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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根本出路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13 09:17:05

农业的根本出路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1

草原发展乳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草原地区人均占有草场面积大,天然草牧场资源使它能够采取放牧式、粗放式饲养,不需要工厂化饲养,因而奶源优于工厂化饲养。要保证奶源质量,首要的条件就是所采集的鲜奶必须是无污染的,如果奶牛饲养中喂食了受污染的、或是含激素、农药等残留物的草料,就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奶源的品质。从品质来看,放养、散养的奶质优于舍食和人工饲料。由于草的纤维含量、干物质含量高,草地新鲜,水分含量与草食物结合合理,提高了奶源的品质。而用秸秆和粮食喂养出来的奶牛的奶质相对不如前者。这是草原畜牧业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在市场上叫得响、被消费市场认同的显著特点。一般地,牛奶中只有12%的干物质,水分含量高达88%,国家规定鲜牛奶干物质含量标准是11.2%,口感水味重,而草原“黄白花”收购来的鲜奶干物质含量就高达13%,奶味充足,能够区别出不同于其它品种的奶质与口感,再加上现代化的加工工艺,经过闪蒸之后,浓度提高到了15%,使其奶味更纯正,味道更浓厚,在市场上富有竞争力。

放养、散养条件在大多数地区实际上已经不具备了,畜牧业、养殖业要实现生产方式转变,核心问题是饲草料生产。由于草原农业具有了几十年种植业的基础,粮食多、秸秆多,秸秆“三化二除”已经成为重要的饲料来源,因而具备了舍食、半舍食并向工厂化饲养转变的条件。

发展畜牧业与退耕还林还草结合起来,既提高了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又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为此,各地政府确立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以畜牧业为主导,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发展自身优势,实现“三超”:即第二产业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养殖业超过种植业,非公经济超过国有经济。从畜牧业到农业,从农业再到畜牧业,标志着草原农业产业结构的二次飞跃。

其中,实现农业产业化是根本方向,没有加工业,就没有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尤其是像鲜奶这样的产品,不进行杀菌保鲜加工,几乎无法进入市场,鲜乳解决不了保鲜问题,成为制约农牧民养奶牛的积极性,过去奶牛要牵到大街上挤牛奶,乳业基本上是自给自足、小农生产方式。因此,乳业的发展,取决于保鲜技术和加工能力。但是,小型加工企业起不了龙头作用。虽然近年来发展了不少加工企业,但由于它们规模偏小,缺乏大企业应有的素质与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地遭到淘汰。原来有几家旗县乳制品厂、奶粉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濒临破产,迟迟不能兑现奶款,甚至用奶粉抵奶款,极大地挫伤了奶户养奶牛的积极性。

农业产业化,公司是龙头。对于企业来讲。能够保证原料、而且要保证优势的原料生产优质食品,龙头企业依靠资源优势做出品牌来,将十几万户农民带入市场,而不是让农民自己找市场,因而实现了草原基地与龙头企业“共赢”局面。企业竞争靠的是奶质,保障奶源供给,就要与农牧民利益紧密结合,形成“公司加农户”紧密结合的利益共同体。草原上的农牧民也像牛一样分散,信息不灵、交通闭塞,风险承受能力低。由于人口素质低、经营分散、组织性差,市场意识淡薄,使得农牧民的人均收入水平低,贫困人口多,再加上三年干旱,返贫现象严重。如果没有龙头企业带动在市场上小农经济几乎没有立足之地。扶植龙头企业,对加工企业的投资,就意味着对农业投资,能够起到放大的作用,带动致富一大片。乳业还带动农村相关产业(如包装材料、运输、机械)的发展,吸引技术人员,提高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

对于像鲜奶这样奶制品,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小,消费者在市场上很难加以区分,对于这种同质性、无差异性产品,能够做出自己的品牌来,需要有自身的优势。把文章做在“牛”和“草”上。能不能做出“奶”的文章,关键是要看两点,一是判断它是不是立足于资源优势,二是判断它有没有开发市场,只有将扩大奶源和扩大市场两方面工作做到家,才能打出有自己特色的品牌。奶源(资源)与市场无疑是企业发展的两条生命线。在“奶”字背后,有着一系列产业的支撑,分别是牛种、奶源和草场的规模与质量,而与此直接相关的农民利益这一经济纽带。在奶、牛、草中间,牵涉到的是农民利益。

制约乳制品发展首要因素是奶源不足。如何开发奶源?

首先是挖掘现有奶源。对于现有的奶源,首先是设立奶站,实现现有资源(奶牛)重组。草原的特点是奶源分散,每天只能集中收购7―8吨,因此,要以村为单位,具有300头以上的村设立奶站,收奶半径可达到400公里。通过开设奶站,集中挤奶,日收购量可以达到100吨。同时,也调动了农牧民养奶牛的积极性。奶源建设需要32个月长周期,如果有160个奶站,每个奶站平均按2吨计算,可以达到300多吨,收奶量迅速提高,保证了奶源供应。其次是办托牛所,牧民自家的奶牛交给托牛所管理,集中起来采取半放牧、半饲养的方式。

其次,是开发新的奶源。对农牧民来讲,既使有养牛的积极性,但没有买牛的本钱。企业为农民提供抵押贷款,或是与当地工商银行合作,为农牧民买牛提供贴息贷款。企业的担保方式有两类,对农户直接担保和企业作价担保两类,并以旗县财政担保实行联保制度。假设购牛价格的50%自筹,50%抵押贷款,平均每头牛贷款5000元,实行3年还贷,就能够解决农牧民融资难的问题。一时间,养牛成为了农牧民生活中的主要话题,养不养牛成为农牧民投资决策的重大选择。

加快奶牛数量扩繁,改良品种也是开发奶源的重要手段。龙头企业与政府部门、种畜科研所合作,形成种牛扩繁基地。有天然的草牧场、有当地黄牛优势,可以借腹怀胎,受体牛有崽有奶,企业既为奶户培育出新品种的奶牛,又占有了奶源,双重受益。同时,引进国外高产乳牛,对于企业而言发展也是极为有利的,不但可以为本企业提供优质胚胎和优质奶牛,而且它的影响扩大到全国范围,效益很高。

农牧民是最讲求实惠的,需要有看得见的利益。对于养牛户,我们算了一笔帐,一家4口的牧民养5头奶牛,光是挤奶一项每头牛纯收入就达5千元,合计2万5千元,基本上解决了温饱和多年欠账问题。3年可以收回全部投资,因此,农民获得了实惠,人均收入增加了2000元,用了10亩地,而农民的人均土地面积是5亩,相对而言,资源条件充分。有没有龙头企业,对于产地鲜奶的收购价格影响就是不一样,原来每公斤1.30元,现在提高到了1.60元,而且是半个月结一次奶款。再加上企业积极介入银行贷款,政府贴息,解决了农牧民没有本钱买奶牛的问题,一些养牛专业户通过贷款方式形成了饲养一百多头牛的规模。因而,奶源供应量迅速提高。龙头企业进入,使得农牧民饲养奶牛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同时,养牛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农村劳动分工,每头牛看护费每月5元(一年10个月左右),如果看护100头,每月的收入达500元,增加了部分农村妇女、低收入家庭的收入。

奶源开发同时也调动了农牧民种草的积极性。奶源有了需求,草的经济价值也随之提高,例如每亩种粮收入400元,而卖草可得1400元,种草与种粮相比具有比较利益。农民有了养牛积极性,自然地激发了种草积极性。草原的承载能力有限,加草饲养,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过度放牧对草原的破坏。抓饲草料,为养而种,可以提高草原的生产力。青贮饲料的蛋白含量高达16%,每亩可达2万斤,一年实现两次收割,平均2亩地养一头奶牛,潜力很大,对恢复生态环境有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过去实行指令性计划种树种草,每年100万亩,十年之后新增还是100万亩,由于农牧民种草的利益得不到应有体现,因而缺乏积极性,结果是“年年种树不见树,年年种草不见草”。现在不同了,牧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养牛养草的积极性倍增。

资源优势和规模经济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对于大宗农副产品的国际市场而言,只有当贸易成本低于生产成本2%时才是可贸易的、富有竞争性的,像小麦、玉米、大豆等将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而像乳制品、特别是鲜奶市场,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大家知道,鲜牛奶很难远距离运输,鲜奶容易坏,主要是在常态下细菌膨胀速度快,保质期短。外国公司要想进入本地市场,必须在当地设厂实现本地化。对于像鲜奶这样不便于运输的产品、或是运输成本过高的产业,投资应尽可能地要接近原料基地。因此,奶是本地化、区域化的竞争性产品,主要是地区性的市场竞争。它的竞争优势取决于当地建厂的规模和设备。对于像鲜奶这种具有同质性的产品,同行业进口的都是同类的、或是类似的加工设备,其技术含量基本接近,因而,主要取决于规模优势,靠规模和市场占有量取胜。规模越大,采用的设备越先进,而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资本越少,因而占有奶源布局、保鲜膜生产成本低、市场信息量大等方面优势。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2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制度是一种财产制度,表现为一种产权制度。它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古往今来的一切社会经济活动中,可以归纳出三种基本的产权制度形式:

