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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生态环境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2-18 14:43:07

农村的生态环境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1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村不仅是农民进行生产、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人们食物的来源之地,是保证国家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为我国居民提供了良好、可靠的食物来源保障。但与此同时,与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破坏,人口增长、环境污染、森林破坏、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使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生态农业经济的内涵

要正确认识什么是生态农业经济,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概念的提出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其主要是指合理利用经济学原理,组织和管理农业生产建设,将传统农业、现代科技和绿色发展理念有机结合,将农业向合理生态转化,农业回归自然,实现农业高产高效与可持续发展兼顾的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而生态农业经济就是以发展生态农业,使农村经济、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相协调为基本原则,以不超出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为基本前提,以因地制宜、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得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为基本方向,在确保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生产过程和资源利用高效化,确保开发产品优质化、无公害化,促使生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现代化农业产业。由生态经济的内涵我们可以总结出生态农业经济的特点,主要包括:协调性,生态农业经济讲求的是农业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以及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适宜性,生态农业经济是通过多种技术装备,使农业发展适应区域环境条件、自然资源条件以及当地发展实际情况,从而使区域各项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使农业经济发展能够扬长避短,优势尽显;持续性,生态农业经济重视的是现代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讲求的是农业生态和农业经济的长期整体效益,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装备和发展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调整,因此生态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长期持续性。

二、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研究

1.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的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必需的耕地、水等资源,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中每一个因素的改变都有可能对整个农业生产系统产生各种影响,如果耕地和水土资源等被破坏、被污染,必定会影响农业生产的产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同样,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也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因此,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村经济的基础和前提。2.农业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在农业生态资源有限和农业生产技术有待提高的前提下,短期内,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存在矛盾的,但从长期来看两者又是相互促进的。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条件,从而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而农业在发展的同时,又会为农村生态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促使农村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因此两者是互为支持,互为促进的。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农村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坚定不移地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能使农村与农业长期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1.耕地资源紧张,耕地质量不断恶化。耕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护耕地也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当前却面临着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质量不断恶化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有耕地1.26亿公顷,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公顷,不足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其中的13.3%属于坡耕地,耕地资源较为有限,并且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粗放的开发、过度地侵占滥用和各种污染问题,使得可用的高质量耕地总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仍然在不断地减少。

2.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外部污染和自身污染两方面。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也不断增多,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没有固定的垃圾倾倒区域和专门的垃圾处理措施,很多生活垃圾随意乱扔,生活废水不经处理就随意进行排放;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水也通过各种流通渠道对农村水体环境产生了不同程度和各种形式的污染,这些都属于外部污染的范畴。而自身污染则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自身污染的情况也日益突出。自身污染一是滥用农药、化肥而造成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二是农业生产残留,如秸秆、畜禽类粪便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污染。我国本身农业用水就非常紧张,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农村有5000万人口和3000万牲畜面临着饮水不足的威胁,受旱农田达到了3亿亩,而各种污染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活动。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措施

1.提高人们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人们生态环保意识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关键。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类社会的物质需求,但长期以来,人们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急功近利的心理,并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造成了农业资源的透支利用和破坏式的开发,使农业生产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虽然我国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花费了不少精力,但治标不治本,建设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因此,必须设法从提高环保意识入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虽然我国近几年来陆续颁布了一些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整体而言,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健全,主要体现在监管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难以及时跟进,使得一些方面还存在着法律空白。因此,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才能从法律制度上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相关投入。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生态建设。兴修农业水利工程,促进水资源合理保护利用;加强垃圾回收处理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以及相关的资金和技术装备投入,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五、结语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制约条件多。因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充分调动各种有利条件共同发挥作用,牢固树立起“既要农业经济发展,又要农村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才能真正搞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忠根,应风其.农业可持续发展评估: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2

坚持农村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远大目标就是“创造美丽的西北地区”和“壮丽美丽的新山河”,整体农村能源总体工作。依靠科技发展,扩大规模经济,增加有效的能源供应,充分发挥农村能源对土壤侵蚀的控制、生态农业建设对新型农业的重要作用。在思想建设中,总结了“八五”和过去,生态建设和农村能源的成功经验,坚持稳定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治理农业生态环境;努力提高农村能源消费中的煤炭,电力和新能源,材料能源所占的比例;在阳光充足的地区,普遍推广使用太阳灶;在水,温度,原材料条件等方面与区域结合,结合温室栽培和暖棚养畜,促进沼气的使用,挖掘常规节能潜力,节省省煤的炉灶。按照建设生态农业的规律,寻求能源建设和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结合点,加快农村能源过程的商业化步伐。

二、农村能源效益改善的几点建议

在植被破坏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要结合改炉、改灶、改炕,做好思想动员,搞好示范试点,逐步调整生活燃料结构,改烧硬柴为烧薪草或烧煤,大规模推广使用太阳能灶等都是有效的措施。为了体现在社会和生态环境改善方面,为此要加强领导,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六点:

1.各级政府和领导要提高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村能源建设当作一件重大措施来抓;要与解决当地群众温饱、脱贫致富紧密结合,列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重点治理区的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涉及许多方面,工作量大面宽,要实现奋斗目标,必须充实加强农村能源推广管理部门,确保任务的落实。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搞好农村能源建设任务。

