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30 17: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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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项目的实施需要资金;
2、乙方受委托进行个人贷款,有关权利义务均由承担,甲方可以代为行使;
3、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部分资料(见附件),并承诺有关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遗漏,不存在任何欺诈,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就有关资料中没有体现的一些情况作出了承诺说明,甲方也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以后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为此,甲、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一、贷款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二、贷款期限:至少一年,最长三年。乙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和甲方经营情况决定年限,每一年贷款期满之前一个月内确定。贷款起始日为XX年月日。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贷款利息为每年20%.每年贷款发生之前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100万元,该费用在贷款到位后直接抵作利息。若没有到位,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还,并按照月利2%承担违约金。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应将其签订的有关甲方买卖等重要合同
六、贷款偿还: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七、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八、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
贷款人:
乙方:
身份证: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转让事宜订如下条约:
一、甲方自愿将所属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所有,下列为此房屋信息:
1、房屋坐落: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付款金额及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此笔购房款项直接从甲方对乙方的欠款中抵账(执行借条2020年3月31日内容)。
三、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四、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____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五、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将按本合同的第四条处罚以及赔偿。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只有口头协议的欠款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口头协议,如果借款方不认可,那么就无法起诉要回。民事诉讼釆取“谁主张权利谁举证”的原则。有口头协议,要通过起诉要回欠款,还需证据,如人证,微信(银行)转账,电话录音等证明借款的事实,这样才有胜诉的可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文章屋网 )
该酒店的处罚采取“连坐”法,以上述事件为例,除了那名“肇事”小工被罚了1000元,厨房间其余15名员工,包括行政总厨、菜品总监,均承担了50元~500元不等的罚款。一人犯错,其他员工都要跟着受罚,别人会不会觉得冤?
闫师傅说一点也不冤!厨房管理制度有规定:员工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错误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那名小工不按规定摆放鞋子,却没有一个同事指出来,应承担监督不力的责任。
宫传龙:
合理的分组=合理的“连坐”
我的具体管理方法是:把后厨员工按岗位分组,每月评选一次最优小组和最差小组。当月菜品投诉、纪律、卫生等各项工作失误率最小或零失误的小组是本月最优小组,有非常丰厚的奖金,反之失误最多的那一组就被评为本月最差小组,处以重罚,赏罚额度在1000元左右。这样,原本工作不积极、容易犯错的员工就得严格要求自己,否则会连累整个小组的成绩。组员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各扫门前雪甚至看别人笑话,自制力强的同事会主动监督后进组员,指出错误并督促改正。
杨建华:
淘汰之前,要给三次机会
如果具备以下三个前提中的任意一条,实行重罚没有问题。第一、员工工资高。第二、后勤保障制度好。第三、奖金可观。如果酒店无法满足任意一条,重罚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员工流失。而现在酒店遭遇的共同难题是员工难招,好不容易招到了,怎么舍得再罚走呢?所以,因为摆错了一双鞋,且是初犯,就处以1000元的高额罚款,实无必要。而且与此事无关的后厨人员都跟着挨罚,也十分不妥。
犯错即重罚,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方法现在已经略显落后,我主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打架、恶意破坏、偷东西等恶劣事件应重罚;对日常生活中的细节,我们采取批评教育、递增罚款、淘汰制相结合的方法处理。第一次摆错了鞋,提醒并告诉他应该摆在什么位置,第二次又出现这种错误,罚款50元,再有第三次,罚款翻番。一般情况下,在三次机会之后,绝大部分员工都能改正错误,如果有员工第四次犯同一个错误,则说明此人的态度不端正,压根不想改正错误,这样的人不值得培养,直接淘汰。
泰安木鱼石鸡蛋
创意由来:以往山鸡蛋直接煮熟,配几个蘸碟和香葱,用小米煎饼卷着吃。我觉得直接煮熟的鸡蛋太腻,于是就将生鸡蛋提前用香料水腌入五香味,走菜时再煮熟,鸡蛋不成不腻,口感正合适。