(一)个人产权,又称为私人产权和私有产权。个人产权是指自然人对物的一种财产权利,这种权利可以用法律赋予某个人而产生,也可以是某个人对物的一种自然占有状态而被他人和法律认可而产生。个人产权排斥别人对同一物行使同样的权利,这是一种排他的产权。

(二)集体产权,集体产权是从个人产权形态中发展出来的更高级的一种产权形式。其主要内容是指同一种资产由多人共同拥有,并且任何一个人,不能够排斥这个集体中的其他人行使其权利。对这种同一资产的使用必须由集体共同做出决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排斥任何个人独断专行。这是与个人产权的最大区别。现代公司企业中的“法人产权”就属于集体产权。

(三)共有产权,也称为社团产权、公有产权。其特点是当某个人在对某一种资源行使某些权利时,不能够排斥他人对同一资源行使同样的权利。这表明这种资源处于共有状态,任何个人都不能够排斥他人享受同样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的边界是不清楚的,受益者与受损者的边界也是模糊的,也不存在民主的表达机制。

共有产权制度是一种原始的财产制度,它大量存在于原始社会的部落“公社”制度中,是与原始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当时土地、草场、森林和湖泊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是属于部落人“共同所有”的产权制度,其特点是产权界定不清楚,不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著名的“科斯定理”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产权往往以制度的形式出现,可称为产权制度。农业的产权制度的核心就是土地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就是农业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把落后的产权制度变革为先进的产权制度,被称为“制度变迁”,它可以带来经济的增长。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表述就是:一种能够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经济组织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原因。这种“有效的经济组织”就是一种有效率的产权制度。这种理论其实就是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理论的另外一种表述方式,它只是用“产权制度”一词替换了“生产关系”。马克思说过生产关系是财产关系,而财产关系表现为财产制度,财产制度就是产权制度。所以产权制度就是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能够促进生产力不断发展,导致经济不断增长的有效的产权制度,就是指那种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形式。对农业生产来说,能带来农业经济增长的有效的土地制度就是一种有效的产权制度。20世纪80年代那种“土地承包制”就是一种有效的土地产权制度。现在2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土地承包制”又不灵了呢?过去行之有效的产权制度今天为什么无效了呢?

二、“土地承包制”---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20世纪80年代“土地承包制”出现以前是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的体制。这被传统理论认定为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要求的一种土地制度,这种“集体所有制”当时被认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大二公”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经过长期实践的检验,这并不是农民所要求的土地产权制度,反而更接近于托马斯·莫尔幻想的“乌托邦”社会。这种土地制度压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导致农民越来越贫困。为什么被公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土地制度不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反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农民贫困化呢?我们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结合马克思的理论就可以看到,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制”还是属于“共有”产权制度,也是一种落后的生产关系形式。尽管它可以做到“共同劳动,平均分配”达到分配的公平,但不能使农民富裕起来。要使农民富裕只能依靠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才能实现。“科斯定理”已经证明,发展商品经济的前提条件是各种资源的产权界定清楚,而“集体所有制”是产权界定不清楚的土地制度,它必然成为商品经济发展的障碍和阻力,成为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要发展农村的商品经济,解放农业生产力只能变革旧的土地产权制度才能实现。20多年前实行的“土地承包制”是把土地产权不清的集体所有制变革为产权相对清楚的“承包制”,这显然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种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就是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一种土地制度的变迁,它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推动了20世纪80年代农业生产的蓬勃发展,使农民解决了温饱并逐渐走向富裕。

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农业生产还是以手工劳动为主,农民缺乏农业机械,也缺乏良种和化肥,和这种低下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生产关系)只能是“分田单干”“包产到户”这种小农经营模式。这种体现个人产权制度的土地制度就是当时“有效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清楚界定了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虽然土地的处置权还在村“集体”手中),打破了农村大锅饭,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由此导致整个20世纪80年代农业经济的大发展。但在80年代初行之有效的“土地承包制”为什么在20多年以后显得不灵了呢?根据产权理论,一个完整的土地产权应当包括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四大权能,而“承包制”未能完全做到。我们还是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理论才能看清楚问题的本质。在经过20多年发展之后的今天,我国的农业生产力已经获得相当发展,各种农业机械在各地农村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在良种供应、病虫害防治、水利灌溉、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方面都获得了很大发展。过去“有效的产权制度”就成为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变成今天“无效的产权制度”。所以要想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变革旧的生产关系,进行农业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产生“三农”问题的制度根源是旧的土地产权制度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通过产权制度(生产关系)的变革才能解除对生产力的束缚,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得“三农问题”获得最终解决。只有实现土地产权制度的更新换代,才能解放农业生产力,促使农民的收入获得更快的增长,使我国农业生产迎来蓬勃发展的第二个春天。

三、土地集中经营---解放农业生产力,农民尽快富裕的根本出路

从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原理中可以看到,当前“三农”问题迟迟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是过去发挥很大作用的“土地承包制”与当前发展了的农业生产力的矛盾。尽管与过去制度相比,它已经前进了一大步,但是随着20多年来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以小规模经营方式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生产关系,已经与相对发达的农业生产力水平相比产生了新的矛盾。突出表现为:

(一)每户农民耕种土地的面积很小,出现了生产规模不经济的现象。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每户农民的“责任田”大都在35亩以下,在这种小规模生产模式下,必然导致农民年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生产成本难以降低,表现为农业生产缺乏规模经济优势。而美国的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一般在几百亩以上才能赢利,而日本的家庭农户在几十亩以上才有规模效益。

(二)由于农产品的比较效益低,大量农民进城打工,贴补家用。另外由于城镇二、三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脱离农村,进入新的产业从事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劳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趋势。这会造成专职农业劳动力减少,兼职的劳动力增加,有些进城务工的家庭会把自己的“责任田”出租给别人耕种。这就为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提供了可能性。

(三)要发展大规模现代化农业生产,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与农业生产规模太小的矛盾。但是目前的“土地承包制”制约了土地大规模集中经营的可能。尽管一些种田大户突破重重困难,从其他农户手中租赁土地,实现了土地的集中经营,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但是缺乏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来保护种田大户和小农户各自的合法利益。无法用制度化的手段来协调和解决农户之间由此产生的各种产权矛盾。

上面三点表明农村土地制度亟需变革,现有的土地承包制已经不能够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反而成为制约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要解放生产力,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就必须变革落后的生产关系,探索一种新的生产关系或者产权制度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具体来说当前应当改革的对象是现存的土地产权制度。现有的土地制度只是适应小农经济模式,与现在相对发达的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适应。要把产权界定不够清楚的“集体所有”制度变革为产权更为清楚的集体产权制度,即“股份制”的土地制度才行。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是一种“混合”产权制度。从理论上看,目前的土地制度在过去被称为“集体所有制”土地制度。但实际上,实行了土地承包制以后,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已经属于农户个人所有,但是土地的最终处置权仍然归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制度瓦解以后,由旧制度遗留下来的“制度尾巴”。这种旧的土地制度表面上是集体所有制,实际上由村委会的干部来行使权利,这是一种产权界定不清楚的土地制度,存在“所有者缺位”、“所有者虚置”的制度弊端,是一种不符合“科斯定理”的一种错误的产权安排,是不利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尽管20世纪80年代实行了土地承包制以后,农民拥有了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但是没有土地的处置权,所以这种土地承包制还不是一种完全的个人产权。并且这种个人产权有一定的“承包期”的时间限制,也没有明确农民的土地继承权问题。这种不完善的土地制度,造成农用耕田经常被“圈占”,造成我国耕地面积不断下降,几乎难以遏制。

要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就要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有观点认为:应当由农村集体把土地集中起来交给少数种田大户经营。这种办法只能是改变了土地的占有状况,由原来众多农户耕种的土地改变为由少数农户耕种。尽管这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但是会激化由此产生的农户之间的矛盾, 损害其他农户的合法权益。除非有一个良好的制度安排,否则难以在现实中推行。另外从产权制度上看,这种办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现存土地制度中的产权缺陷。不能使广大农户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完成土地的集中化经营,也会损害大多数农户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四、农业“土地合作社”---农业生产流通领域第二次制度创新的飞跃

