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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事房地产合同及招标管理管理数年,对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略有心得。本文试着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谈一谈对于合同总体策划、招标策划等主要合同策划工作的一些体会,以期与业内同仁共商榷。
1.合同总体策划
1.1 合同总体策划的概念及意义
在项目的开始阶段,为使项目合约工作有计划地、高效地顺利开展,从而使项目建安成本得到切实、有效地控制,业主须进行合同总体策划,即对合同分判方式进行决策,确定将整个项目工作分解成多少个独立的合同,合约管理架构(总包与分包和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关系),各合同的工程范围和界面、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
合同总体策划决定合同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划分。合同总体策划是起草各个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依据,策划的结果最终具体地通过合同文件体现出来。
合同的总体策划是确定对整个工程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带有根本性、方向的合同问题,是确定合同的战略问题。其目标是通过合同保证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对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控制有决定性的影响。
1.2 合同总体策划的要求
1)业主要从确保项目成功和各方面的互利合作的角度,在项目实施前对整个项目合同方案预先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设计,以确保整个项目不同阶段、不同合同主体的众多合同顺利履行,从而实现项目的总体目标和效益。
2)业主应该理性权衡工期、质量、价格三者的关系,追求项目利益最大化。
3)各合同承包界面的划分要明确清晰。若各合同承包界面划分不清,不但会出现各承包商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而且不利于业主对投资和进度的控制。对需要交叉配合的界面及易混淆的工作内容,建议在相应招标文件中列出承包界面,特别是总承包工程。
4)合同责权利应明确,由于总、分包合同往往不在同一时间签订,所以在设定相应招标文件之时,就要强化合同生效前的审查,并对日后可能出现的缺陷和疏漏制定相应对策,防患于未然。针对大型工程总承包与专业指定分包商可能在质量、组织、资料、技术、安全、成品保护、现场平面布置等方面管理责任不明确的现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增加相应的合同条款,从而让总、分包商在投标时即明确其责任,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1.3 合同总体策划的依据
合同总体策划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工程项目特点、业主和承包商情况及项目所处环境。
1)工程项目特点
工程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技术设计准确程度、工程质量要求和工程范围的确定性、计划程度,招标时间和工期的限制,项目的盈利性,工程风险程度,工程资源(如资金、材料、设备等)供应及限制条件等。
2)业主情况
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管理风格、管理水平和管理力量,业主的目标以及目标的确定性,业主的实施策略,业主的融资模式和管理模式,业主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业主对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业主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3)承包商情况
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在本项目中的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长期动机、承受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等。
4)项目所处环境
工程所处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地质、气候、自然、现场条件的确定性,资源供应的保证程度,获得额外资源的可能性,工程的市场方式(即流行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和交易习惯),工程惯例等。
1.4 合同总体策划过程
1)研究企业战略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和项目对合同的要求。项目总的管理模式对合同策划有很大的影响。一个项目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项目管理体制,则有不同的项目任务的分解方式,需要不同的合同类型。
2)确定合同的总体原则和目标。
3)合同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列出可能的各种选择,按照上述策划的依据,综合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
4)在项目过程中,开始准备每一个合同招标时,都应对其合同招标策划再做一次评价及相应修订招标策划方案。
1.5 合同总体策划需关注事项
工程分判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发挥各个承包商的专长,降低造价,保证质量,但分判也要考虑到便于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干扰,使工程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业主不能希望通过签订对承包商单方面约束性的合同捆死承包商,或压低合同价格,不给承包商利润,否则最终不仅损害承包商的利益,最终也会损害项目总目标。
实践中,总体策划可能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进行总体策划,合同分判方式、合同管理架构、合同招标时间等全无计划,边做边看,无序签约,这种作法必然导致各方问题和纠纷不断、工程管理混乱。二是虽进行了总体策划,但策划却脱离业主、承包商情况和项目及环境特点,导致自己处于不利的合同管理地位,工程管理困难。
2.合同招投标策划
2.1 招标策划的概念及意义
招标策划,就是招标人(业主)在准备招标文件前,根据自身情况、项目特点、潜在投标人情况等,确定的招标方案。
对于项目已完成合同总体策划但尚未签订的合同,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合同不能按照原先总体策划的思路去签订,所以每个合同招标时都需要再一次对其招标方案进行重新评价、修订。如将原先打包的大类或大范围合同分解为数个小合同,或因后续合同的范围将发生交叉,需要将多个合同范围进行调整,重新明确每一个合同的范围、金额及发生时间等。
招标时是否进行招标策划,招标策划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业主是否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招标,招标策划在招标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2.2 招标策划需确定的内容及建议
1)招标方式,常用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委托。
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可以在较广泛的市场范围选择承包商,各投标人充分竞争,有体现公平和竞争的一方面,但由于建筑市场鱼龙混杂,招标结果难以预料,对招标人风险较大,不建议采用,如必需要采用时可考虑采取进行投标资格预审、设置投标及履约保证条件、在合同违约及争议条款中加强对业主的保护力度等措施,为工程招标及合同实施提供保障。
邀请招标可以在招标前考察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的业绩、素质、管理水平等,保证受邀请的单位和项目经理比较可靠,建议优先采用,但这种招标方式应特别注意防止串标。
工程数额较小或地方垄断性质工程可采用议标并直接委托方式。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是编制招标清单和投标报价的前提,需在招标策划时明确,如果不同合同招标范围界面模糊的,应在招标策划时认真梳理并在充分讨论后切割清楚。
3)招标估算价或招标控制价,建议在招标策划时确定招标控制价,避免招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设置招标控制价要求招标人对市场有较深入地调研,必要时可以借助咨询公司的力量。
4)评标方式,通常采用经评审地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一般项目建议采用经评审地最低投标价法,甚至可以不要求提供技术标。特殊项目和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应合理设置技术标、商务标和资信标权重,且应提出详细的技术标编制要求、技术标评分办法、商务标评分办法、资信标评分办法等。
【关键词】
合同;企业;财务监管;管理
一、绪论
当前经济社会全面高度发展的形势下,企业经济往来大多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经济合同的种类和数量也越来越多,企业必须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高水平高质量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但在企业合同管理实际过程中,财务监管力度不够,财务人员主动参与意识不强,财务报表与真实经济业务脱节,合同管理效率低下,风险防范不足。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财务监管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性,加强财务部门在监管合同签订到执行等各环节的职能作用,从而把合同风险降低或进行有效规避,以便能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加强对经济合同中财务监管职能,是财务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能之一,有利于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济利益。本文主要关注财务监管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性,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议。
二、从财务监管角度强化企业的合同管理
企业的经济业务和往来事项大部分都是通过不同的合同来实现的,可见合同在公司开展的对外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公司必须将“合同管理”作为公司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并围绕合同的一系列具体环节,展开对合同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1]。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一般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2]。加强财务部门对合同的监管非常重要,不容忽视。一方面,财务部门进行业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需要以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为依据,属于企业会计原始资料之一,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管作用,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可以实现财务部门对合同涉及的经济事项的前、中、后不同阶段的管理。此外,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有效手段减少企业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效率,明确合同的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合同发生的费用,降低各项成本,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可见,合同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也是财务部门要履行的重要职能之一,有利于企业严格遵守内部控制规范,完成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
三、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缺位现象
