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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的好处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3-29 14:41:00

网络支付的好处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1

二、研究方法及内容

为了使本次调查研究的结果更为准确,我们采取了文献查阅法、问卷调查法、数学计量分析法等相互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中,我们以问卷调查法以主要研究方法。采用统计学中的随机抽样法来进行抽样调查。

(一)实地调研

(二)问卷设计

在制定正式的调查问卷之前,我们在陕西师范大学随机发放了50份调查问卷进行了一次预调。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对调查问卷进行了修改与完善。调查问卷由基本情况、发展现状、支付方式、前景展望4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是了解被调查者的性别、年级以及专业等。第二部分有7个选择题,主要从上网时间、网络购物频率、每月平均网络消费额、网络购物的产品类型、退换货等方面了解陕西省高校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的发展现状。第三部分是支付方式,主要从支付平台的选择,使用不同支付方式的频率,不同因素对网络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程度等方面了解大学生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对不同支付方式的偏好程度。第四部分是前景展望,通过询问被调查者愿意进行网络购物以及不愿进行网络购物的原因、对网络购物的期许等来预测未来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的变化。 (三)结论分析

通过对回收的有效问卷进行整理,我们进行了简单的计量统计和描述性统计,得到了目前陕西省在校大学网络消费行为的现状、选择支付方式的偏好等。为在校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行为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对电商提高支付方式的安全性与简便性提供一定的建议。

三、实证研究

(一)网络消费支出情况

1.影响因素。本文通过整理分析所得到的数据,得到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的假设因素如下:

(1)大学生的月生活费是一个因素,用YXF表示。

(2)网络消费额在月生活费中所占比例,用BL表示。

(3)每月的网络消费次数,用CS表示。

表1 对大学生网络消费与其影响因素的线性回归分析

4.模型解释和预测。经过Eviews的验证可以得到估计方程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月网络消费额与各因素之间的线性关系,可以看出BL(网络消费额在月生活费中的比例)的系数最大,说明大学生网络消费额占月生活费的比例越高,网络消费额就会越大。其次,CS(网络消费的次数)对网络消费额也起到一定的正向影响。

(二)网络消费心理

表2 大学生网上购物的商品种类

表3 大学生常用的网站

表4 大学生对待问题商品的态度

(三)支付方式

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线上支付与线下支付。线上支付有网银支付、第三方平台支付等。线下支付有货到付款、邮局汇款等。陈旭光(2006)在《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探讨》中指出:网络支付系统是指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之间使用安全电子手段交换产品和服务,即把新型支付手段,包括电子货币、信用卡、借记卡、智能卡等的支付信息通过网络安全地送到银行相应的处理机构来实现电子支付。支付方式与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息息相关,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的同时必然会涉及支付方式的选择问题。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不仅会提高网络消费的效率而且会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相反,如果选择了可靠性不高的支付方式,有可能就会面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到保障的情况。同时,支付方式的种类以及使用支付方式的繁琐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的额度以及消费次数。在被问及“您会因为支付方式的繁琐而减少网络购物的频次吗?”,有26%的人回答“会”,36%的人回答“可能会可能不会”,这表明对于62%的大学生来说,支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网络消费行为。随着网络消费的兴起,支付方式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本次调查问卷着重于比较大学生对在线支付与传统的货到付款两种支付方式的偏好。调查结果显示,有74.7%的大学生选择了在线支付为常用的支付方式,有23.6%的大学生选择了货到付款,仅有不到2%的大学生选择了邮局汇款。可见,在线支付已经成为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时的首选支付方式。

表7 五种因素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度

(四)网络消费前景展望

在这一部分,我们主要是通过设置一些主观性的问题来了解大学生怎样看待网络消费。在问及“您愿意进行网络消费的主要原因是”时,43%的人表示是因为网上消费快捷方便,32%的人表示是因为网上消费比较实惠。通过调查结果,我们知道有27%的大学生尚未进行过网购。在问及这部分人没有进行网络消费的原因时,有37%的受访者担心产品质量不合格,17%的受访者担心网络的安全性,另有16%的受访者觉得不熟悉网络购物。在被问及“您最希望网络购物改进的地方是”时,34%的人认为是增强网络消费安全性,其次是完善售后服务增强,具体数据见表10。总结上述问题,可以得知,部分大学生没有进行网络消费最大的阻碍因素是网络上的产品质量问题。对网上消费最大的主诉求是增强网络消费安全性,其次是完善售后服务。可见,在未来的网络消费市场,要想吸引更多的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商家们首先应该从产品质量上进行改善,其次要完善售后服务。而对于网络监管部门来说,还需要继续加强网络安全的管理,为网络消费群体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表8 愿意进行网络消费的原因 表9 不愿进行网络消费的原因

表10 希望网络消费改进的地方

四、结论和建议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2

一、引言

电子支付是指通过电子信息化的手段使资金从交易中的一方流向另一方的过程,英文表示为e-Payment。电子支付实际上是把交易中使用的货币及各种单据用特定格式的数据流来表示,因此,电子支付过程本质上是这些数据信息的交换和处理。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伴随着商务活动电子化而形成的支付流程电子化,是电子商务中最为核心和复杂的环节。

二、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Internet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安全技术的进步,电子支付技术也不断发展,支付手段越来越多。西方发达国家在电子支付工具的研发和推广方面投入巨大,大都建成了覆盖全国的电子金融结算网络,如美国的FEDWIRE、国际上的SWIFT与CHIPS资金支付结算网络等,为电子支付提供了良好的支撑环境。这些国家的电子支付已基本普及,为网络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例如,以美、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普及了信用卡。

我国的电子支付建设起步较晚,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但我国近年来推广电子支付的力度较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施了如“三金工程”等一系列信息化工程和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为电子支付的应用提供了很好的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也建成了多个电子支付结算系统。

1.银行卡系统

20世纪90年代前后,我国的商业银行就先后建立了各自的全国性或地区性的银行卡支付系统,但银行卡只能在本行进行支付结算。从1993年起,政府就开始进行银行卡垮行信息交换中心的建设,并于1997年开通运行。2002年3月份,中国银联股份公司成立,这标志着我国银行卡垮区域的互联互通确立了统一标准。通过银联卡可方便快捷地进行垮行操作。同时,各银行发行的银行卡都已经开通了在线电子支付功能。

2.电子汇兑系统

电子汇兑系统是用电子手段处理资金汇兑业务的系统,可以提高汇兑效率。目前的电子汇兑系统主要在银行专用网上运行。

电子汇兑系统一般采用多级结构,由全国、省级、城市和县级处理中心构成。银行营业点接受客户的汇兑请求后,将相关票据以电子方式发送给相应的处理中心,再由当地的银行营业点面向客户办理取款手续。目前,三分之二以上的异地支付业务都通过电子汇兑系统来完成。

3.网络银行系统

我国的网络银行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的。当时,随着Internet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的银行开始通过Web页面向用户提供银行业务。目前,网络银行提供的业务主要有在线电子支付、账户余额查询、转账、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建立了自己的网络银行系统。

4.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

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英文缩写为CNAPS)把商业银行(如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支付服务系统和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清算服务系统二者整合在一起,通过这个统一平台,可以提供支付、清算、金融经营管理和货币政策等多种功能,该系统是我国全面实现金融电子化的奠基石。

5.邮政金融系统

邮政拥有遍布全国城镇、农村的营业网点,因此它开办金融业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邮政金融系统主要面向个人客户,提供储蓄、汇兑、支付等多种金融业务。邮政金融系统也加入了银联组织,发行的邮政绿卡可以在任何一个银联网点办理业务。

三、我国电子支付面临的挑战

近些年来,我国的电子支付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基于Internet平台的网络支付方式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众多的挑战和问题。

1.网上支付硬件设施落后

用于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网络通讯及银行前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显落后。近年来我国网络发展速度增快,但发展不均衡,与国际先进水平以及国内网络应用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县以下的银行机构,由于受资金、设备的影响,普及银行电子化还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此外,普遍存在的网络带宽较窄、速度缓慢的问题,也严重影响了运行效率和支付质量。

2.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信息泄漏。电子支付业务是主要应用互联网进行交易、清算和信息的系统。网络存在安全漏洞,无法保证网络中信息的隐秘性。例如:电信从业人员可能利用工作之便,很容易地获取网络中传输的信息;网络攻击者也可以通过搭线等方法,从传输信道窃取信息;二是假冒通信。互联网提供了灵活的数据交换机制,但同时也给假冒通信以可乘之机。网络外的用户,只要将他的设备配置成与网络内的设备相同,就可能欺骗总部,与其进行通信;如果网络外的用户将他的设备配置得与总部的设备相同,并采取一些措施将总部的设备阻塞,他就可以假冒总部,欺骗网络内的所有网点。三是假冒信息。攻击者窃取了网络中传输的信息后,采用一些并不复杂的技术,尤其是在内部人员的配合下,就能进行信息的假冒。例如,重复进行一些本已完成的业务等。这都是电子支付中的安全隐患,如果解决不好,将会给消费者、企业、银行各方带来重大损失。

3.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会危及银行业

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整个过程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这种支付方式的“虚拟性”,一方面推动银行业跨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另一方面也使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电子支付指令未被广泛接受使得电子银行比传统银行具有更大的信用风险。强大的负面公众舆论将导致银行资金或客户的严重流失。由于银行本身信息技术水平的限制,它们往往会依靠第三方的服务供应商(即提供高科技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来承担银行的外包业务。这一领域仅由少数几个技术服务供应商来控制,一旦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出现了问题,就会有很多银行连带受损。

4.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缺乏统一规划

对于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数据加密强度、商用密码产品、通讯安全控制措施等电子支付业务的核心技术等关系行际互联的技术参数,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目前各家银行各行其是,互不兼容。更有甚者,商业银行系统内部也不统一,省级分行自行开发运行电子支付业务,自己建立CA身份认证中心。这种状况弊端很多。首先,各行网上银行业务标准不一,技术各异,对以后的互相合作、互相联合非常不利;其次,重复投资,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商业银行自建CA认证中心,自己为客户颁发数字证书,自己验证客户身份的做法,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

5.相关法律法规缺乏

迄今为止,我国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已经有7年多了,但国内法律法规还不能给电子支付业务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涉及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缺乏保障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活动有效开展的法律框架体系。一些基础性法律尚未出台,而《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的业务。目前除了《安全法》、《保密法》外,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起作用,致使银行在可能与客户发生的纠纷中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此外,对传统交易方式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等如何在电子介质中应用,电子记录如何作为证据等问题均无明确规定。

