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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督导室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23 04:14:51

职教中心督导室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1

第三条督教的选聘,应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地域以及被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和知识结构。由具有教育教学和管理业务专长的人员担任。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五)热心教育督导事业,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督教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六)具有大学本科(含同等学力)以上学历,或从事教育管理或者教育、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督教聘任范围与任期:

(一)学校中的优秀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或教师;

(二)退休或退居二线的教育行政部门副局级以上领导或学校领导,年龄不超过65岁;

(三)同级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的人员;

(四)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部门领导及应当履行教育法律责任、与教育和教育督导工作有联系的党委、政府部门的有关人员;

(五)专家、学者、派和无党派人士。

市督教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

第五条督教的聘任程序市政府设立市督教聘任审查委员会。

市督教聘任审查委员会由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行政人员和专家组成。市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主任委员,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任常务主任委员。

聘任的具体事务由政府教育督导室承办。

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聘任督教人数和专业分类要求,确定推荐督教的单位和人数。采取单位推荐和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名相结合的规定,确定督教的拟聘人选后,报督教聘任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拟聘名单在同级教育信息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市政府颁发督教聘任证书。

第六条督教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指导学校按照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办学;

(三)撰写教育督导报告;

(四)参与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文件;

(五)对教育决策提出咨询建议;

(六)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督教在教育督导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听取被督导单位情况报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二)参加被督导单位的教育、教学活动,列席有关会议;

(三)遇到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紧急事态立即予以制止,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置的意见;

(四)依照规定获得督教工作有关补贴。

第八条督教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参加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组织的督政、督教、调研和其它活动,依法履行督教职责,撰写督导报告和调研报告;

(二)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参与制定文件,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

(三)参加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督教任职培训;

(四)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室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督教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未经政府教育督导室批准,不得独自开展督导工作,不得擅自督导结果及其有关内容。兼职督教受督导室的委托在工作驻地或指定地区进行的分散、独立的督导活动,应当在事后及时向督导室报告督导结果;

(二)实施督导工作时,督教与被督导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应予回避。

第十条市督教有下列情形的应予解聘:

(一)不履行督教职责,一年内未参加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的教育督导活动的

(二)督导活动中有失职、渎职、、、利用职权包庇他人或涉嫌报复及其他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受到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四)督教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可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书面申请辞去督教职务。

督教被解聘后,同级教育信息网站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告知单位。

第十一条组织管理

(一)督教的日常管理及工作由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督教本人的专长,组织督教参加督导评估和专项调研活动;

(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室应每年不定期召开督教座谈会或咨询会,通报本级教育督导工作情况,就教育督导的重大问题,征求意见;

(三)督教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仍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室可根据督教参加督导和调研等活动的情况,给予适当的旅途、误餐补贴;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2

铜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县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督导室主任由铜川市教育局领导兼任,督学3名,其中1名兼任督导室副主任,1名兼任督导室办公室主任。铜川市督导室现有副主任1名,正县级督学1名,副县级督学2名,办公室主任1名,均为行政编制。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铜川市委、市政府和铜川市教育局不断加强市教育督导室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保障督导工作的正常需要,同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在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目前铜川市已建立健全了市县两级教育督导网络,为实施“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注重加强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参观、实践锻炼、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熟悉业务、善于工作的督导队伍,使各级督学真正成为了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执法者,成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实现教育目标的参谋者、推动者,成为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者、实践者。2012年全市共有专兼职督学82名,聘任市级教育督察员6名。

2011年铜川市启动实施省级标准化区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创建工作,铜川市教育督导室根据各区县督导室现状,制定了全市区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书,印台区教育督导室已于今年初首批通过省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2012年计划宜君县建成省级标准化督导室,耀州区自加压力,要求将创建时间由2014年提前至2012年,2013年区建成省级标准化督导机构,提前完成创建任务。各区县对照创建标准,落实人员编制和督导经费,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为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督政工作 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督政为主,大力实施教育强市战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义务教育进入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新阶段。继“两基”全面完成后,全市以创建教育强区县为抓手,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布局调整力度,中小学由2001年的1039所调整到现在的258所,办学规模、效益明显改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宜君县率先建成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区、印台区“双高普九”工作通过了省政府评估验收,2011年12月区创建省级教育强区通过省政府验收,铜川市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2010年,耀州区启动实施了“双高双普”区的创建工作。一年多来,在铜川市教育督导室精心指导下,耀州区严格按照《陕西省“双高双普”区县评估验收标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已累计完成校建投入近2亿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教育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2011年12月底通过了铜川市政府初验。2012年5月份铜川市督导室又组织人员对照新颁布的《陕西省“双高双普”区县评估验收标准》,对耀州区“双高双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督导意见并限期整改,确保按期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

宜君县继2008年在全省率先建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后,2011年又将“双高双普”县的创建工作作为实现县域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将“双高双普”工作列入《宜君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安排意见》。该县教育督导室在深入基层认真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正视现实,立足自我,全力确保“双高双普”工作顺利启动实施》的调研报告,为宜君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2012年,宜君县成立了由县教育督导室牵头的“双高双普”创建办公室,抽调2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督导队伍,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同意“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双高双普”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君县教体局对照《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当前现状,制定了“双高双普”资金投入计划,近期将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双高双普”动员大会,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学前教育受到高度重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已建成2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以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为主的高中骨干体系基本形成,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73%。职业教育发展迅速,职教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办学条件继续改善,省级示范专业数量逐年增加,职教内涵得到提升,以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铜川市职业中专为骨干、区县职业学校为支撑、民办职校为补充的职教格局基本建立。全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学前、小学、初中、中等、高等五级教育体系,为科教强市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深化督学工作 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内涵提升

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督学为本,推进全市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学校内涵提升。2005年,启动了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5年累计督导评估了380所中小学校,创建了5所省级,12所市级,35所县级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这些学校成为铜川市实施素质教育的骨干学校和先进典型,在推动全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2009年,在完成第一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启动实施了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三年来,全市以实施“316工程”为抓手,以激励、整改为出发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狠抓“三查三改”(即自查自评、自我整改,过程督查、督促整改,评估检查、整改提高),着力解决学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了全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有效提高了学校的办学育人水平。三年全市共督导评估272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共评出优秀格次78所,良好格次112所,合格格次82所。全市累计建成省级素质教育优秀学校8所,市级素质教育优秀学校19所。2012年计划督导评估省级素质教育优秀学校2所、市级3所。

同时,铜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围绕全市教育改革的重点,开展专项督查,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几年来,先后开展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体卫艺工作、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控辍保学、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中小学减负等专项督查工作,推动了教育改革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突破。

健全督导机制 创新督导评估方法

近年来,铜川市教育督导室不断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区县为中心,以督政、督学为主要内容,逐步建立了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的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完善了各项评估验收和复查、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等工作程序,完善了督导结果通报、表彰奖励、公示公报以及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制度,初步建立了与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不断增强了督导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按照铜川市委组织部、铜川市教育局和铜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和完善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制度的通知》精神,从2005年起,扎实开展了区县政府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工作,把对县级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作为督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来抓,6年来,先后督导考核了辖区内4个区县,完成了首轮督导评估与考核任务。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3

一、工作格局

1.组建督导工作机构。该校督导工作机构由主任、成员及其具体工作人员组成,下设工作室于支部办。本校的督导工作室主任为学校副支书与工会主席(兼任),各处室正副主任为督导工作组成员(兼职)。其具体的组织工作机构如下:

