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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新政策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2-26 15:19:57

医药行业新政策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1

中图分类号:F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1-49 -02

一、中美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分析

(一)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政策

2009年新医改政策出台《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意见》,该意见从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和药品生产的流通体系等方面要求加大对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规模化发展。2010年国务院颁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决策,指出: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制药,加快新型疫苗和试剂的研发,提高创新性药物的研发规模,提升整体的生物制药产业水平。同时在行业类的政策中出台了《2010-2015年生物医药产业振兴规划》,这些详细的政策措施推动了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高效化的发展,这些政策的出台给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带来了一个崭新的平台,从十二五规划中重点突出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它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正是由于这些政策的刺激作用,我国的生物医药行业蓬勃发展。

近年来,我国生物医药产品的进出口额增长迅速。但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进出口处于逆差。处于贸易逆差的我国在保护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同时,打破行业垄断,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在本着互惠、互通有无等原则的基础上,签订长期生物医药产业贸易协议。尽可能地反倾销,使用反补贴,进口配额等保护措施和其他手段维护我国生物医药产业,避免外国生物医药大量涌入,从而对国内生物医药企业形成较大的冲击。

我国的生物医药产业呈现着区域化的特点,对此所制定的产业政策也体现着区域化的特色。我国的生物医药产业大多集中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的长春,依托药物资源优势发展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生物医药企业群,同时政府提出的振兴东北工业基地政策的提出,大大提升了以长春为中心的生物医药产业,比如吉林修正药业、金塞药业和东北师大基因工程公司等。北京依靠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为依托,政府技术扶持政策的支持,形成了北京生物工程和医药产业基地,以科技技术的创新带动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而上海、深证沿海等地,依托广阔的海内外市场和丰富的人才资源,政府对其生物医药产业的政策有着很大的优惠政策,比如在出口贸易中减免相关企业的税收,对出口产品同时进行补贴等。

(二)美国生物医药产业政策

美国白宫、国会均设有专门的生物技术委员会来跟踪生物技术的发展,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及财政预算。其颁布的《生物技术未来投资与扩张方案》修改了赋税制度,极大地刺激了研究与投资生物医药的积极性;《州政府生物技术议案》囊括了美国所有州政府生物技术工业发展战略,是美国比较系统的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同时,美国各州政府通过鼓励和帮助组建各种生物医药行业组织,这些组织具有共同的产业网络化作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研究单位、企业、政府和其他公共非赢利组织联系起来,整合多方面的力量壮大生物医药产业。

近年来,美国的生物医药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美国已采取相应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来扶持,并鼓励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从总体上看,美国的生物医药国际贸易呈现快速增长、产品集中、贸易数量逐年增大的趋势。美国生物医药产业国际贸易政策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地方保护性生物医药产业贸易政策盛行。主要以保护贸易政策为主,利用非关税措施和战略性贸易政策保护本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其用技术壁垒的手段限制国外医药产品的进口。凭借技术优势,制定了繁多的、严格的技术法规。

美国各州对于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很大,在系统的产业扶持和管理上有着规范的措施。在资金的融合中,各州政府对其起到了补充作用。州政府认识到风险投资会阻碍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发展,所以政府直接对各生物医药产业进行投资,这样规避了产业资金短缺的风险,同时州政府也对这样的风险资本进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美国各州在引导商业化的运行方面也有着一系列的措施,作为科研所的国家卫生研究所、美国各州专利和商标局、食品药品管理局等这些都给以技能、资本和监督管理上的支持。

二、中美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比较

(一)中美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的相同点

政府的扶持是中美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制定与调整的先决因素,它对于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导向作用。在颁布的法规上,中美两国都相应的出台了一些促进生物医药发展的政策;在资金的投资中,中美政府都会在税收和融资渠道上提供便利,减免税收和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是中美两国的共同之处。

中美两国均采取相应的贸易政策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来扶持。均依据国内国际药品的贸易形势,制定积极的出口政策和适度保护的进口政策。以扶持本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中美的生物医药产业均呈现着区域化的特点,对此所制定的政策措施也体现着区域化的特色。中美各个区域的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规模在不断扩大。

(二)中美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的不同点

美国政府提供的研发资金比例大大超过我国的政府提供的研发资金,美国研发资金占销售额20%的比例,而我国却不到5%。美国对于生物医药产业的财政预算逐年增加,鼓励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如加州就设立了30亿美元的生物医药基金,用于新医药产品的研发方向。而中国这方面的财政预算就赶不上美国。美国鼓励和帮助生物制药产业建立相关的非营利组织,如美国的生物技术网络组织,和贸易协会组织,它们主要对生物医药产业提供技术、基地建设、法律、管理等方面的支持。而我国的行业及其协会的建立需得到政府的层层审批,管的过宽,限制了人才的自由交流度、生物技术的创新度等方面。

美国作为全球生物医药产业的领先者,在国际药物市场中占据绝对比重,其市场竞争能力远远超出中国。因此美国在外贸政策方面态度较为强势,贸易保护主义浓厚。我国生物医药发展水平较弱,生物医药产业进出口处于逆差,这对我国本土生物医药产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美国的生物医药产业布局与中国不同,美国主要积聚在东西两部。波士顿、华盛顿、北卡罗来纳研究三角园分布在东部海岸,旧金山和圣迭戈分布在西部海岸。我国环渤海地区生物医药人力资源储备最强,拥有丰富的临床资源和教育资源;长三角地区拥有最多的跨国生物医药企业,在研发和国际交流上具有较大优势;珠三角地区市场经济体系成熟,市场潜力巨大;中西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各自发展特色。

三、美国经验启示下的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的优化

美国的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的成熟体系对于我国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一个完整的生物医药产业政策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和改善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借鉴美国经验,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政策需在政府的支持,发挥区域化的特色、开拓市场方面,结合我国生物医药本身发展的特点,对生物医药产业政策进行优化。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融资环境

生物医药产业作为高风险、高投资、长周期的产业,市场融资环境严重决定着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生物医药产业政策中所需完整的融资氛围是生物医药产业成长的导向,生物医药企业从基础设施的筹备、产品研发的制造、投入市场的宣传售卖等等方面,政府的强有力扶持显然是相当必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对于资金的投入额度很高,短期内很难融资,投资环境自然受限,其发展阻力增大。政府在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整合生物医药产业资金投资环境,通过减免税收和奖励基金的建设,同时逐步放开民间资金的投入,这样对确保初期生物医药产业有着良好的融资环境。

(二)发挥区域化的特色,积极开拓市场

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分布呈现着严重的地域化特点,各地对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的理解和实施又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具有区域化的特征。在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模式上,应发挥区域化的特色。例如沿海发达城市有一个良好的区域环境,应积极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在产品的研发与制造中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引进。由于良好的城市形象和地理优势,发挥地区特色,寻找海外市场是必然趋势。我国的中部和边远区域有着丰富的药物资源,在特色生物医药上有着资源上的优势,这些区域可以发展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在产品的工艺和服务上积极开拓市场。基于各地的差异,打破区域政策不相兼容的困境,区域间的政策互补是必然的趋势,以此促进区域间生物医药资源共享,市场互利。

参考文献:

[1]胡侠,林哗.美国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0):97-99.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2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5.002

1引言

经济研究结果表明,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技术创新不仅能够为企业带来新的利润,还能够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提供动力。技术创新具有复杂性,由于医药的特殊性,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更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和高不确定性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医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客观上不利于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为了促使医药产业科技活动投入规模接近社会理想水平,政府会采取各种科技政策激发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科技政策是国家公共政策的一个分支,其通过对科技活动的投入、运作、产出、转化等进行引导、干预和控制(王卉珏,2005),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在财政支持政策,如税收减免政策、政府采购政策以及科技项目计划等,另一方面是环境、法律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如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区、制定专利法等。

学术界学者们采用不同的方法实证研究政府科技政策对医药企业科技活动的影响。Akihiro Hashimoto等(2008)以日本制药产业为研究对象运用Malmquist指数方法定量分析了日本医药企业在1991-2000年间的研发效率;孙燕、孙利华(2011)运用回归分析研究了我国政府医药科技投入对企业研发支出的影响,发现政府向科研机构拨款对医药企业研发支出影响不显著,我国存在科研机构活力不足,医药企业需求不旺等因素造成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提出调整医药科研机构研发投入结构,防止其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挤出效应,激发医药企业动力等建议;邹彩芬、刘双等(2013)基于政府补贴带来企业的额外行为效应理论,以医药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分析,得出政府补贴与R&D投入显著正相关;王虹、冯国忠(2015)运用DEA方法评估了我国2006-2011年医药政策的实施效果,选取的投入指标包含研发人员数、科研机构经费支出等,支出指标包括拥有专利授权数,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出口额利润。从上可以看出,在医药行业,关于政府科技政策对医药企业科技活动影响方面的研究还比较缺乏,大多数研究集中在实证研究方面,集中在政府投入补贴政策上,其他科技政策的影响,或者是科技政策主体之间的关系对医药企业科技活动的影响研究较少。为深入了解我国政府实施科技政策对医药产业科技活动影响的有效性,本文将\用灰色关联分析从政府对医药产业三个子行业科技活动实施科技政策效果的有效性进行研究,拟找出最有效的政府政策,以及效果最差的政策,并总体研究政策对三个子行业科技活动的影响有什么不同。

2实证分析

2.1模型建立

灰色关联模型是根据因素之间发展态势的相似或相异程度,即“灰色关联度”来衡量因素间关联程度的一种新的分析方法。在系统发展过程中,若两个因素变化的趋势具有一致性,即同步变化的程度越高,则表示二者关联程度较高,反之则较低。本文运用灰色系统关联模型分析科技政策与科技活动相关变量之间的变化程度,探究出对科技活动最有激励效果的科技政策,对几项科技政策的有效性进行一个排序。计算灰色关联系数和关联度过程如下:

2.2模型的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是2002-2013年间医药产业中化学药品制造业、中成药制造业和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业三个子行业的面板数据。本文主要考虑政府直接资助、税收优惠、政府融资担保三项政策。其中,政府直接资助用医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来源中“政府资金”度量,表明在科技活动中,政府对医药企业直接给予资金的资助。政府税收优惠用“利税”度量,利税是利润和税收的合称,反映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对国家税收方面的贡献,白锦表(2013)在研究政府科技政策对医药制造业创新效率影响的分析中采用利税来度量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本文研究也采用利税。科技人才政策用“R&D活动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度量。关于政府融资担保变量的度量,之前的研究中大多学者会用金融机构贷款来度量政府融资担保,但由于近几年医药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数据缺失,所以本文研究中采用科技活动总经费减去政府资金和企业资金,得到的数据作为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在内的其他资助,以说明政府融资担保政策对医药企业科技活动的影响。以上四个变量作为灰色关联系统分析中的比较数列,而参考数列则选取了医药企业利润、新产品销售收入、企业专利申报数、R&D内部支出四个变量。

