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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申报材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11 09:38:33

质量申报材料

质量申报材料例1

近年来,为给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市质检所首先在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上下功夫,突破体制障碍,全面推动所“三项制度”改革。出台了市质检所“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内部考核分配方案”。方案实施后,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一个人心思干,人心向上的集体氛围和“崇尚业绩,崇尚学习,崇尚创新,崇尚和谐”的所文化理念。业务收入平均以每年50%以上速度递增,08年业务收入再创佳绩,递增达75%,达300万元。增幅位居全省质检系统检验机构第一。

二、加大投入,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繁荣

如何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是我们所自身发展的前提。近年来,我们紧紧抓住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水平这一主线,不断加大投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先后投入300余万元用于购置进口高效液相色谱仪等检测设备20余台,使我所硬件装备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随着人才的引进,装备的投入,项目建设也翻了三番,由原来130余个产品认证发展到目前已通过422个产品,369个参数认证,检测能力和范围大幅递,每年为**市地方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出具法定检验报告4000份以上,促进我市生产企业经济繁荣。

三、推行“五零”服务新机制,服务企业取实效

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始终是我们的工作宗旨。近年来市质检所落实市质监局提出的“五零”服务新机制,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评价“零投诉”。取得明显实效,受到企业广泛赞誉。为尽快使我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市达利园食品有限公司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009年大年初七一上班,市质检所就抽调技术骨干3名组成专家组,上门为企业帮扶服务。短短一个半月时间,通过质检所一系列面对面、“零距离”服务。目前,**达利园食品有限公司已完成生产许可证上报工作,等待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证。为该公司顺利投产运营大大缩短申

证时间,受到该公司广泛赞誉和好评,并专门制作旗帜上门致谢。丁海中书记对质监局“五零”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市质监局五零机制很好,针对性强,措施有力而到位,社会反映较好,望持之以恒抓下去”。据不完全统计,仅4年来,市质检所上门为企业服务150人次以上,为全市各类企业培训检验人员200人次,为企业减免各类检验费用100万元以上,仅去年就减免蒙牛乳业(**)公司产品及三聚氰胺检验费40万元以上。

四、积极应对,发挥技术作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稳定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围绕**加快实现“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目标,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一把标尺,充分发挥检验技术优势和保障作用。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市质检所根据省本文来源:免费文秘站、市质监局工作部署,举全所之力,积极应对,实行24小时轮班制,不间断检测三聚氰胺,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出具科学、权威、准确的检测结果,保障了落户**亚洲最大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不受影响,产品批批检验合格出厂。在此期间,质检所全体人员发挥不怕吃苦,敢打硬战,舍小家保大家的精神,24小时吃住在单位,轮番上阵检验。有的同志因大剂量频繁接触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而产生轻度中毒过敏现象,有的同志因连续得不到很好的休息而生病发烧,但仍然坚守检验岗位,连续奋战2个月。

五、自我加压、强化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多年来,**市质检所为提高服务能力,增强检验水平,不断以科技创新工作为依托,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5月15日**市质检所申报的《农产品中杀菌剂、杀螨剂类残留成分的测定标准方法研究与评价》2008年**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省科技厅正式批准立项,这是08年我省质监系统归口管理获批项目中,唯一一个由市级检验机构提出的标准研究项目。此外我所技术人员通过各类研究和试验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在省级和部级刊物上发表各类论文12篇。其中《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蔬菜水果中的唑螨酯残留》、《应用响应曲面试验设计法研究克百威气相色谱测定中的热分解原因》、《人工合成甜味剂与防腐剂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三篇论文分别发表在《光谱实验室》、《理化检验》、《食品工业科技》国家核心期刊上。《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蔬菜水果中的唑螨酯残留》一文,日前获2008年度国家质检总局“优秀科技论文奖”三等奖,这是**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唯一一个三等以上奖项(含三等奖)。

今后,**

市质检所将以更加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和检测水平,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市经济发展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工商局直属局先进事迹材料

**市工商局直属局是**市工商局的直属机构,主要承担全市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以及文化娱乐行业的监管任务。四年来,该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局,把建成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营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创造一流业绩作为努力方向,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市工商局直属局一班人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作风教育月、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做活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全面教育与因岗、因人施教相结合,正面激励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大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开展案件互查互评工作,不断提高工商干部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下良好的基础。该局还提供一切条件鼓励大家自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全局20名干部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获得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人获得了**大学npa硕士学位,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抓服务促发展,助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全市经济建设大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环节,2006年起该局集中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业务,此举缩短了办照时间,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自窗口设置以来,共受理咨询7000余次,办事业务5000余起。为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工作时限,该局还对特殊情况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随到随办,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针对我市出租车流动性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现状,该局实行送年检上门服务,受到广大出租车主的欢迎,市效能办以信息专刊形式向全市宣传推广了上述做法。服务创业过程中,该局改变以往执法中存在的以罚代管、教条执法的现象,从单纯