2.明确督导职能职责。本校督导工作的职能职责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督导工作室主任岗位职责》(5项);二是《督导工作室督导员岗位职责》(5项);三是《督导工作室职责》(10项)。其具体内容如下:

3.构思督导工作举措。在学校“自督”工作上,我们先后实施了“三走实”(走实健全职责制度、走实实地督查督导与走实建立资料档案)与“3211”措施(“三深入”,深入处室、深入班级与深入学科组督查督导;“两结合”,定期与随机督查督导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一简报”,编辑督导工作简讯,通报新人、新事与新亮点;“一调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性问题进行及时研究解决)。

4.进行实地督查督导。按照学校与督导工作室计划,校领导和学校督导工作室全体人员多形式地深入到各处室、各班级、各学科组等进行督查督导,如校本培训、年级教研课、课程设置、安全设施、环境卫生与课程辅助活动等。

5.采写督导工作新闻。本着宣传与推进学校督导工作,学校督导工作室对每一次的督查督导都要进行及时的新闻报道。一年来,学校的督导工作专题新闻在县、市和部级网站发表近30篇。

6.督查处室工作月报。学校督导工作室在实地督查督导的同时,还对处室实施了工作月报制,即每月底,各处室将月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汇报。该月报为表格式,项目分为处室本务工作、协作工作、干部听课、工作亮点与工作建议。

7.编辑督导工作简讯。本着强化督导和汇报工作,学校督导工作室定期或适时编辑督导工作简讯,通报在各项工作督查中发现的新人、新事、新亮点和问题。这样,一来起到了激励的作用,二来起到了促进工作的作用。

8.建立督导资料档案。为扎实学校的“自督”工作,同时便于总结,使之得到有效推进,学校督导工作室不断地分门别类建立了督导工作资料档案。目前,该校已建立起了12个卷宗的督导资料档案。

二、工作反思

我们认为,学校的“自督”工作是在国家《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的大背景下,随着教育督导工作的深化而产生的,它是当今学校的一项新生工作,学校扎实有效的“自督”工作是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内动力。

一年来,该校督导工作室大胆地创新开展工作,其“三走实”和“三深入、两结合、一调研与一简报”的“3211”举措,先后在县、市政府教育督导网站发表交流。2013年5月22日,国家督学、重庆市教委专职督学张荣一行亲临本校督导工作室视察时,对其工作资料档案的丰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于一年来的学校“自督”工作,我们深感有喜有忧。其“喜”在:一是该校创新的督导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肯定(曾在县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有关工作举措在县、市网站“教育督导”栏目发表);二是该校扎实的督导工作有效促进了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近一年来学校各方面声誉大大提升)。其“忧”在:一是对于学校“自督”工作,一些教工和学校干部认识模糊,认为可有可无、无济于事;二是该项工作部分学校“自督”不得力、不扎实,或无动于衷,或流于形式。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对于新生的学校“自督”工作,需要引起多方关注,得到高度重视。概而言之:

一是要提升“外力”――即上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对学校“自督”工作的督查督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常态化。如,对学校“自督”工作实行定时与随机督查督导、时时通报工作情况、定期考核考评(把学校自我督导工作的扎实与否作为考核学校工作和校长的重要内容)等,以促进和引领学校的“自督”工作,推进学校健康科学发展。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4

(一)中小学督导评估依据为《县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及评估细则》和各学校根据《县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发展性指标框架》提报的发展性指标;幼儿园督导评估主要依据市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标准和县学前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二)考核范围为各乡镇教育办公室、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较大规模学区幼儿园;县直实验学校、幼儿园。

(三)考核内容中小学为年度素质教育实施情况,重点考核学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办学行为、年度创新工作和年内教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幼儿园为保教水平、设施建设和卫生安全等工作情况。

二、组织与实施

督导考核采取学校(幼儿园)自评和县组织复评验证相结合、日常监测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成立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成立督导考核工作组,集中督导时分初中、小学、幼儿园3个工作组。督导人员由部分教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组成,以切实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严格督导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凸现学校发展的主体地位。被督导单位集中述职,各督导考核组不再单独听取单位汇报。凡涉及相关单项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听取单位述职,与现场验证有机结合,全面掌握真实情况。

(四)督评成绩构成。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县直幼儿园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年终集中督导,占总成绩权重为70%。由各督导组提供;二是过程性督导,占总成绩权重为10%。由教育局各职能股室提供;三是年度工作述职,占总成绩权重为20%。由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考核工作人员、集中述职人员现场评判得分。小学和乡镇幼儿园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年终集中督导,占总成绩权重为80%,由各督导组提供;二是过程性督导,占总成绩20%,由教育局各职能股室提供。

三、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一)乡镇(街道)教育办、中心校督导考核结果由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三部分督导成绩按照4:4:2的比例组成。

(二)乡镇督导考核结果纳入乡镇教育办主任、教育办副主任、中心校校长个人年度考核,所占权重为60%;初中督导成绩纳入初中校长、副校长年度个人考核,所占权重为60%;县直学校、幼儿园督导成绩纳入单位中层以上教育干部(科级以上干部除外)年度个人考核,所占权重为60%。

(三)考核结果作为教育工作单项或综合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2、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存在师德一票否决的,或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

4、较大安全隐患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

5、存在有偿家教等违规办学行为被通报批评的;

6、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督导评估不合格的;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时间安排

(一)2014年11月份,召开督导考核工作会议,印发《县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及评估细则》和各学校根据《县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发展性指标框架》,各单位开始集中自评;

(二)2014年12月下旬,督导室组织年度集中督导考核;

(三)2015年1月上旬,汇总督导成绩,公布考核结果。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5

二、工作目标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4年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

三、重点任务

依据《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我县2014年要顺利实现“双高双普”工作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形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得到落实。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发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学校布局调整。

统筹县域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加快高中资源整合。根据县、镇实际,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工作。优先保证新建住宅区、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学校增容用地,优先规划和建设中小学校。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施第二轮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管理,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规范办园。

(六)加快发展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普集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引领作用,引导各普通高中明确办学定位,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加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示范带动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县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将继续教育纳入县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镇、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双高双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启动阶段(2014年1月)

1.认真学习省市“双高双普”文件精神,召开全县“双高双普”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大力宣传、全面安排部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4年2-8月)

2014年2月:自查摸底

1.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掌握评估与验收标准。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依据自查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4.根据“双高双普”标准要求、工作目标和包抓校(园)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

5.各学区、校(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现状登记和上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014年3-6月:基础建设

1.县教育局指导各校(园)结合自查摸底情况,积极完善资料,不断规范管理。

2.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投放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如期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做好保障。

3.县级各部门积极援建包抓校(园),加快硬件建设进度,按照省颁标准建齐部室,完善内部设施设备,确保包抓校(园)校舍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4.县联合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

2014年7-8月:查漏补缺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对校(园)外部环境进行整治,营造县域内“双高双普”创建氛围。

4.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逐单位进行达标检查。

5.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高阶段(2014年9-10月)

2014年9月:整改提高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2.各学区、校(园)向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准备结果。

2014年10月:模拟验收

1.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2.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模拟验收。

(四)迎验阶段(2014年11-12月)