要使得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最终解决“三农”问题,这有赖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这就是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只有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农业土地产权制度,才能够在保护大多数农户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逐步实现土地的集中化经营,实现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这种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的突出特点是可以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率,逐步降低单位农产品的成本,最终使农民的收入迅速增加。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两条途径:一是提高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二是增加每户农民耕种的土地面积。前者受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农业收入的迅速增长,而后者只要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就可以迅速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当前农村平均每户农民仅仅耕种3-5亩土地,如果能够做到每户农民耕种30-50亩土地时,农民的收入就肯定会成倍增长。以目前农村生产力水平来看,每户农民耕种几十亩土地的生产能力是具有的。但是在现有土地制度下,难以实现这种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尽管中央已经制定了土地的转承包制,但在实行中还有许多具体问题要解决。

我们从“科斯定理”中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清楚地界定生产者的产权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如果不是这样,资源的浪费和滥用、效益不高现象则难以完全避免,也会束缚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清楚界定土地的产权,我们可以有两种办法选择。

一是把分给农民的土地直接界定为农民的个人财产。村委会将会失去对土地的最终处置权。这种产权安排不过是1950年中已经被法律承认的个人产权制度的恢复。使得土地成为农民的“恒产”,因为“只有恒产,始有恒心”。农民自然会保证土地使用的高效率。但是从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来看,会给今后的土地集约化经营带来困难。因为要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种田大户就必须与众多的小土地所有者协商,反复谈判,订立合同,并支付土地租金,造成“交易费用”庞大。这样一来反而不利于土地集中经营的发展。但是在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荒山绿化等特殊情况下,这种个人产权制度还是非常有效率的。

二是把目前这种集体的土地制度直接转化为法人产权制度,使得每个农户成为这种农业生产组织中的股东,建立健全土地的股份化制度,使得村委会转变为这种法人组织的股东大会组织。在这种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行政管理人员。这种法人组织可以称为某某土地合作社。选出的社长并不指挥农业生产,他只是一个行政管理负责人。在这种合作社中,每个农户还是运用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而合作社只是一个协调服务机构,负责为每个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的服务性工作。譬如联系销售农产品的厂商,为农户提供水利灌溉、道路维护、推广优良品种、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等等。这种合作社是以收取服务费、管理费来维持自身运转的。个体农民要依靠它与外界的大市场相联系。

这种合作社的最主要的功能是调整耕地的使用状况,使耕地使用效率提高。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确定每个农户的土地产权状态,然后根据有关制度(这种制度有待制订)把某些放弃耕作的土地集中到种田大户手中,但土地产权不变。那些放弃耕种土地的农户是把土地作为股份委托给合作社经营,这些放弃耕种的农户每年可以按其股份,享受到合作社的分红收入。这种合作社就是为农户服务,按某种制度约定来管理土地的组织。而种田大户耕种别人的土地只要按一定标准向合作社上缴承包(租赁)费用就可以了,合作社是把收缴的承包费作为土地分红基金。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种田大户只要直接与合作社打交道就可以了,这就减少了“交易费用”,容易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这种合作社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点不同,那种20世纪50年代的生产合作社是为了消灭土地私有制,实现土地集体化的一种经济组织,是一种产权不清的“共有产权”制度,而现在讨论的这种合作社是一种“集体产权”组织,是以土地入股,经营的一种民间股份制组织。它要依靠农户自愿加入,并且以自然村、镇为其服务范围,为种地农户提供生产和农产品推销服务,同时为放弃种地的外出打工户经营土地资产,保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的财产权利,它可以称为“土地合作社”。这种土地合作社就是目前农村中亟待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它将代表着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这种土地合作社是土地产权制度得以良好运行的组织机构。这种组织机构体现了集体产权制度,也就是法人产权制度,也就是一种股份制度。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3

一、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对此问题有不同表述,尤其以曾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概括得最为充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简单地说,“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分别侧重于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者密切相关,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三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对其他两个方面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必须系统地分析和解决“三农问题”。

截至2008年底,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3280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72135万人,占54.32%。总就业人数为77480万人,其中在乡村就业人数为47270万人,占61%。国内生产总值(gdp)为300670.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为34000.0亿元,占11.3%。尽管第一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并不大,但是“无农不稳”,而且第一产业为第二产业提供重要原料,同时农村也是工业产品的重要市场,中国要在经济上获得长足发展,归根结底要依赖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突破。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部署。自2006年,中央政府全面免除了农业税,结束了农民数千年要交“皇粮国税”的历史。近年来,由中央政府推动的各种惠农政策全面向农村铺开,诸如向种粮农民发放各种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养老保险、新农村建设等等。以上政策都是得民心、惠及农民的好政策。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解决“三农问题”,最主要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主要有三个来源:种粮收入、政府补贴和工资性收入。

(一)种粮收入

中国人口多、耕地面积少,以占世界9%的耕地面积养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说明,耕地的产出在一定意义上是保持国家稳定所必需的,粮价是一把双刃剑,“谷贱伤农”,但是,粮价太高,城市居民又难以承受。因而,粮价不可能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粮价太低,政府应当以最低保护价来收购,以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而粮价太高,政府又应适当减少粮食储备,以调低粮价,或者向城市居民发放补贴,以降低城市生活的成本。耕地和粮食关乎国家安全,对于农民来说,也是保障性质的,特别是一旦发生经济危机,农民可以返乡种地。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成千上万的失业人口都聚集在城市,衣食无着,这对于政府、对于社会都是难以解决的大问题。因而,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能触碰,耕地流转必须以保持耕地承包权不变为前提,否则,失地加上失业,这对于打工农民来说就是“雪上加霜”。更何况,“中国水土资源都严重缺乏,有六百多个县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8亩,有三分之一的省人均耕地少于一亩。这些地方的农村土地已经基本上转化为农民的社会保障。”“那些人均耕地面积多于一亩的地方多在北方,然而北方缺水严重,旱魔肆虐,经常是数以千万亩的土地受旱,因此,尽管那些地方土地资源相对宽松,但水资源缺乏导致产出率低,耕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仍然是第一位的。”由上分析可知,种粮收入对于农民增收来说并不是关键性的因素。

(二)政府补贴

针对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和政治形势趋于复杂的现象,温铁军分析道:“农业产值已经下降为占gdp的15%,而农业人口仍占60%以上。其实,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把在约15%农业产值上的收益作为税费基础,为占60%以上人口的农村提供社会保障,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开支;更不可能以此维持基层政府上千万财政供养人口的庞大开支。同理,面对8亿农民,任何形态的现代治理都不可能满足农村的社会需求。一般学者提出的城市工业反哺农村,或者政府补贴农业,对于中国2.3亿农户而言当然也不现实。”因此,政府向种粮农民补贴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性意义,表明了政府对农民的关爱,这对于打破我国几十年来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体制无疑是意义重大的。2010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到史无前例的8183亿元。但是,假定这些投入全部是对农民的补贴,平均每个农民每个月还不到100元。如果农民失去了土地,又没有工作的机会,那么,这点钱连维持温饱的水平都不够。综上所述,农民增收的关键也不是政府补贴。

(三)工资性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从土地上真正解放了出来,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不但成为农民增收的关键,而且成为农村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有的农民工输出地区甚至创造了“打工经济”这个新词汇。但是,我们又不得不看到,外出务工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外来务工者给劳务输入地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但是,他们自身的地位并不高,很多地方仍然把外来务工者当作“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而且,由于大量正值壮年的中坚力量外出,农村发展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一是新农村建设缺乏人才,“能人”都外出了,村里剩下的都是“387061”部队(妇女、老人和孩子),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转本身就成了问题;二是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留守老人无人照料,留守孩子无人教育等。

上述分析表明,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关键。鉴于外出务工不管是对务工者,还是对农村发展均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发展乡镇企业就成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二、必须重新认识乡镇企业的重要地位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8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84 12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98%;出口商品交货值35 092亿元;实缴国家税金8 765亿元。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我国经济的总体实力。乡镇企业深刻改变了农村经济单纯依靠农业发展的格局。1978年,社队企业总产值只相当于当年农业总产值的37%左右;到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标志着中国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到2008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已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71.21%,成为支撑农村经济最坚实的支柱。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国有企业发展面临困境,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一再受到挤压,再加上乡镇企业多是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于是,在治理污染、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政策大背景下,乡镇企业逐步萎缩。一些原来在乡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只得远走他乡,外出务工。在解决“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乡镇企业的重要地位。乡镇企业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还有助于农产品深加工,促进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化,并促进中国城镇化发展。

