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3 11:05:2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国际投资风险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被称作创业投资),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和方式向各类机构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其投入到具有高风险和高潜在收益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所投资风险企业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成长率并最终通过出售股权等方式获取高额预期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在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中,风险投资的退出具有重要意义。风险投资能否顺利的退出,关系到风险投资企业能否收回资本,使资本得以循环的流动,从而实现投资升值退出再投资再升值这样一个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的过程。
一、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其风险资本的来源不同,并且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也不一样,因而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也不尽相同。目前,世界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挂牌上市使风险资本退出。首次公开上市可以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采用首次公开上市这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企业而言,不仅可以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而且还可以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而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则可以获得非常高的投资回报。根据美国的调查资料显示,有三分之一的风险企业选择通过股票公开上市退出,最高投资回报率达700%左右。因此,首次公开上市退出被认为是最佳的退出方式。但是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方式受到资本市场成熟度的限制比较大,我国目前大多数风险投资中中小企业就不符合我国公司上市的相关要求。
(二)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是指通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由于股票上市及股票升值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风险企业难以达到首次公开上市的标准,许多风险资本家就会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投资。虽然并购的收益不及首次公开上市,但是风险资金能够很快从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中退出,进入下一轮投资。因此并购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特别是近年来与国际新一轮兼并相对应,采用并购方式退出的风险资本正在逐年增加。从事风险企业并购的主体有两大类:一类是一般的公司,另一类是其他风险投资公司。
(三)回购退出
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风险资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就其实质来说,回购退出方式也属于并购的一种,只不过收购的行为人是风险企业的内部人员。回购的最大优点是风险企业被完整的保存下来了,风险企业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因此回购对风险企业更为有利。
(四)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行为,失败率相当高。据统计,美国由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大约有20%~30%完全失败,60%左右受到挫折,只有5%~10%的风险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尽管采用清算退出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的64%),但是毕竟还能收回一部分投资,以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二、影响我国风险投资推出机制的因素分析
影响我国风险投资推出机制的因素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以证券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和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例如美国就是典型的以证券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的国家。人们普遍认为美国的风险投资之所以在全球最成功、最发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美国有着成熟完善的证券市场,特别是有二板市场——NASDAQ市场,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了条件。在证券市场上,风险企业家通过首次公开上市可以重新从风险资本家手中获得公司控制权,从而对风险企业家形成激励;同时,风险资本家通过首次公开上市既可以实现收益,也可以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和声誉。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还不适合风险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必须结合国内实际与国外经验,建立符合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金融体系,才能有效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二)风险企业的未来收益现值
一般来说,只有当风险企业的未来收益现值超过该退出方式的成本时,采用这种方式退出才是可行的。即如果风险资本家倾向于用首次公开上市方式退出,则风险企业的未来收益现值必须超过证券市场的成本才可行,否则只能采用其他退出方式。
(三)风险企业的控制权
采用首次公开上市退出,将使风险资本家所拥有的股份稀释控制权削弱,相应的风险企业家就获得了更多的控制权;而并购、购等退出方式则不利于风险企业家实行对企业的控制权,容易引起风险企业家与风险资本家之间的利益冲突。
(四)新的股权购买者解决信息不对称的能力
风险投资退出时,内部投资者(股权出售者)与外部投资者(新的风险资本股权购买者)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内部投资者拥有风险企业比较真实的信息,而新的股权购买者对风险企业信息的获取则依赖于风险企业的信息披露。因此新的股权买者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能力将影响风险资本家退出方式的选择。对于股权出售者来说,总是愿意选择股权购买者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较困难的退出方式。
(五)经济景气程度
风险资本家会随着经济景气程度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退出方式,当经济处于繁荣时期,市场上资金充裕,投资者信心增强,风险资本家选择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增大,成功率也高;而处于不景气状况时,风险资本家选择其他方式退出的比例增大,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则下降。
三、如何健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通过产权交易来实现的。从国外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和发展过程的经验教训分析来看,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是风险投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通过产权交易,风险投资资本才能形成正常的资本增值和循环发展。
目前,我国首先应该建立可行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重要步骤是建立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形式有分散的个别交易和市场集中交易两种形式。分散的个别交易常见于大企业对新创企业的收购及新创企业经营失败破产清算等。市场集中制交易是建立第二板块证券交易市场,将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指标要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在此进行交易。也可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产权证券化”或“金融证券化”,推进产权交易由实物的产权交易形式向证券化产权交易形式转化,以促进交易效率提高。
一般来说,风险企业发展越成功,风险资本的退出方式就越多,退出过程就越迅速,退出时的增值程度就越高。成功的风险企业往往大多通过IPO等增值程度较高的方式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不太成功的风险企业则比较多地借助于回购等增值程度较低的方式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在证券市场尚未发展到一定阶段,风险投资的退出,选择收购兼并似乎更符合实际。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以银行为主,证券市场的发展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市场行为尚不成熟。鉴于此,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从长期目标来看,应建立真正意义上二板市场,实现IPO退出,近期应完善证券市场,建立兼并与收购、买壳或借壳上市、海外上市、公司清理等多种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1]张春英,杨江清.风险资本退出方式比较[M].经济与管理研究,2001,(2).
[2]吴文建.风险投资退出研究综述[J].重庆社会科学,2005,(6).
[3]张军,徐小钦.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路径选择研究[J].科学经济社会,2004,(3).
(一)变量定义
基于前文的考察维度,结合本文的研究目的设置各潜在变量的观察变量,并对观察变量进行相应的文字调整,得到对观察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共计15个观测变量。表中所示的观测变量进行适当文字调整后形成本研究问卷调查的题项,表中括号内是为方便下文的统计分析而对各变量做的符号标记。
(二)问卷调查及其信度和效度检验
1、问卷设计、发放与回收。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围绕表1中的15个观测变量设计了15个题项,并采取Likert五级量表形式对主观感知进行测量。在调查对象选取上,主要选取福建省内的科技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问卷主要通过现场发放、电子邮件、亲戚朋友三种途径发放,总共发放问卷122份,回收118份,剔除回答不完整的问卷以及填写不认真的问卷,回收的有效问卷有105份,样本数量基本符合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方法对大样本的要求。
2、信度与效度检验。信度检验是为了考察问卷结果的可靠性,Likert量表法通常用Cronbach′sα系数对样本数据的信度进行检验。一般而言,当α>0.7时表明一致性程度高,当α<0.35时表明一致性程度低。针对本研究问卷调查时获得的五组观测变量额统计数据,运用SPSS19.0软件计算出各组观测变量之间的Cronbach′sα系数值,如表2所示。结果显示,所有潜在变量对应的观测变量的Cronbach′sα系数值均大于0.7,因此我们认为测量题项的内部一致性能较大程度地满足要求,问卷调查数据信度较高。效度检查是为了检验问卷结构的有效性。本研究运用因子分析对15个观测变量的效度进行检验,在进行因子分析之前,先通过KMO样本测度和Bartlett's球体检验来判断样本是否适合因子分析。经分析,问卷数据的KMO值为0.824大于0.7,且Bartlett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为0,说明数据的效度良好,适宜做因子分析。为进一步明确观测变量的内部结构,验证相关测度题项的合理性,需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的因子提取方法和最大方差的旋转方法,观测变量的因子荷载矩阵如表3所示。根据特征根大于1,最大因子载荷大于0.5的要求,分析结果提取出了5个因子,且因子载荷在5个因子间均具有较好的区分度,这与理论假设相符,其中5个因子分别可以解释为:因子1代表资金支持,因子2代表风险分散,因子3代表管理辅助,因子4代表体制改进,因子5代表促进成效。而且五个因子累积解释方差解释率为66.946%,大于60%。因此,问卷调查数据具有良好的效度。
二、模型构建与检验
(一)结构方程模型识别与假设检验
根据以上问卷调查的整体分析,可将问卷中的15个信度与效度均较好的题项作为该结构方程模型的15个观测变量,建立观测变量与潜在变量之间的单向对应关系,得到如图1所示的科技成果转化对风险投资的促进机制研究的结构方程模型。
1、模型识别。本研究运用Amos17.0软件进行潜在变量间的路径系数进行估计,并采用C.R.(CriticalRatio,临界比)对所估计的路径系数值进行检验,其检验思想是由C.R.值得出相应的概率P,然后通过P值大小对路径系数的显著性检验结果予以判断。一般而言,以P=0.05为标准,当P<0.05表示通过了显著性检验,P>0.05表明没通过。该结构方程模型路径系数的估计值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4所示。由表得知,外生潜在变量“风险分散”(ris)对内生潜在变量“促进成效”(perf)的路径系数对应的P值为0.853,无法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需要在原结构方程模型中剔除该路径。其他3条路径中路径系数为0的概率均小于5%,因此这3条路径的路径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2、假设检验。对路径系数估计与检验的结果表明,在图1所示的结构方程模型中,应剔除riskperf路径,这表明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风险分散”对“促进成效”的影响并不显著。因此,这条路径所对应的假设H4不成立。而“资金支持”、“体制改进”、“管理辅助”对“促进成效”都有显著影响,因此假设H2、H3、H4都成立。
(二)结构方程模型的评价与修正
根据路径系数的显著性检验结果,在剔除“风险分散”到“促进成效”这条没有通过检验的路径后对模型予以修正。修正后的风险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机制研究的结构方程模型如图2所示。将模型修正前、后拟合优度检验的各项评价指标(见表5)进行对比,修正后的模型的拟合优度结果有较大的提升。总体而言,修正后的模型拟合效果较好。运用Amos17.0软件对修正后的模型重新进行路径系数估计与显著性检验,表6展示了修正模型的路径系数估计值与检验结果。结果显示,修正模型中3条路径的路径系数所对应的P值均小于0.05,表明各条路径的路径系数均与0存在显著性差异(置信度为95%),因此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三、结果与讨论
(一)研究的基本结论
本文从资金支持、体质改进、管理辅助以及风险分散(降低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及市场风险)四个视角,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量化研究了上述四个视角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效果,研究结论如下:①模型分析结果表明,资金支持、体制改进、管理辅助对科技成果转化有显著的正面影响,而风险分散对科技成果转化没有显著影响。②资金支持对科技成果最具显著影响。从影响力大小而言,风险投资、体制改进、管理辅助这三个因素按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从高到低排列依次是:“资金支持”(0.909)、“体制改进”(0.322)、“管理辅助”(0.264)。这说明资金支持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远远大于体制改进和管理辅助。③相对而言,体制改进和管理辅助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不那么显著,且体制改进的影响力略大于管理辅助的影响力。
(二)对提升产学研合作成效的启示与建议
1、以增强风险投资的融资能力为“抓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结果表明,风险投资的资金支持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的关键影响因子。资金支持力度每变化1个单位,将会直接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同向(同增或同减)变化0.909个单位。可见,风险投资的资金支持所能发挥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增强风险投资的融资能力将极大地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风险投资发展得好,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相应也很高这一现实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輥輰訛;而在我国,风险投资都尚处于初步发展时期,尚未能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可以说科风险投资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应该是能大有作为的。因此,各级政府应以增强风险投资的融资能力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抓手”,增强风险投资的融资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进而促进我国科技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以强化风险投资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为“主攻方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分散作用不显著,而体制改进与管理辅助作用虽然显著,但发挥的作用不强(体制改进影响力仅为0.322、管理辅助影响力仅为0.264),这背后反映的是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不强,我国风险投资综合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风险投资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特点之一在于:传统金融机构通常只对目标对象提供融资服务,而风险投资除此之外还提供增值服务,即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从而起到风险分散作用輥輱訛:风险投资以资本入股,利用自身丰富的金融理财知识,协助高科技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制定良好的财务计划,有效降低了高新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设立科技和经济情报的收集研究机构,定期给出某个行业技术与产业动向的决策参考意见,然后根据产品独特性、创业者管理能力、市场吸引力等多方面因素对科研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严格筛选科研项目,有效降低了高新企业所面临的技术风险;充分进行市场调研,把握市场最新动态,引导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产品,并协助企业充分做好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有效减低了高科技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体制改进的作用机制体现在风险投资帮助高新企业明晰企业产权归属及关系、提升技术价值以及降低投资者与创业者的信息不对称;管理辅助的作用机制体现在风险投资参与企业的战略决策、开辟营销渠道以及为企业引进合适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輥輲訛。从体制改进、管理辅助及风险分散的作用路径可以看出,它的实质是强调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我国风险投资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不强,这制约着风险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
(三)风险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提升对策
1、政府角度的提升对策。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给予风险投资行业充分的资金支持。国内大部分地区政府对风险投资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普遍不够,因而笔者建议,应加大各地政府的的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每年可从新增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高新科技风险投资,委托风险投资机构进行具体投资运作;此外,除了由财政专项划拨资金支持科技风险投资外,也可将部分其他科研经费,产学研基金,科技三项费用,农科教基金等集中捆绑使用,用以支持风险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輥輳訛。
②资料引自汇率网(http:///)。
参考文献:
[1]李丽,苏鑫.巴基斯坦安全形势对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影响[J].国际经济合作.2015(5).
