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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民营艺术院团基本现状及分析
1.民营艺术院团总体基本状态
由于民营艺术院团存在很多动态因素,在文化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数字只是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文艺表演团体或不愿交纳手续费而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或因自由组合,团体和人员很不稳定而没有进行注册登记,我们只能根据各市、县、区上报情况统计和在文化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以及我们采访到但未在政府部门登记的院团人数之和进行统计、归纳。总体来看,我省民营艺术院团近两年呈现上升态势。数量不断增加,影响力不断扩大,社会效益不断增强。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目前共有325家(实际数据可能要比这一数据多很多)民营艺术院团,占居前三位的分别是:第一位石家庄市,共有128家,占全省39.4%;第二位为唐山市,共有38家,占全省11.7%;第三位为保定市,有32家,占全省10%。民营艺术院团种类繁杂,包括京剧、评剧、河北梆子、杂技、歌舞、魔术、皮影戏等,涵盖我省主要艺术种类。
2.民营艺术院团内部基本状态
(1)民营艺术院团经营者基本状态
我省民营艺术院团经营管理发展阶段尚处于初级阶段,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民营艺术院团有99.3%是个人投资建立,老板与经营管理者多数是合二为一,没有专业化分工。从现代企业理念来看,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弊端,一旦出资人(老板)在经济和生活等其他方面出现异常,就会影响整个艺术院团发展,甚至解散。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在现阶段还是比较适应的。由于出资人与经营者合二为一,为了获得出资人角色利益最大化,经营者角色通常情况下能做到按劳取酬、鼓励多干,在节目编排效率,演出成本控制等方面能做到相对优化。
(2)民营艺术院团资产基本状态
从调研的统计来看,民营艺术院团资产总额分布差别非常大,最少的艺术院团只有1万元,最多的有一千万元,相差一千倍;平均资产为35.66万元。大部分民营艺术院团资产总额集中在30万元左右,其中30万元以下,占73. 3%。
民营艺术院团办公经营、排练场所普遍缺乏。在自己家中办公经营的占52.9%,租赁场地办公经营的占14.8%,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占20.8%,自己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仅占11.5%。没有固定排练场地的占33.4%,在自己家中进行排练的占31.1%,租赁场地进行排练的占23.6%,自己拥有固定排练场地的仅占11.9%。
(3)民营艺术院团演职员基本状态
由于民营艺术院团人员流动频率较高,总体从业人数较难统计,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民营艺术院团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民营艺术院团占90.50%,其中:11―20人的占12.6%,21―30人的占27.1 %,31―40人的占33.6%,, 41―50人的占16.2%。
民营艺术院团演员以青年为主,如19岁到30岁的演员占31%以上的民营艺术院团占统计对象的84.78% 。民营艺术院团专业技术人员大多为初中文化水平,初中文化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占31%以上的民营艺术院团占统计对象的82.7%。
据调查统计,民营艺术院团培养演职人员的机制处于简陋、低水平状态,尚未建立高层次的机制。演职员大多来源于本民营艺术院团的培养。其中本院团培养的演职员占90%以上的能占统计对象的31%。培养演职人员的机制制度分布为: 46.2%的民营艺术院团是通过本院团师傅传授, 32.2%的院团不培养演职人员, 12.2%的院团通过送员工到当地培训班形式进行培训, 4.1%的通过到其他民营艺术院团观摩学习形式培养,有的则是通过父辈传授的。
3、民营艺术院团演出基本现状
(1)演出场次相当频繁。据不完全统计显示,2009年,河北省平均每个民营艺术院团演出达到183场次。
调查统计显示,40%左右的民营艺术院团全年活动时间在半年以内。每年演出活动总时间的分布为:6.2%演出活动总时间在1个月或1个月以下,35%在3―7个月,,全年演出活动总时间在8个月以上的占58.8%。
(2)演出手续较为规范。95%的民营艺术院团领取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但有5%的民营艺术院团没有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约有88.2%的民营艺术院团在演出前能够到文化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11.8%的没有备案。
(3)创作能力不高。民营艺术院团自己创作剧本剧目的占68.4%,不创作的占31.6%。排演新戏的民营艺术院团中,大多数不是导演指导。排演新戏的方式大多为以下几种:对照VCD等光盘排演的占30.8%,请老师指导的占26.7%,导演指导的占23.7%,复排传统剧(节)目的占13.8%。
民营艺术院团排演新戏一般都只占用很短时间,大戏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一些短剧最短的仅半天,很多剧(节)目,编创人员一说剧情,演员简单磨合一下就能上台表演。短平快的节目编创方式,能较快适应观众,赢得市场,但大多难以保证质量。
(4)民营艺术院团主要经营、演出对象是厂矿、农村、农民、中老年群体。主要演出地点是厂矿和乡村的民营艺术院团占66.2%,主要演出地点是城乡交界处的占27.5%,也在城镇演出的只占3.8%。民营艺术院团正式演出剧本剧目时的观众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约占65%,能吸引年轻观众的演出大多是带有歌舞和杂技等项目的演出。
(5) 民营艺术院团市场开拓。
民营院团的演出市场开拓主要通过四种方式,一是受邀请参加政府公益性质演出;二是依靠中介(经纪人)介绍的演出;三是依靠自身营销人员推广;四是自发公益性演出。这四种方式其中前三种在多数艺术院团中交错运行,一般民营院团里都设置专门的营销人员,常年负责联络固定客户,开拓新客源;在通过中介进行演出的民营艺术院团中,通过中介(经纪人)介绍的演出场次占民营艺术院团总演出场次的比例,最少的民营艺术院团占3%,最多的占90%,平均占38.5%。而自发性公益性质的演出则多是村镇一些自发组成的艺术院团,只是在年节闲余时在本地区及周边进行节庆自娱自乐性质演出,不盈利。
(6)民营艺术院团演出收益状态。
近两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民营艺术院团演出收益逐步提高。
从调研的总体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一般演员在演出日,每日平均为50―100元左右,中档演员每日平均为150元左右,名角演员每日平均在150元―300元左右。
4.民营艺术院团内部管理基本情况
从调研来看,目前我省民营艺术院团普遍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相当部分民营艺术院团内部管理实行“个人家长制”,财务、节目排演、人事关系等,基本是团长或出资人一个人说了算。家族式管理模式较普遍。管理方法原始、落后、不规范,民营艺术院团内部管理状态急需改正、完善。
据调研初步统计,内部没有成文规章制度的民营艺术院团占13.5%。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民营艺术院团占36.3%。实际上,这一比例肯定会更高,大部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并不只是院团单方面责任,由于签订合同对彼此都有制约作用,而民营院团的舞台演出薪酬多是一次一清,因此许多演员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这种现象在歌舞类民营院团中尤其明显。演员收入分配形式主要是包日制或包月制。由于许多民营院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大多数民营艺术院团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此外,调研初步统计, 约96.1%的民营艺术院团没有建立演职员的行业组织――工会。
由于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欠缺,近1/3民营艺术院团出现了劳资纠纷。劳资纠纷的原因主要是,第一位原因是演员跳槽, 第二位原因是工资薪酬。
二、我省民营艺术院团特点
我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坚持面向市场,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实行“自愿组团、自主经营、自定分配”的管理模式,具有较强的“搞好演出才能出效益”的市场观念,能吃苦、善开拓、抓质量、讲效益。常年坚持演出,从演出收入中获得收益,然后再寻求更大的发展,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1.办团形式多样,定位较合理。我省民营艺术院团基本上为个人独资所有制形式,出资人往往就是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负责人,日常管理和演出承接等工作基本上以演出经纪人为中心,采用“自愿组团、自主经营、自备设施、自定分配”的办法进行组织。剧团大致分为常年性和季节性两种,演出节目包括京剧、评剧、河北梆子、杂技、歌舞、魔术、皮影戏等,涵盖我省主要艺术种类。民营剧团的演出市场主要定位于厂矿、农村。农村有着广泛的戏剧基础,民营剧团从团长到一般演职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最了解农民,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民营剧团千方百计地面向市场,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来组织演出。他们为农民写戏演戏,满足了农民渴求文化生活的需求,同时也为自己的生存发展开拓了一片坚实广阔的演出市场。
2.演出剧目丰富,生产快捷。“民营艺术院团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因而他们的演出节目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民营艺术院团面向群众,演出剧目灵活多变,你点什么,我唱什么,观众的要求就是民营艺术院团的标准。为满足基层观众的要求,民营艺术院团开发出了花样繁多的剧(节)目,诸如开业戏、生日戏、周岁戏、等不下20种,一个故事一出戏,根据观众所需可以编演上百出戏。在基层,很多演出场所只要求红火热闹,吸引观众,所以,许多民营艺术院团,需要随时面对雇主和观众提出的临时演出要求。这也培养了民营剧团的编创能力。需要演出一个新的剧目时,只要导演把提纲说一说,相关演员按提纲分“行当”凑一凑,即可边排边演,边演边排,排演新剧目所需的时间短,生产快捷,可以快速地适应广大基层演出市场的各种演出需求。
3.机制灵活,分配较合理。我省民营艺术院团主要实行团长负责制、演员招聘制和全员责任制等责、权、利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团长在整个民营艺术院团中既是领导者,又是演员招聘、薪酬分配、演出承接等日常管理的实施者。演员招聘途径广泛,大多通过演员之间相互介绍,近两年,一些艺校毕业生也充实到民营艺术院团中来。团长与演职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根据演出情况,有以合同等书面契约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也有只采用双方口头协议方式的,相对自主性较大。民营艺术院团薪酬分配严格实行按劳分配,演职员的自身利益与民营艺术院团的整体利益紧紧捆在一起,树立了“演出才能出效益”的市场观念,充分调动了演职人员的积极性。
4.产业化发展初具规模。民营艺术院团在经营管理方面另外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其明确的产业化发展思路和追求。民营艺术院团目的大都是为了营利,只有极少数是为了兴趣爱好。因此,从一开始,民营艺术院团就走上了产业化发展的探索之路。作为一种文化经济实体,我省的民营艺术院团在发展中不但丰富了我省演出形式,促进了我省舞台艺术的发展,同时也产生了演员经纪人、业余剧作家、流动民间艺人、演出中介机构等附属行业和组织,涌现了生产、销售、租赁戏剧服装、灯光音响、民间乐器等相关服务市场,带动了戏剧服装、乐器和灯光、音响等舞台演出设备、交通运输、餐饮以及旅游等行业的发展,从而形成了一条民间艺术产业链。民营艺术院团对地方经济起着不可忽视的拉动作用,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的一支重要民间力量。
三、我省民营艺术院团生存经验
1.“以戏养戏”的管理理念
由于民营艺术院团没有政府资金投入,因此“以戏养戏”是适用于国内民营艺术院团发展的一个管理理念。每一个剧目对创作、筹备、制作、上演以及后续经营都在严格对预算控制下进行,需要收回成本。民营艺术院团在现阶段尚无法实现多元的经营,在国内环境中又处于与剧场、演出中介不对等的地位,对于成本控制稍有不慎可能导致整个民营艺术院团倒闭。因此,在每场演出之前,都会确定启动资金的来源,成本花费的阶段,票房对回收预测,预计之外的补救计划等。在这样严格谨慎的投资思维模式下,民营艺术院团基本上杜绝了不经论证、盲目上马、拿钱砸奖等问题出现,养成了“老戏养新戏,新戏成老戏”的创排模式。
2.以观众需求为本的销售战略
民营艺术院团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观众对于购买决策的迟疑。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人民,以观众需求为本,在市场中求生存,在演出中求效益,是民营艺术院团得以生存的又一法宝。 所以,民营艺术院团始终以观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制定合理的演出价格、适应的演出内容、独特的营销策略等计划,以吸引更多的观众进入剧场。
3.以继承、借鉴为基础,坚持改革创新的创作理念
民营艺术团体大多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很多艺术院团,如一些河北梆子团、落子团等,最初建立的目的就是在自娱自乐的基础上保有地方特色文化。所以民营艺术院团大多做到了坚守民族文化立场,认真继承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发掘丰厚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同时,民营艺术院团又立足基层、面向农村,将创作与市场开拓、服务农民结合起来,能根据观众的审美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增强舞台艺术的感染力。以继承、借鉴为基础,坚持改革创新的创作理念使得我省的民营艺术院团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4.长期的客户维护
