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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各级医疗单位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的纠风工作,对广大医护人员进行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精神教育,强化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细化服务内容,树立卫生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建立医疗服务诚信评价体系,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推行“十项便民措施”,开设扶贫病房,为部分特困群众减免挂号诊察费、治疗费和药费;实行导医导诊,增加服务窗口和人员,解决门诊“三长一短”现象。县人民医院积极开展了济困便民服务措施,设立济困病床14张,对患者减免4000多元。对于下岗职工就医和住院时,按照《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免收门诊诊疗费,减免10%的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10%的手术、麻醉费。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了“三免一陪同”的优惠政策,即免收挂号费、免收诊疗费、免费量血压,免费陪同看病。受到了广大老年患者的一致好评。今年1至10月份,左权县人民医院共开展了20种单病种限价720例,减轻了患者医药负担。
四、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治理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严格查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热点问题,继续保持医药费用合理增长,今年1—10月份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平均医药费用分别控制为128.7元、2320.4元,药品收入比例严格控制在38%,抗生素使用比例控制在25%以内。
五、在各医疗单位严格实行价格公示制、“一日清单制”及免费查询制,让患者查询方便、明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一是各医疗单位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的服务价格和内容提供服务。二是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各医疗单位都在显著位置按物价和卫生部门规定公布常用药物价格标准和时间的价格,不准自立分解项目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中标药品的零售价也按照核定的价格标准和时间执行。三是进一步完善“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就医安心,交费放心,增加收费透明度,有效地遏制乱收费行为。
六、认真执行药品集中统一招标采购,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购置纳入统一招标采购。今年我们加强了对县级和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了全品种使用中标药品、医用耗材,实行了非招标药品备案、审批采购制度等。1—10月份县人民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达579万元,网采率达91%。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认真开展了药品统一招标集中议价采购,零差价配送。
七、聘请10名卫生行风监督员,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行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深入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以问卷形式,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调查。
二、目标要求
(一)治庸提能力。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能力不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促进机关干部服务效能大提升,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业务大发展。
(二)治懒增效率。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暮气沉沉,拈轻怕重、不愿担当,工作被动应付、服务意识不浓等突出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质量大提高。
(三)治散正风气。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心浮气躁、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真正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良好氛围,促进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医疗卫生单位医德医风大改进。
(四)治软强责任。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责任不明、权责不清,监督缺失、履职不力,管理软弱、问责不严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体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责任意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医疗卫生单位医患关系大和谐。
三、工作重点
(一)以治庸提能为重点,抓学习提能力
1、强化岗位意识,提高工作能力。解决能力之庸,纠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快知识更新,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2、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工作推进。解决责任之庸,纠正“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等态度,全面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检查考评机制,确保各项医疗卫生工作高效运转、有序推进。
3、明确职责使命,强化管理责任。解决精神之庸,纠正“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和“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明确职能任务,理顺职能分工,推进行政职能、机构职能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建立健全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能力席位标准为基本要求的岗位职责体系。
4、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以人才梯队建设为基础,以开展专科技术项目为主线,以科研、教学为支撑,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完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和医学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二)以治懒提效为重点,增效能优环境
1、精减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按照精简环节、简化流程、细化标准的要求,进一步精减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流程再造,创新审批方式,推动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科学化、运行网络化、流程标准化、结果公开化,实现卫生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卫生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2、实行责任制度,提高运行效率。解决“按部就班、效率低下,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等问题,按照服务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在全卫生系统深入推进卫生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形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职业文化,雷厉风行,不误时、不误事,推动行政管理高效运行,医疗卫生机构高效运转。
3、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思想。解决“不深入基层一线,不靠前指挥”等问题,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开展“基层行”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帮群众之所困,真正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加强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要加强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管理,按照《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医疗机构校验。开展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和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加强病历检查、评比工作,提高病历质量。各医疗机构要强化院长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职责,健全院、科二级质量控制体系,落实核心制度,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诊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优化医疗环境。
(三)以治散提神为重点,抓作风严纪律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改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散漫状态和“布置工作满足于开会议、发文件”等惯性思维,坚持以干部作风的转变为标准检验执行力建设的成效,坚持走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工作日中餐饮酒等不良现象。
2、强化服务理念,履行服务职能。解决“服务意识淡漠,对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等问题,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放在更加重要、更为优先的位置,推行“五服务”、“五不让”的服务理念,“五服务”即群众上门,热情服务;群众咨询,耐心服务;群众在场,不停服务;群众需要,延伸服务;群众困难,主动服务。“五不让”即不让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冷落,不让规定在我这里走样,不让形象因我受损。
3、树立全局意识,服从服务大局。解决“胸无全局,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团结稳定”等问题,树立党员干部全局意识,让干部识大局、顾大局,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卫生中心工作,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医疗卫生重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患和谐和社会和谐。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制度建设,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杜绝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规范医疗行为,完善医院流程管理,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缩短平均住院日。