[2]吕向敏,杨建立,张惠兰.跨国公司国际投资风险的成因及管理分析[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
[3]杨丽梅.对外投资的风险和风险管理[J].经济师.2006(3).
[4]曹旭平.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分析[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7).
[5]赵菲.中国人和巴基斯坦人之间的跨文化交流现状研究[D].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关键词:关键因素;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
我国房地产是一个新兴产业,自20世纪80年中后期才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在这个新兴产业中,房地产投资是一项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投资活动,具有不可移动性、寿命周期长、高度综合性、高度关联性、投资额度大、各异性、政策影响性等特点。
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因素,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变化、相关政策的调整、通货膨胀情况、汇率及利率的变动及变现风险等系统风险和消费者的喜好、收益现金流、资本价值、机会成本等个别风险,这些风险因素都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的绩效。从事房地产投资活动,如不能充分考虑这些风险因素对整个投资项目的影响,贸然进行决策,往往会出现失误,甚至会使企业因此陷人绝境。但是,把每个风险因素包罗万象的加以考虑,则会导致问题的复杂化,是不现实的也是不恰当的。
为此,本文针对房地产投资,将风险因素分析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可以分为以下三部分:①识别并细分各风险因素包含的具体内容,由此才能对风险有具体全面的认识和了解;②对风险因素进行分类,找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忽略次要因素,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分析的可行性和结果的可信性;③对各风险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找出其联系与制约关系,由此对房地产投资风险要素形成有机整合的分析结果,将对投资决策具有很好的辅助参考意义。
1房地产投资风险识别及细分
为了保证风险分析的质量,有必要对房地产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科学的辨识与细分,使投资决策者能更好的把握风险的本质和变化规律,从而采取相应措施或对策来减少风险损失。如图1给出了整个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的结构系统。
1.1自然风险,指由于自然因素的不确定性对房地产商品的生产过程和经营过程造成影响,以及直接对房地产商品产生破坏,从而对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自然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火灾、风暴、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气温、塌方、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等等。这些因素引起的风险发生的机会较小,但是一旦发生,将造成相当严重的危害。对于这些风险的防范,开发商一般是利用投保来减少或避免损失。但是,在投保之前,若能对该地区的环境条件、天文资料、地质地貌、气候条件等作一定的了解与分析,就可减少投保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1.2政治风险,指由于政策的潜在变化给房地产市场商品交换者与经营者带来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损失。政府的政策对房地产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因而,由于政策的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在市场环境还未完善的条件下,政治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尤为重要,特别是在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投资商应非常关注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趋势,以便及时处理由此而引发的风险。
1.3经济风险,主要是指一系列与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有关的不确定因素,它们的出现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这类风险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市场供求风险、财务风险、地价风险、融资风险、工程招投标风险、国民经济状况变化风险。
1.4技术风险,是指由于科技进步、技术结构及其相关变量的变动给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者可能带来的损失。例如,科技进步可能对房地产商品的适用性构成威胁,迫使开发商追加投资进行房地产的翻修和改造。技术风险的因素主要分为:建筑材料改变和更新、建筑施工技术和工艺革新、建筑设计变动或计算失误、设备故障或损坏、建筑生产力因素短缺、施工事故、信用等风险因素。
1.5社会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人文社会环境因素的变化对地产市场的影响,从而给从事房地产商品生产和经营的投资者来损失的可能性。房地产市场的社会风险因素主要有城市规划、区域发展、社会治安、公众干预和文物保护等。
1.6国际风险,是对一个社会的所有经济都有很大影响,主要是指因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导致地区性的经济活动受影响。对房地产业来说,国际经济风险可分为:国家风险、国际投资环境风险、货币汇率变化风险、国际货币利率变化风险和国际经营风险。
1.7内部决策和管理风险,指由于开发商决策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导致预期的收入水平不能够实现,包括投资方式、投资地点、类型选择风险和人、财、物组织管理风险等。
2房地产投资关键风险因素分析
房地产投资过程中引起风险的因素众多,其后果严重程度各异。完全不考虑这些风险因素或忽略了主要因素,风险分析就失去意义。但把每个风险因素包罗万象的加以考虑,则会导致问题的复杂化,是不现实的也是不恰当的。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要合理缩小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寻找影响风险的主要因素,为投资决策者提供最恰当的风险对策。
2.1“二八法则”在风险因素分析中的应用“二八法则”是西方社会经济学家经过仔细观察、分析,归纳后得出的一个客观规律,即:20%的人掌握着整个社会80%的财富。推广后又发现,一般学校中学生智商高者往往为20%,保险公司或直销企业的成功的推销人员一般也在20%左右。另外,企业的配套协作单位、商业单位往往也是20%的个数掌握着80%的采购、销售额,日常管理工作中20%的业务量也往往决定了80%的经营数额。
由上面分析的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我们可以知道,影响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因素比较多。如对每一个投资项目都进行详细的风险因素分析,效率不但不高,有可能还不能抓住重点。再者,我们对风险因素的分析是无止境的,但真正对我们的投资分析有实际意义的风险因素却只有其中一部分,而由“二八法则”可知,20%的因素对事件有80%的影响力。所以,在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分析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那20%的重要因素。
2.2关键风险因素分析在进行风险因素相关性分析之前,有必要找出那些20%的重要因素。鉴于一些学者对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问题的深入研究[1-5],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重点考虑房地产投资风险:时机风险、区位风险、类型风险。
2.2.1时机风险由于房地产开发活动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很大,而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的规律,因此,房地产业发展也相应有着周期性的涨落。如从美国房地产发展情况来看,就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美国以18年左右完成一次周期波动,同时也存在5年一次的短期波动。随着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是房地产产品的供求、价格和收益水平的相应变化。此时选择合适的投资时机,保证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毕后有良好的市场需要,对开发商的意义非常大。因此,开发商需对未来几年的政治形势的变化、经济发展趋势、人口增减、收入水平升降、消费心理和物业需求等风险因素进行预测,以确定合理的开发时机。一般而言,经济发展的成长期,各类房地产需求旺盛,市场处于不断上升势头,适时推出的房地产可望获得较好的收益;当经济不景气,失业增加,收入下降,房地产市场需求下降,供过于求,房地产价格下跌,物业租售所需时间加长,甚至根本都租售不出去,此时推出的房地产将导致资金占用和成本上升,预计的收益便成了实际的损失,因此房地产开发商也将必须承担开发时机选择不当的巨大损失。2.2.2区位风险区位风险产生于区位因素的变化,因为房地产投资者对这些因素的周密分析决定了哪些区位将被选择。一般,区位主要因距离、空间等位置上的差异而产生价值的不同。这里所讲的位置,不仅指所处的地理位置,还包括其社会位置,如人口因素、教育水平、服务水平、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等等。社会、经济、邻区影响等因素的差异更是加剧了位置上的区位差异,使得处于同一市场的不同区位的相同面积土地产生不同的实用价值、利用方便和集约经营度,从而产生极为不同的经济效益。因此,投资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受土地区位条件决定的土地潜在收益和土地潜在用途。另外,区位价值会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变化而产生巨大差异,这使得投资者可能面临巨大的区位风险,如交通运输系统、生活方式及科技进步的变化等。
2.2.3类型风险确定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位置后,在此位置上开发哪一类型的物业也是必须慎重考虑的,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写字楼和商场等。选择不同的物业类型对开发活动的成功与否甚至盈亏都有极大的影响,而各种不同类型的物业对位置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其抗风险的能力也将是有差异的。
3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关系分析
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对房地产投资施加影响。因此,对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分析显得很有必要,而且这对于提高房地产投资的效益来说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图2以图表的形式表示出时机、区位和类型风险之间相互关系。
关键词房产项目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房地产业国民经济发展趋势
随着近几年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性产业,由于其过快发展与投资过热,部分城市已经出现房地产泡沫,势必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对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研究也成为理论界和实业界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含义
1901年在美国的A・M・Willet 的博士论文《风险与保险的经济理论》中给出了最初的风险定义:“风险是关于不愿意发生的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之客观体现”。在这一定义中主要强调的是不确定性和客观性的风险特点。根据相关的风险理论研究,一般定义为:也即是人们对未来的行为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最终后果与之前所预定的目标发生的负偏离。用通俗的话来讲,风险就是人们不愿发生的不幸事件的概率,再或许就是未来损失所发生的不确定性。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既是在房地产项目投资过程中所引起的损失产生的相关不确定性。客观世界充满了不确定性且变化多端的,任何一个房地产投资项目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损失的不确定性,通常情况下,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主要来自获取信息的不完全性、投资项目周期长短、收益预期及房地产政策等投资环境的变异性。
二、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细分及识别
为了保证房地产风险分析的最终质量,我们有必要对房地产投资过程中的每个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科学的细分与辨识,使房地产投资决策者能有效且更好地把握风险的变化规律和本质,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或相关对策从而减少风险和损失(图-1 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系统结构图)。
(一)自然风险,即是因一些自然因素的不确定性,从而对房地产商品在生产经营过程带来或直接造成的影响,或对房地产商品直接产生的破坏,对房地产经营者和开发商带来的经济损失。这些风险是人们对自然力无法控制或自然本身发生的异常变化导致的。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风险主要包括:洪水、火灾、地震、滑坡、风暴以及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等。虽然这些因素所引起的风险发生几率比较小,但风险
一旦发生,往往给房地产业带来非常严重的危害。针对这些自然风险的防范,开发商往往通过利用投保来避免或减少相应损失。但投保之前,如果房地产开发商能对该地区的天文资料、环境条件、气候条件、地质地貌等作一定的分析与了解,就可适当减少投保成本,并增加房地产投资收益。
(二)政治风险,既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潜在变化给房地产市场商品经营者与交换者带来的不同形式的经济利益损失。它通常会给房地产投资收益带来间接或直接的影响。如国家控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的转化以及土地的有偿使用权,可能会减少土地的供给,也将直接导致开发成本的增加;再譬如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也将直接影响着房地产投资收益的高低。政府这些政策对房地产投资所带来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因此,由于政府相关政策的更改或变化而带来的相应风险最能影响房地产市场效益的变化。尤其是市场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政策变化的风险对房地产商品最终效益的影响尤为重要,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有待加强和进一步完善。因此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必须密切关注房地产政策局势的相关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顺应发展趋势对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及时处理。避免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引起的房地产投资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选择国家政府有收益保证的、鼓励的、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实施投资。
(三)经济风险,由于经济形势变化而引起的且对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通常这种影响可能是因经济的滑坡对整个物业市场的影响,或许是因经济的发展对某一类型的物业或者某一特定地区物业所造成的相关影响。等这一系列与经济发展和经济环境息息相关的不确定因素,一旦它们出现,往往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的影响。常见的经济风险包括:财务风险、融资风险、市场供求风险、工程招投标风险、地价风险、国民现存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风险等。
(四)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就是指因科技进步、技术结构以及相关变量的变化带给房地产经营者和开发商的损失。如:因市场科技的进步给房地产商品的适用性构成的相关威胁,迫使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不断投资来进行房产商品的不断改造和翻修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常见的技术风险包括:建筑工艺和施工技术革新、材料改变和更新、设备故障或损坏、施工事故、建筑计算失误或设计变动、建筑的相关生产力因素短缺、信用等风险因素。
(五)社会风险,通常指因人文社会环境因素的不断变化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相关影响,并使得从事房地产商品经
营和生产的投资者带来了相应的损失。通常如一些社会治安、区域发展、公众干预、城市规划、文物保护等都会给房地产商品带来社会性的风险。
(六)国际风险,主要是指因国际经济环境的相应变化,从而给区域性经济活动带来的影响,这种风险对整个社会所有经济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对房地产商品来说,通常说的国际风险包括:国际投资环境风险、国家风险、货币汇率变化风险、国际经营风险、国际货币利率变化带来的风险等等。
(七)内部管理和决策风险,通常指因房地产开发商的决策出现失误或经营管理的过程不完善而导致与预期收入水平不相符以及预期效益不能够实现的风险,通常所说的内部管理和决策风险有:投资地点、投资方式、投资类型的选择风险以及人、物、财组织管理的风险等等。
有上可知,引起房地产投资过程中发生风险的因素比较多,且带来的严重后果程度也非常迥异。如果在房地产投资时,忽略或完全不考虑这些主要风险因素,那风险分析必定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和意义。但如果把每个风险因素都包罗万象的加以考虑,也势必会导致问题的复杂性,不但不现实而且也不恰当。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以合理科学的缩小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为主要目标,通过寻找影响房地产投资风险的主要因素,来合理为投资决策者提供最合理科学恰当的风险对策。
三、房地产开发风险的防范对策
房地产的开发风险防范,大体上分为两种途径:一是在经济损失发生之前,通过采取各种预防控制手段,也即是通常说的事前控制,力求将经济损失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二是在经济损失发生之后,通过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进行及时补偿,也即是我们常说的事后控制。
(一)投资风险回避。投资风险回避既房地产投资者在对房地产投资风险进行具体分析和识别以后,发现若对某项房地产活动进行投资将会带来经济利益风险的损失时,通过事前控制手段,改变原有的行为方式或事先避开风险源地,采用拒绝实施或主动放弃这些将会导致风险损失存在的相应投资活动,事前消除房产投资风险隐患。
(二)投资风险减轻。投资风险减轻是通过降低房地产风险的可能性或减少风险后果的不利影响。通过对已知的风险、不可预测风险或可预测风险的预测,项目管理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以控制,并最大限度的降低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预防。风险预防是投资者在房地产风险发生前采取的某些具体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引致风险损失的各项风险因素,实现降低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同时起到减小风险损失程度的作用。风险防范的对象一般有:自然灾害、社会风险和政策风险,在房地产投资系统风险防范策略中,应以经济风险作为控制的中心,把政治和社会风险作为预测的重点,把自然风险作为灾后缓解的主要对象。
(四)投资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房地产投资者在开发过程中,以某种合理、合法的方式将某些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承担的风险的后果连同对风险应付的权力和责任转移给他人。房地产风险转移可以采用很多方法,主要有契约性转移、购买房地产保险转移和项目资金证券化转移等。
(五)投资风险分散与组合:风险分散。房地产投资分
散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和共同投资等方式。风险组合。风险组合投资是从证券业和保险业发展出来的一种投资理论。在房地产投资方面同样适用。
(六)投资风险自留:当采取其他风险规避方法的费用超过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数额时,可采用自留风险的方法。风险自留是指房地产投资者以自身的财力来负担未来可能的风险损失。风险自留包括自我承担风险和自我保险风险。
四、小结
综上所述,投资者在对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分析和管理时,应该同时从主观以及客观两方面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以提高投资效益,从根本上降低投资风险。主观上,投资者必须重视投资可行性研究,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从多层不同角度对风险问题进行总体把握。客观上,投资者还必须对当前今后国内、国际上经济形势、政治、社会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地方政策进行全盘了解,并以此为基础,对投资设计方案进行定量的数据测算分析,获得较准确的经济测算结果;此外,投资者还应充分了解该城市拟开发地区的情况,如工商业状况、人口结构与密度、居住条件、基础设施现状、建设规划、交通和污染情况等,了解和掌握该地区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分布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理性的判断该类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并进行科学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准确的把握时机,选中极具升值潜力的地段,并在合适的地段开发合适的物业,使投资决策尽可能准确而高效,赢取房地产投资的高效益。
总之,房地产投资项目分析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更需要社会经济现象的深刻剖析。并由此得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决策。
参考文献:
[1]林冬.基于关键因素的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价值工程2010(05):224-225.