3.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也是全省扶贫的重点区群众经济条件困难,所需开展的各项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完全靠群众自己的力量来办确有困难,加之开展这项工作所得到的主要是社会、生态效益,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国家花一点钱是值得的,除少数项目,如小水电开发、商品煤供应等需解决部门流动资金贷款及少量的有偿投资外,其余项目应给予适当补贴。

4.为了有效地保护和恢复植被,建议采用当年“供煤植薪”的办法。贫困户使用太阳灶,适当给予补贴,并要求植2亩薪林或4亩薪草,采取“供太阳灶植薪”的办法,既开发太阳能资源,又积极保护和恢复植被。

5.重点治理区建设规划方案一经确定,建议人大立法,以利更有效地贯彻实施。乡、村两级也应订立相应的乡规民约,约束执行,努力完成农村能源建设计划。

6.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承担的任务和职责,省与县、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三、农村能源建设的环境治理措施

1.推?M农村能源建设。对于当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应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笔者认为有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就是沼气池建设。首先,通过沼气池建设项目,带动农村大兴改厕、改厨项目,既可以让农村粪便遍地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而且还有力促进了庭院美化、厨房亮化以及厕所卫生状况,使得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农村生态环境也起到了很好的改善作用。其次,通过沼气池建设项目,有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各种废弃物在沼气池中经厌氧发酵后得到的沼渣沼液,除了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外,还含有很多的微量元素,不仅能够有效促进农作物的生长,还能提高农产品质量。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资源再生,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通过沼气池建设项目,能够明显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这样土地就会更加肥沃,有机物含量增加,有利于农作物收成提高,与此同时,还有效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2.优化工厂排污排气的工序。工厂排污排气也要采取合理的优化工序,通过合适的工序,能够将工厂排放的废气变废为宝,转化为一种工厂可用新能源,既改善了环境,同时也降低了工厂的生产成本。对污水而言,可以采取净化措施,让其得到重复利用,既节省了水资源,又促进了共存发展。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3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前言

现今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存在主体缺失、环境失衡、缺乏诚信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农村金融的长远发展。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潜力。研究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现状,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细分为六个方面的小环境,对其进行分析,对于优化我国金融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及其影响因素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指的是由居民、企业和政府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以及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法治、社会、文化、习俗等体制、制度和传统环境。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法律、经济基础、社会信用体系、政府行为、文化、政策等因素。将上述因素综合,可以从六个方面来研究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包括:农村经济基础环境、农村金融深化程度、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法制环境、农村政策环境和农村文化环境。

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1.稳定的农村经济基础环境。金融是经济的核心,经济是金融的基础,农村经济基础同样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普遍较慢,主要依靠农业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产品的购买需求主要围绕农业经济发展,农业经济中包括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以及农民的生活。通过近年农村社会的发展来看,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增加成正比,正说明了稳定的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环境是相互促进的。稳定、良好的农村经济基础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的基础。应当保持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向前发展,避免大起大落。

2.有序的金融环境。科学、有序的农村金融环境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农村金融机构增撤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等等都是农村金融环境建设的一部分。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科学、有序,能够恰到好处地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不会造成金融资源的浪费,则说明该地区经济发展是合理的。良好的金融环境能够吸引更多投资者到该地区投资,而投资者的增加也会带动需求者的增多,这就会激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来满足需求者的需求。从而促进农村金融不断深化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也会日趋均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也将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就会趋于良好。反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就会不断恶化。

3.良好的信用环境。信用环境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最根本的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保证,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心。如果资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尤其是资金需求者有一个良好的信用,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金融产品和偿还金融借款,那么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金融借贷双方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会大大降低,借贷效率会大大提升。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普遍缺少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在我国社会发展中,人们对信用的感性认识很强,但是对其定性评价意识不强,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建立起衡量信用的信用评价体系。我国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更不完善,再加之近年来,拜金主义抬头,人们的诚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出现了种种金融诈骗案件,恶化了金融市场秩序,污染了金融生态环境。

4.宽松的政策环境。政府的行为尤其农村地区政府的行为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更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业的扶持将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不必要的干预则会扰乱市场秩序,阻碍农村金融的发展。我国农村地区政府往往会考虑当前政绩,而缺乏长远的规划,对有些地区的金融机构入驻或发展设置重重阻碍,或对农村金融机构入驻后短期没有为地方带来利益则不再优惠支持,或对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多地干预等都会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不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所以,政府需要规范自身的行为,减少对经济、金融的干预,给金融机构充分的自,同时要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创造有利于金融发展的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

5.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外部环境。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是当前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应当做到社会事业、文化事业、教育事业等因素协调发展,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机制越完善,居民社会满意度就会越高,社会秩序与社会环境就越稳定,从而可以保证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平稳运行。

6.健全金融法制,营造有利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

基础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力保障,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以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加强农村经济金融建设的立法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从根本上加大法律的威慑力。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地方政府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三、结束语

可以说,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其余五个环境都是围绕信用环境发展和完善。参与金融交易最直接的两个主体就是金融供给方和需求方,二者的信用对金融交易的完成有最直接的影响。如果一个地区的信用环境良好,金融机构会很乐意向该地区放贷投资,该地区的经济也会得到很好的发展。一个理想的农村金融环境是这样的一个状态:借款方违约率为零,借款方向金融机构贷款时无需抵押;贷款方研发的产品均符合借款方的需要,贷款方发放贷款时无需调查,从根本上相信借款方能够按时还款。所以,综上所述,要提高一个地区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必须大力提高该地区的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4

【正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 。①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5

[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EB/OL].http:// /plan/zkgh/05high/,2006-07-27.