(四)以治软提劲为重点,振精神鼓士气
1、提振精神状态,展现良好风貌。破除“官气、暮气、邪气”等不良习气,提升精神趣味,建设“精神高地”。树立和宣传一批廉洁勤政、鞠躬尽瘁,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先进模范,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干好事、干实事、干成事。
2、发挥核心作用,强化领导责任。解决“有了问题不担当,遇到矛盾绕道走”、“只用权,不尽责”等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发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打硬仗的精神,树立雷厉风行、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要勇于正视问题,正确行使权力,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抓好工作的核心价值取向。
3、健全激励机制,实行责任追究。解决“事业心不强,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和个人工作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形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履职优秀行为的激励和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探索实行反向测评的办法,对测评中发现的“庸、懒、散、软”干部,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4、开展民评民议,落实整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深入走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同时通过组织民意测评、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卫生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分析意见,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和“有过即改、边评边改”的要求,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和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及时督办,整改到位。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以整治“庸懒散软”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积极推行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在开展“庸懒散软”整治行动中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庸懒散软”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以确责履责为前提,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局机关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岗位责任要求,坚持以责任为核心,以岗位为平台,健全单位内部责任体系,解决好单位违规聘用人员,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责任不清、职责交叉、监管死角”等问题。
(三)以建章立制为根本,确保“庸懒散软”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制订出台《市卫生系统干部“庸懒散软”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修订完善《市卫生系统效能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各项内容细化、标准量化,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和过错责任,做到问责有据可依。
(四)以明查暗访为手段,加大对“庸懒散软”行为的查处力度。组成工作专班,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一律实行先停职后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推进“三满意”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对不参与“三满意”创建活动的单位,取消其本年度的一切评先资格。出台《创建“三满意”活动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严格考评程序,严肃考评纪律,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信,确保患者、职工、社会满意。
(六)以巩固成效为落脚点,突出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把“三满意”创建活动和“庸懒散软”整治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和机制,融入日常管理。重点研究制定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确责履责制度;二是考核评价制度;三是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工作步骤
此次治庸问责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实施治庸问责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到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个个参与。
(一)思想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庸问责行动的相关文件。
2、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治庸问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研究制定治庸问责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将责任逐级分解到单位(科室),落实到个人。各单位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4、开展一次专题讨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敢抓敢管、尽职尽责、奋发有为为荣,以不负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耻,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5、精心组织系列宣传报道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简报、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治庸问责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促进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治庸问责行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能力平庸、工作懒惰、纪律涣散、班子软弱”这四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
1、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各单位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组织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设置举报箱等方式,畅通渠道,集中排查本单位和个人在“庸懒散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党员干部要根据自查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开展一次评议活动。各单位要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服务对象、患者、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针对整改落实情况,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网站、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选树一批典型。各单位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活动,树立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群众认可的正面典型,同时抓住一批“庸懒散软”、群众意见较大的反面典型,通过奖优罚劣,形成良好导向。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报送正反典型材料。
6、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专题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综合分析检查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促进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检查问责阶段(5月1日—12月31日)
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各单位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坚决问责,严肃处理。
1、组织集中检查。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治庸问责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情况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2、开展明察暗访。邀请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组成若干督查小组,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窗口服务工作作风情况、各单位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群众举报。设立专线电话、举报箱和意见箱,开辟网络投诉平台,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意见,受理群众对“庸懒散软”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导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管理办法问责追责,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免职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责任追究。
5、开展总结评比。对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治庸问责工作进行总结,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树立一批正反面典型,在卫生系统广大干部队伍中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推动广大干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治庸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于3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一、新医改对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的新要求