民营艺术院团一般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活动区域。固定的忠实的观众是一个民营艺术院团赖以生存的源头。为了保有固定客户,民营艺术院团非常注重客户的维护。一般有专人进行客户管理和维护。在客户管理上多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第一,固定客户定期更新,通过邮件贺卡、纪念品等方式不断联络老客户。一方面不断完善既定客户的信息,另一方面筛选客户,减少下一次联系客户所耗费的无用功;第二,利用公益活动等形式建立特殊交流,拉近与客户尤其是政府之间的关系;第三,定期举办邀请联谊活动,培养客户对民营艺术院团的认同。由于注重维护既有的客户,民营艺术院团才能稳步长足的发展,继而达到成本的缩减,服务的改善。
四、民营艺术院团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存环境严峻。民营艺术院团在数量上尽管已经相当可观,但在人才、剧目创作、社会认同、影响力等综合竞争力上仍落后于国有院团。民营艺术院团白手起家,没有观众基础和市场影响力,演出往往都是靠自己,演出场次很不固定。正是由于市场生存环境的相对严峻,导致大部分民营艺术院团陷入了社会影响力不够、演出出票困难、无力创排新剧目、演出质量上不去、无法吸引观众、社会地位难以提升的恶性循环。
2.演艺人员匮乏,演员流动性大。一方面,演艺人才非常紧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扩大,待遇不断提高,就业门路不断拓宽,青年从艺的积极性受到很大的影响,民营艺术院团演员的后继人才出现明显不足。人才流失对演出剧目产生了很大影响,同时使很多民营艺术院团存在着“后继无人”的担忧。另一方面,人员流动性强,导致民营艺术院团稳定性差。由于院团本身缺乏规范的运作,对演员没有按照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实施规范的社会保障和人员管理机制,所以演员跳槽现象时有发生。
3.排练场地严重短缺。从调研基本情况来看,民营艺术院团没有固定排练场地的占33.4%,在自己家中进行排练的占31.1%,租赁场地进行排练的占23.6%,民营艺术院团自己拥有固定排练场地的仅占11.9%。没有排练和演出场地是民营艺术院团普遍凸显的问题。由于民营艺术院团资金短缺,而排练场地往往租金昂贵,导致民营艺术院团不可能长期租用固定的排练场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演剧目的质量。
4.演出市场竞争无序,市场混乱。一是市场营销手段落后,演出经纪人队伍不够规范。目前我省没有正规的演出管理经营机构为民营艺术院团的演出市场牵线搭桥,营销手段主要停留于“靠关系、靠熟人找市场”的层面上。由此造成的垄断性经营等形式出现,给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二是民营艺术院团间相互压价或以次充好。有些民营艺术院团为争市场,违背市场规律,互相压价;有的更是打着其他民营艺术院团的牌子承揽演出,弄虚作假、欺骗观众,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侵犯了别的民营艺术院团的名誉权。
5.民营艺术院团创新意识弱,资金缺乏保障。农村市场的简约化、低层次和消费扩张不足,加上没有现代化、规范化建设的市场需求,使许多民营艺术院团主观上缺少创新求变的动力,他们往往奉行“借来主义”,依葫芦画瓢,缺少既有一定思想性和艺术性,又通俗易懂、适合于农村演出、能让群众接受和喜爱的剧本。这样的结果只能萎缩了受众面,使得演出受众大多局限于中老年观众,并且很难培养出新的观众群体。此外,民营艺术院团的演出没有财政资金的投入,演出收入主要用于养人,而用于设备投入更新、剧本创新编写等软硬件方面的建设费用极少。
五、对我省民营艺术院团生存与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我省民营艺术院团的发展,要充分考虑到我省的文化资源大省和戏剧大省的文化特点,充分发挥民营艺术院团在经营上灵活多样、机制上容易创新的优势。弥补现有国有院团艺术品种和艺术风格的不足,弥补国有院团的市场空缺,抢占市场空白点,占领中、小型演出场地,在农村、社区、工矿、基层文化站以及商务楼宇等更广阔的天地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演出市场,与国有院团形成市场互补效应。
第一、政府应加强对民营艺术院团扶持及管理的力度
一是要在财力上给民营艺术院团积极扶持。由政府创立“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重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项目。除了有政府的固定投入外,还可吸引那些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个人、企业,甚至国外的资本投资入股。
二是加强对民营艺术院团的管理力度。建立对民营艺术院团创作演出的剧(节)目指导、规范和提升机制,建立、健全民营艺术院团演出动态质量监督管理档案。对于长年不演出的民营艺术院团要采取措施,必要时予以注销。同时每年对剧目创作上乘、演出社会反响良好、经济效益较好的团体要通过评比给予表彰、奖励和宣传,扩大民营艺术院团的社会影响。
第二、进一步优化民营艺术院团的发展环境
首先,要建设良好的民营艺术院团发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发展民营艺术院团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支持民营艺术院团的良好氛围。其次,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政策上保证民营资本投资民营艺术院团的“国民待遇”,推动民营艺术院团的健康发展。三是在市场环境方面,健全演出市场体系,完善演出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击非法、违规等演出行为,有效保护民营艺术院团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演出市场秩序。
第三,组建民营艺术院团行业协会
一是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合作互助作用,在剧目编排、剧场排演、奖项获取等方面为民营艺术院团做一些实事,让原本分散的民营艺术院团找到“娘家”和社会归属感。二是利用行业协会组织管理作用,加强民营艺术院团行业自律,特别在剧目宣传、营销中引导民营艺术院团加强自律、自主、自强意识,推动良性竞争,使得文化市场更加精彩纷呈,不断提升演出质量和艺术水准。三是建立学艺行业劳动用工推荐制度和用工保护制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奖励拨尖人才。
项目管理从诞生到现在已经有半个多世纪,它从一门新兴的科学逐渐应用到各行各业。项目经理人作为项目团队的领导者是项目的灵魂。采取项目法进行施工的项目,项目经理人对项目的管理、运作起到核心作用,所以项目经理人管理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整个项目能否成功。一个成功的项目经理人不仅能够使工程按照预期的工期高效完成而且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此,本文就项目经理人的管理方法和艺术进行了初步的探析。
一、建立高效的项目管理系统
项目组织管理是项目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因素,针对不同的项目的各自的特点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技术互补、整合力强的领导机构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关键。
(一)建立管理框架
建立管理框架是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建立的原则是:明确目标、分工以及责任。一般来说会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例如财务部、工程部、计划部、安质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设置应该以清晰有效为目的。建立了清晰高效的管理框架是进行经理部内部管理的基础,也为贯彻项目经理决策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提供了条件。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自古无规矩不成方圆,项目管理更是如此。健全的制度可以使管理活动正规化、制度化。员工的行为,业绩都有相应的标准测量,这不仅能够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还可以明确责任,提高团队工作效率。只有奖罚分明、制度明确的队伍才能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更好的发挥团队的加法作用。现行就有很多项目管理聘用都采取合同制,这样直接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员工和项目管理者都有保障。这就是一个健全规章制度很好的例子。
(三)明确项目目标
项目管理是按质、按量、按时在规定的经费预期内为了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进行全面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的活动。由此可见,项目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有了明确的目标也界定了努力的方向,接着就是做好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简称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项目的人员一般都是临时性组成的,所以在项目建立初期可以将项目的目标印制成文件,员工进行学习,让员工有目的进行工作,也许可以使项目进行的事半功倍。
二、激励员工
什么是激励?激励就是通过影响职工个人需求的实现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在组织活动中的行为。激励的功能就是根据人的行为规律来提高提高人的积极性。项目是人的集合体,一切工作都要靠人来进行,项目的各种要素只有在主动参与组织活动的人的、利用下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只有是参与项目工作的人保持旺盛的士气、高扬的热情,项目才能实现较好的绩效。于是如何激励员工,增强凝聚力就成为企业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一)工作激励
工作激励主要是对职工委以恰当的工作,以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一方面工作的分配要考虑到职工的特长和爱好,把工作与人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人的特长来安排工作。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只有恰当的岗位才可以更好的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内容是工作的分配要发挥职工内在的工作热情。就是将略高于员工的工作能力的工作交给员工,让其有压力又有动力去完成工作,通过员工的努力,不仅可以高效完成工作,而且也提高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二)提高员工素质
只有具有高素质的员工才能将项目部打造成高品位的团队。一般情况下,项目部的员工都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由公司直接派遣的正式职工,而另一部分则是由项目部临时聘用的临时员工。对于这两部分员工极易出现两极分化,所以在管理过程中一定要一视同仁,传达一种唯才是用的思想,真正的身份的差别只是体现在管理工作、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方面而不是简单的正式工与临时工的表面身份。项目部要定期举行教育培训,促进集体价值观的形成,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建立持久的正强化的激励机制。
(三)善于鼓励员工
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得到别人的认可,对于项目部中知识型人才更是如此。正激励的效果是无穷的,有时领导一句小小的赞许可以使员工发挥无限的工作热情。项目经理人要经常与员工谈心,并传递积极的活力和乐观的精神,要抓住任何机会,对员工进行表扬,因为表扬的效果往往比批评好很多倍。在不断地精神鼓励的驱动下再给予合理的物质报酬,这样就可以不断的开发员工的创造的潜能,更高效的实现项目的目标。当然鼓励员工的方法不止一种,还有绩效管理、竞争上岗等着需要项目经理人不断去探索与学习。
(四)建立和谐沟通的平台,充分授权
项目经理人在项目中的核心地位,往往会是自己处于各种矛盾之中,所以在团队内部要充分展现民主,建立员工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平台,让管理者与员工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从而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的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增强项目部的凝聚力。
项目经理人要给员工以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有些项目经理没有掌握好授权的度,虽然将工作交由职工全权处理,可在其工作过程中给予员工过多的建议和想法或者多加干涉,使员工个人能力得不能正常发挥。在项目部的管理中要注重授权,采取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态度,相应的合理的授权,不仅充分的表现了项目经理对员工的信赖还可以训练员工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激发员工潜能,这种做法会使员工在人格上有极大的满足感,有助于建立企业内的信赖关系。
三、管理艺术的运用
“艺术”常常给人一种美的感觉。它是用形象来反映现实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而在项目管理中的艺术,则是管理经理人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所体现出来的智慧、才能和技能即利用自身的综合素质巧妙地运用管理方法。项目经理人管理艺术性的高低对于项目目标的完成程度具有决定性作用。项目管理中规章制度等条条框框类的是“硬”的因素,而“软”的方面则是管理的艺术。项目经理人对待两者要软硬兼施,松弛有度,只有这样才能给项目部的发展才能带来巨大的影响,使项目部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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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5-0129-03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其利益输送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与原国有企业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关联方交易及其利益输送普遍、很难被公正评价是一直困扰着中国证券市场各主体的一个重大问题。在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先后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规范、强化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以后,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其利益输送方式越来越隐蔽,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关联方及其关联方交易的定义