[7] 丘国堂.关于健全农村环境法制,加强农村环境法治建设问题的研究[C].2007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2007:12-15.

[8] 聂国卿.中国转型时期环境治理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06.

[9] 王存学,骆友生.中国农业经济法律基本问题[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6

农村作为我国大部分农业人口的聚集生活场所,其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资本经济的发展质量对于我国整体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了良好的建设。截至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金融水平都已经处于一个相对完整的结构状态,农村的经济水平也达到了一个相对比较高的程度。

一、建设农村金融环境的意义

(1)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工作建设的力度,对农村经济水平的更好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处于一个相对比较低的阶段,而经济水平的提升是要依赖于整体金融环境的。拥有一个稳健的金融资本体系,农村的经济发展才能得到一个较好的环境基础。而且提高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质量,还有利于农村经济效益发展速度的提升。

(2)为农村金融体系提稳定环境。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工作的建设,另一个重要意义是能够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当前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济发展方式也有了一定的改善,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农村的金融体系正在逐渐形成。现代化的金融经济体制正在农村经济环境中建立,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能够为金融体系的建立构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3)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 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工作的建设,还能够加快市场经济制度在农村建立的步伐。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比较落后的,而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仅仅局限于各大经济发达城市。想要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就需要逐步在农村市场中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工作的建设力度,健全农村的金融资本体系,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制度在农村的建立。

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不足

(1)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关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问题,当前我国农村的经济市场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不够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决定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工作,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经济市场中,金融结构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缺乏完善补充,这就会影响我国农村市场中的金融体系的建立,导致我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

(2)农村法制意识淡薄。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中建设的另一个不足之处是农村法制意识比较缺乏,在金融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法制意识是维持经济安全运行、维护金融体系合法运作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农村人口的法律意识还普遍处于一个低水平,缺乏法律意识作为支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工作就不能很好的开展。

(3)相关的机制制度缺乏。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另一个不足之处是相关配套制度的缺乏,对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来说,拥有完整的、正确的配套制度是保证其建设工作良好开展的依据,而当前我国的农村中,有关金融体系的机制制度还并不完善,这就阻碍了金融结构的建设工作,不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开展。

(4)农村人口素质比较低。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另一个不足之处是农村人口素质较低,由于我国教育水平的有限性,当前农村人口的素质还普遍处于一个低水平。缺乏高素质、高学历的金融专业人才。专业人才作为金融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资源,缺乏专业人才就意味着缺乏相关的人力资源来建设金融生态环境。这样必然不利于农村金融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如何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1)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高农村金融工作的建设水平,首先要补充完善农村的金融结构体系。农村的金融行业拥有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才能够创建更高质量的农村金融资本环境。加强农村的金融体系建设力度,能够促进农村金融经济的更好发展。

(2)加强制度化管理建设。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工作,还需要强化对机制层面的管理力度。健全的机制制度是金融工作得以良好开展的重要前提,尤其是针对缺乏机制体制的农村来说,加强制度化建设,能够为金融工作的良好运行提高制度层面的保障,能够提高金融体系建立过程中的可行性,进而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整体水平。

(3)引进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另一个措施是引进先进的金融体制管理经验,相于城市来说,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更低,金融管理经验缺乏,这种现状会阻碍金融工作的良好开展。因此,大力引入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为农村金融建设工作增添新的动力,更好的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四、总结

关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是当下我国发展经济、提高农村经济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农村金融生态工作的建设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安全性、持续性,对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生态工作的建设,还关系到国家经济行业中金融结构的发展水平。所以,我们要了解当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现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农村金融工作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沈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6.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7

一、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问题

在我国,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起步比较晚,但还是有一些法律法规可以引导鼓励公众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来。比如,《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全国范围内不仅涌现出一批新农村和生态文明村,同时也形成了包括举报投诉、村民会议、村民论坛、民间环保协会等在内的各式各样的参与形式。这些公众参与形式与政府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相互配合,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但公众在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一)政府主导包办现象严重

在生态环境治理形式上,形成了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方式。“自上而下”的公众参与方式,存在不同程度的政府“包办”的现象,重政府和企业的作用,而轻社会力量,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公众参与权,使公众处于被动参与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广度和效果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态度偏好影响。政府较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支持公众参与行为,公众参与度就高,相对就能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一旦政府不再支持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公众本来已有的积极性就会被消解,导致实际参与度降低,参与的影响力也大打折扣。

(二)“观念性参与”现象严重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但深受其害的大部分农民只是停留在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中,鲜有实际的参与行动。“依据参与的层次,公众参与又可以划分为观念性参与、行为性参与和监督性参与三个层次。”[1]从观念性参与的角度来看,我国公众对环境问题还是比较关注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绿皮书(2007)》显示,“在9个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仅次于物价问题,排名第二。66.9%的公众认为现阶段我国环境问题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比2006年增加了3.9个百分点。”但从行为性参与的角度来看,鲜有环境保护行为,与观念性参与形成了比较大的反差。“国内仅有6.3%的公众在最近3个月参加过环保活动,知道‘12369’环境问题免费举报电话的人只占13.9%。”[2]