2.3数据处理与结果分析

根据以上所选取的变量,在历年来《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查找化学药品制造业、中成药制造业和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业的相关数据,并通过计算得到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在内的其他资金来源,将收集整理到的数据保存到excel表格中。本文数据分析使用软件GM_V3.0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如表1所示。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总体来说,四项政策中政府融资担保政策的实施效果不是很有效,而行业不同,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也不同,政策对于医药产业子行业的激励效果也不一样。政府在实施科技政策时应该根据每个行业的特征,激励效果好的政策要继续加强,例如税收优惠政策等,而对于实施效果政策不好的,政府应该积极寻找其中的原因,改进该政策的实施措施、方法等,使得该政策对企业科技活动的激励效果能够更明显。

3.2建议

对于化学药品制造业和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业,政府直接资助和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是比较明显的,政府应该继续加强这两方面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性发挥到最大。而对于中成药制造业,政府直接资助、税收优惠、科技人才政策都是有效的激励措施,政府对这个行业应该综合实施这三个政策,将效果发挥到最大。

首先,政府应合理配置直接资助医药企业科技活

动的经费,并加强监督管理。从分析结果来看,政府直

接资助还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政策,对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为了提高资金资助效果,政府在决定给医药企业投入资金资助时,应根据该企业往年申请专利数的情况,决定投资额的多少,投资完后定期或不定期对该企业的科技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以防企业擅自将政府投入的经费用到不属于科技活动的方面。

其次,政府应充分发挥好融资担保的职能作用,积极寻找支持医药企业增加科技活动投入的新途径。以上的分析结果中,医药产业的三个子行业中金融机构贷款等其它资助关联系数最低,说明政府融资担保政策实施得并不是很有效,政府在金融机构与医药企业之间的角色发挥得还不够好,政府应该寻找最合适的决策,减少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的门槛,τ谀切款用来投入技术研发创新的医药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增强企业用融资贷款来增加企业科技活动投入的信心。

最后,科技人才政策相对于三个子行业而言,也是比较重要的一项的政策,而科技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政府和高校的共同培养。虽然人才培养主要在高校,而学生的专业自也在其本身,但是,政府可以发挥其政策导向作用,为医药产业培养多方面的研发人才,让更多的医药学生愿意投入到医药研发中去。若企业的研发人才增多,该企业也会因此增加技术创新投入,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为企业增加专利数,也增加了该企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和总体的利润,利润的提高增强了该企业技术创新的信心,而下一年的科技活动资金投入也会因此而增加。

参考文献

[1]王卉珏.科技政策制定的理论与方法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5.

[2]Akihiro Hashimoto,Shoko Haneda. Measuring the change in R&D efficiency of the Japanes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J]. Research Policy,2008:3710.

[3]孙燕,孙利华.我国政府医药科技投入对企业研发支出影响的实证分析[J].中国药房,2011,(09):771774.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3

中图分类号:F406.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23-0033-03

在我国医药行业呈现较好增长态势的同时,行业自身却面临创新不足的问题。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资料,目前我国生产的化学药品97%都是仿制药,就2010年的资料来看,SFDA共批准药品注册申请1 000件,其中除去114件进口药,886件国产药中759件为改剂型和仿制药,占批准药品数的86%(数据来源:《2010年药品注册审批年度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缺乏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因此,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医药创新政策,《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在《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增强新药创制能力被列为10项重点任务之一。目前,创新是医药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保障已成为共识,但由于我国药品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医药企业创新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从分析国内医药企业的现状入手,谈谈对医药企业创新活动的理解和思考。

1 我国医药企业的现状及对创新的影响

我国医药企业包括研发型、生产型和销售型3类,本文所说的医药企业主要是开展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生产型企业,主要包括化学药、中药和生物技术制药3大类,就2010年市场份额来看,化学药5 952.7亿元,占56%,中药3 359.1亿元,占31.6%,生物制品1 314.2亿元,占12.4%左右,总体表现为以下特征。

1.1 医药企业总体规模小,盈利能力差

据统计,我国?6 000余家医药生产企业中,90%为小型企业。2010年,全国医药前100位企业总收入5 468亿元,占医药行业工业总产值的51.5%,其余企业销售收入共计5 159亿元,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小,盈利水平差。近年来,虽说医药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随着2010年版GMP认证的推进和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实施,企业投入进一步增加,许多企业挣扎在生死存亡的边缘,没有能力开展新产品研发等创新活动。

1.2 创新制度缺乏,创新团队建设薄弱

新产品研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包括创新机构、创新团队、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激励制度的建立。目前,由于医药企业被基本条件所限制,许多企业缺乏创新制度层面的规范,在人、财、物上都不能满足新药研发的需要。企业没有规范的研发机构和团队,研发工作就缺乏计划性和连贯性,也就缺少硬件和软件条件的积累,无法达到创新的目标。

1.3 创新投入不足,软硬件设施落后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疾病谱的变化,新药研发越来越困难,对研发的投入也就越来越大,不仅需要一定的硬件设施,更需要一些软件设施,比如政府关系、信息共享、平台合作等。由于新药研发具有尖端性、长期性、不确定性以及团队合作的特点,人力资源的投入也占有较大的比例。2010年,世界范围内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为18.8%,我国占比例不超过3%,由于投入少、积累少,在我国6 000余家医药生产企业中,具有符合现代意义上的新药研发软硬件条件的企业极少。

1.4 观念落后,管理者缺少创新的战略眼光

在我国6 000余家医药生产企业中,大部分是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这些企业由于体制的问题,导致管理者观念和管理方式落后。国企管理者由于任期等问题对创新活动缺乏长远的规划,民营企业对创新投资风险承担能力差,这些都导致了对新药研发等创新活动缺乏热情,忽略了企业以开发新产品为驱动的成长模式,而热衷于资本推动的营销拓展。

2 对医药企业创新的理解和思考

一直以来,我国科研创新主体错位,科研院所成为了技术创新主体的角色,企业是次要角色。近年来,国家完善了相关创新政策,突出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这条主线。这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创新投入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为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是,仅有政策是不够的,企业如何利用好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创新活动,提高企业产品水平和竞争力是医药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

2.1 建立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创新计划,明确创新目标

创新分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医药企业的创新主要是指前者,创新的重点是新药的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企业应进行市场分析,根据已有的技术基础确定新产品开发的目标及现有产品技术提升的计划,包括达到的技术要求、市场满足度、时间周期、资金投入、组织建设和人员队伍等。创新目标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前期研究基础、专有技术掌握、市场拓展能力、资金支持力度、技术团队等,确定企业是开发原创药物、引进仿制药物,还是对现有药物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优化和提升。

对一些资源不充沛的中小医药企业,要慎重开展原创药物的研究。因为按照目前的投入,一个原创药物的完成在国外大概要8~10年的时间周期,投入超过5亿美元,国内一、二类新药的研发也要数年的时间和上亿元的投入,而这是许多效益不好、规模偏小的中小医药企业无法承受的。中小医药企业要对自己的创新能力合理定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集中优势开展仿制药的研发或者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和二次开发,可避免创新目标盲目造成的创新风险。

2.2 创新内容和方向的确立

新药研发需考虑对治疗领域和产品形式的选择和论证。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每年都对生物医药的科研支撑计划指南,重点是对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重大疾病开展研究,这也是企业关注的创新导向。中医药作为我国最具特色的产业,在疾病预防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在化学药占半壁江山的国内医药界,发展中药和生物技术制药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2.3 组建创新团队,建立创新体系,确立领军人物

医药企业的创新具有高技术特性,同时又是一个涉及多个行业的系统工程,包括基础研究、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产业化研究、工程建设、注册申报和企业管理等各个专业。因此,要组建一支包含各个专业人才的创新团队,建立高效率的管理架构和公平的分配体系,同时,要求团队人员要有与创新目标一致的价值取向,建立适合创新活动的团队文化和氛围。医药企业要建立健全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才能保证新产品和新技术能够源源不断地被开发出来。组织体系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硬件结构,是技术创新得以进行的基础。缺乏与技术创新活动相匹配的组织结构,将导致技术创新失效。此外,对于一个向着创新目标前进的创新团队,一个既有专业素养、又有人格魅力,既有技术能力,又有管理水平的领军人物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具有良好效益和品牌效应的大型医药企业,由于占有的资源非常丰富,因此组建一支优秀的团队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是比较容易的。事实上,确实有许多大型医药企业组建了自己的研发中心和研发团队,构建自己的创新体系。比如上海绿谷制药,成立了研发中心,致力于丹参多酚酸盐的研究。而对于许多中小医药企业,可能不具备这样的实力,但并不意味着就无法开展创新团队建设,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构建自己的研发体系,如采用产学研联合、采用企业间合作、加入产业联盟、利用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种社会资源来满足企业的创新活动。例如上海乔源制药与上海医工院进行联合,并充分利用研发服务平台,开展新药研发。

2.4 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加大创新投入

由于企业本身的原因和国力限制,我国医药企业创新投入普遍不足,企业自身投入的研发资金一般不足销售收入的3%。2007年,我国800多家大中型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约为65.88 亿元,而早在2005年,仅美国辉瑞公司的新药研发投入就达到74亿美元。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后,新药研究成本大大提高,一类新药的研究需要大约8~12年的时间,研究经费需要1~3亿元,还不包括市场上的学术推广和Ⅳ期临床研究费用。医药企业研发投入比重低,一方面使得科研人员进行新药研发时在资金上捉襟见肘,另一方面也使得企业内部难以形成科研创新的氛围,无法吸引高级研发人才。近年来,国家相对提高了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包括重大新药创制项目的支持,同时也开拓了风险投资等新药研发渠道。因此,对于大部分中小医药企业来说,要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积极获得政府支持,同时加大企业自身投资,通过多种投资形式集聚资金。除了研发经费外,人力资源投入和文化建设投入也必不可少,创造创新的氛围,这种投入将对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2.5 加强创新活动的管理,降低创新风险