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体现在:
(一)新医改引入的民营医疗和合资医疗促使医疗卫生单位面临的市场化竞争压力较大,内部控制的侧重点应当向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侧重
新医改政策将民营医院和合资医院引入医疗卫生体制,给原有的公立医院带来了竞争压力,给卫生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压力和挑战的重点在于经营管理风险的管控问题。因此内部控制的侧重点应当会随着新医改政策的实施而有所变化。
(二)新医改建立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给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提出了新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给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新内容,内部控制制度这方面应当有具体的管控措施,以保证国家政策的落实,同时也可以有效规避采购方面舞弊行为和风险。
二、新医改下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卫生单位没有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
内部控制框架是一个单位内部控制执行的基础因素,国际上通用的框架体系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五要素框架,而这五要素从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来区分,可以分为三个层级,即治理层级、具体业务层级和监督层级,其中控制环境和风险评估应当属于治理层级,控制活动应当属于具体业务层级,监控则属于监督层级,信息与沟通贯穿于三个层级。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医疗卫生单位仅对具体业务层级的一些经济活动加以控制,而对治理层级和监督层级不重视,造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不完整,内部控制效果不理想。
(二)各个框架层级存在的问题
1.治理层存在的问题
从上文的分析来看,治理层的主要任务在于为内部控制提供一个有效的控制环境来规避医疗卫生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风险,以提升本单位的经营管控水平。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单位存在诸多问题:权责划分不明确,存在领导层级过于权威的现象;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内部控制环境建立的基础较弱,不能有效实施;风险意识不足,未建立本单位的风险管控机制。
2.具体业务层存在的问题
控制活动主要是对具体业务的各项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具体业务一般包括本单位的预算管控、收支管控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和合同管理业务,本文仅对日常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三个具体业务加以分析:
(1)预算业务
预算业务是医疗卫生单位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对单位具有重要。正因为如此,很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不以本单位的预算资金管控为主要目标,而以各种方式在编制预算时多申请资金,导致预算编制不符合实际,不具有科学性;在预算执行中内部预算指标分配不符合本单位各部门业务实际,存在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对各部门履职和资金使用效率造成影响;对预算执行情况缺乏分析和考核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和风险。
(2)采购业务
采购业务是医疗卫生单位最容易出现舞弊行为的业务之一。虽然国家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并在新医改政策中也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改革办法,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不少通过减小采购数量和金额等方式来规避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为个人舞弊创造条件的行为。
(3)项目建设业务
项目建设业务由于其资金量大,工期长等特性,在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立项没有可行性研究;违规或超标建设楼堂馆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项目建设中虚列投资完成额和建设成本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3.监督层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监督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常见的内部控制监督主要包括自我评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个层次。在实践中,医疗卫生单位对于内部控制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的监督主要依赖于外部审计监督和上级单位的检查监督,对于自我评价和内部监督涉及较少,不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范风险。
三、新医改下医疗卫生单位如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一)构建治理层、具体业务层和监督层三层级的完整内部控制框架
国际通用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理论全面囊括了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管控,但是对于医疗卫生单位来说,从控制论的思想出发,内部控制其实就是单位自身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因此可以考虑从制度制定者即治理层、制度执行者即具体业务层、制度执行监督者即监督层的角度构建一个较为清晰、简单的内部控制层级框架,同时对各个层级的职权和业务加以规范,从而为内部控制的实施夯实基础。
(二)针对三个框架层级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治理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提升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为内部控制的实施提供一个稳定成熟的环境:建立内部控制的组织框架,设置内部控制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甄别不相容岗位和职能部门,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相互分离;建立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联签制度,防止一人独断的现象;设定风险控制目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应对的评估程序,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并定期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2.具体业务层
(1)预算业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遵循 “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方法,由本单位各部门对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预算年度的收支规模和结构进行预测,财会部门负责对预算项目细化并对部门上报的预算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所上报预算数据符合本单位实际且符合政策标准;财会部门在收到上级批复的预算指标后,要在内部进行预算指标的分解控制,分解过程中要注意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提高部门履职积极性和资金使用效率,任何个人不得无理由随意调整所分解的预算指标;制定预算分析和考核机制,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预算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对于预算考核要执行奖罚措施,确保预算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2)采购业务。采购业务是医院产生舞弊的关键管理点之一。在实践中,对于药品采购权限要严格控制,对于符合新医改政策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办法的,坚决按政策执行,必要时可以采取采购人、付款人和监督人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批量采购,尽量减少一人负责采购业务的全过程;任何人不得通过减少采购规模、降低采购金额等方式来规避采购政策的限制来为个人谋私利;同时要做好采购药品、耗材等的验收工作,确保入库药品的数量与质量。
(3)项目建设业务。对于项目建设业务,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设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并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项目建设中,必须实施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任何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资金;对于大额的工程款支付,要实行联签制度,避免一人签批,确保资金的安全;不得虚列项目投资完成额和建设成本套取财政资金,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3.监督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建立对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机制,不能完全依赖于外部监督。在实践过程中,要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机制,即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重要性和适应性作出相应的评价,以确保内控制度的控制设计是有效的;同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进行内部监督,即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四、结束语
本文从新医改政策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影响为出发点,按照构建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为基础,对每一个框架层级的现状加以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但是应当看到,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医疗卫生单位要抓住新医改这一政策契机,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单位经营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丁章丽.KF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优化研究[D].江苏大学,2016.04.