IAS24将关联方关系定义为“在做财务和运营决策时,某一方有能力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于另一方,那么它们就被认为是关联方”;关联方交易就是“关联方之间资源和义务的转移,无论是否需要付款”。
IAS24把控制定义为“直接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拥有,或超出公司一半的表决权,或由公司章程或协议约定在表决权上有实质利益,该权力能指导公司管理中的财务和运营政策”;把重大影响定义为“参与公司财务与经营政策的决策但无法控制这些政策”。为进一步明确关联方及其关联方交易以便于操作,IAS24还特地列举了以下几种类型,要求所有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遵守:
1.直接或通过中间公司间接控制报告公司或被报告公司所控制,或在同一公司共同控制之下(包括持有股份、附属公司、人合附属公司),但两公司仅仅是共同拥有同一个股东不视为关联方,除非存在下述4和5所述的情形。
2.合营企业(具体见IAS28:“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Chapter 13)。
3.直接或间接地,某个拥有对报告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表决权利益的人以及其家庭的近亲成员(该个人家庭的近亲成员是指那些期待着能影响那个处理公司事务的人的家庭成员或者能被那个处理公司事务的人影响的家庭成员),但仅仅依靠这些交易的公司的一般的、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提供者、商业伙伴、公共设施提供者、政府部门及其机构(尽管它们可能会限制公司活动的自由或者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及交易量很大而形成事实上的经济依赖的单个顾客、供货商、特许权人、分销商或普通商除外。
4.关键管理人员,即那些有权力和责任在报告公司执行计划、指导、控制等活动的人,包括公司的董事和执行人员以及这些人家庭的近亲成员。
5.如3和4所述,直接或间接拥有报告公司表决权的实质性利益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人员,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公司主要持股人以及同时在报告公司关键岗位担任管理人员的其他公司兼职人员。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及其信息披露规范基本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IAS24),并在其中参考了一些美国财务会计准则(FAS)的具体规则如金额、比例等,但在以下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1.未使用有表决权资本的比例来表述关联方及其交易,这使接受了很多小股东委托行权而可能在事实上能影响或控制公司的小股东、债权人等不被视为关联方。
2.间接共同控制、间接重大影响不视为关联方。
3.仅仅因与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度的单个购买者、供应商或商,不视为关联方。
4.因持股而作税后利润的分配不视为关联方交易。
5.同受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两方或多方之间,通常不被视为关联方。
此外占用公司资金(不论有偿还是无偿、高息还是低息)、提供担保、抵押和质押等资金支持的只要求批露资产负债表日的数额而不必批露占用、担保、质押的累计时间和加权平均值。
二、中国关联方交易及其利益输送的新动向
传统上的关联交易基本上可视为非公平交易,也就是关联方之间非公平的利益转移和输送。以上市公司为研究中心,从利益转移的方向来讲,可以大致分为索取型关联交易和付出型关联交易两大类。索取型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能施加的重大影响,通过关联交易占有上市公司的资源或直接将上市公司的利润转移至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它无疑会直接损害上市公司少数股东(即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较常见的方式有:(1)关联方无偿或廉价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2)关联公司向上市公司高价供应原材料;(3)关联公司向上市公司高价转让资产(尤其是劣质资产);(4)由上市公司承担关联公司的费用,如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等;(5)上市公司为关联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6)关联公司向上市公司低价收购产品然后转售以获取利润等。付出型关联交易一般是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佳时,为保住上市公司的配股资格或实现扭亏、避免ST和PT,通过与关联公司进行关联购销、资产重组、资产租赁、资产托管、承包经营等,将关联公司的利益移到上市公司,在短期内人为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正好与索取型关联交易的操作方向相反。主要有:(1)上市公司无偿占用母公司等关联方资金;(2)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低价供应原材料;(3)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资产(尤其是优质资产);(4)关联方承担上市公司的费用,如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等;(5)关联方为上市公司贷款提供担保;(6)关联公司向上市公司高价收购产品等。在大多数情况下,母公司和其他关联公司进行的付出型关联交易最终目的是利用它包装好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途径进一步融资,便于将来实施更大规模的索取型关联交易,这一点得到国内外实证研究的证实,如Barclay(1998)、Burkart(1997)等人的研究。
在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先后了《关联方之间出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新《招股说明书》、《上市规则》和《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规范、强化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其利益输送如资金占用、抵押、担保的财务、涉税信息披露与监管以后,中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其利益输送的方式越来越隐蔽,手法不断翻新,甚至利用中国对关联方及其交易的规范不全、监管不力的现状转移上市公司的财富,呈现出一些新特点。现简要概括如下:
1.关联交易的“非关联化”。关联交易的“非关联化”就是通过独立第三方,以及特殊目的经济实体(SPE),或在离岸中心注册、无须登记投资者身份的公司,把实质上的关联交易变成形式上的非关联交易。如某甲与某乙是关联方,甲将产品先卖给某独立第三方丙,丙过一段时间再把该产品原样或稍加包装后转售给乙;或者甲将A产品、资产以不公平价格转让给丙,丙则将B产品以非公平价格让售给乙收回己付给甲的货款;或甲将产品以非公平价格卖给丙,丙则从乙处获得资产廉租权为补偿等等。这事实上就是某甲和某乙之间的关联交易,但不留心肯定发现不出来,尤其是在两次交易间隔时间较长时。
2.利用因与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性的购货商、供应商或商来转移利润。在中国,因与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性的购货商、供应商或商,不视其为关联方,于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利用这一点来转移国有资产。如中科健的赦建学就是通过其在香港的元器件采购商―易通控股的附属公司来掌控中科健产业链的上下游来获取巨额利润,还有华晨的仰融,倪润峰时代的长虹与APEX的巨额应收账款坏账也涉嫌此事等等。
3.利用有重大间接共同控制或间接重大影响、以及同受共同控制的公司或个人来操纵利润。中国会计准则不视间接共同控制或间接影响以及同受共同控制的两方或多方为关联方,企业就可以利用这一点来操纵和均衡利润。如甲和乙是同属A公司的子公司,而丙和丁分别是甲和乙企业的子公司,丁与丙不视为关联方,丁通过与丙的非公平交易很容易就能达到操纵公司利润的目的。
4.利用形式上的兼并收购(如联营法而非购买法)来抬高没有持续性的利润指标。联营法可以不确认联营企业的损失而可以确认联营企业分配的利润,联营企业亏损了可不必纳入合并报表(准则未要求每一关联方及其交易都必须单独批露),盈利则通过利润分红方式进入合并报表;购买法则必须按购买后的时间和持股比例确认被购买企业的损益。因此利用联营法可达到暂时提高上市公司利润的目的。
5.利用因持股而进行的税后利润分配来操纵利润。因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而在期末从上市公司获得分配的股息和红利似乎是天经地义,显然不会被视为关联方交易。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未使用有表决权资本的概念,某些公司高管层就利用目前公司治理不完善、内外监管不力和内部人控制的便利条件,作出有利于自身的利润分配方案,转移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利润以中饱私囊。如2005年3月28日《财经时报》第16版的《谁在靠着交大昂立发大财》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交大昂立2004年实现利润13 225万元,同比增长35.86%,而净利润仅3 107万元,同比下降45.5%,每股收益仅0.1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只有695万元,每股还不到0.03元。为什么利润大增而属于股东的纯利却大减呢?从财务数据看,是因为在1.3多亿元利润中,“少数股东”一下子分去4 400多万元。“多数股东”交大昂立以9.45亿元净资产取得3 100多万元净利,而作为“少数股东”昂立房产(一说为大立房产)以区区1.06亿元净资产却能分取4 400多万利润,并且年报信息的披露语焉不详。
6.利用所持股份的增减来调节利润。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投资决策是公司能创造利润、能创造越多的利润,我们就越要增持该公司的股份;可关联方的投资决策很多时候不是这样,而是恰恰相反,尤其是在投资的一方是国有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而另一方是该公司高管人员及其要好亲朋所开办时更是如此,而投资决策如增持或减少股权是不算关联交易的。投资公司会在其关联公司不能创造利润时加大投资,一旦被投资公司开始盈利就开始减持股份,被投资公司盈利越多,投资公司减持的也越多。如交大昂立在昂立房产刚成立时持有80%的股份,另外20%为11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当昂立房产在2004年有大量进帐时,公司持有的股份却因增资降为48%,控股权被11位自然人股东所把持;此外,交大昂立还为其另三家关联企业提供了巨额资金,如2003年为上海联富房地产公司提供1亿元,为上海周房置业提供6 680万元,2004年为上海宝茸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10 896万元。在这些公司中,交大昂立都是少数股权(20%~40%不等),其他股东多为自然人(如周房置业就是一周姓自然人),开发资金大部分由交大昂立提供,一俟有收益,交大昂立要么减持股份(如前述昂立房产),要么干脆将股权悉数转让出去(如周房置业今年初股权己全部转手)。
此外,巨额的贷款担保和资金占用仍居高不下。在上述规范尤其是证监会有关规范颁布后,资金占用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即平时占用、年终大部归还、来年再又大量占用的新特点,如上述交大昂立与其关联方即是如此。
在上述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经济往来中,最为值得关注的新特点就是当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而其他关联方是其他性质企业时,即使其已亏损甚至亏损很大,其关联方也大多采取索取型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的资金转入自己的口袋中,如中科健与易通控股、新太科技与广州新太、张家界与鸿仪系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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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贺宛男.谁在靠着交大昂立发大财[N].财经时报,2004-03-28.
[6] 其他未注明出处和资料来源于上海证券报网站.
Pay Attention to New Trendency of Benefit Transfer Between Related Parties
CAO Xi-zhong1,2
Abstract: The project manager for the success of the project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sponsible person. The project manager is the project team leader, project manager first duty is on time and within budget quality to lead the project team to complete project work, and customer satisfaction. The project manager must be ready to lead in a series of project plan, organize and control activities, thereby achieving project objectives.