任何一种创新活动都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政策风险、生产风险和管理风险,越是具有价值的创新隐藏着越大的风险,这是需要创新团队尽量避免的。医药企业创新,从研究到最后的产业化期间存在着许多风险,拿一个原研药来看,在化合物研究、成药性、药效学、安全评价、临床研究、产业化和销售等各阶段都存在风险。创新活动不能保证一定成功,但必须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这就要求对创新活动加强管理。创新活动的管理就是利用创新团队的计划、领导、控制,树立风险意识,进行充分调研,分段决策和加强合作等风险控制措施,将每一个风险降到最低。

2.6 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创新政策

我国创新政策进入了最好时期,尤其是对于生物医药行业,国家和各级政府都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制定多种政策鼓励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包括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及各地政府生物医药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直接支持创新活动开展,还有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公共服务平台及补贴政策、产业化补贴政策、人才补助政策等。企业创新团队要抓住机遇,熟悉相关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利用政策。企业的创新团队要配备熟悉创新政策的专业人员,实时关注政策动向,并正确判断政策对本企业的价值,整理相关资料,及时申请政策支持。

在医药行业创新活动开展中,需要充分理解运用的政策还有《新药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GMP以及各种药品申报、临床研究的指南等,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对创新活动开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3 结语

目前,2/3的人类疾病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同时,随着疾病谱的变化,需要更多的创新药物与之适应。由于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人们对健康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制药工业是未来最有前景的行业,而支持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主动力是不断创制的新药。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4

[中图分类号] F260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The Tibetan medicine industr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development industriesin Gansu province and has gradually developed to the scal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cluster.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Tibetan medicine industry system, including lack of research funding, unreasonable industry structure; bad policy development environment;lack of innov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system construction; lack of core product of independ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ack of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of intellectual property.In the new retail model, the government should increase the research funding, develop the cooperative innovation;increase the policy support; cultivate the innovative talents; build up the brand strategy; form the property rights consciousness.

Key words: Tibetan medicin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new retail model, industrial system, innovation

在2016年10月的杭州云栖大会上,“新零售”一词被马云正式提出。在未来的零售行业中将会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并利用现代物流服务等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成“新零售模式”,而且在“互联网+”的时代,新零售模式将引领未来的商业潮流。

提高产业竞争力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热门话题,基于产业集群的西部经济发展经验,在最近几年,中医藏药产业已经成为相当具有潜力的产业。研究表明,发展产业集群经济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经济发展模式的主流,产业集群理论也随之兴起。基于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出台,形成藏药产业集群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但由于制度建设不健全,公共政策在西部少数民族的许多方面的联系和发展会有许多变化的行业。

一、新零售模式下的甘肃藏药产业现状

在相对封闭的藏药产业领域中,在截止2016年年末,甘肃省内共有藏药生产厂家几十余家,藏药产业年产值达到几亿元,而且有几百种藏药被国家列为传统医药保护品种。自2014年起,甘肃藏药产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将藏药由网络推向市场,在两年的时间里,藏药电商销售增长达到30%以上,而藏药实体零售增长徘徊在8.5%左右,此现象加剧了甘肃藏药产业的困惑。

中医藏药作为西部民族地区的特色医药产业,如今它已经成为西部地区医药行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藏药在药名、药性与药理特点上,都具有西部民族性特征。在甘肃省政府的推动下,中医藏药产业已经成为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具有不可限量的发展前景。利用新零售模式发展藏药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特色优势,将成为突出藏医药产业竞争力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越来越显示出空间集聚的内在要求。

二、甘肃省藏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迅速。随着以西部工业发展为核心主旨的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实施,将对中医藏药产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和生态建设环境,使藏药产业的发展环境更适合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进入十三五以来,西部大开发战略迈入实质性的发展阶段,基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政府将加强西部地区多层次市场建设体系建设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医藏药产业工业化发展水平,巩固和提高在专业人才培养领域的工业生态环境,使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比以往更好、更快地发展。

藏族的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结合中药产业的发展作为甘肃省的一个新兴的产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工艺传承的同时,也取得了相当可观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提升了中医藏药的影响。在医药行业中,医药科研、教育学术研究交流是高度发达的。藏医药作为宝贵的文化遗产,它的理论体系已经相当完整,临床疗效也得到了印证,是藏医药与世界中医药丰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甘肃藏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与甘肃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藏药产业已逐步走向产业集群的规模发展之路。虽然甘肃省藏药产业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在藏药产业体系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中医藏药行业研究经费不足,产业发展结构不合理

中医藏研究与发展是一门传统医学,是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传统技术创新。在甘肃省,国际医药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的20.35%,医药研发销售收入和外资平均水平仅占3.04%。药物开发成本平均不足9亿400万元,期限为15年。目前中医藏药产业优势明显,技术创新层面革新不断,但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单一,仍主要依靠政府投资,藏药企业投资结构同质化严重。由于规模较小,受困于藏医药企业融资渠道和银行贷款,在推广科研经费方面,项目投资风险与投资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2.中医藏药企业政策发展环境不佳

虽然藏医药产业在甘肃乃至西部的发展初具规模,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一方面中医藏药产业发展严格按照国际标准来引导产业政策、制度建设;但另一方面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不健全,政府政策引导不到位,未能具备强大的市场调节体系和功能配置,从扶持政策看,促进藏药产业发展政策力度太弱,配套资金体量太小。同时一些政策措施结果难以令人满意,特别是在现行财政和税收政策改革背景下,地方受困于地方财政政策的限制,财政资金往往难以充分到位,未能充分发挥促进甘肃特色产业优惠政策的作用,进而无法实现良性产业体系的形成和运营。

3.中医藏药企业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缺乏创新

基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背景下,中医藏药企业出现了严重的人才流失现象。虽然在近几年,甘肃省藏药产业开始对人才储备重视起来,但是由于人才重视力度相比来说还是不足之处,导致人才的第一选择仍然是一线城市;另外,分配机制、激励机制不健全,创新环境和创新文化尚未形成。在甘肃藏药产业由于制度上的传统模式,在员工激励政策上跟不上时代步伐,尚处于原有的模式之中。

4.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性产品

技术创新对中医藏药产品开发具有非常大的作用,而产业科技创新是整个开发过程的关键阶段,直接关系到研究成果和成果的落实。在西部民族欠发达地区,虽然藏药产业中成立了部分生物医药研发科研机构,形成了一批有实力技术孵化转化实体,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医药、医疗发展误区,缺乏战略眼光和整体发展观念,为了保持国际先进技术和许多其他科研单位,多个品种的研究方向都热衷于下游产品技术的开发,缺乏大规模的基础性药性药理学层面的研究,初步研究梯度失衡造成的技术缺乏直接制约了甘肃省中医藏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中医藏药行业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

专利是医药科技企业科学研究的生命线,据调查,企业一旦失去了专利权,其产品市场份额将失去85%左右。藏医药产业生产研发需要大量的前期科研投入,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将专利授权于专业性的生物制药公司,从而获得科研需要的经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医藏药专利权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缺乏相应的保护政策,市场上商标侵权假冒侵权现象非常严重,使甘肃省中医藏药的商誉遭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新零售模式下的甘肃藏药产业体系创新性研究

1.加大研究经费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

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以甘肃省科技服务企业为契机,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生产服务模式,遵循发展趋势和藏医药产业的战略,帮助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和藏药共同发展;参与企业的发展,为满足市场需求,促进科技成果,促进企业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研究所大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加大政府政策倾向支持

对于藏药产业,在新零售模式的背景下,要对长短期的藏药产业发展进行规划,确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加大甘肃对藏药产业的开发的激励机制,对各种适合在“互联网+”形势下的藏药政策予以支持,加强对甘肃藏药产业的技术支持,降低甘肃藏药产业“互联网+”的门槛,使更多的甘肃藏药企业可以进入新零售模式中,对各种藏药实行产业补贴,以扩大甘肃藏药产业的竞争力。

3.培育藏药产业创新人才

以实施重大科技为出发点,并逐步扩展到区域经济合作,利用“互联网+”模式对人才进行培养储备,与各个大学相联合,在大学内部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同时在“新零售”模式下,对相关的藏药大数据、云计算专业人才进行引进与培养,进行现代新零售模式下的企业管理与市场营销。

4.打造“甘肃中医藏药”品牌战略

在根据新零售模式下的甘肃藏药产业发展,形成多元化的营销战略。利用“互联网+”模式打造独具特色的甘肃藏药移动云商城,将“线上+线下+物流重新整合,核心是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会员、支付、库存以及服务等方面数据的全面打通”,对各个藏药产品进行相关的说明与推广,在大数据下,形成具有甘肃自身特色的中医藏药品牌,重构科学完整的甘肃藏药产业体系。

5.形成甘肃中医藏药产权意识

在“新零售”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纵横在互联网上的通行证,拥有完整的甘肃藏药产权体系,可以对甘肃藏药产业的未来发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在“互联网+”时代,要努力实现对甘肃中医藏药的产权保护,提升民众对藏医药产业以及藏药产权、品牌认知意识。

[参 考 文 献]

[1]杨永君.医药企业营销问题及其对策探析[J].中国外资,2013(5):24-24

[2]李义福.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策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5(27):40-41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5

一、优势分析

1、产权清晰、责权明确。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除部分是缘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3级医疗站外,绝大多数来源于民间资本。企业在成立之初,已确定好投资人的资本份额,投资人根据投资份额享有相应权益。由于产权关系明确,企业对利益的自发追求与投资主体的意愿二者之间不存在矛盾,企业行业具有自主性和有效性,因此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变化。

2、经营机制灵活。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虽然规模有限,但有限规模却使企业的经营活动相比大企业更具灵活性。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由于组织结构层级少,信息和指示能快速有效的上传下达,能更快速进行市场信息的搜集、筛选、甄别,能及时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制订行动方案并采取行动,从而具有较高的应变能力。

3、熟悉医药经营。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多在2002年前后进入医药批发领域,经过数年发展,现存的医药批发企业都具有GSP认证管理经验。而GSP对药品流通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购进、运输、贮存、养护、销售均有标准的要求及规范。虽然目前的医药市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在成熟完善中,但长期的医药批发企业的运作管理经验使现存的中小型企业能先入为主,具有一定的学习成本优势。