[2]王永德,张李.公立医院基于新医改下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5.03.
陈啸宏:2012年出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部署开展822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全面启动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制定公布了8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继续修订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继续清理食品包装材料标准,公布301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此外,还严格食品相关行政许可。
2012年,全国已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2070个,覆盖县区从25%扩大到47%: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从465家增加到570家。伊利婴儿配方乳粉汞含量异常等情况得以及时发现。
关于“地沟油”检测方法研究,目前已从征集到的315种检测方法中初步确定7种方法,推荐给监管部门作为鉴别“地沟油”的初筛方法,用于发现“地沟油”违法犯罪的线索。
记者: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如何?全国饮用水水质状况究竟怎样?
陈啸宏:今年7月1日起,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面实施,指标由原来的3 5项增加到106项,其中包括42项常规指标和64项非常规指标。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出厂水和末梢水的监督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乡供水的卫生安全管理。近两年,卫生部以推进实施新标准为重点,建立健全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目前已设置了2.86万个水质监测点,覆盖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和3.0%的县。
我们的目标是,到2015年,各省级和省会市的疾控机构检测能力要实现新标准全部106项指标全覆盖,地级要具备水质常规指标和本地区重点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县级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2011年对全国设市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普查结果显示,按照新标准进行评价,达标率为83%。综合分析各方面的监测结果,目前我国饮用水状况总体安全。
记者: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今年已经正式实施。当前执行情况如何?
陈啸宏:卫生部会同国家安监总局牵头召开9部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从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方面,与2011年相比,2012年防治机构增加了63家,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增加了22家,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增加了486家。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内容。
记者:面对繁重的执法任务,卫生监督队伍现状是否能满足履职需要?
陈啸宏:卫生监督队伍承担着8部卫生法律、29部行政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执法职责,队伍现状与履职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我国每万名服务人口仅有0.6名卫生监督人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卫生执法人员配置比例,尤其是基层人员严重短缺。我们正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近年来,很多公共卫生安全问题都“潜伏”在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监管存在盲点,很多公共卫生问题只能依靠居民举报来查处、只有在发生后才进行干预。我国探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各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报告并协助调查,以及时发现和报告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线索和隐患。全国80%以上的区县已经正式开展此项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已达到17万余人。
记者:2013年,卫生部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将推出哪些新举措?