注重办案、逢案必罚向宽严相济、维护公平竞争和安全交易秩序转变,共对60余户企业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告诫,对首错不罚的经营者,该局定期开展回访活动,上门帮扶指导其纠正违法行为,为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开辟了绿色通道,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便利,帮扶1000余户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减免费用200余万元;开展了招商引资和红盾帮扶工程,引进内资近8000万元,为**市翠林洗浴有限公司“翠林”服务商标申报省著名商标进行帮扶并全程跟踪服务,使其成为**市首个获得省著名商标的服务类品牌;该局还在全省率先成立行业协会,依托行业协会来引导农村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培训教育、政策扶持等一系列措施,发展农村经纪人40户,经纪业务超百万元的农村经纪大户10余户,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抓整顿促规范,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市工商局直属局主要承担全市双生市场及文化娱乐服务行业的监管任务,监管的行业涉及到房地产、客货运输、机动车交易、拍卖、废品回收、中介、、舞厅、网吧、洗浴、游戏机等。在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该局充分意识到要想维护好市场秩序,光靠诚信经营教育和创新监管机制还不够,对违法经营者违法经营活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以整顿促规范。

为了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氛围,该局针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时间的特点,实行夜间巡视检查制度,按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一律停止批准设立新网吧,同时对游戏机、舞厅实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该局还通过"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的书店、书摊、音像制品、网吧、舞厅、游戏室,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四年来,共开展检查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17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5台次,检查经营户2307户次,没收非法音像制品49561张,没收非法出版物2723本,其中政治性出版物927本,取缔无照经营55户,没收电脑主机和赌机237台,没收游戏机主板40余块。

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商品房开发销售、二手房的转让交易和房地产租赁交易日趋活跃,随之而来的房产质量、虚假广告宣传、消费者投诉也不断出现。该局充分意识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突出对商品房买卖、租赁进行登记备案,突出对侵犯消费者权益、企业广告宣传和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条款内容的审查,同时,通过年检初审、上门检查等形式,共查处房地产企业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案件约30件,罚款近百万元;打击了一批虚假广告和散布虚假信息的企业,为推动**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四、抓顺民意,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质量申报材料例2

作好培训工作,激活竞争机制 

   我厂在试生产初期,由于全厂人员比较少,新编岗位员工比较多(当时选煤厂136人,80%是新编人员),这样给选煤厂生产和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针对这种现状,我厂做了如下工作:首先是转变员工的观念,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了使员工尽快地适应本岗位,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矿、局组织的各种培训。重点利用班前会向员工认真讲解各种文件精神,安全技术知识,结合本厂员工岗位,深入开展传、帮、带活动,促使全厂员工思想认识、综合素质有了初步的提高。按矿里“争取用半年多的时间使员工的综合素质有了一个明显提高”的要求,我厂又开展了矿培训看成绩,同时结合厂培训的结果,实行奖罚制度,同时实行班组考核,岗位状态末尾淘汰制,对各班组状态不好的人员减少奖金,集中到白班培训、现场培训两个月后再上岗的办法。一年来素质相对较差的基本轮训一遍,使员工素质差的很快跟了上来,适应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得到同步提高。 [文章-hxlw8.com 找文章,到]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好安全关 

从试生产初期,我厂注重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全厂积极开展安全大讨论,结合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开展对职工进行一次深刻的安全思想教育。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建立厂领导及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群体组织的作用,增强生产骨干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责任感,让工班长及生产骨干来带动全厂员工做好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特别是班前会,本着开好一个班前会就是上好一堂安全课的宗旨,使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有了深刻的认识,全厂认真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案例,严格把握关键部位。全年坚持开展全厂各小班的“双无”竞赛活动,来配合矿的“双无”竞赛。实行厂内问题通报制度,各岗位认真执行“安全联保”制度,确保了安全生产。 

实现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化选煤厂 

   选煤厂每个部位都离不开煤(尘),现场文明化、标准化是一大难题,且人员少,沿线长,消(防)尘设备差又是挡在我们面前的一头拦路虎。针对这种现状,我厂首先按矿里要求从人员的思想和行为上抓起,树立一个好的观念来约束人的行为,其次对全厂的所有设施进行改进,完善,所有的挡板、挡皮、护板、刷子护罩从新处理;对煤尘高的部位进行封闭,对封闭不了的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全厂坚持开展班组“文明化,标准化”竞赛,这项活动带动了全厂标准化工作,特别是10月份利用弹性生产(更换综放工作面)的空隙,全厂大搞标准化,跳汰车间,压滤车间,联合泵房,两个浓缩,采制样室,检斤室,窗明几净,达到了标准化,车间现场养花的目标得以实现,给人以清新的感觉,随着矿总体标准化的提高全厂面貌焕然一新。 

质量申报材料例3

二、工作程序

㈠、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工作

1、抽样人员持定检计划、检查许可证按规定抽样,收取检验费;

2、样品交样品室,下达检验业务传递卡到承检室;

3、检验室凭卡领取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报告;

4、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由主管所长审核签字后盖章、归档;