4、具备独特的地缘优势。2009年的新医改政策对医药产品在基层的配送与服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区域市场成长与发展起来的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不仅熟悉当地的医药消费特点,更在语言、文化习俗等方面有天然优势,能够在基层药品配送和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与当地的医疗机构、药品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银行、税收等相关机构都有长期的交往,这为其开展与发展基层药品营销、配送和服务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与支持。

二、劣势分析

1、规模约束。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由于规模的限制,不仅在药品配送成本、效率及服务质量等方面无法共享资源,体现规模效应;更在与上游医药产品制造业以及与下游购买商(医院与连锁药店)的交易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企业的利润空间不断受到上下游的挤压。

2、经营模式落后。现今,绝大多数的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是我国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阶段性产物。部份企业仍延用计划经济、市场分割体制下旧的经营模式,如部份国有性质企业依旧保留着“坐商”的经营方式,部份民营性质的企业依靠不规范销售手段开展营销活动。由于经营理念狭隘,缺乏服务意思,与上下游单位的协作配合及其他企业合作等有限,因此,这些企业的经营理念与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医药流通领域对药品流通规模、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公平竞争的要求。

3、内部管理混乱,人才流失严重。新医改政策、新GSP认证标准及行业发展趋势对医药批发企业的现代信息系统与物流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得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在这方面与大型医药批发企业的差距越来越大。部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虽购置了先进的GSP管理软件及相关设施设备,但软件和设备仅停留在开票及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上,未领会GSP核心,企业内部管理依旧混乱,经营模式落后,除建立最基本的财务和库存制度外,购进、验收、仓储等环节依旧还保持着手工操作的方式,部分的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在物流、营销等核心活动上很大程度上还要依靠外部力量。因此,企业员工,尤其是营销人员,忠诚度不高,人员流动频繁。由于人员的更替,企业很难对市场进行预测与调控,企业财务安全性差,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相应增高。

4、产品资源缺乏。行业的竞争最终要归结到产品的竞争,由于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偏离受制药企业技术、创新及资金实力的限制,我国的医药产品生产企业主要生产非专利药,仿制、改剂型品种泛滥,产品高度同质化。医药制造企业的医药产品结构直接影响了医药批发企业的产品结构,国内大多数中小型医药企业缺少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老产品较多、新产品不足、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则更少。对比于国外的医药企业,外资生产企业及其组建的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在全球市场上销售其研究和开发的新药,通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运作,从而树立起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获取新药高额的利润。而国内医药企业主要通过普药、低价获取市场份额和赚取微薄利润。

三、机会分析

1、医药市场扩容。按照《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逐年推进,政府加大了医药卫生投入,并承诺在未来3年将新增投入8500亿元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新的医改政策使“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以全面推行,使医药消费市场由城市向农村延伸,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快,也会增加对医药产品的需求。

2、信息化等新技术带来市场机遇。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由于GSP认证的强制性要求,对医药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的认识均有所提高,在GSP的组织与管理过程中都不同程度的吸收了供应链的管理思想,初步具备了供应链管理的支持技术。随着信息时代全球经济的发展,信息化等新技术给中小型医药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机会。虽然医改新政在某种程度上是利好国内上规模的大中型医药批发企业,但由于我国地域阔、区域消费差异大,大型医药批发企业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对基层医疗消费市场的优质服务和全面渗透,而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却以负担轻、市场反应快、经营机制灵活见长,可以凭借熟悉当地消费需求的优势,对其经营模式、营销体系进行创新,从而在新医改的巨浪中获得安生之隅后崛起。

四、威胁分析

1、政策措施的障碍。“少环节、低成本、上规模、高效率、信息化”是我国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提高市场集中度是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根本途径。针对医药流通领域的痼疾,数量多、规模小、流通环节过多、药价虚高、商业贿赂盛行等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GSP认证制度、招投标制度、反商业贿赂、药品降价、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医改等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逐步弱化了医药批发企业在医药产业供应链中的地位,将医药批发企业置于配送商的角色定位上。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不断调整变化及产业竞争环境的改变,国内医药批发企业的整合速度将进一步加快,行业集中度也在更快的提升。在日益强调企业规模与实力的医药批发领域中,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将面临严酷的生存压力。

2、新商业模式的冲击。制是目前国内大多数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的商业模式。通常企业通过招商或医院推广来赚取进销差价,但由于新商业模式实行的招投标、基本药物零差价、反商业贿赂法等政策逐渐遏制了部份企业的灰色操作,该模式已逐渐不能适应现行药品监管体系的要求。

新医改政策中强调了医药批发企业作为配送商的角色定位,对医药批发企业在物流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方物流的兴起使医药批发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在新医改政策面前处在了同一竞争位置,传统的医药批发企业要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争夺基本药物的配送商资格。

此外,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是如今这个时代的潮流,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其也将成为现在或将来医药产品的主要交易模式之一。

3、同行业竞争。据SFDA数据查询,至2012年1月为止,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共有13505家,平均每个省就有200多家医药批发企业。医药制造企业和连锁药店零售终端因其战略一体化的需要,纷纷染指医药批发企业。虽然新医改体系带来了医药市场的扩容,但在国家鼓励医药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来提升整个产业集中度的政策导引下,医药市场的竞争已经逐渐由分散竞争向寡头垄断趋势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了几个具有雄厚实力的医药批发企业,如九州通、北京医药、上海医药、广州医药、重庆医药、四川科伦等。这些企业规模大、网络覆盖面广,占据整个市场份额达80%以上,它们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因而对数量众多、高度同质化、没有相关政策体系支持的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构成了强大的威胁。

4、费用率升高、利润率下降。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的议价能力多低于医药制造企业,生产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的出厂价格而将医药产品生产成本的上涨压力转嫁给批发企业。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不仅面临产品价格上涨的压力,还面临着不断上升的人力成本及通过更高标准的GSP认证的建设与管理成本。新医改政策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为了在新医改所带来的市场扩容中分一杯羹,必须增加投资组建自己的物流设施或借助第三方物流,这又从另一方面带来了物流成本的提升。多次的药品降价及临床用药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已经严重挤压了医药批发企业的利润空间。而新医改通过控制流通加价率,如基本药物零差价,压缩渠道,鼓励工业直销的政策,宣告了底价、终端高比例回扣、商业高毛利及承担行业税时代的结束,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面临着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行业困境。

五、小结

通过上文SWOT分析可知,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具备独特的地缘优势,具有熟悉医药企业经营、产权清晰、经营机制灵活等优点;同时,很多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又面临着规模小、经营模式落后、产品资源缺乏、内部管理混乱、人才流失严重的劣势。新医改政策使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拥有人口老龄化、全民医保所带来的医药市场扩容机遇;但同时,医药批发企业又面临着“扶大扶强”的政策压力、高度同质化的同行业间的剧烈竞争、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困境及新商业模式兴起所带来的威胁。

产品、营销网络、品牌是医药企业决胜市场的三大要素,医改新政下的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虽然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压力,但企业可以通过SWOT方法对企业个体的优劣势进行剖析,从产品、信息、销售、人才等方面综合制订企业的发展策略。

【参考文献】

[1] 茅宁莹、孟庆才、孙文韬:浅析我国中小型医药商业企业发展战略[J].中国药房,2007,18(34).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6

但即便如此,整个行业却活得很焦虑。造成这种反差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多变、急变,缺乏稳定性,给企业经营带来极大的压力与庞大的社会成本。

2014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企业经营,提升运营效率才是最终的出路。

医改变局

2014年,随着医改的深化、医保的扩容、新一届政府对民生的重视,医药行业仍然会有高速的增长。作为医药从业者,我们期望无论政府选择哪种医改模式,渐进务实都是我们所期盼的。对于中国医药行业,如果没有稳定务实的政策,那么高速的增长不会给行业带来幸福感,也不会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满意。

但是随着医改的深入,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现在很多企业仍然一味追求高价产品,而医药产品最终是要讲究性价比的,相信国家政策会朝着按病种付费(注:以病种为单位制定医保的定额偿付标准)的方向走,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市场,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这也符合三中全会的精神。如此一来,企业的创新方向才会符合百姓的期待。

医改纵然对整个医药行业是重大利好,也让老百姓受益良多。但同时,我们也要搞清楚,医改能够带来的诸多好处,哪些是由政策带来的,哪些是由国家投入带来的,如此才能分析出投入效率是高还是低。

药企新路径

药品与其他产品不一样,往往受国家政策的约束和管控,特别是中国近几年的医改政策,对医药行业的冲击甚大,赚钱的和亏钱的企业都如履薄冰。

为应对大环境的变化,立方制药的判断是:

1.新药的审评速度令人沮丧,加大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力度成为必然选择。

2.相对处方药而言,OTC(注:非处方药)市场受国家政策的约束较少,所以会把原来集中做处方药的战略,调整为逐步加大OTC的比重,以此降低政策约束带来的运营压力。

3.即使国家对医药电商的开放非常谨慎——目前网上能够销售的也仅限于OTC产品,却也阻挡不了医药电商快速增长的势头,发展连锁药店经营与医药电商B2C经营是趋势。“立方大药房”(立方制药的天猫旗舰店)未来将在健康服务、移动互联网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向进行有益探索。

2014管理风向标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7

面对医改新形势,医药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医改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正确评价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发扬优势、弥补劣势,抓住机遇、规避风险,快速发展。医药工商企业都应当全面审视自身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渠道策略,在整体策略领先与同行业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同时还要变革企业的营销模式,管理模式,建立高效的运营组织,强化执行力。策略领先和行动制胜将是医药企业未来市场抉择中胜利的根本。

策略领先和行动制胜首先要求医药企业正确理解企业战略。

利用和君咨询医药事业部的三个公式来正确理解企业战略:(1)战略=机会+能力。战略就是要找到企业能力可及的市场机会,聚焦资源,形成核心竞争力,确立市场领者地位。(2)战略=终局+路径。战略是基于现实对未来愿景和阶段性战略目标的清晰描述,进而找到实现战略目标的最佳路径和方法。(3)战略=策略+行动。战略必须付诸成行才有实际意义,只有始终保持战略状态的企业才能做到策略领先,行动致胜。医药企业要研判产业大势和市场变迁,于结构变化中寻找机会,同时要致力管理改进与效率提升,于修炼内功中提升能力。在新一轮产业重组和市场集中的进程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并做出正确的战略选择。