[2]陈妮.关于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与对策的思考.价值工程2010(17):77.
[3]李启明.房地产投资风险与对策.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8.
[4]方建国.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是当前房地产开发的新趋向.中国房地信息.2004(4).
[5]钱民强.入世后房地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住宅科技.2002(2).
[6]张协奎,文卫平.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估计方法与应用.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9.
[7]柴强.房地产估价(修订第四版).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8]沈建忠主编.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
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中国中小企业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得以迅速发展,尽管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其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居于劣势地位。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为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提供了机遇和动力,但据有关专家保守估计,2009年中小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多为损失惨重。如何正确认识对外投资风险,及时进行风险应对、风险防范,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中小企业对外投资的必要性
国际间竞争及生产分工协作日益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促进了资金、商品和资本的全球流动,中小企业的竞争对手不再局限于国内大型企业,它还包括国外的大型公司和中小企业。为应对全球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实现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成为中小企业必然的发展趋势。
中小企业所处行业竞争性相比于大型企业更强。有统计资料显示,处于竞争不太激烈的行业(如石油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等)中的企业几乎全部属于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几乎百分之百处于竞争性行业。毫无疑问,中小企业在国内处于行业较为劣势而企业自身实力不强的双重压力之下。
世界范围内贸易壁垒的增加。2008年的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全球经济愈发不景气,世界范围内弥漫着贸易保护主义气氛。贸易壁垒的增加极大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出口,开展海外投资,实现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应对全球日益加强的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法。
市场的激烈竞争、行业的劣势、贸易壁垒的增加,已经威胁到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市场、原材料、技术等方面的问题都要求企业主动“走出去”。这不仅有利于其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资源的全球配置,更可以让中小企业学习海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最终改变目前所处的不利形势,谋求企业的长久发展。
2 “温州哈杉”对外投资微观风险分析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如影随形。对中小企业而言,投资也像一把双刃剑,风险与收益并存,但其风险又具有它自身的独特性。
哈杉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杉”)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温州首家跨国公司,于1991年以手工作坊起步。1995年,哈杉开始进军俄罗斯市场,并与当地温州同行展开了激烈的价格战,后受到俄罗斯贸易壁垒的严重打击,致使企业无法在俄罗斯打开市场。为了摆脱中国制造业在世界市场上无休止的价格战和同质化竞争以及绕开各国反倾销政策,哈杉选择在海外建厂。哈杉最大的海外投资是于2001年在尼日利亚建立的哈杉大西洋实业有限公司。
2.1 资金短缺,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使部分实体企业转向资本市场的投机活动,而哈杉坚持着自己的生产计划。2009年,温州当地一家商业银行突然中断哈杉2000万元的贷款,这一资金链的斩断,直接减慢了哈杉的发展进度。当时,哈杉还在制定其在尼日利亚下半年一倍甚至两倍的生产计划,银行的终止贷款让哈杉措手不及,哈杉不得不缩小其海外生产的规模。资金短缺且融资困难目前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对外投资最为突出的瓶颈。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依据主要是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对于生产型的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暂时出现销售困难、市场前景不好,就难以获得贷款。在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率下,金融机构更是减少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将有限的贷款额度给予大型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对中小企业的限制要比大型企业更为严格。因而,中小企业不仅不能获得规模扩张所需资金,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方面的资金更是十分匮乏。融资渠道的受限,让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很可能由于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无法实施。
2.2 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
哈杉初期以接受代工生产(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s)订单为主要业务,它维持了哈杉的初期发展。2000年以后,哈杉每年可以接到的代工订单数渐渐减少,企业利润因此下降,OEM业务已经不能再作为该企业的核心业务。于是,哈杉转向自主生产普通男鞋,欲以低价销售策略占领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随着温州的意尔康、奥康等具有其自身品牌的制鞋企业走向海外市场,哈杉的低价鞋渐渐失去吸引力。哈杉的产品滞销,市场份额渐渐缩小,企业陷入危机。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数属于以半机械化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投入技术开发的经费约占全国研究经费的4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水平。产品技术科技含量低、技术创新能力差、产品技术容易被模仿是中小企业普遍的缺点。同时,我国中小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属于防守型,目的多是转移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因此企业在对外投资时,缺乏品牌意识,不具备核心竞争力。低价取胜的经营模式也导致了市场所在国、地区的反倾销行为,使得许多产品的海外市场丧失殆尽。
2.3 缺少具有国家化经营能力的人才,企业管理水平低、缺乏战略眼光
2005年,哈杉生产的鞋大部分滞留在尼日利亚的仓库中,经过调查发现并不是尼日利亚没有自我消化的能力,问题出在管理层。哈杉的管理层自信可以处理好与当地合作者的高管之间的关系,而事实上哈杉管理层在与多家零售商签订合同时存在争论,签订合同后,零售商故意减少该企业产品的上架率。我国中小企业的投资策略主要是国内员工的海外经营。目前中小企业对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完成海外投资的当地化,大部分的投资是简单的将国内员工转移到海外。中小企业人员国际化素质普遍不高,尤其是在国际营销、国际标准规范、国际投资等一些对外投资的关键条件方面,企业缺乏优秀人才。这恰恰与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须有通晓国际惯例、熟悉国际市场规律及国际贸易法则的管理经验丰富、善于把握国际市场动向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的要求相违背。中小企业依靠管理人员的市场经验和直觉把握市场,因而容易作出不科学的决策,难以形成自己的国际化营销模式和建立稳定的消费群体,更难以与其它国际经济实体进行竞争。
2.4 市场信息反映不畅,信息反映机制缺失
中小企业的海外投资在与东道国企业展开竞争时,往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加剧了决策风险以及经营风险。企业在对外投资中若购销渠道不畅,则易将企业带入绝境,增加企业的破产成本、减少企业的经营收益。哈杉在尼日利亚建厂的初期,为了降低市场调研的成本,企业主要依靠上游和下游合作者来了解市场状况。依靠二手信息来了解市场,使哈杉只能掌握滞后的信息,企业多次错失快速进行产品调整的时机。企业对外投资是一个长久持续的过程,中小企业必须全程进行监督,快速洞悉国际市场,充分预测市场变化。而我国中小企业没有实现企业的信息化,未建立信息反应系统,国际市场信息收集比较滞后,信息资料的处理和反馈功能比较弱,缺乏对国际市场全面、动态的了解。一方面,让企业难以及时掌握对市场所反映的信息,失去对市场潜在发展机会的把握,阻碍了自身的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也可能让企业错失退出市场的时机,尤其是在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不能及时进行商业止损。
3 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对策
在任何投资中,风险都是客观存在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风险又是可控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正确地认识风险并采取相应防范和管理措施,使风险降到最小的程度,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1 融资多元化,并编制资金预算
在国内不能保证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更应该实现融资多元化,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渠道和金融工具,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和降低融资风险,尽量在东道国进行融资,尤其是境外企业所需短期流动资金。这样既能满足资金需求又因为使用同一币种,规避了汇率风险。同时,在遭遇资金紧缺的困难下,编制详尽的投资预算、进行投资全程控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中小企业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必须根据投资对象和投资方案编制详尽的预算,确定可能需要的资金量。预算的编制必须做到方法科学、内容全面,防止因为事前低估所需资金量,事中又无法保证随时有额外资金的支持,最终导致投资项目的失败。哈杉于2006年已将重心转移至销售、研发上,但是其仍保留小部分传统的加工贸易,目的是利用加工贸易资金回笼快的优势,为企业周转提供资金。同时哈杉也积极和当地的政府、金融机构沟通,实现在投资地的融资计划。
3.2 加快技术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
中小企业能否走向国际市场并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形成并保持核心竞争力。只有着眼于培育企业的核心资产,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发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中小企业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2003年,哈杉开始意识到品牌的力量以及名牌产品必须有一个过硬的技术力量作支撑,企业提出了由产品走出去转变为整体走出去的理念。为突破款式设计的瓶颈,2004年哈杉通过收购意大利著名鞋企威尔逊公司,充分发挥其在研发、工艺技术、品牌影响力的优势,改进企业自有品牌“HAZAN”的设计和生产,提高产品整体的竞争力。
3.3 培养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07-0062-06
一、前 言
自国际金融危机后,为振兴国内实体经济,走出经济衰退,发达国家开始重新关注制造业发展。美国提出重振制造业战略,欧盟《欧盟2020》强调恢复工业全球竞争力,并试图引领全球新一轮工业技术革命。此时,国内制造业则面临产能过剩与发展空间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将其定位为中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为2020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2035年实现行业达到世界制造强国中等水平奠定基础,并以此为框架,形成“1+11”的文件支撑体系①。2016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指出,截至2015年12月PPI已连续45个月下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指出制造业产能过剩已由传统行业向新兴战略行业蔓延。与此同时,中国制造业对外投资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国内产能过剩,新兴产业发展空间不足,国际产业转移浪潮的兴起恰好给了中国制造业借助对外投资进行结构调整的大好机遇。
考虑数据统计口径统一性、连续性与可获取性,本文对美国传统基金会与美国企业研究的“中国全球投资追踪”数据库(CGIT)②2005~2015年6月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制造业项目数据统计基础上,总结中国制造业及其子行业区位特征。并以此为基础,借助中国海外投资国家风险评级报告(CROIC-IWEP)③提供的原始数据对中国企业制造业及其子行业对外直接投资集中地国家进行国家风险的量化测算,以此衡量中国企业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中所面临的国家风险,以及风险应对措施。
二、相关研究概述
(一)国家风险量化的相关研究