提前预制:1、锅入20斤清水,下入丁香、桂皮、花椒、葱、姜各100克煮沸,调入酱油500克、盐200克搅匀冷却,下入100个山鸡蛋,浸泡两天两夜。
2、500克白芝麻小火炒香,然后入搅拌机打成粉,加入50克盐调成芝麻盐。
3、500克莱芜香肠切丁,入四成热油小火浸炸2分钟。
4、锅烧热入底油,煸香葱末,倒入鸡蛋液(3个山鸡蛋打散)和500克豆瓣酱小火熬2分钟。
走菜流程:取10个泡好的山鸡蛋小火煮7分钟,然后关火浸泡3分钟成溏心蛋。芝麻盐50克、莱芜香肠100克、鸡蛋酱100克分别装入碗中摆盘。上桌时配10张小米煎饼、20克香葱段和20克香椿芽。
喷雾器改成人味加速器
杨建华:生鸡蛋的外壳有气孔,在香料水里浸泡两天两夜,汤汁渗入壳内没有问题。但是蛋壳与蛋液之间还有一层薄膜,紧密无孔,汤汁能渗透到蛋液里使之入味吗?我表示怀疑。
作者回复:鸡蛋腌制时间长,汤汁就可以渗入到蛋液里,香料水本身有盐分,冬天不容易变质,夏天可以放在冰箱里浸泡,就不用担心鸡蛋变质。
木制秋千椅3、藤制秋千椅:手工编织的藤条家庭秋千质地较轻盈,表面没有上油漆等涂料,因此不用担心涂料挥发的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由于没有油漆的保护,但这种秋千不能被雨水淋,因此仅适合放置于室内。
2、原始财务凭证的发票,明细及对方签字;
3、明确对方法人所在地及身份信息;
4、催要证明材料,如音视频等。
一、催款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方名称2、欠款事项3、欠款时间4、欠款原因5、欠款金额6、发票编号
7、催款方的银行账号8、最后付款期限
二、催款方的信息要明确方便欠款方还款,包括以下:
1、催款方的联系人2、联系电话3、联系地址
三、催款的语气,根据催款性质不同,注意如下:
1、通知欠款方并告知付款时间将要到或已经到,让对方企业准时付款。此时是通知性质,催促语气不宜强烈。
2、欠款方未按时付款或已长时间拖延付款,收款方不仅是通知,更有严重警告的意思,催促语气比前者强烈,催款的内容、时间更为明确。
出于保持催款单位与欠款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催款函可以分阶段发出,如第一阶段予以提醒,第二阶段直接催款,第三阶段“最后通牒”。
第二、确认好面签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人员预约好的时间准时到达,面签的地点大多是银行网点,总之,办理贷款面签时要注意好时间和地点,一定不能迟到。
为使体育教学过程行动活泼、紧张有趣,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动机与兴趣,培养学生坚毅、勇敢、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精神,教师应因势利导运用教材、教法去引导和发展学生个性。身为“闻道在先”的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挖掘教材内在的魅力,及时调整教法段和学生心理,使教法更加合理化,学生身心能达到最佳状态,从而不但满足掌握动作技术的需要,而且还要达到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完善学生不同个性的需要。在多年的体育教学实践中,笔者感到发展学生个性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方法也是比较多的,那些发展体能方法、体育知识与运动技能教法和思想品德教育的方法,都有可能发展学生个性,因此在体育教学特别是课堂教学中,给学生创设一个宽松和谐的运动环境,可以使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激发学生上体育课的兴趣,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较好地完成各项体育教学任务。那么,如何创设一个宽松和谐的体育教学环境,从而充分发展学生个性呢?下面是笔者在教学实践中的几点体会。
一、学习体育。让学生在心理上轻松起来
孔子日:“知之者不如好知者,论文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心理学也认为,兴趣是学习和活动的内部动力之一。兴趣是学习积极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这种倾向与注意和情感紧密联系着,以使人类对感兴趣的事物总是优先地并具有向往心情,它是获得知识、提高能力的巨大动力。爱因斯坦曾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的兴趣一旦被激发起来,他们就会积极主动地去学和做。只有激发了学生的兴趣,才能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然而在实际的教学中,有些学生由于种种原因,对体育课没有兴趣,练习时不出力,做动作敷衍了事,针对这种情况笔者采取了下面措施:首先是和学生面对面交谈,让学生放下思想包袱,克服心理因素的影响。其次,在教学内容上不单纯地以执行和完成《大纲》为目的,而是以《大纲》为基础,补充一些具有当地特色、学校特点或时尚活动的灵活多样的教学内容。例如,在观看我国女子铅球运动员在世界锦标赛上获得冠军的实况录像后,笔者及时安排了铅球教学,给学生介绍了铅球比赛的有关知识;全国足球甲A联赛期间,笔者又安排了足球教学,并结合五人制比赛的情况讲解了足球比赛的规则及场地的画法。又如在每节课的开始部分,安排一些便于集中学生注意力、又能引起学生兴趣的小游戏,如让同学们报数,几列同时报数,看哪列声音宏亮,速度快,这样既起到了贯彻课堂常规的作用,又集中了学生的注意力。这样,通过形式多样的方法去培养在体育方面有困难的学生,使他们在某一项活动中找到自信,找到兴趣,找到快乐,真正体会到如何享受体育,从而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好习惯。
二、学习体育。让学生在室外运动中轻松起来
体育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的不同点之一就是它的教学多数是在室外进行的,毕业论文 因此,创设一个宽松和谐、新颖美观的运动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
首先,教师要以良好的情绪创设和谐的课堂气氛。研究发现,中学生的性格往往与教师有着相似之处,这是由青少年的“模仿性”、“向师性”心理特征所决定的。在体育教学中教师的着装、举止、语言、形象等自身素质是学生最关注的,特别是教师自身的情绪与课堂气氛紧密相连,与教学效果息息相关。笔者认为,教师应该把微笑引入课堂,微笑是一种美,能给学生以美的享受,能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同时,教师还要以爱来对待学生。教育实践证明,教师热爱学生,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兴趣和积极性。因此,教师要始终以饱满的热情进行教学。教师如果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课堂教学中去,就必然会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学生的思维也就会变得灵活而敏捷。此外,教师要用生动有趣的教学语言,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如果教师板着面孔,穿着便装和皮鞋,态度粗暴,使学生望而生畏,产生抵触情绪,就会极大地影响课堂环境的和谐,教学的效率也就会很低。