6.监管措施不完善带来风险

首先,电子支付的业务都是通过网络来进行,没有了以往的签字、盖章及纸质凭证。其次,客户、银行都没有各种密码和相应的保护措施,使监管当局无法收集到相关的资料进行调查。再次,银行业务的各种账目和业务记录都可以不留痕迹地修改,监管部门看到的数据不能正确地反映银行状况。电子支付业务不仅易于诱发网络犯罪,还容易产生各种业务风险。电子支付业务的这些特点,给金融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巴塞尔委员会及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正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发展并进行研究,我国电子支付监管方面的法规更是空白。

7.诚信度太低和认知缺失

据调查,电子支付工具的用户群一般定于20岁~35岁,因为使用互联网的用户主要集中在这一年龄段,他们上网并尝试网络消费,有一定知识水平和消费能力。目前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他们最担心的是支付后获得的服务以及产品非网络购买时当初所想,商品质量问题使用户心理不安全。很多从业人员认为,中国电子支付与国外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电子支付的应用开发不全面。另一个是国内使用银行卡的人很少,使用电子支付的人就更少了。目前阻碍电子支付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网络教育不全面。很多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电子支付。另外,支付公司并未真正地用商品价值和服务来吸引用户,并且引导用户来定购。

8.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问题

由于市场集中度比较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竞争激烈,同时与银行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关系,在网上银行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受到银行的竞争,因此往往打出低价策略,毛利很低。目前第三方支付得到的手续费最低只有交易额的0.5%。激烈的价格战和免手续费支付形式的存在使得国内支付公司很难盈利。

9.国内计算机技术水平低影响网络银行的进程

目前,网络银行的发展潮流势不可挡。国内所有银行都在因特网上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制作了自己的主页,已经推出了或正在推出自己的网络银行或网络银行业务与服务。但这些网络银行也都不是尽全尽美、尽如人意的,它距离客户要求的服务还有很大实质性的差距,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发展。我国的几大商业银行虽然都了自己的主页,使大家可以通过Internet来对它们进行更多的了解。但是,对于我国银行系统,网络银行从技术层面来说是一套全新的集成技术,我国的计算机水平低下直接影响到网络银行的技术革新和发展。国内网络银行的设计及安装都是国外工程师完成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外国人手中,这对我国网络银行的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只有我国的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具有相当的水平,关键的技术及设备都为自己掌握和制造时,我国的网络银行才会有较大的发展。

10.观念和习惯问题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3

1994年10月,美国《热线杂志》站点卖出了全球第一个网络广告,开创了互联网广告的新时代,也标志着数字媒体开始成型。今天,大大小小的网站上都挂上了各种网络广告。2005年全球因特网上的广告支出已达到147亿美元,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46亿元;至2010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57亿元。

网络广告效果的测定,不仅能对企业前期的广告做出客观的评价,而且对企业今后的广告活动,能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它对于提高企业的广告效益,不论是宏观的经济效益或是微观的经济效益,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含义和意义

1.网络广告效果评估

网络广告效果是指通过广告调查、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和制作、广告和实施等网络广告活动,对广告主、消费者,以及社会所产生的效益和作用。

按广告效果内容分类网络广告效果可分为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本文正是以这两个为基准进行效果评估的。

(1)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是指广告活动在促进产品、劳务销售,增加企业利润等方面的作用。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是广告活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广告的直接效果。

(2)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是指广告活动在消费者心理上的引起反应的作用。广告的传播效果是一种内在的具有长远影响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广告的间接效果。

2.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意义

(1)有利于完善广告计划。通过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可以检验原来预定的广告目标是否正确,网络广告形式是否运用得当,广告时间和网站的选择是否合适,广告费用的投入是否经济合理等等。从而可以提高制定网络广告活动计划的水平,争取更好的广告效益。

(2)有利于提高广告水平。通过收集消费者对广告的接受程度,鉴定广告主题是否突出,广告诉求是否针对消费者的心理,广告创意是否吸引人,是否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从而可以改进广告设计,制作出更好的广告作品。

(3)有利于促进广告业务的发展。由于网络广告效果评估能客观地肯定广告所取得的效益,可以增强广告主的信心,使广告企业更精心地安排广告预算,而广告公司也容易争取广告客户,从而促进广告业务的发展。

二、常用的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方法

1.网络广告经济效果评估的内容及指标

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是促成产品的销售,广告主最关注的是由于网络广告的影响而得到的收益。收益是广告收入与广告成本两者之差,网络广告经济效果评估的内容及指标主要包括网络广告收入和网络广告成本。

(1)网络广告收入(Income)。网络广告收入就是指消费者受网络广告刊登的影响产生购买而给广告主带来的销售收入。

(2)网络广告成本(Cost)。目前有以下几种网络广告的成本计算方式:①千人印象成本(Cost Per Mille)。千人印象成本是指网络广告所产生1000个广告印象的成本,通常以广告所在页面的曝光次数为依据。②每点击成本(Cost Per Click)。所谓每点击成本就是点击某网络广告1次广告主所付出的成本。③每行动成本(Cost Per Action)。所谓每行动成本就是广告主为每个行动所付出的成本。

CPM是目前应用最广,也是使用起来最简单的指标。其含义是:广告显示1000次所应付的费用。CPC也是目前常用的指标,在这种模式下广告主仅为用户点击广告的行为付费,而不再为广告的显示次数付费。由于CPM和CPC两个指标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有人提出了CPA指标。CPA指标对于广告主最有借鉴意义,因为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产品的销售,这是通过消费者的行动来实现的。

2.网络广告效果评估基本方法

(1)通过服务器端统计访问人数评估;

(2)通过查看客户反馈量评估;

(3)通过广告评估机构评估;

(4)通过网络广告效果评估软件评估。

三、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和资金转移的行为。

电子支付从基本形态上看是电子数据的流动,它以金融专用网络伪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传输电子信息来实现支付。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按照支付指令的传输渠道电子支付可以分为卡基支付、因特网支付和移动支付。

2.电子支付工具

电子支付系统中使用的支付工具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银行卡电子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

(2)电子现金支付工具,如Mondex、NetCash等;

(3)电子票据支付工具,如电子支票等。

3.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原理

电子支付评估模型

网络广告引起的购物过程

(1)无效果阶段。顾客可能被网络广告的广告词、画面或者是其他因素吸引进入产品页面,但并未对所宣传的产品产生兴趣,于是离开。这个阶段可视为广告失效,并未对顾客产生任何效果。

(2)传播效果阶段。顾客对产品产生了兴趣,于是浏览该产品。但可能因为诸多因素,顾客仍然会离开,不选择购买产品,但其对产品已经有了一定了解,留下印象。如果顾客对产品感兴趣,便会有购买欲望,当顾客下订单,选择支付方式,便完成购买。但这个阶段并不代表顾客已经完全确定购买商品,存在许多因素使得顾客改变购买计划,取消支付,那么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并未实现,实现的是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这样的潜在用户可能会有再次购买行为,产品的特性已经印在他们的脑海中。

(3)经济效果阶段。处于该阶段的顾客已经完成支付过程,即不会出现退货或者未支付货款行为。电子支付的完成,标志着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完全实现。因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许多顾客会选择线下支付,选择线下支付的顾客在完成确认订单后视为经济效果实现,因为商家在收到线下付款后便会确认订单,然后发货。

第三个阶段的完成,说明了网络广告为企业直接带来了经济效益,以电子支付完成为评估点,每完成一个,说明网络广告该次点击是有效的。在支付系统中设置一个计数器,来统计完成电子支付的次数N,确认订单数为M(等于电子支付次数N和非电子支付次数M-N之和),商品价格x,每次购买量y。在确认订单处设置开关n,当n=1时,表示支付完成;当n=0时,表示未完成支付。在电子支付处设置开关s,当s=1时,表示选择电子支付;当s=0时,表示选择线下支付,s取值的前提是n=1。Nsx∑y称为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记为NE=Nsx∑y;(1-s)(M-N)x∑y称为非电子支付经济效果,记为E=(1-s)(M-N)x∑y。那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为:n[Nsx∑y+(1-s)(M-N)x∑y],记为B=n[Nsx∑y+(1-s)(M-N)x∑y]=NE+E。

例如,一位顾客某一次点击网络广告并完成购买,那么n=1,若选择电子支付,那么s=1,所购商品单价为10元,一共购买了5件,那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就是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因为(1-s)=0,那么,s=1,x=10,y=5,N=1

NE=Nsx∑y=1×1×10×5=50

若该顾客选择线下支付,则,s=0,x=10,y=5,M-N=1-0=1

E=(1-s)(M-N)x∑y=(1-0)(1-0)×10×5=50

两次所得结果虽然相同,但是所包含的意义不同,第一次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为50,第二次为非电子支付经济效果为50,那么为什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为两者之和E+NE,仍是50。因为我们计算的只是一次购买行为,选择了电子支付,NE就为0,选择线下支付,E就为0,因为一个人一次不可能又选择电子支付又选择线下支付,所以选择电子支付时B=n[Nsx∑y+(1-s)(M-N)x∑y]=NE+E=NE+0,选择线下支付时B=n[Nsx∑y+(1-s)(M-N)x∑y]=NE+E=0+E。再来看个例子,某商品在一个月内的购买情况如下:

被确认订单购买了10次,即M=10,其中有6次选择电子支付,即N=6,那么M-N=10-6=4,该商品单价x=10,在6次电子支付中,每次购买的数量为5,3,6,7,1,4,即y1=5,3,6,7,1,4,另外4次线下购买中,每次购买的数量为2,4,9,1,即y2=2,4,9,1。

则,

记住,单位可不是元,因为效果并不是效益。这里的几个结果所反映的是网络广告到底产生多少经济效果,而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是无法精确计算,例如每个人对产品的记忆程度是不同的,或者是偏好有所不同,导致广告对其影响程度会有很大差异。

四、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模型的利弊

1.直接反映出网络广告带来的经济效果

本模型的根本目的就是估算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因为对经济效果的评估是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目的。对经济效果的科学估算,可以为企业对网络广告的实施效果提供分析基础,企业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分析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不仅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也可以为其他网络广告提供有用的参考数据。

2.与电子支付相结合,完全的电子化是未来发展必然趋势

电子支付已经成为网上购物一种必不可少的支付手段,方便快捷的特点使得电子支付替代线下支付成为可能,但电子支付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也制约着电子支付的普及进度,也就会影响本模型的使用。但随着网络安全性地提高,电子支付趋势势不可挡。