策略领先和行动制胜就要根据政策市场调整企业的产品策略。

和君咨询医药事业部经过对多家成功的医药企业进行研究时发现,好的企业在产品规划上都有其独特的方面。比如提起西安杨森,我们想到的是达克宁;提起修正药业,我们想到的是斯达舒,提起三九,我们想到的是三九感冒灵颗粒。这是典型的产品品牌优势企业, 然而,提到同仁堂我们想到的恐怕不是具体的产品,而是高品质的中药系列;提到王老吉,我们想到的不是抗生素的典型代表,而是跟上火、上呼吸道等相关的产品。这就提醒我们,在产品规划时,要具有差异性,这个差异性来自于企业对竞争市场的充分了解,从产品品质、产品内涵、产品系列化、产品包装到产品市场传播策略等都要形成企业和产品自身独特的优势。更重要的是要根据国家和省级的相关政策进行跟随性的产品规划,比如省级部门可以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进行基本药物的扩容,这时,企业要积极参与其中,帮助省级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基本药物目录。

策略领先和行动制胜就要根据企业资源来制定合理的市场策略。

新医改的市场扩容不是一场机会均等的全行业盛宴,各个市场针对的政策有很大的差异性,不同的省在同样的市场采取的管制政策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医药企业在制定市场策略时 必须研究国家和各个省的相关政策,针对性的进行市场投入,防止企业的有限资源浪费或者由于和当地的实际情况不适合降低了使用效率。

策略领先和行动制胜就要求医药企业要对全国商业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随着招标主体变换为医药生产企业,医药商业企业的职能将由批发商转变为配送商,这将导致商业企业的经营模式发生转变,配送业务将成为医药商业公司新的盈利模式,主要收入为药品的配送费,配送费用包含在招标价格中,按比例给配送公司返还。这样拿不到配送权的企业未来会被边缘化,或许被淘汰。医药企业必须谨慎选择商业客户,和主流商业形成业务对接,以便在主流商业内形成相对强势的渠道通路,这对医药企业所有产品的销售都会起到好的作用。

策略领先和行动制胜就要顺应形式建立适合的市场管理模式。

鉴于各个省的医改情况会出现不同,医药企业要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市场管理模式的调整,重要的是配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合适的营销模式。同时还要主要在模式的范围内保证医药企业的价格体系,由于招标挂网的实施和各省在进行招标挂网时要比对其他省的同类产品的招标采购价格,这就要求医药企业的价格体系不能做穿,否则就会逐渐被逐渐淘汰掉。现在很多医药企业由于在各省的营销模式不同,比如自建办事处、代理制与底价承包制两种或三种相结合的体制,造成了对各个区域的掌控力度存在差异,由于掌控力度的差异,在招投标采购上形成了不同的价格,这是及其危险的一件事,必须尽快加以改善。

策略领先和行动制胜就要建立稳定高效的营销组织。

在新的时期,营销组织的高效性不仅体现到对市场的快速反映,还要体现在营销体系对各个区域市场的政策反映,根据市场信息调整自身的区域营销策略的同时更要根据各地的政策信息及时规划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未来的市场竞争不仅要看医药企业的区域营销还要看医药企业的政府事务队伍,这个政府事务队伍将形成医药企业的第二营销梯队,可以预测,未来的医药企业的政府事务队伍将发挥极大的作用。

政府公关、跨跃门槛

目前许多企业的政府公共关系相对薄弱,这有历史的原因,之前很多企业的招投标都是委托区域代理商,自己只是做些提供资料和资质的工作,在多家的医药企业的营销咨询过程中看到,几乎没有一家医药企业有完善的公共关系系统,大家都在“坐、等、看”。即使个别的企业有一些小动作也是零星的不成体系的,这样很难建立强有力的公关体系,更不用说进行公共关系管理了。

我们必须注意到8500亿首先用于确保支持五项重点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增加的8500亿医改投入中,中央3318亿元,其他需要地方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比例大体为4:6。而过去三年,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比例为27:73。这其中地方比例最大,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在这次新医改中有很大的话语权,地方政府的话语权由那个机构来变现?卫生局!现在药监体系已经成为卫生局的二级部门,那么,卫生局俨然成为及管理者、经营者、执行者和监控者于一身的庞大机构,如果OTC医药企业不重视公共关系建设,就会逐步丧失在卫生系统的地位,逐步被驱逐。

2009年新医改开始逐步推进,医药企业的政府关系也必须开始强化。以前在完全的市场竞争下,医药企业医药和相关的政府部门保持较远的关系就行了,但是现在,新医改已经亮起了红灯:政府是最大的买主,那么医药医药企业的竞争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基本药物目录、社区和新农合药物目录、药品定价和招投标等是医药企业获大部分医疗市场准入权的资格,公共关系逐渐成为我国医药营销的第一要素,构建医药企业的公共关系体系成为医药企业的首要工作。

从新医改的内容可以看出,政府的触角将介入到医药企业从生产、营销到市场的方方面面,反过来看,医药企业的工作也要和政府的触角所及做良好的对接,不能再用以前的眼光和思路做事,要顺应行业大势所趋,加大政府事务工作的力度和步伐,哪个医药企业在政府事务工作走在了同行的前面,哪个医药企业就会获得市场的主动权甚至个别区域或产品的垄断权,就会利用政府的政策来全覆盖基层医疗终端,在最低成本下进行市场运作。

新医改背景下医药企业政府关系管理的策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研究政府新医改的工作思路,调整医药工业企业的组织结构:

现在很多医药企业没有专门的政府事务部门或者公共关系部门,有的即使有也是在市场部之下的底层级职能编制,更多的是没有相对固定的职位和编制,杂七杂八的工作都做,就是政府事务工作做的少。另外,有些医药企业即使有专门的政府事务部门也是摆设,既没有完善的政府关系拓展和维护的方案,也没有相关的政府事务拓展经验,最重要的是几乎所有的医药企业都没有年度政府关系拓展和维护的预算,资金和费用都是来自在整体预算编制之内的结余或者挪用。

2.参与省级或者地方的新医改政策制定,或者为之提供服务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各省可以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推进新医改的进行和完善新医改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新医改方案只是一个大纲式的文件,内容不具有实操性,这样各省就会制定适合本省的实操方案。医药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对国家医改政策的研究,向省级管理部门提供合理的建议,为省级相关部门分忧解难,或者为省级相关部门就本省新医改方案的制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医药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思考。

3.编织医药企业自身的全国性政府关系网

由于医药企业的市场营销布局是面向全国的,所以医药企业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建造自己的政府关系网,这项工作一方面要依靠公司的政府关系部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驻地营销人员的人脉关系和业务能力,还要借助医药企业的商业客户,三方面共同努力打造医药企业庞大的全国性政府关系网络,未来医药企业的全国性市场布局的根本就是企业自身构建的政府关系延伸到哪里。

总结:政府关系拓展和维护是未来中国医药行业营销精英们必备的能力,更是企业未来市场布局的重要影响因素。中国的医药营销已经披上了政治色彩,单纯的依靠市场运作已经不足以维持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比如基本药物的遴选、医保目录的增补、GMP的严控等,都会收到国家相关政策的管制和影响。在政策下有些医药工业企业会顺势而为迎风壮大,而有些医药工业企业则因不重视国家行业政策或顺应国家行业政策的脚步太慢而逐渐被边缘化直至消失。

决胜终端、管控渠道

新医改对我国的医药终端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影响会给医药企业形成几个具有增长性的终端市场。国内通常把中国药品市场分为四级:一是医院终端,即指县及县以上医院;二是零售终端,即所有药店包括连锁;三是社区终端,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四是第三终端,即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

各级终端增长情况如下表:

在医院方面,总量将继续增长,但是市场份额略有下滑,其中高端医院和二甲医院的市场份额将持续性下降,县级医院份额增长,新农合820亿元筹资增量若有40%流向县医院,将带来约250亿元的药品消费增长。县级医院药品销售总量增加1倍,单产提高到2000万元/年。

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的农村医疗市场份额将增长,新农合筹资820亿元增量若有40%将流向农村医疗市场,将带来约250亿元药品消费增长;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总量增加50%,单产提高到200万/年。

在社区方面,社区终端数量与份额均呈现增长,5.6亿元城镇居民(含1亿农民工),假设每人每年在社区看病花费100元,则将带来约280亿元的药品消费增长。

零售药店和连锁药店综合来看是平稳增长,但增长速度可能进一步放缓;未来对医保定点资格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零售药店和连锁药店将受到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的冲击,相对来说,大城市零售药店和连锁药店所受冲击会相应较小。

根据上面的分析,新医改将带来的1000亿元药品市场额外增长,其中约250亿元流向县医院,250亿元流向乡镇卫生院,280亿元流向社区,流向零售药店与县级以上医院的不会超过200亿元。

由此可见,新医改带来的药品市场扩容对不是平均分配,而是国家有针对性的对相关的市场进行培育,在这个培育过程中,及早介入国家培育市场的医药企业将在未来的市场格局中获得最大的收获。从现在情况看,医药企业唯有通过国家政策导向的营销规划才能对新农合和社区两大最具潜力的市场进行掌控,未来的终端掌控是政治性的低成本的掌控,而不是通过市场手段的终端掌控。通过介入新农合、社区和基本药物目录进入国家强制使用的目录范围,就会随着新医改的推进逐渐进行真正的全终端覆盖,这种覆盖相对市场运作来说是低成本的,是强制性的,是相对垄断性的。

在进行政策性终端掌控后,医药企业还要解决渠道商业的配送问题。

随着国家对医药流通的管制日益加强,现在的医药企业的渠道管理变得变幻莫测。渠道管理已经成为医药企业目前医药企业在选择流通商业时缺乏合理的规划,眉毛胡子一把抓,这为医药企业在未来的渠道规划中埋下了隐患。新医改的推进中,通过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会指定配送商业,指定配送商业的结果是导致大部分医药渠道商业被政策边缘化,医药商业如果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对渠道商业不进行合理的甄选,在未来的区域市场竞争中企业的产品就会随着不适合的商业被边缘化,从而失去区域市场的竞争能力。

新医改《意见》指出:要以省为单位,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规范的公开招标采购,降低采购价格;建立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送基本药物的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确定本地区包含配送费用在内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这些措施将减少分销渠道,降低医药流通成本。由但具有配送资格的医药商业将由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物流网络覆盖面广的大型医药物流企业担当。于药品的特殊性,对其在途质量保证的技术水平要求很高。由于是大型物流企业参与配送,药品质量会因此得到保证。政策导向的医药流通行业必定要重新洗牌,行业集中度随之不断加强,出现巨头流通企业。