二是明确重点,细化任务。履职检查工作以部门“三定”和《淄川区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为依据,重点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规定的机构、编制、职责等落实情况;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了解各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职责边界不清、关系不顺、权责不一致和监管交叉或空白等问题,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是创新形式,提高成效。为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在部门自查阶段,制定了调研提纲,对自查的重点细化为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措施和装备落实情况等11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自查工作。在实地检查阶段,会同区监察局和区安办组成检查组分片到片区进行实地检查。采取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安全生产事件处置情况、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了解部门单位履职自查情况。淄川区编办侯婷 E:CWK
潍坊市编办推进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一是确立任务目标。在认真学习鲁编〔2013〕4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并把组织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作为市编办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立项,精心制定工作推进计划,从目标定位、标准范围、目标要求和目标时限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工作团队。市编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工作团队,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科室及有关人员具体抓,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是落实推进机制。为推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稳妥开展,实行“调研推动、科室联动、定期点评”的推进机制,即:把机构编制评估列入全办2013年度调研课题之一,列出调研计划,明确课题人员;明确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联动配合推进;实行一周一报告、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点评的督查督办机制。
四是建立考核体系。把评估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纳入全办年度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形成评估开展效果与工作实绩挂钩的管理模式,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潍坊市编办监督检查科 E:ZY
龙口市编办“四个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着力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律意识培养。把机构编制管理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年度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快培训制度的建立与创新。
二是着力协调配合机制的建立。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相互约束机制入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完善定期或不定期联合督查机制,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三是着力考核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严格按照“谁说话、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人和事启动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着力机构编制干部自身监督检查水平的提高。从机构编制干部日常管理入手,将机构编制干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凡是不按规定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不按规定审核控编申请的、重大审批事项不请示领导私自审批的、上报机构编制统计数据不真实弄虚作假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处理外,年终考核不得晋级、评优等。龙口市编办刘波 E:YWJ
东营市东营区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讲求一个“早”字。结合东营区实际,及时下发关于2012年度信用登记评定工作的通知,对于评定范围、评定程序、提交材料和相关要求做了明确的要求。为按时保质完成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尽早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是规范程序,务求一个“真”字。印发了《东营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东营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填写说明》具体程序为事业单位法人对照评价指标自查自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征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汇总各事业单位法人的信用评价成绩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信用等级并备案公示。
三是严格把关,确保一个“准”字。监督管理机关要对事业单位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程序规定对各个项目逐一核对,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并向申报单位耐心解释说明申报材料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信用等级评定原始数据的真实有效。同时联席会议成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对照申报材料及征集的信用信息进行评分,确保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是多管齐下,追求一个“合”字。建立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与财政、人事、物价、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联合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约束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行为,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等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中的问题,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共同做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工作。东营市东营区编办 E:CWK
聊城市东昌府区完成201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卫生局、财政局等单位,对全区18家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度工作绩效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指标由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组成,考核内容包含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满意度等,从依法执业、诊疗规范、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妇幼及老年人保健、乡村卫生室建设、医院管理等层面全面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考核成立了一个16人组成的考核小组,成员涵盖了财务、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保证了考核的科学性、严谨性。采用现场考核、现场打分、现场反馈、奖优罚劣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办公经费及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挂钩。组织形式严密可行,考核程序严谨透明,考核结果公开公正,奖惩措施及时有效,得到了被考核单位的高度认可。聊城市东昌府区编办王志华 E:LDQ
惠民县“三结合”提升机构编制监管水平
惠民县编办坚持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通过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有力推动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监督管理与全年工作结合。在全年工作计划中,惠民县编办突出了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着力整合机构编制管理资源,通过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年检等中心工作与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密切结合,扎实提高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实效。
一、坚持以人为本,缓解社会热点焦点问题
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我市确实程度不同地存在,并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我们已经和正在采取以下措施:
1、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统一降价政策,完善医疗信息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实行医疗违规收费查实免费制,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不当处方内部公示点评制度,积极试行住院按单病种限价收费,大型设备检查和部分检查项目报告单互认,一、二级医院的“药占比”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市属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年增幅保持“零增长”,每出院人次平均住院费用年增幅不超过5%。