5、业务服务大厅通知相关单位、人员领取检验报告。

㈡、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

1、到业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

2、提供检验标准及样品,并按收费标准缴纳检验费;

3、样品交样品室,下达检验业务专递卡到承检室;

4、检验室凭卡领取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报告;

5、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由主管所长审核签字交业务室盖章,归档;

6、业务服务大厅通知相关单位、人员领取检验报告。

㈢、计量检定工作程序

1、检定(校准)的受理:

⑴、对送检的计量器具,由仪器收发员按规定填写《收发单》(一式四份),通知检定人员取走送检仪器和两份收发单;

⑵、对需要到现场检定的项目,由检定(校准)人员填写《收发单》(一式两份);

2、检定(校准):计量检定(校准)人员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并填写收费数目;

3、出具证书:经检定(校准)合格出具检定合格证书(校准证书),不合格出具《检验结果通知书》,经核验员签名核准、室主任签名批准。并将仪器、证书和收发单送交收发室;

质量申报材料例4

我厂在试生产初期,由于全厂人员比较少,新编岗位员工比较多(当时选煤厂136人,80%是新编人员),这样给选煤厂生产和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针对这种现状,我厂做了如下工作:首先是转变员工的观念,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了使员工尽快地适应本岗位,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矿、局组织的各种培训。重点利用班前会向员工认真讲解各种文件精神,安全技术知识,结合本厂员工岗位,深入开展传、帮、带活动,促使全厂员工思想认识、综合素质有了初步的提高。按矿里“争取用半年多的时间使员工的综合素质有了一个明显提高”的要求,我厂又开展了矿培训看成绩,同时结合厂培训的结果,实行奖罚制度,同时实行班组考核,岗位状态末尾淘汰制,对各班组状态不好的人员减少奖金,集中到白班培训、现场培训两个月后再上岗的办法。一年来素质相对较差的基本轮训一遍,使员工素质差的很快跟了上来,适应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得到同步提高。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好安全关

从试生产初期,我厂注重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全厂积极开展安全大讨论,结合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开展对职工进行一次深刻的安全思想教育。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建立厂领导及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群体组织的作用,增强生产骨干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责任感,让工班长及生产骨干来带动全厂员工做好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特别是班前会,本着开好一个班前会就是上好一堂安全课的宗旨,使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有了深刻的认识,全厂认真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案例,严格把握关键部位。全年坚持开展全厂各小班的“双无”竞赛活动,来配合矿的“双无”竞赛。实行厂内问题通报制度,各岗位认真执行“安全联保”制度,确保了安全生产。

实现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化选煤厂

选煤厂每个部位都离不开煤(尘),现场文明化、标准化是一大难题,且人员少,沿线长,消(防)尘设备差又是挡在我们面前的一头拦路虎。针对这种现状,我厂首先按矿里要求从人员的思想和行为上抓起,树立一个好的观念来约束人的行为,其次对全厂的所有设施进行改进,完善,所有的挡板、挡皮、护板、刷子护罩从新处理;对煤尘高的部位进行封闭,对封闭不了的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全厂坚持开展班组“文明化,标准化”竞赛,这项活动带动了全厂标准化工作,特别是10月份利用弹性生产(更换综放工作面)的空隙,全厂大搞标准化,跳汰车间,压滤车间,联合泵房,两个浓缩,采制样室,检斤室,窗明几净,达到了标准化,车间现场养花的目标得以实现,给人以清新的感觉,随着矿总体标准化的提高全厂面貌焕然一新。

质量申报材料例5

近年来,公司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出发,正视产品质量的现状,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工作、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增强做好质量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始终坚持正确的市场观、经营观和效益观,把满足顾客需要、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经营宗旨,制定了迎接挑战,参与竞争,抓好商品质量和名牌战略两项工程,不断培植企业服务名牌,提升了核心竞争力,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努力开创了xxxx的经营特色,促进了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稳步上升。

二、积极推动质量管理和名牌战略的实施

质量是经营战略的核心,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企业管理的纲。如何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如何拓展市场领域,如何以优质的产品来吸引客户是我们打造xxx品牌,促进公司全面发展的课题。

1、加强质量法制观教育,强化名牌意识、诚信意识和竞争意识

公司把“质量是企业的商誉和生命”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把“知诚信、守诚信、用诚信”作为员工的行为准则,充分利用xxx网站、工作简报、黑板报、宣传栏和各种会议等载体,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征订了《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物价公报》等有关学习材料,聘请专家授课,以案释法,不断提高诚信经营的自觉性,有力地促进了全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好地凝聚了人心,打造了精英团队,增强了企业文化氛围,也被当地工会评为学习型组织。

2、把握质量全面内涵,建立健全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

认清新形势,确保“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实施。2002年8月,在xxx地区流通系统第一家引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02年11月顺利通过了该项认证(今年3月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正式颁发标志着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转入了第二个持证期),并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经营工作的实际,根据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制了《质量手册》,确立了销售商品合格率100%的质量目标,对商品从购进到售出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同时成立了由12名基层质量管理员组成的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商品质量、计量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与具体责任人的工资、奖金挂钩,形成了一套从上至下的价格质量、计量监督工作网络。