1.做好省市评估验收的汇报材料及各种资料准备工作。

2.营造验收氛围,全程全方位做好迎验的各项配合工作。

3.向省市上报各种资料。

4.部署迎验环节,全力迎接省政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督促落实县级领导、部门包抓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双高双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校建规划组、部室建设组、师资建设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成职民教组、资金保障组、校园文化组共八个工作组。各镇、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镇、校(园)“双高双普”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的“双高双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我县“双高双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实施“双高双普”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

三是筹备县“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促进会、汇报会和总结会,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汇报,整理档案材料,审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切实做好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沟通协调,做好评估验收筹备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1.校建规划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住建局协助,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工程。

2.部室建设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要求配备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报刊、实验台、柜、架、桌凳、语音设备、计算机等设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规范部室建设,指导做好部室的管理与应用。

3.师资建设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编办协助,主要负责校长、教师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师德教育和考核,按标准做好教师的编制配备。

4.督查指导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县联合督查室协助,主要负责填写、汇编各种材料表册,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校(园)完成档案资料建设。

5.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负责,信息办、电视台协助,主要负责影像、图片、文字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编发简报,指导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的“双高双普”宣传工作。

6.成职民教组:由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全县的成职幼教工作,加强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做好档案、资料汇编,加强职业、民办教育工作。

7.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障“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发展,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为校舍维修及内部设施配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填写“双高双普”有关经费投入表册。

8.校园文化组: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是深入各学校调研并检查指导各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和质量。

(四)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双高双普”工作有序开展,安排重大会议及各项活动。

县联合督查室:对实施“双高双普”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双高双普”包抓部门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汇总通报。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具体指导和实施,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把“双高双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做好教育建设项目有关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安排好“双高双普”专项资金,保证教育经费拨付到位,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2011-2014年县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县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按照省定标准要求,从全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设置教职工编制;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县公安局:要认真编制全县0-18周岁本地、外地居民户口花名册。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依法加大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处罚。

县国土局、住建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土地征用、规划工作,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县文广局: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周边营业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审计局: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经费等各项教育经费的审计,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校(园)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负责做好“三残”少儿的筛查、鉴定。

县民政局:做好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学生补助工作,完善资料及相关数据。

县食药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和校(园)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在校(园)发生。

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双高双普”创建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征地等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本辖区0-18周岁人口文化程度登记造册工作;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整理“双高双普”档案资料。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督导工作。

六、考核奖惩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县2014年重点工作,与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本年度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6

作为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专门机构,教育督导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成为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左右手,只有两只手协调发展,才能保证教育管理系统中“决策、执行、监督”相统一。因此,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现代管理体制,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教育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的迫切需要。

湖南省自2009年开始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各地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评估机制、科学的反馈机制和有力的保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流程,促使学校内涵发展、提升质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教育行政管理的决策权、执行权都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权限虽属教育督导部门,但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或授权,才能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督导,与教育决策和执行相比,教育监督则相对薄弱和滞后,从而导致许多重要的教育决策落实不彻底,执行不到位。因此,只靠“决策”和“执行”两个系统,缺少“监督”系统,组织的目标难以全面实现。为此,我们提出构建“三位一体”立体督导模式,成立学校督导室,推行“家长督学制”,引入第三方力量监督学校管理,这是在督学责任区的基础上一次大胆探索和尝试。

“三位一体”立体督导模式一改学校过去由校委会决策、各处室执行、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检查评价的做法。在督导深度上是一次延伸,在广度上是一种全覆盖,在方式方法上对督学责任区是一种有益补充和完善。

二、“三位一体”督导模式的实践过程

(一)构建“三位一体”督导模式

一是建立督学责任区。2013年,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的通知》,根据学校布局,将辖区内学校划分成3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由2名德高望重、具有丰富管理经验且责任感强的退休(或退二线)老同志、1名主要业务股室的骨干、1名督导室人员、1名学校督导室主任组成,负责对责任区学校进行近距离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二是成立学校督导室。为建立自我诊断和约束机制,推动全区中小学校设立督导室,作为学校的内设机构,各校均配备了专技类兼职督学,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目前,全区31所中小学校均成立了督导室,由3至5名中层干部或骨干教师组成,共落实学校督导人员129名。

三是组建社会力量教育督导团。采用本人自荐、学校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者等各界人士组成,每届聘期为两年。社会力量教育督导团采用现场察看、听课、参与活动等方式,对学校办学行为、师德师风、办学特色、家长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等进行督评。社会力量教育督导团的督评结果将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以及中小学绩效管理考核中。

(二)加强“三位一体”督导队伍建没

一是认真挑选责任区督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志愿报名、公开竞聘、专兼结合的方式,在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或退休人员中为每个责任区挑选督学。全区3个督学责任区共挑选136名专兼督学,主要通过听课评课、师生访谈、实地调查、专题研讨等方式,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导团作用。长时期以来,学校基本处于“关门办学、单向育人”的封闭状态,缺乏与社会深入接触。而学校教育是社会化工作,社会是学校教育的延续。为此,我们将家庭、社会纳入学校管理的框架中,积极推行“家长督学制度”、“‘两代表一委员’督学制度”,通过与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平台,进一步发挥家长的作用,建立学校和社会、家庭双向沟通的机制,提高学校教育的公信度,努力实践“办社会满意,家长放心,学生高兴”的学校教育。

三是改善责任区督学待遇。实施专职督学分类管理,行政管理类督学设正副科级督学,专技类督学纳入教育系统教学类进行职称评聘,为责任区督学提供专业发展空间。区财政每年下拨12万元,每月为每位责任区督学发放200元工作津贴。确保责任区督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三位一体”督导职责

一是明确责任区督学职责。全面深入地掌握责任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及运转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招生、学籍等管理情况,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校舍的安全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办学条件的保障情况。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情况:落实规范办学要求情况:教育局文件、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等。

二是明确学校督导员职责。在督导室主任的领导下,做好督导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听课评课:参与教学过程中的常规检查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负责全校教学督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定期汇总督导情况,及时向教学相关部门、学校领导和区教育督导提供督导信息;切实履行督导的导向职能,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校的管理水平;完成督导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是明确“家长制督学”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参与学校管理,反映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出谋划策。

(四)完善“三位一体”督导工作制度

一是工作规程制度。印发《苏仙区督学责任区工作规程》,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督导评估的目的与原则、主要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结果运用等8个方面,对责任区督学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是督导记载制度。印发《苏仙区督学责任区工作手册》,对督学责任区年度工作要点、每期工作计划、督导记录、听课记录、访谈记录、约谈记录、整改通知书等文书格式做出统一规定,强化督学记载。

三是通报整改制度。针对每次督导巾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通报整改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追究,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四是考核奖惩制度。下发了《苏仙区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办法》,对责任区督学工作进行考核。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责任区督学,由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督导室进行表彰奖励;凡考核为不称职者,或群众反映责任区督学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责任区督学资格,不再予以聘任。

三、“三位一体”督导模式的效果评价

(一)提高了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权责明晰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督学与校长双方的职责。督学责任区工作,既有督学的“督导”责任,又要有学校的“执行”责任。在明确责任区督学职责的同时,着重抓了学校层面执行“责任”的落实,对无故不执行督学提出的合理化督导意见或拒绝督学依法行使职权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受到通报的校长取消当年全部先进评选资格。这样,责任区督学经常性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相关学校,使群众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快捷地传达到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随着今年苏仙区中考7A人数和高考上线人数攀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牢固树立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郴州市二中、湘南中学、郴州市一完小等学校率先成立了督导室,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学校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如郴州市一完小推行的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参加对象是2010年后调入学校的教师,实施方法有:一是教师自选课题,学校制定上课安排表,校督课小组对参加者实施一次公开课考核,对于未达标教师,学校将进一步深入课堂跟踪听课、评课指导,并进行二次考核,直至达标。二是授课结束,当即对执教者的备课、作业批改等日常教学常规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各有关单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以上等级。三是学校督课小组每周统计督课得分,客观、真实记录督导课的优点与建议,写出一周小结并在每周教师例会或QQ群反馈。