在企业管理事务中,大部分企业都会专门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管理,但财务管理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无法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使得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抑制和约束,合同管理的效率不高。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脱节,导致财务部门提供的各项数据难以为企业管理者和各级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在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主动合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在一系列的合同管理过程中,从合同前期谈判、到合同中期签订、合同过程履行,以及合同后期结算和合同保管等环节,财务人员往往没有主动对合同进行监管的意识,只是在合同履行后收到业务部门随时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财务人员对合同结算单据的基本理解进行财务核算,简单发挥报销、结算、统计的作用,而不进行合同相关业务的学习和及时沟通。这种经济信息的传递过程是不准确的,也不及时,加上财务人员对有些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不清楚,导致财务核算滞后、财务数据也不够真实,财务报表反应的情况与企业真实的经济业务缺乏关联性[3]。这种情况下,财务部分出具的数据不能给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的支持,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为了改变上文描述的现状,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积极寻求各种方式方法,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来,确保财务管理部门在企业经济正常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管职能。财务管理人员要凭借自身对合同风险敏感的专业判断力,准确而又及时的发现和评估潜在的合同风险,还要熟练运用各项会计制度和准则,利用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把企业合同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将财务监管从企业合同协商、合同起草的初始环节就开始渗透进去,在合同的起草环节做好财务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还要求财务人员全面更新经营管理观念,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同时提升财务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
四、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关键职能
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并且合同管理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内容,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下面三项,一是优化合同管理的流程、二是降低合同管理的风险、三是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财务部门如何才能够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发挥监管的重要作用值得深入剖析探讨,本文就从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进行分析探讨。
(一)合同订立前重点做好风险防范
风险预测和风险辨析工作要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其要由财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来完成。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分析即将进行的合同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保持积极沟通[4]。在风险分析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要认真严谨,仔细调查合同签订关联方的资信情况、财务情况、业务水平和履约能力,把可能涉及到的风险进行逐一的分析研判,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类型,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合同本身就是合同风险一个重要的来源,财务部门需要注重相应细节,对合同中涉及财务的条款给予适当的意见。财务人员要重点关注合同标的是否符合企业业务范围;合同中提及的经济事项和相关数据是否符合企业的预算和利益;合同的格式和合同类型是否规范;合同内容和条款是否合理齐备。如合同价款的确定和支付结算方式、金额大小写、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履约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的归属、争议的解决等。
(二)合同签署阶段重点监管合同签署权限及备案程序
强化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签定阶段的监管,包括两部分,一是合同正式签署环节的管控,二是分送合同到相关部门环节的管控。财务人员应重点关注签署的合同是否属于经过审核管理程序同意签订的合同;是否超越合同签署权限,严格执行企业的授权审批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审批签字有效,严禁未经授权擅自签订;签署加盖的合同印章是否与财务备案表中的印章一致。如存在授权委托的情况,财务部门还应该审查是否存在委托备案书,合同受托签字人是否与委托备案书中受托人一致,是否超出委托事项范围以及委托期限等细节。完整合同需要专门编号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管理部门应当第一时间将一份完整合同的原件或副本送财务管理部门备案。财务部门应履行同签收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发生任何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时候应该重新走审批流程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签收登记备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结算并设定索赔工作流程
企业财务部门对合同签订部门送存备案的合同应关注履行过程的各种情况,依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按照合同内容的要求,严格清理债权债务,做好合同款项的催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凡是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或者验收未能通过的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拨款。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密切关注对合同生效后涉及的税收政策、收入情况、费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执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及审核流程。二是,在资金管理方面要遵循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和优化投向的原则。资金管理需要由财务部负责和具体实施。对照合同履约的实际情况,把握好资金的使用和费用的结算等方面。对于合同款项的支付,要做到各项合同支出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程序,并严格以批准的付款计划为依据。在企业合同有任何形式的变更或任何金额的索赔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应发挥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能。重点的监督包括:第一,合同变更必须符合相应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二,变更应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作为原始合同的补充,做好原始记录、原始资料的保管;最后,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和条款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查,及时进行财务核算。需要强调的是,财务管理人员要提高合同变更后的索赔意识,明确合同变更和合同索赔职责,把合同监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财务监管还要制定合同变更以及索赔的操作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是合同中重要条款的变更,要按照内控要求,履行企业内部的领导会签和各级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四)建立合同管理在履行后的保密及评价制度
送存财务部门备案的经济合同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对合同进行编号、统计、分类和归档登记,以实现重要文档的管理,同时还要注意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此外,财务部门要制定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按照兼顾全面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财务管控。
五、健全涵盖财务监管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经济合同的管理需要有内控和政策的支持,才能减少风险,达到合同管理的目的。同时一个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也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的参与。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架构
企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应保证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单纯强调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进而影响全盘。企业应建立起由企业高层管理者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管、业务部门分管、合同管理人员专管、财务部门监管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预防体系,并建立囊括企业合同审查制度、企业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变更事项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全面的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从结构和制度层面进行规范,每个环节相互协调,如果企业签订合同的部门、执行合同的部门、审批合同的人员,对合同的管理的流程没有调整好,那么财务的监管就会孤立无援,也就失去了财务监管的基础和存在的必要性。只有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严密的合同管理内控体系的支撑下,对经济合同进行动态化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的监管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建设合同管理的专业化队伍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中人员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管理效率和质量。所以财务部门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可以采取的途径有讲座、培训、技术交流会等。培训内容涉及很多方面,例如,可以是强化与经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如《合同法》等,通过培训强化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意识;也可以是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面的培养,提高其处理经济合同中各种事务的能力,让其进一步掌握专业知识,熟悉合同处理手段,以此强化其专业能力。总之,采取多项举措加强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切实保障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执行。