2、改革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完善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逐步推行岗位工资制。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3、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2005—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以创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为契机,年内完成10个建制镇13所卫生院向具备“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过渡,建成14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做到“小病不出社区、不出乡镇”,为居民提供经济、便捷、主动的医疗卫生服务。
4、深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不断改进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监督管理机制,集中招标采购公开化、规范化,加强药品配送的组织协调、规范操作和监督管理,试行药房托管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规范购销渠道和药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提高合作医疗结报比例和封顶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今年提高到130元,1-8月共筹集资金6718.15万元,门诊、住院补偿共6.08万人次,金额为3074.72万元,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扩大人群覆盖面,完善弱势人群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问题。科学制订和调整补偿方案,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补偿封顶线。建立老年人个人账户,开展70岁以上居(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减少大病发生的风险。
二、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206名社区现有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转岗培训,目前已完成了836名乡村医生两年一次的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尽快出台加快全市农村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办法,今年年内完成至少100名全科医师培训。
2、加大卫生支农力度。实行市属医院主治医师晋升前到卫生院支医制度,每年市属医院下派10名后备干部到卫生院挂职锻炼,加强对卫生院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委托(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扶持农村卫生院建设发展。
3、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竞聘选聘制度,卫技岗位全面实施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实行评聘分开,试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切实执行待岗、解聘、辞聘制度,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推动医疗集团化经营。鼓励市属医院与建制镇卫生院组建医院集团,充分发挥好市一院、中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的作用,双向选择,人员互派,从管理、技术到人才培养全方位帮扶。
三、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1、全面提升卫生执法工作水平。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奖惩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四五”普法考核,继续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政提速。严格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和监管,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实施行政许可“阳光操作”。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将食品卫生执法监督摆在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的重要位置,深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诚信信息、不良记录信息等信息库,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水平。
3、强化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为重点的医疗服务市场整顿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核准诊疗范围执业、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卫技工作、科室对外承包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宣传,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加强个私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推进医疗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
四、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1、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掌握物权、财权等重点岗位人员满3-5年(科长岗位3年、经办岗位5年)进行轮岗。运用正反两方面特别是身边的典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市行风评议组做好评议的各项工作。加强行风巡查力度,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好院务、医务和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公示的内容、渠道和时限,重点公示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内容。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3、大力推进卫生文明行业创建。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开展“德技争先竞赛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今年要创成示范集体(病区、窗口)各10个,并积极开展文明单位争创工作。充分整合工青妇和各医学团体的力量,组织实施好第十六届“白求恩杯”各个竞赛项目,推进文明单位建设进程,使一批单位文明建设层次得到提升,为创建市文明行业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抓贯彻新部署,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以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立足点。督促法制宣传教育纵深开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围绕新《食品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区正确实施;围绕视察区法院基层法庭工作,检查区检察院公诉工作,检查市公安局**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区法院案件庭审,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全县共计被监督单位2165户。其中公共场所卫生287户,传染病防治单位858户,医疗卫生857户,学校卫生138户,生活饮用水卫生3户,放射诊疗单位19户,血液安全1户,计划生育2户。2020年9月顺利通过省卫健委省级示范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成为全省卫生监督机构标杆单位。
二、取得的成效
(一)合理规划,改进基础建设
2020年以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合理规划,根据行政执法和规范化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功能用房,高标准制作了住宿场所、学校卫生室、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四个行业模拟沙盘,更加立体直观的展现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方便监督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实操培训。“九室一中心”配置达标;科学设置办公用房,改善了监督员办公条件。按照《示范卫生监督机构设备装备标准》购置了快速检测设备、应急物资装备和手持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所基础设施建设。
(二)内强素质,提高业务水平
从“提素质、强队伍、促能力”入手,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依托现场模拟执法室等功能用房,开展各专业技能培训6次,开展卫生监督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1次。积极开展监督员信息网络培训和每周业务培训,全年共开展监督员业务培训30余次。每月开展监督员业务水平测试,通过岗位练兵和大比武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由此形成“学习—提高—创新—发展—学习”的良性循环,从而推动监督所的整体素质不断攀升。9月组织开展为期三天的军训活动,锤炼卫生监督队伍的意志。我县监督员形象和业务素质在全省名列前茅。
(三)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每季度开展卫生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商场活动,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律服务;二是定期开展各专业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开展演练3次;三是完善举报投诉案件流程,2020年妥善处理举报投诉案件6起;四是每季度组织技术骨干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案卷及时归档,提高了监督文书制作和执法办案水平;五是每季度围绕着装风纪、执法文书、执法办案、重点工作推进等内容,开展内部稽查,提升执法能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四)合理规划,信息飞速发展
全面推进以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坚持每季度分析通报,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定期公布监督动态50篇,市级及以上12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公示;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我县全部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单位列入实施在线监控试点,2020年成功利用放射在线监测技术办理案件1起。
