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照监理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办事,严格控制好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和进度,凭借已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监理工作。

4.3 认真审核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认真地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取得联系和沟通;对自己权限范围内合理的设计变更可及时批复,但要告知建设单位,而对不能审批的设计变更,应按基建程序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处理,以求不误工程连续施工。

5 协调好与各方的关系

要做好工程监理工作,必须妥善地协调好与相关各部门的关系。

5.1 监理与建设单位之间

监理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全权代表,是工程建设的参建主体之一,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起管理与控制作用。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遵循“诚信、守法、科学、公正”的工作准则,搞好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把工程质量、工期和项目投资控制好。

5.2 监理与施工企业之间

监理与施工企业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又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必须认识到监理与施工方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善于协调好与施工方的关系,既要坚持质量原则不动摇,又要机动灵活地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与施工方一道,共同圆满地把工程质量控制好。

5.3 监理与质量监督部门之间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行使的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参建各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起着监督和检查作用,与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并具有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单位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与质量监督机构一起,共同把工程质量监控好。

6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

开工前,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具体情况,制订好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控制计划和标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计划和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其具体做法是:实行以单元工程为目标,以工序和过程控制为主要内容进行程序化、分时段管理,采取施工单位班组自检、工序间互检、质检员验收检与监理工程师抽检相结合的质量检查方法,来确保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以及关键工序实行全程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应的旁站监理记录;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和管控。通过检验,凡不符合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应责令施工方及时处理。要加强旁站监理的力度,特别是夜间施工段;要把施工方的全部施工活动纳入监理工程师的监控视线范围内。

7 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6

整个工程的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签订了合同,参与了全过程。就工程监理而言,绝大多数监理活动只是对施工阶段实施监理,个别项目前移到设计阶段。因此,按照这个组织关系,只有建设单位才能对工程质量负全责。而建设单位又不是一个生产单位或承建单位,只是一个组织协调、管理单位,难以对工程质量负全责,背离了谁生产谁负责、谁建造谁负责的常理。

1.2责任主体太多,真正的责任主体地位不突出

在实际工作中,还要考虑分包商、检测单位、材料(含构件、配件)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商等有关各方主体。这些单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其他主体对他们没有约束。按五方责任主体分析,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工程质量应该有保证。但是仍有较多的质量事故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突出的责任主体。说起来是五方共同负责,但一旦发生事故,谁都负不了责。

1.3割裂了质量控制的整体性

工程实体质量的形成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排除建设前期决策的影响,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应该是一个有机整体,勘察不仅是对建设单位负责,而且首先是对设计单位负责,要为设计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地勘数据。设计图纸作为施工建设的依据,其设计质量决定了工程的整体质量,除结构功能、工艺要求外,设计缺陷或失误有可能导致重大工程事故的发生,施工质量再好,如果设计本身先天不足,质量问题将不可避免。施工环节是工程实体质量形成的关键,本应与勘察、设计、材料供应等有机结合,但由于长期以来,各方责任主体互相独立,既无隶属关系,又无合同关系,平等地与建设单位相处,按图纸施工是其职责所在,因此,对施工单位而言,主要精力是组织施工,照图施工,对监理单位而言,主要任务是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图纸施工,不会更多地考虑设计上将会有哪些缺陷或不合理。

2监理单位与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

2.1监理单位与项目业主的关系

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和项目业主是建设工程平等的责任主体,监理单位虽然是受项目业主委托参与工程监理的,但其职责必须是在“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前提下开展第三方工作。而有些业主却没有正确认识到这一点,总认为监理单位是为业主服务的,应该无条件维护业主的利益。因此经常出现:业主要求监理签署没有监理参与的技术文件和经济资料;有些问题的处理明显是业主的失误却要监理单位为业主承担责任;监理单位的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往往受业主的制约而流于形式;业主随意找借口拖欠工程监理费等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监理单位作为公正的第三方能否独立开展工程监理造成了严重影响。业主应充分理解到这一点,给予监理充分的支持,让其真正做到独立开展监理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对监理单位而言,也要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就工程的风险程度而言,如果监理工作做得不好,最大的受害者是项目业主,所以,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都应该正确认识相互之间在工程建设中的关系和地位,相互理解和支持,尽量为对方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只有这样,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才能以代表投资方利益的管理者身份搞好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为项目业主带来最大的投资效益。