其次,教师要努力营造新颖、美观的运动环境。在体育教学中一定要有新颖、美观的运动环境,这是学生能否怀着愉悦的心情进行学习与运动的必要条件。例如,进行循环练习时,在练习场上画出活动区域,将练习路线、练习内容及要求标示出来,将器材规范、整齐地摆在练习区域内。虽然这样做教师麻烦了点,但可以使做练习时目标明确,积极性高,气氛活跃。又如,室外课小黑板的作用不能忽视,教师在小黑板上用鲜艳的颜色画出动作的分解图,配以动作要点说明,可使学生对各阶段的动作有更具体、更理性的认识,大大提高了学习效率。
三、学习体育,让学生在宽松环境中发展个性
第一类,订购金陷阱。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定金,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这个房子的情况,在与购房人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向购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签订认购书中明确写明认购金在签约不成时不予退还。
第二类,约定房屋贷款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有些房产项目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在合同中做这样的约定,使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失。
第三类是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受损。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一些关键的问题,开发商与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或者不约定,或者在约定中设下陷阱。出现纠纷后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
第四类是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根据规定,如果房屋面积绝对值误差比超过3%的,购房人就有权退房,但实际情况由于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购房人的约定,购房人很难索赔。由于面积缩水的数额很大,计算的依据透明度也差,同时造成了面积争议引起的投诉也逐年在递增。
第五类是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补充条款应对陷阱
一般情况下,以下五方面内容最好在补充协议中体现:
一、房屋面积:开发商应以套内面积签订购房合同,对套内面积和订房阶段的建筑面积之间的换算方法必须进行明示,并以套内面积为单位公布每平方米单价和房屋总价;开发商应承诺交房时使用面积应和签合同时的套内面积相等。对于交房之后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署面积的差值,正负偏差不得超过3%,如果超出该范围,多出部分业主可按照合同单价进行购买,不足部分开发商必须以合同单价退还买受人。
二、关于装修标准:开发商承诺的装修标准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对于装修时所使用的所有材质(指包括公共部分装修时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型号(指装修时使用的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等),必须进行明示;请开发商注明精装修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三、关于车位:地上车位是否有产权,业主如何购买及使用年限为多久;如果租用车位,费用如何,该收费标准的时限为多久?制定依据是什么。
四、关于物业和绿地:物业收取的费用,服务的内容必须作为合同的必要组成要件以书面形式进行,入住后一年内,所有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不能胜任小区的物业工作,有权进行解聘和新物业公司的聘用。
一、戚道云等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回欠款凭证案案例评析
(一)案情简述
戚道云和施锦良签订合同,同时施锦良和倪新昌向戚道云交付10万元保证金。后合同解除,戚道云无力归还保证金,戚与张连官商量后找来王荣等人帮忙。戚道云以还款为由将倪新昌骗至戚道云的办公室,王荣等人令倪交出欠款凭证,倪不从,王荣等人用玻璃杯敲击倪的面部,致其面部皮肤裂伤。倪新昌被迫将欠条交出并在由戚道云起草的收到10万元欠款的收条上签字。此案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戚道云、张连官、王荣等人均犯抢劫罪,分别判刑。
(二)判决评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争论较大,其焦点就是欠条能否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
本案判决采纳“抢劫既遂说”观点。其理由如下:本案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犯罪类型,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刑罚的应受惩罚性,因而戚道云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特征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且由于使用了暴力等手段,往往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本罪的客观方面,应当是具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3.本罪的主观方面,应当由直接故意构成;4.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从以上关于抢劫罪犯罪构成的分析看,被告人戚道云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的关键之一是欠条是否属于公私财物,之二是如何理解戚道云非法占有的目的。