(一)乡镇企业有助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农村富余劳动力有两种:一是长期富余劳动力;二是临时富余劳动力。前者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家庭人口多,耕地少,再加上现在普遍实行了农业机械化,一些过去的农业劳动者就可以彻底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了,特别是初、高中毕业后回乡的青年,他们往往缺乏农业劳动的技能,也没有从事艰苦农业劳动的热情,这些人的去向往往是务工。如果当地乡镇企业比较发达,这些人就成为乡镇企业中的生力军,由于他们比较年轻而且文化程度较高,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属于优质人力资源,因而不管是在当地乡镇企业还是外出务工都较受欢迎。临时富余劳动力是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所决定的。农忙时,他们主要忙于农业生产;而农闲时,他们就成为富余劳动力。这类人外出务工一般受到较大限制,一则外出只能寻短工,短工不好找,工资亦较低,有时,工资收入还不足以弥补在外住宿和旅途的支出;二则临时富余劳动力一般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一旦外出,就把家庭的重担交给妻子或老人,他们在外地打工,也是两边牵挂。如果临时富余劳动力均选择外出,那么,这对于农村发展、村民自治等均是不利的。因此,乡镇企业在解决富余劳动力,尤其是临时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乡镇企业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农民收入的真正提高并不仅仅体现在毛收入方面,更重要的体现为净收入。上文提到,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关键,而外出务工,由于有在外租房、饮食、往返旅费等诸多花销,净收入其实并不多。当然,一些外出务工者为了多攒一些钱,只好省吃俭用,最大限度地压缩自己的生活成本。有人这样描述外出务工者的生存状态:“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干得比驴累”,这种状态确实令人心酸。而乡镇企业使农民“离土不离乡”,即便在乡镇企业务工收入略低一些,但平时吃住在家,所需额外支付的生活成本是很低的,因此,在乡镇企业务工者的净收入实际上并不低于外出务工者。

(三)乡镇企业有助于新农村建设

在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后,各地纷纷落实,但是,新农村建设并不是简单地建设一些连片的农民住宅。有些地方其实是错误地理解了中央的政策,把新农村建设又搞成了一项政绩工程,甚至出现了农民纷纷抛下新建的别墅而外出打工的怪现象。因为,这些地方一哄而上地建设了一批农民别墅,农民没有钱,就由政府担保向银行贷款,为了还贷款,农民只有外出打工。其实,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

统工程,它不仅包括村容村貌的改观,而且包括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实。在这几个方面,乡镇企业都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在村容村貌改观方面,由于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同于城市,基本上要靠自给。如果村里修一条马路,向农民集资,无疑会加重农民负担。而如果乡镇企业发展得较好,为村里修路之类的公益事业是乡镇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全方面,由于乡镇企业在本乡本土,在乡镇企业务工者并不存在参与所在村各项事务的困难。而外出务工者,有时因不好请假或者为了节约往返的旅费,干脆放弃自己的民利。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由于乡镇企业解决了临时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能够大大减少在农闲时,乡村频繁发生的打架斗殴、聚众、酗酒闹事等不良社会现象,如果乡镇企业建立了工会,经常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这对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四)乡镇企业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家庭和谐。外出务工者抛家舍业、无法在老人跟前尽孝、离妻别子,这对于家庭和谐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是一个中年人外出务工,家里就少了“主心骨”,家庭所有的重担就落在了妻子肩头,而且长期的两地分居造成的生理、心理上的痛苦,往往埋下了婚姻破裂的种子。如果夫妻双双外出务工,则又会造成“留守老人”无人照顾、“留守儿童”缺乏管教的新的社会问题。有的夫妻可能也会把孩子带上外出打工,但是,由于教育是地方性的公共物品,劳务输入地并没有为外来务工者子女提供义务教育的法律义务,尽管在中央的干预下,一些地方部分地解决了外来务工者子女的入学问题,但是,这些孩子由于不具有当地户籍,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困难。而且,如果这些孩子在城市长大,他们很少愿意再回到农村,这样一来,农村发展后继无人;而留在城市,在现行户籍制度下,这些孩子又不可能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找到理想的工作,他们又会形成对城市、对社会的仇视心理,这对于社会和谐极为不利。而发展乡镇企业不但解决了绝大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且乡镇企业务工者不必遭受背井离乡的痛苦,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在一起,而且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村的教育水平也会逐步提高,孩子有父母有照管,在自己的家乡接受义务教育,不会受到任何歧视,孩子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这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非常有利的。

(五)乡镇企业有助于农产品深加工

初级农产品价格往往很低,这也是种粮农民增收乏力的关键。而农产品深加工或者由于技术较难,或者由于资金匮乏,单个家庭往往难以做到。在这方面,乡镇企业大有可为。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主要是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现在,乡镇企业应当发挥地方特色优势,而不要拿自己的短处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相比拼。农产品往往具有地域性,如山东的大蒜质量就是全国一流的。过去大蒜直接出口,一则价格低;二则受到进口国农产品进口配额的限制,农民获益不多。现在,在当地企业的带动下,发展大蒜的深加工,生产大蒜粉,价格是大蒜的10倍。这种做法值得全国推广。政府应鼓励和促进乡镇企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六)乡镇企业有助于促进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化

传统农业往往是靠天吃饭、粗放经营,由于受到资金、技术匮乏的限制,也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业投入上加大了力度,但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是无法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因为农村土地基本上按人口平均分配,把整块土地分割成许多小块分户经营。由于耕地面积狭小,农民还在沿用传统手工劳动工具,机械化大生产既不合算,也不可能,生产效益低下。这既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也不利于分工的发展,更不利于农业技术的进步,导致农产品成本过高,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率低下。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国农产品凭借其价格优势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农业由于自身的低效率而受到强烈冲击,农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乡镇企业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方面同样大有可为。由于乡镇企业具有资金和技术的优势,如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保持土地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适度集中土地,实现良种种植规模化、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农业,那无疑会展现出中国农业发展的新画卷。在这种新型生产方式中,农民既是土地的承包者,又可以成为这类乡镇企业的工人。

(七)乡镇企业有助于中国城镇化

从国际经验来看,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聚集了人力、物资和基础设施,在公共物品供给方面具有规模优势。但是,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城市病”,如交通拥堵、就业压力、住房紧张等。对于中国来说,可行的路径是发展小城镇。而在小城镇发展方面,乡镇企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乡镇企业主要是在小城镇,在这些小城镇很自然地兴起了第三产业;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发展也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资金。更何况,很多乡镇企业本身就是依托小城镇发起来的,乡镇企业与小城镇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小城镇开发房地产,一方面,可以促进人口适度聚集,在供水、供电、供暖、教育、医疗等方面,小城镇的发展状况都优于一般农村,这有助于改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另一方面,也节约了大量耕地,这又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综上所述,发展乡镇企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因此,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都应当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发展,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王玉涵,李军领.你知道乡镇干部有多难——由李昌平“上书”引发的话题[j].领导科学,2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m].2009.

3、温铁军.“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双重困境下的“三农”问题[j].读书,2001(10).

4、温铁军.“三农问题”与解决办法[j].中国改革·农村版,2003(2).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4

多年来,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在关心农民收入增长。经过多方努力,农民平均收入的确也有了明显提高;这两年的收入增长速度还超过城市居民。今后如何保持目前收入增长的势头,很多人提出了一些办法,其中包括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的办法。提出这个意见的有大学农业经济学教授,也有像袁隆平先生这样的农业科学家。笔者以为这种意见值得商榷。农产品价格当然对农民收入有影响,但农民收入增长需要在价格相对稳定(大体和通货膨胀率接近的价格增长率)的条件下主要依靠劳动生产率提来实现,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要靠农业现代化。

现在统计农民收入主要考虑四个部分,分别是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大略用经济学知识分析就可知道,不会发生后两项收入成为大部分农民的主要收入的情形。目前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在一半左右,这种情形与我国经济结构有关,也与统计方法的某种不足有关。如果一户农村人家的主要劳动力用大部分时间从事非农产业,只用零星时间种了几亩粮食,他们还能算农民?从长期的专业化发展趋势看,农民收入将只计算以农业为主业的真正农户的收入,脱离农业的劳动者所得到的收入将不会再算成农民收入。按以上分析,考虑农民收入增长这样一个长期问题,就主要应分析农户的家庭经营收入,而且是与农业有关的家庭经营收入。

如果做一个一般性调查,就会发现农民的单个工作日报酬其实并不低,但因为大部分农户每年的实际工作日很少,他们每年的总收入也就很少。在我国粮食主产区,如果一户农民种 8 亩大田作物,实际工作日大约是 60 个,按这几年的各种条件,大约会得到纯收入 6000 元,折算成日工资是 100 元。如果家里有 4 口人,每年人均收入 1500 元,自然是很穷的。如果两个劳动力在城里总共工作 700 个标准工作日(考虑加班等因素),每个工作日 80 元,总收入就可观了。不难理解,如果农户不是种 8 亩大田,而是 100 亩(现有技术条件下毫无问题),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要实现这个目标并非天方夜谭。通过城市化,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村土地通过流转,集中到专业农户手里,而专业农户通过采用现代化手段,形成规模经营,这个目标就实现了。农民收入增长就要靠这个办法。