2.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绝大多数施工单位都能较好地按项目业主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要求,配合监理单位搞好相关监理工作。但也有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双方的关系及地位,给相关工程建设带来了一定的管理难度。部分施工人员认为,虽然监理单位是业主请来管理工程的,但决定权仍在业主,监理单位最终还要听业主的。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事时不与监理商量而直接找业主,再将与业主商讨的结果告知监理单位,忽略了监理单位为保证公正性和科学性所起到的作用,同时也给监理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其实,监理项目部作为一个全过程的现场监理机构,其职责就是对现场发生的质量、安全和管理等问题从专业管理角度给施工单位提出很好的处理建议,为给施工单位节约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因此,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为施工项目的现场施工者和管理者,应该视对方为自己在工作中的伙伴,因为施工任务的圆满完成需要监理单位的热心帮助和严格管理,而监理工作过程控制的开展和顺利达标则需要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和努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只有认清彼此的关系和地位,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通力配合,才可能向项目业主交上一份圆满的工程答卷。

2.3监理单位与设计等单位的关系

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和设计、勘察等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主要通过业主联系各方沟通协调工程上的事宜。施工过程中,不管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的相符性等有异议时,都要以联系单的形式通知业主,由业主通知其他单位到现场进行沟通。所以,监理单位在处理和自己无合同关系的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时,应按合同原则办事,维护各方责任主体的合法权益。其他各方责任主体也应从最大限度维护业主利益的立场出发,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解决问题,只有这样,对工程建设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7

一、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信息管理

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工作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一套科学体系,其主要手段是控制。实施控制的基础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地掌握信息,从而卓有成效的完成监理任务。因此,施工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败。

(一)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务

1.实施最优控制

控制的主要任务是把计划的执行情况与目标进行比较,找出分析差异,进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排除差异的产生。为了控制项目的进度、质量及费用目标,监理工程师应掌握有关项目三大目标的计划值,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实施最优控制。

2.进行合理决策

工程监理决策直接影响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建设总目标的实现,以及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个人的信誉。监理决策的正确与否,其决定因素之一就是信息。为此,在工程的设计、招标和施工等各个阶段,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充分地收集、分析以及整理各种信息。只有这样,方能作出科学的、合理的监理决策。

3.妥善协调关系

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众多的方面及单位。如地方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及沿线居民等,都会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支持工程顺利进行,就需要妥善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提供参考信息

根据监理工作进展,监理工程师应随时与及时向业主及总监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以便业主和总监综合考虑,进行正确决策。此项任务亦是监理工程师(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重视的且应努力完成的任务。

(二)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构成与分类

1.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构成

(1)文字信息。包括合同、工作条例及规定、实施性施工组虫设计、情况报告、报表、信件等。(2)语言信息。包括指示、谈判交涉、汇报、工作讨论和研究等。(3)其他信息。包括电话、电传、电视录像、磁盘等。监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监理信息量大,监理工程师不仅要适应这种格局,还应能捕捉各种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加以运用。

2.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分类

在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监理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工程监理信息的来源划分,可分为项目内部信息和项目外部信息;按照工程监理的目标划分,则可分为投资控制方面的信息;质量控制方面的信息和进度控制方面的信息。

(三)公路桥梁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

“信息流”即信息在上下级之间、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流动。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则反应了监理工作中各参加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理工作中常有的信息流有如下几种:自上而下的信息流;自下而上的信息流;横向间的信息流;以咨询机构为集散中心的信息流和工程项目内部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信息流。

(四)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信息的收集

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信息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集到的原始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二、公路桥梁的施工组织协调

在公路桥梁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施工组织协调是监理过程中实现工程项目目标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管理的优势,对各专业承包商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处于合理有效的受控状态。

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总目标与格参与方目标之间是既联系又矛盾,要保证各方围绕项目展开工作,使项目顺利完工,这就需要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其内容包括:人际关系;组织机构关系;供求关系和协作配合关系。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而及时调整。

(一)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包括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和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案例:由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公司中标的云南水麻高速公路第五监理合同段承担着土建十三、十四、十五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联络线2.85672千米,起讫里程桩号为K61+163.38~K75+700。在14标预制场台座建设完成后,高监办在检查时发现底座设了2.1cm的反拱值,及时要求其更正,开始施工方还有异议,不想返工因底模全部为钢模操作难度大,经过耐心细致说明不能设反拱的道理后,施工方主动进行返工处理,避免了梁板预制后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必须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其目的是搞好协作,履行合同约定,保证工程顺利开工,应贯穿于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同时,项目经理部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协作配合。在处理远外层关系时,必须严格守法,加强与政府机构和单位的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机构的支持,同时遵守公共道德,加强与周边居民的交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只有通过积极的组织协调,才能使公路桥梁项目工程各方彼此沟通,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使桥梁公路的施工监理工作运行顺利,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8

