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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1-10 07:21:42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1

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省委的统一部署,是我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强区的需要,更是破解我区当前发展难题的要求。我们要站在古冶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大讨论活动办公室是组织实施这次活动的主要力量,我们组织工作做的如何,直接关系到能否落实区委意图。办公室全体同志一定要率先把区委的精神学习好、把握好,把开展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认识好、领会好,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决定和要求上来,站在推动和促进古冶科学发展的高度,站在为人民谋福祉的高度,充分认识我们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做好思想上的准备,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要克服通常观念、常规思想和厌战情绪,团结协作,务实创新,在各个阶段、各个领域严格落实区委要求,为组织、实施好这次活动施展本领,贡献才智,齐心协力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把握大讨论活动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

我们是大讨论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首先要认真学习区委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和桂生区长的动员讲话,掌握大讨论活动的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要将“四个阶段”、“四个创新”、“五个率先”、“五破五立”、“十项重点”等具体内容熟记于心,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提高工作水平。要牢记本组的工作职责,做到不推不等不靠,主动开展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要随时掌握全区大讨论活动的进展和要求,做到步调一致,运转高效。要服从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高质量地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当前,全区大讨论活动正处于学习阶段,由于全市没有明确每个阶段的时间,我区将学习阶段暂定到12月底,待市里有新安排后再调整。在学习阶段,各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搞好动员、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和撰写体会五项内容。各组工作要迅速跟进,落实到位。综合组要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并尽快开通我区大讨论活动网上专题;材料组要立即组织编发大讨论活动简报,并加强对市信息反馈;活动组要研究设计活动载体,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征求意见组要重点组织好献计献策活动,提高献计献策内容的质量,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内容要迅速归纳整理,及时上报;督导组要在12月18日前,对分包单位全部督导一次,对行动迟缓的单位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三、树立强烈的争先创优意识,确保我区大讨论活动走在全市前列

大讨论办公室的全体同志都要树立走在全市最前列的强烈意识,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工作中都要以事事争高、处处争好的争创意识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各组都要组织设计特色活动,要紧密结合古冶实际,突出活动效果,要通过活动落实大讨论的各项要求,解决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各组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建立工作日志,各组所发材料要确保发至区委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各位组长、办公室所属六个组的组长和六个督导小组的组长;三是要加强与市大讨论办公室各组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汇报我区工作情况,争取得到重视和支持;四是各组都要有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有具体的方法步骤和明确的任务要求,采取台帐式的管理方式推进工作;五是各组要迅速制定工作制度,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好工作制度,12月18日前报办公室,经审核后统一上墙。各组办公地点暂定在各组组长所在办公室。区大讨论办公室每两周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组要及时收集和整理工作情况,每周五向办公室以文字形式汇报一周情况,在活动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随时汇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2

办公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把我县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任务,以饱满的热情迅速投入到工作中来

在全党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大举措。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和党员队伍现状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县委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好这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开展活动的智囊团和参谋部,大家要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做到既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把工作做好做细。一是要先学一步,先行一步,行动上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吃透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精神,尤其是郭书记在县委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只有做到政策清,要求明,在具体工作中才能有的放矢,运筹帷幄。二是要树立整个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中,大家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密切配合,确保整个教育活动不脱轨,不断线,使整个教育活动正常运转。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分成了四个工作组,每个组都承担着相应的工作职责。在具体工作中,每个组要各司其职,确保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拖大家的后腿。有交叉职能的组,工作上要讲大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能推诿扯皮,相互推卸责任,影响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三是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工作效率上要“提速”,不能今天的工作拖到明天去干;在工作方法上要讲整体性、系统化,要用创新的思维去干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做到以点带面,抓出成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3

同志们:

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同意,今天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前一阶段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总结,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作出部署。参加今天会议的有,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综合组、联络一组、二组、三组、宣传组正副组长,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组、建章立制工作指导组、信访工作指导组组长,以及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

下面,请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楼阳生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

刚才,阳生同志总结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做的大量工作,充分肯定了办公室工作成效及发挥的重要作用。阳生同志对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再加压力,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强化职责、狠抓落实,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为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出智出力、再立新功。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阳生同志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入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办公室各项工作。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阳生同志讲话精神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要把工作经验进一步总结运用好。办公室在推进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和积累了很多工作经验。比如,坚持学习在前、调研在前、谋划在前,争取工作主动;坚持用心服务、全程服务、跟踪服务,联络协调各方;坚持履职尽责、强化指导、狠抓落实,有序推进活动;坚持探索规律、注重方法、创新载体,增大活动实效,等等。希望各组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成功做法运用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探索各项工作的内在规律,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4

永年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工作方案

(20xx年3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20xx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种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依据中共永年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xx]1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机构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指出:清理农村“三资”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孙洺生兼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使办公室工作实现组织有力、运转协调、工作规范、责任明确、办事高效的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下设宣传、指导、督查和办案四个小组,分工负责、相互合作。