六、小结
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加强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离不开财务监管,加强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管是财务部门的职能之一,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部门主动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管职能作用,降低或规避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利益。在合同订立前,财务部门要做好风险预测、风险辨析工作;在合同签署阶段,财务部门应对签订合同权限、合同印章使用管理、分送合同给相关部门等方面进行监管;在合同履行阶段,财务部门应严密关注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时结算并清理债权债务,制定合同变更索赔工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在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财务应做好合同的归档保管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财务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能,除了在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进行监管外,还需要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的管理体系,做好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相信有了财务部门的监管,企业会更好的实现合同风险管理,避免企业合同执行的潜在风险,并提高合同执行水平,从而更好的维护企业的利益。
作者:吴丽群 单位:北京美滋乐源食品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杨林萍.关于会计人员对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之我见[J].财税纵横,2012,27:448-449.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建设活动是一种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综合性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门通过签订合同将参加该项活动的各方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使得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就是项目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是当事人进行工程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随着国家近几年基建项目的萎缩,施工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夹缝中求生存,往往是项目业主所开的合同条件施工企业照单全收,先中标拿活再说,对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及合同风险研究不透,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当,尤其是对合同管理不重视,将直接影响项目管理各项指标及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甚至造成项目巨额亏损,给企业带来负担。因此,对项目施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开展总承包工作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合同管理,目前总承包企业(总包方)所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与发包人(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与材料商或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与专业分包商及劳务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等向业主负责,而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及分包企业则按照分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所以,工程总承包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是和有效的合同管理工作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依法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进行订立、变更、履行、转让、解除、终止以及监督、控制、审查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履行、订立、解除、变更、转让、终止;监督、审查、控制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动态性的、系统性的。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就是由草拟、洽谈、生效、签订开始,最后直至合同失效做结。不仅要对签订前的管理加强重视,更不可以忽视对签订后的管理。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就要求其管理必须系统化、规范化。动态性就是要注重对全过程变化情况的履约,特别要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变更、修改、补充或终止,全面掌控合同变化的主动性。目前,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与灵魂,已成为与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如果合同意识不够强的话,则整体的工程项目目标也就不明朗,不明确;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占据很大的比重,如果没有合同管理,整个项目管理的系统性就很难成形,高效率也将不复可能。如果合同管理失控或无效,工程项目管理则就无从谈起,工程项目的目标也就不可能实现。
二、施工企业施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建立缺失,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而将合同管理依附于其他部门,或者已设立但职责分工不清、交叉混淆,形成“都管都不管”的局面。
由于施工合同往往是招投标后签订,所以企业往往会把签订和合同管理归结为招投标部门的责任,实际上招投标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前期的投标成本分析、市场询价、报价等工作,由于时间紧工作繁琐,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重视合同的签订,合同管理便成为附属任务,而且相关法务部门也没有就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为合同的履行和成本控制埋下隐患。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全面
管理合同的人员多数都是造价及商务人员,有成本控制的意识,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且多数造价及商务人员没有深入现场,合同管理与现场情况脱节,一手资料收集不全,对日后的结算及合同纠纷等问题解决非常不利。
(三)合同管理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问题,它是整个项目执行链条的关键,是全员、全部门的事情。施工单位大多实行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三级管理模式,但往往只有预算员和公司级的合同管理人员了解合同内容,项目其他人员尤其是一线人员知之甚少,这样容易造成盲目指挥、乱签字、资料收集不全甚至成本失控等现象。
(四)合同动态管理制度没有完全建立,没有应急应变预案,造成执行过程中发生大量的变更等事宜得不到及时的归结处理,往往为项目后期的结算埋下隐患。
(五)前期法律风险预估不足,合同条款分析不到位,造成合同履行及结算处处受制,效益流失。
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做好合同交底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商务策划书和施工方案
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第一步是必须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要让每一个项目参与人员都熟悉本项目的亏损点、盈利点和风险点。合同签订后,应投标文件的要求要立即组建项目部,合同谈判者或者合同管理部门要代表企业立即对各有关部门及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交底工作,同时项目部要着手编制“商务策划书”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这些工作的开展首先要对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施工合同、招投文件的说明、交底,让他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到合同规定的施工具体的范围、要求以及风险,让他们知道投标过程及合同签订过程的意图及预想的目标等,并提出应该注意的事项。在施工方案的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合同的责权关系,从节约施工成本,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等多个角度出发,对于施工的人员、设备以及施工的工艺、方法等要做到合理安排,叙述详尽,既要满足业主需求,也要达到施工方目标。
(二)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积极主动地完善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工程变更、签证几乎发生在所有的工程项目施工中,而且会发生在各个阶段,当工程发生变更、签证时,施工单位和投资方就必须在严格遵守合同的条件下,及时做好工程变更签证手续。无论是工程的设计、计划进度以及施工条件的变动,还是在材料的使用和项目的增加方面,都需要及时做好登记备案和变更手续的签认工作。工程变更、签证,是施工单位创效的一条主要途径,变更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变更,更可怕的是有变更而没有抓住机会。在变更工程的价格再议时候,如果施工企业能够把握机会,掌握主动权,那么它的利润收益则会非常可观,而且,针对某些亏损点施工企业还可以变向提出变更,以减少损失。但是如果某些变更使施工成本发生了较大的增加(收不抵支),施工企业的利益受到了影响,那么,施工企业就必须为了自身的利益积极同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不能单从合同的角度出发,而要结合实际突破合同,争取让投资方同情、理解并支持,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另外还要注意,工程变更手续必须要经合同约定的甲方代表、施工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方能生效。
(三)监督检查合同管理情况,及时纠偏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很重视合同的监督检查,而且实践中也制定了合同监督检查制度,但往往执行力不强,过程中的随意性、盲目性、走过场很普遍。所以,首先除了要制定合同监督检查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评价以及检查后的整改反馈等,关键在于执行、落实与追责奖罚。二是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量很大,涉及到的合同类型多,且大多数合同标的额相当大,可以要求各基层单位先对照检查标准开展自查,然后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情况,主要检查合同文本;合同履约情况,察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以及合同变更情况;合同违约情况,查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约,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己方违约时,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违约原因,督促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合同相对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在合同相对方违约或预期违约时,应及时掌握违约的事实证据,必要时依法中止履行合同,避免扩大经济损失,并及时与相对方协商处理(因为处理违约情况涉及大量法律规定,所以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三是应当及时对监督检查进行评价,总结合同管理比较好的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尤其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推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