(三)构建了和谐的育人环境

在推行家长督学的过程中,郴州市四完小校长谢风华说:“学校推行‘家长督学制’,就是让家长走进校门,对学校活动进行了解、参与、监督与评价:化解家校之间的不和谐,建立家长与老师、家长与学校的相互信任与理解。”该校切实做到“三个度”:一是调动家长督学积极态度,消除家长顾虑。督学制度是让家长了解学校、参与学校、提升学校,增进面对面的沟通,营造更利于学生的成长环境,因此是共赢。二是明确教师激励制度,消除教师疑虑。家长委员会督学制度可以让家长更理解教师的辛苦与付出。三是促进学校协商调度,善意解决各种分歧。处理家校分歧时,要求教师首先要勇于面对问题,真诚给予回应,做到回应不回击,对话不对立,凡事先从自身找原因,体现一位教师“三省吾身”的自省与自律、宽容与大度。学校看到了多媒体在教学改革中的巨大作用,希望能让孩子们早日用上多媒体设备,但经费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家长督学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动员家长捐款购买多媒体。几位家长督学说:“钱既不是给校长,也不是给老师,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不久,郴州市四完小的学生率先用上了多媒体。

(四)促进了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

责任区督学坚持“两走一贴近”,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贴近师生,通过推门听课、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和校园巡视等方式“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如城区督导组在郴州市一完小学杂费收取上实行动态管控,对于其他项目收费,充分介入,坚决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定期对学校各部门和年级部开展账目清查,对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全程参与学校基建、大宗物资采购、教辅教材订购、大额开支、招生工作、教师任课安排等工作,近年来群众对学校的投诉明显减少。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7

(一)信息员、参谋和干事作用。

督导室是学院领导在教学方面的信息员、参谋和干事。

1.信息员作用

要做好院领导的教学信息员,必须要保证信息的广泛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督导室掌握信息的渠道:督导室的教学检查(包括听课,巡视检查,查阅教案等教学文件,查阅分析期末试卷和成绩报表等),各教学班学生信息员的反馈(每两周以班为单位收集一次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反馈信息,平均每学期收集600份左右),辅导员反馈(个别反馈和两个月一次的座谈会),网上评教及其分析。

2.参谋作用

督导室的参谋作用主要体现在积极、及时地向学院领导提出建议。

比如,在全面掌握一线教学状况的基础上,督导室向学院提出在教师队伍中“抓两头,带中间”的建议。具体说来,分两个方面。

一是发现先进,建议表彰鼓励。

督导室会同教务处、人事处每个学年的第二学期组织开展课程教学优秀奖的评审工作,已经评审了三届,每届评选6名,共评出了18名。

此外,通过各项教学检查,包括网上评教等也发现了一批教学态度好,在课程教学中积极落实16号文件精神,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教师。我们积极向学院领导建议,给以表彰和鼓励。

二是帮助或淘汰差的。

对于教学态度差或教学水平很低,或网上评教名次很后的教师,督导室按照“内外有别”的方针,提出相应的建议。

对外聘教师,一般提出下学期不再续聘的建议。每学期建议不续聘的外聘教师的数量一般在10名左右。

对自己的专职教师,主要立足于帮,建议有关系部,加强对这些教师的帮助,让他们快速成长。

3.“干事”作用

督导室的“干事”作用体现在按照学院领导的授权,参与有关教师待遇文件的起草,并协助人事处把领导决定下来的向教师的倾斜措施、奖励措施落到实处。

今天,受学院领导的委托,我借此机会把我了解的近二年学院逐步提高教师待遇的措施向大家汇报一下。提高待遇的特点是“普惠式”和“重点倾斜”相结合,稳步推进。

“普惠式”的措施:2008年4月进行了工资改革,本科学历和硕士学历的教师分别增资200元和220元,同时超课时费(每周超过12课时的部分)由7折提高到8折。半年之后,08年10月,超课时费又由8折改为不打折,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设立了每周的限定课时(20),教师每周超过限定课时的部分要打6折,实践表明,因超限定课时而被打6折的人数和课时数都是不多的,这些措施提高了广大教师的授课收入。

重点倾斜的措施有以下3条:

(1)向优秀教师重点倾斜的奖励措施:

08年、09年两次进行校内职称评定,提高了被评上教师的课时费标准,08年15名,09年13名,共28名教师享受了这个待遇,有效期为两年。

学院实行优课优酬制度,08年10月开始,获学院及以上教学优秀奖的老师(共有18位教师)超过基本课时且不超过限定课时的部分,课时费增加10%,有效期为两年。

09年9月开始,网上评教前30名的教师增加标准课时费(一次评教在前30名的,增加3元/每课时;连续两次的增加5元/每课时),有效期一个学期。

(2)减少专职教师当中的系(部)主任、专业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等教学领导干部的基本课时,使他们既有时间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又能适当增加收入。

从08年10月开始,专职教师中系主任的每周基本课时从12减为4,减少了8个课时。系主任助理的每周基本课时从12减为8,每周减少了4课时。

从09年9月开始,进一步把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等教学骨干的每周基本课时从12减为10。这些老师除了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之外,每周减少两个课时的基本课时,一个月大约减少8课时,也相当于每个月又增加了500-600元收入。

以上这些措施,都已经形成了文件,作为本次教学工作会议的文件下发。督导室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共同参与了文件的起草,督导室协助人事处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

(3)不拘一格大胆提拔使用优秀教师

根据工作需要,经各系部提名,学院近年来,陆续提拔了一批优秀教师充实各级领导岗位。比如,第三届课程教学优秀奖一等奖获得者王红国被提拔为管理系副系主任,历届课程教学优秀奖获奖者刘敏、王秀娥、杨莉、黄立程等被提拔为专业主任,还有一些教学认真、受学生好评的教师也被提拔到教学领导岗位。提拔使用一方面提高了这些老师的待遇,更重要的是为他们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客观地说,学院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确实是一步一个脚印在不断努力的。对于广大教师来说,只要能够精心教学,努力教书育人,在教学工作中做出成绩,他们的待遇一定会随着学校的发展而稳步提高的。

(二).监督和指导作用。

督导室在进行教学检查、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还适时进行教学指导,发挥指导作用。督导室的教学指导大量体现在个别指导上。

督导员们利用自身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势,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不忘对青年教师进行热情指导,帮助他们逐步走向成熟。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共同研究改进和提高教学的措施,提供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受到教师的欢迎。

除了个别指导之外,督导室还适时开展普遍性的教学指导,如对新教师开设讲座等。

(三)桥梁和沟通作用。

督导员们经常深入各系、部,是沟通、协调院系之间的一个渠道。督导员到各系(部)经常接触各位系主任和系党支部书记,与他(她)们通气、讨论,听取意见,一起研究问题,主动、积极地争取他们配合督导工作。通过沟通、协调,上情下达,下情上递,传递信息,通报情况,替各系向学校领导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困难和要求,让学院了解各系的情况,各系了解学院的意图,使院系之间协调和谐,思路同心,目标同向,增强凝聚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工作目标:从现有的两个层面的监督提升到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督导室通过听课、收集学生反映,对教师进行监督;