(一)宣传组:组长由县纪委宣教室主任靳永朝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举办学习培训、传达会议精神,收集、汇总材料、编发《三资清理专报》,及时有关重要信息,总结各阶段工作,筹备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会议材料,参与承办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指导组:组长由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党组副书记郭战士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三资清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技术和人员的培训;

(三)督查组:组长由县纪委党风室主任侯本树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总体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对各乡镇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四)办案组:组长由县纪委案管科科长苏增林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协助督查组和宣传组提供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材料。

各工作组组员分别由县纪委党风室、宣传教育室、案件管理科、县委农工委和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有关人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到县纪委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工作沟通的联络员。

二、明确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

4、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5、收集整理信息;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

2、掌握本组专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分类指导;

3、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5、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6、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沟通;

2、及时报告本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3、按照办公室要求提供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材料;

4、参与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查工作;

5、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严明制度

(一)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紧急情况需增加会议的临时通知。

(二)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分工,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5

通过督查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两办《规定》情况,了解掌握各地在贯彻落实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督促工作力度,促进各地扎实做好两办《规定》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

二、督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市、县(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建立健全情况;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情况;上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下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情况等。

(二)专职审计机构建设情况。各地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建设及专职审计人员配备情况;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关于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的要求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等审计管理情况。各地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情况;2008年至2011年已审计领导干部数量以及占审计对象数量的比例情况;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重点审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向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落实转型情况;创新审计组织实施方式情况;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指标、责任界定标准的健全完善情况等。

(四)审计结果运用和工作成效情况。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有效运用审计结果情况;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解决困难和问题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对推动本地区乃至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和提高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印发督查工作实施方案,选择部分设区市进行重点抽查,汇总上报和通报全省有关情况。设区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区督查工作,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汇总上报和通报本地区有关情况。

(一)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12日前,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督查工作方案,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省督查工作。

(二)省、市、县(区)各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25日前,对本地区贯彻落实两办《规定》情况进行自查。

(三)省、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月14日前分别选择部分市、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

(四)省经审办在7月20日前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由中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能安排的重点抽查。

(五)设区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月19日前,汇总市、县(市、区)并向省经审办报送本地区督查情况。

(六)省、市、县(区)各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底前分别在本地区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

四、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6

第二条  县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反腐败工作中重大问题和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

第三条  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局等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组成。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担任。具体业务由县纪委案件检查室承办。

第四条  协调领导小组依照党内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调处理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重大问题;

(二)协调查处涉及党政领导干部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三)领导和协调查处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解决各执纪执法机关协同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对查办大案要案批示措施;

(五)全县反腐败工作中其它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协调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的收集、会务工作和会议文件的整理、印发、归档;

(二)跟踪督办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并做好督办过程和办理结果的记录;

(三)收集、掌握有关案件查办进展情况,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日常协调、沟通;

(四)完成协调领导小组及小组成员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协调领导小组主要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反腐败重大问题的方式开展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

第七条  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小组各成员提出并经组长确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因工作需要,可协调联系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

第八条  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主要以会议纪要、实施意见、工作安排意见等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

第九条  实行协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反馈制度。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贯彻落实的情况。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的,应随时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协调,必要时可召开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

第十条  大案要案的查处应成立办案领导小组,并对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应及时对办案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予以指导。

第十一条  协调领导小组协调查办反腐败大案要案,应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县委、县委主要领导报告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为贯彻落实本规则,协调领导小组建立“榆中县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7

第三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研究确定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命令。

(二)规划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长期目标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并负责监督落实。

(三)研究分析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依法行政重要工作,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提交市委、市人大讨论决定的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决定召开全市性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举办全市性依法行政重大活动。

(六)组织检查组或督导组,对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考评。

(七)听取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情况汇报,并就研究讨论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决议。

(八)审核上报省级表彰奖励的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和表彰奖励市级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九)讨论决定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制度,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确定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领导小组对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应形成决议或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整合行政复议资源,集中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料理质量和效率,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确保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证有力,切实减少和行政诉讼案件,切实提高政府的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区“三化两型”建设发明良好法制环境。

二、试点工作范围

与区政府行政机构改革同步实施,区政府决定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并于年1月1日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式开展工作。

三、试点任务主要内容

(一)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与职能。

成立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并设置“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同时为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84号)规定。料理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

1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及职能

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区长担任,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依照“政府主导、专业保证、社会参与”要求。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常务副区长担任,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具体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政府法制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政府法制机构有关负责人、经遴选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约11名,经区政府审定公布并统一发文聘任,每届任期5年。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依照“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章程适时调整。

向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建议;负责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本区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职能:审查、议决“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请判决的重大、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研究我区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2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置与职责

建立与试点改革后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任务相适应的集中受理立案、审理案件、监督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工作运行机制。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编制由区编委决定。

配备相应职数的专职副主任,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法制局局长兼任。由熟悉行政复议工作且原则性强、思想政策水平高、与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副职职务相当的人员担任。办公室人员配备与完成行政复议案件任务相适应的审理人员。