结束语
建筑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广韬.施工总承包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不确定因素,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防范从以下几个阶段解读:
一、投标阶段合同风险的防范
投标阶段要审查合同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等主体信息;要对工程项目本身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金落实情况等标的物的状况进行确认;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对对方合同签约人的签约权限确认。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要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内容,把握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了解情况,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防范
1、选派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参与合同谈判。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必须对等,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2、要对合同中基本条款进行审查。对合同的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表述的内容进行确认,包括工期、图纸、进场要求、工程变更结算、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进行了解熟知。
3、固定总价合同或垫资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由于工程价格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承包人需承担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和工程量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例如:泰达现代服务产业区G2地块项目机电供应安装工程是一个总价包干合同,其中,工程单价项目第二条规定: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应因永久或临时工程的材料或消耗性储存品价格、燃料或电力价格、运费或保险费、工资或津贴、货币兑换率升降、政府(不管是中央或地方)税费或其它收费等变动而调整。第三条规定: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应对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或规章的更改或增订而导致的价格升降而作出调整。这样的条款把通货膨胀的材料价格风险转嫁给承包商。
4、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审核有无承担该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对材料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工艺流程、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能满足要求,产品也经过了3C强制性认证,可签订合同,否则不能签合同。
5、诚信守法,规范建设工程合同行为。
防控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关键是转变观念、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重视程度。项目部领导班子以及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提高全体职工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增强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提高管理人员的谈判水平。通过提高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意识,为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
三、合同履约过程中风险防范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制度的中心内容,是合同法及其他一切制度的最终归宿或延伸。合同签订后,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将工期、质量安全职业健康、文明施工、付款条件、工程洽商变更结算、违约及赔付等等各方面对要进行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这是合同履约的必要条件。
现场施工管理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严格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误、质量问题、人员、材料、设备浪费带来的风险。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法律基础,承包人的主要任务,发包人的责任,合同价格,施工工期,违约责任,验收,移交和保修,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
2、强化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的制度保障。公司制定严格的内部合同管理办法,通过制定或完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对合同的订立、审批、会签、登记等予以说明,并做好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体系。针对项目部现有工程特点,做好人员分工,明确各管理人员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管理职责,实现合同管理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因此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体系,可以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组织保障。
4、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已方损失。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索赔证据有:会议纪要、施工日志、工程照片、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气象资料、造价指数等等,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及时合理地提出索赔,是使工程法律风险合理合法转移的有效措施。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5、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业主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公司遭受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和影响了工期的,就要依法索赔,
6、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签订一定要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分摊项目风险。对分包付款,严格遵循合同条款及现场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确认,在项目内部逐级进行审批,按照项目部收款情况支付分包工程款,做到以收定支,合理使用资金,规避项目风险集中化,分摊项目风险。对于分包合同外变更签证要与承包合同结算情况一致,必须一一核对,分包合同内外的增项变更一定要有现场主管施工员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附必须的辅助说明及相关资料,杜绝后补情况发生。分包结算必须在承包结算完成之后进行,并依据分包合同及承包结算内容进行核实增减项。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并学会科学的防范和控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四、泰达现代服务产业区G2地块项目机电供应安装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及其防控措施
1、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投标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拿到的施工图工程量相差很大,按照合同价大约486万元,这部分损失我方已经通过和设计院、业主做工作,转变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2、合同内精装修风口问题。合同内的精装修区域风口非我方采购和安装,实际合同中标价约为7000万元,而非7139.5800万元,我方经过多方努力,以固定总价合同为依据,认为即使我方不做这部分工作也不能扣除合同价。
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业主答应给我方风口材料款。
3、工程款的风险。G2项目开始,我方就垫资很多,资金压力很大,但前期工作只是预埋和预留,按照合同基本很难拿到工程款,我方就和业主做工作,解决材料款的问题,按照合同规定材料款需要把采购合同、发票、专项证明给业主,实际上这些问题涉及商业秘密,所以我方商务人员进一步和业主商谈,以工程进度为主,为了不影响工程顺利开展,业主答应材料到现场就给材料款,在抢工期的2个月内,我方收到工程款3700万元,解决了资金压力问题。
前言
如何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何让劳动合同起到对劳动合同双方都有利的作用?这是煤炭企业首先应该考虑的,也是企业认真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只要内容是合法平等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明明确确,双方的劳动纠纷才能最小化、最少化、最容易解决。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应与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予以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同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因此,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首先要高度重视,切实制定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工作。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被招聘录用的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煤炭企业作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生产条件特殊,生产规律变化大,劳动用工管理等工作也比一般的工业企业复杂,因此,为避免劳动纠纷,也为了维护职工与煤炭企业双方的利益,煤炭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一、煤炭企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及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的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因煤炭企业的特殊性,招工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固定性。为了更好地体现煤炭企业的“惠工”政策,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改制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续订劳动合同的。
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严格核实职工信息,如身份证信息、个人照片信息、档案信息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续订。