3.将网络广告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基本分开,有利于评估直接经济效果

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是很难完全分开的,因为广告对人们心理造成的影响会导致购买行为,但也会慢慢消失。如果顾客一次点进就完成购买,这样评估便容易许多了。本模型利用电子支付完成确认订单就增加一次经济效果评估系数N,可以很清晰的将传播效果和经济效果分开。

4.以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排除人为因素对评估效果的影响

因为评估的采集和计算都是由计算机完成,因此可以排除很多人为造假因素。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更为科学、准确,并且评估结果能够用数据来表示。

5.模型简单,不能完全反映出例外情况

模型构造还不够完善,只是简单的总体评估。支付模式本身也存在很多不同的形式,所以例外情况不可排除。

6.参数数值存在缺点,不适合过大数据的计算

参数的设置对于小数额的评价极为有利,但是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数字评估结果往往是巨大的数额,这样对计算和显示都存在不利,也就会失去评估的意义。在公式参数的选取和效果的计算上,应更科学准确。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4

1994年10月,美国《热线杂志》站点卖出了全球第一个网络广告,开创了互联网广告的新时代,也标志着数字媒体开始成型。今天,大大小小的网站上都挂上了各种网络广告。2005年全球因特网上的广告支出已达到147亿美元,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46亿元;至2010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57亿元。

网络广告效果的测定,不仅能对企业前期的广告做出客观的评价,而且对企业今后的广告活动,能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它对于提高企业的广告效益,不论是宏观的经济效益或是微观的经济效益,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含义和意义

1.网络广告效果评估

网络广告效果是指通过广告调查、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和制作、广告和实施等网络广告活动,对广告主、消费者,以及社会所产生的效益和作用。

按广告效果内容分类网络广告效果可分为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本文正是以这两个为基准进行效果评估的。

(1)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是指广告活动在促进产品、劳务销售,增加企业利润等方面的作用。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是广告活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广告的直接效果。

(2)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是指广告活动在消费者心理上的引起反应的作用。广告的传播效果是一种内在的具有长远影响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广告的间接效果。

2.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意义

(1)有利于完善广告计划。通过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可以检验原来预定的广告目标是否正确,网络广告形式是否运用得当,广告时间和网站的选择是否合适,广告费用的投入是否经济合理等等。从而可以提高制定网络广告活动计划的水平,争取更好的广告效益。

(2)有利于提高广告水平。通过收集消费者对广告的接受程度,鉴定广告主题是否突出,广告诉求是否针对消费者的心理,广告创意是否吸引人,是否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从而可以改进广告设计,制作出更好的广告作品。

(3)有利于促进广告业务的发展。由于网络广告效果评估能客观地肯定广告所取得的效益,可以增强广告主的信心,使广告企业更精心地安排广告预算,而广告公司也容易争取广告客户,从而促进广告业务的发展。

二、常用的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方法

1.网络广告经济效果评估的内容及指标

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是促成产品的销售,广告主最关注的是由于网络广告的影响而得到的收益。收益是广告收入与广告成本两者之差,网络广告经济效果评估的内容及指标主要包括网络广告收入和网络广告成本。

(1)网络广告收入(Income)。网络广告收入就是指消费者受网络广告刊登的影响产生购买而给广告主带来的销售收入。

(2)网络广告成本(Cost)。目前有以下几种网络广告的成本计算方式:①千人印象成本(Cost Per Mille)。千人印象成本是指网络广告所产生1000个广告印象的成本,通常以广告所在页面的曝光次数为依据。②每点击成本(Cost Per Click)。所谓每点击成本就是点击某网络广告1次广告主所付出的成本。③每行动成本(Cost Per Action)。所谓每行动成本就是广告主为每个行动所付出的成本。

CPM是目前应用最广,也是使用起来最简单的指标。其含义是:广告显示1000次所应付的费用。CPC也是目前常用的指标,在这种模式下广告主仅为用户点击广告的行为付费,而不再为广告的显示次数付费。由于CPM和CPC两个指标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有人提出了CPA指标。CPA指标对于广告主最有借鉴意义,因为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产品的销售,这是通过消费者的行动来实现的。

2.网络广告效果评估基本方法

(1)通过服务器端统计访问人数评估;

(2)通过查看客户反馈量评估;

(3)通过广告评估机构评估;

(4)通过网络广告效果评估软件评估。

三、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和资金转移的行为。

电子支付从基本形态上看是电子数据的流动,它以金融专用网络伪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传输电子信息来实现支付。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按照支付指令的传输渠道电子支付可以分为卡基支付、因特网支付和移动支付。

2.电子支付工具

电子支付系统中使用的支付工具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银行卡电子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

(2)电子现金支付工具,如Mondex、NetCash等;

(3)电子票据支付工具,如电子支票等。

3.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原理

电子支付评估模型

网络广告引起的购物过程

(1)无效果阶段。顾客可能被网络广告的广告词、画面或者是其他因素吸引进入产品页面,但并未对所宣传的产品产生兴趣,于是离开。这个阶段可视为广告失效,并未对顾客产生任何效果。

(2)传播效果阶段。顾客对产品产生了兴趣,于是浏览该产品。但可能因为诸多因素,顾客仍然会离开,不选择购买产品,但其对产品已经有了一定了解,留下印象。如果顾客对产品感兴趣,便会有购买欲望,当顾客下订单,选择支付方式,便完成购买。但这个阶段并不代表顾客已经完全确定购买商品,存在许多因素使得顾客改变购买计划,取消支付,那么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并未实现,实现的是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这样的潜在用户可能会有再次购买行为,产品的特性已经印在他们的脑海中。

(3)经济效果阶段。处于该阶段的顾客已经完成支付过程,即不会出现退货或者未支付货款行为。电子支付的完成,标志着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完全实现。因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许多顾客会选择线下支付,选择线下支付的顾客在完成确认订单后视为经济效果实现,因为商家在收到线下付款后便会确认订单,然后发货。

第三个阶段的完成,说明了网络广告为企业直接带来了经济效益,以电子支付完成为评估点,每完成一个,说明网络广告该次点击是有效的。在支付系统中设置一个计数器,来统计完成电子支付的次数N,确认订单数为M(等于电子支付次数N和非电子支付次数M-N之和),商品价格x,每次购买量y。在确认订单处设置开关n,当n=1时,表示支付完成;当n=0时,表示未完成支付。在电子支付处设置开关s,当s=1时,表示选择电子支付;当s=0时,表示选择线下支付,s取值的前提是n=1。Nsx∑y称为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记为NE=Nsx∑y;(1-s)(M-N)x∑y称为非电子支付经济效果,记为E=(1-s)(M-N)x∑y。那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为:n[Nsx∑y+(1-s)(M-N)x∑y],记为B=n[Nsx∑y+(1-s)(M-N)x∑y]=NE+E。

例如,一位顾客某一次点击网络广告并完成购买,那么n=1,若选择电子支付,那么s=1,所购商品单价为10元,一共购买了5件,那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就是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因为(1-s)=0,那么,s=1,x=10,y=5,N=1

NE=Nsx∑y=1×1×10×5=50

若该顾客选择线下支付,则,s=0,x=10,y=5,M-N=1-0=1

E=(1-s)(M-N)x∑y=(1-0)(1-0)×10×5=50

两次所得结果虽然相同,但是所包含的意义不同,第一次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为50,第二次为非电子支付经济效果为50,那么为什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为两者之和E+NE,仍是50。因为我们计算的只是一次购买行为,选择了电子支付,NE就为0,选择线下支付,E就为0,因为一个人一次不可能又选择电子支付又选择线下支付,所以选择电子支付时B=n[Nsx∑y+(1-s)(M-N)x∑y]=NE+E=NE+0,选择线下支付时B=n[Nsx∑y+(1-s)(M-N)x∑y]=NE+E=0+E。再来看个例子,某商品在一个月内的购买情况如下:

被确认订单购买了10次,即M=10,其中有6次选择电子支付,即N=6,那么M-N=10-6=4,该商品单价x=10,在6次电子支付中,每次购买的数量为5,3,6,7,1,4,即y1=5,3,6,7,1,4,另外4次线下购买中,每次购买的数量为2,4,9,1,即y2=2,4,9,1。

则,

记住,单位可不是元,因为效果并不是效益。这里的几个结果所反映的是网络广告到底产生多少经济效果,而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是无法精确计算,例如每个人对产品的记忆程度是不同的,或者是偏好有所不同,导致广告对其影响程度会有很大差异。

四、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模型的利弊

1.直接反映出网络广告带来的经济效果

本模型的根本目的就是估算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因为对经济效果的评估是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目的。对经济效果的科学估算,可以为企业对网络广告的实施效果提供分析基础,企业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分析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不仅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也可以为其他网络广告提供有用的参考数据。

2.与电子支付相结合,完全的电子化是未来发展必然趋势

电子支付已经成为网上购物一种必不可少的支付手段,方便快捷的特点使得电子支付替代线下支付成为可能,但电子支付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也制约着电子支付的普及进度,也就会影响本模型的使用。但随着网络安全性地提高,电子支付趋势势不可挡。

3.将网络广告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基本分开,有利于评估直接经济效果

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是很难完全分开的,因为广告对人们心理造成的影响会导致购买行为,但也会慢慢消失。如果顾客一次点进就完成购买,这样评估便容易许多了。本模型利用电子支付完成确认订单就增加一次经济效果评估系数N,可以很清晰的将传播效果和经济效果分开。

4.以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排除人为因素对评估效果的影响

因为评估的采集和计算都是由计算机完成,因此可以排除很多人为造假因素。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更为科学、准确,并且评估结果能够用数据来表示。

5.模型简单,不能完全反映出例外情况

模型构造还不够完善,只是简单的总体评估。支付模式本身也存在很多不同的形式,所以例外情况不可排除。

6.参数数值存在缺点,不适合过大数据的计算

参数的设置对于小数额的评价极为有利,但是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数字评估结果往往是巨大的数额,这样对计算和显示都存在不利,也就会失去评估的意义。在公式参数的选取和效果的计算上,应更科学准确。

7.线下支付很难统计,为评估模型带来新挑战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5

中图分类号:TP3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06-0000-02

一、引言

随着校园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校园内的各种信息资源整合已进入了全面规划和实施阶段。在高校内使用最广泛的金融系统是校园一卡通系统,校园一卡通可以代替学生的所有个人证件(如学生证、图书证、医疗证等),应用于需要身份识别的各种MIS系统;可以通过POS终端刷卡实现餐饮、购物、医疗等校园内部消费。校园一卡通系统已经成为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校园各类应用的增多,原有人工收费服务变得越来越难管理,不但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让缴费用户在排队等待上浪费了很多时间效率非常低下。