Key words: project manager; management; leadership; goal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石,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基础,因而项目管理的好坏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建设一支优秀的项目经理队伍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项目经理的地位与作用以及职责
按传统的说法,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是保证圆满完成项目的关键人物,负责项目的组织、计划及实施过程,其工作性质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项目经理的水平、思想、作风、素质和能力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他是项目团队的灵魂,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人物,而管理程序和技术只不过是协助人员工作的工具。
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责任是实现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核心。项目经理的责任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要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的目标,高速、优质、低耗地全面完成;二是要保证各个工序做到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项目经理应确定工程项目总目标,制定阶段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最终保证用户满意。为达到这些项目目标,项目经理和他的团队须随时捕捉用户信息,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项目经理反复确认用户要求的实际目标及其优先次序非常重要,他必须密切注意用户需求信息的变化,用局部验收、协调会、工程项目阶段性报告等多种方式达到目的。
项目经理应熟悉、体会合同条款,确认用户具体目标和约束条件,注意与用户一起确认目标中的关键性要求。随时将工程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用户,从反馈中了解用户的要求,及时对原方案进行调整。不断发展和加强各项目干系人的合作关系,以便获取目标信息作为项目经理及其下属成员的指导依据。为确认用户哪些要求可以满足,哪些要求无法满足,应及时与用户沟通协商,力争取得一致意见。但对于根本违背合同条件苛刻的用户要求和过于频繁的目标变更,项目经理应加以拒绝。
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就是企业内部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原则,以项目合同书的形式确定项目经理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按企业的运行机制运作,使项目经理在项目运作全过程中履行其权利和义务,有效地进行项目组织管理,应该说,这种责任制度是企业加强对项目经理管理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一方面,这种责任制不仅赋予了项目经理一定的权力,更重要的是责任义务加大了,而且对项目组成员创造性地劳动也给予充分的肯定。项目经理负责制可以增强项目组成员的危机感、紧迫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组员都有很强的危机感,只有知识的更新、积累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项目经理完不成上级的任务,收入减少,组员不满意,就没有人愿意再与你搞项目,面临被解聘的可能;组员不努力、不认真负责,面临在以后的项目中被淘汰的危险。这种机制的形成,无论对学历高、还是学历低的组员都有压力,利益和责任的驱动,促使每个人都努力工作,实现自我价值。
二、建立和完善
评价、激励、约束、监督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对项目经理的评价、激励、约束、监督机制,以此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项目经理管理体系。
(一)建立项目经理的评价机制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项目经理综合业绩考核评价标准,设置一套由若干指标构成的较为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指标体系来衡量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这些指标体系由多方面组成:比如项目经理管理的工程质量如何、工期是否按时完成、有无安全事故、经济效益情况、创优夺杯情况、甲方(建设方或用户)对该工程的评价和对项目经理的评价等。企业组成相应的考评小组,对项目经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照指标体系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议。全面了解项目经理的状况,也有助于优秀项目经理的脱颖而出。
(二)建立项目经理的激励机制激励可以增强信心,无论身处哪个行业,有效及时地激励员工,绝对是企业加强管理的上上之举。建立项目经理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充分体现项目经理的自身价值,另一方面可以激发他们开拓、实践、创新的敬业精神,增强项目经理对公司、对项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除了物质上的激励外,精神上的激励对于项目经理来说也必不可少,对那些综合评议优秀的项目经理进行表彰,一方面振奋了他们的士气,另一方面也使更多的项目经理向他们学习。
(三)完善项目经理的约束机制完善项目经理的约束机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考虑:一是法律法规的约束,项目经理的操作对象是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法规和法律;二是企业的约束,项目经理必须贯彻执行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三是社会的约束,通过监理、甲方等部门对项目的评价和监督,对项目经理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和制约。
(四)完善项目经理的监督机制由于项目经理的特殊地位,决定了项目经理在施工管理队伍中的导向作用和辐射作用。监督管理好项目经理,就意味着抓住了施工管理队伍的关键,就能够起到管好一个人、带好一班人、影响一批人的作用,反之,如果失去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监督,其自身不正,必然导致上行下效,形成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严重后果。针对监管不力的实际情况,企业应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措施。
三、加强项目经理综合素质的建设
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项目的成败,因此加强项目经理综合素质的建设是项目经理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上世纪中叶,随着世界经济复苏和社会生产力的强劲提升,产业发展对职业工人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原有的中职教育已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于是西方国家开办高职教育来培养新型的技术型人才,并分别设置了与职业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课程体系。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高职教育开创发展中,主要学习和引进的西方高职专业教学基本模式有三种:“CBE模式”、“双元制”模式和“MES”模式:
(1)CBE模式
CBE(Competency Ba― sed Education)意为“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该教学模式是美国休斯顿大学开发出的一种能力培养教学模式,CBE模式于20世纪90年代初,由原国家教委,通过“中国――加拿大高中后职业技术教育交流合作项目”(CCCLP)引人中国,并在许多高职院校得到各自应用。
(2)“双元制”模式
“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形式。“双元制”模式的内涵:①学校与企业分工协作,以企业为主;②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以实践为主。“ 双元制”教学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原国家教委引入中国。
(3)MES模式
MES(Modules Of Employ- able Skills)意为模块式技能培训,是国际劳工组织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发出来的职业技术培训模式。MES教学模式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缩短了培训与就业的距离。MES模式于1987年通过国际劳工组织引人我国。
我国高职教育专业课程教学发展经历了传统的“三段式”教学模式、“五阶段周期循环教学模式”、“产学研结合模式”、“工学交替”等不同阶段。其中,产学研合作教育新模式对于基于行业标准的高职艺术设计专业项目课程教学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产学合作教育源自Cooperative Education,直译为合作教育,就是学校和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意译为产学合作教育。我国早就存在合作教育的形式, 1985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纺织学院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合作在我国试验一年三学期的工学交替教学模式,被视为我国产学合作教育开始的标志。
2.海南高职教育课程设置基本矛盾及学生就业压力
纵观国内外高职专业课程教学研究成果,理论扎实、内容丰富。但全面贴切海南高职艺术设计专业项目课程教学研究主题的地域性学术涵盖,几乎没有,同时,各种研究还远未达到高职艺术设计专业教改实训环节的行业要求。再有,高职艺术设计专业课程内容老化带来的专业课程设置与职业能力要求标准脱节问题也未能找到解决办法。
在海南国际旅游岛积极建设背景下,树立能够真正立足海南本土、切实调整艺术设计专业项目课程教学设置方向,以工学一体、项目导入、行业标准来不断检验,壮大海南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储备力量的教育研究是不够完善的,因此,基于行业标准的高职艺术设计专业项目课程教学研究的深入是非常迫切的。
本文以琼台师专美术系艺术设计专业群所倡导的项目教学改革举措为案例,对海南省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课程设置进行系统的综合研究与分析。在总结和提炼一线专家学者有关课程设置改革与发展理论的基础上,从行业需求对海南省高职院校教学实际出发,调查海南省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分析其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联系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其他类型院校和国外院校的经验,研究海南省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课程设置的优化方案。
3.职业岗位产业项目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我们的思考是,对于按职业岗位产业项目构建课程体系的教改思考,要求我们按生产过程组织教学,创新课程体系。那么,高职艺术设计专业群项目课程应该从岗位或岗位群的能力要求出发,反向推导出所需要的课程:文化课、专业课和职业道德课程要根据岗位能力重新构建、重新组合,均为岗位能力服务,进而在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起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合理的课程体系。
再者,力图探索专业课程的优化设置,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实战型艺术设计人才。观察项目课程教学对学生产生的作用和影响,通过项目教学成绩以及用人单位的反馈,分析学生专业技能和岗位职业能力的提高情况,为高职院校在艺术设计专业教育工作中如何更合理的进行课程设置,提出一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力求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
为了解决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课程设置与职业培养方向现存矛盾,关注行业标准下的项目教学效果和课程组织,以提升高职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的市场就业活力、专业技能水准及综合职业素养。这就要求突破沿袭本、专科培养体系的传统专业课程构架,重新解构课程的专业体系,以职业岗位需求来确定学时学分、以项目仿真管理来安排教学任务,保留艺术设计专业教学优势,利用各专业平台横向联合,以项目导入为契机,以项目产出为目的,以项目组为专业教学单元,以商业设计的行业标准来检验、训练、铸造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的市场化综合能力。
(1)改革经年不变的艺术设计专业教学观念,调整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组织的空乏内容,放大商业设计行业化的实践实训教学比重,以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极为广远的商业设计市场需求为动力,努力拓展高职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就业渠道,提升他们的综合职业素养。
(2)在严峻的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下,研究以行业仿真管理为标准、以项目教学车间课程为结构、以商业设计行业内容为知识体系的项目课程教学是非常必要的。从专业教学效果和职业需求来调整课程结构,可以帮助高职艺术设计专业更好把握行业规则以及社会对产业专门人才具体需求。
(3)以专业基础课与项目阶段化设计任务充分融合、以专业必修课与项目产出目标直接对接、以专业拓展课与项目组织协调、综合实践能力统筹规划,将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实践环节全面渗透进专业教学每个阶段,全时段教学工厂化,全方位工学一体化,基于行业标准的项目研究将推动高职艺术设计专业课程与行业能力培养要求实现无缝对接。
(4)在广泛的社会行业专门人才需求驱动下,立足海南国际旅游岛全面建设,商业设计市场高速发展的优质土壤,通过项目研究,为海南乃至全国高职艺术设计专业教改和课程优化工程,探索出有行业价值、可操作有实效的教育教学改革道路。
4.构建行业仿真管理为标准的项目课程体系的专业提升及社会意义
在仿真度极高的实践实训环节加大行业标准建设投入,一定能完善项目教学组织流程,使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工作切实抓住专业教学命脉――人才培养质量,最终通过多届艺术设计专业教育产品的项目教学成果论证,来构建特色教学的项目导入理论系统,来构建丰满的专业整体提升合理构架。
(1)专业教学环节的建设完善
高职艺术设计专业群的教育改革是循序渐进的长远计划,每个专业课程建设进步是以更加符合行业要求,符合学生就业能力提高,符合更为合理课程培养目标为最终追求的。
建设艺术设计专业群以行业仿真管理为标准的项目课程教学模式,成功连接校内专业实训工作室、校内创意生产实践基地和校外企业生产实训工厂“三位一体” 教学改革模式的每一个单元局部,也使得在此基础上专业建设深化得以可能。