3、严把进货渠道和销售环节,塑造诚信的良好形象

企业积极贯彻落实iso9000系列标准,严格进货渠道,始终坚持从名优厂家进货,采购的商品必须标有国家承认的产品合格证明,对于没有合格证、手续不全、标识不清、失效过期的商品物资一律不准购进。严格履行货物入库验收手续,将购进货物、发票、合格证等一同验收入库,一旦发现不符者,既不付款,也不准入库,从源头上确保了经营商品的质量,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在销售上,依据“五不经销、三为主”(即:残次商品不经销、假冒商品不经销、无产品合格证不经销、无厂址厂名的不经销、渠道不正常不经销;进货以厂家直销为主、以大型批发单位为主、以总经销总为主)的原则,坚持购名牌、建名店,确保商品质量;坚持“合理计价、合理盈利”的原则,实行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和暴利行为,设立了公平尺、公平秤,对计量器具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定期请计量部门指导和检验,一律出售名优商品,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树立起了良好的诚信形象。公司所经营的产品在xxx和xxx两级质检部门的多次抽检中均符合标准要求,“3•15”活动中被质检部门在全市公告为连续检验合格的商品。

4、规范服务质量标准,开展精品服务工程

服务质量是物资流通行业永恒的主题。谁赢得了客户谁就占领了市场。公司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狠下功夫,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新三包”规定,坚持“三为主”的商品退换原则,切实让消费者满意;另一方面牢固树立“大服务”观念,明确提出了顾客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三年内以每年1%的速度递增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从细微处入手,强调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求营业员微笑面对顾客,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在各经营网点都设立了监督台和顾客意见薄,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增加各经营网点的服务措施,方便客户,营造宾至如归的服务环境;同时采取上门服务、承诺服务、三包服务等服务措施,赢得客户信赖,还采取走访用户,举行消费者座谈会、售后服务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帮助用户解决使用中的具体问题,深受用户欢迎,从而连年被评为xxx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并被评为省级商业服务业先进企业。

质量申报材料例6

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一)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附件1)的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报。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的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企业取消申报中国名牌产品资格。

(二)指导申报企业仔细阅读《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在理解的基础上,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三)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相关数据按规定由省级统计局、海关、税务局等权威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申请表“续表2”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不必填写,按照附件4规定的项目提供检测报告(数据)。数据来源于2005年至20*年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查或委托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指导有关申报企业填写“部分消费类申报产品2005年销售区域分布表”(附件5)。20*年顾客满意指数调查范围为:编号为021、022、042、045、050、051、052、055、056、057、*4、*5、*7、073、074、092的消费类产品。这些产品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产品销售额最高的前十个地市级以上城市名单及销售比重依次填入分布表,并于5月9日前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同时,申报企业还需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进行填报。

(五)指导企业制作申报材料。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申请表。申请表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直接下载,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打印纸,沿长边装订,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

(六)指导企业按照“企业提供年鉴电子文本要求”(附件6)提供有关材料的电子版,为编辑出版20*年卷《中国名牌产品年鉴》以及在中国名牌网上介绍企业及产品情况提供必要素材(不收费)。

二、严格把关,受理申报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20*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要求,审查申报企业是否获得了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制认证等证书,审查申报企业连续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环境保护是否合格,审查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审查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还要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进行联合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受理。

三、公开透明,公示申报企业数据

(一)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接受社会的监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统一于6月5日9时至6月11日17时在省局网站或各地主要媒体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载体及公示数据应于6月2日前以文件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总局质量司,书面文件必须加盖省局公章,总局将在有关网站上公布各省公示载体。

(二)公示内容:按照附件7的格式公示申报企业名称、品牌、申报产品连续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以及上缴税额等数据,同时公示出具证明的单位。

(三)公示意见处理。各省应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国家质检总局对申报企业的公示数据汇总后,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如发现存在问题,虚报数据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按照规定时间,组织申请材料上报

(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公示合格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填写申请表的“表4”。各省需将推荐企业的汇总名单以及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一份)及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两份),同时,发送汇总名单的电子邮件。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于6月5日至11日期间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进行网上申报,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网上申报的企业名单安排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公示后,个别企业数据有误差的,所在省局需向总局质量司说明情况)。各省可以登陆网站对本省申报企业的填报情况进行监督把关。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不参加评价。