根据以上的分析,利用一卡通实现上网用户的网络金融支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校园一卡通的网络支付应用不仅是校内各项金融业务的支付手段的又一选择,同时也是数字化校园的一部分,是对数字化校园的一种极好的补充完善。

二、现状分析

在目前的数字化校园中,使用最为普遍的金融管理平台是校园卡系统。课题组对上海各高校的使用情况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结果发现,目前高校使用的校园卡平台主要的系统供应商为,新中新集团、宝石集团、新开普系统。我们根据这三个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应解决方案并结合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要求做了以下汇总分析。

基于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校园卡系统具有传统一卡通的高可靠性和安全性,但同时又具备了适应各类数字化校园应用系统建设的灵活性,因此不同于传统的一卡通系统,基于数字化校园设计的校园卡系统结构的一般采用整体考虑、分层构架的策略。一卡通数据库一般是校园公共数据库的一部分,这保障了校园卡用户和校内其他业务系统用户的信息统一。

校园卡系统的运行一般均以内网为主,或者是采用虚拟专用网络的方法和外网独立,从而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三、系统的设计

根据这个情况,为了能构架校园金融支付网络平台,我们就先必须考虑在校园网上安置一个支付网关,一般是一个高可靠性的防火墙用于连接校园网公网和校园一卡通专网,同时在支付网关上限定只有校园金融支付平台中的机器,例如金融支付WEB服务器或数据库服务器可以访问,其他系统如需访问一卡通专网则必须通过支付平台来访问。支付平台可以通过支付网关提供的安全通道使用校园卡系统提供的第三方开发接口和内部的应用服务器或统一接入服务器进行交易,从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了校园网上访问一卡通系统。以下是校园金融网络支付平台的系统示意图。

图1校园金融网络支付平台系统示图

本系统分为应用模块、管理与接口模块、支付模块三个子模块,如图1所示。

应用模块包括各个商户业务的应用挂接界面,一期中开发宿舍网络自助服务终端和宿舍网络WEB网上续费业务,应用模块中提供 用户的操作视图,并能与银联支付和一卡通支付的界面或功能进行无缝衔接。应用模块包括宿舍网络用户WEB自助续费、宿舍网络用户自助服务终端续费二个用例。

管理与接口模块将所有用户的交易请求以订单的形式记录在订单数据库中,包括未支付、已支付、业务系统已完成处理的所有交易。订单统计和审计服务提供一卡通帐务查询、商户帐务查询、帐目统计、帐务流水查询的功能。业务接口服务与各商户业务系统进行交互,调用各商户业务系统的业务接口进行业务处理。管理与接口模块包括商户帐目核对、一卡通帐目核对、帐目统计、帐务流水查询、角色管理、系统帐号管理、商户业务处理七个用例。本模块是本系统中最大的模块。

支付模块集成中国银联电子支付ChinaPay系统和一卡通系统的支付接口。用户在WEB服务中选择网银支付后系统将提交到ChinaPay系统的WEB接口,用户在ChinaPay系统的网页中完成网银支付后ChinaPay系统再提交给本系统,由本系统进行后续的业务处理。当用户选择校园卡支付的时候,本系统的各个模块都可调用一卡通业务接口,该接口封装了与一卡通系统的业务通信。

四、系统的实现

本系统的实现包含六个分结点:金融服务WEB站点、自助服务终端群、WebService服务器、订单数据库、业务处理器、帐务管理台站点,其部署结构如图2所示。

图2校园金融网络支付平台部署结构图

金融服务WEB站点是用户的WEB网站视图,提供校内各金融业务的查询和办理申请,调用WebService生成订单、连接校园一卡通和ChinaPay银联系统接口进行支付交易,支付完毕后送入业务处理队列等待业务处理器处理。

自助服务终端群是多台带触摸屏的自助服务设备,散布在学校内各人流密集区,是用户服务的另一视窗。它们与WEB站点一样提供校内各金融业务的查询和办理申请,调用WebService生成订单、连接校园一卡通和ChinaPay银联系统进行支付交易,支付完毕后送入业务处理队列等待业务处理器处理。

WebService服务器部署所有业务的功能模块,包含本平台中除了用户视图包的所有程序包,并且都编译成基于Soap标准的WebService,供其他结点调用。所有对数据库的操作及对一卡通业务服务器的交互都由WebService完成,自助服务终端群和自助服务WEB站点不能直接访问一卡通业务服务器和银联ChinaPay的支付接口,必须通过调用本结点部署的WebService来完成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支付操作。

订单数据库是本系统的核心数据库,记录所有的订单记录(无论是否已经交易、业务是否已经处理),并提供连接给WebService服务器、业务处理器和帐务管理台站点。订单数据库还记录着整个系统的监控、统计、日志等信息,帐务管理台站点可以访问这些信息供系统管理员监控整个系统的运作情况。

业务处理器调用校内其他各金融业务系统的接口(如宿舍上网计费系统、教务系统、财务系统等等),以“工单”为基本单位在其他业务系统中处理每一笔业务,“工单”也同样保存在订单数据库中,业务处理器处理的每笔业务都将被记录(无论处理结果如何),并可以随时在帐务管理台站点灵活查询。

账务管理台向校内各单位、商户提供查询统计帐目的功能,向学校财务处提供对帐功能,向学校IT部门和系统管理员提供监控、统计和日志视图。本结点以B/S站点模式部署在服务器上。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6

一、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概述

(一)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的英文翻译为ELECTRONIC COMMERCE,是相关市场经营者或者企业对现代化网络信息化技术的综合应用,通过利用电子商务网络,快速便捷、及时有效的实现相关交易操作,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新型商务模式,电子商务可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比如当前的电子商务交易一般多以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来实现操作。

电子商务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进行虚拟化的低成本低交易,能够最大限度的为卖方双方提供及时、方便、快速的网络交易服务,能够有效的降低成本、提高交易的效率,具有极为重要的发展意义。现代电子商务的积极发展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对国民经济与人们生活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总之,电子商务是一项现代化的高科技、高效率、高效益的移动商务模式,对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法制以及人们生活的影响极为巨大,具有重要的发展与研究意义。

电子商务有效的把市场经济活动的货币转移与资金流动虚拟化、网络化,有效突破了传统的时间与空间局限。电子商务之所以能得到迅速的发展必然离不开它支付工具的发展。电子支付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支持经济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趋明显,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电子支付概述。

在电子商务的积极发展与广泛应用中,电子支付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具有重要的发展影响。电子支付简而言之,主要是发生在计算机网络上的买卖双方的电子交易的货币支付或者资金流转行为,有效的突破了传统交易与支付的局限,具有及时快捷、方便便利、高效安全的重要特点,能够有效降低买卖双方的经营与交易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

纵观电子商务的积极发展,可以将电子支付的发展阶段归纳如下:(1)积极有效的电子结算阶段,利用计算机处理银行之间的业务。(2)利用计算机处理银行和其他机构之间的资金结算。(3)利用网络终端为客户提供各项银行服务。(4)通过银行销售点终端积极有效的为客户提供自动扣款服务。(5)利用互联网络进行直接转账结算—网上支付。

电子支付是经济社会进入信息化时代的必然产物,电子支付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而电子商务的发展又推动了电子支付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持续发展。

二、电子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现状

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日益深入与渗透,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化操作越来越普遍的被应用到人民生产生活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经济领域的电子商务化进程日益加速,对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与提高、社会的进步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电子商务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关注与重视,尤其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电子支付问题,因有效涉及买卖双方的货币支付或者资金流转行为,更是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重要问题。

1998年招商银行将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支付行为在网上银行业务中有效推出,其后陆陆续续的网络电子支付行为快速发展,其范围越来越广,大到银行的各种网上缴费业务,小到个人的网络购物支付、话费、水电费缴纳等等诸多方面都获得极为有效的发展与提高,电子商务突破时空的局限,快速发展,积极渗透,已发展到社会经济与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人们生产经营与消费方式的网络化得到了普遍的应用。因此更好的应用电子支付,保证消费者信息的安全性是十分必要的。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虚假交易和网上诈骗的行为,在电子支付过程中的法律、信用、监管等问题也急需得到解决。积极有效的建立健全相关电子商务运营与服务中的法律法规,大力规范企业相关经营行为,加强网络电子商务的安全化支付与信息保护,积极有效的监督、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加大打击虚假交易、网上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的诚信建设、网络交易的诚信体系建设,以更好的维护并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电子支付安全性分析

(一)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

1.密码管理问题

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因密码管理不善所引发的网络电子支付安全问题大量存在。由于人类记忆能力的限制,该字串不会太长。当前很多发卡行采用6位数字密码方式。可是仅6位数字的密码设计还是会有很多人记不住,容易泄露自己的密码设置,另外有一些违法犯纪份子,利用强大的计算机运算能力,通过违法乱纪的行为操作,大肆破获他人的密码,牟取他人财物,给网络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极为严重的损害,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2.网络病毒、木马问题

电子商务的发展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电子支付的行为也必须借助相关的计算机网络,为牟取个人私利,部门违法者不惜以网络病毒、网络木马进行病毒式侵入,窃取相关网上银行的交易信息,破坏网络用户的账号和交易密码,通过一系列不合法行为获取他人财物信息,然后诱骗、牟取、盗用他人财物,严重损害了网上电子商务的交易与使用安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病毒破坏成为发展电子商务的面临的信息安全重大威胁。

3.钓鱼平台

钓鱼网站是欺诈性的网站,功击者可以采用“钓鱼”方式达到目的。具体方式有假冒网站、虚假短信(邮件)。这些网站页面、短信或邮件是他们的“诱饵”。不能识别这些诈骗手段的持卡人容易被攻击者诱骗,受骗者往往会泄露自己的财务数据,如信用卡号、账户号和口令等。在钓鱼骗术中,很多第三方支付平台经常被无辜利用。常见的利用假淘宝链接,让用户付款,从而骗取用户资金。据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中心统计,截至2010年初,处理的钓鱼网站域名已累计八千多个。

(二)社会信用问题。

目前我国信用体系的发育程度还比较低,社会信用体系也不完善,信用心里不健康,通过网上开店进行欺诈的情况越来越多,信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网络用户进行网络交易的最大问题。电子商务必须以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易的依托,而计算机网络的虚拟性是难以修改的,在虚幻的环境中进行交易本身就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风险,容易造成安全的隐患问题。目前我国的网络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中,对于网络的社会信用问题,还缺乏积极有效的处理,在网络交易中缺乏统一的信用认证机构,导致现行的电子支付行为缺乏更多更好的网络使用与交易安全保障,发展缓慢。