基于行业标准的高职艺术设计专业项目课程教学模式要求,项目教学仿真实训车间用工厂车间模式组织专业教学,为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提供最接近于实战效果的高仿真前线。
(2)特色教学的项目导入理论系统
琼台师专在海南省高职高专教学系统一直处于排头兵位置,琼台书院也不愧为海南文化百年品牌,但危机意识提醒我们琼台师专办学方向处于师范学院和职业高等学院两难境地,身处夹缝必须深化特色教学这一关键主旨。
美术系一直以“结合行业要求设专业课程、根据岗位能力抓技能培养”,以职业能力训练为主线构建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了以职业能力形成过程为主线包含通识课、专业课、实践课等三大模块的课程体系。其中,通过通识必修课程,培养基本的素质和能力;通过专业限选课程模块,突出专业特长;通过项目教学职业技能学习,拓宽就业门路;通过项目驱动、顶岗实习、企业考核等途径,突出艺术设计职业技能,完成社会行业所要求人才水平的前瞻性培养。
艺术设计专业以行业仿真管理为标准的项目课程教学模式建立起来后,再结合美术系艺术设计专业群项目教学改革具体举措,综合提升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职业技能和行业美誉度,在海南省内高职高专范围内真正确立属于“琼台品牌”的特色教学成果。
(3)巩固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功能及拓展社会服务范围
艺术设计专业群以行业仿真管理为标准的项目课程教学模式专业功能是在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完成通识课、专业必修课、及专业拓展课后,进入社会实践实训环节之前,通过项目导入的不同方式,以企业管理模式、以产出效益为衡量标准、以生产流程分段为教学组织阶段、把专业特色融于行业标准,用统一模块来锻造不同专业毕业生,真正达到学以致用,毕业即为就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结语
艺术设计专业以行业仿真管理为标准的项目课程教学模式完善后的社会服务能力巨大,实战型专业人才的行业对接能力大幅提升,使得从海南省高职高专乃至海南省社会行业范围、从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到海南省艺术设计行业高水准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从产业生产流程高级技术人才到海南各地高水平的基层艺术设计教育师资储备,从书本讲台到工厂车间,各种艺术设计行业特色的职业需求,都迫切依赖高职教育改革研究真正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来实现。可以讲,其成果真正受益范围推广开来,未来成效将不可限量。
(作者单位:海南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作者简介:张鹰,硕士,单位:海南省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研究方向:艺术设计学及美术考古研究。
1.基金项目:2014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批准号:HNJG2014-76
项目名称:《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群以行业仿真管理为标准的项目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作为一种培养人、塑造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人为本”无疑是高等教育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即高等教育应当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为本。
高等教育的一个特征就在于营造一种浓厚的人文精神、深厚的文化气息来对大学生进行精神上的陶冶和提升,通过教师的人格示范、校园文化的熏陶、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教师对学生真心的爱来培养健全人格和富有人文精神的大学生。由此,以人为本观念的贯彻落实,首先需要在教育管理当中落实和贯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功利计算日益精密化和教育评价指标日益理性化,如何在教育管理实践中依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探索“以人为本”的具体实施途径,是大学管理者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
在教育发展的历史长河里,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是一位拥有深厚人文精神的教育家,他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重温他的教育管理思想和方法并借鉴他的合理做法,对我们今天改进大学教育管理水平有重要的意义。
一、“以人为本”理念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管理思想的核心和灵魂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每位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管理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所在。他始终认为,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一切跟教育相关活动的指导性原则,没有任何其他的目的能够超越这一根本目的。为此,教育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种方法的使用,每一个决策的执行都应该体现和蕴涵教育的因素,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管理思想既是对教育本质认识的必然结果,也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的必然途径。
首先,对教育培养人、塑造人这一本质的自觉认识是其教育管理思想的理论基础。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在广义上说,就是精神上的不断丰富、不断更新的过程。无论对受教育者来说,还是对教育者来说,都是这样。”[1]35他认为,教育本质上是学生在学校里接受各种精神影响,逐渐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的长期复杂过程。学生精神的成长具有长期性、综合性、反复性的特点,而且学校内部存在着影响学生发展的多种因素、多个方向的教育力量,家庭、社会也会对学生的品质发生影响,这就迫切需要教育管理者通过管理整合校内外各种教育影响,形成方向一致的综合教育影响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基于这种对教育本质的认识,苏霍姆林斯基提出:教育管理者的任务,就是用教育思想引导“从校长到守门人”的全体教师员工,形成一股方向一致的教育力量来影响、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和谐发展[2]16。
其次,管理育人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的必然途径。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种全面、和谐发展,指的就是“创造个体的人的丰富性,把高尚的思想信念、道德品质、审美价值、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文明有机地结合起来。”[1]101-122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只有在教育过程中把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教育才会是最有效的,才能达到教育目的。为此,学校的管理者就要合理地布置各项教育任务,恰当地分配教育资源,整合各种不同的教育力量,使学校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培养任务和途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最后,制度本身蕴涵着影响学生人文精神和道德素质发展的因素使通过教育管理育人成为必要和可能。任何一种制度和规范的背后,都有一套价值观念和文化在支撑着,因此,什么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什么样的校园文化和价值观念,并且会对制度当中人的行为习惯和思想方式产生影响。学校的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制度对学生产生的深远影响,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时不仅考虑到管理教师员工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它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作用。为此,真正的以学生发展为本,要求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应当自觉地把如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根本目标。苏霍姆林斯基认识到了制度中和管理中蕴涵了育人的因素,他常常说:“我的使命,就是要使教师们在教育和教学的一些重要问题上保持一致的观点、信念,即从教育教学的思想上加以引导,同时淡化行政上的领导。”[2]27-35
二、教育管理实践中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途径
(一)对教师员工进行教育思想的引导,形成共同的教育理念
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和道德观念的形成,是全体教师共同的目标和任务,有赖于每一位教师的关注和努力。学校领导的首要职责就是让全体教师在各自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贯彻、蕴含思想道德教育,形成一股方向一致的教育合力。在教育管理实践中,苏霍姆林斯一直致力于对教师员工教育思想的引导,“使居于我这个校长工作首位的,不是事务性问题,而是教育问题。”[2]112他的具体管理方法有三个方面。
1.校领导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成为其他教师的表率。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一个好校长首先要成为一个好教师,精通教育学和掌握育人的技巧。”要成为一个好教师,要精通教育学和掌握育人的技巧,就非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进行探索不可。因此在担任中学校长的十几年里,他不仅肩负领导职务,还亲自授课,参加学生的各项实践活动。
在实践中,他不是简单地完成一个普通教师的教学任务,而是在不断探索教育的方法和规律。他随身携带着一个观察记录本,把自己观察到的教育现象记录下来并仔细分析总结,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深入实际的教育研究。他在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既保证了他教育思想的有效推行,也鼓舞和激励了其他教师,全校形成了一个自觉关心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
2.定期举办教务会和报告会,形成全校教育合力。形成全校统一的教育思理念仅仅依靠校长的榜样作用是不够的,还应有长期有效的机制和行动来磨合和强化。苏氏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教育教学讨论会和报告会,为教师交流教育思想理念提供主要途径。
教育讨论会引导了每一位教师关注全校学生的身心发展,达到了师员工思想和交流教育经验,以及形成方向一致的教育合力的目的。 “当每个学生亲身感受到是许多教师在影响他,而且使他们每个人仿佛都在把自己的一份精神的力量注给他的情况下,教师集体才会成为一种教育力量。”[1]132-136
3.对教师进行个别的指导和帮助。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只有每位教师都在自己的教学教育领域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格教育,整个校园才会洋溢着浓厚的人文气息。为此,对教师的个别指导就成了学校领导的重要任务。具体指导方法有两个:
一是随堂听课。学校领导每天至少听其他教师两堂课。在听课的基础上与教师一道分析教学过程,提出建议。苏霍姆林斯基总结说:“我不止一次地不得不为教师的一句话,甚至一丝微笑或者一瞥发怒的眼神跟他进行一个钟头、两个钟头、三个钟头的谈话。我只有成功地说服了教师,而且他也开始用实际工作证明他已心悦诚服的时候,我才认为完成了作为领导者的使命。”[2]28
二是关注教师的读书情况及其对待科学的态度,营造一种尊重知识、尊重科学的精神氛围。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若不读书,若没有在书海中的精神生活,那么提高他的教育技能的一切措施就都失去了意义。”[1]252为此,苏氏身先垂范,博览群书。他还热心地帮助其他教师读书,一方面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建设学校图书馆,另一方面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给每位教师留下足够的读书时间。
(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环境熏陶中渗透教育
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周围的人际环境以及整个社会大环境,都对学生产生影响。学校的管理者应当通过管理营造一种良好的德育环境,以促进学生思想道德发展。在实践中,他成功地优化了环境的影响作用,具体做法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优化校内环境
苏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视师生关系、班集体关系和谐以及校园环境的“人文化”,使校园成为对学生“有所诱导,有所启示”的育人环境。
(1)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爱是教师教育艺术的基础,没有对学生的热爱就没有教育。他一再强调说:“要成为孩子的真正的教育者,就要把自己的心奉献给他们。”
(2)培养健康向上的班集体,使学生之间形成相互学习、团结共进的良好人际关系。
(3)培养校园“人文化”环境,使静态的、“物”的校园变为动态的、“情感化”的德育环境。
2.合理整合社会力量,搭建学校和社会良性互动的桥梁
学生将来都要走向社会。为此,学校不应当封闭式地进行教学和管理,而应当培养学生的“公民”精神,培养未来社会的合格建设者。为此,他把社会纳入自己的教育体系,吸收社会环境中的有利因素,使其成为促进学生品德形成的力量,并利用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影响,教会学生识别、抵制不良现象,从而提高社会适应力和免疫力。
他认为让学生关心社会和服务社会是学校的职责,“从意识生活的最初几步开始,就要把社会生活的博大世界、祖国的世界,为它的独立、荣誉和强大而斗争的世界展现在人的面前。”[1]161一方面,发挥社会的积极因素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的发展。他经常开展有一定教育目的的“走出去”和“请进来”活动,邀请模范人物来校讲学传授经验,并组织学生开展志愿者活动,支援周边社区的建设。另外一方面,教会学生识别、抵制不良现象,在与不良现象的斗争中发展道德品质。
三、关于当前高校教育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几点思考
当前,在理性化和功利主义影响深远的现代社会,高校教育管理受到科层制、标准化的深刻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高校教育管理偏离以人为本的轨道,走向功利化、实用化的歧途。如何一方面顺应现代社会理性化、标准化对教育管理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能够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已经成为教育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学习和借鉴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管理思想和方法,会带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推进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模式,避免科层制行政管理的消极影响