(三)公众环保意识狭隘

当前农村的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越来越突出,这些污染带来的危害也日益严重,使当地居民不得不重新审视生态环境问题。加之国家采取并实施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也促使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但是一谈到“谁是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等一些具体问题时,大多数群体,特别是农民,普遍认为“这是政府的事情”“和农民没有什么关系”“农药化肥没有污染,而是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手段”。这样的思想观念导致农民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不可能践行具体可行的治理行为,也不可能大有作为。

此外,农民群体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大局观念缺乏,虽然他们都在关注水体、空气、噪音等污染,也都希望快速改善公共环境,但却“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充分说明了公众缺乏大局意识。农民只管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垃圾、污水倾倒只要不在自己的可视范围内就行,不管这些垃圾、污水会不会影响到公共环境。

二、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制约因素

近年来,农民逐渐认识到本地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环保意识有所提高,但大多仍只是观念上参与,实践上却鲜有保护环境的行为。缺乏公众参与的顶层设计、公众生态意识淡薄、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以及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保障不完善成为制约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因素。

(一)公众参与顶层设计缺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实现绿色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出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但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仍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政府作为引导者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形象。

(二)公众生态意识淡薄

当前农村一些基层官员和农民缺乏对公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重要性的正确认识,表现出淡薄的生态意识,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一些基层官员存在短视行为,一味地追逐经济利益,唯“GDP”论政绩,忽视了环保工作。这样的短视行为加之生态环境法制观念的缺乏,导致政策偏向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农村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致使很多农民无法正确认识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着农民对环保知识的掌握。因此,很多农民没有意识到自己既是农村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又是危害的承担者,自己才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三)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公众参与机制就是公众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形成的带规律性的模式。它涉及参与主体、参与范围、参与方式三个基本要素[3]。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一些环境政策议题的技术化或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使得一些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很难接受和理解,影响其参与环境治理。一部分官员不作为,使得农民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机会和领域受限,参与渠道不畅。虽然近几年在农村出现了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多种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方式,但这些制度要么是执行不到位,要么是根本不执行,阻碍了农民在参与环境决策中作用的发挥。更严重的是,由于缺乏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救济性渠道,很多农民不得不采取一些非正常的方式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诉求,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四)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保障欠缺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实现公众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制度保障,但目前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制度却不完善。我国的《宪法》《环境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虽然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权利,但是相关法律条款大多仅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普遍适用性。如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关于农村的环保规定和公众参与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2015年作为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也开始实施,但是在基层治理层面,对于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规定还很缺乏。在其他多个相关的环保法律中,对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立法规定也是过于分散和抽象,对于农村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方面根本没有具体涉及。再者,在农村清洁生产、土壤污染、农村生活和农业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

此外,完善配套制度的缺乏也制约着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该规定为民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就环境问题若没有举行听证会,基层政府以及建设单位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等没有硬性规定,也没有其他的保障措施,这就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几乎不会就环境问题举行听证会,即使有,也是走走过场,听证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政府的有效作为,但仅仅依靠政府行为不能完全解决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农民是农村生产、生活的主体,农民是否有环境友好的行为是能否建成美丽乡村的关键。因此必须完善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调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使其参与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

(一)加强顶层设计,改善政府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是当前我们进行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重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目前,我国“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依然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必须改善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引导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最终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的共治格局。

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引导力和监督力由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决定,其能力强弱更是直接影响着政府在促进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因此提升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首先要明确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职能,重视生态环境治理职能以及与之相关的职能的实现。当前政府能力主要体现为经济发展的能力,以发展经济为中心,挤压了生态治理空间,导致政府的环境治理能力较弱。这就需要政府协调经济发展职能与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之间的关系,厘清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摆脱“GDP至上”的政绩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到生态环境治理上,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

提升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必须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通过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生态责任意识,使其能够正视当前农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制定当地的发展规划时,能够保证既结合了本地实际情况又促进了当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此外,把绿色GDP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绩效评估的重要标准,激发农村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首先,利用现代媒体,如互联网、微博、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生态认知和生态意识,提高农民对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认同感。只有提高了农民的认同感,让其意识到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保障自我环境权益实现的需要,是维护其切身利益的需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后代造福的需要,才能激发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在生活中自觉践行环境友好的行为。

其次,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进行清洁生产、文明生活。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农民基于对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知识的了解,结合生产、生活经验,获得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能力。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农民能够自觉贯彻落实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主动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自觉采取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推广生态农业,发展生态旅游,维护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完善参与机制,拓展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

完善的政治参与机制不仅能够保证公民环境权益的实现,还能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进程。而农村不健全的政治参与机制,无法满足农民合理的环境利益诉求,易促使民众在体制外寻找解决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就易出现一些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件,增加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拓宽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政治参与机制势在必行。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8

前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人口比重较大。所以,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与农村建设密切相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我国有必要加强新农村建设,以推动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带动国家经济水平的整体提升。现阶段,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既影响新农村建设,又不利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必须采取有效保护对策。

一、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水污染现象十分严重。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人口中约有3亿人未能引用符合标准的安全水,其中生态环境污染造成饮用水不达标的不安全人口占30%以上。由此可见,农村水污染现象较为严重。其次,土壤污染现象较为严重。土壤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条件,由于农药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比重较大。土壤污染直接导致农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进而威胁人类生命健康。例如:有关部门对典型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可知,蔬菜铅含量超标率高达60%,而稻米铅含量也超标46%。由此可见,土壤污染现象较为严重。最后,固体废弃物污染越来越严重。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量不断增多,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由此可见,新农村建设中存在较多生态环境问题,亟需得到治理和保护。