(三)电子支付的法律问题。

在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应用与发展的同时,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也获得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是纵观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两部法律外,与电子支付相关的专门立法还极为缺乏。很多方面都要急切的修正与完善,以体现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如今制约电子支付发展的立法问题主要包括:谁来发行电子货币;怎样监管网络银行业务;如何进行网络银行的资格认证等。这对于电子商务中电子支付业务的持续快速稳健发展具有极大的制约作用,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积极的立法与完善的标准制定,以更好的维护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

(四)电子支付的安全认证问题。

安全认证技术主要作用是进行信息认证,而信息认证是用来确认信息发送者身份并且验证信息的完整性。良好的规范的信息认证工作,能够有效的确认发送者的身份信息,并积极有效的保全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这些需要有效的第三方提供良好的确认与认证服务,而电子商务认证机构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目前,我国电子支付的安全认证机构比较混乱,阻碍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四、加强电子支付安全的建议及对策

(一)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

必须积极有效的建立并健全相关电子支付的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持续稳定的推动电子支付的健康发展。《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合同法》里对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肯定,信息产业部出台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推出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这些大大鼓励了电子商务发展。但是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是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还有很大的空白地带,比如电子支付的使用工具、相关设备、相关使用规则,如何对于这些机构进行控制与管理等等。这些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给电子支付的发展提供规范明确的法律环境。

(二)电子支付监督管理机制。

为积极有效的维护网络电子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与有效操作,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电子支付监督管理机制极为重要,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对电子支付进行积极有效的监督管理,最主要的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他们有效的涉及了网络资金的流动与货币的转移,必要公开、公正的加强相关金融监管,有效维护网络交易中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监督,建立良好的第三方信用服务认证机构,全面系统、科学合理的对网络企业进行相关的资格评定和认证,对于网络消费者实现良好的购买实名认证,同时积极有效的强化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建立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等)监管体系,降低因欺诈等行为引起的支付风险。

(三)信用体系建设。

网络电子支付的相关操作与实现过程,涉及到了多方参与者,除了交易的双方,银行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工商等其他相关机构都被有效的涉及,在这个交易的循环中,只有大家都积极有效的维护诚信化的交易与操作,构建一个完整的信用体系,才能持续不断的推动网络电子支付的积极健康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诚信体系很不完善,企业的信用评估和个人资信状况都不透明,交易双方对彼此都不确定,这极大的阻碍了电子支付的发展。因此,急需建立个人和企业的完善的诚信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由人民银行负责的个人征信系统,并积极有效的呼吁社会各界进行社会诚信化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让诚信深入人心,让诚信、信誉做为电子商务运营的立业之本,以更好的规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维护电子支付的交易安全,有效的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包装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用多样化的电子支付手段。

网上支付已经超出了网上银行用户的比例,除了网上银行是目前国内最重要的网上支付渠道之外,还有其他的支付方式可以帮助用户完成网上购买。而第三方支付企业支付宝2006年11月就推出了“卡通”正说明了这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与运营能够良好的规范网络交易中的信息认证工作,能够有效的确认发送者的身份信息,并积极有效的保全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它属于第三方的服务中介机构,在网络电子交易的过程中,能够妥善的完成第三方的担保与支付功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出现,大大的降低了消费者网上购物的安全隐忧,有效的保护了付款人的利益与相关合法权益,对于我国网络电子商务的积极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在网络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电子支付方式的应用与发展将会更多的丰富与完善,其支付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也会越加宽广,比如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费缴纳、话费充值、网上购物支付等等都会大量的涉及网络电子支付,在未来电子支付将会极为普遍的融入进人们的生产与生活中。

五、结束语

伴随着电子货币的快速普及,电子支付已经成为新兴的发展领域。电子商务活动的积极运营,离不开电子支付的安全健康操作与实现,电子支付的顺利实现,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发展,要求建立良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完善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制度,引入诚信的支付工具,通过这些安全措施积极有效的建立电子支付的安全交易环境,更好地维护电子商务中各利益主体的安全化操作与交易实现,让电子支付在不断前进的信息时代、网络时代健康快速的发展,走进千家万户。

参考文献:

[1]邵兵家.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李美.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的探究[J].中国科技博览,2009,(28).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7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1-0029-01

21世纪作为互联网技术时代,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随着移动网络3G、4技术普及,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的出现,更是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至新的高峰,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移动网络的发展,一些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暴露,给人们使用移动支付APP时造成了隐患,所以,当务之急就是为人们排除这些网络安全隐患,为网络技术的可持续发展扫除障碍。

1 移动社交支付APP的发展现状

谈及移动社交支付APP的发展现状,其实在春晚就已经揭晓了答案,春晚通过发放现金红包与五福红包大力支持支付宝的发展,几乎人人都知道支付宝的存在,而且支付宝本身凭借其余额宝、招财宝、蚂蚁宝的强大支付理财功能,深得大众喜爱。除了支付宝以外,qq、微信更是占据了人们大部分社交时间,而且后期的发展也不容置疑,肯定还是移动社交平台的霸主。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好多这种移动社交支付APP,它们为人们的生活,交友,娱乐提供了便利。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与2015年的电子支付业务笔数与成交金额结果如下表1所示。

通过上表1我们发现利用移动社交支付APP进行支付业务的笔数在逐年增长,成交金额也处于上升阶段,因此就目前来看,移动社交支付APP在互联网中的发展前景比较可观。

2 移动社交支付APP在互联网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1 病毒感染

截止2014年我国五大手机购物支付类APP包括第三方支付类、理财类、团购类、电商类、银行类的下载量迅猛增加,其下载率达到30.38%,但与此同时,手机病毒感染也大量增加,2014年第一季度截获手机病毒包数达到143945个,感染手机用户数达4313.81万,而且据2015年调查数据显示,手机感染病毒包数增加了713.6万个。可见,移动社交支付APP使用的病毒感染情况较为严重。

2.2 手机漏洞

黑客在不破坏APP正常程序和不改变签名证书的情况下通过向APP中植入恶意程序,并利用签名漏洞的扣费木马对该APP的手机捆绑用户展开随意扣费行为。我们对此并不陌生,例如在使用qq或者短信时,会经常有陌生人发来网络链接,点开之后话费就会被扣除。

2.3 诈骗电话及短信

随着频繁的上网,用户的随意注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不法分子抓住此机会获取用户电话号进行诈骗,据数据显示,2015年垃圾短信新增用户举报达1.69亿条,举报骚扰诈骗电话次数达2.2亿次。

2.4 个人信息泄露

移动社交支付APP的使用流程已经广为人们掌握,要想使用这些APP首先必须做的就是注册账号,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其实如果注册一个两个经常使用的软件也没有问题,但现在人们面对众多APP的广泛使用,在多处留有个人信息,给不法分子造成可趁之机。

3 解决对策

解决移动社交支付APP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监督职能,政府通过完善相关支付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体系,加强司法监督,给网络支付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外部环境。第二要充分发挥网络运营商的作用,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网络运营商应该基于互联网整体安全结构视角,并及时评估APP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努力为用户打造一个科学合理的网络体系,为软硬件与数据信息的安全提供保障。第三要强化个人上网安全意识,用户在注册账号后一定要设置一个较为安全的密码,要在手机上安装防盗软件,做到尽量不root系统,防止病毒感染,尽量减少网络安全隐患。此外还需做到不随意扫二维码,不随意安装软件,谨慎使用WiFi,防止黑客截获个人信息。充分处理好这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有效防范网络安全隐患的发生。

4 结语

现阶段,网络诈骗事件一起接一起的发生,这无疑在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安全隐患问题,在日常移动社交支付APP的使用过程中,要高度警惕,要培养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政府运营商也要加倍努力,为用户打造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而共同努力。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8

中图分类号:F 832 文献标识码:A

由于网络支付业务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支付方式,较好地解决了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整合的问题,因此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并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成为社会公众重要的支付方式。相较于现金、银行转账等传统支付模式,支付链条中的参与者已由消费者、银行,转变为消费者、银行以及支付机构。参与主体的增多对交易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划分增加了难度,也对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挑战。目前,我国对网络支付的研究已取得很多成果,从网络支付行业的发展、国际支付机构的监管比较,到对市场准入退出管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诸多领域均有涉猎,总体来说较为宏观。

一、非银行网络支付业务模式

(一)网关支付模式

网关支付模式是最早产生的非银行网络支付业务模式,主要是指支付机构汇集多家银行机构网银接口,消费者选择相应的发卡行后,网页跳转至该发卡行网关,由消费者登录网银完成支付操作。

(二)快捷支付模式

与网关支付类似,在快捷支付模式下支付机构也汇集了多家银行机构的支付接口,但在使用过程中网页不会发生跳转,消费者仅需输入银行卡卡号、身份证号、支付密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支付机构或发卡行验证身份信息后,完成支付操作。在第一次快捷支付中,消费者身份信息由发卡行验证;在之后的付款交易中,部分支付机构是由其自身验证消费者身份信息,直接向发卡行发送扣款请求。与网关支付相比,由于快捷支付消费者无须开通网上银行,操作步骤更为简洁,且减少了在网页跳转过程中发生钓鱼欺诈案件的可能,因此发展迅猛,目前已成为网络支付业务主要模式之一。

(三)支付账户模式

支付账户模式中,消费者须在支付机构平台中注册一个支付账户,并采取绑定银行卡、上传身份证件照片等方式完成实名制开户。使用过程可大致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充值,支付机构采用密码、指纹、手机短信验证码等方式对消费者身份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向支付账户已绑定的银行卡发卡行发送扣款请求;发卡行将交易处理结果反馈支付结果,完成银行卡账户扣款。第二步是余额支付,支付机构验证消费者身份后,直接从支付账户进行扣款。在支付账户模式下支付信息的有效性由支付机构核验。该种模式最为常见,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机构。

二、法律关系分析

从支付流程看,交易过程中涉及到支付机构、发卡行和消费者三方,支付机构和发卡行同为支付服务提供方。

(一)网关支付中的法律关系

消费者与银行。在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模式下,支付机构主要起到“归集”作用,消费者通过支付机构平台选择自己的发卡行完成支付操作。从交易本质上看,由于核验消费者身份信息以及交易指令完整性与准确性的为银行机构,因此消费者与银行的权利义务应遵循《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见表1。