不仅是新医改方案中规定实行直接配送,国务院日前下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

医药工业企业必须在渠道商业的选择上下功夫,慎重选择未来的商业客户,对全国性的渠道商业进行合理的规划,和主流渠道建立良好的关系,在管控渠道上形成医药企业自身的优势。

模式转型、适者生存

如果说战略是沿着正确的方向做正确的事,那么营销模式就是正确地做事。战略决定企业的营销模式,由于各个企业的战略不同,企业的营销模式都因战略的差异有所区别。而战略受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变化而动态的变化。现在医药行业在国家新医改的推进下,医药企业的生存环境和竞争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医药企业也要随着环境的变化调整自身的战略,随之,也要调整企业的营销模式。

鉴于营销模式的适应性,在我国各省的医药政策环境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必须适应市场情况采取不同的营销模式,营销模式在同一医药企业必须多元化,不能实行死板的同一营销模式,这不利于医药企业在不同省份的市场发展。营销模式必须能够解决整体战略下的区域差异问题。采用多元化的营销模式,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医药整体战略下不同省级域市场的差异问题。企业必须从各省政策市场实际情况出发,有效提炼出不同的实效营销模式;同时,这些不同的营销模式又必须统一在企业的整体战略之下,必须能在不同的省级医药市场环境下下去实现医药企业的生存战略和发展战略。

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者的留给看清时局者。新医改将使医药行业重新洗牌。谁能够认清目前的竞争形式,牢牢抓住政策机会,谁就会是最后的大成者。随着新医改方案和配套方案的不断实施,医药行业市场竞争要素已经发生了改变,未来的竞争是综合能力的竞争。无论从医药企业的品牌、销售模式、产品和服务、政府关系、市场布局还是专业推广、团队执行力等都将成为影响医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综合来说医药企业要抓好政府关系、产品、渠道和终端四个竞争要素。

政府关系是进入医药竞争市场的资格,缺乏良好的政府管理体系和能力,在未来的医药市场将寸步难行。

产品是营销的载体,在产品竞争中要从产品的功效、产品定位、目标市场的细分、产品的宣传、产品成本等多方面练就竞争力。医药企业要提炼产品的价值,这个价值不是科研价值而是产品的商业价值,也就是说如何让患者在购买产品时觉得物有所值,不要单纯的从产品的技术性去下功夫,一定要深挖产品的商业卖点,需要明确的是产品规模是营销做出来的,不是研发做出来的,单纯的好产品如果没有营销策划,如果没有商业提炼,是无法形成规模性产品的,商业卖点就是要患者明确的知道自己在购买企业的产品时获得了那些明确的利益。比如达克宁,成分是咪康唑等。但由于商业定位明确,成为治疗脚气的名牌产品。而好多相近成分的产品泛泛的定位于皮肤用药,使消费者失去购买的目的性,也就自然失去了市场竞争能力。

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渠道的力量正在逐步凸显,对于同质化程度较高的药品,渠道和终端的认可度往往决定了产品在招标中的命运。同时子集中招标采购后,指定配送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医药企业的产品销售规模,是否配送,配送量的大小,配送的覆盖范围等都将直接影响到医药企业在当地的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医药企业的渠道之争还表现在医药企业占用渠道商业公司资源的比例大小、商业公司与企业的合作紧密度、渠道政策的调整等。新医改方案中又明确指出建立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问题,除非生产企业自己配送,否则渠道的竞争将伴随医药营销的全过程。

也许很多医药企业认为在新医改的推行下,终端将被强制使用目录内的产品,所以终端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就不那么重要了,这是极端错误的想法。终端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只会越来越大,强制使用只是表象的东西,问题是使用多少,进了产品是否使用不一定由政府说的算。医药企业对终端的拉动和维护还是必须的,同质化产品较多,即便进了产品,用多少用那些产品还是终端自身说了算。占据终端扩大销量是长期的工作,不要企图一步到位。

战略层面

政府关系、产品、渠道和终端四个要素将进行组合形成不同的营销模式和竞争模式。不同的医药企业也许只是在某个营销要素具有较为强势的优势,但是未来的市场是综合实力的竞争,这就要求医药企业必须进行综合实力的培育和建设,形成合理的组合和配置,同时要进行模式的转型以适应不同的区域市场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提升能力、永续发展

现在医药企业的营销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管理能力、品牌价值、市场掌控力和政府关系方面,医药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而非资本密集型,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人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能力,好的管理可以提升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好的团队可以打造医药企业的营销核心竞争力。新的医药市场环境下,医药企业必须快速的打造自己的营销核心竞争力,才能在一轮又一轮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壮大和发展。

如何构建医药企业的营销核心竞争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进行营销战略转型

医药企业必须要进行营销战略转型,要从简单的产品销售提升到企业管理层面的竞争力上。今后,销售环境,竞争环境,竞争对手,政策环境,销售市场等都会发生变化,以往的讨论已经行不通了,及时进行战略转型,适应新的医药环境,是医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重新考虑一下企业的产品战略,营销战略,职能战略,人才战略,根据企业实际进行调整,是目前医药企业首当其冲的工作。

二.提升营销管理水平

横向比较各个行业的发展,医药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处于很低的水平,比如快速消费品行业,由于外国竞争者的大举进入,我国快速消费品企业在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理念,销售策略,团队建设等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因为快速消费品行业不仅是狼来了,而是来了狼群,而医药行业的狼来的还不多,以往粗糙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市场竞争中还能混碗饭吃,所以医药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逼近。

三.建设专业的有竞争力的销售团队?

医药企业喊这个口号多年了,没见到那家国有医药企业的销售团队在专业化上有突破性建树。制定销售政策不了解或不根据政策信息;行业信息;竞争信息,也不考虑公司的战略,这不叫专业。销售队伍还在市场上利用三板斧的老招也不叫专业。

专业化是指在人员招聘、管理等方面,坚持选择优秀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并定期进行各方面技能的培训,以便更好的服务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进行合理的管理,合理的授权,合理的配置。不为客户服务的人员尽量精简。建立专业化营销队伍和营销管理队伍,形成权责匹配、管控有力、灵活高效的专业化运营体制。,建立一个从上到下的专业化营销队伍、管理系统、运营体制建立起来,同时通过一系列的营销策划,会为医药营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市场部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8

在“重大新药创新专项”的支持下,我国希望到2015年获得30个以上原创药物新药证书,开发30个以上通用名药物新品种,完成200个以上医药大品种的改造升级。到“十二五”期末,在生物技术全球专利与领域跻身全球前三,年度出口率增长达到20%,重点骨干企业研发投入从现今销售收入的1%左右增长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到2020年,力争实现产业研发能力接近世界一流水平。

破解医药产业研发困境已是当务之急,在中国医药产业向创新研发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的导向行为则起了关键作用,“成也政策,败也政策”,于明德一语道破问题的根本所在。在他看来,政府要让企业明白创新的重要性。企业才是创新的主体,政府只能进行引导和支持。

成也政策,败也政策

CEI:目前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现状如何?

于明德:近年来,中国医药行业一直处于上升的发展态势。2012年,国内医药行业在生产、流通、进出口等方面,整体情况较好。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2年,全国药品生产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0.1%,对应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增长了20.4%,出货值增长了7%。

在2001年到2010年这10年时间里,药品的年平均递增都在24%左右。而在2012年欧债危机,美国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我国医药行业能够有20%左右的增长,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成绩。

为什么我国医药行业长期以来都能够有一个稳定而快速的增长呢?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医疗体制的改革,而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保低收入人群和无收入人群有最低限度的医药保障,当然这就在客观上增加了这部分群体的刚性消费,从而推动医药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老百姓的观念也在逐步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健康,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自己的健康维护,而这部分资金也不可小视,这些因素都促进整个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

CEI:中国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目前还存在哪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于明德:可以这么说,医药行业的发展成也政策,败也政策。

刚刚我们分析过,近年来,国家在医疗卫生体制方面的改革、国家对医药行业的财政投入都促成了医药行业的快速成长,但是在这些改革的过程中,也有一些政策造成了不太理想的结果,或者说是与政策原本的出发点偏离较大。

举个例子,在药品价格方面,来自行政方面的管制太多,并且某些管制手段非常刻板,不能体现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因此就给企业自主参加市场竞争带来了很多障碍。

比如说,在药品采购方面,有一个政策叫做政府统一招标采购,但是在医药行业里,很多负责采购的人员既不了解这个行业的本质,也不了解文件的精神,仅凭主观想法进行采购。他们很粗浅地认为价格便宜就对老百姓有好处,因此采购越便宜越好。这样就导致很多优秀企业生产的质量过硬的产品在招标采购中被抛弃的现象。比如同仁堂经常在第一轮招标采购中就不能中标,因为它不愿意低于成本销售。但是也有一些不太自律的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中标,就把价格报低,而价格报低以后,他又不能按照正常的质量标准做出产品,所以它就偷工减料,药品质量就被降低了。

事实上,药品首先是质量优先,第二则是价格合理。而药品价格和医药负担之间没有什么因果关系,不是说单价高了,老百姓掏的钱就多了,也并非单价低了,老百姓掏钱的钱就少了。因为在药品价格方面,不仅有保险机制和付费机制,还有个人分担机制。只有个人分担的少了,老百姓才会受益。如果个人分担的比例很高,就算再便宜的药,老百姓负担的钱还是一样多。

但是很多进行改革的人员并不了解这其中的道理,所以出台了一些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政策,比如选择最低价格中标,但这样就会导致行业发展混乱。我们发现,2011年,在安徽省的政府药品采购中,第一轮中标的22个产品,实际上都低于产品成本价格,这样做肯定是有问题的。如果让企业长期供应低于成本价格的产品,企业不仅会亏本,而且会打击企业研发创造的积极性,不符合市场竞争规律。但是如果企业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卖给政府,那么就会被列入到招标的黑名单中,在此后的几年里,企业的产品可能都难以中标。企业当然害怕出现这样的局面,但低于成本的价格又做不出好药,而如此恶性循环,就与最初政策制定本意相背离了。

另一方面,研发创新确实是医药行业发展的短板。这与我们的医药产业的基础有关,在国家还没有实行创新驱动战略以前,整个医药行业中有90%的药品都是仿制药,医药行业研发创新基础十分薄弱。只是在最近10年左右,国家才开始大力倡导要以创新为根本发展动力,推动一些企业进行研发创新。

CEI:在国家的大力倡导下,医药行业在研发方面有何突破?