签订有固定期限的职工在合同到期时,需续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微机化管理后,我们能够迅速掌握和了解合同到期时间,基本上在职工签订合同期限到期一个月前就开始做合同续订工作的准备,主要包括审查职工在合同期内有无违反劳动合同条款、职工是否自愿继续签订合同等,经考核合格,开具《续订劳动合同征求意见书》,在征求主要领导的意见和职工本人的同意后,由本人续订签字(盖章),我们及时造好续订合同花名册等。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因素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主要有三大类(一)辞退解除合同(二)辞职解除合同(三)协商解除合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无故旷工且屡次劝教不改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在实际工作种,充分体现煤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人性化”。以无故旷工为例,由单位每月统计旷工人员名单,下发限期返矿通知单,限定期限内不回来报道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并登报通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向指定的人员交接财、物和工作,并出具书面交接单据。根据交接单据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作为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要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日期、所从事的岗位等。
二、当前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虽然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都会定制符合自身条件要求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制度却不能落到实处。有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执行缺乏保障,不易执行等等。
(二)错误信息较多,不易于后续工作开展。
煤炭企业招工前期,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和对劳动合同管理不重视,没有严格核实人员信息,导致好多人员信息错误,为劳动合同的续订等后续工作带来不便。
(三)合同后续管理工作容易被企业忽视。
因多数煤炭企业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一些需要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开展的工作,如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相关材料的归案保管等等,没有具体的开展。
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培养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选择适合的优秀的人才担任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对其培训,加强其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增强责任感,提升工作能力。
(一)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不受企业重视
目前很多企业的领导重视业绩高于一切,以为档案管理就是结束工作后的收集资料,也没有专设档案部门,这种不重视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认真的产生防范意识,导致部门和个人都没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心,更加没有监督和检查合同档案归档的完成情况,这就容易造成合同原件丢失,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此外,现在的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是兼职,不是专业的合同人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性质存在认知偏差,缺乏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认识,他们的合同管理知识体系不完善,甚至没有任何专业知识。正因为如此,他们在收集完档案资料后,很少会及时归纳整理,经常会出现由于不及时归档合同资料导致的合同档案整理工作混乱乃至停止的情况。除此之外,管理人员更换过于频繁也是合同档案管理工作错误频发的原因之一。
(二)合同档案资料收集困难
有效的合同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8要素,合同的起草、审核和履行更需要一连串的复杂环节。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合作双方所拟定的合同都有不同的侧重点,各单位的下属职能部门所拟定和承办的合同内容也都存在差异。而为使合同能正常履行,需要所有责任方达成共识,并在合同上签字,使合同产生法律效益。这使得合同档案资料收集具有周期长,流程复杂等特点,增加了资料收集的困难性,和合同中途流失的风险,不利于部门开展合同收集工作。因此,在合同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中,常会产生合同档案收集中断、或是意见不统一又要重复协商的情况,这使得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完整的合同归档管理工作管理办法,使得企业合同管理中,合同内容不完整成为了普遍?F象。有些合同承办人没有基本的合同法知识,法律知识体系不完善,也是导致合同内容不完整的原因之一。此外,合同格式的不规范,对合同档案的质量也有影响,合同承办人不尽责,缺乏责任心,在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地址、数字、格式等可以避免的人为错误。在实际合同管理中,管理人员多会依照自已的思维和习惯来对合同档案进行归纳和分类,没有依托相应的合同管理专业制度,这会加重日后检索的困难,使需要归档的合同档案条目不清,难于整理。
2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改进意见
(一)统一企业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分类方法
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理说白了就是合同的分类整理,以项目建设企业为例,合同可以分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安施工和监理等,在合同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不同的合同种类,将合同归档分为勘察、设计、采购、建安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和其他等。再将合同文件按照合同前期准备文件、合同签订文件、合同执行文件分成三个类型。
另外,档案整理工作需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现代化的数据库及信息索引技术可以使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而信息化的前提就是统一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编码原则和附件清单内容等信息。
(二)明确企业合同档案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根据《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中的规定,本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内负责本项目的各承办或职能部门,有责任保证本项目或部门里的合同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和系统性;项目文件形成者和企业内负责本项目的各承办或职能部门,应负责收集合同文件,并对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成果质量负责;需要归档的合同文件由档案室专职人员、承办合同部门人员,同时负责整理和收集,并对其整理质量负责。
合同归档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领导应重视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追责制度,将合同档案管理职责明确到部门及岗位职责上去,明确奖惩制度,对于出现问题的部门及个人予以适当的惩罚,对于业绩优秀的人员应予以嘉奖,以此来调动员工的主观积极性,培养更多热爱档案事业的年轻人。
(三)加强合同归档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给合同归档管理人员提供培训,逐步完善员工的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业务综合水平。要求员工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保证领导能够及时发现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早解决。同时将绩效管理制度引入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与奖金、晋级评定挂钩,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心和自信心,增强员工主观能动性。此外,企业的合同归档管理人员应尽可能保持固定,培养专业人员,这样能保证合同档案归档工作的连续性。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说到底是契约经济,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的买卖都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经营成败与合同及管理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一种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一种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一些不法商人利用这种规则,故意制造合同主体不合格,进行欺骗,给当事人造成法律风险。
2、合同文字不严谨
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合同用词要准确,讲究咬文嚼字,特别应注意多音字的使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3、合同条款不完善
合同条款是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主要表现为:一是条款定性,不定量;二是责任条款不具体,过于笼统;三是漏掉违约处罚或处罚不明确;四是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
4、无效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些企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定的合同,其实质是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自始至终不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
合同在履约中,根据情形的变化,可依法进行变更。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因此对应当变更的合同一定要及时准确变更。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
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约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这一点往往被忽视。
3、应鉴证确认的没有办理鉴证确认
履约过程中的鉴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
4、不重视合同诉讼时效
如关于借贷的相关合同,法律规定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有的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不明,对一些拖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直到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5、不重视应当行使权利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在再现规定情形下可以行使抗辩权,但一些企业对合同管理不规范,对这一规定不知或者不会行使,不能主动避免客观上可能给自身企业造成的损失,且发生问题也更难解决。
6、不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