第二层面:通过网上评教,获得全体教师的学生满意度;通过对考试成绩的分析(增加区分度-标准差),强化对考试和评分的管理;

第三层面:教学督导要做到“线面结合”:

线:由学院的监督,拓展到院、系共同监督,重点加强系(部)对自身教学活动的监督。

面:督教(包括理论课和实习实训课的教学)、督学、督管。

为实现这个目标,本学期要在继续做好第一、第二层面教学监督工作的前提下,先从调整督导员队伍的组织和工作方式入手,为提升到第三层面做准备。

1.调整兼职督导员队伍。新聘一批兼职督导员。每个系至少聘1名。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8

一、教务部职责

1、在医院党政领导下,执行医院的教学管理职能。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包括本科教学、研究生 教学、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护士、技士)、卫生部临床临床药师培训、z省专科护士培训,各 级各类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的培训和教学,以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外教学、远程教学等;

2、组织协调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3、对二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三级学科/科室等进行教学工作的业务 指导、督促管理、评估检查;

4、负责与z临床医学院、z大学、卫生部/卫生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 ;

5、组织医院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

6、建立健全医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医院、z临床医学院、z大学、卫生部/卫生厅等上 级主管部门的教学管理规定;

7、负责组织实施师资培训、青年教学比赛、医学教育学术活动和教学科研活动等;

8、建立健全医院各类教学管理档案,收集汇总全院各类教学/培训数据,提供全院教学/培训数据 报表;

9、负责全院教学工作总结,协助主管院长完成医院教学发展规划。

二、教研室/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科室职责

1、建立教学管理组织,在医院教务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组织管理本二级学科(教研室/培训基 地/培训中心/科室)的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护士、技士、临床药师 等)、各级各类培训基地的教学和培训,以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教学、计划外教学等。二 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主任全面领导,分管主任具体负责,设秘书一名 协助主任及分管主任具体承担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本二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的各项教学/培训工作任务 ;

3、负责对所属三级学科、相关科室进行教学/培训业务的指导和督促。

4、负责与医院教务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

5、根据医院、z临床医学院、z大学、教育部、卫生部/卫生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二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6、负责本二级学科教学/培训档案的归档管理,向教务部提供教学/培训数据报表等。

三、三级学科职责

1、建立本三级学科的教学管理组织,负责组织管理本学科的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护士、技士、临床药师等),以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科室主任全面领导,分管 主任具体负责;

2、按照二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科室的教学/ 培训工作任务;

3、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对本科室教学/培训档案原始记录进行归档管理,向二级学科提供教学/培训 资料数据等。

四、教学督导组职责

医院教学督导组在医院教务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全院各类教学工作的指导、督查、评估等工作 。对全院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价。具 体职责如下:

1、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动态和各级教学组织的管理情况,对教学管理制度和流程提供意见和建议, 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2、广泛听课,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加强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把关和督导;

3、随机抽查作业、试卷等,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及对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

4、深入医院有教学任务的科室,检查临床的本科生见习/实习和研究生、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护 士/技士等的临床带教情况,评价带教教师的教学效果;

5、担任青年教师试讲和赛课的评委;

6、参与研究生、住院医师、护士、技士的面试及各项考核工作;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9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是一种发展性的评估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的主要目的不仅仅在于通过评估鉴定各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所达到的发展水平,而更多地在于通过督导评估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开展,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水平。基于此,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将以我国现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水平为依据,更多地着眼于在中长期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所可能达到或应该达到的发展状态。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是一种导向性的评估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将通过评估引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一方面将通过评估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开展,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将通过评估强化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趋势,即积极心理学的取向,督导评估方案通过引导中小学校创造积极条件,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

(二)构想: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不仅涉及到学校层面的专业工作,同时也涉及到政府层面的政策保障与组织推动。因此,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将分对政府的评估及对学校的评估两方面进行研究,两方面侧重点各有不同:对政府的评估侧重于机构建设、发展规划、政策保障以及工作举措等;对学校的评估侧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工作与特色化工作。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在指标确定方面将参考我国现有各地区开展的教育督导评估方案,总体上分基础建设指标与工作成效指标,同时考虑到我国各区域发展的差异,在研制评估指标时将根据区域特征对基础建设指标与工作举措与成效指标分别提出层级指标,分别为A 、B、C级。A级指标将作为发达城市中长期发展目标,B级指标将作为中等城市中长期发展目标,C级指标将作为欠发达城市中长期发展目标。

二、督导评估专题方案的主要研究内容

(一)对政府的督导评估研究

1.对政府的督导评估指标研究

■基础建设指标:

(1)组织机构

A级指标:组织机构配有独立的办公室与必要的办公设备,并与相关部门具有一定的联合度(妇联、团委、文明办等);

B级指标:组织机构配置独立的办公室与必要的办公设备;

C级指标:建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

(2)人员配备

A级指标: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并有多名兼职人员;

B级指标:配备一名专职人员;

C级指标:配备一名兼职人员。

(3)经费保障

A级指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并逐年递增;

B级指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

C级指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

(4)队伍建设

A级指标:在中小学包括职高设立心理教师岗位,按照1:400的标准配置专职心理教师;

B级指标:在中学包括职高设立心理教师岗位,按照1:600的标准配置专职心理教师;

C级指标:在高中包括职高设立心理教师岗位,按照1:1000的标准配置专职心理教师。

■工作举措与成效指标:

(1)发展规划

A级指标:有近期及中长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规划制定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符合区域发展特征;

B级指标:有中长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五年或十年);

C级指标:有近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年度)。

(2)工作举措

A级指标:开通心理辅导热线,为本区域学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B级指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成果评选,推动本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

C级指标:每年举行两次及两次以上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常规活动(如培训、宣传、专题研讨活动等)。

(3)工作成效

A级指标:区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经验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力,特色经验受到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B级指标:区域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

C级指标: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常规工作全面展开,效果明显。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政府部门)

2.督导评估承担主体研究,包括什么机构组织督导评估、派什么人去督导评估、与现行教育督导评估承担主体(教育督导室或督导处)的相关性。

(1)教育部对省的评估承担主体研究

教育部各司局机构中,基础教育一司职责包括“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在目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仍属德育工作范畴的大背景下,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可以作为组织督导评估的承担主体。

在教育部对省的评估人员构成中,可以考虑如下配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行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教育督导团相关督学及督导员、国家教育科研机构负责人、心理学专家学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督导。

鉴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基础教育一司在组织对政府部门心理健康教育督导的过程中,应与现行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保持协调与合作的关系,既要独立组织督导,又要保证国家教育督导团的相关成员参与其中,以使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督导成为国家教育督导的常规部分。

(2)省对市、县的评估承担主体研究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有“统筹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章程,并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因此,在省对市、县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评估中,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理应成为组织督导的主体机构。

督导人员构成可有如下配置: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相关部门(基础教育处)领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督导员、省级教育科研机构负责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学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督导。省级督导主体与现行督导评估承担主体(教育督导室)一致。