国外学术界对国家风险系统性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国际银行跨境业务,70年展至国际投资领域。研究主体以学者与评级机构为主。前者主要是借用数学模型进行量化分析,如Robock(1971)[1]将政治风险划分为独立变量与非独立变量,Simon(1982)与Oetzel(2001)[2]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并运用。Rummel(1978)和Kraar(1980)[3]对政治风险设置子指标,Ting(1988)用渐逝需求模型评估境外投资国家风险,Yavas(1989)[4]通过概化理论提高国家风险评估准确性。后者则设计模型以量化抽象的国家风险概念,以发达国家机构为主,如《欧洲货币》的国家风险指数(Euro Money′s Country Risk Index)、国际国别风险评级指南机构(ICRG)、机构投资者国家风险、经济学家情报单位与环球透视(GI)等。但多数机构未对外公布其计算模型或原始数据。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始于1979年,国内学术界对国家风险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国际信贷领域,且以介绍或翻译外文文献为主,至90年代,研究人员开始将国际投资纳入国家风险领域,如聂名华(1995)[5]与杜奇华(1995)[6]开始针对国际投资领域的国家风险进行研究,但仍以定性分析为主。伴随综合决策技术发展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研究人员开始量化分析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家风险,如刘宏等(2010)[7]对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09版)》资料进行量化处理后,进行风险测算与排序。吴彤等(2015)[8]对拉美主要国家风险进行量化测算。国内评级机构代表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信用评级,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推出的中国海外投资国家风险评级体系(CROIC-IWEP)、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国家评级系列报告,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系列报告。
(二)中国制造业对外投资风险的相关研究
截止2016年1月21日,以“制造业对外投资”与“制造业海外转移”为标题在中国知网上搜索论文分别为24篇和9篇。涉及中国制造业对外投资所面临风险研究分为两类,一类为定性描述,研究对象又进一步可划分为针对局部地区的制造业投资或针对全球制造业投资,前者如李星等(2012)[9]对中国制造业在非洲投资所面临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而陈涛涛等(2012)[10]则以巴西为研究对象。后者杨春蕾(2013)[11]对全球“再工业化”背景下中国制造业对外投资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与主要应对措施进行定性分析,杨海洋(2013)[12]对中国制造业对外投资时所面临的劣势以东南亚、南亚、非洲、南美洲等5大主要区域为单位进行共性梳理。另一类是尝试量化分析,但文献较少。如宋维佳等(2013)[13]构建HHM-RFRM模型,并对装备制造业进行风险量化,构建风险排列矩阵。
现有文献中,针对制造业海外投资风险研究主要集中整体风险的框架构建或局部风险研究,对制造业海外投资国家风险的量化分析相对较少。
三、中国制造业海外投资国家分布特征
中国制造业PMI自2012年以来持续下滑,截至2015年12月仍位于“荣枯线”以下。同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针对国内1 782家制造企业调研数据显示,国内制造业设备平均利用率仅67.5%。国内制造业产能过剩使越来越多资本开始寻求国际市场。
(一)投资以亚欧美洲为主,国家集中度较高
对2005~2015年6月间合计249个投资规模大于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投资统计表明,2005~2014年间中国企业对全球制造业成功投资规模年均增速为35.39%,远超全球FDI4.44%的年均增速。其中投资成功项目为220个,累计金额1 365.57亿美元,多分布于亚(32.84%)、欧(29.93%)、美(25.64%)3大洲。其中对亚洲地区制造业投资中顺向投资明显,以东南亚(14.96%)与西亚(11.33%)为主,对欧美地区逆向投资突出,其中欧洲集中于西欧(8.45%)、中欧(7.38%)与南欧(7.31%)④等发达国家,如西欧中97.47%资本流入英荷法,德国与美国分别占据中欧与北美投资的69.75%与97.18%。
超过70%失败的制造业投资集中于美洲与亚洲。具体到国家层面,则美洲的美国(21.31%)、巴西(11.24%);欧洲的法国(10.58%)与亚洲的哈萨克斯坦(7.22%)、新加坡(6.83%)与印度(6.56%)制造业失败率较高。
(二)行业国家分布集中度高,投资地域向发达国家转移
2005~2015年间,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制造业6大行业集中度高,其中食品制造业与电子电信制造业尤为明显,前5个东道国分别占比93.64%与94.6%。另4大行业中,超过90%以上投资集中于前7~13个国家。由于存量积累原因,金属与非金属冶炼加工业以及化学制造业仍占中国制造业对外投资47.45%的份额,但2010年至今,交通运输设备、电子电信以及专用机械设备的投资增速明显,以其为代表的新兴制造业经过波动性调整后,自2014年起投资占比超过传统制造业。
CGIT数据显示,2005~2015年间,中国制造业对58个国家进行投资,涉及21个发达国家,37个发展中国家⑤。国际金融危机前,中国制造业境外投资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占比在2006年时达到峰值78.57%,危机后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开始逆向投资,自2012年起中国制造业海外投资主要流向发达国家,其中2015年1~6月间80.58%制造业海外投资进入发达国家。
(三)机械设备投资集中于欧洲,电子信息设备集中于北美、西欧
根据中国企业制造业成功投资项目数据显示,自2008年起,以设备、机械制造以及电子电信为代表的新型制造业开始成为中国制造业海外投资热点,2010年其占比达10年来峰值75.09%,后经过4年调整,2015年再度超过传统制造业投资。尽管起步较晚,但新兴制造业投资地域特征明显。54.44%与67.84%的机械设备以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投资集中于欧洲,其中前者又以德国(32.20%)、挪威(9.13%)与意大利(7.41%)为主,后者70.37%投资集中于欧洲的意大利、瑞典、荷兰、德国、巴西与北美的美国。电子电信制造业业投资地域集中度更为突出,超过82.8%投资集中于美国(59.22%)、荷兰(17.21%)与德国(6.41%)。
对具体投资项目国家分布特征进行梳理后发现,资源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如金属与非金属加工、化学制造投资地理分布多与东道国资源禀赋相关,高新技术制造业投资开始向发达国家转移。机械设备行业产业链特征明显,其中上游获取品牌或技术投资集中于欧美地区,而低端加工组装环节则偏好低成本的发展中国家,如巴西、马来西亚以及印度等地。电子电信制造业中94.08%集中于美、荷、新、德、日、意6大发达国家,为国际金融危机后新高。中国高端制造业资本流向发达国家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国内资本积累,二是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推动,改变了传统的全球分工体系,其中制造方式的变革削弱了发展中国家要素成本优势。
四、中国大型制造业海外投资国家风险特征
本章对中国企业对全球制造业及其行业投资所面临的国家风险进行测算,数据来源于CROIC-IWEP,将国家风险划分为经济风险与非经济风险两大类,前者进一步划分为经济基础与偿债能力两个二级指标,下各包含10个与8个三级指标;后者包括社会弹性、政治风险与对华关系三个二级指标,下各包含8、8、6个三级指标(CROIC-IWEP提供了基础数据,但并未进行量化测算)。本章对其量化实现同级对比(绝对值在0~10间),按CROIC-IWEP注明的指标权重(二级指标分别赋权0.2)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经济风险与非经济风险,风险指数满分为10分,越高则风险越小。与目前国外盛行的三大评级机构相比,CROIC-IWEP对华关系这一指标,使其分析更适合中国国情。同时借组考虑到数据可获取性与可量化性,表1中选择19个国家占中国制造业对外投资成功项目的72.28%与失败金额的76.81%。
(一)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测算中对于定量指标采取标准化处理方式,对定性指标根据其他机构量化结果后进行标准化处理,按照CROIC-IWEP公式的权重予以加权,分数越高,则表明风险越低。8~9分为低风险区;7~8分为风险防范区;6~7分为风险警戒区;低于6分为高风险区。如表1所示,中国大型制造业对外投资中,整体经济风险明显小于非经济风险,19个国家中新加坡、德国、荷兰与新西兰属于经济低风险区,投资额合计占比10.6%;6个国家属于风险防范区,合计占比33.06%;8个国家属于经济风险警戒区,合计占比22.07%;1国属于高风险区,占比不足1%。19国中8国经济风险评分超过赋权均值7.3627,整体而言,中国制造业海外投资经济风险分布符合正态分布,主要投资国家中半数为低风险或防范区,极端风险占比较少,发达国家经济风险低于发展中国家,高风险占比较少。
(二)非经济风险
尽管近年来民营企业成为中国制造业新兴投资主体,且成长活跃,但在投资存量中,仍以国有企业为主。鉴于欧美国家对中国国有企业的政治敏感度、东南亚国家存在的排华历史以及中东地区的地缘政治因素,非经济风险对中国大型制造业影响将更加突出。如表1所示,在主要投资国家中,中国企业对主要国家大型制造业投资非经济风险等级为低风险10.58%、中等风险47.18%、较高风险25.31%与16.94%高风险,其中主要是政治风险以及较低的对华关系评分导致非经济风险较高。二级指标分析指出,除意大利于法国外,发达国家的社会弹性与政治风险均在均值以上,但对华关系评分多在均值以下。而发展中国家则是对华关系评分较高,但对应的非经济风险则多低于均值。
(三)主要制造业国家风险
中国制造业海外投资分布中行业集聚度高,为纠正锚定偏差,本节将世界经济论坛《2015~2016年度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指数第一的瑞士设定为基数100分,比较各子行业主要投资国家间风险的相对强度,以2005~2015年投资成功的大型制造业项目金额为权重,按顺时针排序,分析各行业面临的主要国家风险(各行业主要投资国选取标准为累计投资至少为该行业对外投资额90%以上),如图1所示。
对中国制造业各子行业分布的国家风险来看,行业投资集中国面临国家风险由低变高的的行业为:电子电信设备、专用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食品制造、化学制造、金属与非金属制造。金属与非金属制造业面临风险最大,多属于较高风险区,其中委内瑞拉与几内亚更属于高风险区。化学制造业投资较为集中的13国中,10国位于风险防范或低风险区,3国位于风险警戒区。食品制造业则由于巴西风险较高抬高行业风险水平。其他三大类机械、设备以及电信行业由于多集中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致使行业风险水平相对较低。
五、应对制造业对外投资风险策略
商务部国际产能合作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企业制造业对外投资同比增加105.9%,其中装备制造业投资额同比增长154.2%,占制造业对外投资49.1%。“一带一路”战略逐步落实,“国际产能合作”初见成效,国际第四次产业转移浪潮的推进以及国内制造业成长空间的结构性矛盾,促使未来中国企业将进一步加大对全球制造业的投资。但与主流跨国企业相比,中国企业投资历史较短,历史存量中国有资本占比较大以及部分国家对中国的非经济敏感性,使得中国企业境外制造业投资时难以避免复杂的国家风险。为应对制造业海外投资风险,需政府与企业共同努力。
(一) 政府层面
1.配套发展支持行业,尤以商贸物流为重
“三期叠加”的国内经济使国内制造业转移与升级面临结构性压力,为满足制造业资金、人才与咨询服务的要求,政府需重视金融、技术人才培育以及专业咨询等相关行业的发展。通过提供金融与科研支持,为传统制造业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技术人才培育与完善、规范专业咨询服务,满足制造业发展新业态。当务之急便是加速发展商贸物流,尤其是跨区域物流。商务部、财政部以及国家标准委自2014年开始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试点企业反映标准化的推流动大幅提高备货与卸货效率,库存周转成本至少降低29%。降低物力成本,将在短期内直接提高制造业企业竞争力。
2.合理引导资本流出,避免国内产业“空心化”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次贷危机与紧随其后的欧债危机对欧洲国家打击颇重,但2009年以来德国各项经济指标均位于健康状态[14],其中制造业较高比重⑥是危机后德国经济快速恢复和增长的关键因素。近年来,由于通胀持续、国内实体经济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国内资本表现出“离制造业”趋势。考虑到国内人口数量与社会福利情况,引导或鼓励企业对外进行制造业投资的同时,需同时兼顾国内就业与社会稳定性,避免重蹈后工业时代日本制造业“离本土化”与美国“离制造化”的弊端。
3.加快制造类工业园区建设
全球经济复苏阶段,民营企业开始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重要主体,但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普遍面临跨国投资实践少,抗风险能力低等局面。而由政府主导或大型国有企业参与的国外制造类工业园的建设,一方面政府借助其政府信用,能为园区内企业提供较高的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园区内企业聚集,尤其是有龙头企业引领时,能够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形成企业规模效应,弥补民营企业或中小型企业投资实践不足。
(二)企业层面
1.加大资本来源,鼓励伙伴资本进入
由于国内金融体系相对落后,国际资本难以被抵押,国际金融体系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接纳度较低,促使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时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成本压力大制约民营企业选择空间。对外投资实践中,已有不少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联合投资,形成“国企资本+资源”与“民企决策灵活+政治低敏感”的资源结合。对外投资实践中,企业通常难以应对投资项目的全部风险,因此可考虑结伴投资,鼓励伙伴资本进入,增强利益共同性,弥补资金短板。
2.选择科学规范的信息来源
在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早期,由于经验缺乏与资料来源不足,不少企业盲目追随其他企业脚步,或片面轻信华侨华人。但实践正面,一是各企业资源不同,部分核心竞争力难以模仿;二是对外经贸实践中,一直不乏华侨华人针对中国企业的诈骗案件。因此,选择科学规范的信息来源,重视信息真实性,将其与企业实际资源以及能力配对,将有效提高投资成功率,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3.重视东道国产业发展阶段与企业自身投资阶段的互补性
由于对外投资动机不同各企业资源获取或转移的需求将有所差异。同时考虑不同国家所处产业链环节不同以及工业化进程差异,因此不同引资国的政策与产业偏好将不同。对此,企业需明确自身是转移成熟的制造环节、获取当时市场、获取成熟技术或者是品牌等真是的投资需求,将其与东道国的引资需求进行互补,则利于提高企业投资成功率。
[注 释]
① 11个文件包括五大工程落实方案:智能制造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落实方案;四个专项规划:制造业人才、新材料产业、信息产业、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与发展服务型制造。
② 该数据库只记录投资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投资项目。
③ 本文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范围与CROIC-IWEP一致:仅针对真实商业投资,因此投资数据以CGIT数据库统计口径为主。
④ 如无说明,括号内数值为占中国企业对全球制造业投资比重。
⑤ 经济体划分标准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分类。
⑥ 2011年德国制造业增加值比为23%,高于同期美国(13%)、日本(19%)与欧盟传统15国(15%)水平。
[参考文献]
[1] ROBOCK S.Political risk: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J].Columbia 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1971(4):6-20.