 

一、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信息管理 

公路桥梁的施工监理工作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一套科学体系,其主要手段是控制。实施控制的基础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地掌握信息,从而卓有成效的完成监理任务。因此,施工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败。 

(一)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务 

1.实施最优控制 

控制的主要任务是把计划的执行情况与目标进行比较,找出分析差异,进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排除差异的产生。为了控制项目的进度、质量及费用目标,监理工程师应掌握有关项目三大目标的计划值,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实施最优控制。 

2.进行合理决策 

工程监理决策直接影响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建设总目标的实现,以及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个人的信誉。监理决策的正确与否,其决定因素之一就是信息。为此,在工程的设计、招标和施工等各个阶段,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充分地收集、分析以及整理各种信息。只有这样,方能作出科学的、合理的监理决策。 

3.妥善协调关系 

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众多的方面及单位。如地方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及沿线居民等,都会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支持工程顺利进行,就需要妥善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提供参考信息 

根据监理工作进展,监理工程师应随时与及时向业主及总监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以便业主和总监综合考虑,进行正确决策。此项任务亦是监理工程师(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重视的且应努力完成的任务。 

(二)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构成与分类 

1.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构成 

(1)文字信息。包括合同、工作条例及规定、实施性施工组虫设计、情况报告、报表、信件等。(2)语言信息。包括指示、谈判交涉、汇报、工作讨论和研究等。(3)其他信息。包括电话、电传、电视录像、磁盘等。监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监理信息量大,监理工程师不仅要适应这种格局,还应能捕捉各种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加以运用。 

2.公路桥梁施工监理信息的分类 

在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监理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工程监理信息的来源划分,可分为项目内部信息和项目外部信息;按照工程监理的目标划分,则可分为投资控制方面的信息;质量控制方面的信息和进度控制方面的信息。 

(三)公路桥梁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 

“信息流”即信息在上下级之间、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流动。监理工作中的信息流程则反应了监理工作中各参加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理工作中常有的信息流有如下几种:自上而下的信息流;自下而上的信息流;横向间的信息流;以咨询机构为集散中心的信息流和工程项目内部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信息流。 

(四)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信息的收集 

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信息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集到的原始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二、公路桥梁的施工组织协调 

在公路桥梁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施工组织协调是监理过程中实现工程项目目标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管理的优势,对各专业承包商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处于合理有效的受控状态。 

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总目标与格参与方目标之间是既联系又矛盾,要保证各方围绕项目展开工作,使项目顺利完工,这就需要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其内容包括:人际关系;组织机构关系;供求关系和协作配合关系。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而及时调整。 

(一)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包括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和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案例:由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公司中标的云南水麻高速公路第五监理合同段承担着土建十三、十四、十五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联络线2.85672千米,起讫里程桩号为k61+163.38~k75+700。在14标预制场台座建设完成后,高监办在检查时发现底座设了2.1cm的反拱值,及时要求其更正,开始施工方还有异议,不想返工因底模全部为钢模操作难度大,经过耐心细致说明不能设反拱的道理后,施工方主动进行返工处理,避免了梁板预制后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必须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其目的是搞好协作,履行合同约定,保证工程顺利开工,应贯穿于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同时,项目经理部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协作配合。在处理远外层关系时,必须严格守法,加强与政府机构和单位的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机构的支持,同时遵守公共道德,加强与周边居民的交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只有通过积极的组织协调,才能使公路桥梁项目工程各方彼此沟通,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使桥梁公路的施工监理工作运行顺利,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9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063-01

1.引言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是当前建筑企业施工效益的前提保障,更是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益的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国工程监理结合当前社会技术的不断应用逐步的出现了快速的发展和完善措施。因此,深入研究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可以更好的为以后的工程建设更加安全快捷提供有效的理论基础。

2.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

2.1 建设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业在世界各国都是重要的国民经济生产部门。一直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率最高的工业部门之一。安全生产问题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巨大障碍。朱熔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作为经济和社会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行表述,表明国家对安全生产形势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是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好,就没有经济发展的好形势,一旦发生事故,不但蒙受经济损失,也影响社会安定。

2.2 工程监理的认识

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跟国外的对业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相似的。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需要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的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建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便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