我国现存的教育管理是一种比较典型的行政管理模式,具有学校组织分工明确、学校内部的纪律和制度严格、等级鲜明、理性化程度高、追求行政效率等特点[3]120-123。这种管理思想固然有其积极作用,但其一系列消极作用也不容忽视。如学校领导忙于琐碎的行政事务,忙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不能有效地在教育思想上进行有效引导;教师之间关系冷漠、上下级关系带有官僚主义气息、形式主义作风严重等缺陷。最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是造成管理和教育的脱节,管理不能促进学生的发展,甚至阻碍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学校管理者首先需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管理实践当中破除对效率和功利目的的过分崇拜,自觉地反思自己的教育管理行为:能否将行政管理的体制简单地照搬到学校管理中来?如何有效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这样的教育管理是否有违“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从本质上说,高校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在于:教育是一种细致的育人活动,需要有教育者以高尚的人格和心灵对学生进行心灵的影响和品格的熏陶。教育的这一本质要求学校管理者权衡行政效率和人格、心灵影响二者之间的关系,始终以学生的身心发展为最终目标和评判标准,而不是单纯地追求效率,追求教师利益的最大化。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学生的成长不仅仅包括知识的增多和技能的培养,同时也包括人文精神的塑造和人格的健全,而人文精神的塑造和人格的健全更加需要人性化的管理、需要真诚的心灵交流。因此,必须积极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观念,建立一种以大学生身心发展为目的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新的教育管理模式,使学校管理更加人性化、更多地充满爱、更多地渗透教育的因素。
(二)探索有效途径,在教育管理中渗透教育因素
在现代社会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和网络环境的出现,社会分化日益深化和细化,人们的生活领域不断拓宽,影响人们身心发展的因素日益复杂和多变。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单凭教学很难起到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因而迫切需要我们拓宽教育的途径,运用综合、系统的教育方法来增强教育效果,其中教育管理中渗透教育因素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苏氏以他的理论和实践证明了:学校的管理本身蕴涵着育人的因素和可能,而且必然会对学生身心发展产生影响。作为学校管理者,应当自觉地把管理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做到管理育人。具体来说,需要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提高学校领导运用管理载体进行教育的自觉性,在对教职员工、对教育教学的管理等方面都自觉地融入人文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第二,提高学校领导和教师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教育意识,使其更主动地承担起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格示范的职责;第三,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思想道德教育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整合各种教育资源 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
现代社会下,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和多变,对人的影响作用日益增强。大学生身心发展尚未定型、自制力差,对新生事物敏感好奇,学校、家庭、社会、网络虚拟环境等多种环境形成了对大学生的包围圈,日益消解、弱化学校教育的积极影响力,构成了对大学教育的挑战。为此,教育管理者必须探索优化环境影响的途径和手段,发挥环境的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影响。
利用学校管理的力量,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需要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和氛围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会深深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因此,学校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构建一种宽松、人性、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在无形中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二是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和合作,形成一致的教育合力。学校应当通过各种管理机制,取得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协作,形成方向一致的教育力量。如和家庭商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计划,创办家长学校,统一家长的教育思想。三是趋利避害,通过学校管理适当地整合社会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如组织志愿者活动,在实践中促进学生积极道德品质的养成;另一方面,利用管理的力量,把消极的社会影响因素限制在学校门外,以避免不利影;通过适当的途径,教育学生如何识别、抵制不良现象,在斗争中发展学生道德品质。
总之,以人为本是教育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的理念,只有在教育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才能达到高校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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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8)05-0098-04
技术引进是指一个国家或企业引入国外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所必需附带的设备、仪器和器材,用以发展本国经济和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行为或方法。本文应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研究技术引进过程中,企业自身、企业所在地政府、中央政府、技术输出方以及投资者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动机和互动时所采取的策略,以期为企业技术发展和创新活动提供新的理论分析思路和行动依据。
一、引进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
(一)政府主导技术引进活动
在传统计划经济背景下的政企关系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企业附属于政府,由政府根据地方发展需要决定引进何种技术和如何引进,企业负责执行。这种思维和行为的惯性使得即便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以及很大一部分企业都还没有从旧的框架中摆脱出来。政府习惯于控制企业、参与甚至是替企业作决策,过多插足企业技术引进活动。
另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化的改革,使得地方政府获得了预算、投资、分配等各项权利,从一个单纯依附于上级政府的行政主体转变为在一个区域具有“所有者”性质的利益主体,这种变化极大地提升了地方政府对地方政治、经济的控制权和责任感,现行的政绩考核制度又使地方政府的行政利益和经济利益紧密结合,造成了地方政府行为明显的功利性,地方政府从行政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出发,通过直接影响和干预企业的决策来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短期目标。
(二)企业被动从属技术引进活动
企业在技术引进中的从属地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由于自身在获取信息、驾驭局势等方面的不足,都达不到政府所处的高度而自动依附于政府,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在这种情形中,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应该可以理解为一种在一定程度下能达到约束双方行为的合作博弈,对于企业来说,合作多于冲突。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获得政府的支持,往往容忍了地方政府的干预,只能将自身的利益,包括自身的发展目标,放在一个从属的地位,被迫依附于政府。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更多的是去考虑如何满足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上的需求,从而可能为企业发展造成隐患。当政府以宏观调控为己任,忽略企业的长远利益,试图控制行业的发展时,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最终不得不挑战行政管制,此时便打破了合作博弈的均衡,形成一种二元思维的对抗博弈,即政府思维和企业思维的不一致,体现着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一种较量。
(三)政府与企业的博弈收益矩阵分析
企业的行动集合为(利用依附,拒绝对抗),政府的行动集合为(扶持保护,抑制打压)。假设政府扶持保护的概率为P1,企业利用依附的概率为P2。企业与政府之间这种合作与对抗的博弈收益矩阵见表1和表2,其中,A>B>C>O,D>E>F>O。
从表1可以看出,合理引进有前景技术时,若政府通过向中央要政策、合理制定优惠保护政策,对企业进行扶持保护,企业就会选择合作,依附政府的安排,有效利用政府的保护政策,使企业获得最大化收益为A(A>C),政府收益也因此达到最大化A(A>B),二者预期收益之和U1=A×(P1+P2)。若政府出于追求区域经济的短期目标,忽略企业发展的利益和长远目标,对于合理有前景的技术引进及引进企业进行抑制和打压,以控制行业,强制使其发展符合地区经济发展需要时,企业只有进行拒绝和对抗才是最优决策,此时,企业收益为C(C>-C),政府收益为-C,但这种策略可能成为一种零和博弈,二者预期收益之和U2=-C×(1-P1)+C(1-P2)=C(P1-P2)<A(P1+P2)=U1,难以实现双赢。
从表2可以看出,当引进的技术是不合理的没有前景的,则不管政府和企业采取何种决策,都不能得到正的收益,如果无前景技术引进由政府主导,最终的实际策略集将是政府扶持保护,而企业拒绝并进行抵抗。
二、引进企业与技术输出方的博弈分析
国际间的技术转让,除少数尖端技术的转让权由技术输出国政府控制以外,绝大部分的技术转让是由跨国公司完成的,因此,本文所称的技术输出方主要指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追求资源的最佳配置,希望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技术输出是其全球化战略的一部分。而作为技术引进方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力图以最低的成本换取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技术。对技术引进企业和技术输出方而言,双方博弈的策略集如表3所示。
从本质上讲,技术引进方和输出方的目的是完全不一致的,而且,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双方都有“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当不合作对策可能比合作对策带来更大收益时,双方都有内在动力欺骗和压制对方,损害对方利益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并企图逃脱对方的监督和报复,因而在双方的各种经济博弈中,除了以互利为目标以合作为基础的形式外,还普遍存在非合作博弈,这一点对于我国技术引进企业来说,必须要高度重视。因此,双方都采取合作策略时,能在短期内达到静态均衡,并促进双方获利,而一旦有一方(或双方同时)采取不合作策略时,对方也必定将采用不合作策略作为回击策略,博弈进入动态均衡(不均衡)。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不合作博弈行为主要表现为:第一,利用信息优势和丰富的博弈经验,在讨价还价中占据优势;利用不公平条款牟取暴利。第二,通过转移定价、内部贸易往来、设备采购等操纵方式,损害合作方的利益。第三,通过对关键技术、关键部件和重要信息的控制,加强合作方对其的依赖性,强化对企业甚至是整个行业的控制。而由于技术引进方与输出方之间一般实力悬殊,往往技术引进方在博弈中处于劣势,当双方都采用不合作策略时,引进方的损失收益比(损失/收益)要大于输出方,从而陷入一种不利境地。因此,研究
和破解技术输出方的不合作博弈行为、策略及其损益,对技术引进方进行平等博弈非常重要。
三、技术引进中地方与中央的博弈分析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主要体现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利之争”问题上,其政治关系演变基本上可以以“集权或分权”来概括,而地方政府的行为基本上可以表现为对权利的索取程度上,如图1所示。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经历了多次从集权到分权的反复。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的新财政体制的实施,地方政府从完全从属于中央政府的行政主体转变为具有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在一个区域内具有“所有者”性质的主体,这不仅使地方政府具备了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也激发了地方政府为了区域经济发展而与中央政府博弈的积极性,这种博弈充分体现在技术引进行为中。