证据(资料)是企业合同管理中必须高度重视的法律文件,,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是有效的证据。
总之,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无法用法律手段维权,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规范管理模式
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规范界限,而是一种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企业应当有专门的法律管理机构,聘用专职企业法律顾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程序很多,一个合同的订立和执行可能会牵涉到多个部门,这样的情形决定了,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
(二)建立合同管理新模式
1、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等为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建立。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有利于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并持续提高其合同法律意识。
3、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等。把这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必须有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
5、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国家工商行政市场规范管理司编,《合同法与合同管理》,工商出版社,1999年3月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全书》,中国法律出版社, 2005年3月
一、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如何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何让劳动合同起到对劳动合同双方都有利的作用?这是企业首先应该考虑的,也是企业认真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只要内容是合法平等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明明确确,双方的劳动纠纷才能最小化、最少化、最容易解决。比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并制定了相应了处罚制度。那么,员工就知道该几点上下班,知道如果自己上班迟到或未下班就先走的话,那就会受到处罚。这样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就起到了震慑作用。使员工知道了自己在工作中不按照制度行事的后果,从而自觉控制自己违反制度行为的发生。用人单位制定的制度,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清清楚楚,要将内容再具体、再细化,这样就能大幅度降低劳动争议的出现,进而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用人单位和员工永远是矛盾的双方,只有制定详尽完备的制度,并划定出界线来,用书面形式存在下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既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又能保障员工的利益不受到伤害。可以说制度的意义始终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开始到结束。作为劳动合同一方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或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把架子放下来。不要傲慢、不要高高在上、不要出言就盛气凌人的样子,要与应聘者平等协商、耐心沟通。在制订规章制度时,要宽松一些,不要动不动就扣钱,动不动就处分、动不动就开除人。要多一些关心和关怀,比如,上班迟到要罚款的制度无可非议。但如果员工生病了。如果员工的家人得了急病了,如果堵车了等等而来迟了,你非要扣钱,非要处分,这就不合情理。这势必引起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这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如果是员工起迟了,那受到处罚是应该的。所以说制度是人制定的。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是给那些不遵守制度的人定的。偶而因为特殊原因而违反的,他的本意不是故意与制度作对,而是因为不可预见的原因或天灾人祸而造成的。故对这类人应区别对待,不要生搬硬套制度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这些人。
一、合同管理重要性
合同作为项目管理活动开展的最基本依据,其贯穿了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不但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施工价格、工期目标、质量目标、义务及责任,而且合同管理是其他项目管理体系的工作指南,对项目管理起到了总体控制作用。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激烈的竞争中,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惜以低价获得中标的成功,然而低价中标成功的背后是企业的管理水平的竞争。同时因为建筑企业作为承包方往往又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常常受到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正是因为客观因素的存在及不确定性,施工企业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合同管理意识。没有合同管理就没有管理目标,没有管理目标则没有项目管理体系的形成,当然也就很难实现项目管理的盈利目标,甚至导致项目瘫痪,无法运作。
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以及施工市场与国际接轨,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而且被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认可,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门出现,而这些专业的管理人员及部门所起的作用也在不断被重视,因为合同管理不是潜意识中简单的统计工作。专职的管理人员不但要精通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而且还要了解法律、熟悉工程的施工措施、方法。因为只有懂得施工技术、了解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综合性人才,才能在不利的施工条件下及时的发现问题,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目前的项目管理中施工企业都设置了合同管理部门,专业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工程项目的进度与成本的分析,在进度、成本出现偏差时能够及时发现,为项目成本管理提供最基础的决断资料。
由于工程项目的大小不同,不同的工程项目需要设置不同的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小型工程项目可设置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合同管理即可。但是对于大型工程项目,由于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因素比较多,因此就需要配置专职的合同管理队伍或委托咨询公司进行合同管理,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并会很好的提高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专业的咨询公司费用比较高,势必会增加工程的施工成本。这样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成立自己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才能达到既能节约成本,又能优化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是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大多数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3、是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4、是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衔接得不好。合同管理机构与其它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不能够博采众家之长,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相互脱节,造成“1+1<2”的结果。
5、是对合同相对方缺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严,对其资质缺乏跟踪调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对合同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在对方违约后,维权意识不强。
6、是有些企业合同审批程序复杂,办事拖拉,造成合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签定。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策略
1、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再到履行完毕,都有业务、法律、财务、经济稽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使用等部门的人员参加。
2、是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成立了合同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最高合同管理机构,总经理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对合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吸引一些优秀的人才加入到合同管理中来。
3、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办法、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审批制度、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相对方管理制度等,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强抓执行力度。
4、是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互相取长补短,依靠集体的智慧强化合同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设想
四、以发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为例,笔者提出以下设想:
1、发包合同管理
对发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了合同体系的策划、合同评审、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实施、实施控制以及合同的后评价等。对于企业而言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前的所有工作都是由企业专业的管理团队来完成的,而合同的实施及过程的控制却由企业委派的合同管理人员或团队来完成,虽然企业在过程中起到了指导及监督作用,但是由于委派合同管理人员或团队水平的差异,也自然会造成不同的管理结果。
1.1对发包人的合同管理涉及的方面主要有: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而对于企业而言承包工程的最终目的则是以盈利,因此成本控制在过程控制中又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工期控制,还是质量控制等所有工作都是在为成本控制服务。关于成本控制最简单的计算公式就是:收入>支出。
而如何实现收入增加,同时控制好费用的支出则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所在。实现收入增加的途径主要是在维持正常报量的情况下加强索赔管理,增加额外收益。而控制支出费用减少的措施一方面严格控制好分包结算,另一方面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开支,并做好物资管理等相关辅助工作。