质量申报材料例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促进农药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药,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的审批。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等农药生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农药工业的产业政策。第二章农药生产企业核准第六条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第七条申报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二)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四)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五)所生产的农药是依法取得过农药登记的农药;(六)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七)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申报核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农药企业核准申请表(见附件一);(二)工商营业执照(现有企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办企业)复印件;(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药项目需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原药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九条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将所需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受理企业申报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审查和专家审核时间)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其农药生产资格,并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核准申请的依据。第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有效期限为五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第十二条申请农药生产企业资格延续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申请表(见附件二);(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五年来企业生产、销售和财务状况;(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条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所需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企业是否满足核准时的条件,自受理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并公示。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逾期不申请延续的企业,将被认为自动取消其已获得的农药企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注销其农药生产资格,并予以公示。未通过延续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延续的依据。第十五条生产农药企业的省外迁址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省内迁址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十六条农药企业更名由工商登记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予以公示。第三章农药产品生产审批第十七条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第十八条申请批准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已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二)产品有效成份确切,依法取得过农药登记;(三)具有一支足以保证该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四)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相应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厂房、辅助设施及计量和质量检测手段;(五)具有与该产品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劳动卫生设施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六)具有与该产品相适应的“三废”治理设施和措施,污染物处理后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七)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九条申请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表(见附件三);(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四)具备相应资质的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距申请日一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五)新增原药生产装置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六)生产装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审批意见(申请证书的产品与企业现有剂型相同的可不提供);(七)加工、复配产品的原药距申请日两年以内的来源证明(格式见附件八);(八)分装产品距申请日两年以内的分装授权协议书;(九)农药登记证;(十)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新增原药产品的,应当提交前款(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材料。申请新增加工、复配产品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六)、(七)项规定的材料。申请新增分装产品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材料。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七)、(九)项规定的材料。分装产品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五)、(八)、(九)项规定的材料。第二十条企业生产国内首次投产的农药产品的,应当先办理农药登记,生产其他企业已经取得过登记的产品的,应在申请表上注明登记企业名称和登记证号、本企业该产品的登记状况,并可在办理农药登记的同时办理生产批准证书。第二十一条申请批准程序:(一)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备齐所需材料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并如实填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四);(三)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对通过审查决定的,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并公示。第二十二条申请本企业现有相同剂型产品的,两年内可以不再进行现场审查。但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进行现场审查:(一)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二)省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审查的。第二十三条省级主管部门在受理企业申请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其所需要的时间。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检测所需的时间不在法定的工作期限内。第二十四条现场审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及具有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经验的行业内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现场审查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审查小组应当场告知原因及整顿、改造的措施建议并如实记录于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中。第二十五条申请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可由企业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或提供一年内有效的抽检报告。产品质量抽检由省级主管部门现场考核时抽样封样,企业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农药产品出厂必须标明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编号。第二十七条首次颁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试产期);换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产品为五年,复配加工及分装产品为三年。第二十八条申请变更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名称,应当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发新证书。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更改企业名称申请表(见附件五);(二)新、旧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三)原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第二十九条企业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或者因毁坏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可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补办。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补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补办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六);(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十条变更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名称和补办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省级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及上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第三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每年的二月十五日前,企业应当将其上年农药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填报农药生产年报表(见附件七),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三十二条申请企业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五章罚则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其农药生产资格:(一)己核准企业的实际情况与上报材料严重不符的;(二)擅自变更核准内容的。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或注销其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一)经复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二)连续两次经省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三)将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转让其他企业使用或者用于其他产品的;(四)在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内,国家决定停止生产该产品的;(五)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第三十五条承担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由省级主管部门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提请有关部门取消其承担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资格。第三十六条农药管理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的,依照刑法关于罪、罪或者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至少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告后,方能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第三十八条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批结果及农药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公告、产业政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上公示。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的《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一、农药企业核准申请表;二、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申请表;三、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表;四、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五、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更改企业名称申请表;六、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七、农药生产年报表;八、农药原药来源证明文件格式。

质量申报材料例8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药,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的审批。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等农药生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农药工业的产业政策。

第二章农药生产企业核准

第六条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第七条申报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四)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五)所生产的农药是依法取得过农药登记的农药;

(六)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报核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企业核准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工商营业执照(现有企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办企业)复印件;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药项目需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

(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原药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将所需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受理企业申报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审查和专家审核时间)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其农药生产资格,并予以公示。

未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核准申请的依据。

第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有效期限为五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农药生产企业资格延续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五年来企业生产、销售和财务状况;

(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所需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企业是否满足核准时的条件,自受理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并公示。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逾期不申请延续的企业,将被认为自动取消其已获得的农药企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注销其农药生产资格,并予以公示。未通过延续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延续的依据。

第十五条生产农药企业的省外迁址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省内迁址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六条农药企业更名由工商登记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予以公示。

第三章农药产品生产审批

第十七条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第十八条申请批准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已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二)产品有效成份确切,依法取得过农药登记;

(三)具有一支足以保证该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

(四)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相应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厂房、辅助设施及计量和质量检测手段;

(五)具有与该产品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劳动卫生设施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六)具有与该产品相适应的“三废”治理设施和措施,污染物处理后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申请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表(见附件三);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四)具备相应资质的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距申请日一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五)新增原药生产装置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六)生产装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审批意见(申请证书的产品与企业现有剂型相同的可不提供);

(七)加工、复配产品的原药距申请日两年以内的来源证明(格式见附件八);

(八)分装产品距申请日两年以内的分装授权协议书;

(九)农药登记证;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新增原药产品的,应当提交前款(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材料。