如果不靠上面讲的办法,靠农产品涨价来提高农民收入行不行?我看很有局限性。第一,农产品价格受国际竞争影响很大,我们的价格涨起来了,国际上别人的成本低、价格低,农产品加工企业就不采购我们的产品,我们的价格也涨不了。第二,财政受不了。现在的支农资金如果算大口径,已经占到农业增加值约 25% 以上了。第三,从国民福利水平提高来说,一个国家国民的吃饭综合成本应该不断地有所降低才好;价格下不来,吃饭成本就高,建立一个创新型国家就是空话。创新通常发生在吃饭成本低的国家。第四,如果换个思路,由政府高价购粮,低价补贴消费者者行不行?当然更不行。这样做意味着国家要大规模介入农产品流通,甚至要恢复计划经济体制,后果将不仅导致效率降低,还会带来不公平,因为穷人和富人一起补,穷人相对吃亏。第五,如果一味涨价,农民在其有效工作日低于城里人有效工作日的情况下就富裕起来,其实也是另一种不公平。

解决所谓“三农”问题,还是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并借助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让农民变为专业农户,在庄稼地上、在牲畜圈里忙起来。这个话丑,但道理正确。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5

农 民 增 收

“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引导农民调整结构,扩大紧缺、优质农产品生产,支持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产。”

多年来,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在关心农民收入增长。经过多方努力,农民平均收入的确也有了明显提高,这两年的收入增长速度还超过城市居民。今后如何保持目前收入增长的势头,很多人提出了一些办法,其中包括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的办法。提出这个意见的有大学农业经济学教授,也有像袁隆平先生这样的农业科学家。笔者以为这种意见值得商榷。农产品价格当然对农民收入有影响,但农民收入增长需要在价格相对稳定(大体和通货膨胀率接近的价格增长率)的条件下主要依靠劳动生产率提高来实现,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要靠农业现代化。

现在统计农民收入主要考虑四个部分,分别是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大略用经济学知识分析就可知道,不会发生后两项收入成为大部分农民的主要收入的情形。目前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在一半左右,这种情形与我国经济结构有关,也与统计方法的某种不足有关。如果一户农村人家的主要劳动力用大部分时间从事非农产业,只用零星时间种了几亩粮食,他们还能算农民?从长期的专业化发展趋势看,农民收入将只计算以农业为主业的真正农户的收入,脱离农业的劳动者所得到的收入将不会再算成农民收入。按以上分析,考虑农民收入增长这样一个长期问题,就主要应分析农户的家庭经营收入,而且是与农业有关的家庭经营收入。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6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038-02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农村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巨大阻力,因而学界中经世治用的学者们也将他们的目光越来越多地聚焦于这个问题。农村将何去何从或者说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问题又是农村问题的核心所在。对这一问题,学界关注最多,争论颇烈,观点互异。

一、从乡村工业化到城市化道路

早在20世纪40年代,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农村的根本出路是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具体途径是乡村工业化,即所谓的“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发展小城镇、城乡一体化战略[1]。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兴起的乡镇企业大潮及小城镇建设基本上是沿袭这一观点的结果。这确实是一真知灼见,实践也证明了其科学性:乡镇企业的崛起的确吸纳了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力,同时也改善了部分农村的面貌;小城镇建设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然而限于广大乡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其他一些制约性因素,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小城镇建设有其局限性[2]。在庞大的剩余劳力大军面前,乡镇企业的容纳能力显得力不从心。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大地上出现的一股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民工潮”(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即是对乡镇企业容纳能力不足的现实反应。

面对这一客观现实,学界又把研究的目光转向了农村人口的流动问题,这一问题一下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中的显学。近十年来,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对农村的根本出路问题学界基本上达成了一种共识。他们认为农村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民的转移和转化,即把大量农村剩余人口转移到城市,由农民转化为市民。其理由是,城市有着更大的容纳能力。一方面农民转化为市民,可以永久性地转移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人口,解决农村尖锐的人地矛盾,另一方面农村剩余人口暂时性地向城市转移,这等于农村向城市输出劳力换回资金,日后随着那些外出人员的回归,农村极为稀缺的知识、技术、新观念等资源也随同他们一起注入到了农村,从而能够实现传统农村向现代化农村的转变。其途径是加速城市化进程,改革因循已久的户籍制度,冲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在农村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等等。这一观点可称之为城市化道路,它较为集中地体现在《失衡的中国――城市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书中[3]。该书认为,发展城市是中国农村问题的必由之路。这一观点是对现实的一个回应,是在对迄今仍在进行着的民工潮考察其现状与未来、权衡其利弊与得失、探究其问题与处方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这里面闪现出学者们众多的智慧与卓见同时也汇集了他们大量的艰辛与汗水。由于这一思路本身源于民工潮这一社会现实,它一开始就将问题的重心放在了农村剩余劳力的转移和转化上,因而对这一问题而言,走城市化道路的观点近乎是个完美的答案。

然而,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力的问题就等于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的发展问题吗?近年来,一些学者在深入农村调查后所作的进一步研究否定了这一看法。例如徐勇教授就认为,大规模的农村人口流动虽然对将堆积在土地上的众多人口解放出来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出现了乡村发展的“空心化”、乡村结构再复制和乡村秩序失衡性的困境,导致了农村社会有流动无发展的现象[4]。

二、农村土地增值是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学界对农村根本出路问题的研究基本上是沿袭了“农村问题的解决在农村之外”这一所谓新颖的思路。这一思路突破了以往就农村问题论农村问题的老模式,开阔了人们的视野,富有启发性。然而这一新思路也有其危险性,那就是它可能使人们在将目光转移到农村之外后,不再或很少再将目光转回到农村。这些年来对农村人口流动问题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对农村根本出路问题的研究,这就是这一危险性的体现。看来有必要对原来的研究思路或方法作些调整。笔者认为,就农村问题论农村问题这一思路并非完全错误,它有其合理性的一面。我们不能脱离农村来谈论农村问题,农村问题的落脚点还是在农村,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但这并不等于说把农村问题的解决局限于农村。同样,农村问题的解决在农村之外的思路也并非完全正确,它往往使得人们在农村之外寻求解决农村问题方法的时候却忘记了农村本身。人们都倾向于犯把手段当成目的的错误。其实,这两条思路并非截然对立、水火不容的,相反,它们之间更多的是一种相反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结合这两条思路,我们可以得出一条新的思路:农村问题的解决要始终立足于农村,而解决农村问题的途径又不能仅局限于农村。

这一新思路要求我们对农村根本出路问题进行重新定位:从更深层意义上讲,农村的根本出路并非是实现农民的转移和转化,而在于农村广大土地的增值。如何使农村土地增值是农村根本出路问题的核心。众所周知,自古至今中国农村最为丰富、最为倚重的资源就是两个,一为劳动力,二为土地。这两种资源就是中国农村的两根支柱。从根本上说,中国农村的发展兴盛靠的是这两种资源,中国农村的停滞衰败同样是源于这两种资源。劳动力和土地的结合是农村财富的源泉,是农村发展的源动力,而劳动力和土地二者结合的产物最主要地表现为土地的价值。土地的价值就是农村财富的源泉,土地的增值就是农村发展的源动力。农民的转移和转化只能解决农村存在的人地矛盾问题,减轻农村的生存压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对农产品的需求量,为农村的发展提供一些机会,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唯有土地的增值才是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

目前,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一为农民负担过重,其二为农村土地的价值过低。对于这两方面的原因我们要有个清醒的认识,并有区别地对待之。近年来,举国上下,自中央到地方都在大谈特谈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并把如何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提升到了关系国家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这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但这样一来却导致了一种氛围,使得人们过多地关注第一个原因而忽略了第二个更为重要也是更为根本的原因,即农村土地的价值过低。农民负担过重本身并不是个独立的原因,它具有相对性,在很大程度上它根源于农村土地价值过低这一因素。很明显,如果农村土地价值足够高,农民的纯收益足够大,农民负担即使超过其纯收益的10%也不会显得过重,农民照样富裕,农村照样发展。反之,如果农村土地价值足够低,以至农民的纯收益为零甚至为负值,则农民负担额即使再小也会显得沉重,农民照样贫困,农村照样停滞。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采取诸如改革基层行政组织、裁汰冗员冗费、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等行政措施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得到解决。相比之下,农村土地价值过低的问题则难办得多。这一问题既涉及到经济又涉及到政治,既涉及到农村又涉及到城市,既涉及到技术又涉及到观念,错综复杂,必须通过长期努力,多管齐下才能得到解决。

三、农村土地增值的驱动因素

农村问题的解决要立足于农村,就是要把农村土地的增值作为问题的核心,作为最终的目的。解决农村问题的途径不能局限于农村,就是说影响农村土地增值的因素很多,既有农村本身的因素也有农村之外的因素,因而就不能仅局限于农村这一狭小的范围而应把视野扩展到农村之外去寻求农村土地增值的驱动因素。笔者认为,农村土地增值的驱动因素主要有:(1)人的因素,包括劳动者的数量、文化水平、知识技能、思想观念和创新能力等;(2)科技因素,包括农业新品种、新的劳力工具以及新的耕种、养殖技术和方式等;(3)制度因素,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人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4)市场因素,包括农副产品市场容量的拓展、市场信息系统的建立、市场中介组织的完善以及市场渠道的开拓等;(5)组织因素,包括农村基层行政组织、经济组织以及基层民主化等;(6)地理因素,包括地理环境、资源能源、交通状况以及与城市的距离等。