支付机构与银行。支付机构与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基于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而产生。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见表2。

消费者与支付机构。消费者与支付机构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而产生。支付机构有权要求消费者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以供自身与银行认证;有权要求消费者缴纳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机构也有义务向消费者披露自身资质、收付标准、银行转账限额等信息;有义务维护支付系统安全;有义务转送消费者支付指令;对消费者信息保密等。同样,消费者也拥有知情权、选择权、信息安全、资金安全、损失赔偿等权利;有义务向支付机构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有义务按照约定发送支付指令。

(二)快捷支付模式中的法律关系

在快捷支付模式下,消费者的身份验证主体有两种,分别为支付机构和发卡行。若消费者身份信息是由发卡行核验,那么与网关支付模式相似,支付机构仅提供一个类似信息转接的服务,参与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无二致。

若消费者身份信息是由支付机构核验,那么消费者与支付机构、消费者与银行、支付机构与银行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改变。主要区别就在于由支付机构核验交易指令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银行仅根据支付机构的支付请求进行扣款,支付机构和银行均有权对消费者划分风险等级,对支付类型、单笔交易金额、每日累计交易额等做出限制。

(三)支付账户模式中的法律关系

相较于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模式,在支付账户模式中支付机构不仅归集了各个银行支付接口,同时设计了内部账户体系,为消费者开立支付账户。消费者之间的资金划转,不仅可以通过支付账户与银行支付接口间完成,也可以在支付账户间完成。

消费者与支付机构。由于在该种模式下,消费者待划转资金以支付机构名义,存在于银行中。根据衡平信义的原则,衡平法上信义关系即只要一方A 为一方B 的事务或财产从事活动,或者一方对另一方形成信赖。信义关系基于合同又超越合同,即当事人之间除了在合同具体条款约束以外,还有其他的权利义务,如信息义务。受信人基于受益人的信赖关系而在一定程度上占有受托财产,拥有管理乃至处分的权利,因此受益人处于弱势地位。在网络支付业务中,支付机构基于用户的信赖与之产生委托关系,以自己的名义在备付金银行开立存管账户,存管用户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占有受托财产并有管理权限,也就具有了挪用、滥用的道德风险。综上分析,支付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信义关系,支付机构负有信义义务。基于以上的法律关系分析,结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等管理规定,可以得出消费者与支付机构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见表3。

消费者与银行。在支付账户模式下,消费者与发卡行仅在充值、提现两个环节中产生直接的关系,而充值、提现使用的支付机构与银行的支付接口,则消费者与发卡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按照《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开展,此处不再赘述。

支付机构与银行。支付机构与银行之间是合同法律关系,而这种合同法律关系要比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复杂--不仅涉及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还因支付账户的存在而产生消费者备付金管理等相关问题。一是,银行需要为支付机构提供存管服务,对存放于本行的消费者备付金的划转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在消费者信息验证方面,在支付账户的模式下,支付机构不再是转送信息、协助查验的角色,而是承担了主要的身份信息以及支付信息的核实责任,发卡行仅根据支付机构的支付指令划拨消费者银行账户资金。

三、政策建议

网络支付业务不断向多元化、专业化、复杂化发展,在满足消费者零售支付需求的同时,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等带来更多困难。尽管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关业务规则时,均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由于相关法律层级较低、规定较为泛化、缺少明晰的纠纷处理流程等原因,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结合网络支付业务特点以及国外监管经验,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网络支付行业稳健发展。

(一)提升监管层级、夯实法律基础

目前我国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是于1993年颁布、2013年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内容上看该法主要是保护消费者在商品交易的权益,未提及消费者在支付过程中的权益。此外,尽管《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虽有规定,尚未明确处罚。建议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系统梳理包括网络支付业务在内的电子支付服务中,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统一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监管、处罚标准,提升法律层级,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

(二)细化争议处理流程,畅通救济渠道

尽管《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消费者资金损失的偿付进行了规定,但由于相关条款较为原则化,消费者一旦发生类似未经授权支付而遭受资金损失,该向谁申诉、提供哪些证明资料、处理流程以及时限要求等均未明确;同时由于主体涉及多方,容易出现支付机构、银行相关推诿的情况,最终给消费者带来“二次伤害”。因此,结合我国实际,建议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为主体,建立消费者网络支付业务纠纷处理机制,并改变“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由支付机构或银行举证。

(三)强化消费者备付金管理,建立支付机构偿付能力保障制度

在支付账户模式下,支付机构聚集了大量的消费者资金,尽管我国已建立了人民银行主管、备付金银行协管、协会及机构自律管理的监管体制,并采用风险准备金、备付金信息核对检验等日常监管以及保障措施,但监管效果有待提高。一方面,制度滞后业务的大环境下,人民银行、备付金银行对支付机构的违规行为难以“预知”,基本是处于事后监管,且备付金核对校验难度较大、“事中”监督流于形式;风险准备金是按银行利息的10%进行计提,资金规模有限,“事前”保障机制有所缺失。因此,建议参考欧美取消备付金利息收入的做法,将备付金所产生的利息购买商业保险;实行保障偿付制度,要求支付机构按照备付金比例以自有资金缴纳偿付资金。

(四)探索实行公益诉讼,强化消费者信息保护

在网络支付业务中,支付机构、银行,甚至是提供商品交易的平台,均留存了大量消费者个人信息。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均要求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但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手段,消费者也难以就个别信息泄露进行诉讼维权等原因,导致信息泄露事件屡禁不止。建议以中国消费者协会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为主体,根据舆情与投诉,探索实行公益诉讼,强化消费者信息保护。

参考文献: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9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信息产业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改变人类的生活、工作和商务方式。信息革命给传统付支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给军队集中支付运作模式、思想观念等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全球网络战略、电子商务等等,这些变化也给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提出了挑战,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已经跟不上信息时代的步伐,军队集中支付管理革新已经不可避免,文章站在信息时代的角度,分析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变革方

向。

一、信息时代传统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弊端

由于经济活动的数字化、网络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媒体空间,如虚拟市场、虚拟银行。许多传统的商业支付运作方式将随之消失,而代之以电子支付、电子采购和电子定单,商业支付活动将主要以电子商务的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使各种采购活动更便捷,费用更低廉,对货物的量化监控更精确。这种特殊的商业支付模式,使得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已不能适应基于互联网的商业交易结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网域维护

网域维护问题首先是网络安全问题,互联网体系使用的是开放式的tcp/ip协议,它以广播的形式进行传播,易于出现拦截侦听、口令试探和窃取、身份假冒现象,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而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大多采用基于单机的军队集中支付软件,没有考虑到来自互联网的安全威胁,特别是军队的采购支付数据属重大军事机密,如遭破坏或泄密,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的主要交易手段,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和业务管理必须一体化,电子单据、分布式操作使得可能受到非法攻击的点增多。而目前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缺少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和技术保障。例如,在电子商务中交易的安全性如何保证、数字签名的确认、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因此,军队集中支付管理首先必须解决的是复杂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这一点传统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是难以做到的。

其次是身份确认和文件的管理方式问题。信息时代的很多采购交易在互联网上进行,互不见面,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相互认证,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而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软件一般采用口令来确认身份,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口令。如果继续沿用这种口令身份验证方式,那么随着互联网用户和应用的增加,口令维护工作将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显然已不适合基于互联网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另外,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一直使用手写签名来证明文件的原作者或同意文件的内容。而在网络环境下,电子报表、电子合同等无纸介质的使用,无法沿用传统的签字方式,从而在辨别真伪上存在新的风险。

2、难以满足电子商务要求

电子商务的贸易双方从贸易磋商、签订合同到支付等均通过互联网完成,使整个交易远程化、实时化、虚拟化。这些变化,首先对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方法的及时性、适应性、弹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没有实现网络在线办公、电子支付、电子货币等手段,使得军队集中支付预测、计划、决策等各个环节工作的时间相对较长,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其次,分散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模式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信息时代,要求企业通过网络对其下属分支机构实行数据处理和军队集中支付资源的集中管理,包括集中记账、算账、登账、报表生成和汇总,并可将众多的军队集中支付数据进行集中处理,集中调配集团内的所有资金。然而,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由于受到网络技术的限制,不得不采用分散的管理模式,造成监管信息反馈滞后、对下属机构控制不力、工作效率低等不良后果,无法适应信息时展的要求。此外,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控制和军队集中支付分析的内容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要求。在信息时代,企业资产结构中以网络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产品创新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将大大提高。但现今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理论与内容对无形资产涉及较少,因为过去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厂房、机器、资金等有形资产,致使在现实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活动中不能完全正确地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善于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所以,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理论与内容已不适应信息时代电子商务运营的需要。

3、和现代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模式不配套

在网络环境下,军队物资的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需求、银行汇兑、保险、货物托运等过程均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无需人工干预。因此,它要求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从管理方式上,能够实现业务协同、远程处理、在线管理、集中式管理模式。从工作方式上,能够支持在线办公、移动办公等方式,同时能够处理电子单据、电子货币、网页数据等新的介质。由于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与业务活动在运作上存在时间差,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不能相互连接,因而军队集中支付资源配置与业务动作难以协调同步,不利于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另外,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软件要求管理人员只能在特定环境下办公,因为它是基于内部网的系统,难以满足信息时代的开放性要求。信息时代,要求军队集中支付人员在离开办公室的情况下也能办公(即移动办公),这样军队集中支付软件必须是基于互联网的系统,而只有实现从内部网到互联网的转变,才能实现真正的网上办公。

综上所述,在信息时代,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存在许多弊端,必须及时地进行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变革,构造出与信息网络时代相适应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

二、信息时代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变革方向

1、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理念的更新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目标多元化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业务流程发生了巨大变化,具有共享性和可转移性的信息资本将占主导地位。信息的不断增加、更新、扩散和应用加速,深刻影响着采购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目标必须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

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模式必须从过去的局部、分散管理向远程处理和集中式管理转变,实时监控军队集中支付状况以回避信息时代产生的巨大风险。利用互联网,可以对所有的分支机构实行数据的远程处理、远程报表、远程报账、远程查账、远程审计等远距离军队集中支付监控,也可以掌握和监控远程库存、销售点经营等业务情况。这种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得军队采购通过互联网即可轻松地实现集中式管理,对所有分支机构进行集中记账和资金调配,从而提高集中管理效益。