二、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成因

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相对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许多污染较大的产业逐渐向农村转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污染大的产业负责人给予农民许多优惠条件,使农村实现招商引资,虽然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却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农村区域中,产业负责人考虑到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制问题,采取租赁方式进行;有的产业负责人完全不考虑国家环保等相关政策,而加大产业建设力度,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其次,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农药、化肥等化学品使用量过大,对土壤、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使农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业生产活动中,对化肥农药等化学品的使用量居世界首位,远超于西方等发达国家,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污染严重,既危害生态环境,又不利于人们的生命健康。除此之外,超量化学品的使用,引发立体污染,不仅影响农村品质量,而且产生温室气体,加剧了全球变暖。最后,农村工业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虽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却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使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了工业化发展进程,虽然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但是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影响是巨大的。例如:小型造纸厂、加工厂等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村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排放量,且治污能力不强,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三、加强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诸多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对生态平衡产生不良影响。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强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既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又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完善相关保护政策

随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保护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依据。首先,保证相关保护政策与法律法规相适应,实现综合协调,适度对现有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其次,建立完善的预防体系,增强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落实。再次,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宣传,以明文形式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危害性,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最后,建立或完善污染整治基金制度,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提供资金基础。

(二)加强政府管理

政府既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又在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所以,政府必须采取措施以加强管理。首先,政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或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奖惩分明,做到违法必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长效性、高效性。其次,完善综合决策机制。政府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应对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生态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为衡量指标,进而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最后,政府加强管理,建立或完善环境资源的补偿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将生态环境破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建立或完善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为更好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的问题,有关部门有必要建立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保护工作有效开展。首先,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合理确定监测指标,以加强对村民饮用水、畜禽养殖等农产品的监测,确保质量过关。其次,加强环境监督,对违法排污的造纸厂等小型工厂给予法律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超标排污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再次,加强对农村各企业的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生产能力相对较弱的企业,应给与停产停建处理,确保小型企业兴建发展符合相关标准。最后,加强对农村自然环境的监测,避免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在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首先,加强科技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研发符合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针对农业生产污染问题而加强科学治理,实现土壤修复、水体等自然生态环境修复等,降低或避免农业生产活动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再次,针对农村污水、垃圾等生态环境问题而施以技术,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尤其对于矿区的农村地区而言,有关部门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最后,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农村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环保适用技术。

四、结论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是必然趋势。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其成因的分析,进而提出有效对策加以保护,确保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总而言之,生态环境问题导致的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农产品质量,而且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所以,有关部门必须对其生态环境问题给予有效治理,确保新农村生态环境良好。

参考文献:

[1]高志彬.邢台市新农村建设设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研究[J].当代畜禽养殖业,2014,09:60-62.

[2]黄娟,秦国伟.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情况研究———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J].学理论,2010,28:20-21.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9

一、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1.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化用品的残留。我国农村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化用品严重超标:化肥施用量超过400千克/公顷,部分地区甚至超过600千克/公顷,远远超过发达国家单位面积施用量的安全上限225千克/公顷;农药的投入水平也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达到10千克/公顷。而且化肥、农药利用率低、流失率高,导致了农田土壤污染、水体的有机污染与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地下水污染与空气污染。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塑料薄膜也给农村带来了严重的“白色污染”。

2.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废弃物。我国每年各类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约6.5亿吨,其中约40%未被有效利用;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2亿吨,几乎未作任何处理,全部露天堆放;每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25亿吨,而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不到3%,不经处理的粪便直接排入水体,造成地表水有机污染、富营养化、大气恶臭甚至地下水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3.乡镇企业排放的污染物。长期以来,乡镇企业数量众多且工艺、设备、技术均相对落后,大部分企业规模小,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造成严重的污染。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乡镇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超标排放,严重污染了农村的水体、大气和环境。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 人们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农村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 没有把环境和生态因素优先考虑,给当地的环境带来了严重污染, 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2.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落后。长期以来,农村生产技术落后,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不高,使得农民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不良习惯。

3.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目前,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环保投入不足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保队伍自身建设难以跟上形势需要,环保机构设置滞后,缺乏有效的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由于工作经费紧张,一些基层环保局没有财政拨款,环境监测设备老化,环保执法手段和装备落后。严重制约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影响了农村环保事业的进程。

4.乡镇环保力量薄弱。一是“兼”多“专”少。二是业务不精。三是人员常变。因此,当前农村环保队伍建设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很难将各项环保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5.环境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难以到位。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科学系统的环保规划,在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同时,没有考虑到环境因素。一些小作坊和乡镇企业随意“入住”农村,造成严重的农业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另外,许多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虽然有规划目标,但是一旦考虑经济发展,那些破坏环境的项目出现在经济规划中,就全然不受环保规划的影响;或一旦注意到资金、人力、物力的实际流向时,就会注重经济增长计划,而非环保计划。

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民众的生态环境意识。要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作为政府行为,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抓好宣传引导的同时,把环境保护的宣传纳入文化下乡、科技下乡等公益活动中,使环境保护有关知识和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2.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开展乡(镇)环境质量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建立健全乡镇环保机构,配备环保专职人员及时传达政策,反馈信息。对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3.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要在各地区生态功能区规划框架内,认真制定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让这一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方式转变紧密结合,统筹规划,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要通过环境保护规划,合理安排项目,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群众生产和生活用水安全。