3.督导评估的实施及结果运用

(1)督导评估的实施方式。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发展性原则。必须以促进地区和学校发展为根本目的,引导学校通过科学规划建立起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使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不断发展和提高。

2.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每个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在具体工作中采用的评估方式可以有所不同,但都必须坚持以全面评估省域内的学校为前提。

3.动态管理的原则。实时对地区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不搞"终身制"。经复查发现问题,责成限期整改。

■教育部对省的评估实施方式。

1.省级自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自评领导小组,并组织评估小组,对照教育部制定的督导评估内容要点和评估方案,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估。

2.教育部复查。教育部每年汇总分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评结果,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复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复查工作至少每两年一次。

3.教育部抽查评估。教育部根据省级自评和部级复查结果,视工作需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期分批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系统地分析其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建议。

■省对市县的评估实施方式。

1.申报评估。由省制定并下发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制定评估标准与进度。各地(市)根据督导评估标准制定本地市建设进度,并根据该规划定期(每年一次)向省教育厅提交各县(市)建设进度与任务完成情况,再由教育厅组成督导评估小组对各地申报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对申报验收通过的地市进行实地验收。

2.实地评估。由省教育厅组织相关地市组成实地督导评估小组,对申报通过的地市进行实地验收。

(2)督导评估的方法与手段。

■教育部对省的评估方法与手段。

1.把握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定性和定量结合的综合分析,确定评价等级。定性的评估要在通过“听、看、查、访、议”等形式取得客观的数据、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定量的评估要认真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必要时进行实地测查核实。评估时既要对各级指标所包含的要素逐一评价,也要对各级指标综合考虑,按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给出的等级评估标准,逐项逐条定等量化。评估指标体系中相关指标,绝大多数系指90%以上,大多数系指75~89%。

2.评价时应注重实证性的考察,如现场观察、访谈、问卷、座谈、查阅教案和学生作业活动情况、抽样测试、分析地区和学校的原始记录和档案等,广泛收集信息,全面了解情况。对获取的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估认定省域内中小学校三个方面工作达成度和等级情况,主要的成绩和不足,形成督导评估意见。

3.督导评估结果信息反馈,内容应包括三方面,即主要成绩与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要求,同时附上评价成绩表与评估等级结果,使每所学校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认真整改。

■省对市县的评估方法与手段。

将基础建设指标作为评估必备条件,在“申报评估”阶段完成,由各地政府部门以自查的形式检查验收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以及队伍配置等。

实地评估重点考察工作举措与成效指标:根据省教育厅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与评估标准,结合通过政策验收的评估申报情况,组成省教育厅挂帅、各地市代表为成员的评估小组,对各地市进行交叉验收。评估前制定量化(数字化)评估标准,进行逐项验收。

(3)督导评估的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将定期公布,并纳入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德育工作或有关学校的教育质量考核标准,或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先进单位”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文明单位”评审。

■教育部对省的评估结果运用。

1.建立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制度,教育部、省教育厅应当及时公布督导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国家督导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抄送省人民政府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教育建设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4.教育部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省(区市)给予表彰;对工作存在问题的,及时促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

■省对市县的评估结果运用。

省教育厅每年度公布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报告,并对验收合格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建议联合各省文明办联合出台奖励办法)。除精神奖励外,物质奖励与各地市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到位、实际建设情况挂钩。对完成整体工作先进的地市奖励与文明单位、文明城市评选挂钩,地市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或实施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该项奖励与职称评定、晋级等挂钩,有条件的可以以政府名义给予记功表彰。对完不成进度的地市降低下一年度的奖励比例和名额,并取消文明城市的申报评比资格,取消完不成建设任务地市的教育系统省级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减少该地市其他行业省级文明单位的参评数量,完不成建设任务地市的教育负责人二年内不得评先、晋级,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的学校及其负责人,建议也采取同样措施。

同时,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管理、各地市中小学校园事故发生率、学业成绩提升幅度与稳定情况纳入考核评估范围。

(二)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研究

1.对学校的评估指标研究

■基础建设指标:

(1)组织机构

A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健全、运作良好,并形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预防网络;

B级指标:学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分管领导,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与学校其他部门有配合度;

C级指标: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

(2)师资力量

A级指标:学校按照1:400的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B级指标:学校按照1:600的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C级指标:学校按照1:1000的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3)辅导室建设

A级指标:学校心理辅导功能室齐全(至少建有团体辅导室与个体辅导室),开通心理热线、应急电话(有条件的地区开设网络辅导,如QQ心理辅导、电子信箱心理辅导等);

B级指标:学校建有个别辅导室,配置空调、电话、桌椅等基础设施;

C级指标:学校建有团体辅导室,配置图书资料、心理检测软件等基础用具。

(4)辅导课开设

A级指标:学校每班隔周开设心理辅导课;

B级指标:学校每班每学期开设5节或5节以上心理辅导课;

C级指标:学校每班每学期开设3节或3节以上心理辅导课。

(5)经费保障

A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经费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并逐年递增;

B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

C级指标: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经费预算。

■工作举措与成效指标:

(1)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

A级指标:学校每学期分别向学生、教师、家长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不少于1次;

B级指标:学校每学期分别向学生、教师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不少于1次;

C级指标:学校每学期向学生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不少于1次。

(2)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及效果

A级指标:学校心理辅导课内容贴近学校学生需求,并形成完整的系列,教学效果明显;

B 级指标:学校定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开展心理辅导课的公开研讨活动,评价心理辅导课的效果;

C 级指标:学校有心理辅导课课程计划,并根据课程计划开设心理辅导课,有开课记录。

(3)心理辅导室的专业工作

A级指标:学校定期(每学期两次)召开典型个案研讨会,评价辅导效果;

B 级指标:学校有完整的、年度心理辅导台帐;

C 级指标:学校个别心理辅导一案一表,有完整的辅导记录。

(4)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动形式

A级指标:学校利用心理档案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B级指标:学校设立心理委员,及时了解班级学生的心理动态;

C级指标:学校设立心理社团,依托学生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及同伴辅导。

(5)心理健康教育的氛围及效果

A级指标:学校师生关系融洽,校园生活满意度高;

B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浓厚,学生心理求助意识强烈;

C级指标: 学校定期举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6)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与影响力

A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经验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力,特色经验受到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B级指标: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

C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常规工作全面展开,效果明显。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中小学校)

2.督导评估承担主体研究,包括什么机构组织督导评估、派什么人去督导评估、与现行教育督导评估承担主体(教育督导室或督导处)的相关性。

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督导评估,应作为专项督导评估,由学校所属地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组人员构成应包括所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督学及督导员、教科研机构负责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及其它相关人员。学校的教育督导主体与现行教育督导评估承担主体(教育督导室)一致。

3.督导评估的实施及结果运用

(1)督导评估的实施方式。

A.学校自评。

学校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学校自评应组织教师全员参与,并有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校外教育机构、共建单位的代表参加。学校应形成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B.县(市、区)督导评估。

县(市、区)教育督导评估按照三年一轮的原则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中小学督导评估的周期与数量。主要任务是:开展过程性的随机督查,指导(参与)学校自评,了解学校自评过程和结论的依据,并判断其可信度,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反映评估过程、描述评估结果、说明评估结论的事实依据,指明成绩与经验、问题与建议、重大问题限期整改的期限等,使学校明确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努力方向。评估报(下接第17页)(上接第9页)告主送被评学校,报送上级教育督导室,抄送有关部门。