申请新增加工、复配产品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六)、(七)项规定的材料。

申请新增分装产品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材料。

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七)、(九)项规定的材料。

分装产品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五)、(八)、(九)项规定的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生产国内首次投产的农药产品的,应当先办理农药登记,生产其他企业已经取得过登记的产品的,应在申请表上注明登记企业名称和登记证号、本企业该产品的登记状况,并可在办理农药登记的同时办理生产批准证书。

第二十一条申请批准程序:

(一)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备齐所需材料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并如实填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四);

(三)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对通过审查决定的,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并公示。

第二十二条申请本企业现有相同剂型产品的,两年内可以不再进行现场审查。但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进行现场审查:

(一)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省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审查的。

第二十三条省级主管部门在受理企业申请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其所需要的时间。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检测所需的时间不在法定的工作期限内。

第二十四条现场审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及具有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经验的行业内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现场审查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审查小组应当场告知原因及整顿、改造的措施建议并如实记录于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中。

第二十五条申请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可由企业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或提供一年内有效的抽检报告。产品质量抽检由省级主管部门现场考核时抽样封样,企业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农药产品出厂必须标明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编号。

第二十七条首次颁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试产期);换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产品为五年,复配加工及分装产品为三年。

第二十八条申请变更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名称,应当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发新证书。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更改企业名称申请表(见附件五);

(二)新、旧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原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或者因毁坏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可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补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申请补办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六);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十条变更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名称和补办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省级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及上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每年的二月十五日前,企业应当将其上年农药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填报农药生产年报表(见附件七),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三十二条申请企业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其农药生产资格:

(一)己核准企业的实际情况与上报材料严重不符的;

(二)擅自变更核准内容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或注销其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一)经复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

(二)连续两次经省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三)将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转让其他企业使用或者用于其他产品的;

(四)在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内,国家决定停止生产该产品的;

质量申报材料例9

一、公司在承销证券的过程中,应按照《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做好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拟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材料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核对。

二、公司应按要求填报《证券发行申请材料核对表》(以下简称《核对表》),对证券发行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公司填报《核对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公司应对每家发行人拟报送的申请材料按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填制《核对表》。《核对表》的份数应与申请材料的份数一致,并单独装订,与发行人的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二)发行上市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参照股票发行填报《核对表》。

(三)公司对发行人申请材料的核对意见应按要求经内核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内核小组对《核对表》的讨论意见应制作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和备查。

(四)《核对表》由公司内核小组指定专人按内核小组的讨论意见填列,填写应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毛笔。

(五)填表人员、公司内核小组组长及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按要求对《核对表》签署意见,并由公司加盖印章。

(六)对未按要求制作和填报《核对表》的,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将不受理其发行申请材料。

(七)公司对发行人申请材料中应予核对的、《核对表》中未列出的其他重大问题和事实也应依法进行核对,并填入“其他重大事项”栏内。

(八)公司填报《核对表》时,若发现有关栏目不适用或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中作出说明。备注栏不足填写的,可加附页说明。

质量申报材料例10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教育部正在制订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之一。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定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学科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反应该学科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学院目前有一门部级精品课程、四门省级精品课程和九门校级精品课程。2004年和2005年我们进行了成功申报了《森林培育学》校级、省级和国家精品课程,在申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现就申报林学类精品课程的体会和应该注意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申报精品课程的体会

(一)教学材料准备要充分

完备的教学材料是申报精品课程的基础和前提。精品课程的评审现在都采用网上审评的办法,这就要求参加申报的课程必须要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材料。教学材料一般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稿等。这些材料都是教师在组织教学时的必备材料。同时,还要在每一章节列举完整的习题、思考题、实验指导、实习指导、参考资料目录等材料。这些材料是填写精品课程申报书的依据,要求内容齐全、新颖。所有教学材料都要形成电子文件,认真校对,严防出现错别字。字体适中,字形要美观大方。

精品课程的内容要体现教学改革的方向,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充分反映现代教学的特点,处理好传统教学与现代教学的关系,体现林学类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网页制作要规范

网页是整个教学内容的展示途径和载体。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现都采取专家网上评审。评审专家往往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网页资料,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申报课程进行评价。这就要求网页制作要特别规范,页面既要简单明了,又要能够反应这门课程的全部内容和特点。从2005年以来林学类课程申报的情况来看,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栏目设置要规范,严格按照网页制作的要求来规范网页内容

由于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的要求,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对网页栏目做出规定,这样,不同课程就出现了各自不同的栏目内容,但是,有些栏目也不一定能恰当地展示想要表达的内容,甚至有些哗众取宠。

为了加快精品课程建设的步伐,教育部出台了《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对该办法进行了补充规定,我校每年在组识和实施精品课程申报前都会根据国家精品课程申报的新要求,及时更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精品课程网页制作规范”,这一技术文件为网页的制作提供了最新依据。因此,栏目设置必须以此为依据,布局要求规范、科学。

具体来讲,网页的栏目要按照学校“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说明”中规定的内容来设计,尽可能简单明了,大方得体。页面菜单必须包括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中的一级指标,包括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特色及政策支持等内容。各个菜单要按照二级指标及相对应的主要观测点和评估标准来设计。