4.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农村环境污染。一方面采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措施,降低农药、化肥、农膜污染。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氮、磷、钾复合肥,科学配方施肥,以控制化肥用量的过快增长。重视畜禽粪便的综合治理。另一方面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秸秆可直接还田或经高温堆肥还田;二是秸秆除直接饲喂牛羊,还可加工成青贮饲料、氨化饲料、碱性颗粒饲料等;三是可气化后集中供气。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10

1调研背景

霍邱地处安徽西部,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全县土地面积3 493 km2,耕地12万hm2,辖32个乡镇,682个行政村,3 652个村民组,人口1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1.4万人。改革开放以来,霍邱县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益凸现,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扰,特别是村镇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源水质下降,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 工业 企业 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等问题突出,使个别地方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不仅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霍邱县处在大发展、大建设的快速期,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更为突出。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推进,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这种环境状况。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发展生态农业,整治农村环境,切实解决农业和农村面临的污染问题,明确指示“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明确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坚持以土壤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为防治重点,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以试点示范为先导,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明确将加快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08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第1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从建设生态文明、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和保护民生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就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进一步了解霍邱农村环境现状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调查组深入霍邱县有关乡镇、村、组、户,开展农村环境突出问题调研活动,先后走访调查了新店塘南村、岔黄组、龙潭杨楼村、石店镇双庄等十余乡镇村,详细调查了解了霍邱农村环境现状和主要问题。

2霍邱县农村环境现状

从调查情况来看,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工业污染逐步增加,农村环境状况日益变化,农村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环境状况令人担扰。

2.1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根本重视,“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是农村环境保护薄弱的真实写照;“清水城中转,污水城外流”则反映了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现象日益形成,也反映城乡环境保护不平衡。在农村,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处理,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或直接排放到河渠等水体中,使“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室内 现代 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环境的普遍现象[1-4]。霍邱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近90%,若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5 kg 计算 ,全县农村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700 t,年逾25万t。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无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生活垃圾随意抛弃或堆放,得不到有效处理,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污染了农村水源和土地,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同时,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业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不高,畜禽粪便任意堆放和排放、秸秆就地焚烧现象较为普遍。在霍邱县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则存在着集镇和农村聚居点与工业区混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等现象。

2.2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

近年来,随着霍邱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加之产业梯级转移和农村生产力布局调整的加速,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农村地区悄然兴起,工业企业逐步增加,造成集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排放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乡镇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和治理,因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环保纠纷已成为继征地、拆迁之后又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

2.3土壤污染问题已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霍邱县农村土壤面源污染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农民为追求产量长期过量使用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生长激素、农膜以及污水灌溉,使污染物在土壤中大量残留,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生物种群结构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生产力下降,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质量下降,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土壤污染带来了严重后果:一是影响耕地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是影响食品安全,威胁人体健康。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累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三是影响农产品出口,降低国际竞争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农产品出口被外方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部分传统大宗农产品也被迫退出国际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要求提高,出口压力增大。霍邱县是个农业大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连续几年被命名全国粮食标兵县,但农药、化肥大量使用等因素导致其他农业产品很难近入国际市场。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不可逆性的特点,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将长期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威胁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5-6]。

2.4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低

由于城乡发展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用水的保障优先性低于城市和工业用水,主要表现为:供水保证率低、水质不达标。据初步统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尚不到10%,仅有少数村庄有供水设施,而且用水器具质量和供水效率低,处理设施简陋;约有30%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饮用苦咸水等,饮水不安全导致个别农村地区出现疾病,农村现有的浅水井和沟塘的环境卫生问题也较为突出。

2.5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随着霍邱县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水、粪便、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初步估算,霍邱县每年产生各类农作物秸秆约90余万t,每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326.13万t,农膜使用量达3 000 t。但调查显示,50%以上农作物秸秆未被有效利用,农膜年残留量超过600 t,许多规模化养殖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大量粪便、污水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施肥、施药配套技术和器械不完备,加之农民缺乏 科学 使用农药、化肥的知识,造成农用化学品大量浪费并直接污染环境。据统计,霍邱县农药的年施用量已逾3 000 t,其中高毒农药占70%,化肥施用量远超过20万t,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施用总量的25%。在有些地方化肥用水已高达600 kg/hm2以上,化肥利用效率维持在35%左右的较低水平。

当前,霍邱县 农村 生产与生活中存在的这些环境问题,已严重威胁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 经济 的进一步 发展 ,这些环境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3霍邱县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

3.1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长期以来,由于受 历史 的局限和经济体制条件的制约,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之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农村地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目区和死角。

3.2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当前,霍邱县农村基层环保机构不健全,县环保局没有在乡镇设分支机构,乡镇也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

3.3农村环保 法律 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 工业 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一定的困难。

3.4环保资金投入不足,污染治理工作难开展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工程,更多的是体现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对较低,造成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上有一定困难和不足,制约污染治理工作。

3.5对农村环保的宣传 教育 不够

由于受人力、资金条件限制,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总之,霍邱县农村环境的现状,与改善农民健康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激发农村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农村新环境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急需下更大的气力、做出更大的努力来改变这种状况。