这些因素的改善能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对农村土地的增值产生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然而这些因素之间又存在着一种互相交织、彼此相连的关系。单独改善其中一两个因素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只有同时改善这六种驱动因素,产生协同效应才能稳定、持久地增加土地的价值,推动农村的全面发展,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做可谓工程浩大、困难重重而又进展缓慢、历时长久,然而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哪个重大问题能在一夜之间轻而易举地得到真正的解决的。以往的研究者基本上只是分别地涉及到了其中的一两个因素,并在各自的领域内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没有输赢的争论。这些争论之所以没有输赢是因为各立论者都只从各自的角度出发看待同一问题,因而都有部分的合理性但又非问题的全部。这表明农村根本出路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而还没有成熟。但这些前期工作功不可没,它为以后的系统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预见,围绕如何使农村土地增值这一核心而展开的对各种驱动因素的研究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但只有在同时对所有这些驱动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综合的研究之后才能获得突破性进展。这也许是以后农村问题研究的一个方向。

参考文献:

[1]费孝通.费孝通选集[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7

由于“一把手”是领导班子中的“班长”,是一个地区、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工作的基本特点就是总揽全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求一把手有一条清晰、准确、科学的工作思路。所谓工作思路,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本地实际出发,提出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定目标的总体设想,包括过程中要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等。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部门的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工作思路是否科学可行。然而领导工作思路的形成,不是领导者或少数人凭经验、拍脑门想出来的,也不是靠“文人”编出来的,其形成的过程必须遵循我党一贯倡导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遵循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工作方法。

一、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现阶段农民增收困难,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也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在农产品市场约束日益增强、农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有新思路、采取综合性措施,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作为农业部门的“一把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三农”问题在不断发展变化,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要真正认识“三农”实际,必须在求知、真知、深知上下功夫,没有深入实际的调查,就掌握不了大量生动的第一手资料;没有在此基础上的筛选提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升华过程,就抓不到“三农”问题的实质,也就谈不上针对区情、局情制定科学的农业工作思路。

以前一提我区的农业,都感到农业是经济最薄弱的环节,“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瓶颈。农业部门的存在价值到底有多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种植业到底有没有作为;江宁撤县设区,加快城市化建设,农业产业在江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到底重不重要;农业部门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服务指导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对区情全面的认识。通过广泛的调研,我感到我区农业发展必须调整思路,才有出路,才有作为。我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好,虽然撤县设区,但区委、区政府对农业的基础地位、作用重视程度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并多次强调:江宁虽然撤县设区,但县情没有变,农业的基础地位没有变,而经济的加速发展,反哺农业的实力不断增强,对农业的投入必将加大;占人口70%的农民依赖土地增收的心情依然迫切;依托大城市发展近郊农业的前景并不是没有。为挖掘潜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我们把“跳出农业抓农业”作为发展的基本思路:围绕五大农业求突破,即在“品牌农业、质量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外向型农业”上求突破;确立全区农业四大重点工程,即“优质米工程、蔬菜工程、食用菌工程、西甜瓜工程”,形成江宁“板块农业”和“特色产业”,把农业融入城市,达到兴业富民的目的。由于适应新形势提出了农业工作的新思路,我区农业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农民来自种植业的收入增加,农业产业的领域得到扩展。通过实施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围绕挖掘特色、培育特色、壮大特色的产业路线,较好地推进了农业区域化、科技化、标准化、产业化。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浅谈“江宁都市农业集中区”的建设》,对江宁农业长远发展在思路上进行了探讨。

二、必须以坚持群众路线为根本。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也是认识的主体,他们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群众的所思、所需、所盼,往往反映和预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自然也是我们工作的努力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在确定工作思路时,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践证明,只有依靠群众形成的工作思路,才能集中群众的智慧,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才能被群众所接受。如在“三个代表”学教过程中,我围绕“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开展了问卷调查,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分门别类件件抓落实,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再如,在区重点工程温州街拆迁工作上,农业局办公楼、种子站及仓库、几十户职工住宿楼以及几十间门面房共有1.5万平方米建筑需要拆迁,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矛盾错综复杂,迟迟不能解决,人民来信从省、市到区,接连不断,一时期已造成农业局的整体不稳定。我没有“新官上任三把火”,而是全方位地调查研究,从班子领导到中层干部,再到职工,个别谈心,个别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意见,把握症结所在,听取和集中各方意见、建议,并归纳为三类:涉及到的被拆迁户担心拆了以后过渡无期,安置地点不理想,不愿拆;还有一部分是住在二层小楼房改时不符合政策的未房改户,至今也无住房,局里如何处理无定论;还有一大部分人则认为,农业局过去在城区有500多亩土地,现在再搬走就是寸土不剩,比比人家,看看自己,伤心、悲观,认为局领导是“败家子”、没有用。针对各种意见和看法,本着顾全大局、以人为本的精神,我反复研究修改方案,在大多数职工思想统一的前提下,专门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讲明政策,公布纪律,对重点人我亲自谈话,结果未用二个月时间搬迁结束。由于这一拆迁思路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广大职工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使温州街工程能顺利推进,农业局也从此化解了一个不安定因素。

三是必须以科学的思维方式为指导。跨世纪的“一把手”在政治方向正确的同时,思想观念要超前,富有创新意识。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创新是我们全部工作的灵魂,也是领导干部“胆识”的体现。“一把手”要在把握事物发展规律,预见事物发展趋势和捕捉发展机遇方面见事早、行动快。实践使我感到:不同的思维观念为“一把手”提供不同的思路。新的思维观念能给“一把手”带来新的科学思路,使“一把手”的思想符合实际,符合历史进程,得出合乎规律的认识。旧的思维观念则阻碍着“一把手”认识的深化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农业产业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增加,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农业生产连续五年滑坡,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面对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和农业服务工作难以到位;同时,农业入世,面临的状况是千家万户对付“八国联军”、“提篮小卖”对付“跨国公司”,更使我们感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迫切性。千家万户的生产经营格局必须靠产业化导向才能有效提高竞争力,从长远看、深层次看,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转移农民,产业化农业增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为此,要善于打破传统思维方式,以开放型、多向型、求异型、政策型思维方式,取代封闭型、单向型和求同型的思维方式,不就农业抓农业,不就农业来解决“三农”问题,不断进行创新和突破,学会走自己的路,这样才能发挥优势,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近几年我局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战略性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订单农业、基地园区农业,以此来实现农业内部经营性收入的提高,这不仅对增加农民收入举足轻重,而且对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提出了江宁区五年农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鼓励奖励政策,加强了以土桥优质米为主的秦淮河圩区优质稻米产业带、横溪“大自然”牌西瓜、其林千亩设施农业等一大批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而且还以培植品牌农业为支柱,确定“打造品牌农业、树立江宁形象”的发展思路。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8

由于“一把手”是领导班子中的“班长”,是一个地区、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工作的基本特点就是总揽全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求一把手有一条清晰、准确、科学的工作思路。所谓工作思路,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本地实际出发,提出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定目标的总体设想,包括过程中要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等。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部门的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工作思路是否科学可行。然而领导工作思路的形成,不是领导者或少数人凭经验、拍脑门想出来的,也不是靠“文人”编出来的,其形成的过程必须遵循我党一贯倡导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遵循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工作方法。

一、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矗现阶段农民增收困难,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也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在农产品市场约束日益增强、农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有新思路、采取综合性措施,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作为农业部门的“一把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三农”问题在不断发展变化,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要真正认识“三农”实际,必须在求知、真知、深知上下功夫,没有深入实际的调查,就掌握不了大量生动的第一手资料;没有在此基础上的筛选提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升华过程,就抓不到“三农”问题的实质,也就谈不上针对区情、局情制定科学的农业工作思路。