2.连接和导航要科学、合理

由于评价的内容繁多,部分内容相互重叠,网页必然要用到连接和导航等方法和手段。可以将有真正内涵和联系的内容进行连接,路径要进退自如。胡乱连接和返回首页或上一目录困难,给浏览网页造成困难,难以达到预期的展示效果。

质量申报材料例11

[摘要]本文通过简述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意义,探讨《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技术要求》,从五方面详细阐述自己的分析和见解,以期帮助企业更好地准备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提高审评审批工作效率。

[

关键词 ]药包材;现场考核;技术要求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654(2015)02(c)-0042-02

Discussion and Suggestion on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Durg Package Production Site Audit

LI Songbo1 WANG Shu1 FU Xiaonan1 ZHANG Ying1 HAN Na2

1.Liaoning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Liaoning 110003,China;

*College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Shenya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16,China

[Abstract]To resume the meaning of drug package production site audit,and further discuss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drug package production site audit.With focus on the following 5 aspects ,the article propose specific contents to refine registration.To better prepare the materials needed to apply for drug package production site audit, and meanwhile to improve efficiency of evaluation work.

[Key Words]Drug package;Site audit;Technical requirement

[作者简介]李松波(1982.8-),女,黑龙江人,硕士研究生,主管药师,研究方向: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

[通讯作者]韩娜(1982.10-),女,山西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生药资源开发利用及新药研究。

药包材是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简称,它和所包装的药品共同组成了完整的上市药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上市药品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稳定性和安全性。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1],药包材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的标准。

1 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意义

目前,我国对药品包装实行产品注册管理[2],现行法规是2004年颁布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3号令”)。13号令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国产药包材生产申请与注册、再注册及涉及生产的补充申请进行生产现场检查。通过实地现场检查,核查生产企业厂房、设备等硬件设施和机构人员等软件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真实性问题,能否生产出合格产品。可以说,现场核查工作是药包材能否进入技术审评环节的关键一环,亦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2 探讨《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技术要求》

2014年4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了《关于<药包材生产申请技术审评资料申报要求>等六个申报要求的通知》(中检包材函【2014】63号),文件共包括药包材生产申请等5个技术审评资料申报要求及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技术要求。这是对生产企业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旨在帮助和指导国内药包材生产企业更好的准备申报资料,以满足技术审评的基本要求。

本文主要针对《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进行分析,提出见解。《技术要求》依据13号令和2010版GMP制定,适用于药包材产品注册的生产申请、再注册申请、补充申请的生产现场考核,核查内容是对申报单位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核查,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技术要求》共四章15条内容,包括总则、生产现场考核要点、现场考核结论及评定依据以及附则。附件中包括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明细表、药包材生产洁净室(区)要求、药包材产品批自检项目明细表、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注册检验样品数量及要求、药包材生产情况考核表共5个附件。与13号令相比,主要在以下五方面存在较大变化。

2.1 分情形规定考核要求

13号令附件6《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通则》(以下简称《考核通则》)从机构和人员、厂房与设施、物料、卫生、文件、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七个方面制定考核内容,但是没有进行细化,也没有分类要求。此次《技术要求》按照药包材生产、再注册及补充申请三种情形详细列出考核要点,针对不同情形具体考核要点也各有侧重。例如药包材注册生产现场考核主要是核对申报资料中相关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而药包材再注册现场考核时除了核查上述内容外,重点还应关注实际生产情况是否与批准时相符。《技术要求》条理清晰,内容明确,为申报企业和监管人员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2.2 修订洁净度要求

13号令附件7即《药包材生产洁净室(区)要求》中对药包材生产环节的洁净度级别作出了要求,但随着时机推移,2010版GMP认证的实施,很多情况已不能满足实际生产情况,故此次《技术要求》及时修订洁净度的规定,依据13号令和2010版GMP制定要求,统一尺度和标准,在洁净度要求上保证了药包材与GMP之间无缝对接,减轻了企业的困扰和顾虑,为进一步推进新版GMP认证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此外,《技术要求》附件2《药包材生产各工序洁净度要求》是在13号令基础上修改了生产各工序洁净度要求,从10类药包材生产工序增加到13类药包材,并且对特殊药包材进行细化,按照特定要求分类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2.1 新增药包材生产工序 《技术要求》附件2中新增的药包材包括塑料输液容器用组合盖和塑料输液容器用接口,13号令中仅对铝塑组合盖进行洁净度要求,对塑料制品没有规定。近年来,随着技术要求的不断提升,尤其是2012年国家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制定出台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更加说明了我国对于注射剂类高风险品种的重视程度,其包装材料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药品质量。因此对于塑料制品审批方面也应提高重视,加强管理。

2.2.2细化药包材分类 13号令中仅对塑料输液瓶(袋)和药用软膏管两类药包材进行细化,其中塑料输液瓶(袋)包括塑料输液瓶、塑料输液袋和塑料输液膜三种类型,药用软膏管分为药用软膏铝管和药用复合铝管两种类型。