C.省市督导评估审查。

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对县(市、区)及其下属学校教育督导评估的结果进行复查;误差在5%以内的予以确认,误差超过5%的不予认可。

(2)督导评估的方法与手段

督导评估方法:采用分级周期式的抽样督导评估方法。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学校在三年内应受到县区级督导评估一次。省市级评估可以五年一周期,即在县区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在五年内对各类学校抽取不低于1/3的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县区级督导评估中对已被省市级督导评估的学校在三年内可以不再重复进行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手段:采用“听、看、访、评”四步法的程式。

听:听学校领导汇报,了解该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思路、方法、措施以及经验和效果。看:看现场、看材料、看设施、看环境、看师生的精神状态。

访:访问师生了解情况。通过座谈、填写问卷收集相关信息。

评:在听、看、访的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评价要充分体现出督导评估的发展和导向作用。

(3)督导评估的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将定期公布,并纳入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德育工作或有关学校的教育质量考核标准,或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先进单位”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文明单位”评审。

A.经过督导评估后,认定一批“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为县级、市级、省级三个层次。

B.申报程序。

县级“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中学由学校申报,小学由中心小学(学区)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市(地)级“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省(市)级“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由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C.确认与颁牌。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10

中图分类号:G4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6)05A-0016-04

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县(市、区)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责任督学对中小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对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助推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014年3月,江阴市启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两年来,全市聘任17名专职挂牌责任督学、3名兼职督学,督学范围覆盖全市88所中小学,涉及在校学生147018人。截至2015年12月底,20位专、兼职责任督学共督查学校2205次,访谈师生4266人次,进教室听课1358节,发放学生问卷6940份,受理学生家长咨询投诉221件并全部及时进行答复。

2015年10月底,江阴市通过了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审定,被推荐参加“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比。挂牌督导成了江阴教育发展的“助推器”,真正实现了教育监管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置。

一、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运行的新常态

江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以探索的勇气和热情,积极落实2013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积极创新和完善挂牌督导机制,从服务和助推江阴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大局出发,建立了“一二三四五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运行的新常态。

1.确立一个宗旨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旨在助推教育内涵发展。督学为学校发展添色,学校因督学而生机勃发。江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责任督学在常态的督学实践中关注所督学校的内涵建设问题,要善于引领所督学校在认清国家教育发展综合改革宏观背景的基础上,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在学校发展的制度建构、文化建设、教学改革、质量提升、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更高层次的设计和系统规划,并将其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实践操作策略。

2.落实两个理念

江阴市责任督学的挂牌督导,贯彻“服务发展,寓导于督”的指导思想,责任督学在督学工作中,都能落实“帮扶为主、尊重为先;督促为主,服务为先”的督导理念。在常规的督学过程中,责任督学们努力扮演好校长的“教练”,教师的“教师”的角色,对学校教育既“有想法”又“有办法”。责任督学主动担当起学校“现状问题的诊断者”的角色,履行“办学行为的监督者”“素质教育的推动者”的使命,认真为学校建设与发展把脉,全面掌握责任区每一所学校的办学现状,查找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责任督学还利用深入课堂听课的机会,关注“以生为本”的新课程改革,与一线教师共同研究提高课堂教学实效的途径和方法,引领并服务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3.体现三个要求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一项全新的教育督导举措,要想取得预期成效,制度的顶层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市教育督导室根据国家、省市督导委员会关于实施挂牌督导的一系列意见和办法,结合江阴教育的实际,相继出台了责任督学督导细则、工作流程、问题处置、考核问责等30多项制度,使得常态的督学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在常态督学实践中,责任督学努力体现依法督学、民主督学、科学督学的要求。坚持依法督学,严格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督学工作,履行责任督学“监督和检查”、“预警和指导”的职能;在督学过程中坚持民主督学,以学校为本,以师生为本,经常就学校发展的态势与领导、教师、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在学校办学成效的评判中坚持科学督学,对学校的办学成效能依据教育发展的内外部规律、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来作出精准的研判和考量。为达成上述三个要求,责任督学必须具备三方面的素质:勇于探索的意识和热情,高度负责的心态和行动,乐意奉献的真诚和担当。

4.关注四个重点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第三条对中小学责任督学基本职责作了五方面的规定: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明确责任督学的职责指向,有利于强化责任督学的责任意识和确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上述规定揭示了责任督学经常性、随机性督导的内容和工作任务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这些督导内容指向了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核心地带”,这也是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要关注的四个重点: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关注师生安全。为此,责任督学在督学工作中,要自觉坚持两个侧重,即侧重及时发现问题,侧重督促解决问题,对一些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既能及时指出,又能跟踪整改情况,以不断增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实效。

5.坚持五个结合

(1)监督和检查结合。责任督学应依法依规,通过经常性、随机性督察,全面了解责任区学校执行“五严”规定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切实履行责任督学“监督和检查”的职能。

(2)预警和指导结合。责任督学应切实履行责任督学“预警和指导”的职能,深层次地关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倾听师生、家长对所督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危及师生安全的隐患,及时督促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3)规范和创新结合。责任督学应根据责任区教育发展的实际和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将常态督学与专项督学、联合督学与综合督导结合起来,依法、依规开展督导工作。

(4)学习和研究结合。责任督学应自觉学习教育理论、教育法规以及所督学校推进素质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督学水平,探索督学规律,创新督学途径,从而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5)求实和求效结合。责任督学的挂牌督导应力求“以实为本”,追求朴实、真实;要“以效为用”,追求有效、高效。责任督学要以区域教育发展的大局为重,确立服务意识,就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内部管理、课程构建、学科教学、特色培育等事关学校内涵发展与品质提升的诸多方面给予所督学校切合实际的指导。

6.规范六种方式

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式,是体现挂牌督导权威性、有效性的基础。江阴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六种方式:(1)每月巡视一次校园。督学巡视时间不固定,事先不告知,事中不汇报,以减少干扰,了解实情。(2)每月一次交流沟通。每月与校长、师生或家长有一次交流沟通,反馈情况,解决问题或化解矛盾。(3)每月至少听评一节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发现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和策略。(4)每学期召开一次座谈会。分析查找规范办学、实施素质教育与学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5)每学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学生、教师与家长的诉求,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学校现实,为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拓宽信息渠道。(6)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反馈。在学年度结束或年度工作总结时,向学校行政班子反馈责任督学一年督导的总体情况,既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学校的工作,对成绩、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对不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又为学校指明下年度要努力的方向。

江阴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实践取得了预期的实效高效:优化了教育行政管理方式,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形成了教育督导特色文化,提高了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在启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2014年,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市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名升位;在2015年底的机关评议中,教育行政部门又提升了5个名次。

实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内涵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作为一种新的督导形式,要真正收到持续的实效,还需要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深化的新机制。[1]对此,江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索与积极的创新实践。

二、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深化的新机制

1.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内涵建设上要有新意蕴

针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新任务、新发展,在督导的内涵建设上,要不断提升挂牌督导品质、加强督导制度建设、提高队伍专业水平。

(1)提升挂牌督导品质。2015年《教育部工作要点》提出:“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提升学校品质。”这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首次提出“启动学校品质提升工程”。根据这一要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在原有督促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的基础上也必须有新的策应,要着力于学校“规范+品质”、“合格+特色”发展。构建和提升学校品质,“先进的思想和正确的理念是先导,优秀的校长和敬业的教师是主体,达标的硬件和规范的管理是基础,系统的课程和丰富的活动是载体,优雅的文化和独特的品牌是表现,优秀的学生和社会的认可是目标”[2]。这六大方面指标,将成为今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点内容,服务于中小学校品质的提升将是责任督学督导的新任务。