由于目前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特别是在事权的划分上,缺乏法律的规范和科学的论证,缺乏刚性的准则,长期以来,中央和地方很大程度上依靠双边谈判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技术引进事宜上,地方政府将中央政府的政策当作一种重要的资源,在发展本地经济愿望的驱使下,设法向中央政府索取更多的优惠政策等,而成功索取了更多优惠政策的地区获利较多,反之则获利较少。这种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谈判具有示范效应,一旦某个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的谈判中获得了更多的承诺,则其它地方政府的要价有可能越来越高,造成对地方政府的过度分权。而且由于这些谈判获得的优惠政策没有法律约束,中央政府随时可能收回一些政策权利,为防止权力过期作废,地方政府一旦谈判成功,就会不遗余力甚至不计后果地加以使用。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博弈争权时,往往因为对引入的技术缺乏了解而容易忽视一点,就是引进的技术是否被本地企业消化吸收并加入企业的创新因素内化升级成有自我特色的新技术,是否为本地经济发展和技术提升实际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用引入了多少项技术、增加了多少GDP作为向中央政府汇报成绩的指标,而难以用全局发展的眼光审视国内技术的进步,即容易犯“重数量轻质量”、“重引进轻吸收”等“短视”的错误,并可能造成地区内相同技术的重复引进、引进的不同技术之间的标准不兼容以及引进技术的企业之间过度竞争等问题。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关系中,双方都有自己明确的预期,从理论上讲,应该都会采取理性的行动。但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每一个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优选策略以获得最大的利益,如果地方政府都只顾片面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而忽略中央利益(全局利益),带来的将可能是中央、地方、企业等全局性的灾难。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上述博弈分析的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处于多方博弈的核心。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地方政府存在突破中央政府总体利益框架的内在冲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存在加强对地区内企业控制和管理的外在需求。地方政府为了使自己的经济目标顺利实现,往往不顾中央的宏观产业布局,并且对地区内的企业加强控制和管理,希望企业能完全按照所设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来进行经营活动,而难以按照企业自身发展或者产业发展的需求来进行。如在企业引进技术过程中,即便引进的是同一产品的不同国外技术,导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技术不能融合,或即便是重复投资,导致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只要有助于短时间内或者说地方政府任期内来提升地区的整体经济水平,地方政府都有充分的理由和能力去推动实现之。在这些情形下,企业屈从于来自地方政府出于地方政府利益最大化的安排,不顾长远利益。
(一)构建新型的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将从“管理型”最终转化为“服务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从管理、服从转向服务、独立。但是,这种转变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间完成,这甚至是一个相对长时间的过程,关注并重新构建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当务之急。
当前,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单纯的合作博弈,特别是当地方政府在决策不能兼顾企业长远利益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冲突的发生,企业必须正视这种冲突,不能一味地妥协,充分认识到与地方政府既有合作又有冲突的博弈关系的复杂性,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诉求。
(二)努力限制技术输出方的非合作博弈行为
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当判断非合作博弈能带来比合作博弈更大的收益时,往往会采取非合作博弈行为。技术输出方的非合作博弈行为是技术引进中的常见事项,包括订立不公平条款、控制关键技术和部件、转移定价等在内的非合作行为会给技术引进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限制技术输出方的非合作博弈行为,应从根本上提升技术引进方的综合能力,从一开始就要有博弈的意识,要广泛收集信息,了解市场动态,提高谈判能力,坚持引进一消化一吸收的战略步骤,坚持对企业发展方向的总体把握,力争将技术输出方的非合作博弈行为对企业的危害降至最小。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4-0140-2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世界经济的进步。国际贸易已经进入了一个空前发达的时期。我国作为世界经济强国,我国的国际贸易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据最新的海关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6月间我国出口货运总值1,052,822.6百万美元;进口货运总值944,869百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4%和6.7%。国际海运作为国际贸易的一种主要运输方式,必然在国际贸易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虽然我国的国际贸易事业蓬勃发展,但我国很多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对于国际海洋运输中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十分熟悉和掌握。这就给我国的国际贸易事业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和隐患。近年来我国关于国际海上运输的纠纷、仲裁、诉讼越来越多。下面本文就国际海运中相关各方的关系以进行一些浅显的探讨。
一、国际海运业务开展的起点是建立一份运输合约
这里主要包含两个主体,及托运人和承运人。然而,随着当今国际贸易越来越复杂,参与人员越来越多。参与各方的身份如何界定,这就需要我们仔细的辨别和研究。下面就此问题简单阐述。
(一)托运人。根据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因此,托运人可以是发货人(卖方),中间商或者是收货人(买方)。他们之间都有可能去安排运输订约。
CIF/CFR买卖:在CIF/CFR下,很明确是卖方与承运人去订立运输合约。
FOB买卖:FOB对谁安排海上运输有不同与多种的灵活做法。主要以以下三种为主,买方指定船舶,卖方把货物装上该船舶,并签发一套提单。买方把全部运输安排都交给卖方处理。如此一来,与CIF买卖无大分别,除了在FOB,运费是分开结算的。而CIF则运费已加在货价里了。以上两种做法,提单合约中的托运人是卖方。而买方要成为这运输合约的一份子就必须根据提单法的立法在提单稍后背书给他的时候将合约强制转让。
第三种做法是卖方把货物装上船并取得一份大副收据,然后把大副收据交给买方或者买方装港。以便他去向船东/承运人换取一套提单。这样一来,买方从一开始就是以提单为证明的运输合约的一方。提单上的发货人是买方名字。提单也会订明是听他的指示交货。
(二)中间商。当今世界很多国际贸易商常有一种做法是以FOB买入货物再以CIF/FCR卖出给第三者,从中赚取货物差价,保费或者运费差价以及像船舶滞期费等差价。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航运十分复杂,不少发展中国家的货方不敢去碰航运,这就给了很多国际贸易商施展的空间。在小批量货物的运输中,其主要操作手法类似以上1.2.3中所述。针对大宗货物的运输,中间商先去市场租船,并订立一个租约。之后派船去装港装货并运输。根据租船的方式不同,有时中间商甚至要充当承运人的角色,自己来签发提单。
(三)承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这里承运人并不能简单的说一定是原船东。比如班轮公司承租了一艘船舶,投入自己名下运营。再比如,当今很多“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on Carrier,简称NVOC)也会去签订运输合同,作为承运人的身份出现。
例如先例The“Venezuela”(1980)1 Lloyd’s Rep.393中,该提单抬头印上两家公司,一是CAVN(Compania Anonima Venezolana de Navegacion),另一家是FMG(Flota Mercante Grancolombiana S.A.),这两家南美国家船公司合作一条班轮航线,是日本到南美。有一个航次出现事故,而当时所使用的船舶“Samjohn Govenor”是期租进来,它的船东是一家巴拿马单船公司。这一来单纯从提单上就含糊不清的有了三个潜在的承运人:CAVN,FMG与巴拿马船东。因此,我们在从事国际贸易时,处理涉及国际海运业务的时候一定要对基本的订约各方做到比较清楚的了解。这样才能对我们日后业务的顺利开展以及纠纷的及时处理打下基础。
二、对象要找对的重要性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见,由于航运本事的复杂性,在签订合约之前,认清合约当事人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当合约出了事,双方就要找谁负责时,找的也就是合约的对方当事人。其重要性在于:
不浪费律师费用。这点很容易理解,如今的律师费用很高昂。尤其是很多仲裁、诉讼地点在国外。一旦找错对象索赔,会是劳民伤财。
诉前保全。如今去取得诉前保全十分关键。大部分船舶会是单船公司,卖方会是皮包公司或者经济不稳定的公司。这涉及要尽快去和扣船或申请禁令,以求得诉前保全。有了它,可安心打官司外,不必怕胜诉也是空高兴,还会逼迫对方不会在诉讼中使用拖延的手法,也大大增加了庭外和解的可能性。
保险要求。货物保险(包括一切险)的保单中一般有条款要求买方及时采取适当行动保护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否则遭受损失可向买方反索赔。所以正确索赔对象如果是船舶,也表示买方应采取适当行动向船东,取得诉前保全等。
其他相关行动。在找对了对方当事人之后,要马上采取一些紧急的措施,例如去保留证据。例如对象是船舶,买方会要考虑在它开航前向当地法院申请上船检查,以确定它是否适航或者适货。这会比将来诉讼只去靠凭空争论、猜测,或者以船东单方面递交的文件位证据要优越的多。再比如发现货损货差,如果装船前已经存在,则正确的索赔对象应该是卖方而不是船东。买方可以选择拒绝接受货物。但是,如果正确的索赔对象是船东,不是卖方,则在卸货时发觉货损货差而去选择拒绝接受货物是十分错误的决定。因为根据海牙规则和中国海商法,没有默示条件去让买方在货不对板时把货物“退回”给船东。因此买方碰到货损货差就不分青红皂白的拒绝接受,会是将小事扩大,甚至导致全损。
时效。这点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因为针对不同的索赔对象,面对的时效是不同的。货物的国际贸易中,如果确认索赔对象是卖方,根据英国海上运输法买方在买卖合约与提单/租约都没有明确规定时效的情况下,默示时效位6年。但是,如果索赔对象是船东,则在提单下只有1年的诉讼时效。货物买卖合约的适用法律,比如合约规定适用香港法律,明显时效有6年之久。如果适用德国法律,就要小心。根据德国German Commercial Law第377条款明确要求买方要在货物交付后马上进行检查,如有货物对板,必须马上通知卖方,否则买方会失去索赔权力。租约内明确定明时效条款。这一点就需要买方在签订合约时注意。如果发现卖方有意缩短时效,一定要抗拒这种太短的时效。这将对于买方来讲是个极大的隐患。
三、货损货差等航运诉讼
当面对货损货差等航运诉讼时,很多人虽然找对了对方的当事人,但面临另外一个困境,就是自身并没有权力对对方进行诉讼。这种问题多体现在CIF/CFR的贸易中。因为是卖方租进船舶,与船东订立租约,买方手里只有一份代表货权的提单。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并没有与船东有租约关系。如此,买方如何对船东进行诉讼呢?面对此种问题的解决方法大致有如下几种。
请原订约方借出名义。这里有一个著名案例The“Sanix Ace”(1981)1 Looyd’s Rep.465.货物是卖方租了一条船(“Sanix Ace”)来运货去印度,卖给几个买方。因为在运输途中没有把货物分开去明确谁占哪一份。途中,一部分货物受损或短缺,但该受损货物应算在哪一个买方的头上会有疑问。但与此同时,卖方已经把货物的相关单据和保单在结汇的同时转移给买方。买方想就货损货差船东,所面对的问题就在于半途因为货物无法分开去移交货物。最终,结论是买方告不了船东,只能在该案要求卖方来告船东索赔货损。
通过立法。英国的1992年海上运输法规定只要是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即可成为提单合约的一方,取得对船东的诉权。这项立法的目的在于给予买方等实际收货人更大的权力。不必要因为没有诉权而去承受货损、货差的风险。然而,同样的该立法也会带来其他的隐患。比如,在CIF情况下,卖方租进一条船舶运输货物。很有可能卖方是跟一个货代签订运输合同,货代再转手和船东签订租约。货物装船后,发生货损。买卖双方结算是要卖方去承受这货损的损失。但是卖方在此种情况下无法以提单合法持有人的身份船东,因为货权已经转移给了买方。如果卖方请买方出面借出名义船东,买方又没有实际损失。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看到要顺利开展国际贸易,熟悉和掌握国际海运中各项法律、法规。明确签约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划分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如此,一旦产生纠纷及诉讼,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及时挽回损失。本文只是在这方面做了浅显的探讨,随着国际海运的不断发展,海运方式的改进,各种各样的新问题还会不断发生,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学习研究,紧跟时代步伐。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业务中避免损失,维护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P3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1)04-0829-03
A Method for Verification of Out-of-order Processor Based on Data Dependencies
NING Yong-bo, LI Qian, LI Qiang, ZHANG Qi-bin
(Jiangnan Institute of Computing Technology, Wuxi 214083, China)
Abstract: Out-of-order instruction execution is widely used in modern microprocessors for improve the performance of pipeline. But those processors with both out-of-order execution and out-of-order retire are not at large. This takes great challenge for verification those processors with full out-of-order architecture. Then present a new approach to the verification of Out-of-order processor from the point of structure variable changed that according to the program at programmer-lever, which is the final slandered for verify the behavior of processor. Our approach can avoid the affect come from the indeterminacy of control flow.
Key words: out-of-order execution; data dependencies; pipeline dispatch
1 概述
随着处理器技术的不断发展,分支预测、乱序执行、寄存器重命名、开发指令级并行和数据级并行的硬件机制、cache等技术不断涌现,这些都是提高流水线性能的有效手段。其中乱序执行(out-of-order execution)是目前处理器设计中应用较为广泛的技术。乱序执行,是指多条指令在消除了相关性之后可以不按程序规定的顺序、发送给多个执行部件并行执行的技术。根据执行部件的状态和各指令能否提前执行的具体情况分析后,将能提前执行的指令立即发送给执行部件执行,由于各执行部件的延时不一致,执行结果可能不按规定顺序给出。采用乱序执行技术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各功能部件的并行性,提高发射宽度,从而提高CPU的运行程序的速度。在顺序退出的处理器结构中,指令的提交顺序由重排序缓冲将各执行结果按指令顺序重新排列,并按序退出,以保证程序行为上的正确。而在采用指令乱序写回的处理器中,指令的退出及执行结果写回也是乱序的,这时程序的指令序①无法捕捉,但仍然保证程序的结构序②。