1.2索赔管理
在质量、工期等满足发包人的情况下,正常的报量工作几乎不会受到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可以维持正常的工作开展,但是工程的利润空间却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成本控制不当甚至会导致亏损,而索赔管理则弥补了利润空间一成不变的缺陷。
索赔发生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是由于当事人的一方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向违约方提出补偿要求。在工程施工中,索赔是指,承包人非自身原因发生的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发生的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经济或工期补偿。索赔的种类不同,所遵循的依据同样各异,同时索赔具有很强的时间局限性,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作为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局限于合同自身的管理,而且要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能够在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在项目施工中,常见到的索赔形式主要有:
1、赶工费用补偿2、人员、设备降效索赔补偿
3、窝工索赔补偿4、施工环境变化导致的费用增加
5、设计变更6、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
1.3统供主材管理
材料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占据的比重比较大,很多工程项目材料占得比例可高达60%,甚至更高,因此控制好材料的消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成本的增加。水泥、钢材、粉煤灰、炸药等主材在多数工程中都是由发包人供应,在投标时已经在合同中明确了价格,因此施工企业不必担心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风险差别,而是专注于材料的管理。
业主单位虽然负责供应主材,并承担了购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但是施工单位并不是可以任意的浪费材料,而是采取了材料核销制度进行控制。在合同中发包人单位已经明确了工程项目的单位耗量,在进行中间支付时会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进行材料核销,核销的基本原则是:
合同耗量=上报工程量×合同单耗
耗量差值=实际领用量-合同耗量
在一定时期内,发包人单位会对耗量差值价格进行调差,超出了合同范围之外的领用材料则按照市场价格并加上一定的管理费用进行扣款,因此在统供材料管理中,施工单位仍然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即管理风险。因为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材料单耗与合同规定的单耗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该差异并不能在材料核销中得到反映。对于耗量差值为正数,可以视为减少成本。而耗量为负数时,则要考虑施工因素或者管理因素,是施工方法造成的差异还是管理疏忽造成的浪费。
材料耗量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材料计划的参考依据,上报材料计划要考虑进度、库存,同时也要考虑实际耗量,只要考虑周全才不至于在施工中出现库存不足或者出现积压。材料不足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而材料的积压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的施工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同时还有可能出现材料浪费或者倒卖等不必要的损失。
2、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大型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正在向现代化的管理方式转型,为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效率,降低施工成本,在大型企业中不断出现了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分离。而大型企业则扮演着管理层的角色,其充分利用社会上专业队伍资源,作为自己的分包队伍,这样既可以充分施展大型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同时还可以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技术水平。正是因为这一趋势的形成,分包则是必然的选择,而如何做好分包合同管理则关系着大型企业能否顺利履行合约的关键。
2.1在分包管理模式中采用主要有全分包、工序分包。对于全分包来讲施工企业可以减少很多管理上的工作,管理相对比较简单,而且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也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开支,而且可以转移风险,对主承包商来说是比较有利的。对于工序分包来讲则相对比较复杂,因为工序分包涉及的方面比较多,还要派大量的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协调,不但增加了成本,而且加大了风险因素。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5-0080-2
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存在的很多不足与劣势:中小企业一般规模小、技术落后、抗风险能力不强,同时不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没有长期战略眼光,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中小企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中一方面要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把管理列为重点,其中合同管理列为重中之重,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规避日常一些常见风险,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并不断发展壮大。
一、中小企业合同管理概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中小企业既是一次严峻的生存挑战,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合同管理水平,与国内现金的大型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与国外行业巨头企业比较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合同是企业业务操作的依据,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保证。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接触,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拟草,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终止和中止。
在中小企业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经济领域内各项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验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组织设置。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管理工作专门化和专业化。
二、中小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
如果说企业财务的一半来自于合同,那么企业的风险大部分也是来自于合同。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作为中小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合同是中小企业的“法典”,也是解决纠纷的依据。然而,有的中小企业由于签约率不高、文本不规范、履约率较低等问题存在,经常导致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还有的中小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更是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中小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
(一)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不健全。主要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并没有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全过程中去。合同管理是高智力性,专业性,技术性,全局性强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中规避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中业务开展都离不开合同的管理。如果公司合同管理没有能独立出来,而只是仅仅作为其他只能部门的附属品来附带管理的话,常此以往,合同管理将可能被淡忘和漠视,导致公司对合同管理的指导缺失。
2.合同签约率不高。有的认为是老关系,碍于情面搞口头的“君子协议”,而不签订书面经济合同;有的怕麻烦,图简单或只签内容条款不全的合同;有的则为偷逃国税(如印花税),故意不签书面合同。
3.合同签订把关不严,签约随便,解约自由。视合同为儿戏,不依法签订合同,高兴就履约,不高兴就不履约。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合同,不按法定条件、法定期限和法定形式办理,打个电话或口头打个招呼,简单了事。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归责不到位,没有行程一套系统的管理,尽管部门公司指定了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形同虚设。合同纠纷的隐患很大。
4.不懂法,不依法办事,违约不究,自我保护能力差。业务承办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诸如“重技术,轻合同”“重关系,轻法律”的现象在日常的业务承办中大量存在。业务承办人员不能很好地执行合同管理制度,认为签订合同只是简单的形式,遇到合同问题又以法律知识欠缺为借口推脱。
5.合同管理仅停留表面上,未能深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部门之间未能及时的反馈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信息,合同管理只是单纯的把合同存放,归档,录入台帐,而没有对合同的整个履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比如对方是否完全履行,履行是否出现违约情况等。
(二)中小企业合同管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合同法律意识淡化。只关注企业经济效益,忽视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尤其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合同与合同法律这三对关系缺乏认识。
2.外部经济、法制环境不完善,影响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长期的计划价格制度使得不少企业时至今日仍对市场销势、市场价格缺乏应有的敏感与准确判断,不适应突然出现在经济关系中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变化,更难形成根据市价变动而及时调整经营计划的能力。这就导致合同的订立、履行受制于市场销势和价格,合同纠纷大量产生,合同管理难度大。
3.多层次的合同管理网络尚未形成,使企业合同管理缺乏推动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还没有形成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又相互配合的多层次合同管理网络,使企业缺乏外部推动力。
4.企业合同管理缺乏激励机制。现在除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大面积推行“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明确有力的奖惩措施。
三、中小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对策和建议