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与监理工作之间的关系

3.1 监理工作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

当前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施工企业内部建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而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于受到自身利害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影响,有可能降低安全标准,放松管理要求;政府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受到编制和经费的制约,难以对所有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使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而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件、情况可以随时掌握,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可以及时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顿,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3.2 安全监理是担当安全生产管理的最佳选择

《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也就是说法律上规定了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是,政府部门的管理是宏观上的,很难具体到每一个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针对这一情况,目前有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力量,以政府的名义行文,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承担起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然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责任和义务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行使监督权。由于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建设单位对此无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建设单位在与监理企业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时,并无此项委托。这就形成了一方面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一方面是受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束的格局,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很难界定。而从目前我国实行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来看,监理企业确实是担当这一角色的最佳选择。

4.如何更好地协调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与监理工作之间的关系

4.1 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一般来说,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时,主要的工作有:(1)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的执行并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自控;(2)严格审查施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做好预控工作;(3)加强季节性生产的安全防范工作;(4)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5)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常见事故隐患的发生做好预防;(6)认真审核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要求;(7)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整改措施。

4.2 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实施监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除“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外,还加上了安全监理,实质上是监理业务的范围扩大了,这是监理行业逐步与国际接轨的决策,也是适合中国建筑市场整体发展所需要的。因此对于监理单位而言,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尽快进入角色,以适应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4.3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

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监理中重要的一方面,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工作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项目管理的理性思维,应该从组织、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10

Abstract: to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and means, project quality control in each stage of the project, promote the supervision system gradually perfect, to further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Keywords: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engineering measure;

中图分类号:G352.4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1988年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开,自1997年从法律形式作出规定以来,全国所监理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有了明显提高。但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主要仍停留在施工阶段,其实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建设工程监理作为高智能的服务对工程项目都能起到积极作用和影响。随着工程建设逐步规范,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监理工作已渗透到工程建设中的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控制工程质量,才能促进监理制度的逐步完善,才能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效果,才能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1 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决策阶段

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和项目策划的基础上,运用经济学原理对投资项目的调查研究,它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和设计质量。决策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确定工程项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水平,这些工作属建设监理咨询的工作范围。

2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阶段

勘察、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质量和投资的关键时期。监理单位应重视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检查勘察单位现场测量和勘察成果,审核原始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审核勘察报告真实性。设计过程中,尽可能多的考虑不利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及时对设计方案、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以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更好地控制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投资。

3 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

招标阶段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是,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严格控制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校核工程量,对施工质量、内容和质量保证措施等要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评标等一系列活动,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方法、手段、人员和机械投入以及承建类似工程的经历与能力进行调查,协助建设单位选择一个优秀的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力求文字严谨,表意明确,条款公平合理,避免疏忽和错误给施工造成不良后果,促使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合同,为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奠定基础。

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4.1 质量控制依据

监理工程师应针对所监理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经审批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理工作、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等手段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质量,确保监理工作的稳步展开。

4.2 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

监理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有关设计文件、规范、标准、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经批准后严格实施执行。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运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手段监督控制,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与处理结果,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监督施工单位采取质量保证措施控制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抽检,对隐蔽工程和工程的关键部位全过程控制,做到专检、抽检、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正确处理发现的问题。促使施工单位加强质量意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完善质量检查措施及施工程序报验,落实施工过程自检、交接检、专检的施工质量“三检制”,及时审查施工报验资料,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隐蔽工程和工程的关键部位,经有关方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4.3 质量制度的建立与运行

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前,应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有效措施方法,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及良好运行。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施工质量检查、施工质量评定考核制度,通过审核施工单位人员、机械配备、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促使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转。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4.4 对材料等的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

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前提和基础,监理工程师应对材料的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合格。督促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材料的质量管理,明确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对水泥、钢筋等主要材料,除有出厂证明、技术性能资料外,还要进行材料见证抽样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建设。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层层把关,确保每道工序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

4.5 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投资的关系

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进度与质量的矛盾,为赶工期而忽视质量,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决不能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盲目追赶进度。监理工程师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严格审核工程计量,只有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才能办理支付手续。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返工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支付,在投资控制的角度进一步控制工程建设质量。

4.6 严把工程验收关

工程验收是控制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质量控制的后期工作,是考核施工质量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严把工程验收关,对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不进行验收,待返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及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协助建设单位对单位工程验收,监督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的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工程竣工验收奠定基础。