[2] OETZEL J,M BETTIS R.Country risk measures:how risky are they?[J].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2001(6):128-145.
[3] KRAAT L.The multinationals get smarter about political risk[J].Fouture,1980(6):80-87
[4] YAVAS B.An ecploratory assessment of the use of generalizability theory in improving country risk analysis[J].The Mid-atlantic Journal of Business,1989(7):51-61
[5] 聂名华.对外投资中的国家风险防范[J].国际贸易,1995(2):37-38.
[6] 杜奇华.论国家投资的国家风险及其防范[J].国际经济合作,1995(4):25-28.
[7] 刘宏,汪段泳.“走出去”战略实施及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家风险评估:2008~2009[J].国际贸易,2010(10):53-56.
[8] 吴彤,陈瑛.中国对拉美主要国家直接投资的风险分析[J].国际经济合作,2015(10):59-64.
[9] 李星,周骁毅.中国对非洲制造业投资:问题与对策[J].国际经济合作,2012(7):57-61.
[10] 陈涛涛,陆玉忠.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基于投资巴西制造业的视角[J].国际经济合作,2012(11):9-13.
[11] 杨春蕾.全球“再工业化”背景下中国制造业发展对策研究[J].苏州大学学报,2013(6):100-105,200.
[12] 杨海洋.中国制造业向海外转移的区位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13(4):123-138.
[13] 宋维佳,熊宏韬,机遇并购准备阶段的装备制造业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13(11):87-94.
【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4-0075-04
一、引言
石油天然气开发是高新技术密集、多工种协同的复杂作业,包含着技术、经济、商业、组织和政治社会等综合性风险。在国际油气市场上,作为外国投资方,一般追求的是投资项目在投资期的财务价值最大化。投资项目的财务价值等于项目预期净现金流按投资方拟接受的收益率进行折现的价值,即对商业储量、开采曲线、资本支出、作业支出,以及合作分成条款所进行的识别和财务量化。因此,要实现项目财务价值最大化,除有良好的油气收入外,更要有有效的投资支出策略。原因在于,对于项目油气收入,主要受市场基准价格(如国际原油基准价的WTI、布伦特、迪拜&阿曼价格)决定,企I缺乏自主定价权;而对于投资支出,实质是对风险的综合权衡,包括资本支出和操作成本,则可以由企业进行控制。因此,油气项目预期财务价值的实现必须采用有效投资风险控制方法。
A集团作为一家省属国有企业,是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综合开发、深度转化、高效利用的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集团一直坚持实施国际化战略,在多个国家拥有油气权益。自2008年开始,集团在泰国、马达加斯加、中非、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开展近10个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但是,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实际投资完成率不足35%,油气商业化产量比例不足20%。除受近期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影响之外,长期以来如何对海外项目进行投资风险控制则是其中深层次的管理原因,是亟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海外项目投资风险控制流程与原则
(一)项目投资风险控制流程
对于油气开发投资项目,按照决策与开发流程,一般可划分为项目发起(识别投资机会)、项目可行性选择(提出解决方案)、项目定义(决策完成)、项目实施、项目后评价五个具体阶段。其中,前三个为项目价值判断环节,后两个为项目价值实现环节。
1.发起阶段。即识别和启动一个新项目是否有投资价值的环节。在这一阶段,通过前期项目情况资料的收集,了解拟建项目的基本特征,如投资区域、预计储量、投资总额、投资进度等基本指标,通过对技术、经济、商业、组织和社会等风险的基本判断,决定是否进一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是进一步评估前期确定的战略及方案的可行性,判断其能否足以支持项目进入概念选择阶段。为了使可行性研究具有科学性,需要投入充分的人力和时间进行全面风险分析,而且风险评估采用的数据质量是最关键的。通过结合项目前期投资进度以及投资环境、投资谈判等情况,实施与原定可行性方案的比较分析,重新了解原预可行性方案是否周全,事先预计的投资合作困难与障碍是否充分。这一阶段需要重新有效识别投资项目,并具备充分的资料进行最佳论证和选择。
3.项目定义阶段。这一阶段的目的在于在最终决策前,项目风险及价值评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已经建立了所有计划、战略、协议、机构、资源及系统,以及何时以最佳方式启动项目实施。即需要重新评估是否选择了最佳方案,所制定的计划是否恰当,并判断是否需要对油气开发方案做出适当修正。项目的投资方案在这个阶段全面产生,风险评估更加细致,项目价值财务风险应控制在10%左右。
4.项目实施与后评价阶段。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资发规划〔2005〕92号)中指出:项目后评价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二)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从项目风险控制的内容上,包括技术、进度、HSE(Health-Safe-Environment)、社会绩效以及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目标(如声誉等)。其中,技术风险是最突出的,如地层和地面技术、规模、基础设施、HSE等[1]。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遍接受,HSE对人、资产、环境、声誉等风险控制不当都会造成项目财务风险或失败。在风险控制程序上,包括鉴别风险、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制定并执行风险应对措施,以及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评价和再评价,从而全面控制风险。
2.主动控制原则。主要包括:(1)建立完善投资决策制度体系。基于资源战略或商业价值目的,研究国际环境和企业条件,尽快制定完善全球范围或区域内统一的《投资决策手册》、《风险管理手册》等投资制度。(2)作好规划、计划和预算,及时修订投资方案。根据A集团战略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规划和项目可行性分析,并对已落实的投资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理。(3)强化信息流通。特别是工程技术、税务、资金、法律等部门的协作及专家团队的支持,确保项目风险的有效管理。
3.动态控制原则。根据项目开发程序,投资支出的动态调整分别为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及商业开发书)、概算造价(初步设计)、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开发方案设计(预算造价)、招投标(合同价)和实际投资(竣工验收)。相关投资支出的偏差控制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实施动态控制:(1)组织措施,如金额大小由董事会或依据授权进行的组织核准。(2)管理措施,如预算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3)技术措施,如采用先进钻井技术的应用。(4)经济措施,如追加投资与融资计划。
4.重点控制原则。由于投资确定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开发成本的主要风险来源于建设前期和设计过程,其对投资成本的影响最大,达到75%~90%。也就是说,如果前期项目价值鉴定阶段是成功的,即使价值实现的执行阶段不是完美运行的,项目也能取得较好的价值;反之,前期不成功,即使后期卓越运行,也不可能取得好成果。
三、投资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
油气开发项目投资支出按性质分为固定资本投资和操作成本。其中,固定资本投资按阶段分为勘探投资与开发投资,勘探投资主要是地质油气藏评价工程投资,由物化探、钻井、录井、测井、试油、综合地质研究投资等组成;开发投资包括钻采工程和地面工程,具体包括开发准备费、气井投资、地面设施及集气管线投资、其他投资(如管理费用)等。操作成本则包括油气生产环节发生的人工工资、福利费、动力费、燃料费、材料费、措施费、外协费等。因此,项目的投资控制,既要控制投资支出,也要控制操作成本,需要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连续进行[2]。
(一)投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风险与控制
1.投资估算风险
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风险见表1。
对于海外油气项目,在勘探阶段,要特别考虑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在开发阶段,要侧重于经济风险、组织风险和商业风险。这些风险是项目规划和设计的重要考察因素,其评估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投资估算的精度及可行性研究的结论[3-4]。油气勘探开采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设计,尽管设计费只相当于项目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设计质量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可达到75%以上,因此是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在风险衡量方面,特别要注重除定性识别外,更重要的是实现定量分析[5]。
2.投资估算风险控制
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主要依赖于以下资料与数据的可靠性:(1)相邻完工区块工程资料和实际造价资料。如搜集分析当地石油公司投资管理手册,同时应结合A集团投资项目评价的规定等。(2)投资估算标准指标,包括价格、汇率、利率、工艺材料参数等计价标准。在种类上可以设计全球统一应用指南和区域统一应用指南。其中最重要的是预计项目收入的油气产品价格,如筛选价格、评价价格、高价格和短期价格等。(3)项目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通常采用UTC、VIR(NPV)、IRR等财务指标。单位技术成本(UTC)是指投资总额的现值除以总商业油气产量,是产出单位产量所需的成本,是对比不同方案投资估算竞争力的重要指标[6];VIR是投资回报率,表示投资所产生价值的比率,等于项目NPV除以投资总额的现值(包括勘探开发支出和操作成本支出),是投资盈利能力的指标;IRR是名义价值现金流的净现值为零时的折现率。
(二)投资定义阶段:投资概算风险与控制
1.投资概算风险(表2)
在油气项目技术设计阶段,基本决定了项目投资总额的35%~75%,因此投资概算控制是油气项目投资风险控制的重点。
2.投资概算风险控制
投资项目价值最大化的最佳时机是项目投资流程的前三个阶段(可行性评估、选择、定义),以做好项目价值判断工作。因此,要在项目的前期阶段,也就是项目开始实施之前,用足够多的时间,聘用具有足够技能的人员,正确评估项目机遇,确定项目的价值驱动因素,鉴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调整所有与主要利益相关者有关的目标,并取得高质量工程交付成果(油气开发方案、资产参考计划、合同策略、项目执行计划、设计基础)。重要的是,在完成投资决策之前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展开这项工作。根据机遇的具体情况,为完成一份国际水平的研究结果,大约要支出项目10%~20%的费用。
同时,进行项目健康检查。这种检查,不仅要量化比较油气开发项目案例和常规项目指标,还要通过评估项目关键指标,来评估前期工作的完整性和质量,包括保证项目交付时间表。
最后,在最终投资决策阶段,提高成本估算的精确度至5%。该精度估算结果作为项目支出的目标,用作开发阶段的经济分析基础以及制定预算。
(三)项目投资执行阶段:投资预算风险与控制
1.投资预算风险
项目投资预算的主要风险如表3。
2.投资预算风险控制
(1)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再评估
由于油气投资项目周期相对较长,地质勘探、产能建设风险等特征,集团每年应实施对国际投资合作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的再评估,确保投资项目能够动态适应投资环境、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变化。其基本原理是,每年对已施工项目重新假设为新的机遇项目,重新进行基于现状的价值评估。
第一,可行性研究阶段,要结合拟投资项目前期开展情况,重新了解所发起的投资项目的基本特征是否发生变化,如投资区域、投资总额、投资进度等基本指标与初始评估报告的差异,并与合资方重新评估项目目标及期望值。最后得出是否参与以及能否成功实施项目的再次评估结果。
第二,方案比选阶段,要结合项目前期投资进度以及投资环境、投资合同等情况,实施与原定可行性方案的比较分析,重新了解原定可行性方案是否周全,事先预计的投资合作困难与障碍是否充分,是否发生变化。进一步评估前期确定的战略及方案的可行性,判断其能否足以支持项目进入方案必选阶段。
第三,项目定义(开发方案制定阶段)要结合前期勘探、生a开展情况,重新评估是否选择了最佳方案以及为了成功完成油气投资项目所制定的计划是否恰当,并判断是否需要对油气开发方案进行适当修正。
第四,项目投资决策与实施阶段,要重新评估确保成功实施项目的各项条件是否齐全,是否已经建立了启动实施项目的所有计划、战略、协议、机构、资源及资金等成功实施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2)投资总量规划
第一,以油气业务量为标准的下年度零基预算。零基预算不以历史数据为基础而是以零为出发点对各个项目进行预算,以便排除过去的影响和干扰,仅考虑预算项目在未来预算年度的重要程度、支出和收入等,全面以“零”为起点预算所有业务活动。
第二,与年度零基预算结合的3―5年期滚动预算。在编制项目下年度零基预算的同时,应基于当前形势对未来3―5年的储量、产量、人员、投资、成本及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做出最新估计,形成长周期滚动预算。这种长周期的滚动预算可以及时了解项目动态,达到投资监管的目的,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调整或控制措施,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第三,基于学习曲线的滚动开发。学习曲线也称为经验曲线,是随着产品累计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成本会以一定的比例下降。对于油气开发这样动辄数十亿投资规模的项目来讲,前期的开发建设费用不仅仅简单地意味着开发建设的投资多少,同时也直接决定着项目建成后的运行及维护费用的高低。如国外项目经常采用的滚动开发模式,即将前期开发取得的收入用于后续的开发投资,就体现了对整个项目的地质条件、储量情况、储层特点等“学习”后再投资的特点。
(3)投资支出实时监控
一般采取每日成本管理办法。每日成本管理办法包含:第一,了解成本过程,即在适当人员参与的情况下,通过分析每日成本跟踪报告,及时准确地掌握各项费用信息,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第二,理解成本过程,即通过公司成本报告,将每日成本与月度预算相关联,并与客户、供应商等对费用缺口/浪费进行沟通,明晰每项花费的因由。第三,管理成本过程,即各业务部门在掌握准确成本信息的前提下,通过超前成本思维,将原计划承诺的预算与可参照的预算进行不断对比,以期对以活动为依据的预算进行不断改进。
(四)项目后评价阶段风险与控制
1.项目后评价风险
项目后评估是针对项目地质、油(气)藏、勘探特点,结合项目投资主体的实际情况,兼顾项目所在地区、社会和国家利益,以项目目标、过程、效益、持续性评估为主。具体是以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预算为基础,然而将勘探支出、开发支出、管理费预算等逐一与竣工实际数据进行对比,总体评价项目价值的获取情况。在决算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是否从项目中学到了基本经验、是否实现了预期投资成果(实际成果与集团投资方案相对比)以及是否将所学的经验应用或传播。
2.项目后评价风险控制
对于投资项目决算风险,需要进行关键指标对标,如NPV、固定资产支出、可采储量、产量预测、计划及实现进度等。同时,找出可以实现项目最大价值的未来机遇(地层、油藏、监控、设施优化、油藏管理、未来开发等)以及相应的投资控制策略。
四、结论
对于海外油气项目来说,与项目相关的储量、技术、管理、市场等都存在风险。从投资风险与价值实现角度分析,可以将项目的投资过程划分为价值判断(即决策阶段)和价值实现(运营实施)两个阶段。具体的,在投资决策中,应以价值为中心,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应用项目管理方法,以项目决策(而非工作内容)为出发点;在项目实施中,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通过投资预算、学习曲线、每日成本管理及后评价等,保障项目的价值实现。因此,这个从项目决策到最终执行和价值变现的整个过程是将所有商机从最初构想到最终变现成熟的过程,其中项目决策过程对价值实现尤为关键。
作为省属国有企业的A集团,在当前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同时应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推行的EVA考核的要求,在海外油气项目投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基于EVA的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特此提出以下建议:(1)根据特定项目,建立全球投资风险控制制度,定义油气项目风险集,形成项目价值―风险规划。描述对未来现金流、盈利能力、持续生存有影响的相关风险,建构相应的风险集。在风险集内,就销量、价格、汇率及其他各种风险因素对未来现金流的波动影响,加以概率分布描述,明确项目整体的潜在风险和价值影响。(2)根据集团风险容忍度,评估优化总风险。风险容忍度是投资者对项目风险的最低忍受程度,或最低项目价值边界。在技术上,若风险容忍剩余,则通过增加杠杆来减少股东投资比例;若风险容忍不足,则通过滚动开发、增加净收益留存等措施增加股东投资比例。(3)多职能部门应主动管理风险,提升项目价值。通过有效的知识提升,整合专业技能及技术工具,协调工程技术与管理技术,加快工作流的盘旋上升,帮助项目组做出关于风险与机会的关键性决策,实现人员、商业流程与技术的最大整合。
【参考文献】
[1] 贾承造,杨树锋,张永峰,等.油气勘探风险分析与实物期权法经济评价[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4:4.
[2] 殷爱贞.我国油气勘探项目投资决策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3] 王c,张宝生.基于经济效益的海外油气勘探开发风险分析――以中亚地区为例[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1):23-26.
一、世界各国资产证券化的一般风险因素