《技术要求》中除包括13号令上述的两类包材外,还将滴眼剂用塑料容器分为最终灭菌产品和非最终灭菌产品两种,铝塑组合盖细化为口服液瓶用铝塑组合盖和输液瓶用铝塑组合盖、抗生素瓶用铝塑组合盖两种。此次修改,从实际情况出发,依据每种类型药包材的实际生产工序流程进行分类,既有针对性,又符合实际情况,满足实际生产和现场检查要求。

2.2.3按组件分类要求 《技术要求》将由多组件组合的药包材,按照组件不同,生产工序洁净度要求也存在差异。例如药用气雾剂类药包材是由药用气雾剂喷雾阀门、药用喷雾泵和药用气雾剂罐三部分组件组成,此次修订时根据实际生产工序将喷雾阀门和喷雾泵划为一类,气雾剂罐为另外一类,分别规定了生产工序的洁净度要求。

2.3 明确药包材必检项目和检品数量要求

《技术要求》规定药包材生气企业应配齐《药包材产品批检验必检项目》所需检验仪器、设备,具体检验项目可详见附件3。抽取样品时数量必须满足产品检验要求,数量和要求详见附件4。在附件3中,纳入了低密度聚乙烯输液瓶等共计90中药包材的检验项目,基本涵盖了目前市场上供应的所有品种,在每个具体品种中还标注了法定标准编号,内容详实,极具参考价值。

抽取样品时,抽取数量必须满足产品检验要求,数量和要求详见附件4。在附件4中,详细罗列出20类药包材的全项检验样品数量以及具体要求,例如塑料瓶要求检验数量为200个/批,同时需提供配套的瓶盖200个/批,其中每批20个单独且双层包装。

这是药包材历史上首次公布有关检验项目和抽样数量的法定依据,不仅为企业研发人员提供参考,明确检验标准、必检项目和抽样数量,为迎接生产现场考核做好准备工作,也为现场考核、检验和监管人员提供工作依据,为进一步提升药包材生产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4 明确考核结论及评定依据

《技术要求》第三章中明确了现场考核结论及评定依据,并在附件1中详细列出《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明细表》。在实际检查中,按照考核项目对机构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物流、卫生、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七方面逐条进行评定,采用系数评定法计算得分,并且设置一票否决项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论即为不通过考核:

①生产现场实际情况与申报资料相关内容不符;

②核查生产现场,其配方与申报资料不符合。真实性难以保证;

③现场核查不符合现行规定的,评分明细表中有一大项达不到本大项总分的70%;

④企业质量负责人与生产负责人相互兼任或由非在编人员担任;

⑤不具备对产品进行检验的条件;

⑥洁净车间设施不符合洁净要求的;

⑦生产不洗即用药包材产品的车间没有空气温度、湿度调节系统,生产工序涉及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要求。

⑧产品一次抽样3批检验不合格。

由此可以看出,药包材现场考核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评分方法更加合理科学。

2.5 固定格式和报告内容

《考核通则》中仅是对机构等七方面进行基本要求,对记录、报告等具体细节未做硬性要求。《技术要求》对批生产记录内容、检验报告格式等均提出详细要求,必须包含指定内容或满足规定格式,从而规范申报企业日常管理,进而提升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水平。

3 建议

药包材生产申请是我国药包材注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生产现场考核是决定能否进入技术审评的关键环节。目前,现场考核中常见问题主要有人员符合要求[4]、厂房设计不合理、检验生产设备不齐全、质量控制方面无法每批检验等等,究其原因,绝大部分是由于药包材生产企业规模小、资金有限、主观不重视等,导致企业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不过关,为用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鉴于以上情况,提出个人建议。

3.1 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投身药包材生产

考虑到现有药包材生产企业存在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硬件设施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生产和质量管理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员[4]等问题,建议应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投身药包材生产。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原有的质量控制体系、机构人员、检验生产设备等基础上,按照实际生产要求增加相应配置,既可以利用药厂本身软硬件方面的资源,又能增加生产品种,扩大经济来源。此外,与药包材生产企业相比,药厂的科研、生产、质量方面管理较为正规,制度健全,通过此种方法为包材行业注入新鲜血液,提升行业水平,大有裨益。

3.2 建议药包材与药品同步申报审批

目前我国药包材与药品申报是各自为政,单独申报,只有极个别的新型包材是与药品同步关联申报的。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药品与包材之间的适用性不强,随着医药行业的迅猛发展[5],不断推动新剂型和新药品,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新型包装材料的推出。因此建议取消药包材单独审批,将其与药品同步申报。这样强化了企业责任,提高行业自身对药包材的质量要求,有利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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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宝林.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管理模式思考[J].解放军药学学报. 2014,30(3):269-271.

[2]陆维怡.药包材生产申请资料的探讨[J].中国药事. 2014,28(7):757-760 .

[3]赵杨,田晓娟,李慧芬,等.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要点与要求[J].首都医药.2009(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