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方式的变化。信息时代,传统的固定办公室可能会转变为互联网上的虚拟办公室,使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方式转化为网上办公、移动办公。这样,军队集中支付管理者可以在离开办公室的情况下也能正常工作,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实时查询到全集团的资金信息和分支机构军队集中支付状况,在线监督与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实时监督往来款余额。所有集中支付的业务往来,均在互联网上进行,将会大大加快各种报表的处理速度,这也是管理方式创新的目的之所在。

2、军队集中支付管理软件的更新

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软件功能相对独立,数据不能共享,在人、财、物管理中难以实现一体化。运用web数据库开发技术,研制基于互联网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应用软件,可实现远程报表、远程查账、网上支付、网上信息查询等,支持网上银行提供网上询价、网上采购等多种服务。这样,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和业务管理将在web的层次上协同运作,统筹资金的力度将会空前加大;业务数据一体化的正确传递,保证了军队集中支付部门和相关部门都能迅速得到所需信息并保持良好的沟通,有利于开发与网络经济时代相适应的新型网络军队集中支付系统。

3、建立并完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将建立在internet、extranet和intranet基础之上。会计信息传递模式将变为“报告主体——信息通道——信息使用者”。网络方式从企业内部军队集中支付信息“孤岛”直接转向客户、供应商及其它相关部门。而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则以价值形式综合反映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运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与实际支付过程的全部信息。在信息时代,信息理财将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的超文本、超媒体技术,使信息更形象、直观,提供多样化的各类信息,包括数量信息与质量信息、军队集中支付信息与非军队集中支付信息、物质层面的信息和精神层面的信息。

4、健全军队集中支付信息安全防范体系

(1)内部控制。完善的内部控制可有效减轻由于内部人员道德风险、系统资源风险和计算机病毒所造成的危害。从软硬件管理和维护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系统环境和操作的管理和控制、文档资料的保护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预防与消除等各个方面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军队集中支付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2)技术控制。在技术上对整个军队集中支付网络系统的各个层次(通信平台、网络平台、操作系统平台、应用平台)都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规则,建立综合的多层次的安全体系,在军队集中支付软件中提供周到、强力的数据安全保护。

(3)防火墙。防火墙(firewall)是建立在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外部网络接口处的访问控制系统,它对跨越网络边界的信息进行过滤,目的在于防范来自外部的非法访问,又不影响正常工作,从而为企业设立了一道电子屏障。数据加密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对网络服务及开放性影响较小,是保护信息通过公共网络传输和防止电子窃听的首选方法。目前在网络信息传输中,往往组合使用专用密钥法和公开密钥法,以充分利用各种方法的优点。

(4)数字签名。在internet环境下,电子符号代替了会计数据,磁介质代替了纸介质,军队集中支付数据流动过程中的签字盖章等传统手段将完全改变。为验证对方身份、保证数据完整性,在计算机通信中采用数字签名这一安全控制手段。基于数字签名还可建立不可否认机制,也就是说,只要用户或应用程序已执行某一动作,就不能否认其行动。

(5)安全协议。安全协议是一组规则,详细说明报文如何“伪装”以保证它们的安全。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安全协议主要有:安全套层协议(ssl)、安全超文本传输协议(s-http)、安全电子交易规范(set)等。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10

一、引言

电子支付是指通过电子信息化的手段使资金从交易中的一方流向另一方的过程,英文表示为e-Payment。电子支付实际上是把交易中使用的货币及各种单据用特定格式的数据流来表示,因此,电子支付过程本质上是这些数据信息的交换和处理。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伴随着商务活动电子化而形成的支付流程电子化,是电子商务中最为核心和复杂的环节。

二、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Internet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安全技术的进步,电子支付技术也不断发展,支付手段越来越多。西方发达国家在电子支付工具的研发和推广方面投入巨大,大都建成了覆盖全国的电子金融结算网络,如美国的FEDWIRE、国际上的SWIFT与CHIPS资金支付结算网络等,为电子支付提供了良好的支撑环境。这些国家的电子支付已基本普及,为网络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例如,以美、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普及了信用卡。

我国的电子支付建设起步较晚,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但我国近年来推广电子支付的力度较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施了如“三金工程”等一系列信息化工程和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为电子支付的应用提供了很好的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也建成了多个电子支付结算系统。

1.银行卡系统

20世纪90年代前后,我国的商业银行就先后建立了各自的全国性或地区性的银行卡支付系统,但银行卡只能在本行进行支付结算。从1993年起,政府就开始进行银行卡垮行信息交换中心的建设,并于1997年开通运行。2002年3月份,中国银联股份公司成立,这标志着我国银行卡垮区域的互联互通确立了统一标准。通过银联卡可方便快捷地进行垮行操作。同时,各银行发行的银行卡都已经开通了在线电子支付功能。

2.电子汇兑系统

电子汇兑系统是用电子手段处理资金汇兑业务的系统,可以提高汇兑效率。目前的电子汇兑系统主要在银行专用网上运行。

电子汇兑系统一般采用多级结构,由全国、省级、城市和县级处理中心构成。银行营业点接受客户的汇兑请求后,将相关票据以电子方式发送给相应的处理中心,再由当地的银行营业点面向客户办理取款手续。目前,三分之二以上的异地支付业务都通过电子汇兑系统来完成。

3.网络银行系统

我国的网络银行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的。当时,随着Internet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的银行开始通过Web页面向用户提供银行业务。目前,网络银行提供的业务主要有在线电子支付、账户余额查询、转账、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建立了自己的网络银行系统。

4.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

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英文缩写为CNAPS)把商业银行(如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支付服务系统和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清算服务系统二者整合在一起,通过这个统一平台,可以提供支付、清算、金融经营管理和货币政策等多种功能,该系统是我国全面实现金融电子化的奠基石。

5.邮政金融系统

邮政拥有遍布全国城镇、农村的营业网点,因此它开办金融业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邮政金融系统主要面向个人客户,提供储蓄、汇兑、支付等多种金融业务。邮政金融系统也加入了银联组织,发行的邮政绿卡可以在任何一个银联网点办理业务。

三、我国电子支付面临的挑战

近些年来,我国的电子支付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基于Internet平台的网络支付方式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众多的挑战和问题。

1.网上支付硬件设施落后

用于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网络通讯及银行前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显落后。近年来我国网络发展速度增快,但发展不均衡,与国际先进水平以及国内网络应用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县以下的银行机构,由于受资金、设备的影响,普及银行电子化还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此外,普遍存在的网络带宽较窄、速度缓慢的问题,也严重影响了运行效率和支付质量。

2.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信息泄漏。电子支付业务是主要应用互联网进行交易、清算和信息的系统。网络存在安全漏洞,无法保证网络中信息的隐秘性。例如:电信从业人员可能利用工作之便,很容易地获取网络中传输的信息;网络攻击者也可以通过搭线等方法,从传输信道窃取信息;二是假冒通信。互联网提供了灵活的数据交换机制,但同时也给假冒通信以可乘之机。网络外的用户,只要将他的设备配置成与网络内的设备相同,就可能欺骗总部,与其进行通信;如果网络外的用户将他的设备配置得与总部的设备相同,并采取一些措施将总部的设备阻塞,他就可以假冒总部,欺骗网络内的所有网点。三是假冒信息。攻击者窃取了网络中传输的信息后,采用一些并不复杂的技术,尤其是在内部人员的配合下,就能进行信息的假冒。例如,重复进行一些本已完成的业务等。这都是电子支付中的安全隐患,如果解决不好,将会给消费者、企业、银行各方带来重大损失。

3.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会危及银行业

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整个过程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这种支付方式的“虚拟性”,一方面推动银行业跨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另一方面也使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电子支付指令未被广泛接受使得电子银行比传统银行具有更大的信用风险。强大的负面公众舆论将导致银行资金或客户的严重流失。由于银行本身信息技术水平的限制,它们往往会依靠第三方的服务供应商(即提供高科技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来承担银行的外包业务。这一领域仅由少数几个技术服务供应商来控制,一旦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出现了问题,就会有很多银行连带受损。

4.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缺乏统一规划

对于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数据加密强度、商用密码产品、通讯安全控制措施等电子支付业务的核心技术等关系行际互联的技术参数,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目前各家银行各行其是,互不兼容。更有甚者,商业银行系统内部也不统一,省级分行自行开发运行电子支付业务,自己建立CA身份认证中心。这种状况弊端很多。首先,各行网上银行业务标准不一,技术各异,对以后的互相合作、互相联合非常不利;其次,重复投资,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商业银行自建CA认证中心,自己为客户颁发数字证书,自己验证客户身份的做法,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

5.相关法律法规缺乏

迄今为止,我国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已经有7年多了,但国内法律法规还不能给电子支付业务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涉及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缺乏保障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活动有效开展的法律框架体系。一些基础性法律尚未出台,而《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的业务。目前除了《安全法》、《保密法》外,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起作用,致使银行在可能与客户发生的纠纷中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此外,对传统交易方式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等如何在电子介质中应用,电子记录如何作为证据等问题均无明确规定。

6.监管措施不完善带来风险

首先,电子支付的业务都是通过网络来进行,没有了以往的签字、盖章及纸质凭证。其次,客户、银行都没有各种密码和相应的保护措施,使监管当局无法收集到相关的资料进行调查。再次,银行业务的各种账目和业务记录都可以不留痕迹地修改,监管部门看到的数据不能正确地反映银行状况。电子支付业务不仅易于诱发网络犯罪,还容易产生各种业务风险。电子支付业务的这些特点,给金融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巴塞尔委员会及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正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发展并进行研究,我国电子支付监管方面的法规更是空白。

7.诚信度太低和认知缺失

据调查,电子支付工具的用户群一般定于20岁~35岁,因为使用互联网的用户主要集中在这一年龄段,他们上网并尝试网络消费,有一定知识水平和消费能力。目前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他们最担心的是支付后获得的服务以及产品非网络购买时当初所想,商品质量问题使用户心理不安全。很多从业人员认为,中国电子支付与国外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电子支付的应用开发不全面。另一个是国内使用银行卡的人很少,使用电子支付的人就更少了。目前阻碍电子支付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网络教育不全面。很多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电子支付。另外,支付公司并未真正地用商品价值和服务来吸引用户,并且引导用户来定购。

8.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问题

由于市场集中度比较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竞争激烈,同时与银行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关系,在网上银行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受到银行的竞争,因此往往打出低价策略,毛利很低。目前第三方支付得到的手续费最低只有交易额的0.5%。激烈的价格战和免手续费支付形式的存在使得国内支付公司很难盈利。