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方向,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命门”所在。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企业的效益有很大帮助,合同管理水平提高,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必然会提高企业的效益。
1.企业领导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只有正确地处理好了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合同与合同法律这三对关系,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
企业领导要熟悉合同法律知识。为此,要对在职的企业领导,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要把合同管理列为企业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导的依法经营思想,把抓合同管理放到企业抓质量管理和产品开发一样的重要位置,把合同管理列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
全体员工重视,强化合同管理工作,要建章立制,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合同法》培训,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给予合同管理机构足够的自和经费,真正在思想意识上及工作中,提到企业管理的重要位置上,将合同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归到,建立起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抓。
2.要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拟定要量身定制,规范严谨,充分考虑风险及约束措施。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中重要条款如货款转移条款、付款及结算条款、责权条款、纠纷处理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工程承包、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签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要强化履约意识。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改进合同管理制度,金光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但是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及新的情况出现,原来的制度需要适应新的变化。
3.加强合同管理的机制建设,要让合同管理制度真正动起来,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快企业局域网建设,创造良好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努力推进管理手段现代化。一些合同,尤其是需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合同,可以在局域网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监督合同的时效性和履约率。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完毕,要有合同管理人员的参加,不断更新合同履行的相关数据。
4.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加强对《合同法》,《招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近几年颁布和修订的一些重要的关于商品经济与市场的立法,如《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企业法》等法律尽管对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起了极到重要的作用,让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收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企业中,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务,人才的培养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可以选拔以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为合同管理人才提供良好环境。
总之,合同管理是中小企业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法律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中小企业要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合同管理应提到首要地位,从合同的拟定,合同的审批,合同的签订,合同的执行,到最后合同的跟踪形成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会对市场风险,信誉风险,操作风险,业务风险,政策风险等日常主要风险形成有效的规避,将对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推动力。
【参考文献】
[1]钱卫清著.民营企业运作的法律风险与防范[M].中信出版社,2004.
在企业和项目经营管理管理活动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每一个项目的承接,都要经过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履行过程中要进行合同管理,在项目完成后还要进行项目后评价。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它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项目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未来。
1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1 投标人员片面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
对投标人员现行的业绩考核制度中,单纯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没有考核承揽项目效益指标。 “挖到篮子里就是菜”,致使投标人员因利益驱动,只要能中标就行。而对预付款的拨付条件,是否需要垫资,现场对施工的影响,变更及索赔要件,工期松紧,竣工结算的时间等合同风险未能进行合理评估,造成亏损项目增多,使许多施工企业步入了经营承揽及完成产值不断攀升,但企业利润却没有同步增长的怪圈。
1.2 项目职能部门解读施工合同不透,变更信息沟通不畅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通常施工项目上由工程技术部门提供已完成工程量数据清单,再由计量部门套上单价对业主进行计量。而对合同中是否存在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力或是有多少潜力可挖、如有变更是否已经完善变更手续等方面,项目部部门之间做得还非常欠缺,许多信息未能及时沟通反馈。形成了工地上已经按照变更数据完成工程量,计量部门还不知情,事后再进行补签资料的“两层皮”状况,使成本增加,索赔难度加大。
1.3 签订合同条款不严谨,对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有效约束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许多企业没有能对合同签约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地审查,如签约资格、履行能力、履约信誉等,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履约及违约条款表述的过于粗略简单,不够具体充分,为合同的执行带来隐患。目前,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与管理中状况较好,物资采购与劳务合同没有严格进行招投标,有的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合同履约程度较低。违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竟出现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承包团队在履约中多次要求提价的状况,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
2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除一定的历史根源外,也有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及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缺乏足够的认识是合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反映在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或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2.2 合同法律环境不好
也是造成合同管理被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是我国建筑业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未依法订立,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订立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有差异或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合同管理人员对索赔工作不重视
缺乏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
2.5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对合同管理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再完善的制度有章不循,也如同废纸一张。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2.6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对具有上述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充实,以增强合同管理力量。
2.7 对合同归档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机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2.8 发包人(业主)行为不规范
发包人(业主)常常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或暗中指定与其有利益关联的施工企业做总承包人的分包人。有些承包人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发包人(业主)的不规范行为难以实施。
2.9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在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10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和各专业分包人之间,及各分包人之间的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
3 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对策
3.1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3.2 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具备各种批准文件;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3 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发生变更应及时找工程师或监理确认,如果它们拒绝确认应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不确认工程变更又不说明原因的,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免日后互相扯皮。
3.4 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账务;为与国际接轨,要能够阅读和翻译英文合同文本。企业不乏优秀的技术人员,但是合同管理人员匮乏。
4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