(一)交易结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是通过建立一个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来进行的,论文其融资的成功与否及其效率高低与其交易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基本交易结构由原始权益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特殊目标载体)和投资者三类主体构成。从理论上说,只要参与各方遵守所确立的合约,该结构将是一种完善的风险分担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资产出售有着不同的法律和会计规定,这一方式将面临结构风险。具体包括:
一是交易定性风险。指根据相关法律,有关部门可能认为发起人与SPV之间的交易由于不符合“真实销售”的要求,而将发起人在破产前与SPV所进行的交易行为确定为无效交易,使破产隔离安排失效,从而给证券化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是收益混合风险。指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
三是实体合并风险。指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与发起人的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信用风险产生于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式的信用链结构。毕业论文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最依赖的两方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商、投资银行和代表投资者管理和控制交易的受托人。在合约到期之前或在可接受的替代方接任之前,任何一方对合约规定职责的放弃都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具体包括:
1.承销商风险。承销是投资者对资产组合恶化采取的主要防范手段。例如,在应收款支持的融资中,承销商能直接以其支付行为影响有关潜在资产合约的执行。因为承销过程的中断不仅可能导致对投资者的延期支付,而且可能引起整个结构信用质量的下降。所以当应收款支持交易被结构化以后,承销商在招募说明书中应根据历史经验对拖欠、违约及索赔给出相应的说明。
2.受托人风险。虽然受托人的经营状况不直接影响由应收帐款组合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但它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资金收妥后的安全性以及该资金转给投资者的及时性。所以大多数交易有严格的规定,按投资者的要求对受托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控制,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投资者提供实质性保护,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消除管理不当的可能性,而这正成为造成风险的潜在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关评级公司已经采取了附加措施以提醒投资者注意这种潜在风险。
(三)可回收条款风险
指发行人和持有者之间合同的条款之一是发行人有权在债券到期前,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券。如果在未来某个时间市场利率低于发行债券的息票利率时,发行人可以收回这种债券,并以按较低利率发行的新债券来替代它。短期赎回等于是由发行人在行使一种期权,以便按更为有利的条件对债务进行再融资。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提前偿还条款有三个不利之处:
首先,可提前偿还债券的现金流量的格局难以确定。其次,当利率下降时,发行人要提前偿还债券,投资面临再投资风险。第三,债券的资本增值潜力减少。医学论文以住房抵押担保证券为例,它属于固定收入证券的一种,但是却包含一个提前偿还条款。住宅所有者难以预料的提前偿还风险使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并使其原本的资产负债管理计划落空。
实际上,抵押担保证券的现金流动时间安排上的不确定性比公司债券和市政债券要大,因为行使提前偿还一笔抵押贷款的期权不单纯依赖于现行市场利率,它还依赖于每个房产主面临的特定经济和非经济因素。例如,房产主遇到迁移或房屋转手时,可能会提前偿还贷款或者当房产主发现了对自己更有利的二次融资可能性,提前偿付也会发生。一般用存续期这一指标来衡量提前偿还。存续期是以各支付期的支付现值为权数对支付期加权平均,存续期缩短了则说明发生了提前偿还。
(四)利率风险
证券化产品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具有和其它固定收益证券类似的各种风险,利率风险就是其中一种。具体而言,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与利率呈反向变动,即利率上升或下降时,证券化产品的价格就会下跌或上涨。如果投资者将证券化产品持有至到期日,那么证券到期前价格的变化不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如果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前出售证券,那么利率的上升会导致资本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风险,也称为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证券化产品市场上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证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取决于证券的特征,如证券的成熟、证券的息票利率、利息支付的频率、本金分期摊还的速度、债务工具当前的收益率、证券中含有的选择权等。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证券化产品的息票利率越高,其价格对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证券化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利率水平越低,证券化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
(五)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
按照JackM.Guttentag的观点:银行具有低估甚至忽略以小概率发生的重大损失事件的倾向。按照该心理定律,忽视低概率、高损失事件,源于人的非理性。人们长期预测能力非但不能随证券化进程而提高,反倒有进一步短视的倾向,结果使金融市场存在更大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资金池的构建方面,要严格评估资金池的质量,警惕发起人将不良资产以良好资产出售,以防人们对风险资产定价仅依据对市场短期的看法,由此而产生低定价的可能,导致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的利润率曲线形成缺口,而且缺口不断增大,不仅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最终还可能引起金融危机。
同时,资产证券化如果定价不合理,就会产生价格差。这种价格差的大小取决于市场正确识别证券化工具价格水平的能力,也就是说,市场需要时间来评价它的价值和风险。应该意识到新工具、新市场中的低定价问题是有代价的,因为新金融工具或市场通常由于存在为合理定价积累经验的成本,而比成熟市场效率低下,这种学习成本导致低定价交易,会引起近期或未来的亏损。因此证券化等新兴市场上存在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利润率曲线的情况。总之,经验不足导致新产品在初始阶段定价偏低,该阶段大量风险积累起来的可能引发风险。
此外,证券化的风险还包括发起人回购资产的道德风险、发起人弱化对出售资产管理的道德风险、信用增级和流动性支持的风险等,这些风险处理不当,将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
二、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特殊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政府在资产证券化形成、发展过程中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提供制度保障方面(如法律、税收、利率、监管、投资者保护等)。资产证券化的初期多是政府主导,政府政策的风险不可低估。
比如说,资产证券化本质上体现了财产信托的关系,加之我国现存的法律障碍,所以我国现阶段多采用财产信托模式。但是,目前模式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位,是由政府审批形式推动的,民间模式属于“球”,面临较大政策风险。
(二)法律风险
通过财产信托创造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典型私募产品,不适用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法律没有正式出台之前,它的身份并不明确。而且,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不能很好地规范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收益归属,降低操作风险及提供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此外,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没有建立,这也为资产证券化带来了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合同法对债务人已采取了“通知主义”,为资产证券化明确了转让的法律条件。但是,资产证券化资产池一般较大,项目繁杂,逐一通知债务人在实践中既不经济也不可行。
(三)流动性风险
目前,中国证券化信托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限制是流动性问题。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足就会要求较高的流动性贴水,大大增加证券化的成本,这就跟证券化“把不流动的资产转化为高流动的证券”的初衷相去甚远。因此,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是中国资产证券化突破模式的核心问题之一。
三、防范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措施
虽然资产证券化可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风险,但它是近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是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它对一国的投融资体制、信用机制、资源配置方式、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等金融结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并极大地促进了一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这种优质的金融创新,完全可以在总结我国资产证券化探索中的实践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和提高监管质量来防范风险。
(一)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
1.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刚刚起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目前并没有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只是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为依据,所以,需要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行为能力、证券发行、二级市场转让流通、投资主体、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以及相关的会计、税务、土地注册、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降低风险。
2.选择信用高、实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SPV。SPV是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机构。要顺利实施资产证券化,就必须尽快建立相对比较稳定的SPV,其业务主要是发行资产证券,并向发起人购买基础资产和向投资者派发证券收益。目前,SPV主要应考虑有全国性的大银行和自信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上来设立。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在SPV设立过程中应有一定的政府背景,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等级,降低运作成本,更有利于开拓资产证券化市场。目前可以由政府出面组建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SPV,也可以在政府的担保下由发起人自行设立SPV。
3.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增级制度与评级中介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增级机构是资产证券化的主体要素。首先,对于目前国内现有的一些金融机构,如会计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他们的运作,杜绝信用评级工作中的道德风险的发生。其次,政府可以出面设立一家专业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服务的机构,或者通过政府特许的方式,选择一家或几家国际上运作规范的具有较高资质和声誉水平的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到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中来。
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营造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基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基金业发展迅速,如果能够在进一步放宽对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社会资金运用的限制,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推行无疑是一个强劲的推动。
5.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渠道。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时间短、经验少,目前国有银行缺位、中介机构缺乏影响力的情况下,不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不明智的。在这方面,可以考虑从国外聘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与资产证券化经验丰富的外国投资银行和中介机构合作,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抽出部分资产进行打包,面向国际投资者出售等。通过这些合作方式,使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走向国际市场,从而降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加速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
(二)强化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
资产证券化衔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其涉及部门众多。而我国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如何形成合力,达成共享利益、共同监管的局面,这是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1.监管理念
(1)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动态博弈。凯恩斯对金融创新的动因提出了规避管制的理论解释: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机构为了获得利润而回避政府的管制所引起的。许多形式上的监管,实质上等于隐含的税收,阻碍了金融机构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利用管制以外的利润机会。因此金融机构会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管制,而当金融创新可能危及金融稳定与货币政策时,金融当局又会加强监管,新的管制又会导致新的创新,两者不断交替,形成一个相互推动的过程。从博弈论观点来看,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好似跷跷板上做游戏的双方,他们不断地适应彼此,形成“管制——创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创新”的辩证形式,共同推动金融深化和发展的过程。
(2)激励相容。金融监管成为金融创新动因的重要条件是激励相容、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应当是符合和引导、而不是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经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说,监管者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应用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已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在制定过程中,委员会始终尊重和重视来自银行业界的声音,几易其稿。同时,对于内部评级方法又提出了以评级为基础的方法和更为复杂的监管公式方法,以供不同风险管理能力的银行使用。
(3)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英语论文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强调动态和更富灵活性的监管,提高监管的风险敏感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引人内部评级法其目的就在于增强资本充足率的市场敏感性。同时,委员会赋予了各国监管当局更多的操作灵活性,在资产证券化的认定上注重经济内涵而非法律形式,这就使得监管当局更能适应资产证券化的动态发展。在第二支柱中,委员会提出监管当局可以视风险转移程度对资本重组要求进行灵活调整等方面都体现了风险导向性的监管理念。