4霍邱县农村环境保护建议

4.1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生活垃圾要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在经济发达地区,可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在经济欠发达、 交通 不便地区可采取堆肥或简易填埋;有条件地区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纳入乡镇集中处理系统;组织当地农民群众对历史积存垃圾进行专项清理。

应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湿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可采用环境工程设施处理;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可利用湿地、沟塘等 自然 生态系统就地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示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垃圾筒(箱)或池及时收集村庄生活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一定数量、规模的垃圾转运工具和中转站,对交通不便和垃圾生产生量少的地方建设无害化简易埋场[7]。在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饮用水源地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口湿地、分散式户污水处理系统等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示范作用。

4.2加强工业 企业 污染防治

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在有条件的区域可规划建设农业产业化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发展区。在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之外的区域,尽量不再发展新工业项目。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工业园区规模与主导行业类型,建设相应规模的“三废”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严格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组织制定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保护规划。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确保环境安全。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逐步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产业和产品。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严禁引进或新建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污染治理设施的更新配套,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3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应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严格控制农田污灌与底泥施用,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生产,避免产生土壤污染。加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保护规划和详细的环境管理计划,开展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定相关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综合防治病虫害。要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4.4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

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针对目前霍邱县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对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合理布置取水点位置,选择远离污染源、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水源,在村民集中聚居区,逐步建设集中供水系统。根据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与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沼气,推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力求实现畜禽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使污染达标排放,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污染防措施,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为保护水源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4.5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

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和污染防治,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土地利用、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与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使用安全、高效的环保生态型饲料和先进的清粪工艺、饲养管理技术,实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重点区域、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要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8]。

4.6加强 农村 环保政策法规和知识宣传

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环保知识宣传册等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生产、消费习惯,弘扬生态文明、 发展 生态文化,实现农村 经济 社会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4.7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应紧紧围绕建设目标任务,加大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基地、生态村、生态示范户、绿色学校等创建力度,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省、市、县级生态村、生态示范户、示范基地及绿色学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可以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产业特色,探索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方式,积极发展、提高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中的资源利用率。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4.8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保护的机构和能力建设

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加大对农村生态建设环保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积极编报农村环境综合 总结 项目,积极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财政政策逐步向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倾斜,加大财政资金的专项转移力度,明确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资金渠道和部门责任,对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好村镇和生态村的以奖代补方式加大投入,同时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县一级环保工作重点实施战略应向农村转移,增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在乡镇或者分片设置环境保护所,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应强化环保内容,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5 参考 文献

[1] 汪霞,蒋远胜.改善我国农村 金融 生态环境的思考[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12):65-67.

[2] 吕迎春.环境友好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研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 科学 版,2010(1):102-104.

[3] 杨平.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技创业月刊,2010(1):14-15,19.

[4] 王佳慧,杨立男,董玉宽.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探讨[j].商场 现代 化,2009(33):87-88.

[5] 师永全.农村能源与生态环境[j].河南农业科学,1988(4):16-17,24.

农村的生态环境例11

1调研背景

霍邱地处安徽西部,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全县土地面积3 493 km2,耕地12万hm2,辖32个乡镇,682个行政村,3 652个村民组,人口1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1.4万人。改革开放以来,霍邱县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益凸现,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扰,特别是村镇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源水质下降,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 工业 企业 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等问题突出,使个别地方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不仅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霍邱县处在大发展、大建设的快速期,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更为突出。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推进,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这种环境状况。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发展生态农业,整治农村环境,切实解决农业和农村面临的污染问题,明确指示“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WWw.133229.COM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明确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坚持以土壤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为防治重点,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以试点示范为先导,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明确将加快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08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第1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从建设生态文明、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和保护民生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就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进一步了解霍邱农村环境现状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调查组深入霍邱县有关乡镇、村、组、户,开展农村环境突出问题调研活动,先后走访调查了新店塘南村、岔黄组、龙潭杨楼村、石店镇双庄等十余乡镇村,详细调查了解了霍邱农村环境现状和主要问题。

2霍邱县农村环境现状

从调查情况来看,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工业污染逐步增加,农村环境状况日益变化,农村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环境状况令人担扰。

2.1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根本重视,“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是农村环境保护薄弱的真实写照;“清水城中转,污水城外流”则反映了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现象日益形成,也反映城乡环境保护不平衡。在农村,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处理,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或直接排放到河渠等水体中,使“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室内 现代 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环境的普遍现象[1-4]。霍邱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近90%,若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5 kg 计算 ,全县农村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700 t,年逾25万t。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无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生活垃圾随意抛弃或堆放,得不到有效处理,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污染了农村水源和土地,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同时,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业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不高,畜禽粪便任意堆放和排放、秸秆就地焚烧现象较为普遍。在霍邱县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则存在着集镇和农村聚居点与工业区混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等现象。

2.2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

近年来,随着霍邱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加之产业梯级转移和农村生产力布局调整的加速,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农村地区悄然兴起,工业企业逐步增加,造成集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排放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乡镇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和治理,因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环保纠纷已成为继征地、拆迁之后又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