5 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监理和施工方的关系例11

一、前言

水利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困难,往往不表现在技术上或规模上,而在质量控制方面,水电工程施工最突出的问题是不正规,一切因陋就简。质量、进度、投资三要素之间是互相矛盾又是统一的,不正常地偏重于一点,必然伤害其他目标,失控的目标反过来又必将制约所强调的目标。在理论上,质量、进度、投资是等边三角形的3条边,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阶段必然有不同测重。实践证明,任何情况下,以质量为中心的三大控制是正确的运作方法。好的质量是施工中做出来的,而不是事后检查出来的。

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一些难题

(一)、质量意识普遍较低

施工工程中,不能重视施工质量控制,没有考虑到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当费用紧张时,就放弃了质量控制的中心和主导地位。变成了提前使用、节约投资。

(二)、对设计和监理的行政干预多

在招投标阶段或开工开始,有些业主就提出提前投入使用节约投资的指标。有的则是提出许多具体的设计优化方案,指令设计组执行。对于大型工程,重要的优化方案都须经咨询专家慎重研究后,正式向设计院提出,设计院接到建议,组织有关专家研究之后,才做出正式决策。个别领导提出的方案,只能作为设计院工作的提示。

优化方案可能是很好的,也可能是不成熟的。仓促决策,可能对质量控制造成重大影响。

(三)、设计方案变更过多

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变更比较随便,有些达到了优化的目的,有的则把合理的方案改到了错误的道路上,设计方案变更将导致施工方案的调整和设备配置的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明显的错误,或者缺乏优化的可靠论证,不宜过多变更设计方案。

(四)、设代组、监理部力量偏小

一方面是限于费用,另一方面是易于小看水利工程,在设代组和监理部的人员配备上,往往偏少、偏弱。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许多问题,都要由设代组或监理部在现场独立作出决定,更需要派驻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到现场。

(五)、费用较紧、工作条件较差

施工设备、试验设备大多破旧不全,交通、通讯不便,安全保护,卫生医疗,防汛抗灾条件都较差。

三、几点认识

(一)、监理工作一定要及早介入,要贯穿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开工令之前的质量控制工作比较重要。施工招标的过程、施工单位进场时的资质复核,施工准备阶段的若干重大决策的形成,都对施工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经验证明,初期失控,犹如脱缰之马。开工伊始,就应形成一种严禁的模式,坏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改正。最好在工程上马时的第一件事,就是监理工作招投标,随之组建监理部。

(二)、要处理好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关系

总的说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上的。后者是基础,没有一个健全的、运转良好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很难有所作为。因此,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开工令之前,检查施工承包商是否有一个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肯定答复,不签发开工令。

(三)、监理要在每个环节上实施监控

质量控制体系是多环节构成,任何一个环节松懈,都可能造成失控。不能把控制点仅仅设到验收这最后一关,而是要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实施控制。首先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值班工程师是否在岗?施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质量保证机构是否正常运转?监理部一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方能作为每个环节都有人监控。

(四)、严禁转包;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对分包资质要严加审查,不允许多次分包

水电工程的资质审查,通常只针对企业法人,对项目部的资质很少进行复核。项目部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保证作用的关键所在。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连责任都不明确了,从合同法来讲是企业法人负责,而在实际运作中,是无人负责。

(五)、监理部的责、权、利要均衡

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应当是责任重、权利大、利益高,监理费用一般略高于同一工程的设计费比率。监理工作是一种脑力与体力双能耗的高智能劳动,要求监理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但是,目前的水利工程的监理,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劳务。费用不是按工程费用的比率计算,而是按劳务费的计算方法或较低的工程费用的比率确定。责任是非常扩大化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一切责任)。但是权利却集中在业主手上。

(六)、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三方都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各自找准自己的位置是最重要的。“对号入座、进入角度”之后,三方的关系就易于处理好。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是社会主义企业之间互助协作的关系。

业主和监理虽然是管理工作的主动方,但是必须认清:施工单位是建设的主体,质量控制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企业。分工虽然不同,但我们都在各自岗位上共同对国家负责。

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关系是否正常,是关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有个良好环境的大事。供水、供电、征地、移民,以及砂石料场等,无不对质量的稳定产生很大的影响。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首要任务。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是在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也是在业主和施工单位支持下树立起来的。没有独立性、公正性与公平性,哪有威信可言?独立性是业主赋予的,公平与公正性需要施工单位支持和信任,并且予以承认。

(七)、重视监理工作,抓好监理队伍的建设

我国目前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业主自己组织、招聘精兵强将组建监理部;也有按正规途径招投标,选择监理单位的。事实证明,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整套建设制度,缺一不可。施工企业最先进人竞争行列,自有一套适合市场机制的管理办法,愈是成熟,愈需要监理制配合,并对其行为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