总之,巴塞尔系列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演进历程清晰地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理念从常规性监管到资本充足监管再到风险导向监管的演变,体现了当前国际监管领域激励相容的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目前逐步推进中的资产证券化,其监管层面不仅应在资本充足上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一些处理方法,更应在监管理念上逐渐向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靠拢。
2.监管的主体和目标、方式和内容
(1)监管主体和目标。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美国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目标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在资产证券化监管方面,以评级公司的眼光看待资产证券化中的问题,应重点履行两种职能:一是对信息披露监管;二是对虚假、欺诈行为处罚。目前美国资产证券化监管上有两种趋势,一是市场增长快,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监管机构支持这个市场的发展;二是有滥用此种融资工具的风险,如EN.RON,监管机构更注重加大审查力度。根据现阶段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需要,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是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最主要机构。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各负责相应监管职责。银监会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信托等非银行内金融机构负责监管;保监会对保险类金融机构负责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负责监管。证券化品种的流通凡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可由央行金融市场司等部门负责监督;在交易所或柜台进行的,可由证监会等部门负责监督。监管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以促进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2)监管方式和内容。在监管方式上,美国、13本和韩国均为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实行注册登记制。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主要采取案架注册(SHELFREGISTRATION)的方式,在总的交易项目案架注册后,对以后每一笔的发行交易不再审查。在发行阶段重点审查交易结构及各种合约关系、资产组合方面的技术性指标,投资人认为实质性的信息均要披露,监管机构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后的监管主要是报告制度,一般是半年付息,半年披露一次信息。如发生虚假、欺诈等行为,SEC专门有一个执行部门(人员数量上2倍于其他部门)负责执行。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方式也应该是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就目前的实际看,实行注册登记制尚有困难,可以实行审批或审核制。
在监管内容上,美国SEC主要监管信息披露,在监管资产证券化方面表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有效地结合了法律的规定要求和实践的需要。如确认ABS的“证券”属性,将资产证券化活动纳入证券法监管范畴;修改SPV的“投资公司”定性,简化相应的监管要求等。我国监管的内容包括主体资格的认定、证券化品种、交易结构的审查、资产池技术性指标的审查、各种合约关系结构的审核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信用是渗透于资产证券化全过程的,并在证券化中起着基础作用(没有信用评级、信用增级,资产证券化就失去了大部分的光辉),因此,中国资产证券化制度创新的关键一环就是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包括良好的个人信用环境和政府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1]万解秋,贝政新.现资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一、世界各国资产证券化的一般风险因素
(一)交易结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是通过建立一个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来进行的,论文其融资的成功与否及其效率高低与其交易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基本交易结构由原始权益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特殊目标载体)和投资者三类主体构成。从理论上说,只要参与各方遵守所确立的合约,该结构将是一种完善的风险分担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资产出售有着不同的法律和会计规定,这一方式将面临结构风险。具体包括:
一是交易定性风险。指根据相关法律,有关部门可能认为发起人与SPV之间的交易由于不符合“真实销售”的要求,而将发起人在破产前与SPV所进行的交易行为确定为无效交易,使破产隔离安排失效,从而给证券化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是收益混合风险。指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
三是实体合并风险。指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与发起人的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信用风险产生于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式的信用链结构。毕业论文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最依赖的两方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商、投资银行和代表投资者管理和控制交易的受托人。在合约到期之前或在可接受的替代方接任之前,任何一方对合约规定职责的放弃都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具体包括:
1.承销商风险。承销是投资者对资产组合恶化采取的主要防范手段。例如,在应收款支持的融资中,承销商能直接以其支付行为影响有关潜在资产合约的执行。因为承销过程的中断不仅可能导致对投资者的延期支付,而且可能引起整个结构信用质量的下降。所以当应收款支持交易被结构化以后,承销商在招募说明书中应根据历史经验对拖欠、违约及索赔给出相应的说明。
2.受托人风险。虽然受托人的经营状况不直接影响由应收帐款组合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但它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资金收妥后的安全性以及该资金转给投资者的及时性。所以大多数交易有严格的规定,按投资者的要求对受托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控制,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投资者提供实质性保护,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消除管理不当的可能性,而这正成为造成风险的潜在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关评级公司已经采取了附加措施以提醒投资者注意这种潜在风险。
(三)可回收条款风险
指发行人和持有者之间合同的条款之一是发行人有权在债券到期前,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券。如果在未来某个时间市场利率低于发行债券的息票利率时,发行人可以收回这种债券,并以按较低利率发行的新债券来替代它。短期赎回等于是由发行人在行使一种期权,以便按更为有利的条件对债务进行再融资。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提前偿还条款有三个不利之处:
首先,可提前偿还债券的现金流量的格局难以确定。其次,当利率下降时,发行人要提前偿还债券,投资面临再投资风险。第三,债券的资本增值潜力减少。以住房抵押担保证券为例,它属于固定收入证券的一种,但是却包含一个提前偿还条款。住宅所有者难以预料的提前偿还风险使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并使其原本的资产负债管理计划落空。
实际上,抵押担保证券的现金流动时间安排上的不确定性比公司债券和市政债券要大,因为行使提前偿还一笔抵押贷款的期权不单纯依赖于现行市场利率,它还依赖于每个房产主面临的特定经济和非经济因素。例如,房产主遇到迁移或房屋转手时,可能会提前偿还贷款或者当房产主发现了对自己更有利的二次融资可能性,提前偿付也会发生。一般用存续期这一指标来衡量提前偿还。存续期是以各支付期的支付现值为权数对支付期加权平均,存续期缩短了则说明发生了提前偿还。
(四)利率风险
证券化产品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具有和其它固定收益证券类似的各种风险,利率风险就是其中一种。具体而言,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与利率呈反向变动,即利率上升或下降时,证券化产品的价格就会下跌或上涨。如果投资者将证券化产品持有至到期日,那么证券到期前价格的变化不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如果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前出售证券,那么利率的上升会导致资本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风险,也称为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证券化产品市场上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证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取决于证券的特征,如证券的成熟、证券的息票利率、利息支付的频率、本金分期摊还的速度、债务工具当前的收益率、证券中含有的选择权等。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证券化产品的息票利率越高,其价格对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证券化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利率水平越低,证券化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
(五)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
按照JackM.Guttentag的观点:银行具有低估甚至忽略以小概率发生的重大损失事件的倾向。按照该心理定律,忽视低概率、高损失事件,源于人的非理性。人们长期预测能力非但不能随证券化进程而提高,反倒有进一步短视的倾向,结果使金融市场存在更大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资金池的构建方面,要严格评估资金池的质量,警惕发起人将不良资产以良好资产出售,以防人们对风险资产定价仅依据对市场短期的看法,由此而产生低定价的可能,导致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的利润率曲线形成缺口,而且缺口不断增大,不仅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最终还可能引起金融危机。
同时,资产证券化如果定价不合理,就会产生价格差。这种价格差的大小取决于市场正确识别证券化工具价格水平的能力,也就是说,市场需要时间来评价它的价值和风险。应该意识到新工具、新市场中的低定价问题是有代价的,因为新金融工具或市场通常由于存在为合理定价积累经验的成本,而比成熟市场效率低下,这种学习成本导致低定价交易,会引起近期或未来的亏损。因此证券化等新兴市场上存在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利润率曲线的情况。总之,经验不足导致新产品在初始阶段定价偏低,该阶段大量风险积累起来的可能引发风险。
此外,证券化的风险还包括发起人回购资产的道德风险、发起人弱化对出售资产管理的道德风险、信用增级和流动性支持的风险等,这些风险处理不当,将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
二、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特殊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政府在资产证券化形成、发展过程中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提供制度保障方面(如法律、税收、利率、监管、投资者保护等)。资产证券化的初期多是政府主导,政府政策的风险不可低估。
比如说,资产证券化本质上体现了财产信托的关系,加之我国现存的法律障碍,所以我国现阶段多采用财产信托模式。但是,目前模式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位,是由政府审批形式推动的,民间模式属于“球”,面临较大政策风险。
(二)法律风险
通过财产信托创造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典型私募产品,不适用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法律没有正式出台之前,它的身份并不明确。而且,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不能很好地规范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收益归属,降低操作风险及提供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此外,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没有建立,这也为资产证券化带来了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合同法对债务人已采取了“通知主义”,为资产证券化明确了转让的法律条件。但是,资产证券化资产池一般较大,项目繁杂,逐一通知债务人在实践中既不经济也不可行。
(三)流动性风险
目前,中国证券化信托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限制是流动性问题。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足就会要求较高的流动性贴水,大大增加证券化的成本,这就跟证券化“把不流动的资产转化为高流动的证券”的初衷相去甚远。因此,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是中国资产证券化突破模式的核心问题之一。
三、防范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措施
虽然资产证券化可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风险,但它是近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是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它对一国的投融资体制、信用机制、资源配置方式、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等金融结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并极大地促进了一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这种优质的金融创新,完全可以在总结我国资产证券化探索中的实践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和提高监管质量来防范风险。
(一)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
1.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刚刚起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目前并没有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只是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为依据,所以,需要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行为能力、证券发行、二级市场转让流通、投资主体、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以及相关的会计、税务、土地注册、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降低风险。
2.选择信用高、实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SPV。SPV是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机构。要顺利实施资产证券化,就必须尽快建立相对比较稳定的SPV,其业务主要是发行资产证券,并向发起人购买基础资产和向投资者派发证券收益。目前,SPV主要应考虑有全国性的大银行和自信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上来设立。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在SPV设立过程中应有一定的政府背景,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等级,降低运作成本,更有利于开拓资产证券化市场。目前可以由政府出面组建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SPV,也可以在政府的担保下由发起人自行设立SPV。
3.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增级制度与评级中介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增级机构是资产证券化的主体要素。首先,对于目前国内现有的一些金融机构,如会计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他们的运作,杜绝信用评级工作中的道德风险的发生。其次,政府可以出面设立一家专业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服务的机构,或者通过政府特许的方式,选择一家或几家国际上运作规范的具有较高资质和声誉水平的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到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中来。
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营造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基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基金业发展迅速,如果能够在进一步放宽对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社会资金运用的限制,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推行无疑是一个强劲的推动。