2.3土壤污染问题已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霍邱县农村土壤面源污染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农民为追求产量长期过量使用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生长激素、农膜以及污水灌溉,使污染物在土壤中大量残留,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生物种群结构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生产力下降,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质量下降,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土壤污染带来了严重后果:一是影响耕地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是影响食品安全,威胁人体健康。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累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三是影响农产品出口,降低国际竞争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农产品出口被外方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部分传统大宗农产品也被迫退出国际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要求提高,出口压力增大。霍邱县是个农业大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连续几年被命名全国粮食标兵县,但农药、化肥大量使用等因素导致其他农业产品很难近入国际市场。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不可逆性的特点,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将长期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威胁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5-6]。

2.4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低

由于城乡发展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用水的保障优先性低于城市和工业用水,主要表现为:供水保证率低、水质不达标。据初步统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尚不到10%,仅有少数村庄有供水设施,而且用水器具质量和供水效率低,处理设施简陋;约有30%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饮用苦咸水等,饮水不安全导致个别农村地区出现疾病,农村现有的浅水井和沟塘的环境卫生问题也较为突出。

2.5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随着霍邱县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水、粪便、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初步估算,霍邱县每年产生各类农作物秸秆约90余万t,每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326.13万t,农膜使用量达3 000 t。但调查显示,50%以上农作物秸秆未被有效利用,农膜年残留量超过600 t,许多规模化养殖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大量粪便、污水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施肥、施药配套技术和器械不完备,加之农民缺乏 科学 使用农药、化肥的知识,造成农用化学品大量浪费并直接污染环境。据统计,霍邱县农药的年施用量已逾3 000 t,其中高毒农药占70%,化肥施用量远超过20万t,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施用总量的25%。在有些地方化肥用水已高达600 kg/hm2以上,化肥利用效率维持在35%左右的较低水平。

当前,霍邱县 农村 生产与生活中存在的这些环境问题,已严重威胁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 经济 的进一步 发展 ,这些环境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3霍邱县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

3.1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长期以来,由于受 历史 的局限和经济体制条件的制约,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之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农村地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目区和死角。

3.2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当前,霍邱县农村基层环保机构不健全,县环保局没有在乡镇设分支机构,乡镇也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

3.3农村环保 法律 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 工业 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一定的困难。

3.4环保资金投入不足,污染治理工作难开展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工程,更多的是体现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对较低,造成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上有一定困难和不足,制约污染治理工作。

3.5对农村环保的宣传 教育 不够

由于受人力、资金条件限制,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总之,霍邱县农村环境的现状,与改善农民健康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激发农村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农村新环境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急需下更大的气力、做出更大的努力来改变这种状况。

4霍邱县农村环境保护建议

4.1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生活垃圾要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在经济发达地区,可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在经济欠发达、 交通 不便地区可采取堆肥或简易填埋;有条件地区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纳入乡镇集中处理系统;组织当地农民群众对历史积存垃圾进行专项清理。

应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湿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可采用环境工程设施处理;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可利用湿地、沟塘等 自然 生态系统就地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示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垃圾筒(箱)或池及时收集村庄生活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一定数量、规模的垃圾转运工具和中转站,对交通不便和垃圾生产生量少的地方建设无害化简易埋场[7]。在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饮用水源地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口湿地、分散式户污水处理系统等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示范作用。

4.2加强工业 企业 污染防治

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在有条件的区域可规划建设农业产业化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发展区。在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之外的区域,尽量不再发展新工业项目。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工业园区规模与主导行业类型,建设相应规模的“三废”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严格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组织制定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保护规划。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确保环境安全。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逐步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产业和产品。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严禁引进或新建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污染治理设施的更新配套,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3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应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严格控制农田污灌与底泥施用,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生产,避免产生土壤污染。加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保护规划和详细的环境管理计划,开展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定相关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综合防治病虫害。要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4.4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

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针对目前霍邱县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对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合理布置取水点位置,选择远离污染源、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水源,在村民集中聚居区,逐步建设集中供水系统。根据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与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沼气,推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力求实现畜禽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使污染达标排放,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污染防措施,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为保护水源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4.5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

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和污染防治,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土地利用、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与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使用安全、高效的环保生态型饲料和先进的清粪工艺、饲养管理技术,实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重点区域、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要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8]。

4.6加强 农村 环保政策法规和知识宣传

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环保知识宣传册等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生产、消费习惯,弘扬生态文明、 发展 生态文化,实现农村 经济 社会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4.7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应紧紧围绕建设目标任务,加大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基地、生态村、生态示范户、绿色学校等创建力度,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省、市、县级生态村、生态示范户、示范基地及绿色学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可以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产业特色,探索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方式,积极发展、提高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中的资源利用率。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4.8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保护的机构和能力建设

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加大对农村生态建设环保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积极编报农村环境综合 总结 项目,积极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财政政策逐步向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倾斜,加大财政资金的专项转移力度,明确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资金渠道和部门责任,对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好村镇和生态村的以奖代补方式加大投入,同时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县一级环保工作重点实施战略应向农村转移,增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在乡镇或者分片设置环境保护所,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应强化环保内容,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5 参考 文献

[1] 汪霞,蒋远胜.改善我国农村 金融 生态环境的思考[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12):65-67.

[2] 吕迎春.环境友好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研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 科学 版,2010(1):102-104.

[3] 杨平.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技创业月刊,2010(1):14-15,19.

[4] 王佳慧,杨立男,董玉宽.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探讨[j].商场 现代 化,2009(33):87-88.

[5] 师永全.农村能源与生态环境[j].河南农业科学,1988(4):16-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