于明德:从“十一五”开始,国家有一个“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及意见推动医药行业的政策发展。

在“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拿了66亿元来做新药创新,要建立若干个国家创新的平台,比方说筛选平台、药理平台、评价平台、分析检验平台等各种专业化的平台,以服务于医药的创新。

除了建立创新平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还支持很多原创的药物开发、技术创新以及产品标准的创新。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有14个左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药审批成功,正在产业化的过程中。此外,目前还有20多个正在进行三期临床的原创药。预计到2015年年末,全国可以实现30多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药。这样就可以彻底改变中国作为纯仿制药大国的局面。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审时度势、捷足先登的企业选择走创新之路。比如说在创新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江苏恒瑞制药,它十几年来一直在进行新药的创新研发,并且不断投入,现在已经出来了很多新成果。江苏还有一家企业叫做先声制药,在研发方面也做得比较好。它上市后募集资金用于创新研发,创新完了以后再巩固自己的上市,再用上市募集的资金投入研发,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研发实力得到了不断的提升和优化。

研发无国界

CEI:你如何看待关于我国医药产业处于研发空心化局面的说法?

于明德:我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人才无国界,思想无国界,科学无国界。

不要说在目前国内医药领域里的海外人才中,有许多人才都是中国人,就算不是中国人,为中国人所用也是应该的。我们要学会利用全世界的优秀资源推动中国产业的发展,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水平和科技水平比我们高很多,那么在那里培养的优秀人才回到中国,无疑会促进我国的发展。

1978年,我国恢复了留学生制度,20多年过去了,当年留学海外的学生有很大一部分都已经成为了各个行业栋梁之才,现在他们又回到国内为国服务。实际上,我们国家生物医药产业的核心力量就是从国外培养出来的,尽管我们也当然可以完全自力更生,只是时间上比较慢一点,别人走过的路你要重新走一遍,而我们现在跳过了这个阶段,跟上了国际发展的步伐。

我记得海尔董事长张瑞敏先生说过,目前海尔自己的研究院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海尔的研发了,海尔有全世界的科学家队伍做它的智库,它可以向全世界的科学家搜集最好的点子,进行产品的创新。我觉得这个很有意思,就是你能不能用得到全球的资源,这是决定你发展快慢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近年来美国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美国的研发人才以及研发资源并不都是美国自己的。

CEI:要提升中国医药行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政府、企业还需做哪些努力?

于明德:首先是政府政策的导向问题。政府要让企业明白创新的重要性。创新不是进行一次创新就可以的,企业得做好长期创新研发的准备,此外,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政府只能进行引导和支持。不是说政府出资企业才能进行创新,政府不给企业投入资金,企业就不能做创新了。这只能是一个方向的引导,并不是说政府来承担创新的主体责任。

其次,医药创新方面的政策还需不断完善。我认为政府在创新中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成也政府败也政府。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9

首先是为了确保国有企业掌控有关于国计民生经济命脉,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决定的。是整体的整体的社会利益,也是政治路线。的确,对国计民生而言,没有比医药行业更重要的了。

其次就是为了确保在非常时期(如战争、灾害、瘟疫等)的行业动员能力。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不是有一个强力的集权的执政体系作为后盾,2003年的“非典”,根本不可能在半年之内“扑灭”。本次的医药行业国有化浪潮也许是出于这一非常时期的经验提炼。

“国进民退”式的“国有化”浪潮,不管是在各行各业,都是由政策引导,甚至由政府牵头,由行业内的大型国有企业具体实施。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先由中央高层定调,然后推出行业的相关主导政策,再通过配套措施由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推进。纵观近几年来医药行业的政策组合拳形成的合力助推了医药行业的“国进民退”。

第一,提高行业标准。为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国家卫生门部先后发布了新版的GMP、GSP标准。提高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用药安全,但客观上也提高了行业的准入标准,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比如正在酝酿新版的GSP标准,可能会求药品的中型流通企业的仓库最低面积由1000㎡提高到3000㎡。而新版的GMP的要求则更高,给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尤其是注射剂生产企业的成本压力更大。根据《医药经济报》专栏作家黄丁毅先生的测算:目前,国内制药企业大约有4700家左右,如果按2009年底药监局表述的300亿元认证总投入计算,平均每家企业至少投入600万元。而现有制药企业中,2009年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绝对数量达到3300家,如果以医药工业平均利润率9%计算,600万元的改造费用将付出中小企业2-3年的经营利润,这对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来说,短期内可能导致入不敷出,或将被迫退出。另外,依据上一次GMP的认证统计,从1998年版GMP公布到2004年底, 5071家制药企业中有1340家被停产。由此可见,提高行业标准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成本,而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能否过得了这一关还是个未知数。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10

2药物创新的重要性

创新药物研发旨在生产出在疗效上优于现存品,且不良反应发生率减少、程度低的新型治疗药物,是全球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源动力,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1医药产业发展的需要

医药产业是高技术产业,创新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表现为产品的竞争。增加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对整个医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的医药产业存在的重要问题就是数量有余,而质量不足。我国已经成为制药大国,医药制造业总产值逐年增加(见图1),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但是我国并非制药强国,一直以来我国医药企业都是以仿制式的研发为主,企业进行药物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整个医药产业的新药研发能力弱,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和国际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我国自主开发获得国际承认的创新药物只有2个,青蒿素和二巯基丁二酸钠,青蒿素还被其他国家医药企业注册了专利[1]。据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统计[2],我国目前生产的药品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不到3%,而97%以上的国产药为仿制药,并且外资药及合资药基本占据了原研药市场。因此我国的医药企业要强大,医药产业要发展,就必须集中力量专注于药物创新。

2.2人们健康的需要

健康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目标。同时健康也是一个投资物品,健康可以提高个人生产力,提高个人的生产和投资积极性[3],进而可以促进整个国家生产和经济的发展。药物是开启现代医学之门的钥匙,保健服务者促进健康的能力主要取决于药物[4]。创新药物研发不仅能给企业带来高额回报,还意味着挽救生命和改善生活质量。创新药物的研发成功往往成为人类与疾病斗争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不断攀升,如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肝炎等,忧郁症成为仅次于心血管疾病的第二大疾病,这些疾病严重危害着人民健康[5],因此药品作为一种维护和改善公众健康水平的重要物质,药物创新对实现公民的健康权利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医药市场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3当前医疗保险政策在促进药物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

3.1新药不能立即进入医保目录

在现代社会中,医疗保险作为医药市场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广泛为世界各国认同和利用。随着医疗保险体系的日益健全和发达,药品能否进入医保目录,对药品在市场上的销售命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个新药品种如果顺利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利用新药保护和市场先机,差不多可以拿下市场60%以上的份额[6]。另有数据显示,一个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市场销售和医保销售两个渠道的比例悬殊高达2∶8[6]。可以说,医疗保险市场是制药企业不能忽视的重要的药品市场,新药进入医保目录也是众多创新企业的目标。当前我国企业创新药物在医疗保险政策中,遇到的最重要障碍就是新药不能立即进入医保目录。我国的政策中对药品进入医保目录的规定是,新药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必须有“超过2年的临床使用时限”。

3.1.1新药难以进入医保目录的原因

政策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新药有充足的临床数据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医保费用控制与鼓励创新难以协调。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是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医保基金总量有限,要控制费用,只能是价格低的药品进入目录,而新药往往价格高,进入医保目录没有优势。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要对促进研发和保障消费者进行权衡取舍。

3.1.2新药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导致的后果

但事实上,新药没能进入医保目录也会给企业的药物创新带来负面的影响。由于研发的新药大多数都是处方药,因此医院是这些创新药物主要的终端市场。新药没能进入医保目录导致在医院的使用率不高,就难以获得足够的临床数据,没有足够的临床数据支持,就更加难以进入医保目录,形成恶性循环。在这个恶性循环中,新药无法进入药品市场的销售主渠道,并且企业在推介产品、做宣传时也都会遇到阻力,研发企业更是无法赚取利润,甚至无法收回新药的研发成本,导致企业创新投入和市场回报失衡。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3.2当前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不利于促进药物创新

除了新药难以进入医保目录这个政策限制外,当前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药物创新。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讲,医保费用的支付方式,影响医生的处方行为,而医生的处方行为,则决定着药品的使用和销售。可以说,医保费用的支付方式间接影响着新药的临床使用,从而影响企业新药的市场前景。当前我国广泛使用的是按照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指医疗保险机构根据约定的医疗机构或医生定期上报的医疗服务记录,按每一个服务项目(如诊断、治疗、化验)等向服务提供者支付费用。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不能约束医生的行为,医生没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医生偏向于销售利润空间大的药品,而很少考虑具有更好效果、更低成本的新药。临床使用决定企业研发,只有医生愿意开新药,企业才会愿意研发新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会有动力去积极研发具有更好成本-效果比的新药。另一方面,按项目付费的机制不利于控制医疗费用,这对医保基金也形成了压力,从而使新药进入医保目录的难度增大,打击了企业进行新药研发的积极性。

4关于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4.1尽快将新药纳入医保目录

鉴于进入医保目录对新药销售的重要促进作用,虽然出于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考虑,政策规定新药进入医保药品目录要有超过2年临床使用时限,但执行政策不能一刀切,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制定有弹性的政策体制。首先应建立我国本土重大创新药物进入医保目录的评价机制和“绿色通道”,尤其是那些治疗重大疾病、罕见疾病有更好疗效地新药,允许其优先进入医保目录。一方面可以鼓励研发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许多患者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好处,满足其健康的需求。其次,针对鼓励新药研发与保障有限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之间的矛盾,为更好地兼顾二者,建议新药进入医保目录时,采用药物经济学的方法进行评价。药物经济学评价是对药品临床价值以及总体治疗成本进行总体衡量的方式思路,是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有效评估模式。对任何一种新药而言,评价其价格高或低,都无法简单地从成本利润的角度进行分析,而要通过其对患者整体康复时间是否缩短、治疗费用是否降低的角度来分析。对那些价格略高,疗效更好的新药进行增量成本-效果分析,比较新药与原目录同种药品的增量成本-效果,预算新药进入目录后,对医保基金支出的影响,以此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4.2改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