5.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渠道。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时间短、经验少,目前国有银行缺位、中介机构缺乏影响力的情况下,不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不明智的。在这方面,可以考虑从国外聘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与资产证券化经验丰富的外国投资银行和中介机构合作,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抽出部分资产进行打包,面向国际投资者出售等。通过这些合作方式,使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走向国际市场,从而降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加速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
(二)强化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
资产证券化衔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其涉及部门众多。而我国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如何形成合力,达成共享利益、共同监管的局面,这是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1.监管理念
(1)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动态博弈。凯恩斯对金融创新的动因提出了规避管制的理论解释: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机构为了获得利润而回避政府的管制所引起的。许多形式上的监管,实质上等于隐含的税收,阻碍了金融机构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利用管制以外的利润机会。因此金融机构会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管制,而当金融创新可能危及金融稳定与货币政策时,金融当局又会加强监管,新的管制又会导致新的创新,两者不断交替,形成一个相互推动的过程。从博弈论观点来看,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好似跷跷板上做游戏的双方,他们不断地适应彼此,形成“管制——创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创新”的辩证形式,共同推动金融深化和发展的过程。
(2)激励相容。金融监管成为金融创新动因的重要条件是激励相容、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应当是符合和引导、而不是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经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说,监管者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应用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已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在制定过程中,委员会始终尊重和重视来自银行业界的声音,几易其稿。同时,对于内部评级方法又提出了以评级为基础的方法和更为复杂的监管公式方法,以供不同风险管理能力的银行使用。
(3)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英语论文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强调动态和更富灵活性的监管,提高监管的风险敏感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引人内部评级法其目的就在于增强资本充足率的市场敏感性。同时,委员会赋予了各国监管当局更多的操作灵活性,在资产证券化的认定上注重经济内涵而非法律形式,这就使得监管当局更能适应资产证券化的动态发展。在第二支柱中,委员会提出监管当局可以视风险转移程度对资本重组要求进行灵活调整等方面都体现了风险导向性的监管理念。
总之,巴塞尔系列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演进历程清晰地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理念从常规性监管到资本充足监管再到风险导向监管的演变,体现了当前国际监管领域激励相容的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目前逐步推进中的资产证券化,其监管层面不仅应在资本充足上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一些处理方法,更应在监管理念上逐渐向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靠拢。
2.监管的主体和目标、方式和内容
(1)监管主体和目标。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美国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目标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在资产证券化监管方面,以评级公司的眼光看待资产证券化中的问题,应重点履行两种职能:一是对信息披露监管;二是对虚假、欺诈行为处罚。目前美国资产证券化监管上有两种趋势,一是市场增长快,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监管机构支持这个市场的发展;二是有滥用此种融资工具的风险,如EN.RON,监管机构更注重加大审查力度。根据现阶段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需要,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是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最主要机构。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各负责相应监管职责。银监会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信托等非银行内金融机构负责监管;保监会对保险类金融机构负责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负责监管。证券化品种的流通凡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可由央行金融市场司等部门负责监督;在交易所或柜台进行的,可由证监会等部门负责监督。监管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以促进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2)监管方式和内容。在监管方式上,美国、13本和韩国均为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实行注册登记制。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主要采取案架注册(SHELFREGISTRATION)的方式,在总的交易项目案架注册后,对以后每一笔的发行交易不再审查。在发行阶段重点审查交易结构及各种合约关系、资产组合方面的技术性指标,投资人认为实质性的信息均要披露,监管机构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后的监管主要是报告制度,一般是半年付息,半年披露一次信息。如发生虚假、欺诈等行为,SEC专门有一个执行部门(人员数量上2倍于其他部门)负责执行。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方式也应该是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就目前的实际看,实行注册登记制尚有困难,可以实行审批或审核制。
在监管内容上,美国SEC主要监管信息披露,在监管资产证券化方面表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有效地结合了法律的规定要求和实践的需要。如确认ABS的“证券”属性,将资产证券化活动纳入证券法监管范畴;修改SPV的“投资公司”定性,简化相应的监管要求等。我国监管的内容包括主体资格的认定、证券化品种、交易结构的审查、资产池技术性指标的审查、各种合约关系结构的审核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信用是渗透于资产证券化全过程的,并在证券化中起着基础作用(没有信用评级、信用增级,资产证券化就失去了大部分的光辉),因此,中国资产证券化制度创新的关键一环就是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包括良好的个人信用环境和政府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1]万解秋,贝政新.现资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中图分类号:F75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176-02
前言
国际撤资(international divestment)是指外国投资者从东道国或地区全部或部分地撤出经营资本,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从东道国的角度看,跨国公司撤资就是外国企业从位于本国的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中撤回资本的行为或行动。
国际撤资是与国际投资相对的一个概念,而且是伴随着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而产生的。一战后,国际直接投资活动出现,并在1945年后进入了繁盛时期。伴随着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国投资转移与撤资的行为也日益增多。哈佛大学当时对180家美国跨国企业进行了调查,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新建的海外子公司中,撤资的事件一直在增加,撤资的比率从1951―1965年期间的10%~20%,上升到1966―1970年的26.3%,1971―1975年又上升道42%,从地区分布来看,约40%是美国在欧洲的子公司,27%是美国在拉美的子公司。随着撤资事件的增加,这一现象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一、国外文献综述
国际学术界关注跨国公司撤资的问题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的研究都是从案例开始的,包括吉尔默对管理层调动的研究,托尼登对8个公司撤资规模、原因和过程的研究以及度海姆和格兰特对40个公司业务单位实力、内部协调和财务状况的研究,直到20世纪80年代,比较成熟的撤资理论才开始形成。现在比较流行的是波特的撤资障碍说,博迪温的撤资条件说以及哈密尔顿的撤资决定因素说。
波特(Porter,1976)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对企业推出障碍、条件和时机进行分析,提出了“撤资障碍说”,指出跨国公司撤资常见的会面临这样几方面的壁垒:(1)企业资产的专用性。他认为,企业资产与特定业务的专业化程度越高,越会降低企业撤资清算的价值,从而产生退出壁垒。(2)退出的固定资本。如企业撤出所要面临的劳动力的安置成本、产品备件成本和已签合同的违约成本等。此类成本越高,退出壁垒越高。(3)战略性退出成本。即当退出有可能影响公司整体战略而产生的退出壁垒。(4)信息壁垒。即指在撤资决策中面临的信息障碍。(5)管理和情感壁垒。即指来自被撤资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情感纠葛与抵触而产生的障碍。(6)东道国政府和社会壁垒。跨国公司撤资,即意味着当地员工的失业,有损地方经济。这就容易遭致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干预和社会的反响,从而产生撤资障碍。波特认为,在许多产业,企业应当最优化而不是最大化其防御投资。因此,当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的撤资行为也许比投资防御更可行:(1)是退出壁垒低,或随着产业的发展壁垒降低。(2)是企业创造壁垒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的机会很少。这些壁垒包括:在生产、广告、采购、销售上都可能存在的规模经济,专卖产品的差别,商标专有性,转换成本,资本需求,分销渠道,低成本的产品设计与技术优势等。(3)潜在的或现有的竞争对手拥有优越的资源。(4)竞争对手投资收益率目标低或有恶意竞争的特征。
博迪温(Boddewyn, 1983)将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三个投资决定条件进行逆转,提出了“投资前提逆转理论”,指出了跨国公司从国外撤资的三个条件:(1)企业不再拥有比当地企业更强的竞争优势;(2)在企业看来,凭借其内部化的竞争优势在国外进行生产已不再有利可图;(3)企业还拥有竞争优势,但企业认为,与其在母国外内部化这些优势,还不如通过企业方式,如出口和许可协议来获取外国市场。与邓宁的投资理论不同的是,博迪温认为,企业只要具备上述一个条件,跨国公司撤资就会发生。此外,博迪温还将已有的跨国公司撤资理论区分为基于条件的撤资学说、基于动机的撤资学说和基于突发的撤资学说。英国学者麦克德莫特(McDermott,1989)就曾利用博迪温的这三种分类方法进行研究,证明这三方面的因素,对跨国公司的撤资行为均会发生影响,尤其是条件因素影响最大。
哈密尔顿和乔(Hamilton and Chow,1993)提出了“撤资决定因素说”,指出导致跨国公司作出撤资决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1)外部环境的影响。如宏观经济环境欠佳,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成长速度下降等。(2)公司组织出现资本短缺或高度多元化等特征。(3)公司财务状况不良,如子公司投资回报低、收入增长慢,母公司架构收益比率低。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被撤资单位所获得的投资回报率低,其次是其成长前景差。他们强调了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成长状况对撤资的影响,除了考虑子公司自身经营或母公司整体战略需要这些主管因素以外,将东道国客观经济环境因素引入,所以该撤资理论相对于前人更加深入。
二、中国文献综述
近几年,虽然国内学者也开始关注并着手研究撤资问题,但与外国直接投资相比,撤资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文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国外跨国公司撤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的梳理和评价,另一类是基于跨国公司在华撤资案例和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的分析,涉及跨国公司在华撤资行为的特点、影响等各个层面,但深入挖掘影响撤资行为因素的文献较少。
梳理和评价跨国公司相关理论的文献主要有:
杨宇光、刘夏明(1995)从讨论国际直接撤资的含义着手,研究当代国际直接撤资理论的发展。将跨国公司海外撤资的理论进行比较系统的探讨,详细介绍了撤资的形式、分类、条件和动机。
陈岩(1995)先是分析了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与撤资的关系。而后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寡头理论和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进行扩展,从产业方面分析了跨国公司的撤资问题,最后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进行制度性修正,认为,在制度转换中,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更为重要的是由制度优势,创造、开发市场并将市场内部化的优势和以外资制度安排、新市场、新获利机会为内容的新区位优势的存在所决定的。而对外直接投资的撤退则往往是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接受国制度优势、创造开发市场并将市场内部化的优势和新趣味优势相对下降或消失的结果。
关于跨国公司的撤资案例及实证研究的文献主要有:
马全军(1997)分析了跨国公司撤资的原因、撤资对东道国的影响以及防范撤资的策略。他认为,投资风险是导致国际直接撤资发生的真正、唯一的原因,而这种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种:商业风险(经济风险)和国家风险(政治风险),撤资对东道国的就业、利用外资、国际收支以及社会稳定都有很大的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防范撤资的策略:保持政治稳定,营造完善的法制环境,创造有利的市场经营氛围,推行国民待遇原则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
薛敬孝(1997)分析了日本企业海外撤资的情况和原因后认为,撤资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由于大量外资流入,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会有更多的撤资现象。他还提出了使外商撤资比率下降的对策,如与外商合营时要加强互相了解,让外商了解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情况等等。
徐艳梅、李玫(2003)以韩资企业撤出中国市场和啤酒行业外资企业纷纷撤出等案例进行了例证,并据此对跨国公司撤资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市场期望值过高、国际资本流动特征发生变化、中国市场发展进入转折期、投资决策者因第二章跨国公司撤资理论及文献综述有限理性而决策失误、合资企业内部管理失误和源于母国方面的障碍构成了外资企业在华撤资的现实原因。
总结及评价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数量增多,撤资现象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引进FDI的数量逐年增加,2003年,中国吸引FDI总量位居世界第一。如今,进入中国的FDI仍在增长,但是随着吸引FDI的数量越来越多,撤资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经国家外贸部初步统计,截至2002年11月底,在中国累计批准设立的42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止或已停止运营的企业有20多万家,仍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约1 819万家。而在那些接受对外直接投资较多的国家和地区,撤资也早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或许永远都不会处于稳定的状态下,新设企业的出现也总会伴随着另一些子公司的撤资。
参考文献:
[1]王建华,朱昀.跨国公司撤资理论评述:第13卷[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97-101.
[2]周怀峰.跨国公司撤资原因的理论分析:第20卷[J].国际经贸探索,2004,(3):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