(五)改进作风,树立执法形象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卫生监督“三个规范”和“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和“十要十不要”,进一步优化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每年举行卫生监督员宣誓仪式,提高监督员的向心力,增强监督员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每季度开展1次党课,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监督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卫生监督员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依法履职,强化综合监管
2020年以执法为民、护卫健康为宗旨,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综合监督,依法履行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监管职责,增加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高质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卫生监督户次、监督覆盖率、执法办案数量等主要业务指标不断攀升,信息报告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整体实力名列全省前茅。2020年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千余人次,执法车辆3百余车次,开展专项检查活动10余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51户,变更1户;新发放射诊疗卫生许可3户,变更2户,校验5户,预评3户;查处违法案件60起,结案60起。监督覆盖率100%。2020年双随机任务共抽取279户,完成279户,完结率100%。
(七)筑牢网底,完善监管网络
全县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到100%,健全了底层网络,筑牢了基层网底;2020年全年协管员上报信息16条,利用16条。实现网格化管理和全方位监督覆盖。全县协管信息化工作扎实推进,监督协管工作实现了突破。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示范引领,打造亮点卫生监督机构
在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上档升级,着力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鹤壁市亮点卫生监督机构。
(二)科学谋划,打造“智慧卫监”、“数字卫监”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落实 “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互享,加快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各项工作,依托现有省级信息平台,积极探索监督执法数据资源共享、饮用水在线监测、医疗废物在线监测等平台。运用科学信息化技术,打造“智慧卫监”、“数字卫监”,实现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统筹规划,协调完成日常监督和“双随机”任务
按照省卫健委“4+4+1”考评体系阶段目标要求,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综合监管。同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四)服务执法,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推动服务型执法,持续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加强对监管单位的法律宣教,提高监管单位依法执业水平。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传播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文化,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条例》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预防接种工作对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公开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惠民行动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意义,把《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条例》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和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条例》确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实施预防接种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中的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共同做好预防接种和国家免疫规划各项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和国家规划免疫工作。同时,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制定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开展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对从事预防接种服务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使所有接种单位达到《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条件,保证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疫苗流通、使用诸环节违法行为,确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
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政策,对免疫规划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异常反应处理和冷链运转等工作专项经费要予以保障;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每名儿童基础免疫预防接种一针次补助不足3元的情况下,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全县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补助专项经费,用于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接种人员的劳务补助。
教育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适龄儿童接种的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儿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制度,对未按免疫规划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监护人带领儿童及时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补种。
广电部门:要积极宣传预防接种和免疫规划有关政策,每年定期刊播一定数量的预防接种和免疫规划公益广告,以增进群众对计划免疫工作的了解。
计生部门:负责向卫生部门提供人口出生相关情况,督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和免疫规划的宣传。
统计部门:应及时向卫生部门提供人口有关数据。
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条例》贯彻实施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预防接种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预防接种是提高人群免疫力,预防传染病发生,达到控制并最终消除传染病流行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贯彻国家“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计划免疫工作任务,全面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在保证广大群众免费享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纳入国家、省免疫规划疫苗及市(县)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和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疫苗(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的同时,对除一类疫苗以外由公民自愿付费接种的疫苗(二类疫苗),要加强管理、做到科学、合理、规范地选择使用第二类疫苗,防止盲目使用或误导使用疫苗。疫苗全程调查接种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指标。
全县范围内的应急接种和群体性预防接种应根据预防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实际需要和国家有关规范,由县疾控中心提出建议,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县人民政府决定,同时报省卫生厅备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本届以来,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了由常委会统一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人事代表工委统筹组织协调,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的代表工作格局。
常委会对代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将之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明确代表工作要求。本届以来,修订了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规定、代表书面意见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完善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制度、代表专题调研制度、代表履职学习制度、代表参与制度等,统一部署代表集中视察、主任会议督办、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形成代表工作合力。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结合工作重点,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特点,为代表广泛、深入、全面、积极地参与工作搭建平台,真正将代表当作“主角”而不是“点缀”,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研究并汲取代表提出的真知灼见,保护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和服务,增强代表履职针对性和实效;常委会工作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从经费保障、信息服务、学习组织、会务安排、后勤服务、意见传递、安排参与等多方面为代表知情、参与活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