9.国内计算机技术水平低影响网络银行的进程

目前,网络银行的发展潮流势不可挡。国内所有银行都在因特网上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制作了自己的主页,已经推出了或正在推出自己的网络银行或网络银行业务与服务。但这些网络银行也都不是尽全尽美、尽如人意的,它距离客户要求的服务还有很大实质性的差距,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发展。我国的几大商业银行虽然都了自己的主页,使大家可以通过Internet来对它们进行更多的了解。但是,对于我国银行系统,网络银行从技术层面来说是一套全新的集成技术,我国的计算机水平低下直接影响到网络银行的技术革新和发展。国内网络银行的设计及安装都是国外工程师完成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外国人手中,这对我国网络银行的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只有我国的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具有相当的水平,关键的技术及设备都为自己掌握和制造时,我国的网络银行才会有较大的发展。

10.观念和习惯问题

长时间以来,人们已经习惯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习惯。而电子支付彻底改变了传统支付方式,可能轻点几下鼠标就花出去成千上万的钱,而且交易方看起来只是几张虚拟的网页。要改变消费者和企业使用多年的支付习惯,需要相关各部门做出长期、大量的工作。

四、结语

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越发重要,而解决好电子支付这个瓶颈迫在眉睫。现存的这些问题,有些可以在短期内解决,有些则是长期都将存在的问题,只有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整体提高来逐步解决。鉴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并非如何推动支付技术的进步和探讨具体的模式,而应是如何培育市场与构建和完善支撑环境。只有在全社会建立起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信用体系,优化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环境和配套设施,提高电子支付的安全可靠性,才能逐步激发出电子支付市场的热度,最终探索出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电子支付模式。

参考文献:

网络支付的好处例11

一、引言

电子支付是指通过电子信息化的手段使资金从交易中的一方流向另一方的过程,英文表示为e-payment。电子支付实际上是把交易中使用的货币及各种单据用特定格式的数据流来表示,因此,电子支付过程本质上是这些数据信息的交换和处理。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伴随着商务活动电子化而形成的支付流程电子化,是电子商务中最为核心和复杂的环节。

二、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internet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安全技术的进步,电子支付技术也不断发展,支付手段越来越多。西方发达国家在电子支付工具的研发和推广方面投入巨大,大都建成了覆盖全国的电子金融结算网络,如美国的fedwire、国际上的swift与chips资金支付结算网络等,为电子支付提供了良好的支撑环境。这些国家的电子支付已基本普及,为网络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例如,以美、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普及了信用卡。

我国的电子支付建设起步较晚,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但我国近年来推广电子支付的力度较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施了如“三金工程”等一系列信息化工程和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为电子支付的应用提供了很好的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也建成了多个电子支付结算系统。

1.银行卡系统

20世纪90年代前后,我国的商业银行就先后建立了各自的全国性或地区性的银行卡支付系统,但银行卡只能在本行进行支付结算。从1993年起,政府就开始进行银行卡垮行信息交换中心的建设,并于1997年开通运行。2002年3月份,中国银联股份公司成立,这标志着我国银行卡垮区域的互联互通确立了统一标准。通过银联卡可方便快捷地进行垮行操作。同时,各银行发行的银行卡都已经开通了在线电子支付功能。

2.电子汇兑系统

电子汇兑系统是用电子手段处理资金汇兑业务的系统,可以提高汇兑效率。目前的电子汇兑系统主要在银行专用网上运行。

电子汇兑系统一般采用多级结构,由全国、省级、城市和县级处理中心构成。银行营业点接受客户的汇兑请求后,将相关票据以电子方式发送给相应的处理中心,再由当地的银行营业点面向客户办理取款手续。目前,三分之二以上的异地支付业务都通过电子汇兑系统来完成。

3.网络银行系统

我国的网络银行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的。当时,随着internet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的银行开始通过web页面向用户提供银行业务。目前,网络银行提供的业务主要有在线电子支付、账户余额查询、转账、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建立了自己的网络银行系统。

4.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

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英文缩写为cnaps)把商业银行(如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支付服务系统和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清算服务系统二者整合在一起,通过这个统一平台,可以提供支付、清算、金融经营管理和货币政策等多种功能,该系统是我国全面实现金融电子化的奠基石。

5.邮政金融系统

邮政拥有遍布全国城镇、农村的营业网点,因此它开办金融业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邮政金融系统主要面向个人客户,提供储蓄、汇兑、支付等多种金融业务。邮政金融系统也加入了银联组织,发行的邮政绿卡可以在任何一个银联网点办理业务。

三、我国电子支付面临的挑战

近些年来,我国的电子支付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基于internet平台的网络支付方式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众多的挑战和问题。

1.网上支付硬件设施落后

用于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网络通讯及银行前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显落后。近年来我国网络发展速度增快,但发展不均衡,与国际先进水平以及国内网络应用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县以下的银行机构,由于受资金、设备的影响,普及银行电子化还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此外,普遍存在的网络带宽较窄、速度缓慢的问题,也严重影响了运行效率和支付质量。

2.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信息泄漏。电子支付业务是主要应用互联网进行交易、清算和信息的系统。网络存在安全漏洞,无法保证网络中信息的隐秘性。例如:电信从业人员可能利用工作之便,很容易地获取网络中传输的信息;网络攻击者也可以通过搭线等方法,从传输信道窃取信息;二是假冒通信。互联网提供了灵活的数据交换机制,但同时也给假冒通信以可乘之机。网络外的用户,只要将他的设备配置成与网络内的设备相同,就可能欺骗总部,与其进行通信;如果网络外的用户将他的设备配置得与总部的设备相同,并采取一些措施将总部的设备阻塞,他就可以假冒总部,欺骗网络内的所有网点。三是假冒信息。攻击者窃取了网络中传输的信息后,采用一些并不复杂的技术,尤其是在内部人员的配合下,就能进行信息的假冒。例如,重复进行一些本已完成的业务等。这都是电子支付中的安全隐患,如果解决不好,将会给消费者、企业、银行各方带来重大损失。

3.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会危及银行业

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整个过程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这种支付方式的“虚拟性”,一方面推动银行业跨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另一方面也使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电子支付指令未被广泛接受使得电子银行比传统银行具有更大的信用风险。强大的负面公众舆论将导致银行资金或客户的严重流失。由于银行本身信息技术水平的限制,它们往往会依靠第三方的服务供应商(即提供高科技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来承担银行的外包业务。这一领域仅由少数几个技术服务供应商来控制,一旦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出现了问题,就会有很多银行连带受损。

4.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缺乏统一规划

对于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数据加密强度、商用密码产品、通讯安全控制措施等电子支付业务的核心技术等关系行际互联的技术参数,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目前各家银行各行其是,互不兼容。更有甚者,商业银行系统内部也不统一,省级分行自行开发运行电子支付业务,自己建立ca身份认证中心。这种状况弊端很多。首先,各行网上银行业务标准不一,技术各异,对以后的互相合作、互相联合非常不利;其次,重复投资,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商业银行自建ca认证中心,自己为客户颁发数字证书,自己验证客户身份的做法,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

5.相关法律法规缺乏

迄今为止,我国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已经有7年多了,但国内法律法规还不能给电子支付业务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涉及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缺乏保障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活动有效开展的法律框架体系。一些基础性法律尚未出台,而《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的业务。目前除了《安全法》、《保密法》外,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起作用,致使银行在可能与客户发生的纠纷中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此外,对传统交易方式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等如何在电子介质中应用,电子记录如何作为证据等问题均无明确规定。

6.监管措施不完善带来风险

首先,电子支付的业务都是通过网络来进行,没有了以往的签字、盖章及纸质凭证。其次,客户、银行都没有各种密码和相应的保护措施,使监管当局无法收集到相关的资料进行调查。再次,银行业务的各种账目和业务记录都可以不留痕迹地修改,监管部门看到的数据不能正确地反映银行状况。电子支付业务不仅易于诱发网络犯罪,还容易产生各种业务风险。电子支付业务的这些特点,给金融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巴塞尔委员会及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正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发展并进行研究,我国电子支付监管方面的法规更是空白。

7.诚信度太低和认知缺失

据调查,电子支付工具的用户群一般定于20岁~35岁,因为使用互联网的用户主要集中在这一年龄段,他们上网并尝试网络消费,有一定知识水平和消费能力。目前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他们最担心的是支付后获得的服务以及产品非网络购买时当初所想,商品质量问题使用户心理不安全。很多从业人员认为,中国电子支付与国外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电子支付的应用开发不全面。另一个是国内使用银行卡的人很少,使用电子支付的人就更少了。目前阻碍电子支付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网络教育不全面。很多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电子支付。另外,支付公司并未真正地用商品价值和服务来吸引用户,并且引导用户来定购。

8.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问题

由于市场集中度比较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竞争激烈,同时与银行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关系,在网上银行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受到银行的竞争,因此往往打出低价策略,毛利很低。目前第三方支付得到的手续费最低只有交易额的0.5%。激烈的价格战和免手续费支付形式的存在使得国内支付公司很难盈利。

9.国内计算机技术水平低影响网络银行的进程

目前,网络银行的发展潮流势不可挡。国内所有银行都在因特网上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制作了自己的主页,已经推出了或正在推出自己的网络银行或网络银行业务与服务。但这些网络银行也都不是尽全尽美、尽如人意的,它距离客户要求的服务还有很大实质性的差距,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发展。我国的几大商业银行虽然都了自己的主页,使大家可以通过internet来对它们进行更多的了解。但是,对于我国银行系统,网络银行从技术层面来说是一套全新的集成技术,我国的计算机水平低下直接影响到网络银行的技术革新和发展。国内网络银行的设计及安装都是国外工程师完成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外国人手中,这对我国网络银行的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只有我国的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具有相当的水平,关键的技术及设备都为自己掌握和制造时,我国的网络银行才会有较大的发展。

10.观念和习惯问题

长时间以来,人们已经习惯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习惯。而电子支付彻底改变了传统支付方式,可能轻点几下鼠标就花出去成千上万的钱,而且交易方看起来只是几张虚拟的网页。要改变消费者和企业使用多年的支付习惯,需要相关各部门做出长期、大量的工作。

四、结语

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越发重要,而解决好电子支付这个瓶颈迫在眉睫。现存的这些问题,有些可以在短期内解决,有些则是长期都将存在的问题,只有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整体提高来逐步解决。鉴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并非如何推动支付技术的进步和探讨具体的模式,而应是如何培育市场与构建和完善支撑环境。只有在全社会建立起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信用体系,优化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环境和配套设施,提高电子支付的安全可靠性,才能逐步激发出电子支付市场的热度,最终探索出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电子支付模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