关于本案被告人戚道云、王荣等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问题。财产型犯罪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本案中,戚某依据民事合同合法地占有了倪新昌的10万元保证金,其犯罪行为区别于一般的抢劫犯罪之处在于他所要达到的目的并不是获得事实上对财产的控制,这一状态已因合法原因而达到,其已经实际控制了该10万元,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剥夺倪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将这10万元据为己有,所以本案中戚某非法占有的目的体现为要取得倪某的10万元财产所有权,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对象是所有权。
综上,由本案司法判决可引发笔者如下思考:第一,欠款凭证可否作为财产罪犯罪对象;第二,法院对上述案件判决是否事实充分、于法有据;第三,如果为消灭债务而对欠款凭证实施抢劫,是否构成既遂。鉴于此,笔者在本文将对上述问题加以分析论证。
二、欠款凭证可否作为抢劫罪犯罪对象
为了达到消灭债务的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回欠款凭证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其问题的关键在于论证欠款凭证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即认定欠款凭证是否为刑法中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这里就出现两个疑问需要解答,其一,财产犯罪对象的内涵与外延,其二,欠款凭证的性质。
(一)财产罪中犯罪对象的认定
刑法上财产犯罪对象的“财物”该如何理解,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准确把握其内涵和和外延,直接决定着犯罪客体的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第264条、第266条、第267条、第268条、第274条和第275条等的规定来看,财产罪的对象使用的是“公私财物”一词。然而我国的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的解释从未排除对具体情况下的“财物”可以解释为包括“财产性利益”,所以,应当认为作为我国财产罪侵害对象的“公私财物”不仅限于“财物”,它也包括了财产性利益。既然要解决欠款凭证的归属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刑法中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内涵和外延。
1.财产罪侵害对象的财物的界定
一般认为,认定财产犯罪对象的财物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财物的存在形态;二是财物的他人性以及所有、占有的可能性;三是财物的价值。在大陆法系国家,财物的存在形态问题主要讨论的是财物是否只限于有体物。我国法学界普遍认同财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也就是说,在我国刑法界“财物”既可以是有体的存在,也可以是无体价值的存在。财物的他人性以及所有、占有的可能性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是否能将不能为他人所有或者占有的财物包括在财产罪的对象中。在我国,作为财产罪的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一定价值的财物,但对“价值”是否仅指具有经济价值及其判断标准学者们则认识不一。张明楷教授认为:“从实际上看,作为财产罪对象的财物,一般都是具有客观经济价值即金钱交换价值的财物。但从理论上说,作为财产罪对象的财物,并不要求具有客观的经济价值,只要所有人、占有人主观上认为该物具有价值,即使其客观上没有经济价值,也不失为财物。”
2.财产罪侵害对象的财产性利益的范畴
所谓财产性利益,是指财物以外财产上的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既包括积极利益的增加(获得债权),也包括消极利益的减少(减少或免除债务),此外,既可能是永久性的利益,也可能是一时性的利益。
(二)债务凭证能否成为财产罪侵害对象理论分析
1.欠款凭证的性质及功能
欠款凭证是指借用人在借用别人的一定数额货币时所立的,用以证明借用关系的,由出借人保存的字据;其实质是确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合同,所表现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债权法律关系;而财产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物权关系。就该角度而言,很难将欠款凭证归为财产罪犯罪对象的财物范畴。
2.欠款凭证能否成为财产罪的对象的财物
欠款凭证能否被认定为财物,其关键是看欠款凭证时候具备作为财物的基本特征。首先,就财物的存在形态而论,欠款凭证都符合财物的存在形态恐怕并不存在争议。其次,从财物的他人性以及所有、占有的可能性角度看,欠款凭证作为权利人支配范围内的物,显然具有所有、占有的可能性,所以,在此问题上亦符合作为财产犯罪对象的财物的特征。然而,可能存在的疑问是,同样作为证明某种债权的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其本身也不具备经济价值,但我国的司法解释却肯定了其为财产罪的对象。事实上,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承担着部分货币的机能,凭证与所记载的财物是密不可分的,谁持有了有价证券,谁就占有了有价证券、有价票证记载下的财物,同样丧失了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亦被认为是对实际财产的损失。所以,正是基于这些特殊之处,司法解释和刑法理论肯定了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作为财产犯罪对象的财物。而借据显然不具备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这些特征,民法上债权债务的转让须告知或经另一方的同意方可有效,所以一般取得欠款凭证并不会带来直接的财物控制。以司法解释和实务肯定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为财产罪的对象为理由,并不能直接得出欠款凭证亦为财产罪的对象的结论,因为这样的类推解释在刑法上是不允许的。
3.欠款凭证能否成为财产罪的对象的财产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