人事代表工委根据代表工作机构的职责要求,将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作为自身工作的“生命线”。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谋划和组织好需要多个委员会和部门通力合作的活动,保持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加强同各委员会和部门的协调,保障代表履职活动有序开展。
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深化代表履职效果。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区县人大代表、区县人大代表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和乡镇人大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服务,为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定义务提供保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和各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积极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组织安排代表专题调研、代表联系社区等活动,使代表活动深入基层,更为扎实有效。
代表踊跃参与、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的出发点和归宿。五年来,代表共提出了157件议案和4957件书面意见;3000多人次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形成106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共有4万多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区县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履职活动。2010年以来,代表每年集中开展两次联系社区活动,反映了数千条群众诉求,并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落实。
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对常委会代表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为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有力保障了代表履职活动的有序开展;广大代表的履职意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也促进了市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全覆盖”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进一步保障和深化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待也越来越高。人大代表能否全面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能否深入基层积极依法开展履职活动,是开展代表工作非常重要的着力点。从2004年开始,本市先后有12个区在社区(街道)探索建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市委高度重视在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工作,2010年12月24日正式批复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报告,同意在全市统一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201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推进和规范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性质和职责。2011年6月底,全市有社区(街道)建制的15个区99个社区(街道)全部统一挂牌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不仅从体制机制上填补了本市社区(街道)层面没有代表工作机构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也为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履职活动提供了可靠和规范的服务保障。截至2012年一季度,全市各人大代表联络室基本实现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场所配置“三落实”。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组织召开本市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专题会议;举办了两期代表联络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代表联络室的规范设立和有序运行,使人大代表在社区基层履职出现了可喜的“五个变化”:人民群众找代表更便捷了,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问题的渠道更畅通了;代表履职的信息更多了,履职的底气更足了;市人大代表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更紧密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和书面意见更贴近实际、针对性更强了;代表小组活动与社区中心工作结合更紧密了,社区(街道)经济社会建设更有推力了;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和反馈,更及时更有效了。
改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工作,进一步督促解决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情况。一是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事件多半发生在4月至7月份,中毒事件发生地区在山区地带乡镇的村组,爆发场所均以家庭为主,2020年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事件共1起,发生在太拥镇太拥村,事发原因为食用野生菌中毒,涉及人数8人,其中死亡人数为0;二是调查结果。通过现场核实,事件共有发生病例8例,罹患率88.89%(8/9),2例病例较重,无死亡病例。临床特征:以腹泻(8人,占100%)、呕吐(6人,占75%)、腹痛(5人,占62.5%)、恶心(2人,占25%)、头晕(1人,占12.5%)为主;潜伏期分布:最短潜伏期10小时30分,最长潜伏期14小时30分。人群分布:男性发病4例,女性4例,男女比:1:1;最小年龄7月龄,最大年龄52岁。
二、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
(一)野物难以鉴别。我县绝大多数山区群众历来有采食野生蘑菇的生活习俗,而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有毒和无毒蘑菇难以辨别,很多人是因为轻信流传的所谓毒蘑菇鉴别方法,加上宣传教育不到位,认为无毒才误食的。
(二)以“野蘑菇”为主的野物种类众多。我国已知毒蘑菇种类超过400种,多以牛肝菌科和鹅膏科为主。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一种毒蘑菇常含有多种毒素,一种毒素又常常存在于多种蘑菇之中。
(三)野物中毒症状复杂。毒蘑菇中毒症状极其复杂,起初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患者自身不容发现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及时诊断,待进入肝脏损伤时期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期,患者死亡率极高。
(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存在监管盲区。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局的监管执法力量并未按照职能划转、人随事走的要求得到有效补充,只划转了职能,人员和编制数并未一并划转,导致监管力量与监管职能严重不匹配,执法不到位。而且机构改革前,原质监局、食药品局、价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基层没有派出机构,目前我县的市场监管分局是由原工商所整合成立的,承担的职能包括办证办照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等全口径监管,还包括各类市场巡查、专项整顿、消费投诉、执法检查、统计报表等工作。但职能扩展的同时,执法人员并未得到相应补充。*县每个乡镇常住人口约2-3万,每个乡镇市场主体约300户,但全县只设了5个分局,每个基层分局一般要监管2-3个乡镇、约70-80个行政村、约500-700户市场主体,每个分局只有2-4名工作人员,由于监管面大,人员少,监管出现盲区,特别是在城乡的食品安全等工作上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五)市场监管的效能还有待提高,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三局合一”后的市场监管局承担着原工商、质监、食药办的监管职责,其种设备、医疗器械、餐饮、食品等监管领域对专业知识要求高,短时期内让执法人员在监管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掌握技术性强的监管业务难度很大。
三、对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高度重视预防和控制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吸取经验教训,加强信息沟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减少患者死亡。
(二)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剑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剑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食源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医疗救治能力。
(三)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应急药品、设备、人力、技术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建立并完善预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应急队伍的培训,促使掌握各类食物中毒的诊断、治疗和事件处置方法,努力提高基层预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县食安办积极会同县宣传部门、农业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有效宣传媒体,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有采食野蘑菇地区的农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重点加强预防野物中毒的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