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外挂“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提出审查意见;依据“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决议,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对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统一集中受理、审查、立案;对属于集中行政复议权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审理。制作行政复议决定等法律文书;依法监督行政复议决定相关当事人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承当“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责。

(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权。

除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平安机关外,区政府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能。行政复议委员会”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议决、分别决定”运作机制,即由区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

集中审查受理、审理行政复议申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集中审查、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区政府组成部门及政府派出机构、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应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加盖“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章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经审查认为行政复议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制发《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审理并经集体研究后,集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属区政府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并拟制行政复议决定,经区政府负责人批准签发执行。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相对集中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拟制行政复议决定书,经“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有关领导签发后,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加盖公章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案件另行受理、审理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审理案情重大、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严格审查。经“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后,由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法定负责人批准,以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名义负责应诉;区政府部门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向当事人送达。通过相对集中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于当日转送“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及时为“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案人员料理应诉手续。

(三)试点工作

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与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同步开展。结合试点工作具体任务和实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配备与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办案人员。

四、试点工作保证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要求的重要举措,(一)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的现实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

负责法制工作的政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级政府行政首长任组长。由组织、监察、人事、财政、编办、法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我区试点工作,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推进试点工作。

负责区本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向“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试点工作中存在问题;建立健全试点工作各项制度等具体工作。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局。

(三)工作任务分工

报区政府批准;并制定行政复议试点工作各项制度。1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制“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组成方案和章程草案。

会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和“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制“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职责、机构、人员编制的具体方案,2.区编办牵头。报区编办批准。

会同区编办、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牵头。依据批准的编制方案拟制“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招录及培训的具体方案,报区政府。

拟制“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选配的具体方案,4.区委组织部牵头。报区委、区政府。

会同“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制“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开办经费、办公和办案经费的具体方案,5.区财政局牵头。报区政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单独预算,并纳入区政府法制机构部门预算予以保证。

会同“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制“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复议庭和办公场所配置的具体方案,6.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报区政府。

定期调研,(四)加强指导和监督。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及时掌握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时完善试点工作内容,并加强相应工作制度建设。及时向市政府和“区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演讲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9

第二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城市房屋拆迁、土地价格、规划区片投资效益、政府投资性项目、城中村、危旧房、旧城区改造经济效益分析等评估、评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及科学合理性进行审查、评价和决策。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相关部门按审核结果依程序组织实施。

第三条领导小组决策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以评审机构评估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为基础,据实决策,按理论证,做到客观、公正、科学认定评估结果。

(一)评估机构的确定及评估。县城市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遴选认定具有评估能力的若干专家评估机构,并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更新。相关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多种形式,从中选择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专业化咨询和评估。

(二)专家人员的确定及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评审专家库,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原则上评审组专家不少于三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评估报告进行咨询和评估,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评审纪律。评估机构和评审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格依照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做出评价或者提出意见。如在评估或评审中,故意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做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影响公正性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评估机构、评审专家的评估、评审资格。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能:

(一)审定评估机构出具的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

(二)审定评估机构出具的地价评估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

(三)审定城中村、危旧房、旧城区改造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

(四)审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评估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

(五)审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规划区片投资效益评估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

(六)其他需要提交领导小组决策的事项。

第五条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第六条根据各项会议审定内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视情况邀请有关部门派代表列席会议。

第七条领导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

第八条审议的项目与决策领导小组成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成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会议主持人申请回避。

第九条会议决策程序:

(一)相关部门应于每月十五日前将上会议题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议题进行审核,如需经专家评审组评审的,专家评审组在接到申报议题后三日内出具专家评审报告;如不需专家评审组评审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直接上会进行评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上会议题、确定开会时间,并具体承办会议组织工作。

(三)领导小组会议议程:

1、申报单位及评估机构汇报评估报告;

2、专家评审组汇报专家评审意见;

3、领导小组成员和参加会议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4、会议明确审议意见或宣布表决结果。

第十条领导小组会议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审议意见或表决结果起草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签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10

三、报告制度。报告事项: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等重大事项,市创先争优活动办的重要建议、进展情况、活动方案、上报材料、工作总结、重大表彰等,基层推荐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做法等。报告程序:按照市活动办分工,由各组拟定工作报告或建议,经组长把关后,先后报办公室、领导小组阅知。报告用途: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了解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例会制度。时间安排:一般情况下,每月安排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和重大事情时,可随时召开例会。会议内容:简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下步工作,并讨论有关事项。会议议程: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主持并讲话,与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例11

三、报告制度。报告事项: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等重大事项,市创先争优活动办的重要建议、进展情况、活动方案、上报材料、工作总结、重大表彰等,基层推荐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做法等。报告程序:按照市活动办分工,由各组拟定工作报告或建议,经组长把关后,先后报办公室、领导小组阅知。报告用途: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了解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例会制度。时间安排:一般情况下,每月安排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和重大事情时,可随时召开例会。会议内容:简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下步工作,并讨论有关事项。会议议程: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主持并讲话,与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