(2)加强督导制度建设。在两年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江阴市教育督导室制订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挂牌督导制度和要求也将根据教育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作必要的增减、修订和完善。在修订《江阴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将加强“督导结果运用”和“督导整改问责”的制度建设,为深化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规范支撑。

(3)提高队伍专业水平。责任督学队伍的建设,是有效实施挂牌督导工作的前提。江阴市教育督导室一是重视队伍专业水平的提高:根据督学条件,对督学队伍进行调整充实,改善督学队伍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通过专业培训、学习例会、交流研讨、案例研究、外出观摩等途径提升督学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责任督学队伍的管理:教育督导室根据责任督学的五项基本职责、十项督导任务,从“敬业精神、能力水平、履职情况、工作纪律、督导效果”等方面对责任督学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责任督学的工作津贴挂钩。

2.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流程上要有新改进

针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新理念、新要求,在督导的工作流程上,要不断拓展挂牌督导领域,改进督导工作程式,严格规范工作行为。

(1)拓展挂牌督导领域。2014年3月至2016年1月,江阴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局限于88所中小学。为放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效能,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江阴市教育督导室将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将职业类学校也纳入挂牌督导的范围,并着手研究面广量大的幼儿教育机构的督导方案,以尽快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江阴教育的全覆盖。

(2)改进督导工作程式。2016年开始,江阴市的挂牌督导将试行以突出“提升学校品质”为主题、以“适切服务指导”为支撑的“1+X”的菜单式督导方案。“1”是责任督学的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内容,“X”是教学常规、课程建设、队伍管理、后勤服务4个督导专项,片区责任督学可在4个子菜单中自主选择,将责任督学常态督导与片区联合专项督导相结合。菜单式督导既突出聚焦问题的“督”,又强化柔的“导”,以进一步提升挂牌督导的实效。

(3)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市教育督导室将进一步规范责任督学的督导流程,关注责任督学督导行为的规范性,确保挂牌督导活动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根据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和总结(Act)四个环节的循环原理,对责任督学的督导行为实行过程化管理。强调“督学有预案、督导有规范、问题有反馈、整改有检查”,以利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成效的持续提高。

3.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结果运用上要有新突破

针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新举措、新特征,在督导的结果运用上,要切实落实分级责任担当、明晰跟踪整改路径、启动整改问责程序。

(1)落实分级责任担当。挂牌督导工作的效能最终要体现在结果的运用上,强化挂牌督导,就要凸显督导结果的效度和信度。而督导结果的运用首要的是要分级落实责任担当。以江阴为例,涉及教育全局性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主动担当。凡涉及基层学校的问题,由具体的办学主体来承担责任。

(2)明晰跟踪整改路径。责任督学在学校发现的问题,有的要求学校及时整改;有的涉及行政部门业务科室的,提交督导室分类汇总、梳理分析,再提交相关部门根据问题性质和问题的轻重缓急限期整改;有些事关学校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反馈给市督导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凡整改的问题,责任督学都要回头验收,将结果报督导室备案。

(3)启动整改问责程序。教育督导室出台了《江阴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监督和问责机制》和《江阴市责任督学督导结果公示(试行)》两个文件,规定并启动了“发现问题―反馈协调―跟踪整改―结果运用”的整改问责程序。教育督导室赋予责任督学相应的监督、选优权力,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任督学督导结果作为学校、领导考核评优、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2015年底,在校长年度考核百分权重中,教育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督导结果共占比40%。如责任督学在常态督导中发现学校有违反“五严”规定的,校长年度评优予以一票否决。

4.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服务保障上要有新举措

针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新内涵、新特点,在督导的服务保障上,要努力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创设信息服务平台、建构督导信息系统。

(1)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在两年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江阴的责任督学以积极的态度、优良的实绩赢得了学校、师生、家长、社会的肯定。市教育督导部门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服务保障。在江阴,责任督学的日常办公、设备添置、培训学习、工作津贴、人身保险都已列入财政预算。强有力的财政支持,保障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正常和有序推进,增强了责任督学的责任感和信心。

(2)创设信息服务平台。市教育督导室在原有的总机云和公文流转两个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又创设了“江阴教育督导网”。各中小学校的网站与教育督导网对接,实时互动交流,传输督导信息,进一步提升挂牌督导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3)建构督导信息系统。江阴市教育督导室建构了督导信息系统,让教育督导拥抱“互联网”,跑出“+”速度。这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所需的工作部署、考核评价、信息、交流互动、听取民声、汇集民意、调解投诉等奠定了信息化基础,必将推动教育新常态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持续与深化。

职教中心督导室例11

1、在医院党政领导下,执行医院的教学管理职能。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包括本科教学、研究生 教学、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护士、技士)、卫生部临床临床药师培训、z省专科护士培训,各 级各类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的培训和教学,以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外教学、远程教学等;

2、组织协调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3、对二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三级学科/科室等进行教学工作的业务 指导、督促管理、评估检查;

4、负责与z临床医学院、z大学、卫生部/卫生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 ;

5、组织医院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

6、建立健全医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医院、z临床医学院、z大学、卫生部/卫生厅等上 级主管部门的教学管理规定;

7、负责组织实施师资培训、青年教学比赛、医学教育学术活动和教学科研活动等;

8、建立健全医院各类教学管理档案,收集汇总全院各类教学/培训数据,提供全院教学/培训数据 报表;

9、负责全院教学工作总结,协助主管院长完成医院教学发展规划。

二、教研室/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科室职责

1、建立教学管理组织,在医院教务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组织管理本二级学科(教研室/培训基 地/培训中心/科室)的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护士、技士、临床药师 等)、各级各类培训基地的教学和培训,以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教学、计划外教学等。二 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主任全面领导,分管主任具体负责,设秘书一名 协助主任及分管主任具体承担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本二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的各项教学/培训工作任务 ;

3、负责对所属三级学科、相关科室进行教学/培训业务的指导和督促。

4、负责与医院教务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

5、根据医院、z临床医学院、z大学、教育部、卫生部/卫生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二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6、负责本二级学科教学/培训档案的归档管理,向教务部提供教学/培训数据报表等。

三、三级学科职责

1、建立本三级学科的教学管理组织,负责组织管理本学科的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护士、技士、临床药师等),以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科室主任全面领导,分管 主任具体负责;

2、按照二级学科(教研室/护理部/培训基地/培训中心等)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科室的教学/ 培训工作任务;

3、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对本科室教学/培训档案原始记录进行归档管理,向二级学科提供教学/培训 资料数据等。

四、教学督导组职责

医院教学督导组在医院教务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全院各类教学工作的指导、督查、评估等工作 。对全院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价。具 体职责如下:

1、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动态和各级教学组织的管理情况,对教学管理制度和流程提供意见和建议, 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2、广泛听课,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加强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把关和督导;

3、随机抽查作业、试卷等,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及对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

4、深入医院有教学任务的科室,检查临床的本科生见习/实习和研究生、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护 士/技士等的临床带教情况,评价带教教师的教学效果;

5、担任青年教师试讲和赛课的评委;

6、参与研究生、住院医师、护士、技士的面试及各项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