以前一提我区的农业,都感到农业是经济最薄弱的环节,“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瓶颈。农业部门的存在价值到底有多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种植业到底有没有作为;江宁撤县设区,加快城市化建设,农业产业在江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到底重不重要;农业部门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服务指导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对区情全面的认识。通过广泛的调研,我感到我区农业发展必须调整思路,才有出路,才有作为。我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好,虽然撤县设区,但区委、区政府对农业的基础地位、作用重视程度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并多次强调:江宁虽然撤县设区,但县情没有变,农业的基础地位没有变,而经济的加速发展,反哺农业的实力不断增强,对农业的投入必将加大;占人口70%的农民依赖土地增收的心情依然迫切;依托大城市发展近郊农业的前景并不是没有。为挖掘潜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我们把“跳出农业抓农业”作为发展的基本思路:围绕五大农业求突破,即在“品牌农业、质量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外向型农业”上求突破;确立全区农业四大重点工程,即“优质米工程、蔬菜工程、食用菌工程、西甜瓜工程”,形成江宁“板块农业”和“特色产业”,把农业融入城市,达到兴业富民的目的。由于适应新形势提出了农业工作的新思路,我区农业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农民来自种植业的收入增加,农业产业的领域得到扩展。通过实施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围绕挖掘特色、培育特色、壮大特色的产业路线,较好地推进了农业区域化、科技化、标准化、产业化。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浅谈“江宁都市农业集中区”的建设》,对江宁农业长远发展在思路上进行了探讨。

二、必须以坚持群众路线为根本。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也是认识的主体,他们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群众的所思、所需、所盼,往往反映和预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自然也是我们工作的努力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在确定工作思路时,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践证明,只有依靠群众形成的工作思路,才能集中群众的智慧,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才能被群众所接受。如在“xxxx”学教过程中,我围绕“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开展了问卷调查,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分门别类件件抓落实,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再如,在区重点工程温州街拆迁工作上,农业局办公楼、种子站及仓库、几十户职工住宿楼以及几十间门面房共有1.5万平方米建筑需要拆迁,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矛盾错综复杂,迟迟不能解决,人民来信从盛市到区,接连不断,一时期已造成农业局的整体不稳定。我没有“新官上任三把火”,而是全方位地调查研究,从班子领导到中层干部,再到职工,个别谈心,个别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意见,把握症结所在,听取和集中各方意见、建议,并归纳为三类:涉及到的被拆迁户担心拆了以后过渡无期,安置地点不理想,不愿拆;还有一部分是住在二层小楼房改时不符合政策的未房改户,至今也无住房,局里如何处理无定论;还有一大部分人则认为,农

业局过去在城区有500多亩土地,现在再搬走就是寸土不剩,比比人家,看看自己,伤心、悲观,认为局领导是“败家子”、没有用。针对各种意见和看法,本着顾全大局、以人为本的精神,我反复研究修改方案,在大多数职工思想统一的前提下,专门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讲明政策,公布纪律,对重点人我亲自谈话,结果未用二个月时间搬迁结束。由于这一拆迁思路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广大职工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使温州街工程能顺利推进,农业局也从此化解了一个不安定因素。

三是必须以科学的思维方式为指导。跨世纪的“一把手”在政治方向正确的同时,思想观念要超前,富有创新意识。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创新是我们全部工作的灵魂,也是领导干部“胆识”的体现。“一把手”要在把握事物发展规律,预见事物发展趋势和捕捉发展机遇方面见事早、行动快。实践使我感到:不同的思维观念为“一把手”提供不同的思路。新的思维观念能给“一把手”带来新的科学思路,使“一把手”的思想符合实际,符合历史进程,得出合乎规律的认识。旧的思维观念则阻碍着“一把手”认识的深化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农业产业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增加,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农业生产连续五年滑坡,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面对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和农业服务工作难以到位;同时,农业入世,面临的状况是千家万户对付“八国联军”、“提篮小卖”对付“跨国公司”,更使我们感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迫切性。千家万户的生产经营格局必须靠产业化导向才能有效提高竞争力,从长远看、深层次看,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转移农民,产业化农业增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为此,要善于打破传统思维方式,以开放型、多向型、求异型、政策型思维方式,取代封闭型、单向型和求同型的思维方式,不就农业抓农业,不就农业来解决“三农”问题,不断进行创新和突破,学会走自己的路,这样才能发挥优势,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近几年我局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战略性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订单农业、基地园区农业,以此来实现农业内部经营性收入的提高,这不仅对增加农民收入举足轻重,而且对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提出了江宁区五年农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鼓励奖励政策,加强了以土桥优质米为主的秦淮河圩区优质稻米产业带、横溪“大自然”牌西瓜、其林千亩设施农业等一大批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而且还以培植品牌农业为支柱,确定“打造品牌农业、树立江宁形象”的发展思路。

近几年来,我区已有6个市名牌产品,创省名牌农产品2个,部级绿色食品2个,省级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9个,有机食品基地1个,无公害基地达到30万亩,市级以上标准农业示范园6个。农业工作抓住了品牌,就会涉及我们工作的各个层面,对我们原来的工作方法、政策、指导思想有很大冲击。作为农业部门的一把手,打造自己的品牌,实际上就是张扬我区农业的优势、扩大对外的影响力。我局每年都要多次组织农产品到省外参展,还成功地在白马公园组织了江宁区无公害优质农产品展销专场,为提高农产品知名度搭建平台,为农产品进城入市开辟渠道。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不仅是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实质性内容,也是体现以人为本、关注健康、迎合绿色消费时尚的根本作法,更是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实践证明:要想把工作做的更好,必须要有创新的思维方式。创新是一种价值大风险也大的活动,这就要求“一把手”有超人的胆识,自觉地从我小为我大的身心中育胆;能动地从变不知为深知的实践探索中壮胆;果敢地从变小勇为大勇的风浪考验中练胆。与时俱进,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抓住种粮农民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就稳定了粮食的大局、政治大局;抓住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就抓住了“三农”工作的未来。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9

1.关于三农概念与三农问题提法的考察

2.解决好三农问题亟需农村第二步改革

3.“三农问题”与农村成人教育发展战略选择

4.中国三农问题:现状与未来

5.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研究

6.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7.我国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研究

8.论“三农问题”的现状与解决前景

9.“三农问题”的症结究竟何在

10.“三农问题”的市场经济理论解析

11.基于科学发展观的百年三农问题再思考

12.城镇化问题对三农问题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13.乡村旅游:缓解西部“三农”问题的一种尝试

14.“三农”问题与高等农业教育——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农业院校改革发展

15.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以“三农”问题为背景的分析

16.三农问题解决路径:协同推进新三农建设

17.“三农”问题的研究综述与反思

18.人口城市化: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之路

19.农民国民待遇与制度伦理分析——兼论“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

20.“农家乐”民俗旅游与“三农”问题探讨

21.现代化视野中的“三农问题”

22.对治理中国"三农"问题的宪政思考

23.对三农问题的几点思考

24.从解决“三农问题”入手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5.我国三农问题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

26.剖析“三农”问题的内外部逻辑——“三农”问题的实质及解决之道

27.权利保护、法律供给与“三农”问题

28.“三农问题”:一个一般分析框架

29.经济社会学视角下的三农问题

30.关于我国三农问题的政策反思

31.三农问题:一个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32.浅析法国的重农学派的农业经济思想及其对“三农”问题的启示

33.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及对策分析

34.生态农村工程: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新思维

35.我国“三农”问题与城市化战略

36.全球化与中国“新三农问题”

37.河北省贫困农村地区“三农”问题与金融支持的分析与研究

38.以新的制度设计破解三农问题核心困结

39.我国“三农”问题的特征分析及政策选择

40.我国三农问题的现状与发展

41.农村社会结构与“三农”问题研究

42.“三农问题”的困境及其对策

43.浅析我国三农问题的出路

44.从培养、开发农业人力资源入手解决“三农”问题

45.对治理“三农”问题的宪政思考

46.论我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及其解决途径——兼谈我国农民金融发展权的保障

47.权力资源、生活机会和财政体制——论我国“三农”问题及农村税费改革思路

48.“三农”问题与二元结构政策

49.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看十八大之一瞥——三农问题

50.三农问题传统解决路径的反思  

51.“三农教育”: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52.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53.解决“三农”问题 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变

54.制度的彻底变迁与三农问题化解

55.论解决三农问题的市场增进观

56.农村就业转移增长的困境——论中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逆向趋势

57.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

58.城中村:一个特殊的三农问题

59.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破除二元社会结构

60.试析新形势下三农问题与城镇化发展关系

61.解决“三农”问题的障碍与路径

62.小城镇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63.“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

64.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与中国三农问题

65."三农"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66.改革开放以来党的领导核心对三农问题的探索

67.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研究

68.“三农”问题现状反思及工作方法的改进

69.论城乡互动:解决“三农”问题的机制与对策

70.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探讨——论乡村旅游的作用

71.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主体的改变看“三农”问题的解决

72.贵州“三农”问题的现状分析——兼议贵州农村法制发展的社会背景

73.“三农”问题现状及建议

74.新世纪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

75.统筹城乡: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

76.从政治经济制度的安排与变迁思考西部地区“三农”问题

77.“三农”问题的制度根源与改革思路探析

78.论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三农问题

79.“新三农问题”背景下农地优化配置的制度保障研究

80.中国“三农”问题:分析框架、现实研判和解决思路

81.取消农业税后面对“三农”的公共财政建设问题——兼论解决云南“三农”问题的公共财政政策选择

82.三农问题背景中的村民自治

83.美国内战后南部地区城市化与三农问题之关系初探

84.统筹解决三农问题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5.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农村市场化改革