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使医生偏向于使用利润空间大的药品,同时也给医保基金带来很大压力。如何实现既满足医疗保险基金的总体经济性,同时又有效地促进药物创新,可以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做法,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即在确定病种医疗总费用的前提下控制用药总费用,不具体规定能否使用什么药品,医生和病人可在规定的医疗总费用中,选择需要的药品,按规定报销。在这种情况下,医生选择的药物组合必须让整体的治疗费用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之内,且减少患者的住院治疗时间,因此很可能会选择虽价格会高于传统药物,但在总体治疗费用和患者康复时间上都显著优于传统药物的创新药物;而企业会根据临床的需要不断研发确实可以提高临床疗效,降低整体治疗费用的新型产品,同时会更加考虑药品的经济性评价指标,将产品的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从这个角度来看,以疾病本身与费用挂钩进行报销的疾病相关诊断报销机制,对于药物创新更为有利。

4.3鼓励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医药行业新政策例11

(一)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主要矛盾变迁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医药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医药卫生领域的主要矛盾是缺医少药。改革开放以来,医药行业率先引进外资并进行企业改制,产业升级步伐加快,药品供应体系不断健全,缺医少药的矛盾得到极大缓解。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奥美定”、“齐二药”、“问题疫苗”等重特大药害事件,人们的关注点逐渐从药品产业安全转向质量安全。从表面上看,这一转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事实上药品产业安全问题并未完全解决。例如,“非典”期间我国无力自主生产N95型防颗粒物口罩,不得不依赖进口。可见,当前我国处于药品产业安全和质量安全问题并存的特殊时期,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影响。这也成为制药外企嵌入的制度环境。

(二)三阶段发展历程

医药业是我国对外开放最早的行业之一,制药外企在华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制药外企利用我国医药企业的低成本优势,通过技术授权等手段在华设立近百家工厂和分公司。1992年,全国6家主要的中外合资制药企业均由中方控股,其中天津大冢、无锡华瑞和苏州胶囊是国家医药局直属的正局级企业。第二阶段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制药外企通过在华建立独资或合资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截至1998年,世界500强企业中的跨国制药公司全部在华设独资或合资企业。许多中小型制药外企也在华设立工厂,1992年年底我国有制药外企566家,1996年年底达1500多家。第三阶段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尤其是2005年医药行业全面开放后,制药外企通过加快兼并重组国内医药企业等手段进行产业整合,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辉瑞、诺华、罗氏等跨国制药巨头在上海等地设立研发中心,加大外围技术研发和对华专利围堵力度。

(三)医药行业外商直接投资特征

医药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呈现非常明显的独资化趋势,外商独资企业所占份额由2001年的37.8%上升到2010年的78.8%。同时,制药外企已从过去单纯注重产业投资向产业投资与研发投资并重转变,开始在产业链上游与国有和民营制药企业展开竞争。2010年,制药外企仅占我国医药制造业企业数量的16%,但资产总额和总产值均占27%,总利润更高达31%,外资的实力不可小觑。动态地看,制药外企各项指标都呈现良好发展趋势,如表1所示。一方面,我国药品贸易从1999年起从顺差转变为逆差,且逆差额逐年扩大,2010年达27.54亿美元。另一方面,外商实际直接投资保持高位稳定,据商务部统计,2000年至2010年,我国医药制造业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项目3665个、金额75.7亿美元。此外,制药外企工业总产值迅速增长,且增幅远高于国有制药企业,制药外企与国有制药企业工业总产值之比从1995年的0.38猛增到2010年的2.1。

二、制药外企对我国药监政策及医药市场的双重影响

制药外企主要通过参与药监政策过程和医药市场竞争,对我国医药产业造成巨大且深远的影响。

(一)对药品政策的影响

西方监管理论认为,产业会自发通过影响监管者获得有利于自身的政策。影响监管政策的方式有三类:“旋转门”、政策游说和企业寻租,其分别通过不同机理发挥作用。近年来,我国国有和民营医药企业对监管政策的影响日渐式微,制药外企对药监政策的影响力日增。

1.国企与监管机构的“旋转门”关闭。“旋转门”最初指东亚发展型国家的经济部门官员来自产业界,以及其离职后重新进入企业的现象。1998年机构改革前,国家医药局是国有医药企业的行业管理部门,其大部分中层以上干部出身于国营药厂和医药公司,退休后担任各国有医药企业的高管或独立董事,是典型的“产业一监管机构一产业”身份转换。这些官员独特的工作背景和知识结构,决定了其与被监管产业之间联系密切,在决策时更多考虑国企的利益。这一现象维持到2005年前后,国家药监局中层以上干部越来越少具有行业背景,官员退休后到国有企业任职的情况也基本杜绝。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管机构与产业之间的“旋转门”已经关闭,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的产业关怀逐渐消减。

2.制药外企政策游说能力增强。与“旋转门”关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随着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深入,制药外企越来越多地参与和影响药监政策过程。由于产品结构相似,制药外企的政策诉求较为集中,其成立了统一的游说组织RDPAC(中文名称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旗下有37家会员公司,均为跨国制药巨头。RDPAC从事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公益活动,并组织医药代表认证,更重要的是通过赞助课题、召开学术会议、培训药监官员、组织出国考察等方式参与政策过程,从法律、政策层面为制药外企争取利益。研究表明,2000年至2009年,RDPAC向药监部门提出十余项政策诉求,如延长药品行政保护期、取消药品进口品种范围限制、缩短新药审批时间等,其中有一半政策诉求得到药监部门的支持,并最终以法规政策等固定下来。RDPAC的游说还不仅仅局限在药监领域,例如其热捧的“原研药”概念被物价部门接受,成为外企获得药品自主定价权并获取高额利润的重要工具。直到2010年12月,“原研药”自主定价政策才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得以调整。

与制药外企相比,国内医药企业的产品结构分散,其利益诉求不尽一致,难以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形成合力。现实中,企业寻租行为时有发生,少数企业甚至通过贿赂药监官员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干扰政策执行。在近年公开的数十起药监官员腐败案件中,行贿者主要为民营药企,外企涉案较少。

(二)对医药市场的影响

应当承认,外资进入有力带动了我国医药产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加快了境外品牌医药产品的国产化进程,不少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并促进了我国优势原料药出口。同时,制药外企还带来先进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理念,对推动国内医药企业改革具有一定意义。但值得警惕的是,大量进口药品和外资进入我国医药制造和流通领域,打压了我国药品价格,挤占了市场空间,削弱了宏观调控能力,给药品产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

1.制药外企占据高端药品市场。制药外企对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占领我国药品市场,其所有产品中仅有3.29%用于出口。换言之,制药外企并未将中国作为其全球生产基地,扩大出口份额,而是与国内企业争夺销售份额。当前,我国80%的药品销售额以公立医院为终端,在“以药补医”和15%顺加作价机制下,同种药品中价格较高的规格能给医院带来更高顺加利润,因此制药外企的高价药品受到医生青睐。加之品牌、技术等优势的综合作用,制药外企不断占据高端药品市场,如美国礼来公司占据了我国胰岛素市场99%的份额。在某种程度上,我国“药价虚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药外企对药价的拉动。 当前,我国医药市场形成明显的“三分天下”格局:价格高昂的进口药、“原研药”和新特药占据了大城市和三甲医院60%-65%的市场份额,医疗器械市场中外资产品的份额更是高达80%;中小城市市场以国内品牌仿制药为主;一些价格低廉的普药则被挤到农村。由于普药的利润率较低,大中型企业逐渐退出农村市场,农村地区药品数量、品种和质量安全均不容乐观。

2.国内医药企业处于竞争劣势。发达国家经验表明,技术研发能力是制药行业竞争力的核心。与制药外企相比,国内药企还处于“以仿为主、仿创结合”的初级发展阶段。在我国常用的800多种西药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到3%,绝大部分先进制药技术来自国外,新特药研发则基本被制药外企控制,行业对外技术依存度高。国内药企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产品结构,即新特药和廉价基本药短缺,而中端仿制药泛滥,严重影响患者对药品的可及性。加之政策的倾向性,国内医药企业发展状况不容乐观。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调研报告指出,制药外企在药品定价、招标等政策上享受超国民待遇,国内药企不得不牺牲质量来降低成本,从而形成恶性竞争。“欣弗”、“甲氨蝶呤”等药害事件便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而违规操作,最终带来药品安全隐患的典型例证。

在恶性竞争环境下,国内药企重营销而轻研发,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低水平重复严重。图1展示了1998年至2010年我国医药制造业经济效益变动趋势。可以看到,尽管全行业利润率整体上升,但与制药外企利润率的差距逐年扩大,国内药企尤其是民营药企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赚取暴利。由于产业素质较低,许多国内药企不得不依靠数量庞大的医药代表维持产品销路,这增加了成本且不利于建立良好市场秩序。

三、“帮、监、导”保障我国药品产业安全

可以预见,我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将继续面临药品产业安全和质量安全的双重矛盾。制药外企凭借其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对我国医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发挥制药外企对于提高医药制造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的积极作用,并引进吸收其研发技术,从而保障患者对药品的可及性;另一方面要警惕制药外企的负面影响,从帮、监、导三个方面,保障我国药品产业安全。

(一)帮:更新理念、多管齐下,制定扶持国内药企的产业政策

药品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例如抗战期间抗生素的黑市价格就贵比黄金,因此依赖进口保障我国药品数量和品种安全是不现实的。各级政府要树立医药是战略性产业而非一般竞争性产业的理念,像重视粮食安全一样对待药品产业安全。以新医药为代表的生物产业是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医改”中的基本药物政策也稳步推进,可发挥两者调整医药产品结构的作用。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应提高医药产业的进入壁垒,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有关部门可制定“模仿创新、自主创新”的时间表,鼓励国内药企兼并重组,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国家应采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招标倾斜等政策措施,鼓励国内药企生产廉价普药的积极性,并引导企业通过基本药生产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以量取利。与此同时,加大疫苗等特殊药品的战略储备。

(二)监: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完善各类药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以修订《药品管理法》为契机,规范各类药企和利益相关方参与药监政策过程的行为,使其拥有公平表达政策诉求的机会。各级药监部门应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建立专家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部门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尤其是对于行业影响大、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摒弃运动式和随意性执法,尤其要杜绝少数药监干部“与个别企业走得太近,与行业整体离得过远”的情况。唯有如此,才能确保药监政策和执法不具有倾向性。

(三)导:整合协会、加强引导,提升医药产业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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