这些新技术不断应用的同时,也给处理器的验证工作提出了众多挑战[1]。本文在已有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指令间的数据依赖关系,针对这种全乱序结构处理器的验证,提出了一种基于结构序的乱序处理器验证方法,解决了乱序退出带来的指令序无法捕捉的问题。
2 乱序的产生
为了提高流水线的性能,现代微处理器采用不同的调度策略。流水线调度策略主要有两种:一是静态调度,根据软件的行为特征进行优化来编译调度指令代码次序,主要依据程序未执行时的行为特征和统计数据进行的调度策略;另一种是动态调度,通过硬件在程序执行时重新安排代码的执行序列来减少竞争引起的流水线停顿时间。
现代微处理器大都采用动态调度技术,即允许处理器改变指令执行的次序,以克服相关性,增加并行性。动态调度的算法有两种:计分牌算法和Tomasulo算法。
记分牌算法:
记分牌是一集中控制部件,其功能是控制数据寄存器与处理部件之间的数据传送。在记分牌中保存有与各处理部件相关联寄存器中的数据装载情况。当一个处理部件所要求的数据都已就绪(装载完毕),记分牌允许处理部件开始执行。在执行完成后,处理部件通知记分牌释放相关资源。所以在记分牌中记录了数据寄存器和多个处理部件状态的变化情况,通过它来检测和消除或减少数据相关性,加快程序执行速度。其思想是尽可能提早指令的执行。当一条指令暂停执行时,如果其他后继指令与暂停指令及已发射的指令无任何相关,则仍然可以发射,执行。
Tomasulo算法:
Tomasulo方法在记分牌算法的基础上,采用的寄存器重命名的实现方法,把记分牌中的寄存器名用一大组虚拟寄存器的名来代替,即用虚拟寄存器集来代替真实的寄存器组,消除了WAR和WAW的假相关。Tomasulo算法主要分三步:发射、执行和写结果。该方法通过将有效的操作数保存在保留站中,避免指令直接从寄存器中读取数据。当一条指令发射后,就在保留站中为其分配一个条目,用以保存该指令的操作码和操作数。在该指令执行完成后,其结果由数据总线送入目标寄存器中。
动态调度允许指令在资源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即可得到执行,其带来的问题就是指令的乱序执行,指令的发射及执行都有可能是乱序的。乱序执行能够在存在数据相关时,尽量避免暂停流水线。在乱序执行处理器中,多采用重排序缓冲 (Re-Order Buffer ROB)结构来保证指令的退出是按照程序序的。重排序缓冲技术本质上是一种寄存器重命名技术,它在指令提交时,要求必须按照程序序提交到存储单元,指令执行完毕后,便能保证最终结果顺序提交。
3 常用验证方法
对一个设计的功能验证就是将设计者的意图与观察到设计的行为进行比较,来确定它的一致性[2],目前常用的乱序执行处理器功能验证方法主要有形式验证和参考模型验证,此外还有采用逻辑演绎法进行验证[3-4]。在顺序执行的处理器中,指令的执行是顺序的,其执行结果依次写入存储单元中,写入的过程也是严格按照程序的顺序。而在乱序执行处理器中,由于流水线可提供多个功能单元、并行执行,因而指令可在资源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提前执行,这就使得指令的执行过程具有随机性,与程序顺序不吻合。其执行流的不确定性,无法预知指令执行的确切时间及顺序,给指令级的验证提出了挑战。
形式验证方法使用理论证明的方法,证明处理器模型的行为等同于处理器指令集架构(ISA),ISA将提供处理器指令级的抽象[5]。这种验证方法在流水线及超标量处理器上应用较多,但乱序执行处理器存在的指令间的并行性,造成了指令执行的复杂性,使得处理器功能的抽象十分困难。Skakkebaek和Jones利用理论证明器SVC(Stanford Validity Checkered),采用分步验证的方法,验证了乱序执行。该方法的第一步,首先将乱序处理器设计修改为一个顺序抽象模型。在抽象的过程中,去掉了乱序逻辑,使得指令能够顺序执行,解决了乱序调度带来的问题,从而建立了乱序实现和顺序抽象间的等价关系。第二步中,利用Burch和Dill提出的流水线自动排空的方法,证明了这个乱序抽象模型和ISA的功能是等价的。该方法在实现流水线排空时,需要编译器的支持,在程序中添加标记。但随着微处理器规模及复杂性的增大,这种形式验证越发困难。
另一种是参考模型验证法,它是业界在大规模IC的验证中普遍采用的方法。针对指令级的验证,参考模型的建模方法大多采用功能模型,但功能模型仍是一种顺序模型,不能准确表示微结构中指令的乱序执行和退出。由于全乱序微结构的设计中无法捕获真正的指令序,所以如何用顺序执行的功能模型来验证全乱序的微结构设计中执行和退出的实时过程是否正确,是此验证方法的重大挑战。下面介绍一种基于结构序的乱序过程比较方法。
4 基于数据流的验证
1)方法概述
为了解决乱序处理器中,由于指令乱序退出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验证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数据相关性的验证方法,通过寄存器对执行流进行再组织,形成针对某一寄存器的数据流,并与顺序模型的数据流进行比对,以实现正确性的验证。文中的验证方法,需要使用一个顺序执行处理器参考模型,用作乱序模型的对照模型。程序中间结果的保存,主要有写寄存器和写主存两种,文中只考虑写回寄存的情况,处理写回主存数据可采用类似方法。
无论是记分牌策略还是Tomasulo策略,都需要保证指令间的相关性。对于指令I和指令I’,若在程序顺序中,指令I是最后一次对指令I’的源寄存器有写操作,则这两条指令间存在数据相关性,称为写后读相关。此外,还有读后写和写后写相关。存在数据相关性的指令发射也是顺序的。如图1所示。
如果两条指令间存在相关性,则它们的执行顺序必定和它们在程序中的顺序是一致的,如图中指令I1和I4之间的调度,由于指令I4需要用到源数据R1,来自指令I1的计算结果的写回,它们直接存在数据相关性,因而它们的执行必须是顺序的,二者之间的调度次序与顺序调度完全相同。
W.Damm和A.Pnueli使用形式验证方法,通过建立一个非确定性抽象的ISA,并引入一个中间抽象层,验证了乱序执行[6]。在他们的方法中,证明了如果不存在预测执行,乱序执行和顺序执行处理器在运行相同程序时,会产生相同的中间结果,如对寄存器或存储器写回,即存在数据相关性的指令,它们对寄存器的写回也是按照顺序执行的次序进行写入的。这为数据流相关的验证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从W.Damm和A.Pnueli的证明可得出:
定理一:如果不存在预测执行,一个乱序执行处理器设计是正确的,当且仅当其中间结果与参考模型是等价的,即结构序是等价的。
2)寄存器模型建立
我们在方法中建立寄存器模型,并用此模型生成对应的数据流轨迹。通过与参考模型比较轨迹文件,实现对乱序处理器的验证。由于记分牌和Tomasulo的调度不同,我们将分别对寄存器建立模型。
在采用记分牌调度的策略的处理器模型中,我们为每个寄存器增加一个唯一的标识位ID,用于标识寄存器号。对于每条发射的指令,根据其目标寄存器号唯一对应一个ID标识,记录该指令的PC值以及写入寄存器的数据。增加cnt位,作为写回计数器,用以记录程序对该寄存器的写回次数。根据定理一可知,对于某一固定寄存器的每次写回,其发起写回的指令、写回数据以及写回次序与参考模型是等价的,因而该寄存器的数据轨迹也是相同的。即使存在循环指令,虽然其PC值可能相同,但写入数据的顺序不受影响。如图2所示。
即在与参考模型的比对中,存在对任意的寄存器ID,若cntin-order=cntout-of-order,则必有PCin-order=PCout-of-order ,valuein-order=valueout-of-order。在轨迹比较过程中,如果乱序处理器中所有寄存器的数据流轨迹均和参考模型的轨迹相同,即二者在运行同样程序时,中间结果写回轨迹是相同的,则可认为此乱序处理器是正确的。
若要在Tomasulo调度策略下使用我们的方法,就需要解决该策略在处理两种相关性所带来的问题。
在消除读后写相关时,指令I需要先读寄存器R1的数据,指令I’的结果要写回R1。
ADDR2,R1,R3; //R1+R3->R2指令I
MULR1,R4,R5; //R4×R5->R1 指令I’
指令I和I’需要用到的操作数均已保存在保留站中,因而指令I’的执行,不会改变指令I的源操作数,因而指令I的执行不会受I’的影响。指令I’的源数据也已在保留站中,其执行结果由数据总线写入寄存器R1时,对数据流轨迹的改变不受流水线调度的影响。故Tomasulo算法在解决读后写相关时,不会对写入寄存器的数据轨迹产生影响,因而仍然可以采用数据流相关的验证方法。
在消除写后写相关时,指令I及指令I’同时发射,且均需要对寄存器R1进行写回。
ADDR1,R2,R3; //R2+R3->R1指令I
MULR1,R4,R5; //R4×R5->R1 指令I’
它们的执行顺序可以随机,但在程序序中Time I’> Time I,因而,指令I’对寄存器R1的写回才是最终的写回结果。在Tomasulo算法调度时,当产生连续写入同一寄存器时,只有最后一次才进行写回,之前的写回操作则会被忽略。由于调度算法忽略了某些寄存器的写入操作,因而造成了寄存器数据流轨迹与参考模型的不一致。
解决的方法是在记分牌策略的寄存器模型上,增加一个有效位Valid及一个标识位Tag,初始时值置为无效,如图3所示。
在指令发射时,给每个以寄存器R为目标寄存器的指令添加一个标识位,指令标识信息的添加是按照程序顺序递增的,因而在当前发射的指令中,标识位最大的那个指令将最终写回寄存器。当指令进行写回时,通过查询写回指令对应的Tag位,将寄存器的Valid位置为有效。在与参考模型进行比较时,只对标识位有效的寄存器进行比较。
由于Tomasulo算法不支持预测执行,所有发射的指令都会被执行,其对寄存器的写回数据均为有效数据,因而采用数据相关性验证的方法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5 结束语
流水线动态调度策略,通过允许指令的乱序执行,最大化的提高了指令执行的效率。乱序执行在提高流水线的性能同时,也增加了验证的复杂性。本文首先介绍了乱序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一些常用的乱序验证方法,并对流水线的调度进行分析。针对执行流不确定性的问题,提出了基于数据流的验证方法,降低了验证的难度,并实现了在采用记分牌及Tomasulo调度策略的处理器设计中的应用。但在预测执行处理器中,由于预测执行存在预测成功和预测失败两种情况,在预测失败后需要对写回的数据进行回退,影响数据流的轨迹,因而该方法只能在不存在预测执行的处理器上使用。同时在实现时,还存在异步及中断等事件的影响,造成了乱序处理器与参考模型在程序执行上的不一致,导致轨迹比较的失败。
注释:
① 程序的指令序:程序中的指令顺序。
② 程序的结构序:程序中结构变量(程序员可见的变量)的变化顺序。
参考文献:
[1] Taylor S,Quinn M.Functional Verification of a Muliple-issue,Out-of-Order,Superscalar Alpha Processor-The DEC Alpha 21264 Microprocessor[Z].1998.
[2] Glasser M,dam Rose,Fitzpatric T.高级验证方法学[M].王欣,俞俊,罗开杰,等,译.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3] Lahiri S K,Seshia S A,Bryant R E,et al.Modeling and Verification of Out-of-Order Microprocessors in UCLID 2001[EB/OL].citeseerx.ist.psu.edu/viewdoc/summary?doi=10.1.1.10.1301.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1-0030-02
食管癌术后留置胃管持续胃肠减压,能随时抽吸酸性胃液,缩短吻合口酸暴露时间;减轻吻合口的张力,保证吻合口处良好的血运;减少胃内潴留,防止胃扩张;有效的降低吻合口瘘的发生率。持续胃肠减压减轻酸性胃液对瘘口的侵蚀,减少胸腔胃液量,减轻全身中毒症状,提高吻合口瘘的治愈率[1]。食管癌术后胃管留置时间长(7~11天);全麻、开胸对机体的创伤大;患者痛苦程度相对较高。预防食管癌术后胃管的意外拔出,保证胃肠减压的有效性是胸外科护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1临床资料
我科于2007年11月~2010年11月进行食管、贲门癌根治术436例,其中男性281例,女性155例。年龄最小的33岁,最大的76岁。术后胃管与十二指肠营养管并行者295例。术后意外拔管的57例中男性26例,女性31例。拔管年龄在47~76岁。平均年龄61.5岁。其中夜间拔出35例,白天拔出22例。
表157例患者术后不同阶段胃管滑脱时间、原因
管道脱落原因术后24h术后2~7天 术后7~10天合计 百分比
自行拔除(麻醉初醒、睡眠时间) 219 13 34 59.6%
(不能耐受有意识拔出 )1 73 11 19.3%
管道固定不牢 0 549 15.8%
护理操作不当 1 102 3.5%
2相关因素分析
2.1 健康宣教不到位导致患者有意识或无意识拔管
食管癌术后早期(1~3天)的意外拔管,患者往往未认识到胃肠减压的重要性,对留置胃管的意义不明确、不重视;加之术后患者全身不适、伤口疼痛、鼻部不适、咽喉部干燥、疼痛异物感明显,不能耐受而导致拔管。食管癌术后晚期(7~11天)的意外拔管与胃肠减压时间长、术后医护人员暗示手术效果、未宣教拔管的具体时间有关。有30%的晚期意外拔管均有事先医务人员告知而有意识拔管。
2.2 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巡视不及时或巡视效果差
60%的胃管意外拔出发生在夜间1时~7时。护理人员不能主动巡视病人,不能保证胃肠减压的有效性。大多数轮班护士为低年资护士,他们对胃肠减压重要性和患者的心理状况认识不足,不能发现胃管固定不牢、重力牵拉、患者躁动、情绪不稳等异常情况,对意外情况缺乏预见性,不能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2.3 护理操作不当
胃管固定不牢,未使用约束带或使用方法不正确。留置胃管胶布固定不妥,胶布和胃管形成活环,胃管因重力向外滑出。胃液倾倒不及时,胃液过重,减压器未固定,胃管牵拉滑脱。患者汗液、鼻涕等使胶布失去粘度,胃管上下活动,稍有外力胃管即可滑出。护理人员更换胶布时,未妥善保护胃管,手法不当,致使胃管滑出。麻醉未清醒或谵妄病人未使用约束带或使用方法不正确,使双手失去约束,拔出胃管。
2.4 患者睡眠状态、精神或情绪异常而引起意外拔管
本组有9例病人在睡眠状态意外拔管,因高龄病人,禁食时间长,饥饿感强烈,鼻部不适,睡梦中拔管。个别患者术后ICU时间长,患者亲情沟通缺乏而致精神异常、谵妄,使误拔几率增高。部分患者对疾病感到绝望,加之术后伤口疼痛、禁食、管道不适等痛苦折磨,拒绝治疗而自行拔管。
2.5 与患者舒适度、留置胃管时间长短相关
食管癌术后病人伤口疼痛;胸管、胃管、营养管等管道刺激不适严重;全麻对机体的打击;加之患者对术后效果的担心及术后的恐惧焦虑,患者身心痛苦不堪。留置胃管又是一项侵袭性操作,长期留置对鼻部皮肤、黏膜和咽喉部、食管黏膜均有损伤,长期进食、禁饮导致患者口唇干裂、咽喉部疼痛等局部舒适度改变,使患者期望早日拔出胃肠减压。留置时间越长,患者拔管的期望越高,意外拔管的几率越高。
2.6 与患者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疾病认知等相关
3预防对策
3.1 建立沟通宣教网络,保证宣教效果
科室采用术前一日责任护士宣教留置胃管的目的、作用;操作中宣教留置过程的配合及防止胃管滑脱的方法;术后向患者及家属讲解留置胃管滑脱的危险性、留置胃肠减压是保证手术效果的重要措施;告知患者变换、下床活动时宜慢,避免牵拉脱出。术后护士长评价患者对留置胃管的作用、意义、注意事项的掌握情况;交接班时强化留置胃管的重要性。使病人、家属、看护人知晓胃肠减压对疾病恢复的重要意义;发现胃肠减压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护士处理。对于语言沟通障碍患者,使用书面交流、图片资料等方式强化宣教效果。
3.2 APN排班,责任护士进班,强化巡视效果
根据科室情况采用连续排班,责任护士进班,督促低年资护士职责落实,拾遗补漏,发现意外拔管先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3.3 改进胃管固定方法、规范操作流程
将长条胶布固定在一侧鼻翼,环绕胃管,两周后再固定到另一侧鼻翼[2] ,改用粘度好的丝绸胶布Y型固定胃管[3];两种方法均要确保胃管与胶布黏贴紧密,然后另一条胶布将胃管固定在耳垂;用大别针将胃肠减压器卧位时固定枕头上,坐位或活动时固定在衣服领口。及时倾倒胃肠减压器中的胃液,避免重力牵拉而致胃管滑脱。每日晨间护理时更换固定胃管的胶布,防止汗液、鼻涕使胶布失去粘性而致滑脱。每次交接班观察胃管留置的长度、固定是否牢固、胃肠减压是否有效,有无脱管的危险因素;在床头固定防脱管标识,引起护理人员及家属的重视;教会护理人员正确使用约束带。
3.4 降低留置胃管的不适感,减轻患者身心痛苦
护理人员应充分理解患者的痛苦与不适,同情患者,主动询问患者的不适,做好心理护理。及时应用镇痛护理,减轻全身痛苦症状。针对留置胃管引起的局部不适,应做好口腔、鼻腔的护理,雾化吸入以减轻咽喉部的疼痛及不适。每日更换固定胶布时,应使胃管处于自然状态,不可牵拉鼻部,加重鼻部不适。
3.5 特殊人群,重点关注,降低拔管率
对于烦躁不安、情绪异常的病人,应遵医嘱给予镇痛剂;麻醉未清醒及时适用约束带;对于高龄病人、文化程度低的病人、对疾病认知不到位的患者,护士应更加关注其留置胃管的动态情况,勤询问、勤交代、勤观察,确保留置胃管的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