86.论解决“三农”问题的公共财政政策选择

87.发展乡镇企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88.论“三农”问题与农业人力资本的积累机制建设

89.“三农”问题:社会公正与社会排斥

90.“三农”问题网络舆情的传播特点与应对策略

91.三农问题困境与出路

92.农村合作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制度创新

93.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94.解决“三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95.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

96.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给农民国民待遇

97.浅谈三农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10

上述大政方针,应该说是立足于新的农村经济社会形势下作出的思考结论,对于稳定农村形势、推动农村改革、寻找农业经济以至整体国民经济提速的新思路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上述采取的一系列政策设计中存在的缺陷:

一是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农村状况的思路没有脱离“授农以鱼”的思想框架。

无论是减免或取消农业税、农村扶贫、通过财政等一系列政策手段加快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还是放开粮食购销市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失地农民,总体上都属于一种侧重于在经济利益上给予农民合适补偿的思路,没有从建立农业经济的良性自我发展机制、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整体实力的重点出发。

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多亿元,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补助总额达到120亿元。国家还补贴化肥企业12亿元以上。

2004年中央财政支农各方面资金达到1500亿元以上,比2003年增加300亿元,增幅为近年之最。

同时中央决定,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在5年内全部取消农业税。截止2005年1月底,除山东、云南、河北、新疆、甘肃几个省区之外,其他25个省市区都已经宣布取消了农业税。2004年通过减免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给农民减轻负担达294亿元。

在这样的工作和改革思路下,政府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综合政策杠杆,侧重于把资源和政策简单注入农村经济,虽然确实在客观上起到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业投入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积极效果,但是从某种角度上讲,这样的思路并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所在。

只有按照“授农以渔”的大智慧,通过一系列突破性的农村改革措施,全面调动农村、城市、政府乃至全社会的积极性,培养农村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转换农村经营机制,才可以从制度上寻求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康庄大道。

二是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农村状况整体呈现出一种保守型的消极应对的思路,没有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新的历史规律出发,在三农问题上贯彻一种进攻型和创新型的政策思路。

建国以来,我国长期执行一种高积累的、以农补工的经济发展战略,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分配格局中的弱势地位和巨大奉献为前提的。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后实现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多年的今天,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仍然在以其超低的成本支撑着城市经济的全球核心竞争力。

目前中央政府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全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思路,也属于对于历史形成的工农、城乡关系的一种调整和平衡。这样的政策,本身正反映出工业之对于农业、社会之对于农村、城市之对于乡村的一种客观存在的不公平和利益的不对称。

综观目前中央在三农业问题采取的种种政策,因为农村基层政府“白条”、“三乱”等行为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日益尖锐,所以有了后来的“减轻农民负担”、“减免或取消农业税”;因为农村普遍出现看病难、农民没钱看病等严重的人道问题,所以有了后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因为城市大量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所以有了后来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因为城市房产开发大量占用耕地以及征用土地补偿中出现对农民的不合理和不公平待遇,所以有了后来的“保护失地农民”。

种种事实表明,正是因为农村社会在社会整体中的地位的下降、话语权利的减弱和经济份额的削减,面对城市经济、体制、政府、资本等强势力量,农村逐步演变成为极度的弱者,其合法权益在生产、消费、劳动、财产权利等各个领域受到全面的侵占。

所以,目前政府的政策措施虽然有必要围绕上述三农利益受到侵占的各领域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但是更加重要的是从源头上寻找产生上述现象的社会根源和制度根源,从而以一种进攻型的政策姿态有针对性的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产生三农问题的种种病根。

否则,如果继续坐视造成三农问题的种种体制和社会根源存在、滋长,那么即使可以把目前暴露出来各方面问题予以遏止,但是仅仅靠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将无法应对弊病百出、挑战频仍的城乡经济格局、三农体制缺陷和产权多元经济在未来给予三农领域的压力。

三是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农村状况仍然侧重于从外部推动,而没有认真研究采取从农村经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入手,开展农村经济体制的新一轮改革创新。

目前,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这样一种局面很容易让我们把眼光集中于从外部不断给农村、农业输血,于是一种类似工业经济改革初期“减税让利”、“简政放权”的“松绑型”的农村“新政”应运而生,但无形中忽视了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建设。

历史证明,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可以根本发挥作用,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作用。三农问题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目前历史阶段的一种特定的系统命题,需要同时从外部和内部思考根本解决之道。比方一个病人,如果身上的刀口还在流血,那么即使输入再多的血液最终对他的健康还是无济于事,最佳的方法是在输血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寻找伤口、寻求根本止血之道。而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就是这样的止血之道和造血之道。

四是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农村状况仍然偏重于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府主导的领域以行政手段为主要手段,推动资源、资金、政策、技术向农村、农业的倾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在效率和公平的原则下实现最优化配置,需要高效廉洁的政府公共服务环境,需要完善的外部法制环境,也需要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

目前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农村改革,其实质是新时期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下,对于社会资源在城乡之间、农村和全社会之间进行重新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因此解决三农业问题必须同时采取市场的、行政的和法律的综合手段,积极调动国家集体个人各方面积极性,调动城乡双方面积极性,调动国有、集体、民营、“三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积极性,引导全社会资源自发、有序的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

五是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农村状况的政策研究出发点还不能够很好的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群众路线,没有真正挖掘涉及新的历史时期下农村生产力发展所决定的新的生产关系创新实践。

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并率先取得突破,而农村改革最重要的举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便肇始于七十年代末期在农业大省安徽率先发起的大包干和农村税费改革。

1978年夏秋之交,安徽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旱灾,安徽省委根据面对的困难,作出了“借地种麦”的决定。在这项政策鼓励下,安徽省风阳县小岗生产队的农民秘密达成了包产到户的协定。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出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要求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到15年以上,帮助农民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扩大经济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目前国家在解决三农问题的种种政策、对策,真正从根本上涉及农村生产组织方式、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核心问题的,所占比重并不大,其中大量属于资源转移型的政策措施,而不是体制转型性质的制度变革。真正农村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还是深层次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而这一切的源泉,还是来自广大农民的创造力和基本实践。只有从我们身边的农村、农业中的新生事物中,从农民兄弟在农业生产中的创新中,我们才可以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制度变革之路。

思考三农问题解决之道,我们首先必须认识解决三农业问题的本质任务和历史目标:

农业的根本出路例11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只有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才能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最终解决“三农问题”。

一、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

现代农业是指世界上生产力最先进的农业。目前现代农业大体上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今,经济发达国家已达到的农业生产力水平。根据世界农业的发展状况,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用机械化、电气化的农业生产工具和设备,代替人畜力的工具和设备;二是在农业中广泛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代替了过去单纯依赖经验的传统技术,农业生产已越来越需要依靠深入揭示客观规律的科学;三是农业生产日益社会化。其基本趋势是在农业企业规模扩大的基础上,农业生产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协作范围越来越广泛而密切,形成了农工商一体化的联合企业。所有这一切,又使得对农业经济实行科学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现代农业,从其结果看,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力水平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从土地生产率来看,单产大幅度提高。从农业劳动生产率来看,在农业已现代化的国家,一个农业劳动力能够耕种几百亩、上千亩耕地。农村经济现代化是指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现代的工具装备来武装农村经济各个产业部门,以及用先进的科学方法来管理农村经济,从而把传统的落后的农村经济转变为具有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农村经济。

农业、农村和农民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可从一些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速度中窥见一斑。农业劳动力转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农业劳动力份额由75%下降到10%,英国大约用了三个世纪的时间,美国大约用了一个半世纪的时间,日本用了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农业劳动力份额从50%左右降到10%左右,法国用了一个世纪,日本用了半个世纪。

二、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在日益增长,农业必须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

1.发展现代农业是保障农产品需求持续较快增长的需要

从2006年的情况看,我国城镇居民对植物油、肉禽、蛋类和水产品的人均消费量,分别比农民高15.5%、47.7%、133.3%和200%。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快速推进城镇化的发展阶段,我国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必须保持稳定的持续增长。

2.发展现代农业是资源约束条件下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农业的生产条件正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一是耕地面积持续减少;二是淡水资源短缺;三是近年来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

3.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

我国农业要打破日益严峻的资源约束,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提高资源和投人品的利用效率。

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发展思路

结合我国农业和农村改革的实际及农业、农村和农民现代化的要求,我国农业和农村今后的发展思路主要是:

1.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

当前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思想,在政策上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坚持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

2.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收,对农民实行各项直接生产性补贴,中央财政建立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偿机制等。这些都标志着具有我国特点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一些地区就以各种形式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又一次创新,它将推动我国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4.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